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传统体育论文范文

2024-03-07

民族传统体育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通过文献资料法、对比分析法、逻辑分析法等方法研究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模式,结果表明: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模式分为语言、文字、图像等的信息传承、生活劳作的经验传承、器物程式的共性传承、社会组织的制度传承、精神层面的心理传承。这些传承模式不是平行、独立的,是相辅相成、相互交叉、共同作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是在多方面模式的传承作用下完成的,而在这几方面中教育始终贯穿全部,为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和传承提供帮助。

关键词: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模式;文化传承

2012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等29日来到国家博物馆,参观《复兴之路》基本陈列,回顾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为实现民族复兴走过的历史路程。习近平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而在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复兴的过程中,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显得非常重要,只有通过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才能谈得上复兴,所以对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模式的研究尤为重要。

1.文化传承

近几年文化传承已经成为研究的热门话题,以“文化传承”为关键词在中国知网进行相关检索,从2000年到2012年发表的文章有1614篇,近3年1484篇,占13年以来的92%,呈现出上升趋势,其中2010年343篇、2011年495篇、2012年646篇,研究领域主要集中在民族、文化等方面。

关于文化传承的概念,学术界有不同的界定。赵世林认为文化传承是指文化在一个人们共同体(如民族)的社会成员中作接力棒似的纵向交接过程,这个过程因受生存环境和文化背景制约具有强制性和模式化要求,最终形成文化传承机制,使人类文化在历史发展中具有稳定性、完整性、延续性等特征,文化传承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文化的民族性。迟成勇认为文化传承是指文化有所损益而不断延续,世世代代相传,同时也是文化自身的自我扬弃或辩证否定过程,文化传承与文化创新相辅相成。麻艳香研究美国学者罗杰·皮尔逊的文化传递方式:纵向传递和横向传递,其中纵向传递是指当文化在同一社会内部从一代传至另一代时,这个过程被称为文化传承。钟志勇认为文化传承可以看作是文化从一代人传到另一代人的文化传播过程,例如民间艺术文化的世代传递、民族文化的族际传递、语言文字的历代传递等,文化传承具有一定的人为性、时间性、延续性和继承性等特点,是文化传播的重要组成部分。笔者认为文化传承是指文化在人类社会中的一代传到另一代的过程,其特点主要体现在“传”和“承”,“传”主要是时间上的纵向(一代传一代)传递,“承”主要是承受、接受,在传承过程中受传者、受众、媒介、价值需求、文化信息5种因素制约而有所变化。

2.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模式的现状分析

2.1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模式的研究现状

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问题已经受到国家重视而成为研究的热门,而对于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模式的研究有很多,主要归纳为如下。

肖宁根据民族传统体育的运动形式、技术技能的繁简、所处区域及场所分为家族血缘性传承、收徒拜师性传承、宗教信仰性传承、地域民俗性传承。李荣芝提出“四位一体的模式”,所谓“四位一体”指的是民族传统体育传承不是仅通过某一类媒介而进行的传与受活动,而是多层次、多形式、多方位的传承,是一个包括学校、社会和家庭、民族传统体育协会组织、以全国及地方民族体育运动会为代表的各级各类民族传统体育比赛等在内的灵活的传承系统。李刚等认为发展民族传统体育可以采用“以政府扶持规范为依托,以院校、社团教研为主流,以家族传承为辅助”的“三元传承模式”,三者互相影响、互相作用、互相促进,可以构成稳固的三角关系。刘俊伟从体育强国必须有强大的民族体育品牌来支撑的角度出发,提出我同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模式为学校教育传承、竞技传承、产业传承、媒体传承、民间传承。冯强对佤族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特性进行分析后,把佤族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模式分为家族血缘传承、魔巴传承、集体传承、竞技传承。普丽春对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分析,提出了弘扬传统教育、引入学校教育、构建多种形式的教育模式。

2.2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模式研究现状分析

从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模式研究现状可以看出:其优点是从不同角度、不同地域模式有所不同,而且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模式较多;李荣芝、李刚、普丽春3位专家提到符模式应该有主次之分和相辅相成,相对较全面;传承模式中的学校、社会、家族、协会、政府等都是以人为研究主体,较容易理解和执行。不足之处:传承模式虽然较多,但都大同小异,主要集中在学校、家庭、社会、赛事、教育等社会集体方面,没有新的突破,同时也难以全面概括;传承模式的研究对象主要集中在传者和受众2方面,而对于媒介、价值需求、文化信息方面的传承研究较少;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缺乏“民族体育”的特色,使人们认为这种传承也叮在民族文化、民俗文化、民间文化等方面都可相通。

总之,目前国内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模式研究不够全面,缺乏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特色,其研究应该包括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者、受众、媒介、价值需求、文化信息5种因素,同时也应该考虑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特有的特色,才能全面、准确概括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模式。

3.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模式

3.1语言、文字、图像等的信息传承

语言、文字、图像等的信息传承,是指传者把相关的信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通过语言、文字、图像等媒介传给受众。其中的语言、文字、图像等是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中的媒介,是传者和受者的中介,是传承的工具和手段。例如:我国传统武术在古代主要是师承,上一代的师父传给下一代的徒弟,传承媒介主要是语言(有些古代武术可能有少量的文字或图像)。语言在古代社会是最主要和最普遍的传承媒介,它的运用范围大于其他的媒介,在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中居于重要地位,而且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中传者和受者可以随时根据听者的反应,调整说话的语气、内容、节奏等,体现出语言传承有很大的机动性和伸缩性,我国儒家一贯把“言”看得很慎重,把“言”的训练看成是文化修养的组成部分。在现代的武术传承中媒介已经呈现多样化了,有书籍、杂志、报纸、电视、网络等等,而且传承的辈分不一定是由上向下传承,可以是同辈问的传承也可以是下辈向上辈的传承,但语言这一媒介在传承中还是占主导地位。

3.2生活劳作的经验传承

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另一传承模式来自日常生活劳作的经验传承,这是一种非语言、文字式的传承。这种模式传承主要是在人们日常生活、劳动作业、起居饮食中,上一辈人通过行为举止、耳濡目染地无声地熏陶下一代,使下一代在潜移默化中养成习惯。例如,在我国很多与民族传统体育有关的节日:蒙古族的“那达慕”大会、苗族的“爬坡节”“龙船节”“赶秋节”“闹鱼节”、白族和纳西族的“火把节”、侗族的“赶哥会”“花炮节”、傣族的“泼水节”、傈僳族的“刀杆节”等,这些农事与节气、色彩的忌讳、交往的礼节、择偶等,是通过上一代人的行为影响、感染下一代人,因袭继而代代相传。生活劳作的经验传承有2方面:一方面是传者的主动传授和受众被动吸收的过程;另一方面是受众的主动学习过程。在这2个过程中受众主动学习尤为重要,这主要是来自受众者的主观好奇心,从而产生2个后果,一是向传者发出询问和请教,另一个是模仿。在封建社会民族传统体育的模仿比较普遍,模仿的对象主要是些有威信父母、长辈、崇拜的偶像、支配社会的风俗等,在现代社会这种习惯虽然不一定被所有人接受,但在一定程度还是被社会大多数人接受。生活劳作的经验传承在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中不仅是民族传统体育传承,更多的是传承上一辈人的生活习惯、为人处事方式等。

3.3器物程式的共性传承

器物程式是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特有的文化特点,这是非语言、文字的群体共享传承。我国古代青年男女“私订终身后花园”,他们交换一块手帕、一封情书、一个玉佩、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等定情的程式,从传播学角度看这就属于他们间的共享信息,这些信息对别人来说很难理解,但对于他们却是一种情感的交流方式。我国民族传统体育器物程式的共性传承虽然与语言、文字、图像等的信息传承和生活劳作的经验传承有一定的相似性,都可以看作传承要素中的媒介,但它的形式是约定成俗的,传承时都是有比较确定的意义,有一定的结构关系,把语言、音乐、舞蹈、服饰、器具、行为举止等通过身体活动形成一套固定的程式结构,使得这种程式具有完整性。这种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模式一旦形成,其结构和功能是比较稳定的,尽管有时候可能会有小的变动,但不会伤其本义。在我国现有的民族传统体育中每一项目都有其独有的程式,例如竞赛类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有其比赛规则,比赛时必须按规则进行,而对于表演类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也有其要求,形成了每一项目都有其自身规律和独有器物程式的共性传承。我国民族传统体育器物程式的共性传承体现了各个动作间的协调和有机组合,是民族传统体育的一种特殊形态,是从具体单个动作经过组合构成,形成比较固定的动作组合。我国民族传统体育器物程式的共性传承特点是动作的准确、协调、连贯、舒展、敏捷而富有节奏,形成身体活动在结构上体现这种动作组合的共享信息。又如: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的舞龙和舞狮项目,龙和狮子都是一种动物没有实际意义,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龙是具有呼风唤雨、消灾除魔能力的神通,而狮子被赋予吉祥的化身,代表美好的象征,故每逢节日,都会有舞龙和舞狮表演。舞龙时以人排成长队模仿龙的动态进行,这种表演形式比较固定,有一定的表演规律,舞狮表演以模仿狮子为主,按一定程式进行,主要是用于求平安,因而在中华民族百姓心中舞龙和舞狮是代表求平安,舞动的不再是“龙”和“狮”,而是希望。我国民族传统体育这种现象是人们经过长期传承和发展创造的一种器物程式共性传承,同时也是民众寄托着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几乎都是对未来美好的联想,或者是对天、地、人及历史与现实的一种憧憬。所谓“器物”不一定指“物品”,也可以是“动物”或“人”,例如武术中的各种拳法是通过器物“人”以一定的固定程式(动作)表演出来的,这种器物程式的共性传承在民族传统体育中最有特色,最能体现出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特色。

3.4音乐、舞蹈、服饰、器具等的艺术传承

音乐、舞蹈、服饰、器具等是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所谓艺术传承是指这种传承方式是通过民族传统体育运用艺术语言(音乐、舞蹈、服饰、器具等)进行文化传承。1)音乐的艺术传承。匈牙利作曲家李斯特将图画、雕刻语言与音乐作了效果上的分析和区别,他认为:图画和雕刻展览使艺术家和观众们仍保留在起初的孤立状态,音乐和它的盛况就完全不同了,这里大家都致力于解决同一任务,使作品能够表现得更好,这是大家共同享受的一个东西,大家都饮同样的甘露,都同时被同样的感情所控制,它团结了成百人的共同行动。在我国民族传统体育中使用的乐器比较简单、原始,因而产生的音乐比较简单、纯朴、粗犷,有时只有人的简单叫声,也正是这简单音乐最能体现出我国民族传统体育这种原始、纯朴、粗犷的特性。例如瑶族的打铜鼓,自宋代以后一直流传至今是瑶族人民重大节日(达努节、盘古王节、瑶年)开展的活动,打铜鼓是边打边舞,动作粗犷、节奏固定,表演各种动作,滑稽诙谐,相互之间进行比赛,对最佳的鼓手要敬酒祝贺,并赠送礼品,促进民族团结。2)舞蹈的艺术传承。在我国民族传统体育中舞蹈类的民族传统体育不在少数,而且开展舞蹈活动内容广泛、形式多样,主要反映人民的劳动生活、休闲娱乐、理想情操、生活爱情等。舞蹈是表现人的一种活生生的语言,是翱翔在现实世界之上的一种艺术的启示,目的是以较高水平来表达人的情绪意象和譬喻,并要求传达给别人。当我们对中国武术与中国舞蹈进行深入研究后发现,中国武术与中国舞蹈作为2种典型的身体文化,无论是在演练的“身韵表达”,还是在观念的“审美价值”方面都体现出高度一致性,并且它们在几千年中国传统文化的滋养下,发展成了一门系统的、庞大的艺术体系。3)我国民族传统体育中服饰、器具传承作用。我国有56个民族,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服饰,可以显示人的职业、社会等级、民族地域、信仰观念等,在我国劳动人民数千年的文明史上,制作了无数精美绝伦的服饰,也创造了服饰这门艺术。4)器具的艺术传承。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所用的器具更是各种各样、各有特色,有些是简单的物体,例如抱石头、举沙袋、手顶棍、顶扁担等民族传统体育,有些是动物,例如斗马、赛骆驼、赛牦牛等民族传统体育,有些是经人加工制作而成,例如舞狮、舞龙、龙舟等。

3.5社会组织的制度传承

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主要是以人为载体的传承行为,因此,它不可能脱离人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由实际行动的各单一人按照一定的目标规范合作而成,组织内各成员承担着不同的角色进行互动,在社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中不是随意的,而是受一定礼仪和规定的制度制约。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根据血缘和地缘可分为家族制度传承和地域制度传承。

家族制度传承是根据血统的远近来进行传承,其特点是:直系亲属最亲,旁系亲属次之;有辈分之分,下辈要尊重上辈,上辈有责任对下辈进行督导。在封建社会家族制度内部等级更加森严,要有明确的尊卑等级关系,男女有别,在一家之内,子必从父,弟必从兄,妇必从夫等。我国民族传统体育许多项目都通过家族制度进行传承,其中以武术较多。

地域制度传承是指居住在同一地区(领域)的传承,其特点是:1)由于居住在同一地区(领域)其生活习惯、生活方式、服装、语言非常相似;2)依据住地的远近、辈分的长幼而建立了一类特殊称谓,习惯也用族内爷爷、奶奶、伯伯、婶婶来称呼左邻右舍的人们;3)按当地风俗在节日举行各种活动。这类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有傣族的泼水节、傈僳族的刀杆节、火把节(白族、傈僳族、纳西族、拉祜族)、侗族的斗牛、哈萨克族的姑娘追等。现代生活的地域制度传承可以看作比较广泛的地域或国家。

3.6精神层面的心理传承

在古代社会生产力极为落后,人们对大自然的现象无法解释,因而赋予超人的力量,认为大自然的各种现象都有着同人一样的喜怒哀乐,产生了万物有灵气的观念,中华民族在其发展过程中既要同大自然斗争,又要依赖大自然,人们开始了精神层面的信仰和崇拜。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有着丰富的精神内涵,例如:苗族的“招龙”活动、汉族的舞龙、舞狮都是从精神层面表现了人们希望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畜平安;侗族、壮族、仫佬族等民族的抢花炮是较受民族喜爱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抢到花炮的人被认为是得到了“天赐之福”,一人得福全队分享,全村安康,还被看作是村中的豪杰,受到男女老少的崇敬,正是在这种精神层面的驱动下,参与者非常积极,场面非常壮观。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精神层面的心理传承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作用不可低估,随着精神层面情感意念的介入,在其传承过程中会不断地被创造,现实混淆历史,有时只能作为文学作品来究读,不能作为信史引用,在传承过程中不断赋予劳动人民的想象、智慧和统治阶级的思想意识。中国自古以来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而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正是由56个民族的传统体育组成的,民族传统体育的精神文化使各民族具有一种内聚力,形成荣誉与共、相互依存的不可分割的整体,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精神层面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中处在最高位置,因而民族传统体育精神层面的心理传承是代表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的精髓,是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象征的传承,是维系和支撑中华民族生存和继续发展的精神支柱。这种精神层面的传承有一定的心理暗示,例如:端午的“赛龙舟”怀念爱国诗人屈原,傣族的“泼水”代表一种相互祝福,哈萨克族的“姑娘追”是传达爱情的盛会,撒拉族的“羊皮筏渡河”比赛显示了撒拉族人与大自然搏击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参与朝鲜族的“跳板”活动女孩出嫁后就不会难产,维吾尔族的“达瓦孜”高空“走绳运动”纪念乌布力的为民除害,东乡族的“耍火把”活动预示来年的五谷丰登等,多不胜数。精神层面的传承过程是人们的心理传承过程,主要体现在沉积于人的文化心理活动中更为深刻的传承,反映在我国社会是以精神召来团结、调动全社会的支持和理解,从维护社会安定层面认为这种传承是必需的,传承不只是代表个人,而是代表整个民族精神、民族使命,代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精华。

4.结论

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是中华民族先祖留给我们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已达1000多项,如何进行传承足摆在我们面前的历史使命;因此,对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模式研究是研究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的前提。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模式研究应该包括文化传承的传者、受众、媒介、价值需求、文化信息5种因素,同时也应该考虑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特有的特色,才能全面、准确地概括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模式。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模式分为语言、文字、图像等的信息传承,是一代人把要传承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通过语言、文字、图像等传承给下一代。生活劳作的经验传承,是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劳动作业、起居饮食中,上一辈人通过行为举止、耳濡目染无声地熏陶下一代,使下一代在潜移默化中养成习惯;器物程式的共性传承,是把语言、音乐、舞蹈、服饰、器具、行为举止等通过身体活动形成一套固定的程式结构,这种程式具有完整性;音乐、舞蹈、服饰、器具等的艺术传承是通过民族传统体育运用艺术语言(音乐、舞蹈、服饰、器具等)进行的文化传承;社会组织的制度传承是通过人的社会组织按照组织内的一定目标规定而传承的民族传统体育;精神层面的心理传承,是沉积于人的文化心理活动中更为深刻的传承,是代表整个民族精神、民族使命,代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精华。这些传承模式不是平行、独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相互交叉,共同作用的。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所采用的传承模式有所不同,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是通过多方面模式的传承作用完成的,而在这几方面的传承中教育是较为重要的一直贯穿传承的始终。

民族传统体育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 本文的研究目的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探索传统文化与民族体育之间的关系;二、研究以西方近代体育为代表的西方文化在传入的过程中,对我国的传统体育以及至今的体育思想产生了怎么样的影响;三、结合传统文化对于民族体育的复兴提出策略建议。

关键词 传统文化 体育 复兴

一、我国民族体育与传统文化之间的关系

(一)我国民族体育起源于传统文化

所谓“中国民族体育”,就是指有别于西方体育和其他国家体育的中国人自己的本土体育,之所以说它是一个“内容博大而结构复杂的文化体系”,主要因为它是在多元文化交流融合的历史长河中发展而来的[2]。当某个少数民族入主中原时,激烈的文化碰撞最终转化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文化融合。此时,民族体育总是会获得一个丰富发展的机会。所以说,我国民族体育的起源、发展与传统文化之间是息息相关的,民族体育是一个国家民族传统文化的展示之一。

(二)我国民族体育与传统文化之间相互作用

我国的民族体育和传统文化不仅为表里关系,而且在发展的进程中相互促进、相互作用。中华文化的发展就是由多元文化的交流融合成果构成的,包括与少数民族文化的交流、中外文化交流等。所以汉民族的文化,特别是民族体育,都有着鲜明的多民族汇合融通的痕迹,这在诸如马球、射箭、中国式摔跤这些古典项目上看得一清二楚,历史脉络清晰可寻[2]。也就是说,传统文化在交流的过程中促进了民族体育的发展。

二、西方文化的侵入对传统文化的影响

以文化为代表的软实力是一个国家民族的上层建筑,是国家民族长期发展的思想内核,对一个国家、民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中国的民族传统体育,代表着古老的东方保健体系,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目前所面临的困境不仅仅是体育领域,也代表着文化领域所受到的来自西方的冲击。

西方文化体现在体育上的内涵包括标准化、商业化、视觉化和精英化;而中国民族体育则体现出“礼”、“德”的传统文化内涵。西方文化、西方体育现在的强势地位,使得传统文化、民族体育不断改革向其靠拢,而这样会丧失传统文化的内涵,这对于传统文化、民族体育来说都是极大的损失。

三、从传统文化角度探索民族体育复兴策略

(一)认识民族体育重要性,将其置于一个国家总体文化发展框架下设计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也必然要求与之相适应的文化繁荣,党的十七大也提出了“大发展,大繁荣”的文化发展战略,而文化繁荣的重要前提包括文化自觉、文化自信以及推动文化“走出去”。这其中,当然包括了中华民族传统体育的自觉、自信、自醒和自立,由此才能谈到民族体育文化的繁荣与发展,借鉴与创新。因此,民族体育既然要追求复兴繁荣必须要将其置于国家总体文化发展框架之下加以设计,只有这样才能为民族体育发展带来更多的关注和更加科学的发展。

(二)保持民族体育自身独特性

在民族体育的发展中必须认识到——民族体育源远流长的活力来自于传统文化的独特性。虽然目前处于强势地位的西方体育所代表的是标准化,但如果只是一味的改变民族体育的传统文化内涵去迎合奥运会的标准,并不利于传统体育的传承与发展。要认识到,文化发展并非只有一种模式,民族体育的发展一定要保持自身的独特性。具体做法可通过以下几个方式进行。

1.重建中国民族体育运动会

传统体育的独特性保持和弘扬,不一定要体现在现存的体育文化发展模式中(如争取中国民族体育项目进入奥运会),也可以在学习、借鉴的基础上另辟蹊径,如同美国人输出“NBA职业篮球”运作模式一样。中国人在民族体育文化世界性展示活动的举行方式、展示规则、组织形式、内容等方面也应该尝试有所发明,有所创造,为民族体育的搭建平台进行宣传和推广。

2.构建多元化保护策略

在我国民族传统体育保护的具体对策上,应构建多元保护策略,致力于保护传统体育的独特性和传承性。

首先,政府应支持民族体育的发展创新,在民族体育继承者的保护与培养、建立专业保护队伍和研究机构上做出努力。政府对于民族体育的支持,有利于整合促进民族体育发展的资源,为民族体育的发展注入活力,使其构建起更加科学、合理、系统的发展体系。

其次,媒体和社会应该对民族体育的发展投入更多的关注。民族体育与西方竞技体育不同,它适合群众的体育需求,大都具有强生健体的功能,而媒体和社会的关注能使得民族体育这些功能更加广泛的发挥作用。最好的保护方式就是增强民族体育自身的活力,而适应需求则是民族体育自身活力的源泉。

(三)传统体育仍需要传承与创新并存

首先,传承不是一成不变的照搬,关键是对其内涵和基本价值的传承,重要的是要符合当代人的健身娱乐需要;而从另一个方面来讲,传统体育要保持与创新并重。在今天,发展与创新已经有了更多地借鉴,包括对国际体育发展的借鉴。

只有在借鉴西方经验并结合民族体育特征的基础上,为民族体育的发展构建舞台,民族传统体育才可以大有作为。而当我们将这些舞台做成弘扬民族传统体育的“文化品牌”,像奥运会、NBA、英超一样,就可以吸引全世界的目光,成就民族传统体育的未来。

参考文献:

[1] 娄章胜,袁校卫,王振杰.体育全球化视野下民族体育文化的传承危机[J].体育学刊.2008.12:88-91.

[2] 马明达.试论中国民族体育体系的重构[J].体育文化导刊.2007.06:21-27.

民族传统体育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基于民族传统文化的发展,近二十年来,在政府和社会的推动下,各地民族地区职教集团如雨后春笋一般冒了出来,其中以政府为主导或政府力量推动成立的职教集团数量更是呈倍数增长。本论文以甘孜藏族自治州为例,对基于民族传统文化视域探讨民族地区职业教育集团发展路径进行了浅要分析,希望能为我国其他县域内的职教集团提供一些可以借鉴的基于民族传统文化视域的启示。

关键词:民族传统文化;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地区职业教育集团

在职教集团的建设与民族传统文化的大潮中,高职院校和企业成为职教集团办学的主要角色,是主要的办学承担者和利益受益者。职业院校在民族地区中,肩负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多重任务,如何使职业院校搭上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大船”,借着国家推动、建设职教集团的优勢,解决限制民族地区内职业院校的发展,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一、重视民族传统文化,协同发展职业教育

想要发展好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地区的职业教育集团,首先是切实重视职业教育集团的教育价值,其次是重视职业教育以及地方职业教育集团与甘孜藏族自治州传统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职业教育集团是保护与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平台,民族传统文化则是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内涵建设及特色办学的重要支撑。

例如,甘孜藏族自治州地处高原,独特的地理位置使得大众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认知不深刻。在大部分家长的认知里,民族传统文化不涉及升学,就是生活中可有可无的存在,更别提自觉参与保护与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因此,家长、社会各界都要转变观念,重视传统文化、重视民族遗产,树立保护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匹夫有责的理念。民族地区职业教育集团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改变过去职业教育重经济功能、轻文化功能的错误观念,明确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是职业教育的社会责任和历史责任;另外,也要在报考家长和学生中,对职业教育,尤其是职业教育加以正确的宣传,通过各种方式引导家长和学生改变对职业教育的偏见。

二、以人才为基础保证,开设脱颖而出的民族专业

专业人才是民族地区职业集团发展的重要基础性保证,而专业人才的培养需要依赖职业教育相关专业的设置。目前,甘孜藏族自治州地区职业教育集团在人才建设方面缺乏民族传统的能动特色,关于涉及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地区的特色专业也存在一部分空缺。专业的缺失直接导致甘孜藏族自治州专业人才培养的缺失。因此,甘孜藏族自治州地区职业教育集团要想更好地发展自我,需要优化现有专业设置。

例如,建议职业教育集团增设民族农业专业,将甘孜藏族自治州特色的巴塘南区辣椒、九龙花椒、炉霍雪域俄色茶、稻城藏香猪、泸定红樱桃等等具有民族传统文化风味的民族特色农业纳入其中。在设置专业时应结合甘孜藏族自治州的文化内涵,明确甘孜藏族自治州特点、现状和需求。二是紧密联系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职业教育集团人才培养不仅仅需要兼顾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任务,更需要保证该专业的人才能够顺利就业,实现职业教育的基本目标。所以,职业教育集团应该与当地民族传统文化管理部门及企业等人才需求紧密结合,根据需求增设相关专业。甘孜藏族自治州特色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等也可纳入其中,系统规范的培养传承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文化的专门人才,有助于职业教育集团形成独具一格的办学特色,在同质化竞争中脱颖而出。

三、完善校内实训室建设,深化校企合作

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集团办学中的固有模式,是职业教育发展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教育集团为企业培养人才,企业为教育集团提供资金支持、设施支持、校内外实训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可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积极引导甘孜藏族自治州的民族发展。

例如,职业教育集团、职业院校以及文化企事业单位联合成立“甘孜藏族自治州少儿培训中心”,集团、企事业单位提供场地,职业教育集团、职业院校提供师资。同时,也可将正在经营的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特色演出队伍引进教育中,为演出队伍提供专业演出人员,演出队伍为学生提供表演实践机会。另外,甘孜藏族自治州拥有多个得天独厚的农牧业资源,集团可与各农牧业企事业共建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才培养基地,深度合作。这样一来,集团教育方面在保护和传承民族教育中有了实训基地,有了师资。而企业,尤其是承担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任务的企业或组织又有了传承平台,解决了传承过程中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从而实现校企互惠互利的双赢局面。

四、结语

在民族文化视域下,民族地区职业教育集团的发展是正常运作的基石, 甘孜藏族自治州借助职业教育集团的力量同民族地区以外的组织、机构达成合作促进本区域职业教育的发展,同时也助推了民族地区内部社会经济和产业的转型和发展。同时,本研究也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本研究为自治州个案研究,结论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欢迎各位同仁给予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覃勇鸿.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研究与实践——以广西民族技艺职业教育集团为例[J].家具与室内装饰,2021(04):136-138.

[2]孙雅伦,付裕.武陵山区职教集团“2+3”分段联合培养模式探究——以湘西现代职业教育集团为例[J].品牌研究,2020(03):48-49.

民族传统体育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从奥林匹克全球化的研究视角,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当代价值,以及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特点进行分析,提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和发展途径,应加强文化交流、创新与融合,实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现代转型。

关键词:奥林匹克;全球化;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发展

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承载了中国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具有教育、民族凝聚、休闲娱乐、观赏等功能和价值。舞狮、蹴鞠、太极拳等民族传统体育已被列为世界或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这证明它对人类文化传承、社会生活的重要性。奥林匹克文化已成为当今世界体育文化的主流,不可否认的是,现今的奥林匹克运动抹上了浓厚的西方文化色彩,东方传统体育正处于被拒置奥林匹克运动大门之外的尴尬境地。从《奥—林匹克宪章》颁布的初衷来看,现代奥林匹克运动是为公平竞争的多文化交融提供舞台,使文化的全球化与民族化向辩证统一的方向发展,而不是单一化的西方文化充斥整个奥林匹克运动。在实现世界文化多样性,保护人类的生存资源、知识存库的呼吁声中,代表东方民族特色的中华民族传统体育与奥林匹克运动的交融势必得到加强。

一、民族传统体育文化

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是指一个民族沿袭下来的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体育文化特质和体育文化模式,是整个民族社会文化中最活跃、最积极,影响最直接、最广泛和最深远的部分[1]。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是农业文化的产物,受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形成了含蓄深邃、朴质内向、天人合一的理念,它充分体现了各民族共有的审美理想和文化价值观。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累计多达997项,犹如一个浩瀚的文化宝库。

当代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价值。(1)彰显民族精神,促进民族和谐。纵观五千年历史发展的长河,每当遭遇外敌入侵,人们奋起保家卫国,民族传统体育在彰显爱国主义情节,表现得淋漓尽致。1840年以来,中国前所未有的遭受着外国列强蚕食之时,无数中华儿女揭竿而起,积极加入抗击外强侵略的队伍中。如清末八卦掌名家程延华因不满德国士兵种种罪行,力抗外国侵略者,最后英勇牺牲;为了雪耻“东亚病夫”的侮辱,霍元甲、叶问等武术名家带头奋起迎战,多次获得胜利,极大地振奋了民族精神。传统武术的近代化过程处于一个激烈的民族矛盾背景,历史上,每当受到外强入侵或外来文化冲击时,人们往往会自觉或不自觉的到民族传统中寻找思想武器 [2]。特别是以传统武术为代表的反对列强的爱国运动背后,中华民族表现出强烈爱国主义、民族主义和团结精神。民族传统体育作为一种文化载体,在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情感表达中发挥着桥梁与纽带的作用,使各族人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有效地促进了各民族的和谐。(2)独特的健身与养生价值。健康是人类永恒的主题。独特的健身与健心形式是民族传统体育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如今太极拳、风筝、毽球、龙舟、舞龙舞狮等一些具有民族代表性的项目已经迈向世界,丰富了世界各国人民的休闲娱乐生活,受到普遍欢迎。这些民族体育运动简单易行、随意性较强,当喜庆的日子到来时人们穿上节日的盛装,与民族舞蹈、音乐相联系起来,使民族传统体育的健身性、娱乐性体现得更加充分 [3]。人类进入21世纪以来,人们面对的社会关系愈加复杂,生活节奏日趋加快,工作压力不断增加,受压抑的心理得不到有效缓解,受压抑情绪不能及时发泄的情况下,大多数人处于亚健康状态。通过参与传统体育运动,可有效地愉悦身心、缓解工作压力、增强体质。健身气功、八段锦等独具养生价值的民族传统体育,为人们提供人文关怀,成为现代人的精神家园。(3)规范当前失衡的社会道德秩序。当前,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尚未完善,在日趋复杂的现代社会,各种社会矛盾、问题呈上升的发展趋势。市场交易中,出现了投机倒把、欺骗等缺乏诚信的现象,这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道德秩序。同时,西方人建立在个人享受之上的以追求利益、物质财富的价值观不断腐化人们思想,人们面对这样的现实显得有些不知所措。因此,建立一个有序的道德体系,和谐的社会,是文明时代人们的普遍要求。规范社会道德秩序,我们可以在传统体育文化中找到答案,如以导引、气功和武术为主的中国传统养生体育,修身养性和追求精神境界的完美被放在首要地位,龙舟、舞龙舞狮、那达慕盛会等,它们都强调对身与心的修炼,注重在礼节、和睦、谦让的环境下对人道德的培养。可见,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中蕴涵的谦让、守信、尊师重长的文化内涵,对构建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道德体育系具有极为重要的参考价值。

二、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西方化色彩

回顾现代奥运会的历届举办城市可知,到二十九届北京奥运会为止,除停办的三届外,其中有十五届在欧洲举行,六届在美洲举行,二届在澳洲举行,在亚洲仅举办过三届。说明奥运会极少在非西方文化传统的都市举办,这有悖于其发展的初衷。从奥运会的组织程式看,包括火炬传递、开幕式、竞赛程序、闭幕式、颁奖仪式等,当前各类竞技比赛都套用这种模式,东方非主流文化传统逐渐被取代或同化。在夏季奥运会28个大项300个小项中,除了日本柔道、韩国跆拳道两个新加入的项目外,其余项目都源于西方现代体育,源远流长的中华武术却绐终被拒奥林匹克大门之外。从各国或各大洲排除的参赛队员来看,多数发展中国家因经济落后,科技投入不够,竞技水平低下,仅在开幕式上有亮相的机会。在注册的10 960名运动员中,实际参赛的人数为10 651,欧洲5 275人,美洲2 009人,亚洲1 864人,非洲869人,大洋洲814人,其中近一半,49.6%的运动员来自欧洲 [4]。西方文化对整个奥林匹克运动的充斥,东方非主流传统体育文化遭到抵制,奥林匹克文化无形中抹上了浓厚的西方文化色彩,逐步走向单一化。

三、奥林匹克全球化视角下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

1.探寻与奥林匹克文化的对话语境

体育全球化时代的来临,东西方体育文化间的冲击、碰撞与异化表现得更加激烈。探寻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与奥林匹克为代表的西方体育文化之间的对话语境,对实现人类文化多样性,丰富奥林匹克文化体系具有深远的意义。在锻炼意志和教育这一点上,奥林匹克主义谋求把体育运动与文化和教育相融合,发展良好榜样的教育价值,并尊重基本公德原则的生活方式。而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强调对身与心的修炼,注重在礼节、和睦、谦让的环境下对个人道德和品格的培养。可见,两者在个人道德培养这一点上,传统体育文化与现代奥林匹克主义具有一致性。因此,适应时代发展,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需要改变自身轻竞技化,重表演、观赏的特点,满足现代社会人们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积极发展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道德教育功能,拓展生存空间。

2.保护和拓展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赖以生存的资源

从文化的变迁来看,一种文化形态的发展速度及发展水平取决于他与其他文化的碰撞、交流与融合,以及他所能利用的文化资源的丰富程度。面对体育全球化的挑战,部分民族传统体育逐渐被人们淡忘而被边缘化,部分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即将失传 [5]。要保护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首先应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建立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研究机构,专门研究后工业时代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途径、推广策略、现代化转型。报刊、影视、网络等现代化传播媒介应承担起宣传民族传统文化的使命,使人们觉得民族传统体育就活跃在自己的身边,加强人们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认同感。为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云南省就于2007年5月将22个少数民族的207人命名为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其中的民间文化类别就涵盖了民族传统体育,该举措对云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具有推动作用。

3.加强与奥林匹克文化的交流与融合

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需要加强与不同文化形态间的交流、碰撞与融合。有学者提出奥林匹克运动的全球化应该是多元文化互补、互动的过程,只有这样,奥林匹克运动才能真正成为跨文化、跨民族、跨国度的世界性文化体系 [6]。不可否认,奥林匹克运动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吸纳和融合了东方国家、民族的优秀文化。东西文化交流中,奥林匹克运动为各民族体育文化的展示提供了平台,这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与现代体育主流文化的交流与创新带来了良好契机。东方传统体育倡导“和谐”运动观念,追求礼仪的表达,注重调心、调身的内在修炼,将为丰富奥林匹克文化体系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东西方体育文化的价值追求迥异,两者形成鲜明对比。通过相互间的文化交流,可有效地弥补两种文化形态间的不足。提倡人文关怀、性命双修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正是现代奥林匹克文化需要吸纳和补充的新鲜元素。

4.通过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传承民族传统体育文化

文化的传承,离不开学校和社会性的文化教育。目前全世界已有上百所孔子学院,世界范围内掀起了汉语热,中国传统文化的世界传播迎来了良好契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播应利用这一契机,依托学校来完成,学校是传播文化的阵地。我们必须看到这样一条规律,即现代流行的西方体育及东方的柔道、跆拳道都首先在其国内大、中小学校得到普及,再进一步推向世界的 [7]。作为一种民族文化传统进行保护与传承,最有效的一条途径还是将其纳入各级学校体育教学,让学生参与到传统体育中,建立深厚的群众基础,保证其长远发展。民族传统体育具有很好的健身与娱乐功效,将其纳入全民健身体系也是传承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有效途径。这对于当前主要依靠节日庆典、宗教仪式、村寨间竞赛等活动获取传统文化观念和知识的人们而言,无疑使这种知识习得渠道更为丰富。

参考文献:

[1]刘远航,任作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现代化价值[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6,(4):89-92.

[2]周伟良.近代武术史中思维方式的嬗变[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1998,(4):26-29.

[3]李凤珍.中国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研究[J].农业考古,2009,(6):220-222.

[4]悉尼奥运会各大洲参赛人数.国际奥委会,Highlights week 6,5-11 February 2001.

[5]任海.奥林匹克运动百科全书[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

[6]周立华.论奥林匹克文化的特征与发展[J].体育文化导刊,2004,(7):23-24.

[7]易建取.论民族传统体育与全民健身活动的融合及发展契机[J].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07,(2):34-36.[责任编辑 王晓艳]

民族传统体育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少数民族大学生是新疆未来发展所要依靠的重要力量,他们的成长受到了网络的影响。本文通过对新疆9所高等院校685名少数民族大学生进行的网络生活的抽样调查发现: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具有一定基本的网络安全意识,但在具体行动中并未彻底贯彻;对一些行为的合法与非法的区分尚不够清晰。基于此,指出了提高这一群体网络安全及法律意识的切入方向:要通过立法和教育加强其网络安全意识教育;在提高其法律意识时,要处理好法律意识与宗教信仰、少数民族传统道德和习惯法之间的复杂问题。

关键词: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网络法律意识

网络已成为新疆广大少数民族大学生人际交往、思想沟通、情感交流的主要途径和载体。一方面,大学生在网络交往过程中上当受骗导致人身伤害的悲惨案例时常见诸媒体报道;另一方面,这一群体利用网络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针对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也屡见不鲜。

少数民族大学生法律意识如何、能否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新疆的稳定与发展,关系到新疆未来经济社会的建设,所以笔者在2010年下半年以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这一群体为对象,开展了对其网络生活,尤其是网络安全和法律意识的全面调查。

一、研究方法

在前期对数名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深度访谈的基础上,设计修改了“新疆大学生网络生活调查问卷”。这份问卷包含了网络安全与法律意识、网络文化意识、网络爱好与习惯、网友与网恋、网络聊天与交往智能、网络游戏等内容在内的六个专题。调查在南北疆9所普通高校和职业类高校进行,共发放问卷685份,获得有效问卷659份。本文的研究将结合其它五个专题,着重分析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的网络安全与法律意识。

二、网络安全与法律意识

网络安全与法律素养是网络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两者密切相关。1994年美国学者麦克库劳(C.R.McClure)最先提出网络素养这一概念[1]。阿特·西尔弗布赖特(Art Silverblatt)进一步将网络素养分解为“了解网络媒介传播过程的基本原理”、“能够决定自己的媒介消费”等七个方面的内容[2]。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彭兰教授则结合我国实际认为:网络素养包括网络基本应用、网络信息消费、网络信息生产、网络交往、社会协作以及社会参与等六个方面的素养[3]。基于以上国内外学者关于网络素养所做的界定,根据此次调查的具体情况,我们将网络素养定义如下:网民利用网络接受、传播信息以及在网络生活过程中应具备的能力、素质和修养;网络素养包括七个方面:网络媒介认知素养、网络资源利用素养、网络自我管理素养、网络安全意识、网络伦理法律素养、网络信息批判素养和网络表现素养[4]。

(一)网络安全意识

网络安全意识包括了网络交往安全意识和网络技术安全意识。1.网络交往安全意识。少数民族大学生还处于身心成长期,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交往意识但防范意识不强,容易成为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活动的目标。2.网络技术安全意识。目前,新疆高校普遍开设了计算机基础等相关课程,但是一些大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不够,致使电脑遭受攻击、感染病毒,进而导致系统崩溃、文件丢失。

(二)网络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具体来说是人们关于法的现象的思想、观点和心理的总称。一般来说,法律意识的三要素是法律认知、法律情感、法律评价[5]。法治社会中,公民的行为必须遵守法律规范,所以法律素质的高低成为衡量人才素质的一项重要标准。

一项针对回族大学生法律意识状况的调查报告显示:平时生活中,62.1%的回族大学生内心深处最为认可的规范是《古兰经》[6],这表明在伊斯兰教信教大学生心目中教义的至高地位,所以宗教信仰在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中扮演着重要的作用。

除此以外,这一群体法律意识的形成还深受少数民族习惯法和传统道德的影响。新疆各少数民族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形成了特定的交往方式。当发生纠纷时,人们往往是按照习惯法去解决。习惯法中与国家法律体系内容或观点相同、相似的部分,提高了少数民族对国家法律的认同度,对少数民族树立现代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尊严具有积极的意义。但也要看到少数民族习惯法中也存在与国家法律相抵触的部分。

此外,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从小受家庭、民族观念的影响,道德观念深受民族传统道德的影响。这其中既有与现代法治意识相符的尊长、诚信、团结、互助等内容,也有与之冲突的部分。在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过程中,要努力处理好与宗教信仰、习惯法和少数民族传统道德的关系,有所保留,有所扬弃,使之更好地为法治建设服务。

三、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网络安全与法律意识调查结果分析

(一)网络安全意识

问卷中涉及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的题目共有七道,分为技术安全意识和交往安全意识两个方面。针对第一个方面有以下五题:第一题为公共场所上网后的习惯问题,如是否检查使用过的程序(QQ、信箱或登陆的网站等)是否已经退出或关闭;第二、三题考察家、宿舍等非公共场所计算机的使用习惯和计算机病毒的防护知识;第四题要求对涉及网络安全问题的几个范畴按自身熟知程度进行多选排序;第五题设计了一个具体情境,要求对2006年“网络安全—共同的责任”中国计算机网络安全应急年会中涉及的几方面问题按自身关注度多选排序。第六题(对“网恋”的主要顾虑)以及第七题(网络聊天对现实交往中自我保护意识的影响)是针对第二个方面设计的。调查结果如下:

尽管电脑的家庭和个人普及率越来越高,但在网吧等公共场所上网的少数民族大学生依然为数众多。忘记关闭的即时通讯软件、电邮等应用软件,甚至未删除的上网痕迹都可能泄露个人信息,更有可能为不法分子提供违法犯罪机会。通过图1可以看出近40%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形成了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应用程序的良好习惯,但也有超过一半的人偶尔查或从不查,埋下了安全隐患。

通过二、三两题的调查可以获知,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知道减少计算机感染病毒的主要方法,但在非公共场所(家或宿舍)使用计算机时选择“安装防火墙并定期升级”、“定期下载和安全操作系统补丁”、“将重要文件的存贮介质经常备份并安全保管”的人依然较少,这也说明了安全意识并未彻底贯彻到具体行为中。

另一方面,这可能也和他们拥有个人电脑、家庭电脑的比较少有关(190人首选了“没有在非公共场所使用计算机的机会”),所以他们在上网中途“离开时,将计算机锁定”并“记好自己的各种用户密码”。从三、四两题可以看出,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能够较为清晰地认知属于网络安全范畴的内容,比较注意计算机病毒防护,但对网络攻击、垃圾邮件的重视不足。

网上交际是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最为常见的网络使用方式之一,还有少数个体开始了网恋。透过图2我们可以发现这一群体中的绝大多数对网恋持有较大顾虑:怕别人看法对自己产生压力,或怕对方另结新欢,更有超过半数的人坦承由于虚拟网络难以信任对方。这一结果说明绝大多数少数民族大学生能够意识到网络交往的负面性,对网上交际对象具有防范心理。

(注:A.网络的匿名性太高,很难相信对方 B.怕她(他)通过网络再交新的男女朋友 C.他人的看法给自己带来的压力 D.其他)

(二)法律意识

此次对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调查都涉及了最基本的法律认知层面,四道题如下:第一题要求对自己了解的几种网络侵权行为进行多选排序;第二题要求对除网络侵权外的几种利用网络从事的其他违法行为按熟知程度多选排序;第三题考察对网上发布破坏民族团结言论的性质认识问题;第四题设计具体情境考察对链接非法网站的认识。调查结果如下:

表1 选出你所知道的利用网络侵权行为

网络侵权行为多种多样,常见的主要有侵犯隐私权、侵犯肖像权、侵犯著作权和商标权等。通过表1可以看出,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对网络侵权中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有较高认知,对其余三种侵权行为的认知度逐渐下降。第二题被调查者中将侵犯国家机密、危害社会稳定视作违法行为的人数最多,而认为网上赌博,破坏民族团结等其他四项为违法行为的则骤减。从这两题调查结果可知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的网络法律意识不强,很多人甚至不能辨识一些明显的网络违法行为,也由此凸显提高这一群体网络法律意识的紧迫性。另据第三题结果显示,有59%的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将通过网络传播破坏民族团结的话题看作是违法行为,19%的大学生将之视为道德行为,另有15%的表示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第四题的结果显示:35%的被调查者将之归为网络自律意识差,19%的认为该学生网络道德水准差,37%的认为该生网络法律意识差。

通过以上几题可以看出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尚不能够清楚区分一些行为的合法与非法性质。宗教信仰、习惯法和少数民族传统道德中虽然有诸多与法律规范相同或相似的内容,如不偷盗、不欺诈、不可行恶,但因对现代生活的缺乏关注使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在辨别一些网络法律问题时产生了偏差。

四、提高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网络安全与法律意识的切入点

通过上文对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网络安全和法律意识的调查分析可以看出,相对于法律意识,他们有着更高的网络安全意识。其实网络安全和法律意识两者密切相关。根据调查结果显示,仍要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这又涉及到处理法律意识与宗教信仰、少数民族传统道德和习惯法关系的敏感复杂问题。

(一)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教育

提高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首先需要法律的强力规制。网络服务商应遵守法律保护青少年上网安全,并积极采取防护措施提醒青少年在上网过程中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其次,应该加强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教育,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任课老师在讲授专业知识的同时把有关网络安全的相关知识渗透其中。另外,思政课老师和辅导员也要充分利用课堂或和同学接触的机会,介绍网络安全的相关知识。

(二)花大力气提高法律意识

提高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上应注意针对他们的具体特点,考虑他们的民族信仰、风俗习惯,采用具体生动的方式来进行。

首先,立法层面重视民族习惯法。在涉及到少数民族的国家立法,或自治区人大和政府在制订地方法规规章时,及时总结优良的民族习惯法,将其上升为法律。少数民族自然会对它发自内心地尊重。同时,在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律发生冲突时,要采取规劝、舆论影响等方式对其进行约束,避免强制推行而影响法律的贯彻执行。只有这样广大少数民族才能将法律视为一种信仰、而不是被迫接受。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才能从小耳濡目染,树立对法律的坚定信仰。

其次,加强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通过舆论宣传不仅可以让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区别合法与违法行为,而且对规范他们的网络行为也有正面效果。这种宣传教育也可通过少数民族大学生影响他们的家人和邻里。此外,要发挥少数民族杰出人士在民族聚居区对民族法俗文化改造的积极作用,这也可巩固学校对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普法宣传。

再次,在前两点的基础之上,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计算机基础》等课程中加强网络法律意识教育。我国高校开设这些课程偏重理论和技术,导致部分学生认为计算机网络的使用只是知识技术问题而不存在法律问题。可以采取案例教学、网络法律知识竞赛等新型教学手段,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除此之外,模拟法庭、旁听审判等教学方式也能使大学生切实体会到法律的严肃性,加深对法律的尊敬与认同感[7]。

参考文献:

[1]Charles R. McClure. Network Literacy in an Electronic Society: An Educational Disconnect?[A].Robert Kubey. Media literacy in the information age: current perspectives [C].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Transaction Publishers, 2001:403-439.

[2]Art Silverblatt. Media Literacy in an Interactive Age [EB/OL].http://www.readingonline.org.

[3]彭兰.网络社会的网民素养[J].国际新闻界,2008(12).

[4]李彦,宋爱芬.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网络素养调查分析[J].中国出版,2013(14).

[5]郭虹,杨荣.加强和改善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思考[J].广州轻工业,2009(6).

[6]刘顺峰.甘肃大学生法律意识状况的调查报告——以兰州市回族大学生为例[D].兰州大学,2011.

[7]李霞,向修竹.关于大学生网络安全法律教育的思考[J].信息网络安全,2008(9).

[责任编辑:东方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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