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简约版范文

2023-11-13

模拟法庭简约版范文第1篇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

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

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做任何记录。

(

一、法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请原告人、被告人、双方代理人入庭。现在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

人到庭的情况:原告是否到庭?

原告:到庭。

书记员:被告1是否到庭?被告2是否到庭?

被告2:到庭。

书记员:原告律师是否到庭?

原告律师:到庭。

书记员:被告2律师是否到庭?

被告2律师:到庭。

书记员:相关人员已经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审判长:现在开庭。我是本次庭审法官,我叫梁新。现在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我叫吴顾,是广州市一间小型建筑材料店老板,住本市天河区。我委托何

碧作为我的律师。

原告律师:我叫何碧,女,是原告律师。

被告2:我叫冯蒲,是好家风装饰公司的经理,住本市天河区。我委托赖诗作为我的律师。

被告2律师:我叫赖诗,女,是被告2律师。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

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广州市天河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今天在此依法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开审理原告吴顾诉被告1温毅及被告2好家风装饰

公司拖欠借款一案,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本院已书面告知,不再

重复。下面本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交待回避权。现在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

被告:不申请。

(

二、法庭调查阶段)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下面进行法庭事实

调查,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原告:审判官,你好。我先说说事件的起源。我跟被告2好家风装饰公司在2009

年年初开始有生意来往,被告2每次都是派被告1温毅与我谈生意,且与

我签订一些合作合同(含有好家风装饰公司的盖章),我们两家企业一直

都合作愉快,而且他们信誉很好,每次购买材料的钱都准时付。就在2010

年1月份,被告1温毅像往常一样跟我谈生意,期间他谈到最近他们公司

资金周转不灵,需向我借现金60万周转。经调查所知,确有此事,我就向

被告2伸出援助之手,借出60万。几天后,被告1带了一份借款合同过来,

上面写有:60万借款会在2011年一月份前全部还清,且在还款期间每月给

我1000元利息。我跟被告1像往常签合同一样签订这份盖有被告2好家风

装饰公司盖章的借款合同。2010年5月份时,被告1代表公司还给我20

万。至今,借款期限已到,但是我还没收到余下的借款及利息。 当我在2011年1月份向被告2追债时,被告2却告知我从来都没有向任何

人借款,说向我借款的是被告1温毅本人,而且被告1已在2010年11月辞

职,公司现在也联系不到他。

我现在也联系不到被告1温毅,今天开庭他都没有出席。但我手里有借款合

同,上面盖的就是被告2好家风装饰公司的章,这借款合同与之前和被告2

签订的公司合作合同在形式上雷同。所以我把好家风装饰公司告上法庭,要

求他们还我余下借款40万及利息1.5万。

审判长:下面请被告针对原告所述进行承认或否认的答辩。

被告2:原告所诉事实不符。在2010年1月份,我公司是接到一项大工程,但根

本就没有向原告借钱这回事,关于签合同,签这么大的一笔款,你当时

为什么不向我公司的法人了解清楚呢?这个很明显是被告1温毅利用你

跟他的合作信誉和我公司的名义向你借的;他现在都已经辞职几个月了,

我们也联系不到他,他可能就是为了逃债才辞职的。

我公司向来信誉都很好,经常跟一些大小企业合作,而且很多时候都交给

被告1去交谈生意,小的合同一般都会让他去签,所以关于这方面的东西

他是比较熟悉的。但我们也没有让他去向你借款啊,所以我公司没有偿还

借款的义务。

因此请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判长:通过原告陈述、被告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到底是谁该偿还这笔借款。

下面由双方围绕争议的焦点进一步陈述并举证。现在由原告方提供证据。

原告:被告2称不应由好家风装饰公司来偿还借款,现呈上证据一:借款合同,

上面有被告2好家风装饰公司的盖章,证明我有借钱给好家风装饰公司周

转。

证据二:公司合作合同5份,证明我们两家公司长期合作都是由被告1签

名,然后盖被告2公司的盖章,且都生效。

审判长: 被告对证物有无异议。

被告:有。我们没有派人过去跟你借款,证据一不能代表公司的借款,应该代表

被告1温毅偿还借款。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方提供证据。

被告2:提供证据一:好家风装饰公司法人代表证明,证明被告1不能代表好家风

装饰公司向原告借钱。。

审判长: 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及要证明的内容有何意见。

原告:没有。

(

三、法庭辩论阶段)

审判官:现进行法庭辩论,原告方及被告方可进行自由辩论。

原告:你们公司借了钱又不还,是不是想赖账啊?现在我等钱用啊,你快点还钱给我啦。

被告2:又不是我公司借你的钱,你去找温毅还啊,我公司又没拿过钱,干嘛要还你钱啊。

审判官:好,肃静!辩论结束。先进行最终陈述,由原告做最终陈述。

原告律师:被告2好家风装饰公司借款到期却未如期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二节第八十四条,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

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还有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

关系受法律保护,所以我恳求法官依法判决被告2归还剩余借款及利

息给我当事人,我的陈述完毕,谢谢。

被告2律师:原告跟被告1温毅签订的借款合同并未涉及到我的当事人好家风装

饰公司,那张合同只能代表温毅个人的借款,合同上的印章来历不

明,并非是我当事人亲自盖上去的,而且也不能证明这合同的真实

性,为了高利润而签下的合同,具有一定的可疑性,所以我恳求法

官依法判决该借款不用我当事人还款。我的陈述完毕,谢谢。

(

四、法庭调解判决阶段)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8条,现对本案进行调解。原

告,愿不愿意庭外和解?

原告:在诉讼前,双方已进行过多次协商,但被告2没有和解诚意,现我不愿意

进行调解,听候判决。

审判长:被告2,愿不愿意庭外和解?

被告2:不同意和解。

审判长:由于双方不同意和解,现本案要再进行进一步的了解,另选时间再次开

模拟法庭简约版范文第2篇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

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

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做任何记录。

(

一、法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请原告人、被告人、双方代理人入庭。现在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

人到庭的情况:原告是否到庭?

原告:到庭。

书记员:被告1是否到庭?被告2是否到庭?

被告2:到庭。

书记员:原告律师是否到庭?

原告律师:到庭。

书记员:被告2律师是否到庭?

被告2律师:到庭。

书记员:相关人员已经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审判长:现在开庭。我是本次庭审法官,我叫梁新。现在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我叫吴顾,是广州市一间小型建筑材料店老板,住本市天河区。我委托何

碧作为我的律师。

原告律师:我叫何碧,女,是原告律师。

被告2:我叫冯蒲,是好家风装饰公司的经理,住本市天河区。我委托赖诗作为我的律师。

被告2律师:我叫赖诗,女,是被告2律师。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

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广州市天河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今天在此依法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开审理原告吴顾诉被告1温毅及被告2好家风装饰

公司拖欠借款一案,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本院已书面告知,不再

重复。下面本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交待回避权。现在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

被告:不申请。

(

二、法庭调查阶段)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下面进行法庭事实

调查,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原告:审判官,你好。我先说说事件的起源。我跟被告2好家风装饰公司在2009

年年初开始有生意来往,被告2每次都是派被告1温毅与我谈生意,且与

我签订一些合作合同(含有好家风装饰公司的盖章),我们两家企业一直

都合作愉快,而且他们信誉很好,每次购买材料的钱都准时付。就在2010

年1月份,被告1温毅像往常一样跟我谈生意,期间他谈到最近他们公司

资金周转不灵,需向我借现金60万周转。经调查所知,确有此事,我就向

被告2伸出援助之手,借出60万。几天后,被告1带了一份借款合同过来,

上面写有:60万借款会在2011年一月份前全部还清,且在还款期间每月给

我1000元利息。我跟被告1像往常签合同一样签订这份盖有被告2好家风

装饰公司盖章的借款合同。2010年5月份时,被告1代表公司还给我20

万。至今,借款期限已到,但是我还没收到余下的借款及利息。 当我在2011年1月份向被告2追债时,被告2却告知我从来都没有向任何

人借款,说向我借款的是被告1温毅本人,而且被告1已在2010年11月辞

职,公司现在也联系不到他。

我现在也联系不到被告1温毅,今天开庭他都没有出席。但我手里有借款合

同,上面盖的就是被告2好家风装饰公司的章,这借款合同与之前和被告2

签订的公司合作合同在形式上雷同。所以我把好家风装饰公司告上法庭,要

求他们还我余下借款40万及利息1.5万。

审判长:下面请被告针对原告所述进行承认或否认的答辩。

被告2:原告所诉事实不符。在2010年1月份,我公司是接到一项大工程,但根

本就没有向原告借钱这回事,关于签合同,签这么大的一笔款,你当时

为什么不向我公司的法人了解清楚呢?这个很明显是被告1温毅利用你

跟他的合作信誉和我公司的名义向你借的;他现在都已经辞职几个月了,

我们也联系不到他,他可能就是为了逃债才辞职的。

我公司向来信誉都很好,经常跟一些大小企业合作,而且很多时候都交给

被告1去交谈生意,小的合同一般都会让他去签,所以关于这方面的东西

他是比较熟悉的。但我们也没有让他去向你借款啊,所以我公司没有偿还

借款的义务。

因此请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判长:通过原告陈述、被告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到底是谁该偿还这笔借款。

下面由双方围绕争议的焦点进一步陈述并举证。现在由原告方提供证据。

原告:被告2称不应由好家风装饰公司来偿还借款,现呈上证据一:借款合同,

上面有被告2好家风装饰公司的盖章,证明我有借钱给好家风装饰公司周

转。

证据二:公司合作合同5份,证明我们两家公司长期合作都是由被告1签

名,然后盖被告2公司的盖章,且都生效。

审判长: 被告对证物有无异议。

被告:有。我们没有派人过去跟你借款,证据一不能代表公司的借款,应该代表

被告1温毅偿还借款。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方提供证据。

被告2:提供证据一:好家风装饰公司法人代表证明,证明被告1不能代表好家风

装饰公司向原告借钱。。

审判长: 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及要证明的内容有何意见。

原告:没有。

(

三、法庭辩论阶段)

审判官:现进行法庭辩论,原告方及被告方可进行自由辩论。

原告:你们公司借了钱又不还,是不是想赖账啊?现在我等钱用啊,你快点还钱给我啦。

被告2:又不是我公司借你的钱,你去找温毅还啊,我公司又没拿过钱,干嘛要还你钱啊。

审判官:好,肃静!辩论结束。先进行最终陈述,由原告做最终陈述。

原告律师:被告2好家风装饰公司借款到期却未如期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二节第八十四条,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

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还有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

关系受法律保护,所以我恳求法官依法判决被告2归还剩余借款及利

息给我当事人,我的陈述完毕,谢谢。

被告2律师:原告跟被告1温毅签订的借款合同并未涉及到我的当事人好家风装

饰公司,那张合同只能代表温毅个人的借款,合同上的印章来历不

明,并非是我当事人亲自盖上去的,而且也不能证明这合同的真实

性,为了高利润而签下的合同,具有一定的可疑性,所以我恳求法

官依法判决该借款不用我当事人还款。我的陈述完毕,谢谢。

(

四、法庭调解判决阶段)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8条,现对本案进行调解。原

告,愿不愿意庭外和解?

原告:在诉讼前,双方已进行过多次协商,但被告2没有和解诚意,现我不愿意

进行调解,听候判决。

审判长:被告2,愿不愿意庭外和解?

被告2:不同意和解。

审判长:由于双方不同意和解,现本案要再进行进一步的了解,另选时间再次开

模拟法庭简约版范文第3篇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

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

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做任何记录。

(

一、法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请原告人、被告人、双方代理人入庭。现在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

人到庭的情况:原告是否到庭?

原告:到庭。

书记员:被告1是否到庭?被告2是否到庭?

被告2:到庭。

书记员:原告律师是否到庭?

原告律师:到庭。

书记员:被告2律师是否到庭?

被告2律师:到庭。

书记员:相关人员已经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审判长:现在开庭。我是本次庭审法官,我叫梁新。现在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我叫吴顾,是广州市一间小型建筑材料店老板,住本市天河区。我委托何

碧作为我的律师。

原告律师:我叫何碧,女,是原告律师。

被告2:我叫冯蒲,是好家风装饰公司的经理,住本市天河区。我委托赖诗作为我的律师。

被告2律师:我叫赖诗,女,是被告2律师。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

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广州市天河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今天在此依法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开审理原告吴顾诉被告1温毅及被告2好家风装饰

公司拖欠借款一案,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本院已书面告知,不再

重复。下面本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交待回避权。现在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

被告:不申请。

(

二、法庭调查阶段)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下面进行法庭事实

调查,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原告:审判官,你好。我先说说事件的起源。我跟被告2好家风装饰公司在2009

年年初开始有生意来往,被告2每次都是派被告1温毅与我谈生意,且与

我签订一些合作合同(含有好家风装饰公司的盖章),我们两家企业一直

都合作愉快,而且他们信誉很好,每次购买材料的钱都准时付。就在2010

年1月份,被告1温毅像往常一样跟我谈生意,期间他谈到最近他们公司

资金周转不灵,需向我借现金60万周转。经调查所知,确有此事,我就向

被告2伸出援助之手,借出60万。几天后,被告1带了一份借款合同过来,

上面写有:60万借款会在2011年一月份前全部还清,且在还款期间每月给

我1000元利息。我跟被告1像往常签合同一样签订这份盖有被告2好家风

装饰公司盖章的借款合同。2010年5月份时,被告1代表公司还给我20

万。至今,借款期限已到,但是我还没收到余下的借款及利息。 当我在2011年1月份向被告2追债时,被告2却告知我从来都没有向任何

人借款,说向我借款的是被告1温毅本人,而且被告1已在2010年11月辞

职,公司现在也联系不到他。

我现在也联系不到被告1温毅,今天开庭他都没有出席。但我手里有借款合

同,上面盖的就是被告2好家风装饰公司的章,这借款合同与之前和被告2

签订的公司合作合同在形式上雷同。所以我把好家风装饰公司告上法庭,要

求他们还我余下借款40万及利息1.5万。

审判长:下面请被告针对原告所述进行承认或否认的答辩。

被告2:原告所诉事实不符。在2010年1月份,我公司是接到一项大工程,但根

本就没有向原告借钱这回事,关于签合同,签这么大的一笔款,你当时

为什么不向我公司的法人了解清楚呢?这个很明显是被告1温毅利用你

跟他的合作信誉和我公司的名义向你借的;他现在都已经辞职几个月了,

我们也联系不到他,他可能就是为了逃债才辞职的。

我公司向来信誉都很好,经常跟一些大小企业合作,而且很多时候都交给

被告1去交谈生意,小的合同一般都会让他去签,所以关于这方面的东西

他是比较熟悉的。但我们也没有让他去向你借款啊,所以我公司没有偿还

借款的义务。

因此请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判长:通过原告陈述、被告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到底是谁该偿还这笔借款。

下面由双方围绕争议的焦点进一步陈述并举证。现在由原告方提供证据。

原告:被告2称不应由好家风装饰公司来偿还借款,现呈上证据一:借款合同,

上面有被告2好家风装饰公司的盖章,证明我有借钱给好家风装饰公司周

转。

证据二:公司合作合同5份,证明我们两家公司长期合作都是由被告1签

名,然后盖被告2公司的盖章,且都生效。

审判长: 被告对证物有无异议。

被告:有。我们没有派人过去跟你借款,证据一不能代表公司的借款,应该代表

被告1温毅偿还借款。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方提供证据。

被告2:提供证据一:好家风装饰公司法人代表证明,证明被告1不能代表好家风

装饰公司向原告借钱。。

审判长: 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及要证明的内容有何意见。

原告:没有。

(

三、法庭辩论阶段)

审判官:现进行法庭辩论,原告方及被告方可进行自由辩论。

原告:你们公司借了钱又不还,是不是想赖账啊?现在我等钱用啊,你快点还钱给我啦。

被告2:又不是我公司借你的钱,你去找温毅还啊,我公司又没拿过钱,干嘛要还你钱啊。

审判官:好,肃静!辩论结束。先进行最终陈述,由原告做最终陈述。

原告律师:被告2好家风装饰公司借款到期却未如期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二节第八十四条,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

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还有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

关系受法律保护,所以我恳求法官依法判决被告2归还剩余借款及利

息给我当事人,我的陈述完毕,谢谢。

被告2律师:原告跟被告1温毅签订的借款合同并未涉及到我的当事人好家风装

饰公司,那张合同只能代表温毅个人的借款,合同上的印章来历不

明,并非是我当事人亲自盖上去的,而且也不能证明这合同的真实

性,为了高利润而签下的合同,具有一定的可疑性,所以我恳求法

官依法判决该借款不用我当事人还款。我的陈述完毕,谢谢。

(

四、法庭调解判决阶段)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8条,现对本案进行调解。原

告,愿不愿意庭外和解?

原告:在诉讼前,双方已进行过多次协商,但被告2没有和解诚意,现我不愿意

进行调解,听候判决。

审判长:被告2,愿不愿意庭外和解?

被告2:不同意和解。

审判长:由于双方不同意和解,现本案要再进行进一步的了解,另选时间再次开

模拟法庭简约版范文第4篇

为促进理论与实践教学的统一,提高我班同学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知识,我班于2011年是12月21日上午十点在新综合楼304教室举行了模拟法庭的实践教学。

此次活动是围绕原告图尔荪江诉被告陈安,刘星,毛琛财产纠纷一案来开展模拟法庭。我班同学积极参加了此次活动,并积极的做好了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细致的人员分工和会场的布置。为使得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保证法庭审理的庄严神圣,在正式饰演前我们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演练。值得欣慰的是,我们的模拟法庭实践得很好,可以说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

模拟法庭教学活动在主持人的引入与介绍中开始。双方当事人入庭,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审判员入席,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开始审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营造了法庭上原、被告双方针锋相对的氛围;而后由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就案件的性质,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是非责任做出结论,审判长宣读判决;各环节程序紧紧相扣。五十分钟里在10-4班同学的精心准备下,在法政系法学教研室胡娅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活动圆满结束并获得了老师极大肯定。付出就有回报,这次模拟法庭我们班的收获如下

1. 对庭审程序更加地熟悉。在编写剧本的过程中,我们同学才发现,尽管我们有对民事诉讼法的学习,同时也有去法院旁听的经历,但实践方面的不足还是让我们对民事诉讼开庭的程序很陌生。在编写

剧本的时候,我们就出现过了一些错误,对程序中的问题定性模糊不清。最后还是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我们才发现了自己的错误之处,最终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在编写剧本,以及多次排练过程中,所有的同学都对庭审程序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

2. 对法庭中各个角色有了切身体会。同学们都是第一次参加模拟法庭活动。同学们在确定角色的那一天,就开始准备自己在法庭上的材料。首先,原被告双方及其诉讼代理人和合议庭成员开始了整体剧本的框架设计。委托代理人制作证据,撰写起诉与答辩意见;审判员们开始准备法庭上的提问;其中,为了写好起诉状和答辩状,还仔细研究了案件中各自委托人的细节,并参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此外,为了做好法庭辩论环节,双方诉讼代理人还多次进行交流讨论,相互交换意见,加强了法庭辩论的锻炼。其他角色也对各自的角色有了理解,通过这次活动,很多同学喜欢上了自己的角色,也明确了自己将来要走的路。

3. 一些不足。在这次活动中同样认识到了一些不足,比如认识到自己平时太过拘泥于课本,缺乏对实践的了解;在法庭准备当中,对庭审中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延期审理,诉讼第三人的身份地位等问题尚缺乏了解;另外,同学们在做自己角色的时候,想到了法律工作者的职业精神,却忽略了角色中现实的职业精神,法官应当考虑到普通公民的文化素质,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应作以强调,并作说

明,如是否申请回避等;同时,还应当注意到对当事人的每一个诉讼请求都应当做出裁决,无论是支持还是驳回。

这次模拟法庭活动取得巨大的成功。通过这次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法庭上亮点也不少,大家在演出过程中都能进入自己的角色,得到了指导老师的肯定,但其中问题也不少,需要日后改进。活动结束后回到现实生活的时候,我们应该对这场法庭进行思考,因为这对于我们这些法律学子的意义不仅仅停留在以上所举的这些观点,同时,应当培养自己做一个法律人的思维和态度。

模拟法庭简约版范文第5篇

0804001430 沈大力

本学期选修了韩老师的劳动法诊所课程,受益许多,传统的灌输式法学教育对于基础的法学理论学习是很有必要的,但对于学生的司法实践能力的培养却稍显欠缺,诊所课程作为一种新型的开放式的教育模式,在这方面恰好弥补了原来教育方式的不足,有着很重要的意义。

我们的诊所课堂借助法律援助中心这一良好的平台接待当事人,实际参与咨询解答、调查取证、案件讨论以及实际开庭,大大提升了课堂学生的法学实践能力。当然在正式上课过程中,还是有一些需要注意并有待完善的地方,比如我们的课程时间安排为两课时一节,因人数相对较多,差不多三十人,很多时候上课时间不够用,难以做到每位学生都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最终形成的意见也未必科学有意义。所以,建议对课堂人数或上课时间进行一定改动,但可能这件事情要由学校教务部决定。同时,上课学生应在正式上课前做好基础性的准备,如对案件材料的搜集和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整理备用,以便课堂中精简高效的阐述自己的意见。

自己曾有幸于大二上学期参加高利红等四位老师的环境法诊所课堂,初次接触便印象深刻,并十分喜爱,这对我个人交际能力以及在公开场合发表意见能力的提高很有帮助。但与现在所修劳动法诊所课堂不同的是环境法诊所课堂课时三节连上,而且当堂发放材料,全体同学临时抽签组成团队小组,开展小组与小组间的谈判或讨论,或者小组间联合与对方集体谈判,最终观察效果,之后由大家自评及互评,老师做最后总结。这也可以算作一种新的尝试,不知道以后劳动法诊所课堂可否参考使用。

作为本学期诊所课堂学期总结的最重要项目——模拟法庭,老师和同学们都十分重视,在基础讨论及方法课程学习完毕后,老师要求我们自己选定案件主题,查找资料,并组队参与,应该来说我们这次诊所课堂模拟法庭活动办得挺成功,两个小组案件进展过程都很顺利,而且也基本做到每位同学都有角色可以担任,并且实际发挥作用,这也初步实现了诊所课堂教学的目的。

我们小组准备的是“中国艾滋病就业歧视第一案”,由徐金花策划安排人员及时间规划,我出演的角色是审判员,和王世威、张阳一起组成合议庭,由王世威担任审判长。我所负责的工作主要是接待原告咨询,制作立案申请表(此处兼任立案庭办公人员),向原告及其代理律师送达传票、被告答辩状,参与合议庭讨论,对整个案件预备庭审及最终判决发表意见。由于我们选的这个案件实际一审已经宣判,原告因艾滋病患者身份不能担任市直学校教师,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影响,艾滋病患者就业问题尤为引人关注。在本案模拟开庭之前,我们合议庭商议对本案究竟是否判决原告胜诉有着很大的疑问,其他两位合议庭成员最先是想坚持服从实际审判结果,判决原告败诉,但我觉得作为法学专业本科学生,我们更多的是从法律的角度考虑问题,而避免因为社会现实中其他因素的考虑对影响案件的裁判,所以我认为判决原告胜诉更符合法律规定,也符合法治社会所要追求的社会正义目标。

我认为被告依据《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选调人员办法》规定,对招聘教师进行体检的行为是合法的,但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以原告是艾滋病毒感染者,认定原告体检不合格,作出对原告不予录用的

行政决定是错误的。教师职业与公务员职业有着明显的不同,原告所应聘的职位条件允许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的体检,但对体检结果的认定要有严格的界限,对于某些有着极大危害性,不适宜从事的职业,可以做出一定限制。但当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明文规定对教师招考体检适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原告是处于潜伏期的“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在工作能力上与其他人并无不同,教育局将公务员的体检标准作为竞聘教师体检标准的做法使原告丧失了担任市直学校教师的资格,不够科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艾滋病患者就业权利要给予保障,不能歧视。被告不能证明原告感染艾滋病毒就不能从事教师职业工作,而只是参照适用公务员标准,作出对原告不予录取的行政决定,主要证据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可以判决撤销被告安庆市教育局对原告因体检不合格而不予录用的行政决定。

合议庭两位成员最后对我的意见表示认可,最终达成一致,判决原告胜诉。当然,这里面涉及到另一个问题是如果按照合议庭的判案规则,是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如果一开始我持支持原告态度,另两位明确反对,我就必须服从多数,作出对原告不利的判决。但幸好这是一个模拟案件,我发表完自己的意见后,两位很快同意我的看法。

对本案还有很多值得思考的地方,比如即使是对公务员是否也一定可以因为体检出感染艾滋病病毒就不予录取,公务员体检规定本身是否科学,韩老师最后提出我们可以思考的,我表示认同,只是在正式开庭中,我觉得不大好审查该行政法规本身的正确性与否,我国法院的职权还没有到直接审查法规是否有效的地步,现实中,能像我们模拟这样判决中认定已很难,甚至于都不提下位法违反上位法无效之事,我们的判决中也只是间接谈到,并没有直接指出安庆市教育局该体检规定违反上位法而导致无效。

虽然我只是审判员,但对本次模拟还是付出了许多精力,查找了许多资料,也在事前向双方了解了一些情况,与合议庭进行讨论,积极准备正式开庭。正式开庭中,我主要是对鉴定人进行发问,然后是在法庭调查阶段对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适度分担了审判长和合议庭的一些工作,自己认为表现的还可以,但由于之前没有经验,很多发言还是照着稿子念的,有些不足,以后可待改进。

对其他同学的庭审表现,我觉得都挺好的,当然肯定有一些失误,但这是成长中所不可避免的,只有经历过才会懂得如何更好的前进。所以我认为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整体表现很好,各位同学为此也准备了很多,也的确能够学到很多知识。如果以后有机会,或者下一届诊所课堂,建议可以在正式庭审时各相关人员着正式服装,更为逼真,而且配备全程录像设备,供大家学习讨论,也作为诊所课堂最后留念之载体。

最后,谢谢韩老师这一学期给我们的殷勤指导,谢谢各位同学的积极参与,于我获益良多!祝之后的劳动法诊所课堂越办越好!

模拟法庭简约版范文第6篇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

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

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做任何记录。

(

一、法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请原告人、被告人、双方代理人入庭。现在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

人到庭的情况:原告是否到庭?

原告:到庭。

书记员:被告1是否到庭?被告2是否到庭?

被告2:到庭。

书记员:原告律师是否到庭?

原告律师:到庭。

书记员:被告2律师是否到庭?

被告2律师:到庭。

书记员:相关人员已经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审判长:现在开庭。我是本次庭审法官,我叫梁新。现在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我叫吴顾,是广州市一间小型建筑材料店老板,住本市天河区。我委托何

碧作为我的律师。

原告律师:我叫何碧,女,是原告律师。

被告2:我叫冯蒲,是好家风装饰公司的经理,住本市天河区。我委托赖诗作为我的律师。

被告2律师:我叫赖诗,女,是被告2律师。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

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广州市天河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今天在此依法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开审理原告吴顾诉被告1温毅及被告2好家风装饰

公司拖欠借款一案,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本院已书面告知,不再

重复。下面本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交待回避权。现在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

被告:不申请。

(

二、法庭调查阶段)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下面进行法庭事实

调查,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原告:审判官,你好。我先说说事件的起源。我跟被告2好家风装饰公司在2009

年年初开始有生意来往,被告2每次都是派被告1温毅与我谈生意,且与

我签订一些合作合同(含有好家风装饰公司的盖章),我们两家企业一直

都合作愉快,而且他们信誉很好,每次购买材料的钱都准时付。就在2010

年1月份,被告1温毅像往常一样跟我谈生意,期间他谈到最近他们公司

资金周转不灵,需向我借现金60万周转。经调查所知,确有此事,我就向

被告2伸出援助之手,借出60万。几天后,被告1带了一份借款合同过来,

上面写有:60万借款会在2011年一月份前全部还清,且在还款期间每月给

我1000元利息。我跟被告1像往常签合同一样签订这份盖有被告2好家风

装饰公司盖章的借款合同。2010年5月份时,被告1代表公司还给我20

万。至今,借款期限已到,但是我还没收到余下的借款及利息。 当我在2011年1月份向被告2追债时,被告2却告知我从来都没有向任何

人借款,说向我借款的是被告1温毅本人,而且被告1已在2010年11月辞

职,公司现在也联系不到他。

我现在也联系不到被告1温毅,今天开庭他都没有出席。但我手里有借款合

同,上面盖的就是被告2好家风装饰公司的章,这借款合同与之前和被告2

签订的公司合作合同在形式上雷同。所以我把好家风装饰公司告上法庭,要

求他们还我余下借款40万及利息1.5万。

审判长:下面请被告针对原告所述进行承认或否认的答辩。

被告2:原告所诉事实不符。在2010年1月份,我公司是接到一项大工程,但根

本就没有向原告借钱这回事,关于签合同,签这么大的一笔款,你当时

为什么不向我公司的法人了解清楚呢?这个很明显是被告1温毅利用你

跟他的合作信誉和我公司的名义向你借的;他现在都已经辞职几个月了,

我们也联系不到他,他可能就是为了逃债才辞职的。

我公司向来信誉都很好,经常跟一些大小企业合作,而且很多时候都交给

被告1去交谈生意,小的合同一般都会让他去签,所以关于这方面的东西

他是比较熟悉的。但我们也没有让他去向你借款啊,所以我公司没有偿还

借款的义务。

因此请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判长:通过原告陈述、被告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到底是谁该偿还这笔借款。

下面由双方围绕争议的焦点进一步陈述并举证。现在由原告方提供证据。

原告:被告2称不应由好家风装饰公司来偿还借款,现呈上证据一:借款合同,

上面有被告2好家风装饰公司的盖章,证明我有借钱给好家风装饰公司周

转。

证据二:公司合作合同5份,证明我们两家公司长期合作都是由被告1签

名,然后盖被告2公司的盖章,且都生效。

审判长: 被告对证物有无异议。

被告:有。我们没有派人过去跟你借款,证据一不能代表公司的借款,应该代表

被告1温毅偿还借款。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方提供证据。

被告2:提供证据一:好家风装饰公司法人代表证明,证明被告1不能代表好家风

装饰公司向原告借钱。。

审判长: 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及要证明的内容有何意见。

原告:没有。

(

三、法庭辩论阶段)

审判官:现进行法庭辩论,原告方及被告方可进行自由辩论。

原告:你们公司借了钱又不还,是不是想赖账啊?现在我等钱用啊,你快点还钱给我啦。

被告2:又不是我公司借你的钱,你去找温毅还啊,我公司又没拿过钱,干嘛要还你钱啊。

审判官:好,肃静!辩论结束。先进行最终陈述,由原告做最终陈述。

原告律师:被告2好家风装饰公司借款到期却未如期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二节第八十四条,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

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还有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

关系受法律保护,所以我恳求法官依法判决被告2归还剩余借款及利

息给我当事人,我的陈述完毕,谢谢。

被告2律师:原告跟被告1温毅签订的借款合同并未涉及到我的当事人好家风装

饰公司,那张合同只能代表温毅个人的借款,合同上的印章来历不

明,并非是我当事人亲自盖上去的,而且也不能证明这合同的真实

性,为了高利润而签下的合同,具有一定的可疑性,所以我恳求法

官依法判决该借款不用我当事人还款。我的陈述完毕,谢谢。

(

四、法庭调解判决阶段)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8条,现对本案进行调解。原

告,愿不愿意庭外和解?

原告:在诉讼前,双方已进行过多次协商,但被告2没有和解诚意,现我不愿意

进行调解,听候判决。

审判长:被告2,愿不愿意庭外和解?

被告2:不同意和解。

审判长:由于双方不同意和解,现本案要再进行进一步的了解,另选时间再次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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