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范文

2023-09-22

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范文第1篇

企业制度是维系企业作为独立组织存在的 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企业制度的只要作用有:

1、 企业制度是企业赖以生存的体制基础。

2、 企业制度是企业及其构成机构的行为准则。

3、 企业制度是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

4、 企业制度是对企业功能的规定、是企业的活力之源。

5、 企业制度是企业有序化运行的体制框架。

6、 企业制度是企业经营活动的体制保证。

企业构成和运行规范:

1、 企业的契约制度。是当事者之间的共同意愿,如公司章程等。

2、 企业产权制度。规定产权所有者对企业的约束力以及产权的权责利,以规定企业的产权结构和产权变动,它构筑成企业运行的基础平台。

3、 企业的智力结构。主要界定出资人与经营者的关系,也是界定货币资本和人力资本之间的关系,其核心是确定对人力资本的激励和约束方式,保证企业的稳定运行。

4、 企业组织机构。也就是确定企业制度的实体形式。

5、 企业的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制度往往非常具体,是企业日常经营的重要保障。

6、 企业的人格化制度。企业的运行和执行主体都是人。人格化制度是指人在企业中地位、相互关系的界定,包括企业家、管理者与企业的关系,人际关系制度化、人际关系目标化、人际关系契约化、人际关系人性化等等。

企业制度要解决的问题:

企业管理制度主要应解决管理模式选择、管理轴心选择、管理目标选择、管理体制选择、管理手段选择等问题。

一、企业管理模式的选择:

企业管理模式主要有:亲情化管理模式、友情化管理模式、温情化管理模式、随机化管理模式、制度化管理模式

1、 亲情化管理模式:一般是家族企业所采用的,在我国法律体制和信用体制还不完善的情况下,亲情化管理模式以其很强的内聚力起到较好的管理作用,特别是创业初期,亲情化管理模式是其他管理模式无法替代的。但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亲情化模式就应转轨,否则家族内部由于亲情关系会产生很大的内耗,而降低管理效率,甚至解体。

2、 友情化管理模式:与亲情化管理模式类似,但友情化管理模式没有家族的血缘纽带,显得更为松散,更易产生内耗。

3、 温情化管理模式:温情化管理模式强调管理中的人情化,但人情味过于浓厚导致企业失控。企业在采取温情化管理模式时应完善相应制度,以防止温情泛滥导致企业失控。

4、 随机化管理模式:随机化管理模式是指随意性的管理模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民营企业的独裁式管理;一种是受行政干预的国有企业管理模式。独裁式管理由于管理者“拍脑袋决策”产生随意性,而政府干预的国有企业由于政府干预而产生随机性。随机性管理模式是企业管理应该避免的,在企业管理中应用制度来避免随机性,以避免因一时的决策错误而产生无法挽回的后果。

5、 制度化管理模式:制度化管理模式按照确定的规则来管理企业,这些规则是当事者都认可的,强调责权利的对称。制度化管理模式是成熟企业应采取的管理模式,但在制度中不妨体现一点亲情、友情和温情,以促进企业文化的提升和良好企业氛围的形成。

二、企业管理轴心的选择:

企业管理的五种基本模式目标管理、过程管理、要素管理、知识管理和文化管理中,必须以某个管理方式为目标作为管理工作的轴心,企业管理的轴心有以下几种类型:

1、 以生产要素管理为管理轴心。这种管理方式强调对生产要素的管理,这些生产要素包括人、财、物等,设立有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设备及材料管理、技术管理等部门。

2、 以经营流程管理为管理轴心。这种方式将整个经营过程划分为不同的环节,重视环节的管理和衔接。一般在经营中以生产线的设置为基础的企业,往往都把流程作为自己的管理轴心,设立材料采供部、生产车间管理部、在库管理部等部门。

3、 以质量管理为管理轴心。将跟踪控制产品的质量作为管理的轴心,从原材料进入车间就开始跟踪产品的效用及质量,通过质量控制来实施对企业的管理。这种管理方式在新产品开发量占较大比重的企业,以及产品质量直接涉及到人的生命安全的企业实行得比较多,例如医药产品生产企业,工艺艺术品生产企业等。

4、 以岗位管理为管理轴心。以岗位管理为轴心是将企业的管理内容及管理对象主要体现在对岗位的设计上,对岗位的数量、职责、权力、利益、要求进行确定,然后按岗位择人。人员就岗后必须适应岗位得要求,服从岗位的管理,按岗位的职权利来办理,通过岗位设计将企业的工作设计、薪酬体系、绩效考核组织成科学的管理体系,以达到良好的管理效果。

5、 以资源管理为管理轴心。企业资源是指企业创造利益的最主要要素,例如服务性企业的最主要资源就是客户资源,其管理轴心就是客户关系管理。以资源管理为管理轴心控制带来企业利益的关键要素,能有效防止管理失控。具体的管理方式有:资源全控方式,将核心资源全部掌握在最高管理者手中;资源分解方式,将资源分解,使得各个分解部分只有合起来才能有效运作;资源高度集中方式,往往体现在财务管理上,通过财权的集中和监控掌握企业的管理核心;资源监控方式,对资源进行全方位的监控,使资源总是由企业控制;资源垄断方式,往往体现在对核心技术的垄断上。

三、企业管理体制的选择

企业管理体制的选择是企业管理的最基本框架,包括有母公司与子公司型体制、事业部型体制、分公司体制、矩阵式体制等。其中母公司与子公司型体制中母公司是通过产权控制子公司,而分公司型体制中则是母公司直接参与公司管理。

四、企业管理目标的选择

企业的管理制度往往是围绕着企业的目标而制定的,管理制度应能体现企业的管理目标,对管理目标的选择应处理好以下关系:

1、 利润最大化目标和理性化目标的关系。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基本目标,但必须与理性目标协调。理性目标包括生存目标、共赢目标、可持续发展目标等。

2、 企业的设计目标与市场认可目标的关系。企业的设计目标必须与市场认可目标协调。例如企业可以根据市场价格来进行成本控制和利润控制,并在管理制度中将这种方法制度化。

3、 企业目标与非企业目标的关系。企业目标应依据出资人的意愿确定。非企业目标是指企业追求政绩或虚荣目标。

4、 企业的规模目标与流动性目标的关系。企业规模目标常常是指固定资产的规模,或企业占有的市场份额。企业的流动性目标是指企业资产的流动性,企业资产的流动性越大则企业越充满活力,其支付、偿还能力也越强。

5、 企业的速度目标与稳定目标的关系。跳跃式发展、快速发展越来越成为现代化企业的主要发展战略,但因摊子铺得太大太快也容易导致管理失控,这是必须处理好速度目标和稳定目标的关系,可以用制度规定企业扩张时应具备的条件,防止管理失控。例如资金条件、后备管理人员条件、员工组织培训条件等等。

五、企业管理的手段

1、 技术性手段。

2、 利益性手段。

3、 契约性手段。

4、 社会科学性手段。

六、企业管理组合的选择,要注意六个方面。

1、 正常管理与危机管理的有效组合。

2、 工作性管理与非工作性管理的有效组合。

3、 调动积极性与有效控制的有效组合。

4、 有形资产管理与无形资产管理的有限组合。

5、 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有效组合。

6、管理模式的组合。

企业制度:民营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全世界中小企业竞争中,只有少数私营企业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并得以延续和发展。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私营企业生存和发展壮大的关键问题。对私营企业实施企业管理制度创新是其成长发展过程中的必然选择。企业管理制度创新将构成私营企业制度创新的主要环节。 全世界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私营企业在生生灭灭,只有少数私营企业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并得以延续和发展。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私营企业生存和发展壮大的关键问题。对私营企业实施企业管理制度创新是其成长发展过程中的必然选择。企业管理制度创新将构成私营企业制度创新的主要环节。

一、企业管理制度---我国私营企业治理模式的现实分析

企业管理制度对于我国大多数私营企业而言,其治理采用的是一种典型的家族治理模式。在这种治理模式下,企业的所有权主要掌握在由血缘、亲缘和姻缘为纽带组成的家族成员手中,主要经营管理权由家族成员把持,企业决策程序按家族程序进行。家族治理模式的特点在于企业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主要由家族成员控制;企业决策家长化;经营者激励约束双重化;来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督较弱等。

私营企业采用家族治理模式,在企业发展的初期,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提高企业的稳定性,加快企业的决策速度,因而是有效率的,对企业的成长具有一定的作用。但是一旦企业规模扩大,产业资本日益社会化,家族治理模式所具有的缺陷便暴露无遗,而且这些缺陷逐渐成为阻碍私营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家族治理模式的缺陷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企业管理制度---家族股东“一股独大”,损害了广大小股东的利益。

在私营企业中,企业创业者或其家族作为大股东“一股独大”,控制着企业的所有权和主要经营管理权,并主导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家族外的小股东由于人数众多,人员分散,所持股份少,一般很难介入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进行的重大决策和重要经营活动,就由掌握企业控制权的家族成员围绕着家族的利益展开,而很少围绕包括小股东在内的所有股东的利益展开。另外,在小股东不能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实施必要的监督的情况下,家族控股大股东或其经营者的道德风险,严重地损害了广大小股东的利益,小股东的利益无法得到保护。

第二,企业管理制度---个人财产所有权与企业法人所有权不分。

在我国私营企业中,企业法人所有权深受家族个人所有权的干扰和控制。对于私营有限责任企业而言,企业组织只是一种形式,私营企业并没有按规范的法人企业来运作,没有健全的企业法人制度来保证企业以独立的法人资格存在。私营企业个人财产所有权,在企业的经营和继承问题上,对企业法人所有权进行大量的干预和控制。

第三,企业管理制度---企业主“家长制”作风严重,高度集中化的管理方式排斥人力资本的民主参与和决策。

在我国私营企业中,这种“家长制”决策机制固化了私营企业主的“心智模式”,使他们变得更加专制和跋扈。这会不断加大企业主决策失误的可能性。而随着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的到来,企业的成长更多地依赖于知识和人力资本,依赖于人力资本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积极参与和决策。市场里的企业是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而排斥人力资本民主参与决策的私营企业主的“家长制”作风,必将越来越阻碍私营企业的发展。

第四,企业管理制度---注重从“内部”选拔经营管理人员,排斥“外部”人才。

在我国家族式经营色彩浓厚的私营企业中,员工往往被分为“自己人”和“外人”两个部分。企业主在比较重要的位置上安排的都是“自己人”,除极少数情况外,“外人”是很难得到这些位置的。这主要源于企业主个人及其家族对“外人”缺乏信任感,认为自己人忠诚可靠。这种“任人唯亲”的用人模式,容易引发私营企业对人才持续性增加的需求与家族式单一稳定的供给之间的矛盾,其突出表现为:人力资本输出渠道狭窄,使得私营企业仅靠原来的家族成员已难以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由于人才来源单一,所受教育背景趋同,获取社会信息量较小,容易导致思路狭隘;加上家族成员掌控企业较多的资源,无意间也容易形成排挤外来人才的行为,使外来人员难以融入团队,缺乏对企业的认同感。

第五,企业管理制度---对外融资难度增加。

银行在贷款条件上,对私营企业往往设置较高的“门槛”,企业很难从它们那里获得源源不断的贷款。因为,当获得一些外部资金如银行贷款时,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经营策略就有可能改变。贷款投资于风险大、收益高的项目,如果赢利了,可以归还银行本息,自己也有较大的利润;如果亏损了,那么大部分风险将由银行承担。由于我国的法律执行效率很低,银行胜诉,而法院难以执行。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等金融机构是很难有勇气和魄力向私营企业发放贷款的。于是就会出现好企业家和好项目却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的现象。

二、我国私营企业管理制度创新的目标和思路

家族治理模式所具有的缺陷日益成为阻碍私营企业发展的因素。为解决上述问题,需要对私营企业进行治理制度创新。有人认为,私营企业管理制度创新就是私营企业的股份化,就是私营企业上市,实际上这是对私营企业管理制度thldl.org.cn创新问题的一种误解,只追求形式上的股份化并不能解决家族控股大股东或其经营者侵犯小股东利益的道德风险问题,不能解决企业主的“家长制”作风问题,也不能有效解决私营企业排斥“外部”人才等问题。所以,对私营企业应该进行真正意义上的企业管理制度创新。以企业独立人格理论为基础的私营企业管理制度本质上是一种契约制度,它通过一定的治理手段,合理配置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以形成科学的自我约束机制和相互制衡机制,目的是协调主要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和权利关系,促使他们长期合作,以保证企业的决策效率。私营企业管理制度创新的目标是建立股东、债权人、经营者和员工等资本所有者共同治理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其主要包括治理主体的创新与治理机制的创新两个方面。 1.企业管理制度---治理主体的创新。

谁参与治理,是出资者还是利益相关者?这是私营企业治理主体的问题。传统意义上的企业治理理论认为,治理源于两权分离,这实际上就是对私营企业治理主体应按股东主权的逻辑认定,其表现为资本雇佣劳动条件下的单边治理结构。在这一结构中,私营企业的治理主体是雇主或股东。基于企业独立人格的治理理论,强调私营企业的法人性和建立规范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因此,私营企业的治理主体就是主要利益相关者,即资本所有者,包括:股东、债权人、经营者和一般雇员。这是因为,一方面,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是企业的法人财产,而不仅仅是股东投入的资产。企业法人财产包括实物资产、金融资产及无形资产。这些资产主要由股东的直接投资和债权人的债权形成。如果股东凭借其专用性资产获取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那么债权人也可以凭借其债权参与治理。同时,债权人的债权若无抵押,一旦企业亏损或破产,其损失也不可低估。故债权人应当成为私营企业的治理主体。另一方面,经营者和一般员工等人力资本所有者在企业中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一旦企业面临亏损或倒闭,不仅面临青春年华与自信心等的投资损失,甚至会危及自己及其家人的生存。同时,当代私营企业的发展越来越依赖于经营者和员工的人力资本。随着竞争日趋激烈,企业要巩固自己的竞争优势,必须有充足的创新能力,而创新能力只能来自于这些人力资本所有者——企业经营者和员工。

由此可见,私营企业治理权应归股东、债权人、经营者和员工共同拥有,他们通过企业所有权的分配来相互制衡,通过治理权的分享来引进资金和留住人才,以建立股东、债权人、经营者和员工等资本所有者共同治理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2.企业管理制度---治理机制的创新。

如何合理分配企业所有权或治理权,企业所有权或治理权如何行使?这是私营企业治理机制的问题。为建立高效能的治理机制,私营企业要注意和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企业管理制度---在保证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坚持资本所有者利益最大化将是私营企业治理的根本宗旨。

如上所述,传统意义上的治理理论强调股东利益最大化是企业生产经营的目标,而企业独立人格的治理理论,坚持在保证股东利益基础上实现资本所有者利益最大化的治理原则。它坚持利益相关者理论,强调资本所有者是主要利益相关者,只有资本所有者才能够拥有企业所有权,才能成为治理主体,才能拥有治理权。无论作为物质资本所有者的股东和债权人,还是作为人力资本所有者的经营者和员工,他们都对私营企业做了专用性投资,因而都应该拥有企业的所有权,成为治理的主体。他们与私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高度相关,他们的利益最大化理所当然地成为企业生产经营所追求的目标。不过,坚持资本所有者利益最大化,首先还是要保证股东的利益,股东利益最大化是实现资本所有者利益最大化的有效前提。在资本所有者中间,有两类主体属于弱势群体,尤其需要关注和保护,这就是广大小股东和一般员工。由于大多数私营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合一,再加上家族控股的“一股独大”,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是可想而知的,广大小股东的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另外,普通员工的合法权益在私营企业中受到侵害的事情也很多。这方面的文章不少,笔者在此不做过多论述。

(2)企业管理制度---治理形式多样化。

现在论述私营企业或私营企业制度创新的文章很多,但是它们大都把完全的社会化,看作成实现私营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唯一必然趋势。完全社会化,实际上就是放弃家族所有或控股,把私营企业变为完整的社会化企业,在此意义上构建现代化的企业治理结构,这种治理结构可能是私营的,也可能是公有的,那要看控股主体是谁,谁是第一大股东。我们认为,完全社会化在理论上成立,在实践上也不乏其例,不过它并不是私营企业发展的惟一趋势。因为完全社会化是在私营企业遇到资金“瓶颈”和融资渠道不畅等问题下的无奈选择,因为市场上的“经济人”是不会随便把视作为自己或其家族的财产社会化的,只要解决了私营企业的资金来源问题,非社会化将是私营企业治理形式的首要选择。也就是说,除了完全社会化,两权合一和在保持家族控股条件下的两权分离,也是私营企业的二种治理形式。现代企业理论强调两权分离,主要是基于所有者不具备现代经营管理知识和经验,不能科学地进行劳动分工并借助于成熟的职业经理人市场。事实上,从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对应角度而言,两权合一可能是更好的一种治理形式,关键是要建立科学规范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只要出资者有能力管好企业,经营权保留在股东手里完全是可行的,至少经营者的道德风险问题会被遏制。对于私营企业的上述三种治理形式,如果需要排序的话,我们认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两权合一应是首选,其次是在保证企业主或其家族控股条件下的两权分离,最后才是完全社会化。这可能也是最符合大多数私营企业主利益的。不过,一般意义上讲,完全社会化和在保持家族控股的条件下实施两权分离,是私营企业治理发展进程中的两种趋势。

(3)企业管理制度---科学划分三会权责,实施民主化的管理方式。

私营企业的家族治理模式表现出的“家长制”作风,已经使得企业内部的董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企业事务无论大小,皆以企业主“家长”为准,这与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是不相符的。为此,私营企业要科学地划分董事会、经理班子、监事会的权责:董事会负责决定企业发展战略、方针、长期经营计划及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企业经营班子负责经营管理工作;企业监事会要通过有关制度建设等措施,对企业董事会与经营者行为,企业财务与投资等有关决策行为进行监督。同时,私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实施民主化的管理方式,不断吸收人力资本的参与和决策。这要求企业主建立与员工的协商对话制度。

(4)企业管理制度---废除“任人唯亲”的用人模式,建立科学合理地人员安排机制。

随着私营企业的不断扩大和发展,企业主必须放弃“内外有别”的用人机制。在保证家族控制的前提下,要对家族内成员和非家族成员一视同仁,要根据员工的能力和才干科学合理的安排岗位。尤其在人才认知与人才结构上,要保证职业经理人与技术创新者及其他员工的合理配置,使人力资本的整体效益最大化[6]。

(5)企业管理制度---统一信息披露制度。

统一的信息披露制度是提高企业透明度,实现公平目标的重要手段,也是投资者完整把握企业真实状况的前提条件。信息披露包括内部信息披露和外部信息披露,两者披露的程度有所不同。企业信息应当向董事会充分披露,但不是所有的信息都可以向外部披露,对社会披露的信息要有统一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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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范文第2篇

一个企业的成长发展与企业的管理水平是密不可分的,先进的管理是企业快速发展的促进剂。企业的信用管理是企业诸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信用管理是规范评价约束单位、个人道德行为及履约能力的一门管理科学,信用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防范、控制、解决企业内部、外部的信用风险。加强企业信用管理不仅能促进企业其它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能使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遗憾的是国内绝大数企业没有意识到加强信用管理的重要性。.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企业信用交易面广、量大、复杂,对信用活动的管理便成为整个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企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在企业内部信用建设方面可谓一片空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的今天,企业内部信用制度建设虽开始起步,但其基础仍较脆弱。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认真总结现有经验,更新观念,勇于探索,推动企业内部信用制度建设显得十分紧迫。

一、企业信用管理的内涵

企业信用管理是针对信用销售的管理,具体讲是指企业通过制订信用政策,指导和协调与信用销售有关的部门.以完成对信用销售中从客户信息收集和评估、信用额度的授予、债权保障到回收应收账款的各交易环节的管理。

信用销售俗称赊销,所以信用管理又可以称为赊销管理。此外信用管理也称为风险管理,这是由于在信用管理当中,企业要解决的全部问题是其如何规避风险、化解风险以及如何在风险条件下安全运作。

二、进行企业信用管理的必要性

企业面临的竞争压力来自很多方面,赊销是很多企业扩大销售、应对竞争的一种选择。当企业运用赊销方式后,企业管理中要加入很多新的内容,如客户的选择、交易规模的控制和账款的追收等等。同时,企业面临的交易风险也更大,怎样在扩大销售的同时降低风险,也是企业必须予以有效解决的问题。这些工作仅仅靠企业原有销售部门的力量和旧的管理思路是很难做好的。建立一个新的部门来对赊销的全过程负责,包括在相关部门之间进行协调、在技术上支持销售部门,成为赊销顺利推进的必需。而包括财务部门和销售部门等在内的其他职能部门也都需要对原有的工作程序和内容甚至是管理目标做相应地调整,来适应新的销售方式对管理的要求。这些都是企业信用管理所要涉及的。没有新的管理思路的确定、没有新的管理程序的设计和管理职能的重新分配,也即没有科学的信用管理,企业的赊销目标很可能会被与之惧来的更大风险给抵消,或者过于加大销售成本,造成总体利润的降低。

在现代社会中,只要企业采用赊销的交易方式,信用管理就是必不可少的职能部门,不论是它是普通的制造业、商业和服务业,还是金融和外贸行业。美国的信用管理专家说,在目前市场竞争环境下的美国,一个员工数超过200人的企业,如果没有设立信用管理部门是难以想象的,这个企业必然走向失败。

三、现代企业必须建立严格的内部信用管理制度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信用是以其相互信任为基础的投资、融资活动。对于企业来讲,信用是一种可以利用的资源,可以用来融资、理财、配置资源等。企业利用借贷关系,一方面,通过对企业销售和服务的客户授予其一定的信用额度和期限,以实现产品销售和服务的预支:另一方面,通过对企业的供应商承诺在将来某一确定时间内付款而预先获取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企业再生产的良性循环,是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的动力。

但是,随着信用关系的不断发展和扩大,给交易双方带来了很多不确定性因素,这就是信用风险。当授信人(债权人)授信不当或受信人(债务人)回避自已的偿债责任时,风险就发生了。如果企业只是想利用信用达到某一方面的利益,而忽视全局、长远利益,那么企业的信用风险就会加大。为了控制这种风险,任何现代企业既需要有全社会严格的信用管理体系,更需要企业自身有一整套严格的信用管理制度。只有在这一基础上建立起稳定可靠的信用关系,企业才能长期、稳定、高速发展。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的一切经济活动均建立在执行和完成国家计划基础上,生产由国家指令安排,产品由政府统收统支,生产所需资金由财政无偿划泼。企业纯粹是一个生产加工的机器,没有经营自主权,也不作为独立的交易主体存在于市场。因此,在这种体制下,企业有无信用以及信用程度的高低对企业的经济行为基本不受影响。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的经济行为主要由市场来决定,企业关什么、生产多少,以市场需求而定,所需资金也由企业自筹。在这种体制下,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主体,决定其市场交易行为的主要因素是企业信用。企业有无信用及信用程度的高低对企业的经济行为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良好的企业信用,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近年来一些大企业的迅速崛起,都证明了这一点。诚实守信的企业能、够在市场享有崇高的声誉,这种声誉长期积累下来、就是无形资产,构成为企业重要的新的资本形态,并蕴含于企业文化内涵之中,支撑着企业和产品的崇高品位。

随着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我国企业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为了扩大市场占有,提高销售额,加强竞争力,大量采用了赊销方式。这一方面促进了企业销售,但另一方面也出现了应收账款逾期难收的问题,以至于应收账款逾期应收账款占用资金比例居高不下,远远高于发达国家。据专业机构统计分析,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中,企业应收账款逾期率一般不高于10%,而 我国目前国有企业这一比率高达60%左右。逾期应收账款有可能转化为呆账、坏账,给企业带来巨大的信用风险、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和盈利水平。目前我国企业信用管理意识淡薄,管理水平相对落后,企业每年因信用管理缺陷,造成的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平均占到销售收入的14%,而西方发达国家企业只有3%,一个销售额10亿元的企业,我国的企业比西方企业就多支绌无效成本1亿多元,信用管理水平的落后,严重影响了我国企业入世后的竞争力,从而更本上影响了我国的整体竞争力,因此加强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提高信用管理水平,是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是我国广大企业降低无效运作成本的关键,对我国构建节约型社会和和谐型社会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应收账款逾期率不能得到有效控制,表面上看市场环境不良、客户缺少诚信所致,其实,其直接和根本的原因却在于企业内部信用管理的制度缺陷。据调查内部信用管理制度不完善的企业,其坏账占销售额的比率为3%左右,而内部信用管理制度不完善的企业,这一比率达8%以上。这是在我国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企业迫于市场竞争的压力,简单地采取以赊销方式来打开市场,扩大销售,而没有根据市场竞争的需要相应地建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所造成的。其主要表现在:

(一)企业内部信用管理观念薄弱

信用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但必须加以规范管理,才能为企业带来事半功倍的效果,否则,会增大企业信用风险,造成企业信用危机。为此,企业经营管理者务必要增强企业内部信用管理观念。有了企业内部信用管理观念,才会产生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目前,我国很多企业就缺乏这种观念。首先,企业廹于市场竞争压力,往往以优惠的赊销条件,吸引客户,扩大市场,增加销售,导致应收账款大量增加,而又没有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致使逾期应收账款率大幅攀升。其次,一些企业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只注重销售业绩和账面利润,不注重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尤其是资金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应收账款逾期过多,使企业信用风险过大。再次,企业经营中重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由于我国企业治理结构的缺失,企业内部信用管理观念淡漠,在经营中重眼前利益的短期行为,忽视企业信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最后企业经营中绩评价一当。许多企业在营销中将业绩评价只与销售业绩挂钩,不与信用管理业绩挂钩,促使销售部门重销售而轻收账。

(二)缺少科学的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

由于信用管理主体企业中缺乏信用管理制度,授信不当造成应收账款失控、不敢授信造成交易和市场规模缩小、越权授信导致合约不能怍履行以及受信以及受信企业对履约计划缺乏管理而违约的现象便频繁发生。

(三)企业各管理部门职能交叉、信息不畅通

目前,企业销售和应收账款的管理主要涉及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但这两个部门职能交叉,应收账款管理被人为地割裂为财务部门和销售部门,造成对应收账款控制的责任不清楚,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同时,销售业务员与客户的实际接触较多,但由于与财务部门信息不畅通,对客户还款记录和欠款情况了解不多。在这种情况下,销售人员往往不知道何时和采用什么方式去收款。

(四)对客户资信资料缺乏管理,信用决策和信用控制缺乏信用信息支持

我国企业很少建立客户咨信管理制度,客户的大量资料只是零散地分布在企业各职能部门,缺乏系统的整理和分析,企业的信用决策和控制无法得到相应的信息。企业未建立系统的客户信用管理体系,无法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科学的判断,同时对将企业信用状况的变化也缺乏了解,没有科学确定授信额度,以便将企业信用风险限定在一定程度之内。发生逾期应收账款后,又不能及时采用适当的收款政策将损失降到最小。

(五)缺乏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专业人才

一般来讲,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专业性很强,需要有经验的专业信用管理人员,目前我国企业很少有这类专业性人才。加之,企业管理阶层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所需资金不能及时满足,致使许多信用管理工作滞后。为了企业提高综合管理水平,有效的防控信用风险,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企业的可信度.知名度积累无形资产,建立一整套的信用管理体系是当务之急。通过企业明确信用部门的职责,运用信息化的手段建立起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给企业增加一道“风险防火墙”从而有效的防范信用风险。

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范文第3篇

品牌和市场手段的分水岭。它的重要性体现在现代企业制度是企业的核心思想入手,认识了

核心思想,也就认识了其重要性;我认为至少包括下列三点:

1、有限责任原则。独立

核算,自负盈亏,是市场企业的两个基本条件。参与市场竞争,就有可能亏损破产,以注册

资本承担有限责任,还给失败者以东山再起之机。

2、多元投资原则。社会法人参股,

便于相互监督与相互扶持,有利于企业稳定发展。企业职工与社会居民参股,容易形成企业

经营与社会经营,这不仅有利于企业,也有利于社会居民,形成社会效益。

3、内在动

力原则。工资所体现的是雇工关系,不利于激发经营者与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如果让企业经

营者与企业职工2/3以上的收入不是来自工资,而是来自分红,那他们就会拚命。拚命 才干

=企业效益。

1、如何建立适合我国的现代企业用工与分配制度强调以人为本。实施谈判工资,重点在于一个“谈”字,即一对一的协商,应当充分尊重职工,允许谈成,

也允许谈不成,要避免传统工资调整中的平均主义的做法。应坚持的原则:a人

才市场定位原则。b财力相适应原则。c联系教职工实际的原则。确定综合的谈判工资

指标:a技术指标b成果指标c主观指标d客观指标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做好思

想工作,消除操作过程中的不公平感,接受监督,规则应请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2、建立企业产权制度产权经济学认为,由于经济资源稀缺而导致的人与人之间的利益

冲突,只能由指导和约束人们经济决策与行动的对产权进行初始界定的行为规则来解决,这

种对产权进行初始界定的行为规则即为产权制度。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的变迁大体可分为四个

阶段:企业主制、合伙制、股权转让受限制的有限责任公司制以及股权可自由转让的股份有

限公司制。虽然就某一特定历史时期而言,会出现几种产权制度同时并存、但以某一种产权

制度为主的情形,这并不妨碍上述划分。国有企业亏损严重,发展速度过慢,国家的基本

方针就是用现代企业制度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但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思想是什么,人们则有

不同的理解。基本有三种意见:

1、认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公司制。坚持这种理论的

学者认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主要有两个,一是产权明晰,二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诚然,这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但是不是就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全部内容,还得研究。至

少还应包括下列内容:a在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管理职能上,构

建国有资产管理的新体制。由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所决定。我国政府具有两种职能。即经

济管理者的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职能。前者凭借政府的行政权力与宏观调控手段,管理

社会的各种经济成分,使其协调发展;后者凭借政府拥有国有资产的所有权,管理国有经济、

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两种职能不同,管理的方式也应不同。政府应设立两类机构,

一是专司社会经济管理的职能,保证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另一类机构,专司国有资产

管理职能。按照法律界定的财产界限对国有经济实施科学管理。b在国有资产专司职能

的基础上,实行国有资产国家统一所有、分组监管。在国有资产所有权上,通过国家统一所

有,统一投资,以投资形式参与公司经营,明确其产权关系,使公司变为独立的法人经济实

体。在国有资产国家统一所有的基础上、建立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制度。长期以来,国有资产

经营收支与政府的公共预算混合使用、这就使政企难以分开的症结所在。国有资产专职机构

的建立,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和收支,都要接受人民代表的监督。国有企业的上缴利润、国家

股的分红,派息与国有资产转让的收入,国有资源及其使用权收入等,都要纳入法规。

3、建立现代企为经营管理和经营目标建立现代企业经营观念是现代企业制度的灵魂,

我国社会经济长期受中国传统文化和旧有体制影响,特别是在这种沿革下暴露出来的矛盾与

我国高速发展的经济和世界经济的融和不相适应,如何改变经营观念,我想应该从以下几点

入手:今日企业管理问题何在,45年来最流行的企业管理方法,虽然都很解决问题,但是,除了最近提出的“外包”与“再造工程”外,没有什么新东西。其原因是:企业

管理层一直沿用传统的方法很管用,却忽然发现一个个企业都陷入危机,而且束手无策,问

题的症结何在?为什么会这样?答案是,这些组织包括企业在内,赖以建立及动作的基本根据,已经与现实脱节,以至于组织的行为与决策,包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的决策都是沿袭旧的,是否真的合理,没有人考虑过,这就缺乏经营理念的表现。一定要明确自己企业经营理念,所谓经营理念,就是管理者追求企业绩效的根据,顾客及竞争者、以及职工价值观与正确经营行为的确认。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企业基本设想与科技优势,发展方向、共同信念和企业追求的经营目标。这些可称为企业的“经营理念”(theory of business)什么是有效经营理念的内容,一套经营理念包括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对组织环境的基本认识,包括社会及其结构、市场、顾客及科技情况的预见。第二个竞争是对组织特殊使命的基本认识。例如,大战期间及战后,美国电话公司界定其使命为“让每一美国家庭及公司都拥有电脑。”第三部分是对完成组织使命的核心竞争力的基本认识。1802年创立的西点军校,即界定其核心竞争力为“培养受人们信任领袖人才的能力”。1920年左右,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定其核心竞争力为:“建立技术领导地位,让公司不断改进服务,同时持续降低成本。”总之,对使命的基本认识是如何在新的经济与社会环境中脱离而出的领导地位。经营理念形成是经年累月的思考、努力及实践才能做到的。

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范文第4篇

然而, 笔者认为, 在网络环境下, 著作权, 尤其是其中的合理使用制度仍然具有其存在的必要性。这首先是由合理使用制度的价值决定的。

1 合理使用制度完善了著作权制度, 使著作权法体现了法律的基本价值, 即正义性价值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人们愈来愈认识到信息对经济发展的巨大作用。由于信息的无形性特征, 权利人对信息的利用并不能阻止其他人利用同样信息;同时, 信息一旦公开, 权利人便无法掌控信息, 信息的理想价格便为零, 这对信息市场是一个毁灭性的威胁。这时, 法律首先依据财产法的基本原理授予信息产品以垄断性的财产权, 便产生了包括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但新的问题出现了, 没有合法的垄断就不会有足够的信息生产出来, 而有了合法的垄断又不会有太多的信息被使用。于是权利限制的观点便被提出, 而合理使用制度正是最重要的权利限制之一, 它平衡着创作者、传播者、使用者的利益关系。而私力救济手段在阻止非法入侵, 保护权利人应得收益的同时, 也阻止了原本对作品的合法的利用, 这种做法无疑是不利于作品的传播和社会发展的。私力救济手段使得利益的天平在新一轮平衡的基础上又倾向了作者、传播者和相关的著作权人, 著作权法及其合理使用制度所体现的公平、平等等正义性价值是私力救济手段所不能达到的。

2 技术保护措施是著作权人在网络时代保护自己权利的重要手段, 同时它与合理使用制度也不存在根本的冲突

技术保护措施是指用来防止或禁止侵犯法律规定的任何著作权或相关权、或侵犯数据库特别权利的任何装置、产品或装入装置、产品中的零部件。美国和欧盟等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已经或正在建立有关技术措施的保护制度。很多国家 (包括我国) 国内法以及相关国际条约都对著作权人采取技术保护措施 (私力救济) 予以肯定、对其他人的规避行为予以禁止。

但是法律并非禁止所有规避行为, 而只是禁止那些构成对版权侵犯、未得到法律或者版权人许可的行为。如美国1998年DMCA法案第1201条明文规定了七项禁止规避的例外, 其中包括非赢利性图书馆、档案馆和教育机构的例外;反向工程的例外;加密研究的例外, 这有利于阻止技术措施对合理使用的限制。而且美国DMCA法案对行为的禁止目的只是为了有效地控制对作品的接近而没有涉及保护著作权人的权利, 合理使用是有关侵权的辩解, 而不是规避技术措施的辩解, 只有访问获得授权后, 传统的不侵犯著作权的辩解, 包括合理使用才可以完全适用。因此, 在网络环境下, 著作权法及其中的合理使用制度仍然有存在的必要性。著作权制度判断了对哪些享有作品能够享有著作权, 可以使用技术保护措施予以保护。合理使用制度判断了他人在网络环境中合法地取得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后, 在哪些范围内可以不经权利人的许可并无须付费的条件下使用作品。

3 网络合同是一种格式合同, 它应当遵守合同法、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 当然也应当符合合理使用制度

网上著作权作品通过网络合同进行交易, 即著作权所有人对自己的作品通过网络向不特定对象提出要约, 表明自己许可他人使用自己作品的条件。利用者同意著作权人要约进行承诺, 在支付对价后可通过电子手段获得所需要的信息。也就是说作品通过程序化地允诺使用条件而获得了流通的性质。

有的学者担心, 一旦交易条件由著作权人决定下来, 如果这些条件违反著作权法的原则, 比如侵害了合理使用制度, 该契约是否有效。然而, 笔者认为, 网络合同本质上就是一种格式合同, 它应当遵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 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因此, 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 要订立格式合同, 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网络合同完全符合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由于格式合同的本身特点对合同自由原则相对限制, 它排除了相对人选择与协商的可能性, 在事实上形成了对相对人的强制, 也违背和动摇了民法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最典型的就是契约自由、平等公平、诚信原则。因此, 各国立法中都对格式合同进行了限制。如我国《合同法》第40条规定了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其中就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条款无效的规定。所以, 如果网络合同中存在损害公众利益的条款, 比如侵害合理使用的空间, 禁止购买者对作品进行讽刺性模仿或批评, 该条款应当无效。因此, 在网络环境下, 合理使用制度仍有其存在的空间, 数字加密和数字合同一起并不能成为著作权的替代物。

摘要:著作权法及其合理使用制度所体现的公平、平等以及正义性价值是私力救济手段所不能达到的, 著作权法及其合理使用制度并不会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而消亡, 实际上也不能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而消亡。

关键词:合理使用制度,技术保护措施,网络合同

参考文献

[1] 周长龄.法律的起源[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7:3.

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范文第5篇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 而在于经验”。作为专门负责打击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的法定侦查机关的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 在打击贿赂犯罪之前, 我们有必要对我国贿赂犯罪的现状和特点有所了解, 尤其是当前检察机关在侦办贿赂案件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有哪些。

( 一) 当前我国贿赂犯罪侦查遇到的现实困境

1. 贿赂犯罪事实“还原”困境

所谓的“事实还原”困境是指贿赂犯罪一旦发生即成为历史, 除非当时的贿赂犯罪行为有录音或者录像等客观载体进行记录, 否则即使是有了贿赂犯罪嫌疑人的口供, 侦查机关也很难保证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就与贿赂过程完全一致, 从而将所侦查的贿赂犯罪事实“还原”。

而在现实的侦查办案过程中, 贿赂犯罪行为往往就是在很私密的空间进行, 贿赂犯罪行为很隐蔽, 手段不断翻新, 且犯罪分子大多为高级领导干部和社会精英, 智商情商较高, 贿赂犯罪行为的双方一般都存在互惠互利的关系, 在侦查机关介入调查后, 贿赂犯罪双方很容易形成“攻守同盟”, 而侦查机关在对贿赂犯罪线索的常规侦查手段如查询嫌疑人双方及其亲属的银行账户、房产及名下车辆信息在发现、还原犯罪事实方面收效甚微。即使最高检反贪总局屡次强调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应该转变侦查思路, 摒弃由供到证的传统办案思路, 但由于目前侦查手段取得的效果有限, 办案部门仍存在严重依赖犯罪嫌疑人口供的情形, 由此也不免引发出暴力取证、刑讯逼供等诸多问题。

2. 贿赂犯罪“法律适用”困境

“工欲善其事, 必先利其器”。作为法定的贪污贿赂犯罪的侦查机关的武器之一就是我国刑法和刑诉法关于惩治贿赂犯罪的规定。新修订的刑诉法规定了办案机关不得强迫犯罪嫌疑人自证其罪, 虽然刑诉法仍然规定了犯罪嫌疑人有如实供述的义务, 但却对拒不供述没有相应的责任规定, 在司法实务上也仅仅是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的好坏, 在对犯罪嫌疑人的量刑上有所考虑。因此, 我国在事实上已经赋予了犯罪嫌疑人“沉默权”, 即有权不被司法机关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 而该权利对于仍然严重依赖口供突破案件的侦查机关而言, 无疑是“利空”。

虽然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在办理贿赂犯罪案件时都存在“重受贿, 轻行贿”的情形, 但是自2009 年最高检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两会”时首次将查处行贿犯罪人数量也写入报告, 表明我国司法机关对打击行贿犯罪有了新认识, 我国司法机关开始将惩治行贿犯罪纳入遏制贿赂犯罪的工作当中, 这表明检察机关在日常的侦查办案中, 行贿犯罪也将是其办案主要内容。

此外, 刑法修正案 ( 九) 中也对行贿罪的定罪量刑有了新规定, 将原条文“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 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改为了“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 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 犯罪较轻的, 对侦破重大案件其关键作用的, 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也就是说, 行贿人即使很配合检察机关查办案件, 如果其罪行并非较轻, 或者其供述对于侦破案件并未起到关键作用, 更或者其起到关键作用的案件并非重大案件, 则对其行贿罪并不能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由此可以预料, 对于过分依赖行贿人“配合”从而追究受贿人刑事责任的检察机关而言, 该法条的修改无疑带来的又是“利空。”

总体来讲, 无论是我国检察机关目前的侦查能力、侦查手段, 还是我国有关贿赂犯罪的立法, 在面对我国易发高发、花样翻新、隐蔽复杂和“攻守同盟”的贿赂犯罪嫌疑人时, 检察机关都显得被动, 贿赂案件侦办“靠天吃饭”, 嫌疑人尤其是受贿人心理素质差的话, 案件侦办就顺利推进, 反之, 案件侦办就陷入要么放人撤案, 要么对犯罪嫌疑人“车轮战”“疲劳战”, 以致违法违规办案。

二、笔者关于在我国贿赂犯罪案件中引入污点证人制度的设想

( 一) 污点证人制度简介

“问题就是用来解决的”。面对当前立法和现实的困境, 检察机关迫切需要“武器”来克敌制胜。“魔高一尺, 道高一丈”, 笔者认为, 如果说在全世界范围内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权已是大势所趋, 并且已经写入我国宪法、刑诉法, 强调不得强迫犯罪嫌疑人自证其罪, 赋予犯罪嫌疑人“沉默权”的话, 作为享有刑法追诉权的国家司法机关也应当引入确立污点证人刑事责任豁免制度。

所谓的污点证人, 确切的来说不是证人, 而是犯罪嫌疑人。由于其罪行较轻, 且司法机关需要其有罪供述来指控罪行较重的犯罪嫌疑人罪行, 所以将罪行较轻的犯罪嫌疑人转化为污点证人, 将其有罪供述转化为指控罪行较重的犯罪嫌疑人的证人证言, 并对其证言涉及的罪行予以罪行豁免。

事实上, 我国检察机关在日常办案过程中也经常采用对行贿人进行口头承诺, 如果行贿人如实供述其行贿事实, 则检察机关对其不予立案。这种情形其实就是对污点证人制度的运用, 只是这种做法与我国当前刑法有关行贿犯罪的规定不符, 有执法犯法之嫌。

( 二) 污点证人制度的运用与“配套”法律权责的设立

关于污点证人制度在我国贿赂犯罪案件查办中的重要意义已无需赘言, 那么我们该如何设置我国的污点证人制度?

“一个篱笆三个桩, 一个好汉三个帮”。作为一项新的法律制度, 其设立和运行都离不开整个法律体系。试想, 如果检察机关同意将罪行较轻的贿赂犯罪嫌疑人转化为污点证人, 用其证言来换取对其刑事责任的豁免, 而该犯罪嫌疑人在转化为污点证人后却拒绝作证, 或者作不实证言, 对于这些行为, 法律应该明确给予规定相应刑事责任, 比如藐视法庭罪或者伪证罪, 并且连同其之前所犯罪行数罪并罚。

污点证人制度是在欧美等国家较为发达和完善的法治环境中形成并逐步发展, 并经历了较为漫长的过程。我国在引入污点证人制度的过程中一定不能生搬硬套, 要因地制宜, 因时制宜, 在生动鲜活的司法实践中不断进行改进、完善。

摘要:污点证人制度实质上是一种司法交易, 国家用放弃其刑法追诉权来换取污点证人放弃其沉默权。国家通过放弃对较小犯罪的刑法打击来换取对较为严重犯罪的刑事处罚, 在刑事侦查能力、技术不能满足当前打击贿赂犯罪的需要的现实困境下, 尽可能的实现最大程度的公平正义。

关键词:污点证人,现实困境,司法交易,追诉权,沉默权

参考文献

[1] [英]丹宁勋爵.法律的正当程序[M].李克强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 1999.

[2] 王以真主编.外国刑事诉讼法学参考资料[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5.

[3] 徐静村, 潘金贵.“污点”的利用与消除——证人作证豁免制度研究[A].载陈光中主编.诉讼法理论与实践 (2003年刑事诉讼法卷) (上) [C].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

[4] 何家弘.证人制度研究[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4.

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范文第6篇

实行制度化管理的好处是什么? 所谓制度化管理是指单位治理中强调依法治理,法制规章健全,在管理中到处都有规章制度约束,因此必须管理制度完善,并且注意管理的硬件,重视管理方法的科学化。单位的制度化管理这种模式的最大好处有这样几点:

一是可将优秀人员的智慧转化成为单位众多职员遵守的具体经营管理行为,形成一个统一的、系统的行为体系;

二是能够发挥单位的整体优势,使单位内外能够更好的配合,可以避免由于单位中的员工能力及特点的差异,使单位生产经营管理产生波动; 三是为单位员工能力的发挥制定了一个公平的平台,不会因为游戏规则的不同、评分标准的不同,对员工努力的评定产生大的误差;四是有利于员工更好的了解单位,能够更好的规范单位的工作流程,让员工能够在其中找对自己的位置,有法可依,使工作更顺畅;五是有力于单位员工的培训,有利于单位员工的自我发展,单位员工由于有统一的标准可供参考,可以自己明了自己工作需要达到的标准,能够对自己的工作有一个明确的度量,自己可以发现差距,有自我培训发展的动力和标准。

一个国家的管理靠法制,一个单位的管理靠制度,这是人人皆知的常识。但是在一个单位要真正实现制度化管理,抓好队伍建设,实现各项工作的突破,是要有一定的开创力。就如何实施好制度化管理。

1、要想实现制度化管理,必须从领导班子抓起 。俗话说“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所以说,抓制度化管理首先要从领导抓起,从领导班子的制度化抓起,也就是说一个单位的制度化管理,必须从领导集体的制度建设开始。

2、要想实现制度化管理,必须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规章制度。制度是规则,是需要大家共同遵守的,因此制度首先要让大家了解和认可,否则,就是一纸空文。有的单位制度制定的不少,可是单位成员却说不清楚,甚至有的制度制定时考虑不周全,在实践中无法执行。

3、要实现制度化管理,必须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在一个单位,只有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规章制度还不够,还必须建立与这配套的相应的考核制度。考核是检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评价规章制度是否合理可行和便于操作的方法

4、要实现制度化管理,必须不能放松思想政治工作。 毛泽东曾经说过:“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实行严格的规章制度后,必然会有部分成员感到不适应,甚至牢骚满腹,这就需要我们有实事求是行之有效,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做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既坚持制度的标准不变,消除他们的疑虑,化解他们的不满。同时我们也应把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化,使单位上下所有成员都把思想政治工作当作一种必须遵守执行的制度,使他们在工作之余能得到必要的心理慰籍,出现困难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他们就会感到无时不在的关怀,而自觉工作和执行各种规章制度,由些可见,始终坚持政治工作领先,思想工作领先的原则,是实现制度化管理的一个重要的保证

在做好基本的管理外,还会多出很多的管理记录,在公司慢慢成长起来的过程中,会有许许多多的工作要管理层的人员来做,事情多了,记在脑子里就会混乱,要将处理的方方面面事情记录在文档里,方便以后需要时进行查阅。做好记录的同时,也是规范我们前进过程中的基础。所以说管理是企业前进的保障,经营是企业的龙头,技术是企业发展的工具,这是很正确的思想,也是企业发展中的重要的概念以及理论。所以说公司到了一定程度时就必须要管理,通过公司规章制度的落实,要拿出时间,哪怕降低一定的效率,也要做好相应的记录,在经历过这些比较复杂的过程后,会得到很多的好处,对企业来讲就是得到了更好稳定发展的根基。要贯彻落实规章制度,监督和约束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工作行为。相关的规章制度还没有具体宣贯落实时,出现的错误,不应该归责批评员工,是因为,这些责任不在员工那里,应该归属于管理层。该说的要说到,说到的要做到,如果没有该说的去说到,那么谈不上去做到,因此没有说到责任不在于员工,但是说到了不去执行,那么就是监督者和执行者的问题,保持公司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刚性、权威性是规章制度畅行的保障手段之一。在培训规章制度的过程会用几种方式,第一种就是传阅,为了节约大家的时间,将规章制度订成册,在每一份册子的后面会让熟悉后签名,这也是双方的一种法律约束,有了这中法律约束之后,大家的心里会有一定的压力,公司也会凭着对大家这种法律约束,如果违章就要对应的进行处罚。第二种就是共同学习,可以挑一个大家都在公司的机会,来共同学习,进行强制性学习。第三种就是移动式培训,可以通过mp3或计算机多媒体的方式进行,公司也鼓励大家古人的学习方式,通过三上(枕上马上厕上)来进行学习。我们现在更应该在信息化的社会中抓紧时间学习,学习就是为了提高效率,就是为了能让学习为你带来工作上能力的提高,还是要接受公司的培训,学习紧紧结合工作,学习马上就能够学以致用,得到生产力的提高。

与员工密切相关的制度必须经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如:员工任用制度、工资制度、劳动保护条例、考核制度。一般管理制度只要得到公司管理层或部门管理层通过就可以,如:劳动纪律、工作业务规定、生产作业规程等。

一句话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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