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教育论文范文

2023-03-03

中外教育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中国古典园林以自己的独特造园形式和深刻内涵,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艺术风格,在世界园林中独树一帜。西方园林的造园艺术以“完整、和谐、鲜明”为主要特征,以对称、均衡和秩序等简单的几何关系为造园手法。中国现代园林建筑要提炼中国古典园林文化的本土特征和西方园林文化的精髓,挖掘出潜在的、有意义、有价值的设计要素,使现代文明和传统文化完美融合,形成一种全新的现代园林设计理念。面对全球化的挑战,中国现代园林如何在发展中继承和发扬古典园林民族特色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以满足当代人的休闲要求和对自然审美的渴望,值得深思和探索。

关键词:中国古典园林 西方园林 中国现代园林

中国古典园林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也是世界造园艺术的奇观。它以其典雅沉静、含蓄平淡、天人合一的美学风范,成为世界园林艺术宝库中一朵魅力永恒的奇葩。中国的造园艺术深浸着中国博大精深的文化内蕴,追求“虽由人作,宛自天开” 的自然审美旨趣,是中国五千年灿烂文化造就的艺术珍品,代表着中华民族内在的精神品格。

西方园林艺术与中国园林艺术迥然不同。西方园林的造园艺术,完全排斥自然,力求体现出严谨的理性,一丝不苟地按照纯粹的几何结构和数学关系发展。“强迫自然接受匀称的法则”是西方造园艺术的基本信条,追求一种纯净的、人工雕琢的盛装美。

因此,中国现代景观园林要取得进步和发展,既不能照搬中西方古典园林的内容和手法,又不能忽视中国本土自然景观资源和地域文化的特征,必须通过对传统园林的深入研究,提炼中国园林文化的本土特征和西方园林文化的精髓,从而使其更好地融入现代生活的环境需求和设计理念。

1 中国古典园林的艺术特色

中国古典园林历史悠久,造园艺术的独特表现手法更是源远流长。中国古典园林的构造,主要是在自然山水的基础上,辅以人工的宫、廊、楼、阁等建筑,以人工手段效仿自然,其中透视着不同历史时期的人文思想,特别是多以诗文、词赋和绘画的意境为思想境界的追求目标。

中国具有特殊的地形地貌特征、迥异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水文地质以及乡土植物等特征,其自然资源构成的特殊的乡土景观类型,是中国古典园林的空间主体的构成要素。中国古典园林强调“虽由人做,宛自天开”的哲学理念,也强调“源于自然而高于自然”的造林观念,最终强调的是人对自然的认识和感受,并达到天人合一的效果。

中国古典园林的营造,最为突出的特征是不拘泥于狭小的庭院范围,通过借景扩大空间的视觉边界,使园林景观与外面的自然景观等紧密地或象征性地联系呼应起来,营造出与自然景观形成整体性连接的园林景观。中国古人常常将园林整体分隔成许多不同形状、不同尺度和不同个性的空间,以求得不断变化的视觉效果,并将形成空间的诸要素糅合在一起,参差交错、互相掩映,将自然、山水、人文景观等分割成若干片段,分别给予表现,使人看到不同空间和众多景观的交错场景,以形成丰富得似乎没有尽头的园林景象。这样的园林造型,无论从动观或者静观的角度,都能使置于园内的人们在欣赏有限的园内景观的同时,还能够看到更加美丽和广大的园外自然景致,追求无限外延的空间视觉效果。

2 西方园林的艺术特色

西方园林艺术与中国园林艺术迥然不同。西方园林的造园艺术,完全排斥自然,力求体现出严谨的理性,一丝不苟地按照纯粹的几何结构和数学关系发展。“强迫自然接受匀称的法则”是西方造园艺术的基本信条,追求一种纯净的、人工雕琢的盛装美。

西方园林的艺术特色突出体现在园林的布局构造上。体积巨大的建筑物总是矗立于园林中十分突出的中轴线起点之上,是园林的统率,园林以此建筑物为基准,构成整座园林的主轴。造园使用的建筑材料,西方古典建筑以石质为主。在布局上,西方古典建筑强调向上挺拔,突出个体建筑。在建筑文化的主题上,西方古典建筑以宣扬神的崇高、表现对神的崇拜与爱戴为中心。西方古典建筑的艺术风格重在表现人与自然的对抗之美,以宗教建筑的空旷、封闭的内部空间使人产生宗教般的激情与迷狂。

西方园林艺术提出“完整、和谐、鲜明”三要素,追求严谨的理性。“决定美和典雅的是比例,必须用数学的方法把它制订成永恒的、稳定的规则”,是西方造园艺术的最高审美标准。

3中国现代园林的发展

时代在变迁,社会在发展,时代的变化推动着中国现代园林建筑的发展,这是园林发展的客观趋势,更是时代的要求。在中国建造园林不能简单的模仿,或是将各景点的精美元素拼凑、组装在一起。一成不变、生搬硬套的造园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新条件下的创作应该既适应时代的需要,又具有典型的传统风貌。

中国现代风景园林的发展,既不能依赖于抄袭国际风景园林大师的作品,也不能生搬硬套中国传统的园林形式,应深入研究西方风景园林和中国传统园林杰作中所蕴含的本质特征。遵从中国古典园林的造景方法、合理借鉴西方的表现形式,取西方园林之长,补中国园林之短,从而将中国文化思想与西方现代观念完美融合,并把握好中西方古典园林设计的精髓。可以说,设计观念的国际一体化和设计手法的中国本土化,是中国现代风景园林发展的方向和捷径。中国丰富的自然景观资源和卓越的园林文化遗产是现代风景园林师的宝贵财富。其中蕴含的自然文化理念和再现地域景观的手法,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借鉴,并融汇贯通于实践之中。就中国传统园林而言,有许多极富现代意义的理念和手法值得现代风景园林师去继承和发扬。中国古典园林是中国现代园林设计的灵感之源,其造园的思想精髓是现代园林设计的理论基础。中国园林设计师应对中国传统园林积极地进行探索研究,吸取她的造园精髓,同时挖掘古典园林的现实意义,将其造园手法、造园要素、空间布局形式以及文化特征等应用到更广阔的领域,继承和发扬极富现代意义的理念和手法。设计出的现代园林作品应富有地域性景观文化特征,使中国园林文化得到延续和发展。

中国现代园林设计只有以严谨的态度进行改革、创新,才能建设出具有感染力和创造力的现代园林。我们在现代园林建设中既要继承传统,又要有所创新。由此可见,中国现代风景园林要取得进步,必须通过对传统园林的深入研究,提炼中国园林文化的本土特征,抛弃传统园林的历史局限,把握传统观念的现实意义,融入现代生活的环境需求。这是中国现代风景园林真正的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1] 周维权.中国古典园林史.清华大学出版社. 1999.

[2] 陈志华.外国造园艺术.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

[3] 胡长龙.园林规划设计.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

[4] 郦芷若.西方园林.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年版

[5] 曹林娣.中国园林文化[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6] 彭一刚.中国古典园林分析[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中外教育论文范文第2篇

一、外国美术作品欣赏的学习领域在拓展

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美术学科的名称有了改变,其中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已把“美术”改称为“视觉艺术”,英国称为美术与设计。这样的改革,不仅仅是名字上的改变,而是使美术学科超越了传统“纯绘画”或“纯艺术”范畴的教育,为学生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艺术学习领域。例如美国的《艺术教育国家标准》中指出,视觉艺术包括:(1)传统物纯艺术,如素描、绘画、版画、雕塑;(2)传播与设计艺术,如电影、电视、平面设计、产品设计;(3)建筑与环境艺术,如都市设计、室内与景物设计、民间艺术;(4)美术作品,如陶瓷、纤维、珠宝、木制作品、纸制作品及其他材料的作品等。所以做为美术教师,我们应与时俱进,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关注社会有关美术的动向。

二、美术欣赏要成为一种文化的学习

视觉艺术、传统艺术和表演艺术为考察美国和世界各国的文化和艺术提供了多样的视角。每一种艺术形式都有其自身的特征和发展变化的历史。学生需要学习各种艺术之间的深远联系,以及特定艺术风格与世界各国文化的历史发展之重要力量,艺术品是世界人民创造、为世界人民所享用的。因而艺术课程建设的一条关键原则,是要注意民族、民俗、传统、宗教、性别等问题,以及各种艺术要素和审美反应中的共性与个性问题。

作为新时期的中学教师应了解欧洲以及其他地方的文化關系,其中包括:(1)毛利人的独特艺术形式;(2)新西兰的艺术形式与欧洲或北美的传统和历史的关系;(3)近来受海外影响的新西兰的艺术形式,例如来自亚洲或澳洲的影响;(4)兼有毛利人和非毛利人方式的艺术形式;(5)来自太平洋岛国的艺术形式;(6)新西兰以外的传统的和当代的艺术形式。由此可见,注重美术文化的学习已是新世纪美术教育的一大特点。通过美术文化的学习可以使学生较为全面地了解美术与人类,美术与生活,美术与情感,美术与政治,美术与历史等方面的联系。

三、美术欣赏中与其他学科的联系与融合

美国全国美术教育协会主席麦克尔德认为,美术学习的潜在范围就如世界的历史一样浩瀚,学习的种类繁多,就如美术和工业设计在当代生活中无所不在一样。学生在校期间,在不同时期,要对世界各民族的文化和视觉艺术进行学习,包括从远古到现在的作品。包括:绘画、素描、印刷、陶瓷和雕塑,学习应用性视觉艺术,如图像设计、建筑和室内装潢。作为一门课,学生们将进行与美术有关的阅读和写作,进行历史研究,讨论和辩论美学问题,了解视觉艺术是怎样影响并提高他们自己现在作为学生,将来作为公民的生活质量的。这一广泛的美术学习基础为把美术与学校其他科目及学生兴趣联系在一起提供了许多机会。

四、注重学生在欣赏课学习方法的改变

罗伯特、斯莱文说过:“建构主义是一种认知发展的观点,学生通过他们的体验和相互配合主动地建立起目的系统和现实的理解过程,儿童通过连续不断地吸取和接纳新的信息,主动地建构知识。”在建构主义的影响下,在教学中应引导学生去体验、尝试并积极地进行探索,改变单纯接受式的学习方式,发挥学生主体性的学习方式。

五、计算机和网络美术教学对外国欣赏课的重要性

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现代教学媒体普遍运用于美术教学将成为新世纪美术教育最具特色的一道风景线。由于计算机辅助教学,可以把学生丰富的想像力和创作激情顷刻之间变为形象的画面;还可以使教师的板书更加清晰并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可以把多层次,多方位的思维集中在一起进行比较、创造美术、表现自我提供了一种充满乐趣和信心的途径。同时,在欣赏课中,能更直观的进行欣赏课教学,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和对外交流的一个重要方式。制作课件运用到欣赏课中,是很好的教学方法。

今天,从教育的发展看,对美术学科课程进行有效的交叉、整合了全球化教育发展的一种大趋势。尤其是当我们的社会进入到信息的时代,我们必须看到学科发展了,同时又分化了,在发展和分化中走向综合、交叉,变得复杂起来了。正因为如此,美术教师更应该努力回应时代和来自各方面的挑战,努力拓宽自己的视野,在与各学科的对接中吸取营养充实、完善自己,使美术课更具有“文化”的品位与特征,为我们的学生提供一个更符合其成长的学习环境和学习空间,这也是现代美术教育的重要着眼点。

中外教育论文范文第3篇

高雪莲:中外档案利用工作好比是一棵树的两片叶子,两者都是叶子,但却有着各自的纹路。中国的档案工作是纹路特别密、脉络较乱、形状不规则而且伴有虫眼的叶子。而外国的档案工作却像是纹路稀、脉络清晰、形状规则的叶子。中国的档案工作虽然内容详尽,但缺少对整体构架的思考,没有统一明确的划分标准,且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方面存在不足。而外国档案工作遵循档案工作标准化,使得其档案利用的分歧相对较少,档案利用方面虽没有我国内容详尽,但整体架构清晰、不混乱。这两者都有可圈可点之处,通过分析比较,能够相互借鉴,达到“以其之长补己之短”,不断完善档案工作的目的,更好地实现档案的利用,促进国际档案资源的共享。

次旦旺扎:档案工作不受时间上的限制,就意味着对馆藏档案的可利用性没有限制,档案只有进馆后才能利用,期满才可以开放。与外国相比,中国在这一问题上的表现要更加复杂,因为有很多档案即使期满也不一定对外开放,权力基本上掌握在各个机关,由各个机关说了算。外国档案工作制度和机构一般都是概括型,而中国在这方面显得更加细致、条理清晰。

马佳彬:西方发达国家的档案馆利用费用较少。比如美国档案馆以免费利用为主,适当收取复印和散发资料的少许费用。而我国档案馆往往实行有偿服务,收费项目一加再加,诸如登记费、咨询费、调卷费、查阅费,名目繁多,收费标准也是一涨再涨,动辄十几元、几十元乃至上百元等,而且对外国人的收费标准更高。

马涛:别忘了人家1美元等于6元人民币呢!

王珊:记得暑假在中科院档案馆实习时,我们被分到保管与利用部,经常看到有人来借阅档案,就会收取复印费、登记咨询费用等,而且有的档案馆对外国人的收费会更贵一些。

刘跃娇:我在北京市档案馆实习时,曾见到一个用户查找一张房地产证(就两张档案),他共缴纳了310元。档案馆的工作人员说,查档是免费的,复印一张1元,但是,由档案馆盖章出示证明就需要证明费300元。而且,不同时期的档案、不同类型的档案收费均不同。

陈建:档案高额收费是不应该的,但是适度收费我看是合理的。

张妙茗:我国认为国家机构是档案馆的主要用户,档案馆的大门通常也是为党政机关打开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87版)中,才规定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西方国家则把公民看作是他们的主要用户。

林晓棠:我国的档案利用者主要集中于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像婚姻档案、个人身份证明这类的档案经常被利用者使用,所以利用者更多的是百姓或个人。在国外,人们不仅要解决实际问题,还看重档案中包含的知识、文化信息等各种问题。

杨彬:我国档案利用主要是被动的,以有利用需求的人进馆(室)查询为主,档案展览等主动提供利用的形式较少。国外档案利用则主动和被动兼顾,在为进馆的人服务的同时,还积极开展档案展览等主动形式的服务,更有提供上门服务。

叶昊:美国把最珍贵的三份历史文献——《独立宣言》、《美国宪法》和《人权法案》放到了国家档案馆的展厅里让广大人民群众去参观。法国档案馆内专门设有学生教育服务处,配合历史课教学大纲,用档案的形式进行法国历史教育;此外,还非常重视举办各类演讲、档案研讨会等向公众展示馆藏档案信息。中国呢,是定期向社会公布馆藏、提供档案编研资料给公众利用之类,总之就是缺乏多样性,缺乏现代元素和新鲜感、趣味性,难以激起公众的兴趣。

马涛:对比美国国家档案馆和中国国家档案馆,两个同级的档案馆,美国的建筑风格类似希腊的帕特农神庙,中国的国家档案馆则是典型的现代建筑。我认为,档案馆需要有它的特点,或许中国档案馆可以借鉴颐和园类似的古建筑仿制,突出中国档案馆特点,这样更有吸引力。

孙千惠:我国的档案馆往往位于政府部门或深宅大院之中,省级以上档案馆门口更是警戒森严。如果不是迫不得已需要利用档案,人们几乎就不会也不敢跨进档案馆的大门,更不能在档案馆内进行休闲娱乐活动。然而,外国的档案馆有很多选择建筑在民居附近、市中心或者街心花园,等级越高越接近人民大众,许多档案馆允许人们参观游览,开放程度高,甚至可以在此进行一些小型的休闲娱乐活动。

徐梦松:在上世纪90年代的时候,美国就实现了全国数字档案资源的网络集成,可以实现对全国档案的查询检索和利用,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实现档案信息网络一体化的国家。而我国的档案信息化建设到现在还没有真正地开展,除了个别条件设施比较好的档案馆之外,很多档案信息资源都没有完成数字化处理,网络查询、利用开放档案就更难实现了。

门思荠:国外已经把现代信息技术引入到档案部门,许多档案馆都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公众可以在网站上实现在线查档、浏览、远程传送等功能,实现档案共享。而我国的档案利用还只停留在档案馆,只能提供复印件。我国档案部门过于强调档案的完整性,而忽略了档案的利用性,宣传少,便利服务少,人们普遍觉得利用手续繁琐,不便于人们查档利用。

朱倞玉叶:国外部分档案专家通过对国外档案工作的考察分析,发现国外档案的利用率虽不如图书情报,但远高于国内,并有逐年上升趋势,其中尤以美国最为突出。美国档案管理和利用的现代化水平相对较高,电子计算机、缩微复印、现代通讯网络等现代化技术已经在档案利用工作中得到广泛的运用,档案利用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冯凯晨:国外档案部门对档案限制利用,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实行封闭期制度,二是实行保密制度。相对于外国来说,我国对公民隐私的处理还是挺糟糕的。欧美国家对保护私人秘密问题很重视,有些国家还制定了专门的法规,凡涉及私人秘密的档案文件,不仅封闭期更长,而且还明确了其类型。而我国公民隐私基本没有,淘宝设置公开1元~150元不等价格买卖,公民隐私简直就是一条发家致富之路,着实令人深思啊!

陈之光:对于档案文件的解密性原则在法国等西方国家很早就有了相应的制度,并对此进行了公布。在我国,档案的解密制度普遍为30年,特别是“建国”之后的一个较长时期内,我国对档案的解密问题公布极少甚至是不公布。

姜汭:开放时间上,中国档案馆一般都是周一到周五,而外国档案馆开放时间(以日本档案馆为例)是周一到周六,在加拿大,为便于利用者随时查档,档案馆开设了一个阅览利用室,实行24小时服务。

崔岩:外国档案馆关于档案利用的理解是针对于人,是如何做好服务,如何吸引人们来档案馆。我国档案馆只是做好了表面工作,收藏档案,忽视了档案存在的价值。如果没有人来用,那些堆在库房的纸,也不能称之为档案,那只是废纸而已。所以,我国现在需要做的是想办法吸引人们来到档案馆,而不是守着一堆堆“废纸”谈论中国档案事业的将来。

刘盼盼:国外档案提出了休闲利用的观点,如在美国,设有档案商店,为工作提供礼物,可以在档案馆内听到美妙的音乐以及收看历史影像,把档案馆贴上了“文化娱乐”的标签,闲来无事的时候可以去档案馆看看,这不也正是我们档案事业所追求的吗?这样不仅做到了提供利用,而且宣传了我们的档案工作,从而推动了档案事业的发展。

付婧媛:一篇文章中提到:休息日,美国人可能对孩子说:“走,咱们到自然历史博物馆去看恐龙化石;到艺术馆去看抽象派……”也可能说:“走,到档案馆去看国家的宝贝。”什么宝贝?写在羊皮纸上的“三大法案”等档案。美国国家档案馆每年接待参观者达百万之众。这个数字足以让我们体会到“休闲”的意味。而在我国,没事儿谁去档案馆啊。公众只有打官司时,迫不得已才利用档案。许多档案局馆从驻地位置到工作安排,留有机关工作的种种痕迹,有些令人望而生畏。档案工作者在本系统内忙得不亦乐乎,许多本应是利用者的人却全然不知有档案利用服务这回事,又怎么奢谈“休闲”呢?其实,就像我国正致力于把国家图书馆打造成全民娱乐休闲文化的一片沃土一样,我们也不应该把档案馆事业搞得过于严肃。让我国的档案事业也快点变得亲民一些吧!

关晓曦:我们的思想认识主要停留在保管上。上到档案部门、档案管理人员,下至普通公民群众都知道一个观念——档案很重要,一定要保管好,从没想过我们要如何利用档案。而且如果不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外界因素的需要,我们一般不会去档案部门或档案馆查阅档案。西方国家则跟我们“重保管,轻利用”的思想认识截然相反,他们认为档案保存下来就是要利用的,而不是放在档案柜里“睡大觉”的。

申宇迪:我们可效仿美国,在复印件上遮掩掉不宜公开的部分,或将这部分文件抽出,代之以一页“说明纸”置于前后文件中;若研究者根据“说明纸”向馆方提出调阅申请,可视情况而定。

赵倩:在我看来,中国公民没有可以对档案进行利用的意识,也许是对档案利用的普及还不够。而外国,例如美国,他们在这方面有很强的利用意识,他们会根据自己的需要,对档案进行利用。

冯璐:就目前来讲,我国的档案事业发展程度低于很多发达国家,但编研工作是我国档案利用工作的一大特色。在我国的许多档案馆都设有专门的编研机构,配备有专职编研人员,编研工作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景象。在美国,档案馆的档案文献汇编较少,而且大多还邀请史学家参与,独立编研的较少,主要是由利用者而不是档案工作者来公布档案的内容。

申宇迪:在国外,档案展览展出的多为档案原件,而我国利用档案复制件进行展览虽然有其合理性和安全性的考虑,但针对档案原始记录性这一根本属性和价值来说,原件在展览中给参观者带来的体验效果以及对档案展览重要性的体现是复制件无法比拟的。

满奕:我觉得之所以会有这些差异,是因为各国政治体制不同的问题,经济、科技、人文素质也同样涉及其中。每个国家开始重视档案建设的时间参差不一,档案密级不同,才会对档案利用者有规定。

(摘自《档案界》网站 )

中外教育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新中国文学;中外现代思想;资源

引言:

自新中国成立以后,出现了当代文学,经过多半个世纪的历程,出现了对当代中国文学走向有所影响的中外现代思想资源,其中包括五四新文学、延安文艺、沦陷区文学、民国时期国统区文学、东西方现代文学和思潮。把这些资源的起落消长和当代文学观念的调整、艺术方法之间革新的联系进行理清,有可能对传统起到激活作用,并且还有助于对未来进行面对,进而使二十世纪的中国文学构架变得更加完整和清晰。本文针对新中国文学的中外现代思想资源进行深入分析。

1.五四新文学

五四文学革命,是影响当代中国文学的现代文学与现代思想的源头。在二十世纪初期,文学变革是中国近代新文化运动中的一个重点部分[1]。自新文化运动以后,西方的理论思潮在不断地融入中国,西方人文百年发展的成果,在中国进行横向移植过程中被压缩为几十年。例如人道主义、托尔斯泰主义、无政府主义、马克思主义、唯美主义等等,得到了广泛应用,并一直延续到当代。五四文学遗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文学革命实现了全面的文体变革,白话文取代了文言文,并得到了普及和推广,这为文学大众化和普及打下良好基础。并且,文学革命在实践方面和理论方面,对文学体裁尝试了变革,把戏剧、小说、诗歌、散文等体裁,在结构、韵律、叙事等方面,变革得更加现代化。此外,还有面对与走向世界的现代精神与开放心态、独立判断与怀疑精神、人的文学精神。但是,在五四时期,反传统主义忽略了梳理和集成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在新时期以后,五四新文学传统的活力得到了复苏。

2.延安文艺

延安文艺,为30年代蘇区文化的扩展与继续提供了支持,并且其与国统区左翼文学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2]。在七七事变以后,延安等抗日根据地集合了大量的作家队伍,主要由原苏区作家、当地作家、国统区大城市投身抗日的作家组成。在该区域中,文学活动与文学创作非常高涨与活跃,大部分作家都参与到了文化工作团体中。在一九三八年,创建了文化界抗日救亡协会。在协会中,创办了多个文艺刊物,如“文艺战线”、“文艺突击”等等。在该阶段,无论是在国统区,还是在解放区,都形成了对马克思主义进行翻译的热潮。在该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毛泽东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对解放区文艺为现实政治服务的特定历史经验与现实需求进行了总结和强化。在“讲话”的引导下,出现了大量的文学文本,展现出了文艺的工农兵方向,留下了较多的解放区革命文学遗产,并且也培养了大量的成名作家。

3.沦陷区文学

沦陷区文学,主要是指日本占领区的中国文学,其中包括台湾、东北、华北、华中等地区。因为受到日本侵略,导致沦陷区域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文学等方面没有根本上实现统一。虽然在沦陷区域,日本对文坛进行了干预,存在汉奸文学,但是针对这些区域的文学思潮与创作主体来讲,伪文学还没有形成气候。在文学界,仍然存在抵制与反抗行为,这些区域曾经都进行过广泛的抗日文艺活动,特别是以新文化运动为中心的上海、以文化古都北京较为突出。在文学方面的创作,对政治倾向方面、艺术追求方面存在一定的表露情况。主要存在以下几种类型:大胆影射和对日伪强盗行径进行控诉的作品、对忤逆贰臣进行公开抨击的作品、对沦陷区城乡残酷现实进行真实再现的作品等等。从中可以看出,在沦陷区的文学主体,依然是顺着五四新文学的道路,一直保持着法西斯主义高压下不能扼杀的民族精神。因为在政治上存在整体性的误读,除了个别作家以外,例如张爱玲,在抗战期间与抗战胜利以后,这些区域的文坛一直处于冷落的状态,没有对新中国文学产生较大的影响。一直到了20世纪末,该区域文学逐渐出现,并被融入到文学史中。

4.东西方现代文学和思潮

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逐渐出现了大规模的西方文化思想热潮。该阶段是在五四之后,对外来文化进行吸纳的第二个高峰阶段,进而使文学和中国学术再次和西方进行了猛烈的撞击[3]。在该时期西方现代作家,例如海明威、卡夫卡、加缪等,对中国作家尤其是青年作家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在30年代,西方现代派文学、西方现代文论由于受到左翼作家的排斥,成为了创作界和批评界关注的热点内容。这两个方面的内容几乎包括了人文社会科学和西方现代文论的主要成果。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文学逐渐从手法模拟,转变成为了开阔的文化事业与现代观念。在80年代,对文学观念与方法的更新被提出以后,被学界广泛关注,出现了文学本体、文学主体性、叙述理论、文学文体与形式。同时,大规模的西方观念、理论、作品的涌入,会对民族本土文学建设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是,总体来讲,通过对西方文化的引进,可以不断完善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学,其促进了中国文学观念的调整,并且也促进了艺术方法的改革创新。

结束语:

总而言之,影响新中国文学的中外现代思想资源,主要有延安文艺、五四新文学、沦陷区文学、民国时期国统区文学、东西方现代文学和思潮。这些中外现代思想资源对我国当代中国文学走向有着直接的影响,只有不断地理清这些资源的起落消长、当代文学观念的调整、艺术方法之间革新的联系,才可以有效激活传统,更好地面对未来,并保证二十世纪的中国文学构架更加完整、清晰。

参考文献:

[1]王海霞,张威.胡适实用主义翻译思想对中国文学现代性的影响[J].外语教学,2018,v.39;No.192(04):72-76.

[2]池美昕.分析中国文学的现代转型及其意义[J].文理导航(上旬),2017(7).

[3]潘水萍.诗意的思想在现代——余光中与“中国新文学”的精神重塑[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5):89-98.

中外教育论文范文第5篇

到目前为止,涉及中国的服务贸易摩擦共有6起,摩擦发生时间集中在2007年以后,摩擦领域主要是金融服务,同时还有通用服务和分销。与中国产生服务贸易摩擦的国家,均为美、欧、加等发达经济体。特别是美国,中美服务贸易摩擦案件为4起,占中国服务贸易摩擦总数的2/3。争端解决结果均以中国败诉告终。

一、 特征:中外服务贸易摩擦的发展态势

(一)国际服务贸易摩擦呈现的主要特点

1. 国际服务贸易摩擦有日益增多的趋势。随着各国经济的服务化程度不断提高,服务业与服务贸易占据国民经济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经济活动中服务的比重加速上升,欧美等发达国家在多边与双边贸易中的服务贸易利益争夺更加激烈。因此,国际服务贸易摩擦呈现出日益增多的趋势。但是,由于WTO多边贸易体制的约束和各种对话平台的作用,国际服务贸易摩擦又不至于演化成大范围的贸易战。

2. 国际服务贸易摩擦的解决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国际服务贸易所提供的服务这一特殊商品具有无形性,进行的是无形交易,所以服务贸易摩擦无法像货物贸易摩擦一样针对具体有形的货物商品发起,只能针对与之相关的政策、法规、管理办法等,但这些在不同经济体中往往具有较大的差别,所以有更大的申诉可能与解释空间。同时,服务活动的提供与消费往往同时发生,服务一般不能离开劳动而单独存在,现实生活中许多服务是边生产边消费的,因而服务产品一旦被生产出来以后,不需要储存,立即被消费。由此在与服务贸易相关的摩擦与纠纷中存在不易取证的问题,为服务贸易摩擦的调查、取证、辨析与申辩都带来了困难。再加上服务贸易产品通过海关的也是相关的服务提供者或者消费者,适用于货物贸易的保护手段无法相应的在服务贸易中使用,而只能通过国内立法和制定措施来实现保护。基于上述分析,服务贸易摩擦发生时不易将这些手段与幼稚产业保护、国家战略安全等纠缠在一起的目标和理论加以区分,赋予了申诉和解释较大的不确定性。

3. 国际服务贸易摩擦争端处理的影响容易被低估。国际货物贸易相关的产品都是有形的,所以必须经海关口岸进出不同的关税区,这样就可以掌握和统计货物贸易的交易量。而服务这一产品具有无形和不可储存等特点,国际服务贸易领域的统计体系也尚未确立,导致服务贸易在统计方面的难度要大得多。这使得与服务贸易摩擦相关的统计量难以获得,更多依赖不同口径下的统计数字进行推算或假设,不利于贸易摩擦影响的计量与处理的公平公正。

(二)中国服务贸易摩擦出现的新趋势

其一,多发生在金融服务贸易领域。在目前已经发生的涉及中国的6起服务贸易摩擦中,有4起发生在金融服务领域,占全部摩擦案总数的2/3。事实上,涉及中国的这4起被诉的金融服务贸易摩擦案件,也是WTO在金融服务贸易领域已有的全部4起案例。其他2起涉及中国的服务贸易摩擦案,1起涉及分销,另1起则与货物贸易有关。涉及金融服务的4起贸易摩擦案中,有3起涉及金融信息服务,这是打开中国金融服务领域的敲门砖,需要引起相关部门足够的重视。

其二, 涉及的提供方式比较全面。《服务贸易总协定》按服务贸易的提供方式将国际服务贸易划分为四类: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在本文中分析的6起案例中,主要涉及了服务贸易提供方式中的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这三种,自然人流动并未直接涉及,但自然人流动是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领土内的自然人存在提供的服务,上述贸易摩擦都必然间接对自然人流动产生影响。

其三, 中国全部为被诉方。在已有的涉及中国的服务贸易摩擦案件中,中国扮演的均为被诉方。在货物贸易领域,中国尚有起诉他国的情形,但在服务贸易领域,中国屡屡被诉而尚无一例为起诉方。在被诉的案件中,除去起诉方外还有诸多国家以第三方的身份参与磋商。这种被动局面与中国服务业相对薄弱、服务贸易发展起步较晚、入世承诺兑现步伐较慢等因素有关,而且在应诉方面明显准备不足。

其四,主要发生在中美之间。除欧、加诉中国金融信息服务案涉及欧盟、加拿大之外,其余4起中外服务贸易摩擦,均发生在中美之间。中美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经济体和最大的发达经济体,经贸往来十分频繁。在国内服务业发展极为成熟、市场相对饱和的情况下,打开中国服务市场将是美国为改善自身经济状况急于进行的重要事务,摩擦较多在所难免。

其五, 矛头指向中国未履行入世承诺的法律法规。在已有的6起案件起诉方的起诉理由中,均有对中国在加入WTO时签订的《中国入世议定书》中所做出的承诺进行的质疑。这是由服务贸易的特殊性决定的,因其不能像货物贸易那样依靠边境措施进行规制,而主要受到国内法律法规的影响,而中国在加入WTO之前以及之后的这十年时间里面,对于国内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完善工作明显滞后于或者有悖于国际标准,因而中国国内相关法律法规极易成为美国等发达国家起诉的争议措施。

其六,焦点主要集中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上。从美国诉中国影响出版物和视听娱乐产品的贸易权和分销服务措施案,到美、欧、加诉中国金融信息服务案,再到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美国诉中国影响电子支付服务的若干措施案,与中国有关的服务贸易摩擦的焦点无一不是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可见在服务贸易领域,各国对中国服务业市场虎视眈眈,借助WTO框架下对各成员的限制和要求,随时准备进入中國市场并参与竞争。

其七,案件结果多以中国败诉告终。美国诉中国集成电路增值税案的结果是我国停止执行原先的集成电路增值税退税政策;美国诉中国影响出版物和视听娱乐产品的贸易权和分销服务措施案中,WTO专家组的裁决支持了美方的大部分诉求;美、欧、加诉中国金融信息服务案的磋商结果几乎满足了美、欧、加各国的要求;而最近的美国诉中国影响电子支付服务的若干措施案看起来裁决结果也不容乐观。

二、成因:中外服务贸易摩擦的深层分析

(一)欧美发达国家急于进入中国服务市场

目前对中国提出申诉的国家主要是欧美发达国家,尚无发展中国家发起的针对中国服务贸易领域的案件。这主要是因为发达国家已经实现本国以制造业为主的经济向以服务业为主的经济的战略升级,希望可以从服务贸易中获得更大的利益。我国服务贸易起步虽然较晚,开放程度却非常高,服务市场潜力巨大,发达国家早就垂涎于中国这块大蛋糕,急于打开中国服务市场。上述案例的结果中,除美国诉中国电子支付案尚未定案外均以中国败诉告终,对国内政策的修订或者废止,直接带来了中国相关产业暴露在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下,为发达国家“合法合理”的进入并抢占中国服务市场提供了依据。

以美国为例,美国对中国货物贸易存在巨大逆差,因而服务贸易成为其重要筹码,力求最大限度地扳回贸易平衡。此外,金融财团和钢铁财团在美国国会势力强大,他们主张对中国采取强硬的贸易政策,奥巴马政府多次在国会表示“只要国会要求,政府就出击”,尤其在临近选举时,政府讨好两大财团拉选票的意图就更为明显。美国诉中国影响电子支付服务的若干措施案就发生在美国国会中期选举逼近之时。如今美国大选在即,各方都可能为讨好财团而实施强硬贸易政策,摩擦产生的可能性变得更大。

(二)中国国内服务贸易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

至今中国还没有一部关于服务贸易整体的全国法规,虽然在《对外贸易法》中有所涉及,但并不系统,也不完整,必须尽快给予修改、扩展和完善。通过上述案例,尤其是在美国诉中国集成电路增值税一案中,涉及到我国从中央国务院到部委局等各个政治层级的文件、通知多达6个,这样的立法和制定政策的方式,必然存在相互矛盾、相互冲突、相互重叠、相互闭塞等问题,导致我国制定的有关服务贸易的法规政策国际化程度明显不够,对需要加以合理保护的服务行业保护不够或者不合理,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变成了极易引起攻击的贸易壁垒,明显违背WTO的相关规定或者《中国入世议定书》中作出的合理范围的承诺。

以美国诉中国出版物一案为例,在有关贸易权的争端问题中,中国有关贸易权的规定明显与《中国入世议定书》不符。而在美、欧、加诉中国金融信息案和美国诉中国电子支付案中,中国对金融行业的保护也存在明显违反《服务贸易总协定》、中国在《服务贸易总协定》承诺表中包含的“冻结条款”、中国入世议定书、TRIPS协议以及中国在《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中相关规定的现象。

(三)中国对服务业提供的保护不够合理

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服务业整体竞争力仍然较弱,政府出于各种考虑,会对本国服务业提供者给予优惠待遇。而中国在《中国入世议定书》中做出的承诺具有较强的概括性,有些承诺与WTO的规定并不相符,形成了对中国服务贸易的双重限制,导致国内政策在面对国际法规或者《中国入世议定书》的时候容易非此即彼,在国际服务贸易争端中处于明显的劣势地位。

以美国诉中国集成电路增值税一案为例,尽管该项增值税政策的设定与GATT第一条和第三条有关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的规定并无分歧,经过分析可以论证并不违反相关规定,但在《中国入世议定书》第3条中对“非歧视”的高度概括性的阐述,导致中国依然败诉并不得不修改政策条款。这减少了我国合理范围内的税收收入,根据美国方面统计,2003年美国出口中国的集成电路产品的金额达到20.2亿美元,中国政府由此征收的增值税额达到3.44亿美元。同时,取消了该项政策之后,我国对集成电路等行业的保护明显削弱,使其直接面对国际先进技术的平等竞争,不利于其健康快速发展。最后,这将作为一个失败案例为其他经济体在对我国相关税收政策等的申诉提供经验,使我国在未来面对该类案件时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

(四) 中国在对服务业的监督管理中存在不符合国际规范的地方

中国改革开放才不过30多年的时间,走市场化道路的时间也不过几十载,而在此之前中国还处于计划经济的粗放式管理模式中。尽管现在中国在经济发展和政府管理上都已经有了跨越式的发展,发生了质的改变,但在国家的各个部门、经济的各个领域中难免还存在并不符合国际规范的地方,这在一些情况下也可能成为诱发中国服务贸易摩擦产生的部分原因。

以美、欧、加诉中国金融信息案为例。新华社通过推出金融信息服务机构“新华08”,在商业基础上提供服务,直接与其他服务提供者竞争。这种既作为管理者又作为市场竞争的直接参与者的情况,明显是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产物,也违背了国际规范中关于管理机关应独立于所管理的任何服务提供者的承诺。另外,要求外国金融信息提供商在年度审查过程中必须向新华社涉外信息管理中心(FIAC)提供关于它们所提供的金融信息服务和客户等详细机密信息的行为,姑且放下这种行为是否符合国际常规不论,单从近些年中国频频出现重要经济数据官方公布前被国外金融信息提供商提前披露的情况出发,这对国内外金融信息提供商也是极不公平而无法让其切实履行的。

(五)《中国入世议定书》存在承诺过度或不合理之处

经过较长时间的谈判,中国在对国际规则还不熟悉、国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还不能和国际接轨以及国内服务贸易发展刚刚起步极不成熟的诸多不利情况下,加入了WTO,入世时在《中国入世议定书》中,对服务贸易作出了高于发展中国家普遍水平的具体承诺和减让,这为发达国家进军中国服务业提供了直接的攻击目标。各国均试图在国际服务贸易制度还不完善而中国自己做出的承诺明显过度的对其明显有利的情况下抢先进入中国服务领域,以自由化的名义实现战略布局。

最明显的例证是在美国诉中国集成电路增值稅一案中,尽管中方可以有力地论证并不违反GATT第1条、第3条以及《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7条,但由于中国明显违背了为加入世贸组织而在《中国入世议定书》中承诺的高度概括性的第3条,而美方对中国提出申诉的理由是中国的集成电路增值税优惠政策违反了GATT第1条、第3条、《中国入世议定书》第3条以及《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7条,所以导致中国无法针对指控和申诉提出充分说服力的证明而导致最终败诉。

三、政策反思:中国服务贸易摩擦应对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对服务贸易摩擦相关规则的研究不够深入有效。研究领域对与服务贸易摩擦相关的领域进行的研究成果鲜见,少有的研究也主要集中在单一案例或者单一领域,没有深入研究服务贸易摩擦的特点和产生的原因,对GATT、GATS、TRIPS协议等WTO服务贸易相关的政策,《中国入世议定书》以及中国国内与服务贸易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整体研究不足。研究的缺失导致在服务贸易摩擦的争端解决中,一方面无法对其他国家违反WTO相关规定的行为及时主动提出上诉,另一方面在面对其他国家的上诉而匆忙应诉时提不出行之有效的抗辩理由。

第二,对相关术语解释的理解和掌握不够。尽管中国已经加入WTO十年有余,但对《服务贸易总协定》、TRIPS协议等WTO服务贸易法律规范、入世承诺表的解释方法及WTO争端解决方式等问题的具体内容的掌握仍显不够。在美国诉中国出版物一案中,就涉及到“视听服务”项下的 “录音分销服务”(sound recording distribution service)是否涵盖非实体形式录音产品的网络发行这一争议。WTO专家组认为“视听产品”一词表明录音制品分销服务不仅包括有形产品,还包括无形产品与服务;中国却认为专家组解释有错,“产品”的含义包含服务这一结论有误,而且即使该词包含服务,也并不等于包含无形产品的电子化分销。最终上诉机构没有采纳中国的解释方法,除去国际政治因素等其他原因的干扰,这还是说明了中国目前对WTO相关术语、规定的习惯性解释方法的理解和掌握不够。

第三,对相关政策的范围、对象等细节内容的理解不够。在服务贸易领域,很多政策及其中条款的细节能够决定争端的解决结果,如果不认真对其进行解读加以理解,可能导致不必要的失误。以美国诉中国集成电路增值税一案为例,国内很多学者在面对美国指控的时候也认为美方对中国相关政策违反GATT第1条和第3条的指控是正确的,中国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但经过仔細的研究分析可以发现,GATT第1条和第3条界定的均为对产品是否存在差别待遇的问题,而中国有关集成电路的增值税政策其实是针对生产者的一种先征后退的税收政策,是对生产者的一种差别待遇,并不存在违反这两条规定的情况。尽管最后败诉,但在这两条的认识上,国内诸多学者理解有失偏颇的问题依然需要引起重视。

第四,对维护自身利益的相关手段的运用不熟悉。对于在国际争端中能够实现保护自身权益的手段的运用不够熟悉和规范,对于各种政策及其条款的相互关系掌握不够,运用起来明显不熟悉。如果有些措施被证明违反了中国入世承诺,可能的一个辩护理由是援引GATT第20条的例外,而每一案子中有关GATT第20条的问题都会有所不同,所以均有援引的可能与必要。对于类似GATT第20条的例外条款、《服务贸易总协定》 的一般例外条款和《金融服务业附则》中的“审慎例外”等可能为辩护提供支持的条款,何时使用、对谁使用、怎么使用都需要不断的熟悉。

第五,应对服务贸易摩擦的态度和行动不够积极。由于上述诸多原因,中国在面对与服务贸易相关的摩擦等争端时的应对态度和行动表现的不够积极主动,很多时候甚至存在消极应对的现象,一旦被服务贸易制度相对完善的国家起诉便产生自己必然败诉的倾向,认为他方起诉的理由应该就是对的。这是大可不必的,很多时候可以通过对相关条款的仔细研读,从中寻找到有力的辩护理由。在磋商中处于不利地位时经常主动放弃,没有考虑主动提起专家组审查,也没有进行进一步的上诉或施加其他压力来为争端解决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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