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如何治理网络谣言范文

2023-09-23

国外如何治理网络谣言范文第1篇

善网络舆论生态”的调研报告

xx县委政法委

(2019年5月)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与普及,网民数量急剧增加,网络舆情也异常活跃,如果对网络舆情处理不当,不仅可能诱发民众不良情绪,而且还会导致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发生,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加强网络舆情的有效引导,有助于化解网络舆情危机,保持社会稳定,也有助于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按照市委政法委通知要求,我县围绕“加强舆情应对、有效处置网络谣言、改善网络舆论生态”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网络舆情的发展现状

网络舆情是社会舆论的一种表现,是公众对某种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具有一定倾向性的意见在互联网上的公开表述。据我县网信办掌握,3月份我县共监测研判网络舆情79条。其中3月16日至31日,监测转办网络舆情33条。按照舆情分类,涉及环境保护方面4条、城建物业方面5条、城市管理方面6条、教育方面4条、信访举报和利益诉求方面12条、突发事件2条。4月份1-15日,监测网络舆情82条,分析研判转办24条。按照舆情分类,涉及住建规划方面9条、交通管理方面7条、城市管理方面4条、信访举报和利益诉求方面8条、突发事件6条。4月份,共监测研判网络舆情147条,转办处置网络舆情30条。按照舆情分类,涉及城建物业方面13条、交通管理方面13条、城市管理方面7条、生态环境方面6条、国土规划方面5条、保险医疗方面4条、农业农村方面4条、社会治安方面5条、营商环境方面4条、教育方面1条、信访举报和利益诉求方面40条、其他45条。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网络舆情的发展现状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特点。

1.庞大的网民规模极易引发网络舆情。手机网民已达到40.1万,其中53.2%的网民的个人月收入不超过3000元。另外,“高中和大专以上学历人群中互联网普及率已到了较高水平”“网民的增长动力来自低学历人群,截至2018年底,网民中小学及以下人群占比提升至10.9%”。这些来自于不同收入阶层的网民,受教育程度不尽相同,对于同一个事物会倾向于听取自己容易接受的某些侧面,必然在网上出现各种的言论和情绪。

2.网络舆情发展日趋多样化。一方面受过初高中以上教育年轻劳动者比普通百姓知识丰富,他们对社会现象和现实问题更具有强烈的发声冲动,并且善于运用最新的网络舆情工具。这让网络舆情多了不少深度和理性。另一个方面,每个网民对国家政策、法规、社会、经济、民生,以及网民自己的身边事等方方面面都能通过网络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见解。

3.网络舆情已成规模。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逐渐全面地渗透到生活工作中,网络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特别是以“微信”“微博”为代表的自媒体的广泛运用,通过网络来表达舆情已成为信息时代的新型和时尚实用的生活方式。

二、当前网络舆情引导中存在的问题

1.相关单位重视程度仍有不足。目前政府部门和机关干部对网络舆情均已重视,对不良舆情对社会稳定产生的危害也普遍有所认知。但与之有关的社会团体、电信运营商、网络运营网、各类媒体等相关单位却存在着淡漠的心态,对自身在网络舆情引导中的作用认识不足,危机意识淡薄。此外,个别政府部门仍然存在着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现象,对舆情发展预知不足,急于删堵,缺乏工作技巧,有时疲于应对。

2.相关单位交流沟通尚有不足。政府部门之间、政府部门和网络运营等相关单位之间,网络运营商与电信运营商之间等仍然存在信息交流互通不够,从而不能很好地根据现有信息准确判断和预测网络舆情的发展变化,对网络舆情的可能造成的心理情绪影响和政治影响缺乏正确认识,使得各个部门无法充分发挥正确高效的引导。

3.网络舆情引导方式仍有不当。网络舆情的形成,往往与相关部门和人员处置失当密切相关。在网络舆情初发时期,相关单位特别是一些政府部门和官员反应滞后,现有舆情处置机制应对性不强,应对方法少,加之个别事件背后存在网络推手,舆情引导工作难度大。

4.事后总结和反馈相对缺乏。随着网络舆情数量的不断增加,许多舆情的产生机理、爆发成因、消弭过程已经被广泛认知,相应的引导方式和手段也日趋完善。然而新情况、新问题也在不断出现。所以舆情消弭后的总结和反馈仍然不能放松,同时对舆情结束后的追踪也要重视和加强。

三、加强网络舆情引导的对策建议

1.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提升政府网站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提高政府网站的公信力,吸引更多网民关注政府网站的发展和信息的变化。政府部门要继续完善官方门户网站,不断拓展服务功能,以门户网站为基点,加快电子政府建设,从而使网民愿意将政府网站作为信息接触的发源地。加强政府官方网站沟通公众与政府部门的桥梁功能,在重大网络舆情事件中,不断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权威信息,并及时回应网民质疑,从而增加人们对政府网站的信任度和依赖感。

2.加强业务培训和网络舆情研判。针对当前网络舆情工作知识不系统、不全面的实际,建议组织全市网路舆情工作专业培训。同时,建立政府网络舆情研判机制,这一机制包括网络舆情的信息收集、信息分析、网络舆情发展方向的预测等环节。可以委托专业社会调查机构开展专题性社会调查研究,掌握现实动态和社会基本面的反响,从而敏锐捕捉和追踪一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或群体性的问题。通过分析判断找出这些问题形成的根本原因,提出解决问题,引导舆论的对策和建议。

3.及时处理网络舆情事件。任何信息只要第一时间占据了人的头脑,其后的信息,无论是多么正确和合理,都很难改变前面信息的地位和影响。因此,政府要在网络传播中获取主动地位,主导网络舆情的走向,关键就是如何保障政府的信息能第一时间进入人们的头脑。也就是说,当网络舆情危机出现后,政府要能第一时间发布权威的信息,同时保障该信息的准确性和易接受性,并通过有效渠道能使公众在最大范围和程度上了解该信息。对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和震慑力度。

国外如何治理网络谣言范文第2篇

一:概述:

现在的我们已经处于一个信息爆炸的互联网时代,信息传递的速度、广度和之前相比可谓判若云泥。网络作为一个自由发表言论的平台,由于不可控制,也成为了许多网络谣言的散播途径,时常引起不了解真实情况的网民的激烈争论,甚至影响到社会的稳定等。

国内学者王国华等认为,网络谣言可定义为在网上生成或发布并传播的未经证实的特定信息。根据上述定义,谣言没有真假之分,因为是未经证实的信息,所以无法确定真假。网络谣言与传统谣言的不同在于传播的媒介是通过网络平台,这也使得它的产生、发展、影响与解决应对措施有许多与以往谣言不同的地方。

二、网络谣言的形成与发展

网络谣言可以看作网络舆情热点中的一种,它也有从起始、高潮到波动、消亡的基本发展阶段。网络舆情热点的形成, 往往源于某些事件或问题的发生, 也就是以某些具体的对象为依托。网络舆论热点形成后, 由于网民的情绪、意见等不断高涨, 使热点受关注的程度越来越高, 影响越来越大, 进而吸引更多的网民关注网上热点。这种高涨的态势根据热点问题受关注的程度, 网络舆情热点的发展过程并非总是直线式的上升或下降。某些时候, 它会呈现出波浪式发展的轨迹, 即发展到一定高潮后, 会经历一定时期的萎缩或沉寂, 但进而又出现新高潮, 这样的波动过程甚至可能反复数次。舆情波动之所以产生,往往是由于在舆情热点发展的过程中, 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 热点持续一个时期后, 逢新的事件涌现并产生新的刺激, 多数网民就会自动转向新的目标。于是, 原来的热点舆情便慢慢冷却, 最终沉寂下来。当然, 依照舆情自身的变动规律,那些影响深远、关系重大的事件对网民的刺激和引发的舆情, 只能说是“阶段性沉寂”, 一旦有新的诱因关联性的事件发生, 极有可能被网民旧事重提, 再度成为热点。

网络谣言主要通过电子邮件、新闻组、即时通讯、电子公告牌、博客和其他社会性软件(QQ、微信、微博等)等来传播。而且社交软件中的传播,由于其自身的特点,使得它传播的谣言更具有“可信性”,这里是说由于社交软件联系的大多是关系较为亲密的人,因而更可能被接受、传播。

三、网络谣言的特点

网络谣言作为一种信息传播方式,虽然与传统谣言的本质相同,但它具有如下特点。

( 一) 网络谣言的传播速度更快,影响范围更广。传统谣言一般在人群中通过口头传播,其影响范围较小。而网络谣言的电子传播方式突破了时空的限制,使得谣言能在几小时甚至几分钟内就可以形成几何式的增长,甚至演化成规模庞大、跨越国界的谣言。

( 二) 网络谣言的传播渠道多。与传统谣言“点—点”或“点—面”的双重传播模式不同,网络谣言借助于博客、贴吧、微博、微信、论坛、短信等网络平台。接受者往往在短时间内从多个渠道获得相同的信息,强化了谣言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增加了接受者成为下一个传播者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剧了谣言的扩散。

( 三) 网络谣言的传播具有互动性。在网络中,每个人既可以是信息的编辑者或发布者,也可以是信息的接受者。网络谣言借助微博、论坛等互动平台进行传播,吸引更多的人加入与谣言有关事件的信息挖掘活动,使得围绕谣言事件的新闻源越来越广,并进一步吸引更多的人参与讨论,形成一个持续的连锁反应。网络谣言不同于传统谣言的以上特点,决定了网络谣言的社会危害性比传统谣言危害范围更广,后果更严重,应采取措施进行规范。

四、网络谣言的扩散因素

谣言的传播是一个信息扩散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不断创造和变异的过程。网络谣言的扩散是由造谣者、传谣者、网络媒介和政府等多个主体的行为因素共同促成的。

( 一) 造谣者的情感宣泄和别有用心。这是从传播源的角度看网络谣言的产生。任何谣言的产生都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一方面,在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很多人对就业难、贫富悬殊等社会现象不满,网络平台为人们发泄不满情绪提供了安全的出口。另一方面,某些别有用心的人也利用网络平台刻意制造蛊惑人心的谣言,为了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而恶毒攻击他人乃至政党和国家。

( 二) 受众的识别能力差和从众心理。这是从受众的角度看网络谣言的散播。一方面,由于教育背景、职业等方面的差异,人们的认识水平和网络素养存在差距。我国网民结构存在低龄、低学历的特点。另一方面,网民存在普遍的从众心理。当谣言发生时,许多人会丧失理性判断,夹杂着心中的不满而选择随波逐流、跟风造谣。即使少数人坚持真理,也会被绝大多数非理智的声音洪流所淹没。

( 三) 网络媒介的“不守门”行为。这是从传播媒介的角度看网络谣言的散播。美国社会心理学家、传播学大师库尔特·勒温认为,在群体传播过程中存在着一些“守门人”,只有符合群体规范或把关人价值标准的信息内容才能进入传播渠道。在传统新闻媒体中,“守门人”对消息可靠性的把握和可传性的选择是比较严格的。网络媒体通常把时效性放在首位,而在一定程度上不注重对新闻内容的“把关”。更有一些网站在竞争压力面前往往不顾事实,利用人们对新、奇、特消息的兴趣编造谣言提升点击率。

( 四) 政府“发言人”危机处理能力不足。这是从整个传播过程而言的。很多时候,政府出于维护政绩或社会稳定等方面的考虑,选择集体沉默或是掩盖事实真相,试图稳定局势。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急于探求真相的公众就会从其他渠道获取相关信息,这就使谣言有了可趁之机。政府事后对造谣者惩处不力,在实际执法活动中,政府对造谣者很少使用刑事处罚,多采取罚款、拘留等治安行政处罚,更多时候对造谣者不予处理。

五、网络谣言处理中的不足

(一)、网络各论坛在舆论引导中的不足

除了主流的真实性与全面性外, 网络舆情虚虚实实, 情绪化表现突出, 网络舆情热点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对于某些社会现象和热点问题, 众多网友在网上会提出自己的认识和看法。但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 一些网上发言缺乏理性, 比较感性化和情绪化, 甚至有些人把互联网作为发泄情绪的场所。由于网络信息发布的便利性, 以及网络信息审查与传统媒体的信息审查存在巨大的差异, 导致网络上虚假信息发布非常容易。。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科学技术迅猛发展, 网上的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变得非常复杂。西方反华势力大肆利用互联网对我国进行“西化”、“分化”, 进行舆论渗透和文化入侵。

(二)、我国对网络谣言的法律规制不足

我国《刑法》未能充分认识到网络谣言远远大于传统谣言的社会危害性,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之间存在脱节,刑罚制度不完善,客观上纵容了网络谣言。现行诉讼制度对网络谣言受害人不利。网络实名制治理网络谣言效果不彰,为了应对网络匿名所带来的违法信息泛滥的问题,政府在手机、微博、论坛等平台网站开始推行实名制。但据中科院的调查结果显示,34%的受调查者认为实名制防不了“小人”,治标不治本,最终走不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怪圈”。信息公开制度不健全,在面对危机事件时,政府官员往往倾向于不公开信息,在澄清网络谣言方面显得犹豫不决,吞吞吐吐,错过应对网络谣言的最佳时机,损害政府公信力。

六、网络谣言的应对措施

(一)网络舆论方面

1. 及时捕捉网络舆情热点, 增强对有关热点的预见性。通过对网络舆情形成发展规律的分析, 我们可以发现网络舆情热点的出现是有规律的, 也是能够预测和把握的。因而, 我们要善于将小事件放到大背景下观察,提前预测, 增强对有关热点的预见性。

2. 以重大突发事件为契机, 争取舆论引导“第一落点”。在今天多元化的大众传播环境里, 信息不透明、不公开在网民心目中就极易被认为“有猫腻”, 产生不良的心理影响。网络媒体要利用网络传播快捷性特点, 发挥自身优势, 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 及时与相关部门主动沟通, 力争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 及时发出正面声音。

3.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以正面舆论压倒负面舆论。互联网已成为重要的思想舆论新阵地和舆论斗争的新领域。网络宣传必须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 4. 推动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良性互动, 相互放大正面舆论。网络舆论既引发自传统媒体, 又集中和放大传统媒体舆论。传统媒体本身所具有的公信力、权威性和可靠性, 可对网络舆论进行选择、过滤、放大, 调控网络舆论的导向。

5. 培养网上“意见领袖”, 引导网民自我教育。“意见领袖”(opinion leader) 又称舆论领袖, 通常指在信息传递和人际互动过程中少数具有影响力、活动力, 既非选举产生又无名号的人。例如当前微博中的许多公安部门的官方微博等等。

(二)网络舆论方面

1. 完善造谣、传谣行为的刑事责任制度,提高法定刑

国外如何治理网络谣言范文第3篇

网络的形成确实给大部分网民带来了一个可以说话、交流的机会,很多牢骚可以通过网上和匿名的网友之间进行倾诉。但是,并不意味着你可以用骂人的话来发泄,因为你的话别人能够看到,不是你一个人在房子里面自己对自己说话,任何传播一旦影响到别人的时候,就有一个基本的传播道德问题。在这个意义上,网络给了每个人表露心声的机会,但是,表露心声本身要有所克制,因为你的自由不能影响别人的自由。

面对约束与管理,一些人喜欢拿个性、权利说事。殊不知,个性的张扬必须以公认的道德与价值观为底线,主张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勿以恶小而为之,个人对事物对错的判断、积极或消极的应对、效仿或抵制的抉择,很可能成为“蝴蝶效应”的起始。低俗发泄不仅无助于现实问题的解决,最终还可能反遭“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面对网络“低俗文化”,理智清醒的人没有理由随波逐流。面对某些人对现实的不满与困惑,社会也没有理由袖手旁观。积极疏导、解决矛盾,本就是构建和谐、权益维护的应有之义。虚拟与现实,需要的是相辅相成,绝不是互为掣肘。

流言止于智者,每个人都有自觉抵制网络谣言的义务。网络进入寻常百姓家以来为人们自由发表言论带来了无限便利,但它也是一把双刃剑,人们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也时常苦恼于网络谣言所带来的种种伤害。谣言在口耳相传时期是一传十十传百,可现如今谣言以网络为传播媒体,它的传播速度、波及范围、危害程度程无上限增长,给人们带来了无限的精神困扰,甚至影响社会的稳定。为了保证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环境,必须严厉惩处网络谣言的制造者和传播者。

除了网民这一网络组成之外,新闻也是极其重要的成分。怎么样才能有效的利用网络发挥新闻的舆论导向作用,又如何把握好这个言论自由的度呢?

首先,作为网络新闻监管者,应当增强本身的政治敏感性和自身的专业素养。很多情况我们看的是,网络监管人员本身的素质不够,不能够在最快的时间内识别什么才是真正有价值的新闻,只是一味的维护自己网站的点击率,就可以不顾一些虚假低俗的东西出现在自己的网站,因此加强监管人的素质培养是规范网络新闻自由度得一个最基本的原则。

其次,网络的使用者也应该注意正确的使用文明用语。网络自由并不代表着可以随便说话,网络新闻也要追求新闻的真实效果,作为一种传播媒介,他所承担的是新闻的承载和传递,但是很重要的是如果我们能够从自身认识到言论自由的度,就会各自发表意见,百家争鸣,而不是相互谩骂,互相诋毁。

最后,网络的新闻采写者是新闻的把关人,很多时候网络新闻的采写者为了争取量大快速而忽视了网络新闻的质量,一旦听到什么风吹草动,根本没有去亲自的考证就直接写稿子上头条,有的根本就是胡说乱扯。这样的网络新闻的言论自由的如果没有控制好就相当于变相的人身攻击。

总之,新闻自由的权利很多方面的问题,即采访、报道、出版、发行等自由

权利,这些中都包括新闻记者,新闻监管,和新闻发布者的言论自由,不管是什么样的权利,不管怎么受到法律的保护都应该把握好自己的一个度,言论自由是公民和新闻工作者得普遍享有的权利,言论自由中又包含了表达权利自由和知情权利自由,在采写新闻和获得新闻之后都需要发表评论,而这些应该是一种正确的引导不应该是一种伤害人的武器。网络作为一种新型媒体是一种特殊的媒介就更应该加强法律意识,合理的处理政府、人民和媒体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真正党的耳目喉舌,帮助国家正确的引导人民。

现在上网的网民中未成年人的比重是相当高的,而网上这类行为很可能诱发对未成年人去模仿。随着他们的成长,这一代人如果习惯于无法无天地在网上随意搜寻他人的隐私材料,那我们这个社会的道德认识就会大大降低。孙立平有一本书叫《论道德底线》,我觉得我们现在需要做的事情是守卫底线,守卫底线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就是要尊重其他人的隐私。你尊重其他人的隐私,别人才有可能尊重你。一个现代公民所应该具备的,也最值得称道的美德,第一就是宽容。因为随着社会越来越开放,中国人的个体意识正在觉醒,个人的选择多了、自由度大了,随之而来的意识形态、文化观念上以及生活态度上的矛盾,惟有宽容之心可协调。承认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并且以宽容之心看待这种差别,应是和谐之本义。

回顾网络言论自由所促进的社会变化不难发现,在依法治国的建设中,很多决策的制定变化都与网络言论自由有着密切关系。由此可见,网络言论自由是个好东西。但是,自由从来不是绝对的,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因此,人们遨游在虚拟空间享受它带来快乐的同时,亦要牢记网络言论责任,这样才能使他人与自己一样自由!

国外如何治理网络谣言范文第4篇

●一段时间以来,网上连续发生多起传播谣言事件,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规定的47号公告”、“歼——10B战机试飞坠毁”、“保定252医院确认一例‘非典’”、“云南绝症男子连杀8名村官”、“新疆籍艾滋病人通过滴血食物传播病毒”等。目前,发布上述谣言的微博账号已被注销,刊发谣言的相关网站已被责令整改,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恶意编造谣言者予以行政拘留。

●近期,有个别网民在互联网上特别是微博中编造、传播所谓“军车进京、北京出事”等谣言,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北京市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调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网上编造谣言的李某、唐某等6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网上传播相关谣言的其他人员进行了教育训诫,对16家造谣、传播网站予以关闭。

●2012年2月27日,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牵头,全国“扫黄打非”办、工信部、公安部等9家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深入开展整治互联网和手机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从3月初开始,至8月底结束,历时6个月。

【角度透析】

1. 网络谣言频频出现会带来哪些不良影响?

(1)误导广大网民和社会舆论,严重破坏社会诚信。

(2)污染社会文化环境,败坏社会风气,扰乱社会秩序。

(3)严重损害互联网的形象和公信力。

(4)容易诱发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5)不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浏览并传播谣言等不良信息对上网者有哪些危害?

(1)危害身心健康,不利于个人成长和进步。

(2)使人不思进取,沉迷于不良诱惑,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使人无视法律尊严,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4)损害社会公平正义,影响社会和谐。

3.简要说明国家整治网络谣言和低俗信息的必要性。

依法治国的我国的基本方略,执法必严是依法治国的关键,违法必究是依法治国的必要保证。

网络谣言误导广大网民和社会舆论,导致信任危机,污染社会文化环境,败坏社会风气,扰乱社会秩序,容易诱发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影响社会和谐。

(意义)国家对加强对互联网谣言的整治力度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形成健康的舆论环境和良好的社会风尚,有利于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4.公安机关依法对恶意编造谣言者予以行政拘留,这说明了什么?恶意编造谣言属于那种违法行为?

说明:(1)我国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违法必究是依法治国的必要保证。

(2)我国法律通过制裁违法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3)法律有强制力保证实施。

是一般违法行为中的行政违法行为,利用互联网编造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在社会上形成不良影响,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违反了国家行政法律法规,应受行政处罚的行为

5.开展整治互联网和手机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属于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哪个方面?除此以外,未成年人还享有哪些特殊保护?

(1)社会保护。

(2)学校保护、司法保护、家庭保护。

6.编造网络谣言违背了做人的哪一基本要求和原则?

违背诚信守则。诚信的基本要求是对人守信、对事负责,要实事求是的表达事物的本来面目,而编造和散布谣言捏造事实无中生有违背了对人守信对事负责的基本要求和事实就是的原则,是不讲诚信的表现。

7.为打赢遏制网络谣言之战,政府、网站、网民、受害当事人分别应该怎么做?

(1)政府:加强立法,完善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大对互联网信息的审查监管力度,依法打击利用互联网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网络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使谣言不攻而破。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增强网民的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自律诚信上网的自觉性。

(2)网站:加强对信息发布的管理,封堵技术漏洞,不给谣言滋生提供土壤。

(3)网民:增强法制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道德修养,要诚信做人,对人守信对事负责,要事实就是表达事物的本来面目,做到文明上网,不发布、传播谣言;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对于那些来源含糊、似是而非、危言耸听的信息,要善于分辨,不听、不信、不传播,做到对他人负责。发现网络谣言要及时举报,担负起一名“网络公民”的责任。

8.运用所学知识对利用互联网造谣的行为加以评析

道德角度:(诚信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实实在在做事是个人得以立足和事业得以成功的保证。)实事求是地表达事物的本来面目是诚信的出发点,诚信要求我们对人守信、对事负责。利用互联网制造散布谣言违背诚实守信的原则,会导致社会信任危机,影响社会稳定和谐,是道德素质低下的表现。

法律角度:作为公民必须正确行使言论自由权,在行使言论自由权的同时,要增强义务意识,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通过合法的方式行使言论自由权,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利用互联网散布谣言,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做了法律禁止做的事情,容易导致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做了法律禁止做的事情,是没有履行义务的体现,是法制意识淡薄的表现。

9有人说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或批评建议权),在网上随意表达自己的言论公民的自由。请对这句话加以评析。

错,是法制意识和道德素质低下的表现。是要权利不要义务的行为。世界上不存在为所欲为的权利。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每个公民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也是履行义务的主体。虽然公民依法享享有言论自由权(或批评建议权),但是必须正确行使言论权利,在行使言论自由权时要增强义务意识,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而利用互联网制造散布谣言是在行使权利时没有履行义务的体现,会导致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会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影响社会稳定,是法制意识淡薄的体现。所以作为公民,要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要做一个具有高度法制意识和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

10.请运用权利与义务关系的知识,谈谈公民如何正确行使言论自由权,做一个合格的网民。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每个公民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也是履行义务的主题。在我国公民依法享有言论自由权(或批评建议权),公民要增强权利意识,要积极行使言论自由权,依法维护自己的言论自由权,同时要正确行使言论权利,在行使权利时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行使权

利,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总之要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要做一个具有高度法制意识和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

11.为了让同学们免受不良信息的侵害,请你就安全上网提几点建议。

(1)必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不轻易泄露个人资料,不随意答应网友的要求。

(2)不断提高自己的辨别是非能力和抗诱惑能力。

(3)文明上网,遵守道德和法律。

保护智力成果权

1.对购买盗版书籍或手机的行为加以评析:

法律保护公民的智力成果权,购买盗版书籍或手机等是侵犯智力成果权行为,是对他人劳动的不尊重,既违法也不道德。这样会主张制假售价行为,挫伤著作者或发开者的积极性,不利于科技创新。而且盗版商品往往质量存在问题,还会导致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

2.有人说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买不买盗版商品是消费者的自由,请你运用相关法律知识加以评析。

这种观点错误,割裂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法制意识的表现。世界上不存在为所欲为的权利。

国外如何治理网络谣言范文第5篇

当今,互联网的开放性、时效性、信息的共享性极大方便了人们的生活,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但以此同时,互联网也成为某些造谣者肆意散播谣言的平台,诸如“军车进京,北京出事”,“抢盐风波”,“艾滋病患者滴血传播艾滋病”等没有事实根据的谣言大肆传播,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导致了民众的恐慌和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政府有关部门要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加强网络信息的监控,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而深远。

网络谣言,就其表现形式可以解释为利用网络介质,如社交网站,微博,社交论坛等,传播没有事实根据的,编造的言论,主要涉及突发事件,名人要员,公共领域,离经叛道等内容。而网络谣言之所以能大肆传播,大行其道,甚至到了肆意妄为,其背后的根源在于:造谣者抓住了网民的猎奇心理,把原本事件进行夸张的渲染和包装。从而吸引网民点击并转播。网民自身辨别事实的意识较弱,间接帮助了造谣者扩大谣言范围。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的失位,缺乏有效的网络信息监控机制,再者对于造谣者的惩罚力度低,造成了违法成本低。作为互联网网站来说,其管理者和负责人也难辞其咎,在网络信息的管理方面缺乏应有的审查,出于利益考虑,对于明显是缺乏事实根据的谣言未及时删除,助长了造谣者的嚣张气焰。打击网络谣言,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成为了当务之急,政府有关部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如手:

建立健全互联网信息管理的法律法规。当前我国互联网信息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对利用网络传播谣言的责任人的惩罚力度不够,就拿“军车进京,北京出事”来说,造谣者只受到了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惩罚,如此低成本的造谣,对造谣者的震慑力不够。而国外如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对于网络谣言的惩戒力度远比我国的大,除基本的罚款外,影响恶劣者还有追究造谣者的刑事责任。打击网络谣言,立法部门就切实建立健全互联网信息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惩戒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推动规范化、常态化、透明化信息公开建设。

强化互联网行业的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网络谣言要传播,首先就是要有网络信息平台的支持。而作为搭建网络信息平台的一方,也就是网站的管理者和负责人就有责任对其网络信息进行管理,维护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只有在源头就对网络谣言进行有效的遏制,网络谣言就失去了生存和传播的可能。但目前有些网站却为了提高知名度,增加人气,过于追求眼前的些许利益,从而给网络谣言的滋生和传播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因此,网站管理者要强化网络信息的管理,对于网站发布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出现的网络谣言要及时删除,防止谣言的传播。完善信息发布的注册审批,对信息发布者要有严格的资格审查,确保信息发布者身份真实有效,对于可能出现的网络谣言能快速搜索到事件的责任人,有效遏制网络谣言的传播,从而促进互联网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加大宣传教育,提高民众的科学认知水平。网络谣言能够肆意传播,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网民缺乏必要的科学认知,对谣言没有进行有效的辨别和论证。而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公开滞后,信息公开的模糊不清,这些都会无形中增加了民众的不安全感和恐慌情绪。因此,政府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使各类事件的发生、经过和结果都能第一时间给予充分的公开,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同时,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通过举行宣传讲座,发放科普资料,在全社会中营造良好的和科学认知氛围,提高民众的科学认知能力,让谣言止于智者。

国外如何治理网络谣言范文第6篇

1、 网络谣言的特点: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社会影响大已成为一大社会公害。

2、 网络谣言性质:恶意造谣、传播谣言是不道德的,是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法律惩处。

3、 网络谣言危害:小而言之,网络谣言败坏个人名誉,给受害人造成极大的精神困扰;

大而言之,破坏社会诚信,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和威胁社会稳定,损害人民根本利益。

4、 公民个人面对谣言时的正确做法:首先,理智求证,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坚决

抵制并劝阻他人,积极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其次,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提高道德觉悟,遵守法律法规。丰富知识,提高自我认知和判断能力,对言行后果做出正确判断,做一个对自己行为负责的人。

5、 网络部门的正确做法:互联网界必须坚持职业操守,严格行业自律,履行媒体职责;

树立法律意识,遵守社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维护公共利益;坚决抵制网络谣言的蔓延传播,努力争做负责任、讲诚信、有担当的新媒体。

6、 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正确做法:制定和完善规范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加大监督、检查力

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严厉惩处违法不良行为;权威部门应及时辟谣,澄清事实。

7、 价值判断:

(1) 有人认为,面对谣言,只要我不信,不传播就行。

错误。这是缺乏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的表现。谣言危害社会诚信,损害人民利益,扰乱社会秩序。每个公民应在做到自我约束的同时,还应担负起制止他人,积极举报的职责。

(2)有人认为,面对谣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错误。恶意造谣、传播谣言是不道德的,是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法律惩处。对谣言的盲信盲从是不理智的表现,也是在助长违法。谣言止于智者,正确的做法应当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举报造谣行为,做一个负责任的理性公民。

(3)有人认为,禁止传播谣言,就是禁止言论自由。

错误。言论自由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之一。但公民的言论自由不是不受任何限制的,公民的言论自由不可超越法律道德许可的范围,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不能借言论自由而诋毁、诬陷他人。散布谣言无视法律道德,损害了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是应当禁止的行为。因此,两者不可等同论之。

关于倡议书的结构:

1、 倡议对象:即向谁提出倡议,应当说对象不同倡议不同。

2、 倡议的缘由:即为什么提倡议,如必要性、目的等

3、 倡议内容:即具体要求,怎样做。这是倡议的核心部分。

青少年坚决不信谣不传谣倡议书

在互联网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网民人数迅猛增长的今天,网络谣言已成为互联网世界里最大的“病毒”,不仅导致社会诚信缺失,危及网络事业健康发展,而且致使我国青少年是非判断、道德品质以及审美情趣、文化心态等受到严重冲击。为营造良好网络文化环境,引导广大青少年合理使用网络、远离网络“糟粕”,增强自身辨别是非、抵御网络谣言的能力,(以上是倡议的原因,包括目的、危害等理由)中国青年网、未来网、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特向广大青少年网民朋友们(这是倡议对象)郑重倡议:(以下是具体要求)

一、树立法律意识,严格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积极践行文明上网,自觉远离网络谣言,坚决斩断网络谣言传播链。

二、增强社会责任感,强化道德正义感,站稳立场、明辨是非,切实做到不信谣、不传谣,让网络谣言失去滋生的土壤。

三、加强自我学习,学会自我约束,增强辨别谣言、抵制谣言的能力,逐步树立成熟阳光的网络公民心态。

四、主动参与到抵制网络谣言的行动中去,积极揭露和举报网络谣言,力争消灭谣言产生的温床,坚决做网络健康环境的维护者。

广大青少年网民朋友们,让我们行动起来,自觉抵制网络谣言糟粕,携手营造一个清新、健康、积极向上的互联网共有家园,为推动我国互联网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酒后驾驶

1:对酒后驾驶者的处罚体现了法律的哪些特征?

①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②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性 2:如何评价酒后驾驶行为?

①酒后驾驶者缺乏社会责任感,法律意识淡薄,不尊重,珍爱他人的生命,思想道德素质较低,缺乏正义感和责任感,既对自己不负责任也是对他人和社会不负责任的表现,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②酒后驾驶行为时一种违法行为又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③作为司机应该增强生命健康意识,绝不酒后驾驶,作为公民要、既要可定、尊重、悦钠、珍爱自己的生命又要善待他人的生命,不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同时要积极举报酒后驾驶行为,同酒后驾驶违法者作斗争。

3:国家为什么要严厉打击酒后驾驶行为?(原因+意义)

原因:①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长治久安的要求②严厉打击酒后驾驶体现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等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③酒后驾驶危害人民生命健康权,破坏社会秩序。

意义:①有利于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构建和谐交通秩序②有利于增强公民权利与义务意识,推进依法治国方略③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④有利

于制裁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⑤有利于提高人们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意识,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

4:酒后驾驶行为带来哪些危害?

损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侵犯了生命健康权,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影响社会的和谐。

5:请你为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出谋划策。

立法机关要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执法机关应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职法;交通部门要加强对驾驶员的法制教育,提高驾驶员依法行驶的安全意识;全社会要形成合力营造一种良好的社会范围;人民群众积极行使监督权,对于违法驾驶行为要敢于举报等。

6、酒后驾车,伤及无辜,甚至致人死命,血案触目惊心!目前,依法严治“酒驾”已成为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请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严治“酒驾”的认识。

(1)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严厉制裁侵害人的生命健康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2)我们在珍惜、保护自己生命的同时,也要爱护、尊重他人的生命。公民要严格遵守法律,不得损害国家的集体的及他人的合法权利。

(3)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严治“酒驾”,构建和谐的交通秩序,体现了政府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7、 “打击酒驾”“醉驾入罪”这些热门法制词汇折射出我们所学的哪法律知识? ①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②有法可依是依法治国的前提;有法必依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执法必严是依法治国的关键;违法必究是依法治国的有力保障。

③法律通过制裁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的利益.

④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⑤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

8、请你为预防酒后驾驶设计两条宣传标语。

答: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你拒绝酒后驾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后驾车,图一时侥幸,赌一生幸福。文明行车守规则,酒驾处罚不打折。拒绝酒驾,平安回家。酒后驾车秒秒危险,拒绝酒驾时时安全。

驾车绝非儿戏,酒后别当司机。酒后驾车贪杯一时,酿成祸端悔恨终生

9、为自己生命负责,为家庭幸福负责,请你向广大司机朋友提出倡议:

答:①与开车的朋友聚会时,坚决不劝酒,并劝阻开车人喝酒;

②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不存任何侥幸心理,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③认真学习交通法规,珍爱生命,拒绝酒驾,从我做起!

典型价值判断例题

1、生命的长短用时间来计算,生命的价值用贡献来计算

判断:正确

理由:生命的意义不在于长短,而在于对社会的奉献。

2、很多学生认为,没有发生突发事件,进行紧急疏散演习实在是没有必要。 判断:错误

理由:人的生命是宝贵的,也是脆弱的,需要时刻加以珍惜和保护。进行紧急疏散演习,可以有效应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保护宝贵的生命。所以我们应增自觉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上学路上,小均婉言拒绝小东约他旷课去网吧玩游戏的请求。

判断:正确

理由:中学生应该珍惜学习机会,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自觉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抵制不良诱惑。

4、放学路上,小红的手机被人抢走,她没有硬拼,而是打电话报警,并协助民警将歹徒抓获。

判断:正确

理由:面对不法侵害,要依靠自己的智慧迅速而准确地作出判断,要采取机智灵活的方法与其斗争。

小红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运用了合理的方法与不法行为斗争,值得学习。

5、只要社会、学校、家庭、司法携手为孩子编织一张安全保护网,就能让无辜的孩子不再受到伤害。

判断:错误

理由: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法律赋予社会、学校、家庭、司法的共同责任,要收良好的效果,还需要青少年加强自我保护。

6、放学路上,看见同学骑车不抓扶手,骑“英雄”车,你也加入骑“英雄”车行列。 判断: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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