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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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法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XXXX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XXXX人民政府:

根据《XXXX人民政府2017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XXXX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对2017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把法治政府建设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行政问责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形成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层层有人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培训,提高效率

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办法,认真学习法制政府建设相关制度精神。

2017我局先后组织了两次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集中学习会,3月学习了党风廉洁建设相关文件;6月主题学习了《XXXX法制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全局干部还进行了法制政府建设的自学活动,结合本职工作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

二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先后两次组织局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各类基本行政法律法规和职位需要的专门行政管理法律法规。

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培训,从而使全局干部进一步掌握法制政府的相关内容,牢固树立了为民服务、便民服务的思想意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公开政务,接受监督

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布发改局权力清单、行政执法办事指南、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等,印发了便民服务卡在政务服务中心发改行政审批窗口对外发放,让社会各界知晓本机关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条件、需要提交材料和办理流程。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工作质量提升。

四、提高行政能力,做好档案整理

不断增强推进依法行政自觉性,提高按法律规定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把依法行政真正落实到教育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授权,继续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规范事务办理时限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当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体干部职工正以饱满的热情,优良的作风,上下齐心,团结一致,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精神,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很多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坚持不懈地贯彻执行法制政府制度,坚持以实现“优化机关作风、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权利运行、提高服务意识、促进和谐发展”为工作目标,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XXXX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8月24日

第二篇:2017年法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仁和镇2017法治峡江建设工作

自查汇报

2016以来,我镇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始终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以维护公平正义为核心,超前谋划,积极作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荣获2016年度峡江县“六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荣获201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镇第三名。成绩的取得在于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在于综治、司法、公安、信访等部门的真抓实干,在于广大基层群众的积极参与。新的一年,法治建设工作将面临着新的挑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扎实开展工作。2017年,我镇的法治建设工作将以社会管理为主线,巩固成果,继承创新,提升法治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实现我镇的跨越发展创造和谐稳定安宁的社会环境。现将1-10月份开展的工作自查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开展 镇党委政府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今年年初,镇领导成员有部分变动,我们适时对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下发通知。3月初,召开了全镇政法工作会议,在肯定2016年成绩的同时,确定了2017年的工作思路,将法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重点工作,会上还与各村、单位签订了2017年法治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督查指导,充分发挥了党领导的政治优势,把法治建设工作上升为“一把手”工程,强势推进本镇法治建设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法治建设全面推进 我们采取“集中宣传造影响、重点宣传找对象、入户宣传有印象”的办法,进一步扩大法治建设工作的影响。一是通过镇广播、固定标语、墙报、宣传栏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二是结合宣传月,张贴宣传标语、图片200余张,发放宣传单400余份,以提高群众对法治创建的知晓率。三是结合 “六五”普法活动,2017年3月,由综治办牵头,民政、妇联等多部门参与,利用“党员进村入户解民忧活动”进行法律咨询,印发援助手册、法治宣传材料800余份,宣传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受到广大群众好评。四是积极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培训班,1-10月份共组织培训4次 ,提高了领导干部法律意识,丰富了法律知识。

三、夯实基础,创新特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强势提升 1-10月份,我镇立足于 “巩固成果,提升水平”,全面推进基础建设,大力开展法治建设系列活动,努力打造特色亮点工程。

(一)保障设施,提高服务。今年年初,我镇聘请了一名法律顾问为广大群众提供了较为全面的法律服务。

(二)关注民生,化解矛盾。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接访、协调会办、督查回访等工作制度和调处规范,加强矛盾排查分析和信息预警工作。定期召开社会稳定和治安形势分析、“三项排查”等工作例会,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及时明确责任领导,研究落实解决方案。综治办在加强对社会热点矛盾排查调处的同时,还主动服务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全程跟踪,为本镇的一些重点建设工程和项目及时提供调解服务2件,调解成功2件,调解率达100%。

(三)社会管理,彰显特色。今年上半年,我们在对特殊群体的日常管理教育方面积极探索和实践,努力形成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一是积极协助学校对在校生开展法制教育,举办讲座,帮助青少年树立知法和守法意识。二是我们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推动各类矫正人员回归社会。今年2月以来,对本镇5年内刑释解教回归人员进行了走访摸底,并建立个人信息记录,实行动态管理,现已衔接列管人员2名,衔接率、安置率和帮教率分别达100%、100%和100%。同时我们加强对归正、吸毒人员的帮教管理,开设矫正专题法制课,组织矫正对象参加,着力解决帮教人员的实际困难,把重新违法犯罪现象降到最低水平。全镇5名矫正对象,未发生一例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情况。三是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积极推动企业用工和村级出租房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法制教育,努力减少外来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四是大力推进精准法律扶贫工作。我镇多次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对贫困户进行法律服务,对他们提出的法律疑问进行耐心讲解,为他们解决法律上的疑难杂症。

(四)打防并举、控制有力。我镇派出所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重创犯罪分子气焰,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今年1-10月份,我镇派出所共接处警5起,立治安案件5起,查处5起,调处各类纠纷15起。

今后工作我们将以普法为总抓手,以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以提高全民法律、法规意识为目的,通过不懈努力,将我镇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仁和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6日

第三篇:2014年法治工作建设自查报告

根据市局对法治工商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工作指标要求,我窗口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加强法制宣传,搞好法规培训,以全面落实执行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为重点,全面完善业务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推动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工商建设,进一步推进工商转型升级,促进职能到位。在法治工商建设方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现将本法治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始终将法治工商建设列入全年工作重点目标,成立以窗口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法治工商建设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协调、指导法治工商建设工作,制定详实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工作步骤、考核方案,将该工作列入窗口工作的首要任务。通过努力,达到了团队协作精神强,爱岗敬业风气正,忠于职守观念牢。全体干部职工行为规范,举止文明,窗口形象貌焕然一新。

二、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制度和执法监督制度。整合执法力量,内设机构责权明晰,监管机制健全,执法力量充实。制定执法评议方案,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个岗位责任,定期开展评议考核及人员向管理和服务对象述职述廉活动。彻底杜绝了“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现象,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积极做好对外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突出对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等方面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意识和能力,对企业今后的规范发展提供了很大的帮助,为依法经营打下坚实的基础。坚持多种形式普法,营造良好法制宣传氛围。通过向公众发放“法律宣传单”,用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培养公众对法律的兴趣;并结合12315活动宣传与老百姓密切联系的、典型的真假商品鉴别知识,增强民众对真假商品的鉴别能力和维权本领。

关于以后的工作,我窗口要继续认真开展好“工商法律服务”工作。为适用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需要,推进“法治工商”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实现决策的法律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为部门和领导决策提供高效、准确的法律政策服务。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强化服务意识,促进职能到位。进一步做好行政指导工作和行政调解工作。

XXXXXXXXX服务窗口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第四篇:区人大机关法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交办工作要求,区人大机关结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推进法治 建设中的监督工作和作用发挥情况进行了自查,现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今年,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为法治 建设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区人大常委会按照监督法规定,认真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的范围不断拓展,力度不断加大,实效不断增强,有效推进了依法治区进程。一是注重执法检查。今年以来,常委会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坚持把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大监督力度,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6月和10月,常委会先后组织人大代表分别对区政府《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视察调研,听取相关工作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和讨论,结合实际提出了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了国家法律法规在我区的全面有效实施。二是注重司法监督。今年10月,常委会就诉讼监督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区检察院关于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和支持检察院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加强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特别是要强化对立案、侦查、审判等各个诉讼环节的监督,进一步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此外,常委会还积极推进法治 建设,引起市人大常委会的关注,高庄社区被确定为全市三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之一,为做好我市立法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三是注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依法对区政府制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从源头上维护法制统一。四是注重信访工作。区人大常委会以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为落脚点,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在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过程中,严格执行人大信访工作规定,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倾听,及时批转,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办事、公正处理。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7件次,督办上级人大领导批示信访案件11件,一批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妥善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在今年全区“七一”表彰会上,汉江街道人大工作联络处主任石保华以人大信访工作为主题表彰会上做了典型发言。

(二) 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区人大常委会立足人大职能特点,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视察等活动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区政府“六五”普法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针对普法教育发展不够平衡、法制宣传形式等方面的不足,常委会要求区政府进一步突出重点,将普法工作与矛盾较为突出的重点工作以及法律服务等工作相结合,不断创新法制宣传载体,丰富法制宣传内涵,促进了“六五”普法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实行拟任命干部任前法律考试、供职发言、审议酝酿和颁发任命书等制度,要求拟任命干部增强法治意识,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善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带头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自觉养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发挥人大代表在法治 建设中的作用。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也是法治 建设的重要力量。各级人大代表通过“代表之家”、代表活动小组等平台和代表向选民述职等活动,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群众解疑释惑,化解调处矛盾纠纷,并引导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权益、理性表达诉求、履行法定义务。区人大常委会坚持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参与法治 建设。通过建立完善代表履职保障、学习培训、开展活动、议案建议办理、激励监督等机制,使代表代民言、表民意、护民利,较好发挥了人大代表在法治 建设中的作用。

二、主要问题 一是“一线意识”较为薄弱。人大及其常委会处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个别人大工作者对人大在法治 建设中的地位和推动作用认识不够清楚,工作较为被动,没有充分发挥权力机关的应有作用。

二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运行机制不够完备。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工作还不够到位,备案审查工作还停留在程序性审查的层面,对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监督的实效性不够。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职权和具体的方式方法、手段措施,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行使,如专题询问等监督形式刚刚起步探索,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罢免等刚性监督手段尚未启用。

四是自身建设有待加强。目前,我区基层人大普遍存在机构不健全、工作力量不足等问题,尤其是懂法律、懂经济的专业人员更为紧缺,代表履职能力和素质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大的履职质量和工作水平。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对区“一府两院”监督。按照监督法规定的监督形式和内容,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完善人大监督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工作落实。要在突出监督重点上下功夫,在多措并举上下功夫,在上下联动上下功夫,在推进工作上下功夫,使法治 建设更加坚实有效,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得到真正体现。

(二)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适时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作出决议决定。要把决定权的行使作为群众反映意见和利益诉求的法定制度渠道,在行使决定权的过程中,坚持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建立健全一系列有助于正确决策的制度和程序,充分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努力提高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水平,保障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区“一府两院”在出台重大决策前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三)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人大的重要职权之一。区人大常委会将通过行使好干部选举、任免权,围绕法治建设的目标要求,加强对任命人员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宪法法律观念和执政为民意识。

(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法治 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丰富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加强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努力推动代表积极履职,真正成为法制政策宣传员、社情民意调查员、维护民利服务员、矛盾纠纷调解员、脱贫致富引导员,充分发挥参与决策作用、监督促进作用、桥梁纽带作用、模范带头作用,引导众积极参与到法治 建设中来,自觉做法治建设的维护者、实践者和推动者。进一步加强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通过建立完善代表学习培训、联系群众、开展活动、督办建议、服务保障、激励监督等机制,确保联得上、联得紧、联得好、联得实,通过代表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推动法律法规和人大决议决定的有效实施,促进法治 建设。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

第五篇:某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共韶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审计紧密结合,坚持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推动审计监督全覆盖,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审计支撑。根据中共韶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和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凝心聚力:构建规范高效的执行、制度体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韶山市审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沈旭红任组长,各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韶山市审计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韶山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韶山市审计局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韶山市审计局重点项目建设专项督查制度》《韶山市审计局调查研究工作制度》《韶山市审计局发表信息制度》《韶山市审计局涉密人员管理制度》《韶山市审计局档案管理规定》等十余项工作制度,有效规范了审计监督权力运行;

三是狠抓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印发实施了《韶山市审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对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出具体部署。日常工作中,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其他股室(中心)协同配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法规起草等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依法、高效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做到立卷归档、分析应用、调阅管理等各个环节规范有序。

2.领导垂范:严格履责“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一把手”主动担当。党组书记、局长沈旭红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按照《韶山市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与审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多次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了入年终述职内容。二是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四严禁”工作要求,坚决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同时认真完成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各项任务,以“信用韶山”等网站为载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干部群众法律素养。一是抓好集中学习。通过局党组会、干部职工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宪法》《审计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以及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普法考试、执法资格考试,参学率和合格率达到100%,做到“持证上岗”。二是依托“实战练兵”。今年累计派出6名审计人员参加韶山市委第九、十轮、十一轮巡察工作、2名工作人员参加省委巡视工作,派出3名人员参加湘潭市局安排的交叉审计项目,配合湘潭市局开展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等3个项目,在实战中提升了大家的能力水平。三是抓好普法教育。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有利时机,多次选派普法志愿者到火车站广场开展现场集中宣传活动,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沈旭红还带队到银田寺社区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送去了宪法宣传读本等法律法规资料,并指导社区的法律宣传工作。

4.履诺尽责:依法审计全覆盖。一是全面深化财政审计,规范财政预算管理。主要是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预算编制及调整、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审计。查出预算编制不科学、政府性基金收入违规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等问题13个,提出审计建议12条。二是扎实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严格监督领导干部履职。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8家单位13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实行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相结合,做到一审多果。同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情况、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等纳入审计内容。重点对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审计。三是认真做好专项审计,促进资金依法合规使用。开展了关于韶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的专项审计,重点关注了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管理情况,捐赠款物接受、分配、使用、管理和信息公开等相关情况。开展了2018-2019年度节能环保专项资金的审计,揭示专项资金在筹集分配使用中的突出问题,促进资金规范管理、高效使用,合理评价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专项政策落实和制度完善,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开展了韶山市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重点关注扶贫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扶贫项目的管理实施情况、扶贫政策制度的落实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四是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助力乡村振兴。对韶山乡韶山村和清溪镇花园村实施2016-2019年村级财务收支审计,发现问题13个,提出审计建议8条、审计提示2条。五是抓好重大投资项目工作,促进重点项目规范管理。完成了市湘西塘片区保障性住房工程等工程结算审计项目8个,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12个。对韶山核心景区外环公路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依法查处了违规项目资金。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促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提高投资效益,防范廉政风险,拟写并以审计委员会名义出台了《韶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实施细则》。通过全覆盖式的审计监督管理,有力推动了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2020年,我局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规范审计执法行为,积极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但也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局相关法治建设制度需要不断更新完善,工作措施有待进一步改进创新;

二是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审计干部认为审计任务重、时间紧,在党内法规、业务技能的学习上主动性不强、方式方法不多,对审计信息化建设、大数据应用等新技能的掌握上明显不足。三是普法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我局目前的普法宣传主要以刊登公益广告、参加集中宣传活动等传统方式进行,普法手段比较单一,普法效果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1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努力适应新时代审计工作发展需要,助力我市创建“湖南省法治政府示范市”。

1.聚焦主线主责,提升审计监督效能。继续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十四五”规划,打好“三大攻坚战”,规范权力运行,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发挥好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功能。

2.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治宣传效果。充分利用集中学习、研讨学习、新媒体自学(如“学习强国”)等多种方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审计的能力水平;

加强与网站、广播、电视等官方媒体的联系,及时总结推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验;

积极参与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建设活动,深入推进“七五普法”,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完善规章制度,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审计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推进审计监督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要求和考核标准,落实好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扎实做好资料收集、整理、报送等工作,积极反映法治建设的工作成效,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韶山市审计局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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