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执法联动机制范文

2023-09-23

环境执法联动机制范文第1篇

黄城管发[2011]号 黄 石 市城 市 管 理 局

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城管、公安执法 联动工作机制的方案(试行)》的

通知

各城管执法大队、交通警察大队:

为加强城管执法工作的公安保障,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加强部门间的相互协调配合,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城管、公安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日

关于建立城管、公安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方案(试行)

(讨论稿)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意见》(鄂政办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执法保障、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质量,进一步促进城市管理执法与公安保障作用的有机结合,经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商定,制定我市城管、公安执法联动工作机制方案:

一、明确工作部门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市公安局警务改革方案,委派所属机动大队为城管、公安执法联动的工作部门,做好执法保障。市城市管理局法制与执法监督科负责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对口衔接,进行工作协调。

二、明确双方职责

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履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职能,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负责协同配合城管执法部门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全市城区城管执法工作领域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

(一)城管执法部门组织市容整治、违法建筑拆除、车辆抛洒整治等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时需要警力配合的,交警

支队机动大队至少安排2名以上民警随队配合执法。大型整治活动需安排大批警力的,交警支队机动大队负责协调市公安局其他部门调派警力予以配合。

(二)交警支队机动大队依法保障城管执法部门行使法定职权,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交警支队机动大队应在接报后15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对暴力对抗城管执法的行为,作为严重妨碍执行公务行为坚决予以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交警支队机动大队与城管执法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按照各自依据的法律法规,对运输车辆抛洒污染城市道路、迎殡送葬车队故意缓行阻碍交通以及利用机动车进行占道摆摊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城管执法部门告知的未接受处罚的违规车辆,交警支队不予年检。

(四)城管执法部门查处运输车辆抛洒污染城市道路案件时无法查找违规车辆时,交警支队机动大队协助通过公安街头视屏系统进行协查;城管执法部门查处其他违法案件需要查阅相对人身份材料的,交警支队机动大队负责协助查阅及取证。

(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协助城管执法部门实施建筑垃圾运输专营制度。定期联合在重要路段设立固定检查岗,对产生建筑垃圾的工地、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建筑垃圾消纳场地开展巡查,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查处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过程中的违

法行为。

(六)对城管执法中遇到的重大抗法、阻碍公务案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要进行督办,确保抗法案件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

三、建立联勤工作制度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城市管理局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工作动态,重点围绕保障城管执法、规范文明执法、完善执法取证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及时总结工作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建立联合办公制度。为保障城管执法工作顺利、安全进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派驻6名警员与市城市管理局机动大队合署办公,市城市管理局为派出警员配置必要的值勤装备,提供充分的后勤保障。

(三)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市城市管理局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要建立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在法定节假日及星期

六、日要确保城管、交警各有2名以上值班人员,及时处理突发和应急事情。遇到紧急抗法或暴力抗法事件时,市城市管理局分管领导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领导要及时沟通,及时处置。

(四)建立城管执法重点工作通报衔接制度。市城市管理局定期将重点执法计划通报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组织专项整治时应制定整治方案,并提前告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做好配合工作,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和执法人员

人身安全。

(五)建立双向学习交流制度。市城市管理局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两部门执法人员举办业务交流会,相互学习对方的执法程序、方式和执法的法律依据,加强沟通,增进了解,保证执法联动工作有效开展;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若遇到暴力抗法等情况,应做好现场证据收集工作,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协助维持现场秩序。

环境执法联动机制范文第2篇

附 加 码: 000125014/2014-00087 发文日期: 2014-09-30 主 题 词: 名 称: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街镇综合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内 容 概 述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以推进美丽天津建设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和缩短执法半径、提高管理效率的工作思路,在全市各街镇实施“一支队伍管全部”的综合执法机制,切实强化街道和基层政府的管理效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内 容 全 文

津政发„2014‟25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

推进街镇综合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全面推进我市街道乡镇(以下简称街镇)综合执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以推进美丽天津建设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和缩短执法半径、提高管理效率的工作思路,在全市各街镇实施“一支队伍管全部”的综合执法机制,切实强化街道和基层政府的管理效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界定街镇综合执法具体事项。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全面梳理有关行政执法依据,及时提出本区县的街镇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事项目录,界定街镇与区县部门之间的执法边界,确保无缝对接。同时,规范街镇综合执法程序和文书。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制定出台街镇综合执法相关指导意见,积极配合、支持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展相关工作。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针对街镇执法半径短、快捷高效的特点,按照违法行为易于确定、执法程序简便易行的原则确定具体执法事项。街镇综合执法区域以居民社区、道路街面为主;需要进入工矿企业、商务楼宇内部进行检查的事项,原则上不列为街镇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事项。

(二)组建街镇综合执法队伍。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街镇综合执法队伍组建方案有关要求,综合考量各街镇人口、区域面积、经济总量、执法任务等因素,抓紧做好街镇综合执法队伍组建工作。要将适应街镇综合执法工作、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骨干力量充实到街镇综合执法队伍,配齐执法人员。要认真做好街镇综合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市和区县相关执法部门要积极配合区县人民政府做好街镇综合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市和区县政府法制机构要按照《天津市持证执法管理办法》(1997年市人民政府令第73号)的规定,做好街镇综合执法人员考试工作,对考试合格的人员及时颁发天津市行政执法证。

市法制办会同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规范街镇综合执法人员的工作服装和执法标志。街镇综合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活动时,应规范着装并佩戴执法标志。

(三)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建设。市和区县编制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区县和街镇法制机构建设,按照《办法》的要求,在街镇明确法制机构。为满足街镇法制工作需要,各街镇应当明确2至3名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干部,专职负责本街镇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以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各街镇要充分发挥法制机构作用,不断提升街镇的行政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加强对街镇以及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

(四)做好街镇综合执法的衔接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组织本区县相关执法部门开展一次集中全面的执法检查,摸清底数。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查处的,应当在与街镇工作交接前集中查处;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列清台账,在工作交接时做到底数清晰,并针对每个遗留问题提出具体的工作方案。遗留问题原则上由原执法单位继续解决,街镇综合执法机构予以配合。街镇综合执法队伍组建后,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统筹规划,集中相关执法部门的执法力量,采取逐个帮扶的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帮助街镇开展工作,以弥补街镇综合执法队伍组建初期力量与经验的不足。

(五)建立健全执法工作机制。

1.执法衔接协调机制。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街镇之间以及街镇与相关执法部门之间相互告知、案件移送、联合执法以及信息共享等工作衔接机制,并建立由区县政府法制机构牵头的执法协调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街镇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推动和规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各类执法争议和问题,确保街镇综合执法工作高效运行。市级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制定工作制度,指导区县部门和派出机构积极配合所在区县做好街镇综合执法工作。

2.执法保障机制。各区县、乡镇人民政府要为街镇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必需的办公场所和执法装备,将街镇综合执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挂钩。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加快街镇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和技术设备提高执法效率,减轻执法人员的工作负担。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支持街镇综合执法机构履行职责,对在街镇综合执法活动中发生的妨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3.考核评价机制。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将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和绩效考评体系,并实行街镇和区县行政执法部门互评机制。区县行政主管部门在对派驻街道机构主要行政负责人作出任免、调动、考核和奖惩的决定时,应当听取该派出机构所在街镇的意见和建议。

(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量。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市编办、市审批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我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建立市和区县两级监督平台体系。各区县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利用信息化、数字化手段与各街镇和各行政执法部门互联互通,对其执法检查记录以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案卷进行检查,实现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监督。同时,要通过平台实现接受公众投诉举报、执法信息公开、执法信息共享以及与企业诚信系统对接等功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实施街镇综合执法工作,是我市行政执法体制的重大改革,也是加强社会管理工作的现实需要。各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街镇综合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从改革大局出发,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各项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区县实施街镇综合执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街镇综合执法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建立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扎实推进街镇综合执法工作。

(二)周密部署,抓好推动落实。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办法》和本意见要求,组织各街镇和相关部门抓紧研究,于2014年10月底前提出本区县推进街镇综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街镇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事项目录,界定街镇与区县部门之间的执法边界,同时确定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方法、步骤、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并按照《办法》规定程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

(三)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电子屏、宣传栏及社区公开栏,广泛宣传街镇综合执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执法信息,使街镇综合执法工作得到群众的普遍理解和支持,增强群众的参与意识和自律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和谐共建、遵规守约、文明诚信的社会管理氛围。

环境执法联动机制范文第3篇

据内容大都重合,可是向不同部门报送,不管是对于报送单位,还是对于组织、人事、编制、财政、劳动保障等接收单位,都造成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的重复劳动和浪费。即使这样一年一报,在实际应用这些数据时,也不能完全保证这些数据的实时准确性。由此,笔者想到,几大部门应放长远目光,组织、机构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应实行联动机制,可由一家牵头,整合几个部门的人员信息数据库资源,实行网络联动机制,掌握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实时变化,最大限度节约办公资源并防止吃“空饷”现象发生。这也是实现机构编制动态管理的最有效途径。

一、现状分析

目前,以笔者所在市为例,组织部、人事局、编委办、财政局各用一套人员系统,更新也各自为政,不同步的现状不仅造成上报单位的多头上报、资源浪费,也为部分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提供了可趁之机。对于管理财政供养人员第一道关口的机构编制部门本身,虽经过多年努力,机构编制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管理水平也不断得到提高,机构设置,编制配备日趋合理科学,人们的编制意识越来越强,可一些地方和一些部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违反规定擅自增设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上级业务部门干涉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等现象,使机构编制部门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有限的工作只能停留在决策过程中的数字核定工作,对于机构编制的使用执行情况无法发挥监管作用,机构编制管理失去权威性,严肃性。机构编制即使掌握人员使用编制情况,也是“两层皮”,与财政、组织人事的人员信息库不吻合。而对于其他几大部门来说,也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审批人员与实际应享受财政供养人员数字不符等情况,人员支出超出人员编制核定范围的现象经常出现。

二、实现联动机制的意义

1、实现财政供养人员管理联动机制是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整体效能的有效途径。长久以来,机构编制一直处于人员管理的源头地位,却忽视自身的回路管理,仅仅致力于宏观管理、静态管理的机制,重审批、轻监管或只审批、不监管的问题普遍存在。在日常管理中,只重视职能和机构编制的调整和优化,而忽视对机构编制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问效较少,造成审批与监管“一手硬、一手软”。实现联动机制,为机构编制的落实问效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联动机制实行之后,机构编制的管理就不仅仅停留在数字审批阶段,而是延伸到机构编制的使用阶段,编制落实到具体人员的情况得到明确掌握,对于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人员结构也提供了现实参考依据。

2、实现财政供养人员管理联动机制是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人员工资、职称管理、奖惩考核和财政预算相互制约、监督的有力保证。在目前全国大部分范围内,机构编制管理、人员工资管理、职称管理、奖惩考核、财政预算管理之间没有相互协调约束的机制。编制、人事、财政、劳动保障几大部门独立审批,所掌握的人员信息不尽相同。如能在这几大系统之间实现人员管理联动机制,共用一套平台,做到人员信息共享,政务公开,无疑为财政供养人员的联动管理机制开创先河。

3、实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联动机制是为国家财政实现开源节流的得力举措之一。编制、人事、财政、劳动保障几大部门对财政供养人员的划分标准不一致,掌握人员数据各不相同的现状为部分人员吃“空饷”提供了可趁之机,在2006年由中央编办发起的全国机构编制系统开展的吃“空饷”检查中,各地均发现大量吃“空饷”的人员。倘若几大部门之间实现了人员管理联动,一个编制对应一个实有人员,从源头上为超编、吃“空饷”等违规把好第一关。人才规划也可以从人员管理系统信息库中获得准确的数据分析资料。

三、联动机制如何实现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联动机制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开拓性工作。笔者认为,实现联动机制的关键在于组织、编制、人事、财政几个部门共用一套人员审批系统,对应同一个人员信息数据库,系统运行之后,只有在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批准的机构和编制限额内,组织、人事、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才能调配人员、核定工资和核拨经费,才能办理社会保险、户口迁移等手续。笔者认为,整个联动机制的实现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构建一个统一的人员审批管理网络平台

这套人员审批系统首先保证建立在网络上,对组织、人事、编制、财政各开放一个进出口,保证各部门都可以按程序接收和审理业务,形成“一条龙”网上审批服务。

环境执法联动机制范文第4篇

各县(市)区教育局、公安局(分局),市属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和完善我市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全力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对我市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联动机制

(一)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公安部“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六条措施”,将辖区各学校纳入属地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建立校长负责、镇(乡)街道综治办、派出所联动的校园安全保障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二)建立联络机制。辖区派出所兼职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与辖区学校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负责人为安全联络员,明确双方联络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加强沟通并填表存档(附表)。

(三)实行定期与不定期走访工作机制。所、校双方安全联络员应适时互通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管理情况和可能发生危害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先期信息,及时了解掌握学校及其周边治安动态,研究并适时开展治安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强化治安管理。

二、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职责

(一)学校对校园安全工作履行的职责

1、学校应当遵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设立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

2、学校应当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学校应当坚持每天开展五分钟安全教育,并在开学初、放假前等重要时机,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做到学生“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及时将学校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告知学生,使每一个学生都清楚知晓。

3、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有条件的要聘请专职保安人员,做好校园门卫安全工作。学校保卫人员及担任门卫工作的保安员应当做到:按照岗位责任制度,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对来访人员进行盘问、检查、登记身份材料,经核实后方可放行,对进出学校的车辆和物品进行核对、检查,凭出门条放行。有条件的学校要设定专用停车区域,禁止无关人员和机动车进入学生活动区域。严禁将非教学用危险化学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学校。白天应及时清理学校门口的摊贩,驱赶违规停放车辆。课间必须安排人员进行巡校、巡课,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并报告学校领导。夜间应安排人员值班,并按规定的时间及巡逻次数巡视校园和重点防范的部位,及时报告各种隐患。

4、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进行跑步等体育活动。

5、学校要建立“问题儿童”、“留守儿童”档案,形成定期联系制度和定人帮护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班主任、老师对学生中发生的各种暴力行为要能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对心理出现问题的学生要给予更多的关爱,积极疏导化解。

6、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情况,特别是责任落实、安全检查、隐患消除等情况要详细纪录。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7、加强校车管理。接送学生的车辆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按时检验。定期对校车驾驶员进

行安全教育,每辆校车都要安排专人跟车,建立学生上、放学乘坐车辆动态监管机制。

(二)辖区派出所对校园安全工作履行的职责

1、指导学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确定校园内部治安保卫重要部位,严格校园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学校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协助指导学校安装监控系统,完善安防设施建设,提高学校自防能力。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应指导学校建立健全保卫机构及治安保卫人员队伍建设,并要求学校门卫应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2、建立到校工作制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每月至少到校工作二次,强化学校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并督促学校将安全教育纳入正常教育计划。校园、周边治安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至少要上一次法制课,工作情况要存入学校安全教育档案,并录入公安机关派综系统。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如收缴管制刀具等专项治安行动。

3、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对发生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并及时将查办情况通报学校,以利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4、指导、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做好监督检查,并记录在案。对寄宿制的学校,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对其他学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并督促、指导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5、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对学校求助、报警,在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维护秩序,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三、强化校园周边治安管理

(一)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应熟悉辖区涉校及周边治安情况,在治安状况复杂的学校周边设立治安岗亭,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坚决取缔中小学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两室”、“三厅”、“两吧”等经营场点,查封、收缴违禁出版物、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清查整顿校园内及校园外50米以内的非法经营摊点、流动摊点和出租房屋,查处不法活动。涉校及校园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益的治安和刑事案件,及时立案,专人负责,及时查处。未破涉校涉生的刑事案件分级挂牌督办,刑事案件在逃人员上网追捕,案件发、破案情况档案齐全。

(二)辖区派出所要加强校园周边网吧管理,全面掌握校园周边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开办和经营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重点查处违反实名登记规定,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违规违法经营现象。特别要坚决查处取缔黑网吧。严格实施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规定。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要求学校积极提供校园周边黑网吧的相关信息,举报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使公安机关能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活动。

(三)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对辖区校园周边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及交通安全设施情况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校园门前重点路段设立警示牌提示标志;完善城镇和靠近交通要道的学校周边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和交通安全措施。上、放学时地处交通复杂路段学校,有民警维护校园门口道路交通秩序。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配合学校建立校车和接送车管理机制,加强管理。严禁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超载、超速。每月在交通违法处理信息系统上查询辖区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信息,及时通报给辖区教育部门和所在学校。

(四)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对寄宿制学校的安全必须定期分析、排查,掌握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因素,根据需要及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记录在册。对寄宿制的学校,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建立监督执法档案。适时督促、指导学校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及时

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教育,使师生掌握基本消防常识。对辖区学校安全防火工作及涉校火灾基本情况应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四、奖励与责任

(一)建立完善“平安校园”、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相互考核机制。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绩效考核派出所应征求所在县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意见。学校创建“平安校园”应征求属地派出所及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意见。

(二)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市)区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予以表彰、奖励。

(三)对相关学校不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由辖区派出所发出整改通知,并将整改内容及时通报属地教育部门。

(四)对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或发生重大案件事故的严肃倒查追责;对直接责任人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 市 教 育 局漳州 市 公 安 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抄送:省公安厅、省教育厅;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综治办

学校安全工作联络员名单

王慧宾

詹亚辉

环境执法联动机制范文第5篇

一是教育联动。设立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宣讲法律知识。法制教育根据未成年人不同年龄阶段的心理、生理特点,针对新形势下的发案特征与趋势,采用形象生动、具体直观的教学手段,做到每年有计划、有创新,切实提高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每学期进行一次“问题学生”的摸底调查,警校双方建立档案,配备联系人,进行分类帮教、指导。

二是预防联动。建立警校对接联系制,每月互通信息,交流“问题学生”近况,剖析倾向性问题,落实对策举措。建立片警定时巡查制,在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等重点地段,在学生上下学与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时间,派出所派员巡逻,并指导督促学校落实维护治安、保障安全的措施。建立重点人群跟踪制,主要对取保候审、有犯罪前科的未成年人实行跟踪关注。通过落实“三制”,及时有效地阻断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路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整治联动。警校双方定期开展联合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安全漏洞,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确保校内安全。派出所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沟通,分类处理,确保校园周边社会环境净化,检查和整改情况书面通报学校。

四是宣传联动。协调委员会定期收集、整理、通报辖区治安状况,剖析青少年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定期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法律知识,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每学期结束及时做好总结。

五是横向联动。协调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主动联系社区、家庭,合力构建“三位一体”教育体系。加强与交通、消防、卫生、工商、文化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强对校园周边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公共卫生的安全检查,重点加强违规经营“五小”(小食店、小商店、小书店、小旅店、小网吧)的处置力度,消除不良因素对学校教育的影响以及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侵害。

为了进一步把“警校共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全面推动交通安全教育、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进入校园,增强学生交通法制观念,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确保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良好,理想学校与镇派出所制定了以上五条措施,努力构建警校安全防范联动机制,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和谐、通畅、安全的环境。

环境执法联动机制范文第6篇

关于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级部门、社区(市民

代表)和城管执法联动机制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各社区居委会:

为充分调动市级部门、社区居委会以及全市市民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积极性,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级部门、社区(市民代表)和城管执法联动机制。具体如下:

一、联动工作主要内容

(一)成立联动小组。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民政局等XX个市级部门分别联系XX社区、XX社区、XX社区等XX个社区(由社区组织市民代表和商家业主代表)以及市城管(执法)局XX个片区执法大队,组成联动小组。

(二)开展督促检查。联动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对中心城区XX条街道的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市政设施进行监督检查,清查管理薄弱地段和盲点死角。

(三)努力营造浓厚氛围。联动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教育、文明劝导以及义务劳动等活动,变市民被动管理为主动参与,让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1变职能部门单一行为为全社会共同管理,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城市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确保取得工作实效。联动小组要通过各项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打造整洁有序的城乡新面貌。

二、联动工作制度

(一)建立联系人制度。各部门要确定一名联系联动工作分管领导,落实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人员;各社区由书记或主任为联络人;城管局确定X名领导分别担任五个片区执法大队的联络人。

(二)建立联系会议制度。由市级部门牵头,定期召集社区和城管片区执法大队召开三方联席会议,通报城市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联动工作具体事项。

(三)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联动工作每个阶段的开展情况以《工作快讯》形式进行通报。

(四)建立奖惩制度。对积极开展工作,取得明显成绩、得到上级部门和领导表扬的联动小组,市治理办将上报市委、市政府给予表扬奖励;对执行不力、受到领导批评和媒体曝光且对问题整改不力的联动小组,市纪委监察局将依据相关纪律要求进行问责。

三、联动工作安排

(一)联动小组每月要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季度需对

联动工作进行总结。

(二)联动小组每月至少开展2-3次辖区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清查辖区内(辐射到辖区内相关小区)存在的“七乱”行为,道路、绿化、路灯等市政以及建筑物立面存在的问题,并做好登记,及时报市治理办以便向相关部门进行交办;组织社区及市民代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文明劝导活动和清理卫生死角的义务劳动活动。

(三)联动小组每季度需开展一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题宣传活动。会议情况、工作总结及宣传活动以简报、信息等形式报市治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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