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框架合作协议

2023-04-27

第一篇:项目建设框架合作协议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本框架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 区签订: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具有丰富的城市综合体投资经验及商业资源,乙方为江西省内具备较强经济实力和开发经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取得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经友好协商,甲方愿与乙方共同投资合作本协议项下项目;

2、甲方与乙方此次合作,旨在____市___ _区依法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约__ _亩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项目土地”),并最终由乙方独立开发本协议项下项目;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所在城市相关规定,就双方合作项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框架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本项目位于,名称暂定为“城市综合体”。拟出让宗地总面积约 亩,四至为:,出让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使用年限、用途、规划指标要求的具体情况以招标拍卖挂牌公告或政府正式文件确认为准;

2、本项目现已经由甲方委托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某个区政府签订《投资协议》。在本协议签署前,甲方已经通过向公司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叁佰万元的形式,对位于某个区的上述地块享有优先权益;

3、甲方作为本项目的发起人,已经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全部权证、协议等资料,并保证上述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乙方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背景,包括其前景与风险,并且继续愿意参与本项目。 第二条 合作的前提条件

1、项目土地为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等同于或优于附件1所列之规划条件;

2、项目土地为净地,即地上建筑物(或构筑物)或附着物全部拆迁安置完毕;

3、项目土地可作为独立宗地,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项目土地受让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会分为南北两个地块同时进行招标拍卖挂牌,具体以招标拍卖挂牌或政府正式文件确认为准)。 第三条 合作模式

1、甲方与乙方在双方认为条件成熟后可以共同投资组成项目公司共同经营本项目,双方暂定共同投资组成两个项目公司分别开发南北两个地块(南北两个地块出让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使用年限、用途、规划指标要求的具体情况以招标拍卖挂牌公告或政府正式文件确认为准);

2、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各为人民币8000000(捌仟萬圆整),用于开发南地块组成的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1”),项目公司1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000(捌仟萬圆整),项目公司1以甲方、乙方、 公司三方共同投资组建,其中 公司占注册资本5%的股权,甲方占注册资本30%的股权,乙方占注册资本65%的股权;用于开发北地块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2”),项目公司2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000(捌仟萬圆整),由甲方、乙方两方共同投资组建,其中甲方占注册资本35%的股权,乙方占注册资本65%的股权。以上两个项目公司(包括项目公司1和项目公司2)全部注册资金由乙方提供资金,甲方应出资部分由乙方出借给甲方,双方另行订立借款协议,具体以借款协议约定为准;

2、成立项目公司后,项目公司依照政府招标拍卖挂牌公告所载明的内容和要求投标、竞买拟出让地块;

3、若项目公司1和项目公司2顺利投标、竞买到拟出让土地,以出让人向

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或与竞买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为准(中标人或竞买人为项目公司1或项目公司2),项目公司1和项目公司2收到中标通知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对价支付相应费用。

4、甲方分别以项目公司1和项目公司2所占的30%和35%的股权直接抵作乙方向甲方出借用于甲方向项目公司1和项目公司2出资的借款,甲方以其在项目公司1和项目公司2中认缴或实缴出资额作为股价向乙方转让其所占的项目公司1和项目公司2的股权,在甲方转让其在项目公司1所占股权时, 公司无条件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转让其在项目公司所占股权后,股权转让款直接冲抵本条第1款甲方向乙方所借款项,甲方收回借款协议以及向乙方出具的资金收条,借款协议、收条作废,甲方无需向乙方归还所借款项,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受让股权的所需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因办理股权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分别由项目公司1和项目公司2承担;

5、除非因甲方明示不愿转让其在项目公司中所占的股权,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其向甲方出借的借款,不得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方归还借款;

6、若最终项目公司投标、竞买土地失败并收到出让人退还的投标、竞买的保证金后,项目公司1和项目公司2决议解散项目公司,甲方在项目公司所占股权对应的股东权益直接抵作乙方向甲方出借的借款,甲方不再向乙方主张借款,不得向法院主张要求乙方归还借款。 第四条 项目转让对价

1、鉴于甲方已向 公司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3000000(壹仟叁佰萬圆整),并前后共计投入近15000000(壹仟伍佰萬圆)各类费用及大量人力物力,并基于甲方历史积累的各种资源方取得该项目的优先权益,政府承诺的地价也显著低于当地市场平均水平,项目开发前景较为乐观,乙方基于独立开发的诉求,自愿在顺利取得项目对应土地后(以收到中标通知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为准)向甲方支付总价为 万元的对价以获得独立开发权;

2、在项目公司正式组建前,甲方根据乙方诉求,配合乙方向当地政府争取如下事项:

2.1 规划指标调整; 2.2 税费和配套费减免; 2.3 争取项目配套物流仓储用地。 上述事项如取得成果,分别调整本条第1款所述对价,具体对价调整方案,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在第六条所述的正式协议中予以明确;

3、对价的支付方式:在顺利取得项目土地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公司一次性支付项目咨询费及管理费,具体细节在上述补充协议中另行约定,并在第六条所述的正式协议中予以明确。 第五条 特别约定

1、在项目公司成立后,为便于后续操作,原则上不发生除土地投标、竞买证金外的其他费用;

2、项目公司的财务印鉴,甲方、乙方各执一枚;

3、项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指定人员担任。 第六条 正式协议

1、其他未尽事宜,在签订正式协议时予以补充或修改;

2、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需在正式合作协议中明确,如正式合作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以正式合作协议为准;

3、如甲、乙双方在 年 月 日前无法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本框架协议丧失效力。双方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后,本框架协议同时废止;

4、在签署正式协议之前,甲、乙双方均有权就合作模式的合规性、项目土地、对方企业情况、履约能力等进行调查,双方均有权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批准正式开展本项目合作。如任何一方做出否决的决定,则本框架协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排他性与替代性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在以下较晚的时点之前具有排他性: 自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

1、甲方、乙方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及现有股东在本合作过程中不能够单方面与其它合作方另行谈判或订立合作协议或类似协议。如本框架协议终止或排他过期,本排他性条款亦自动终止。相关各方届时另有约定的除外;

2、 甲乙双方均可以在签订正式协议时指定关联公司按照本协议原则条款与对方签署正式协议。

第八条 保密条款

1、本保密条款适用对象为本项目合作各方及其关联公司,公司现有股东,还包括参与项目合作事宜的顾问等中介服务人员;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应将本框架协议全部内容以及协商、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收到或取得的有关任何信息和文件视为保密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合作过程各方互相披露的信息和资料仅为本协议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3、未经保密信息所有方同意,任一方不得为非本协议目的使用、允许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但(1)向商务部门、工商机关等有关政府部门提交相关文件;(2)向其律师、会计师、顾问等披露;(3)依照各方所适用的法律及其它规定要求进行的批露除外;

4、资料的返还或销毁。如果合作项目未能完成,合作双方负有相互返还或销毁对方提供的信息的义务;

5、不公开条款。合作的任何一方在共同公开宣告投资事项前,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特定或不特定的第三方披露有关投资事项的信息和资料,但有权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强制要求公开的除外。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关于项目合作的原则性、框架性约定,具体事宜甲、乙方另行协商,并在最终签订的正式协议中具体约定。对本协议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均友好协商解决;

2、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参与本项目和/或为洽谈、签订、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均由该方自行承担;

4、除了保密条款,排他性条款外,本合作协议的各项条款在合作正式法律文件签署之前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5、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 附件1:

甲方: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第二篇:酒店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酒店项目与政府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建设五星级×××酒店项目进行了多轮洽谈,为推进上述项目尽快上马,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框架协议,作为具体合作的原则和约束。

1、双方约定由×××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投资主体,该项目总投资额为×××元人民币。该项目选址确定在×××。第一期用地×××亩和第二期用地×××亩均为国有土地,甲方承诺依法将上述用地,以定向挂牌方式出让给乙方,其土地价款按标准收取,用于五星级旅游饭店建设的×××亩地的土地价款按市政府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甲方负责进场施工、经营所需的水、电、气管线铺设至酒店大门,以确保乙方投资建设计划顺利实施。

3、甲方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并指派专人全程服务,综合协调项目前期立项、申报、评审、审批、办证、征地拆迁等事项。相关审批事项属市内审批的,自接到全部有效资料起原则上一周内办结;须市以上部门审批的,积极协调沟通,及早办理审批手续。

4、甲方承诺为该项目建设和经营提供良好环境,对影 1

响项目建设和酒店经营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打击。

5、甲方承诺对乙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市税费优惠政策。

6、甲方给乙方及时提供全市的基本情况、投资环境、优惠政策等有效的有关资料。

7、乙方的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市的总体规划,将酒店建成富有特色的五星级饭店。五星级旅游饭店建设规划须报××省旅游局审批,报国家旅游局备案。

8、乙方必须按行业要求依法生产和经营。

9、本协议签署生效后,乙方必须15日内完成在××市注册成立“×××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万元人民币。×××有限公司成立后,由乙方授权××有限公司履行本协议。

10、本协议签署生效后,乙方必须在××日内将土地价款一次性打入甲方指定的专用帐户上。

11、本协议签署生效后,乙方必须在3个月内破土动工。2010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万元,2011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万元。乙方应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倒排工期,加快工程进度,以确保2012年12月底竣工营业。

12、除自然原因等不可抗力因素外,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11条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

协议,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3、甲乙双方中一方未能遵守本协议有关约定,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受损方可依法要求赔偿,并可提出终止本协议。

1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按有关规定另行商定,并签订相关协议(合同),双方签订后作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乙方:

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2010年月日

第三篇: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推动南宁市地铁三号线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投资建设步伐,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该项目的投资合作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地址:

(三)项目投资建设规模:该项目全长公里,总投资亿元

(四)项目建设方式:采用BOT模式由项目公司广西海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经营、移交。

第二条 项目公司现状

(一)项目公司名称:(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二)项目公司注册地址为广西南宁市,项目公司于年月

日成立

(三)项目公司注册资金:项目公司注册资金元,实收资

本为元

(四)项目公司经营范围:。

(五)项目公司现股东及股权结构:占%的股权;

占%的股权。

第三条 合作投资方式

(一)甲乙双方同意组建投资联合体,按照BOT模式投资、建设、经营、移交该项目。

(二)甲乙双方同意共同投资改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为亿元,项目公司注册资金全部由乙方负责缴纳,乙方占项目公司%的股权;甲方占项目公司%的股权以截至合同生效日对该项目的实际投入资金及甲方拥有的社会资源及完成该项目前期工作作为投资,占有项目公司%的股权。

(三)该项目总投资为亿元,其中股东投入资本金占总投资的%,即:亿元;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即亿元。乙方承诺股东应投入项目公司的资本金亿元全部由其负责投入。项目建设资金银行贷款亿元,全部由乙方负责筹措,并确保项目建设资金按期、足额到位,保证项目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四)双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共同投资、建设、经营该项目。

第四条 项目公司股权结构及管理人员的组成

(一)甲、乙双方各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双方按照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公司股东会事项表决采用全票通过制。

(二)公司董事会设董事4人,双方各委派2人,董事会事项表决采用全票通过制。项目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裁均由乙方委派。

(三)项目公司财务总监、出纳由乙方委派,财务经理、会计由甲方委派。其他管理人员由双方另行协商选派。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项目前期政府批文、法律文件的办理。

2、负责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政府关系的协调。

3、本协议生效后,项目公司有关工商登记手续的配合办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建设资金按期、足额到位,本协议生效后个月内,到位项目建设资金亿元。

2、项目投资、建设、经营的管理工作。

3、本协议签字盖章之日后个工作日内到位项目公司资本金亿元。

第六条 乙方投入的项目公司资本金亿元到位后,甲乙双方即开始办理项目公司股权变更手续。

第七条 双方就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端,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 双方投资合作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协议的方式予以明确。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亿元资金按期到位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人:年月年月日日

第四篇:建设工程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鉴于:

1. 甲方系知名的建筑工程咨询公司,现即将针对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

目”)申请投标。

2. 乙方系建设工程企业,在该领域内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愿意对甲方的本项目投标

工作提供大力支持。

3.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本项目成功中标之后,甲方将根据乙方所提供的支持力度,

优先考虑由乙方承包。

因此,甲乙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条款如下:

1. 合作内容

1) 在甲方开展本项目的投标工作中,乙方将以提供费用、材料、技术等方式给予

大力支持,该等支持无需甲方支付对价。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对于对价进行约定。

2) 甲方成功取得本项目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作为本项目的承包方。

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将另行签订协议,就具体细节进行约定。

3) 乙方如正式成为本项目的承包方后,需承担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税费,并向甲

方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咨询费用。

1) 甲乙双方应当对本协议内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或的对方的商务、财务、

技术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信息”)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

2) 保密信息接收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

密信息,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若该等雇员违反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接收方仍应就此向披露方承担违约责任。 2. 保密条款

3. 权利义务

1) 本协议对甲乙双方无法律之约束,本协议的变更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

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解决。

2)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继承本协议所产生的所有权利和

义务的全部或部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向乙方收取人民币万元的违约金。

4. 有效期限

本协议书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日开始的1年。

5. 存续和解除

1) 甲乙双方在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可以解除本协议。

2) 本协议的有效期满一个月前,甲乙双方应就有效期限的存续进行协商,达成一

致的,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再延长一年。如不能达成一致的,本协议在有效期满时终止。

3) 除遇不可抗力之外,出现违反本协议内容的情况,无需经任何催告或其他手续,

甲乙双方可在提出解除本协议的通知后,本协议即刻被解除。另外,由于此种原因使得本协议被解除的,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4) 甲方最终未取得本项目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5) 本协议终止后,第2条保密条款仍然有效。

6. 其他

1)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时,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第五篇:垃圾发电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垃圾发电项目投资合作

框架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为了对广安生活垃圾进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和处置,清洁美化当地生活环境,同时对焚烧过程产生的热能和灰渣进行综合利用,以达到资源循环利用的目的,甲乙双方拟共同投资建设“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着公平公正、共同发展的原则,就该项目的投资合作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二)项目地址:。

(三)项目投资建设规模:项目设计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 吨/日,总投资暂估为万元。项目计划分期进行,其中: 一期处理规模为日处理吨,投资预计为万元人民币; 二期扩建处理规模为日处理吨,投资预计为万元人民币;

(四)项目建设方式:采用BOT模式由项目公司广安爱众环保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经营、移交。

第二条 项目公司现状

(一)项目公司名称:(以下简称“项目公

司”)

(二)项目公司注册地址为,项目公司于

成立

(三)项目公司注册资金: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亿元,实

收资本为万元

(四)项目公司经营范围:。

(五)项目公司现股东及股权结构:。

第三条 合作投资方式

(一)甲乙双方同意组建投资联合体,按照BOT模式投资、建设、经营、移交该项目。

(二)甲乙双方同意共同投资改组原项目公司,新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为亿元,项目公司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乙方以货币资金及相关技术产权投资,占新项目公司%的股权;甲方以截至合同生效日对该项目的相关投入(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可)进行投资,占有新项目公司%的股权。

(三)该项目总投资为亿元,其中股东投入资本金占总投资的%,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乙方承诺投入项目公司的资本金万元应按时足额投入。

(四)双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共同投资、建设、经营该项目。

第四条 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占总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投资的利润,分担投资亏损。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投资承担责任。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项目前期政府批文、法律文件的办理。

2、负责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政府关系的协调。

3、本协议生效后,项目公司有关工商登记手续的配合办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建设资金按期、足额到位。

2、项目投资、建设、经营的管理工作。

3、本协议签字盖章之日后十个工作日内到位项目公司资本金。

第六条 乙方投入的项目公司资本金到位后,甲乙双方即开始办理项目公司股权变更手续。

第七条 双方就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端,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由当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第八条 框架协议签署后,双方将开展合作前期工作,双方投资合作细节,由双方再行协商,待与政府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后,再签订正式的投资合同。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盖章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

乙 方:

法 定 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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