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护理论文范文

2024-03-19

综合护理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 目的:探讨综合医院门诊护理人员的工作特点与护理管理措施,为医院护理管理者提供科学的管理参考。方法:对医院门诊护理工作特点、护理项目及护理人员的基本素质进行了全面综合分析,制定了提高门诊护理人员整体素质的基本要求。结果:注重加强医院门诊护理运作管理和护士综合素质的培养,可提高门诊护理工作的效率和患者的满意度。结论:医院门诊治疗与护理是一种方便、快捷、机动灵活、价格低廉的医疗服务模式,门诊护理人员只有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才能满足患者的需求。

关键词 综合医院 门诊护理

作者:胡伟娟

综合护理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目的:探讨综合护理干预在腹腔引流管安全管理的应用效果。方法:选取 2020年 10 月-2021 年 10 月普外科120 例留置腹腔引流管的患者作为研究对象,经随机数字表法分组。对照组(60 例),术后行常规护理干预;观察组(60 例),术后在常规护理干预基础上行综合护理干预。分析两组术后引流管脱落发生情况、引流管安全管理满意度。结果:对照组、观察组术后引流管脱落发生率分别为10.00%、0.00%,,两组比较发现观察组术后引流管脱落发生率更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引流管安全管理满意度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予以留置腹腔引流管患者中实施综合护理干预,能够预防或减少术后引流管脱落,提高患者对引流管安全管理的满意度。

关键词:综合护理干预;引流管;固定;脱落;引流液

医护人员为腹腔疾病患者开展手术治疗后,通常需要放置引流管促进机体组织渗液的排出,以减少毒素吸收,并避免腹腔脓肿形成,抑制感染的扩散,加快切口的愈合速度[1]。同时,放置引流管有助于医护人员根据引流液性质、引流量等情况初步判断患者术区部位是否存在出血与感染的现象,故留置引流管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以往术后为留置腹腔引流管的患者实施常规护理干预,极易因为患者个人或医护人员操作等因素导致引流管脱落,进一步影响患者术后恢复。综合护理干预要求护理人员强化引流管风险管理意识,改善腹腔引流管固定方式,加大巡视力度,以保证引流的有效性[2]。我科在 2020 年 10 月-2021 年 10 月期间 120 例留置腹腔引流管的患者中分别进行常规护理干预、综合护理干预,现将效果总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一般资料

选取 120 例 2020 年 10 月-2021 年 10 月时段留置腹腔引流管的患者作为研究对象,通过随机数字表法分组。对照组 60 例,性别:男 32 例,女 28 例;年龄:33~70岁,均值(57.43±3.15)岁;其中,阑尾炎 16例,结直肠癌 5例,肠梗阻9例,胆囊切除患者8例,肝内胆管结石 8例,消化道穿孔11例,其他 3例。观察组 60 例,性别:男 30 例,女 30 例;年龄:34~70 岁,均值(57.32±3.20)岁;其中,阑尾炎 13 例,结直肠癌4例,肠梗阻6例,胆囊切除患者10例,肝内胆管结石 11 例,消化道穿孔 11例,其他 5 例。参与研究者基线资料比较无差异(P>0.05)。

纳入标准:(1)患者接受治疗后留置腹腔引流管;(2)患者家属知情且同意加入研究。

排除标准:(1)合并术后感染者;(2)合并严重心脑血管或肝肾功能不全者;(3)合并认知障碍或精神疾病者;(4)依从性差或不配合研究者。

方法

对照组术后行常规护理干预,方法:(1)术后密切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因腹腔大量出血后,患者可能出现烦躁、血压下降与尿量减少等症状,故需要及时发现并报告医生进行针对性处理。(2)术后用宽约1~2cm胶布将引流管固定于腹壁;护理人员巡视病房时,协助患者翻身、下床调整引流管的位置,叮嘱患者保持引流袋低于术口位置。(3)护理人员开展各项操作时保证流管的固定性,防止引流管扭曲变形,尤其是防止引流管滑落;定期挤压引流管,操作时要防止引流液反流,维持引流管通畅。(4)因引流液性质与颜色有助于判断患者病情与恢复情况,护理人员应注意观察引流液的颜色、质量,如有异常应立即向主治医生汇报情况, 并协助其进行处理。

观察组在常规护理干预基础上行综合护理干预,方法:护理人员增强风险意识,给予术后患者进行引流管风险评估,并做好固定腹腔引流管护理干预工作。首先,根据管道的粗细选择2.5~4cm3M弹力胶布,剪出一长约8~9cm胶布。在距离导管口3~5cm处将导管置于胶布表面中央,将胶布对粘约0.5cm后,实施高举平台措施,并以此中点向周围逐渐抹平固定于皮肤上。在粘贴过程中使用合理的力度,避免拉长 3M 弹力胶带,以保证胶带与皮肤粘贴处之间无张力。其次,将引流袋与引流壶妥善固定于床旁,确保引流装置位于手术部位平面之下, 避免引流管受压、扭曲以及引流液反流。最后,护理人员加大巡视力度,定时对引流管情况进行监护,保证引流管畅通,叮嘱患者翻身时注意固定引流管,避免动作牵拉导致引流管脱落;若患者意识模糊,则根据实际情况应用约束带固定其四肢。

观察指标

记录两组术后引流管脱落发生情况,包括下床活动导致管道脱落、引流管缝线松脱、夜间自行翻身导致管道脱落。评估两组患者对引流管安全管理的满意度,以《引流管安全管理满意度调查问卷》为评估工具,其中包含引流管安全管理内容、技巧等项目,可划分为高度满意(≥90分)、基本满意(80~89分)、不满意(≤79分),(高度满意+基本满意)/总例数×100%=护理满意度。

统计学方法

处理工具为 SPSS22.0 统计软件。计量数据(x±s)比较行 t 检验,计数数据(%)比较行χ2 检验。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以 P<0.05 表示。

2. 结果

2.1两组术后引流管脱落发生率比较

对照组、观察组术后引流管脱落发生率分别为10.00%、0.00%,两组比较发现观察组术后引流管脱落发生率更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细数据见表 1。

2.2两组引流管安全管理满意度比较观察组引流管安全管理满意度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细数据见表 2。

3.讨论

留置腹腔引流管是腹腔疾病患者行手術治疗后极为重要的环节之一,一方面有助于医护人员根据引流液性质、颜色判断患者术后恢复情况,另一方面也能够及时发现与处理腹腔出血、吻合口瘘等并发症,为患者手术切口的愈合创造良好条件[3]。

在留置腹腔引流管患者术后实施常规护理干预的过程中,护理人员习惯将患者术后情况作为观察重点,在引流管固定方面上采取的措施相对单一,导致引流管脱落发生率高,不利于患者术后康复。综合护理干预是护理人员针对腹腔引流管开展的管理工作,其可改善常规护理干预存在的缺陷,预防或减少护理风险[4]。本研究结果显示:对照组、观察组术后引流管脱落发生率分别为 10.00%、0.00%,,两组比较发现观察组术后引流管脱落发生率更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引流管安全管理满意度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以上结果表明为留置腹腔引流管的患者实施综合护理干预,能够预防或减少术后引流管脱落。针对术后腹腔引流管脱落的原因进行分析,主要与患者、引流管与医护人员操作三个因素相关,即患者翻身或下床时动作幅度过大牵拉至引流管导致脱出;医护人员未能及时预测脱管风险并采取措施进行预防,开展各项操作时可能会造成引流管脱出;长时间留置、固定不牢、风险松脱未及时重新缝合等因素也会增添引流管脱管的发生风险。研究认为,应用高举平台法结合3M弹力胶布固定引流管在促进患者恢复进程上可发挥积极作用,这是因为护理人员只有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对腹腔引流管进行固定,才能够预防引流管脱出,降低并发症发生率,减轻引流管脱出给患者造成的影响,为术后恢复提供保障,使患者对引流管安全管理的满意度显著提高[5]。本研究中,护理人员为观察组患者固定腹腔引流管时应用的 3M 弹力胶布质地柔软,可大面积接触患者皮肤,在提升舒适度的同时预防压疮发生。同时,3M 弹力胶布为棉布被衬,具有防水性、透气性与弹性良好等特点,能够减轻对患者皮肤造成的损伤,进而延长固定材料的替换时间,而高举平台法也能够保证腹腔引流管持续处于良好固定状态, 减少导致脱管的不良因素[6]。此外,综合护理干预要求护理人员全面观察患者引流管各项情况,一方面有助于及时发现患者引流管存在的异常情况, 例如堵塞、扭曲等,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预防引流管脱落;另一方面也能够强化引流管管理,整体上提升护理质量,加快患者恢复进程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综上所述,在留置腹腔引流管患者术后实施综合护理干预, 有助于预防或减少引流管脱落,提高患者的引流管安全管理满意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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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 颖 . 固 定 腹 腔 引 流 管 在 临 床 护 理 中 的 应 用 分 析 [J]. 中 国 医 药 指南,2019,17(33):335-336.

[3]白明杰.固定腹腔引流管在肝胆外科护理中的应用研究[J].中国继续医学教育,2019,11(32):168-170.

[4]谭凯, 臧莉, 杜锡林. 谭氏引流管固定法在腹腔引流术中的辅助应用[J].  肝胆胰外科杂志, 2019, 31(07):433-434.

[5]邵雪芳,陈亚红.双环固定贴在多功能腹腔引流管固定中的设计及应用[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20,36(33):2596-2600.

[6]劉海霞.医护一体化护理模式在预防留置腹腔引流管并发症中的应用研究[J].系统医学,2020,5(04):168-170.

综合护理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城市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综合整治标准体系\"已被列入\"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研究的实验方案。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城市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尤其是水环境的变化,其主要原因在于城市建设中大量的树木被砍伐,较多的湖泊被填平,同时由于工业生产导致周边的河流被严重污染,不利于城市生态环境的保护。随着国家对可持续发展的倡导,人们逐渐对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引起了重视,开始着手消除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对水环境的不利影响,促使城市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水是生命的源泉,城区水环境的综合整治是至关重要的任务。本文结合实际情况,对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义与原则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提出了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策略,以期为城市化发展对水环境负面影响的降低提供具有参考价值的建议。

关键词:城市化;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策略

我国的城市化与国民经济正在快速的发展过程中,经济、资源、社会发展、环境状况之间的矛盾也不断突显。近年来,暴发了一系列水环境污染问题,这与能源、淡水、土地资源的短缺一样,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与经济不断发展的重要因素,所以应重视水环境污染问题。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水污染问题,就要将污染控制设施问题及法规的建设,全面贯彻到污染治理的整个过程中去,对相关的技术问题与管理问题进行研究,为城区的水环境综合整治提供保障。

1 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义与原则

1.1 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义

城市之所以有灵气,少不了水的存在。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之一就是水环境,水环境建设也是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要想保障城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城市的水环境综合整治是必不可少的。水环境的综合整治对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改善生态环境、建设优秀宜居城市、提高人民生活环境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对城市各方面竞争力的增强、城市生态文明的建设、城市品位的提升、城市水环境建设的协调发展也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对城市防洪排涝的安全、城市环境的稳定也有一定的保障作用。

1.2 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遵循的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对生态型河流的建设加以重视,遵循自然规律,对水生态环境进行合理的保护与治理,使水资源产生良性循环,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坚持合理规划,因地制宜,结合水资源的综合状况,对水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等进行全面考虑,再制定目标,分期实现。

(3)坚持对重点区域的水环境的治理,加强对水环境的综合整治力度,以点面结合的形式来改善城市的水环境。

(4)坚持综合治理的原则,监督与强化各部门对管理职能,明确各岗位的职责、遵循各项规范、齐抓共管。

(5)坚持由政府引导的原则。政府要大力支持水环境的综合整治,对资金的整合、市场的运作都应重视。各行政管理部门也要对城市水环境进行分级管理,各执其责,实行规范、科学的管理体制。

2 加强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策略

2.1 突出重点

2.1.1 合理制定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的规划

要以科学发展观为出发点,对生态发展加以重视,对水景观、水生态、水污染处理、给水、排水、再生利用等的结合进行全面的考虑,努力平衡安全与景观、整体与局部、长远与当前之间的关系,对绿化控制线与河道进行合理的规划,保障水环境能够处于良性循环的状态,对水环境综合整治与利用的规划进行全面、合理的编制。

以总体规划为基础,将内河整治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市政设施规划进行结合,对城市水环境的各项规划进行完善,如城市水系整治规划、城市水景观规划、城市水资源保护规划、城市防洪规划、城市节约用水规划等,明确各阶段的整治目标,按照规划进行实施。

2.1.2 对河道进行综合整治

按照城区水环境的各项规划,结合具体的发展情况对河道进行专项的整治。重视河道整治规划的征地拆迁工作,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各部门应互相配合,以保证河道政治的计划能够顺利进行。进行河道的清淤与岸坡的整治,对堤防建设进行完善,保证河道通畅。

對雨水和污水进行分流,分别建设雨水管线和截污管线,这对提高污水收集率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尽快建设污水处理厂,提高处理污水能力与效果。对部分污水进行深度处理,促进尾水的有效回用。合理采取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对河道水质进行改善,提升城区水系的自净能力。

加强工业污染源的管控,对污染物的排放总量进行严格控制,工业废水在排入水体时应达标,并与水系的目标水质相匹配,加强生活污水管理,不断完善河道沿岸工业企业的突发事故的监管制度。

2.1.3 合理整治水库与湖泊

不断推进城区水库、湖泊的整治,并重视相关的恢复与保护工作。制订相关的保护政策,使资源可以持续利用。合理扩大湿地面积,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使湿地、湖泊、水库的资源利用率提升。加强水库与湖泊的生态保护以及生态旅游建设,严格控制其污染。

2.1.4阻断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的各类污水排放

在城市发展过程中,针对城市各类污水的处理,可进行循环利用,有利于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化发展进程中,高度重视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以及其他污染源的处理,建立完善的城市污水排水系统,将污水管道进行整合,满足城市发展建设需求。为保障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需足够重视污水的循环利用。国家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的有效落实,促使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与此同时,不断完善现有城市污水处理系统,降低城市化发展对水环境的污染。

2.1.5提高城市环境涵养水源的能力

城市环境涵养水源能力的提高,有助于实现水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应逐步完善城市排水系统的建设,主要包括雨水管道系统、生活污水管道系统以及工业污水管道系统等。与此同时,应逐步提升城市地面雨水的渗透能力,结合城市建设设施的作用,诸如路边铺设方格形透水路面砖,不仅能够保证城市的卫生及美观,还能增加雨水的渗透。此外,在城市地面雨水渗透能力增加的情况下,城市雨水涵养地下水资源的能力也将得到提升,可有效缓解城市用水紧缺问题。最重要的是,城市渗透能力的提高,可有效防治城市洪涝灾害的出现。

2.1.6积极推动城市水资源的循环利用

对于城市发展中产生的污水,经有效处理后,可实现二次利用。经分析,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基本可满足城市低质用水需求,城市低质用水主要为工业冷却水和杂用水。杂用水主要是人们生活方便用水,包括消防用水、洗车水以及厕冲水等。城市污水资源的二次利用,不仅能够有效的解决城市水污染问题,还能缓解城市用水困难问题。值得注意的是,生活用水以及污水的处理,必须通过检测之后,才能使用。

2.2 完善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管理体系

2.2.1 加强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管理

根据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的需求,应不断完善水环境的管理机构,对城区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条例应加以明确,各城区需建立完整的水环境管理机制。将属地管理与流域管理相结合进行分级管理,明确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目标与任务,各部门互相协调,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共同努力做好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使工作具有有效性。

2.2.2制定水环境治理政策和法规

提升城市水环境的综合治理,需环境部门重视水环境研究以及管理工作,加强相关人员对水环境保护意识的培养,有效推动城市水环境研究及管理。此外,城市环境部门应不断完善城市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管理政策,使城市化发展过程中水资源利用、污水排放与治理的综合管理工作得以有效落实,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制订合理、完整的水环境综合整治法规,加大执行力度,不断完善相关的法规体系,明确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目标、内容以及负责人,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2.3 多渠道筹措資金

2.3.1加强财政支持力度

以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规划为依据,确定综合整治的项目。综合整治与管理的资金要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市财政在安排年度水环境整治项目资金时,应根据具体的财力情况进行安排,各城区要加强对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的财政的支持。

2.3.2 多渠道筹措资金

为了保障城区水环境的综合整治,在相关部门有力支持的基础上,要建立多元化的投资体系,对部分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的资金提供有力帮助。可通过政策银行贷款、国内商业银行贷款等来引入多元投资主体,大力宣传水环境综合整治,动员群众积极参与。

2.4加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班子建设

2.4.1责任具体落实

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相关领导部门要切实进行工作指导,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管理,健全各项制度,促进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进行。各城区的有关部门要对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以重视,建立合理、科学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要对工作进行全面协调,不断完善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的任务与考核制度,保障水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顺利完成。

2.4.2 各部门相互配合

各城区的相关部门要正确认识自己的职责所在,按照相关的制度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共同协调,促进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水利、城管、规划等部门要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加大执法力度,严查破坏水环境的行为。充分调动各部门与群众们的积极性与参与性,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共同为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而努力。

3 加强监督

提高工作效率与服务水平,加强对机关行政效能的建设与干部作风的监督,对工作方法进行创新。加大城市水环境的综合整治的监察力度,建立完整、科学的监察制度,并严格执行。在进行审计、市场监督、招标投标时,要遵循各项规章制度,将相关的腐败、违法行为扼杀在摇篮中。对审计的监督加以重视,资金的投入与使用应遵循相关规范。

4 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由于历史原因,环境问题积压比较多,当前,水环境的综合整治仍然是提升城市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本文结合实际情况,对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义及原则进行了分析,水环境全面、综合的整治,需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并加强对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管理,不断完善相关的制度与法规,加大财政的支持力度,从多渠道筹措资金,各部门要互相配合与监督,共同推进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高 鑫.构建城市水环境治理的新机制[N].北京:光明日报,2008.

[2]孙靖南,邹志红,任广平.模糊综合评价在天然水体水质评价中的应用研究[J].环境污染治理技术与设备,2005.

[3]梁德华,蒋火华.河流水质综合评价方法的统一和改进[J].中国环境监测,2002.

[4]李如忠,张元禧.河流水污染控制区域最优化规划方法探讨[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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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护理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政治;综合实践活动;选题;实施

政治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的目的是教师引导学生综合、延伸学科教材内容,将政治学科与其它学科教材内容结合起来进行,让学生在活动中探究,在活动中深化认识和提升能力。

一、政治课综合实践活动的选题

政治课实践活动主题选择和设计要与单元教学目标结合,体现出全面发展学生的总体目的,又要切合学生实际,这样才能保证活动顺利实施和取得良好效果。总的来说,政治课活动选题要把握两个大原则。

1、选题要依托教材兼开发地域资源

政治教材在每册的每一单元之后几乎都列有与单元知识点和学习目标紧密联系的综合探究课题,常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出之。这些内容的編排突出了新课改的要求,反映着政治教学的基本目标与要求、基本思路与步骤,体现着教材编写者的集体智慧和匠心。因此,高中政治综合实践活动的选题必须以教材为依托,充分开掘教材资源。但是,依托教材不是意味着固守教材,照搬照用,而是要因材施教,多方拿来,创新运用,精心选择。也就是说,政治综合活动的选题应该在以教材选题的大方向下,根据自身所处地域特点,结合地域特点和地域资源,选择与自己的学生关联密切的课题。地域的不同往往造成地方风俗、地域经济、地方文化、地域观念、道德水平的不同。政治课程的内容广泛而丰富,对上述层面都有所涉及。在综合实践活动中,适当整合地域资源是可行的,既让会让学生感觉亲切、现实,可感可触,也激发其探索的兴趣和对家乡的热爱,增强其自我审视和自我反思的能力。

2、教师指导下学生自主原则

教师应该“在综合实践活动中接纳和满足学生行使“三大”选择权的要求,迎合学生的心理需求和学习需要,使学生所进行的综合实践活动富有建构意义,富有生长性。”培养学生自主学习意识,自主选择、自主探究,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是综合实践的特点和亮点,因此,综合实践活动从选题开始给予学生一定的自主选择空间,教师在既定范围内指导学生自主选题。新课标实验教材高中政治必修。第三单元学习的是中华文化和民族精神,然后是设置了综合探究:铸牢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古往今来,对中国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做出贡献的人物众多,中华的民族精神不仅内涵丰富,而且在每一时期都呈现出不同的特质。因此,“铸牢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是一个非常宽泛的主题,教师不妨对其适当分解,或整合地域精神、寻找地方文化名人、发掘本地红色文化资源,或者与历史课程中和语文课程中的相关资源相结合,指导学生从小处入手,以小见大;从细微处开掘,提炼升华。学生可以通过自愿结合、优势互补等方式分出小组,根据自己的知识水平、学习兴趣和专业特色,选取学生最感兴趣、最需要了解的问题为切入点。这样既利用了教材编写者的智慧,又体现出教师作为活动组织者的匠心独运,更能彰显出政治综合实践活动的综合性,最重要的是,自主选题能够增加学生的参与兴趣、学习热情,有助于综合实践活动的顺利、有效地实施。

二、政治课综合实践活动的活动形式

政治综合实践活动只有通过新颖、多样的形式才能获得预期目标,教师要根据难易分级、因材施教、逐渐递进的原则组织、引导学生完成。

1、演讲

政治课程和其他课程一样,都重视培养学生的知、情、意、信、行方面的协调发展。不论是演讲还是讲故事,都能让学生在听、写、讲、感、思等过程中有所体验、有所收获。例如,“生活智慧与时代精神”综合实践活动在经历了学生搜集资料、小组讨论之后,每一小组遴选一位同学就讨论结果作出三到五分钟演讲,这样不仅把小组的观念阐释清楚,而且演讲者要重视语言的精炼、准确、生动,锻炼了表达能力,而听者也被演讲者抑扬顿挫的声音、逻辑严密的语言和起伏变化的情绪吸引,认真地听取不同的观点。

2、讲故事

综合实践活动就是要让学生在“活动”和“行动”中来体验、感悟、思考、生成,并且应该是不拘一格的探究、发现、表达。讲故事同演讲一样,需要先“进”后“出”。学生有一个对内容从自主选择、自主接受、自我理解到自我表达和自我反思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讲者与听者交流的过程,因此是一个能够锻炼学生多种思维、多种能力的形式。在与“生活智慧与时代精神”有关的综合实践过程中,教师可以组织“与先哲隔空对话”的活动。为了便于消除与先哲们的陌生感和距离感,活动就可以采用讲故事的形式,一人主讲,两人分讲都可以。学生们讲述苏格拉底和他的悍妻的故事、子见南子、墨子和巫马子辩论、庄周与惠施的濠梁之辩等既幽默风趣又饱含哲理的故事。这些古今中外哲学家的趣事儿,不仅让哲学人物更丰满、风趣,减轻了学生的陌生感,还让学生初步认识到哲学的思辨色彩和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的区分。

3、编演情景剧

政治教学是学生感到非常枯燥的课程教学之一,但其实高中政治内容是丰富多彩、与多种学科密切关联的。在政治综合实践活动中,教师就可以创新形式、鼓励学生发挥各自所长。编演情景剧就是一种尝试。上文提到《生活与消费单元》中题为“人·生活·消费·金钱”的综合实践活动,这其实既有基本知识点理解的问题又有德育功能,为了激发学生参与的兴趣,获得较好的效果,教师采用了编演情景剧的形式。学生依据自身的优势、特长自愿分为策划组、编剧组、导演组、演员组等,也可身兼数职。教师只是提供建议,适时指导。学生把人、生活、消费、金钱这几个抽象的词语、概念角色化,演出就像“五官争功一样”,各个角色都便显出自己的特点,夸耀自己的重要性,非常形象的展现了知识要点。最后,教师强调了人在生活、消费中的主体性,以及人应该成为金钱的主宰。这样的形式和过程,在你编我演中,既发挥了学生特长,又能培养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更让学生对于生活与消费、人与金钱等问题有了更深刻的体验和认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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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胡兴松. 思想政治课教学方法论[J]. 西安:山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2.

综合护理论文范文第5篇

从安全生产法制实践看,综合监管调整安全生产关系发挥的职能作用毋庸置疑。但是,随着安全生产法治和监管工作的深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缺乏法律规范的矛盾日趋明显,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践中亟待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法定职责不明确

从《安全生产法》的法律规则看,其行为和后果模式确立的法律关系主体主要为两个层面,一个是作为行政执法主体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另一个是作为行政相对人或监管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但并未体现区别于其他行业或专业监管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为。也就是说,在具体规定上,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部门与其他监管部门同样作为行政执法主体,监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法律虽然规定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职能,但这样的规定相对于综合监管作为具体行政行为及其所调整的复杂的安全生产关系对法的依赖,就显得过于抽象和灵活。而且到目前为止,也尚无涉及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具体规定。因此,客观地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特定的行政职能在职权、工作内容和程序上都缺乏法律的规范,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的行政行为,不可避免地要受到体制、机制上矛盾的制约,以至于无法正确体现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作用和目的。

安全生产的概念模糊对综合监管的影响

关于安全生产的概念,在20世纪末政府机构改革前定位在狭义的范畴,概括地说是指企业生产过程中设备、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和职工人身不受到伤害。目前体制情况下的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法》并没有给出定义或专门法律解释,但从法的使用范围“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来理解,当指既包括企业生产安全,也包括各类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及其服务对象处于安全状态。例如,商场和旅游景区,保障顾客与游人安全就称之为安全生产。还有像学校等非生产经营的特定场所和人群的安全,也称其为安全生产。甚至于居民火灾和私家车道路交通事故都被称为安全生产事故,并且在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数字中就包括这类事故。

由于法律意义上的安全生产概念不明确,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又缺少法律规范,综合监管部门就难于依法行政,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事实上,各地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具体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往往取决于有关领导对安全生产概念的认识和理解,在综合监管实际中表现出不同的实施结果,也不乏监管不到位或越位监管的情况。

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思考

目前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涉及的范围涵盖了与安全有关的众多行业和领域,调整的安全生产关系行为也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从安全生产范围和关系行为复杂的实际出发,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仅靠有关方针原则和政策规定指导是不够的。综合监管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的组成部分和具体行政行为,必须以法律作为行为准则。实际上,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对于立法的需求,是由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和实际需要决定的,客观上具备了立法的条件。另一方面,当前的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体制,是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为主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专项监管相结合。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三定方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时,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可以说,从体制和法律上讲,制定与《安全生产法》配套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法律、法规符合立法的基本原则,这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客观反应,也是安全生产法治的必然要求。因此,考虑到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立法的时机已经成熟,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已迫在眉睫。

另外,从完善安全生产体制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视角,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政主体问题谈点粗浅看法。

从现阶段国家的法制特点看,安全生产法律是由行政机关作为执法主体来执行的,即由安全生产的监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行为,规范监管对象的安全生产行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专属范围内对监管对象集管和罚于一体,对于法的实行具有权力集中和相对独立的特征。在这样的背景条件下,社会往往对监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给以更多的关注和监督,而对其是否依法履行职责却难以进行有效地监督。例如,纪检监察部门主要侧重对违反党纪政纪情况进行监督;法制部门侧重对执法程序和内容的合法性监督;行政复议和法律诉讼则是对执法后果的监督。因此,从安全生产法治进步的角度看,有必要建立独立的安全综合监管行政主体,依法对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主体(也包括工矿商贸)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监督,统筹管理和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编辑 玫 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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