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资金监管系统

2022-07-30

第一篇:涉农资金监管系统

涉农资金监管

晴隆四举措强化涉农资金监管

今年以来,晴隆县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坚决遏制截留、挪用、挤占、套取甚至贪污、私分涉农专项资金的违纪违规行为,以确保涉农专项资金安全运行和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晴隆县涉农专项资金主要涉及县发改、财政、农业、林业、水利、教育等有关部门和全县各乡镇。为确保国家涉农惠农政策惠及千家万户,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利益,今年以来,该县把加强涉农惠农资金监管作为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对涉农惠农资金实行全程监管。

强化学习教育。该县定期组织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及涉农资金主管部门、涉农资金项目单位的责任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涉农资金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不断增强涉农资金管理人员依法行政、廉洁行政、规范行政的观念,自觉为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当好家、把好关。

强化项目公示制。属于直接兑现给群众的涉农资金严格按照村组申报,乡镇政府审核后到村组进行张榜公布,群众无意见后报到相关部门拨款,然后进入农网“一折通”发放,确保农户得到实惠;项目单位的资金立项、施工、验收由项目实施单位到项目受益的村组进行项目公示,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积极开展事前监督,前移监督关口,及时发现和预防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建立健全涉农资金备案机制。将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进一步促进相关单位改进管理,增强责任感,提高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效率和效果。

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县财政局严格实行项目报账制度,对项目资金的拨付严把审核关;县审计局对涉农专项资金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审计;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查处力度,发现截留、挪用或其他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各相关职能部门推行各项制度,增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第二篇:如何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工作

为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确保惠农资金安全运行,应采取四项措施,大力推进涉农资金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会议等措施,切实提高对涉农项目、涉农资金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求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和涉农资金监管工作。

二是强化公开管理制度。及时通过政务、村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资金的具体名称、来源、数量、资金分配等基本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补贴对象、补贴金额进行公示,提高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立即组织人员认真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是强化备案管理制度。对农业、民政、农机补贴等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资金拨付等情况建立专档进行备案,从而使整个流程一目了然。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管理制度。乡纪委采取不定期督促检查、自查自纠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涉农专项资金运行安全、管理规范、使用高效。对违反相关规定使用涉农资金的工作人员及村干部等,要按情节轻重进行问责,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依纪处理。

第三篇:九江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建设

九江市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建设 工作简报

第8期 (总第8期)

九江市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全市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建设

进入培训阶段

全市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正按工作计划稳步推进中,为确保各级各类信息资料等顺利录入监管平台系统,九江市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8年1月4日-9日组织开展第一批次十一期对各县(市区)平 1 台录入人员及网上操作进行培训,培训工作由江苏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周文琳、欧阳文龙两位工程师实地培训讲解。

此次培训的县市区为:开发区、濂溪区、德安县、共青城市、浔阳区、湖口县、彭泽县、永修县、庐山市、瑞昌市等共11个县(市区),每场约8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主要内容:

1、如何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文件;

2、如何导入惠农补贴名单;

3、如何导入涉农项目信息;

4、财政对口股室如何审核涉农项目信息;

5、乡财局如何审核惠农补贴信息;

6、监管办如何将审核后的惠农补贴及涉农项目信息发布公开到网站上。

培训对象:各主管单位:涉农项目录入人员、涉农项目审核人员、政策文件发布人员、投诉处理人员。各乡镇:惠农补贴录入及涉农项目录入人员。监管办:审核发布惠农补贴、涉农项目人员、公示公告工作动态发布人员。财政局:各股室负责审核涉农项目人员,乡财局负责审核惠农补贴信息人员。

此次培训,市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新点软件公司认真制定培训方案,合理筛选培训内容,精心设计培训教案,培训工作组织严密有序,确保录入数据真实准确,录入工作顺利进行。

2 (此页无正文)

九江市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江市财政局代章)

抄报:省财政厅及胡强厅长;市委杨伟东书记,市政府林彬杨市长,市委熊永强副书记,市政府董金寿常务副市长,市纪委杨志军书记,市政府张荣先副市长;市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抄送:局领导、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第四篇:九江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建设

九江市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建设 工作简报

第5期 (总第5期)

九江市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

压实责任 上下联动 全市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近日,九江市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明确九江市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职责的通知》,明确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业务审核组、监督检查组、技术保障组等四个工作组,将具体工作落实到责任单位和部门,实现任务分解到位,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同时,市财政局内部成 1 立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和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局长任副组长,局各有关涉农项目资金科室(单位)为成员。工作组主要负责局内部协调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推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在市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高位推动下,各县(市、区)迅速响应,积极行动,扎实有效的开展了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建设工作。

德安县 11月16日,德安县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推进会召开,县纪委书记,常务副县长,统战部部长,副县长出席会议。会议宣读了《德安县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进行了涉农资金监管平台建设相关业务培训。11月23-11月24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两个督查组,对全县44个(其中县直单位29个、乡镇场15个)有涉农项目资金的成员单位进行了第一次督查。重点督查各成员单位是否召开会议、是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正式下发、是否成立组织机构、是否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落实责任人员及联系方式表,督查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根据督查结果进行了通报并提出工作要求。 庐山市 10月14日,庐山市委常委会传达了九江市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工作现场推进会议精神,专题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成立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常务副市长、 2 政府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建立“党政重视、纪委推动、财政主抓、部门协同、乡村联动”的工作机制。10月25-31日,领导小组分层级、分类别、分片区召开7次座谈会议研究推进事宜。在反复征听意见建议和多次研讨后,印发《庐山市涉农项目资金监管监督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和《庐山市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监管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11月10日,召开由各涉农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各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使用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座谈会议,就自查清理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明确了自查清理范围、原则、政策界限和工作要求。11月22日,召开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就涉农项目资金监管监督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明确了平台建设、报备备案、公开公示等具体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并以会代训,对各涉农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各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使用单位责任领导和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瑞昌市 11月21日,瑞昌市市直成员单位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工作座谈会召开,就方案和实施办法征求各单位意见,瑞昌市纪委书记出席并讲话。11月23日,确定市直成员单位涉农项目资金类别和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工作责任落实及联系方式。11月24日,瑞昌市委常委会通过《瑞 3 昌市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和《瑞昌市关于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办法》,成立瑞昌市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纪委书记、市政府分管农业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涉农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由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11月28日,印发《瑞昌市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和《瑞昌市关于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办法》,12月1日,全市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推进会召开,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九江市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江市财政局代章)

抄送:省财政厅及胡强厅长;市委杨伟东书记,市政府林彬杨市长,市委熊永强副书记,市政府董金寿常务副市长,市纪委杨志军书记,市政府张荣先副市长;市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第五篇:关于加强涉农资金监管的思考

纪委监察局派驻第四纪检组、监察室

近几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加大了对“三农”的投入力度,财政涉农资金总量呈逐年大幅增长趋势,对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快速稳定发展起到了很好作用,但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自区纪委监察局派驻组成立以来,派驻四组就涉农资金监管问题进行了专项调研,对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较好地掌握了底数。现结合调研情况就如何发挥派驻纪检组、监察室职能作用,加强涉农资金监管谈几点认识。

一、当前我区涉农资金的重点投向及使用情况

目前,我区涉农资金名目种类繁多,来源渠道广泛,资金性质复杂。当前涉农资金的投向领域主要包括:农业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水土保持资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资金、粮食直接补贴、农机综合补贴、家用电器购臵补贴、民政救助资金等等。由于涉农资金名目种类繁多,来源渠道广泛,资金性质复杂。目前,我区采用的是以项目或农户为单位,专款专用,将这部分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或农户手中,并组织有关单位

-1- 定期督察,确保资金不流失且使用到位。

二、涉农资金使用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近年来,尽管国家及省、市、区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及法律、法规,逐步规范了涉农资金运行和使用,但涉农资金在具体使用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一些部门和单位及乡村两级未按规定落实涉农项目配套资金,弄虚作假,虚报项目文本和资料骗取、套取涉农项目资金、补助、补贴和实物。二是个别乡(镇)村未经允许,擅自调整涉农项目内容和资金额度,未按规定的时间完成涉农项目建设任务,致使部分项目延期,涉农资金滞留,不能及时发挥效益。三是个别乡(镇)村对涉农资金未实行专人管理、专帐核算和专款专用,存在涉农资金财务管理混乱、账务零乱、临时挪用等问题。四是由于涉农资金渠道众多且监管机制不够完善,个别乡(镇)村仅靠一个项目多头上报,骗取国家的支农惠农资金。一部分涉农资金在流转过程中被截留、贪污和挪用。五是因部分农村户籍管理不严,户籍转出时不及时注销,人员死亡时不及时注销,造成上报人数大,实际人数小,形成“空挂户”,乡村两级利用这些“空挂户”领取各种涉农资金等。

三、加强涉农资金监管的措施和对策

经过调研,我们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在涉农资金监管中承担着重要任务,肩负着重要职责。一是要通过参与检查涉农资金的

-2- 分配和拨付情况,促进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二是要通过监督涉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促进完善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三是要通过揭露和查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具体工作中,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调查研究,搞好统筹规划。重点摸清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情况:一是政策情况,即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政策措施、分阶段工作重点等;二是投入情况,即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的规模及结构分布情况;三是项目情况,即本地区涉及新农村建设的项目总量及重点、主要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规模、项目建设期限及进展情况;四是管理情况,即有关资金和项目的管理体制、模式,相关制度规定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在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对涉农资金监管工作作出统筹规划,分阶段、分步骤、有计划地安排好各项工作。在资金分配环节上,要检查基础设施投资的重点是否放在农业和农村;检查各级涉农资金的分配是否科学合理规范,是否保证和突出了重点,新农村建设重点项目是否在资金上予以落实等。在资金拨付环节上,着重检查滞留闲臵、挤占挪用等问题,促进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在资金的使用环节上,着力查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检查评价资金的使用效果,促进合理有效地利用涉农资金。

(二)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实事求是处理问题。“三农”方面

-3- 的许多问题非常复杂,各地情况千差万别,有的政策措施本身还在逐步完善之中,各方面管理还有待规范。在这种情况下,监管中难免会遇到许多难以定性特别是难以处理的问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监管中发现的谋取个人和小团体利益,侵害国家和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对于一些虽然不符合现行规定,但有利于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符合农民群众根本利益,实际效果好的事情,要慎重对待,积极提出监管意见,推动有关政策制度的完善;对于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一些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问题,加强分析研究,及时向区纪委监察局反映情况,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三)改进方式方法,确保监管实效。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可以采取“建、督、查、追”四项措施加强对涉农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涉农资金项目有效实施。“建”,即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涉农资金专项监管相关制度,建立涉农专项资金公开、备案制度,实行涉农资金专户管理和项目规范化管理,明确规定各项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使用、拨付、报账程序。“督”,即督促执行项目备案制和公示制。在项目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实施部门要填写《涉农专项资金备案表》报送区纪委监察局备案。同时将项目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实施责任人等情况通过政府网站、电视台、政务、村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查”,即采取逐月报

-4- 告、定期检查、重点检查、定期分析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各涉农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对中央、省、市、区下拨的资金要逐月填写《涉农专项资金情况统计表》,每月底前报区纪委监察局,每个季度要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区纪委监察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掌握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和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追”,即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制定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责任追究制度,对截留、挪用、挤占、套取、贪污、私分涉农专项资金的,将严格依纪依法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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