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原则范文

2023-09-22

伦理原则范文第1篇

一、政治与政治关系的伦理性质

什么是政治?对这个问题, 自古以来可以说是众说纷纭。在远古代, 政治和伦理是合为一体的, 如原始社会里的禁忌, 既具有伦理意义, 同时也具有政治的意义。政治和伦理的这种浑然一体在我国传统思想中得到最为显著的呈现, 如有学者认为, 儒家伦理存在着一种道德理想主义与伦理中心主义相交织的“双螺旋结构”[1], 所指的无非就是在儒家那里, 政治与伦理这两者之间并不具有截然的分辨。政治成为一门独立的研究对象, 政治学开始从伦理学说中独立出来, 这首先要归功于亚里士多德, 而真正使政治学完全独立与伦理学的, 则应该是马基雅弗利, 在其《君主论》中认为政治研究完全是无关道德的。

当然, 政治学从伦理学那里独立开来并不意味着两者之间毫无关联。一般来说, 政治总是与国家、阶级、政党、社会集团等联系在一起的, 所以, 政治的一个核心问题是权力或权力关系问题[2]。政治的核心问题是个权力问题, 所以政治问题总是事关全局利益或公共利益的重大问题, 而不是单纯的个人性质的或局部性质的问题。因此我们可以说, 政治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关系, 它的核心内容是一种权力关系。我们知道, 包括权力关系在内的各种社会关系, 归根到底都要表现为一种利益关系, 这种关系既可体现在不同的政治实体之间, 如阶层与阶层、政党与政党、社团与社团等;但同时也可体现在同一个政治实体的内部或公民与公民之间, 如阶层成员之间也有不同的利益诉求, 并形成特定的利益关系。由于政治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利益关系, 也就是说它必然涉及到一种“应该”的关系, 所以政治关系从根本上来说脱离不了道德的审查, 似乎永远难以摆脱现实与理想之间的某种紧张。因此, 政治和政治关系具有一种伦理性质, 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全新的研究领域———政治伦理。

二、行政及其伦理性质

行政往往是政治的具体表现或实现手段。行政本质上就是一种管理, 因此, 行政有公共行政与私人行政之分。公共行政与私人行政之分始于韦伯, 韦伯依据公法与私法的不同应用领域, 把诸如家庭预算或者赢利企业的行政管理称为私人的行政管理。与此相区别的是公共的行政管理, 是通过国家机构或者其他的由国家给予合法的, 即公共机构进行的行政管理。[3]然而我们可以看到, 自韦伯作出划分公共行政与私人行政后, 私人行政所研究的大部分内容都已经由新兴起的经济伦理学所接管了, 所以我们这里所谈的行政指的就是公共行政。

广义上的公共行政包括立法、司法和政府的管理, 而狭义的公共行政主要是指政府的管理和社会的公共事务的管理。一般来说, 公共行政往往取其狭义上的含义。政府是国家职能的执行机构, 是行政机构的总和。康德在对立法权、司法权、执行权的不同职能的划分中, 把行政权视为根据法律产生的最高强制权力, 但它自身也要从属于法律的强制。执行权属于国家的统治者或者摄政者, 执行权作为国家最高代表, 任命官吏并对人民解释规章制度, 这一执行权, 就构成了通常意义上的政府。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 公共行政的第一个阶段主要是政府内部的管理或者说执行权力体系的管理, 与此相适应的公共性主要是政府的权力机构。公共行政是国家政治权力行使的载体, 因而实际上也是一个利益的调节过程, 同样涉及到“应该”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 行政与伦理具有不可分离的必然关系, 哲人们很早时期起, 就从伦理的角度来探讨行政的优劣。

三、政治伦理与行政伦理的互动

我们前面提到, 无论是政治或更为具体的行政都与“应该”存在某种必然管理, 都可以从应然的视角进行审视。具而言之, 政治伦理实质上指向的是统治的权力来源的合法性问题, 与此相应, 行政伦理的最终效果是国家意志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由此决定了两种具有相当的互动关系。

政治伦理与行政伦理具有必然的互动, 对此我们必须予以重视。如果制度是非正义的, 或者为了维护权力机关的私利和小集团利益, 那么掌握政治权利的人就会假借公共权力之力而获取非法之利, 不好的制度者可以使好人变怀;但反过来也可以这样说, 好的制度则可以使怀人无以使坏, 只能乖乖地为大众服务。那么, 政治伦理与行政伦理之间的互动到底又是怎样的呢?

首先, 从根本上说, 行政伦理是政治伦理的实现形式, 行政伦理的公共利益诉求效果直接审议政治的正义性。[3]在西方发达国家, 有的公务员伦理法中 (如美国) 仍然坚持韦伯所设定的行政官僚政治中立的立场, 即所谓的公务员制度, 有的虽然超越公务员只是执行的界域而进入决策层面, 但也规定他们不参加政党政治。也就是说从总体而言, 政治正义对行政的宰制是不可变的。在中国,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 和人民代表大会的政体、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 在理论上表达了政治与行政之间和谐的统一。但我们必须承认这只是在理论上存在的优越, 现实与这个理想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如现实中我们常常存在立法与行政的简单合一, 有的地方政府甚至直接以行政的方式代替立法。

其次, 从具体上来看, 政治伦理与行政伦理存在着极大的相互影响。一方面, 制度的正义与否, 直接会影响到行政的效果及效率。正如罗尔斯所指出, 正义是制度的首要德性, 社会基本制度构成了对生活于其中的民众方方面面的影响, 必须要是正义的。[4]当然, 也只有是合符正义的制度, 才能使社会每个成员感受到这一制度所带来的好处, 才能使每个成员认可这一制度的合法存在, 从而在民众当作形成一种“共识”。存在共识社会取得稳定的首要条件, 没有共识的社会, 必然是存在一部分人的不满, 这样的社会没办法形成稳定的基础。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 制度的正义性能够带来一种社会共识的产生, 而这种共识的存在又使得民众对政府所颁布的法律、规章制度形成更多的认可, 使得这些法律、规章制度在现实的执行当中无疑顺畅了许多。另一方面, 正如我们前面所论, 政治权力归根到底属于一个利益的问题, 而处于行政工作岗位上的工作人员除了有着要谋求公共福利这一职责外, 不能否认还存在着自己的私人利益考虑, 所以, 如果要杜绝行政工作人员在行政当中渗入自己的个人利益考虑就始终是个问题。所谓“权力导致腐败,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即使法律再健全, 行政官员也还是存在自由裁量权问题, 仅仅依靠工作人员的个人美德来抗拒权力的诱惑, 现实证明这往往是失败的。而一旦公职人员以私代公, 以公谋私, 则政府的政策、法则的实施无疑就会受到强烈的破坏, 行政问题反过来也就影响了民众对整个制度的体认。

综上所述, 政治伦理与行政伦理虽然存在着各自作用的不同领域, 但两者之间的互动应该说是不能忽视的。中国是个现代化后来者, 本该有着后发展优势, 但如果对发展影响最大的权力及其相关问题解决不好, 这一优势就难以取得。而要解决权力及其相关问题, 处理好政治伦理与行政伦理之间的互动则是个关键因素, 我们期待着这一关键因素能够得到早日的善待。

摘要:政治伦理与行政伦理之间不仅存在着差别, 而且也存在着互动关系, 两者的互动对于解决好权力制约及其相关问题。本文试对这一问题展开初步的探讨, 相信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关键词:政治,行政,政治伦理,行政伦理,互动

参考文献

[1] 任剑涛.道德理想主义与伦理中心主义:儒家伦理的双旋结构[J].中山大学学报, 2002 (6) :1-8.

[2] 宋惠昌主编.应用伦理学[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2001:233.

[3] 郭广银, 杨明主编.应用伦理的热点探索[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 2004:36-47.

伦理原则范文第2篇

孟子曰: “徒善不足以为政, 徒法不足以自行”[1]法律本身并不能自动的运行, 必须要通过专门的法律人才能践行法律。法律的本质要求是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法官作为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主体, 是秩序和公正的最具权威的维护者, 是平衡人民和国家之间、人与人之间的权力利益的中立裁判者, 法官通过践行法律构建起从法律到公平正义之间的桥梁, 因此法官在实现法律本质要求的道路上显得尤为重要。法官的法律职业伦理是指与司法职业活动紧密联系, 并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道德准则和规范。对于一个民主法制国家, 作为国家与人民权利的居中裁判者, 构建法官职业伦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显而易见。

二、法官职业伦理的内容

在联合国全球反腐败计划中, 由国际预防犯罪中心和促进国际透明度及司法公正组织起草了《The Bangalore Principles of Judicial Conduct》[2]即班加罗尔司法行为原则, 该原则在包括了法官良好行为的七个原则, 分别是: 行为得当、独立、正直、公平、平等、能力与勤奋和责任。这些原则形成了一个整体的轮廓, 下面我会将其归类, 使其更清晰的呈现出来。

( 一) 法官的善良品德

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院长哈罗德曾告诫法学院新生:“永远别让你的技巧胜过你的品德。”法官的天职是裁判案件, 化解矛盾, 面对错综复杂的纠纷, 形形色色的案件, 要心怀仁德, 内心坦然, 善守中立。让我们用实例来说说法官的善良品德。王军华是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从业27 年, 化解5000 余起民事纠纷, 付出的不仅有艰辛和汗水, 还有数不清同情的眼泪。她说: “做基层法院民事审判法官, 经常与老百姓打交道, 他们勤劳、真诚、善良, 但是在遇到侵害时, 他们却往往是诉讼中的弱势群体。做民事调解时一定要把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实际问题放在第一位, 要设身处地多为当事人着想, 多做些延伸服务, 让一些案件的当事人在得不到争执利益时仍能心理平衡, 不过于失落, 这样才能案结事了。”[3]能够体察人民的疾苦, 了解人民的冤屈, 这就是一个法官最基本的素养。

( 二) 法官的公正无私

法官不仅要有一颗悲天悯人的心肠, 更要有一颗公正无私的心。否则在利益的驱使下, 也会拨动天平上的砝码, 使其失去平衡, 最终导致司法的公信力下降。东丰县法院审判员王宝胜, 就是一位公正无私的“铁法官”。说王宝胜是“铁法官”, 因为他秉公执法、铁面无私, 从事法院工作29年来, 他办理的近3000 起各类案件, 没有一件是错案, 没有一个当事人反映他办案不公。领导评价王宝胜, 说他“办案如铁、意志如钢、品格如水、境界如山”。他自己却说: “神圣的法律是我一生的信仰, 我要用自己有限的生命, 努力完成时代赋予我的光荣使命! ”[4]公正是司法工作的本质特征和生命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七条第 ( 二) 款明确规定了法官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 以法律为准绳, 秉公办案, 不得徇私枉法。可见公正无私是法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

( 三) 法官的法律素养和智慧

法官的司法实践必须以法律知识为前提, 法官既是法律知识系统, 同时也是司法行动系统。这就要求法官不仅需要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 还需要对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有所了解, 有所学习, 要能够准确把握最新的法律动态、当前的政治形势, 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 深刻体会民心与疾苦。

三、法官职业伦理的培养

十年树木, 百年树人。法官职业伦理体系的构建和培养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需要相关部门以及法律人不断地的努力和奋斗。对于法官职业伦理的培养, 应该从法律学生进阶到法官的三个阶段着手。首先, 对于在校法律学生进行职业品德教育培训, 使职业伦理内化到学生的法律骨髓中去, 用正确的伦理观念塑造学生的法律品格。第二, 在法官的遴选上要严格把关, 加强职业伦理方面的考察, 注重道德品格以及专业素养的考察, 选出品德过硬, 专业素养过强的法官, 提升我国法官队伍的整体质量。第三, 加强对在职法官的德育教育以及专业知识培训。在职法官也要完善自己的品格, 不断充实各个领域的知识, 武装自己的头脑, 使在职法官当得更专业更称职。法官职业伦理的培养绝非易事, 但只要踏踏实实地走好每一步, 一定会看到最纯净的人心和最美丽的风景。

摘要:法律的本质要求是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司法又是实现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法官作为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主体, 是秩序和公正的最具权威的维护者, 是平衡人民和国家之间、人与人之间的权力利益的中立裁判者, 因此法官的个人品格以及法律素养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者的结合构成了法官的职业伦理, 本文从法官职业伦理的必要性、内容以及职业伦理的培养三个方面论述法官的职业伦理。

关键词:职业伦理,司法公正,法律素养

参考文献

[2] The Bangalore Principles of Judicial Conduct, 2001.2.

[3] http://www.chinapeace.gov.cn/2013-03/10/content_6955122.htm.

伦理原则范文第3篇

摘 要:《道德经营论》较为全面系统地阐释了道德经营问题,构建了道德经营的基本理论体系,不仅深入系统地聚焦了道德经营的一般逻辑,探讨了道德经营的概念、合法性、核心价值、基本价值、关键环节、人格范式,而且多层面地透析了道德经营中的现实问题,将道德经营遭遇的责任伦理、人权伦理、财富伦理、信息伦理、时间伦理、空间伦理等突出的富有时代意蕴的论题都涵盖在内,可谓体系完备、逻辑合理、自成一体,堪称经济伦理学“形而上”与“形而下”自觉结合的最新成果。

关键词:现代企业;道德经营;研究;评析

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张志丹博士的专著《道德经营论》(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已经出版,我有幸捷足先登,拜读了此书,在饱览清晰独特的研究思路和创新深刻的学术观点的同时,深感敬佩。我们知道,经济伦理学自20世纪90年代在国内兴起,渐成为“显学之显学”,其研究的广度和深度日益拓展,涵盖了企业伦理、劳动伦理、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伦理等在内的诸多领域,学科体系日渐完备,学术研究成果丰硕。其中关于企业伦理的研究成果和论著更是灿若群星,不胜枚举。由此,我们不难想见,在一个前人已经进行了深入探讨的领域,想要再开辟新的研究视阈,提出新的论题并系统论证之则实属不易。难能可贵的是,志丹博士却另辟蹊径、锐意创新,一改以往纯学理研究企业伦理道德问题的理路,聚焦企业究竟应该如何“用德”、“践德”,进行企业道德经营的研究。可以说,这决不仅仅是一种研究视角的转换,更蕴含着一种新时代的经营哲学的诞生。

《道德经营论》一书主要内容和基本脉络是:该书由王小锡教授的“序”、“绪论”以及十章内容组成。“序”里重点对“道德经营问题产生的背景以及该书的创新点”进行了高屋建瓴地分析厘清;在“绪论”里重点论述了道德经营研究的学术基点、研究发展趋势和研究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第一章“道德经营的概念”重点梳理了以及道德经营概念、强调“道德经营”的缘由);第二章“道德经营的合法性”着重分析了宏观层面的经济道德本质维度、中观的企业道德本质维度以及微观的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道德本质维度以及从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和实践危害四方面驳斥企业非道德经营神话,从而论证了道德经营的合法性;第三章“道德经营的核心价值”主要分析了道德经营的核心价值——义利统一的概念和正当性、企业义与利的概念、统一及其三个层面;第四章、第五章“道德经营的基本价值”着重阐述了道德经营的基本价值以人为本、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绿色发展和合理慈善;第六章“道德经营的关键环节”基于领导力问题的重要性,提出并深入地阐述了企业道德经营的关键环节就是道德领导和道德决策;第七章“道德经营的人格范式”揭示了经济道德人的合法性根据、合理性边界及其互利的行动原则,有力地回答了道德经营的主体依托和主体模型建构的问题,并深入而全面地回击了对互利主义的质疑;第八、第九、第十章“道德经营的时代境遇”则集中分析了当代道德经营遭遇到的责任伦理、人权伦理、财富伦理、信息伦理、时间伦理、空间伦理等时代性问题,使得道德经营植根于当代实践的沃土、直面时代性的伦理问题。

纵观全书,其特点大致有以下五个方面:

1.概念范式创新。著者在企业伦理学与企业经营学的基础上,创新性地提出企业“道德经营”的概念范式,这在国内经济伦理学界尚属首创。著者认为:“所谓道德经营,是指在经营的过程中,企业及其核心利益相关者主张道德价值观驱动经营活动,坚持义利统一的基本原则,以及以人为本、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保护生态和合理慈善等基本价值,遵循伦理道德理念与规范来规约自己的经济行为、经营活动,保持经营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以及合目的性和合理性之间的有机融合、辩证统一,从而实现企业的经济目标与道德目标相统一的战略性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以及由此形成的企业经营的行为习惯、内在品质和道德境界。”[1]简而言之,道德经营就是企业按照道德理念来指导自身的经营行为,合乎道德地谋取正当的利益,从而真正建构起企业的战略经营模式。这一崭新的概念范式,既是企业伦理学、企业经营学以及管理学研究的理论新范式,也是分析企业问题的理论新范式。

除此之外,这样的概念范式或论题的创新在专著中还有很多,如“道德竞争力”、“经济道德人”、“互利的边界”、“慈善责任的合理性边界”、“时间伦理“、”空间伦理”、“道德致用主义”等。这些原创概念不仅对经济伦理学、企业伦理学研究具有重要启发和深化拓展的作用,而且对于其他学科方向的研究也具有范式创新的意义。

2.分析视角独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伦理学科体系的完善,经济伦理学的一些基本观点已经成为现实经济活动的指导原则。在现实中,一些企业已经清楚地认识到道德是企业发展的无形资本和精神资本,是企业经营的基本理念和根本原则。但问题是,如何使这些经济伦理学的理论能够真正“面向实践”(恩德勒语),为企业经营实践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导,则需要我们在研究中更具现实意识、问题意识和担当意识,突破现有的研究“瓶颈”,选择新颖独特的研究视角。

与以往的研究相异,本书的著者在挖掘企业经营哲学范式嬗变的历史脉络基础上,提出了企业道德经营这一新颖独特的研究视角。以企业道德经营为切入点,关注企业如何“践德”和“用德”,力图整合经营与道德,实现两者的交融互涉、良性互动。与此同时,专著对道德经营之“道德”的强调,对道德经营合法性的本体论论证,对道德经营人格范式的诠释等,都不仅为企业伦理研究从理论走向实践提供了独特的分析视角,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而且大大增强了立论的力度。

3.体系构建完备。对于经济伦理学的研究而言,理论体系的构建和问题的研究总是同时并举、相互促进的。理论的研究和发展始终是前提,唯有特色学科理论的完善和发展,才能奠定学科应有的地位;而问题的研究也必然是理论的依据和基础,唯有关注具有强烈现实针对性和“实践感”的经济伦理问题研究,才能诠释伦理道德之于经济生活的应用价值。因此,真正的学术创新一定是“形而上”与“形而下”自觉结合的产物。

专著较为全面系统地阐释了道德经营问题,构建了道德经营的基本理论体系,不仅深入系统地聚焦了道德经营的一般逻辑,探讨了道德经营的概念、合法性、核心价值、基本价值、关键环节、人格范式,而且多层面地透析了道德经营中的现实问题,将道德经营遭遇的责任伦理、人权伦理、财富伦理、信息伦理、时间伦理、空间伦理等突出的富有时代意蕴的论题都涵盖在内,可谓体系完备、逻辑合理、自成一体,堪称经济伦理学“形而上”与“形而下”自觉结合的最新成果。

4.研究视野开阔。专著以中国与西方结合、形而上与形而下结合、历史与现实交融、理论与实践互涉的“视阈融合”方式,深刻而有力地回答了道德经营的概念解析、原因探秘、实践路径和时代境遇等四大问题,涉及的论题广泛,研究视野十分开阔。

比如,书中对时间伦理、空间伦理的探讨,就是研究的亮点之一。企业道德经营离不开时空元素,而经济伦理学中时空伦理的研究却相对贫乏。著者从人之存在的两个基本维度“时空”出发,探讨了时空的伦理意蕴,揭示了现代企业经营所要面对的主要时空伦理问题—企业劳动伦理和企业经营的空间正义。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著者以生存论意义上的社会之间概念为基点来透视时间伦理,以资本逻辑与空间伦理建构为主线来研究空间伦理问题,这种大胆而深刻的探讨,对目前的经济伦理学研究具有补白之功。

除此之外,对企业目的幻象的批判的角度来论证财富伦理,从企业信息主体对待和处理企业信息的伦理方式与态度来切入信息伦理,从马克思的哲学思想资源来阐述责任伦理,从女性歧视为代表的弱势群体的人权问题来拓展性地研究企业经营中的人权伦理问题等,无一不展现了著者宏阔的学术视野和强烈的问题意识。

5.学术资源丰富。著作不仅用一定的篇幅阐释了国内外关于道德经营理念以及道德经营研究的学术脉络,而且在全书中贯穿历史分析与对比研究方法,融合了大量跨学科的学术资源。例如,书中从中西思想史的不同视角道德经营的概念进行一番知识考古和界定透析;在阐释道德经营(而非“伦理”经营、道德“营销”、道德“管理”)的缘由时,作者选取了三个角度:一是梳理了在严格道德哲学意义上,中西对“伦理”、“道德”概念的必要区分,使得“道德”经营能更强调主体经营的主体性、自主性、自律性以及应有的经营的行为习惯、内在品质和道德境界;二是探究了西方对“形式理性”的批判与反思,提出了企业经营范式的核心价值诉求,即强调道德主体的内在心性品质的培养之于企业的价值意义;三是理性批判了西方强势文化对国内学术概念的影响,揭示了企业经营活动的道德本质[1]。为了分析的透彻清晰、具有说服力,著者的研究决不拘泥于学科门户之限,广泛爬罗剔抉、灵活地整合了古今中外诸多门类的学术思想资源,所涉及学科涵盖伦理学、经济学、哲学、经济伦理学、管理学、心理学、社会学、历史学等,构建了全面丰富的学术信息平台,从而使得分析说理具有充分的穿透力和说服力。

道德经营确是一个宏大课题,也是极具挑战性、复杂性和时代性的战略问题。对此研究域,志丹博士心仪已久,凭借着巨大的学术勇气、深厚的学术功底、清晰的学术理念、敏锐的学术洞察力,完成了这部洋洋35万余字的力作。可以说,这部书是他博士后三年的倾心之作,更是他学术理念和学术境界的真实反映,尽管其中或有值得进一步商榷之处,它给后续研究留下的高水准的研究平台和进一步拓展的空间则无论如何都是不能否认的。基于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在经济伦理学领域中,本书的开创性价值必将载入史册,其学术和现实意义也必将不可磨灭。

参考文献:

[1] 张志丹.道德经营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14-20.

[责任编辑 刘娇娇]

伦理原则范文第4篇

摘 要: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政治伦理话题。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领导干部尚存在和滋生着诸如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等不正之风,是当前政治伦理建设突出的焦点问题。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的手段与途径固然不可或缺,但政治伦理的规范性特征决定了制度设计与建构对于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更具有根本性的政治伦理意义。

关键词: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政治伦理;制度设计

领导干部作为日常政治活动的组织者与实施者,其行为对于日常政治活动的文明与规范具有主体性和主导性意义。因此,领导干部的作风特别是生活作风集中折射出一个时期政治道德和政治昌明的总体状况,人们也往往通过领导干部的作风直接推断和评判一个时期的政治风气和政党形象。因此,从政治伦理的角度出发,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是相当重要的现实环节和实践切入点。2007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深刻论述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义,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出新举措,开拓新视野,具有重要的政治伦理意义。

一、领导干部作风:不容忽视的政治伦理话题

我国是具有深远“德治”文化传统的国家,官员的道德和作风历来受到各朝各代领导者的重视。因此,整饬官员道德,垂范德品,历来是德治的重要实现途径与形式。儒家提出的“政者正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则立人,己欲达则达人”,“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等思想深刻体现了中国德治传统及在国家治理中的政治伦理准则。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国家、社会和公民对领导干部作风的释义与时俱进,对领导干部的作风提出更高、更具体、更富时代性的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八个方面概述了领导干部良好风气的具体内涵与要求,不仅为新时期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指明了方向,开拓了新的视野,而且是明确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政治伦理建设的重要着眼点。

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党风建设的基础和关键,对于政党形象和政治文明形象的影响直接而深远。邓小平同志强调,党是整个社会的表率,党的各级领导同志又是全党的表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在党,党的领导干部在各级党组织中肩负着领导责任,是治国理政的骨干力量。领导干部的作风问题,体现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领导干部只有具备良好的作风,才能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开创科学发展的新局面;才能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形成共建和谐的强大力量;才能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因此,邓小平同志指出,为了促进社会风气的进步,首先必须搞好党风,特别是要求各级领导同志以身作则。领导干部如不能以优良作风影响或端正一般党员和人民群众在党风问题上的心理和行为,就很难端正党风、带动民风。正是基于此,领导干部作风问题是政治伦理建设的逻辑起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领导干部的作风的重要性也空前凸显。领导干部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规划者、引导者和主导力量,他们的作风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的大政方针的落实,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完成,关系到政党整体形象。党制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和各项政策,适应我国生产力发展的需求,反映了人民的意愿,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普遍的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实践党的宗旨,特别是在关涉国家安危的关键时刻,在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站在前列,发挥引导者和带头人作用。领导干部的好作风对于党的执政能力的提升、全党风气好转和政治伦理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当然,也应该看到,在新世纪新阶段,党的历史地位和执政环境发生诸多变化,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结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既具有巨大活力,也存在不少问题。随着党历史地位和执政环境的变化,新形势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突出的作风问题,在一些领导干部身上滋生、蔓延,在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不良风气,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这些不正之风,严重侵蚀党的肌体,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影响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干扰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进程,成为当前我国政治文明和政治伦理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问题。领导干部自身作风问题,绝不仅仅危及个人的道德形象,人民群众往往通过其行为管窥党的整体作风。负面的个人作风问题尽管不具有普遍性,但它对全党的形象和政治道德的伤害是巨大的。有人将个别领导干部的贪污腐化看作党的肌体中的“毒瘤”,是有道理的。因此,领导干部作风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政治伦理话题,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政治伦理建设的逻辑起点和现实切入点,强调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具有重要的政治伦理意义。

二、领导干部不正之风的政治伦理探因

领导干部作为日常政治活动的组织者,其作风如何对于政治生活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毋庸讳言,随着我国社会转型的加速,部分领导干部作风滑落的现象比较突出,甚至造成了恶劣影响。领导干部不正之风的蔓延,从领导干部主体自身看,固然与其道德修养的缺损相关,然而另一方面也印证了我国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体制和机制上存在着各种漏洞与缺陷。制度安排对于政治伦理建设具有根本性的规范效用,而领导干部不正之风蔓延的根源,也首先要从制度漏洞上进行归因。

1.领导干部自身道德修养的缺损

我党历来十分重视政党伦理、政治伦理建设,通过执政党的先进性建设带动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因此,我党作为无产阶级政党所具有的先进性特征,赋予了党的领导干部成为道德楷模的特别重大的责任与义务。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并非所有领导干部都能成为践行无产阶级政党先进性的政治道德的楷模,部分领导干部信念不坚定、思想不端正,政治上不清醒、不坚定,对社会发展规律缺乏正确认识,对社会主义的前途产生怀疑和动摇,胸无远大目标和志向,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部分领导干部个人主义思想严重,过分看重个人的名利得失,把心思用在追求所谓的“政绩”和“声誉”上,淡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客观认识自己,不能公正对待群众,不能正确使用权力;部分领导干部“官本位”思想严重、享乐主义思想蔓延,懈怠工作,一味追求轻松与享受。如此等等,严重背离先进性道德

的现象屡见不鲜。一言以蔽之,部分领导干部从主体道德价值修养看,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和权力观,个体道德修养缺损严重。

另外,从领导干部主体的知识素质考量,部分领导干部的素质低下也是影响道德修养的重要因素。许多领导干部任职后因忙于繁杂的事务或借故忙于事务性工作而忽视了进一步的学习和提高,从而造成理论水平不高、知识储备不足、工作能力不强等,不仅对党的指导思想缺乏全面、系统、准确的把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解得不深不透,而且缺少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法律知识等,缺乏驾驭复杂形势、解决应急问题的能力,最终导致思想认识的片面性和工作方法的简单化。客观上造成政绩乏善可陈、干群关系恶化,影响了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整体作风的评价。长此以往,必然破坏政治空气,阻碍积极有为、健康向上的政治伦理的形成。

2.体制和机制不健全

领导干部作风问题固然与领导干部个人的道德修养紧密相连,但从政治伦理的角度看,它与政治与行政体制及权力监督与制约机制关系甚大。近年来凸显的领导干部作风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也折射出我国体制与机制上的漏洞。

首先,监督机制不健全。相当一部分党组织党内监督不力,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形同虚设,纪委对同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软弱无力;再者,民主监督机制不健全,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以及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监督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致使一些违法乱纪行为和不良现象得不到及时发现和纠正。

其次,民主集中制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邓小平同志曾经严肃地指出,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党是可以变质的,国家也是可以变质的,社会主义也是可以变质的。但是,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却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诸多问题。有的地方和部门存在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等问题;有些领导搞“一言堂”,独断专行,将个人意志凌驾于组织之上;有的领导班子软弱涣散、内耗严重,该集中的没有集中,该坚持的无法坚持,议而不决、决而不行。

最后,选人用人制度不科学。一些地方和部门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未能严格遵循德才兼备原则,存在重才轻德的现象,致使一些素质较低、作风较差的人走上领导岗位;未能充分走群众路线,不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民主推荐、民意测验和民主评议,或仅将民主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倾听群众的呼声;未能多渠道、多层面、多方位地考察识别干部,在干部考核上,范围狭窄、方式陈旧,失真、失实现象时有发生;未能客观公正地提拔和任用干部,任人唯亲、封官许愿、拉帮结伙等现象屡禁不止,不仅将具有真才实学和卓越能力的同志拒之门外,而且助长了某些领导干部的不正之风。

三、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对策思考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从八个方面高屋建瓴地概述了领导干部优良作风的深刻内涵,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开拓了新视野,具有重要的政治伦理意义。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而又紧迫的系统工程,从政治伦理的维度看,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通过思想道德教育的手段,提高领导干部素质与道德修养,固然十分重要,但政治伦理的规范性特征,决定了不断加强制度性设计与建构,完善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形成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制约机制,对于领导干部作风的好转更具有根本性意义。

1.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素质

作风问题首先是一个思想认识问题,是道德修养和心性锻炼,因此,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手段与途径,思想道德教化的手段是不可或缺的。很显然,领导干部作风实质上是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的外在表现形式,惟有思想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领导作风才会端正。因此,转变领导干部作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素质尤其是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就显得十分重要。加大思想教育和能力培训的力度,就当前而言,关键在于提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素质与能力。通过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引导教育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与能力,推进各级领导干部解放思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通过学习市场经济理论、现代科技知识、法律知识等,提高各级领导干部驾驭市场经济、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通过加强实践锻炼,使各级干部在艰苦的环境中增长才干、锤炼作风。在培训方式上,要充分利用好各级党(干)校、行政学院(校)这块阵地,集中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封闭学习,研究讨论一些实际问题。也可以采取到高校深造、到外埠基地或境外培训、到先进发达地区挂职锻炼或到基层组织历练等多种形式。干部培训要以提升干部的思想素质与工作能力为目的,切忌形式主义,其成效的大小只能通过他们作风状况与工作业绩来检验。

2.坚持群众路线,正确行使权力

广大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决定力量。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为群众谋利益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伦理与政治文明的集中体现。当下有不少领导干部对群众路线认识不清,在思想上没有真正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路线,在信念上没有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导致在作风上漠视群众,脱离群众,甚至压制和伤害群众。江泽民同志指出,一个政权也好,一个政党也好,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不能赢得最广大群众的支持,就必然垮台。因此,党和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到人民群众的力量和群众路线的重要性。人民群众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体,共同的社会需要、一致的根本利益可以产生共同的价值取向、共同的理想信念、共同的价值标准和共同的行动,可以激发强大的活力和动力,可以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可以夯实领导的群众基础。

同时,坚持群众路线,是领导干部正确使用权力的基础。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领导的权力来自人民、属于人民。担任领导职务,只是意味着一种不同的职业、不同的分工,领导职业与其他职业是平等的,不允许有任何特权。领导干部不仅要正确对待人民赋予的权力,而且要保证人民群众依法享受的民主权利;人民群众得不到应享受之权利,就不可能有主人翁责任感,不可能发挥当家作主的精神,不可能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因此,只有坚持和贯彻群众路线,才能正确对待群众,才能正确使用权力,才能保障群众的利益,才能保证领导的稳定性,展现无产阶级政党的先进性与政治道德的崇高。

3.完善机制体制,提供制度保障

思想道德教育的效果依赖于人的理性自觉,但政治伦理建设绝不仅仅是个人道德修养的问题,它的规范性特征决定了制度建构途径的重要性。制度

的作用带有一定的普遍性、权威性和强制性。思想教育在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知,而制度建设则使思想教育成果制度化、固定化,只有将二者结合起来,才能取得良好效果。

首先,健全党内外监督机制。邓小平同志提出,党要接受监督,党员要接受监督,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都要接受监督。只有坚持从制度上完善党内外监督,党的作风和领导干部作风才能朝着科学、健康的方向发展。一方面,完善党内监督。这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通过揭露、评价、控制、制约等形式,对党内的各种权力形成有效的制约,保证权力能以正确的目的和方式规范运行。要切实保障党员的权利,充分发挥党员的监督作用;要健全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强化党内的制约与监督;要完善党纪检查体制,并确保有效履行职责;要提供制度保证和法律依据,推进党内监督的制度化进程。另一方面,要完善党外监督,建立健全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制度。要推行政务公开、民主评议和质询听证等民主监督形式,充分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保证党和国家政务的合法、公平与公正;要切实实践民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监督功能;要着手制订并适时推出新闻法,保证新闻媒体依法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其次,坚持民主集中制。归根到底,要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强化中央权威意识、地方服从中央意识和组织纪律意识的基础上,切实保障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从而制定更科学、更民主的政策。同时,要注意克服领导班子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这两种倾向,要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和风范。

再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从制度上保证用好的作风选用人和选用作风好的人,是改进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一个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这要求坚持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选拔措施;加强对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和方法;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干部选用朝作风好、素质高的方向发展。

最后,完善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责任是领导干部的根本属性。领导干部既然承担一定的领导职务,就必须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要保证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威慑力,就必须建立对领导干部责任的追究制度。领导干部不仅要负政治责任,也要负经济责任;不仅要负直接责任,也要负领导责任;不仅要负作为责任,也要负不作为责任。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可以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促使他们在履行决策权力时增强责任心,正确谨慎地使用决策权,克服主观臆断,从而尽量避免决策失误,减少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项 播

伦理原则范文第5篇

关键词:护士伦理准则;重要性;实施策略

从2010年起,由国内外的护理专家和医学伦理学专家及部分临床一线护士历经4年多的时间,撰写修改28稿,最终形成了7章23条的《护士伦理准则》[1]。《21世纪中国护士伦理准则》草案提出护理工作是人类的普遍需求,护士工作服务于人生命的全过程。从婴儿呱呱坠地到人临终离世均离不开护士的治疗护理和关怀。护士的基本职责为促进健康、预防疾病、维护健康和减轻痛苦;护士还承担着健康照顾者、护理管理者、健康教育者、护理计划者、护理研究者和改革者等角色,这就要求护士要有扎实的理论知识、规范的实践操作技能,敏锐的观察能力、反应能力和评判性思维能力,以及高尚的道德情操等。中国《护士伦理准则》的提出,为护理工作指明了方向,对护理人员提出了较高的道德标准和道德要求。

一、国内外护士伦理准则的制定

(一)国外护士伦理准则的制定

伦理准则是任何一门专业不可或缺的核心价值标志,是特定专业与其所服务的民众之间的一种社会契约,发挥着对于特定专业领域内的全体成员的一般服务行为的指导功能[2]。早在1896年,美国护士协会就首次讨论了护士伦理守则,1953年国际护士会通过了首部《国际护士伦理准则》,2005年最新的修订版完成。美国护士协会分别在2001年和2008年发表了最新版本的护士伦理守则及护士守则指南。日本早在1948年也已经颁布和实施了《护士、助产士、保健士法》,对护理人员的从业资格、执业范围以及相应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等做了详细的法律上的规定[3]。

(二)中国《护士伦理准则》的制定

为了与国际接轨,实现既国际化又中国化的优质护理,也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确保护士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中国于2008年5月12日起正式施行《护士条例》。为更好地贯彻实施护士条例,给全国护理工作者提供护理伦理及执业行为的基本规范,中华护理学会相关专家在借鉴外国经验,广泛征集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护士守则》。但是,仅依靠国家及主管部门颁布的法律来规范护士行为是不够的,必须制定《护士伦理准则》,规范护士在执业过程中所应保持的职业领域所要求的职业理念、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4]。因此,在经历了多年的研究撰写,在2014年制定了中国《护士伦理准则》。中国《护士伦理准则》在力求与国际接轨的同时,结合中国国情,继承中国传统护理道德的精髓、汲取世界护理伦理精华,立足于中国的护理实践,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护理特色。此外,《护士伦理准则》建立了护士的道德行为规范体系,在《护士条例》和《护士守则》的基础上,实现了从依法治护到以德兴护的转变,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中国护理事业健康和谐的发展。

二、中国《护士伦理准则》的内涵

护士伦理基本原则、护士伦理规范、护士伦理范畴构成了《护士伦理准则》的完整体系[5]。

(一)护士伦理基本原则

护士伦理基本原则是指调整护理实践中观察和处理各种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它是护士在护理工作中面对各种人际关系时所应遵循的根本原则,对伦理规范、伦理范畴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也是衡量医护人员道德品质及道德行为的最高标准[6]。护士伦理基本原则包括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实行社会主义医学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等几个方面。护士伦理基本原则提出了护士对病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指明了护理服务的内容和职业态度,也突出体现了在社会主义时代应敬畏生命、尊重病人人格、尊重病人生命质量和价值的护理道德特点。护士应在护理实践中全面掌握并实现护士伦理基本原则对他们提出的要求。护士伦理的具体原则及应用原则即是在护士伦理基本原则上提出的。

(二)护士伦理规范

是指依据一定的护士伦理理论和原则而制定的,用以调节护士人际关系及护士与社会关系的准则,也是培养护士护理伦理素质的具体标准或要求[7]。其内容包括:热爱专业,恪尽职守;尊重病人,一视同仁;举止端庄,文明礼貌;刻苦钻研,精益求精;互尊互学,团结协作;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护士伦理规范体现了护士伦理原则对护理伦理范畴的指导,是进行护理伦理评价的尺度,是实施医院管理的主要依据及伦理修养的主要内容。

(三)护士伦理范畴

范畴的哲学概念指已经经过无数次实践的证明,并已经内化、积淀为人类思维成果,是人类思维成果高级形态中具有高度概括性、结构稳定的基本概念。护士伦理范畴指能够反映护理伦理本质的基本概念[7],包括权利与义务;情感与理智;良心与功利;胆识与审慎。护士伦理范畴使护士从护理实践的层面上领悟到护理伦理的价值意义,强化了护士的伦理观念及护士的责任心,并且帮助护士将伦理原则通过概念转化为伦理品质。

三、《护士伦理准则》在护理工作中的重要性

(一)确立了护士工作的职责

首先,护士在临床工作中应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的关怀照顾,协同医师实施诊疗计划,如能够根据病人的症状体征提出正确的护理诊断,进而制定有效的护理计划并且能够规范化地实施,最终缓解病人的病情。其次,护士应与医疗团队团结互助、相互监督、相互理解和支持,及时与医疗团队沟通,讨论病人病情,采取正确的医疗护理措施,及时救治病人。最后,护士应对服务对象开展健康教育及康复指导,让病人了解相关医学知识,有助于疾病的预防和康复。《护士伦理准则》从专业的角度提出了护士的工作职责,有助于护士明确自己的工作范围,从基本上保障了对病人疾病的救治。

(二)确立了护理对象及护士工作的态度

随着医学模式的发展完善,护理对象从病人转变为个体、家庭、社区,护理人员不仅要关注疾病,也要关注人们心理、社会、道德等方面的健康。护理对象的这种新变化必然带来了护理服务范围的扩大、护理人际关系多样化、护理伦理决策复杂化[7]。在护理服务的过程中,要求护士无论何时都应将病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关爱生命,且护士在面对病人时要有爱心、耐心、责任心,以慈悲为怀。对待病人要一视同仁,不能因种族、文化、权利地位不同而区别对待病人,要有坚持公平正义的精神;护士也应充分尊重病人人格,尊重病人的选择,尽量满足病人合理的需求;此外,护士应多与病人及其家属沟通交流,彼此信任、理解,相互合作,建立和谐的护患关系,共同战胜疾病,恢复患者健康。所以,《护士伦理准则》不仅明确了护理对象,指明了护士行为的原则,对护理人员的工作态度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三)确立了护士与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

作为社会的一员,护士承担着为社会做出贡献的责任,当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灾害如地震、洪水、爆炸等时,护士应心系人民健康,服从命令,积极参与抢救。如今有很多医院组织医护人员到社区或偏远山区进行义诊,为人民健康服务。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及人们健康需求的增高出现了诸多问题,如患者对医护人员要求过高,对疾病的治愈也有着过高的期望等,当现实与期望不符时导致医患、护患关系恶化,所以医院及护理管理者应多组织医护人员为人们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告知人们并不是所有的疾病都能治愈,向人们普及一些常见病、多发病的知识,呼吁群众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等。护士也应积极参与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医疗物理、医疗人文和医疗网络环境。如提供安全、整洁、舒适的医疗物理环境;热情、微笑、耐心服务的人文环境及健康、真实、有益于患者健康的网络环境。

(四)确立了护士伦理修养的目标

西方一位医生的墓碑上刻着:“有时,去治愈;常常,去帮助;总是,去安慰”的墓志铭,它明确地表达了护理行为的方向,也揭示了护理伦理性的特征。护士在临床护理过程中要面临很多伦理困惑,需要护士做出正确的伦理决策,解决护理伦理问题。这就需要护士有较高的护理伦理素养及护理伦理决策能力。所以,护士应遵循技术伦理,即对护理技术实践活动中面临的伦理问题的道德反思;还应在护理工作中精益求精,陶冶护理伦理的专业精神,培养理性思考模式,审慎护理行为,从伦理的角度以更高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所以,《护士伦理准则》提出了护士伦理修养的目标,同时也在人们心中塑造了良好的护士专业形象及高尚的职业道德操守。

(五)确立了护理伦理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习惯的变化及环境各方面的影响,疾病的种类多种多样,临床上很多疾病人们从未听说,更不用说疾病的诊断治疗。这便要求护理人员要终身学习,不断更新护理知识和技能,为护理对象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护士伦理教育也不能只停留在学校教育,应加强医院、科室的继续教育以及函授、广播等方式加强对护士的伦理教育。护理伦理教育的内容、方式、方法等也要不断进步,培养学生评判思维能力、伦理决策能力和学科创新能力,使护士在临床工作中能正确的解决护理伦理问题,促进病人恢复健康,最终构建和谐的护患关系。

四、《护士伦理准则》的实施策略

《护士伦理准则》制定后发放给各级医院及护理人员并获得了良好的评价。《护士伦理准则》坚持护理与伦理紧密连接,结合中国国情,面向国际发展,勇于创新,与时俱进,是目前国内结构完整,内容清晰,实用性好,操作性强的规范性准则。可目前临床护士伦理准则的实施较少,对护士伦理准则实施策略的探讨势在必行。

(一)在课程教育方面

由于《护士伦理准则》的研究撰写较晚,目前学校护理伦理教育课程主要为《医学伦理学》及《护理伦理学》教育,有的学校甚至没有开展护理伦理相关的教育。因此,学校相关领导应首先重视护士伦理教育的重要性,意识到培养学生评判性思维能力及护理伦理决策能力在护理工作中的重要性,加强护理伦理的相关教育,安排合理的课程,并重视护理伦理学科的建设,将护理伦理准则的内容贯穿到护理伦理教育中,让学生充分认识护理工作的内涵、任务、道德要求等。任课教师应做好教学安排,改革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式,与临床实践相结合,如通过案例教学法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教学考核过程中严格要求学生,使学生真正地掌握并运用护理伦理的知识去解决问题。

(二)在实践标准方面

护士不仅承担着对病人疾病的治疗护理工作,也承担着对病人进行心理护理、健康教育等工作,临床上护士工作压力很大,可能没有足够的精力去学习并严格按照《护士伦理准则》的标准执行。所以,相关职能部门在制定考核标准时应考虑医院及护理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实践考核标准。如针对手术室护士,应重视三查七对、知情同意等方面的实践标准;而夜班护士应重视慎独精神等方面的实践标准;临终关怀病房的护士则应重视对安乐死的看法、尊重病人人格、敬畏生命等方面的实践标准。所以,应根据不同科室的特色制定相关的实践标准,使护士能接受并乐于在临床工作中学习和贯彻落实《护士伦理准则》。

(三)在评价和研究方面

护理工作的各个方面与病人的健康息息相关,如没有严格按照无菌技术为病人进行护理操作,可能导致病人发生感染,增加病人的痛苦,最终可能病情恶化,严重的甚至导致病人死亡;如夜班护士没有按照分级护理的要求及时去观察病人病情,没有发现病人的病情变化,导致病人病程延长等等,所以每个护理专业机构应对护理的价值、作用效果进行不断的评价和研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同时应制定相关的评价标准,提出研究考核方案,从政策到资源上支持护士工作,从而促进护士从行为上去践行《护士伦理准则》。

(四)在行政监管法规方面

一项工作是否能够高质量、高标准地执行,与行政职能部门密切相关,所以有关部门应明确自己的职责,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制度,各部门之间相互监督、支持与配合,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最终促进各地区各医院按照严格的标准去贯彻落实《护士伦理准则》。

《护士伦理准则》的颁布充分强调了护士应尊重人的生命及尊严,并引导护士在护理工作中理性思考,审慎护理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护士的职业伦理责任和伦理决策能力,为人们树立了良好的护士专业形象。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护士伦理准则,需要系统地进行多方面的建设以及多机构、多组织、多层次的参与来共同促进和保证护士伦理准则的落实,从而实现优质护理,创建和谐的护患关系。

参考文献:

[1]潘绍山,张金钟,张新庆,等.《护士伦理准则》的起草、研究经过[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4,27(4).

[2]吴袁,剑云,李庆功.美国护士伦理守则:概念基础及实施策略[J].中国护理管理,2008,8(10).

[3]谢红.日本护士的责任和义务[J].护理管理,2008,8(10).

[4]李爱芹,贾启艾.《护士伦理准则》的初步建构[J].中华现代护理杂志,2012,18(21).

[5]贾启艾.《21世纪中国护士伦理准则草案》评析[J].护理研究,2002,16(11).

[6]陈亚新,王大建,冯照样,等.当代医学伦理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2.

[7]姜小鹰,等.护理伦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2.

[8]潘绍山,张金钟,李恩昌,等.《护士伦理准则》内容解读[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4,27(4).

伦理原则范文第6篇

[关键词]市场经济;经济行为;伦理底蕴

1 西方经济与伦理关系的回顾

在西方,经济与伦理的传统联系至少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崇尚经济活动中的善行,强调善是经济活动中的目的,经济活动只是达到善的手段。在近代,从亚当•斯密到约翰•穆勒,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经济伦理思想体系得以形成,经济与伦理得到了较完善的结合。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从人的同情心出发,考察了个人的道德情感和社会的伦理关系;在《国富论》中,以人的自利本性为基础,确立了古典自由主义的经济观。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这两部分别讨论伦理学和经济学问题的著作中,各出现了一次“看不见的手”的提法。斯密说:“(富人)雇用千百人来为自己劳动的唯一目的是满足自己无聊而又贪得无厌的欲望,但是他们还是同穷人一样分享他们所作一切改良的成果。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他们对生活必需品作出几乎同土地在平均分配给全体居民的情况下所能作出的一样的分配,从而不知不觉地增进了社会利益,并为不断增多的人口提供生活资料。”“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在这场合,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看不见的手”究竟是什么,斯密在他的著作中没有明确定义,它只是一个比喻性的说法。况且,既是“看不见”,似乎也无法具体说出那只“手”到底指的是什么,它仿佛是一种无形的力量。但是,综观斯密在这两本书中论述的思想,我们可以抓住“看不见的手”的实质:它隐喻的是一种建立在利己行为基础上的调节私利与公益关系的市场力量。

按照斯密的理解,“看不见的手”是具有伦理特性的。《道德情操论》中的“看不见的手”激发了富人们的同情心,使得他们能够与穷人们分享生活必需品,而不是完全地将生活必需品据为己有;《国富论》中的“看不见的手”在个人追逐私利的同时,无意识地、自发地促进了社会公共利益的扩展。斯密用“看不见的手”沟通了私利与公益,表明了他对市场自身伦理调节力量的信任。由于他是西方自由经济理论的鼻祖,因而,“看不见的手”被西方经济学中占主流的自由主义经济学派推崇,奉为圭臬,并成为现代西方自由主义经济学研究的当然前提。在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们的眼里,“看不见的手”在市场中具有无穷的魔力,它伸向哪里,哪里的市场就充满生机和活力,就能调整社会秩序和促进社会公正;市场存在的问题无须其他力量的干预,只要有了这只“看不见的手”,包括社会伦理问题在内的任何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如此看来,被神化了的“看不见的手”兼具了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伦理发展的双重功能。

在斯密及后来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们的思想中,对“看不见的手”的伦理功能都有不同程度的论述,其主要观点是:首先,市场伦理的发展是一个自然演进的过程。市场能够自发形成既保护个人利益也促进公共利益发展的伦理秩序,个人和组织不能从外部予以干预,任何形式的干预都是对市场伦理秩序的破坏;其次,市场提供了个人发展的公平竞争环境。无论是谁,在市场面前都是平等的经济主体,都有获取个人最大利益的权利,它消除了人与人之间在生存和发展权利上的不平等性和差异性;再次,市场保障了个人主动的道德选择自由。个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做什么或不做什么都是自由的,不受外部力量的约束和强迫,市场反对任何违背个人意愿的道德性强制;最后,市场推进了公共利益的发展。在个人追求利益增值的同时,不需要刻意地考虑公共利益,因市场力量的作用,对私利的追求无意间也能使公共利益自然增长,个人利益是公共利益的基础。

到了古典经济学集大成者约翰•穆勒那里,对“经济人”的含义有了更加明确的界定,但穆勒也指出,“经济人”只是一种抽象,而非现实的人本身,它是对人的实际行为的一种不完全精确的假设,因此得出的结论只在抽象意义上为真,一旦运用于实际就要进行修正。

遗憾的是,近代以后,西方主流经济学遗忘了经济的伦理意蕴,朝着“价值中立”的实证科学发展,“经济人”成为一个模型和分析工具,排除了任何伦理因素的考虑,其主要原因是“边际革命”以后大多数经济学家认为,经济学是使用数学方法并依据数学模型进行“演绎”的科学,应该说,经济的数学化是一种进步,它能使经济学的逻辑结构更加精致,但由于过分忽视人的丰富性研究,把理性经济人归结为数学符号的简单化趋向,使经济学成为“象牙塔之中的黑板经济学”(科思语)。对此,马丁•霍利斯与爱德华•内尔讽刺到:“几乎所有的教科书都没有直接阐释理性经济人。理性经济人的潜在假定存在于投入与产出、刺激与反映之间,他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不曾结婚也不是单身汉。我们不知道他是否爱狗、爱他的妻子或喜欢儿童游戏胜于喜欢诗。我们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但我们知道无论他要干什么,他会不顾一切地以最大化的方式得到它。”

而丧失伦理内涵的“经济人”不能保证市场经济的条件,而是在危害市场经济。凯恩斯有一句令人深思的话:“.……我们将自由地回到宗教信仰和传统美德的那些最确切的原则上来——贪婪是一种罪恶,高利盘剥是一种不端正行为……我们将再次把目的看得高于手段,宁愿取善而不为实用。” 这是经济学家的忠告,值得我们深思。西方主流经济学不仅将经济学与伦理学割裂开来,而且将“经济人”的思维逻辑大规模地侵入社会学、政治学、伦理学等其他社会科学领域,用德国学者彼得•科斯特洛夫斯基的话说就是:“在当代的实证主义经济学理论中有这样的趋势,即把经济学和它的范例变成关于人的行为和社会的普遍而终结性的理论。”这表现出一种“经济主义的缩略”。

令人欣慰的是,经过数学化、模型化热塑的西方经济学理论有了新的转机。其一,一些经济学家开始重新审视经济学研究对象。当今理论界比较公认的经济学研究对象是资源稀缺和人的欲望达到合理的配置。也就是说,经济学是研究社会如何使用稀缺资源来生产有价值的商品,满足人们的欲望,并将这些商品在不同的人之间分配的学科。既然经济学不仅要研究资源稀缺,还要研究人的欲望,那么,必然涉及哲学层面对价值定义的论述。我们知道,人的需求具有无限性,而资源又具有稀缺性,这就必然产生人们之间的利益冲突,为避免或缓和这种冲突就必然使人们的欲望超越人性本能的放纵,同时又要使有限资源得到合理配置,这就需要一整套伦理规则和伦理智能,没有这套伦理规则和伦理智能,人类将失去满足自身欲望的操作能力。其二,质疑经济数学化、模型化。一般来说,完善意义上的经济是理性经济,它不单是投入产出的物质或数量问题,还有着精神及其伦理问题。一些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对主流学派的经济学研究范式进行了大胆的质疑和批判,并从中引发出许多发人深省的理论问题,这些主要理论贡献充分表明,行为手段、伦理道德、制度变迁等作为经济活动的变量已受到经济学家的高度重视。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家——印度的阿马蒂亚•森指出,尽管忽略伦理方法,经济学照样能获得相当丰硕的成果,更未必使经济学失败,但经济学的更强的说服力在于对经济行为中的社会相互依赖关系的更深刻的思考。德国学者彼得•科斯洛夫斯基更明确指出“经济不仅仅是由经济规则来控制的,而是由人来决定的,在人们的意愿和选择中,经济上的期望、社会规范、文化的调节和道德上的善良表示的总和一直在起作用,因此,这种总和在经济行为和经济理论中,也必须得到考虑并反映到经济行为的道德特征上来”。

以上是西方经济与伦理关系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西方关于经济与伦理的关系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回归:即从亚里士多德到亚当•斯密和约翰•穆勒,体现的是“经济人与道德人要统一”的思想。而从近代以来,实证主义将经济人与道德人割裂,单纯强调经济人的思想,酿成了西方社会物质文明丰富、精神文明匮乏,拜金主义、极端利己主义盛行、信仰危机等社会问题严重的局面。如今,许多学者重申经济人与道德人应统一,呼吁要加强经济伦理建设,使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这一曲折回归,是西方社会走了许多弯路,付出了沉重代价而总结概括出来的,体现了道德发展的规律性。这使得我们要深思市场经济下经济行为的道德意蕴到底是什么。

2 市场经济与伦理道德的辩证关系

经济与伦理是一种互动的辩证关系,经济是基础,伦理属上层建筑范畴。根据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原理,经济基础对经济伦理具有决定作用,经济伦理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并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经济伦理对经济基础又具有反作用,当经济伦理与经济基础相适应时,将促进经济的发展,当经济伦理落后于经济基础时,则会阻碍经济的发展。所以,当经济基础发生变化时,经济伦理也必须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从经济建设的实践中看,经济行为是伦理规范的源泉和载体,伦理规范则是经济行为的原动力和价值取向,二者相互渗透,缺一不可。

市场是研究经济伦理的舞台。美国经济学家A•斯密德认为,市场是一种伦理的制度,“无论是完善的还是不完善的市场,总存在一些为人们普遍享用的基本价值判断和公共选择规则……任何一种市场价格体系体现着人们对某一伦理关系的起码认同,改变流行的伦理价值将有可能带来价格结构的变化……社会不存在不具有基本伦理判断的市场价值,缺少了伦理价值,交换不是变坏,而是无交换可言。”

2.1 市场经济蕴涵伦理精神

著名的经济效率原则——帕累托最优境界,把边界定为“每个人的利益增进不得以减少他人利益为代价”的标准上。事实上,市场经济的伦理本质就在这里,我们可以将其作合乎逻辑的展开,就可演绎出诸多市场经济的伦理精神。

首先,利益导向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首要原则,人们必须在社会生产过程中扩大生产,而扩大生产又必须以增加积累为前提,增加积累要求人们勤俭、节约、聚财,正因为这样,“勤劳致富、勤俭节约、合理利己、正当求利”就构成了市场经济的伦理支柱。同时,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通过诱发人们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去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进而带动整个社会财富的最大化,这就涉及如何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集体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问题,这就必然要求人们遵循“两利相权取其大”的集体主义原则,其最低要求是不损人利己,不损公肥私即正当求利,合理利己。其次,商品交换最基本的原则是等价交换,它内在地要求人们遵循以下规则互动:承认他人与自己具有同等地位,拥有相同的权利,尊重他人的意志和决定。显而易见,如果不遵循人格独立、平等、公正、诚信规则,交换便无法进行。可见,市场经济推动独立人格的发展。再次,根据供求规律,不断增长的社会需求决定生产什么和生产多少,这是市场经济区别于传统计划经济的主要特征,这个特征使得人们必须把为他人服务、为社会服务的观念根植于自己的经济活动中。因为不把社会生产置于社会需求基础之上,商品就难以实现其价值,更谈不上利益的最大化。可见,市场经济是通过服务社会,满足社会需求来获取利益的,它要求经济活动主体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最后,竞争规律是市场经济的又一规律,根据“优胜劣汰”的原则,竞争必然会推动社会进步,而竞争需要有公正的环境,所以,竞争要求人们具有公正诚信的品质。

以上分析表明:市场经济活动不但有其特有的规律和规则,而且有这些规律、规则决定的经济伦理,这些经济规律、规则与其自身演绎的经济伦理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当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经济伦理反作用于这些经济规律、规则时,就能保证经济活动正常有序地进行。在遵循和违反的两个层面上,或展现人性伦理界定或道德导向,使得经济活动符合人的目的;或违反经济伦理道德,最终阻碍经济活动的发展。

2.2 伦理道德对市场经济的反作用

经济伦理蕴涵于市场经济之中,有其经济基础,但伦理道德一旦形成并被人们掌握利用,就会反作用于市场经济。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规则要求的科学的伦理道德对市场经济起积极的推动作用,而违反市场经济要求的落后的伦理道德对市场经济起消极的阻碍作用。

第一,科学的伦理道德能指导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科学的伦理道德可以使市场主体在正当求利的经济行为中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科学的伦理道德可以弥补市场缺陷;科学的道德可以降低经济运行的交易成本。

第二,科学的伦理道德可作为“伦理资本”,创造经济利益。科学的伦理道德就其功能来说,它不仅要求人们不断地完善自身,而且要求人们珍惜和完善相互之间的生存关系,以理性生存样式不断创造和完善人类的生存条件和环境,推动社会的不断进步,这种功能运用到生产实践领域,必须会因人的素质尤其是道德水平的提高而形成一种不断进取精神和人际间的和谐协作合力,并因此促进有形资本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和产出效益,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3 市场经济下经济行为的道德底蕴

上面谈到了市场经济和伦理道德的辩证关系,那么作为市场经济中的经济行为应该具备什么样的道德底蕴?

第一,认可和保护产权。通俗地讲,市场经济是一种以交换关系为核心的经济。交换关系表面上是物与物的交换,但实质上是反映了人们之间的一种社会关系,其中的核心是产权的让渡,即产权关系的平等交换。产权是指人们对某种经济物品所有的一定的权利,如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受益权等。而这些权利需要社会的认可与保护来维系社会的发展与稳定。如果产权界定不清,分不清谁是产权的独立占有者,何来市场经济,何来经济主体的自由决策;何以会使利己成为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根本动力;何能有经济主体之间的逐利竞争。

第二,经济自由。市场经济的性质,赋予了市场经济主体经济自由,经济自由是市场经济秩序存在的基础伦理条件。它主张通过规定经济主体成员一般的、基本的经济权利和义务,赋予主体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进行独立决策和行动的经济价格。另外,劳动者自由和市场对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也就形成了最合理的人员安排结构,有利于劳动者个性的发展,有利于人尽其才。

第三,经济公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公正作为处理和调节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应当”之理,自然就来自在生产与交换中所呈现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并由这一关系的性质所决定。经济公正的核心要求就是自愿。即只有一个人自己才是自身利益的最佳判断者,公正的生产与交换就是在生产与交换中的当事人双方都是出于自愿,这就意味着其中没有欺诈,没有胁迫,没有垄断,没有强权。经济公正的第二个要求是公开。由于交换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在自己所用来交换的东西和打算交换的东西之间,人们对自己的东西知道得更多,所以双方都“应当”公开与交换相关的所有信息,以利于对方作出正确的效用判断,实现交换的利益增额。经济公正的第三个要求是平等。市场经济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商品必须以价值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这就意味着:任何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在权利上是平等的,交换双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无偿占有另一方的劳动,交换双方有权向对方挑选符合自己需要的商品,而且有权计较自己生产商品时所耗费的劳动是否在交换中得到足够的补偿。所以,经济上的平等主要是与物质财富的分配相联系,其中包括经济活动中的机会平等,即竞争规则和分配规则对所有人具有同等效力,运用社会资源的权利平等、劳动价值的平等。

第四,追求效率。市场经济是效率经济,是由市场经济自身的性质促成的,即市场经济的自由、利己、交换、竞争、分工的性质促成的。正是由于经济主体的利己行为、市场竞争的强制力,才有生产效率、资源配置效率的不断提高;正是由于交换的存在,经济主体才能在追求各自所需的价值中,各得其所。同时交换又是推动分工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竞争的外部压力作用下,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的专业水平越来越高,从而社会的劳动生产率得以不断提高,因此国民经济得到了长期、快速的发展,社会产品不断丰富,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第五,契约观念。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市场经济的契约性,必然要求市场经济的制度伦理要强化契约,鼓励市场交易的契约化,树立起契约观念。与之相适应的是市场经济的经济制度伦理要求广泛树立起契约观念,促进市场交易的普遍契约化。此外,还有经济的公平性和制度的道德性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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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甘绍平.伦理智能[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0.

[3]黄家瑶.经济哲学导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4]阿马蒂亚•森.伦理学与经济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

[5]A•斯密德.财产、权力和公共选择.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作者简介]翟晓英(1972—),女,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在读博士,山西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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