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方案

2023-01-19

一份优秀的方案要对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详尽的安排,包括实施细节、步骤等,也许你已经写过不少方案,但你真的懂得方案撰写的精髓吗?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方案》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第一篇: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方案

2016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法治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廉洁高效、法制宣传和法治实事惠民等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制约法治建设推进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按照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要求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机构

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推动行政相对人树立食品药品法制观念,自觉做到知法守法、依法经营,促进提高社会公正诚信度和法治化管理水平,构建法治建设长效机制,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四、工作措施 认真按照《区提升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常新法治办〔2016〕1号)要求,充分履职尽责,扎实推进提升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思想觉悟,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做到爱岗敬业、忠于法律、执法为民,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不良行为,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风范,自觉学法用法守法,努力打造一支“公正执法,廉洁高效”的监管队伍。

(二)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市行政执法暂行规定》要求,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说理。遵循行政处罚法定、公正、公平、过罚相当的原则,围绕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程序等,采取书面、口头等形式向当事人阐明案件涉及的法律、事实和情节等事由,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凡事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既严格执法,又以理服人。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积极创建“依法行政示范点”。

(三)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信用公示、警示告诫、行政建议等方式,将行政指导贯穿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积极化解和消除不和谐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加强政务公开建设。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做到各项工作透明化,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监管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使“阳光政务”成为依法行政的助推器。

(五)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落实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相互配合、团结协作的工作机制。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切实维护社会公众利益。落实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讨论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合法,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

(六)加强执法监督。每半年开展一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通过自查、互查、查看台帐、调阅卷宗、调查问卷、现场检查等方式,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行政相对人、企信通短信问答、发放《机关公务人员公务行为反馈表》等方式,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监察活动。

(七)抓好法治惠民实事工程。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高效办理群众举报投诉事项,及时受理,及时处理,及时回复,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案件办结率、群众满意度100%。办好法治惠民实事,有效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争创法治惠民优秀实事项目。

(八)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法律六进”及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和“法治大讲堂”等活动,以及利用分局网站《法制宣传》、《政策法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等栏目,大力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诉求、依法维权,用好法律武器,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五、工作步骤

(一)提高认识阶段(2月下旬—3月中旬) 做好提升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的深入发动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凝聚合力。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下旬—8月) 按照制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认真扎实开展活动,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整改提高阶段(9月—10月) 及时收集开展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在吸收借鉴的基础上加以巩固和提高,对反馈的问题及时制定详细的整改工作计划,并整改落实到位。

(四)迎检测评阶段(11月—12月)

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法治建设工作成果,努力提高群众认知度,为法治建设满意度测评营造良好氛围,做好法治建设满意度测评各项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提升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党组领导、科室负责、上下配合、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保障力度。落实好专项活动各项保障,确保组织、人员、经费和效果“四到位”,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各科室要结合本职工作特点,在综合协调、日常监管、稽查执法等重点工作环节,身体力行,充分履职,彰显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注意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要积极探索长效机制,促进活动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第二篇:规划局2016年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根据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基层法治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东法治〔2016〕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和县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县委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年)》部署要求,全面深化基层系列法治创建,扎实推进全县各层次各领域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升法治东海建设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东海”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县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的部署要求,重点突出目标化管理、系列化推进、规范化运作、信息化联动“四化建设”引领,全面推进规划局法治创建,不断增强群众的法治满意度与获得感,力争3年达到县级以上法治创建先进标准。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科学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审批、重大行政合同等事项提交局会办会讨论前,需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规定程序。严格落实局党组会议、局会办会等集体决策制度。

(二)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我局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与国家、省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违法创设行政权力。制定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经法制工作机构实施合法性审查后,由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要通过单位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三)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落实公众知情权。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凡是我局制定的公开性文件、重大项目审批核准信息、重大行政决策等事项都要在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凡是面向社会办理的事项,都要依法公开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和办理结果等。

(四)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加强局门户网站、微博和机关内网建设,提高信息质量,完善网上审批、信息公开等综合服务功能,更好地面向社会、服务公众、接受监督。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充分利用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及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及时发布我局重大政策信息,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引导社会舆论,稳定社会预期。

(五)加强规划法治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觉悟,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做到爱岗敬业、忠于法律、执法为民,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不良行为,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风范。建立并落实法治建设培训制度,定期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专业技能和法律知识培训,确保每个科室一套法律知识读本,负责人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开展规划为民服务。

(六)丰富法治实践,弘扬法治精神。坚持法治文化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法治文化渗入到深入推进规划事业依法治理、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之中,通过普法依法治理,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水平,大力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基层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李加瑞同志任组长,周昕、徐法明任副组长,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结合我局实际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将基层法治建设列入目标管理,统筹规划加大创建,开拓创新加大投入,确保我县依法治县取得实效。

(二)明确任务,坚持依法行政。要求各科室部门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严格依法办事,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事项,切实做到公平公正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形成内部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整体联动的管理机制,有效提高行政效能。同时深入学习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及修订完善工作,使之真正成为方便群众办事的指南。推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一步完善网上公告、受理、办理、审批、监管功能,提升运行水平和实际功效。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建议办复率达100%、满意率达95%以上。完善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能、职责范围、岗位设置、办事内容及其依据、条件、时限、程序、投诉电话等;坚持做到主动服务不推诿、协调服务不扯皮、高效服务不拖拉、廉洁服务不设卡。

(三)落实措施,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建立固定的法治东海宣传阵地。将法治东海建设有关内容,纳入党委中心组织集体学习内容,强化宣传教育的力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东海县规划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会议,根据需要适时要求其它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会,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述职,交流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努力在办实事求实效上提高百姓对法治建设的认可度,针对群众点题,认真梳理,按期办理,整治结果要接受群众评判。

(四)严格督查,确保法治实效。成立督查考评工作机构。建立东海县规划局法治建设督查考评组,专门负责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督查考评。重点督查党政领导重视程度,宣传发动情况目标任务分解情况,突出问题整改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以及对各部门的法治建设进行全面考核评比。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督查活动,特殊情况随时进行督查。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下发《法治东海建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督查情况要形成文字材料,向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供决策参考。

第三篇:县司法局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助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XX县司法局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助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试点工作,加快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结合县司法局工作职能,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1年底,努力实现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层执法质量明显提高,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动性、自觉性显著增强,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为推进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基层法治政府建设。

以推动落实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为重点,加快督查考核力度,科学制订考评方案,进一步细化量化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法治宣传目标任务,推进乡镇领导干部、领导班子述法制度化,支持县委将法治建设纳入巡查内容,引导各乡镇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在化解矛盾、重大决策中的作用,牢固树立乡镇党委、政府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法治观念、法治意识。

(二)规范涉农行政执法。

积极配合做好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执法力量资源,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执法。加强对执法工作监督,健全完善农业农村领域执法工作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在基层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侵权须赔偿。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高基层行政执法队伍法治意识和职业素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将政府涉农事项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教育。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宪法法律法规。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宪法进万家”“送法进乡村”等活动。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中国农民丰收节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大防火、防盗、防诈骗、防安全事故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任务,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和案例指导力度,与县法院协调,推广车载法庭、背包法庭等巡回审判方式,组织开展群众旁听庭审活动,把庭审过程变成以案释法、教育群众的过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升法治宣传实效。强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农民法治文化公园、法治广场、长廊、农家书屋等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现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为群众搭建有效学法平台。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组织编写、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实施农村

“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重点培育一批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老党员、老村干、老教师等为主要力量的“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

加强法治培训,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农民法治素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促进“三治结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

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实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全覆盖。整合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资源,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采取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模式,打造城镇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项目在12348

XX法律服务网店铺上线并发布产品,群众可自行注册账号,选择自助式服务、电商式服务和互动式服务。普遍建立村(社区)法律服务微信群、“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加大“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宣传推广,提升群众知晓率和拨打频次。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加强劳动保障、婚姻家庭、教育医疗、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及其土地流转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的法律援助工作,做好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青少年、妇女、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做到应援尽援。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案件代理、信访、调解、群体性事件处理等公益法律服务,使群众享受到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

(五)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强诉源治理,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社会矛盾风险综合防控新体系中的作用,整合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力量,强化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推进诉调、检调、访调、警民联调等工作对接,完善人民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信访、公安、法院、检察等部门联动配合,逐年提升乡村“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率”,网络化预警覆盖率100%,调处成功率95%以上,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积极发展乡村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推进司法所所均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村配备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的任务落实,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名册制度,制作专职人民调解员证件。加强对人民调解员法律政策、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举办全县人民调解骨干(司法所长)示范培训班,开展全县调解员技能竞赛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

(六)筑牢乡村安全治理防线。

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升政治定力,持续高位推动。压实单位负责同志政治责任,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上半年适时召开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辟“第二战场”,深挖黑恶线索。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斗争。持续做好律师领域、社区矫正领域、安置帮教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涉信息网络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专项摸排工作。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进一步健全与公、检、法、纪检监察机关的协同办案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的意见措施。

(七)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建设。

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载体,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突出示范建设质量,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强化动态管理机制,对已获得“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村定期进行复核,对复核不合格的取消“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普法骨干培训,提高村干部建设法治乡村的能力。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XX县司法局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助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负责各项工作。各所各科室要把法治乡村建设作为主要工作任务来抓,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确定重点任务,分步实施,及时研究解决法治乡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二)强化支持保障。

统筹利用好现有经费渠道,大力支持法治乡村建设。结合优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和管理的需要,加大对法治宣传阵地、基层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及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的专项投入。

(三)注重工作实效。

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尊重群众意愿与教育引导群众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展法治乡村建设。要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服务群众,及时宣传政策、征求意见,注重培育、选树、宣传法治乡村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创新发展。要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贯彻落实。

第四篇: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3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制订2013年昆明市口腔医院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着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医疗卫生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有效开展2013年昆明市口腔医院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确保活动组织有序、成效明显,成立昆明市口腔医院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传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平安院区综合部、希望院区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时间安排

2013年9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四、活动目的

动员全院积极参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切实维护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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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稳定,切实提高全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为全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宣传方式

(一)张挂标语广告。以展板、标语、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好宣传活动。

(二)突出点面结合。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必须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宣传相结合,做到长流水、不断线。要通过行业系统平安创建等有效形式,扩大宣传影响。

(三)注重典型引导。积极总结推广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辐射作用,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六、活动具体安排

(一)9月在卫生局领导下组织《》普法考试。

(二)10月11日邀请消防人员做消防安全讲座,并开展一次消防演练。

(三)11月邀请政法人员做法制报告,集中组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四)12月下旬召开“2013年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总结及2014年活动规划会议”。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是 — 2 —

当前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院领导充分认识开展宣传活动对于动员全社会参与平安法治建设,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明确分管领导、具体人员的责任,落实经费等保障,一级抓一级,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有重点地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认真挖掘宣传素材,组织好本单位宣传活动;有计划地把活动引向深入。

(三)严格宣传纪律。严格遵守宣传纪律,重大敏感问题的宣传报道按统一口径稳妥把握。宣传要全面准确,引用数据要出自权威部门,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重要稿件要按规定送审。

(四)加强信息报送。及时上报本单位开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的特点亮点及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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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高政发[2012]58号

关于印发《高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现将《高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法治 建设 方案 通知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公室,县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县群团。

—————————————————————————— 高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25日印发 ——————————————————————————

共印130份

高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根据《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拟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和促进“六个现代化”为目标,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进政府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努力提升政府部门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建设城乡环境最优美、富民强县最协调、社会关系最和谐的幸福高淳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到2014年,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阶段性目标:政府职能转变基本到位,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行政决策基本实现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行政决策水平明显提高;县镇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法制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行政管理透明、高效,行政效能、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力明显提高;行政执法文明、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和公众监督程度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基本满意。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社会管理与服务水平

深入建设服务型政府。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工作格局,健全诉求表达、矛盾排查和预警、矛盾调处、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社会公共安全管理五项机制,提高突发事

件预防、预警、应急处臵、应急保障能力。全面推行“一委一居(村)一站一办”模式和“扁平化”、“网格化”新型城乡社区管理服务体系,扎实推进“法治镇”、“民主法治村(社区、单位)”创建,建成全省唯一的“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县”。完成县、镇、村(社区)三级流动人口、特殊人群以及互联网等管理,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强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能,构建社会保障、就业创业、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住房保障 “六大体系”。

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按照“优化、完善、规范”的要求,继续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审批监督。开展网上并联审批,实现网上行政执法案卷监控评查常态化,杜绝行政权力事项网上登记、网下办理现象。加强行政权力库、行政服务中心、行政监察平台、政府法制监督平台管理与衔接。进一步加强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按照“一个窗口对外”、“能进则进”原则,将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事项尽可能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制定工作规范,压缩办理期限,提高服务效率。不断完善“12345”政府服务呼叫中心,积极开展各类便民服务,充分发挥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作用。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臵、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并做到及时、准确、具体。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对群众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时

限内办理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建立完善办事公开制度,规范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以及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程序,向社会公开单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工作规范、监督渠道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每年进行评议考核并向社会公布。

三、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 着力构建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政府议事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2012年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科学界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和事项,完善行政决策听证、论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和论证程序。凡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对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要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听证、论证意见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参考,采纳情况及其理由以适当形式反馈或公布。重大决策事项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研究前由县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等决策,决策机关或提请政府决策的部门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行政决策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重点要进行社会稳定、生态环境、经济运行等方面的风险评

估。通过综合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控制预案;凡未经风险评估或风险不可控的,不得做出决策。

完善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县政府部门每年要对本部门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实施情况评估,通过民意反映、抽样调查、委托专家学者或专门机构评估等多种途径了解决策实施情况,了解社会公众和相关利益方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必要时调整决策或停止执行。县政府每年选取1-2件关乎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重点评估。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决策规定的决策行为,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政府制度建设水平 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各类规范性文件制定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超越制定权限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所有政府规范性文件必须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查,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以县政府名义发布。今后一段时间,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重点为科技创业创新、城乡现代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民生社会建设以及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使制度建设与“六个现代化”建设相适应,与法治政府建设相协调。创新规范性文件起草机制,凡涉及民生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都要采取公开举行听证、组织座谈论证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规字”管理制度,所有

规范性文件均应列编“规字”统一登记、编号和公布。

实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坚持“立、改、废”并举,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或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自2011年始,规范性文件每2年重点评估和集中清理一次,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5年有效期制度,超期的原则上自动失效,确需保留的,按有关程序重新审查认定或由制定机关重新制发。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确保公正文明执法

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围绕构建“职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目标,持续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探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积极推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管理规范化,探索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领域的自由裁量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执法信息共享。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建立高位协调、综合执法、基层自治、公众参与、社会监督五项机制,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向建制镇延伸,推进城市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认真做好阳江镇“强镇扩权”工作,成立综合执法机构,合理配臵执法权限,进一步明确法律地位、职能定位、执法范围等,提高基层行政执法能力。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动行政权力名称、编码等要素的标准化建设。加强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执法监督的规范化建设,健全执法依据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梳

理、调整并公布执法依据、执法主体和执法权限,保障执法依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围绕促进发展、保障民生,全面落实企业“零距离服务”,积极推行涉企“人性化执法”,进一步规范涉及投资环境的执法行为,加大食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征地和房屋拆迁、文化市场监管力度,大力推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和整改。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行政执法监督重点和阶段性目标任务。完善执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案件监督审查,做好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备案审查工作,确保群众对执法行为的满意率达90%以上。

六、建立矛盾纠纷预防调解体系,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信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有效互动、形成合力。成立由县法制办牵头的行政调解专项工作组,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作用,推进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制度对接,实行法院与司法部门指导人民调解,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医患纠纷等调解工作。支持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及时解决民间纠纷,确保基本实现“应调尽调”,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理机制,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分析研判制度,确保社会矛盾发现在早、处臵在小,力求矛盾纠纷发现率、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处于省市领先水平。依法加强信访工作,健全“大信访”工作体系,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检查、社会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大格局,引导群众合法有序地表达诉求、解决矛盾,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充分利用行政复议解决矛盾纠纷。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简化申请手续,引导相对人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加强复议制度、机构、队伍和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吸收专家学者和社会力量参与审理,确保复议案件有2名以上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依法办理。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监察、司法、法院衔接,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

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精神,建立被申请机关负责人重大复议案件出席应诉制度,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要依法积极应诉。开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行政应诉培训,组织旁听重大行政诉讼案件,建立健全重要行政诉讼案件报告、通报制度。

七、强化行政监督,严格行政问责机制

健全行政监督制度。各行政机关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监督,加强行政机关层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支持审计、监察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发挥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作用,监察部门应做好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管理监察。高度重视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依法保障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对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相关行政机关要主动认真开展调查,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和回

应,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严格行政问责制度。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完善行政问责制度,细化问责范围和对象,增强可操作性。落实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问责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权力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重点加强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以及行政败诉案件的责任追究,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因违法行政导致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八、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推进机关干部法制教育。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长效学法制度,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网上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并作为考核和晋升的依据之一。通过领导干部大讲堂、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县管领导干部学习宪法、基本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聘请专家解读有关法律、法规,每年举办专题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加大集中培训力度,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用2年左右时间,将全县领导干部轮训一遍。落实拟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测试考察结果作为任职依据。

注重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执法。对从事政府法制、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要组织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加强行政执法证件资

格管理,建立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建立网上投诉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滥用执法权力、粗暴执法的人员,经教育不改的要依法处理并调离执法岗位。

九、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健全组织机制。建立县政府及其部门行政首长负责的依法行政领导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机关建设。县政府每年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全县中心工作,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具体任务和完成时限。充分发挥法制机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加大法制干部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努力建设一流的法制工作人才队伍。

营造良好氛围。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和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创新教育方式,增强实效性,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环境。

强化监督考核。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解决存在问题,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县政府每年向市政府、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每年向县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法治部门建设纳入依法治县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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