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伙伴关系范文

2023-10-24

合作伙伴关系范文第1篇

胡经移与姜锃于2007年开始同居,2008年5月6日生育一男孩,胡宇哲,因双方在性格等问题上未能协调,从2011年分居至今。双方同居时都未达到定婚齡,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证,后又因性格不合等问题分居,没有补办结婚登记,依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解除同居关系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胡经移与姜锃双方同意解除同居关系;

二、 同居期间生育的男孩胡宇哲由胡经移抚养并承担监护权及抚育

费,若甲方及其亲属有虐待或其它不利子女成长的行为时,乙方有权变更监护权。同时,甲方应支付乙方相应在的赔偿。

三、 探视条款:乙方可每月或寒暑假探望儿子,乙方享有探视儿子

的权利,男方保证女方对子女的探视权,不得无故阻挠。

四、 债务条款:胡经移经营生意生的债权债务无论属家庭还是个人

经营均由胡经移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姜锃不享有债权及其它财产权利,也不承担债务。

五、 该协议签定后,胡经移愿意付给姜锃人民币元,作为日

后生活补助。

六、 双方签订协议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对方正

常的工作和生活,否则应赔偿对方。

七、 双 方要严格履行本协议的有关条款,除履行本协议所需之外,

男女两方保证不再向对方提出任何财产请求。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

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年月日签订协议

合作伙伴关系范文第2篇

作为一种具有创造力又高效的教学理论和方法, 合作学习产生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美国, 并于七十年代中期到八十年代迅速发展, 很快就吸引力全世界的关注, 成为一种主流的教学理论。合作学习是一种结构化, 系统化的学习策略, 一般由2到6名能力水平不同的学生组成一个小组, 以合作、互助的方式从事学习活动, 共同完成小组的学习目标。每个学生不仅为自己的学习负责, 更要为提高小组整体成绩, 获取小组奖励而努力。经过多年的实践和研究, 合作学习被公认为一种成功的教学模式。在此模式下, 每一个学生都被给予足够的重视, 互相鼓励, 互相帮助, 也渴望帮助别人, 探讨问题, 从而完成共同的学习目标。

合作学习具有以下几点效果:1) 合作学习能够扩大学生的学习空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不再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竞争, 而变成了小组内部个人的合作及小组之间的竞争。学生们有更多的机会与其他成员探讨问题, 表达自己的观点并倾听他人的意见。这种轻松愉快的学习气氛更容易提高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将课堂学习延伸至课外, 并获得愉快的学习体验。2) 合作学习能更好地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 促使学生主动学习, 激发学习兴趣。小组成员之间的互相鼓励, 互相倾听能够大大地提升学生的成就感和自信心。3) 合作学习有助于提高学习效率, 提升学习效果。合作学习要求每一个成员主动参与学习活动, 分担学习任务, 这就要求每个人必须完成自己的任务, 为集体负责。因此, 学习任务的完成也变得更加容易。4) 合作学习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在合作学习的过程中, 学生从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要想教会其他成员一些知识, 他们必须更仔细地阅读分析学习材料, 从而也提高了自己的自学能力。总言之, 合作学习比起传统的教学方法来说, 能够有效地改善教学效果。

二、翻转课堂

翻转课堂是近年来才开始流行起来的一种新型的教学模式。学习可以分为“信息传递”和“吸收内化”两个阶段, 传统教学方法是教师在课堂上传授新知识, 将信息传递给学生, 然后学生通过做作业的方式进行知识的吸收内化。在这一过程中, 学生是被动的接收者, 主动学习能力差, 课后作业如果有不会的地方也不能及时获得帮助, 学习效果往往差强人意。翻转课堂教学法, 是学生在上课前通过观看微视频或其他学习资料自己学习新知识, 完成“信息传递”的过程。课堂上, 在教师的帮助和其他同学的协助下, 完成作业, 探讨问题, 加深了解和记忆, 对知识进行“吸收内化”。因为整个过程与传统方法相反, 从课堂授课+课后作业, 转变为课前学习+课上研究, 故称为反转课堂。

翻转课堂通常包含四个基本环节:1) 课前阅读任务。设计课前任务是教师要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教师要仔细设计教学目标, 课前任务要对学生有分层次的挑战, 并与奖励挂钩。鼓励合作, 鼓励创意, 尽量提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的问题是课堂上的重点, 让问题转化为课堂教学的丰富资源。2) 课前观看信息材料。翻转课堂主要的课前材料是微视频 (又称微课) , 其他的还有视频公开课 (又称慕课) 、课件等, 对于有一定阅读自学能力的大学生来说, 也可以使用文本形式的文献资料。教师在准备资料的时候要注意, 资料一定要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其形式尽量多样化, 如采取游戏, 研讨的形式, 或者录制个性化的视频。难易要适度, 易于学生理解, 最好与现实相联系。3) 课堂讨论研究。学生分为5、6个人一组, 在教师的指导下, 就之前所学的内容进行讨论, 深化, 可以通过共同作练习来巩固消化知识, 也可以提出自己的问题, 同学之间进行解答, 或寻求教师的帮助。翻转课堂的关键点正在于如何支配课堂上多出来的时间。教师要精心地准备、细致地观察课堂上的对话和讨论, 充分利用合作学习的方法, 使学生获得最好的学习效果。4) 在线提交作业。学生根据课堂讨论的结果, 按要求在线提交作业, 进一步巩固知识。

三、翻转课堂与合作学习的关系

从上述内容不难看出, 翻转课堂是近年来的新生事物, 与传统教学方法相比改革的更加彻底。合作学习已经存在了几十年, 相对而言是比较成熟的教学方法。反转课堂的第三个环节中, 需要充分利用合作学习的方法, 可以说合作学习是翻转课堂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传统教学中, 教师在课堂上教授新的知识点, 再利用合作学习, 往往会存在时间不足的问题, 不能充分调动每一个学生参与学习讨论。在反转课堂的教学模式中, 课堂上有足够的时间留给学生参与, 教师可以给反应较慢的学生充足的机会去学习和表达。毋庸置疑, 合作学习对于学生的学习效果有着良好的作用, 而反转课堂则进一步促进了合作学习这一教学理论的发展。

反转课堂教学模式有三个特征:以学生为中心;个性化学习;深度学习。而这三个特征也正是合作学习的特征, 可以说, 合作学习与翻转课堂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相辅相成, 不可分割。

摘要:合作学习兴起于70年代的美国, 是一种由学生为主体, 以小组合作互助的方式从事学习活动的学习方法, 近年来成为一种主要的教学方式。反转课堂则是一种刚刚出现不久的新兴的教学方法, 也是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要特征。本文试从两者教学特征和组织方法的方面, 论述其相关部分与不同之处, 从而进一步探索教学模式的改革方式。

关键词:翻转课堂,合作学习

参考文献

[1] 冯宪超, 在高等教育中开展“反转课堂”教学的方法, 教育教学论证。2016.2.24.

合作伙伴关系范文第3篇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实现农业经济结构的有效调整以及优化, 在实际中基于供给开展, 对于农产品的实际供需矛盾进行改革优化, 进而有效的推动农业产品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基于农业供给侧改革以及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相关关系来说, 二者的主要关系就是互相发展以及互相促进。

从某一角度来说, 农业供给侧改革在实际中为工业专业好而做事的长足发展奠定了基础, 提供了必要的外围环境。农业供给侧改革, 在实际中对于农业生产的相关要素, 转变了传统的单一模式, 提升对数量、质量以及效益的追求, 其逐渐的通过各种科技手段以及人才推动了行业的发展, 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政策以及环境支持。

另一个角度来说,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整个农业供给侧改革的主要领军任务, 作为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 在实际中其作为生产的主体也是农民服务的主要内容, 在实际中其主要的作用就是加强与农户的联系加强自我服务。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的优化与改革中,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对一些较为分散的农户进行集中管理, 基于市场的实际需求作为主要的方向进行优质农产品的生产, 进而为农户提供高质量、低成本以及高便利的服务, 此种方式可以有效的弥补一些散户经营的不足与问题, 可以充分的推行农民的长足发展。

2 充分凸显农民专业合作社作用与价值的手段

要想在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大环境背景之中, 充分的凸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在作用与社会价值, 就要对其进行系统的分析与深入的探究, 要不断的优化现有的库存结构, 全面的发展仓储加工;基于现有的技术手段与实际状况降低各项农业的生产成本, 全面发展农机社会的整体服务质量;提升农业产品的整体品质与质量, 增强社会的整体的经济效益与价值;发展农机社会服务、提高产品品质, 提高成员经济效益, 其具体的方式与手段总结归纳如下:

2.1 不断的优化现有的库存结构, 全面的发展仓储加工

在现阶段的农业供给侧改革的相关政策引导之下, 要不断的对现有的农业经济结构进行调整以及优化, 在实际中要基于现代化的各项农业加工技术与操作为重点, 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对地域特色相关农产品的重视, 构建专业的产业评估, 提升对仓储设备以及相关资源的投入, 不断的加强对各种农产品仓储的加工业务的重视, 合理的、综合的利用农产品的深加工以及应用, 充分的凸显其整体价值;同时要加强对农产品仓储物流园区进行系统的规划, 让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一些龙头企业进行集群发展, 全面有效的落实侧改革中农产品仓储物流的相关建设用地的各项指标与政策。

2.2 降低相关农业生产的实际成本, 全面发展农机社会服务

在农业供给侧改革的相关政策发展的鼓励之下,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实际中主要作用就是对土地集中连片的整治项目的责任进行承担管理, 合作社在实际中必须要基于既定的规定完善耕地的相关配套设施, 要通过“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模式管理以及经营合作社成员的土地, 要不断的拓展、培育各项具有植保、农机等相关社会服务类合作社, 通过联耕联种、代耕代种以及一些土地托管服务的开展, 提升其整体的作用与价值。政府部门要对于一些优先购买的具有公益性服务的专业合作社作为一些试点土地对其进行扶持, 鼓励合作社通过科学的、循环的农业生产模式, 通过一些低残留以及高校缓释肥开展各项生产活动, 提升其绿色化生产。

2.3 提高农业产品品质, 增强成员经济效益

在现阶段的发展中, 我国部分地区的专业合作社的农产品出现一些无法卖出的问题, 主要就是因为其质量问题, 对此在实际中必需要拓展其营销渠道, 要保障其可以做到绿色发展, 通过有机认证的方式提升其整体的产品智联, 进而有效的提升其整体的经济效益。

结束语

在农业供给侧改革的环境背景之下,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实际中要充分的凸显自身的价值与效能, 进而有效的推动农业生产的长足发展, 为构建新农村奠定基础。

摘要:文章主要对农业供给侧改革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概述分析, 对于二者的关系进行了简单的阐述, 基于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解决的对策。

关键词:农业供给侧改革,农民专业合作社,关系研究

参考文献

合作伙伴关系范文第4篇

摘要:如何提升企业客户关系管理效率是现代企业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论文构建了顾客关系导向、以顾客为中心的管理系统和关系信息进程之间的概念模型,并运用来自中国银行业的调查数据实证检验了三者之间的关系,实证研究结果表明,顾客关系导向和以顾客为中心的管理系统是关系信息进程的两类关键驱动要素,都对关系信息进程产生显著的积极效应。

关键词:客户关系管理;顾客关系导向;以顾客为中心的管理系统;关系信息进程

文献标识码:A

一、引 言

管理大师彼德·德鲁克强调,“企业经营的真谛是获得并留住顾客”。 知识经济时代,随着企业间竞争的不断加剧,特别是随着客户需求多元化、个性化特征表现得越来越突出,现代企业的经营重心已经逐渐实现由“产品导向”向“客户导向”的转移。客户关系管理(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 CRM)就是源于这一特定竞争环境下的卖方策略。客户关系管理理论强调,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下,制定与实施客户忠诚管理策略,为客户提供综合性、差异化服务,履行高度的顾客承诺,是企业保持与顾客长期、双向互动关系的重要保障[1]。过去十多年来,客户关系管理实践得到了快速发展,相关研究表明,2006年全球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及咨询业务市场达到470亿美元[2]

随着客户关系管理实践的日益风靡,许多学者开始从各个视角对客户关系管理进行了深入研究,也产生了许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截至目前,在营销核心期刊“Journal of Marketing Research”和“Journal of Marketing”上,也形成了以“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为关键词的独立研究领域。据统计,2002年到2007年五年间,在营销核心期刊“Journal of Marketing Research”和“Journal of Marketing”两本期刊上就发表了以客户关系管理为主题的论文15篇。但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国际上对客户关系管理进行了大量深入研究,国内学者对这一领域还较少关注[3]。而且由于不同学者研究视角和研究出发点等方面的差异,他们的研究结论并不相似,甚至是相互矛盾[4]。特别是该领域现有研究都集中关注企业客户关系管理实践如何影响企业绩效,即注重对客户关系管理的绩效后果研究;而对于到底哪些因素会影响到企业客户关系管理的效率,即客户关系管理的前因变量则很少关注。显然,要提高企业客户关系管理效率和效果,首先必须明确到底哪些因素会影响到企业的关系信息进程。也就是说,后者的研究成果更有利于指导企业客户关系管理实践,提高客户关系管理效率。

因此,本文将从顾客关系导向和以客户为中心的系统两个方面来探讨企业关系信息进程的影响因素,并运用来自中国银行业的实证数据进行经验验证。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企业客户关系管理实践中主要存在两类关键驱动因素,即顾客关系导向和以客户为中心的管理系统;两者均对关系信息进程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效应。

二、概念模型与研究假设

客户关系管理的本质在于通过有效的关系信息进程,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和质量,进而建立并维系与客户之间的长期稳定关系。因此,要提高企业客户关系管理的效果,首先必须明确到底哪些因素影响到企业的关系信息进程。

尽管许多研究已经探讨了市场信息进程,但关系营销中的客户信息进程仍有待进一步探讨。关于组织学习的营销文献表明,主要有四类因素可以被视为组织内信息进程的驱动因素:即组织文化(organizational culture)、组织系统(organizational systems)、任务相关因素(task-related factor)和环境因素(environmental factors)。

已有营销文献认为组织文化会对客户信息进程产生影响。一个组织的文化是根植于组织内部并产生行为规范的价值和信仰。组织文化会影响到组织产出以及实现组织产出的方式选择。越来越多企业将客户视为其最重要资产,并认为客户关系是最值得管理的盈利机会[5]。关系营销导向被视为建立组织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其对组织绩效会产生显著的积极效应[6]。而在实施管理营销过程中最关键的一步就是客户关系管理的快速发展[7]。根据Zeithaml et al(2001)的相关研究,客户关系管理为关系营销在整个企业内部提供了有效的实施方式,并为企业(更高的客户保持和客户忠诚)和客户(更高的客户价值、与企业更便利的交互)传递关系战略价值。

更多地考虑客户导向的客户关系管理战略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因为企业需要更好的理解其客户以便实现多元化。Payne和Frow(2005)指出,CRM不仅仅是用于获取和培育客户基础的简单IT技术应用,它还涉及到更深层次的战略视野的整合[8]。能否在组织内部倡导并形成客户导向的文化氛围,激励组织内各部门、各成员以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导向的组织内部价值观,对于有效实施客户关系管理、提升企业的顾客服务水平和顾客满意具有很重要的意义。随着企业间竞争的日益加剧以及客户需求的多元、快变等特征日益体现,如何以客户为导向来组织企业的各项流程,提升企业服务水平和顾客满意,引起学者和实业界的广泛关注。许多研究都表明,客户导向的战略定位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服务质量、顾客保持和市场份额等,因此,根植于企业整体文化的顾客关系导向会引导组织对于客户关系管理以及相关进程执行的态度。本质上,顾客关系导向确定了组织将客户关系视为资产并通过多种途径来实现产出的组织信仰[9]

客户关系管理不仅仅是信息技术在营销领域的简单应用,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到组织内部的各个部门。许多研究也表明,实践中客户关系管理之所以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其中一个最关键的原因就是缺乏强有力的实施策略和实施手段。客户关系管理将人、进程和信息沟通技术连接起来以发展顾客和企业间关系[10]。因此,如何构建有效的组织系统,以共同实现客户关系管理的战略目标具有很重要的意义,此外,企业组织内不同部门接触外部客户的频率、深度、信息内容等均存在很大差异,如何协调不同部门之间的客户接触行为、如何实现组织内不同部门客户信息的传递与共享,对于提升客户关系管理效率很有价值。而这一切除了形成客户导向的组织文化氛围和战略定位外,还必须建立起有效的内部组织系统,实现客户关系管理职能定位与分化、协同。

因此,我们提炼出关系信息进程的两类关键驱动因素:即顾客关系导向(customer relationship orientation)和以客户为中心的管理系统(customer-centric management system)。其中,顾客关系导向是组织文化层面的软支持,即在组织内部形成浓厚的以客户为导向的服务型文化价值和战略理念,以此对组织内员工行为形成约束;而以客户为中心的管理系统则是为了确保客户导向战略的顺利实施,需要在组织战略目标集成的基础上形成战略功能分化,根据客户关系管理的不同功能建立有效的客户关系管理职能系统,相互协同。研究概念模型如图1所示。

三、分析方法与数据检验

(一) 数据收集

本实证研究的根本目的就是剖析企业客户关系管理进程及其影响因素,因此我们选择中国银行业企业作为研究样本。之所以选择银行业作为实证研究样本,是基于如下原因:不同于传统产业,金融服务业向客户提供的核心产品就是优质服务,服务营销和关系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据统计,2002年到2006年国内商业银行用于客户关系管理的投资总额已达120亿元,银行业已经成为我国国内开展客户关系管理实践最早、普及最广泛的行业之一。而且有研究指出,金融服务业是一个非常适合研究客户关系管理的情境[1]

问卷调查于2006年12月份的全国商业银行青年干部培训班上进行,我们选择了济南、青岛、西安、大连、广州、深圳、上海、南京、郑州、武汉、长沙、成都、重庆、杭州、兰州、青海、银川等全国82个城市中包括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东亚银行、花旗银行等国内外银行在内的各分行行长(副行长)作为调研对象,了解他们所在银行在客户关系管理实践及其关系信息进程上面的相关信息。每一家分行行长填写一份调查问卷,反映该分行在客户关系管理实践的相关信息。由于是在银行系统培训班上统一组织发放调查问卷,而且在调查问卷之前通过培训班组织单位出具了相关文件,因此问卷返还率比较高。此次调查,总共发放调查问卷500份,回收问卷492份,回收率为98.4%。剔除少量数据缺失或者回答明显前后矛盾的无效问卷后,最终有效问卷为481份,占回收总数的96.2%。

(二)变量定义

顾客关系导向是指,组织将顾客关系视为一种关键资产,并要求组织内所有部门和员工以建立和维系顾客关系作为重要组织目标的组织文化和战略理念。许多学者对顾客关系导向的内涵及其测量量表进行了深入研究。Deshpande, Farley 和Frederick(1993)指出顾客关系导向是组织看待顾客的一种价值理念。Jaworski 和Kohli(1993)则指出顾客关系导向强调将顾客置为关键位置,并尽可能满足顾客需求。Leo Y M Sin , Alan C B Tse 等(2005)在系统回顾现有文献研究中顾客关系导向概念及其重要维度的基础上,将顾客关系导向划分为包含六个关键要素的一维结构,即信任、联系、沟通、共享价值、换位思考和互惠,在此基础上他们对顾客关系导向进行了结构化和心理变量测量。参考有关文献,论文共设计四个测量题项来测量顾客关系导向,具体题项设计如表1所示。

顾客关系导向是企业将顾客关系视为有价值战略资产的战略定位,而以客户为中心的管理系统则是确保该战略理念得以顺利实施的组织保障。组织管理系统代表了实施关系信息进程的硬约束因素,它包括组织结构和系统,以驱动与组织文化一致的客户关系行为(Slater & Narver,1995)。因此,与顾客关系导向的战略定位相一致,并反映组织结构和激励导向的管理系统可能会对关系信息进程的实施产生重要影响(Day,2002)。管理系统涉及多方面因素,本研究主要考察有利于促进关系信息进程的管理系统特性,因此我们主要从业务流程设计、绩效评价与激励系统、团队构建、协调系统等几个方面来测量各银行的管理系统特性。研究具体题项设计如表2所示。

客户关系管理的根本目标就是通过对客户信息与客户知识的有效把握,实现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准确响应,进而建立并维系长期稳定的客户关系,为企业构建长期竞争优势和稳定获利能力。关系信息进程就是企业客户关系管理过程中为现上述目标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三) 数据分析结果

我们首先通过SPSS11.0软件分析检验了模型中三个变量的结构有效度和可信性,分析结果如表7所示。在社会科学研究中, 一般因子负荷量大于0.4被认为是有效的。从表4可以看出,本文所有指标因子的因子负荷量都大于0.638,这表明各个变量所选择的因子是有效的。对于变量的可信度,Yates等人认为Cronbach>0.6即可认为各指标的一致性程度很强。我们的研究中各变量的α都大于0.863,表明所选取变量的可信度比较令人满意。

在进行信度效度检验后,对各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并报告各变量间的相关系数。表6的分析结果表明顾客关系导向与关系信息进程之间存在着显著的相关关系,以顾客为中心的管理系统与关系信息进程之间也存在着显著的相关关系。

相关系数的主要功能在于考察研究当中涉及的两个变量是不是“过于相同”,当两个变量间的相关系数大于0.9 时,一般认为这两个变量过于相似而应合并为一个变量使用。由于相关系数往往反映了两个变量间通过多种途径的综合作用,因此相关系数的正负和显著性仅能作为最后分析结果的一个参考,而没有过多的强制性意义。论文进一步以关系信息进程为因变量,以顾客关系导向和以客户为中心的管理系统作为自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分析结果如表7所示。模型1的回归分析结果表明,顾客关系导向对关系信息进程的影响强度达到0.36,p值小于0.05,这表明顾客关系导向对关系信息进程产生显著的促进效应,该回归模型的F值为29.31,解释强度达到38%,这表明回归模型具有较好的解释能力,这也为研究假设1提供了支持。

顾客关系导向仅仅是一种战略理念和组织文化,企业重视顾客关系的战略理念还必须依赖于一系列管理系统来实现。因此在模型1的基础上,进一步将以顾客为中心的管理系统作为自变量进入回归模型,形成回归模型2。结果表明,以顾客为中心的管理系统对关系信息进程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其影响强度为0.32,显著性水平为p值小于0.05,这一回归结果为研究假设2提供了支持。而且,引入以顾客为中心的管理系统这一变量后,回归模型的解释强度由0.38上升到0.46,这表明以顾客为中心的管理系统解释了模型1中顾客关系导向无法解释的部分因素,因此模型得到一定改进。

四、研究结论及其讨论

随着企业间竞争的日益加剧以及客户需求的日益多元化,如何有效实施客户关系管理成为现代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关键所在。尽管实践中许多企业都开始实施客户关系管理,然而却并没有取得预期结果(王永贵,2005)。不同于以往关注客户关系管理绩效后果的研究,本文注重探讨企业客户关系管理的前因变量,即到底哪些因素影响到企业客户关系管理效率?研究结果表明,企业实施客户关系管理过程中的关系信息进程主要受到两类因素驱动,即顾客关系导向和以顾客为中心的管理系统,来自于中国背景下商业银行的实证数据支持了这一研究结论。

这一研究结果表明,企业在实施客户关系管理过程中要注重两个方面的要素,即既要从企业战略理念和组织文化层面强调顾客关系的重要性,在组织内部形成顾客关系导向的价值观,进而有利于促进全员参与。这一观点是对传统认识中狭隘地将顾客关系管理视为简单的营销策略的一种突破。客户关系管理决不仅仅是营销部门和营销人员的工作,而是将顾客关系视为一种战略资产,并通过建立与维系长期顾客关系而实现双方共赢的经营理念。同时,顾客关系导向的战略理念还必须依赖于组织管理系统予以贯彻,也就是企业必须建立以顾客为中心的管理系统,这包括围绕顾客关系管理来构建组织的业务流程、员工绩效评价和激励系统、组织文化系统等。

参考文献:

[1] Zablah A R, Beuenger D N, Johnston W. 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 an explication of its domain and avenues for further inquiry[M].Berlin: Freie Universitat Berlin, 2003: 115-24.

[2] Gartner G. CRM success is in strategy and implementation, not in software[EB/OL].available at http://www.gartner.com, 2003.

[3] 王永贵,韩顺平,邢金刚.基于顾客权益的价值导向型顾客关系管理-理论框架与实证分析[J].管理科学学报,2005,8(6):27-37.

[4] Jayachandran S, Subhash S, Kaufman P, et al. The role of relational information processes and technology use in 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J]. Journal of Marketing, 2005, 69: 177-92.

[5] Paul B, Ruth N, Bowman D, et al. Marketing actions and the value of customer assets: a framework for customer asset management[J]. Journal of Service Research, 2002, 5 (1): 39-54.

[6] Sin L Y M, Tse A C B, Yim F H K. CRM: conceptualization and scale development[J]. European Journal of Marketing , 2005, 39( 11/12): 1264-1290.

[7] De Wulf K, Odekerken-Schrder G, Iacobucci D. Investment in consumer relationship: a cross-country and cross-industry exploration[J]. Journal of Marketing, 2001, 65(4): 35-50.

[8] Payne A, Frow P. A strategic framework for 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J]. Journal of Marketing, 2005, 69: 167-176.

[9] Day G S, Van den Bulte C. Superiority in 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 consequences for competitive advantage and performance[EB/OL]. Wharton School of Business,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2002.

[10] Rigby D K, Reichheld F F, Schefter P. Avoid the four perils of CRM[J].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2002, 80 (2): 101-109.

[11] Verhoef P C. Understanding the effect of 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 efforts on customer retention and customer share development[J]. Journal of Marketing, 2003, 67: 30-45.

责任编辑、校对:李再扬2008年9月

合作伙伴关系范文第5篇

从历史的角度考察,劳动合同是从雇佣合同的基础上发展而来。随着大工业生产的快速发展,劳动者工作的危险程度也随之加大。为了消除劳动就业中因双方经济地位悬殊而发生的不平等现象,保护经济上的弱者,避免企业主滥用“意思自治原则”在合同中规定损害劳动者利益的内容,许多国家加强了政府干预。由此,在雇佣合同的基础上,产生了一种具有新特征、新内容的合同—劳动合同。二者之间主要的区别在于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的内容是通过双方的自由协商来确立;而劳动合同的自由协商程度受到限制,即合同须以国家法定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等为最低基准条款(如我国劳动法有关休息休假的权利、劳动安全卫生权利的规定等等)。这里,我们着重从主体方面和适用法律方面,探析二者的区别。

1、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同。我国劳动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劳动部在关于执行劳动法若干意见中指出,“劳动法第2条中规定的个体经济组织一般是指雇工在7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根据上述规定,我国劳动合同所涉及的主体有:(1)国内的各种类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这部分劳动者主要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招聘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工作人员。而雇佣合同双方签约主体一般为自然人,还有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的农村承包经营户及其所招用的劳工等。

2、适用法律上的差别。学理上,雇佣合同有广文义理解和狭义理解之分,广义上的雇佣合同包括劳动合同,狭义上的雇佣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从现行立法现状看,我国民法和劳动法分属于不同部门法,雇佣合同归民法调整,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可见,我国司法界对雇佣合同是作狭义理解。但在适用法律方面,我国的民法和劳动法构成普通法与特殊法的关系。法院在审理雇主责任案件时,只能适用我国民法的相关规定。而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则应首先考虑适用劳动法;在劳动法没有相应规定的情况下,也可以适用民法中有关雇佣合同的规定。确定雇主责任的赔偿标准时,适用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这显然是错误的。

二、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分

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在理论上是清楚的,其判断标准就在于是否存在隶属关系。承揽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不存在相互的隶属关系。但是,由于实践的复杂性,二者往往容易混淆,我们可以根据以下标准加以判断: 一看工作场地、生产条件(如设备、工具、原料等)由谁提供。在雇佣关系下,工作场地和生产条件一般由雇主提供,雇员只负责提供劳务。承揽关系中,工作场地、生产条件一般由承揽人负责提供,承揽人向定作人交付的是工作成果。

二看报酬支付方式。雇主一般是按星期、按月、按时向雇员支付报酬,该报酬相当于劳动力的价格。定作人因承揽人完成某项工作或做完某件事支付报酬,该报酬不仅包括劳动力价格,还包括其他的一些工本费等。

三看工作的方式。雇员的工作方式要听任于雇主的指挥与分配;承揽人完成工作有自主权,只要其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任务,具体的完成方式和时间由承揽人自己决定。

四看工作的内容。雇员的工作对雇主而言是不可或缺的,是雇主所从事的行为整体的一部分;承揽人的工作通常不属于定作人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或附属部分。

三、其他容易与雇佣相混淆的法律关系的认定

1、在既有承揽关系,又有转包关系和雇佣关系的多层法律关系中,如何确定责任人。例如:郑某将自家的建房工程发包给包工头王某施工。之后,王某又将该工程转包给李某。李某在雇佣赵某作工时,造成赵某伤害。有些法官认为,郑某将房屋交给不具有施工资质的王某承建,负有一定的过错责任;王某又将工程转包给同样无资质的李某,也应承担适当的过错责任;李某因疏于安全方面的监督和管理,造成赵某损害,其对赵某的损失承担主要过错责任;赵某明知李某无施工资质,仍受雇于李某,自己也在过错。据此判决,郑某、王某各承担损失的10%,李某承担损失的70%,还有10%的损失,由赵某自己承担。该案例在实践中非常流行,却混淆了承揽关系、转包关系、雇佣关系三者之间不同的法律特征。郑某与王某是工程承揽关系;王某与李某是转包关系;李某与赵某为雇佣关系。承揽关系、转包关系中,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即便是因施工者无资质造成承揽合同、转包合同无效,定作人、转包人承担的只是合同责任。赵某是在完成雇主李某交付的工作中受损,应按照无过错原则的归责原则由顾主承担责任。

2、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与其所招用的劳工间不存在雇佣关系。如某建筑公司将其承建的部分工程能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与其所招用的劳工之间形成雇佣关系?我们认为,就形式而言,工程有承包人负责施工和管理,劳工的报酬也由承包人支付,这似乎在承包人与劳工之间已形成了雇佣关系。但是,关键问题是,该承包人系以建筑公司名义履行承包合同并与他人发生法律关系,故该承包合同应属于内部承包合同。承包经营属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方式的变化,不产生施工合同履行主体变更问题,该承包人招用劳工行为应视为其代表建筑公司的行为。被告招用的劳工与建筑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与承包人之间则不存在雇佣关系。类似这种情况的还有,挂靠承包和挂靠经营,因为在对外关系中,挂靠人是以被告挂靠人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因此,挂靠人的行为在法律上应视同被告挂靠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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