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阶级范文

2023-09-16

资产阶级范文第1篇

为规范银行抵债资产管理, 避免和减少资产损失, 及时化解金融风险, 促进银行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 财政部发布了《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不仅对抵债资产的处置提出具体要求, 还对抵债资产的收取、保管、账务处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做出规定, 并首次提出以物抵债应遵循“ 严格控制、合理定价、妥善保管、及时处置”的原则。本文拟从抵债资产的取得、保管、处置、期末计价等方面与以往的相关法规、制度等( 以下简称《制度》, 包括《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关于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监督若干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关于金融机构接收和处置抵债资产收入确认问题的通知》、《担保法》、《商业银行法》等) 进行比较。

一、抵债资产的界定与计量

《制度》中, 抵债资产是指金融企业在贷款、拆出资金等金融债权无法实现的情况下, 经双方协商或其他方式, 债权人同意债务人用实物资产抵偿金融债权而取得的资产。《办法》中, 抵债资产是指银行依法行使债权或担保物权而受偿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可见,《办法》中对抵债资产的界定更为科学, 不仅包括实物资产, 还包括财产权利; 其来源不仅包括债务人, 还包括担保人或第三人。

实务中, 由于受地方政府行政干预、评估机构利益驱动、借贷双方协商计价存在较大道德风险等因素的影响, 使得抵债资产价值虚涨, 隐藏了商业银行的现实风险。《办法》中明确了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评估机构评估、双方协商确定抵债资产价值的原则。( 1) 协议抵债的, 原则上应在具有合法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值的基础上, 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协商确定抵债金额( 《办法》中, 抵债金额是指取得抵债资产实际抵偿银行债务的金额。笔者认为, 这里的“抵债金额”应为“抵债资产作价金额”或“抵债资产价值”) 。评估时, 应要求评估机构以公开市场价值标准为原则, 确定资产的市场价值, 在可能的情况下, 应要求评估机构提供资产的快速变现价值。抵债资产欠缴的税费和取得抵债资产支付的相关税费应在确定抵债金额时予以扣除。( 2) 采用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追偿债权的, 如债务人和担保人确无现金偿还能力, 银行要及时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对债务人、担保人的财产进行拍卖或变卖, 以拍卖或变卖所得偿还债权。若拍卖流拍, 银行应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或司法惯例降价后继续拍卖。确需收取抵债资产时, 应比照协议抵债金额的确定原则, 要求法院、仲裁机构以最后一次的拍卖保留价为基础, 公平合理地确定抵债金额。

二、抵债资产的取得

( 一) 不涉及补价《制度》中, 金融企业取得抵债资产时, 按实际抵债部分的贷款本金和已确认的利息作为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会计处理为: 借记“待处理抵债资产”; 贷记“××贷款”、“应收利息”。《办法》中, 银行取得抵债资产时, 按实际抵债部分的贷款本金和已确认的表内利息作为抵债资产入账价值。银行为取得抵债资产支付的抵债资产欠缴的税费、垫付的诉讼费用和取得抵债资产支付的相关税费计入抵债资产价值。银行按抵债资产入账价值依次冲减贷款本金和应收利息。会计处理为: 借记“待处理抵债资产”; 贷记“××贷款”、“应收利息”、“银行存款”( 银行为取得抵债资产支付的抵债资产欠缴的税费、垫付的诉讼费用和取得抵债资产支付的相关税费) 。

( 二) 涉及补价《制度》中没有提及“补价”概念。《办法》中, 银行在取得抵债资产过程中向债务人收取补价的, 按照实际抵债部分的贷款本金和表内利息减去收取的补价, 作为抵债资产入账价值; 如法院判决、仲裁或协议规定银行须支付补价的,则按照实际抵债部分的贷款本金、表内利息加上预计应支付的补价作为抵债资产入账价值。会计处理为:( 1) 借记“待处理抵债资产”、“ 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 银行收取的补价) ”; 贷记“××贷款”、“应收利息”。( 2) 借记“待处理抵债资产”; 贷记“××贷款”、“ 应收利息”、“ 预计负债( 银行预计应支付的补价) ”。

抵债金额超过债权本息总额( 含实际抵债的贷款本金、已确认的表内应收利息、表外应收利息) 的部分, 不得先行向对方支付补价, 如法院判决、仲裁或协议规定须支付补价的, 待抵债资产处置变现后, 将变现所得价款扣除抵债资产在保管、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加上抵债资产在保管、处置过程中的收入后, 将实际超出债权本息的部分退给对方。

抵债金额超过贷款本金和表内利息的部分, 在未实际收回现金时, 暂不确认为利息收入, 待抵债资产处置变现后, 再将实际可冲抵的表外利息确认为利息收入。除法律法规规定债权与债务关系已完全终结的情况外, 抵债金额不足冲减债权本息的部分, 应继续向债务人、担保人追偿, 追偿未果的, 按规定进行核销和冲减。

此外, 在进行抵债资产取得的处理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抵债资产入账价值”与“抵债资产作价金额( 或抵债资产价值) ”的区分。“抵债资产入账价值”是指银行在取得抵债资产后, 按相关规定计入抵债资产科目的金额。用公式表示为:抵债资产入账价值= 用抵债资产偿还的贷款本金+ 表内应收利息+ 取得抵债资产支付的相关税费

“抵债资产作价金额” 是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经评估机构评估, 双方协商确定的抵债资产价值。用公式表示为:抵债资产作价金额=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评估价( 或协商价、或法院裁定价)- 取得抵债资产支付的相关税费

第二,“ 补价= 抵债资产作价金额-债权总额”。这里,“补价”所反映的实质就是抵债资产作价金额与债权总额之间的差额。若补价为正数, 为银行应支付给债务人的补价, 即银行应退还给债务人的数额。该补价需到抵债资产处置变现后扣除处置过程中的相关税费后支付。若补价为负数,为债务人应支付给银行的补价。如果取得抵债资产时债务人没有支付该补价, 银行有权继续追偿。

三、抵债资产的处置

( 一) 不涉及补价《制度》中, 金融企业取得的抵债资产处置时, 如果取得的处置收入大于抵债资产账面价值, 其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如果取得的处置收入小于抵债资产账面价值, 其差额计入“ 营业外支出”。会计处理为: 借记“银行存款( 处置收入减去处置过程中支付的相关税费) ”、“抵债资产减值准备”; 贷记“待处理抵债资产”、“利息收入( 可确认为利息收入的表外利息) ”、“营业外收入( 上述借贷方合计的差额; 差额为负时借记营业外支出) ”。

《办法》中, 抵债资产处置时, 抵债资产处置损益为实际取得的处置收入与抵

债资产净值、变现税费以及可确认为利息收入的表外利息的差额, 差额为正时, 计入“ 营业外收入”, 差额为负时, 计入“ 营业外支出”。公式为:营业外收入( 或营业外支出) = 实际取得的处置收入- ( 抵债资产账面余额-抵债资产减值准备) - 变现税费- 可确认为利息收入的表外利息会计处理同《制度》规定。

( 二) 涉及补价《办法》中, 涉及补价的抵债资产处置损益为实际取得的处置收入与抵债资产净值、变现税费、可确认为利息收入的表外利息、实际支付的补价超出( 或少于) 预计应支付补价部分的差额,差额为正时, 计入“营业外收入”, 差额为负时, 计入“营业外支出”。公式为:营业外收入( 或营业外支出) = 实际取得的处置收入- ( 抵债资产账面余额-抵债资产减值准备) - 变现税费- 可确认为利息收入的表外利息- ( 实际支付的补价- 预计负债)

会计处理为: 借记“ 银行存款”、“ 抵债资产减值准备”; 贷记“ 待处理抵债资产”、“银行存款等( 支付的变现税费+ 实际支付的补价超出预计应付补价的部分) ”、“利息收入( 可确认为利息收入的表外利息) ”、“营业外收入( 上述借贷方合计的差额; 差额为负时借记营业外支出) ”。显然,《办法》中的规定增加了涉及补价的情况, 与实务更加接近, 更具有可操作性。

四、抵债资产的保管与期末计价

一是抵债资产的保管。《制度》与《办法》对抵债资产保管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均计入“营业外支出”; 但《办法》增加了抵债资产未处置前取得的租金等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的规定。

二是抵债资产的期末计价。《制度》中, 金融企业在期末应按照抵债资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当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 应按其差额计提抵债资产减值准备。《办法》中, 银行应当在每季度末对抵债资产逐项进行检查, 对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如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抵债资产价值得以恢复, 应在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 增加当期损益。抵债资产处置时, 应将已计提的抵债资产减值准备一并结转损益。《办法》更加明确了抵债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时间( 每季末) 及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等事项。

资产阶级范文第2篇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发展现状

在我国行政机构深入改革的过程中,已经基本形成多元化的资产来源体系。行政事业单位作为我国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资产来源于国家的财政拨款。同时,受单位性质的影响,其资产来源往往比较单一。伴随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这种状况已经得到很大改变,行政事业单位中部分非经营性的国有资产逐渐开始纳入到经营范围中。此外,部分事业单位如学校、医院、科研机构等,开始将单位业务商品化,这使得其国有资产的来源渠道向多元化发展。

从整体发展情况看,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种类、资产总额呈逐年增长趋势。在政府转型发展过程中,行政事业单位的相关办事效率、管理水平以及服务质量在不断提升,与此同时国家加大对地方行政事业单位的支持力度,使得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此外,随着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投入的不断加大,部分单位的办公区域、办公设备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改善。为了进一步提升政府的服务水平以及加快服务型政府的转型发展,国家从不同层面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财政投入,这使得单位国有资产的种类不断丰富。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运营中存在的问题

受传统资产管理观念的影响,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运营理念相对淡薄,有关管理运营机制存在不健全的问题。鉴于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的管理运营理念较为淡薄,在日常运行中缺乏相对科学有效的管理,进而使得资产投入和资产发展效益不相符的现象。与此同时,相关管理运营机制的不健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国有资产在单位发展中的作用发挥,并造成单位资源的浪费。此外,单位内部部分领导对国有资产的认识不到位,这使得单位的国有资产也可以被随意调动和分配,最终导致收益分配私有化现象的出现,这在很大程度上危害我国国有资产的健康持续发展。

受长期粗放式管理模式的影响,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普遍存在利用率低的现象,并导致政府相应的管理运营成本增加。在粗放式管理运营模式下,行政事业单位大多采用行政手段来实现资源的配置,在这种配置方式中,易出现资产分配不均的问题。例如在行政事业单位常常会出现部门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相关资产分配不到位引起的国有资产单位化的现象,在这种管理环境下,国有资产的产权设置如同虚设,不能完全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资产运营机制的有效措施

建立并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有偿使用机制和管理运营机制,进一步提高单位国有资产的利用率和管理水平。鉴于当前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运营水平和发展现状,我们不难发现在很多部门存在一定的资源闲置和浪费的现象,尤其是在特定的部门中,这种现象更为明显。对此,相关部门在改革的过程中,可以将服务对象范围扩大化,充分利用闲置国有资产,实现其商品化,在增加单位资产的同时实现有效利用。如针对教育、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可以通过租赁、出售、外包等形式将部分业务实现市场化,充分运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进而增加国有资产的收益,并将这些社会化的收益纳入到统一的经费管理体系中。

通过国有资产绩效奖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进而增强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运营水平。从资产的经营方式来看,我国国有资产主要分为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两类。其中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更多是满足当前我国社会发展以及民众需求的一种资产,因此其具有非排他性、非竞争性的特点。在这种发展目标下,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运营水平依据当前其产生的社会效应来决定。对此,相关单位部门要加强对资产绩效相关的奖惩制度,尤其是在员工的绩效考核以及单位的评选考核中,将对国有资产的管理绩效纳入到考核范围内,并将其量化。通过对国有资产绩效奖惩制度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对有效利用闲置国有资产以及国有资产利用率高的单位形成激励,进而提高其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利用水平。

结束语:

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发展和运营的重要社会资源,在实现政府转型发展和服务型政府构建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面对当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发展的现状及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有偿使用机制、管理运营机制以及绩效奖惩制度等,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提高单位对国有资产的管理运用效率,尤其是对闲置国有资产的有效利用。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作为其中较为重要的资源,在推动服务型政府以及改革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与其他社会资源相较而言,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并不能给政府部门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但在实现资源有效配置中占据不可或缺的地位。本文在对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发展现状进行深入阐述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有效的完善措施,进一步提升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产管理与运营,机制

参考文献

[1] 孙翠翠.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建设的研究[J].科技经济导刊,2017(23):246.

[2] 李婷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控制探讨[J].当代会计,2018,59(11):43-44.

[3] 费云珊.新形势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探讨[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7(33):8-9.

资产阶级范文第3篇

【摘 要】企业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按金融工具属性进行了分类,各类金融资产在具体会计处理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本文针对各类金融资产从确认和计量方面进行比较,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对金融资产会计处理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金融资产;公允价值;金融资产减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首次提出“金融资产”这一概念,按金融工具的属性进行了分类,使得分类更为详细,更符合管理要求。金融资产除包括传统的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之外,《准则》将按管理目的将金融资产分为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中除贷款和应收款项外,其余均属于证券类金融资产。三种证券类金融资产在具体核算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之处,处理时比较容易混淆。本文就各种金融资产核算的不同之处作一比较分析。

一、金融资产确认差异比较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两类。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衍生金融资产,其持有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而不作为套期工具,持有期限一般较短(三个月)。

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指企业基于风险管理、战略投资需要等而将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企业不能随意将某项金融资产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指定通常是指该金融资产不满足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条件的,企业仍可在符合某些特定条件时将其按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直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必须符合一定条件。

总的来说,这类金融资产具有较强的灵活性,是企业短线投资的一种有效工具。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通常具有长期性质,企业取得该投资之初即有将其持有至到期的意图,若其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则相应的可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该类金融资产主要指的是各种长期债券投资。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限可长可短,比如企业没有意图持有至到期,且不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管理的债券投资。

简而言之,交易性金融资产是衍生金融资产,企业持有意图为短期获利或赎回,属于短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都是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意图是长期持有该投资至到期,属于长期债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限可长可短,主要取决于企业取得该资产时的意图。

二、金融资产计量差异比较

(一)初始计量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的目的通常是短期获利,即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对于其他类金融资产更灵活,交易相对频繁,在一个会计期间该类金融资产可能会发生数次交易,即增减仓操作,从而导致期间内交易费用相对收益较高,交易费用对投资损益的影响明显。较高的交易成本计入金融资产的成本缺少合理性,因此,交易性金融资产仅按公允价值作为初始入账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直接作为当期损益,计入“投资收益”账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由于交易不活跃,甚至在持有期间不会在资本市场上进行交易,交易费用较低,考虑到重要性要求降低核算成本,其初始入账金额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确定。取得金融资产时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发放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各类金融资产处理时均作为应收项目予以单独确认。即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其他类金融资产初始计量本质上均为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他们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相关交易费用的处理上。

(二)后续计量

在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各类金融资产均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将其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按公允价值变动额借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或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其账面价值以摊余成本进行计量,并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应按公允价值变动额,借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贷或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再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转入当期损益,借或贷记“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虽然都以公允价值反映,但交易性金融资产在二级市场上交易活跃,价格变化频繁,在该金融资产持有期间为客观反映其价格变化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应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而企业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能随时处置,也没有明确持有至到期的意图,其公允价值变动可认为是暂时性的,因而在持有期间将该变动暂记资本公积,待处置该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金额实现时再转入当期损益,借或贷记“投资收益”,贷或借记“资本公积”。各项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获得的现金股利和利息收入,均作为当期损益,计入“投资收益”账户。

(三)金融资产减值

在对金融资产减值的处理上,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均应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应计提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资产的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持有到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后续期间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而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在后续期间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则不得通过损益转回,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因其价值变动已在发生时及时计入当期损益,因此不需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处理。

(四)金融资产重分类

企业应当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持有意图和能力进行评价,发生变化的,可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而企业取得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债券后又改变意图,使该金融资产具备了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特征时,能否将其转换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企业会计准则却没有明确。

三、金融资产确认与计量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对相同内容的处理方法各异

企业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交易费用则计入金融资产成本。对于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只在资产负债表日计提减值准备,而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调整账面价值。相同内容的不同处理,容易让人产生混淆。

2.公允价值计量容易成为利润操纵的工具

交易性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记入当期损益,即把潜在的、未实现的投资损益列入资产负债表,从而导致利润不实。

我国资本市场尚不完善,活跃的资产交换二级市场尚未形成,对公允价值的取得存在一定的随意性,给人为调整账面价值,进行利润操纵留有了余地。

3.增加了会计核算工作量

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要求计入当期损益,与税法规定相左。税法规定,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属于未实现收益,因而不影响企业当期应交纳所得税额,即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增加与减少均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由此增加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项目,增加了会计核算工作。另外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确认投资收益。未来现金流量发生改变,则需要重新计算折现率,导致核算过于复杂。

4.金融资产重分类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持有意图和能力发生变化的,可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企业取得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债券后又改变意图,使该金融资产具备了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特征时,能否将其转换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企业会计准则却没有明确。

(二)改进建议

一是三类金融资产都是企业对外投资的方式,在对相同项目的处理上应尽可能保持一致。比如考虑将交易费用计入各类资产的账面价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变动,为了能真实地反映企业资产的变动情况,三类金融资产均可以公允价值计价,即资产负债表日,随公允价值变动调整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是为避免将企业未实现的投资损益,如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列入资产负债表导致利润不实,可考虑将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暂不计入当期损益,将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

针对我国资本市场不完善,公允价值的取得随意性强的特点,建议政府在公允价值运用上设定一些限制条件,促使企业谨慎使用公允价值。比如可规定基于重要性原则来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方法,根据某项金融资产在企业资产中所占比重加以区别对待。

三是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持有至到期投资之间的重分类问题,如果企业有意图且有能力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债券投资持有至到期时,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换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借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贷或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S].2006.

[2] 荆艳侠.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中存在的问题[J].时代经贸,2008(6).

[3]覃国铮.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其他类金融资产会计核算差异比较[J].财会月刊,2008(10).

资产阶级范文第4篇

摘要:本文基于核心竞争力评价体系角度,试图通过分析无形资产质量特征状况,探索其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系,寻求如何更好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关键词:无形资产质量;核心竞争力;影响机理

一、 引言

无形资产构成企业价值创造的主要驱动要素。对于无形资产,在何种程度上如何影响企业核心竞争力,是我们目前所需要关注的问题。

国外资产质量的研究,特别是无形资产质量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实证研究较少。Gupta and Neeraj J.(2008) 研究了目前美国企业中研发费用、客户需求和服务支出这两种最普遍的无形资产支出,建立相关的理论模型来检验无形资产与企业价值的相关性。国内主要集中于对无形资产的价值相关性问题研究。例如,沈炳珍、陈娟(2009)从实证角度考察上市公司的无形资产与企业经营绩效的相关性;刘静、张旭(2010)提出无形资产利用率对企业整体战略的支持程度较高。汤湘希(2006)以会计控制论为基础,建立企业核心竞争力会计控制系统。高建来、杨琳琳(2009)认为无形资产是核心竞争力的构成要素。王玉红(2009)提出企业只有不断加强无形资产价值的培育、维护、利用和开发,才能实现企业永续经营和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国内外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通过资产的盈利性、流动性及风险性来确定其价值,还没有形成较为完善的研究体系。同样的,对于无形资产质量及其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研究更是少数,这为本文研究留下较大的探索空间。

二、 关于无形资产质量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理论分析

(一)无形资产质量分析

企业资产的质量不仅指资产的物理质量,更反映的是资产结构的质量,即资产的流动性、盈利性以及变现能力。(1)存在性。无形资产质量的首要特征就是其存在性。影响因素主要有:通过放大资本化的支出范围虚构无形资产;转移费用、收入虚增无形资产价值。(2)收益性。收益性是无形资产根本质量特征。这一特征强调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为企业带来的利益。但无形资产必须依赖于有形资产的运作。(3)风险性。无形资产所具有的不确定性直接影响其在企业价值创造中的质量,导致收益的实现存在风险。

(二)企业核心竞争力分析

核心竞争力是一个由许多不同因素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内在结构复杂的有机整体,是企业在某一方面或某些方面相对于其竞争对手所特有的且不易被竞争对手所模仿的竞争优势。本文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定义出发,分别从核心竞争力的核心性、增值性、整合性以及可持续成长性四个角度进行分析,并选取相应的财务指标,建立核心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

(1)核心性。企业拥有核心竞争力主要存在于企业生产产品、提供服务的过程。其中,核心人力资源就是一个重要内在因素。因此可以关注以下指标:学位比例、科研人员比例率等指标。(2)增值性。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增值性主要通过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为企业带来超额经济效益,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因此可以通过研发费用率、资本保值增值率以及经济增加值(EVA)来体现。(3)整合性。企业核心竞争力是多种因素整合的结果。流动资产是企业流动性最强、最主要的经营对象,也是企业获取收益及增强长期核心竞争力的主要资源。因此可以通过总资产周转率、资产负债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进行分析。(4)可持续成长性。核心竞争力的可持续成长性强调企业未来存续状态。可持续增长率则是用来衡量企业可持续增长能力。本文采用经典希金斯可持续增长模型来反映可持续成长性,并在可持续增长率基础上按照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衡量企业的可持续增长水平。

三、 无形资产质量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内在关系分析

(一)一致性

首先,企业核心竞争力由某些无形资产元素构成,例如核心人力资源、非专利技术,管理系统软件等。其次,无形资产质量的根本特征——收益性,同样体现核心竞争力的增值性。两者都强调如何使企业成为特定市场领域的领先者并获得超额利润。最后,核心竞争力的整合性表明只有企业所有资产、因素合理有效地相互整合才能更好发挥资产本身的价值,即核心竞争力涵盖无形资产质量。

(二)差异性

无形资产质量与核心竞争力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各自的表现形式不同。无形资产是资产,真实反映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而核心竞争力是能力,不能列示于任何财务报表只能通过其他载体进行体现;另外,无形资产质量特征中的风险性独立于核心竞争力特征,而核心竞争力的评价体系更注重未来的成长性,强调外界环境所带来的风险。

(三)无形资产质量对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影响机理分析

我们分析无形资产质量在企业核心竞争力中的效用时,应关注两者的一致性,关注无形资产质量对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影响机理。首先,我们可以通过因子分析方法,寻找出影响核心竞争力较大的因子及相关权重,得出目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实际分数。其次,我们需要分析单项资产质量对于核心竞争力的影响机理,用实证方法探索其存在性特征与核心竞争力的价值相关性。然后,我们更需要研究无形资产整体的质量。采用CIV法来对无形资产整体质量进行测量。另外,我们还需要考察无形资产质量的风险性,可以通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表示无形资产质量的减少及其中蕴含的风险。最后,借用托宾Q值来判断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组成的企业资产组质量。引用经典的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探索企业托宾Q和劳动力的对核心竞争力的影响弹性。

四、 结论与不足

在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无形资产正在替代有形资产成为企业价值创造的主要驱动要素。无形资产质量在企业中的体现就是有效的被利用、迅速产生现金流入的能力,体现于存在性、收益性及风险性三大质量特征。同时基于核心性、增值性、整合性、可持续成长性四个角度对核心竞争力进行分析和量化。但是,本文更强调无形资产质量对核心竞争力的影响机理,建议从三个角度分析两者的价值相关性。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缺少实证数据的验证,以及上述评价指标的选取存在一定主观判断影响。(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大学)

本文属于“贵州财经大学2012年度在校学生科研资助项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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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沈炳珍,陈娟:我国高技术产业上市公司无形资产对经营绩效的影响研究[J].经济论坛,2009(8)

[5]王玉红:注重无形资产 创造品牌价值[J].科技资讯,2009(9)

[6]刘静、张旭:无形资产对企业价值的贡献——基于层次分析法的评价体系[J].会计之友,2010(2)

[7]Gupta Neeraj J. Do stock prices reflect the value of intangible investments in customer assets

资产阶级范文第5篇

关键词:比较 公允价值变动

金融资产属于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会计核算上存在着异同,并且给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都带来了不同的影响。本文从不同方面对这两类金融资产进行分析和比较,从而从更深层次上把握其内涵。

一、初始计量

1)交易性性金融资产初始计量

成本按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已宣告但尚未发放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的利息,应当确认为应收项目。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成本按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之和计量(其中,交易费用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科目核算)。已到付息期尚未的领取的利息,应当确认为应收项目。

股票投资。成本按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之和计量(其中,交易费用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核算)。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应收项目

我们可以看到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初始计量上最大区别就是在费用的划分上。前者直接将相关费用计入利润表,后者则将其作为资产成本计入资产负债表。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后续计量时,在资产负债表日其公允价值的变化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如果将相关费用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成本,其在资产负债表日也会转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利润表当中,所以在初始计量时便直接将其计入投资收益从而计入当期利润表当中。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后续计量时,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即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所以将其计入初始成本。

二、后续计量

1)交易性金融资产。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

在后续计量中我们可以看出两者对与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的计量处理是不同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将公允价值变动在利润表中进行披露,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将其在资产负债表中资本公积中披露。当企业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就是为了实现短期利润,无论这项资产公允价值变化是否已通过正常交易实现,都应该在其价格变化时做记录。而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来说其公允价值变动带来的利得或损失(临时)不太可能真实的在短期内实现,所以避开利润表,将其在资产负债表中资本公积—其他资本中反映。然而这种利得或损失(临时)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才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这样,部分金融资产的价值变动在产生时不在利润表中反映,而是推迟到实现时再进行反映,可能会导致收益报告存在时间差,损害了会计信息的及时性,降低了决策的有用性。

三、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

1)交易性金融资产。对于这类金融资产企业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价值变动已经计入当期损益,这与公允价值变动造成减值的会计处理在实质上都是一样的。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于这类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其公允价值发生了较大幅度的下降或下降趋势为非暂时性时,我们就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了减值,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积损失转入当期损益,确认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在以后的会计期间可以通过损益转回,但可供出售的权益工具一旦确认即使在以后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的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准备也不能通过损益转回,要通过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予以转回。不同的处理方法是因为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波动较小,转回时不会有助于企业调节利润,而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波动较大,如果减值通过损益转回,有的企业可能借助于权益工具的转回调节利润。

四、出售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时,售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将其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时,售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将其持有期间产生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

我们可以看到,在出售时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将持有期间的资本公积累计额转入投资收益,这样可能会使得企业在出售年度利润大增。

五、总结

从以上的对比和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1、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最大最根本的不同就是对日后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不同。而产生这样处理的不同与管理者最初划分金融资产的目的息息相关。2、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分类还十分模糊,给企业利润调整留有了很大的空间。

所以我们应当更加重视全面收益即全面收益=(期末的资产—期末的负债)—(期初的资产—期初的负债)—投资者投入+向投资者的分配,因为无论企业选则哪一种分类,都不会影响全面收益的计算结果,相对利润表中的净利润来说他能更好的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

参考文献:

[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会计[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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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许良虎,宋道勇,黄金鑫.金融资产归类的利润操纵问题及监管[J].会计之友,2009年第4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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