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程序范文

2023-10-17

劳动仲裁申请程序范文第1篇

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

穗海劳仲案字[2011] 号

致: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 请 人 情 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公民身份号码: 身份证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职 业: 被 申 请 人 情 况:

名 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后附:正文 页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1、本申请书需用黑色钢笔、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变更的请求事项应简明扼要并写明具体请求,涉及数额的应写明具体数额;

3、变更的请求事项应写明由原来第几项请求变更;

4、应按被申请人及第三人数提交申请书副本。

变更请求事项: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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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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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合计:

------- 补充事实和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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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申请程序范文第2篇

一、仲裁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

(1)申诉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诉被诉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案由)争议一案,仲裁庭审理即将开始。请双方当事人及各自委托代理人按指示牌就座,旁听人员进入旁听席就座。

(2)核查双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到庭情况:

申诉人: 委托代理人:

被诉人: 委托代理人:

第三人: 委托代理人:

其他仲裁参与人:

(3)宣布仲裁庭纪律。

1、参加庭审人员必须遵守仲裁庭纪律,保持庭内安静、庄严,不许喧哗吵闹。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拍照及进行其它妨碍庭审的活动。如携带移动通信工具的,请予关机。

2、当事人及代理人在陈述事实、说明理由以及辩论时,必须在首席仲裁员主持下,围绕争议要点进行。发言应实事求是,文明礼貌,不得进行人身攻击。

3、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庭开庭后,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得中途退庭。擅自退庭的,对申诉人按自动撤诉处理,对被诉人按缺席裁决处理。

4、旁听人员不得随意走动或进入审理区域,不准发言和提问。

5、对违反仲裁庭纪律,妨碍仲裁活动的当事人或代理人,情节严重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按缺席裁决处理。构成犯罪的,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4)报告首席仲裁员(仲裁员)仲裁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如果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仲裁活动参与人没有到庭,由书记员向首席仲裁员报告,首席仲裁员可于通知开庭时间的30分钟后宣布休庭。如申诉人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案按撤诉处理。被诉人提出反诉的,可以作缺席审理。如被诉人属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本案按缺席裁决处理。

二、仲裁庭庭审阶段

(首席)仲裁员:

(1)宣布开庭。

(2)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

(3)核实双方当事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

申诉人

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民族,住所地(查验居民身份证);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查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登记证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委托代理人:

律师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查验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公函,律师执照);

其他公民的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所地,与当事人有无近亲属关系及代理权限(查验授权委托书,居民身份证);

被诉人:同上

委托代理人:同上

第三人:同上

委托代理人:同上

(4)上述人员经本庭核实,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仲裁活动。

(5)宣布当事人在庭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1、当事人有提出,变更,放弃仲裁请求,反诉以及和解的权利;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的权利;

3、当事人有如实陈述事实,如实提供证据的义务;

4、当事人有遵守仲裁庭纪律,服从仲裁庭指挥的义务;

(6)询问仲裁庭参与人是否听清,对本庭组成人员是否申请回避。

(当事人申请回避的,首席仲裁员在问明理由后宣布休庭,并即向仲裁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汇报,仲裁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当即作出决定不同意回避申请的,首席仲裁员可在口头告之当事人后随即宣布继续开庭;仲裁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作出决定同意回避申请的,首席仲裁员可在告之当事人后宣布延期开庭审理。如当事人申请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回避的,首席仲裁员在问明理由后宣布休庭,并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

(首席)仲裁员:

(1)申诉人宣读申诉书

(2)被诉人宣读答辩书

(3)第三人陈述意见

(当申诉人增加请求或被诉人在答辩时提出反诉请求且符合反诉条件的,首席仲裁员应询问其他当事人是否需要答辩期,如不需要,即可对上述请求合并审理;如需要答辩期,则可宣布休庭,但如果上述请求不影响本诉审理的,可先对本诉进行审理。)

(4)仲裁员:明确本案争议的焦点;

(5)请各方当事人就本案争议的焦点如实回答本庭提出的问题;

(6)由各方当事人当庭举证和质证,请各方当事人依次出示相关证据并请各方当事人进行质证

(7)顺序:申诉方出示相关证据、被诉方出示相关证据、第三方出示相关证据,同时由出示证据方说明其所出示的证据想要说明的事实。同时每出示一份证据,仲裁员分别作下列询问:各方当事人对此份证据有无异议?(按照申、被、第三人的顺序进行)

(8)对所认证完毕的相关证据,由仲裁庭予以确认并当庭宣布认证结果。(有效,无效,待查)

举证:

(1)要针对与案件有直接联系的内容和范围进行;

(2)应客观,真实

(3)证据的来源,形式等必须合法

(4)书证,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要宣读内容,物证要当庭展示,视听资料要当庭播放

质证:

(1)应围绕本案的请求,事实及理由进行

(2)对任何一方所举证据可以互相审验,对其证明效力进行辩论和反驳

(3)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对方当事人,证人发问

(4)当事人请求庭后补充证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补充证据的期限,并记入笔录。

(5)各方当事人是否有证人出庭作证

申诉人:

被诉人:

第三人:

查验证人的身份(姓名,性别,出生时间,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地)

(1)宣读证人权利义务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证人在作证时,应当客观公正地提供证言,如有意歪曲事实真相作伪证的,将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证人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提问。)

(2)由仲裁员询问证人,并由各方当事人向证人提出问题

(3)仲裁员依下列顺序主持仲裁庭调查:

证人作证发言(申诉方证人、被诉方证人、第三方证人):

仲裁员询问证人:

各方当事人如有需要,可以向证人发问:

各方当事人对证人的证言有无异议:(申诉方、被诉方、第三人)

(4)仲裁庭调查阶段结束

三、庭审辩论阶段

(首席)仲裁员:

现在进行仲裁庭辩论。

四、调解,裁决阶段

(首席)仲裁员:

对本案进行小结,就双方争议焦点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必要时可休庭合议)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仲裁庭处理土地纠纷应当本着自愿,合法的原则先行调解。请问各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

申诉人:

被诉人:

第三人:

(2)如果调解成功,仲裁员当庭宣布调解书,并制做调解书当庭送达各方当事人,同时宣布闭庭。

(3)如果当事人均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首席仲裁员直接宣布休庭进行评议。

(4)继续开庭,然后宣布裁决,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有权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镇雄县第****法院起诉。询问各方当事人是否听清。

(今天是口头裁决,本委将在五日内将仲裁裁决书送达各方当事人。当庭不宣布裁决的,告知当事人等候通知)

(5)各方当事人及代理人阅读,补正仲裁庭笔录并签字盖章。

劳动仲裁申请程序范文第3篇

1.申诉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一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立案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3.调解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4.开庭审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

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机构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提问。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记录该申请。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5.裁决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做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做出裁决。

劳动仲裁申请程序范文第4篇

第一条 为了规范仲裁案件的庭审活动,充分保障当事人的仲裁权利,提高仲裁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和《重庆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仲裁秘书工作规范》,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以下人员的庭审活动,应当遵守本规范的规定:

(一)仲裁员;

(二)仲裁当事人、代理人;

(三)其他仲裁参与人;

(三)仲裁庭秘书。

第三条 仲裁员开庭审理仲裁案件,应当遵守如下纪律:

(一)普通程序案件提前30分钟到庭召开庭前会议;简易程序案件提前15分钟到庭;

(二)严格执行仲裁员回避制度;

(三)平等公允对待双方当事人;

(四)不得与当事人发生争执;

(五)着装整洁、语言文明、举止端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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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得吸烟;

(七)不得酒后开庭;

(八)不得擅自离庭;

(九)关闭手机;

(十)不得从事与庭审无关的其他活动。

第四条 仲裁当事人、代理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参加庭审,应当遵守如下纪律:

(一)准时到庭,不得迟到或提前退庭;

(二)在仲裁庭的引导下依次进行陈述、答辩、举证质证、辩论等庭审活动,不得插话发言,遵守庭审秩序;

(三)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庭审活动的行为;

(四)不得在仲裁庭内随意走动;

(五)不得吸烟;

(六)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得摄像、拍照、录音;

(七)关闭手机;

(八)不得从事与庭审无关的其他活动。

第五条 开庭审理前,仲裁庭秘书应当做好如下工作:

(一)参加庭前会议并作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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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脑、案件卷宗准备到位;

(三)调试仲裁庭的同步录音录像等必要设备;

(四)查验当事人、代理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是否到庭。

开庭前仲裁庭秘书应当宣布庭审纪律并向仲裁庭报告各方当事人的出庭情况。

第六条 普通程序案件庭审由首席仲裁员主持;简易程序案件庭审由独任仲裁员主持。

第七条 开庭时间届至,仲裁庭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各方当事人均已到庭的,及时宣布开庭;

(二)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未能到庭的,宣布推迟或者改期开庭;

(三)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宣布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四)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宣布缺席审理;

(五)其他仲裁参与人未到庭的,不影响仲裁庭宣布开庭。

第八条 主持人应当告知当事人仲裁员的组成情况,并按照申请人及其代理人、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顺序,逐一核对到庭当事人、代理人的身份及代理权限,并询

3 问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如果有申请旁听的人员,仲裁庭应当询问对方当事人是否同意旁听。如果不同意旁听,仲裁庭应当告知旁听人员离庭。

未经仲裁庭许可,证人、专家辅助人、鉴定人和勘验人等不得旁听案件审理。

第九条 庭审调查前,仲裁庭应当宣读仲裁员声明书,并告知当事人在仲裁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仲裁庭应当询问当事人是否对仲裁庭组成人员、仲裁庭秘书、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申请回避。

如果当事人口头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案,仲裁庭宣布休庭。回避申请由本会主任作出决定后,再继续开庭或者另行组成仲裁庭审理。

第十一条 当事人不申请回避的,仲裁庭依次询问被申请人是否收到本会送达的申请书副本、是否提交答辩书,并视情况询问申请人是否收到答辩书副本。

本会已经受理反请求的,仲裁庭应当宣布将本请求、反请求合并审理。

第十二条 仲裁庭宣布进行庭审调查,庭审调查按下列顺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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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及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二)由被申请人陈述答辩意见及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有反请求合并审理的,由被申请人陈述反请求及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陈述对反请求的答辩意见及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第十三条 仲裁庭组织双方当事人对证据材料进行举证、质证。

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程序中确认没有争议的事实和证据,仲裁庭应当进行简要归纳,予以确认并记录在案。

第十四条 当事人举证、质证应当按照申请人举证、被申请人质证,再由被申请人举证、申请人质证的顺序依次进行。

反请求的举证、质证顺序相同。经仲裁庭同意,当事人也可以对本请求、反请求合并举证、质证。

第十五条 当事人举示证据应当说明证据名称、证据来源以及证明目的。

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发表质证意见。

5 举证、质证可以一证一质,也可以分组进行。 第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仲裁庭予以准许的,通知证人到庭。

有多名证人出庭作证的,一名证人出庭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

证人出庭作证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仲裁庭查验证人身份,证人签署如实作证保证书;

(二)仲裁庭向证人调查询问;

(三)申请人、被申请人依次询问证人;

(四)证人发言完毕,仲裁庭告知其核对笔录,签名确认后离庭;

(五)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归纳发表对证人证言的质证意见。

各方当事人均申请有证人出庭作证的,按照申请人、被申请人的顺序依次通知其证人到庭。反请求相同。

第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作证,仲裁庭予以准许的,通知专家辅助人到庭。

有多名专家辅助人出庭的,一名专家辅助人出庭作证时其他专家辅助人不得在场。

专家辅助人出庭作证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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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家辅助人介绍身份、职称及从事与本案相关的专业情况;

(二)仲裁庭就专业问题询问专家辅助人;

(三)申请人、被申请人就专业问题依次询问专家辅助人;

(四)专家辅助人发言完毕,仲裁庭告知其核对笔录,签名确认后离庭;

(五)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归纳发表对专家辅助人证言的质证意见。

各方当事人均申请有专家辅助人出庭的,按照申请人、被申请人的顺序依次通知到庭。反请求相同。

第十八条 仲裁庭调取的证据材料,应当当庭出示并质证。

第十九条 鉴定人、勘验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的询问或就专业问题作说明,当事人同意不出庭的除外。

申请人、被申请人依次对鉴定意见或者勘验笔录发表质证意见。

经仲裁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鉴定人、勘验人发言完毕,经仲裁庭许可,核对笔录并签名确认后离庭。

第二十条 对当事人举示的证据,仲裁庭调查的证

7 据、鉴定意见以及勘验笔录,仲裁庭可以当庭认证并说明理由,也可以庭后在裁决书中予以说明。

第二十一条 举证、质证完毕后,仲裁庭可以就与案件相关的事实询问各方当事人。

经仲裁庭同意,各方当事人可以就与案件相关的事实相互发问。

第二十二条 庭审调查结束后,仲裁庭应当组织当事人进行辩论。

仲裁庭应当归纳争议焦点,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

庭审辩论按照申请人、被申请人的顺序依次进行,一般不超过两轮。

仲裁庭应当提醒当事人不要重复陈述意见。 双方当事人没有新的意见,仲裁庭宣布辩论结束。 反请求可以一并发表辩论意见,也可以分别发表。 第二十三条 在辩论阶段,因双方当事人抗辩而导出与本案有密切关系的新事实,仲裁庭可以恢复庭审调查。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在庭审辩论终结前提出变更仲裁请求或者反请求,仲裁庭同意的,应当要求当事人提交书面变更申请,并询问对方当事人是否需要另行指定答辩、举证期。对方当事人要求当庭答辩并不需要举证

8 的,继续开庭;对方当事人需要答辩、举证期的,仲裁庭告知其答辩、举证期限后宣布休庭。

第二十五条 庭审辩论终结,仲裁庭应当询问双方当事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第二十六条 仲裁庭应当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

当事人表示愿意调解的,仲裁庭应当宣布休庭并组织调解。调解过程中仲裁庭给予适当的引导,可以采取当事人面对面调解,也可以采取分别与当事人单独沟通等方式,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

调解结束后,仲裁庭宣布恢复庭审,并向双方当事人告知调解结果。

当事人申请庭外自行和解的,仲裁庭应当告知双方和解期限,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庭告知的和解期限内将和解结果告知仲裁庭;逾期未告知的,视为和解不成功。

并及时将和解结果告知仲裁庭。

第二十七条 仲裁庭应当询问当事人对案件已经进行的仲裁程序有无异议。

有异议的,由仲裁庭决定相关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 无异议的,仲裁庭宣布本次庭审结束。

第二十八条 所有到庭的当事人、代理人应当阅读庭

9 审笔录,并在指定位置签名和署日期。

当事人、代理人不得擅自修改庭审笔录。当事人或者代理人认为庭审笔录需要补正的,经仲裁庭同意,由仲裁庭秘书补正,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在补正处签名或者加盖手印。仲裁庭不同意补正的,由仲裁庭秘书记录该申请。

第二十九条 仲裁庭在庭审中发现当事人提交的材料有页码缺漏、页面残损、字迹模糊,或者需要提交书面代理意见的,应当要求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补充完善和提交。

第三十条 庭审过程由本会全程录音、录像。 第三十一条 本规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庭审程序示范文本

10 附件

庭审程序示范文本

仲裁庭秘书:现在宣布庭审纪律:

1、不准喧哗;

2、不准随意走动;

3、不准吸烟;

4、关闭移动电话;

5、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准随意发言;

6、不准摄像、拍照、录音。

报告仲裁庭,双方当事人均已到庭,请开庭。 首席仲裁员(独任仲裁员):(以下简称“首(独))”

本会受理的×××与×××纠纷一案,现在开庭。 本案由×××、×××、×××组成仲裁庭,其中×××为首席仲裁员。本仲裁庭成员已签署仲裁员声明书(宣读仲裁员声明书,略)。

本案由仲裁庭秘书×××记录,庭审过程全程录音录相。

一、查验双方当事人和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首(独):请申请人陈述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

11 期、住址、身份证号(若当事人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则应当查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的身份情况和代理权限;

申:

首(独):请被申请人陈述你方当事人以及代理人的基本情况(查验内容与申请方相同);

被:

首(独):今天到庭的当事人,对另一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

【若有申请旁听的人员,则询问对方当事人是否同意旁听】

申: 被:

二、宣布当事人的仲裁权利

首(独):现在宣布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的权利:

依照《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代理人参与仲裁;

2、申请仲裁员回避;

3、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

4、阅读庭审笔录并申请补正。

12 首(独):申请人听清楚了没有,是否申请回避? 申:

首(独):被申请人听清楚了没有,是否申请回避? 被:

三、庭审调查

首(独):现在开始庭审调查。被申请人,本会送达给你的申请书副本收到没有,是否提交答辩书?

被:

【如果提交了答辩书,则询问申请人是否收到答辩书副本】

【如果被申请人于庭前提出了反请求本会业已受理的,则询问申请人是否收到反请求申请书副本、是否对反请求提交答辩书,并宣布根据仲裁规则的规定,对本请求、反请求合并审理】

首(独):申请人,请陈述你方的仲裁请求、事实依据和理由。

申:

首(独):被申请人,请陈述你方的答辩意见、事实依据和理由。

被:

【反请求合并审理的,按以下程序进行:

13 首(独):被申请人,请陈述你方的反请求、事实依据和理由。

被:

首(独):申请人,请陈述你方对反请求的答辩意见、事实依据和理由。

申:】

首(独):现在组织双方举证、质证。

请申请人逐一举示证据并说明证据来源、证明目的。 申:

首(独):请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举示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发表质证意见。

被:

首(独):请被申请人逐一举示证据并说明证据来源、证明目的。

被:

首(独):请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举示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发表质证意见。

申:

【如果有证人出庭作证,按以下程序进行: 首(独):申请人(被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内,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本庭予以同意。请申请人(被申请人)

14 陈述证人出庭作证的证明目的。

申(被):

首(独):通知证人×××到庭。请证人向本庭陈述你的身份情况。

证人:

首(独):证人×××,你应当签署《如实作证保证书》,如实向本庭陈述所了解的与本案有关的情况,不得作伪证,否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听清楚没有?

证人:

首(独):证人请谈一下本案×××的情况。 证人:

首(独):现在双方当事人可以向证人提问。 申(被): 证人:

首(独):谢谢证人的配合,请核对笔录,签名确认后离庭。 首(独):请被申请人(申请人)对证人证言归纳发表质证意见。】

【如有专家辅助人、鉴定人或勘验人出庭,参照证人出庭的程序进行】

首(独):双方当事人还有无证据向本庭出示? 申:

15 被:

首(独):现在本庭向双方当事人提问:1.;2.; 申: 被:

首(独):庭审调查结束。

【仲裁庭根据情况可以休庭评议,复庭后向当事人宣布认定的事实和证据,也可以直接组织庭审辩论】

四、庭审辩论

首(独):现在进行辩论。

【仲裁庭可以纳焦点,要求双方围绕争议的焦点问题发表辩论意见】

首(独):请申请人发表辩论意见。

申:

首(独):请被申请人发表辩论意见。 被:

【重复,一般组织两轮辩论】

首(独):双方如果没有新的意见,辩论结束。 请申请人作最后陈述。 申 :

首(独):请被申请人作最后陈述。 被 :

16

五、调 解

首(独):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 申: 被:

【如果当事人愿意调解,则组织双方调解: 首(独):现在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休庭。

……

首(独):恢复庭审,宣布调解结果】。

六、庭审结束

首(独):双方当事人对本案已经进行的仲裁程序有无异议?

申: 被:

首(独):本次庭审结束。请双方当事人、代理人阅读庭审笔录,签名确认。

劳动仲裁申请程序范文第5篇

我于***年***月**号被吸收为预备党员。一年来,在党组织和同志们的教育、帮助下,思想上有了很大的收获和提高;参加工作后,在同志们的带动下,通过实际工作锻炼,使自己学习了许多新知识,也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年来,通过继续认真学习党章,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党的有关知识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我认识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中国共产党担负着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

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的历史任务;要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要完成这一庄严使命,就必须有全体党员锲而不舍的努力,保证我们党始终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始终是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始终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

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必须牢记江泽民同志在“5·31”讲话中强调的根本要求:贯彻“三个代表”要求,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保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一年来,自己能够认真学习党的知识,学习有关理论;深知要适应时代的要求,必须做到与时俱进、不断掌握新知识。在校期间,我认真完成学业;参加工作后,能虚心向同志们学习,学习老同志优良的工作作风和高度责任感,能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不断争取尽早熟悉业务;在工作中,注意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自己认识到作为一个刚出校门、刚参加工作的新党员,在省直属单位工作,必须大力增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把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与我们党的使命联系起来,为党的事业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几个月来,在单位领导、同志们的关心支持下,自己较好地完成了担负各项任务,按时完成文书工作,完成接待、翻译等具体工作和任务。在工作中,严格遵纪守法,遵守工作纪律,照规章制度办事。

一年来,在党组织的教育帮助下,在大家的关心和帮助下,我有了较大的进步,但是还存在不少不足的地方。我刚参加工作不久,业务上许多方面还不熟悉,比起老同志更有不少差距;另外,工作中有时主动性还不够强。

我决心在工作中继续努力,虚心向领导、同志们学习、请教,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党性锻炼,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

谨请求党支部审查批准我为正式党员。

如果组织批准我转正,我将再接再厉,努力发扬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如果组织没有批准,我也决不消极、决不气馁,我会继续努力创造条件,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党组织对我是倍加关心爱护和高度负责的。党组织延长我入党转正时间是党组织对我进一步考验,也是对我严格的要求,我完全接受党组织的决定。

在这段时间里,我多次学习了小平理论、党纲、党章和有关党的文件,通过学习,自己提高了认识和觉悟,坚定了对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增强了对共产党的忠诚,提高了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提高了对党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开放事业的认识;增强了对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认识;在党性、党风方面,增强对执行党的决议和遵守党的纪律的认识;增强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反腐败斗争,搞好廉洁自律的认识;增强对实事求是原则的认识。自己决心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同时,自己痛下决心,认真反思。

反思是一种痛苦的世界观改造过程。抓住主要问题进行反思,清除了自己头脑的错误认识,从世界观深处检查自己,不护短藏丑,勇于亮丑。九八年初,自己在项目初期,与开发项目公司的关系保持不那么恰当,对自己要求不严,认为吃点喝点是小问题,低估了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危害。通过组织上的帮助,自己提高了认识,这些问题在自己身上存在、滋长,长此下去,就会带来更严重的后果。绝不能把吃点、喝点、拿点当作不起眼的小事。必须将其提高到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高度来认识。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事物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由量变到质变有过程。在小事上不注意,在小节上不检点,久而久之,必会酿成大害。在战争年代共产党员要接受生与死的考验,而今天自己更多的则是要接受苦与乐的考验。组织上延长我的转正期,是对我的关心和帮助,同时也给我以警示:在任何复杂的条件下,都不要为名利所动,为金钱所惑,慎独、慎微、慎始、慎终,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不去。行于当其行,止其当其止。要牢记党的宗旨,坚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切行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发扬艰苦创业、艰苦奋斗的精神。牢记共产党员应该在工作、生活中起带动和带头的模范作用。

虚心接受党组织和同志们对我的帮助,虚心接受各个方面的批评。以严肃的政治态度,从点滴做起,防微杜渐,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有关勤政廉政的各项规定,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

通过反思和外来的批评,找出了自己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自己进一步对差距和问题进行剖析,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它能够得以存在的主客观条件,从主观上找出原因,搞清楚了问题的性质,彻底解决思想和认识上的问题。在剖析中自己感到震动大、受教育深,思想认识从“差不多”到“差很多”,从肤浅到深刻,从自我“感觉良好”到“脸红心跳”,自己扪心自问,彻夜难眠,从心灵上受到了强烈震撼。自己应该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改造世界观。按照党章的要求,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不断清除头脑中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牢固确立并自觉实践共产党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做艰苦奋斗的表率,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由于准确地抓住自己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解决思想和认识上问题,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说到哪里就做到哪里。使自己的灵魂又一次得到洗礼和升华。使坏事变成好事。自己决心要自重:尊重人格,懂得尊重和被尊重的的价值;要自省:经常反省检查自己,防微杜渐;要自警:经常用法律和道德规范自己;要自励:不断鞭策自己奋发向上。对待信仰坚定不移,对待成绩淡泊免名利,对待批评闻过则喜,对待事业恪守职守。在实际生活的锻炼中逐步培养做人的品质,做一名共产党员的品质。

我深深地感受到党组织对我的关心爱护和认真负责。我受到的教育和锻炼是刻骨铭心的、是终生难忘的。进一步认清了自己肩负的重任,增强了自己的免疫力,增强了抵制各种错误思潮侵蚀的能力,激发了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目前,我厂的“创一流”工作已进入收尾验收阶段,我厂的建设也正处在完善健全的关键时期,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该在现阶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于来,展现出更高的思想境界和更好的精神面貌,团结周围的同志一起为创建社会主义一流火力发电厂而努力工作。回顾前一阶段的工作和学习,我觉得我应该以下几方面继续努力:

首先,要有信念、有志气、不断地追求事业的成功上。信念与追求,是人生奋斗的精神支柱和巨大动力。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在这种力量的推动下,扎扎实实工作,力争建功立业。其次,要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无论在哪里、哪个岗位上,都要以奉献为荣。

三、要淡泊名利。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有那种“荣辱不惊、去留无意”的达观气质,要大事清醒,小事糊涂,胸襟宽广,无论在哪里、哪个岗位上,都能勤勤恳恳干事,踏踏实

实做人。

四、要不求索取、甘愿吃亏、默默奉献。对不应该得到的,决不伸手索取;即使是应该得到的,在与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也要把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毫不犹豫地牺牲自己的利益。舍不得失去自己私利,就难以做到自觉奉献。党的好干部焦裕录、孔繁森、吴金印等,就是我人生最好的镜子。我会将他们的事迹用来对照自己,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始终以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服从全局利益。正气与自律是对一名共产党的最起码的要求,一个人只要树立起一种正气,那么就必然能严于律已,而绝不会因私欲而放纵自己。同样,一个人如能时时处处严于自律,像彭德怀同志所说的“吾日三省吾身”,那么在其身上也必能体现出凛然正气。近段时间,党组织再三强调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其目的就是为了在党的组织生活中树立起一种坚持原则、坚持真理、坚持党的宗旨、坚持为人民服务、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凛然正气,使我们党员都能有效地抵制来自社会各方面的邪气,确保我们的各项事业兴旺发达。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自身的政治和理论修养,严于自律,树立正气。在行动上,要“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省”,“吾日三省吾身”,要像焦裕录、孔繁森、吴金印那样,心里装的只有党的事业,只有人民群众,两袖清风,一身正气。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同时要在工作中始终保持使命感和责任感,要自我加压,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素质,时刻思考如何完成好组织交给我的工作;要保持不进则退的危机感,正确估计自己,不断查找自己的的不足,看到差距,乘势赶上;要保持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对待组织交给的每一项任务、每一项工作,争取用最短的时间,取得最大的效果。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当老实人、说老实活、做老实事。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对待个人同他人、个人同集体的关系上,对待工作的态度上,始终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不计较个人的得与失、荣与辱、忘我工作、默默奉献、出色地完成自己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会在政治修养方面努力做到:一自重。在从维护整体、稳定大局出发,从维护党的形象、自身形象出发,错话不说、错事不做。工作上向高标准看齐,学先进、找差距;生活上向低标准看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困难面前要不推不靠,勇挑重担;荣誉面前要淡泊免得,甘于奉献。二自省,要加强党性锻炼,羊成“吾日三省吾身”的习惯。多琢磨事,少琢磨人。要有容人、容言、容事的胸怀,宽宏大度,任劳任怨,不怕受委屈。三自律,严格要求自己,正正派派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一生。以“孺子牛”的精神,在自己的岗位上默默奉献。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坚持原则,敢于批评。与人相处,以诚相见,不搞亲亲疏疏,厚此薄彼。对上要诤谏陈词,对下要开诚布公。决不诌上傲下,欺上瞒下的一套。四自励,要树立远大的理想,激励自己勤奋工作,建功立业,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增加自我约束能力和识别能力,严格要求自己,坚持正确的,抵制错误的。养成一身刚正无私的正气、敏感快捷的灵气、勇往直前的锐气和甘于奉献的“傻气”。说到不如做到,要做就做最好,我会发实际行动在创一流工作中多作贡献。

人生天地间,不能够浑浑噩噩,没有信仰。信仰之对于人生,从某种意义上说,虽不是布帛粟黍,却远比布帛粟黍更重要;虽不是阳光空气,却比阳光空气更珍贵。一年来我在党组织的帮助下,更进一步地学习了小平理论、学习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了党的基本知识。这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我们共产党人,是迄今为止人类社会的历史长河中最讲信仰、最忠诚信仰的一群人。因为,我们信仰本身——共产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最进步、最革命、最合理的科学学说,它不仅体现着共产党人的向往和追求,更是我们赖以为理想而奋斗的强大的精神支柱。实践证明,有了科学的信仰,我们的人生就有了坚定明确的方向;有了对于科学信仰的忠诚,我们就可以用革命乐观精神战胜前进道路上一切艰难险阻,沿着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正确方向而到达胜利的彼岸。对于共产主义科学学说的信仰和对于这种

信仰的忠诚,不仅可以使我们用共产主义的科学学说来观察世界、观察社会、观察人生,树立科学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而且可以使我们用共产主义的道德原则和规范来处理个人与社会、与集体、与他人的关系,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正因为有了科学的信仰和对于信仰的忠诚,我们党的史册上才有了夏明翰、方志敏、刘胡兰、董存瑞等等一个个光辉的名字。才有了他们鲜血和生命写就的“正气歌”、“信仰赋”;也正因为有了科学的信仰和对于信仰的忠诚,我们共和国的大地上才有了雷锋、焦裕禄、王进喜、孔繁森等等一座座巍峨的丰碑,才有了他们用无私和奉献矗立的光荣牌、英雄榜;更因为有了科学的信仰和对于信仰的忠诚,也才有了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为建立新中国、建设新中国的前仆后继、英勇奋斗,才有了中华民族以崭新姿态屹立于世界东方的今天。

一年来,我通过“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进一步坚定了我的信仰,坚定了对信仰的忠诚。作为一名新党员,应该在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在这一年的工作和学习中,我更深刻地认识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一个伟大而又长期的历史的实践过程,正确的认识只能来源于这个实践,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丰富。所以,我在我厂的建设中,全身心的投入,认认真真的学习,踏踏实实地工作。一年来,我们面对这个崭新的课题,一面不断提高认识和学习,一面又消化吸收他人之长。每天工作至深夜,几乎没有休息过双休日和节假日。将近四百个日日夜夜,我的终于建成了,即将迎来实用化验收的日子。看着在我厂现代化管理作着重要贡献,我疲惫的心身,却非常喜悦、非常充实。一年来,我作为一名新党员,认真发挥着“带头”和“带动”作用,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用过硬的本领和实实在在的工作为其它同志树立了榜样。

劳动仲裁申请程序范文第6篇

号: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乙方确认:甲方已如实告知并经乙方确认其在甲方工作的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劳动报酬以及乙方有权了解的其他情况,且乙方已知悉并详细阅读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乙方承诺: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提供给甲方的学习、证书、文件等资料均为真实,如果提供虚假资料,乙方愿承担相应责任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和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期限

第一条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如果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就续签事宜达成一致,则可续签本合同,续签的次数不限。

第二章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门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工作内容和劳动定额标准由甲方决定,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劳动定额进行合理调整。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当达到甲方规定的工作标准。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第五条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能力或者公司经营需要而对乙方工作内容、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进行调整。

第三章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第六条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每周天工作制,每日8小时,上下班时间按公司规定执行。

第七条

乙方有权享受法定的节假日和甲方规定的休假待遇。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除外。

第八条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调整变动工作时间,在照顾员工有合理的休息时间的情况下,或要求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到岗工作。乙方无特殊理由应积极支持和服从甲方安排,但甲方应严格控制加班时间。

第九条

甲方不得违反劳动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若有特殊情况需安排加班的,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工资报酬,法律及相关规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第四章

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经营状况制定本公司薪酬制度,并根据乙方所担负的职务和其它条件确定其相应的工资标准,以银行转帐形式支付,次月15日发放。

第十一条

乙方在甲方正常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即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福利津贴和保密费用组成,具体以应聘表确定的基数作参考。

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盈利情况及乙方的行为和工作表现增加工资,如果乙方没达到甲方规定的要求指标,乙方的工资不得提升。

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本企业利润情况设立年终奖,可根据员工劳动表现及在单位工作年限发放奖金。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企业状况,向乙方提供津贴和补助金。

第十五条

除了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补助外,甲方不负有向乙方提供其它补助津贴的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含有乙方因履行保密义务所应获得的报酬,具体比例是报酬的15%。

第十七条

甲方保证在乙方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月工资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八条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按照下列原因对乙方工资进行调整:

(一)

根据乙方工作表现、能力调整工作岗位的;

(二)

根据甲方规章制度调整乙方劳动报酬的;

(三)

根据甲方规章制度调整乙方岗位的;

(四)

乙方被派遣到甲方入股或参股到位的;

(五)

甲方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及出现其他客观情况的。

第五章

社会保险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第六章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条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工作或终止合同。

第二十一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用品。对女

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提供相应的保护,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及企业所在地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须经常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各种规章制度及社会法制教育,乙方应积极接受这方面的教育。

第二十三条

对于有职业危害的岗位,甲方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提供职业危害防护。

第七章

劳动纪律

第二十四条

乙方已经知悉并详细阅读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二十五条

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制定、修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二十六条

乙方如触犯刑律,受法律制裁或违反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本公司的有关规定给乙方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因乙方违反公司的规章,造成本公司利益受到损害,如企业声誉的损害、财产的损失,甲方根据严重程度,可采取一次性罚款措施;

第二十七条

如果乙方有贪污受贿,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其他不道德行为,引起或将引起严重损害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乙方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等,甲方有权立即予以开除,并不给予“合同补偿金”和“合同履约金”。乙方贪污受贿和损害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利益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及离职之后的保护商业秘密事项,按照双方的《保密协议》执行。

第八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

根据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公司工作需要,甲方可对乙方的工作岗位作适当的调整。

第三十条

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第三十一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有获取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乙方则享有甲方规定的基本工作权利及相关人事待遇。

第三十三条

乙方享有参加相应的业务学习和提出工作改进建议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乙方负有维护甲方和利益和声誉爱护甲方的公共财物,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九章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三十五条

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六条

符合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一)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甲方因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与乙方达成协议的;

(三)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

甲方规章制度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三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裁员:

(一)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

(四)

甲方因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的;

第三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

损害经济损失的;

(四)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

本单位

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

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产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

(六)

乙方因触犯国家法规被拘留、劳动教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九条

符合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劳动权利;

(二)

甲方不按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三)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的利益的;

(四)

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

(五)

甲方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甲方。

第四十条

要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

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

乙方患病和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

(三)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

(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条

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应当按劳动者用工工资标准的2倍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按法律及企业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持有正当理由,不愿继续在本企业工作时,可以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生效。辞职人员如系由甲方出资培训,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合同规定年限的,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用。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通过政府劳动部门,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三条

乙方如在本企业内担任经济、管理、财务等高级职务,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出辞职,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决意辞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间接或直接的经济损失,至少赔偿合同余期的全额工资作为违约责任。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五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了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赔偿对方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一章

其他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产生,报经董事会批准,合同解释权属本公司人事部(或办公室);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由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提交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内容或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出入的,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劳动管理部门监督执行。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授权(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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