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机制范文

2024-04-14

融资机制范文第1篇

摘要:从实践的角度看,投融资的概念有很多,但主要的观点都属于一种,即“为了实现特定的目标而采取的手段”。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对项目风险的控制和对项目的评估。本文通过对投融资管理的含义、特点以及作用的分析与探讨,对当前的投融资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及对策,希望能为相关的理论提供一些借鉴。国企投融资是指国企通过各种方式向外部投资者募集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股票等。筹资的目的是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从而实现国企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问题研究

1国企投融资管理的模式

目前我国国企的投融资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银行贷款,即国企向金融机构申请借入资金,由商业银行根据国企的经营状况和信用水平进行评估并对其财务报表的真实性、抵押品的质量等作出严格的审核。二是股权投资,即通过股票或其他证券的方式向非上市的非上市公司的股东筹集资本,并将募集的资金用于国企的发展与扩张,以实现其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三是债权融资,特点是债务期限较长,一般不超过一年,但需要偿还本金,且到期后的利息可以作为法定的费用偿付。在这三类筹资的方法中,债券融资的优势在于发行成本较低,并且不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能够吸引到大量的投资者。

2国企投融资管理的难点

2.1投融资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目前关于国企投融资的立法还存在一些缺陷,比如现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对国企投资的约束力较小,而且这些规定的效力层次较低,可操作性较差,在实践中难以发挥作用。

2.2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和激励制度

由于市场环境的不完善,导致了国企的筹资渠道狭窄,筹资的方式单一,资金利用率低,因此很多国企都把目光放在了银行贷款上,而忽视了其他的融资手段例如发行债券,股权融资等。然而在实际的经营过程中,却很少考虑到这种行为所带来的潜在危害,所以说没有一套完整的体系来制约和监督,也就无法形成一个良好的循环效应,这也是为什么大多数的中小国企选择债权进行外部的筹措。

3国企投融资管理的重要性

在进行项目选择时,要充分考虑到项目的风险和回报,对项目的可行性、技术方案等做出合理的判断和评价,以确保其能够获得预期的收益。其次,国企投融资管理的有效实施,可以使国企的资金得到优化配置使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提高了国企的经济效益。通过对各种筹资渠道的分析研究,我们发现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以及筹集资金的使用不当,导致了大量的闲置资本,而这些剩余的资本将被浪费,因此如何将这部分闲余的钱投入到更有价值的地方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3国企投融资管理潜在问题及成因

3.1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

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国企为了获得生存发展的机会而不得不进行投资,但同时也会有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出现影响了决策,导致了国企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不稳定性。

3.2信息披露制度不够完善

当前社会虽然已经进入了信息化时代,但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获取相关的商业机密、产品质量等基本都是处于被动地位的,而且许多公司的内部管理体系还没有得到相应的改进与提高,使得大部分的员工都不能及时地了解到自身的优点与缺陷,这就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

4国企投融资管理潜在问题的特征

4.1国企的融资风险具有不确定性

国企筹资的主要目的是实现其生产经营目标,但由于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以及国企自身的管理水平的有限性,使得国企的筹资存在很大的不稳定性。因此在实际的操作中,往往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况和问题,从而使筹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甚至有可能导致资金的浪费和流失。

4.2对投资的认识不足

在我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很多中小国企的管理者都没有意识到投融资对于一个公司的重要性,也缺乏对投融资的了解,同时也很少考虑到投融资的成本与收益,这就造成了许多的盲目跟风的行为发生。

4.3政府的相关政策法规不够完善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行政命令等,以規范和约束人们的日常活动。然而这些规定的颁布实施都是以一定的时间为基础的且是事后的监督控制,而不是从根源上解决现实的问题并解决问题。

5国企投融资管理潜在的因素

第一,国企要有良好的信誉,在投融资过程中,要对国企的经营状况、财务情况等进行详细的了解和掌握,并根据这些信息做出相应的决策和投资。同时还要加强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证国企的现金流的正常运转。第二,国企要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在筹资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筹集资金所带来的收益以及成本,并且做好相关的预算工作,确保所选择的筹资方式能够满足公司的需求。另外,还应该制定合理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融资的综合费用,提高融资的经济效益。第三,国企还应重视自身的信用建设,提升自己的信誉,树立好的形象。此外,还应注重与银行的关系处理,避免出现不良贷款的可能性。第四,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使得社会公众对于投融资的认识也越来越高,这也是促进了金融行业的蓬勃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原因。

6解决国企投融资问题的对策建议

6.1加强国企融资促进国企投融资

加强国企融资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国企的资金利用率,促进国企的发展壮大,所以在进行融资时,要充分地考虑到投融资的风险和成本,尽可能地选择一些有优势的项目来为其提供帮助,以达到降低投资的风险和成本的目标。其次,要积极的探索新的筹资渠道拓宽筹集资金的途径。最后,要不断的完善我国的金融市场,为国企的投融资产生一个良好的环境氛围。

6.2完善风险投资和国企投融资机制

完善的风险投资和国企投融资机制是促进国企投融资的有效保障,也是提高国企的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首先要加强对风险投资的引导和规范建立健全的风险投资和国企投融资的相关法律法规,为資本市场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其次要完善我国的担保体系,为投资者的利益保驾护航,使其能够放心地进行资金的运作。最后,政府应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支持创业板、新三板、新三板的设立与运营,并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以保证中小国企的上市融资。同时还要加大对金融人才的培养力度通过各种方式来增强他们的专业知识,从而更好地帮助到国企的实际情况,使之可以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

6.3加强国企金融服务

金融机构应积极开展与投融资业务相关的金融服务,为国企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比如:为国企的项目融资进行担保、咨询等。在实际的工作中,可以通过对一些大型的银行和其他的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利用其先进的技术和

设备,帮助国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降低成本,使其能够更好地发展壮大。在金融创新的过程中,要注意风险的防范以及控制,要不断地完善金融体系,使其更加的适应时代的需求和社会的需要。同时,也应该加强与国际的交流沟通,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国情,制定出适合自己的方案。

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国企的投融资管理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和不足,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银行、国企自身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首先要加强对国企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于投融资的认识水平,让人们意识到投融资的重要作用。其次,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完善市场机制,使国企的投资行为有法可依,避免一些不法分子钻漏洞,给那些想不偿失的人以可乘之机。最后,还要不断地规范和约束现有的筹资方式,使其在竞争中保持优势,为中小国企的进一步壮大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与帮助。

参考文献:

[1]秦少卿,王晓莹.中小国企可持续发展的融资、投资问题的思考[J],.商

业研究,2012,(09).

[2]唐艺,李华.国企可持续投融资策略的分析与规划[J],事业财会,2010,(05).

[3]赵艳.农业上市公司可持续融资能力问题研究[J],重庆大学,2011,(07).

[4]刘凌波.中央国企投融资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11,(06).

融资机制范文第2篇

一、投资主体:整合区域以及金融资源

从非洲政治经济环境角度上看, 南非区域政治环境还算稳定, 中南经贸表现出迅猛发展, 人民币处于南非的业务也有着良好的前景。从南非金融体系角度上看, 南非自身金融体系相对健全, 也在国际上拥有较好的信誉, 金融的监管体系也相对成熟。南非作为发展较好的区域, 和英属非洲殖民地存在一定联系。

(一) 从南非开展金融布局

在这样的背景下, 中国银行业从南向北布局, 主要有三种模式:第一, 借鉴在肯尼亚和非洲, 中国银行业的清算业务, 中资银行在海外充分发挥出代理清算优势作用, 让人民币形成了全球结算网络。第二, 借鉴中国工商银行在南非的收购业务, 对南非标准银行展开了收购, 和非洲本土银行展开了联合合作, 也为人民币跨境贸易清算与投资建设了发展空间, 从而以间接的方式辐射到非洲其他的银行。第三, 和英国的银行建立合作关系, 银行之间可以建立起委托和代理相关的业务, 合作关系更加密切。如参股模式的合作, 和英国银行合作建立网络, 扩大非洲市场中的覆盖范围, 可以实现双赢局面。

(二) 发挥巴黎的连接作用

(1) 法郎区域国家布局的困难。中资银行法郎区域国家进行的布局, 不仅需要存在密切的经贸关系基础, 还需要展开金融合作, 中国的金融布局合作还比较小, 网点布局甚至是空白局面。在非洲法郎区域中资区域也面临着孤单处境。从经贸关系角度分析, 非洲法郎区域国家在建立密切经贸关系的时候, 要根据商务部门进行的分析, 双方的贸易经济每年都将达到200多亿美元, 在进出口贸易方面双方也存在较强互补性。对这些国家来讲, 中国无疑是重要的贸易合作伙伴。

如今, 中国已经占据了20%的对外贸易总量。中国和非洲的法郎区成员国共同展开了合作项目以及经贸援助, 重要的合作项目主要是在基础建设领域, 例如:医院、公路、水电站等项目。中国的很多工程公司, 例如:华为公司、中兴公司以及葛洲坝集团等公司, 也都在非洲的法郎区展开了业务。由于多年累积的历史原因, 中国和非洲法郎区国家之间在金融上缺少合作, 国家之间的金融体系存在隔断。这些国家在金融体系上和巴黎金融市场存在一定的关联, 中资银行在这些国家的金融布局也相对空白。例如:工商银行采用参股的方式, 和南非标准银行展开合作, 这样也就让合作项目覆盖到非洲的二十多个国家, 但是在非洲的法郎区域国家仍然缺乏网点的布局。在这样的情况下, 中国和法郎区域的经贸布局和投资合作有所限制。

(2) 法郎区域国家布局的策略。在目前的货币制度影响下, 中非和西非两方的货币联盟得到了资金流动的机会, 中国商业银行具备外汇从业资格的条件下, 就能提供给成员国公民和企业的外汇服务。在这样的条件下, 中国政府要通过加强和法国开展的合作, 才能对国家政治风险规避, 让谈判的效率得到提高。在非洲展开银行之间的合作运营, 能够加强彼此信任程度, 更加强非洲投资者和自身的金融之间的联系。除此之外, 还能发挥出巴黎作为离岸市场的积极作用, 增加中国和非洲之间计价和结算的比重, 让非洲人民投资有所增加。最后在中非和西非的货币联盟中, 可以选择重点合作国家, 如刚果、多哥等, 在地区内进行网点布局, 开启人民币的兑换业务。

二、投资伙伴:捆绑双方利益

(一) 马歇尔计划的经验

在对对象国经济的推动上, 马歇尔计划已经推出了可以置信的惩罚机制, 可以为我国提供一些参考。在二战之后, 美国推行了马歇尔计划, 力图维护市场机制, 给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马歇尔计划要求受援国承诺市场化, 包括放松对价格的观致、保证金融的稳定、消除配额、保持汇率水平以及平衡政府的预算。从外部约束来分析, 马歇尔计划打破了欧洲管制和计划经济惯性。同时融资计划也含有惩罚机制, 美国提出受援国需要在接受2美元援助的同时, 存相同规模本币在对应账户中。而账户的资金, 由美国决定其主要的用途。也就是说美国提供一美元的援助, 就存在两美元的真实资源。例如:在1948年, 美国拒绝法国动用账户, 指导法国承诺预算平衡的措施。德国政府也曾面临着延期使用的情况, 直到德国重新回到财政纪律轨道上。

在发展中国家, 如果全部照搬马歇尔计划实施, 不仅难度十分大, 同时也必然会招致对方国家金融上发生反弹。马歇尔计划之所以成功, 其关键在于美国所提供的资金, 和东道国之间形成一种强制性质的绑定。同样的条件下, 这两者的利益取向得到规范统一。我国需要对马歇尔计划进行借鉴, 学习利益捆绑这种机制。还可以增加双方或者和第三方的合作机制, 对金融业的压力以及风险起到减轻作用。让体系中融入数量更多地参与方, 形成利益捆绑的机制。

(二) 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国际银团的贷款提供给融资, 中国也可以引进更多种类的银团投资, 特别是以下三种优质投资者:第一, 在欧美或者香港的优质合作方。例如:香港银团的贷款业务已经经过了四十多年的发展, 相关制度和业务已经趋于成熟, 也产生了参与行, 在贷款的评估、定价以及审查等多个方面形成了完善的体系。香港的银团的贷款业务已经不存在障碍或者难题, 可以提供给各个国家更加专业的金融服务, 给金融业承担一定的资金压力, 也能够帮助金融业分担金融的风险。第二, 东道国本地金融机构。东道国区域内的金融机构如果占据了一定的份额比例, 对于减轻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有一定的帮助。第三, 中国金融业中的同业机构。将这一部分机构引入进来, 可以有效分担资金存在的压力, 分散风险, 还能让同业结构在走出去的之后构成利益共同体, 避免恶性竞争的情况出现。

在这样的基础上, 保障中国投资的安全, 还需要做出更多的安排。例如:在投资项目面临破产清算的时候, 将东道国本国的机构放置在后位上, 从而让东道国金融利益和中国金融利益互相绑定, 这样能够有效减少政治风险, 减少商业风险。另外, 还需要推动国际银团资产证券化的发展, 让二级市场得到提高。中国在发展贷款业务的同时, 不能只关注发起阶段, 更要关注证券化, 从而降低资金的占用, 这样能够让国家二级市场得到流动性保障, 让资金的回报率升高。从国际经验角度上看, 银团贷款发展证券化存在两种方式, 一种是将可转让贷款作为一种载体的模式。

第三方合作也是一种有效策略。首先发挥欧美等国家金融网络和技术的优势, 其次可以减少国际社会对中国的猜疑, 还能提高金融透明度, 缓解对投资项目在环境评估、人权等方面问题, 所受到的批评。最后让东道国增加违约的成本, 在最大程度上提升中国投资的安全性。

三、投资对象:约法三章设定融资条件

(一) 津巴布韦的提议

在2015年初, 津巴布韦政府提出了将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对中国来讲, 需要从三个方面展开分析, 第一, 津巴布韦提出建议的出发点在哪里, 这样的提议对他们自身有哪些利益?第二, 中国如果接受津巴布韦的提议, 人民币将成为津巴布韦的法定货币, 这种移植货币体系能否持续, 可持续的条件有哪些?第三, 从长远角度分析, 津巴布韦中人民币货币体系是否能够复制到其他国家?是否存在其他问题。在提议人民币作为津巴布韦的货币体系之前, 美元、日元、英镑、欧元、兰特等九种货币都曾是津巴布韦的法定货币, 其中也包含着人民币。

在现行货币体系中, 主导地位仍然是美元, 提议提出的目的就是提升人民币的地位。但是该提议的目的远不止货币问题本身, 在引入外币之前, 津巴布韦曾面临着严重的通货膨胀。直到2002年, 津巴布韦进入到100%通胀率的阶段, 到了2006年, 上涨到1000%以上, 到2008年, 膨胀率更是上涨到百分之220万。津巴布韦高通胀的根本在于货币政策给财政赤字进行的融资, 财政赤字又是多年以来内外交困的积累导致的, 津巴布韦经历了长期的经济衰败, 受到了国际上西方国家的制裁。在2009年之后, 津巴布韦引入外币作为法定货币, 随之津巴布韦的通胀率趋于稳定。在货币改革之后, 津巴布韦的通胀率稳定在正常区间, 由此可见, 津巴布韦的提议意图并不在于货币问题的处理。

(二) 融资条件的设定

津巴布韦要想改变当下的货币体系, 一是要回到2009年前的情境中, 利用超高膨胀率给赤字财政进行融资, 这种做法并不能解决当前问题, 存在很大的政治风险。二是要更进一步引进外国货币, 或者选择一种国际货币成为主导货币。例如:津巴布韦将货币主权出让作为条件, 处于低成本的原因美国有可能提供美元, 印刷美元的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经过协议的制定, 美国将对津巴布韦提供帮助, 维护货币稳定, 重构津巴布韦货币的流动性。但是津巴布韦已经在美国独裁黑名单上, 其他在美国领导下的西方国家根本不可能和津巴布韦签订协议。对中国而言, 中国如果无条件给津巴布韦提供托底, 很容易长期陷入沉重的负担, 如果提供一次性的人民币流动性, 成本虽然有限, 但并不能帮助津巴布韦解决当下问题。

在当前情况下, 津巴布韦对外的贸易使用人民币结算, 津巴布韦将通过国际收支逆差产生的漏出外汇将达到200亿人民币。若津巴布韦将人民币作为主要货币, 这就需要中国对津巴布韦的金融体系托底, 货币漏出也就成了中国的负担。中国若想要接受津巴布韦的建议,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第一, 津巴布韦要对财政纪律进行调整, 减少扩张财政政策的负担, 对财政外债和赤字做出严格的控制。第二, 津巴布韦需要尽快展开改革政策, 对营商环境做出改善和政治。这样在中短期不断积累外汇, 从而在中长期产生有效产能。第三, 津巴布韦要制定长期规划,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 形成大规模的、有优势的出口产业链。同时, 能够在国际收支上形成平衡。

四、结语

综上所述, 在“一带一路”融资机制建设中, 中国要想有效的参与, 需要从三个方面实施:从投资主体上, 中国要注意借力借势, 借助巴黎这样的优势在非洲布局;从投资伙伴上, 借鉴马歇尔计划的经验, 将相关方利益捆绑起来, 展开多方合作;从投资对象角度, 建立投融资关系, 需要对财政、政策等作出规定, 培育产业链, 提高产能。

摘要:“一带一路”沿线的投资需求巨大, 存在巨大的潜在风险。基于此, 本文从投资主体、投资伙伴以及投资对象三个方面研究了中国如何更有效的参与其中, 以期能够推动“一带一路”的实现。

关键词:中国“,一带一路”,投融资机制

参考文献

[1] 李伟春.基于“一带一路”战略的中国对外投融资路径思考[J].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 2018 (1) .

[2] 张汉林, 张鹏举“.一带一路”倡议基础设施建设国际金融合作体系研究[J].理论探讨, 2018 (2) .

[3] 尚军, 牛建军, 董涛, 赵永康, 靳向荣, 王卫博, 张武“.一带一路”建设背景下我国对外投融资模式多元化研究[J].西部金融, 2018 (2) .

融资机制范文第3篇

负债融资或负债比率的上升虽然能够回避股东与企业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抑制经营管理者的道德风险行为。但是,当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或向金融机构借款时,作为企业内部经济主体的股东、经营管理者和企业的外部债权人之间就形成以负债契约为媒介的委托代理关系。在这种以负债契约为基础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存在着作为委托人和债权人和作为代理

人的股东以及企业内部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为简化分析,我们以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代理冲突为例进行分析。

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主要表现为负债契约签订后,股东有可能从事各种损害债权人利益或降低企业价值,导致代理成本发生的道德风险行为。股东道德风险行为,或者说,负债融资中代理成本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股东存在着将本属于债权人的权益转移到自己手中,以提高企业股票的市场价值的内在动因。当然,仅有动因的存在,道德风险行为并不一定会发生。关键在于,企业利用负债融资时,股份制企业的股东有限责任等内在特征为股东从事道德风险行为提供了可能。

因负债融资引起的股东道德风险行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股东有可能将本属于外部债权人的权益通过一定方式转移到自己手中;二是有可能出现因企业债务超过而使股东放弃对债权人或股东有利的投资项目的投资不足现象。

(1)债权人权益的转移

股东以及作为股东利益代表者的企业经营管理者转移本应属于外部债券人权益的手段主要有三种,即股利政策操作、现有债权价值的稀薄化以及资产代替行为。

①股利政策操作。企业利用负债融资后,股东可以在不改变预订的投资项目计划,或在投资项目计划无法改变的情况下,将通过负债筹集到资金用作股利分配的来源,分配给股东;而在投资政策可以改变的情况下,股东以及企业经营管理者有可能通过削减投资项目的方式,减少投资支出,增加股东的股利分配,使股东的利益增加;更为极端的情况是,当企业经营状况恶化时,股东及企业经营管理者有可能将企业的负债资产采取股利的方式分配给股东,以逃避对债权人的债务。

②现有债权价值的稀薄化。在企业市场价值和现有营业收益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经营管理者可通过发行与现有债权具有同等或同等以上优先权益的证券,使现有债权人的债权价值被稀薄化,达到转移现有债权人权益的目的。

③资产代替。资产代替使指企业在负债融资后,股东在投资决策时,放弃低风险低收益投资项目,而将负债资金转向高风险高收益投资项目的行为。

一般地,投资项目的收益与其风险时成正比的。股东放弃低风险投资项目,选择高风险投资项目,如果成功,由于债权人只获取负债契约中约定的固定收益,超过低风险投资项目收益的超额部分全部归股东所得;如果失败,股东本来应承担投资决策失误的全部损失,但是在股东有限责任制下,超过股东出资部分的损失则全部由债权人负担。这种股东有限责任制下与债权人之间收益与风险分摊的非对称性使得股东在从事投资替代行为的动机。

(2)债务超过和投资不足

企业利用负债融资有可能使企业因负债过多而导致企业对较高收益的投资项目无法融资、融资能力低下的债务超过现象,还有可能使股东主动放弃对债权人有利的投资项目。这两种情况都会导致企业投资发生投资不足。

最早分析了负债融资引起企业出现投资不足现象发生的可能性的耶斯认为,企业是一个发展的经济主体,企业的价值不仅包含市场对企业现有资产的评价价值,而且还包括市场对企业将来投资机会的市场评价价值。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对其所拥有的投资机会并非一定能够或一定愿意实际投入资金,企业在决定对其所拥有的投资项目是否进行资金投入时,企业的现有负债余额、现有负债的时间构成以及即将借入的新增负债额的多少是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现有负债余额、负债期间以及新增负债额对企业股东和经营管理者新项目投资决策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一下两个方面:

①被动放弃对股东有利益的投资项目,出现投资不足。当企业拥有较多的负债余额而又缺乏偿还资金时,企业可能会因此导致融资能力降低,从而不得不放弃收益较高的项目。

②主动放弃对债权人有利的投资项目,出现投资不足。当企业拥有的投资机会的净现值为正,但该现值小于或等于企业现有负债余额或即将借入的负债额时,尽管对债权人而言,这种投资机会有利(投资机会的净现值为正),应该投入资金,实施该项目。但从股东的角度来看,并非一定愿意投入资金。原因很简单,股东项目所获的投资收益将全部归债权人所有,股东自身得不到任何收益。

上述因负债融资引起的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或股东的道德风险行为,都会导致代理成本的发生。代理成本发生的原因在于,在完善的资本市场上,合理的债权投资者在购买企业债券或向企业提供债务时,会充分考虑企业负债融资中的这种利益冲突

以及股东可能从事的各种道德风险行为,并在此基础上对企业的债券价值进行评价或确定负债契约的利率水平,其结果势必导致资本市场上企业债券价格降低或负债契约利率上升。债券价格降低或负债契约利率上升的成本最终由股东负担。

因此,从股东的角度来看,在利用负债进行融资时,由必要采取一定的措施,避免股东与债权人利益的冲突,降低负债融资

的代理成本,其有效途径是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票优先认购权公司债券或可赎回公司债券,以及选择合理的债券期限等。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以一种附带企业普通股股票转换权的公司债券。债券的持有者享有债券发行时事先确定的一定期限内,按一定的转换价格或转换比率将所持有的债券转换成公司普通股的权利。可转换债券在为转换为普通股股票以前,作为一种单纯的债券,债权人可以按期得到应有的债券票面利息,并可照样获得一般债券的安全性。

股票优先认购权公司债券时债券的持有人可以在事先确定的一定期限内,按一定的价格购买企业普通股股票权利的一种公司债券。债权人享有的购买权包括企业即发股票、新发股票和未来预定发行股票的权利。

可转换公司债券和股票优先认购权公司债券两者具有非常相似的性质。对债权人而言,两者都类似于一种股票看张期权。所不同的是,可转换公司债券一旦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债权人也就转变为公司普通股股东;而股票优先认购权公司债券持有者行使股票认购权后,其作为债权人公司所享有的债权权利并未发生变化,而且还作为公司股票持有者享有普通股股东的权利。

正因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和股票优先认购权公司债券对融资而言具有股票看涨期权的性质,所以,发行这两种债券来融资,有利于克服因普通公司债发行而有可能导致的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特别是股东和资产替代行为的发生等。

前述分析表明,当企业利用普通公司债券融资时,选择相对高风险的投资项目,对股东较为有利,所以,股东存在着从事资产替代行为的动机。如果债权人能合理地预期到股东地这种行为,市场上企业债券地价格就会相应地被低估,发生代理成本。当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普通股优先认购权公司债券时,两种公司债券地市场价值将随企业普通股股票地市场价值的上升而上升。两种公司债券所拥有的这种性质将有利于抑制股东从事使企业价值低下的高风险投资行为。比如,在企业所发行的债券全部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下,如果企业的股东选择高风险的投资项目使其股票价值上升。企业可转换债券价值也必然上升。在企业股票和债券价值都上升的情况下,企业的市场价值也必然上升,但是,在资本市场上,如果投资者预期股东会从事高风险的投资,企业的市场价值应下降。显然,在企业价值方面的前后两种结果相互矛盾,其实际结果是企业股票价值的下降。因此,股东也就不会有从事资产替代行为的动机。

可见,在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都存在代理成本的情况下,企业最优资本结构的选择应该使两种代理成本最小。从这个意义上讲,企业为筹集外部资金而发行的金融证券不仅仅只是企业现金收益的要求权,而且,还内含与企业所有权相关的剩余支配权和经营决定权的配置。这样,企业价值的提高显然就与企业内部治理机制的完善程度密切相关。

股权结构通过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来影响其治理效绩,进而影响到企业价值。公司治理机制使基于治理结构的企业内在运行状况,使将其核心资源配置在一起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契约关系(张五常,1998),也是协调和规范各利益主体间关系的制度安排。当企业的经营因企业各利益相关主体间的权利和责任不对称,使得各种代理成本和交易费用发生时,企业治理机制就是用以处理企业不同利益主体指甲索尼得权利和责任,以达到企业效率的一套制度安排;当企业被看作使一个不完备契约时,企业所有权包括对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企业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有效结合时企业效率经营的关键。股权结构作为这种制度安排的基础,对结构的形成和作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通过既分权又互相制衡的制度来降低代理成本和代理风险,防止经营者背离所有者的利益是公司治理的主要目的。因此,股权结构决定着治理结构,首先通过股东大会形成公司最高决策,进而决定对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授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则构成治理结构中的四大利益主体,彼此间形成有效的制衡关系。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之间这种基于委托代理关系的分离构成了股份制企业的根本特征。不同的股权结构中,所有者及其代表对代理人的控制能力与积极性不同,因为他们对代理人行为承担的风险及从中获取的收益是不同的,而不同的股权安排就会有不同的组织效率,并导致不通的企业行为。

 

融资机制范文第4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

行为。

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

股份有限公司。

本办法所称监管部门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部门。

第三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以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经营原则,建立市场化

运作的可持续审慎经营模式。

融资性担保公司与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

原则,并遵守合同的约定。

第四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不得损

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为客户保密,不得利用客户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担保业务无

关或有损客户利益的活动。

第六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第七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实施属地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准入、退出、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并向国务院建立的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报告工作。

第二章 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八条 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当经监管部门审查批准。经批准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由监管部门颁发经营许可证,并凭该

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不得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不得在名称中使用融

资性担保字样,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 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具备持续出资能力的股东。

(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合格的从业人员。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七)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办法由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

联席会议另行制定。

第十条 监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

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

第十一条 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向监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和业务

范围等事项。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章程草案。

(四)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

(五)股东出资的验资证明以及持有注册资本5%以上股东的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

(六)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

(七)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

(八)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九)监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经监管部门审查批准: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组织形式。

(三)变更注册资本。

(四)变更公司住所。

(五)调整业务范围。

(六)变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七)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

(八)分立或者合并。

(九)修改章程。

(十)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融资性担保公司变更事项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经监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按规定向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征得该融资性担保公司所在地监管部门同意,并经拟设立分支机构所在地监管部门审查批准。第十四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因分立、合并或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需要解散的,应当经监管部门审查批准,并凭批准文件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第十五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有重大违法经营行为,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市场秩序、

损害公众利益的,由监管部门予以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六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解散或被撤销的,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

债务清偿计划及时偿还有关债务。监管部门监督其清算过程。

担保责任解除前,公司股东不得分配公司财产或从公司取得任何利益。第十七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

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应当依法实施破产。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十八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

业务:

(一)贷款担保。

(二)票据承兑担保。

(三)贸易融资担保。

(四)项目融资担保。

(五)信用证担保。

(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第十九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兼营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

(一)诉讼保全担保。

(二)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

务。

(三)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四)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五)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为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和办

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但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二)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从事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除需满足前款规定的条件外,注册资本应当不低

于人民币1亿元,并连续营业两年以上。

第二十一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吸收存款。

(二)发放贷款。

(三)受托发放贷款。

(四)受托投资。

(五)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

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四章 经营规则和风险控制

第二十二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议事规则、决

策程序和内审制度,保持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设两名以上的独立董

事。

第二十三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建立符合审慎经营原则的担保评估制度、决策程序、事后追偿和处置制度、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并制定严格规范的业务

操作规程,加强对担保项目的风险评估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配备或聘请经济、金融、法律、技术等方面具有

相关资格的专业人才。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设立首席合规官和首席风险官。首席合规官、首席风险官应当由取得律师或注册会计师等相关资格,并具有融

资性担保或金融从业经验的人员担任。

第二十五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照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真实地记录和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第二十六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收取的担保费,可根据担保项目的风险程度,由融资

性担保公司与被担保人自主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对单个被担保人债券发行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第二十八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第二十九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限于国债、金融债券及大型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等级较高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以及不存在利益冲突且总额不

高于净资产20%的其他投资。

第三十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为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第三十一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当年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并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

金累计达到当年担保责任余额10%的,实行差额提取。差额提取办法和担保赔偿准备金

的使用管理办法由监管部门另行制定。

监管部门可以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责任风险状况和审慎监管的需要,提出调高担保

赔偿准备金比例的要求。

融资机制范文第5篇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整体水平显著提高。在经济大环境中,金融经济占据重要地位,其为实现增速的突破,稳固自身位置,开始在发展中进行创新。而企业发展的顺利与否直接决定了金融經济的发展前景。目前,我国很多企业资信度和经济实力偏低,对于银行贷款的抵押担保准入门槛很难达到,严重影响了企业发展。本文主要论述了融资担保的概述,企业融资担保创新的影响因素,现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的发展对策。

关键词:融资担保创新;影响因素;发展对策

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融资能力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话题。很多企业在经营中都或多或少都遇到了融资难的问题,融资难题会导致企业缺少资金来维系经营活动,限制了未来的发展和壮大。所以,企业要对融资问题加以重视,分析影响融资能力的主要因素,通过优化融资策略,来提升企业融资能力,为企业今后的良好发展提供有利的资金保障。

一、融资担保概述

(一)融资担保的定义

融资担保是一种信用中介行为,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以为担保对象获得融资为目的。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融资担保,目前我国融资担保行业受重视程度正在逐渐增加,很多专家学者正在对我国融资担保行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试图提出相应的优化对策。在探讨银行合作问题时可以发现,融资担保行业想要实现转型升级,就要在融资行业中明确银行的地位,并充分发挥担保企业在融资中的作用。融资担保创新这一理念的提出,为资本市场提供了更加宽泛的发展思路,让担保服务更加多元化。在企业向银行进行融资的过程中,担保机构有利于解决企业融资难题,起到桥梁的作用。我国可参考西方发达国家的融资行业经验,政府、银行、担保企业共同参与到融资过程中,促进融资行业的长远发展。

我国经济正在向高质量发展的阶段迈进,但是整体发展速度有所放缓,经济结构变化,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前景。国家为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出台了相关政策,为企业营造良好的运营环境。为顺应新的经济形势,国家根据各个行业实际发展情况,为融资担保谋划了全新的思路和方向。

(二)融资担保行业的发展历程

我国融资担保行业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起步较晚,且存在发展速度慢、规模较小的问题。我国第一家融资信用担保企业诞生于1993年,自此,我国融资担保行业正式开始发展。在之后的发展过程中,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起步难、高速发展、持续发展。在融资担保行业的初期,所涉及的业务较为单一,市场内的担保机构寥寥无几,整体发展速度缓慢。

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市场经济增速处于突飞猛进的状态,国家为促进企业发展,降低了融资担保的准入门槛。担保机构数量急剧增长,整个行业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但是在金融危机爆发后,融资担保行业遭遇到了监督整顿,担保机构收益由盈转亏。直到2011年,国家出台了有关监管金融担保的法律法规,使得担保行业进入可持续发展阶段。

(三)金融担保行业的发展现状

据银保监会统计,截止到去年年末,我国融资担保机构数量的降速达到了五年以来最高,现有的机构数量仅为5800家。融资担保机构除数量减少外,两极严重分化。国有资产开始进入融资担保企业,出现政府性担保企业发展迅猛,民营公司在市场内所占份额逐渐减低,竞争处于劣质状态。同时,国家相继成立了融资担保基金等再担保企业。在融资担保行业中,伴随国有资产的增加,国有机构占据了市场的主导地位。国有行业规模扩大,各个行业的发展指标回升,担保机构实收的资本也处于上升的状态。

二、企业融资担保创新的影响因素

对于企业财务管理而言,融资活动是十分重要的。影响企业融资能力的因素分为内因和外因两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规模

通常来讲,企业的规模和内部管理之间有直接的关系,规模越大,管理越规范。一般企业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其资金的周转能力也更强,可以作为融资的抵押资产相对较多,相对而言,融资能力强,较为容易获得外部融资。

2.企业成长能力

企业未来能否顺利发展与其成长能力密切相关,企业的成长能力越强,其销售能力也会越强,资产状况越好,获得收益越高。企业资产负债能力越强,更容易控制负债水平,融资相对容易。

3.银企管理

企业融资多是以商业银行为主,如果企业和银行之间的关系较好,银行对企业内部各方面的信息都能情况的了解,双方信息对称,那么银行给予企业的贷款额度就会相对较大。

4.企业周转能力

企业的周转能力和营运能力间是正比的关系,企业的偿债和获利能力越强,企业变更方面获得融资。

5.企业盈利能力

企业的盈利水平越高,所获得的收益也会越大,留存收益的资金也会越多,企业不必完全依赖融资来获取资金,降低了整体的负债水平。

6.企业内部积累

分配利润在企业内部积累中占据较大的份额,当企业内部积累到一定程度后,所留存的收益也会相应增高。企业自身可支配的资金增多,可以有较大的潜力来进行内部融资,不必依赖融资担保机构。

三、企业融资担保创新存在的问题

我国企业主要有:互助担保、信用担保、商业担保三种模式来构成融资担保体系。在这三种模式中,商业担保是最有发展前景的。目前国家对企业的发展情况越来越重视,政府也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为企业营造良好的运营环境。融资担保创新更加方便企业来获取融资,但即便如此,目前我国企业融资仍有很多问题存在。

(一)部分企业信用较低

融资难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企业发展,目前很多企业存在信用较低,生产规模小的情况。银行对企业贷款的准入门槛较高,企业没有抵押物来进行贷款。同时,企业难以控制信用风险,也是造成融资困难的另一原因。企业内部没有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信用不透明,银行等金融机构很难准确的评估企业信用情况,无法做出有效的贷款决策。

(二)商业银行经营理念与企业特点不符

商业银行乐于向经营状况较为稳定的企业贷款,但是很多企業所面临的经营风险较大,与商业银行的理念相互矛盾。尤其是对于急需贷款的新兴技术企业而言,商业银行借贷时更加谨慎。同时还存在企业和银行间信息不对称,银行要在贷款前要充分评估、调研贷款风险,防止付出的成本难以获得回报。部分中小型企业的资金有限,生产规模较小,可用作抵押的固定资产价值很小,降低了贷款的可能。

(三)金融体制问题

政府在对企业鼓励政策的制定上仍有所欠缺,商业银行是现有的信贷体系主体,但很少有为中小企业专门服务的。商业银行为规避贷款风险,服务对象多以国有大型企业为主,中小企业很难获得贷款的机会,同时国家的相关扶持政策也多以大型企业为主。还有部分企业缺少风险分散补偿制度,融资担保机构偏少,政府没有设立补偿机制,来保护融资担保机构权益,很多机构只能自行承担风险。还有融资担保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严重影响了未来发展。

四、企业融资担保创新的发展对策

(一)创新企业融资渠道

企业可扩宽自身的融资渠道,来增强融资能力。企业可利用应收账款质押进行融资,将符合条件的应收账款质押给融资担保机构,在经授信后,再办理信贷业务出账。企业在资金缺口较大,急需获得资产的情况下,还可利用售后回租、直接租赁、杠杆租赁等方式来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对于新兴技术企业,还可对无形资产融资方向进行摸索,可有效评估知识产权进行贷款,扩宽质押物渠道和范围,扩张融资模式。

(二)从商业银行出发,扶持中小银行

中小银行可解决企业小额贷款的问题,所以,要从商业银行的角度出发,在合适的区域内发展中小银行。中小银行一般有贷款区域的限制,其对当地企业的运营情况、信用状况、债务偿还能力较为了解,可以及时与企业进行沟通和交流,保证信息的透明。虽然中小银行对于大型国有企业可能无法提供借贷业务,但其可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政府可出台相关政策,来扶持中小银行,实现中小银行和企业间的联动。

(三)完善外部监督机制

为对融资担保行业的整体发展环境进行优化,政府和银监会也要承担起对融资的监管工作。培养行业自律,对于信用评级低、违规操作等情形给以相应的惩罚措施。政府可与银监会合作,降低融资担保机构所面临的风险,从法律的层面出发,制定相关配套机制,有效分担风险,监管资金,补充担保机构损失。政府、银行、企业三者之间可以相互合作,促进融资担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我国融资担保行业从起步后,经历了三个阶段,发展成较大规模。但是其中也面临了很多问题。为有效解决融资担保行业中存在的问题,要对风控体系进行完善,政府也要加强监管力度,促进融资担保行业未来可持续发展,方便企业融资,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参考文献:

[1]吴妍.国家拟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施降费奖补政策[J].福建轻纺,2018(12): 1.

[2]文学舟,丁晓丽,张静.中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效性影响因素研究——基于江苏省担保公司的实证分析[J].统计与信息论坛,2019(01): 49-57.

[3]方安媛.如何构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制[J].中外企业家,2020(06):21-22.

上一篇:融资决策下一篇:小学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