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范文

2023-12-28

ppp模式范文第1篇

1、新市场

(1)大规模的乡村游成为潮流;

(2)大城镇到乡镇异地养老的现象日益增多; (3)城里人到乡镇长期居住的现象日益突出。

(4)新市场为特色小镇发展康养、养老、田园综合体、休闲养生、文化旅游等产业提供了巨大的消费空间。

2、新产业:农村迅速崛起的五大产业

(1)乡村旅游:古镇开发、民宿经济、景点开发、名山大川等。 (2)乡镇的养生 养老产业。

(3)以特色农业,休闲农业,特色养殖,田园综合体,农业主题公园为主的生态型农业产业。如无锡的阳山生态综合体。 (4)生态经济蓄势待发。如国外流行的“好空气装压缩瓶”。 (5)民间文化、民俗、民间音乐、体育、传统农村的嘉年华,庙会等民间艺术类的资源的开发。

3、新工具:智能技术改变小镇运行模式

行业监管、数据采集、市场分析、预警机制等管理功能;在线预订、网络查询、语音导览、电子导航等服务功能;在线销售、客源分析、跟踪服务、宣传营销等营销功能现在智能化的发展速度已经超出了我们想象。

4、新资本:大公司、民营资本开始关注特色小镇

首批特色小镇批复名单中,不乏有企业和民营资本的特色小镇。如2016年,密云古北镇游客量突破245万,旅游收入7.35亿元。古北镇从2014年开业,从一个无名小镇变为当今“爆款”,成为众多投资商投资的效仿者。

5、新政策:中央有利于特色小镇发展的大政策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16年12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2017年1月9日)。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 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2016年11月4日)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1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

——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2017年2月)。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国办发(2017)21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2016年12月)。

——李克强、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支持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发展,推动一批具备条件的县和特大镇有序设市。

二、特色小镇如何打造

1、突出特色: (1)特色是命脉。 (2)差异化是要点。 (3)因地制宜是灵魂。 (4)比较优势是关键。 (5)比较竞争力是目标。

2、小规模、紧凑型、集约发展。关键是从数量型发展转向质量型,讲求品质、效益

(1)改变单纯求大思维:微型城市是小城镇独有的优势。从追求规模到追求质量。城镇小尺度、近距离、微景观。小而特、小而优、小而美、小而精。 (2)小城镇不要克隆大中城市形态,要突出自己的地方特色:地方文化、建筑、产业、技术、材料、色彩。

3、跨界、融合、共享:践行新发展理念

特色小镇力求

一、

二、三产业的高度融合;追求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保持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实现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问题的关键在于,只有跨界融合才能丰富产品形态,增加盈利环节,衍生产品链条、形成多样化的商业模式。跨界、融合、共享, 体现共享经济特征,而共享经济是面向未来的。

4、体制改革可能是决定因素

没有改革难以发挥。一个浙江桐庐县通过宅基地制度改革发展民宿经济的例子。案例:桐庐破除城市资本下乡的制度障碍。为抵押贷款、出租经营、集体权益处分提供清晰的产权依据。农民住房确权颁证率达82%。设立农房和林权抵押贷款,创新合家乐民宿贷等金融产品。帮助农民解决资金问题。创新宅基地使用办法,解决宅基地不能卖给城里人的制度障碍,吸纳工商资本下乡发展高端精品民宿。

具体办法是:农民将闲置房屋有偿流转给村集体。然后以联营、合作、出让方式引进外来资本、创意人才发展中高档民宿。逐步形成高品质、特色鲜明的民宿。

5、实现多产业的融合发展对特色小镇的成功与否关系重大 (1)非工业类特色小镇,以康养、田园综合体、民宿、旅游、文化为主题的小镇。单纯做任何一个产业,投资收益都难以实现。 (2)当地的特色手工艺、文化、土特产、符号,如何可以被传播、采纳、加工、产品化、被售买。需要挖掘、创意、细分市场,面临着巨大挑战。

(3)不同产业的融合。产品基因不同、服务领域不同、业务布局不同、产品周期不同、盈利模式不同。如果各自碎片化经营,谁也难以盈利。

(4)协调整合创新是关键。美国创投界有一个专门的说法:“复杂协调的创新模式”。即通过一种前所未有的视角,把散落各处的碎片重新整合,变成满足市场需要的新东西。如特斯拉。产业组合很重要,互补共生很重要,商业模式集成很重要。

6、让老产业换发青春是我们当前面临的重大问题:老产业+新手段: (1)“老产业”+新体制/新机制/新技术/新融资模式/新的资源配置方式/新商业模式,形成=产业发展新生态。

(2)老产业之间互相融合,形成新的产业链条。比如,工业企业的服务业化。农业变为接二(产)连三(产)产业。就可以增加价值链。 (3)老产业用产业互联网进行改造。再造产业流程、供应链条、管理流程,使各类资源得到优化配置。

7、市场化建设模式

特色小镇建设与一般的产业园区、景区开发流程类似,主要分为规划咨询、要素导入、EPC建造和后期运营四个阶段。

(1)涉及城镇发展战略、产业规划、总规/概规/修规、建筑/景观/游乐设计、城镇风貌设计与城市品牌发展战略等板块。

(2)全要素的导入服务,循四招五引入的机制,四招为招开发商、投资商、服务商与运营商;并结合资金资本、人才团队、智库平台、IP项目与品牌企业等五方面资源引入。

(3)EPC建造模式,EPC模式指承包商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投资、设计规划、建设施工、文化挖掘等一体化综合整治开发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总承包,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EPC合同模式下承包商对设计、采购和施工进行总承包,在项目初期和设计时就考虑到采购和施工的影响,避免了设计和采购、施工的矛盾,减少了由于设计错误、疏忽引起的变更,可以显著减少项目成本,缩短工期,达到高效、快捷、资金节约化的交钥匙工程。主要包括城镇建设EPC及温泉、水乐园、漂流、游乐项目等旅游专项EPC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 (4)持续性后续服务,包括创建辅导,经营辅导,专业化运营支持,各种托管运营等,形成一个全面的服务结构。

8、EPC模式的优势

(1)特色小镇项目范围广,专业类别多,如外立面改造、道路改扩建、景观绿化提升、亮化工程等,集中发包给EPC总承包单位,可以让业主方从繁杂的施工管理事务中摆脱出来,无需根据这么多单项工程组建庞大的专业管理团队,而是更好地关注项目前期策划、概算及后期结算。

(2)特色小镇项目工期紧、范围广、头绪多,采用EPC模式可以实现设计、采购、施工的高度集成,实现各阶段工作的合理交叉、综合协调,从而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建造效率,确保工程实施的进度、质量和造价控制。

(3)EPC总承包单位能在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强化设计责任,使设计院自觉地从造价、技术及采购等角度进行多方案比选,以设计为龙头协调各方关系,并且有利于减少工程变更、争议、纠纷和索赔等环节的耗费,使资金、技术、管理各个环节紧密衔接。

ppp模式范文第2篇

BOT指的是一种贯穿基础设施项目开发、建设、运营全生命周期的融资和管理模式,而ABS则特指一种融资模式,因此比较BOT模式及ABS模式之前,应明确比较的对象是BOT模式中的融资环节以及ABS融资模式。两者在项目所有权、投资风险、适用项目、融资成本等存在不同。但笔者认为两者并非对立关系,ABS模式可以为BOT、PPP项目服务。

BOT(Build-Operate-Transfer),是指政府通过特许权协议,授权外商或私营商进行基础设施、自然资源开发等项目的融资、设计、建造、运营、维护,在规定的特许期内向该项目的使用者收取费用,由此回收项目的投资、经营和维护等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满后项目将移交给政府。

(Asset-Backed-Securitization),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量的资产归集起来,通过一定安排和增信机制,使之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ABS模式通过提高信用等级这一手段,使原本信用等级较低的项目可以进入高级别的证券市场,利用证券市场信用等级高、安全性和流动性强等特点,达到大幅度降低筹集资金的成本的目的。

比较BOT与ABS的概念可见,BOT指的是一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全过程项目融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的模式,贯穿基础设施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设计、建造、运营、维护等阶段,其中涵盖了项目融资的环节。根据项目情况的不同,所包含的环节不同,衍生出众多BOT变种,如TOT、BOOT、BOO等等。而ABS则仅指一种项目融资方式,并不与项目的实际运营挂钩。

目前存在诸多对于BOT与ABS比较的观点和文章,尽管两者都可以被简单理解为项目融资的方式,但两者概念的外延实际上存在很大差异。因此,在对于BOT与ABS的进行比较前应当明确,这一比较实际是BOT模式中的融资环节与ABS项目融资模式之间的比较。

二、BOT与ABS的不同 无论是采用BOT融资模式还是采用ABS融资模式,均能有效引入民间资本和外资,减轻财政负担,提高项目运作效率。对于政府而言,仍然都能对项目本身拥有一定的控制权和所有权。但作为项目融资的两种手段,两者还是存在诸多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项目所有权

对于BOT模式而言,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通过与政府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而在协议期内拥有对项目运营权,而对于是否取得项目的所有权,则根据不同项目存在不同的模式,例如BOOT模式下,项目公司取得项目的所有权,而一般特许期限届满后,项目的所有权移交政府或其指定机构所有,但如BOO模式,期限届满后,所有权归项目公司所有。

对于ABS模式而言,项目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将其所拥有的项目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特殊目的公司(SPV),SPV因此拥有了项目资产的全部所有权,而原始权益人则拥有对项目的运营、决策权。当债券到期还本付息并支付各项服务费后,,项目的所有权重回归项目公司所有。 2.投资风险

BOT模式的投资者主要由权益投资人和债务投资人组成,基本限制在供应商、机构投资者、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其投资者从数量上看比较有限,因此,每个投资者所承担的风险相对而言较大。 ABS模式的投资者是国内外资本市场上的债券购买者,并且,这类债券还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转让,这就使得风险被有效分担,使单个投资者的风险被分散、转移,从降低投资风险。此外,ABS模式中,对于打包的项目资产均会进行内部或外部的信用增级,例如进行超额担保等,使之在资本市场上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也使投资风险大大降低。 3.适用项目

BOT模式主要应用于国家或地区的基础设施领域内,能够通过收费获得稳定收入的设施或服务项目。但实践中,BOT的适用范围是有限的,我国法规规定港口、码头等设施不允许外商独资, 铁路、公路、电力等设施须由中方控股。因此对于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项目或者存在较大风险的项目,如核电站等,虽然它能产生稳定的收入,但BOT模式并不一定适用。

反观ABS模式,由于设立了SPV并拥有项目资产的所有权,从而达到资产隔离的目的,但同时SPV并不直接参与项目的经营与决策,因此ABS的适用范围笔BOT更为广泛,其适用于电信、电力、供水、排污、环保等领域内,适宜、或不适宜使用BOT模式的基本建设、维护、更新改造以及扩建项目。 4.融资成本

BOT模式操作复杂,牵涉的范围广,环节多,操作难度较大,因此造成其融资成本相应增高。 而ABS模式的运作则相对简单,只涉及到原始权益人即项目公司、特殊目的公司、投资者以及证券承销商等几个主体,因此操作简单,又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包括酬金、差价等中间费用,融资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三、BOT与ABS的实践运用

目前论述BOT与ABS比较的观点,最终得出的结论普遍为,ABS从各个方面均相较BOT具有运作优势,如王守清教授在其《特许经营项目融资(BOT、PFI和PPP)》一书中,列举了ABS模式具有降低项目融资成本、减轻投资风险、改进资产负债管理等优势。实践中,ABS项目融资模式的发展和大规模运用,还需我国资本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完善,还需要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的支持力度。

事实上,笔者认为,ABS作为一种较低成本、较低风险的高效率融资方式,其与BOT这一基础设施融资建设运营模式之间并非对立关系。ABS模式完全可以作为一种新的融资途径,运用到PPP项目中来,作为BOT模式的补充,甚至可以作为BOT模式项下的一种融资手段,服务于BOT项目,达到进一步优化BOT模式的目的。

ppp模式范文第3篇

BOT指的是一种贯穿基础设施项目开发、建设、运营全生命周期的融资和管理模式,而ABS则特指一种融资模式,因此比较BOT模式及ABS模式之前,应明确比较的对象是BOT模式中的融资环节以及ABS融资模式。两者在项目所有权、投资风险、适用项目、融资成本等存在不同。但笔者认为两者并非对立关系,ABS模式可以为BOT、PPP项目服务。

BOT(Build-Operate-Transfer),是指政府通过特许权协议,授权外商或私营商进行基础设施、自然资源开发等项目的融资、设计、建造、运营、维护,在规定的特许期内向该项目的使用者收取费用,由此回收项目的投资、经营和维护等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满后项目将移交给政府。

(Asset-Backed-Securitization),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量的资产归集起来,通过一定安排和增信机制,使之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ABS模式通过提高信用等级这一手段,使原本信用等级较低的项目可以进入高级别的证券市场,利用证券市场信用等级高、安全性和流动性强等特点,达到大幅度降低筹集资金的成本的目的。

比较BOT与ABS的概念可见,BOT指的是一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全过程项目融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的模式,贯穿基础设施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设计、建造、运营、维护等阶段,其中涵盖了项目融资的环节。根据项目情况的不同,所包含的环节不同,衍生出众多BOT变种,如TOT、BOOT、BOO等等。而ABS则仅指一种项目融资方式,并不与项目的实际运营挂钩。

目前存在诸多对于BOT与ABS比较的观点和文章,尽管两者都可以被简单理解为项目融资的方式,但两者概念的外延实际上存在很大差异。因此,在对于BOT与ABS的进行比较前应当明确,这一比较实际是BOT模式中的融资环节与ABS项目融资模式之间的比较。

二、BOT与ABS的不同 无论是采用BOT融资模式还是采用ABS融资模式,均能有效引入民间资本和外资,减轻财政负担,提高项目运作效率。对于政府而言,仍然都能对项目本身拥有一定的控制权和所有权。但作为项目融资的两种手段,两者还是存在诸多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项目所有权

对于BOT模式而言,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通过与政府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而在协议期内拥有对项目运营权,而对于是否取得项目的所有权,则根据不同项目存在不同的模式,例如BOOT模式下,项目公司取得项目的所有权,而一般特许期限届满后,项目的所有权移交政府或其指定机构所有,但如BOO模式,期限届满后,所有权归项目公司所有。

对于ABS模式而言,项目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将其所拥有的项目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特殊目的公司(SPV),SPV因此拥有了项目资产的全部所有权,而原始权益人则拥有对项目的运营、决策权。当债券到期还本付息并支付各项服务费后,,项目的所有权重回归项目公司所有。 2.投资风险

BOT模式的投资者主要由权益投资人和债务投资人组成,基本限制在供应商、机构投资者、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其投资者从数量上看比较有限,因此,每个投资者所承担的风险相对而言较大。 ABS模式的投资者是国内外资本市场上的债券购买者,并且,这类债券还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转让,这就使得风险被有效分担,使单个投资者的风险被分散、转移,从降低投资风险。此外,ABS模式中,对于打包的项目资产均会进行内部或外部的信用增级,例如进行超额担保等,使之在资本市场上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也使投资风险大大降低。 3.适用项目

BOT模式主要应用于国家或地区的基础设施领域内,能够通过收费获得稳定收入的设施或服务项目。但实践中,BOT的适用范围是有限的,我国法规规定港口、码头等设施不允许外商独资, 铁路、公路、电力等设施须由中方控股。因此对于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项目或者存在较大风险的项目,如核电站等,虽然它能产生稳定的收入,但BOT模式并不一定适用。

反观ABS模式,由于设立了SPV并拥有项目资产的所有权,从而达到资产隔离的目的,但同时SPV并不直接参与项目的经营与决策,因此ABS的适用范围笔BOT更为广泛,其适用于电信、电力、供水、排污、环保等领域内,适宜、或不适宜使用BOT模式的基本建设、维护、更新改造以及扩建项目。 4.融资成本

BOT模式操作复杂,牵涉的范围广,环节多,操作难度较大,因此造成其融资成本相应增高。 而ABS模式的运作则相对简单,只涉及到原始权益人即项目公司、特殊目的公司、投资者以及证券承销商等几个主体,因此操作简单,又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包括酬金、差价等中间费用,融资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三、BOT与ABS的实践运用

目前论述BOT与ABS比较的观点,最终得出的结论普遍为,ABS从各个方面均相较BOT具有运作优势,如王守清教授在其《特许经营项目融资(BOT、PFI和PPP)》一书中,列举了ABS模式具有降低项目融资成本、减轻投资风险、改进资产负债管理等优势。实践中,ABS项目融资模式的发展和大规模运用,还需我国资本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完善,还需要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的支持力度。

事实上,笔者认为,ABS作为一种较低成本、较低风险的高效率融资方式,其与BOT这一基础设施融资建设运营模式之间并非对立关系。ABS模式完全可以作为一种新的融资途径,运用到PPP项目中来,作为BOT模式的补充,甚至可以作为BOT模式项下的一种融资手段,服务于BOT项目,达到进一步优化BOT模式的目的。

ppp模式范文第4篇

(一) PPP概念

财政部2014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PPP (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 进行了定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PPP模式, 是政府与社会资本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全过程合作关系, 以授予特许经营权为基础, 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为特征, 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 发挥双方优势, 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率。PPP模式四个核心关键词是合作关系、利益共享、风险分担、提高效率。

1、合作关系:双方紧密合作并形成伙伴关系, 是一种全过程合作而不是仅仅在交易环节合作, 同时合作双方通过一个共同的目标体实现各自的追求:社会资本以实现自身利益为追求, 政府部门则以实现公共利益和福利为追求。

2、利益共享:双方共享PPP项目的社会成果和经济成果外, 政府不以分享利润为唯一目的, 并对社会资本的利润进行调控, 即不允许企业在项目执行中形成超额利润, 但确保企业在项目执行中获取相对平和的、稳定的投资回报。

3、风险分担:合作过程中要整体考虑双方风险的最优对策及分担机制, 力争将PPP项目整体风险最小化。

4、提高效率:采取PPP模式的项目必须符合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改善公共服务的要求, 而对于项目预期服务质量或目标不确定或难以明确的项目, 需通过物有所值论证及评价后确定是否采用PPP模式。

(二) PPP内涵

PPP内涵可归纳为五个方面:一是PPP目的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 方式是由社会资本提供, 由政府公共部门购买。二是要通过全面的合同体系来界定各方权利与责任, 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长期深入合作。三是要引入社会资本的资金与专业技能。四是要有基于产品产出的费用支付与回报。五是要进行合理的风险分担与转移。

PPP模式不仅是单纯的融资方式, 也是一种机制和制度。通过在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推广使用PPP模式, 可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在实现高质量运营和服务的同时也给参与的社会资本带来合理的投资回报。

(三) PPP交易结构

国家发改委出台的《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中指出, PPP模式主要适用于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类项目, 主要分为市政设施项目、交通设施项目、公共服务项目。PPP模式是一种广泛的合作模式, 不是某一种单一模式, 而是BOT、TOT、DBO、BOO等多种模式的总称。目前, PPP项目的典型交易结构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是“政府注资+特许经营”模式, 适用于可经营类项目, 此类项目的收费或价格形成机制较为健全, 可以通过“使用者付费”的方式实现投资回报。如涉水项目中的城镇供水、城市燃气、压缩然气、液化燃气、加气站、加油站、城市供热等项目。在这种实施结构下, 政府和社会资本按照一定的股权比例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 通过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 由项目公司在一定期限内经营维护项目设施以实现投资回报。

二是“政府授权+特许经营+购买服务”模式。适用于准经营性项目。此类项目虽可以收回部分投资、保本或微利经营, 但项目建设周期一般较长、投资多、风险大、回收期长, 单靠市场机制难以达到供需平衡, 需政府参与项目实施。如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厂网一体化项目、环卫环保项目中的垃圾收运、焚烧、填埋、餐厨垃圾处理等项目、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城市综合管廊、公共交通等项目。在这种实施结构下, 项目公司完全由社会资本出资成立, 通过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 项目公司在一定期限内经营维护项目设施以实现投资回报。

二、市场开发流程设计

目前, 国家在市政基础设施领大力推广PPP模式, 该模式是现在市场上最火、应用最广的项目操作模式。在此模式下, 本文以招标类水务项目为例, 对市场开发工作进行了流程规划, 具体分为以下5个步骤:

(一) 信息收集

提前获取项目信息在市场开发中非常重要, 为此在市场开发工作中应建立获取项目信息的“情报收集系统”, 确保能够在第一时间获取项目信息。获取项目信息一般通过公开媒体、行业会议, 咨询公司等渠道获取。

(二) 成立投标工作组及编制工作进度表

招标文件获取后, 即要组建成立投标工作小组, 确定项目负责人及小组成员, 拟定投标工作计划, 并倒排时间表。

(三) 调研及编制投标文件

1、开展项目调研, 重点关注:一是项目本身情况的调研, 包括投资环境、背景资料、前期文件、相关审批文件及项目所在地的政策法规等。二是项目商务环境的调研, 通过项目知情人调研项目内在信息情况及潜在的利益相关方的想法, 诸如业主单位对项目运作的大体思路, 可能参与的潜在竞争者情况及运作深度等。

2、编制的标书, 要积极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内容尽量一一对应, 且先后顺序尽量与招标文件的规定顺序或评标标准的顺序保持一致。标书内容要紧贴评标标准并具有针对性, 一定要针对评标标准逐项列出, 且内容要注重取舍, 突出重点, 即内容不宜求多求全, 重点内容应详细, 并充分突出业主对项目关注的重点环节, 以此吸引评标专家和业主。

(四) 后续工作

如果中标, 投标工作组应提前着手准备编制项目谈判大纲及谈判方案, 明确谈判过程中的坚持条款、可让步条款, 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谈判策略, 最大限度地争取有利条件。如果未中标要进一步充分分析对手报价情况, 为下次竞标做准备。

(五) 充分分析竞争对手

目前, 水务项目市场化竞争异常激烈, 参与项目竞标, 除做好内部工作外, 还需要充分分析竞争对手情况, 分析其可能采取的投标策略或战略意图, 从而制定有针对性的投标策略, 并对投标方案进行优选, 提高投标方案竞争力。

三、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PPP内涵、交易结构等内容的解读, 对PPP模式有更清晰的认识, 以便在市场开发中做到有的放矢, 不偏离方向。同时, 通过实践总结市场开发工作流程及经验, 以为其他招标类项目提供借鉴。

摘要:本文对PPP模式的概念、内涵、交易结构等内容进行了解读, 并以污水处理PPP项目为例, 对市场开发工作进行了流程设计和经验分享, 以期为其他招标类项目提供借鉴。

关键词:PPP模式,交易结构,市场开发,尽职调研

参考文献

ppp模式范文第5篇

1.1 PPP模式的含义

PPP模式是一种融资方式, PPP是英文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缩写, 中文直译为公私合伙或合营制。该模式由英国政府1982年提出, 为了建设城市基础设施或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与私人组织之间的一种合作方式。

PPP模式的主要特点:一是公共目的, 旨在解决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及效率问题;二是伙伴关系, 各参与主体基于平等协商的原则展开合作并建立相应的法律关系;三是利益共享, 各参与主体共享公共投资项目的利润, 确保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的有效性且避免投资方无法享受回报;四是风险分担, 各参与主体实行权责统一, 既共享利益, 又共同分担法律、政策、财务、投资等风险。

1.2 PPP模式国内应用现状

根据《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第7期季报》, 全国入库项目:共计13 554个, 覆盖31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 及新疆兵团和19个行业领域, 累计投资额16.3万亿元。截至2017年6月末, 全国PPP项目库属于农业项目的共有143个, 占所有入库项目总数的1%, 与其他行业差距较大, 显示未来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2 鞍山农业领域应用PPP模式的必要性

2.1 国家对农业领域应用PPP模式的支持

2017年中央在七大方面提出促进农村金融发展, 支持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方式参与农林水利、农垦等项目建设运营, 拓宽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渠道。鼓励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设立各类农业农村发展投资基金, 对一些有利于农业供给侧改革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项目鼓励采用PPP的模式, 通过融资、融智和融制, 加快建设和投入运营。鼓励利用PPP模式来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大力支持在部分地区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 把“田园综合体”设想逐步变为现实。要重点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现代农业产业园”、“田园综合体”等六大领域农业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 强调拓宽金融支持渠道, 发挥PPP基金的引导作用以及保险资金对农业PPP项目的融资支持作用。

8月发改委、农业部确定农业领域首批20个PPP试点项目出炉。围绕共同确定的农业领域PPP重点领域, 优先选择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地膜回收利用、信息进村入户等六大类项目培训。

随着农业领域相关配套措施不断出台, 国家现代农业体系建设的深化和中央对农业扶持力度的加大, 农业PPP项目必将成为投资的热点领域。

2.2 鞍山地方政府完善PPP模式的新规出台

2016年6月鞍山市政府出台并印发《鞍山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 》 (以下简称《办法》) , 进一步加大政策保障力度, 优化项目实施条件, 提速PPP模式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 鞍山市领导认为,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即PPP模式) 是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一大重要成果, 通过推广、运用PPP模式, 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领域, 在改善民生中培育了新的经济增长动力, 同时也是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要创新之举。《办法》不仅明确了项目适用范围、社会资本主体资格、合作项目范围、项目模式, 还明确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模式领导小组的职责、成员组成及其职责分工。截至目前, 鞍山PPP项目库共有76个项目, 总投资623.3亿元。

2.3 鞍山农业领域自身发展的需求

鞍山全市涉农区域包括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千山区及市内六个区, 共82个涉农乡镇, 865个村。农村总户数54.69万户, 总人口182.38万人, 农村劳动力105.87万人。全市总土地面积9 255km2, 农作物总播种面积25.2万hm2。

目前鞍山农业结构比较丰富。除了传统的玉米、水稻种植外还发展了杂粮、青饲玉米、大豆等多种农作物的种植, 还大力发展了设施蔬菜;养殖业逐年发展, 全市规模养殖场新增17家, 2016年实际肉产量36.7万吨;其他的诸如水果产业、食用菌产业、花卉产业、观赏鱼产业等也在逐年发展。

产业结构也有了新的态势, 各类产品的加工品种和能力都有新变化, 目前鞍山市有粮食加工、饲料加工、肉禽屠宰、食品饮料、纺织、印染、家具、草及其他制品的加工制作企业181家;打造特色休闲农业开展旅游品牌创建有了很好的发展, 现在鞍山拥有省级以上知名品牌10个, 其中国家级品牌2个, 省级示范点8家。

鞍山人口中约一半的人群居住于农村, 解决好农业产业发展问题, 对于发展鞍山经济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鞍山农业产业正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阶段, 未来十年预计鞍山农业产业将迎来快速发展时期;农业产业的良好快速发展, 不仅需要解决资金投入的问题, 更需要解决资金有效利用的问题, 而上述两大问题的解决仅依靠政府的力量不可能完成, 需要通过模式创新联合公共与私人资源来完成, 因此运用PPP模式是最有效的解决方法。

鞍山农业领域运用PPP模式无论是在国家的大环境的形势下还是自身发展的阶段中都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3 鞍山农业领域如何推广和运用PPP模式

3.1 尽快研究出台农业推广运用PPP模式的政策指南

应指明农业应用PPP模式的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 为社会资本关注农业提供指引。同时, 农业主管部门可以协调发改、财政、土地、税务、金融等部门, 针对农业应用PPP模式的薄弱环节出台政策, 尤其考虑到农业领域使用者付费项目少、要素资源少且分布零散、产出效率等, 导致农业PPP项目收益率低于其它领域, 从而对社会资本吸引不足。

3.2 建设农业应用PPP模式公共服务平台

为PPP项目提供政策解读、沟通交流、教育培训、项目申报信息化保障等服务, 推动PPP模式运用推广工作。围绕农业应用PPP模式, 建立集政策、教育、交流、投融资、案例展示等功能于一体, 为社会资本和各级政府提供深度的公共服务。

3.3 推动PPP下基层

一是面向基层积极推介PPP项目, 尤其是“进园区、进社区、进楼宇、进公司”, 促进广大社会资本认识和接受农业PPP项目。二是做好PPP项目执行过程的项目宣传工作, 使项目的各个利益相关者能够正确认识项目, 避免因为错误认知导致的项目执行风险。三是加大对基层政府的培训力度, 促使基层政府各涉农相关部门认识PPP模式, 积极参与到农业PPP项目的工作中。

3.4 组织开展农业PPP项目课题研究和专题研讨

更新理念认识, 分析制约因素, 开展各方面技术数据设计和评估, 为推动农业PPP项目落地实施做好技术储备。

3.5 依托专业力量做好技术支撑文件研究编制

农业PPP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技术要求更高, 更复杂, 特别是资金筹措方案、财政补贴方式和标准测算、物有所值原则评估、风险分担机制设计等, 需要财政、财务、法律、农业等领域专家从不同角度进行评估论证。用成功的规范性指引定性评估, 借助一定的数量化模型工具开展定量评估。把技术支撑文件作为公共产品, 由政府组织专业力量研究编制, 为各方科学论证项目可行性, 规范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提供技术支撑。

3.6 培养具备PPP知识的专家队伍

从事PPP咨询服务, 对农业发展情况不熟悉;或农业项目专家对PPP模式尚不熟悉, 难以承担编制高质量项目实施方案的任务。因此引导中介机构开展农业PPP项目的探索性设计, 培养具备PPP知识的专家队伍很有必要。

3.7 积极开展农业PPP项目试点工作

由于鞍山农业项目实施PPP模式没有成熟的实例, 因此选项试点尤为重要。以不同项目类型的投融资模式的尝试, 要根据实际项目的需求确定资金的筹措方案, 计算好各方的投资方式和比例, 合理有效的利用资金, 逐步摸索和积累正反二方面经验, 以正确促进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的投入。以不同项目类型的管理方法的尝试, 一是搭建政策体系, 一个切实有效的管理方法离不开政策体系的支持。二是发挥管理机构优势, 在项目试行时确保项目的正常发展。三是要做好涵盖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方法设计, 特别要在融资方案审查、物有所值评价、绩效指标设计等农业PPP项目关键环节的重要方面的设计, 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管理经验。

3.8 借鉴国内外运用PPP模式典型成功实例的经验

自20世纪90年代, 国际上一些经济发达国家把PPP模式应用于各个领域, 诸如波兰波兹南市政垃圾热处理厂项目、法国佩皮尼昂至西班牙菲格拉斯跨国铁路等案例。这些成功的案例其经验是:

1.创新项目融资结构, 制定合理报酬支付方式。优秀的融资结构可以有效的缓解项目的资金压力, 切合实际的融资结构可以成功解决项目资金短缺的问题;应在PPP项目中明文规定支付的方式和方法, 合理的支付机制应当是与社会资本协商制定的结果, 并且这种机制可以达到激励和约束社会资本的作用。

2.政府主动承担风险。政府主动承担项目中的较大风险不仅有利于风险在项目的合理分担, 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而且使得项目对于社会资本有更大的吸引力, 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

3.制定统一、高效、执行性强的招标程序, 明确界定公私双方的权责。这在项目的执行过程中对各方都大有裨益。国内农业PPP项目已经在农产品加工与物流、农业信息化、农业产业园、农村环境治理等领域应用。

摘要:PPP是一种融资模式, 这种融资模式最早应用在市政公共设施和服务上, 随着经济的发展该融资模式进入了其他领域。近年来, 随着农业的不断发展农业领域的一些项目开始引用PPP模式。本文通过对PPP模式的理论和发展的论述及对鞍山农业现状的分析, 提出了鞍山农业领域如何应用PPP模式, 以促进鞍山农业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PPP模式,鞍山,农业领域,应用

参考文献

[1] 林小政.鞍山出台新规完善PPP模式[N].辽宁日报, 2016-06-08.[1]林小政.鞍山出台新规完善PPP模式[N].辽宁日报, 2016-06-08.

[2] 党立斌, 李敏.探索在农业领域推广运用PPP模式[J].中国财政, 2016-06.[2]党立斌, 李敏.探索在农业领域推广运用PPP模式[J].中国财政, 20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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