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监管工作总结范文

2023-10-05

医疗机构监管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摘要:内控机制与监管措施是离岸金融风险监管制度中非常重要且联系紧密的两个方面。对于离岸金融机构的内控机制,应进一步强化其质量,并开展全面的内控机制建设。在离岸金融监管措施方面,我国应形成一个职能健全的离岸金融监管机构体系,并赋予监管当局足够的采取预防性或补救性措施的权力;应在离岸金融市场上推行统一监管模式,建立一个拥有广泛权力的核心监管机构;应对具体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措施在制度上作出改进。

关键词:离岸金融;内控机制;监管措施;次贷危机

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0.02.013

在步入“后次贷危机时期”之后,市场关注的焦点正在逐渐从危机抵御转到业务开发上。对于意欲建立国际金融中心的中国而言,需要一方面借鉴次贷危机的教训,一方面继续实施金融体制改革,逐步开展全面的离岸金融业务。而在此过程中,必须加强对离岸金融业务的监管。本文拟从次贷危机的启示入手,从内控机制和监管措施两个方面探讨加强离岸金融监管的问题,从而为中国未来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一、离岸金融交易的特点及其失控的教训

(一)离岸金融交易的特点

离岸金融,一般指不具有金融市场所在国国籍的当事人在金融市场上从事的货币或证券交易行为。离岸金融市场是真正意义上的彻底的国际金融市场,具有虚拟性、监管的多头性和松散性等区别于传统金融市场的特点。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国的“离岸金融业务”,是指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中资银行及其分支行,吸收非居民的资金,服务于非居民的金融活动。其服务对象“非居民”,指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含在境外注册的中国境外投资企业)、政府机构、国际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包括中资金融机构的海外分支机构,但不包括境内机构的境外代表机构和办事机构。离岸金融业务试点范围主要包括以下8项:吸收境外居民和非居民的外币存款;发放对境外居民和非居民的贷款;办理对境外居民和非居民的外汇买卖、汇兑和国际结算业务;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的资金拆借业务;组织和参与境外国际银团贷款;代理境外居民和非居民的证券买卖业务;办理在国际金融市场发行债券筹集资金业务;为境外公司和企业提供担保业务。

大体来说,中国大陆离岸金融业务的试点,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1989年到1998年的首次试点阶段,第二个阶段是从1999年到2002年的停办整顿阶段,第三个阶段是从2002年至今的重新开办阶段。中国的离岸金融试点在经历了初期的快速发展之后,遭遇到了较为严重挫折,有关业务尽管后来重新开办,但发展极为缓慢。

2006年,天津被获准进行资本项下人民币可兑换的试点并开办离岸金融业务,而在“十一五规划”中,天津的滨海新区被列为综合改革实验区,可优先进行重大金融改革试点。2009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从指导思想上确立了上海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上海和天津等地的离岸金融中心的建设,正在被逐渐提到日程上来。

离岸金融交易更便捷,资金流量更大,利润往往也更多,但相应地,离岸金融交易所带来的风险也更大。这就意味着离岸金融市场在风险监管法制上必须设计得较为合理与完善,既不妨碍离岸金融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放任风险不受控制地增长。

(二)次贷危机中风险失控的教训

爆发于美国的次贷危机给全球金融市场造成的空前巨大的损失,至今仍然历历在目。

这次金融危机的爆发,最大的原因不在于金融风险监管规则的不完善,而在于有关的金融风险监管规则未能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

尽管在本次金融危机之中,中国由于其金融市场的相对封闭型而受到的损失有限,但这并不是我们高枕无忧的理由。一方面,次贷危机引发了全球性的实体经济衰退与金融市场萎缩,势必间接增加中国金融市场的风险,打击国内外投资者的信心,恶化中国货币金融环境。另一方面,从长远来看,为了全面参与国际金融竞争并争取国际金融秩序的话语权,中国需要逐步开放本国金融市场,而这同时也意味着未来的中国金融市场必须有能力直面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即使不看那么远,目前中国已经试点了开办国际性极强的离岸金融业务,这类业务就好比在封闭的中国金融市场屏障上开了一个口子,国际金融市场的风险爆发将直接影响此类业务。因此,有必要结合次贷危机中的风险失控问题,进一步总结中国离岸金融试点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对离岸金融试点中的风险防范与监管问题予以深入探讨。

引发这次美国次贷危机的,是典型的信用风险。所谓信用风险,是指在货币业务或者证券业务中,债务人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足额偿还债务所导致的风险。在国际金融业务中,信用风险是一种主要的风险,而当市场上金融交易的资金量比较大的时候,一旦发生信用风险就很容易导致整个市场的剧烈震荡。以信用风险为代表的各种金融风险是无孔不入的,即便是在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上,一旦监管松懈,风险就会积累并适时爆发出来。因此,金融市场所在国必须高度重视风险监管法制的建设和实施。而就国际性极强的离岸金融业务而言,其所涉及的信用额度通常较大,重大信用危机一旦发生,就会波及全球,引发连锁效应,造成恶劣后果,因此,离岸金融市场所在国监管当局必须对离岸业务的风险监管慎之又慎。

二、强化离岸金融监管中的内控机制

所谓内控机制,是指金融机构依据法律规定而制定并实施的,明确其内部组成各部分的职能,对整个业务流程实行控制,并对从业人员实行有效检查监督的一套内部制度。内控机制的存在及其质量,直接影响着离岸金融机构控制与防范风险的能力,离岸金融市场所在国监管当局有必要督促金融机构依据法律与国际惯例,建立合理有效的内控机制。

(一)内控机制的重大影响

内控机制不完善,非常容易导致各种金融风险,尤其是极为严重的违法风险。目前位居世界金融违规交易数额头名的案件——2008法国兴业银行交易员违规交易案就说明了这一问题的严峻性。在该案中,虽然银行极力试图将全部责任推到凯维埃尔这个“电脑天才”身上,但显然,银行内控机制极不完善,自己也难辞其咎。首先,银行交易系统的安全防护关卡被一个普通交易员轻易突破,说明该系统的安全性本身就很成问题,将其简单地归咎于“天才说”是片面和不负责任的。其次,早在2007年11月,欧洲期货交易所就曾经对凯维埃尔的交易行为提出过警告,而当时法国兴业银行没有引起重视,而是仅仅对凯维埃尔提出质询,并且在收到后者提供的伪造的文件之后,事情就作罢了。再次,实际上银行早就知道违规交易的存在,但为了追求利润忽视了内部控制。凯维埃尔认为,他的上司知道他开的盘口有多大,因为他所赚的钱不可能来自小额交易,但当他赚钱时,上司对他所使用的方法和交易额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所使用的技巧并不高明,银行只要按程序进行检查就能侦察到这些运作情况。事实上,法国兴业银行的其他交易员从2005年底就开始进行越权违规交易。正因为如此,在2008年2月4日,法国经济、财政与就业部长拉加德在其向总理府提交的有关法国兴业银行欺诈案的专项报告中,专门指出了法国兴业银行内部监控机制存在的问题。这份报告说,法国兴业银行内部监控机制并未完全运转,内部监控系统多个环节有可能存在漏洞,主要包括对交易员盘面资金的监督,对资金流动的跟踪,后台与前台完全隔离规则的遵守,信息系统的安全及密码保护等。

(二)内控机制的基本内容

依据巴塞尔《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银行监管当局必须满意地看到,银行具备与其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匹配的内部控制。各项内部控制应包括对授权和职责的明确规定,银行做出承诺,付款和资产与负债账务处理方面的职能分离;应包括上述程序的交叉核对,资产保护,完善独立的内部审计;应包括检查上述控制职能和相关法律、法规合规情况的职能。内部控制的目的是确保:一家银行的业务能根据银行董事会制定的政策以谨慎的方式经营;只有经过适当的授权方可进行交易;资产得到保护而负债受到控制;会计及其他记录能提供全面、准确和及时的信息;管理层能够发现,评估,管理和控制业务的风险。

由此,一项符合巴塞尔协议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四个主要内容:组织结构,包括职责的界定,贷款审批的权限分离和决策程序;会计规则,包括对帐、控制单、定期试算等;“双人原则”,即不同职责的分离,交叉核对,资产双重控制和双人签字;对资产和投资的实际控制[1]。此外,这类控制措施必须有内部审计职能进行补充,通过内部审计职能在机构内部独立地评价控制系统的完善程度、有效性和效率。

(三)强化离岸金融机构内控机制的质量

中国涉外金融机构的内控机制,现在不是有没有的问题,而是质量高不高的问题。内控机制的质量,直接影响着离岸金融机构控制与防范风险的能力,内控机制的不完善,非常容易导致各种金融风险,尤其是极为严重的违法风险。法国兴业银行之所以发生严重的违法风险,其不健全的内控机制难辞其咎;而中国企业在投资海外市场的过程中,也曾经因为不重视内控机制建设而导致了巨大的市场风险和违法风险,“中航油事件”就是明显的例子。正如2005年中国银监会就“中航油事件”发出的风险提示所指出的:中国航油新加坡公司在衍生产品交易过程中,严重违反内控程序,授权和止损制度形同虚设,造成了5.54亿美元的巨额亏损。各行应引以为戒,在进行衍生产品交易时必须严格执行既定的分级授权和敞口风险管理制度,任何重大的交易或新的衍生产品业务都应得到董事会的批准,或得到由董事会指定的高级管理层的同意,在因市场变化或决策失误出现账面浮亏时,要严格执行既定的止损制度。各中资银行总行及授权从事衍生产品交易的分行,其衍生产品交易系统和风险管理系统必须自动连结,分行不得有游离于总行监控之外的衍生产品头寸。

目前在在岸市场上,我国要求外资银行建立健全内控系统,其中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还需要设置独立的内部控制系统,并遵守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关关联交易的规定,而且外方股东还应当具有有效的反洗钱制度。可见,在内控机制方面,我国强调跨国银行内部控制系统的独立性,较为具体的规定主要集中在防范关联交易方面,但这离巴塞尔协议所建议的内控机制还存在距离。因此,我国应借鉴巴塞尔协议的规定,要求跨国银行建立全面与完善的内控机制。

仅仅要求内控机制的独立性,仅仅关注关联交易的控制问题,是远远不够的。我国金融监管当局必须确定离岸金融机构具备与其业务性质及规模相适应的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必须确定离岸金融机构具有完善的政策、做法和程序,以促进金融部门形成较高的职业道德与专业标准,并防止银行有意或无意地被罪犯所利用。

三、确保离岸金融监管中的监管措施到位

监管措施与内控机制具有相辅相成的联系。内控机制着眼于从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风险,而监管措施着眼于通过金融监管机构所施加的外在强制,引导金融机构符合监管要求;只有两者的结合,才能够保证金融风险监管的有效和金融市场的稳定。因此,除了关注离岸金融市场上的风险并要求离岸金融机构建立合理有效的内控机制之外,对于市场上已经暴露出来的风险或者正处于发展期间的风险,离岸金融市场所在国的监管当局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从而减小或者避免风险造成的损失。

(一)监管措施应当遵循通行的规范

巴塞尔《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对这一问题从以下五个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1.监管方式。有效的银行监管体系要求监管当局对单个银行、银行集团、银行体系的总体情况以及银行体系的稳定性有深入的了解,并将工作重点放在安全性和稳健性方面。

2.监管技术。监管者必须与银行管理人员保持经常接触,并通过获得和分析有关信息,全面了解银行机构的业务情况。监管当局可以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两种手段获得信息。

3.监管报告。银行监管当局必须具备在单个合并表基础上收集,审查和分析各家银行的审慎报告和统计报表的方法。在离岸市场上,离岸金融机构的业务申报是取得监管信息报表的一种常见方法。在美国,美联储要求已经建立国际银行设施的金融机构每月以递交“国际银行设施帐户报告”的形式向其申报以国际银行设施名义经营的一切活动;对于外国银行在美国的分行或支行机构,还要求他们在每季的“财务状况报告”中如实反映有关国际银行设施的经营情况;凡从事离岸业务的金融机构,必须以明细分类账的形式单独记录其国际银行设施的业务往来。而依据新加坡法律的规定,经营亚洲货币单位的银行,都要按月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呈送外汇头寸状况和指定的货币头寸状况的报告,并按季度呈送有关贷给受指定地区境外居民所控制的新加坡居民公司的放款与透支的情况报告[2]。

4.会计处理和披露。银行监管当局必须满意地看到,银行要根据国际通用的会计政策和实践保持完备的记录,并定期公布银行财务状况和盈利水平的信息。

5.监管当局的纠正和整改权力。银行监管当局必须具备一整套及时采取纠改措施的工具。一般来讲,金融监管当局可能对离岸金融机构采取的惩戒措施包括:警告,包括从轻微警告到严重警告;指令,即直接发出命令;限制,即对持牌金融机构规定条件或附加条件;罚金,即根据不同的情况决定不同的罚金数额;禁令,即禁止某些个人担任股东、董事、秘书或管理人员;公示,即向公众告知有关情势;停业,这往往与公示相伴随且是吊销牌照的前兆;考虑到顾客的利益,监管当局通常会允许金融机构兑现对既有顾客的正在履行中的义务,其他一切营运则必须停止;吊销牌照,这是最严厉的惩罚,通常与公示相伴随[3]。

可见,要形成较为完善有效的金融监管措施体系,至少应当在监管方式、监管技术、监管报告、会计处理以及披露、纠正、整改权力方面形成一定规模,而这其中最为根本,就是所有这些类型的监管措施都应当贯彻和落实审慎监管的原则,所有的监管措施都应当有助于监管当局审慎地行使监管职能。

(二)构建完善的离岸金融监管体系

1.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依据1998年《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离岸银行应当定期向当地外汇局报送离岸银行业务财务报表及业务分析报告,并保证所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外汇局将定期对离岸银行各种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经营离岸银行业务的银行在有特殊情况发生时,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主动向外汇局报告,并且及时予以纠正。接到报告后,当地外汇局需对离岸银行实行特别监控,督促其及时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及时通报国家外汇管理局。

在构建未来的离岸金融监管体系的时候,应当注意通过监管方式、监管技术、监管报告、会计处理,通过披露、纠正和整改权力等方面的机制建设,设置较为全面监管措施。而在具体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措施层面,我国还需要作相当大的制度完善和改进工作。对现场检查而言,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现场检查组织管理体系和严格的检查质量控制制度,实现现场检查工作的标准化和制度化;充分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提高现场检查的效率;加强监管的信息交流。对非现场监管而言,应制定出统一的监管报表格式和要求;建立全国范围内的离岸金融监管信息网,实现地区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加强离岸银行非现场监管数据的整理和分析工作;加强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的结合。

2. 设立职能健全的监管机构。目前世界上主要有两种金融监管体系。第一种是美国为代表的伞形监管体系,在这种体系之下,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作为金融控股公司的基本监管者,在整个金融控股公司监管体系中发挥主导性作用,至于此架构下的金融子公司在银行、证券、保险等方面的单项业务,由原各自主管机关监管,即分别由美联储、货币监理署、证券交易委员会、期货交易委员会和保险监管署等功能监管者负责监管,法国、澳大利亚、中国香港的做法与之类似。第二种是英国为代表的“全能统一型监管”体系,在这种体系之下,市场所在国不区分上市银行的上市公司属性和商业银行属性,均由统一权威的监管机构加以监管;1998年金融服务局成立,将除英格兰银行外的8个监管机构合为一体,全面整合了原先各机构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的监管权限;英格兰作为纯粹的中央银行,不再承担对金融业的日常监管职责;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进一步强化了金融服务局作为“超级金融监管机构”的权限;日本和韩国的做法与之类似[4]。

在我国,长期以来中国人民银行既作央行又作商业银行,承担金融活动的调节和监管。1978年后,中国先后设立了外汇管理局、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实行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2003年4月,中国成立了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分离了央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央行负责宏观调控和金融稳定。我国目前区分不同的金融行业进行监管的做法,类似于美国的伞形模式,只是“伞骨”(各专门监管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伞顶(统筹监管部门)也没有确定而已。笔者认为,在建立离岸金融市场的过程中,应当设立或安排一个职能健全的监管机构体系。短期内,考虑到我国暂时不会推行金融混业经营,而近几十年来伞形监管模式在监管分业经营的金融机构上被证明是比较成功的,故而我国可以继续采用并进一步完善这种类似于美国的伞形监管模式,以央行为统筹监管机构,以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为专业监管机构,对离岸金融市场实行充分的监管。但从长期来看,我国总有一天要完全融入国际金融体系,实行混业经营,故而在离岸金融市场上推行统一监管模式,建立一个拥有广泛权力的核心监管机构将是大势所趋。

我国应设立或安排一个职能健全的离岸金融监管机构体系,并赋予监管当局足够的采取预防性或补救性措施的权力。

综上所述,内控机制与监管措施是离岸金融风险监管制度中非常重要且联系紧密的两个方面。内控机制不完善,非常容易导致各种金融风险,尤其是极为严重的违法风险;对于离岸金融机构的内控机制,我国应进一步强化其质量;全面的内控机制建设,具体应当包括对授权和职责的明确规定,银行做出承诺,付款和资产与负债账务处理方面的职能分离,上述程序的交叉核对,资产保护,完善独立的内部审计,检查上述控制职能和相关法律法规合规情况等诸多方面。在监管措施方面,我国应设立或安排一个职能健全的离岸金融监管机构体系,并赋予监管当局足够的采取预防性或补救性措施的权力;在离岸金融市场上推行统一监管模式,建立一个拥有广泛权力的核心监管机构将是大势所趋。

[参考文献]

[1] 罗国强.跨国银行风险监管中的法律问题[J].法学,2008(3):73.

[2] 左连村,王洪良.国际离岸金融市场理论与实践[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2:218.

[3] Hilton McCann.Offshore Finance[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6:494.

[4] 李仁真,国际金融法[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199-203.

(责任编辑 高文盛)

医疗机构监管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小组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落实监管责任,保证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提高学校食堂管理和食堂服务水平,确保师生员工和食堂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职责。

一、 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小组组织机构

组 长:严 磊

成 员:刘 波 张永建 华美清 吕泉清

二、 工作职责分工

食堂领导小组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与规章,齐抓共管,落实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与检查,以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小组所有成员要听取和收集师生、家长对学校食堂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定期召开食堂监管小组会议进行专题性研究,促使食堂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质量。

严 磊:校长为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小学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职 责:

1、负责食堂重大事宜决策和食堂添置设备的审核,监管、督促监管小组内其他成员的履职情况。

2、每日检查食堂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原料贮存、清洗消毒、膳食质量、食堂卫生、餐餐留样,确保师生的膳食卫生安全。 刘 波: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食堂安全事宜和日常监管 职 责:

1、 检查电力、消防、冷藏蒸饭设备安全和使用状况,发现隐患及时汇报给组长处理。

2、 每日检查食堂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原料贮存、清洗消毒、膳食质量、食堂卫生、餐餐留样,确保师生的膳食卫生安全。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或协助处理,遇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向校长汇报。负责食堂从业人员培训事宜。

张永建:食品卫生监管员具体负责食堂食品卫生日常监管 职 责:

1、协助组长考察定点采购商户资质,确定定点采购对象,索取查验供货商证件;负责轮换定点采购事宜;监督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的质量和价格,监督食堂每日成本核算。

2、落实餐前试尝制度,每日进行餐前试尝,发现问题果断采取措施。

3、每日检查食堂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原料贮存、清洗消毒、膳食质量、食堂卫生、餐餐留样,确保师生的膳食卫生安全。负责食堂从业人员培训事宜。

华美清、吕泉清:总务人员负责食堂整体工作的后勤保障 职 责:

医疗机构监管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摘要:20世纪90年代,随着小额信贷机构的不断发展,小额信贷机构在发挥自己功能的同时,也曝露出了一些不好的东西:国际小额信贷机构不断破产;个别小额信贷机构打着小额信贷的招牌高息放贷;社会公众对小额信贷机构缺乏信息……,所有的这些问题都或多或少的影响了正规的小额信贷组织的发展,也很大程度的损害了相关投资者和借贷者的利益。要解决这些问题,小额信贷机构就必须要非常清晰的明白自己的经营状况,同时投资者和相关监管也必须要明明白白的知道这些小额信贷机构每时每刻在做什么。毫无疑问,建立小额信贷评级机构对小额信贷机构进行评级可以充分的解决这些问题。然而,在小额信贷评级机构建立后,却面临着诸多的问题。同时,在新形势下,小额信贷评级机构也面临着许多趋势。

关键词:国际小额信贷评级机构;发展问题;发展趋势

目前,国际小额信贷机构评级已经可以作为一项商业服务了。在过去的十几年的时间里,国际小额信贷机构评级已经非常完善了。然而,在发展过程中也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首先,到目前为止,国际小额信贷评级没有一个统一的评级标准。由于先天的原因,小额信贷评级机构众多,几乎每一个小额信贷机构都有着自己独一无二的评级方法、评级标准以及评级操作。尽管这几年众多评级机构的评级领域出现了重合的现象,但是,具体的每一个评级机构在操作中实行着自己独特的评级指标。这样没有统一的评级标准和评级指标就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第一,小额信贷的相关利益者(投资者、捐赠者、借贷者、监管者甚至小额信贷机构本身)不能对小额信贷机构进行横向的比较。不能进行横向的比较意味着对小额信贷机构的评级不能帮助投资者和捐赠者选择合适的小额信贷机构进行投资,这就使得小额信贷机构的资金来源变得紧张,同时,不能进行横向比较意味着监管者对小额信贷机构缺乏可靠的监管依据,后果便是,政府为了小额信贷机构的安全发展而采取谨慎的发展战略,这样严重的限制了小额信贷机构的正常发展。小额信贷机构本身在没有横向比较的情况下,对自身的行业地位处于一个无知状态,很容易造成小额信贷机构本身在竞争环境中破产。第二,小额信贷评级没有统一的评级标准使得小额信贷评级还没有被传统的投资者所接受。尽管国际小额信贷机构评级已经发展了几十年,并且变得越来越完善,但是一些传统投资者(比如养老金、私人投资基金、大型公司、私人投资者等)还是没有接受国际小额信贷机构评级。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国际上缺乏统一的评级标准以及缺少统一的不同资产业绩归类的数据库。如果国际小额信贷机构不被传统的投资者所接受,随着小额信贷机构的发展,小额信贷专业的评级机构将会得到抛弃。

其次,国际小额信贷评级中的社会绩效评级有着众多的主观因素。社会绩效评级并不像机构评级那样有着客观的评级指标,比如说在机构评级中,ROA、ROE、资产负债率等都是客观的指标。社会绩效评级是通过检查小额信贷机构是否实现了它的社会使命为依据的。一般情况下,社会绩效方面的评级都是通过调查问卷、与小额信贷机构的交流以及小额信贷机构目标人群的反馈等方式进行评级的。这些方式都明显带着主观因素。

小额信贷评级机构中还没有建立大型的数据库。这样的数据库可以提供不同小额信贷机构可以横向比较的消息。传统的评级机构在几十年的实践中已经建立了相关的数据库。由于不存在这个数据库,使得小额信贷评级机构作出的评级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得到相关投资者、捐赠者、监管者、甚至小额信贷机构的认同。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小额信贷评级的发展。

然而,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小额信贷评级不断呈现出新的积极的趋势。

首先,小额信贷机构评级的方法和标准正在不断得到统一。尽管各个评级机构目前使用不同的评级方法、评级标准以及评级指标,一些大型的评级机构已经认识到在世界范围内统一评级方法和标准的重要性。并且,已经有相当多的大型评级机构已经开始开始了在个别地区统一评级标准的项目,比如,标准普尔在2008年在拉丁美洲地区实施的评级项目,在这个项目中,处于拉丁美洲的不同国家的不同小额信贷机构可以在这个项目中横向比较。随着时间的发展,在世界范围内统一小额信贷评级的标准将会成为一种趋势。

其次,世界范围内的小额信贷评级机构之间会建立大型的数据库,信息技术将会在小额信贷评级中得到大范围的应用。随着投资者、捐赠者、监管者以及小额信贷机构对评级数据的大量需求以及评级标准的统一,小额信贷评级之间将会建立起大型的数据库。这种数据库的技术条件已经成熟,目前,存在的障碍是评级标准以及评级方法的不同意和评级机构的发展处于初级阶段,积累数据不多。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世界范围内统一标准的建立,这种数据库应运而生。

最后,小额信贷机构评级将会逐步实现商业化。目前,小额信贷评级机构大多数由国际组织和相关基金(比如CGAP和美洲银行)资助的。这是因为,目前,每年仅仅会有不到300件小额信贷评级,300件评级的业务相当于250万美元。小额信贷评级市场的利润空间很小,因此在很大程度上,这些专业小额信贷评级机构是由一些组织和基金赞助的。随着小额信贷评级市场的不断扩大,小额信贷评级机构将会逐步实现自营及商业化。

[1]李思冉,杨渊.简析微型金融机构的信用评级体系建设[J].经济研究导刊,2009年第12期P78.

[2]江三青.印尼小额信贷的商业运作[J].银行家,2006年第三期.

[3]Jacques Attali (2008), Planet Rating Activity Report 2008, Planet Finance Group.

[4]Sanjay Sinha (2006), Davids and Goliaths in International MicroFianance: The Challenge for Specialized Raters, Micro-Credit Ratings International Ltd., Gurgaon, India.

赵海明(1989.5—)山东潍坊人,男,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研究方向:金融学。

医疗机构监管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情况

调 查 问 卷

此问卷仅是为了掌握真实情况,请如实填写,感谢支持和配合!

一、乡镇名称:

二、可否知道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的有关要求?A

A知道B不知道

三、监管机构建设类型:D

A单独设立B在农技推广机构中一并建设C其他方式D尚未建设

四、

五、

六、七项请按照本乡镇所属的建设类型认真填写。

四、若属类型A请回答以下12个问题:

1.建设进展:A已建设完成B正在建设之中(请说明目前已建设到什么程度:)

2.机构名称:3.机构性质:A行政单位B事业单位C临时机构D其他性质

4.隶属关系:A县政府派出机构B隶属于乡镇政府C其他关系

5.人员编制数:6.主要职能(可多选):A指导、监管农产品生产,包括档案记录、合理使用投入品等;

B监督和管理农业投入品;

C宣传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D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查;

E开具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检测)证明;

F引导农产品包装标识上市;

G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和事故的应急处置及上报等;

H其他7.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可多选):A无检测设备 B有速测仪C有速测车D有检测室

F还有其他检测设备8.工作经费数量情况:A无工作经费B 5万元以下C 5-10万元D 10-20万元E20万元以上

9.工作经费来源情况(可多选):A县财政B乡镇财政C自筹D其他渠道

10.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可多选)A运行不顺畅B职能不够明确C经费不足D人员数量少

E人员素质低F检测技术薄弱G其他问题11.2010年工作开展情况(另附页)。

12.请提供编委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五、若属于类型B请回答以下14个问题:

1.建设进展:A已建设完成B正在建设之中(请说明目前已建设到什么程度:

)

2.农技推广机构名称:3.是否单独挂牌:若单独挂牌请填写牌子名

称:;挂牌时间:

4.机构性质:A行政单位B事业单位C临时机构D其他性质

5.隶属关系:A县政府的派出机构B隶属于乡镇镇政府C其他关系6.人员编制数:

7.质量安全方面的主要职能(可多选):A指导、监管农产品生产,包括档案记录、合理使用投入品等;

B监督和管理农业投入品;

C宣传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D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查;

E开具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检测)证明;

F引导农产品包装标识上市;

G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和事故的应急处置及上报等;

H其他8.增加质量安全职能的时间:9.质量安全方面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可多选):A无检测设备 B有速测仪C有速测车D有检测室

F还有其他检测设备10.质量安全方面工作经费数量情况:A无工作经费B 5万元以下C 5-10万元D 10-20万元E20万元以上

11.质量安全方面工作经费来源情况(可多选):A县财政B乡镇财政C自筹D其他渠道

12.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可多选)A质量安全方面工作不受重视B质量安全方面的职能不够明确

C质量安全方面的经费不足D开展质量安全工作的人员偏少

E开展质量安全方面的工作人员是兼职,忙不过来

F开展质量安全工作的人员素质低G检测技术薄弱

H其他问题13.2010年工作开展情况(另附页)。

14.请提供编委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六、若属于类型C请回答以下15个问题:

1.建设进展:A已建设完成B正在建设之中(请说明目前已建设到什么程度:)

2.建设方式:

3.机构名称:4.是否单独挂牌:若单独挂牌请填写牌子名

称:;挂牌时间:

5.机构性质:A行政单位B事业单位C临时机构D其他性质

6.隶属关系:A县政府的派出机构B隶属于乡镇政府C其他关系7. 人员编制数:8.质量安全方面的主要职能(可多选):A指导、监管农产品生产,包括档案记录、合理使用投入品等;

B监督和管理农业投入品;

C宣传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D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查;

E开具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检测)证明;

F引导农产品包装标识上市;

G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和事故的应急处置及上报等;

H其他9.增加质量安全职能的时间:10.质量安全方面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可多选):A 无检测设备 B有速测仪C有速测车D有检测室

F还有其他检测设备

11.质量安全方面工作经费数量情况:A无工作经费B 5万元以下C 5-10万元D 10-20万元E20万元以上

12.质量安全方面工作经费来源情况(可多选):A县财政B乡镇财政C自筹D其他渠道

13.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可多选)A质量安全工作不受重视B质量安全方面的职能不够明确

C质量安全方面的经费不足D开展质量安全工作的人员偏少

E开展质量安全方面的工作人员是兼职,忙不过来

F开展质量安全工作的人员素质低G检测技术薄弱

H其他问题14.2010年工作开展情况(另附页)。

15.请提供编委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七.若属于类型D请回答以下问题:

1.尚未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工作的原因(可多选):A认为没有必要建设B没有足够重视 C没有明确的指导意见

D增加职能难度大E经费不足F人员力量不足G其他原因权、农产品安全生产监管安度大等

2.下一步将如何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可多选):A想单独设立,争取年底前有所进展

B想与农技推广机构一并建设,争取年底前有所进展

C等上面出台指导意见后再开始建设

D 积极争取增加职能E积极争取充实人员力量F积极争取经费支持

G加强对检测技术人员的培训H其他措施

八、本乡镇共有 12 个行政村,其中0 个行政村设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

服务站点。

九、对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舆论宣传。建议由农业、司法、食品药品监督等有

关部门联合开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包括对生产经营者的农产品安全生产知识、科学养殖种植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与公德教育,提倡科学施肥、合理用药,增强广大农民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努力提高中小城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2、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由政府组织协调,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分工合作,实现资源共享,真正建立起监管组织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心下移,改变镇、村两级无机构无人员的状态,落实专职监管员,建立起市、县(区)、乡镇和村四级联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3、加强源头管理,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农业执法部门要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抓好农产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要加强种子、农药、化肥的监管,坚决查处高毒高残留农药、抗生素等违禁药物的使用。积极推行农资专卖,逐步实行农业投入品统一购进、统一供应,从源头上严防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其它化学物质进入农产品生产经营环节。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推进规模化经营和订单农业,建立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为安全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和管理提供机制保障。

4、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投入力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各级政府应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所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予以重点支持和保障,确保此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特别在屠宰加工、市场销售等环节配备必需的快速检测设备,杜绝不安全农产品流向消费者手里。

医疗机构监管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1 当前医疗器械监管出现的问题

1.1 管理措施缺乏

医院在医疗器械进货这一环节上没有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 很多经营和使用单位对于医疗器械的质量难以鉴定, 这造成了采购人员买假货滥竽充数, 欺骗患者。同时, 在库验收方面的措施极为缺乏, 部分企业购、销、存方面没有详细的记录, 这对于产品验收难以真实反映。另外, 医疗器械的保管、储存不符合要求。主要表现在保管、储存条件差, 保管、养护人员没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于医疗器械的效期和所需要的干湿、温度等条件, 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有可能因为保存环境不达标而导致医疗器械性能降低甚至运转失常, 最终影响产品质量。

1.2 监测力度不足

日常监测是维护医疗器械正常的重要措施, 但使用单位对医疗器械基本上没有采取过多的监测方案, 还没有认识到收集、整理的重要性, 对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处理还没做到位。在思想认知上存在误区, 常常把不良事件的出现归根于器械自身的质量不合格造成, 发生事情时基本上都是以隐瞒为主, 这对于设备监督很不利。

1.3 队伍建设薄弱

在监管人员上, 没有聘用专业的器械技术人员进行管理, 特别是很多基层监管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 导致医疗器械监管力量大打折扣。在系统培训上, 领导者没有创造出更多的学习机会, 为技术人员提供更专业的知识学习。基层药品监管部门在通常的医疗器械监管过程中对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基本是形式化管理, 根本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1.4 法规内容盲区

尽管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医疗器械进行管理, 但法律的内容仅仅局限于医疗器械的质量是否达标。仅对医疗器械属于不合格医疗器械进行鉴定, 第一器械的其它事故并没有指出明确的处理方式。这也造成了当前的医疗器械并非多由的品种都是在有效使用期内, 一旦使用不当则会引起医疗事故的发生。

1.5 检测技术落后

在医疗设备技术的运用上出现问题, 这直接影响了器械的作用发挥。一方面, 监管人员专业技术缺乏, 使得很多监督检查工作只是针对产品的合法性问题上。另一方面, 由于疗器械抽验缺乏资金, 导致了检验流程不健全, 监督抽验工作不到位。技术人员对于多数医疗器械产品没有掌握技术, 在检修时只能外聘人员检修, 增加了资金消耗。

2 处理医疗器械监管问题的有效措施

2.1 优化监管模式

在监管过程中必须要把握重点, 调整注册方式。对于危险级别低的第一类器械可免去注册, 采取了备案管理之后完成监管。尽可能避免上市前的审批, 对上市后的监督发挥作用。这样能保证生产、经营、使者是首要责任人, 可有效避免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的发生率。作为执法监管者需优化自己的观念意识, 对自己的工作适当调整。

2.2 增加法规宣传

针对医疗器械单位存在的问题, 需要做好法律宣传工作, 让领导与技术人员能够重视医疗器械的积极作用, 根据法律规定对器械做好管理。整个管理工作必须要立足于人民群众的健康出发, 进一步改进生产经营者的合法经营观念, 建立有效的责任制度以保证医疗器械工作落实到位。

2.3 开展市后监管

上市后的监督是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性的重要措施, 这主要是由于当前医疗器械不良对于引不良事件的原因进行科学的分析, 并将不良事件和质量事故如实反映给上级领导。这样就给药品监管部门制定处理措施提供了真实依据, 防止出现更严重的意外事故。

2.4 建立医疗器械召回制度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采用召回、现场纠正和发警告函等方式, 给企业主动纠正错误行为的机会, 推行人性化的监管模式。对于严重的、故意的或屡犯的行为, 要依法严厉查处, 确保公众用器械安全。同时, 应在现有的药品检验机构基础上, 增加医疗器械检验职能, 提高检测技术能力, 逐步开展日常监督抽验。

2.5 完善立法工作

立法部门需要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 对应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管理法规做出进一步完善或调整, 这样能够对现行法规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之处进行修改, 保证监管措施的合理实施。在完善法律时需尽量保持经济处罚和刑事处罚相互相配合, 保证处罚工作有法可依, 有法可循。

2.6 监管队伍建设

监管队伍的素质是提高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质量的决定性因素。参照医疗器械监管的要求, 对岗位分配进行优化调整, 对人员的综合素质及专业技能做好培训。这不仅需要以实际情况为依据, 调整教育培训计划。政府还需要增加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 为医疗器械的监管工作提供物质基础, 或实施定期轮换岗位、交流等形式, 提高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

3 结语

综上所言, 需要对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改革优化, 这样才能促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持续发展, 合理控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发生率, 保证器械在使用过程中发挥出理想的作用, 维护人民的身体健康。

摘要:医疗器械是医院对患者实施治疗的重要工具, 关系着患者治疗健康的恢复。并且作为医院的硬件设备, 医疗器械的好坏也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为了保证医疗设备的正确运用, 维护患者的生命健康。本文重点分析了医疗器械监管中出现的问题, 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优化或改进方式, 以保证医疗器械能持续安、有效的开展。

关键词:医疗器械,管理,问题,改进

参考文献

[1] 李宪忠, 吕仁宝.医疗器械监管中几个具体问题的探讨与建议[J].中国药事, 2005, 19 (10) :8~9.

[2] 李玉琼.关于医疗器械执法实践中若干法律问题的思考[J].中国药事, 2005, 19 (11) :7~8.

医疗机构监管工作总结范文第6篇

一、目前监管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力量与监管水平制约了基层反洗钱履职能力

大多数基层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没有专职部门,多挂靠于国库会计部门,人员为兼职,多数人员没有经过反洗钱业务专业培训,仅仅是学习了一些反洗钱业务法规制度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络学院的培训课程,没有临场检查经验,反洗钱监管仅停留在收集非现场资料层面,更别谈对现代支付业务类型,流程特点和发展趋势研究和学习,很难把反洗钱工作做深做细。

(二)监管能力和监管手段跟不上支付业务发展

由于支付业务大多通过网络进行交易,支付机构很少和客户见面,客户身份认证大多嫁介于银行卡,客户身份和交易的真实性都难以保证,网上支付平台也无法监督网上交易者款项的真正用途,这都给资金的非法流动提供了可能性,基层央行监管部门更是对这些业务一头雾水,找不到明确的切入点,使反洗钱监管陷入盲区。

(三)支付机构对反洗钱的重视程度和监管形势存在差异

从目前金融发展形势来说,支付机构将成为反洗钱业务的一线阵地,支付机构的反洗钱业务将成为未来监管的重点。但是支付机构在组织建设、人员配备、技术手段等方面投入有限,对反洗钱工作职责,内控制度和操作流程等各项工作较为被动,存在“反洗钱是银行机构的事情”等重大误区,使反洗钱业务较为滞后,使数据的分析与报送不够及时完整,工作主动性不强。

(四)基层人民银行监管支付机构的职能不明确

由于基层人民银行监管力量偏弱,对支付机构的监管信息传导不畅。目前大多数支付机构扩张趋势较快,但在县级设立网点时很少向人民银行备案基本信息,使监管形成盲目,更谈不上对其反洗钱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泾川县为例,县域内经常见到某某支付网点的字样,但无一家机构向人民银行备案,目前对支付机构的监管制度无也明确要求,政策宣传,规则约束仅仅限于支付机构内部传导,制约了基层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的开展。

(五)基层人民银行的反洗钱信息共享机制差

监管工作要做好,信息共享很重要。多年来,基层人民银行的反洗业务重视程度不够,无法及时获取支付机构可疑交易信息,支付机构只有在自己认为可疑的情况下才向反洗钱中心报告,而且支付机构为了防止影响经营,主动申报可疑的主动性较差,致使反洗钱监管无法有效进行。

(六)支付业务的不断创新,无意识地避开了反洗钱监管规则

使一些支付业务成为反洗钱监管的盲目。近年来,随着“微信支付”“支付宝”等网络支付业务的迅速发展,支付在银行的业务比重下降,在支付机构的比重上升。但是网上支付的隐蔽性给洗钱活动创造了操作空间。网上支付业务准入条件较低,身份认证和资格审查较为简单,目前只要本人身份证和任意一个银行结算账户就可开立账户,这为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支付工具洗钱提供了方便,而且支付机构的客户身份认证嫁结于银行机构,客户隐匿身份较为容易,直接影响到反洗钱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改进建议

(一)

加强基层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的人员力量,合理配置人员结构,把具备对支付业监管的能力的人配置到监管一线来。同时,人民银行县支行应加强与支付机构的沟通,积极向其宣传监管政策,引各支付机构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

(二)建议县支行反洗监管部门和其他机构分设。

目前大多数县支行反洗钱部门内设于国库会计股,国库会计股的业务特点使反洗钱岗位人员很难走出去,大量的反洗钱工作仅仅停留在非现场层面,所以我们建议独设反洗钱部门,使其在反洗钱现场监管上投入更多的人力,为履行反洗钱监管职责提供有力保障。

(三)在支付机构中积极推行综合考评和风险评估工作。

通过推行综合考评和风险评估,促使各支付机构要坚持“风险为本”原则,紧扣当前反洗钱工作重点,完善自身风险评估,健全反洗钱奖惩考核、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四)综合利用大数据分析,提升反洗钱监管水平。

现代支付业务大多依托于网络交易,网络交易产生的海量数据,包括交易信息、物流信息等数据,能够将可疑交易的监测识别范围从更深层次拓展。通过大数据分析,统筹考虑相关人物、事件、内容、地点、时间、原因等要素,理解相关交易行为的特点,进而有效识别可疑交易,是我们提升反洗钱监管水平的有效途径。

(五)加强同公安部门监管协作。

反洗钱工作是一项综合型、系统性工作,需要各部门共同参与才能取得成效。我国已经由人民银行牵头,成立了包括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等23个部门参加的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基层人民银行要在此制度总体框架下、不断加强和公安部门的反洗钱合作。

摘要: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蓬勃发展, 尤其是近几年移动支付的普及, 传统的支付方式慢慢被移动支付取代, 新的支付方式给反洗钱工作带来了新的难点和任务, 但是根据现阶段基层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的人员配置来看, 人员数量少, 监管经验少, 检查效率低, 处罚力度低, 很难应对新金融业务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人民银行,支付机构,反洗钱监管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Z].2017.

[2] 中国人民银行.2016年中国反洗钱报告[EB/OL].http://www.pbc.gov.cn/fanxiqianju/135153/135282/3426896/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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