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领用管理办法范文

2024-04-14

物资领用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一、爆炸物品领用单的填写程序:

1、涉爆单位需领用爆炸物品,由本单位开领料单,当班领用当班开单,需领多少开多少。

2、领料单必须按编码顺序填写,当日三班火工品领料单必须按编码序号连续开出,并在编号处加盖火工品管理员的手章方可生效。如有特殊情况写错,必须在井下火药库加盖作废章并将作废的领料单附于各队火工品管理台帐的背后。

3、领料单必须写清楚队组、班次、领用日期以及计划领用数量,不得有勾画和涂改现象,否则保管员有权拒发火药。

4、为了便于操作应用,涉爆单位的队长在领用单右上角处提前两天加盖队长手章,当日跟班队干和领料人在领用火工品时要根据现场实耗情况及退库情况填写当班火工品的领用数量,队主管的签章处由当日跟班队干在领用单上签字盖章,领料人(爆破员)在领料单领料人处签字。

5、队主管、领料人 (爆破员)的填写必须由当日当班的跟班队干、领料人(爆破员)填写,不得代签、错签、漏签。

6、涉外队伍的领料单可以提前两天加盖工程项目部公章以及主管领导的手章,队主管的填写必须由当日跟班队干当日签字并加盖手章。

二、火药库保管员办理登记收发签字程序:

1、爆破员到火药库领用爆炸物品,首先要出示由长潞公安分局核发的“爆破员安全作业证”。

2、火药库保管员要认真查验证件是否有效相符,并根据涉爆人员名录档案核对涉爆人员,确认无误后进行验票(火工品领用单)。

3、爆炸物品领用单的查验。

(1)查验单位领导人手章是否与火药库备案的手章是否一致。 (2)查验单位跟班队干的签字和印章(队主管)是否与火药库的备案签字是否一致。

(3)查验单位火工品管理员的印章与火药库的备案印章是否一致。

(4)对涉外施工单位查验有没有加盖本公司项目部公章。 (5)查验队别、班次、日期以及爆炸品领用的数量、品名、是否相符,领料单的编号是否连续。

4、爆炸物品领用单的登记上帐及签字。

(1)火药库保管员要根据爆炸物品领用单在台帐中逐项登记清楚,台帐中爆破员签字必须由爆破员本人签字,不准他人代签。

(2)领退库的爆炸物品保管员应在领用单中注明,写明数量和品种,并由爆破员在退库台帐上签字确认。

(3)保管员应根据领用单,核准领用数量和退库数量,根据领用数量如实发放。

(4)领、发双方在确认无误后,由保管员在领料单发料人处签字。

5、爆炸物品的发放。

(1)发放雷管(包括退管),保管员要根据领用单的计划数量由库内提到放发室,根据雷管的电子编号在“明细表”中逐一登记,并在“明细表”上方登记清楚保管员、爆破员姓名。

公司决定实行当班领用当班退管(即井下火药库保管员将当日退管分三班码放,当班领用当班退管,也就是八点班的退管由次日八点班领用,四点班的退管由次日四点班领用,零点班退管由次日零点班领用)。

(2)发放炸药(包括退药)保管员要根据领用单的数量如实发放给背炮员。退药的发放不必执行谁(队组)退发放给谁(队组)但必须执行先发退药的原则。

(3)领取爆炸物品的整个过程必须在一个安全员的监督下执行。 (4)爆炸物品领取后,应认真分别填写“雷管领退及现场使用情况跟踪表”和“炸药领退及现场使用跟踪表”单位、工作地点、爆破员姓名、日期、班次、领取数量(炸药和雷管)由保管员填写并签字,爆破员确认无误后,由本人在爆破员签字栏内签字。安全员确认无误后,持“爆炸物品现场跟踪表”与爆破员一同出库。

6、爆炸物品的使用:

爆破员将领到的爆炸物品安全运到工作地点后,现场作业应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进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实施作业,当班作业完毕后,爆破员、现场作业班长、安全员要根据爆炸物品现场使用情况认真填写“爆炸物品现场使用情况跟踪表”,严禁误签、代签、漏签。

7、爆炸物品的退库:

(1)保管员要认真核对退库人与领料人是否相符,严禁在领料人与退料人不符情况下退库。

(2)保管员要查验退库爆炸物品的数量和品种与“爆炸物品现场跟踪报表”填写的数量是否相符。(退库数量应等于出库数量减去现场使用数量)。

(3)审查“现场跟踪表”,现场跟踪报表各环节的签字栏应与涉爆人员名录档案一一核对,严禁代签、误签、漏签。核对无误后,爆破员、保管员在跟踪报表中各自的签字栏中签字确认。

(4)如有退库的爆炸物品,保管员应将退库的爆炸物品的数量、品种如实填写在退库帐和总台帐上,双方确认后签字,完成爆炸物品的闭合作业过程,退库的雷管,保管员必须在明细表中根据雷管的电子编号在“明细表”中找到相应的编号并注明“退库”标志“√”。

(5)爆炸物品全部用完也必须签字,领、用、退整个过程的闭合要在安全员的监督下完成。

8、爆炸物品的升井:

(1)地面需要爆炸物品,应根据实际情况开据领用单,并到保卫部签字登记,办理相关升井手续。

(2)爆炸物品升井时,运搬队当班职工要严格查验爆炸物品升井手续是否正常。除护送爆炸物品人员外,严禁其它人员乘坐罐笼,严禁在交接班人员上下班时间内运输雷管和炸药升井。严禁雷管和炸药同时升井。

(3)爆炸物品升井后,使用单位由专职爆炸员运送,并由保卫部安排工作人员押运至使用单位(或使用地点)。 (4)进行爆破时,应遵守爆破规程以及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爆炸物品领用管理制度

1、各涉爆单位负责人要备份本人印章,留存在火药库。

2、各涉爆单位的负责人(指在领用单上签字盖章的跟班队干)要备份本人的印章、签字,留存在火药库,以备发放时查验核对。

3、各涉爆单位的火工品管理员要备份人的手章,留存在火药库。

4、涉爆单位的涉爆人员要根据要求制作涉爆人员名录档案备份涉爆人员的签字。

5、公司安全部的安全员要备份本人的签字留存在火药库。

6、火药库保管员要根据“爆炸物品领用退管理程序”认真检查涉爆单据中的印章、签字是否与涉爆人员名录档案记录一致。代签、误签、漏签、印章不全的严禁发放。

7、爆炸物品的领、用、退要在安全员的监督下完成整个闭合过程。

8、所有爆炸物品的监督、管理人员要根据管理程序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9、各涉爆单位要做好本单位的火工品管理台帐要做到日清月结。

10、供应部保管员要做好火工品的日常帐务管理工作,要做到日清月结,并且每月中旬要与涉爆单位进行帐务比对。

11、火工品领导组办公室要联合监督管理机构每月不少于一次认真检查火工品的领取、现场使用、退库等环节,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12、火工品管理办公室要每月不少于一次召开火工品检查工作会议,协调火工品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

涉爆人员办证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之规定:对涉爆单位和人员进行属地管理,工程单位需用爆炸物品的,应提出申请和报告,并有相关的安全资质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主管部门的批文,经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发放“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工程单位取得“使用许可证” 后,本单位应成立由执行主管为主的“民爆物品管理领导组” 具体成员及负责人,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措施。然后对涉爆人员进行培训。根据“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爆破员担任。厂、矿企业的爆破员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查和专业训练,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的由县、市公安局发给“《爆破员作业证》、《安全员作业证》。

我公司的涉爆人员在考试合格的情况下根据如下程序办理证件:

1、填写涉爆人员审批表2份。

2、从业人员管理合同书2份。

3、照片7张(审批表2张、信息采集2张、大小证2张、火药库1张),然后进行逐级审批。

4、身份证复印件2份。

5、户口不在本地的放炮员要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本人遵纪守法情况和有无违法犯罪启示证明。

火药雷管运输装卸制度

一、地面运输火药、雷管手续和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执行,运输工具必须是封闭式专用汽车。

二、雷管、炸药必须分别运送,严禁同时达乘无关人员和其它易燃易烛物品。

三、在井下装有火药、雷管的罐笼和吊桶中,除押运人员,其它人员一律不准同行。

四、在交接班时,人员上下井时,禁止运送火药和雷管。

五、严禁将雷管、炸药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它巷道。

六、井下炸药和雷管分别运送,装炸药或雷的车辆同机车之间必须有三个空车隔开。

七、炸药和雷管不准同其它物品混运。

八、炸药、雷管必须分别装在不同的,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器内。

民爆物品领取使用清退制度

一、火药库保管员在发放雷管时,必须将雷管的出厂编号进行认真登记,放炮员工作完毕,将剩余雷管退库时,保管员要同时将退回的雷管与发放时的登记册对比,确认无误后,办理退库消号手续。

二、专职爆破员在生产现场使用民烛物品时,严格执行当班领取和当班清退规定。

三、在生产现场使用时,带班的队、班(组)长,安全员要对爆破员进行监督。严格按规程要求从事爆破。

四、现场带队、班(组)长,安全员要对当班实际消耗的炸药、雷管予以清点,认真与爆破员填写《雷管炸药领退及现场使用情况报表》不得漏填。

五、爆破员下班后,要严格执行清退。剩余的炸药、雷管必须当班退回库房,不得私自存放。

六、保管员对清退库房的炸药、雷管要认真检查清点,在确认无误后互相履行签字手续,严防意外.

火药、雷管储存保管制度

一、井上火药库必须符合《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井下火药库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并符合防火、防盗、防爆、防毒、防潮、防破坏的七项规定。

二、除本库工作人员外,出入库都应检查和登记,货到验收入库,库内货物必须做到账卡、物一致。

三、井上火药储备量严格超过设计储备量。井下火药库储量,炸药不得超过3天的使用量。雷管不得超过10天的用量。

四、火药库保管员必须坚决执行火药、雷管三联单,调度室批准制度,不得超领超发。

五、领退炸药、雷管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内,只能在发放单间或套间内领退。

六、严格交接制度,当班发出数量,结存数量以及存在问题,要向下一班交待清楚。做到日清月结,发现盈亏立即查清,并及时汇报。

七、库内爆炸物品摆放在整齐安全,火药箱摆放高度不得超过五层。雷管箱不得超过六层,箱子和墙之间顺在于20cm,箱堆间距应大于1.3米。

八、严禁在雷管库内开箱,导通、编号,发放雷管,开雷管箱工具一般采用铜制工具,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其它工具。

九、火药库照明必须采用具有防爆性能的照明设备,严禁使用手电筒、矿灯等照明和带入库房内。

十、井上、下火药库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不准放其它物品,严禁代保管爆炸物品。

火药库防火、警卫制度

一、火药库警卫人员由经济民警担任。实行24小时警卫制度,中途不得脱岗。

二、井下火药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中途不得脱岗。

三、火药库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要求。配备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并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除隐患。

四、火药库必须有防爆通信设备,应时时保持畅通无阻。

五、非工作人员进火药库,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否则一律不得进入火药库。进出火药库必须进行登记,严禁任何人将火种及化学腐蚀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库房,(包括枪支弹药),库区内,禁止放牧、种植、游览、喂养和从事其它作业。

六、安全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全矿有关单位进行检查,收缴零散炸药和雷管。

七、火药库所配备的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除尘去锈,更换及时,平时任何人不准动用。

八、火药库照明线和其它线路要经常检查,如有老化、断线、短路等现象,应及时更换修理,库房周围的杂草要经常清除,通往火药库的道路要平整、宽敞,以保证消防车和运输车顺利通行。

炸药 雷管销毁制度

一、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炸药和雷管应及时清理出库,予以销毁,仓库内废旧雷各处室最多不准超过500发,火药不准超过100KG

二、销毁前要登记造册备案,提出实施方案,其中应包括:销毁品名、规格和数量,销毁地点安全距离等,报公安部门批准方准实施。

三、销毁时,必须由公安、供应、安全等部门人员参加。

四、各单位从火药库提取销毁爆炸物品时,必须三方共同监督造册,清点规格数量并输出库手续,予以分批记录和销毁,销毁时应‘派人警戒。

五、销毁完毕,各方应在记录上签字,盖章,记录存公安部门备案。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失效的爆炸物品不得进行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买和转供等,经发现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爆炸物品检查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提高爆破器材管理水平,实现民爆物品严格管理,堵塞漏洞,确保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特制定检查制度如下:

一、每月对民爆品检查一次,基层单位每月检查二次,并填写专题记录,发现隐患,当即或限期处理,问题严重者要下达隐患通知书,限期改正。

二、各基层单位每月必须定期召开一次民爆专门会议,会议记录要齐全、完整、有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记录人,做到有据可查,考核爆破器材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三、为了提高职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每年必须定期对放炮员、看库员、押运员、警卫员、民爆司机、导通编号员,不少于六天的业务培训,培训必须有花名册、考试卷、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四、对煤矿爆破影片,有关爆破录像,组织有关人员观看,每攫不少于二次,并针对存在问题进行讨论改进工作,做好讨论记录,记录要完整。

五、警卫人员的配备必须符合公安部门的要求,必须归公安部门管理和领导,保管人员不能兼警卫人员。(井下库房不设警卫员),外来人员进入火药库,必须经保卫部批准并按规定进行登记,方可入库。

六、爆破器材的保管,必须按不同数量、不同规格、不同品种存放,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帐、卡、行相符,公司主管领导部门每月必须核定一次(做到有据可查),变质或过期失效的爆破品材(炸药不超过100KG,雷管不超过500发),在销毁前要登记造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销毁。

七、库区内各种消防器材,设施必须齐全完整,严禁烟火,并挂有严禁烟火标志牌,库区内,如通风、防潮、防火等必须符合夫规定。

雷管炸药装卸和轨道运输制度

为确保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在装卸和运输炸药或雷管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地面运输和装卸雷管或炸药的过程中必须由保卫部门的民警负责押运和看护;在井下运输雷管或炸药的过程中必须由安全调度安排安全员和供应部安排专职人员护送。押运和护送的人员必须由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负责。

二、雷管和炸药不准用同一列车同时运输,雷管在罐车内只准放一层箱子。炸药在罐车内堆放不准超过罐车上缘,在罐笼内的高度不得超过罐笼的2/3。

三、运输雷管或炸药时,必须事先通知运输调度、安全调度、绞车司机和井口把钩工。在罐笼内运送爆炸物品时,罐笼速度不得超过4米/秒,绞车司机在启动和停止绞车时,应保证罐笼不震动。在装有爆炸物品的罐笼,除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它人员。

四、用电车运输雷管或炸药时,严禁其他无关人员乘坐。装有电雷管的车辆和机车之间必须有空车隔开,隔开长度不得小3米,雷管箱不得侧放或立放。

五、严禁在交接班人员上下班的时间内运输雷管或炸药。在其余时间运输雷管或炸药时,运输调度必须及时安排运输单位将雷管或炸药运输到井下火药库,不得将雷管或炸药存放在井口、井底车场或其它巷道内。

六、在大巷运输雷管或炸药时,电车的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电车司机要避免电车震动和撞击。

七、运输炸药或雷管的电车不得同时运输其它材料和工具。

八、电车司机、安全员以及护送人员在运输途中,要随时注意可能发生的其它情况,在将雷管或炸药运输到井下火药库的期间不得中途离开。

火药雷管保管员操作规程

1、爆破器材必须存放在爆破器材库内,严防变质、自燃或被盗;

2、爆破器材库的存储量应严格遵守当地公安部门批准的存储数量,不准超存;

3、堆放导火线、导爆索和炸药的货架(堆)高度不准超过1.6米;

4、库房内必须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药箱下垫方木或木板;

5、 库区内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严禁用灯泡烘烤爆破器材和库内明火施工,如施工确实需要电焊、气焊等,必须把库房内火工材料移到库房外安全地点;

6、 库区严禁存放与管理工作无关的工具和杂物,库区昼夜设警卫,加强巡逻,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需要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入;

7、 库区内的消防设备、通风设备、报警设备和防火设备应每季度检查一次,库房人员必须会使用消防设备;

8、入库数量和质量要严格检查,对数量不准、质量不好的不准发放使用;

9、对新购进的爆破器材应逐箱检查包装情况,并按规定作性能检查;

10、火药库要建立爆破器材收发流水帐目,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11、变质的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得发放使用,发放使用要按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发放要在单独的发放时间进行;

12、严禁穿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进入库房和发放时间,开箱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13、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及时向领导和当地公安部门报告,非库房人员进入库房必须经领导批准,并严格登记检查,确实无燃、无爆(火柴、打火机等)方能进入。

火药雷管装卸工操作技术规程

1、在企业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

2、 取运爆破器材时,必须有公安部门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和手续,要认真检查爆破器材的包装、数量和质量,如有包装破损和数量、质量不符合,应立即报告领导;

3、装卸和运输时严禁吸烟和携带明火,运输中必须有人押运,矿外运输必须有警卫人员护送,并按指定路线运输,不准在人多的地方和交叉路口停留,非押送人员不准乘坐;

4、雷管与炸药、导爆索不得同车运输,爆破器材与其他易燃、易爆品不准同车运输;

5、禁止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和摩托车运输爆破器材,出车前要认真检查并清除车内一切杂物;

6、装卸爆破器材应有专人负责,严禁摩擦、撞击、抛掷、拖拽,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的边缘,雷管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两层;

7、在立井运输爆破器材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事先通知卷扬机工和信号工;

(2)用罐笼运输雷管时其升降速度不超过米5/秒,用吊桶运输爆破器材时,其速度不得超过2-3米/秒;

物资领用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一、采购部门的划分:

1、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材料、其他耗材、低值易耗品、修理用备品备件等由生产管理课资材负责采购。

2、劳动保护用品、办公用品及办公低耗品由行政部负责采购。

二、采购、入库、报帐过程:

1、生产用原辅材料由生产部生产计划担当编制《采购计划》,批准后由生产部采购人员按计划要求采购;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及低值易耗品、备品备件等由使用部门填写《购入申请单》、行政部采购人员受理后进行审批,待批准后由采购人员负责采购。

2、采购人员根据批准的《购入申请单》和《采购计划》,制定本期采购和用款计划,为保证公司资金合理、有效地使用,计划要以付款和赊销相结合为原则,并成一定比例,同时要防止库存材料的呆滞。然后报部门、公司批准后进行采购。如遇个别急用情况经电话请示或口头申报同意可按请购单先行购买。

3、采购人员采购过程中在满足使用要求,保证质量的前提条件下,要进行充分的询价,对大宗采购或需长期合作的供货方,按照公司质量体系的要求对其材料质量、信用、服务等各方面进行比较,以确定供货单位。

4、材料采购原则上都要有合同或订单,没有合同或订单的少量采购以《购入申请单》为依据。

5、每份材料采购合同或订单签定以后必须复印给财务一份,作为复核、付款和了解合同履行情况的依据。

6、材料送到以后,由采购人员填写材料入库单,填写时供货单位、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必须书写清楚,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交仓库管理员验收,验收完毕仓库管理人员在入库单上签字或(盖章),留下仓库联作为仓库记帐的凭据,入库手续必须经过仓库管理员。

7、入库之后,采购人员凭材料发票、材料入库单财务联、《购入申请单》财务联到财务报帐。

三、出库、领用过程:

1、待材料入库以后,使用部门经办人填写材料领用单,领用部门、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必须书写清楚,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交仓库,由仓库管理人员签字并发货。

2、发货时仓库管理人员留下出库单的仓库联,作为仓库记帐的凭据,出库手续也必须经过仓库管理员。

物资领用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一、采购部门的划分:

1、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材料、其他耗材、低值易耗品、修理用备品备件等由生产管理课资材负责采购。

2、劳动保护用品、办公用品及办公低耗品由行政部负责采购。

二、采购、入库、报帐过程:

1、生产用原辅材料由生产部生产计划担当编制《采购计划》,批准后由生产部采购人员按计划要求采购;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及低值易耗品、备品备件等由使用部门填写《购入申请单》、行政部采购人员受理后进行审批,待批准后由采购人员负责采购。

2、采购人员根据批准的《购入申请单》和《采购计划》,制定本期采购和用款计划,为保证公司资金合理、有效地使用,计划要以付款和赊销相结合为原则,并成一定比例,同时要防止库存材料的呆滞。然后报部门、公司批准后进行采购。如遇个别急用情况经电话请示或口头申报同意可按请购单先行购买。

3、采购人员采购过程中在满足使用要求,保证质量的前提条件下,要进行充分的询价,对大宗采购或需长期合作的供货方,按照公司质量体系的要求对其材料质量、信用、服务等各方面进行比较,以确定供货单位。

4、材料采购原则上都要有合同或订单,没有合同或订单的少量采购以《购入申请单》为依据。

5、每份材料采购合同或订单签定以后必须复印给财务一份,作为复核、付款和了解合同履行情况的依据。

6、材料送到以后,由采购人员填写材料入库单,填写时供货单位、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必须书写清楚,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交仓库管理员验收,验收完毕仓库管理人员在入库单上签字或(盖章),留下仓库联作为仓库记帐的凭据,入库手续必须经过仓库管理员。

7、入库之后,采购人员凭材料发票、材料入库单财务联、《购入申请单》财务联到财务报帐。

三、出库、领用过程:

1、待材料入库以后,使用部门经办人填写材料领用单,领用部门、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必须书写清楚,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交仓库,由仓库管理人员签字并发货。

2、发货时仓库管理人员留下出库单的仓库联,作为仓库记帐的凭据,出库手续也必须经过仓库管理员。

物资领用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分类和计价

1、确认标准

1)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资形态。

2)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也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范围和分类

1)房屋及建筑物:指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一切房屋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

2)专业设备:指用于业务的各种医疗仪器、设备等; 3)一般设备:指办公与事务用的设备、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

4)图书:指各种专业图书、技术图书和重要杂志等; 5)其他固定资产:指不属于以上各类范围的固定资产。

3、计价

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括运输装卸、包装费用、安装调试费和进口税金等计价;

2)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3)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发生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4)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 5)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6)接受捐款的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的价格计价。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7)无偿调拨或由于医院撤并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帐面原值计价;

8)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二)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医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鉴于目前医院的现状,暂设置财务科、办公室为专门的财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三帐一卡制度

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进行金额核算;办公室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按类别、品名、规格、型号,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使用科室负责建卡(台账),进行数量管理。做到财会部门有账,财产管理部门有账有卡,使用科室有卡,便于清查核对,互相制约。

2、财产管理部门职责

主要负责医疗设备的计划、采购、验收、安装调试、科学论证、内部调剂、维修保养、清查盘点及办理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有关报批手续,按档案管理要求建立设备仪器技术档案和运转日志,对大型贵重设备、仪器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保管、办理出入库手续、健全账目、清查盘点、对报废资产核实后提出申请,定期与财务科核对,做到账账、账实、账卡相符。

3、使用部门的职责

负责本科室固定资产的管理保养、登记帐卡、清理盘点工作,做好设备使用、维修、故障、事故等情况记录。遇有丢失、报废或因故防疫站需修理的情况及时向财产管理部门反映。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科室财产要指定专人管理,做到定期清点实物,账(卡)实相符。

(三)固定资产购置、领用的管理

1、购置的管理

1)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充分考虑工作需要与实际可能的基础上,按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办理。

2)购置设备要按规定申报,大型仪器设备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申报中要详细说明仪器设备的价格、性能、适用范围,预测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并通过组织专家咨询等方法,对安装条件、配装能力、资金来源、技术力量和利用率情况进行综合论证。

3)对于购入、调入设备,必须按发票、调拔单、合同等组织验收,根据订货合同和发票内容及时认真地验质验量。如发现型号规格不符、性能不良、数量短少、质量不符要求或残缺损坏、缺附件资料等情况,应立即与供货单位联系,尽快解决。

4)及时办理财产建帐、入库、分配等有关手续。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要按财产类别填写“验收入库单”,财务和财产管理部门根据发票(或调拨单)、入库验收单,登记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和台账。

2、领用的管理 1)领用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手续,由使用部门填写“财产物资出库单”一式三份,一联仓库保管留底,一联财产管理部门登帐,一联领用部门存查。

2及时建立台帐,仓库保管和使用部门各一份,做到责任明确,手续完备。

(四)固定资产处置的管理

医院对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及单件(台)帐面价值1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的处置,须提出书面申请,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财政局审批;医院对规定标准以下的资产处置,由财务科、财产物资管理部门组织论证后报主管部门审批,并抄报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局备案。

(五)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医院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终了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的清查盘工作,由财产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并实施,使用科室共同清理,财会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清查工作人员要深入到使用科室逐一盘点核对,发现余缺及时记录,查明原因后按规定程序报批手续,待批准后调整账卡,保证账账、账物、账卡三相符。盘盈的固定资产,查明原因后,按重置完全价值入账,并及时调整账卡。

(六)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考核

固定资产的管理应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之一,目的是管好设备、用好设备、充分发挥设备应有的效能。对管理制度健全、使用合理、注意保养、保证安全、延长使用年限、提高使用效益、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科室和个人,应予以表扬、奖励;对管理不善、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二、库存物资管理

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药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其他材料、在加工材料等。库存物资按照“计划采购、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

(一)采购

制定储备定额标准,采购人员需根据医院的物资采购计划组织订货和采购,使库存物资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性能符合医院业务活动的需要,防止积压和浪费。

(二)入库管理

物资入库前要检查货物在数量、品种、规格上是否与运单、发票及合同规定相符,认真过磅点数,同时在质量方面,仓库能检验的由仓库负责检验,凡需由技术部门协助检验的,应由技术部门负责检验。验收时如发现数量短缺、型号规格不符或有质量问题等,及时通知采购人员与供货单位联系,要求更换、补缺或退货。只有当单据、数量和质量验收无误后,物资管理部门才能入库、登账,并将入库通知单连同发票、运单等一起送交财务部门。

(三)出库管理

各科室领用物资必须填写“领用单”并由科室负责人审查和领取人签章,物资管理部门对未签字物资可拒发。保管员不得擅自外借一切医院物资。

(四)物资储存管理

物资在保管过程中,应按不同的规格、性能和形状实行科学合理地摆放,以便于发放和查验盘点。为了保证仓库安全和防止物资变质,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工作。在物资保管过程中,还需建立健全帐卡档案,及时掌握和反馈需、供、耗、存等情况,发现物资接近储备时,及时通知采购人员组织进货。

(五)物资的清查盘点

物资按月盘点,年终进行全面清查,检查物资账面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检查各种物资有无超储积压、损坏、变质等情况。在清点工作中如发现盘盈、盘亏,应分析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

三、货币资金管理 货币资金主要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医院应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办法》。

(一)现金管理

1、医院的所有收入统一由财务部门收取。

2、门诊挂号收费处和进出院收费处收取的现金当日存入银行,并注明款项来源,不得坐支。财务科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现金缴存情况进行检查。

3、现金库存要根据国家规定实行限额管理,不得白条抵库。

4、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用途使用现金,医院对外经济往来、到外地采购物资所需款项,除限额内允许支付现金外,应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5、加强对现金的控制,不定期地进行现金库存检查。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做到账账、账款相符。

6、加强现金管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现金保管存放安全。

(二)银行存款管理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立银行账户,以办理有关存款、取款及转帐结算等业务。遵守银行的有关制度,接受银行监督,不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银行帐户。

2、支票、汇票由专人妥善保管,按序签发。支票、汇票印鉴由出纳和会计分开保管。

3、医院所有支票均由财务科签发,填妥付款金额、日期、用途等有关内容,严禁携带空白支票外出。

4、领用支票者,须妥善保管支票,并及时向财务科结报。如发生支票丢失、被盗,应及时向财务科报告,若对医院造成经济损失,一律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领用支票者如把支票移作他用,假公济私、谋取私利的,一律按贪污论处。

5、及时核对银行对账单与银行日记账,根据核对结果由出纳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出纳和会计共同及时做好未达账项的清理工作。

四、应收账款管理

1、对各项应收款要进行分类明细核算,清晰反映其往来轨迹。

2、对各项应收账款要及时清理结算,防止拖欠,减少呆账的形成。

物资领用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1总则

1.1为加强对本公司项目建设期间工程物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从工程物资选用、合同、计划、验收、保管、交接等进行全过程管理,使资产得到有效监控,保证其安全与完整,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所称工程物资是工程建设期间由我公司提供给施工方或者安装方所用的设备、材料、备品备件等。

1.3工程物资的计划、采购、运输、验收、保管、交接等管理必须坚持优质、可靠、节约、安全的原则。

1.4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工程物资管理。

2工程物资管理职责

2.1公司物料保障部职责 ①制定工程物资管理办法;

②做好工程物资的组织协调、信息采集,采供策划、供方评定、价质比选、招标选样、合理运储、及时供应,满足施工,加强物资流通过程的监督、控制、管理工作,降低资产流通成本与风险; ③负责对工程物资验收、保管、统计以及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④负责公司建设工程物资供应质量跟踪、监督;

⑤负责工程物资台账的建立、供应商履约档案等信息的统计汇总工作;

⑥做好材料的进场、验收、保管、领料出库、交接等管理。 ⑦协调公司建设工程物资重大质量以及其索赔等问题。 ⑧跟踪、检查、指导工程物资的使用状况,参与耗用管理,力争做到工完场清。 2.2项目部职责

①全面负责项目现场物资管理工作。

②监督、协调、核实施工方或安装防对工程物资的使用情况。 ③做好工程物资的定期盘点和余料回收利用工作,合理控制物资消耗。

④不定期地巡逻施工现场,加强施工现场监管工作,本着“大材不小用,长材不短用,短材不弃用”的原则,监督、检查、指导施工方合理使用材料。发现浪费,乱用,损坏等问题要当场纠正,情况严重者要拍照取证并及时通告施工方项目负责人与本公司相关领导。 2.3财务部职责

①组织物料保障部与项目部相关人员对工程物资进行盘点并监督。 ②监督工程物资的使用情况。 ③协助物料保障部制定本办法。

3工程物资计划

3.1甲方供应工程物资(简称甲供物资)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中明确并在合同中约定,由本公司招标采购供应的物资,购入后交接至施工方使用。

3.2项目部应在工程初步设计开始前,根据预算和工程进度计划制定工程物资采购方案,由公司领导组织审批后实施。

3.3物料保障部应依据批准的工程物资采购方案,制定合理的工程物资供应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工程进度计划管理的要求及时调整。

4甲供物资采购供应

4.1甲供工程物资由本公司项目预算与工程实际进度合理组织采购。

4.2甲供工程物资的预算为概算内相应工程物资的费用,包括工程物资本身费用以及相关费用。

4.3物料保障部应保证甲供工程物资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根据施工组织变化、设计变更等及时调整工程物资供应时间与供应量。 4.4生产准备所需的备品备件的采购应按照资源共享、降低库存、提高利用率、节约资金的原则,由项目部提出采购计划,经审批后采购,支出纳入工程预算。

5工程物资质量管理

5.1物料保障部应落实工程物资管理中的各环节质量责任制,把好采购、运输、验收、交接等关口,坚决杜绝不合格工程物资进入施工现场。特别是要做好质量监测,加强质量跟踪追溯管理。 5.2工程建设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所生产的工程物资,应按规定通过技术鉴定,并具有质量验收标准。未经鉴定或无质量验收标准的,不得采用。

5.3只能将检验合格的工程物资交接给施工方或者自行保管。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禁止交接、收货、使用。

5.4工程物资在出现质量缺陷或数量短缺等,应由物料保障部及时联系供应商负责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法》以及合同约定进行处理。若出现重大缺陷要及时报告公司有关领导和部门,最终处理意见报公司批准。

6工程物资管理内容及要求

6.1物资验收

6.1.1凡入库物资,保管员必须进行认真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后在验收单中签字。 6.1.2验收内容

①凭证验收:核对入库物资的送货单或合格证,核对无误后认真归类保存,材料发出时随料同行,给用料单位。

②数量验收:对入库物资进行检尺、量方、过磅。与入库单数量不符时按实收数为准。并及时将差异数量反馈至供应商,并商讨解决方案,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③质量验收:检查入库物资,包装是否完好,有无变质、重锈、变型、规格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④在验收中发现短、缺、残、次、变质、不配套及无合格证或质保书的物资,必须另行堆放,不得入库,并填报反馈单,报告部门负责人及时处理。 6.1.3建立仓储台帐

①物资验收合格后,保管员根据收料单办理入库手续,并分类建立台帐,仓库台帐必须确保账实相符。 6.1.4物资保管

①物资验收入库后,要做到堆放整齐、井然有序、不同型号、规格的物资应明显间隔,并挂有标识,注明材料名称、规格,易受潮物资要做好防潮防漏工作。 6.1.5领料和发料

①保管员必须凭领料单发料,做到“先进先发,推陈储新”。领发料时,领、发双方都必须认真核对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并由保管员填写出库验证单,经双方查验合格后,签字存档备查。 6.1.6工程物资盘点

①保管员必须按月对材料进行核对、盘点,在盘点过程中发现变质、损坏、短缺时,应做好标识、记录,并上报主管领导,办理相应手续。

6.1.7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①存放工程物资的地方必须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对易燃易爆区,要有“严禁烟火”的明显标识,配齐灭火器具,并确保防火道路畅通无阻。

②保管员对工程物资要进行日常性的检查并做好记录,做到“十不”(不锈、不潮、不冻、不腐、不霉、不坏、不丢、不混、不漏、不爆)。工程物资事故损失率应在0.1‰。 以下。

6.1.8其他管理规定 ①工程物资的验收,依据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以及合同约定进行。

②甲供物资的现场验收后直接交接的,由物料保障部组织、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物资管理人员以及供应商代表在工程现场进行验收。

③重点对工程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品种、检测报告、合格证书、质量保证承诺(包括产品质量保证期和产品缺陷召回、经济损失责任赔偿的承诺等)、外观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并按规定对工程物资质量进行抽检;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检查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检验不合格的工程物资由供应商负责换货或者赔偿。

④凡因施工单位保管不善,施工单位进库前未严格验收材料批次数量、现场施工造成失窃,施工单位施工期间管理不善等上述情况,施工单位须及时报本公司现场负责人,提出补货要求,由此产生的材料费用概由施工单位承担,造成工程延期的,也由施工单位负责。

⑤对于供应商的送货单,现场必须审核其质量、数量、规格的正确性,并会同监理、施工方、保管员等签字确认,谁签字谁负责其真实性和准确性,并由项目部及时通知财务部,财务部要及时进行监督工作。

7附则

物资领用管理办法范文第6篇

1.1为规范剩余物料的回收、仓储、领用等内部管理流程,控制采购成本,防范存货呆滞积压的损失风险,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对工程项目剩余物资的管理做出了明确要求,适用于所有项目剩余物资的管理。

1.3 剩余物资管理原则:工完、场清、料净、去向明。 2 管理职责

2.1 项目部负责剩余物资的统计、退库工作。

2.1 物资科负责剩余物资的清点、仓储、平衡、发放工作。 3 管理内容

3.1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综合考虑运距、方便供应和便于剩余物资处理等因素,合理选择存储地址。

3.2 项目工程施工完成后,项目部应及时组织各用料单位对工程剩余物资进行统计,并做好剩余物资退库前的保管工作。

3.3 可退货的材料由项目组负责协调供货商退货。退货手续:项目组、物资、监督、供货商现场清点数量→项目组制定退货清单→四方共同在清单上签字确认。

3.4 不可退货的材料由项目组办理退库。退库手续:项目组制定退库清单→项目组把现场剩余物资退回仓库→项目组、物资共同清点数量→双方在清单上签字确认。 3.5 下脚料、包装物等由项目组负责存放到物资指定地点,要求:分类存放,摆放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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