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工作计划范文

2023-05-28

督查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高度重视,摆上位置。

一是

领导抓、抓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采取会议布置、下发文件等形式把全年重点工作和阶段性中心工作的目标责任落实给一把手、检查评比对准一把手、奖惩结果兑现给一把手。二是坚持领导督查科学化、制度化、经常化。年初及早制定规划,每季度由县委督查室统一组织,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县四个班子领导成员、职能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对重点工作拉网检查,综合评定,奖优罚劣,记入本单位、主管和分管领导个人实绩档案,作为奖励、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三是关心支持督查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督查部门的建设,县委按照省、地规定的规格和编制,配足配强督查人员,赋予职权,优先解决督查部门工作必备的办公、车辆、通讯工具等,先后选拔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4名正副科级干部,充实到县委督查室工作。县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常给督查人员出题目、交任务、压担子,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帮助研究督查措施,改进督查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督查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在思想上,要确保与党委、政府制定和实施“大事要事”目的和意图的一致性。开展“大事要事”督查,首先要求督查部门进一步调整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使之更加贴近党委、政府的目的和意图,实现与党委、政府“合拍共振”。一是指导思想上坚决把“大事要事”督查作为责无旁贷的任务。一是工作思路上力求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顾此而不失彼,在抓好“大事要事”督查的同时,积极做好其它工作。三是督查部门内部要形成围绕“大事要事”督查的工作机制。把“大事要事”督查放在首位,按工作需要,科学排列工作位次,做到力量集中,责任分明,工作有序,运用有力,并把“大事要事”督查结果作为检验整个督查工作质量和水平高低的最重要标准。

(二)在运作上要确保“大事要事”落实不留死角。开展“大事要事”督查,仅靠督查部门很难保证落实的涵盖面,必须启动督查网络,实行网络式的督查。首先要科学分解量化事项,落实承办单位,打好网络督查的基础。同时,确立一批负责“大事要事”落实的承办单位、承办牵头单位及分管领导,使方方面面都认领和担负相应的督查任务。其次要以横向网络为主,抓紧日常工作调度,强化网络动作。“大事要事”承办单位的突出特点是,主管部门多,下级党委和政府相对较少。因此,在督查中,必须以横向网络为主,重点加强对有关部门督查工作的协调引导,采取集中调研、联合督查等形式,调动承办部门督查积极性,利用与部门督查机构的业务联系,了解掌握其承办要事的落实情况,并将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呈报领导,再结合领导意见将结果反馈到有关部门。通过经常性的活动,调动部门督查积极性,促成与部门协调联动的局面。

(三)在时限上要确保“大事要事”任务的如期完成。针对“大事要事”落实时效性明显的特点,督查中要十分注重时间顺序的排列。第一,突出抓好目标的督查,推进督查活动层层深入,确保目标如期实现。注意向党委反馈目标各阶段的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使党委了解掌握目标落实的全过程。第二,切实抓好年内目标的督查。年内目标在“大事要事”中占有一定比例,落实时限又长短不一,督查中要区别对待。农业类目标落实时限多与农时季节同步,春秋界限比较明显,出现灾害性天气,会增添新的困难,开展督查要尽量与之适应,保证在有效期内完成;对一些阶段性的中心工作,既有发生的突然性,又有解决处理的时限性,督查部门要做好思想和力量上的准备,当阶段性中心工作出现后,有能力组织有效的督查,决不延误时机;对于“大事要事”中明确规定落实期限的事项及量化目标,要态度明朗,实施有效督查,坚决防止延期落实。第三,注重抓好跨目标的督查。跨目标由多个目标组成,多属于党委中长期决策内容。督查活动要前后贯穿,逐年相接,循序渐进。

(四)在项目上要确保“大事要事”中关键性事项的高质量完成。“大事要事”中有很多关键性项目和量化目标,这些目标的落实效果,影响和制约“大事要事”的整体落实质量。督查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寻找筛选这些重点事项,并把它们单独归纳出来,有所侧重地实施督查。一要从中央、上级党委与本级党委“大事要事”的重叠和交汇点上筛选确立重点事项。二要在本地特色较明显的事项中筛选确立重点事项。三是针对重点事项实施超常规督查。除在督查力量上做到进一步集中和倾斜外,在督查的方式方法上更要注重实效,对一些层次高、事关全局的事项可采用由党委督查部门牵头,党委、政府督查部门和组织、考核部门“三位一体”的督查方式;属于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的事项,可协调有关部门,借助新闻媒介,实施跟踪系列督查。四要根据决策形势的变化,适时调整重点事项。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大事要事”中各事项落实的紧迫程度经常发生变化,重点事项更是处于动态运行中。因此,动态地看待和操作“大事要事”中的关键事项,是非常重要的。

督查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二、落实森林防火防虫等各项措施,禁止松采脂,严厉打击乱砍滥伐等林业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行以电以气代柴生活方式。

进入森林防火期,乡人民政府及时召开了全乡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全面学习贯彻了县森林防火会议精神和工作安排,并安排部署全乡森林防火工作,各防火责任单位也召开了相应的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二是乡村干部对各自联系的村组进行了多次防火宣传,在森林防火关键时期,由乡人民政府安排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对各防火责任单位进行森林防火专项督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不定时的对各火源监测点的值班进行督查;三是及时粘贴了《云南省人民政府2014年森林防火命令》和《永仁县高森林火险命令》。认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一是全乡共发放森林防火通知书5500份,告知书4300份,书写防火标语252条,粘贴《云南省人民政府2014森林防火命令》100份,粘贴《永仁县高森林火险命令》80份;二是加强宣传教育,认真开展中小学校“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充分利用地形地物书写宣传标语,全乡共刷新永久性标语7块,制作防火公告牌5块,书写临时性标语385条。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情况。一是严格执行5项100%管理,采取超常规措施,严格火源管理;二是对检查督查发现的火险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我乡现有风力灭火机10台,(其中背式8台,提式2台),二号工具28把,桶式水枪20只,砍刀33把,阻燃服19套,油锯2台,组合工具1套。森林防火队伍建设乡林业站落实了24小时值班人员3人。配齐长期护林员26人,临时护林员15人。组建乡级季节性专业扑火队一支15人;乡级半专业扑火队一支42人;村级组建了相应的义务扑火队6支333人。增设瞭望监测点两个,共4人。责任落实

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监督管理到位。形成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协调配合抓,全民合力共同抓的森林防火工作氛围。实行乡村干部驻村包组、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度,层层抓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实。把领导责任、地块责任和包片责任落实到村、组、林权所有者,把防火措施落实到山头地块。层层落实责任,并发文公示。全乡共签订各种责任书5022份。其中乡级与县级签订防火责任状2份,林业站与林业局签订防火责任状2份,乡级与村级签订责任状12份,村委会与村民小组签订防护林火责任书142份,村民小组与农户签订的责任书4500份,签订“五种人”监护责任书100份,护林员责任书82份,放牧区双向责任书40份,连片坟主责任书142份。对发生的火灾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

加大护林员的培训,做好森林病虫害的监测预报工作,组织群众对发生病虫害的地块进行防治。今年共进行各类经济林病虫害防治4129亩。根据州县的精神认真宣传,对采松脂的行为进行清理,杜绝了全乡范围内的采松脂行为。

加强对现有森林资源的监管,根据“管死公益林,盘活商品林”的原则。认真宣传地产林改造的有关政策,引导群众进行地产林改造,同时对全乡的违规开挖领林地行为进行清理查处,有效制止了私开滥挖林地的行为。扩大宣传推进以电以气带柴活动,推广沼气、节能灶250眼,太阳能热水器481台。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

三、充分发挥职能,大力发展经济林果等林产业

督查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督查工作的考核,建立健全责任传递、压力传导机制,强化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促进全县督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依据

依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加强督查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印发县督查工作规则的通知》文件精神。

二、考核对象

各乡镇(场、社区)、县直各单位(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

1. 《督查工作规则》中规定的各督查事项落实情况;

2. 各单位组织督查机构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

四、考核标准

列入考核的单位,基础分为80分,根据工作完成等情况给予加分或扣分,加分、扣分均取最高分;单项不重复计分,最高得分为100分。县级领导条线工作督查开展情况由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督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督查办)会同“两办”进行考核、排名。

(一)单位考核事项及细则

1. 凡承办事项为招商引资、为民办实事、对上争取、市重大项目及其他列入督查办专项督查的,按要求每完成一项,承办单 1

位加2分,协办单位加1分;提前或超额完成的,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加0.5-1分;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的,扣5分,协办单位扣2.5分。

2. 县主要领导批办、会办、交办的工作事项,按时完成的不加分也不扣分,未按时完成的每项扣2分。在县委工作会议、县委扩大会议、县三级干部大会等重大会议上受书面通报表扬的每次加5分。

3. 凡被《督查通报》表扬的事项,主办单位每次加1分,协办单位加0.5分;被通报批评的,主办单位每次扣1分,协办单位扣0.5分。

4. 凡按规定建立督查工作网络、基础工作完善、正常开展工作的加1分,否则扣2分。

5. 按要求建立各项督查台账的加1分;台账不规范的扣0.5分,未建立的扣2分。

6. 凡服从大督查网络统一安排且督查人员积极配合督查办工作的,每抽用1次加1分。

7. 被督查单位不支持、不配合督查办工作,制造工作障碍的,每发现一例扣2分。

8. 凡因督查工作出现重大问题而被诫勉谈话的,每次扣10分,并建议有关部门取消评优资格。

(二)督查机构人员考核事项及细则

1. 各分管条线督查人员按时办理县主要领导批办、交办、会

办事项,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督查情况且内容全面、言简意赅、表述清楚的加2分,否则扣1-2分。

2. 各单位督查人员向督查办反馈的办理结果,报送及时、内容全面、言简意赅、表述清楚的,每件加0.5分;反馈报告不符合要求,退回重查、重报或补充报告的,每退回1件(次),扣1分;存有漏报或与事实有较大出入的,一经查实,每次扣2分,并取消评优资格。

3. 报送的月度工作计划及每周完成情况比较及时、规范,内容包括县主要领导批办、交办、会办事项和招商引资、策应扶持、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工程等工作的,每次加0.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0.2分。

4. 工作计划或办理结果经催报后仍未报的,每延迟1天扣1分。

5. 报送的督查信息类新闻稿件被督查办采用的,每篇加1分;被市级以上办刊采用的,每篇加2分。

6. 为按要求参加督查办召开的会议,迟到、早退或擅自替会的,每人次扣1分;缺席会议的,每人次扣2分。

7. 在督查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得当,为集体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影响的,每次加5分,并对相关督查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因工作疏忽、督查不力造成重大失误或延误最佳补救时机的,每次扣5分,并责成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组织处理。

8. 督查人员工作不负责任、态度不端正,存在吃拿卡要、滥

用职权等现象的,每人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本办法由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督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督查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为加强公司执行力建设,促进公司管理水平上台阶,结合公司实际,经研究,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组的构成

公司组成由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为成员的督查工作小组,在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督查组有调查权、协调权、建议权和一定的处理处罚权。

二、督查工作的性质

督查组不干涉公司分管领导、各单位和科室的正常管理工作,而是在发挥所在科室正常职能的基础上,集中力量采取调查调研、突击检查、专项督办等方法,对公司各项管理活动本身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重在对失职、渎职行为的处理、处罚。通过督查制度,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三、督查的主要内容

1、公司、月度计划执行情况。

2、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交办督查的事项。

3、总经理办公会、工作例会及各类专题会等议定决策的事项。

4、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5、单位、科室及员工投诉事项。

6、根据公司要求需要进行督查的其它事项。

四、督查方法

1、督查组将根据督查的主要任务,按业务职责范围开展常规督查、专项督查、综合督查、专题调研等活动,督促各单位的工作,做到件件有人负责,事事有具体人员承办。

2、根据被督查事项的时限要求,要根据工作实施的进度,分阶段、有侧重地及时进行。采取电话督查、现场督查、会议督查、上门督查等方式查进度、查效果、查问题、查根由。

3、对督查过程中发现需要协调的事项,一般事项由督查责任人负责协调;重要事项报请分管领导协调。对重要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4、各单位根据督查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落实并报告落实情况,必要时提交专题报告。

五、督查流程

1、确定目标。督查组至少每周集中活动一次,有针对性地确定日常督查的侧重点、确定需要进行专项督查的内容,确定督查的具体方法、时间和参加人员。

2、查前准备。参加专项检查人员根据专项检查的内容、对象和方法,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明了公司要求,并准备好检查记录和有关文书。

3、实施检查。按确定的检查内容、对象和方法,逐项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入检查记录。

4、查后处理。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现场向当事单位负责人指出,现场落实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下达《督查整改建议书》,限期改正,实行闭合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问题,及时形成督查报告和处理建议,报请公司领导进行决策处理,并按要求进行监督落实。

5、总结归档。每次检查结束后,对全部检查情况作出书面总结,着重归纳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的措施。检查所形成的书面材料整理后做好归档。

六、几点要求

1、督查组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大胆工作,讲求时效和实效,有查必果。每周至少一次通报督查情况或形成督查报告提交公司主要领导。

2、各单位要支持督查组的工作,如实提供信息、反映实际情况,不得以任何借口顶住不办、拖延不办或弄虚作假。

3、督查组成员要处理好各自日常工作职责和督查工作的关系,履行好各自科室的服务、协调、指导职责。

4、督查组对公司各项工作的督查做到督办不包办、到位不越位,促进公司执行力的不断提升,促进整体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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