儒家民本思想研究论文范文

2023-10-29

儒家民本思想研究论文范文第1篇

党的群众路线理论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要求, 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党的七大第一次写入党章, 党的八大进一步重申, 进入新世纪以来, 党的群众路线更是得到重视, 加以深化。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 习近平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报告, 在报告中, “人民”二字就出现了二百余次, 是“人民利益”至高无上的具体体现。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 便明确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它既源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也源于中国传统的儒家民本思想。

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论基础首先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则, 第二是唯物辩证认识论的原则, 第三是党的群众观。抗日战争时期, 毛泽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了理论创新, 提出了一系列党的群众观。群众路线是毛泽东思想的生命灵魂, 是党的生命线。

儒家民本思想可以说是中国民本思想的源头。“民本”一词出自《尚书》“民惟邦本, 本固邦宁”这也是儒家民本思想的意旨。西周时期民本思想就已经产生, 当时以周公为代表的统治者在看到商王朝的灭亡之后, 认识到了人民的重要性, 由此早期的民本思想产生, 这也是儒家民本思想的基础。儒家民本思想产生之后, 孟子、荀子等人不断进行发展, 为党的群众路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对儒家民本思想的继承

作为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 民本思想是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思想来源, 其蕴含的丰富的重民、利民、以民为本的主张, 为党的群众路线提供了思想支撑与文化来源。

(一) 党的群众路线与“民心向背”

经过革命战争, 人民大众选择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而不是中国共产党选择了人民, 因此, 抓住民心, 是中国共产党能始终保持执政地位的决定因素。要做到让人民群众始终拥护我们, 我们就要始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 这也是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目的。

《孟子》云:“得天下有道, 得其民, 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 得其心, 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 所欲与之聚之, 所恶勿施尔也。”要想得到社会的最高统治权, 就是获得民众的支持, 而想要获得民众的支持, 最根本的就是得到民心, 如何获得民心呢?民众需要的, 给予他们, 民众拒绝的, 反对给予。国之命, 在民心, 民心向背也就是民生, 民意, 民心的向背, 民心反应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反应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他们的意愿也是历史的走向, 代表了历史发展的潮流。因此, 顺应民意, 以人民为重, 是国家稳固强盛的基石。

(二) 党的群众路线与“民贵君轻”

欲求木之长者, 必先固其根本, 人民群众是国家社稷发展的砥柱中流, 蕴含着巨大的能量。中国共产党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并在实践中紧紧抓住人民的手臂, 相信群众, 依靠群众, 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把想人民之所想, 急人民之所急当做工作的出发点并为之努力奋斗。

孟子的民本思想来源于孔子, 他的民本思想与孔子有很多相似之处, 但孔子的民本思想具有很强的政治性, 其“君本位”思想是不可动摇的, 而孟子的民本思想则更倾向关于人民的自主性。孟子的“民贵君轻”论出自《孟子·尽心下》“民为贵, 社稷次之, 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 得乎天子为诸侯, 得乎诸侯为大夫”, 这种将人民群众至于上位的精神体现与党的群众路线的群众观有着明确的联系。这也是党的群众路线对“民贵君轻”思想的继承, 两者都看到了人民群众在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并把其放在国家治理工作的第一位, 一切为了人民。

(三) 党的群众路线与“爱民富民”

“为人民群众谋幸福, 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与使命, 彰显了我们党永远不变的宗旨与奋斗目标, 凸显了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不变的心系人民的初心与情怀。“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这是党的十九大向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和对人民有力的回应。

“皇祖有训, 民可近, 不可下。民惟邦本, 本固邦宁。”人民是一个国家之所以为国的根本, 是国家的生命线, 这就要求国家惠民利民、爱民富民。孔子主张“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要求统治者关注民众的要求与愿望, 满足民众的物质利益需求, 民众的利益与君主的利益, 民众的财富与君主的利益在本质上是一致的。百姓足, 则君足, 百姓不足, 则君何足, 无论在古代还是在现代, 德政的前提就是重视人民的利益, 民富才能国强, 这也是古代的“群众路线”。

(四) 党的群众路线与“保民而王”

俗语说“当官不为民做主, 不如回家卖红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地位和作用要求中国共产党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全国各族人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主体, 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创造性是党的事业成功的关键。“因此, 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坚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 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 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观点, 坚持以人为本, 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 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 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3]

“保民而王, 莫之能御”民是一个国家能稳固发展的中流砥柱, 一代君王要想稳固自己的政权对人民只能爱之、敬之、护之。孟子的这一“仁政”思想表达了君主与人民关系的实质, 而这种君民关系也是我们现在正在贯彻的理论思想。

(五) 党的群众路线与“与民同乐”

党的群众路线在本质上也是一条民生的路线, 走群众民生路线是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根本要求, 国之大计, 民生为本, 从旧三民主义到新三民主义再到现代的关注民生, 自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根本宗旨以来, 人民始终放在全党工作的第一位, 人民当家做主的地位不可动摇。

孟子提出只有与民同乐的君主, 才能真正得到人民的拥护, 才能实现自己的政治稳定, 国富民强, 从而一统天下, 立于不败之地, 孟子通过对比的方式, 论证了君王与百姓的关系, 达到了“独乐乐”不如“少乐乐”, “少乐乐”不如“众乐乐”的高度, 真正做到与民同乐。

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对儒家民本思想的超越

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体现出了对儒家民本思想的继承, 在对人民的态度上我们可以看到两者的共性, 但在继承民本思想的同时, 党的群众路线又对传统儒家民本思想进行了创新与超越, 使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能够与时俱进, 更好的治国理政。

(一)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在过去五年之中, 在之后的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中国封建社会时期“君权神授”思想占据了主导地位, 认为皇帝的权力是神赋予的, 皇帝是代表天神在人间行使权力, 管理世间的臣民, 因此, “君”“民”的界限十分清晰, 君权不可逾越, “君”是统治阶级, “民”是被统治阶级, “君”是“民”朝拜的对象, “君”才是社会的主体。虽然君主也会采取某些措施维护一下人民的利益, 但是这种君臣的关系在当时封建社会中是永远无法打破的, “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历史首先是劳动人民的历史, 决定历史结局的是人民群众, 与传统民本思想家始终奉行“君王”本位, 否定民众作为社会实践主体和历史主体的思想有着本质不同的是, 我们党主权在民的思想, 既反映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权利的本质认识, 也是共产党人权利思想的逻辑起点。”[4]这是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对儒家传统民本思想本质上的超越, 人民当家做主成为了国家的主人, 并不断贡献着自己的智慧与创造力将国家建设逐渐强大, 使人民自身的生活逐渐迈进小康, 党与人民群众一起建设特色中国, 摆脱了封建君臣的束缚, 是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对民本思想君权神授的伟大超越。

(二)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从中国古代各个阶级的性质我们不难看出, 无论是奴隶主阶级还是大地主阶级都属于剥削阶级, 而百姓正是任其剥削的“鱼肉”, 正因如此, 君主与平民的矛盾从未平息。民本思想看上去是利于人民平安顺利生活的理论方法, 但在实质上, 这种思想也不能把这种矛盾完全消除, 他所能起到的作用也只是让这种激烈的矛盾得以缓和, 换句话说, 民本思想所维护的还是君主的利益。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则是完全明确自己的立场, 完全表明自己的政治倾向, 那就是紧紧和广大的中国人民站在一起, 永远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中国共产党永远是中国人民的先锋队, 永远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这是不可动摇的理念, 是对民本思想的超越与升华。

(三) 将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中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 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 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

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最高价值取向是实现人类的全面自由发展和人类的解放, 这与传统民本思想所受的传统礼教的约束不同, 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倡导的是解放人、发展人、为广大的人民服务, 与广大人民同呼吸共命运, 做好让人民大众满意的政府。以群众满意为导向, 必须努力践行“一切为了群众, 一切依靠群众, 从群众中来, 到群众中去”的党的群众路线, “深入实际, 搞好调查研究, 掌握民情, 反映民意, 顺应民心;要让党的干部在群众中树立起敢担当、有作为, 务实清廉和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 让群众对执政党充满信赖和希望, 只有这样, 我们的党才能不断巩固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地位。”[3]将治国理政成果惠及所有人民。

(四) 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最终目标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 从二〇二〇年到本世纪中叶可以分两个阶段来安排, 第一阶段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第二阶段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 全党要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中国古代“君君、臣臣”的关系注定了不同阶级的产生, 不同阶级之间又大多是隶属关系, 而在这些阶级中处于最下层的便是平民, 正是这些阶级关系的差异社会上富的越富, 贫的越贫的状况愈演愈烈, 但因为封建礼教关系的束缚这种贫富关系的差距缩小的可能性极小, 甚至还有可能让差距更大。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非常明确自己的职责与使命, 并一直坚定地遵循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要求全体党员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 做人民群众的好公仆。改革开放以来, 我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战略安排, 提出了三步走的发展战略, 解决了人们的温饱问题, 又经过了两个一百年的发展目标, 人民的生活逐渐富足, 进入新时代, 我们正处于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时期, 这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 也是党和国家不断奋斗的目标。

中国共产党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 对儒家民本思想进行了理性的借鉴, 摆脱了古时封建礼教的束缚, 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 推动国家进步的发展战略, 谱写了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壮丽篇章!

摘要:党的第一代领导人经过长期艰苦奋斗, 将马列主义的原则, 即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与党的活动相结合。形成了党的群众路线。同时党的群众路线根植于中华传统文化之中, 汲取了传统文化的养分, 继承了“民贵君轻”“爱民富民”等儒家民本思想的精华, 但是, 在继承的同时, 它实现了儒家民本思想“现代性”的超越。

关键词:群众路线,民本思想,继承,超越

参考文献

[1] 杨月清.深怀爱民之心, 多办利民之事[N].陕西日报, 2008-01-26.

[2] 舒隽.党的群众路线对传统民本思想的继承与超越[J].求索, 2015 (7) .

儒家民本思想研究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由孔子创造的儒家是秦朝时期诸子百家之一,孔子提倡礼、义、忠、恕、孝、悌、中庸、大学等道德观念,孔子的道德观念从古流传至今,教师在课堂传授语文基础知识时也渗透“儒家思想”,使学生对儒家思想有更深入的了解。本文对高中语文教学中渗透“儒家思想”的方法进行简单的分析。

关键词:高中语文教学;儒家思想;教学方法

在诸子百家中儒家占据中华文明主导地位,使儒家的文化流传至今,孔子所创造的儒家思想有着维护和统治社会管理的作用。由于历史的久远,封建王朝的倒闭,儒家思想逐渐淡化在人们生活中,好在儒家文化依旧出现在教材里,供学生学习。教师在传播儒家思想时,可结合现实生活中案例进行讲解,使学生更加理解儒家思想。

一、高中语文教学渗透“儒家思想”的意义

(1)利于学生对历史文化的了解

孔子是非常有智慧的思想家,他所提倡的思想对现在社会的发展有很大的帮助,例如现在提倡的热爱祖国,老吾老及人之老,幼吾幼及人之幼等都是儒家思想所流传下来的[1]。秦朝时期李斯就深受儒家荀子教导学习了“帝王之术”才有将来辅佐秦始皇的能力。儒家思想利于学生对历史文化的了解。

(2)增强学生的语言构建能力

儒家所创作的文章都是精妙简练的,易于朗读与背诵,例如“劝学”这篇文章读起来朗朗上口通俗易懂,学生在长时间朗读儒家所作经典时,不仅提高学生自身修为而且能掌握文言文基本运用规律,增强学生语言构造能力。

(3)传播儒家思想,让学生接受儒家道德理论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需要历代中华儿女传承[2]。从现代化的角度审视当下我国儒家思想的塑造和传承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为社会观念、思想观念和价值观念。对于高中语文教师来说,在素质教育背景下,需要让学生正确认识德、智、体、美、劳五方面教育之间的关系,明确儒家道德理论的影响作用,同时教师也需要充分认知和理解儒家道德理论在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并在语文及儒家思想衔接方面进行不断努力。例如儒家思想是中华文化的典范,在高中语文教学中不断地传播给学生,以此更好的实现经典文化的传递。

二、在高中语文教学中渗透儒家思想重要性

在如今社会发展中人与人之间少不了交流和沟通,如何进行高质量沟通,离不开语文的帮助,学习语文知识对日常沟通会有一定的帮助,在如今的高中语文教材中有一定的人文精神,而孔子创造儒家思想就有相关的人文精神。现阶段,虽然“儒家思想”在高中语文教学中有所渗透,但大多是教学形式上的体现,这样的问题使“儒家思想”渗透变得毫无意义。同时,部分教师在教学中多数是以讲授的形式为学生授课,学生对于“儒家思想”的接受处于被动状态,使学生无法提高认知度,因此教学方式的单一性不利于在高中语文教学中渗透“儒家思想”。

儒家思想主要以“仁”为核心,以“和”为贵,而随着社会发展,当前对个人评判不仅单看样貌与学历,一个人是否有道德修养同样重要。高中教师需要在语文教学中不断渗透儒家思想,以儒家思想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为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三观。在实际语文教学中,教师不仅可以利用儒家思想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还可以使语文教学内容更加丰富,进而在高中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上,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空间,以此促进现代化教育的发展。因此,应在高中教学中通过现代化教学方法不断渗透“儒家思想”,使学生可以深刻理解儒家思想,做个诚实守信的人,更完美的融入当前社会,为未来学习生活奠定基础。

三、儒家思想在语文学科中运用的策略

(1)与语文教材结合

在高中语文教学渗透儒家思想时,教师可将教材与生活中的事物结合在一起,这样学生就不会感到学习儒家思想是件枯燥的事,例如荀子所作的“劝学”,学不可以已。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3]。荀子所表达的意思是,学习是不可以停止的,靛青色是从蓝莓里提取出来的,却比蓝莓的颜色还要深。冰是通过水凝结成的,却比水还要冰。这篇文章大概内容表达了学习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与现实生活中的学生一样,学习永无止步而且是要不断积累的,这样即使是天资不高的学生也会有所成就,正如孔子所说,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强烈表达了儒家学习永无止境的思想。结合教材内容与生活中案例分析,使学生对儒家思想产生强烈的求知欲,则教师对学生渗透儒家思想更进一步。

(2)学习儒家思想

为了使学生更进一步了解儒家思想,教师可把学生分为若干个小组。分配每个小组任务,例如第一小组收集儒家创始人孔子的资料,第二小组收集儒家所提倡的思想,第三小组收集儒家经典语录。让学生形成自主学习的习惯,使学生对儒家思想影响加深,同时活跃了班级气氛,有助于学生了解儒家思想。

(3)科学划分儒家思想

教师在对高中学生讲解儒家思想时,课前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细致化了解儒家思想内容,将内容进行科学划分,这样会更完善渗透学生儒家思想内容,使学生更深层次理解儒家思想所倡导的文化[4]。教师可把儒家思想划分为三大类进行讲解,第一类儒家思想“礼”的运用,儒家是极其注重礼节的,待人需谦卑有礼,是礼貌待人尊重他人的意思。第二类儒家讲究“天人合一”用现代话表达,儒家是很佛系的,不仅人与人之间要谦卑有礼互相尊重,人与自然也要和谐相处,不可破坏大自然一草一木。这对于现在提倡保护环境绿色出行是一致的。第三大类儒家提倡“内圣外王”政治思想,是指一个人内在要有圣人的才德做到真正的真善美,外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成为一个具有高尚品德的人。

(4)研读教材进行规划

语文是一门集工具、情感和德育教育于一身的综合性学科。因此,若想实行单元整合教学模式,首先需要教師对教材进行研读,并将教材的整体教学内容进行细致规划,通过研读掌握整体教学的知识点。如通过语文教材中每个单元的序列型及单元之间的关系进行教学合理规划,进而降低语文教学的难度,提高学生的知识接受能力,以循序渐进的办法开展高中语文教学活动。例如,教师可以抽出一节课讲授《论语》的知识,并通过多媒体向学生展示《论语》中的重要知识点,并以此作为高中《论语·述而》教学拓展的切入点,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以积极地态度投入到语文传统文化学习中。教师可以对整体单元教学内容进行细致化分析,将整体教学内容进行研读整合,将整理后的内容应用到实际教学中,使学生可以进一步了解本单元教学内容都是围绕我儒家思想所展开的,进而使学生了解到本单元教学的主题。教师在课堂讲授时应设立明确教学目标,如提问学生通过学习你们了解到的儒家学术是怎样的?随后通过单元教学使学生深化了解每节课的学习内容,这样的做法不仅巩固了本单元所有的知识点,还能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使学生进一步了解儒家思想。

结束语:通过以上内容表达了儒家思想对高中语文课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古人运用其卓越的智慧为后人留下经典篇章,而教师为高中学生渗透儒家思想过程中,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三观,塑造自己健全的人格,为人充满爱无论是对待身边人还是对待大自然,还要不断地学习思考,为以后人生道路找到正确方向。

参考文献

[1]祁淑峰.儒家思想在高中语文教学中的渗透方法探究[J].学周刊,2017(11):186-187.

[2]王晓燕.儒家思想在高中语文教学中的渗透方法探究[D].辽宁师范大学,2010.

[3]陈娟.高中语文教学中儒家思想对学生道德情操培养的意义[J].语文教学通讯·D刊(学术刊),2013(01):23-24.

[4]武莉.高中语文古典散文中的儒家思想教学浅探[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9,22(06):61-64.

儒家民本思想研究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民本思想;内涵;民众;爱民;利民

作者简介:薛玉梅(1993.12-),女,四川泸州人,西华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研究方向:儒家思想内容及意义研究。

一、儒家民本思想的主要内涵

儒家民本思想产生于春秋战国时期,先秦的儒家思想家们已认识到了对民众重要性的认识,他们提出的君民关系,君主通过爱民、利民、重民、养民来实现国泰、君尊、民安,成为了当时具有重要意义的社会政治思潮。

(一)君舟民水论

孔子是儒家的创始人,他说:“丘闻之,君者,舟也;庶民,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君以此思危,则危将焉而不至矣!”他把民众比作水,而君主是在水中行驶的舟,只有有了水,舟才能航行,水也可以是使舟覆没。所以,君主不应该忽视百姓的力量,民众是君主实行统治的基础和根本。孔子说:“使民如承大祭。”使用民力要像对待重大的祭祀一样仔细小心,要反对剥削和滥用民力。

(二)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

孟子奉行天命思想,他认为,君主之所以能拥有天下,是天意所决定的,而天意又是通过民心来表达的,民众的声音就是上天的命令。这样,孟子认为,民众有权利遵照天命的安排,对有违天意的君主进行罢免,推翻其专制统治。

(三)天立君为民

孟子主张立君为民,君是天为民兴利除害所立的,所以君主必须时刻为百姓着想,爱护百姓。另外,荀子认为即使站在君主的立场上,为了自身利益,君主也应该爱民、利民。

(四)不与民争利

首先,对百姓先富后教。只有先解决了民众的温饱问题,才可能对他们进行礼仪教化,提升他们的内在素养。其次,要省刑法。儒家反对君主对百姓进行暴戾统治。以历史上的陈胜、吴广起义,太平天国为例,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百姓的力量是强大的,足以让统治者所敬服。第三,要轻徭役。赋税太重,威胁到百姓的基本生存,君主必然失去民心,横征暴敛无异于是率兽食人。

二、儒家民本思想的利弊分析

(一)儒家民本思想的合理性

儒家强调民生的作用,使君主能够多少关注一下民生疾苦,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民众的利益,使百姓有一个稍微安定的生存环境而不至于反抗、起义,有利于巩固君主的统治,对社会进步有一定积极意义。

思想上,在当时的封建社会里,儒家民本思想的诞生肯定了人在封建社会中的价值。夏商周以前,原始社会都推崇对自然宗教、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这一重要思想使中国文化摆脱了宗教的思想束缚,人才是自然、社会的主人。儒家强调仁者爱人,有利于改善当时的社会风气,重视人的主观精神和重视事在人为的思想,削弱了天命鬼神对人世间的支配和主宰作用,一定程上提高了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

(二)儒家民本思想的局限性

儒家民本思想强调重民,但只是站在统治者的立场上,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封建专制统治,反对暴君和暴政,但是并不反对君权和专制,民为邦本的前提是君为大。民众虽然重要,但只是君主的统治工具。民本思想关注的是调节君民关系,而不是彻底抛弃这种不合理的政治关系,正因为它没有与封建专制的对立,这也从本质上体现了其封建性质。

三、儒家民本思想的现实意义、对现实生活的影响

(一)儒家的民本思想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影响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物质的追求远远超过对精神世界的追求。人们的价值与成功取决于赚钱的多少,为了名利不择手段,并出现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例如,“小悦悦事件”,老奶奶跌倒不敢扶等事例;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弱势群体的利益不断受到侵害;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构建和谐社会就要解决在社会转型中出现的这些问题。

在继承和发展民本思想的基础上,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人民群众是我们国家的主人,构建和谐社会,才有利于我们自己实现自己的利益、创造美好生活。作为管理者,一切都应该以民生为本。构建和谐社会,让人民过上富裕的生活,满足人民基本生活需要。构建和谐社会要关心民生。要保持经济发展,并让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成为和谐社会建设成果的受益者,享用者。

(二)儒家的民本思想对民主建设的影响

儒家民本思想强调以人为本,建设社会主义法制民主,让人民当家作主,需要以儒学为基础。从儒家“民贵君轻”的思想可以看出,法制不应用各种规则来制约民众,在政治法律文化中要树立民意意识,在行动中真真切切体现和反映民意,这样才能做到和谐。统治者也应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端正自身品行,“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现今习主席加强反腐建设,并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正是贯彻落实这一理念的具体体现。

四、结论

儒家民本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大到齐家治国,小到个人修养,它具有双重性,它的一些观念已经过时,对于现代经济文明会产生消极影响,它的另一些观点则表现出永远的价值,我们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批判继承,古为今用,”不能无批判地兼收并蓄。这就是我们对待传统的观念,也是我们对待儒家民本思想的基本态度。

参考文献:

[1]刘蔚华、赵宗正.《中国儒家学术思想史》.山东教育出版社.1996年12月版.

[2][5]邵汉明、刘辉、王永平.《儒家哲学的智慧》.吉林人民出版社.2010年4月版.

[3]王爽.《孔子回答人生的108个感悟》.新世界出版社.2010年1版.

[4]中华孔子研究所.《孔子研究论文集》.教育科学出版社.1987年11月版.

儒家民本思想研究论文范文第4篇

人类的任何实践活动包括音乐活动,都是在人的心理的调节下完成的。科学理解音乐与各种心理现象的关系及发生规律,有助于人们改进音乐的学习方法;有助于利用音乐发展积极的个性品质,克服消极的个性品质;有助于用音乐调节自己的不良情绪,保证身心健康;而且音乐还能影响人们的社会行为,祥和愉快的音乐有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音乐与个体心理

1.“乐”与需要

人的需要是多种多样的,需要的产生是有机体内部生理上或心理上的某种缺乏或不平衡状态,一旦这一状态消除了,需要也就得到了满足。这时,有机体内部又会产生新的某种缺乏或不平衡状态,产生新的需要。音乐首先是满足入耳的需要。《荀子·礼论》曰:“钟、鼓、管、磬、琴、瑟、竽、笙,所以养耳也。”;《吕氏春秋·孝行览》曰:“正六律,和五声,杂八音,养耳之道也。”人类在满足了简单的生理需要后,进而产生了更高级的需要,如《易传·象上》曰:“先王以作乐崇德”用音乐来歌颂王者的功德,以满足王者虚荣心的需要。还有董仲舒(公元前179—104,汉代新儒学思想家)在《贤良对策》中也说“王者未作乐时,乃用先王之乐宜于世者,而以深入教化于民。……故王者功成作乐,乐其德也。”意思是王者根据统治阶级利益的政治需要,选择“宜于世者”的“先王之乐”“教化于民”,而当“王者功成”时,又用音乐来“乐其德也”。先哲们不仅认识到需要是由低级向高级发展,而且还已认识到高级需要对低级需要的调节控制作用。如《吕氏春秋·侈乐》中说:“耳之情欲声。心不乐,五音在前弗听。……欲之者,耳、目、鼻、口也;乐之弗乐者,心也。”其含义是耳朵的本能是要求听声音,心情不快乐时,各种音乐就在身边也不想听。

2.“乐”与情感

古代儒学思想家认为,人皆有七情,即“喜、怒、哀、惧、爱、恶、欲”,而音乐就是这些情绪变化的表现形式。《荀子·乐论》曰:“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意思也是“乐”所表现的是人的感情。

儒家学者有诸多文字论及情感对音乐的影响。《乐记·乐本》曰:“其哀心感者,其声噍以杀;其乐心感者,其声啴以缓;其喜心感者,其声发以散;其怒心感者,其声粗以厉;其敬心感者,其声直以廉;其爱心感者,其声和以柔。”这段话说明由于主体哀、乐、喜、怒、敬、爱等不同情感,而使得表现出来的音乐也不同,或慷慨悲歌,或低吟慢奏。2000年前,古代思想家们提出的情绪影响音乐的理论,到了现代不论是音乐家还是心理学家都是认同的。儒家学者不仅论述了情感对音乐的影响,还精辟地论述了音乐对情感的影响。例如,《荀子·乐论》中说:“故齐衰之服、哭泣之声使人之心悲;带甲婴胄、歌于行伍使人心伤;姚冶之容、郑卫之音使人之心淫;绅端章甫、舞《韶》歌《武》使人之心庄。”意思是指丧礼的装束、哭泣的声音使人们的心情悲痛;军人的装束、嘹亮的军歌使人心情振奋;妖娆艳丽的打扮、郑国和卫国的音乐使人心情放荡;庄重的仪表、舞起《韶》和《武》,使人心情庄严。

3.“乐”与意志

从事心理学研究的人都知道,情感与意志这两种心理过程是不能分割的。古代圣贤们也从音乐与情感的关系,进而谈到了音乐与意志的关系,用现代心理学的观点来分析这是合理的。儒学思想家认为,音乐是影响意志的,高雅的音乐强化人的意志,而低级的音乐往往腐蚀人的意志,前者如雅颂之声,后者如郑卫之音。荀子认为“听其雅颂之声,而志意得广焉”(《荀子·乐论》),在此基础上,《吕氏春秋》和《乐记》的作者进一步指出“夫音亦有适:太巨则志荡……太小则志嫌……太清则志危……太浊则志下”(《吕氏春秋·侈乐》);“郑音好滥淫志。宋音燕女溺志。卫音趋数烦志。齐音敖辟乔志。”(《乐记·魏文侯》)由此可以看出当时的思想家们已经认识到音乐能影响人的意志,这是中国古代音乐心理学思想的重要发现。音乐家在创作音乐和欣赏音乐的过程中都会有这样的体会,音乐能激励意志也能使意志消沉。

4.“乐”与性格

在国外的心理学文献中,“性格(Character)”一词源于希腊语,意为雕刻或戳记的痕迹。这个概念强调个人的典型行为表现和外部条件决定的行为。我国心理学界倾向于把性格定义为个人对现实的稳定的态度和习惯化了的行为方式。如果是一个音乐家,他的性格便会表现在他的乐曲创作和音乐表演上。孔子认为君子好“雅乐”,小人好“淫声”,因为君子性格坦荡正直,故好“雅颂之声”;而小人性格自私扭曲,故乐“郑卫之音”。《乐记》把这一思想更加具体化、理论化。在《乐记·师乙》篇中说:“子贡见师乙而问焉,曰:‘赐闻声歌各有所宜也。如赐者,宜何歌也?’师乙曰:‘乙贱工也,何足以问所宜。请诵其所闻,而吾子自执焉。宽而静、柔而正者宜歌《颂》;广大而静、疏达而信者宜歌《大雅》;恭俭而好礼者宜歌《小雅》;正直而静、廉而谦者宜歌《风》;肆直而慈爱者宜歌《商》;温良而能断者宜歌《齐》。’”从子贡与师乙谈话的内容就可知道他们谈的是性格与音乐的关系。先哲能在当时提出性格和音乐艺术的关系这一心理学观点,就已经很有研究价值了。音乐能培养人的性格这一可贵的音乐心理学思想,对于当前音乐教育有重大实践意义。

二、音乐与社会心理

1.音乐反映现实社会

古代儒家学者不仅论述了音乐与个体心理的关系,还论到了音乐与社会心理的关系。《吕氏春秋·侈乐》中说:“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平也;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也;亡国之音悲,以哀其政险也。”《乐记·乐本》篇中也有记载:“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这两段话的文字很相似,意思是说:通过音乐可以了解国民心态,透过国民心态则可以了解国家政治是廉洁还是腐败,是昌盛还是衰退。这正与社会心理表现在社会行为中的现代社会心理学观点相近,也体现了古代儒家学者的真知卓见。

2.音乐影响社会行为

《荀子·乐论》篇曰:“乐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荀子认为音乐这类事物,是圣人所喜欢的。它可以改善人们的精神面貌,用它感化人十分深入,用它改变社会的风俗习惯也很容易。《吕氏春秋·侈乐》中也有记载:“凡音乐,通乎政而移风平俗者也。俗定而音乐化之矣。”意思是大凡音乐都相通于政治,优化风俗,民风稳定是音乐对它起的作用。

3.音乐与个体心理、社会心理的关系

它们紧密联系,互有影响。人是社会的产物,音乐文化使人类的心理和行为具有共通性,通过和谐的音乐可以消除不同阶级、不同年龄、不同身份人群之间的差异。《乐记·乐化》就曰:“是故,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在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用来说明这一观点。同时,音乐行为又主要表现为群体行为。音乐家花费大量的时间闭门作曲和练习,其最终目的是与他人共同分享他们的创作成果。《孟子·梁惠王》中记载:“孟子曰:‘独乐乐,与人乐乐,孰乐?’曰:‘不若与人。’曰:‘与少乐乐,与众乐乐,孰乐?’曰:‘不若与众。’”早在两千多年前的封建社会儒家学者就能提出“与民同乐”这种思想真是难能可贵。这对现代社会多元化文化,对现代社会心理和行为的影响的研究是很有借鉴价值的。

三、音乐与心理健康

现代心理学认为,情绪(情感)的压抑,往往形成“情结”,“情结”得不到解决,就会造成心理异常。早在几千年前荀子就提出“夫民有好恶之情而无喜怒之应,则乱” ,认为人有“喜、怒、哀、惧、爱、恶、欲”七情,如果这七情得不到正常的渲导,人就会心理异常,导致混乱。在此之前的《国语·周语下》中记载:“夫乐不过以听耳……若听乐而震……患莫甚焉。夫耳目,心之枢机也,故必听和而视正。……若视听不和而有震眩,则味入不精,不精则气佚,气佚则不和。于是乎有狂悖之言,有眩惑之明,有转易之名,有过慝之度。”这论述了音乐平和与否必然影响人的元气,进而影响人的精神状态,以至胡言乱语,思想混乱、恶念丛生。《吕氏春秋·本生》云:“其为声色音乐也,足以安性自娱而已矣。此五者,圣王之所以养性也。非好俭而恶费也,节乎性也。”其观点就是“五者”(衣、食、住、行、乐)只要能使心情愉快就可以了,凡事不可太骄奢浪费,要多注意节制,这是“圣王”的养生之道。这些观点都为现代音乐治疗学提供了有力的理论依据,祥和平静的音乐能使人心智澄明,柔和抒情的音乐能舒解人们内心所承受的巨大压力。

总之,从以上研究可以看出,由春秋战国至秦汉时期,从《论语》到《乐记》,有着丰富的音乐心理思想,为研究中国古代音乐心理学思想,提供了宝贵的理论依据。本文发现古代儒家学者早已认识到通过音乐教育,利用音乐的感染力培养学生的美感和道德情感,进而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坚强的意志、良好的性格和文明习惯,这些都是具有实践意义的美育心理学观点,丰富了现代音乐教育心理学知识,有利于提高当前音乐教育的效果。瞻望未来,我国古代音乐心理学思想的研究工作,必将出现一个更加广泛深入、系统全面的局面。◆(作者单位:华东交通大学艺术学院)

□责任编辑:方 玉

儒家民本思想研究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代表,儒家学说思想的影响十分深远,在中国封建社会两千余年的漫长历史中,儒家作为主流学派在意识形态上处于主导地位,儒家的德治主张也一直被视为王道政治而加以提倡。本文就儒家德治的思想内涵与历史价值进行分析。

关键词: 儒家德治;思想内涵;历史价值

儒家学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思想是以德治民,奉行以人为本,以德为先的治国理念,充分证明儒家思想家希望统治者在国家治理上执行怀柔政策,体现了他们的开明思想和道德观念。儒家思想对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的政治统治影响极为深远,具有非常珍贵的历史价值,现代社会的治理也有许多需要借鉴儒家德治思想的地方。因而我们需要很好地理解儒家德治的思想内涵和历史价值,并在现实生活中体现它的指导意义。

一、儒家德治思想的内涵

儒家创始人孔子认为统治者应该为政以德,如果统治者具有端正的品德并对民生表现出体恤的态度,就会受到百姓的拥护,形成众星拱月的良好政治统治态势。儒家德治思想传承千年,不同的儒家思想持有者对儒家德治思想的理解也各不相同。甲骨文对“德”字的注释是“从直从行”。作为儒家思想的创始人,孔子遵从周礼,认为统治者应该“明德慎罚”,重视统治者自身的道德修养,强调道德教化,逐渐把统治者的道德修养与社会的政治统治联系在一起,初步具备了儒家德治思想中的人本主义的观念。他认为,君主为政之道应该“齐之以礼”,实行道德教化,在礼制规范的要求下,老百姓会心存廉耻,行为规范会遵从法制和道德规范,国家会政治清明,长治久安。如果君主为政“齐之以刑”,用强权和法制来施政,就会激化社会矛盾和民众的反抗心理,百姓就会毫无羞耻之心,国家就会动荡不安。

综合起来,儒家的德治思想的内涵如下:

1.以道德教化为核心。

儒家德治的思想内涵是以道德教化为核心的。孔子把统治者的自身道德修养看的很重,认为君主的道德风尚具有强烈的感化力量,是教化百姓并形成良好社会道德风气的重要手段,即所谓的“修己以安百姓”。孔子说过如果“上好礼、好义、好信”则“民莫敢不敬、不服、不用情”。上,即君主,也就是统治者,喜欢以礼、义、信的理念来治理国家,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道德修养来教化民众,那么就会让百姓敬畏、遵从并且不会反抗。而且如果君主真正能夠做到以德施政的话,会出现天下归心、四方来朝的局面。

2.以人为本,实行仁政。

孔子在倡导君主道德自律、道德教化的同时,希望统治者宽以待民,关注民生,实施仁政以获取民心。所谓的“民为贵,君为轻”的思想极为鲜明地体现了儒家德治思想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

无论是孔子提出的富而教之,还是孟子提出的苛政猛于虎,儒家思想持有者都认为君主应该实行仁政和德政,倡导有教无类,希望能够拓展受教育的范围,信奉周礼古风,认为道德教育对整个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伦理道德成为君主维护统治的重要手段。

孔子把“恭、宽、信、敏、惠”当成君主维护统治的重要原则,让伦理道德成为君主维护统治的重要手段,在后世形成了所谓的三纲五常,成为人们追求自由和不同政治理念的重要的道德和思想束缚

二、儒家德治思想的历史价值

在中国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儒家思想几乎一直占据意识形态的主流地位,受到封建社会上层阶级维护统治的重要思想统治工具,对中国历史、文化和思想意识形态的发展都具有深远的影响,具有珍贵的历史价值。虽然儒家思想受两千多年封建统治的熏染,存在一定的精神糟粕,但是我们要以辩证的眼光来看待儒家的德政理念,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增添一份力量。

1.重视领导者的自身道德修养。

儒家思想深受周礼古风影响,一方面站在平民的视角渴望领导阶层能够以自身的魅力和道德素养来影响治下民众,让民众受其教化。最终实现其天下归心的理想社会状态;另一方面又希望能够以公认的道德准则来束缚上层阶层的行为。这也是在漫长的封建政治统治下,最高统治者也不得不受治之下臣子或者民众的呼声约束来维护自身的政治和道德形象的原因,因为君主失德也是政治秩序更迭的最为重要的理由。

2.重视民生。

儒家思想一直坚持统治者实施仁政的统治理念,因此重视民生成为儒家德治思想留给我们的最重要的历史遗产。孟子认为苛政猛于虎,提示君主应该实行宽和仁爱的统治政策。从历史经验来看,凡是实施暴政的统治者最终都会被推下神坛;只有采取轻徭薄赋的仁政,爱惜民力,关注民生,统治者实现自身统治地位的稳固,保证社会秩序的长治久安。

3.重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儒家主张君臣之间,父子之间,夫妻之间,乃至普通人之间,都应有相应的道义约束。所以要求个人努力提高道德修养,遵守道义的约束。这孕育我国传统的道德准则,在调整人际关系,保持家庭,邻里乃至宗族的团结和谐,缓和阶级矛盾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结语

儒家学说构造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以德治为主要核心,[儒家德治的思想不仅重视统治者自身的道德修养,强调道德教化的力量,也认为统治者应该爱惜民力,关注民生,实施仁政,从而]儒家德治的思想不仅重视统治者自身的道德修养,强调道德教化的力量,也认为统治者应该爱惜民力,关注民生,实施仁政,从而孕育了影响中国两千余年的道德准则与政治理想。在一定时期内对社会稳定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对文化传承与指导现实生活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倡导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需要领导阶层吸取儒家德治的政治理念,以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为行为准则,不断反思自身行为,重塑社会风气。同时也渴望领导阶层关注民生,继续开展医疗改革和农村建设以及其他民生改革措施,让我们发现儒家德治的历史价值并加以应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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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刘首华,关晓梅. 儒家德治思想及其现代价值[J]. 长白学刊. 2006(02)

儒家民本思想研究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在法治化进程中,我国学术界对传统的儒家德治思想展开了学理上的批判和清算,削弱了传统社会国家政权和政治精英的道德功能,这是当代中国道德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解决此危机,关键是重新审视政治与道德的关系,构建与法治社会相适应的道德体系。我国执政党具有深厚的道德资源和优势,对我国法治化进程中的道德体系的构建和维系应发挥特殊的作用。

关键词:法治化;政权;政治精英;宪政;执政党道德

正处在法治化进程中的中国社会,经济结构和政治制度的快速变迁对中国传统的道德秩序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冲击,“道德失序”“诚信危机”“价值重建”等成为学术界的热门话题,“见死不救”“撞伤不如撞死”“我爸是李刚”等事件也不断刺激着社会公众的神经。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学术界更加广泛关注和深入研究中国所遭遇的道德困境,这使得伦理学成为一大显学。此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伦理依据、社会转型与道德建设、法治与德治等问题的研究,也吸引了各个学科领域学者的广泛参与,这极大地拓展了道德问题研究的空间。

一、我国的法治化进程与传统道德的解体

在“西学东渐”的过程中,源自于西方世界的法治思想引入了我国,人们对传统社会国家权力及政治精英的道德教化功能进行反思和批判,否定了中国传统社会政权和政治精英的道德责任,这对中国传统的道德体系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1.权利优先于善的正义观

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自然法学学派主张从自然权利出发,将国家放在个人权利护卫者的位置上。因此,在大部分自然法学家的正义观中,个人权利始终是优先的。罗尔斯在《正义论》提出了两条基本正义原则:第一,每个人都具有这样一种平等权利,即与其他人的同样自由相容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第二,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将是这样安排的:①合理地指望它们对每个人都有利;②地位和官职对所有人开放。在这里,罗尔斯非常强调个人权利优先原则,但除此之外罗尔斯还强调要考虑差别原则,即差别是客观存在的,但允许差别(不平等)存在的时候要照顾到对最不利者(比如弱势群体)的最大利益,只有这样才符合正义的原则。自然法学家们有的强调机会的平等(如诺齐克),有的则更倾向结果的平等(如罗尔斯),但在权利优先于善这一点上,自然法学家们的观点是一样的,他们都强调个人权利不应因任何道德理由或集体利益为理由而受到侵害。

权利优先于善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在某些个人权利胜过或压倒共同善的考量之意义上,权利优先于善;另一方面,在具体规定我们权利的正义原则证明不依赖任何特殊善的理念之意义上,权利优先于善。但不管从哪一方面而言,“权利优先于善”的正义观思想构建的法治国家,彻底排除了国家政权的道德功能和使命。对于国家政权来说,既然其构建的逻辑起点是个人权利,而个人权利又不能够以任何道德理由予以侵犯和剥夺,那么国家政权也就没有任何理由或借口去宣扬和提倡某种道德观念和道德学说。至此,国家政权承担道德责任、施行道德教化的理论依据被法治主义清除干凈。

2.法治而非德治

近代以来,我国学术界在逐步吸收和对法治理念理解的同时,也对中国传统的儒家德治思想展开了学理上的批判和清算,认为德治强调执政者的个人道德自觉,把道德作为政治的最高尺度,不仅导致政治的退化、使政治依附于伦理而失去自身的个性,而且不可避免的导致政治的腐败,因为纯粹的道德说教根本不足以规范政治;同时,德治对人伦道德秩序的强调,在宗法制度的条件下,不仅使政治沦为对血亲关系的依附,使政治退化为家族政治。“德治思想,实质上是专制主义的题中之意,是反民主的。对德治的向往,即对圣君贤相的向往,说到底依然还是一种祈求清官的思想。”这种对传统儒家德治思想的反思,即使在身负复兴儒学使命的现代新儒家身上也有所反映。当儒家的德治思想在学理上和思想上遭到人们否定的时候,国家政权道德教化的理论基础和依据自也无从立足。

3.宪政的制度设计与政治精英的道德责任的弱化

中国近代的宪政历程是从康有为、梁启超等人推动的维新变法运动开始的。在日益严重的政治危机面前,以镇压维新变法运动著称的慈禧太后也不得不转向推动“新政”,于是清政府于1906年布《预备仿行宪政》谕旨并拉开宪政序幕。从1908年清廷《钦定宪法大纲》,到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直至2004年该宪法第四次修订,中国已走过了百年的宪政之路。由于宪政的理念乃是源自西方世界的舶来品,这就注定了中国的宪政之路的艰难和曲折。但毫无疑问,中国的宪政历程,也是中国传统社会政治的合法性从儒家的意识形态转移出来并踏上重置合法性的过程。由于宪政的理念根源于对人性的不信任和对政治权力的恐惧,宪政的制度设计则是抑恶而非扬善,这样,传统社会政治的道德权威在宪政制度的设计之下失去了存在的依据,政治精英的社会道德功能也由此被严重削弱,中国传统社会道德体系逐步解体了。

二、法治社会的政治与道德

毫无疑问,健全的法律制度是法治社会所必需的,但仅仅依靠外在的法律制度不可能根本上解决当代中国法治化进程中的道德问题。其实,当代中国道德问题与这样的事实有关,即传统的道德体系在法治化进程中不断解体,而新的适合法治社会要求的道德体系却没有建立起来。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重新建立起与法治社会相适应的道德体系。因此,在法治化进程中,重新审视政治与道德的关系即国家权力或政治精英的道德作用,就显得非常必要。

应该说,近代以来西方政治学致力于“以恶抑恶”的法律制度化设计取向,在西方社会中既存的深厚的宗教传统、普遍的伦理自律的前提和基础上,对规范和限制公共权力的行使、引导政治精英的行为和社会道德秩序供给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是近代西方社会民主化、法治化进程中向人类提供的成功经验之一。面对这一历史文化遗产,应在积极吸取其成功经验的前提和基础上,进一步通过制度创新和理论探讨弥补其缺陷和不足,推进人类文明更深层次的发展。这里重提政治精英对道德责任的承担便是建基于这一历史、知识和学理背景之上的。其实,在人类社会的进步发展过程中,不管是中国还是西方世界,道德伦理秩序和法律制度的政治结构都是同时并存的。中国古代的社会并非因为强调德治便没有了法律制度的设计,西方社会近代以来法律制度取向不断强化,但也并没有因此而完全取消了政治实践领域的道德基础。相反,正像西方近代以来民主法治社会有着其道德基石一样(它是通过宗教提供的),中国古代政治领域也有着法律制度设计,只是二者法律制度设计的取向不同:西方近代以来的法律制度设计大致遵循着抑恶的取向,而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设计大致遵循着扬善的取向。因而近代西方走上了“以恶抑恶”的精细化法律制度的设计,而中国古代则走上了强调政治精英德性修养的模糊化法律制度的设计。二者都有其合理性,也都有其局限性和不足。当我们置身于肇始于西方世界的现代化进程之中时,尤其是置身于一个缺少宗教文化和“自律精神”支撑的社会之中,面对社会转型所导致的各种规范体系不断解体的状况时,面对道德价值多元有可能导向道德相对主义和道德虚无主义之时,在强调法律制度的理性构建的同时,也不能否认政治精英的道德责任,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只有这样,才有可能走出现代法治进程中的道德危机。

当然,我们不能否认这样的一个事实,即法治和德治具有内在的冲突。不论是法治的“治”还是德治的“治”,都意味着政治权力的主体对客体施加影响的政治行为。只有坚持法律至上而不是道德至上,才能避免政府官员以道德为借口不按法律的要求行使手中的权力。中国传统的德治理念则相反,它主张的是道德至上而非法律至上。正是因为如此,很多学者担心强调政治精英的道德责任会侵蚀法治价值理念及法律制度体系。其实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因为强调政治精英的道德责任并不意味着让其拥有凭借道德执法的权力,法治和德治的内在冲突更不意味着法律与道德是鱼和熊掌只能选其一的关系。毫无疑问,在法治社会政治精英作为政治权力的执掌者,在“治”的过程,即行使手中权力的过程所遵循的只能是法律而不是道德。例如,对于儿童落水时围观者见死不救的行为,政府官员不能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对见死不救者进行惩罚。而人们也不可能制定出惩罚见死不救行为的法律,因为当事人的救还是不救的选择可能面临很多的复杂因素,比如施救者会不会游泳及游泳水平有多高这样的问题。因此救还是不救、怎样救的问题只能用道德而不是法律来规范。然而,政府官员不能用手中的权力对见死不救行为惩处,并不意味着该政府官员可以和那些围观者一样的无动于衷。即使在法治的社会,作为政府官员,如果他和那些围观群众一样站着无动于衷,就算这种行为是发生在下班之后的私人时间,也必定成为天大的丑闻从而能使他丧失掉权力和职位。虽然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政府官员见死不救就要下台,但是他还是有可能被迫下台的,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法治社会也是有“道德至上”的可能性的。可以想象,作为公众人物的政府官员,如果普遍发生这种见死不救的行为,那将会对社会道德产生如何恶劣的影响;相反,如果这个政府官员奋不顾身对落水者施以援救,那么这种行为理所当然成为社会学习的对象,并因为其特殊的政治身份,会对社会道德产生更广泛的正面影响。因此,作为政治精英,其道德责任理应比一般的民众有着更高的要求。

三、发挥我国执政党的道德功能和优势

如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现代的民主、法治社会的政治精英需要有着更高的道德自律的要求,承担起更多的道德责任,没有宗教传统的中国更是如此。

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是我国法治化进程中的领导核心,执政党本身具有深厚的道德资源和道德优势,因此,加强执政党的道德建设,发挥共产党的道德优势和强化执政党的道德功能,有利于解决法治化进程中因传统的道德体系的解体而导致的道德危机问题。

近代西方的政党开始出现的时候,因为其特征与传统社会的宗派有很多相似,所以大多数的思想家都认为政党是不存在什么道德性的,甚至认为政党是反道德的。例如美国政治家麦迪逊把当时的政党描述为“煽动派别之间的仇恨情绪,处心积虑地触怒甚至压迫对方,而不是为了公益的目的。”法国革命家罗伯斯庇尔也认为,哪里有野心、阴谋、诡诈和马基雅维里主义,哪里就會有宗派的出现。俄国思想家奥斯特罗果尔斯基在其著作《民主与政党组织》中更是直截了当表明这样的观点:“现代的政党制度必然产生腐败的后果”。德国哲学家米歇尔斯在他的著作《寡头统治铁律》中对政党的非道德性作了更为深入的论证。然而在我国,与西方国家的政党有着本质的不同,中国共产党其执政一开始就具备了深厚的道德资源。共产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理想,这种“大同”理想本身就是一种崇高的道德理想信念。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一种大公无私的高尚道德情操。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无数的党员为了民族和党的事业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很难想象没有崇高的道德理想信念的人能够做到这一点;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许多党员为了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兢兢业业忘我工作,这种道德资源也是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重要资源。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为首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在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同时,把为人民谋幸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落到实处。由此可见,中国共产党有着深厚的道德资源和道德优势。只是在社会转型中出现的一些腐败现象严重的侵蚀了党的道德优势。因此如何把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的道德优势发挥出来而不是否认它,是解决法治化进程中道德危机的关键。

发挥执政党的道德优势,可以通过执政党道德与公民道德的良性互动来实现。在现代政党政治的框架之下,公民参与政党的政治活动有三种方式:①公民申请入党,作为党员身份定期过党的组织生活;②公民不加入执政党,但是加入社会的某些社团组织,而这些社团组织与执政党有密切的联系。公民在参与社团组织活动时,也就或多或少地参与了政党的政治生活;③公民在参与政治选举的活动,通过投票的方式影响政党的行为或和国家的公共政策。执政党道德有利于对公民道德的引导和塑造。在这方面,我们中国共产党具有很好的经验。党组织接收民众入党的过程是一种道德的引导过程,这一特点在党员入党前所要经过的种种考验的过程体现得尤为明显。在第二种良性互动中,党组织在与各种公民社团的直接交往中对公民道德的形成可以起到促进和引导的作用。

执政党道德与公民道德之间的良性互动可以发挥出执政党的道德优势,有利于我国法治社会道德体系的构建和维系。现代的民主法治社会是由许多观念和利益不尽相同的多群体组成,这一社会特征在完成韦伯所说的“怯魅”后导致了道德的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的盛行。政党特别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需要在法治化的进程中发挥自身的道德功能,从而实现社会道德共识的形成和维系。

四、结束语:法治的道德之维

西方社会有一句谚语:“凯撒的物归给凯撒,神的物归给神。”“凯撒的物”是指世俗统治者的政治权威,“神的物”则是宗教的道德权威。西方法治的理念不断否定国家政权和政治精英的道德责任,是因为这个责任已经有“神”来担当。而我国法治化进程中的客观现实却需要执政党和政治精英承担更多道德的责任,因为我们没有“神”的传统,也不可能在现实中凭空造出一个“神”。这是中国法治化进程中遇到的最大的难题,这个难题根源于法治与德治的内在冲突,源自于法治文化与我国传统文化的差异。如何破解这个难题是中国法治建设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解决这个难题需要在法治与德治、政治与道德之间寻找平衡点和突破口,而不是只简单地肯定或否定其中的某一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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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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