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范文

2023-09-22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范文第1篇

1、总则

2、术语

3、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 3.1、监理单位 3.

2、监理机构 3.3、监理人员

4、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4.1、基本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方法

4.1、主要工作制度

5、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5.1、监理机构的准备工作

5.2、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6、施工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

6.1、开工条件的控制

6.2、施工质量的控制

6.3、工程进度的控制

6.4、工程投资控制

6.5、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

6.6、工程设计变更

6.7、工程信息管理

7、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8、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8.1、保修期的起算、延长和终止

8.2、保修期的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附录A:监理规划的编写要求及主要内容

A.1、监理规划的编写要求

A.2、监理规划的编制依据及主要内容

附录B: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要求及主要内容

B.1、实施细则的编写要求

B.2、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编写的主要内容 附录C:监理报告的编写要求及提纲

C.1、监理报告的编写要求

C.2、工程监理月报编写的主要内容及提纲

C.3、监理专题报告的编写的主要内容及提纲

C.4、监理工作报告的编写主要内容

C.5、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的编写提纲 附录D:监理工作的常用表格

D.1、表格说明

D.2、表格使用说明

D.3、建设监理工作常用表格目录 标准用词说明:

1 总则

1.0.1:为规范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保证监理工作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水土保持工程特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与水土保持工程投资资金超过200万元的国有资金投资、国家融资,或者适用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的贷款、援助资金的水土保持生态工程,以及铁路、公路、城镇建设、矿山、电力、石油天然气、建材等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 1.0.3:监理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履行监理合同所规定的职责。独立、诚信、科学的开展监理工作,公平、公证的协调工程参见各方的的关系处理工程社工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 1.0.4:水土保持工程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监理单位为实施监理而进行的审核、核查、检验、认可与批准,并不免除或者减轻责任方应承担的责任。

1.0.5:监理单位应充分利用建设单位提供的满足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办公、交通、通讯和生活设施,根据工作需要选择监理方法。

1.0.6: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的依据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有关技术标准及其强制性条文。

3、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4、监理、施工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1.0.7:本规范主要引用下列规范标准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范》(SL336—2006)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 1.0.8: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水土保持工程 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对自然因素和认为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所采取的工程、生物等防止措施的统称。包括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 2.0.2:水土保持监理单位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取得水土保持建设监理资格等级证书,并与建设单位签订了监理合同,提供监理服务的单位。 2.0.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利的项目机构中的监理工程师。 2.0.4:巡视检验

监理机构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2.0.5:旁站监理

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试验工程、主要隐蔽工程和完工后无法监测其质量的工程,实施连续性全过程检查、监督和管理。 2.0.6跟踪监测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式样检测的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定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和方法的有效性和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2.0.7:平行检测

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对式样自行检测的同时,独立抽样进行检测,核实施工单位的检测结果的可信性。 2.0.8:监理报告

在工程实施监理过程中,由监理单位想建设单位提交的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监理总结报告的总称。相关格式见附录

3 监理组织及监理人员

3.1.1: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的资格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担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业务,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1.2:不同资格等级的监理单位承担水土保持监理的业务范围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9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含有100万m³以上的淤地坝和小流域坝工程,以及水土保持方案概预算总投资在3000万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由具有甲级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业务。

3.1.3:监理单位承担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应依照《水土保持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

3.1.4:监理单位开展监理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工程建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不得与施工单位、工程材料和苗木籽种的供货人发生经营性的隶属关系,也不得是合伙经营者。

3、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4、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监理业务。

3.1.5:监理单位应该依照监理合同约定,组建项目监理机构、配置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并在监理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展开监理工作,人员配置如有变化,应即使通知建设单位并征得其同意。

3.1.6:监理单位应积极才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技术和手段实施监理工作。 3.1.7: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参与监理工程的现场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有关保险。

3.1.8监理单位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对监理人员进行技术、管理培训,监理监理人员考核、评价、选拔,培养和奖惩制度。

3.1.9:监理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年检,并将年检结果告知建设单位。

3.1.10:两个以上的监理单位可成立监理联营体,共同承担监理业务。监理联营体各方应明确一个监理单位为责任方。总监理工程师由责任方派出,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

3.1.11:监理服务范围和服务时间发生变化时监理合同中有约定的,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该按照合同执行;监理合同中无约定的,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另行签订监理补充协议,明确相关工作、服务内容和报酬。

3.1.12:监理单位的合理建议等使工程建设项目取得了显著成绩,监理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或监理合同约定,获得相应奖励;因监理单位的直接原因致使工程项目遭受直接损失的,监理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或监理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3.2 监理机构 3.2.1: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合同时,应在水土保持生态项目区或开发建设项目现场设立项目机构。 3.2.2:监理机构应在监理合同范围内行使职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做成有悖于监理机构在合同范围内所做指示的决定。

3.2.3:监理机构的基本职责与权限应包括下列各项

1、协助建设单位选择施工单位、施工设备、工程材料,苗木和籽种供货人。

2、检查并签发施工图纸。

3、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相关文件。

4、签发指令、指示、通知,批复等监理文件。

5、监督和检查施工现场安全和环境保护情况。

6、监督和检查工程建设进度制度。

7、检查工程建设项目的材料、苗木、籽种的质量和工程施工质量。

8、处置工程建设中影响工程质量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

9、审核工程量,签发付款凭证。

10、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问题。

11、参与和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预验收。

12、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

13、监理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权限。

3.2.4:监理机构应制定与监理工作相适应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3.2.5:监理机构应将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的姓名、监理业务的分工和授权范围报送建设单位并通知施工单位。

3.2.6:监理机构进驻工地后,应将开展监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方法和工作制度向施工单位进行交底。

3.2.7监理机构应在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将履行合同期间在建设单位领取的施工图纸、设计文件等资料予以归还,并履行保密义务。

3.3 监理人员

3.3.1:水土保持监理人员实施注册管理制度,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均系岗位职务。各级监理人员应持证上岗。 3.3.2:监理人员应遵循一下规则

1、遵守职业道德、全面履行职责,维护职业信誉,不得徇私舞弊。

2、提高监理服务意识,加强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

3、未经许可不得泄露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并应妥善做好建设单位所提供的工程建设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4、不得与施工单位、苗木、籽种、设备供货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5、不得出借、出卖、转让、涂改及伪造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

6、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监理单位注册,未经注册单位同意不得承担其他监理单位的监理业务。

3.3.3: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制定监理机构规章制度,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签发监理机构文件。

2、确定监理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的权限,协调监理机构内部工作。

3、指导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负责本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根据工程建设情况调整监理人员。

4、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

5审批开工申请报告,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

6、组织审核付款申请,签发付款凭证。

7、主持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等事宜,签发变更和索赔的有关文件。

8、组织单位工程预验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

9、检查监理日志,组织编写监理月报(季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组织整理档案资料。 3.3.4: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岗位职责和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权限开展工作履行一下主要职责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季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总结报告。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3、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

4、组织设计交底和现场交桩。

5、组织工地例会和工地专题会议。

6、检查进场材料、苗木、籽种、设备及产品质量凭证、检测报告等。

7、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有关各方之间的关系,按照职责权限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签发监理文件。

8、检验和认定工程量,参与工程质量评定。

9、审核工程量。

10、审查付款凭证。

11、提出索赔、变更及质量和安全事故等方面处理的初步意见。

12、组织分部工程和阶段工程验收,参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13、填写监理日志,整理监理资料。

14、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紧急情况。

15、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

3.3.5:监理员应协助监理工程师工作,并履行一下职责

1、核定进场材料、苗木、籽种、设备质量的检验报告和使用情况,并做好现场记录。

2、检查并记录现场施工工序、施工方法等实施过程情况。

3、核实工程计量结果。

4、检查和监督工程现场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5、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日志和检验记录,核实施工单位质量评定的原始相关记录。

6、担任旁站监理工作。

4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4.1基本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方法

4.1.1:开展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共组应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1、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内容和责权。

2、依照监理合同组建现场监理机构,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3、熟悉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

4、编制项目监理规划、

5、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6、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7、实施细则工作。

8、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归档各类工程资料。

9、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报个和有关档案资料。

10、组织和参与验收工作。

11、结算监理费用。

12、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报告,移交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和设备。 4.1.2:施工监理方法主要包括现场记录、发布文件、巡视检验、旁站监理、跟踪检查、平行检测等。

4.1.3: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拟进场材料、苗木、籽种、设备报审表及质量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有关规范采用平行检测或者见证取样的方法进行抽检。

4.1.4:监理人员应对淤地坝、拦渣坝(墙、堤)、渠系、道路、泥石流防止及坡面水系工程的隐蔽工程、关键工序进行旁站。

4.1.5:监理人员可对造林、种草、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封禁工程等进行巡视检验。

4.2 主要工作制度

4.2.1: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制度。监理机构应依据合同约定对施工图纸和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开工申请报告等文件进行审核或审批。

4.2.2: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检验制度。监理机构应对进场的施工设备、苗木、籽种、构配件、原材料的质量检测报告、出场合格证明 进行核查。不合格的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按照监理指示规定的时间内运离现场或作其他处理。 4.2.3: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施工单位每完成一道工序或者一个单元工程都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单位进行复合检验。上一分部工程未经复检或复检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分部工程施工。

4.2.4:工程计量付款制度。按合同约定,所有申请付款的工程量均应计量,并应经监理机构确认。未经监理机构签证的付款申请,建设单位不应进行付款。 4.2.5:工地会议制度。工地会议有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相关各方参加并签字,形成会议纪要分发与会各方。工地会议可采取一下几种形式

1、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开工之前召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个别工程还须邀请设计单位进行交底;各方在工程中担任主要职务的人员应参加会议;会议可邀请质量监督单位参加。会议包括一下主要内容:

1)介绍人员、组织机构、职责范围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宣布对监理工程师授权;总监理工程师应宣布对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授权;施工单位应提交书面项目负责人授权证书。

2)施工单位应该陈述开工的准备情况;监理工程师应就施工准备请款和安全情况进行评述。

3)建设单位对工地用地、占地、临时道路、工程支付及开工条件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4)监理单位对监理工作准备情况及有关事项进行说明。

5)监理工程师应对主要监理程序、质量事故报告程序、报表格式、函件来往程序、工地列会等进行说明。

6)总监理工程师或应进行会议小结。明确施工准备工作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措施。

2、工地例会一般每月定期召开一次,会议应通报施工进展情况、检查上一次例会中有关决定的执行情况。分析等前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或建议,明确会后完成的任务。

3、工地专题会议。监理机构应根据需要,主持召开工地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变更、索赔、争议等方面的问题。 4.2.6:工作报告制度。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项目监理月报(季报)、半年和监理报告。在工程验收时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4.2.7:工程验收制度。分部工程或隐蔽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提交验收申请,监理机构组织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单位工程完工在施工单位提交验收申请后,监理工程师应对其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场审核,对工程进行初验,并参与建设单位或上级单位组织的工程验收。

5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5.1 监理机构的准备工作 5.1.1:监理单位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在水土保持工程实施区或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监理机构,配备监理人员。

5.1.2:项目监理机构根据项目特点制定监理规章制度。 5.1.3:接受、收集并熟悉监理项目有关文件。

5.1.4:接受建设单位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调查并熟悉施工环境条件。 5.1.5:按监理合同约定配备现场检测必须的常规的测量、试验检测设备等。 5.1.6:应按要求编制监理规划,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限报送建设单位。规划应明确监理目标、依据、范围、内容,监理机构及岗位职责,监理人员组成,一起设备的配置,监理制度、程序方法及相关监理用表。具体要求参见附录A 5.1.7:应按要求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工程监理的重点、难点、具体要求及监理的方法步骤。具体要求参见附表B

5.2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5.2.1:检查并协调落实开工前有建设单位提供的下列施工条件

1、施工图纸和文件发送到位情况。

2、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情况。

3、施工用地施工环境的协调、落实情况。

4、有关测量基准点的移交。

5、首次预付款是否按照国家投资计划要求拨付。 5.2.2: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准备工作

1、施工单位管理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职责是否明确,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数量是否满足工程建设需要。

2、施工设备、检测仪器设备是否满足工程建设需要。

3、施工单位是否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措施设计与实地立地条件、可实施条件进行核对,苗木、籽种的来源是否落实。

4、施工单位对原始地形进行复合测量。

5、施工单位的质检人员组成、设备配备是否落实,质量控制体系、施工工艺流程、检查检测内容及标准是否合理。

6、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到位。

7、施工单位建设的环境保护和环境恢复措施的制定。

8、应从以下方面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质量、进度、环保、安全等是否复合国家投资计划的要求目标。

2)质量、安全和环保保证机构、人员、制度措施是否齐全有效。

3)施工总体部署、施工方案、安全度汛应急预案是否合理可行。

4)施工计划安排是否与当地季节气候条件向适应。 5.2.3:检查施工单位的进场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规格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储存量是否满足工程开工及随后施工需求。 5.2.4:项目监理机构应于工程开工前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机构应事先将会议议程及有关事项通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单位。 5.3.5: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单位还应按照合同约定,对施工准备阶段的场地平整以及“三通”等工作进行巡检,对临时工程进行计量。

6 施工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 6.1开工条件的控制

6.1.1:合同项目开工应符合下列条件

1、施工进场道路、水、电、通信设施等满足开工条件。

2、是施工用地已落实。

3、施工设备、材料、人员已准备就绪。

4、有满足施工需求并经监理机构签认的施工图纸、测量基准点和有关技术文件。

6.1.2:施工单位完成合同项目开工准备后,应向监理机构提交开工申请。经监理机构检查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满足开工条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 6.1.3:单位工程或合同项目中的单项工程开工前,应由监理机构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开工申请、施工组织设计、检查开工条件,并由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通知,中要的单位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通知。 6.1.4:由施工单位原因使工程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工,监理单位应通知施工单位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赶工措施报告并说明延误开工原因。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有施工单位承担。 6.1.5:由建设单位原因使工程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工,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顺延工期的要求后,应立即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沟通商量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的延误和工期的损失有建设单位承担。

6.2 工程质量的控制

6.2.1:工程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并在监理过程中不断修改和完善;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2、对施工质量相关的人员、材料、施工设备和施工环境进行监督和检查。

3、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检、材料和施工设备操作等持证上岗人员进行检查。没有取得证书的人员不得在相应岗位上独立工作。

4、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和构配件进行检验,并提供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5、复核并签认施工单位的施工控制网和临时高程基准点。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范文第2篇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本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监理活动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条所界定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

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活动。

第三条 云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指导、监督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各州(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承担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所承担的具体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总责;项目其它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对各自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对大型工程项目,或工程总量不大,但施工安全风险较大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专门的安全监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实施安全监理。

对中型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实施安全监理。 对小型工程项目,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实施安全监理。

第五条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并支持和配合监理单位做好安全监理工作。

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监理职责,不能免除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也不能免除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六条 监理单位在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一)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文件,建立岗位责任制。

(二)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手续。

(三)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签署《云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承诺书》。

(四)在审查勘察、设计文件时,发现不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或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风险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

(五)审查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审查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及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七)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等。

(八)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

(九)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施工现场实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十)检查施工单位拟投入施工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特别是塔式起重机等垂直运输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打桩机械等大型施工机械)的检测检验、验收、备案手续。

(十一)检查施工现场的实体安全施工前提条件。

第七条 监理单位编制的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应当包含安全监理方案,并明确安全监理内容、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有关措施。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应包含安全监理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第八条 对于施工安全风险较大的工程,应单独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 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1)高度超过24 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3)悬挑式脚手架;(4)门型脚手架;(5)挂脚手架;(6)吊篮脚手架;(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3)隧道工程施工;(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5)特种设备施工;(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7)6 m以上的边坡施工;(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10)人工挖(扩)孔桩施工;(11)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第九条 对以下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专家组论证审查的意见完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督促施工单位按照专家组意见完善施工方案,并予以审查签认。具体工程如下:

(一)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二)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三)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五)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六)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七)施工安全难度较大的起重吊装工程。 第十条 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

(一)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已经通过审查批准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二)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检查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实施旁站监理。

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三)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不定期抽查现场持证上岗情况。

(四)检查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塔式起重机等垂直运输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打桩机械等)、安全设施的验收、备案情况,施工单位对大型施工机械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情况。对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检验、验收、备案,以及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下达暂停使用指令,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

(五)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投入、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对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总监不予签认,应当向建设单位报告。

(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应当立即下达暂时停工令,并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应按以下要求建立和收集安全监理全过程资料:

(一)监理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制度,规范资料管理工作。

(二)安全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能够反映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全貌。在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应当以文字材料作为传递、反馈、记录各类信息的凭证。

(三)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志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

(四)监理月报应包含安全监理内容,对当月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作出评述,报建设单位。必要时,应当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

(五)提倡使用音像资料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重要情况和施工安全隐患,并摘要载入安全监理月报。

第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在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巡查时,应当检查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情况,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听取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对监理单位反映的施工单位拒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义务的情况,要及时、认真进行调查,并依法严肃处理,处理情况要通报建设、监理单位。

第十三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安全文明工地等评优活动时,应听取监理单位的意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在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文明生产总体评价时,应听取监理单位意见。

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二00五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关于《云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情况说明

一、制定《实施细则》的必要性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具体体现。建设工程由于其工种多,工期长,工序复杂,人员流动性大,立体、露天、高空、交叉作业等,导致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为高危行业,每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仅次于交通、煤矿和非煤矿山,排第三位。因此,依法强化建设工程各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坚持预防为主,实现群防群治、抓好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

监理单位是除建设、施工单位之外的一个重要责任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理职责,是确保项目投资、进度、质量目标实现的基础性工作,也是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重要环节,如:帮助建设单位选择安全生产条件较好的施工企业,进行资质资格把关;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技术方案;施工过程监督等。因此,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有效的监督和严格把关,对于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为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行为,制定《实施细则》是非常必要的。

二、实施安全监理的可行性

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实施安全监理,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强制性。《实施细则》是依据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安全监理工作加以细化和明确,对建设工程的整个监理活动是协调一致的,并贯穿始终。同时经过广泛征求意见达成共识,目前省监理协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实施细则》,将安全监理用一个章节写入我省监理人员培训教材。

三、制定《实施细则》的法律法规依据 《实施细则》是对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安全监理条款的细化,主要是《建筑法》第三十条、三十二条、三十六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条、十四条、四十四条、五十七条;《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

四、《实施细则》主要解决的问题

第一,统一监理单位对安全监理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明确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对建设工程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承担安全监理责任,同时规范安全监理行为。

第二,监理单位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工程实际,编制安全监理文件,以指导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在施工前期,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手续,建立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前提条件进行审查把关,提高生产安全的保障率。

第四,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具体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施工单位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

第五,建立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制度,一是规范安全监理工作;二是监管部门可通过安全监理资料,检查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监理职责的情况;三是便于分清责任。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范文第3篇

诚美涂料公司根据多年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和厚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经验,整理的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方案包括编制说明、工程概况、施工任务、施工目的、施工组织、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工艺、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工期、验收标准、成品保护措施、售后服务和竣工资料。

一、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方案编制说明

1、编制依据:

1)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24:90) 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3)钢结构防火涂料通用技术条件(GB14907-2002)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 5)甲方进度安排计划和工地现场实际情况。

2、施工条件:

1)甲方提供现场材料堆放场地。 2)甲方保证现场具备必要的施工条件。 3)施工用水、用电接至现场。

二、钢结构防火涂料工程概况

某某公司主厂房建筑面积约20000㎡。设计采用钢柱、钢梁和钢檩条及钢构连接件。防火等级为二级。根据GB50045-95规定,该主厂房钢柱及连接要求防火涂料耐火极限≥2h,防火涂料面积约2450㎡,钢梁及连接件要求防火涂料耐火极限≥1.5h,防火涂料施工面积7850㎡。合计防火涂料面积10300㎡。

三、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任务

采用防火涂料为诚美牌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总施工面积10300㎡。其中钢柱及钢连接约2450㎡,要求耐火极限≥2h,涂层厚度≥1.8㎜;钢梁及钢连接件7850㎡,要求耐火极限≥1.5h,涂层厚度≥1.2㎜。

四、施工目的

按照诚美牌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产品说明书中的施工规范要求,严格施工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质量,创优质施工样板工程。按照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方案,确保安全、环保前提下文明施工,按时竣工。

五、施工组织及人员职责

为强化施工组织管理,本工程拟由10-12人组成施工队,施工人员持证上岗。设施工队队长1人,负责涂料施工队工作全面管理,负责与业主、项目经理部和业务各相关单位的工作联系并汇报工作情况,执行业主、项目经理的有关管理规定。副队长(兼安全员)1人,协助队长工作,负责施工队内务管理及施工安全管理与监督,与业主、项目经理部等相关部门联系并汇报工作。技术员(兼施工质量检验与记录)1人,负责施工技术、施工规范的执行与监督,收集整理、汇总验收资料、文件及图纸,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资料,并向业主、项目经理部汇报工作。材料员1人,负责防火产品到场检查及施工过程中原材料、施工用具、安全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与领发。其余人员为施工技术工人,在正、副队长领导下,按时按质完成施工进度和任务,严格遵守业主、项目经理部有关规定,严格施工作业程序和施工工艺规程。防止施工质量及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常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卫生,做到文明施工。

六、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工艺 施工前准备

按照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方案的规定,防火涂料施工前应对基材表面按要求进行除锈、防锈处理,务求全面彻底,防火涂料施工前还对基材表面作尘土,油污等杂质清除,采用高压气体或用高压水枪进行表面除尘清理,待基材表面无水进行除尘、除杂物、油污等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防火涂料。

1. 待涂表面的处理:在施工之前,应将支承构件表面处理干净(包括除锈、清除焊渣及其它污物);检查钢结构表面有无漏刷防锈底漆的现象,及时修补。

2. 防火涂料的储存:经检验合格的涂料,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应将涂料摆放整齐,防止风吹雨淋、阳光暴晒,如结块变质的涂料,不得使用。

防火涂料的施工

1. 采用喷涂方式。

2. 涂装施工: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前应充分搅拌均匀后方可施工使用,施工第一遍厚度0.10-0.15㎜为宜,表干后18-24h进行第二遍施工,涂层厚度以0.20-0.25㎜为宜,以后各遍施工,涂层厚度应控制在0.25-0.3㎜左右,直至达到规定厚度。每次施工时间间隔为18-24小时以上,施工环境温度为0-40℃。基材温度为5-45℃。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0%,施工现场空气流通,风速不大于5m/S,室外作业或施工构件表面结露时不宜施工。

3、防火涂料喷涂:喷涂底层料,为提高涂料与钢梁基层的粘结强度,应在底层的浆料中添加少量的水性胶粘剂,一般为0.4Kg/M2或根据产品说明书添加,喷涂厚度为5mm左右。涂层表面有明显的乳突、凹坑,应用抹刀修平。喷涂前应进行试喷并制作样板。通过试喷确定喷涂气压、喷距、喷枪移动速度等工艺的最优参数,并经监理用标准样板比对确认后,方可进行大面积喷涂。喷涂时,喷枪要垂直于被喷钢构件表面,喷距6-10毫米,保持在0.4-0.6MP,喷枪运行速度要保持稳定,不能在同一位置久留,避免造成涂料堆积和流淌。喷涂过程中,配料及往喷涂机内加料均要连续进行,不得停留。底层涂料表面干燥后(底层涂料施工24小时后),方可进行面层涂料的喷涂,喷涂厚度为10mm,对于明显凹凸不平处,应用抹刀进行抹平处理,以确保涂层表面均匀光洁。

施工中注意事项

1. 防火涂料在运输存放过程中要防雨防潮。

2. 防火涂料当出现固化、结块时不得使用。刚施工完的涂层应防止雨水冲淋。 3. 若涂料在使用中若变稠时(不属时间过长硬化)可再加入少量水搅匀后再用。 4. 涂料喷涂后,宜用塑料布或其它物品遮挡,以免强风直吹和暴晒,造成涂层开裂。 5. 不需喷涂抹涂的部位,要在喷涂前盖住,一旦造成污染,应马上清洗干净。 6. 喷涂工具停止使用后,应马上清洗干净,以备再用。

7. 施工温度:施工期间,以及施工后24之内,施工周围环境及钢构件温度均应保持在5℃以上为宜。若不能满足此温度条件时,应另采取其它特殊措施,防止涂层受冻。当风速大于5m/s,或雨天和构件表面有结露时,不宜作业。

8. 防火涂料初期强度较低,容易碰坏。因此,喷涂应在相关钢结构施工完后再进行,防止强烈震动和碰撞。

9. 施工时若有上、下立体交叉作业,应注意安全。特别是在脚手架上的操作人员要加倍小心,操作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用具,系好安全带后方可操作。

质量保证措施

1. 材料供应质量在符合国标的前提下,执行企标,具体如下: 2. 采购部按原材料的技术要求采购。

3. 负责制定原材料的技术标准及主要原材料、辅助原材料分类,并提交给管理部作为采购的依据,负责对原材料样品及进厂原材料的质量检验。 4.防火涂料施工过程中质量的技术保障措施

4.1构防火涂料出厂时,产品符合成品标准规定,并附有出厂合格证明。

4.2本钢结构防火涂料不锈蚀钢材,并可以同钢结构上现有的防锈漆配合使用,涂料成分不含有石棉,溶剂不含有苯类。涂层实干后不会有刺激性气味,燃烧时不产生浓烟和有害人体健康的气味。在预定的是使用期间能保持其性能。

4.3施工现场项目部设有专职质检员,对每道工序进行检测。涂层表面达到均匀、平整程度。 4.4两个工段设有兼职质检员,针对所管理的班组进行质量掌握和控制,施工合格后,报专职质检员进行质量检测。

4.5喷涂工掌握自己喷涂的部位和区域的检测;喷涂时确保涂层完全闭和,轮廓清晰,面层均匀一致,保证施工质量。

4.6以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方案中的施工工艺及验收规范为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

七、安全施工措施

1、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树立安全意识。

2、高处作业应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

3、施工用电遵守有关安全用电操作规程。

4、建立联保、互保安全责任制,使用的安全用具要定期检查维修。

5、施工班组要有专人负责检查安全,并经常开展安全学习活动。安全员在现场巡回检查,随时制止各种违章作业行为,发现问题有记录,有整改措施,有落实。

7、施工现场配备兼职电工。

8、如需自行搭设脚手架时搭设必须按规范进行。架子搭设完毕后需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9、施工前作好施工脚手架的搭建,配备安全网和低压照明设施,施工人员统一进行安全教育及现场培训,施工作业交底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口罩、安全帽、防护镜、作业时系好安全带,严禁重叠作业和上下抛物,并备有3-4个爬梯和2-3个移动工作台架,使用是设专人管理、监护。

10、对喷涂机械实行专人管理,控制空压机表压在6-8㎏/㎡左右,电源线采用高压绝缘导线与施工配电柜相接,配电柜设紧急按钮,以便在紧要是切断电源。

八、施工工期

根据业主和项目经理部要求,总有效工期为30天,签订合同书后第三天人员进场,原材料到工地,开工准备1-2天,并与项目经理部密切配合,尽可能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在有效施工工期30天内提前或按时竣工。

九、验收标准

该防火涂料施工工程结束后由业主组织有消防部门人员、业主单位、项目经理部、及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单项工程预验收。施工单位对预验收缺陷进行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

竣工验收前由施工单位提供竣工验收应具备的验收检测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质量检验记录、施工图纸(包括隐蔽工程)、施工安全、环保记录及预防验收意见和整改报告,参加验收人员签字表。 质量要求:

1、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厚度低于原订标准,必须大于原订 标准的85%,且厚度不足部位的连续面积长度不大于1m,并在5m范围内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2、涂层应完全闭合,不应露底、漏涂。

3、涂层不宜出现裂缝,如有个别裂缝其宽度不应大于1mm。

4、涂层与钢基材之间和各涂层之间应粘结牢固,无空鼓、脱皮和松散等情况。

5、涂层表面应无乳突,有外观要求的部位,母线不直度和失园度充许偏差不应大于8mm。

达到以上要求为合格。

十、钢结构防火涂料成品保护措施

1、成立成品保护小组,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加强对本工程各工种、各工序的成品保护。

2、对各级施工人员做好技术交底,防止人为破坏。

3、与土建各工种及少数工种订立成品保护协议,明确成品保护的责任与义务,制定奖罚制度,共同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4、做好各道工序的交接验收,下道工序施工人员要自觉做好上道工序的成品保护。

5、与总包专业施工队伍搞好协调,加强对各自施工人员的教育,共同做好对方的成品保护。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范文第4篇

第一条 为了加强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管理流程,明确操作内容、要求、职责,以保证通信工程建设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机房装修(无线网室外宏基站机房、传送网汇聚机房、接入机房)、机房配套(无线网室外宏基站机房、传送网汇聚机房、接入机房)、无线网(落地美化铁塔、微基站天线塔桅)、室内分布系统(单通道部分、双通道部分)、管道(接入管道)、主干光缆(汇聚光缆、接入光缆)等专业及子项。

第三条 工程建设组织机构由采购管理部、工程建设部门构成。

(一)、采购管理部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及企业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的各项方针政策,依据公司的管理目标,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工程建设规章制度,对工程项目进行规范管理。

2、 根据工程建设任务,组织编制工程建设方案;组织建设项目任务下达、工程招标、项目竞赛、框架合同谈判签订、设计会审,进行重大变更批复,组织工程终验、结算审核等。

3、 组织项目质量、进度、成本的综合平衡和控制,协调处理工程建设的重大问题,保障工程任务保质按量按时完成。

4、 组织工程建设信息管理,采集、分析和编制项目进度和成本报表,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 监督管理工程建设的框架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合作单位评估、文档资料移交等,确保规范、有序地开展工程建设活动。

6、 负责向政府部门办理招标备案、质量监督等手续。

7、 为工程实施与使用和维护部门提供相关管理、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二)、工程建设部门职责:

1、 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建设流程,组织制定工程建设目标管控办法,执行建设规范、技术标准,确保工程建设的规范管理。

2、 工程实施中负责采集、分析、上报项目进度完成情况,为建设计划的制定、调整提供决策支撑。

3、 负责对工程设备进行管理,跟踪落实设备到货情况;组织工程项目实施的现场管理,调动、协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合作资源的使用,保证工程高效实施。

4、 负责工程项目的进度管理、质量管理、造价控制、安全生产管理,协调处理项目建设问题,组织工程初验,确保工程建设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5、 负责合作单位考评,负责工程款项支出计划的制订、工程款项支付申请等工作,确保规范、有序地开展项目建设。

6、 协助机房选址工作,办理报建、公示等工程建设前期手续相关工作,保障配套项目建设满足主体工程的需求。

7、 根据工程实践经验,探索、推行规范化、科学化的工程建设模式,落实管理和技术试点工作,为新管理方式、新技术应用提供基础数据及保障。

8、 配合采购管理部工作,参与、配合编制工程建设方案、工程招标、项目竞赛、设计会审、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决算等工作,负责割接等新建工程投产前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各项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 所有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再设计,再施工”的建设流程。

第二章 施工前的准备

第五条 网络规划。采购管理部根据XX城市建设发展形势和运营商需求,对网络建设发展进行规划。

第六条 项目立项。对列入投资计划的项目,采购管理部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采购管理部组织评审,上报公司领导批复。

第七条 下达工程建设任务。根据项目立项审批采购管理部分解下达工程建设任务书,采购管理部下达的任务书内容包括:

(一)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二) 项目内容

(三) 项目投资

(四) 建设期限

(五) 建设要求及注意事项

(六) 附件。含建设规模及投资明细表等。

工程建设部门在接到由采购管理部下发的工程建设任务书后,开始实施工程建设。

第八条 工程服务采购。采购管理部根据公司领导通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工程项目的进度计划,制定工程合作单位选定的工作计划,确定工作形式和原则。选定工作形式分为两种:招标和比选。采购管理部根据定标或定选结果,发出《中标(选)通知书》;并知会所有投标单位;根据定标(选)结果,由采购管理部发出《设计单位委托书》,工程建设部门发出《施工委托书》和《监理委托书》。

第九条 合同管理。工程建设部门按投资项目编号签订项目合同,负责设计、施工、监理及其它服务支持等工程服务合同的谈判、签订、跟踪、合同付款、合同归档等。

第十条 设计委托。采购管理部项目负责人根据相应的依据,进行相应的设计委托,下达设计任务书。

第十一条

设计勘察。工程建设部门项目实施人负责组织设计单位、使用维护部门、监理、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并形成《勘察记录表》。设计勘察完成后,采购管理部召集相关部门听取设计单位的查勘汇报,及时解决问题以便设计单位顺利开展后续的设计编制工作。

第十二条

设计会审。采购管理部负责组织对设计文件进行设计会审,并形成《设计会审纪要》。

1、 会审纪要均应在会审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印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抄送工程建设部门门与使用维护部门。

2、会审时对于设计是否通过会审应有结论,并应在会审纪要中反映。对不能通过会审的设计,应明确处理办法,并在会审纪要中明确。

3、对会审中提出的涉及概预算变更的问题,都必须在会审纪要中细列,并简要说明原因。

4、如果设计方案变更,《设计会审纪要》必须明确方案变更。

5、会审时应登记参加会审人员名单,并将此名单作为会审纪要的一部分。

6、对整改工程等包含割接、下电、拆除、上电等操作的工程,在设计文件中,需有详细的防护方案、割接方案、应急方案,并得到使用维护部门的确认:

(1)防护方案:由工程建设部门提供,内容包括现有设备运行状况描述,防尘、防水、防误操作的防护措施描述,明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责任制等;

(2)应急方案:由使用维护部门负责编制和实施;

(3)割接方案:由使用维护部门提供相关资料给设计院,包括有关现有设备使用情况等;由设计单位负责总体方案的编制,具体的割接实施方案由施工单位负责,内容包括现有设备运行状况描述、设备端子图、方案示意图、详细的图解说明、进度安排、详细操作步骤等

第十三条 设计批复。设计通过会审后,由采购管理部进行设计批复。

1、设计批复是作为设计的一个阶段终结,同时也是作为设计付款的必须依据之一。

2、设计批复以公司发文形式印发。由采购管理部负责进行设计批复,批复对象为工程建设部门,同时抄送公司领导相关部门和设计、监理单位。

3、设计通过会审且无需出版修正的,应在会审纪要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设计批复;需出版修正设计的,应在收到完备的修正设计并确认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或在相关条件均已具备的条件下)进行设计批复。

4、设计批复的内容应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 确认设计已完整完备,可指导工程实施;  框定通过会审的工程建设规模、投资规模等;

 对会审时遗留的问题进行答复,明确存在争议的费用取定。

第十四条

设计方案变更。在设计阶段因特殊原因,需要对原前期计划中的建设规模、局站、资金、机房装机位臵、设备配臵等进行调整的,如果建设规模更改或局站更改或预算超过原投资计划,则采购管理部上报公司领导组织评审会议确定。其它情况,则由采购管理部组织工程建设部门在设计会审中审定,报备公司领导和工程建设部门。

第十五条

设备采购。在设计方案确定后,采购管理部负责所需工程设备的采购。采购管理部组织设计单位编制采购需求文件,列明采购需求、物品采购清单、采购预算、要求的采购完成时间等内容。对于投资计划类项目采购,应附上项目计划任务书。

第十六条

成立项目小组。在接到工程建设任务书后,工程建设部门负责成立项目小组,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和内外协调,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检查计划完成情况,根据计划完成情况调整计划,定期召开项目例会,对外公布项目信息,定时向上级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和问题、困难。当某一项目需部门全员投入管理时,不必另行成立项目小组。

第三章 施工中的管理

第十七条

制定工程施工方案和工程实施计划。

工程建设部门根据工程建设任务书的要求制定工程实施计划,组织施工单位根据实施计划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工程敏感项目(包含割接、下电、拆除、上电等操作的工程)在开工前,工程建设部门项目负责人负责与使用维护部门、施工单位等充分沟通协商后,施工方案需组织使用维护部门讨论统一后,经采购管理部同意后方可实施。

施工方案应包括:

1、项目概况

2、人员分工、各层面接口和联系方式,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技术服务单位)、工程建设部门工程管理人员、使用维护部门负责人员;

3、施工进度安排;

4、质量方针及保证措施;

5、安全方针及保证措施;

6、防护方案;

7、割接方案和应急方案作为施工方案附件

第十八条

组织工程资源。工程建设部门协调工程前期通过招投标入围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与采购管理部协调、督促工程设备到货计划,项目涉及新技术、设备使用的,对工程队伍进行新技术培训,以此实现工程前期人力和物力的资源准备。

第十九条

工程开工会。在项目开工前,项目负责人负责召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等项目相关人员召开开工准备会,并形成会议纪要在5个工作日内发送各与会单位正式启动工程。工程启动会议内容包括:

1、工程建设部门介绍工程概况;

2、确定各方联系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尤其是明确与项目负责人进行联系的具体人员;

3、设计人员介绍设计方案(包括割接方案和应急方案),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说明,施工单位提出对工程有疑问的地方,与设计人员和监理人员进行沟通;

4、根据工作量实际情况安排施工队的人员数量;制订详细的施工计划(具体由施工单位制定,监理单位负责审核),确定每周的施工进度;

5、由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包括人员、物料、设备、测试仪器和仪表的准备情况以及施工方案和计划的完备情况,由监理单位进行审核;

6、明确施工质量要求、相关验收标准和安全要求。

第二十条 开工申请和办理进场手续。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开工申请,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工程建设部门审核,工程建设部门审核确认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在机房施工的工程,办理相关入场手续,由施工单位向工程建设部门提交,工程建设部门向安全管理人员、使用维护部门申请办理,根据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专业实施人负责函告使用维护部门,明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办理机房出入证;

2、若需要进行工程报建的,例如传输管线报建、安装变压器报建,由施工单位负责到主管部门办理报装手续,专业实施人、监理负责配合。

3、在基站施工的工程中,施工单位需在使用维护部门办理钥匙借用手续,并遵照相关钥匙使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施工与调测。工程建设部门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硬件施工安装,采购管理部参与监管并给予技术指导。硬件施工完毕后工程建设部门组织硬件验收,传输和无线工程无硬件验收阶段,硬件施工完毕即组织调测。硬件施工完毕或验收通过后,工程建设部门组织调测。

第二十二条 施工过程管理。主要方法为巡检、报告和会议。 第二十三条 巡检。工程施工期间和施工调测期间,工程建设部门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巡检,组织调测检查或巡检。若发现问题,工程建设部门组织整改返工。在工程施工期间,专业负责人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随时组织参建单位检查现场;项目负责人每月至少两次组织采购管理部和参建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不定期现场巡检,另外组织每月(月中及)月底质量安全定期检查,采购管理部和安全工作小组须派员参加。检查内容包括: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相关施工作业指南要求操作,施工质量、现场管理、仓库管理等环节。项目负责人负责在巡检结束后一周内组织完成巡检报告或调测巡检报告,并发布给相关合作单位,抄报公司领导、采购管理部。报告情况内容至少包括:巡检总体情况评价、巡检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考核情况、改进要求和建议。

第二十四条 报告。过程管理实施报告制,报告内容包括进度信息、投资完成情况、质量情况。

工程建设部门负责用周报(月报)的形式对外公布项目进展情况,周报(月报)内容至少包括:本周(月)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困难,下周(月)工作计划。

施工单位、监理人员负责定期向工程建设部门汇报任务进展情况,进度信息通过日进度报表、日计划报表,周进度报表反映,质量信息通过自检报告、巡检验收表等反映。 在施工中若发生重大事故或专业负责人无法独立完成的情况,专业实施人必须在得知后1小时内上报项目负责人和采购管理部,项目负责人视情节严重程度,立即上报或于下个工作日上报公司领导。

第二十五条 会议。包括工程开工会、例会、协调会、特别会议。 工程开工会:详见第十九条。

例会:在项目启动后至工程竣工结算前,由采购管理部负责在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工程建设情况例会,参加人员包括:采购管理部领导、专业项目主管、工程建设部门领导、各专业负责人。会上,由各专业负责人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提出需协助的问题,并尽力在会上解决问题。

在工程施工期间,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在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工程建设进度情况例会,参加人员包括:工程建设部门领导、各专业负责人、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会上,由各专业负责人或监理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提出需协助的问题,并尽量在会上解决问题。

协调会:在工程施工期间,由项目负责人不定期召开协调会,协调不同专业之间、各合作单位之间的配合、协作。

特别会议:不定期召开。在出现重大事故、或各方职责不明需共同讨论协商的事宜,由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组织召开会议。

所有会议都由会议发起人负责组织,并产生会议纪要。 第二十六条 停工、复工。停工、复工必须有书面的停工令、复工令。项目负责人负责审批停工、复工令下发,并上报采购管理部备案。

第二十七条 安全文明施工。各专业负责人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公司领导和我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安全、文明施工,做到无事故、无投诉,施工单位切实做好安全、文明施工。为了保障工程施工的安全进行,要求在工程施工前签订合同时,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

第二十八条 敏感操作。是指可能会影响业主的设备或正在运行的系统的操作,如整改工程的下电、拆除、割接、上电等操作。先由施工单位编制割接方案,专业专业人函告采购管理部和使用维护部门,由采购管理部审核方案批复同意后实施。操作前须安排使用维护部门人员到操作现场,操作每一步骤前,专业负责人负责征询使用维护部门人员的意见,并与使用维护人员、施工人员多方签字确认,形成书面记录。

第二十九条 施工阶段设计变更。施工阶段因特殊原因,需对原设计批复中的建设规模、局站、资金、机房装机位臵、设备配臵等进行变更。变更为“工程在施工阶段因外界因素变化针对设计文件要求的建设内容所做的变更”。

对于因设计错误而引起的设计修改,应要求设计单位及时出版修正设计;停工、窝工、费用调整等所引发的所有调增费用由设计单位承担。由设计错误引起的变更需填写《设计变更单》。

对于在施工阶段因外界因素变化而对设计文件要求的建设内容所做的变更,如:工作量的增减、施工方式的改变、施工图纸中的图样、尺寸和位臵的改变及与设计不符的其他内容等,应在“有利于单项在功能、质量、投资上优化”的原则基础上执行。

变更分类、审批等细则见《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第四章

施工后的收尾工作

第三十条 初步竣工决算。施工完工后,即在资产达到交付使用状态(初验)时,工程建设部门向财务部提交《投资项目初步竣工决算报表》,以协助财务部办理资产暂估入账及竣工决算的需要。

对于按照单项工程进行初验的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部门在发出单项工程初验通知前,应完成资产条形码打印以及条形码粘贴,并按照固定资产目录完成“投资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暂估)”的填制,“投资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暂估)”需提交初验会议审议,是初验会议的必备材料之一;整体项目初验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工程建设部门将本项目所有单项工程汇总后的“投资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暂估)”移交给资产接收部门和财务部。

对于只进行整体初验的投资项目,则应在发出整体初验通知前完成资产条形码打印以及条形码粘贴、“投资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暂估)”填制前期工作。

对于交钥匙工程,工程建设部门要求合作单位按照要求,及时完成“投资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暂估)”的填制。

第三十一条 初验。施工完工后,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初验申请,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工程建设部门审核,工程建设部门审核确认是否具备初验条件。由工程建设部门组织初验,初验通知采用公司通知形式,通知必须附带《投资项目初步竣工决算报表》(包括:投资项目暂估入账核定表、投资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暂估)),初验前打印并粘贴好资产条形码及准备好竣工文件。初验需邀请采购管理部、财务部、使用维护部参加,并形成初验纪要。

第三十二条 整改: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整改验收遗留问题,并将整改结果通过部门通知函告使用维护部门,并抄送公司领导、采购管理部、财务部等有关部门。

第三十三条 移交。项目负责人在发出工程整改结果后的10个工作日内,使用维护部门如无提出异议(用部门通知形式),项目负责人负责通过部门通知,提出正式移交该工程的通知,并抄送公司领导、采购管理部和财务部。

第三十四条 预结算。工程通过初步验收后28个日历天内,工程建设部门结算发起人应要求合作单位及时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启动预结算。监理、服务支持单位的结算资料直接报送工程建设部门。监理、服务支持单位应在7个日历天内完成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结算资料的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应在3个日历天内退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向工程建设部门移交结算资料和签署意见后的审核意见表。对不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工程建设部门应在7个日历天(不含监理、服务支持单位审核时间)内退还;否则应在7个日历天(不含监理、服务支持单位审核时间)内提交采购管理部审核,采购管理部审核后返回工程建设部门。工程建设部门根据公司结算流程提交公司指定审计管理人员或第三方审计单位审核、审计,审计通过后由工程建设部门交给采购管理部,由采购管理部对合作单位作预结算批复(公司发文),并抄送工程建设部门、财务部和公司领导。

第三十五条 审计。对于需送第三方审计单位由公司指定审计管理人员送第三方审计单位进行审核、审计。进行审核的工程费用差额要求不能超过送审前的20%。

第三十六条 试运行。在初验通过后,进入试运行阶段,由使用维护部门负责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试运行期为3个月,由使用维护部门出具试运行报告。

第三十七条 竣工验收(终验)。终验前,使用维护部门提供初验与终验期间资产调整情况(在初验后由使用维护部门实施的资产调整由使用维护部门负责在资产管理系统或台帐中录入相关资产调整信息,并负责资产条形码打印、粘贴、调整)给工程建设部门,工程建设部门组织使用维护部门,根据初验与终验期间资产调整情况,进一步核对“投资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暂估)”与资产实物增减数量、设备地点等信息,并由工程建设部门在“投资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暂估)”的基础上,完成“投资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正式)”的填制并提交财务部。由工程建设部门以部门通知形式向采购管理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准备相关竣工文件,并根据初验后终验前的资产变动情况整理好《投资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正式)》同时进行相关资产标签的调整。终验由采购管理部组织工程建设部门、使用维护部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并形成终验纪要。对于需进行整改的内容,要求施工单位在限期内作出整改。

第三十八条 正式结算。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终验)后21个日历天内,工程建设部门结算发起人应要求合作单位办理正式结算。如试运行期间未作工程量调整等,正式结算与预结算一致,合作单位不需再次递交结算资料,结算发起人应及时按通信工程结算审核审计流程提交公司指定审计管理人员或第三方审计单位审核、审计,审计通过后由采购管理部对合作单位作正式结算批复(公司发文),并抄送工程建设部门、财务部、审计管理人员和公司领导;否则,合作单位应及时递交更新后的完整的结算资料,启动正式结算。监理单位的结算资料直接报送工程建设部门。监理、服务支持单位应在7个日历天内完成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结算资料的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应在3个日历天内退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向工程建设部门移交结算资料和签署意见后的审核意见表。否则应在7个日历天(不含监理、服务支持单位审核时间)内提交采购管理部审核,采购管理部审核后返回工程建设部门。工程建设部门根据公司结算流程提交公司审计管理人员审核、审计,审计通过后由工程建设部门交回给采购管理部,由采购管理部对合作单位作正式结算批复(公司发文),并抄送工程建设部门、财务部、审计管理人员和公司领导。

第三十九条 正式竣工决算。项目终验(指整体项目终验)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管理部、工程建设部门、使用维护部门向财务部提供有关资料,主要是确认《投资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正式)》中所列明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办理正式竣工决算。

财务部应在项目终验以后3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竣工决算的编制、审计、上报及批复。

第四十条 工程档案移交、归档。相关部门在配合财务部完成竣工决算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工程建设部门提供项目有关资料,由工程建设部门整理相关资料,统一移交给公司档案管理人员归档。其中:

采购管理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报书)、项目计划任务书、工程建设任务书、设计会审纪要、设计批复、终验纪要;工程设备采购合同签定、付款、售后服务情况

工程建设部门:竣工文件、初验纪要、整改报告(初验及终验)以及关于该项目设计、施工建设等简要材料;工程材料使用、入库、剩余材料情况;

使用维护部门:项目试运行报告;

财务部:《初步竣工决算报表》、《正式竣工决算报表》、决算审计报告、转资说明书。

工程建设部门专业主管在收到项目资料后在两周内整理收集完毕,并形成项目移交清单移交给公司指定档案管理人员。

第四十一条 项目后评估。投资项目完成后,采购管理部组织工程建设部门、使用维护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后评估。

第五章 档案和信息管理

第四十二条 档案管理。指对项目产生的所有文档,包括各类报告、竣工文档、往来函件、工作记录等,进行收集、整理、储存、传递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项目负责人必须对工程项目里的所有过程的文档进行归档处理。

第四十三条 报告。专业实施人负责掌握所负责工程的进度、质量信息,负责检查监理、施工单位上报信息是否准确、及时,负责填写周进度报告和巡检记录提交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负责检查报告上报是否及时、数据是否准确。

第四十四条 竣工文档。 专业实施人负责督促、检查监理、施工单位按要求的时间、格式上报资产明细表、竣工文件等。

第四十五条 由项目小组对外发布的所有函件,由拟稿人负责发送至函件接收人,并保留函件签收记录。

第四十六条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产生的文档,包括OA行文、会签记录、会议纪要、工作规划等工作记录,项目负责人负责指定专人进行归档,电子文档需存放在各个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电脑上,书面文档需妥善保管,并建立索引。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之解释、修改权归XX公司。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执行。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范文第5篇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何问题,请及时与自治区农发办联系。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国农办〔2009〕163 号),参照国家和自治区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有关技术规范和建设规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凡国家和自治区立项投资的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均须按照本实施细则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和检查验收。

一、综合标准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应达到田地平整肥沃、生态良好、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总体目标。通过项目建设,解除制约项目区农业生产的关键障碍因素,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显着增强,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达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目标;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要达到较高水平,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项目区因地制宜推行节水灌溉和其他节本增效技术,农田林网适宜,生态环境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项目区要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农业科技贡献率明显提高,主要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显着增强;项目区要达到优质高产高效的目标,取得较高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让农民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为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区按灌区或流域进行统筹规划,集中连片进行规模开发治理。按照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采取水利、农业、林业和科技等综合配套措施,进行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开发治理后,项目区与非项目区有明显区别,平原地区的项目区达到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基本实现园田化;丘陵山区的项目区,川地基本实现园田化,坡地基本实现梯田化。

(三)项目建设遵循自然和经济规律,密切结合实际需要,因地制宜地探索各具特色的开发模式;充分尊重项目区农民群众意愿,主动让农民参与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行的全过程,让农民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严格资金和项目管理,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落实工程管护责任,健全管护机制,确保建成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四)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区应设置永久性标识标牌。标识标牌设置应当统

一、规范、实用。井灌区在田间路边的井房墙面上适量设置2×1.5m的标志牌,其上镌刻“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年项目区”,同时镌刻农业综合开发标志;地表水灌区在田间路边的主要水工建筑物上镌刻“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年项目区”,同时镌刻农业综合开发标志(具体式样见图表)。在项目建设期间,设置可移动的项目建设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区基本情况、总投资、财政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管护运营、监督举报等基本信息。

二、水利措施标准

各项水利措施建设标准应符合国家和水利部门制定的《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 —99)、《渠系工程抗冻胀设计规范》(SL23—2006)、《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 T50363—2006)、《喷灌工程技术规范》(GB/T50085—2007)等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

(一)灌溉工程

1.灌溉系统完善,灌溉用水、用电有保证,灌溉水质符合标准,灌溉制度合理,灌水方法先进。

3.灌溉水利用系数:大型灌区不应低于0.50;中型灌区不应低于0.60;小型灌区不应低于 0.70;井灌区不应低于0.80;喷灌区、微喷灌区不应低于0.85;滴灌区不应低于0.90。

4.新建、除险加固和更新改造的小型水库、塘坝及引水渠首等工程,符合国家和水利行业的技术规范规定的设计标准和技术要求;井灌工程做到地下水资源合理利用,新开发水源应进行详细的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达到采补平衡;机井和泵站的水工建筑物、机电设备、输变电设施配套齐全,综合装置效率达到有关规范标准。

5.输水、配水渠系(管道),桥、涵、闸等建筑物和田间灌溉设施配套齐全,性能与技术指标达到规范标准。渠道衬砌应坚固耐用,混凝土强度标号达到C20,抗冻标号达到F20,预制板厚度达到6—8cm,砂石垫层厚度达到20—30cm,复合土工膜达到350g/m2,塑料薄膜厚度达到 0.2mm以上;衬砌渠道顶部采用连体封沿板,渠道衬砌使用年限达到20年以上。管道输水的干、支两级固定管道长度合理设定,井、水泵、管道、出水口、消力池等综合配套,便民务实;管灌区地埋管道达到6米/亩以上,管道工作压力达到0.4Mpa;喷灌区管道工作压力达到 0.6Mpa,以上。根据各项目区的实际情况,出水栓间距不大于60m。项目区不准打小土井、大口井、筒井。管灌区和喷灌区的管道管材均达到国家灌溉标准,水泵采用优质泵。井房长、宽、高应为2.4×2×4.3m,红色彩钢盖顶,墙体白色,采用普通防盗门(具体式样见图表)。在有条件且农民群众有积极性的地区,积极推广先进适用节水技术,提高项目区节水新技术的普及和应用水平。

6.灌溉条件较差的旱作农业区,应采取农艺、工程等节水措施提高天然降水的利用率。农艺节水措施包括深耕、深松、增施有机肥、蓄水保墒、地膜(秸秆)覆盖、选用抗旱品种等,各项措施符合技术规范。工程节水措施主要是建立小型蓄水工程,即根据降雨、地形、耕地等条件,合理布设小型塘坝、蓄水池、水窖等工程,做到坚固耐用,使用方便。

7.推行科学合理的灌溉模式。大田作物采用节水、丰产灌溉模式;水稻区推广“浅、晒、深、浅”模式;严重缺水地区采用灌关键水等非充分灌溉模式。

8.项目区水资源开发利用,宏观上实行总量控制,微观上实行用水定额管理。积极推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模式,地表水灌区要成立用水户协会,配备必要的量水设施,按用水量和核准的水价收取水费,以管理促节水。

(二)排水工程

1.防洪设计标准应符合有关规定。

2.排涝设计标准应符合有关规定,设计暴雨重现期不少于5年。设计暴雨历时和排出时间应达到:旱作区1—3天暴雨1—3天排除;稻作区1—3天暴雨3—5天排至耐淹水深。

3.排水系统健全,排水出路通畅,排水渠系断面及坡度设计合理,桥、涵、闸等建筑物配套,性能与技术指标达到有关规范要求,末级固定排水沟的深度和间距,符合当地机耕作业、农作物对地下水位的要求。

4.有渍害的旱作区,在设计暴雨形成的地面明水排除后,应在农作物耐渍时间内将地下水位降到耐渍深度;水稻区在晒田期3天内将地下水位降到耐渍深度。

5.改造盐碱地要建立完善的排灌系统,在返盐(碱)季节前将地下水位降到农作物生长的临界深度以下;在农作物播种出苗等生长关键期,控制0—20cm表土层的含盐量,以不危害农作物的正常生长为准。

三、农业措施标准

(一)农田工程

1.土地平整,集中连片。平原地区集中连片面积不低于1万亩,有条件的地区集中连片面积要达到2万亩以上;丘陵山区按流域集中连片面积不低于1万亩。平原地区的田(地)块,要以有林道路或较大沟渠为基准形成格田,以适应农业机械化和田间管理要求。适应平原、丘陵、山区的不同地形地貌,因地制宜地确定格田面积。灌区格田面积200—400亩,大型喷灌区灌溉单元面积500—1000亩。大田灌溉区要修畦田,畦田的平整度应满足地面灌溉要求。

2.丘陵山区的15度以下坡耕地,按照有利于水土保持要求,建成等高水平梯田(地),地面平整,并构成反坡;土壤活土层厚度一般不小于25—30cm,田面宽度一般要达到3m以上,田 (地)埂稳定牢固,修建好排水沟、泄洪沟,达到防洪标准,防止水土流失。8度以下实施喷灌的缓坡地,不要求修建水平梯田。

(二)土壤改良

1.通过施用农家肥、秸秆还田、深耕深松技术、免耕留高茬等措施,土壤耕作层有机质含量提高0.1个百分点以上。

2.或土壤中卵石多的地块,要清除砂姜卵石并掺和粘土。

(三)良种繁育与推广在有条件而又需要的项目区建立优质良种繁育基地,修建种子晾晒、仓储设施,配备必要的种子加工检测设备。良种繁育能力设计或区域内已具备的繁育能力,能够满足项目区优势农产品生产的需要,具备优良品种的覆盖率达到100%水平的基础性条件。

(四)农业机械化积极推广农业机械化作业。平原地区主要作业环节具备基本实现机械化,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的基础性条件。

四、田间道路标准

(一)布局合理,顺直通畅。田间道路建设分干道、支路两级,干道要与乡、村公路连接,部分主干路段可实现硬质化,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或砂石等材料硬化,保证晴雨天畅通,能满足农产品运输和中型以上农业机械的通行;支路应配套桥、涵和农机下田(地)设施,便于农机进出田间作业和农产品运输。

(二)建设标准合理实用。田间道路建设要科学设计,突出节约土地;建设标准合理实用,切不可贪大求洋。干道路基高于地面 30—50cm,路面宽5—6m,铺砂石厚度10—15cm;支路路基高于地面20—30cm,路面宽4—5m。

五、林业措施标准

(一)因地制宜地采取林业措施,加强农田防护林网建设,达到自治区林业部门规定的造林技术标准和规范。

(二)项目区内干道、支路、斗渠(含)以上两侧或一侧,沟壑坡面、河流两侧,要适时、适地、适树进行植树造林,长度达到适宜植树造林长度的90%以上。平原地区有条件的新建项目区积极推广中间树、两边路的模式,丘陵山区项目区可因地制宜种植镶边片林。造林时应预留出农机进出田间的作业通道。

(三)人工造林树种一般应选择符合当地实际的优质乡土树种或速生丰产树种,优质乡土树种乔木的苗木胸径达到3cm以上,速生丰产树种苗木的胸径达到5cm以上,选用I级苗木,造林当年成活率达到95%以上,三年后保存率要达到90%以上。选择两行一带或三行一带的配置模式,株行距2×2m或2×1.5m,林相整齐,结构合理。

(四)平原地区的农田防护林网建设,要达到林业部门规定的标准,防护林网格面积与格田面积一致;防护林网控制面积占宜建林网农田面积的比例达到85%以上。

(五)风蚀沙化地区的大型喷灌区要加强镶边防护林建设,乔灌结合,至少达到五行一带、三乔两灌。

六、科技措施标准

(一)技术推广。在项目建设期间,围绕地域优势或主导产业,推广2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重点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生态和可持续等方面的技术。在1万亩高标准农田中应有不低于100亩的优良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示范田。工程建设项目,鼓励采用经济适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二)技术培训。在项目建设期间,对项目区受益农户进行先进适用技术培训2—3次,使每户有一个懂技术、会管理的人。要加强对项目区乡村干部、技术员、财务人员和受益农户在农业综合开发政策方面的培训,使其熟悉有关资金和项目管理方面的要求,更好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范文第6篇

工程公司

2014年7月22日

班组是一个企业最基层、最活跃的组织,也是企业各项工作的落脚点和具体实践者。为了进一步提高班组综合管理水平,工程公司班组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公司生产目标任务加强班组管理,班组建设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具体工作如下:

一、 班组建设情况

工程公司班组建设是以项目为单位开展工作。目前,公司有基层班组20个。主要以完善制度,凝心聚力,以人为本为指导思路,把广大员工的思想和行动,凝聚到完成公司各项目标任务上来,为推动公司实现科学发展贡献力量。

(一) 班组建设工作意义

班组是企业最基层最小的集体,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细胞,是完成生产、建设经营及各项任务最前沿小分队。班组文化是团结凝聚班组全体成员的桥梁和纽带,是班组建设的核心内容。班组建设是创造和谐工作环境,加强企业凝聚力建设的有效渠道。

把班组建设成为“职工之家”是公司党委对基层班组建设的一贯要求、也是职工群众的殷切期望。我们以“家”定位班组建设工作,开展职工建家活动,以“家”的情怀联系员工、以“家”的关爱感动员工、以“家”的温馨安抚员工、以“家”的责任激励员工,都是为了调动和保护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建设和发展,进而从根本上维护广大员工的根本利益。

(二) 班组建设工作开展内容

近年来,工程公司党委、工会、团青在集团公司工委的领导关怀下,公司稳步发展,员工队伍快速增长。由于员工来至五湖四海,地域文化差异和习俗不同,这种多元化属性,给员工沟通、交往造成一定的障碍,影响了团队的整体效能。公司属于项目流动,点多面广的行业特点,给公司实施对员工的教育、管理带来客观上的困难,同时年轻员工增多,班组团队建设成为我们面临的主要问题。面对这些实际情况,公司党委、工会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不断探索班组建设的方式方法。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实际探索思路。我们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分析企业现状和形势,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干部和职工队伍的素质状况,深入剖析各级领导干部和职工队伍的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和行为习惯等等,以求明确企业特点和发展趋势,明确班组文化建设的切入点和工作重点,提出了适应本单位特点的班组文化建设和职工建家活动的具体要求。

二是加强职工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各项目高度重视职工培训工作,在班组建设活动中,组织各类管理、业务和安全培训,把提升职工的整体素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进一步强化团队学习机制,积极引导员工掌握新知识、新技术,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专业技能。通过培训使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各基层班组还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比如:公司总部分工会连续开展了“同读一本书”活动;原清河项目部开展员工上讲坛读书活动;神头项目部开展了“一人一课”等特色学习活动;部分项目部签订了师带徒协议,部分项目部还建立了员工学习室,积极营造和形成了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同时,各基层班组进一步完善了三级培训体系,建立了员工培训档案,积极推进全员培训工作。近年以来,公司已开展各类培训389期,参培人员8607人次,28名员工取得监理、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证书。

三是开展主题活动,搭建员工成长平台。班组建设工作的开展,为广大员工搭建了成长成才和建功立业的平台。公司工会将班组建设活动与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组重大决策部署和公司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广泛开展了“工人先锋号”、“保投产目标”立功竞赛等主题活动,各分公司、项目部分工会也结合实际开展了技术比武、技能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为职工搭建交流、沟通、展示才华的平台,不断提高职工的专业技能水平。通过活动开展,积极引导广大员工将自身发展融入公司发展,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工作业绩,努力在工作实践中勇挑重担、锻炼能力、提升水平,为公司发展分忧解难。

四是建立疏导机制,促进员工队伍稳定。公司建立了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和员工思想动态排查疏导机制,建立健全了员工思想动态联系网络,及时反映和解决基层员工遇到的困难,使各级工会组织成为广大员工的贴心人和可信赖、可依靠的“娘家”。公司各级工会组织坚持“五必谈、五必访”制度,在员工遇到思想波动、重大变故和困难时,由各工会小组出面及时解决员工的思想疙瘩,为员工排忧解难。员工之间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发扬风格、互助友爱成为一种风尚。公司工会建立了特种病救助基金、职工慰问及困难补助管理机制,积极开展送温暖工程和各类慰问活动,让员工感受到企业家庭般的温暖。去年底,公司总部开展了为遭遇重大家庭变故的困难员工爱心捐款活动,广大员工及时伸出友爱之手,共募集善款4.3万余元。公司工会通过把基层工会小组建成温暖小家,形成了员工互助互爱的良好人际关系,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增强,有力维护了企业的稳定。

五是开展建家活动,营造和谐企业氛围。班组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工会组织以创建“职工小家”、“职工之家”为目标,大力开展知识竞赛、歌咏比赛、体育比赛、野餐春游活动等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尽可能地满足广大员工精神文化需求,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努力推进和谐企业与和谐团队建设,推动实现企业员工和谐共赢,形成企业关爱员工,员工爱护企业的浓厚氛围。燕山湖、滨海、神头等项目部把职工建家活动延伸到员工生活后勤建设上,开辟员工小菜园、改善食堂环境、加强文化体育活动硬件设施建设等,为员工营造温馨的生活环境。公司工会还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烟台分公司开展了文明宿舍的评选活动,公司总部开展了文明部室评选活动,积极发动员工参与城市公共管理、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职工建家活动起到了陶冶情操、增进理解、促进和谐、享受乐趣的积极作用,营造了和谐稳定的企业氛围。

六是狠抓班组建设,促进现场工程建设。班组建设活动必须依附于各项日常工作中,结合实际做到学习型班组建设与技术培训、师带徒相结合,安全文化建设与安全性评价相结合,近年来,公司多次组织开展了“保投产目标”立功竞赛活动,各项目紧紧围绕本项目工程建设目标,按照公司的部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通过班组建设,扶贫帮困、传递温暖,团结协助、共同提高,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加强沟通、增进理解,使员工解除包袱、轻装上阵,极大地增强了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立功竞赛活动中涌现了一大批功臣个人和集体,有效促进了现场工程建设进度,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二、 不足之处

在总结近年来工会班组建设工作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由于对困难考虑的还不够充分,目前班组建设还存在不足。

一是活动开展不够平衡。各基层工会组织对班组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程度不一,存在个别单位对班组建设没有认真谋划,没有处理好班组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对班组建设工作的理解不够深入,执行中仅仅停留在组织开展一些文体活动上,在深度挖掘活动内涵和扩大活动效果上下功夫不够。

二是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班组建设工作还没有形成一套标准化、规范化的标准,对班组建设工作的考核评价还不够细化,职工小家和职工之家的相关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公司对基层工会的活动缺少实时指导,同时也缺少典型经验,在活动中缺少示范带动。

三、 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合力推进,是班组建设的有力保障。班组建设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增强企业竞争实力的重要因素,只有党政工团达成共识,形成分工明确、有序运转、齐抓共管的推进机制,班组建设才能真正抓出实效。

二是工会发挥自身优势,是班组建设工作的有力推动者。工会工作要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去思考、去把握、去布署,就必须发挥工会的特点和优势,找准切入点,做班组建设工作有力推动者。通过组织开展主题活动,把职工之家建设和职工素质提高工程与班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运用劳动竞赛、技术攻关、创建活动等有特色、有实效的载体,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企业班组建设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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