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论文范文

2023-09-16

规章制度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文章探讨了企业员工培训有效性的标准,分析了目前企业员培训的现状,并对如何提高企业培训的有效性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企业 员工培训 有效性 标准

员工培训是对人力资源最重要的投资之一,企业对员工培训的最终目的是要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进而提升其工作业绩,以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国外的专业培训机构做过调查,企业在培训中每投入1元钱将可以获得25元的回报。美国的福特汽车公司对一次培训效果的测试结果是每投入1元钱培训费用,将为企业带来6元钱的回报。可见,培训对企业的回报率是很大的。有关资料指出,2006年中国企业在培训上的投入已超过500亿元,这本来是一个很好的现象,但很多企业常抱怨无法实现培训的预期效果。那么,原因何在,怎样才能提高企业员工培训的有效性呢?

要提高员工培训的有效性,重要的是明确培训有效性的标准,理性认识培训现状,探索提高员工培训有效性的对策。

一、员工培训有效性的标准

什么是培训的有效性?简单说,它是指公司和员工从培训中获得的收益,对员工个人来说,收益意味着学到新的知识或技能;对公司来说,收益包括顾客满意度的增加,市场占有率的增加,最终是企业效益的增加。

培训有效性往往是通过培训结果体现出来的,培训结果指的是用于评估培训的准则,而这些准则就成了培训有效性的标准。一般而言,培训有效性的标准常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员工知识的增加。通过培训,员工具备了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知识,而且员工能很好地了解企业经营的基本情况,如企业的发展前景、战略目标、经营方针、规章制度,等等。

2.员工技能的提升。经过培训,员工完成了本职工作所必备的技能,如谈判技能、操作技能、处理人际关系的技能等。

3.员工态度的转变。通过培训,企业与员工之间建立了相互信任的关系,增强了员工的职业精神,培养了员工的团队合作精神;同时,也增加了员工适应并融于企业文化的主动性。

4.员工行为的改变。员工知识技能的提高和工作态度的积极转变,主要体现在员工回到工作岗位后的行动中去,把新知识技能运用到实践中,解决了以往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转变原来的工作态度,增强企业主人翁责任感及团队合作意识,积极主动地为企业发展作出贡献。

5.企业效益的增加。员工将培训结果及时运用到工作中,提高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最终提高了顾客的满意度,增加了企业的效益。

二、目前企业员工培训的现状与分析

1.现状。“每年培训花了不少钱,没起什么作用”;“员工培训积极性不高,不知道怎么办”,等等,很多培训管理者和企业管理人员束手无策。企业培训是好事一桩,但操作不当,不但达不到激励员工、发展员工的效果,而且将流于形式,浪费时间、精力和金钱。(1)企业决策层对培训缺乏认识。培训是为了解决问题。企业的整个培训计划与未来的发展战略结合不紧密,不能兼顾企业将来发展的需要,培训仅仅是补救手段,却不能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培训仅仅停留在了工作需求层面,对组织发展层面和个人发展需求层面的满足不充分,使培训的短视性现象严重。(2)培训内容不适合企业需求。由于培训调查的缺失,不专业,调查方法不当,调查敷衍了事,造成对企业需求不明确,培训无效。(3)培训方式重“教”轻“学”,只强调知识灌输,缺乏学员参与的讨论和实践。(4)偏重对基层员工的培训,忽视对管理层特别是决策层的培训。导致企业的管理层不进行自我提高、缺乏相应的管理技能,缺少创新思维和手段,下属的优秀创新想法得不到理解、采纳、挫伤了员工的积极性。(5)缺乏必要的培训结果评估。许多企业重视培训,却缺乏培训的评估和建立完善的培训效果评估体系,不利于成果的有效转化。多数培训评估仅仅对培训课程中所授予的知识和技能进行考核,而没有深入到培训学员的工作行为、态度的改变,工作绩效的改善、能力的提高和为企业带来的效益上来。评估停留在初级层面,培训评估与实际脱节。

2.后果。(1)员工可能无法完全获得完成本职工作必须的知识和技能。由于员工参与的积极性降低,学习兴趣不足,培训效果会受到影响,加之考核机制不健全,员工难以获得应有知识和技能,无法实现企业培训目标。(2)培训缺乏长效机制,不能改变员工工作态度。缺乏员工配合的培训成为员工的负担。培训走过场、搞形式,会降低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信任的关系。(3)培训对员工行为的改变的作用不大。由于员工态度没改变,其行为将不会有改观,个人绩效不会提升,将影响企业的整体业绩,使培训失去意义,成为企业的无效投资。

三、如何提高企业培训的有效性

上面分析了企业培训的现状和原因,而如何提高培训的有效性,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培训的理念。(1)改变高层的培训理念。企业高层管理者必须重视培训,根据企业现状及发展目标,制定各部门、各岗位的培训发展计划,根据每个员工的职业生涯设计为其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搭建起员工个性化发展的空间,培训要与上岗资格相结合。(2)开展全员培训。企业的发展是全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员工培训也应体现层次性、全员性。世界跨国公司大都建立了自己的人才库和培养机制,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做了充分准备。美国著名管理学家菲德勒的权变理论告诉我们,企业的管理水平取决于领导者的共同努力。领导者的能力越强,给员工的任务就越清晰,对员工的指导越有效;而员工的能力越强,就会越快地领悟领导意图,实现自我管理的能力也越高。因此,要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员工培训体系,确保全体员工的参与,三级培训体系(公司级、部门级和员工级别)是一个较好的企业培训系统。(3)要遵循成人学习的规律。西方管理及心理学家大卫·戈尔(David.kole)在研究职业经理在职学习方式时提出了学习循环理论,其第一步就是“兴趣和动力”。在培训时会应用如经历、案例、图片、游戏、录像、动画等,其目的就是吸引学员,引导思考,启发学员。针对成人学习的特点采取恰当的培训模式,从讲授为主向互动式教学为主转变,加强与学员的交流与沟通,活跃学员们的思维,消除他们的心理障碍,改变他们的心智模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激发学习积极性。

2.培训的操作。企业要科学发现培训需求,合理安排培训活动,努力创新培训方法,切实营造加强培训转化的环境。

培训前要做好需求调查。培训需求调查问卷是做好培训的前提之一。要切实了解员工的需求,了解管理人员对培训的期望,结合组织的培训计划和战略发展计划,有针对地开展培训。培训活动的安排尽量不多占用员工的业余时间,聘请资深培训师,提高培训的针对性,运用灵活、便捷的培训手段,有助于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可以参考借鉴IBM“在线学习”的方法:一是“CDRom”培训;二是“Webbase”培训;三是“网络学院”培训。

3.培训的控制。企业要加强培训效果评估,提高培训的效益。目前,运用最为广泛的评估方法是柯克帕特里克(1959)提出的培训效果评估模型。柯克帕特里克从评估的深度和难度考虑,将培训效果分为四个递进层次,即反应层、学习层、行为层、效果层。为做好培训评估,可制定四项标准来衡量培训效果:一是学员反应,即培训对象的意见可参考“现场反应度”和“内容吸收度”两项;二是知识标准,即员工通过培训后获得的知识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和务实性,所学到的方法和技能是否可以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三是行为标准,即培训后的行为变化,主要指工作中的行为,工作绩效;四是成果标准,即培训产生的影响,包括员工的满意度是否提高、产品销量是否上升及利润是否增加等。可将四项标准结合起来检查培训效果,提高企业培训的有效性。

企业员工培训是企业获得持续竞争力的源泉,企业要提高员工培训的有效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明确培训有效性的标准,结合企业培训现状,从培训的理念方法以及控制等几个方面着手,提高企业培训的有效性。

(作者单位:温州建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温州 325000)

(责编:若佳)

规章制度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随着我国高校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化程度的加深,预算管理作为高校整体管理,尤其是财务管理的有效方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2012年4月颁布实施的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2013年1月开始实施的《高校财务制度》为高校预算管理改革指引了新方向,同时对高校预算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针对目前高校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如何更好地实现高校绩效预算管理的科学化、提高预算的绩效管理和建立绩效预算管理指标体系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高校预算 绩效管理 指标体系

一、高校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高校预算管理意识相对淡薄

高校的办学经费基本上靠国家财政拨款,学校只是按照上级批准的拨款计划编制预算,简单地按开支标准管理支出,学校的教学、科研及其他管理部门没有积极主动地参与预算编制,未能充分调动各部门理财的积极性,部分领导对财务预算管理在高校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预算管理作为单位财务管理的中心环节抓紧抓好。

(二)预算编制方法不科学

目前大多数高校实行的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模式,预算的编制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尽量做到收支平衡。预算下发后,学校通过各种指标把预算下达到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但由于在预算编制过程中缺乏与各教学及行政部门的有效沟通,下达的资金预算经常无法满足教学及行政部门的需要,并且缺乏严格的控制支出措施。同时,很多高校当前预算的编制方法实质上仍然采用“基数加因素”法,并未真正采用“零基预算”和“绩效预算”等先进的预算编制方法。

(三)预算执行力度不够

目前许多高校的预算管理还不是很完善,执行的随意性很大,缺乏严格的监督制度,经常出现预算经费指标的串用,使得预算执行出现赤字,造成许多资金得不到监控。同时,资金的收支随意性大,缺乏统一的筹划和控制,事前监督不严,事中控制不力,事后审计监督不及时,导致资金使用混乱,资金的流向与控制完全脱节,不利于考核预算执行情况。

(四)预算考核评价弱化

大多数高校没有充分发挥预算管理的考核、评价功能,财政资金绩效审计也主要监督各预算单位编制和执行预算的规范性,对资金使用的效益性和社会效果的关注不够,各高校部门预算编制方法仍是“投入型预算”,重心放在争取预算拨款,年度支出预算并没有围绕绩效评价,也没有结合高校各层次、各环节、各部门的责任主体对高校预算进行全过程监督,对绩效的评价、奖惩、全部资源的配置以及预算管理也没有给予更多的关注,预算管理工作绩效与高校内部各学院的考核和奖惩脱节。

二、高校绩效预算管理实施的必要性

高校的主要任务就是培养人才、从事科学研究和为社会提供服务,这些需要通过创新性活动对高校资源进行有效配置,所有这些都需要充裕的资金支持,这就决定了高校需要考虑资金使用效益,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合理使用不仅体现的是效率,更要体现其有效性,这就是绩效。我国高校预算管理实施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预算外资金等一系列预算制度改革措施后,实现了预算内、外资金的统一管理,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预算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未从根本上改变“投入式”预算管理体制,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并没有得到明显的提高。因此,高校绩效预算必须结合绩效来确定预算资金分配,将各部门本年度的预算资金与其上年度资金使用效益相比较,绩效考核的结果可以作为预算部门增减预算的主要依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总体目标进行细化和分解,形成各部门的具体目标,实行目标管理,这就促使高校必须实施精细化预算管理,并且保证科学合理,增强预算管理的水平。

三、高校绩效预算管理体系的构建

(一)高校绩效预算管理体系的思路

为了改变传统高校预算管理模式的局限性,就必须加强对预算的约束力,积极推行高校预算绩效管理,实现绩效与预算的有机结合,即建立以资金效益为理论基础,组建绩效预算管理组织机构,通过详细的绩效预算评价指标体系,对高校进行部门预算和目标管理,对预算执行过程的全程监控,通过畅通的信息反馈机制,构建绩效评价体系的预算管理运行模式(如图1)。

(二)高校绩效预算管理体系的基本模式

1.实施具体步骤。首先,根据学校的长远规划目标,在考虑经济效益的基础上,确定学校当年预算管理的总体目标,这项工作可由预算委员会完成。其次。把总体目标进行细化和分解,形成各部门的具体目标,再根据部门目标编制出部门预算。随着高校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的提出,预算的编制可以采用滚动预算。再次,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制定确实有效的绩效目标。高校战略规划中的长期宏观目标可分解细化为短期微观的绩效目标,而预算就是实现绩效目标的资源配置工具。预算和绩效目标之间由绩效指标建立联系,预算通过绩效指标的计算衡量是否达到目标,绩效目标通过绩效指标的计算对预算方案的执行结果进行反馈。具体的绩效反馈可根据中期和年度的绩效评估结果,由教学及行政等各部门以正式的书面报告向预算管理层反馈。

2.完善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该运用财务指标及非财务指标,通过定性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分两个层面确立预算绩效指标。一是用货币计量的确认绩效;二是反映具体事务消耗的资源。效率、效果、成绩如何,是高校任务、战略计划和工作内容的应达目标。

3.建立管理系统。首先,建立科学、完整、有效的绩效预算管理系统,可通过建立预算委员会来实现。该委员会可由主管财务的副校长、财务处、审计、纪委、教务等各部门的人员组成,把预算与高校的发展战略很好的结合起来,并对每个部门的权责进行有效控制和分配。其次,通过预算执行将预算目标变成现实,通过预算监督来了解预算执行的进度和结果,从而分析其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总体目标的实现。信息分析主要是分析绩效情况,确定和分析差异,找出差异形成的原因;监督评价则是通过内部审计职能的发挥,以保证绩效预算管理体系中传递的数据真实完整。最后,管理系统还应保障预算信息处理的及时、完整、正确和提供便于解读和利用的预算信息(如图2)。

(三)高校绩效预算管理指标体系设计

由于高校绩效预算管理的重点在于绩效预算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因此,按照评价指标的确定原则,所构建的绩效预算评价指标应该涵盖教学、科研、财务、社会等内容,形成由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诸多因素构成的集合系统。具体包括:第一,业务绩效预算评价指标。由教学工作情况、科研工作情况和学生工作情况组成。第二,财务绩效预算评价指标。由财务管理情况、预算执行情况、事业支出结构、组织创收能力和偿债能力组成。第三,社会绩效预算评价指标。由学校声誉、毕业生就业情况、社会捐赠和参与地方经济建设情况组成。该集合系统反映了绩效的各种单一指标纳入到一个有机的相互制约的系统之中,全方位分层次对绩效进行比较分析;该体系根据指标性质和要达到的目标,将目标评价指标又分为若干较小的观测点,并按各观测点间的相互关联影响及隶属关系,将各观测点按不同层次聚集集合,形成一个多层次的结构模型,最终把系统分析归结为最低层(具体观测点)相对于最高层(总指标)的相对重要权值的确定和排序上。

四、总结

绩效预算就是把资源分配的增加与绩效的提高紧密结合,是一种以目标为导向、预算为主线、部门为基础、绩效为核心的绩效预算管理模式。最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高校财务制度》要求明确绩效预算管理并进行绩效评价。在高校实施绩效预算能否成功,关键是能否建立以事业发展目标为导向、以项目成本为衡量、以业绩评估为核心的绩效预算体制和绩效考评机制,结合业务绩效预算评价、财务绩效预算评价和社会绩效预算评价,形成“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绩效预算”相结合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通过定量定性对比分析,对高校预算决策、配置、使用水平等做出综合的评价。

(注:本文系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高校绩效预算管理体系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1GL12)

参考文献:

申凯,雷芳.高校绩效预算管理模式的探讨[J].东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

规章制度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农业是支撑、农民是关键、农村是载体,而制度是动力。在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新时期,我们在倡导发展新农业、培养新农民、建设新农村的同时,绝不能忽视建立新制度——现代农业制度的作用。西部民族地区是我国新农村建设难度最大,建设涉及面最广的地区。树立民族地区农业制度先行的发展理念,考察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制度以及怎样利用制度来为西部民族地区的新农村建设服务。

关键词:农业制度;制度创新;西部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

一、制度及制度创新

对于经济发展来说,制度创新的重要性已经为许多经济学家的研究成果所证实。制度安排的合理与否不仅直接关系着经济发展的兴衰成败,而且还决定着社会和经济运行的激励结构。好的合理的制度安排无疑能起到降低交易成本、为实现合作创造条件、提供人们关于行动的信息、提供激励机制、约束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减少外部性等功能作用。而坏的不合理的制度安排必然会成为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阻碍和限制着经济的发展。近代兴起的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表明,制度是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这以新制度经济学中的诺思的观点为代表,他通过分析认为:(1)即使在没有投入要素的增加而只有制度创新的情况下,也能产生经济增长。(2)认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增长的关键因素,而制度的不断创新无疑也为这种效率的有效保持提供了最优实现条件。诺思的观点为我们在经济发展中重视制度创新提供了有利的理论依据。

二、农业制度创新与西部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

近年来,党中央日益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建设新农村是党中央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只有它的有效建成,我国的全面推进现代化战略才具有真正的现实意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综合性的复杂任务,它包含着生产、生活、乡风、村容、管理等方方面面的内容,并对每方面内容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即“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还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它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必须把握重点、分清阶段、循序渐进的推进。

在新农村建设中,发展农业生产是基础,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而创新农业制度是动力。我国的西部地区,是我国农村面积最大、农民人口最多、农村基础设施最落后的地区;它也是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分布最多的地区,全国55个少数民族人口(1 105亿)中,有50个集中分布在西部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72%;西部还是贫困人口分布最多、贫困程度最深的地区,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占到全国乡村贫困人口的40%以上。这可以说是西部民族地区的最大区情,对于这一点,有学者早就指出:“从生产力发展角度看,西部民族地区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初级阶段”、“民族地区从总体上还不具备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等论断。因此,在各种要素投入严重不足、自我积蓄能力极差的民族地区,单靠自己走完并赶上经济发达的东中部地区、完成新农村建设是不现实的。我们应该重视制度的力量,重视民族地区现代农业制度的创新与实施。制度先行,争取以制度的完善来吸引外部群体的投资,激活内部群体的活力,进而带动民族地区整个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

农业制度简要的说,就是人们在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时所必须遵循的一系列行为规则。传统的农业制度一般包括土地制度、生产组织、经营方式及其相关政策、法规等。在农业建设新时期,创新农业制度客观上要求西部民族地区制定出能够适应和促进现代农业生产力发展,并对人的生产行为产生激励功能,能反映农业产业链条上各环节生产组织形式及相互关系的制度安排。具体来说,包括土地制度、生产组织、经营方式;与之相配套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运行机制以及相应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具体而言,它的框架结构包括土地实行家庭经营制、农户实行合作制、农业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及它的社会化配套体系。其中,农村土地制度是核心和基础;农民合作社制度处于中间层次;农业公司制度是操作层面;而配套设施则是其社会化支撑系统,对制度建设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这些支撑体系主要包括:构建现代金融保险服务体系;构建现代农技服务体系;构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立新型农民培训和转移就业制度;构建农业质量标准、绿色、环保体系;构建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构建农业法律保障体系等。要实现西部民族地区农业制度的创新,社会化支撑体系先行是其重要出路。

三、我国西部民族地区目前农业制度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西部民族地区的农业制度建设虽然在家庭联产承包等基本土地制度的贯彻上趋于一致,但总的来说还是落后于全国的。这是因为在我国西部的民族地区受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影响很深,其合作制、公司制等的建立都有一定的难度,更别说保险、科技等配套服务设施的全面建立。

具体来说,表现在:第一,随着新时期工业化、城市化等的快速推进,当前西部农民土地问题已经重新凸显。一方面,目前西部农村人力的外流,即主要劳动力都出外打工,造成大量土地荒芜。另一方面,大多数靠打工挣了钱的农民同胞回家就在城市买房,进而哄抬当地城镇的土地价格。这都造成了新时期土地问题的更加复杂和敏感。第二,农业互助合作社没有建立起来。在大部市场已经被抢占的情况下,西部农村最缺少的就是生产效率和市场信息,建立农民互助合作社无疑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措施。然而西部各民族地区农村土地面积辽阔,人口众多,加上各基础设施薄弱,人居环境稀散……这些都为西部农业互助合作社的建立提出了挑战。第三,农业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实现让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龙头企业,按照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处理内外部关系的实施面临主客观的双重压力。主观上,人民没有必要的思想和理论准备。客观上,在西部民族地区的企业太少,而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龙头企业又更少,加上缺失的市场环境和正规的管理经验,使得西部民族地区要实现农业企业的股份合作制还任重道远。

西部民族地区在为现代农业制度服务的配套体系上,更是凸现现状的落后和任务的沉重。表现在:

1.在现代金融保险服务体系的构建上,表现出保险程度低、覆盖面小、服务不完善等特点。同时,目前针对西部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非常小,仍然存在农民的存钱外流支持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现状。

2.在构建现代农技的服务体系上,在某些试点地区具有一定成效,但技术网络没有大量铺开。这是由于民族地区地域广阔、地理环境独特、现有公共设施落后,以及参与高校的有限,致使其短期内投入会大于产出的现象。

3.在构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上,流通程度相当底。西部农产品流动困难不仅是现在,而且会是将来农民增收的瓶颈,这需要市场和企业的参与,而政府制定恰当有力的制度吸引无疑是引进市场的有利前提。

4.在建立新型农民培训和转移就业制度上,已经有一些努力,但总的来说还很不够。这方面在近年来已经算是被受到重视的一块,社会各界都在积极探索和参与对农民的培训,然而由于西部农村人口的众多和素质的普遍偏低,制度的探索创新仍需进行。

5.构建农业质量标准、绿色、环保体系,这应该成为西部民族地区发展特色农业、突出区位优势的重要手段,虽然有些地区在这个品牌上有过努力,但从现实来说,还是远远不够的。

6.在构建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上,应该构建符合西部民族地区实际的农业政策补贴体制和机制,加大对其的扶持力度。

7.在构建农业法律保障体系等方面,民族地区要走的路也还很长。

四、西部民族地区农业制度创新的途径

有这样一个共识:在越是不发达的地区创新制度越是困难,而越是不发达的地区则越应该重视制度的创新。西部民族地区在创新农业制度方面,可以从如下几方面着手:

在土地实行家庭经营制方面。首先,在稳定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建立规范有序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依法规定流转的形式、时限及其收回。同时,对给予农民其他土地权益如抵押权、承包地入股权等问题进行研究。这是鼓励农民回乡创业,将西部广袤的土地资源转变为现实资源的重要手段。其次,合理控制城市房价,并关注失地农民的生活转移问题。

在农户实行合作制方面,给予法律规范和政策支持。首先,西部民族地区本身也是一个占地相当大的区域,其内部形态也千差万别,因此在西部建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也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其次,由于考虑到在西部建立合作制的难度,可采用行政法律手段和支持手段来实现对民族地区合作制的重视。再者,在西部建立的合作组织,不仅应重视农产品生产的合作,还应该重视金融自助合作组织的建立和作用。

在农业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方面。继续加大对外引资宣传和政策支撑力度,一方面积极引进新的有竞争力的企业扎根西部;另一方面应促进现有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搞活经营,做大做强;同时注意引导其与农民建立更加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通过合作社的操作来加大农业企业与农民利益的结合度。

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方面。首先,加大对西部农村目前公共产品的供给。在这里让我们先来看这样一个现象:据北京大学林毅夫教授的研究,我国目前农村人口的收入结构跟90年代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差不多,而当前农民所享受的物质与精神生活比90年代城市居民却相差甚远。特别是在目前的西部民族地区,电冰箱、洗衣机、电脑等现代电子产品的覆盖率相当低。归其原因,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由于一些公共产品如电网等的不完善,而个人要来支付这些公共产品无疑费用太高,无法承受。这些公共产品供给的缺乏,不仅限制着当地群众生活环境的改善,还严重制约了外界商机对该地的介入。因此,进一步加大对西部民族地区目前电网、道路等公共产品的覆盖面,是为现代农业制度建设提供配套设施的首要任务。其次,要重视对民族地区金融、农技、流通体系、技能培训、特色把握、保护体系等方面的支持引导。具体来说,主要可以归纳为如下几条:努力建立金融支持系统;扩大现代农技覆盖面;重视流通系统的建立;继续农民职业技能培养;打出绿色环保品牌;构建保护体系;健全法律法规。

参考文献:

[1]车维汉.发展经济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2.

[2]庄万禄.民族经济学[M].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2003:7.

[3]毕美家.建设现代农业需要制度创新[EB/OL].农网快讯.http://www.ahnw.gov.cn.2006-10-24.

[4]张新光.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重道远[J].兰州商学院学报,2006,(6).[JY(](责任编辑:吴高君)

规章制度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汇率制度选择一直是国际金融领域备受关注的一个问题。文章对汇率制度选择的研究方法及视角进行了总结,并对传统的汇率制度选择理论和汇率制度的新进展进行了论述,进而对未来汇率制度选择的研究进行了展望。认为:由于存在“恐浮”,应该依据实际实行的汇率制度而不是官方宣布的汇率制度进行研究;从动态角度进行汇率制度转换的研究也是很重要的发展方向;应该对中间与两极汇率制度进行统一的界定,建立支持或反对“中空论”的严格理论框架。

[关键词]汇率制度;汇率制度的选择;中空论;恐浮论

汇率制度选择一直是国际金融领域很受关注的一个问题,选择合理的汇率制度是各国在经济发展进程中面临的至关重要的问题。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新兴市场经济国家货币危机频繁爆发,导致对汇率制度选择理论研究再次掀起高潮,本文将追本朔源,对学者们的研究进行回顾与总结,以期对后来人的研究有所裨益。

一、研究方法及视角

(一)宏、微观分析框架

1.宏观分析框架

早期的汇率制度选择理论是随着二战后开放经济的宏观经济学的出现而逐步展开的,以Kindleberger和Friedman为代表,从宏观经济均衡的政策目标出发,对固定汇率与浮动汇率孰为最优展开了讨论。蒙代尔-弗莱明模型(M-F模型)将汇率制度选择与其它宏观政策目标结合起来,为后来的研究建立了一个精巧的分析框架。随着汇率决定理论的进展,多恩布什的“超调理论”大大扩展了M-F模型,使其扩展为M-F-D模型,其一个重要的结论是在粘性价格和浮动汇率条件下,货币冲击可能影响实际经济,导致价格和产量的大幅变动和调整时间的延长,认为当货币需求的冲击是经济干扰的主要来源时,固定汇率优于浮动汇率。

2.微观分析框架

随着对国际资本流动、外汇投机行为、国际政策协调等领域的深入分析,微观经济分析方法逐渐被开始用于考察汇率制度选择问题。以Laidler(1988)[1]为代表的微观经济效率论主要从交易成本的角度分析了不同汇率制度对微观经济效率的影响,得出了为了使跨国交易者承担的交易成本最小化,全球统一货币是最好选择的结论。1995年Obstfeld 和Rogoff的著名论文《再论汇率动态变化》[2]的发表,开辟了“新开放经济宏观经济学”的时代,由于融入了微观经济基础,福利分析框架被引入新开放经济宏观经济模型进行汇率制度分析,认为一国在选择固定汇率制度还是浮动汇率制度时,依据的是哪一种汇率制度选择带来的损失最小。

(二)静态分析、比较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

1.静态与比较静态分析

20世纪70年代以前,汇率制度选择理论的内容主要限于固定和浮动之争,其分析方法主要以传统宏观经济学分析为基础的静态和比较静态的成本——收益分析。M-F模型利用比较静态的总需求分析框架,指出开放经济条件下,浮动汇率与固定汇率没有绝对的优劣之分,其收益取决于经济冲击的性质。

2.动态分析

随着宏观经济分析方法的进步,理性预期等因素被引入汇率制度分析,对汇率制度的考察逐渐向动态化发展。名义锚理论就是针对20世纪80年代许多国家的高通胀现象,利用理性预期和动态一致性理论对汇率制度进行考察,认为一国汇率应当有较大的刚性或者完全固定,使政府能够获得声誉,从而降低通货膨胀。周继忠(2004)[3]将过去的汇率制度选择也作为当期决策的解释变量,构成了汇率制度选择的动态选择模型,发现同一国家的汇率制度选择常常有较高的序列相关性,其主要原因是汇率制度选择中存在明显的状态依赖性。Husain,Mody and Rogoff(2005)[4]发现一些主要的全球性和地区性的事件影响汇率制度转换的频率。对于新兴市场经济国家而言,20世纪80年代的债务危机和90年代早期的中东欧与前苏联转轨使得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汇率制度转换频率更高;90年代后期,新兴市场经济国家面临的金融危机也使其再次提高汇率制度转变频率。汪茂昌(2005)[5]通过研究发现,1990~2002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汇率制度发生了28次汇率制度转型,其中有20次转向更具有弹性的汇率制度,8次转向钉住汇率制度。

(三)政治经济学与制度经济学的分析视角

1.政治经济学分析视角

汇率制度的选择不仅是经济学研究的问题,它既涉及国内政治经济秩序安排,又是一国政治经济制度对外的体现。从政治经济学视角分析汇率制度选择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如政府声誉、政府强弱程度、政治稳定性以及立法和选举制度等。

政府声誉是公众对于政府履行政策承诺或义务的可能性的判断,反映了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可信度。关于政府声誉与汇率制度选择关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哪一种汇率制度更有助于提高政府声誉。一般来说同浮动汇率制度相比,灵活性较低的汇率制度有助于提升政府声誉。

政府强弱程度对汇率制度选择的影响体现在弱政府由于会通过效用比较选择特定时期的政策,不受以往承诺的约束,因此比强政府更倾向于有扩张财政的压力,许多政府采用钉住汇率制度来引入一种公信力,避免这种压力。Levy-Yeyati, Sturzenegger and Reggio(2004)[6]认为弱政府使得钉住汇率制度更加难以维持,尤其在战争和社会动乱期间,政府更容易屈从于来自国内利益团体的压力。他们采用当局当政时间、国会政治的herfindahl指数(herfindahl index of congressional politics)以及选举竞争力立法指数(legislative index of electoral competitiveness)来作为政府强弱的代理变量,实证结果表明强政府确实提高了采用钉住汇率制度的概率。

一国政局的稳定性对汇率制度的选择也有重要的影响,一般认为政治不稳定导致了更高的浮动汇率制度的可能性,因为这样的国家缺乏政治能力和政治支持来维持固定汇率制度。稳定的政权有利于政府考虑一些更长远的经济目标,如低通货膨胀。不稳定的政权使政府对未来的考虑更少,对长期固定汇率所需的反通胀的纪律性不那么关心,这使低通胀的重要性大打折扣,政府考虑得更多的是如何刺激经济以赢得选票,持续的经济刺激会导致通货膨胀使政府迫于压力而贬值。Edwards(1996)[7]认为在政治不稳定对汇率制度选择的影响中,实际上有两个相互抵消的力量:首先,较高的政治不稳定增加了放弃钉住汇率制度的成本,因此减少了政府事后再选择钉住汇率制度的可能性;第二,较高的政治不稳定性增加了当局的贴现率,使其对未来考虑更少。这样政治不稳定对事后选择钉住汇率制度影响可能为正也可能为负,所以政治不稳定对汇率制度选择的影响还需要经验验证。Benassy-Quéré and Coeuré(2002)[8]发现使用内阁变化的频率作为政治不稳定性代理变量在事实汇率制度分类中增加了采用中间汇率制度相对于两极汇率制度的概率,但是在官方汇率制度分类中并没有显著的影响。

立法和选举制度对汇率制度选择的影响是这样的,一般认为,联盟政府比占多数席位的政府更加不稳定,如果从政治不稳定对汇率制度选择的影响来看,联盟政府有更高的选择浮动汇率制度的可能性。但是在胜利者占有一切(winner-takes-all)的多数选举制度(majoritarian electoral system)中,执政党对政策工具,尤其是对货币政策有绝对的控制权,可以确保他们再次当选。因此,在多数选举制度中执政党更偏好浮动汇率制度。比例选举制度(proportional system)可以分为反对党比例高和反对党比例低两种情况,反对党比例低的立法体系中,由于反对党没有力量影响政策,类似于多数选举制度,偏好浮动汇率制度;而反对党比例高的立法体系,反对党对政策的制定过程有较大的影响力,固定汇率制度有助于解决政策冲突,因此,偏好固定汇率制度。邝梅等(2007)[9]运用新政治经济学的方法分析了利益集团、民主化程度、选举制度和政党等政治因素对新兴市场国家汇率制度选择的影响。

2.制度经济学分析视角

随着产权理论的出现和发展,有些学者开始运用产权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分析汇率制度的安排和演变。袁鹰(2001)[10]从产权理论角度将汇率制度质的规定性归纳为四个方面:汇率的元数、汇率变动的灵活性、汇率水平的确定机制以及本币的可兑换性。刘海虹(2001)[11]从契约经济学的角度重新审视汇率制度的安排与选择,强调汇率制度安排的选择与相应的产权制度安排具有高度的依存和互动关系。建立在制度理论基础上的汇率选择理论,则将汇率制度的选择作为一种强制性的制度变迁,研究制度的供给与需求。一国政府作为汇率制度选择的主体,只有当其预期收益高于强制推行制度变迁的预期成本时,他才会采取行动来增加汇率制度的供给、消除制度的不均衡。尽管如此,如果新汇率制度的选择会降低产权主体可获得的效用或威胁到产权主体的利益,那一国可能仍然会维持某种无效率的汇率制度。

二、汇率制度选择理论发展

(一)传统的汇率选择理论

1.M-F模型

早期的汇率制度选择理论主要与固定汇率制、浮动汇率制孰优孰劣相关。浮动汇率制的支持者认为浮动汇率制可以通过汇率波动隔绝外部通货膨胀。然而推崇固定汇率制的经济学家认为,固定汇率能够规避汇率风险、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固定汇率制还可为企业设立一个清晰的、可监督的目标,政府虑及“声誉”,通常不会轻易对之进行突然的升贬,因而它具有较强的刚性,可起驻锚作用。究竟哪一种汇率制度更理想双方一直争执不下。M-F模型以一个开放的小型国家为分析对象,考察了开放经济条件下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在不同汇率制度下的不同作用,从而指出,浮动汇率制度与固定汇率制度没有绝对的优劣之分,其收益取决于经济冲击的性质,如果冲击主要是名义的,那么固定汇率有助于减少国内产出的波动;如果冲击主要是实际的,那么浮动汇率更好。

2.最优货币区理论(OCA)

最优货币区理论是汇率制度选择方面较有影响的理论,由Mundell开创,该理论认为不能笼统而抽象地谈论汇率制度的优劣,应该着眼于不同国家的具体经济特征,并根据这些国家的具体特征探讨汇率制度的适用性。经济开放度以及经济规模是McKinnon提出衡量最优货币区的评价标准,一般认为贸易开放度高的小国应选择固定汇率制度,而贸易开放度低的大国则可以从汇率浮动中获益。其他导致固定汇率制度被选择的因素还有生产要素较高的流动性、生产与外贸结构的多样性等等。另外,传统的最优货币区理论也强调了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对组建共同货币区的影响,如果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当,具有相似的经济结构,那么各国面对的外界冲击就是对称的,可采用同样或类似的货币政策予以抵消,就不需要独立的货币政策。因此,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经济结构趋同的国家有可能形成货币联盟。最优货币区理论既开创了根据各国经济结构特征具体来分析汇率制度,又为区域货币一体化分析提供了分析框架。

3.汇率目标区理论

Williamson(1965)[12]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战后布雷顿森林体系下实行可调整盯住汇率制度,但是这种制度在资本高速流动的情况下容易遭受投机性攻击,需要采用一种不易遭受投机压力的汇率制度——爬行钉住制。Williamson(1985)[13]主张建立一个中心汇率上下各10%的汇率目标区,目标区的维持不需要太多的努力,货币当局的干预只是偶尔为之。Krugman(1991)[14]则把这种汇率目标区思想加以理论化、形式化,形成了经典的Krugman汇率目标区理论模型。沿着爬行钉住和目标区理论路径,经济学家提出了爬行带以取代爬行钉住和汇率目标区。Dornbusch和Park (1999)[15]又将爬行钉住、目标区和爬行带统称为“BBC规则”, 该规则包括三方面内容:(1)是每一个发展中国家的货币都应钉住一个“货币蓝子”,而不是钉住主要贸易伙伴国家的单一货币;(2)发展中国家应确保钉住的汇率在一个合理的较宽的范围内浮动,即确定一个汇率目标区;(3)为目标区设立一个中心汇率。

(二)汇率制度选择理论的新发展

1.原罪论

Hausmann,Panizza and Stein( 2000)[16]认为由于金融市场的不完全性,其货币又不是国际货币,不能用于国际借贷,甚至在本国市场上,也不能用本币进行长期借贷,一国的国内投资不出现货币错配,便出现期限错配。因此,企业面临一种“魔鬼的选择”:要么借美元而招致货币错配,或者用短期贷款来做长期用途而出现期限错配,这就构成了外部融资的内在风险,无论采取哪种汇率制度,这种风险都将存在,因而被称为 “原罪”。原罪论最重要的政策结论就是,在原罪存在的情况下, 由于无论企业或政府都不愿汇率变动,因此汇率难以浮动;政府在固定汇率制度下又会陷入两难:当投机袭来之时, 一方面, 政府无法用货币贬值来缓解压力, 另一方面也不能用提高利率来保卫本国货币, 最后只得听任金融崩溃。现有的固定汇率制或浮动汇率制都无法解决原罪问题, 因此, 最好的办法, 便是把部分美元化变为全部美元化(张志超 2002)[17]。但是沈国兵(2002)[18]认为根据原罪论实行完全美元化至多对于一些小型开放经济可能是适合的。因为原罪论以金融市场不完全为前提基础,对于金融市场相对完全的发达市场经济和金融市场相对不完全的封闭经济(不存在利率和汇率的传递机制),该假说得出的结论是不成立的。

2.恐浮论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经济学家提出了“恐浮论”来解释为什么许多国家官方公布的汇率制度是浮动汇率制度,而在实际上采用的却是钉住汇率制度,尤其是一些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它们对外汇市场进行强有力的干预以维持汇率的相对稳定。对于“恐浮论”,一般认为是货币替代和货币错配的资产平衡表效应的存在使得企业和政府都不愿汇率浮动,这些国家政府和私人部门债务大部分是以硬外币来定值,在情况不利时会强烈抑制货币大幅贬值,因为货币的迅速贬值对货币错配的资产平衡表效应有巨大的影响,资产负债表上的负债数额立即上升,使得借款企业净值大幅缩水,从而陷人财务困境。当货币错配情况较为严重时,大量未对冲的汇率风险会提高货币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如果这些国家不能在降低货币错配方面取得进展的话,它们只能选择对美元保持高度稳定的软钉住汇率制度,或者只能采取激进的方法——即实行本国经济的美元化。Poirson(2001)[19]就认为一国外币定值债务等指标也会对各国汇率制度选择产生重要影响。一般来说,一国的外币定值负债越多,汇率变动可能引起的风险效应越大,也宜于选择固定汇率制。Levy-Yeyati, Sturzenegger and Reggio(2004)[20]以负债美元化程度作为货币错配程度的代理变量,发现较高的负债美元化程度的国家倾向于选择不太灵活的汇率制度。陈建斌(2006)[21]认为发展中国家普遍遇到了货币错配与汇率制度选择的两难困境,僵硬的汇率制度为货币错配风险的累积提供了正向激励,加深了货币错配,货币错配程度的加深强化了汇率制度的“浮动恐惧”,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走出这个困境。

3.中空论

传统的汇率制度选择理论主要围绕固定汇率与浮动汇率孰优孰劣展开,但是20世纪90年代新兴市场频繁爆发危机以来,一些经济学家似乎统一把矛头对准了中间汇率制度安排,认为唯一可持续的汇率制度是超级固定(货币局、货币联盟和美元化)或完全浮动汇率制度,这种流行的观点就是“中空论”。“中空论”由1994美国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的Eichengreen(1994)[22]针对1992~1993 年间欧洲汇率机制危机首先提出,此后得到了Obstfeld 和Rogoff(1995)[23]、Fisher(2001)[24]等的支持。但也有一些学者对该理论持反对意见,如著名的汇率经济学家Frankel(1999)[25]等。

“中空论”的主要理论依据是蒙代尔的不可能三角,即在理论上固定汇率、自由资本流动和独立货币政策这三者之间只能同时实现其中的两个目标,任何同时实现三个目标的尝试都可能以货币危机而告终。Frankel、Schmuk ler 和Serven ( 2000 )[26]用“可核验性”来建构“中空论”的理论基础。他们认为处于两极的汇率制度, 如完全的钉住制或完全自由的浮动制, 对公众来说就比较简单, 比较容易进行核验。所以, 各国会最终选择这些可核验的汇率制度而放弃中间制度。“可核验性”理论只是试图为“中空论”提供一个可能的理论根据。事实上, Frankel (1999)[27]认为,对于许多国家来说,中间汇率制度通常比角点汇率制度可能更合适,特别地,对于大规模资本流动尚不构成问题的发展中国家更是如此。而且,对于适合建立共同货币的区域,中间汇率制度比角点汇率制度更可行,他曾强调,没有任何一种汇率制度在任何时候对任何国家都同时适用。Baillu 和 Murray(2002)[28]认为在工业化国家比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中空论”更加成立。虽然采用中间汇率制度的新兴市场经济国家比10年前少,但是中间汇率制度仍然是一种普遍的选择。Williamson (2000)[29]认为就现阶段发展中国家而言,唯一与政策相关的问题是如何设计和操作中间汇率制度。

三、对未来研究的展望

(一)依据实际实行的汇率制度(de facto)而不是官方宣布的名义汇率制度(de jure)对汇率制度选择进行研究

Fischer (2001)[30]曾经使用IMF的官方分类法,考察了20世纪90年代IMF185个成员国的汇率制度,发现对于那些向国际资本流动开放的新兴市场经济国家来说,钉住制度确实是不可持续的。针对Fisher得出的汇率制度两极化的结论, Baillu and Murray(2002)[31]指出:Fisher的实证研究是基于“官方分类”的汇率制度,这种“官方分类”的汇率制度的资料是由IMF收集而由各成员国负责提供的,但各国上报的汇率制度和它实际执行的汇率制度有可能不一致。Bubula and Ötker-Robe(2002)[32]认为从IMF官方汇率制度统计来看,20世纪70年代后期以来汇率制度演变似乎支持“中空论”,越来越多的国家实行货币局制度、加入货币区或是美元化,实行浮动汇率的国家也翻倍了。但是根据官方宣布的汇率制度和实际实行的汇率制度是有区别的。许多经济学家依据各国实际实行的汇率制度进行研究,Levy Yeyati and Sturzenegger (1999)[33]构建了LYS分类方法,把汇率制度划分为五类:固定汇率制度、爬行汇率制度、肮脏汇率制度、有弹性的汇率制度和其他汇率制度。Reinhart and Rogoff (2002)[34]构建了RR分类法,他们以20世纪40年代以来基金成员汇率历史年的有关数据为依据,构筑了15种类型安排,他们所构建的汇率制度分类法为许多经济学家在研究中采用。因此,未来依据实际实行的汇率制度而不是官方宣布的名义汇率制度研究汇率制度选择是一个共同的选择。

(二)从动态角度对汇率制度的可持续性及转换进行研究

在现阶段,几乎很少有国家愿意让市场来自由决定其货币汇率,各种中间汇率制度仍然是比较现实的选择,而且汇率制度的选择并不是一次性的(once and for all)。Masson(2001)[35]指出,历史上各国经常自愿或非自愿地改换其汇率制度。例如当一国处于高通货膨胀时,可能采用固定汇率制度,但当通货膨胀下降以后,由于对外竞争力的下跌,便可能放弃这一制度。沈国兵(2002)[36]根据现实中各国汇率制度选择的多因素差异性与互动性,提出了“多种汇率制度形式并存与相互转换”的假说。丁一兵(2005)[37]在特定发展中国家合意汇率制度的动态变化基础上,指出发展中国家选择汇率制度的原则明显不同于发达国家,随着经济的发展,发展中国家的合意汇率制度将经过浮动一固定一浮动的动态转化过程。

Wolf(2001)[38]选取1975~1999年间作为样本期间,将汇率制度分为六类,研究了汇率制度之间相互转换的数量和持续期。从每种汇率制度实际维持的时间来看,严格钉住制度的持续期最长,均值为14.9年;单一货币钉住和货币篮子钉住的持续期次之,均值约为9~10年;而浮动汇率制度的持续期较短,均值约为5~6年。Husain,Mody and Rogoff(2005)[39]发现在新兴市场经济国家,钉住汇率制度比其他汇率制度持续期短;在发达国家,中间汇率制度(包括有限灵活和有管理浮动汇率制度)比其他汇率制度持续期短。自由浮动汇率制度在发达国家是十分持久的,但是在新兴市场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却是十分脆弱的。

现实也表明,在发展中国家,由于金融市场发育不完善,实行完全的自由浮动汇率制度并不可行,其汇率制度转换实际常变动于不同的中间汇率制度之间,因此对于汇率制度的可持续性及转换的研究也是一个重要的方向。

(三)研究汇率制度与经济绩效的关系

许多经济学家试图通过对不同汇率制度与经济绩效关系的实证研究来证明两极汇率制度是否优于中间汇率制度。Ghosh等(2000)[40]比较了货币局制度、钉住汇率制和浮动汇率制下的经济运行状况,得出的结论是:货币局制度下经济增长最快,浮动汇率制次之,最后是钉住汇率制。Husain,Mody and Rogoff(2005)[41]发现对于经济不发达的国家,钉住汇率制度较好,可以实现高通胀和汇率制度的持久性。但是,钉住汇率制度不稳定而且易导致危机,随着一国经济金融发展,将会从更加灵活的汇率制度中受益;对于发达国家而言,浮动汇率制度更加可持续而且可以实现经济高增长;对新兴市场经济的研究发现汇率制度与经济表现之间没有很强的联系。

在传统的通货膨胀和经济增长这两项指标之外,一些研究也拓展到了对中间汇率制度与金融脆弱性之间关系的研究。Aizenman and Hausmann(2000)[42]认为由于新兴市场经济国家金融体系不发达,它们从固定汇率制度中获取的收益要比工业化国家高,但是不发达的金融体系与汇率制度结合却易遭致投资性攻击。Rogoff et al(2003)[43]认为对于发展中国家,金融发展的早期固定或者相对僵化的汇率制度可以在不牺牲增长目标的情况下提供反通胀的公信力;随着一国经济与制度的发展,政府和私人部门以本国货币借贷变得比较容易,汇率波动的风险下降了,更加灵活的汇率制度显示出更大的收益。

经验分析表明,汇率制度并不是一个外生变量,也不是一个独立于一国国情和国际环境的政策选择问题,而是取决于一系列经济和政治因素的内生变量,因此要选择最适合的汇率制度,必须研究汇率制度与经济绩效之间的关系。

(四)对中间与两极汇率制度进行统一的界定,建立支持或反对“中空论”的严格理论框架

1999年1月1日IMF重新依据实际汇率制度而不是官方宣布的汇率安排对各成员国汇率制度进行了新的分类将不事先宣布汇率路径的管理浮动和独立浮动分别作为一类汇率制度。Fischer(2001)[44]根据研究需要,依据IMF新的汇率制度分类方案把汇率制度划分为三大类,将IMF的不事先宣布汇率路径的管理浮动和独立浮动归入到浮动汇率一类中。沈国兵(2002)[45]认为许多经济学家在围绕“中空论”汇率制度假说进行论战时并没有遵循一个一致的中间汇率制度内涵界定,因而也就难以判断谁是谁非,大大地削弱了其应有的理论说服力。一般来说超级固定一极包括货币局制度、美元化和货币联盟已经取得共识,但是将管理浮动归入浮动一极还是归入中间汇率还没有定论,其对“中空论”假说的经验论证有显著的影响。

“中空论”的理论依据均有一定道理,但是也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漏洞,都不能从理论上证明两极汇率优于中间汇率,Frankel (2004)[46]认为现在还不存在支撑“中空论”假说的理论基础。所以经济学家们对“中空论”假说在理论上并没有形成一致的观点,关于中间汇率制与浮动汇率制孰优孰劣的争论仍将继续下去,建立支持或反对“中空论”的严格理论框架是一个富有挑战性的研究课题。

[参考文献]

[1]Laidler,D.. what remains of the case for flexible exchange rates[Z].pakistan development review,1988:27.

[2]Obstfeld, M. and K. Rogoff.Exchange rate dynamics redux[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995,103: 624-660.

[3]周继忠.发展中国家的汇率制度选择[J].财经研究,2004,(6):30-43.

[4]Husain, Mody,and Rogoff.Exchange rate regime durability and performance in developing versus advanced economies[J].Journal of Monetary Economics 2005,52 :35-64.

[5]汪茂昌.新兴国家汇率制度转型的比较研究[J].亚太经济,2005,(3):47-51.

[6][20] Levy-Yeyati, E., Sturzenegger and reggio.on the endogeneity of exchange rate regimes[N]. Paper provided by Universidad Torcuato Di Tella in its series Business School Working Papers with number veintiuno,2004.

[7]Edwards, S. The Determinants of the Choice between Fixed and Flexible Exchange-Rate Regimes[N].NBER Working Paper No.5756 ,1996.

[8]Benassy-Quéré and Coeuré.The Survival of Intermediate Exchange Rate Regimes[EB/OL].http://www.cepii.fr/anglaisgraph/workpap/pdf/2002/wp02-07.pdf.2002.

[9]邝梅,王杭.影响汇率制度选择的政治因素——东亚和拉美新兴市场国家的实证分析[J].国际金融研究,2007,(10):26-33.

[10]袁鹰.论汇率制度选择中的产权制衡作用[J].南开经济研究, 2001,(2) :26-30.

[11]刘海虹.人民币汇率制度安排的产权经济学分析[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3.

[12]Williamson, John.The Crawling Peg[M]. Princeton Essays in International Finance no. 50,1965.

[13]Williamson, J..The Exchange Rate System[M].Washington: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Economics,1985.

[14]Krugman, P..Target Zones and Exchange Rate Dynamics[J]. 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991:669-682.

[15]Dornbusch, R. and Park.Flexibility or Nominal Anchors[M]. Exchange Rate Policies in Emerging Asian Countries, Routledge, London,1999.

[16]Hausmann, Panizza, and Stein .Why Do Countries Float the Way They Float?[R].Inter-American Development Bank Working, 2000: 418.

[17]张志超.汇率制度理论的新发展:文献综述[J].世界经济,2002,(1):13-22.

[18][36][45]沈国兵.汇率制度选择:理论综述及一个假说[J].世界经济文汇,2002,(3):63-78.

[19]Poirson, Helene.How Do Countries Choose Their Exchange Rate Regime[N].IMFWorking Paper,WP/2001/46.

[21]陈建斌.发展中国家的货币错配与汇率制度选择困境[J].广东金融学院学报,2006,(5):44-50.

[22]Eichengreen, Barry.International M onetary Arrangements for the 21st Century[M].Wash ington, DC: Brookings Institution,1994.

[23]Obstfeld, M aurice and Kenneth Rogoff .The Mirage ofFixed Exchange Rates[J].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1995,9(4):73- 96.

[24][30][44]Fischer, Stanley.Exchange Rate Regimes: Is the Bipolar Correct?[J].Delivered at the meeting of the American Economics Association, New Orleans, 2001,(6).

[25][27] Frankel Jeffrey A.No Single Currency Regime is Right for All Countries or at All Times[N].NBER Working Paper Series 7338, September 1999.

[26]Frankel, J. Schmukler, S. and Serven, L..Verifiability and the Vanishing Intermediate Exchange Rate Regime[N]. NBER Working Paper No.7901,2000.

[28][31]Bailliu and Murray. Exchange Rate Regimes in Emerging Markets[J].BANK OF CANADA REVIEW,2002.

[29]Williamson, John.Designing a Middle Way Between Fixed and Flexible Exchange Rates[J].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Economics,presented to a conference on “Monetary and Exchange Rate Policies: Options for Egypt”organized by the Egyptian Center for Economic Studies in Cairo on 19-20 November 2000.

[32]Bubula and ötker-Robe.The Evolution of Exchange Rate Regimes Since 1990: Evidence from De Facto Policies[N].IMF Working Paper 02/155 (Washington: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2002.

[33]Levy-Yeyati, E. and Sturzenegger.Classifying Exchange Rate Regimes: Deeds vs. Words [EB/OL].http://www.utdt.edu/1999:34-38.

[34]Reinhart, C. and K. Rogoff.The Modern History of Exchange Rate Arrangements: A. Reinterpretation[N].NBER Working Paper No.8963,2002.

[35]Masson, P.R..Exchange Rate Regime Transitions[J].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2001,64 (2):571-586.

[37]丁一兵.汇率制度选择[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144-175.

[38]Wolf, H..Exchange Rate Regime Choice and Consequences[N]. NBER October,2001.

[39][41]Husain, Mody,and Rogoff.Exchange rate regime durability and performance in developing versus advanced economies[J]. Journal of Monetary Economics,2005,52:35-64.

[40]Ghosh, Gulde, and Wolf . Currency Boards: More than a Quick Fix?[J].Economic Policy :An European Forum , 2000, 31:269- 335.

[42]Aizenman,J. and Hausmann, R.Exchange Rate Regimes and Financial-Market Imperfections[N]. NBER Working Paper No. 7738,2000.

[43]Rogoff, K. ,AM Husain, A Mody, R Brooks, N Oomes.Evolution and performance of exchange rate regimes[N].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Working Paper No03/243,2003.

[46]Frankel Jeffrey A.Experience of and Lessons from Exchange Rate Regimes in Emerging Economies[M]. Monetary and Financial Integration in East Asia: The Way Ahead, edited by Asian Development Bank (Palgrave Macmillan Press, New York), 2004, (2):91-138.

The Choice of Exchange Rate Regime: Retrospect and Expectation

Zhao Yuping

(Economy and Trade college of Tianjin commercial university, Tianjin300134, China)

Key words: exchange rate regime;the choice of exchange rate regime;hollowing out;fear of floating

(责任编辑:张积慧)

规章制度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房地产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能否健康发展,对于整个国家来说意义重大。房地产税收制度作为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对促进房地产业发展有着重要作用。我国房地产业起步稍晚,房地产税制体系尚未完善,现行房地产相关税制明显滞后于我国房地产业发展,改革迫在眉睫。基于此,文章首先概括了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发挥的积极作用,并针对当前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改革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房地产;税收制度;积极作用;问题;改革措施

引言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税逐渐进入了人们的视线并成为政府、百姓以及学术界关注的焦点。房地产税,指的是以房地产或与房地产相关的经济行为作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涵盖了在房地产开发、经营、消费的所有环节中必须要缴纳的全部相关税收。当下,我国房地产行业高速发展,同时,房地产税收制度也逐渐凸显出诸多的问题。因此,相关部门需要及时对房地产税收制度进行改革,这样才能使其适应瞬息万变的社会发展。

1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发挥的积极作用

1.1有利于维护房价合理稳定和促进房地产业有序发展

一是房地产税收制度通过增加持有房屋成本,能够对投资者投机炒房行为起到遏制作用,减少市场住房需求的同时,又能够增加住房供给,有利于促进消费者理性购房;二是针对房地产商为追求房价上涨对竣工房屋暂停对外销售的情况,实施房地产税收制度有利于遏制开发商对已竣工的商品房“捂盘”不卖现象,增加住房供应量;三是房地产税收制度给予公众保障性公租房税收优惠减免,可促进保障性公租房体系的健康发展,有利于住房保障与市场供给。

1.2有利于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首先,鉴于房地产开发商大量囤地的现状,实施房地产税收制度可促进其及时使用所拍购的土地,遏制“囤地”牟取暴利行为;其次,随着房地产税收制度的介入,地方财政收入将会有所增加,进而减少地方财政对土地财政的依赖,逐渐缓解地方政府卖地的冲动,有利于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起到保护耕地的作用。

2当前我国房地产税制度存在的问题

2.1税、租、费相互混淆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税收制度中存在税、租、费相互混淆的问题,从根本上并没有发挥土地税种的调控作用。如城镇土地使用税就带有明显的地租性质。而土地闲置费其实就是一种税,而以费的形式出现,降低了其严肃性和规范性。此外,税务机关向土地使用者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土地管理部门又对土地使用者征收一定比例的土地使用费,税费并存的情况,增加了企业的负担。

2.2房地产税税收立法权归属问题

税收立法权通常涵盖税法制定权、审议权、表决权、批准权和公布权,而我国税收立法权大都归属于中央政府,这对于有效地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建立完善的地方税体系十分不利。我国各省市地区贫富差距较大,各个地区的经济形势也有较大的差异,若实行与自己本地区实际情况不适应的税收配套制度,不仅对当地的税收征管起不到加强的作用,而且还会成为其地区发展的阻碍之一。

2.3房地产评估单位职权不规范

对于房地产而言,其市场价值是既合理又颇为准确的计税依据,其市场价值需要通过特定的方法进行评价而获得的。就目前而言,我国的房地产评估领域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大都流于表面的形式,缺少规范的房地产评估流程以及完善的制度。这就导致在评估单位资质参差不齐的情况下,一些房地产评估机构为了追逐经济利益而放弃行业的道德操守,做假现象严重。此外,我国现在对于评估人员及机构尚没有建立起统一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房地产的评估结果大幅度缩水,权威性丧失。

3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措施

3.1理顺税、租、费关系

现在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就是税收、租金和收费。税,指的是通过宏观调控来增加财政收入;租,指的是通过区域性的调控来增加财政收入;费,可以达到扩大财政收入的目的。若要将税、租、费顺利进行分割,正税、明租和少费是不可或缺的。正税,其内涵是严格执行我国税法已经明确做出的规定,坚决按照已经制定好的征管程序进行收缴税收;明租,其内涵是在土地使用者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即向土地所有者交付或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少费,其内涵是在减少收费项目数量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一些不必要、不合理的收费成本。总之,理顺税、租、费的关系,在降低政府收费成本基础上,更加有效地收缴税收和租费,能够最大程度上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和损耗,也使得我国的房地产收缴费用流程更加高效。

3.2整合现行的税种并入物业税

首先,把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并入物业税。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从本质说是一样的,都是对房屋保有环节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其区别仅仅是纳税人国籍的不同。从法理上讲,财产税不应有两套税制,两税制已经不能适应现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要求,所以相关部门应该研究出一套合理的房产税来代替现行的两税制;其次,取消城镇土地使用税。当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完善,城镇土地使用已经变成了公开的市场买卖。原来的征收背景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已经不符合税收的基本原理,相关部门应该果断予以取消;再次,对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实行从价征税。目前我国的耕地占用税实行从量税,不能反映土地的真实价值,所以计算出来的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不合理,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而现行的土地增值税征收也存在诸多的问题,征收程序烦琐,征收力度不够,名义税率与实际征收的税率差别较大,没有能够起到规范房地产市场的作用。改革的方向是简化征收程序、降低名义税、加强征收力度。

3.3建立健全配套制度

根据当前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现状,急需建立健全相关的配套制度。因此,相关部门应当积極学习、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同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制定出更加高效、合理、适合我国国情的房地产税减免政策。制度制定的过程中,应坚持税收的公平、公正原则,以此为导向,一定程度减免经济上着实存在困难的群体或个人的税款;对于宗教、教育等非营利组织的自用房产给予免征。另外,考虑到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在房地产税收管理方面尚有诸多的漏洞和缺陷,相关部门应强化房地产产权登记制度:一是要清查土地,建立土地位置、权属及面积台账;二是相对于以往的分块管理,要实行房屋和土地产权证书合一制度,理清管理关系,避免房地产私下交易,增强课税的有效性和严肃性。另外,根据我国国情,建议推行以由房产管理部门代扣代缴、物业管理部门代收代缴的缴费方式为主,同时个人自主申报为辅,再融合税务部门定期上门抽查的房地产税收收缴策略,规避多头管理的弊端,建立“精简、高效、权威、统一”的房地产管理体制,为房地产税收的改革创造有利的条件。

3.4选择市场价值为计税依据

依据国际经验,房地产税收主要以包括市场价值、租金价值,楼场的价值来作为计税依据,按评估价值征税是西方国家房地产税法中一条非常重要的原则,能客观地反映房地产税制存在的计税依据不合理的问题,使多占有不动产的纳税人多缴税,少占有不动产的人少缴税。从而改变现有的房产税从价、从租、从量计算计税依据的混乱局面,一律从价计征,计算标准确定为评估价值,以确保税负公平,也与国际上先进做法接轨。这样纳税人的税负就完全以市场计价为计税依据,更加公平和公正,也充分体现了所谓的量能纳税原则。然而我国现在却没有采用市场价值作为房地产计税的依据,建立在以合法、合理的评估程序上的市场价值是成為我国房地产税收计税依据的发展趋势。因此,国家应建立健全房地产评估行业管理机构,实行房地产估价人员资格认证制度,以最快的速度打造出一支理论和实践过硬的房地产估价专业人才队伍。同时还要确立定期评估制度,可以借鉴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房地产价值评估的成功做法,即每5年为一个周期,每年对全部房地产的20%进行评估,以确保评估的精确性和公平性。

3.5对现有房地产商品税及所得税进行调整

首先是改革房地产商品税。一是加强“营改增”后续管理。相关部门应认真分析“营改增”对房地产业带来的影响,加强相关税收管理,确保稳步推进财政税收政策。二是改革城市维护建设税。将城市维护建设税更名为城乡建设维护税,扩大征税范围,使得所有享有城乡公用设施而又具有纳税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均适用城乡建设维护税。同时,直接以纳税人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为计税依据,改变该税种依附于商品税的状况;其次是改革房地产所得税。房地产所得税的改革,主要是不断完善企业所得税。为倡导绿色消费和强化节能减排意识,抑制高耗能、高排放及产能过剩行业过快增长,实现“三去一降一补”,我国已相继出台了支持节能减排技术研发与转让、鼓励企业使用节能减排专用设备等一系列相关“绿色”税收优惠政策。建议不断完善“绿色税制”,探索增加鼓励环保节能型住房、环保节能型装饰等方面的税收优惠,通过鼓励节能减耗贯彻可持续发展思想,改善建筑环境质量,打造健康住宅。

结束语

总而言之,房地产税制是国家针对房地产经济活动专门制定的、由若干税种共同构成的经济调节体系。健全完善的房地产税收制度不仅可以增加财政收入,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而且通过税收这个经济杠杆可以有效地调节经济运行,合理分配收入。但目前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不够完善,有效调节供给明显不足。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应当立足于我国整体经济形势和目前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现状,对各环节不同税种进行调整、简化,形成更为完善的房地产税收体系。

参考文献:

[1]林权,王文彤.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研究[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6,(01):181-182.

[2]杨虹.浅析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J].商,2016,(32):185.

[3]广西桂林市地方税务局课题组,韦艺,欧阳征林,傅宏,全毅清.浅谈房地产税制体系改革[J].经济研究参考,2016,(65):33-35+39.

[4]贾康,李婕.房地产税改革总体框架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4,(49):3-28+48.

规章制度论文范文第6篇

制度创新:突破碎片化行政审批体制下的制度进入壁垒

中山大学中国公共管理研究中心陈天祥、广西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张华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政法学院讲师吴月,在2012年第5期《中国人民大学学报》上发表题为《地方政府行政审批制度创新行为及其限度》一文,行政审批制度变迁过程中存在目标函数不同的行动集团,包括核心行动者和执行者。地方政府核心行动者利用行政服务中心这一制度装置对变迁过程实施控制,并采取适当的行动策略,从而突破碎片化行政审批体制下的制度进入壁垒,掌握制度创新的主动权,推动制度创新。只有实现制度创新角色的转换并进行深刻的政治体制改革,打破原有利益格局,才能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审批制度,但其前景并不乐观,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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