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心理健康状态范文

2023-11-19

认知心理健康状态范文第1篇

情绪和情感是人的心理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产生于认识和活动的过程中,并影响着认识和活动的进行。概括地说,情绪和情感是人对客观事物是否满足自身需要而产生的态度体验。

人们在进行认识和活动的过程中,总要和客观事物发生各种各样的联系,并对它们产生不同的态度,这种态度又以带有独特色彩的体验的形式表现出来,例如考试取得好成绩使人感到轻松、愉快,失去亲人则令人悲哀、痛苦,遭人打骂会感到愤怒、敌意,处境危急时则感到焦虑、恐惧。这些喜、怒、悲、惧等等,都是带有独特色彩的态度体验,是由人对事物的不同态度决定的。

人对客观事物采取何种态度,要看它是否符合和满足人的需要。与人的需要毫无关系的事物,不会引起任何细微的情绪体验;只有那些与人的需要紧密相联的事物,才能令人产生种种情绪和情感体验。凡是能够满足人的需要或符合人的愿望的事物,就使人产生肯定的态度,引起积极的体验,如愉快、喜悦、满意、爱慕、尊敬等;反之,凡是不符合需要或与意愿相违背的事物,则会使人产生否定的态度,引起消极的体验,如不愉快、愤怒、憎恨、恐惧、悲哀、羞耻等等。

有时,即使是同一件事物,由于不同人的需求不一样,也可能引起不同的内心体验。如同是一轮圆月,恋爱中的情侣看到它时,体会到愉悦、爱慕的美好情感,而独在异乡的游子却被勾起无尽的思乡愁绪。此外,由于客观事物和人的需要的复杂性,一件事物可以其不同的方面与人的需要同时处于不同的关系之中,因而产生诸如百感交集、悲喜交加等复杂甚至矛盾的情绪和情感体验。 人的情绪状态是复杂多样的,按照持续时间长短、强弱程度和影响深浅,可将其分为心境、激情和应激三种状态。

情感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它和人的社会观念及评价体系密不可分,反映了个体和社会的一定关系,体现出人的精神风貌。情感主要可分为道德感、美感和理智感。

二、大学生情绪和情感发展的特点

人们的情绪和情感都有着从简单到丰富、从不成熟到成熟的发展进程,每个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婴幼儿(1~3岁)在出生后不久基本上只有愉快和不愉快两种情绪,渐渐会形成愉快、害怕、发怒、害羞等情绪,和母亲产生感情依恋;童年期(3~14岁)各种情绪继续丰富发展,同时理智感、道德感、美感等社会性情感产生并逐渐发展;青年期(14~25岁)的人情感丰富复杂且体验深刻,情绪的波动起伏大,易冲动;到了壮年期(25~45岁),情绪和情感则渐趋稳定成熟,能够自我控制和调节情绪,此时社会责任感强烈;中老年期(45岁以后)情绪基本是平静、恬淡,顺乎自然,但受更年期、疾病衰老、家庭生活变故等影响,易出现忧郁悲观、孤独寂寞、多疑易怒等消极情绪。

大学生正处在青年期,具有青年人共有的情绪和情感特征,情感丰富、复杂、不稳定。青年人对人、事、社会现象十分敏感、关注,对友谊、美、爱情、正义等的追求十分执著,爱思考、辩论,甚至于以行动来维护心目中的真善美;他们的情感体验深刻、强烈,感情容易外露,喜怒哀乐常形于表面,在外界刺激下容易冲动、凭感情用事,过后又懊悔不已;情绪起伏波动较大,呈两极趋势,有时兴奋激动如火山爆发,有时消沉忧郁,甚至失去活下去的勇气。此外,大学生这一群体由于其独特的社会地位、知识水平、心理发展特点以及生理状况,使得他们的情绪和情感具有鲜明的特点:

1.稳定性和波动性并存

大学生普遍具有较高的智力水平和知识素养,加上社会和自我的高要求、高期望,因而在日常生活和活动中,具有一定的自我控制情绪的能力,一般能用理智约束冲动,对不良情绪进行自我调适,从总体上看来,大学生情绪和情感是比较稳定的。

另一方面,大学生的情绪和情感仍有不稳定因素存在,突出表现在,情绪和情感经常在两极之间起伏、动荡:时而平静,时而激动;时而积极,时而消极;时而肯定,时而否定;时而外显,时而内隐,呈现出波动性的特征。这种波动性是由大学生在生理、心理和社会性三方面发展的特点决定的。

大学生的生理发展已经成熟,由于性成熟和性激素分泌旺盛,使大脑皮层和皮层下中枢之间出现暂时的不平衡,易产生情绪波动。另外,从人体生物节律来看,人的体力、情绪和智力都有周期性的变化,处在高潮期时,人感到体力充沛、心情愉快、思维敏捷;处在低潮期时则正好相反,人会觉得疲劳乏力、心情沮丧、思维迟钝,也呈波动的特点。

大学生的心理发展正处于由不成熟向成熟过渡的时期,产生各种内心矛盾并不断冲突,如独立与依赖、自尊与自卑、理想与现实、闭锁与开放等等,这些内心矛盾和冲突常会打破大学生的心理平衡状态,引起情绪和情感的波动起伏。

大学生的社会性发展尚未成熟,虽然他们对社会现象和政治事务极为敏感、活跃,但是人生观的不稳定、认识上的不成熟往往使他们不能对社会现实和现象进行全面分析,容易以偏概全地加以肯定或否定,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尤其是在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更容易跌到悲观失望的谷底,难以自拔。

总之,由于大学生自身在生理、心理和社会性发展上的不平衡,使他们的情绪和情感呈现出忽高忽低、激烈多变的两极波动,并与稳定性共存,形成稳中有动的特点。

2.丰富性和复杂性并存

大学生的情绪和情感丰富复杂,表现形式多种多样。首先,大学生的情绪和情感极为丰富,不论在日常生活、学习、交往中,还是从事社会活动时,无不带有浓厚的感情色彩。大学生在自我情感体验方面敏感丰富,注重独立感、自尊心、自信心和好胜心;在学习活动中有强烈的求知欲、好奇心,热爱科学和真理,憎恨迷信和谬误;大学生对祖国、社会和集体有着深厚的情感,他们有强烈的民族自豪感和自尊感,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责任感、义务感,嫉恶如仇,喜恶分明,正义感鲜明;大学生对纯洁的友谊和爱情十分向往,还积极地在发现美、欣赏美、创造美的活动中体验到美的感受等等。

其次,这些丰富的情感在表现形式上复杂多样,呈现出外显和闭锁、克制和冲动交错的特征。通常情况下,大学生对外部刺激的反应迅速、敏感,喜怒哀乐溢于言表,内心体验和外部表现是一致的,呈现出明显的外显性特点,例如为比赛胜利欢呼雀跃,因考试失败而垂头丧气。然而,在一些特定场景和事件上,大学生的情绪在表现和内心体验往往并不一致,有时会把内心真实的情绪和情感隐藏起来,显得冷淡、无所谓,如当大学生感受到不友好、不公正的对待和压制时,在得不到理解和尊重的场合中,在对立紧张的情况下,他们就会把心扉紧闭起来,不轻易表露自己的真情实感。有时,还会采用文饰、反向的办法来掩饰内心情感,就像伊索寓言中的狐狸那样,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或说自己从来就不爱吃,也不想吃。这就是大学生情绪和情感的闭锁性的特点,它与情绪的外显性是交错共存的,只要有适当的场合和理解、关心的对象,大学生就会敞开心扉,表露真实情感。大学生正处在青年期,他们精力充沛、血气方刚,在外界刺激下极易产生冲动性情绪和行为,尤其是在感受到挑衅和敌意时,容易情绪失控,呈现出冲动性的特点。大学生对自己的情绪和行为有一定的自制力,多数情况下都能用理智克制冲动,自我约束、自我调节,因而冲动性和克制性并存。

3.阶段性和层次性并存

大学生情绪和情感的发展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和层次性的特点。一方面,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积累和阅历的增加,不同年级阶段的大学生各有特点,另一方面,同一年级的大学生由于成绩、能力等方面的差异,又表现出不同层次的情绪和情感特点,二者交织共存。

(1)不同年级阶段大学生情绪和情感的特点。低年级学生情绪和情感的特点:刚刚跨人大学校园的新生,心中涌动着成为一名大学生的自豪感,对校园中的一切都感到新鲜、好奇,体验到走出“黑色七月”的轻松和愉快;同时,由于没有考上更好的专业和学校或在新班级中失去原有的中心位臵,以及理想中的大学生活与现实的巨大落差等原因,许多大学生感到强烈的失望、迷惘和自卑。激烈的竞争、繁重的课程、不同的教学方法使大学生在短暂的轻松感后很快便感到压力和紧迫感;陌生的环境和人、生活上的不适应,使得低年级大学生产生恋旧感,深深地思念父母家人和旧日同学。因而,一年级大学生的情绪和情感体现出自豪感和自卑感交织、轻松感和压力感交织、新鲜感和恋旧感交织的特点。

中年级大学生情绪和情感的特点:二三年级的大学生经过一年的调整后,已逐渐融人大学生活和学习之中,适应性情感增强,表现在:专业思想渐趋稳定,学习兴趣浓厚,求知欲强,思维活跃。对自我的认识进一步深入,独立感、自尊感和自信心得到发展。此时大学生的人际交往逐渐增多,与班级同学的感情较为密切,并建立起深厚的友谊,一些大学生还开始了对爱情的追求。中年级大学生爱好广泛,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审美活动等,社会责任感、义务感、荣誉感和美感进一步发展并成熟。情绪和情感总体看来较为平稳。

高年级大学生情绪和情感的特点:经过近4年时间的大学学习,高年级学生即将告别学校,走上工作岗位,此时他们的社会责任感明显增强,社会性情感日趋丰富,主要表现为更多地关心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思考人生价值和意义的倾向。毕业在即,高年级学生大多面临毕业考试、论文答辩、求职择业、恋人去向等诸多抉择和压力,因此紧迫感和忧虑感十分明显,同时对母校和班级、同学产生惜别留恋之情,依依不舍。但也有个别大学生,因学习或择业中遭到挫折,产生愤怒、焦虑、紧张情绪,在冲动中做出毁坏公物、打架斗殴等恶劣行为,需要引起注意,并加以教育和引导。

(2)不同层次大学生情绪和情感特点。按在校学习成绩、表现及能力,可将大学生分为优秀生、中等生与后进生三个层次,现就优秀生和后进生的情绪和情感特点作一简单介绍:

优秀生的情绪和情感特点:优秀生的独立感、自尊心和自信心较强,情绪大多积极、愉快、乐观,他们的求知欲极强,学习兴趣浓厚,能体验到获取知识和有所创造时的快乐,对班集体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较强。

后进生的情绪和情感特点:后进生的内心充满了矛盾,一方面他们想努力学习,奋发进取,甩掉落后帽子,另一方面又常因缺乏毅力和恒心,半途而废,徘徊不前,因而内心常常感到苦恼、痛苦、自责,他们既有强烈的自卑感,又有一定的自尊心,最忌别人揭短,怕人瞧不起。

认知心理健康状态范文第2篇

(一)困惑心理[找文章到☆好范文 wenmi114.com--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1.对派出所的职能设定认识不清。由于派出所工作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让民警分辨不清哪些是警务、哪些是非警务行为

。比如一些地方发生的水管破裂、爬楼开锁、送醉酒者回家、查无照商贩等都是通过110指挥中心下达到各派出所的,民警们又不能不去做。翻开某派出所一个月的出警记录中,只有三分之一涉及治安问题,其他的严格来说都不是警务。一些受过各种司法处理的人甚至直接把警察称为“政府”。因为管理的事情太多太杂,警察的工作压力很大,有的警种的民警平均每天要加班四五个小时。有报道说,警察的平均寿命比正常人少13岁,健康状况很差,大部分民警患有各种疾病。但一方面,公众似乎并不亲和警察。

为什么费力不讨好?有专家认为,我们对警察的定位不准,包括政府、民众和公安机关自己,都有认识不清的问题。公安机关自己说是半军事化单位,是武装性质的治安力量。人民群众认为你是“有求必应”的服务机关。党委、政府认为你是刀把子、枪杆子。人民代表认为你是执法机关,要经常评议。正是因为有如此多重的面孔,对于警察的职责和定位,别人搞不请,自己也吃不准。因此,民警的处境十分尴尬,所“扮演”的角色也很尴尬。另一方面,在警力紧张、民警超负荷工作的情况下,派出所民警却要参加大量与他们的职责不相干的非警务活动。如在农村要帮政府部门征收税费、催粮要款、计划生育、农田基建、道路拓宽等;在城镇,主要是配合政府部门房屋拆迁、市容整顿以及配合工商、烟草、医药等部门执法,还有受命插手经济纠纷、采取强制手段替单位或私人催款追债等。让派出所民警更头疼的非警务工作来自所谓“条块”管理体制:上级公安机关要求他们对群众“有求必应”,而乡镇政府把警察当作看家护院的“治民工具”而呼来唤去。既要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下达的名目繁多的各种任务,还要完成乡镇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比如政府要搬迁市场,摊主们不愿意,但政府部门已出了告示,于是调动警察强行搬迁。与此同时,上级公安机关也布置了工作,民警就不得不白天执行搬迁任务,晚上接着搞清查。有的民警说:“警察的形象不好,可有时候我们是代人受过。又如当地政府安排工作,本来与派出所的职责根本不搭界,可只要政府领导开口,派出所就得派人去,群众看见穿警服的民警为这类事出警,警察两个字在他们心里就有了异样。你说警察背上这个骂名冤不冤?”警察确实有不被人所知的苦衷,归根结底是四个字:得罪不起。都在一口财政锅里吃饭,气顺了事好办,惹怒了添麻烦。许多乡镇领导把派出所看成是乡镇政府的一员,把自己凌驾于派出所之上,美其名曰党委领导一切,不论公事私事,动辄叫上派出所。据某报批露,一位乡党委书记在工作时间欲叫上派出所所长一道去喝酒,派出所长因担心触犯“五条禁令”而当面拒绝,书记认为不给面子,当场摔了派出所所长一个耳括子。虽然事后书记受到了应有的处罚,但派出所在乡镇的地位由此可想而知。基层派出所警力不足的问题也使一线民警有苦难言,有些地方就出现了不具备执法资格的治安联防队员、协管员代替警察执法的情况。你说群众能满意吗?一些农村地区目前干群关系很紧张,迫于乡镇官员的压力,公安民警经常被派去催粮派款、搞计划生育、设卡收税等,政府部门通过宣传教育解决不了的问题,就要求警察去强制解决。这实际上是拉“人民警察”的大旗作虎皮。有的民警说:“有时候跟乡镇干部下去工作的时候,不但要冒着违反上级规定和法律法规的风险,还要忍受良心的谴责。有一次县、乡领导要求公安派出所民警下到一个村解决水库承建的纠纷问题,村民与承包商之间发生争执,结果我们民警被打,衣服被撕破。这些所谓的‘任务’明显违反中央政策,你说我们怎么办?”仔细想想,派出所的工作可能有一半不属于公安业务。

2.对警民关系的定位认识不清。在国人开始熟悉了诸如“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有困难找警察”、“有求必应”、“鱼水情”、“扶贫十个一”等口号时,派出所也逐渐成了一支“万金油”服务队。现在的年轻人对雷锋、焦裕禄似乎很淡漠了,雷锋这位上世纪60年代牺牲的军人生前不会想到,在他渐渐被社会淡忘的今天,他会成为共和国警方治理“冷、硬、横、推”顽疾的一剂药方。事实上,每个公安民警、每个公安机关的单位组织在年终作总结时,都要总结为群众做了多少好事。有位民警说:“想起来有点可笑,每年年终总结前我们都要突击做点好人好事,有时候实在凑不够了只好编排几个。”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人们不反对警方为群众办好事,但这能否成为公安部门的业绩考评标准呢?现在民警一月千把元的收入,今天赈灾、明天募捐,老婆孩子谁养,这很不现实。每年的元旦、春节期间是全国公安机关的“爱民月”,

这个时候会在大街小巷看到更多警察的身影:慰问残疾人和五保户,为下岗职工送温暖,有的民警说:“这样的活动还有点意义。但其他地方搞的上门服务、街头咨询、现场返赃以及理发修车什么的,有些本来就是你分内的事,有些则是形式主义的东西多一些,现在叫作秀吧,你帮理头发,理发店的师傅不喜欢;你帮修自行车,修车的不喜欢,抢了他们的生意,几十年的老套

套了。在这幅“警民同乐图”的背后是警方面临的公共关系的深刻危机,警方试图通过这种方式缓和警民关系。帮助困难军烈属失学儿童,自有民政部门;理发、擦皮鞋,自有理发店、擦鞋匠。而办理护照户口暂住证,破案擒凶、指挥交通,惟有警察。应该指出的是:民警们过多地在工作时间去做服务性的事务,在为部分人提供便利的同时,恰恰也使得那些危难之中的人得不到及时的、应有的帮助,使得那些正在经受不法侵害的人得不到应有的救助。

(二)疲惫心理

1.客观方面的因素。超常的工作压力,巨大的保障缺乏,治安形势日趋复杂,而派出所的警力却严重不足,让民警疲于奔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正面临着新的犯罪高发期,特别是2000年以来,各项公安保卫任务十分繁重,大案要案居高不下,治安形势日益严峻,近几年一次接一次的“严打”行动已使基层民警疲惫不堪。一次次的统一清查行动,加上区域性的各类打击行动,而且大多数在晚上进行,这让广大基层民警如牛负重,苦不堪言。他们拼体力、拚消耗、拼极限,身心健康受到极大伤害。笔者到某派出所调查,民警人均日加班4.4小时,警察在所有行业中是工作时间最长的。一位民警自嘲道:“除了沿海地区血汗工厂的民工外,我们人民警察大概是加班最多的人了。”一些派出所的民警已记不清上次“今天我休息”是什么时候的事了,如果遇上大案或统一行动,几天几夜不回家那是常事。

2.主观方面的因素。如果说体力上的消耗可以弥补得回来的话,那么心理上的疲惫却是难以愈合的。和平时期,公安工作是一项最具危险性的职业。改革开放20年来,全国共有4900名警察因公牺牲,12.94万名警察光荣负伤。进人90年代以来,牺牲人数呈急剧上升趋势,每年都在300名以上,1997年更是达到了520人。特别是当前社会治安恶化、刑事案件暴力走向更加明显,涉枪案件越来越多,不计后果的亡命之徒遍地都是,战斗在对敌斗争第一线的派出所民警随时都有生命危险。与此同时,许多屡破大案、多次立功的民警爱人和子女经常受到犯罪分子的恐吓和骚扰,家人整天提心吊胆,不得安宁,亲人们处于这种生存氛围,对于民警本人来说,也是一种极大的付出,它是一种心灵的苦役和精神的酷刑。

(三)攀比心理

1.需要与现实的差异导致心理失衡。全国“二十公”以来,尽管各级财政部门加大了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力度,给公安机关增加了不少经费。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现有的公安经费与公安机关日益增加的执法办案的实际需求差距仍然很大。多数公安机关办公经费拮据,装备落后,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不到当地社会发展规划。这种需要与现实的差异就使民警难免产生心理失衡现象。办公经费拮据,装备落后,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使基层领导和部分民警不得不花时间费精力去“搞”钱以充实办案经费,但难免不会出现问题,造成心理压力过大。

2.警力严重不足,长期超负荷大能量的工作导致民警心理失衡。近几年来,各地的各类刑事案件、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的数量、外来流动人口等都逐年猛增,以某派出所为例,1990年派出所有民警5人,辖区总人口为1.3万人,基本上无外来流动人口,治安刑事发案不足30起。2004年派出所民警仍为5人,但辖区总人口就已达2万人,其中外来人口就达近5000人,当年治安、刑事案件发案数近100起。15年来,辖区总人中增长了54,各类案件增长了233,而派出所的警力却没有增长,现有的警力与繁重公安任务的矛盾日益突出,增加的警力与公安机关所面临的艰巨任务相比无疑是杯水车薪。为保一方平安,公安民警别无选择,只能靠自己的身体去拼,用自己的健康去搏。但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长期超负荷大能量的运转往往会造成公安民警心理负担过重、精神压力过大,如调节和处理不当,就会产生连锁反应,在工作中易犯“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毛病。

3.职业本身的压力过大,社会关爱不足,导致民警心理失衡。随着社会发展,暴力性犯罪日益增多,民警执行任务中,时常身处险境,面对生死考验。一桩桩血的事实,给少数民警造成了一定的职业恐惧心理。同时,民警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竞争压力,特别是公安机关逐步推行的任职资格考试、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岗位量化考核、“末位淘汰”等激励机制,也给一些文化低、年老体衰的民警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网上曾刊登四川一民警因工作繁重而跳楼自杀,这是逆反心理的失衡。

二、排解民警工作、心理压力,调动广大民警积极性的对策

1.警察职业化,刻不容缓

面对日趋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和我国加入WTO后,各行各业与国际接轨的要求,公安机关面临着警力不足并且短期内无法改变以及非警务活动过多占用大量警力的双重压力,长期困扰警方的消极因素仍然依旧:体制不顺、警令不畅、经费不足、素质不高、管理不善、形象不佳。与此同时,智能犯罪、黑客犯罪、高科技犯罪等却让警方疲于应付。很多专家认为,这种现状与我们国家的警察队伍职业化水平低有关。因为不同职业,搞不清警察的定位;因为不职业化,很多警察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

2.正确定位警民关系

在一些法律界人士看来,“有求必应”这种模糊不清的承诺,其实是对滥用公共资源行为的一种纵容。警察是公共服务机构,用的是纳税人的钱,它为个人提供服务应该是求助者确实力所不能及并且情况紧急。警力不可能无限制地增长,西方国家的实践表明,警力的增加与犯罪的减少没有必然联系,犯罪只与社会环境存在必然联系,应从管理体制上挖潜力,向素质要警力、向科技借警力、向改革挖警力。目前民警从事非警务活动主要不在于民警自身,而在于命令他、指挥他从事非警务活动的有关领导和部门、机构。这涉及公安体制问题,国家应该从财政上保证公安机关的经费。公安机关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执法力量,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实施警务活动和执行公务,只对法律负责,任何人不能超越法律,让民警从事非警务活动。

3.改革现行的公安经费保障机制,让民警有一个宽松的执法环境

我国现行的公安体制,特别是公安经费筹措机制,已成为制约公安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这也是公安机关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和违法行政、执法犯法现象屡禁不止的根本性原因。怎么能指望一支靠罚款、吃杂粮、打野食筹措经费的警察队伍安分守己呢?

4.加强派出所思想政治工作,把从优待警落到实处

如何提高派出所民警的身心素质,是当前公安工作亟待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但作为社会特殊角色的人民警察,其特殊的职能决定着其心理压力比一般社会成员更大。他们需要更多的关心、爱护和心理支持。为实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持续健康发展,公安派出所肩负的任务将艰巨繁重。要教育民警正确认识当前的形势,顾全大局,体谅国家的困难,发扬艰苦创业的精神,使民警面对需要与现实的差异自我约束,自我控制,自我调解心理失衡。同时,争取社会各界以及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逐步建立起与派出所工作性质、任务相适应的警务保障机制,用法律和制度来保障派出所工作所必需的行政经费、办案经费。

5.劳逸结合,确保民警的身心得到休整

各级政府和公安机关应要求民警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不宜提倡民警加班加点地超负荷工作。确因侦查办案、专项行动和突击性工作必须加班的应给予补休,对民警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执勤的应给予较高的补贴,使民警工作之余,能够有充分的时间休息,生活之中能够有经济来源补充营养。

6.大力加强公安科技建设,努力实现科技强警

加强科技建设,才能真正把民警从“人海战术”和手工操作的落后工作方式中解放出来,摆脱超负荷工作的苦海,减少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当前,农村派出所急需配置计算机、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等办公用品和警用小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

认知心理健康状态范文第3篇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随机选取我院住院肝病患者240例, 其中乙肝表面抗原阳性204例, 阴性36例。急性肝炎 (急肝) 62例, 慢性肝炎 (慢肝) 178例;男性185例, 女性55例;年龄16~69岁。

1.2 心理状态分类方法

性格开朗:指患者对所患疾病无所谓的态度, 使自己正常生活不受影响的心理状态。恐惧害怕:指患者对疾病发展和转归认识不足所引起的退避、害怕等情感。忧虑心理:是指患者对疾病治疗丧失信心, 或对周围环境、社会、家庭的漠不关心, 对任何事物不感兴趣、消极悲观, 肢体乏力、无精打彩等。

2 资料的关系 (表1)

3 结果

(1) 肝病患者心理状态与职业的关系:从表1中可以看出:职业的不同在3种心理状态中也有差别, 性格开朗患者中工人41.7%, 较其它职业有明显差异 (P<0.01) , 在恐惧心理状态中, 学生最多, 次之为干部和农民, 之间有明显差异 (P<0.01) ;在忧虑性心理状态中最高是农民, 次之为工人和干部, 与学生比较也有明显差异 (P<0.01) 。 (2) 肝病患者的心理状态与文化程度的关系从上述情况来看: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的心理状态异常较初中文化以下的要少, 两者之间有明显差异 (P<0.01) , 见表2。 (3) 急性肝炎与慢性肝炎之间:急性的与乙性肝炎和慢性肝炎之间, 急性以恐惧为主62%, 乙肝以忧虑为主65%, 慢肝恐惧和忧虑各占44.5%和43%, 3种心理状态均有明显的差异 (P<0.01) 。

4 讨论

从以上结果证明, 肝病的心理状态改变与所从事的职业、疾病的类型和文化程度均有明显的差异性, 经统计学处理P<0.01。中医认为:肝主疏泄, 功能失调, 可见精神抑郁, 急躁易怒;气血上逆, 令人善怒。现代医学认为:人体不仅受理化的、生物的因素所影响, 也受心理-社会因素所制约, 有时是一组因素在疾病发生、发展上起主要作用, 有时又是另一组因素起主要作用。所以我们在治疗肝病的同时, 切不可忽视病人的心理治疗和护理, 以利于疾病康复。本文的结果中, 心理状态的产生与职业、文化程度、疾病类型是否有关呢?笔者认为: (1) 与职业关系, 或者说是与社会地位以及经济有关系。工人、干部、学生绝大部分医疗、生活有保障, 住院 (除学生外) 不但不自费医疗, 工资和一切福利照给, 故农民性格开朗的少, 忧虑心理状态的多。学生和干部恐惧心理状态较其它高, 干部可能与文化程度、工作性质有关, 而学生则是与学习延续性、对疾病了解太少有关。 (2) 与文化程度的关系, 与以上原因基本相似, 初中文化程度多为农民和低年级学生。 (3) 与疾病类型的关系, 急性肝炎起病急, 病情较重, 如黄疸、恶心、呕吐、厌油等症状不能被患者所理解, 怕转为慢性重症肝炎等。乙肝以忧虑心理状态为主, 占65%;慢肝恐惧和忧虑各占44.5%和43%。随着卫生水平的提高, 人们对这方面的知识了解越来越多, 认为乙肝转为慢性的多, 慢肝还可演变成肝癌, 而且日前还没有特殊的治疗方法。乙肝、慢:还影响社会家庭关系。年青患者认为可影响恋爱、婚姻、生育等原因。

心理问题的准确评估是优选心理护理对策的前提, 必须在了解患者心理状态的基础上, 确定其性质、程度以及心理失衡的主要原因, 才能探索出规律、找出疾病的发展转归与心理状态的关系, 采取有效的护理措施, 配合药物治疗, 促使疾病痊愈。

摘要:目的 了解肝病患者的心理状态。方法 采用主观评定法对我院2010年3~6月收治的240例肝病病人进行心理调查。结果 肝病的心理状态与所从事的职业、疾病类型和文化程度均有明显的差异。结论 针对患者出现的不同心理问题进行评估, 提供个性化的心理指导, 有利于改善肝病患者的心理状态。

关键词:肝病,心理状态,分析

参考文献

[1] 张佩芳, 张晓萍, 廖婧, 等.肾移植患者术后各阶段心理状态调查分析及对策[J].中华护理杂志, 2006, 7 (41) :618~620.

认知心理健康状态范文第4篇

2、关于高校后勤农民工思想政治教育方式的思考

3、“互联网+”下有效开展高中思想政治教育之我见

4、对德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适度区分

5、思想政治工作推动企业科学发展

6、熊子容公民教育思想探析

7、科学发展观视域中的辅导员素质建设探析

8、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堂教学的创新

9、基于大学生精神需求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化机制分析

10、机遇与挑战:民族主义思潮视野下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11、“微”时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的挑战及应对策略研究

12、加强职业院校青年教师队伍培养

13、新生代农民工思想教育问题及其对策

14、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与社会工作的融合

15、高职扩招背景下社会考生青年思想引领的模式与路径研究

16、解读狄金森:《我是家里最小的》

17、浅析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逆反心理及其应对策略

18、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感染性:属性、功能与发生机制

19、从利益视角探索兴趣的青年学生思想引导策略

20、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机制探索

21、对《经济数学》课教学感想

22、理解思想政治理论课守正创新的基本遵循

23、自我决定理论在增强思政课教学获得感中的应用

24、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视域下和谐校园的建设研究

25、国有企业政工队伍转型初探

26、高职思政教育应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27、新形势下加强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思考

28、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构建和谐大学校园

29、基于班级层面构建大学生心理疏导模式

30、论和谐视角下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和思政教育的整合

31、论大学生的逆反心理及应对策略

32、加强基层银行思想政治工作的探讨

33、高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的重构

34、获得感视野中高校思政课教学质量提升策略

35、《理想国》中教育思想对青年教育的启示

36、和谐视角下的大学生人际关系探析

37、五十年:散文与自由的一种观察

38、体育类高校创新型人才培养与思想教育关系探讨

39、“中国梦”视域下高职院校社会责任感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40、直面现实处境与自我困境的写作

41、加强少数民族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途径

42、智能思政:人工智能时代的思想政治教育变革

43、当代大学生思想教育创新论

44、基层银行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的探讨

45、高职学生思想现状及教育对策初探

46、浅谈高校政治生态与思想道德建设耦合机制

47、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在企业的具体实践

48、思想政治理论课感悟教育教学的理性思考

49、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互补与协同

认知心理健康状态范文第5篇

2012-9-7 作者:陆海

四年级学生的心理特点

四年级学生正处在由儿童期向少年期转变的过程中。他们的独立意识开使增强,已经不满足于单纯地听老师的话,也不满足于接受课堂教学。他们爱着课外书,对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发生兴趣。同学之间在学习上出现了较明显的差距,兴趣爱好也有所分化。他们对集体生活已经比较熟悉和习惯,愿意参加集体活动,也逐步树立起集体荣誉感,并有了广泛交友的愿望。他们的活动范围比以前扩大,接触社会比以前多。但他们看问题仍然比较幼稚,对复杂的是非常分辨不清,对日常生活的基本准则虽然知道,但往往不能自觉执行,自控能力较差。

五年级学生的心理特点

五年级学生开始进入少年期,身心的发展正处在由幼稚趋向自觉,由依赖趋向独立的半幼稚半成熟交错的矛盾时期。品德心理上具有以下特点:能认识和掌握一定的道理观念,对社会现象开始关注,开始有独立见解,但他们的见解极易受外界影响左右而时常变化。道德感情开始多变而且不轻易外露。开始以一定的道德标准来评价人、事或社会现象,但仍有片面性。对学校的教育内容趋向思考选择接受。已有的行为习惯日趋稳定,但对新提出的行为要求则容易知行脱节。第二信号系统开始占优势,求知的欲望和能力,好奇心都有所增强,对新鲜事物开始思考、追求、探索。学习的兴趣更为广泛。同学间开始进行个人简单交往,往往偏重于情感而分不清是非。自我意识有所发展,开始注重穿着打扮,自尊心进一步增强,自主性要求日趋强烈,但仍然缺乏自我约束的能力。

六年级学生的心理特点

六年级学生在小学里边处于大哥哥大姐姐的地位,他们一方面对母校和老师充满感情,另一方面又不满足于小学生活,向往进入新的更高一级的学习环境。六年级学生独立意识和成人感增强,他们不希望老师家长把他们当小孩对待,但他们在独立处理人际关系和其他实际问题上还很不成熟,需要成人的指导和帮助。六年级学生接触社会的面比以前广,吸取的信息也更多,对社会现象和国内外新闻比较关心,但选择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还不强,还不善于正确地进行判断与辨析。六年级学生敬仰英雄和名人,爱抄名人名言,想当英雄,但在日常生活中

却又缺少克服困难的意志和毅力;他们对小学生的日常行为要求比较熟练,但又不会觉得不屑做或不能坚持做;同学间在学习上的差距已较明显,部分同学有松劲厌学情绪。

建议措施:

1、每一位教师在上课时都应该时刻记得帮助学生保持良好的情绪。对学生要和蔼可亲,以诱发其良好情绪;善于观察学生情绪变化,及时排除不良情绪的干扰;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创造生动活泼的教育教学情境,使学生乐于学习;发现并表扬学生的优点,尤其是"弱视群体",更应及时发现他们的闪光点,抓住教育契机给予不同方式的赞许,鼓励他们进取。

2、利用学科知识加强情感教育,培养健康情绪,使学生有良好的情感生活。

3、建立师生之间,生生之间良好的人际关系。

4、让自己在孩子心中成为一个好的老师,应该让他们懂得四五六年级是最关键的三年,让他们真正懂得学习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敷衍了事。让他们丰富课余生活,让他们懂得六年级也可以玩耍。布置作业应该只布置最重要的必懂部分,不要让他们压力太大……

5、成功是一种感觉,是一种态度。要让他体会到“我能行,我真棒。”;多发现他做的好的地方,及时发现及时鼓励;

初中学生心理

中学阶段,是人一生中最关键而又有特色的时期,是人一生中黄金时代的开端。中学生朝气蓬勃,风华正茂,在各方面都表现出积极向上的趋势。在整个中学阶段,中学生的心理表现出种种特点。也正是由于多方面的心理特点,在中学生身上才会产生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作为教育者,一定要掌握中学生的这些心理特点,然后对症下药。

1、掌握中学生的过渡性心理

学生在中学以前处于真正的幼稚期,要更多的依靠成人的照顾、保护,他们的独立性、自觉性都较差。进入中学阶段后就进入了少年时期,而中学后期则处于青年初期,是个体逐步发展成熟的时期,它标志着个体真正开始逐步成为独立的社会成员。

中学生心理发展的过渡性,反映出中学初期(少年期)和中学后期(青年初期)过渡状态的两种不同特点。前一时期,即少年期,是一个半幼稚、半成熟的时期,是独立性和依赖性、自觉性和幼稚性错综复杂充满矛盾的时期;后一时期,即青年初期是一个逐步趋于成熟的时期,是独立的走向社会生活的准备时期。前一时期,还保留着一定的幼稚性;后一时期,却包含着成熟后的独立性和自觉性。即使如此,他们也只是刚刚达到成熟时期,他们的认识能力、水平还是不高的,他们的个性倾向还不稳定,还需要教师、家长对其关怀和指导,以便加强他们的自我修养,使其真正趋向成熟。

建议措施:

第一,指导他们正确认识与处理理想与现实的矛盾。

这包括:正确认识自己和认识社会,能够从实际出发对自己提出合理的要求和努力目标;努力学习和锻炼,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能力,改变自己的缺点和弱点,并且从中磨砺意志力和增强承受挫折的能力;培养乐观、豁达的性格,学会善于控制和调节自己的情绪,减少不良情绪对自己的影响等等。

第二,指导他们学会人际交往。

指导他们能孝敬父母、老师的前提下平等地与他们交流思想和交换意见,而不是以简单粗暴的“反抗”态度去争取“独立”:还要指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友谊观,善于与同学相处,相互学习,相互帮助,扩大交往圈子,慎重选择朋友,培养高尚情操。

第三,指导他们丰富业余生活。

指导他们制定合理的学习与休闲计划,解决学习时想玩、玩的时候又想到学习的矛盾心理。同时,还需要指导他们培养积极向上的课余兴趣,如读书、唱歌、下棋、打球、集邮、交游……等方面的兴趣,从而增添活力,焕发精神,培养高雅情趣,充实生活内容。

第四,指导他们懂得性心理卫生。

进行性道德的教育,以及学会性别认同,确定和完善自己的性别角色,学会与异性的正常交往,把精力集中在学习和工作上,降低对性的关心,解决可能出现的由心理冲突、心理压力而产生的紧张、巩惧和羞涩感等,从而促进身心健康,提高道德水平。

2、掌握中学生的闭锁性心理

中学生的心理逐渐显示出闭锁性,即他们的内心世界逐渐复杂,开始不大轻易将内心世界表露出来。

中学生处于青春发育期,生理上的一系列变化也必将引起情感上的变化。这些变化一般是不会轻易流露的。即使为此引起情感上的波动,由于这个时期相应的意志力的发展,他们也往往会控制住而不表现出来。这是闭锁性的情感和意志方面的基础。

由于闭锁性的特点,中学生心里的话常常是不愿对长辈说的。中学生的年龄越大,这个特点就越为明显,初

二、三以后的中学生,自己放东西的抽屉总爱加锁,似乎有什么秘密的东西不愿让人知道,其实里面并没有什么要紧的东西。因此,要了解和研究这个阶段的学生,尤其是高中生的心理,如果只根据他们一时一事或某个举动就做出判断,或做出研究的结论,那常常是容易发生错误的。 中学生在闭锁性心理的同时还有一个心理特点,就是容易对同龄、同性别的人,特别是知己暴露真正的思想,

建议措施:

就是要生活在学生的中间,成为学生的好朋友。

学生尊敬师长,是理所当然的。但学生对老师敬若天神,势必造成师生间的距离感,久而久之,教师就会感到学生越来越难管理,越来越抓不住学生的心。解决的措施就是深入到学生中去,和学生打成一片,让学生感到教师不仅可敬,而且可亲(但要注意“度”的问题,否则,学生就会由于跟教师太亲近而不服从教师的管理,家长感到孩子难管的道理就在于此)。

3、掌握中学生的自尊心理

中学生有一个心理特点就是自尊心强,爱面子。他们非常注重自己是否受人尊重,和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学生的自尊心更多地表现在要求别人把他当成一个平等的个体来看。

建议措施:

教师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尊重学生的人格,接受学生所犯的错误,学生毕竟是“人”而不是“神”,要以一颗平常心来对待发生在学生身上的一切。

教师在教育管理学生时,一定要注意维护学生的自尊心和面子。 如果学生犯了错误,则教师对其行为严正指明是很有必要的,有时甚至需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教师一定要把握好不伤其自尊心的原则。可以在一个没有其他教师和同学的环境中,心平气和地单独与他谈及他的错误行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这样因为避免了让在别人尤其是同学面前感到难堪,他就会较容易地接受老师的教育和批评,并且暗地里还会感激老师的,这能为教师以后管理班级创造更好的条件。 “刮脸前先涂肥皂”,即批评前先表扬。涂上肥皂刮胡子,自然干净,但最重要的还是舒服。如某个学生篮球打得很好,但学习成绩却很差。我们就可以先夸奖他在校篮球赛上的优秀表现和顽强的拼搏精神,趁他自豪的时候,向他建议如果他在学习过程中也发扬如此顽强的拼搏精神,他的学习成绩一定能赶上去的。

4、掌握中学生以自我为中心的心理

现在的中学生,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再加上现如今优越的生活条件,家庭的宠惯,可以说,在他们身上,几乎事事以自我为中心,遇事时他们的自尊更多的表现为一种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的态度。

建议措施:

对待此类学生,我们可以采用“打一打,揉一揉”(软硬兼施)的方法。 对待学生,如果只是和风细雨,恐怕他会认为老师不过如此,很好对付:但如果一味疾风暴雨,又会让学生产生恐惧心理。两种做法,如果只用其一,长次下去,必定都会降低教师的威信,所以应该将其结合起来使用。

如对于某些学生的严重错误,我们就应该当着全班同学的面严厉地批评他们,并让他们做出书面检查。这样做,既能起到打击他们因娇生惯养而蓄积的嚣张气焰,也能起到了敲山镇虎的作用。但是,事后教师必须利用课余时间去和这些同学谈谈心,交换一下意见,并且适当地安慰他们,即“打一打,揉一揉”。只有这样,才能既达到教育的目的,又不会疏远师生关系。

5、掌握中学生的摇摆性心理

中学生希望受人重视,把他们当成大人,当成社会的一员,他们思想单纯,很少有保守思想,敢想、敢说、敢做、敢为。但在他们心中,什么是正确的幸福观、友谊观、英雄观、自由观和人生观、还都是个谜。他们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在增强,对于别人的评价十分敏感、好斗好胜,但思维的片面性却很大,容易偏激、容易摇摆。他们热情,也重感情,但有极大的波动性,激情常常占有相当地位。他们的意志特征也在发展,但在克服困难中毅力还不够,往往把坚定与执拗,勇敢与蛮干混同起来,他们的精力充沛,能力也在发展,但性格未最后定型,尚未找到正确的活动路径。总之,这个年龄阶段的心理特点很不稳定,可塑性大。这个年龄段是心理成熟前动荡不稳的时期。

因此,我们常会看到发生在中学生身上的“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一暴十寒”的现象。今天,他们可能因为心血来潮学习到深夜,明天就可能将学习抛到九霄云外……

建议措施:

教师注意观察学生的日常行为,时时为他们提醒,帮助他们在不断的摇摆中选择出一条正确的道路。

6、掌握中学生的模仿心理

在教育与接受教育这个过程中,可以说,学生无时无刻不在注视着教师的表现,教师的表现直接会对学生的做法产生巨大的影响,学生会以教师为表率;去模仿教师的一举一动。学生的这种模仿心理就要求我们教师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何为“垂范”?乃“学高为师,德高为范”也!教师就是学生的最好榜样,

建议措施:

教师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应首先做到并且要做好。

例如,我们要求学生要保持教室卫生,那我们自己就要注意,如果发现地面脏了,就要把它拖净,拖干;如果发现地面有纸屑,无论多不显眼,也要弯捡起来。诸如此类事情,教师做的时候,学生就看在眼里,记在心里,长此以往,就能起到很大的潜移默化的作用。

认知心理健康状态范文第6篇

〔关键词〕逻辑;心理主义;反心理主义;逻辑认知主义

〔作者简介〕朱建平,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苏州215123。

一、逻辑、心理主义与反心理主义

在对哲学家进行二分法的划分中,没有什么比心理主义与反心理主义之间的裂痕更能表达最激烈的元哲学争论,以至于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是否以及在何种意义上逻辑(也包括数学、哲学语义学、认识论和形而上学)被解释性地联系到心理学一直是划分当代哲学基本立场的一个重要标志。

心理主义与反心理主义之间的论证路线在19世纪中期首次被划定。心理主义指各种不同的关于心理学和逻辑之间关系的观点。根据这种观点,逻辑的法则是建立在心理学事实基础之上的。逻辑规则依据我们的心理成分产生出思维法则。如果逻辑被认为是从思维到思维的推理模式,那么对某些哲学家而言,逻辑词汇的语义学内容在某些方面是人类心理学的一种特征。逻辑似乎是能够按照心理科学来理解,进而成为心理学的一个分支。针对这一心理主义的逻辑观,心理主义的反对者论证了逻辑和心理学之间存在着一种不可调和的差异性:逻辑并不是人们实际上如何思维的描述理论,而是人们应当如何理想思维的规范性说明。逻辑的原理或法则是绝对必然的,而经验心理学的法则是一种偶然的概括;逻辑的是真,而经验心理学处理是人类信念;逻辑是纯形式的,或者是“题材中立的”,而经验心理学只关注种特异性或者精神状态的个体内容;逻辑知识是先验的,或者说是独立于所有的感觉经验的,而经验心理学的知识是后验的,或者说是依赖于经验的。逻辑的客观性要求将其自身解释为一门先验的理性科学,而不是后验的经验科学。为了保持它们的客观性要求一种先验的理性而不是经验的后验的科学。由此反心理主义者断然拒绝了逻辑是建立在心理学基础之上的思想。

心理主义与反心理主义之争涉及逻辑学科性质的问题。从历史上看,亚里士多德通过发现三段论进而发现了逻辑科学。但亚里士多德真正关心的并不是具体的三段论,而是被抽象化或模式化的三段论。特别重要的是,每一个归入这些模式的具体而完整的三段论都满足一定的条件:即,在一个三段论中如果作为前提的陈述为真,那么作为结论的陈述不可能为假。换句话说,三段论是真必然保持的。

如果在三段论模式基础上再作进一步抽象,我们就可得到关于逻辑及逻辑性质的两点结论:第一,逻辑科学是关于可模式化语言的科学,即是关于通过由对出现于该语言中的逻辑和非逻辑常项的固定解释,而连接在一起的句子的有序序列的科学。第二,这种可模式化的语言表现为一个论证。其中被断定的语句是论证的前提,从已被断定的语句推出的语句是论证的结论。从前提到结论的真的必然可保持性的事实是论证的有效性。一个有效论证的前提和结论之间的联系是一种序列关系。因而逻辑是序列的必然关系的科学。依据这一解释逻辑是一门客观的、必然联系的科学与经验的,偶然联系的心理学毫无关联的。

心理主义与反心理主义之争还涉及科学的性质问题。就我们的问题而言存在着两种相互冲突的科学品质,即科学既希望是客观的又希望是依赖于经验的。这两种品质为心理主义和反心理主义之间的争论提供了重要的基础。但并不是任何一门科学都完美无缺地将这两种品质统一起来。在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和天文学等众多硬性学科中这两种品质是并行不悖的,两种维度不存在价值冲突。而特别是在像心理学这样的学科中,心理体验的经验事实至少从传统上一直被看作本质上是主观的。这就出现了两种试图使逻辑成为科学的相互对立的方式。就此而论,作为一门科学,同时又作为心理现象的主观性的相对较晚发展起来的心理学被视为对心理主义和反心理主义之间的辩证冲突负有部分的责任。这两种属性表明了对科学心理学的根本不相调和要求的合法但却不兼容的兴趣。

在反心理主义的批判之下心理主义凋谢了。作为一门科学的心理学被广泛地承认是科学和哲学合法的研究领域,既然如此,为什么心理主义从19世纪到当代哲学,特别是在逻辑、语义学、语言哲学和数学哲学,甚至在形而上学和认识论领域都受到全面的阻截呢?如同这个名字所暗示的,心理主义并不是心理学的一个分支,而是建立在心理学基础之上的一种哲学意识形态。更为特别的是,心理主义包括了任何将哲学解释的基础置于心理现象之上的企图。心理主义是一种观点的汇集,它通过援引心理的出现的不同方面从而以不同的方式发展了不同类型的哲学理论。反心理主义之所以激烈地反对心理主义是因为他们认为一个主观思想的经验心理学不可能期待它们能够对逻辑的必然客观真理做出解释,特别是不能对逻辑的、语义学的和数学的必然客观真理做出解释,这也包括了在其中客观真理和对真理的主观感受之间的严格区别被假定成立的那些话语领域。这或许是心理主义遭到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与此同时,经过反心理主义的洗礼,反心理主义在哲学实践、哲学的适当方法和方向的自我形象方面,在什么样的哲学探索是合法的意义上发展方面取得了可观的成果,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因而,在《维特根斯坦在20世纪分析哲学中的地位》中,哈克(P.M.S. Hacker)解释道:20世纪的分析哲学从其源头上被它的非心理主义的取向所区别。〔1〕

时至今日,哲学、逻辑和心理学已经经历了很大的变化。绝大多数哲学家放弃了经典分析,而代之科学自然主义。在后者看来,所有的形而上学、认识论和方法论问题最终都能够通过自然科学的方式给出回答,而无需诉诸于超自然的事实。大多数逻辑学家也从认为所有的逻辑都是经典的或者是一阶的到认为逻辑能够被保守地“扩展”,或者根本地“变异”或者甚至是“次协调的”和“辩证的”。与此同时,大多数心理学家也放弃了心理主义和行为主义而接受了认知主义:认知主义认为理性人的心智本质上是一个内在活跃的特定的信息处理器。换一句话说,哲学家、逻辑学家和心理主义者不约而同地放松他们原有的立场,而向着一个彼此更趋近的目标前进。但是古老的神话难以破灭。即便是在当代,人们依然把逻辑和心理学本质上是不兼容的作为几乎不受任何挑战的传统哲学智慧的公理加以看待。心理主义已经成为一个不洁的语词,以至于一个公开心理主义身份的人注定是不受欢迎的。

二、反心理主义的论证及其答复

这里所包含的对心理主义的反对并不是穷尽性的,或系统性的。而是仅在于证明与人们所理解的相比,心理主义与反心理主义之争包含了更多的内容。同时也希望表明这场争论并不是像许多反心理主义者不加批判假定地一边倒赞成反心理主义。相反,在简要回顾了哲学文献中已经出现的反心理主义的基本论点之后,本文也给出了反论证。并且意在表明,如果这些反论证是言之成理的话,那么传统的争论必须沿着不同的路线,通过更加仔细的、更精心阐述的争论方式来进行。

这里提出了八种相互关联的对心理主义的批判。其中的先后顺序大致是根据理论的强度,按照从易到难的反驳原则排列的。本文对每一批评提供一种简要的评述,以解释它们是如何与更加一般地出现于心理主义的主观性相联系的问题

论证1:逻辑是精确的;心理学是非精确的。这一对心理主义的批判是逻辑不可能被还原为心理学,对它的批判是逻辑不可能被还原为心理学,因为它们在各自所能达到的精确性程度方面是不同的。论证直接反映了在逻辑的永恒客观真理和心理学的偶然主观真理之间存在的基本对立。这种类型的反对在心理主义的早期年代更具影响力,因为使心理学成为一门精确科学的前景在那时几乎看不到。

在当代,心理学的术语,实验方法和经验发现的解释在某些方面与物理学或者化学同样的精确。心理主义者在获得结论的普遍性方面可能无法与物理学相比,但是这一问题与它们相对精确的问题没有直接的联系。如果心理学的法则只是统计学的,那么原则上它与量子力学的统计学法则相比并不具有任何的劣势。并且,统计学在形式严格的精确性方面丝毫也不逊色于发展严格的形式符号逻辑。如果我们从认知科学转向现象学,我们能够解释胡塞尔和梅洛·庞蒂在心智哲学理论方面所做的探索,如果这些探索获得成功,它们也能达到像符号逻辑这般的精确性。尽管按照不同的科学范式,它们精确性标准是不同的。

在任何情况下具有相同的精确性并不是将一门科学还原为另一门科学的先决条件。与化学相比生物学是不精确的。是否生物学研究中的抗菌素是生物现在尚不清楚,但是在化学中人们却难以发现一个可比较分类的灰色区域。但是绝大多数理论学家认为生物学可完全地还原为化学。同样,逻辑也不是像当代人们所理解的那样之所以赞同反心理主义是基于元理论的理由。按照哥德尔和丘奇的证明逻辑是演绎的不完全的,存在着不被判定的问题,甚至是不可判定的现代逻辑的问题。就像其他精确科学在它们发展的早期阶段一样,在心理学中也存在着不可解决的问题,未经证明的和不可反驳的假设。

最后,逻辑如何是精确的,以及它如何提供精确的核查程序的问题被逻辑的精确性本身是一个被思想所判断的质的事实所软化,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仅能反映某些心理出现的精确性,这些心理的出现必须至少原则上能够翻译为相应的精确的心理学理论,而这些理论对于解释如此精确的心理现象在某种程度上必定是充分的。

论证2:逻辑是先验的;而心理学是后验的。与逻辑的必然真理形成鲜明对比的心理学的经验性质在某些时候对心理主义提供了决定性的反驳。撇开精确性问题不谈,如果逻辑涉及其证明是独立于经验的必然判断,如果心理学是关于其证明要求经验的逻辑偶然的经验判断,那么逻辑还原为心理学的前景几乎是不存在的。这一反对间接地与作为逻辑的客观性相对立的心理学的主观性有关的。因为它是思维的主观性,借助于这种主观性它仅仅在经验的第一人称主题的意义上是可达的。这蕴涵着与逻辑不同心理学只能是后验可知的。在解释这种类型的反对时人们习惯于将获得(或发现)的概念语境和辩护(或证成)的概念语境区别开来。这种区别承认尽管所有的概念可能是后验获得的,但像逻辑这样的概念在对它们进行辩护时,后验的经验并不是绝对必要的。

就像对心理主义的其他反对一样,在逻辑和心理学之间是否存在着建立在先验和后验基础上的差别的问题被认为是循环的。如果逻辑是心理学的一部分,或者可还原为心理学,并且如果逻辑是先验的,那么至少心理学的一部分是先验的。概念获得的语境与概念辩护的语境之间的区别在心理主义的某些形式的辩护中仍能进一步被使用。的确,心理学是一门经验科学,它是通过观察和实验来测试,证实或者反驳假设的后验的假设方式来进行的。这并不是说心理学不可能被通过后验的研究概念所获得或发现。如果心理学作为一门经验科学并不能提供一个先验的证明,那么是否逻辑能还原为心理学的问题又引出了是否心理学是一门纯粹的不包含逻辑作为它的心智研究的形式理论的一部分的纯粹经验科学的问题。

论证3:逻辑是规范的(规定的),心理学是描述的。这一论证寻求确立逻辑和心理学之间更强的区别。作为一门经验科学心理学描述心理的出现。在这方面逻辑不同于心理学,因为逻辑不仅仅描述我们如何推理,而且还规定正确思维的标准,即我们应当或者应该如何推理。同样,是否心理学是纯粹规定性的依赖于我们是否有一个独立的理由来决定逻辑是否是心理学的一部分。如果逻辑是心理学的一部分,如果逻辑是规定性的,那么心理学也不是纯粹规定性的,而是部分规定性的。当然,人们会说心理学作为一门科学不可能意味着是正确推理的标准。在这种反对中隐含着对心理主义主观性的反对,因为心理学仅能够描述个体心灵的现象内容。无需多说,这恰好就是心理学的一种思维方式,然而它也出现于更加科学的“认知心理学”、行为主义神经心理学,以及信息科学等那些教会我们如何思维的学科的情况中,而逻辑看上去更多地像是我们应当如何思维的指导的规范集。

作为一种答复,首先,需要指出的是现象学的和科学的心理学并不是纯粹描述性的,而是像其他科学那样,它们通过引证类似定律性的规则,以及一般原理和法则来解释现象。就心理学在提出一般原理的成功性方面而言,与形态学和分类学这些纯粹描述性的学科相比,它更像是传统的逻辑学。通常认为我们将期待一种完全的心理学而不是完全的逻辑学来包括所有的主观上偶然出现的逻辑错误。然而传统逻辑学中也包括了各种非有效性推理以及形式和修辞学的谬误的讨论。更进一步地说,逻辑能够理解为描述了一些推理——至少包含了某些逻辑学家的推理——是如何出现的。如同通常所表达的,假言律令和逻辑中的规定元素是不可否定的。如果我们要正确推理,那么我们必须接受或者使我们的推理符合比如说肯定前件律,而拒绝或者避免使用肯定后件的谬误。在纯科学和在其他并不妨碍理论的还原的知识领域中的对实践的建议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机械学和医学是两个明显的例子。在机械学中人们学会如何正确地建构桥梁,使得它将负荷适当的重量,能承受飓风和其他种类的压力,最小化金属的疲劳等,就像在逻辑中人们学会如何正确地推理,以获得可靠的和避免谬误的推理。医学中的情况也是这样。当我们学会建构桥梁或者实施心脏手术或者正确的推理,我们也学会了那些与特定的实践目的无关的知识。我们希望桥梁安全地跨越峡谷,不使其坍塌。病人恢复并改进健康,以及不要死在手术台上。我们同样也希望扩展我们的推理以改进我们做出决策的能力,希望不要使得我们从真推出假。现在,一般认为大多数理论家对机械学和医学不能还原为物理学和生物学的结论是不情愿接受的,而是宁可说它们各自的实践将这些科学与他们能够假定的关于目标的假定结合起来,这假定能够帮助他们的实践者获得成功。为什么对逻辑作为一个建立在推理心理学基础上的应用学科就是不可能的呢?

论证4:逻辑是普遍的,心理学是种上特异的。通过辨识有关它们相对种之间的差异将逻辑与心理学区别开来似乎是足够清楚的。逻辑的客观性和心理学的主观性在不同的种水平上是明确的。

这种论证的意图是更加难以评估的。逻辑的普遍性与心理学的人类种上的特异性的对比意味着什么?心理学仅应用于人类,而逻辑学对人类、猿和长颈鹿,甚至对天使和外星人也是普遍适用的吗?动物心理学当然是当代科学心理学的一个分支。更具体的说,我们今天已经知道关于人类的心理依赖或者最初是受着对非人类的动物的观察和实验的启发的。它们中的某些涉及非人类的问题解决和超语言的推理能力。进而言之,我们尚不清楚是否并且在何种程度上我们的标准逻辑能够被看作是对其他不能够使用我们的或者任何其他语言的其他物种是适当的。

无论如何,与反心理主义全盛期相比,今天逻辑的情况变得更加的不同。人们不再认为有一个完全统一的,被假定对所有的推理都是正确的逻辑。宁可说逻辑学家已经发展了一个不同逻辑的家族,它们中的某些甚至谈不上是协调的。逻辑学家试图将它们看作是个别的适合于特定论题的推理。存在着布尔和非布尔逻辑,外延和各种非外延的内涵逻辑,模态逻辑、道义逻辑、二值和多值逻辑等等。就这一点而言,逻辑已经像黎曼和罗巴切夫非欧几何使传统几何学增生一样,使经典逻辑得以增生。在当代,如果我们发现外星人并不使用我们使用的逻辑,而是使用不同的,甚至可能与我们的逻辑完全不同的更高级的逻辑,那么大多数逻辑学和逻辑哲学家将不会感到奇怪。外星人独特的推理可能仍然可辨认为是一种逻辑构造,我们可以仅通过研究表达在他们的语言和行为中的心理学,作为对他们的非人类的心理学的反思而了解他们。

论证5:逻辑是发现的,而不是发明的;因而与心理主义的主张相反,逻辑被它在思想中的发现所预设。逻辑作为已经存在对象是被发现的,这与表达永恒逻辑真理的逻辑系统的主观发明是截然不同的。然而,我认为反对的预设有一个窃取论题的问题。按照目前可使用的许多不同的逻辑系统,逻辑到底是某种思想的产物,还是有待于在思想中被发现或表达的必然真理的系统,这一点尚不清楚。这对于非教条的逻辑哲学研究的确是一个最有趣的问题。

如果不考虑关于这些问题到底有多少不同的观点。这种批评并不能够确立任何相关的借以确定逻辑必然独立于心理学的区别。理由是心理学的真理其本身并不是发明的,而是通过现象学家,或者更为传统的科学的心理学家诚实艰苦工作的努力被发现的。与逻辑学一样心理学是思想的客观研究,在其中逻辑作为心理学的一部分,有可能是一种思维的特定类型或者思维的特定方面的客观研究。这是反对者也不得不承认的。

论证6:逻辑被任何一种理论所假定,其中也包括了心理学理论,而不是相反。所以逻辑不可能被还原为心理学。这里逻辑与心理学的不同被假定为逻辑作为先于包括心理学在内的其他学科这一非常终极的意义上被认为是客观的。

作为逻辑必须首先被考虑的科学的皇冠的思想在许多方面是有吸引力的。但是如果我们认真和无偏见地对待逻辑可能是心理学的一部分的建议,那么由此推出的唯一的结论就是心理学的某些部分必定先于其他的部分。或者存在着某种顺序上在先的东西,凭借这种在先性心理学的原理被确定。我们用一个与化学的类比来说明这一问题。如果我们认为化学主要作为分子行为的科学,那么我们不可能将原子理论作为化学的一部分。因为分子实体上预设了原子。基于这一理由,人们可能错误地假定化学不可能将原子理论包括在内,因为原子理论是被化学所预设。但是如果原子理论被正确地理解为化学的一部分,那么化学作为整体满足其解释的职责,前提是它所包含的原子理论首先解释原子结构的化学,在这一结构的上面,分子化学能够建立它的更加复杂的物质理论。同样的关系可能对于被心理学归为一部分的逻辑也同样成立。逻辑明确地表达这些原理,通过这些原理可靠的推理得以形成。借助于此意味着特定的推理类型被心理学的其余部分的发展所预设。

论证7:逻辑涉及不同思想的同一个对象,所以不可能被还原为个体心理的内容。这是对心理主义非常流行的一种反对。如果心理主义是真的,并且逻辑所蕴涵的只是心理的,那么任何两个不同的心理科目将因为拥有不同的思想而内在地拥有不同的逻辑实体。依据这种论证心理学的主观性蕴涵心理主义立刻导致关于其他心智的唯心主义和相对主义,甚至唯我论和怀疑论。

在数的情况下这一问题能得到最容易的说明。如果数是心理的实体,那么就没有诸如数2这样的单独实体两个不同的心理主体加以思考的可能性——我有一个属于我的思想的数2,你有一个属于你的思想的不同的数2。这似乎是站不住脚的,因为我们假定逻辑和数学必须处理是独立于任何特定主题的实体和关系,但是却能够被许多不同的思考者作为相同的事物来思考。按照这一批评,从心理主义可推出唯心主义和相对主义,这一点在这一描述中是显而易见的。

唯我论可以进一步地被下列事实所蕴涵,如果即便抽象的逻辑和数学实体是主观的,那么借着思维内容的隐私和认识论的不可通达性一个人的心智与另一个人的心智便隔绝封锁起来。那么似乎在心灵之外没有任何东西,它能够被不同的心灵所确定满足。因而无法证明其他心智存在的信念。

也许满足反对的最好方式是坚决放弃任何具有唯心主义涵义的心理主义的表述。假定逻辑能够被心理学的词汇所解释对于试图将逻辑实体还原为心理学的实体不是必然的。一个关于自由女神的思想并不能够使得自由女神成为一个精神实体。一个解释知觉工作的心理学理论不需要蕴涵在知觉中遇到的对象是主观心理的实体。那么为什么逻辑的心理学理论将蕴涵逻辑的实体是主观的心理的实体呢?

论证8:逻辑是客观的,而心理学是主观的。最后,逻辑不可能被还原为心理学,因为逻辑是客观的而心理学是主观的。弗雷格也许是提供了对这一反对的最著名的表达。在《算术基础》中他提出了他的方法论的启发法:“让我们不要把思想的起源描述为一个定义,或者一个精神的或者物理的条件的说明描述为对它的证明。一个命题可以被思想,它可以是真的,让我们不要混淆这两件事情。我们必须提醒我们自己,似乎,一个命题当我们停止思考它的时候,该命题并不是就不再为真了,就像是当我们闭上双眼太阳并不是就不复存在了一样”。〔2〕后来弗雷格概述了他的反心理主义的解决:“在随后的探寻中,我将保持3个基本原则:总是明确的将心理的东西与逻辑的东西区别开来,将客观的东西与主观的东西区别开来……”〔3〕

心理学的主观性是作为反对心智独立的客观逻辑的心理主义还原的最后一条防线而出现的。尽管心理学体验的内容可以是主观的,但是作为思维的科学研究的心理学却不需要一定是主观的。以下事实至少有怀疑逻辑的客观性的嫌疑:即有时不同的逻辑学家对在局外人看来是最不可置疑最基本的命题逻辑却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一个例子是关于在经典和直觉主义逻辑学家之间的争论。在其中经典逻辑学家承认逻辑真理是合理的,而直觉主义否认双条件句命题——一个句子是真的当且仅当它的否定的否定是真的——的合理性。直觉主义者仅承认如果P,那么非非P,但是却不承认如果非非P,那么P。显然,不能说一方或者另一方必然是错误的。在对不同事物的不同推理的逻辑建模中不同的分析目的有不同的逻辑。其结果,反心理主义的心理主义在逻辑哲学上是不可救药的,因为逻辑是内在客观的,而心理主义是内在主观的反对似乎是非决定性的。

上述所罗列反对的清单并不是完全的,也不假定对反心理主义的标准反对是决定性的。心理主义与反心理主义之争包含着更多的东西。如此心安理得地沐浴在由弗雷格、胡塞尔和其他的反对者已经击败的心理主义的温暖的阳光里不思进取,乐观地认为对心理主义的打击是如此彻底,以至于心理主义已经死亡,被埋葬,不可能再复活的观点是不可取的。

如果本文在任何程度上表明心理主义看上去并不像它的批评者所描述的那样遭到毁灭性打击,那么就存在着一种重新复活心理主义与反心理主义之争的可能性。逻辑认知主义便是体现重新点燃对这一论题的兴趣,恢复争论双方的平衡,以期出现一个更开放,更有活力,更丰富,也更具有启发性的争论的新的证明。

三、结论:逻辑认知主义

逻辑认知主义的核心观点是(1)逻辑是理性动物的一种认知构造;(2)理性的人类动物本质上是一种逻辑动物。由这两个核心主张所表达的双重思想——逻辑是内在的心理的,人类心理是内在的逻辑的。在所有的并且只有理性动物拥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表征逻辑的认知能力的意义上,逻辑是理性动物的认知建构,因为这种逻辑包含了一个普遍通用的“原型逻辑”,即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逻辑观的再抽象模型。它在结构上与所有的经典的和非经典的逻辑系统不同,它被用于所有的逻辑系统的建构。这样一种论点我们姑且称之为逻辑能力的论题。逻辑能力的论题是批判地建立在康德〔4〕、布尔〔5〕、蒯因〔6〕、乔姆斯基〔7〕和福多〔8〕的观点基础之上的。逻辑能力观点的必要性就在于它能够回答逻辑性质的问题:即,逻辑是理性动物的一种认知建构。

显然,隐藏在这一论题之后的基本概念是理性动物。就我们的问题而言,理性动物是有意识,是遵循规则,是意向性的(即拥有指向对象的认知和目的性行为的能力)、有意志力、能够自我评价、自我辩护、自我立法,能说明理由、对理由敏感、具有反思的自我意识的动物,简单地说是“规范性反思”的动物,他们的内在和外在生活大部分受着他们所拥有的表达严格模态性的概念的制约。在哲学的意义上,模态性包括了必然性、可能性和偶然性概念。严格的模态性概念包括逻辑必然性概念(在所有的逻辑可能世界中为真)、认识论的必然性(确然性或者无可置疑性)、道义必然性(无条件的“义务”,或者“应当”)。所以,逻辑认知主义的第一个中心论点可以用另一种方式表达为,逻辑是并且仅仅是那些具有规范的反思能力,且拥有表达严格模态性概念的动物的认知构造。

这一对理性动物的处理实质性地调用了理性概念。然而,理性哲学的一个不幸但却普遍的特征是它既不能运作于一个单义的,也不能运作于一个一般的可接受的理性的涵义。即便是关于研究理性的专业人士,对理性人的概念也是含糊不清,对理性的概念充满着尖锐的对立。所以,为了避免歧义,我们需要做出一些基本的区别。第一个基本的区别是理性的心灵主义涵义与程序涵义之间的区别。在前一种涵义上,理性是一种逻辑推理和逻辑洞见的复杂的心理能力,也是实际的审慎和决策的心理能力。相反,在程序的涵义上,理性是某种复杂的机械的、数学的、计算的,或者逻辑程序的形式性质,即是一种良构的;或可证的和递归的(图灵可计算)、有效性(真保持)。这里至关重要的不同是,心灵涵义上的理性所展示的是意识本身,反之某些程序能够相当容易地在程序的意义上而非在意识的意义上被看作是理性的。

第二个基本的区别是在满足最低标准的涵义上,非理性意味着缺乏作为理性的基本必要条件,因而是非理性的;反之,在满足最大或理想标准的涵义上,非理性仅仅意味着完美理性的匮乏。

第三个基本区别是理性的原理涵义、理性的整体涵义和理性的工具意义的区别。在原理意义上,理性意味着拥有产生或者认识必然真理、先验信念,严格的普遍规范规则、非后果主义道德义务,以及绝对“应当”的主张的能力。用一种历史词汇来表述就是康德的理性概念,按照这一概念,“理性是一种先验原理的能力。”相反,在整体论的涵义上,理性意味着拥有跨越信念、欲望、情感、意向和意志之网,系统地寻求和谐的能力。历史地来表达就是黑格尔的理性概念。按照这一概念,“真就是整体”。最后,在工具论的涵义上,理性意味着拥有一种产生或者认识偶然真理、后验信念、情景化的规范规则、后果主义的义务,以及假言的“应当”主张。历史地来表达就是休谟的理性概念,依据这一概念,“理性是欲望的奴隶。”

三种方式的关键性不同是在原理的意义上,理性意味着产生或者认识绝对或者非条件的规则,而在整体论的意义上,理性意味着产生或者认识仅仅是彻底的相互依赖的或者互为条件的规则或者法则(因而,与在规则或者法则的总体整体之网中模态的或者认知的最弱的命题相比,这些规则和法则没有一个具有更大程度的必然性或者确然性,或者具有更大的约束力)。最后,在工具论的意义上,理性产生或者认识的规则仅仅是经验的规则或者条件的(因而这些规则或者法则没有一个是完全必然,或者确然,或者具有绝对约束力的)。

除非另有说明,在下面我们将主要关注理性的心灵主义、满足极小标准和原理涵义。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会以任何方式拒绝或者贬低理性的程序的、满足极大或理想标准、整体的,或者工具的涵义。相反,这里要表达的意思是不要把我们主要感兴趣的理性与其他理性的基本不同的涵义混为一谈。

拥有表达严格模态性概念的规范反思性动物类似乎至少外延上等同于理性动物类;即便它不是内涵上等同于对于拥有表达严格模态性概念所要求的认知能力的简单理性。然而,那些是理性的人构成了中心案例和典范情况。我们假设这是一个初始的事实,它是由读者具有存在着有理性的人的反省能力所直接产生的。所以,我们建议通过认真对待人类理性进而解释逻辑的性质。更准确地说,我们建议通过认真地对待理性来解释逻辑的性质,通过认真地对待人类理性进而认真地对待理性。我们到达这一解释的终点是某些原型逻辑是内在地建构于人类理性自身这一论题。这导致我们重返到第二个核心论点:在理性动物被定义为是一种具有为认知逻辑内在建构模块能力的动物的意义上,理性的人类动物本质上是逻辑动物。这种逻辑认知能力也可理解为是一种自然语言的有能力的认知者,一个现实世界的逻辑推理者,一个逻辑规则的遵从者,一个通过逻辑直觉对逻辑真理的知晓者,一个逻辑道德主义者。这也可以理解为人类理性面向逻辑的概念。

不管是否除了人之外还存在着理性动物,理性的人的动物作为一个事实构成了被认知心理学所研究的认知者或者思考者的基本的类。所以,如果在关于理性和逻辑之间的关系问题上上述观点是正确的,由此就可以推出逻辑的性质通过认知心理学而得到了极大的揭示。因而,我们将本文的两个中心论点总体的表达为逻辑认知主义。

逻辑认知主义有两个重要且相当有争议的结果。首先,哲学家必须重新打开他们的门,谦恭地邀请心理主义者返回。就像有些人所说的逻辑学家和心理学家是在同一个元学科:认知科学内工作的同事。按照这幅图画,分析哲学本质上与理性人类认知的哲学是相同的。其次,也许是更加富有争议的是,通过逻辑认知主义的方式逻辑哲学和心理学的重新协调也必将使认知科学有一个根本的改变。

〔参考文献〕

〔1〕Frege,G.the foundations of Arithmetic〔M〕.2d,ed.Frans.J.L.Austin.Oxford:Basil Blackwell Press,1974:Ⅹ.

〔2〕〔3〕Hacker.P.M.S.Wittgenstein’Place in Twentieth-century Analytic Philosophy〔M〕.Oxford:Basil Blackwell,1996.

〔4〕Kant,I.The Jschel Logic〔M〕//Kant,I,Lectures on logic.Trans.J.M.Young.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2:531.

〔5〕Boole,G.Logic and Reasoning〔M〕//Hus Studies in Logic and Probability.London:Watts,1952:212.

〔6〕Quine.W.V.Q.Philosophy and Logic〔M〕.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6:81.

〔7〕Chomsky,N.Language and Problems of Knowledge〔M〕.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80:90.

〔8〕Fodor,J. The Language of Thought〔M〕.Cambridge, 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5:173.

(责任编辑:颜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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