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整治方案范文

2023-05-08

环境卫生整治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围绕把常熟建成全国同类城市中“城市环境最为秀美的江南名城”这一目标,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XX市城市容貌标准》,按照“各负其责、全面推进、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集中解决城市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真正实现城区环境的长治久洁。

二、整治范围

集中整治范围为城区三环路以内的城市主次干道两侧、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河道、未完工道路、收储地块、公共场所、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

三、整治标准

城区三环路以内环境卫生贴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XX省城市环境卫生服务作业质量标准》,无暴露垃圾,无脏点死角,日常保洁到位;配齐环卫设施并达标,持续各类环卫设施的完好和外观整洁;清除所有建筑垃圾,并做好城区建筑垃圾的集中堆放管理;城区河道、池塘水面持续清洁,边坡、滩岸无垃圾、无杂物。

四、主要任务

1、消灭环境卫生死角。对三环路以内主次干道、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未完工道路、收储地块等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清除暴露垃圾和宅前屋后乱堆放,清除闲置地块、荒地、农田、村道边坡的垃圾、杂物、种植棚架,清除收储待出让地块内部及周围的垃圾、杂草,按标准进行围护和临时绿化,确保环境整洁。

2、清除建筑垃圾。对三环路以内的建筑装修垃圾进行全面清除,集中堆放到建筑垃圾临时堆场。

3、整治城区河道环境卫生。对三环路以内河道、断水浜、死水浜、鱼池等水域边坡、滩岸堆积的生活垃圾、建筑装修垃圾、杂物、种植棚架进行全面清除;加强河道漂浮物打捞,确保水面清洁。

4、整治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对城区公园、广场、游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脏点死角进行全面清理,确保环境整洁。

5、整治机关、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对城区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整治,确保内外环境整洁。

6、配套完善环卫设施设备。按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范与设计》、《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对城区的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箱、房(桶)、果壳箱等环卫基础设施和垃圾、粪便收运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对配套不到位和陈旧、破损、缺失的设施设备进行及时配套和改造、更新、维修,并加强日常管养。做到各类环卫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好、运转正常。

7、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一是按照《XX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区环卫管理职责分工,进一步落实各区域环卫管理部门和沿街单位、门店等市容环卫职责人的管理职责,加大日常保洁力度,强化督促检查,提升城区环境卫生水平。二是以社区城市管理网络建设契机,加强环境卫生监督,巩固和提高整治效果。三是扎实推进新一轮环卫作业市场化发包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XX省城市环境卫生服务作业质量标准》,明确环卫作业服务外包的作业标准,划分环卫保洁网格,明确人员、设备配备标准,配强保洁力量,增加保洁频次,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完善监管考核办法,强化对环卫服务企业的督查考核,提升环卫服务外包区域的作业质量。四是制定实施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从源头堵控、规范运输、入场堆放着手,加强监管。强化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及时清运,加大对乱堆乱倒建筑垃圾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建筑垃圾堆场、处置场所的规划建设,同时逐步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潜力。

五、职责分工

1、城管局:负责城区职责范围内的主次干道两侧、行政村和撤村建居村村道、社区街巷两侧,接管的老新村、小区范围内卫生死角的整治,清除乱堆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负责城区职责范围内的主次干道、社区街巷、无物业管理小区,行政村、撤村建居村村道,以及已完成整治的宅前屋后的日常保洁;负责职责范围内环卫设施设备的配套完善和管养;负责清除职责范围内河道边坡、滩岸堆积的生活垃圾、白色垃圾,加强河道漂浮物打捞和已完成整治的河道边坡、滩岸的日常保洁;负责城区建筑垃圾管理;负责督促沿街单位、门店落实环卫职责;负责对施工车辆抛洒滴漏和乱堆乱倒建筑垃圾行为的查处。

2、住建局: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绿化带、物业小区、广场、游园卫生死角的整治和日常保洁;负责城区建设工地、职责范围内的未完工道路、物业小区建筑垃圾的清除;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广场、游园和物业小区公厕、垃圾箱、房(桶)、果壳箱等环卫设施的配套完善和管养;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河道滩岸的整治。

3、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收储待出让地块垃圾、杂草的清理。按标准设置2。0米以上封闭实体围墙,形式贴合街景要求。对近期未计划开发的地块,进行临时绿化。

4、虞山镇、服装城、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闲置地块、荒地、农田、菜地、村道两侧边坡等处柴草、杂物、垃圾、杂草、种植棚架等的清除;负责职责范围内民宅翻建、维修产生的建筑装修垃圾的清除;负责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范围内宅前屋后乱堆放的清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日常保洁、环卫设施设备的配套完善和管养;负责职责范围内河道边坡、滩岸堆积的建筑垃圾、杂物、种植棚架等的清理,对断水浜、死水浜、鱼池等的整治,以及职责范围内河道漂浮物的打捞。

5、其他部门:按照《城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中明确的职责分工,牵头负责相关资料的整治和管理。

六、时光安排

1、3月14日至5月31日组织实施专项整治;

2、6月1日至6月30日巩固提高;

3、7月1日以后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各部门和属地政府要充分认识城乡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大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本方案所确定的各项工作职责、整治任务和标准,从实际出发,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计划,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到具体单位,职责到人。要认真对照标准,查找差距,针对存在的问题,倒排序时进度,采取有效措施,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整治工作。

(二)强化督查,落实长效

各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职责范围内整治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考核,确保整治工作按序时进度完成。虞山镇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内的闲置地块、荒地、农田、菜地、村道两侧边坡、河道边坡、死河浜、断水浜、鱼塘等整治完毕后,由城管局验收后接管,结合新一轮城区环卫作业服务外包,将卫生保洁、河道漂浮物打捞和边坡保洁等纳入常态化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确保不出现反脏回潮现象。

XX县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城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环境,为广大城县居民带给整洁、礼貌、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迎接X级精神礼貌现场会召开,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

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职责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职责人职责。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礼貌意识。(家长评语大全)

三、整治任务、职责单位及完成时限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7月30日前达标,并构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职责路段划分,对职责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职责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职责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经典搞笑签名)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剩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资料务必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到达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开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务必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持续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状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政公用设施务必持续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务必到达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务必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卫生整治。加强各类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到达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的标准。(描述老师的句子)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8.乱泼乱倒整治。一是继续实行定时、定点倾倒垃圾制度,早7:30分前、晚7:00时后为居民县(巷道内)倾倒垃圾时刻,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包括商户)全天不允许向路面倾倒垃圾(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定时倒入环卫工人的垃圾清运车内,无隔夜暴露垃圾;二是严禁及县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随处丢弃各类垃圾;三是严格禁止沿街商业和饮食网点向马路雨水井口倾倒污水、污物。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达标,构成长效机制。

9.城亮化整治。破损缺失的公园灯、河岸灯、路灯、楼体灯、商业灯

箱等照明设施,破损的要修复,缺失的要补齐。具体要求:一是沿街商业网点的灯箱、霓红灯、街头橱窗要全部亮起来;二是沿街单位的门前、办公楼、庭院要亮起来;三是广场的照明灯、地灯、景观灯要亮起来;四主次街路的路灯要全部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5日前达标。

10.加强犬类等禽畜管理。禁止各类犬在广场、街路等场所内随地便溺,对已发生随地便溺的粪便由犬主人负责清除,对不清除者由县执法局予以处罚;在规定的县域内遛狗者务必由狗主人用缰绳牵引,防止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对无缰绳牵引者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对其它不贴合城管理规定的豢养行为,由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按照无主禽畜进行全面清理、收容。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

(二)公共绿地和街路、参观线路沿线绿岛整治

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参观线路沿线绿岛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出现黄土裸露的空地;清除杂草;花木要定期修剪;进一步加强管护。

职责单位:及县林业局

完成时刻:8月15日前,并构成长效机制。

(三)社区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有物业条件的居民小县及居民楼道、阳台、自开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要逐个小县、逐个楼道、逐个车棚进行整治。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持续排水畅通。

3.小县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

4.小县内树木花草缺失的要一次性补齐,被居民占为菜地的务必恢复。

5.新竣工的居民楼务必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后由保洁物业公司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6.居民小县楼道内的声控照明灯要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达标。

(四)单位卫生整治

1.实行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落实门前“五包”职责制。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每月4日的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五包”职责落实到位。

2.庭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道路硬覆盖率到达100%,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贴合卫生要求,5-10月每周消杀一次。

3.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进一步完善除“四害”防灭设施。

4、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亮化、张挂迎会办会宣传标语。

职责单位: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20日前达标。

(五)场卫生整治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场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职责单位:场摊位外溢由县工商局负责,其余(含早、夜)由县执法局负责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场全程保洁。各类场(包括早、晚)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到散,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散地净。

职责单位:场主办单位或收取卫生费的保洁单位负责保洁,各类场内场及县由工商局负责监管;露天场由执法局负责监管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六)行业卫生整治

1.加强对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掉。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各项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到达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到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临河火车站。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坚持经常。

(七)交通环境整治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及县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刻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5。严格禁止各类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上行驶或停放,一经发现,启动贴单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八)环境污染整治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务必透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持续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及县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排查,在城县外统一规划、进入再生资源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不得出现占道和乱堆等污染环境现象。

职责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县、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十)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县出入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除力度,到达无垃圾积存。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县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到达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10日前达标。

(十一)巩固除“四害”成果

1.“四害”孳生地治理。及县内所有的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及南北河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进行药物消杀,到达无暴露垃圾,公厕周围洁净,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2.“四害”防治设施建设。居民县、单位庭院要按照防治标准在各自辖县室外建立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内要长期投有灭鼠药物;粮库、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重点防鼠单位以及所有单位的各类库房,要设置毒饵盒、防鼠门板、防鼠网;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宾馆、旅店、招待所、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单位,要根据不一样状况,采用物理隔离、电子驱赶等方法,设立防蚊蝇设施。

3.“四害”药物消杀。(1)灭鼠。开展一次全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及县内所有单位、场所、公共地带都要投放有效灭鼠药物,到达全面覆盖,把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2%标准之内。(2)灭蟑螂和灭蚊蝇。以餐饮、宿舍、旅店、室内场、单位食堂、医院病房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药物消杀的方法,开展统一消杀活动,确保蟑螂、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职责单位:及县爱卫办、及县卫生局、及县水务局、及县食药管理局、及县商务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四害”防治设施建设8月15日前完成,秋季统一灭鼠9月25日前完成。

(十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宣传栏

居民社县、窗口单位都要设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部门要结合卫生防病、国家卫生城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等带给宣传资料,做到宣传资料保存完整,每月更换一次。

职责单位:及县卫生局、及县爱卫办、住建委、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坚持经常。

(十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

1.人行步道及巷道路面卫生整治

(1)对职责县内主次街路人行步道、居民巷道内路面、树池、花池的破损、塌陷、隆起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出现破损、塌陷、隆起的,务必修复。

(2)将所有与黑色路面交叉的未硬化居民巷道从油路向里延伸硬化50米。

(3)加强人行步道和居民小县内路面的挖掘审批管理,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严禁挖掘人行步道和小县硬化路面。

职责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2.公厕、垃圾转运站建设及管理

一是已建成的水冲公厕要全部对外开放,同时沿街的机关办公场所和个体商户室内的水冲厕所也要全部对外开放。近年来小县开发中新建的水冲公厕、垃圾转运站,因各种因素改作它用的务必恢复。二是在商业县和繁华路段设置足够的可移动公厕。三是对破损的公厕要及时维修,按公厕卫生标准进行清扫、清掏及定期消杀。及县所有公厕(包括机关、商户室内的水冲厕所)都要设置统一、醒目的标志。

职责单位:住建委、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3.果皮箱、垃圾箱(池)建设及管理

丢失的果皮箱、垃圾箱要补齐,轻微破损的要修复、粉刷和维护,完好、美化率到达100%,持续箱体和池体、平台整洁。在平地上散布的垃圾收集点要坚决取缔,以封闭式或地埋式垃圾池(箱)代替,定期对现有的所有垃圾中转站进行消杀。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果皮箱修补8月20日前达标,其他9月30日前达标。

4、其它公用设施维护管理

全面修复补齐街路、巷道丢失破损的各类井盖和雨水井箅子;全面疏通给排水管道;全面修复补齐居民社县、广场破损丢失的各类健身器材;全面修复补齐及县内破损残缺的路牌指示标志。

职责单位:及县文体局、及县水务局、及县交通局、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X月30日前达标。

5.引导规范民社会卫生行为

尝试实行垃圾分类袋装奖励机制;用心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工作;按照“疏堵结合”的理念,领悟乌鲁木齐风味小吃街卫生整治的成功经验,尝试在就业1条街至科文小县段打造“河套风味夜排档1条街”;在三河湾小县门前空地设置“商品展销县”;在四季花城门前设置“棚及县”;在明珠城小县门前设置“夜及县”,逐步把烧烤车等流动商贩就地、就近引导入经营、进而取缔马路场。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X月20日前启动,并构成长效机制。

(十四)加大宣传力度

对城县环境综合整治要进行全程宣传报道。各新闻单位要确定1名领导专门负责,抽调精干力量进行专门的采编报道。

日报、晚报要开辟专栏,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开设专题节目。

职责单位:广播电视局、县日报社。

完成时刻:全程跟踪报道。

四、时刻安排

从2012年X月1日开始至2013年8月31日结束,具体安排是:X月1日召开动员大会,全面进行宣传发动;动员大会后,按照本方案规定的目标、标准和完成时限,全面进行建设和整治;按照规定的完成时刻、质量标准严格进行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力度。宣传报道工作组要负责督导各新闻单位围绕的各项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对会战的进程,典型事例,重点工作,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做法、经验,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同时,要继续实行“联带职责追究到尖,整改反馈跟踪到边”的职责追查制度,对顶着不办、拖着不干、整治不力的部门、单位、个人进行公开曝光、跟踪报道。

(二)定期通报。按照整治工作任务要求,对职责单位和监管单位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通报。此外,整治办每周一次工作例会,调度状况,研究问题,确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发工作通报。

(三)实行职责追究制度。由整治办、监察局、政府督查室组成职责追究小组,对工作组上报的问题进行职责倒查,追究不履行职责、管理不到位的职责单位和职责人的职责。直接职责人和主管领导在电视上公开检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工作拖拉、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监察局进行纪律追究。

(四)加大督导力度。一是各工作组要加强对各职责单位的督查、督办,分阶段进行检查验收,对到期完不成任务的进行通报,限期整改。二是各监管职责单位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其负责监管对象的整治状况进行督导。三是各职责单位要对照整治方案的标准和完成时限及时开展工作,确保百日整治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六、具体要求

(一)精心组织,全民发动。根据委、政府的部署,抓紧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用心组织本部门、本行业、下属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发奋提高环境卫生整治质量。

(二)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各部门主要领导是这次综合整治的第一职责人,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加强督查考核力度,发奋构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人动手、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用心开展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从7月1日开始,各单位要对下属单位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开展状况进行检查,对任务落实进度缓慢,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环境卫生整治方案范文第2篇

为切实改善农村环境状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广大农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形成营造清洁环境、维护公共卫生的良好氛围,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建设美丽和谐乡村为目标,运用各种宣传阵地,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宣传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在全乡形成“人人关注农村环境卫生,人人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宣传重点

1、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措施、要求等。

2、各村、乡直各单位在深入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

3、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涌现的优秀典型和先进人物。

4、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具体成果和宝贵经验。

三、宣传方式

1、各村要悬挂横幅、制作固定的宣传标语,发放《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并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文化墙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农民踊跃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各村要通过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会议宣传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措施等。

3、在各学校深入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活动。

4、组织党员开展清扫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在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中的先锋作用。

四、宣传要求

1、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环境卫生整治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2、各村要及时提供有关线索、素材,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环境卫生整治方案范文第3篇

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为确保广州亚运会和我市省运会期间空气质量,我局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开展了县城建设工程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全力营造良好的文明环境,改善我县的空气和环境质量。6月初至9月底,我局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组成巡查工作小组,通过加强巡查监管,强化街道、路面保洁等一系列工作,使县城环境质量明显好转。但是,县城文明施工深层次的管理问题还没有从根本解决,工地车辆运输污染道路,施工现场扬尘、噪声等不文明施工行为仍然存在,给广大市民的工作、生活造成重大影响。为巩固前一阶段的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我县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监管力度,从根本上解决文明施工管理的深层次问题,现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广东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若干规定(试行)》,结合我县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县城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监管和整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博罗”的总体要求,本着深入整治、阶段提升、持续改善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管、健全机制”的工作方针,以宣传教育、依法管理为依托,以文明施工专项整治为重点,以严管重罚为手段,全面深入开展建设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为营造环境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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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封闭必须高于作业面且同步进行。密目式安全网要保持干净、整齐、牢固、无破损。

(二)施工道路及材料堆放

1.工地出口通道、场内道路、现场材料加工区和生活区应使用混凝土硬化覆盖,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

2.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按总平面布局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堆放,物料堆放整齐。无裸露建筑垃圾,做到工完场地清。

3、工地围墙外侧禁止堆放建筑物料、建筑垃圾和各类机械设备。

(三)车辆管理

1、车辆出入口须设置洗车槽、沉沙井、高压水枪和排水沟,并安排专人对出入工地车辆进行冲洗,严禁带泥巴上路。

2、施工现场材料、预拌混凝土、渣土、垃圾等运输应有遮盖和防护措施。

(四)临时设施

1、办公及住宿用房等临时设施禁止采用易燃或石棉瓦材料搭建,宜采用活动板房,地面要用混凝土硬化处理。住宿用房应具有良好的防潮、通风、采光性能,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用电不得乱拉乱接,并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

2、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明显。宿舍符合卫生要求,生活用品放置整齐。

3、生活区应当有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环境卫生、临时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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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整治进行指导。

(三)督查阶段。11月1日至30日,在各建筑工地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组织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检查,凡在检查中发现工地自查自纠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将对其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处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5日,我局将对文明施工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我县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文明施工是现代化施工的重要标志之一。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施工秩序,对于提高城市整体形象、实现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站在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求变的高度进行专项整治,充分认识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切实提高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二)各负其责,落实到位。各施工单位要对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要将文明施工的各项要求贯彻到每一个建筑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各监理单位也要加强日常管理,发现施工企业和现场有不落实、不整改情况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县施工安全监督站要加强文明施工巡查检查,做好文明施工整改帮扶、指导工作。

环境卫生整治方案范文第4篇

工业污染源专项整治方案

为有效缓解城区冬季大气污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改善市民人居环境,结合我市工业污染源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全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部署,以工业污染源管控为主线,立足当前,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加强配合,坚定不移打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整体战、攻坚战,全力营造开放开发的良好环境,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环境支撑。

二、工作目标

按照“环境管理无死角、环境监察无盲区、环境监测无空白”的总体思路,坚持治标管控,通过削减工业二氧化硫、烟尘、粉尘的排放量,有效缓解冬季大气污染,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从即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对全市工业企业污染源实行分类管控,全面落实“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监管。

(一)加大城区三大燃煤电厂管控力度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相关县区环保局

组织对热电有限公司进行24小时监管。重点检查企业燃煤的硫份、灰份是否严格控制在0.8%和20%以下,企业所有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在线监测数据是否正常传输,各污染物排放口是否达标排放。督促企业兑现冬防污染控制承诺,降低5-10%生产负荷,减少污染物排放。通过定期巡查、晚上突击检查、双休日和节假日抽查、暗查相结合等方式,对电厂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高限处罚。

(二)加强国控重点污染源管控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相关县区环保局

对国控重点污染企业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和工艺尾气净化设施运行情况,每天至少检查1次。加大对企业的现场监管力度和频次,采用经常性督查、随机性暗查、错时执法、抽查、夜查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环保制度,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严管重罚,并提请上级部门采取降低生产负荷或停产治理等措施。

(三)强化一般工业污染源管控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

各县区政府结合各自特点,以重点耗能企业、污染排放长期不达标的小砖瓦、小铸造、小水泥厂为重点,近期开展一次一般工业污染源大排摸。同时,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每2天至少检查1次,并按照“一厂一策”的原则制定监管要点和达标措施,对多次超标排放、治理无望的企业由相关县区政府依法下达停产、关闭决定,对工业生产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单位进行排查,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对未经环保审批擅自生产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处罚并责令停产。

(四)全面落实企业冬季停产措施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各县区对各自辖区内停产限产企业每周至少检查2次,全面落实停产限产措施;对检查中新发现的污染企业,坚决予以关停,杜绝出现新的污染源。制定砖瓦企业搬迁计划,并尽快实施搬迁工作。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定期对企业关停工作进行现场督察,对组织不力、擅自违法生产的行为依法查处。

(五)开展污染源现场监测和在线监测数据比对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环保局

组织环境监测部门,制定冬季防治大气污染监测方案,开展工业污染源的现场监测、工业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的比对监测和有效性审核。对在线监测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对异常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并及时查办。各县区环保局配合做好污染源的现场监测和异常数据的查办工作。

(六)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对全市落后产能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落后产能、设备和工艺,坚决依法予以淘汰。

(七)加强重点用能企业用能监管工作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开展重点耗能企业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控,对单位产品能耗超过国家限额标准的企业限期整改;对整改无效的,由工信、环保部门会同供电部门执行惩罚性电价政策,督促企业减少污染排放。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评、能评和“三同时”制度。严把项目建设能评、环评门槛,强化源头控制,近郊四城区不再新建、改建、扩建高能耗工业项目。

(八)推进课题研究,指导科学治污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进一步加快《空气污染成因及防治对策研究》课题进度,以课题为依托,做好冬季重点时段、重点地区空气质量的强化监测,编制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排放清单,为下一步制定防治对策、完善空气质量达标方案提供技术支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成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业污染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业污染源专项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抓好落实。

(二)联防联治,合力治污。各责任单位要实行网格化管理,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做到工业污染源管控不留死角盲区。要严格落实工作任务,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要坚持和完善交叉执法、地企联合执法、错时执法、驻厂监察、驻区监测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强工业企业监控。

(三)加大宣传,积极引导。各责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引导作用,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要开设宣传专栏和宣传专题,深入报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用煤单位的煤质抽检、重点工业企业的污染控制承诺执行及守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处罚等情况进行媒体公示。充分发挥环保热线作用,发动市民为整治建言献策,动员和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各责任单位要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整治标准、时限和要求,将任务分解到人,定区域、定人员。市环境污染治理行动指挥部将制定《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对各单位整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考核监督,并采取快报等形式,通报各责任单位工作动态。对工作负责、措施有力、积极配合、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重视程度不够,态度不积极,完不成工作任务,甚至推诿扯皮、为工作设置障碍的,给予严肃处理。对工作拖拉、消极应付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市城管执法局2011-2012冬季大气污染防治

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有效改善城区空气环境质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阶段性成果为依据,从源头上控制扬尘污染,通过提高管理水平、全方位落实抑尘举措,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环境支撑。

二、工作目标

按照“垃圾无积存,道路、庭院、楼房、车身、树叶无尘土,工地围挡、拆迁洒水、砂土覆盖、物料棚化100%”的标准,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拆迁工地扬尘、道路交通扬尘、工业扬尘及生活扬尘源的日常监管,明确责任分工,加大处罚力度,有效降低空气中总悬浮物浓度,缓解城区冬季大气污染状况,迅速改善城区空气质量。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整治建筑拆迁及道路施工工地扬尘污染 牵头部门: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部门:市建设局、市房产局,各县区政府

1.2012年3月底前,除市政府确定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外,四城区其它建筑、拆迁、道路开挖等施工工地的土方作业全部停工,全面停止削山造地。

2.施工现场要全部实行围挡作业。市区主要街道两侧和其它人流量较大的路段、广场、车站四周施工工地的围挡不得低于 2.5米;其余区域施工工地围挡不得低于 1.8米。拆迁工地要实行不间断喷水压尘,废弃渣土必须采用袋装收集,并密封运输。

3.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建筑工地内部裸露地面必须采取硬化等抑尘措施。建筑工地车辆进出口必须配备自动洗车设备,对出入工地的施工车辆进行冲洗,冲洗台要配备相应的沉淀池,确保污水排放渠道畅通,工地门口道路清洁卫生。

4.严格控制道路施工。道路施工要贯彻分段推进、分时挖掘、交通高峰错时的原则,采取沥青填补等方法及时回填开挖路面。对城区内道路破损的路缘石进行整修和重新铺设,明晰马路和路缘界限,减少路缘石破损后车辆特别是大型装载车通行时产生的二次扬尘。

5.对城区内的各类建筑工地进行不定期巡查,发现未达到环保要求的工地,要责令立即停工整顿。对扬尘污染严重、治理措施不力的施工单位要取消其在城区的施工资格。

(二)整治道路交通扬尘污染 牵头部门:市城管执法局

配合部门:市交警支队,各城区政府

1.建立渣土运输车辆准入制,所有在四城区拉运渣土的车辆必须为厢式车或经过加盖改装的密闭式车辆。严禁未进行加盖改装、不密闭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所有渣土清运车辆驶出工地必须保持车身整洁,严密覆盖,不得遗洒。

2.在城区进出口实行卡口管理,所有带泥运行车辆必须实行冲洗清洁后方可进城。

3.科学实施清扫保洁工作,使用密闭容器进行生活垃圾收集作业。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车辆车体保持洁净,蓬布盖严,严防二次污染。

4.严格落实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作业时间和垃圾清理、清扫、清运过程中的防尘、防垃圾遗撒等措施,将清扫作业由现行的“一天两大扫,全天保洁”调整为“一天一大扫,全天保洁”,大扫必须在7:30以前完成。加强对垃圾集中堆放地,特别是露天垃圾场的管理,及时清理卫生死角,搞好垃圾无害化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对市区所有道路两侧的绿化带进行整治,及时清除杂物。动员开展环境卫生保洁,对所有楼房楼顶进行彻底清扫。

6.从严监督检查施工运输车辆,对违章施工车辆进行查扣。对防尘、防撒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禁止作业,并限期整改。

(三)整治工业扬尘污染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环保局

对全市所有工业企业煤堆、料堆、灰堆以及水泥搅拌站、沥青生产企业等易产生扬尘的点源污染进行彻底整治,达到厂区料场棚化、道路硬化、周围绿化、排放源有组织稳定达标排放的要求。对经整改仍达不到整治标准和要求的,坚决关停。

(四)整治生活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四城区政府

每月集中组织开展一次环境保洁活动,集中对辖区城中村、主次干道、公共场所、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等部位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全面彻底清除,不留死角;对辖区内各类土堆、灰堆、煤堆、渣堆全部实行密闭覆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城管执法局局长担任组长,各责任单位负责人担任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结合辖区实际,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完善具体措施,切实抓好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要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务求取得实效

(三)坚持依法行政。各责任单位要敢于动真碰硬,对目无法纪、严重污染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决不姑息迁就。各级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法行政,杜绝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以情渎法。

(四)加大督查力度。指挥部要对各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到期要帐,对近郊四区逐单位、逐点源抓督促、抓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不力的,实行行政问责。

市公安局2011-2012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

机动车尾气污染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切实改善城区冬季环境空气质量,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改善市民人居环境为落脚点,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注重源头管控,突出卡口管理,确保监管到位,切实减轻城区机动车尾气污染,推进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工作目标

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管控举措,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科学疏导交通,缓解机动车怠速停驶现象,减少氮氧化物(NOX)和可吸入肺颗粒物(PM2.5)的排放量,从而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执法监管,环保部门负责技术支持,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工作。

(一)源头控制。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把好机动车源头管控“三关”。一是把好机动车注册入户关。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源头监管,新车入户要坚持逐车上网查询校验,严格审核机动车尾气排放指标参数,对达不到国Ⅳ标准的,一律不予入户挂牌;对外地迁入机动车辆,逐台进行检测,凡尾气排放达不到国Ⅳ标准的,一律不予核发牌证或办理转入手续。严格柴油车挂牌入户的准入制度,坚持“谁经办、谁签字、谁负责”的审核制度,实行检测员、经办人、所长三级审核制度,有效控制柴油车数量。二是把好机动车定期检验关。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对参加定期检验的机动车逐台检测尾气。凡尾气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一律责令维修改造直至达标,否则不予检验签证,并禁止其上路行驶。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违规检测行为,依法予以停业整顿或取消检测资格。三是把好机动车报废回收关。加强对报废车辆的监管。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市所有在籍机动车进行全面清理,摸清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年限机动车的数量,及时发放机动车强制报废通知单,敦促车辆所有人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对于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辆,坚持逐台登记造册,逐台督促强制报废,逐台监督解体回收。报废车辆一律由经办民警现场监督,逐台拆解并拍照后,方可办理报废销户手续。对于已达报废年限,但车况尚好、按国家规定可以延期使用的部分车辆,要严格按规定期限进行检测,对维修后尾气排放仍不达标的车辆,坚决不予延期,一律强制报废。

(二)卡口管理。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负责,市环保局、城区环保局配合。全面实行机动车卡口管理工作,通过外围卡、路面抓、严厉罚等强力措施,杜绝尾气超标车辆进入市区。一要坚决落实大型货运车辆限行措施。公安交警部门要落实全市卡口控制岗位警力和各项具体措施,全天候加强对大型货运车辆的卡口控制工作,对尾气超标或冒黑烟以及严重超载的过境货运车辆,禁止进入市区道路通行。二是切实加强农用车、拖拉机卡口控制。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农用车、拖拉机的监管,全面落实卡口管控,坚决禁止农用车、拖拉机在城区范围内通行。

(三)路检抽查。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负责,市环保局、四城区环保局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和环保部门采取联合执法方式,在主城区设置固定检测点位,以长途客运车、大型货运车和老旧车辆、农用车辆为重点,对过往机动车进行抽检。对尾气超标车辆,依据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予以处罚,并限期维修治理,直至尾气排放达标后,方准重新上路行驶。

(四)疏导交通。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负责,适时增加警力,科学合理疏导交通,减少交通堵塞,减少汽车尾气排放量。积极倡导和推行绿色出行、公交出行及“无车日”活动,减少市民自驾车和政府公务用车使用频次。

(五)预警应急。公安交警部门继续落实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有效削减城区道路日常机动车出行总量,切实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公安交警部门要认真开展调研,提前制定预案,在市政府启动城区大气污染红色预警时,实行机动车单双日限行措施,超常规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总排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副局长担任组长,市环保局副局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担任副组长,负责全市机动车尾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和环保部门要密切协作,各负其责,联合作战,将机动车尾气检查检测和日常道路交通执法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明确机动车尾气治理执法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交警部门负责机动车辆拦停和监控检查,环保部门负责机动车辆尾气检测,为公安交警执法提供技术支持。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引导作用,深入广泛开展舆论宣传,及时宣传报道机动车尾气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公开曝光尾气超标车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教育,让社会公众了解机动车尾气污染的危害,认识机动车尾气治理的重要性,全面发动群众参与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导,严格考核。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每周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督导巡视,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联合开展明察暗访。同时,加强专项考核,落实责任追究,督促机动车尾气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市环保局2011-2012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

燃煤及面源污染专项整治方案

为有效遏制城区空气污染,改善城区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依据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结合城区大气污染总体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顺应人民群众呼声,立足当前,突出重点,全民动员,全员参与,坚定不移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整体战攻坚战,在短期内集中解决一批突出的燃煤及面源污染问题,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打造良好的开放开发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的总体要求,加强全市燃煤和面源污染源监管,部门联动、区域联防,强化管控措施,遏制面源污染,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创造较好的人居环境。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严控煤炭质量 1.开展煤炭市场综合整治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各县区政府 以全市从事煤炭经营的各类企业、煤炭经销企业(包括型煤加工企业)为主,全面开展煤炭经营市场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煤炭市场。全面查处无照经营、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数量短缺、经销高硫、高灰分劣质煤等违法行为,所有达不到环保要求的煤炭要全部封存,待冬季采暖期结束并进行技术处理确保达标后方可使用。取缔非法经营摊点,建立煤炭销售管理网络,督促引导煤炭经营户进入合法市场,规范经营行为。

2.提高煤质检测抽检率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环保局

对全市煤炭销售市场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禁止含硫量大于0.8%、灰份大于18%的高硫份、高灰份劣质烟煤进入煤炭市场。市质监局要对各个堆煤场进行定期抽检,抽检比例每月不少于总数的30%,取得每月煤炭含硫量和灰份的加权平均值,对用煤单位煤质抽检结果进行媒体公示,为煤炭市场执法提供依据。

3.规范煤炭经营资质管理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

对市区所有无煤炭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加工、经营煤炭制品单位限期取缔;对有证照的经营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两次不达标的,要收回相关证照,并予以关闭。

(二)加强燃煤锅炉监管

1.监督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城区环保局

对燃煤锅炉每周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现场检查。检查入炉煤质是否达标,要查看燃煤进货渠道和煤质化验单,入炉煤炭硫份、灰份要严格控制在0.8%和18%的标准之内;检查除尘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湿法除尘设施要及时补水,定时投入石灰液或其它脱硫剂,提高除尘、脱硫效率,防止因除尘设施缺水造成烟尘、二氧化硫超标排放;检查煤堆、渣堆、灰堆等是否落实抑尘措施,杜绝发生二次扬尘污染;检查是否及时准确记录运行台账,是否认真记录石灰石投加剂量和添加时间,是否认真记录定期除灰情况。要采取平时定期巡查、早晚突击检查、双休日和节假日抽查、明查与暗查等方式,对燃煤锅炉开展拉网式检查,严格落实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超标排放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高限处罚,并限期治理。

2.加密燃煤锅炉监测频次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环保局

由市环境监测站指导各县区环境监测部门全面开展燃煤锅炉监测工作。主要检测燃煤锅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尘排放情况,每月对燃煤锅炉的抽测比例不少于总数的30%;市环境监测站要对县区管辖的燃煤锅炉进行抽测,并及时反馈监测和抽检结果,为环境执法提供依据。

3.集中整治立式燃煤锅炉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对近郊及城市周边地区的立式燃煤锅炉开展一次集中整治。凡是生产性的立式燃煤锅炉一律予以查封,对带有供暖性质的立式燃煤锅炉,一律要求使用低硫份、低灰份的优质煤。

(三)强化燃煤小火炉管控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各辖区居民和街道市场使用燃煤小火炉的情况进行摸底,重点对居民和各类市场内燃煤小火炉进行监管并登记造册,纳入管理范围。在居民和经营户中全面推行使用无烟煤或洁净煤。加强集贸市场管理,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采暖期城区集贸市场内小火炉实行“集中点火,分散取火”的方式,严控市场小火炉燃煤污染。

(四)加强餐饮业污染防治 责任单位:四城区政府

开展全市餐饮业煤油烟执法大检查,城区餐饮业、单位食堂的经营者,必须采取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设置专用烟道等措施,防止油烟对周围居民生活环境造成污染;对未按规定完成煤油烟治理任务的餐饮户,依法处罚并限期整改;对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进行关停。按照“凡煤必改、应改尽改”的原则,继续推进餐饮业清洁能源改造工作,主城区内餐饮服务业的饮食灶、茶浴炉全部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新建餐饮企业必须使用清洁能源,主城区外的燃煤炉灶必须使用洁净煤。禁止在市区道路、内街、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从事露天烧烤和设置店外炉灶。

(五)加强城乡结合部环境监管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的环境监管,开展一次城乡结合部拉网式排查,采取“社会动员、街道管理、社区负责、环保监督”的方式,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对产生异味、有毒有害气体的小作坊、小加工点等进行清理整顿,做到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六)杜绝焚烧垃圾、枯枝树叶等行为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城区政府

城区严禁焚烧枯枝落叶和生活垃圾,防止烟尘污染;加强小市场及周边区域的巡查,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各项制度,力争在冬防期间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大气污染防治燃煤和面源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环保局局长担任组长,各责任单位负责人担任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燃煤和面源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全方位开展燃煤和面源污染整治工作。

(二)多措并举,务求实效。各责任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分解目标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做到整治工作无死角、无遗漏。要采取日常宣传、监督检查、严管重罚等多种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责任,抓好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各责任单位要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依法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严打态势。要进一步研究建立面源污染整治的长效机制,做到强化管理不松懈,治理污染不反弹。

环境卫生整治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根据《市创建办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关于**市2005年集中整治农村卫生环境工作方案》(荥办[2005]14号)和省、市有关农村卫生工作的精神,从农村经济发展和卫生工作实际出发,本着“以人为本、改善环境、促进发展、保障健康”的原则,不断改善农村卫生环境,从整体上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目标任务

(一)按照农村垃圾规范化管理的要求,重点做好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工作。

1、进村摸底,掌握该村卫生状况,帮助村委制定详细的卫生整治工作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和突破口,从垃圾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入手,全面整治农村卫生环境。

2开展宣传教育,使广大农民认识到环境卫生与身心健康的利害关系,养成不在村庄、庭院内部及周边、街道和房前屋后任意堆积垃圾的习惯。

3、帮助村委健立村组清扫保洁制度,成立清扫保洁队伍,在搞好公共卫生的同时,切实加强庭院卫生管理工作,消除卫生死角,改善农村环境现况。

(二)结合我局实际,为该村办好三件实事

1、无偿为该村进行饮用水水质监测,保证让农民喝上放心水。

2、夏秋两季进行广泛动员,积极引导农民实施秸秆还田技术,清除秸秆乱堆、乱放和焚烧现象。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帮助该村开展工业废物乱倾、乱倒和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解决面源污染问题。

(三)提倡文明生活方式,不断美化生活环境

1、协助村委督促农民加强对粪坑、牲畜圈舍、厕所的日常卫生管理,不断美化家庭环境。

2、倡导“扫院子、刷盘子、叠被子、一人一巾、一人一刷”等卫生文明的生活习惯,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3、协助村委动员各家各户在庭院内开展栽花种草活动,不断美化家园。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局成立“集中整治农村卫生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木寨村卫生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通过发放传单、张贴宣传标语、制作专栏,积极开展整治农村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迅速投入到卫生整治活动中来。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本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配合村委制定整治规划,将各村组卫生整治工作按照经济条件、卫生管理情况制定工作进度表,对照整治标准狠抓落实。

(四)加强督查,确保效果

督促该村加大对治理工作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对出现的难点问题要求及时解决,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顺利通过市督查组的验收,达到上级创建要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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