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养老范文

2023-11-10

职工养老范文第1篇

摘要:十九大召开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自从20世纪50年代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后至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仍存在着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低、碎片化严重以及功能定位不合理等一系列的问题,新时代改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是社会保障发展的必然要求。应从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合理定位基本养老金功能、延长最低缴费标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该制度。

关键词:新时代;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对策建议

伴随着十九大的召开,很多热议话题又浮出水面,社会保障必然是国家、政府以及民众关心的核心问题,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的一个关键的分支也成为了社会各界学者们研究的对象。考虑到老龄化、长寿风险、劳动力市场的萎缩、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等现实的问题,改革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刻不容缓。

然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改革是一个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强的系统工程,在我国老龄化的背景下要谨慎把握,建立符合社会要求的保基本、可持续、多层次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汪泓等,2006)。养老保险的碎片化也阻碍了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扭曲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是进一步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要求(郑功成,2010)。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存在一个悖论一方面基金快速增长,另一方面过半数省份基金收不抵支(郑秉文,2012)。因此,我国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应该坚持制度优化目标兼顾现实的原则,促进整个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更加公平和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发展历程及现状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20世纪50年代初期建立的,1951年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经过两次修订后新中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初步建立。这一时期养老保险个人不缴纳任何费用,所有的费用由国家和企业负担。文革时期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再有社会统筹互助共计的功能,企业独自承担职工的养老保险费。1986年开始对养老保险费三方共同负担进行试点,成为养老保险发展过程中的一个转折点。1991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该规定改变了养老保险完全由国家、企业包下来的做法,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职工个人也要缴纳一定的费用。1997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提出实行“统账结合”的基金来源模式,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从分散化走向统一化,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上一次重大的突破。2005年到现在,伴随着制度覆盖范围的不断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进一步完善。

二、新时代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既体现了公平也体现了效率,社会统筹体现公平,个人账户体现效率,基金的积累制度有助于缓解国家压力,强化个人责任意识。但该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很多矛盾和问题也浮现出来。

(一)基金收支不平衡,许多地区收不抵支

1997年中国开始实行统账结合的制度,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养老保险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养老保险的支付能力逐年提高,如表1所示:1997到2015年间,基金结余率最高于2002年达到52.55%,最低于1998年达到-13.91%,2002年的结余为1608亿元,后面就逐年都在递增。但从2016年12月出版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6》可见,剔除财政补贴的因素,从表2可看出:全国有7个省份企业养老保险收不抵支,出现“负结余”的情况,缺口达到773亿元。这一现象也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到的我国当前的基本矛盾已经转化成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养老保险的一个重要支柱,近年来发展迅速,在保障我国退休人口的基本生活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养老保险基金结余不断增长,而许多省份收不抵支的情况之间存在着严重的悖论。

(二)統筹层次低,碎片化严重

近年来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被提及的越来越多,2017年10月18号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统筹层次低会诱发基金运营管理效率低下,基金贬值,人口跨地区流动受阻、参保率低等一系列的问题。新时代一个巨大的改变就是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内涵的理解发生了改变,统筹层次过低会阻碍基金的保值增值,从而更难实现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统筹层次低也是养老保险碎片化的一个原因,碎片化导致了养老保险待遇不公平,不同地区之间的保险费率水平差异大,有些基金结余较多的地区不断下调缴费率,有些基金收不抵支的地区缴费率却居高不下,这就造成了养老保险费两极分化严重,容易引起道德风险,最终不利于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三)过度依赖基本养老金,高估了基本养老金的功能

基本养老金最终目标是保障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即满足其基本养老的需求,而不是“老有所养”的需求。从《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6》中显示,2015年基本养老保险收入32202.19亿元,占全国各类养老金总额的82.67%,而企业年金缴费金额为1343.17亿元,占全国各类养老金总额的3.45%。在不考虑商业保险和储蓄的情况下城镇退休人员过度依赖基本养老金,因此许多人对于基本养老金的期望过高,而基本养老金并不能满足老人过上想要的生活。习近平总书记将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定义为新时代,新时代的主要矛盾是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们对于美好生活内涵的界定一定程度上也解释了人们对基本养老保险期待过高的情况。

(四)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最低缴费年限不能维持基本养老金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该标准于1997年开始实行,已经维持了20个年头,而现如今老龄化问题和长寿风险突出,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已经不能适应现如今的社会发展的需要了,在这其中不乏许多只追求最低参保年限的人,缴满15年就等着拿退休金,导致现存的养老基金难以满足所有参保人员的需要,因此养老金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的威胁。新时代背景下,为了满足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需要适当的提高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是当务之急。

三、完善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建议

长久以来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就存在着许多问题,在现如今新时代的背景下问题就更为复杂,如何解决一系列复杂的问题需要协调各方利益,要坚持平稳过渡的原则,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之间的关系,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人们所渴望的美好生活作出贡献,本文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一)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

养老金收不抵支的问题主要和各地区的制度赡养比率、人口年龄结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劳动力的流动情况有着密切的关系。经观察发现,养老金收不抵支的地区大多是制度赡养比率较高的省份。一方面,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比较快的地区人民工资都普遍高于经济发展落后地区,那么以工资为基数的基本养老金的上缴能力也相对较高,另一方面,经济发展快的地区的地方政府的财力大多较为雄厚,企业的经营环境也相对较好,由此形成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良性运转的一个局面。解决养老金收不抵支的能力一方面是通过增强其财务支付能力主要方法有:加大基本养老保险的征缴力度、扩大实际覆盖面、延迟退休等,但这些措施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一些地区养老保险收不抵支的问题,根本的解决措施还是尽快实现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统筹层次的提高有助于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发挥规模效应的作用,真正的为养老保险基金实现“开源”,促进劳动力的跨地区流动。

(二)合理定位基本养老金的功能,鼓励其进行多元化的投保

基金养老金的最终目标是满足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并不是实现其老有所养的手段,如果想在退休后实现其老有所养的目标,那么一方面参保人应该在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基础上继续缴费,另一方面,除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还需要参加企业年金、其他的商业保险以及储蓄来达到其所需要的美好生活的愿望。

(三)延长最低缴费标准,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在人口老龄化严峻的今天,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需要了,继续这个标准会加重国家财政负担,降低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影响制度的良性发展。因此,必须在考慮当前老龄化、长寿风险、受教育年限的延长、参保心理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之后重新规定最低缴费标准,使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发挥其资源配置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汪泓,吴忠,陈心德.完善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研究[J].商业研究,2006(23).

[2]郑功成.尽快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J].经济纵横,2010(09).

[3]郑秉文.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现状的反思——半数省份收不抵支的本质、成因与对策[J].上海大学学报,2012(03).

[4]郑振儒.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反思与改革[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7(03).

[5]郑秉文,孙永勇.对中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现状的反思——半数省份收不抵支的本质、成因与对策[J].上海大学学报,2012(03).

[6]郑功成.从地区分割到全国统筹——中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深化改革的必由之路[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5(03).

(作者单位: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

职工养老范文第2篇

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适用于哪些人员?

答: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问: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应如何办理?

答: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问: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应如何领取其待遇?

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按照规定,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待遇领取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基本养老金。

问: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应如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答: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本刊政策咨讠旬顾问闻健

职工养老范文第3篇

据《人民日报》报道 近年来,社会上对养老“双轨制”议论颇多。对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制度的最终统一,也就是“并轨”,这个大方向是明确的。

正研究顶层设计方案

胡晓义表示,“并轨”的大方向是明确的。实际的推进,要考虑两方面情况:一方面,机关事业单位现行退休养老制度已实行60多年,从以往的经验看,对这类“老制度”进行彻底改革,必须是循序渐进的,才能实现制度的平稳过渡,减少社会震荡。另一方面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本身也需要继续改革完善。所以,所谓“并轨”并不是简单地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并入”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而是朝着一个共同的方向改革和推进,最终取消“双轨制”。

目前,人社部正在抓紧研究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方案,将在适当的时候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方案成熟后,所涉及的各项改革举措将逐步实施。

多措施解决差距问题

胡晓义说,目前,国家已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动养老“双轨制”所导致的不合理差距问题的解决:

一是从2005年开始,连续9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对反映差别较大的企业退休高级职称科技人员,在这几年调整待遇的过程中一直给予倾斜。同时,对退休早、养老金偏低的高龄退休人员的照顾,已形成机制。

二是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2008年国务院确定山西、浙江等5个省市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但事业单位分类人事制度、工资制度、财政体制改革与之紧密相连,需要同步推进。

职工养老范文第4篇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当前,我国养老金体系建设中也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早在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就提出,要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在2000年更名为企业年金)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

经过多年建设,我国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群3.8亿人,积累基金规模3.85万亿元,成为国民养老主要来源。

2004年《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以下简称20号令)发布,充实了多层次养老金体系。截至2016年底企业年金积累基金1.1万亿元,覆盖职工2325万人,对广大职工养老保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发展仍然滞后。

随着我国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基本养老保险面临的压力将逐步增大,在此背景下,企业年金作为最重要的补充养老保险,对改善国民养老保障意义更为凸显,是我国养老金体系平衡发展、充分发展的重要内容。

应该看到,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面临一些新的挑战和问题,核心是基金积累规模仍然较小,覆盖人群仍然较少,待遇水平仍然不足,与养老金体系第二支柱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从规模来看,典型的养老金第二支柱——美国401k计划,2016年底规模是4.8万亿美元,占当年GDP比重为25.8%,是第一支柱联邦养老金规模的1.7倍。而我国企业年金规模占GDP比重不足2%,仅是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规模的29%。从覆盖人群来看,企业年金参与者2327万人,仅占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6%,绝大部分职工没有补充养老保障。

企业年金发展缓慢的原因主要有如下两点:

一是与国外普遍将职业养老金作为企业重要的激励和吸引员工措施不同,我国长期劳动力供大于求,大部分企业通过企业年金计划吸引员工的积极性不足,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动力有限。

二是尽管国家给予了企业年金税收递延优惠政策,但是对企业而言,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总是一笔额外财务成本,而目前我国五险一金费率已经较高,企业负担已经较重。比如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是20%,而美国则为6.2%。在此背景下,尽管企业职工养老需求强烈,但是大部分企业仍然没有建立企业年金。

在此背景下,人社部、财政部等部门根据企业年金业务十多年来的实践和新情况,制定了《企业年金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多方面对企业年金相关政策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方面:

第一,《办法》从多方面完善了相关政策,将推动企业年金进一步发展。首先,《办法》将企业年金定义,由20号令的“自愿建立”改为“自主建立”,并增加“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表述。淡化了企业年金自愿的性质,体现了国家鼓励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的导向,有利于调动企业及其职工建立企业年金的积极性。

此外,《办法》还扩大了适用范围,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参照该办法执行。这样就为一些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比如行业协会、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外工作人员参加企业年金建立了政策依据,扩大了企业年金制度群众基础。

第二,《办法》就实践中具体问题制定了针对性政策,增强了制度灵活性和吸引力。首先,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段时期的亏损,在此情况下确实存在中止缴费要求,后续经营好转后又存在恢复缴费的动力。因此,《办法》明确了企业年金可以缴费中止,还可以进行补缴的相关政策。更加符合企业经营实际,也更有利于维护职工的补充养老权益。

其次,《办法》还放宽了20号令规定的待遇领取条件,新增允许职工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领取的内容;同时,在领取方式上,《办法》倡导长期领取,允许分次领取,保留了一次性领取方式,还允许职工购买商业养老商业保险产品,更加满足不同职工个性化领取需求。

第三,《办法》注重与职业年金的衔接,有利于建设完善养老金第二支柱。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共同构成我国养老金體系第二支柱。但是由于政策出台时间不同,相关规定存在差异。

而《办法》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首先缴费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这与职业年金保持一致,体现了第二支柱内部制度公平。其次,《办法》还增加了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的规定,有利于人才在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优化配置和流动。

第四,《办法》注重公平和效率兼顾,有利于企业年金长远可持续发展。从促进公平角度出发,《办法》明确企业当期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与平均额不得超过5倍。这有助于在保持适当激励的基础上,引导企业控制合理差距,防止企业内部出现不公平。

此外《办法》还明确,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的企业缴费及投资收益,可以随着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归属于职工个人,全部归属于职工的期限不超过8年,既有助于企业吸引人才、稳定队伍,也明确了职工享有企业年金权益方式,体现了职工和企业之间的公平。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年金制度是着力解决养老保障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举措,有助增强广大职工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我国养老金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年金也将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广大职工养老保障能力,增进广大职工养老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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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养老范文第5篇

(一) 覆盖范围较小

目前来讲,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较小, 虽然国家规定企业都要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 但是有一些企业并没有严格落实这项法规, 导致缴纳养老保险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 职工的养老保险的缴纳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很多的职工没有享受到养老保险, 农民工群体大部分没有养老保险。因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还需要进一步增加覆盖范围, 让更多的企业职工享受到基本养老保险带来的保障。

(二) 缴费率较高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还存在缴纳费率较高的问题。根据国家要求,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险费用需要企业和职工共同完成, 对于二者承担的比例进行了明文规定。缴费率就高就会增加企业的成本, 为了降低成本, 一些企业放弃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企业没有缴纳养老保险, 就会降低职工对企业的认同感, 造成不良的影响。

(三) 基金增值困难

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管理中, 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充足是保证职工自身利益的前提, 是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基础。但是目前养老保险基金在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例如:基金投资渠道、管理不规范、增值缓慢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基金的浪费, 使基金产生了缺口。这些问题都影响到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落实。

(四) 老龄化较严重

目前, 我国存在老龄化比较严重的问题, 老龄化的现状需要更多的养老保险基金作为资金支持, 这就给我国的养老保险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扰。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之间存在一定的缺口, 老龄化严重使养老保险制度必须做出改革, 如果不解决老龄化人口给养老保险带来的问题, 就会对社会的进步造成影响, 甚至影响社会的稳定性, 对国家建设带来不良因素。

二、健全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对策

(一) 提高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要想加强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管理, 就要提高企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需要从两方面入手:第一, 加强劳动保障监管机制, 2018年12月, 我省养老保险费转税务代征后, 税务、工商部门统一按照系统登记情况监管养老保险费的征收, 严格执行企业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 做好监督工作, 对没有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或者没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的企业进行一定的惩罚。第二, 在政策方面, 加强对养老保险缴纳的扶持。要想提高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 离不开政策支持, 可以对中小型企业在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的过程中给予一定的补助, 对覆盖率高的企业给予表彰。第三, 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在职工养老保险占据的比例远远超过企业职工, 拿我县来说, 截至18年12月底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参保人员总计10794人, 其中企业职工4641人, 占总参保人数43%;续保人员2570人, 占总参保人数23.8%;灵活就业人员4641人, 占总参保人数43%。从2010年起,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按年均5%的比例快速增长, 而企业职工参保人员越来越少每年呈递减趋势, 不难看出, 灵活就业人员是未来职工养老保险的主力大军, 鉴于灵活就业人员经济来源不稳定性以及外出务工的时间不确定性, 经省人社厅批复, 建议我县许可这部分人员可否按全省平均工资40缴费并开通银行互联网缴纳养老保险。

(二) 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

做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 也是加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进行基金管理的过程中, 要不断健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政策, 确保养老保险规章制度的落实, 拓展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渠道, 提升公众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关注度, 增加养老保险基金的回报率, 让更多的企业或者个人自愿加入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中来。建立处罚机制, 对养老保险规章制度执行存在偏差单位或者是地方追究责任。

(三) 延迟退休年龄

面对我国老龄化加剧的问题, 延迟职工退休年龄也是缓解养老保险压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养老保险管理中, 老龄化加剧使社会需要的养老金增加, 增加了原本就比较紧张的养老基金的缺口, 因此延迟退休是发展的必然, 不仅能够减缓老龄化给养老保险带来的压力, 还能使已经到退休年龄, 但身心健康还想要为国家创造财富的职工提供更好的平台。

(四) 提高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意识

提高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意识, 也是加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养老保险的政策, 企业要做到公开透明,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出台的政策为职工交纳养老保险。同时还要加强养老保险的宣传, 对其领导和员工进行培训, 使其认识到缴纳养老保险的重要性。方式可以采取例如定期开展养老保险的研讨会, 在公司走廊粘贴有关养老保险的宣传海报等。

三、结语

综上所述, 养老问题是全民关注的热点问题, 这就需要加强养老保险的建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建立起来的一种保障制度, 退休的企业人员能够从养老基金中获取养老金, 养老保险和人们的利用息息相关, 对社会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 我们要提高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意识, 提高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

摘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能够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增加社会的稳定性, 推动社会的进步。但是在企业养老保险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因此我们要不断地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 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 提高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意识。本文首先分析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供参考。

关键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对策

参考文献

[1] 任玙.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以惠州市为例[J].淮海工学院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 2017 (7) .

[2] 潘璠.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失衡研究[D].哈尔滨商业大学, 2017.

[3] 林兵青.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优企业缴费率研究[D].厦门大学,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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