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论文范文

2023-09-16

民营经济论文范文第1篇

[内容摘要]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区域经济格局出现了一系列新的特征:内陆经济崛起成为重大新特征;区域经济格局日益细化并呈现区域化、城市化和网络化;经济增长极的多元化。在国际国内经济新形势下,内陆地区必须对经济发展战略进行重新审视和选择:一是加快“双重”开放,逐步形成内外源结合的开放型经济模式;二是投资驱动先行,逐步形成投资与创新双轮驱动型模式;三是政府推动先行,逐步形成政府与市场协调分工型模式;四是特大城市优先,逐步形成特大城市区域主导型网络模式。

[关键词]经济区域划分;区域经济格局;内陆地区

一、背景与问题

中国是一个地区差异较大的发展中大国,长期以来区域经济发展差距严重,形成了“东强西弱”的基本格局,其成因既有历史、文化、地理区位方面的因素,也有政治和政策方面的因素。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逐步全面融入全球经济,中国区域经济格局的演变已不仅仅受国内因素的影响,同时受到全球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1978—2008年的近三十年之中,东部沿海地区受惠于国家采取的区域非均衡发展战略、率先改革开放的体制政策优势和全球消费需求的持续增长局面,形成了具有较强外部依赖性的出口导向型发展模式,成为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主导区域。中国区域经济增长存在着“一国两速”模式,比如1990—2007年期间,沿海地区的GDP增速高达12.4%,大大超出中部和西部地区的10.6%和10.2%,这导致在国家综合经济实力大幅度提升的同时东西部地区的经济差距快速拉大。但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发生以来,中国区域经济增长的“一国两速”模式发生了逆转,沿海地区的GDP增速已经被内陆地区赶超,地处内陆的湖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江西等多个省市三年来的年均GDP增速都达到了12%-17%的较高范围,这一现象被称之为“内陆经济崛起”。这既显示了内陆地区将在未来中国经济增长过程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更意味着中国区域经济格局正在出现重大变化,并呈现出一系列新特征。

在此背景下,本文试图探讨以下三个问题:(1)中国经济区域划分作为国家区域经济格局形成的观念基础,是否能够适应当前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和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实施的需要?(2)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发生之后,中国区域经济格局具体呈现出哪些新的特征?尤其是内陆地区面临着哪些新的机遇条件(3)在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和中国区域经济格局出现深刻变化的背景下,内陆地区应该选择什么样的发展战略来提升区域发展水平?

二、沿海、内陆和沿边:新三大经济区域的划分

一个国家的经济区域划分是构建区域经济发展体系、制订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和实施区域经济政策的基础。经济区域经济划分的主要依据包括自然条件、地理位置、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和城镇分布、政治和军事考虑等多种因素。中国区域经济格局的变化需要对现行经济区划进行回顾与审视,并提出适应性新方案。

(一)经济区域划分的回顾与审视

改革开放初期,“六五”计划中沿用了之前的沿海与内地“两分法”,“七五”计划实行了东、中、西三大经济地带划分,“八五”计划又恢复为沿海与内地的“两分法”,“九五”计划重新表述为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十五”计划又回到东、中、西三大经济地带划分,“十一五”和“十二五”规划补充形成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四大区域划分(见表1)。综观中国经济区划的演变过程,“七五”时期形成的东、中、西三大地带的划分构成了其核心线索,大体反映了中国宏观区域经济的发展条件和发展水平,其他时期仅作了局部调整或补充,基本框架改变不大。

针对东、中、西三大地带划分实践,诸多学者进行了批评和质疑。概括而言,主要观点包括:(1)这一划分不能反映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最大的差异所在。事实上,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空间变化差距最大的地方出现在东部和中部之间,而中部与西部的经济发展差距水平很小,西部的四川、重庆和陕西等多个省市与中部的各个省份之间的“同质性”明显大于“异质性”。(2)这一划分不能反映各个地区尤其是西部地区内部存在的诸多差异性,异质的地区间差异被人为的平均数所“同质化”掩盖。比如四川、重庆和陕西三省市与西藏在经济发展条件和格局上就存在着巨大差异,这导致无法有效实施具有针对性的区域政策。(3)这一划分明显地将一些具有内部紧密经济联系的整体性区域经济体分割开了,如黄河中上游地区和长江中上游地区等,难以作为进一步划分综合经济区的基础,阻碍了区域间经济联系的增强和深化。(4)这一划分针对的是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经济对外经济联系十分薄弱,总体上具有内向、封闭的特点,各地区的经济发展主要取决于当地的资源禀赋,不能反映在当今中国全境对外开放和全面融入全球经济背景下各个地区对外开放程度全面提升,都可以利用外部资源和外部市场来发展开放型经济的新特点。

(二)沿海、内陆和沿边新三大区域的划分方案

一个大国的经济区域划分要能够揭示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战略重点和政策导向。这里划分的依据包括:(1)以中国经济全面融入全球经济的视角重新审视各地区的地理区位条件,并以此作为区域同质性判断和经济区域划分的主要依据。经济全球化正在逐渐改变地理区位的性质,虽然沿海地区仍将是我国参与全球经济互动最重要的区域,但是内陆和沿边地区融入全球发展的潜力也越来越重要。(2)兼顾各个区域发展水平、发展条件、发展模式的相近性和相互经济联系。现行中部地区和西部许多省区基本上都处于同一发展水平,具备类似的发展条件,发展模式也呈现诸多共性,相互之间存在较强的经济联系,应该划分为同一区域。沿边各个省区经济发展则都呈现类似的复杂性,既面临沿边开放发展的机遇,也面对政治、军事、民族等多因素的掣肘。(3)充分考虑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阶段特征以及各个区域在宏观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演变趋势。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经济“一国两速”模式发生逆转说明中国区域经济格局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内陆地区的作用和地位正变得越来越重要。

基于以上考虑,提出经济区域划分的“新三大区域”方案(见表2和表3):(1)沿海地区,包括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和广东10个省市;(2)内陆地区,包括四川、重庆、贵州、湖北、湖南、安徽、青海、江西、甘肃、宁夏、陕西、山西和河南13个省市区;(3)沿边地区,包括黑龙江、吉林、内蒙古、新疆、西藏、云南、广西和海南8个省区。需要说明的是,甘肃虽然有一部分很短的陆地边境线,但考虑其绝大部分位于黄河流域中上游地区,具有干旱半干旱气候特征,与宁夏、山西等典型内陆特征省区的经济特征更为接近,因此将其划入内陆地区;海南在传统划分中通常属于沿海地区,但考虑到海南经济发展水平与沿海其他省区的巨大差距,较低人口、经济和城镇密度,以及发展模式可能的特殊性,这里将其划入沿边地区。

(三)沿海、内陆和沿边新三大区域的基本特征

沿海地区由传统的东南沿海省份组成,依托优越的地理区位、繁荣的对外贸易、活跃的民间资本等条件,成为近三十多年来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和经济增长的引擎区域,经济总量规模大,人均收入水平高,人口、经济和城镇高度集聚,目前整体上进人工业化后期阶段。全球金融危机发生之后,沿海地区面临外需骤降的严重打击和全球经济复苏乏力的抑制,加上劳动力、土地、能源等要素成本快速上升和工业化后期经济增长的自然减速,经济增长动力不足,原先的出口导向型发展模式面临着严峻挑战。今后,沿海地区虽然仍将是中国进一步深度融入全球经济并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的主导区域,但从国家宏观层面来讲属于优化开发区,需要以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业为主导,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转变传统经济增长模式,努力形成创新驱动型经济发展方式,继续保持在全国整体格局中优先发展和引领发展的地位和作用。

内陆地区由传统中部和西部的部分省份组成,主要涵盖黄河中上游和长江中上游大部分地区,改革开放以来属于相对被忽视的地区,自然资源丰富,人口数量最多,工业门类齐全,经济总量规模较低,人均收入水平最低,具有一批综合功能配套较为完整的大型城市和城市群,目前整体上进人工业化中期阶段。自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和中部崛起等战略以来,内陆地区获得了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金融危机以来则吸引了大量沿海产业投资的内向迁移和国际产业投资的直接布局,经济增长速度开始快于沿海地区。今后,内陆地区将是中国宏观层面的重点开发区,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如何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丰富、劳动力低成本和区域市场广阔等比较优势,积极承接第四次国际产业转移,全面融入全球经济体系,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保持经济高速增长态势,成为保证中国整体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主导区域。

沿边地区主要由具有陆上边境线的省份组成,分别毗邻东北亚、北亚、中亚、东南亚,少数民族和贫困人口较多,人口、经济和城镇分布稀疏,经济总量规模很小,由于人口总量少和国家扶持政策力度大其人均收入水平稍高于内陆地区,整体经济发育程度较低,处于工业化前中期阶段。沿边地区具有独特的地缘区位,一方面具有在和平时期对外开展经济合作和贸易的优势,另一方面也面临着军事、政治、民族和宗教等多种问题的挑战,其经济开发的复杂性极大。今后,其各个省区需要充分利用地缘区位和资源特点,综合考虑军事、政治、民族和宗教等因素,在国家针对性区域政策的扶持下,发展各具特色的沿边开放型经济。

三、后金融危机时代区域经济格局的新特征

后金融危机时代,随着中国新三大经济区域发展的态势、地位和作用的变化调整,以及国家对区域经济格局的重新设计、区域发展战略的密集出台和地方发展战略地位的上升,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格局出现了一系列新的特征。

(一)内陆经济崛起成为区域经济格局最重大新特征

基于内陆与沿海地区经济增长速度的对比关系,改革开放以来内陆地区的经济发展可划分为四个不同阶段(见表4)。第一阶段:1979—1991年。内陆地区虽也获得较大发展和提高,但经济增长速度比沿海地区年均低1.28个百分点,从水平提高的程度来讲,处于明显滞后状态。第二阶段:1992-1999年。内陆地区与沿海地区在1992—1999年期间的年均增速差距达2.55个百分点,内陆地区与沿海地区的发展差距急剧扩大。第三阶段:2000—2007年。20世纪末期,国家开始全面实施区域均衡协调发展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和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改善了内陆地区的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2000—2007年内陆呈现明显的加速增长态势,年均增长率与沿海地区的差距缩小为1.19个百分点,两大区域2007年的增长率已经基本持平。

2008年以来可看作内陆地区发展的第四阶段,也是一个全新的阶段。当年的全球金融危机是自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世界经济遇到的最严重危机,中国经济也受到严重且深远的影响。金融危机爆发后,作为中国最大贸易伙伴的欧美发达国家内需严重萎缩,直接影响到中国出口贸易的增长,沿海地区的出口导向型发展模式受到严重打击,内陆地区受危机影响相对较小。加快扩大内需、阻止经济下滑已经成为中国经济政策的重中之重,如2008年开始实施的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其中绝大部分投向了内陆地区。同时,内陆与沿海地区成本差异扩大和巨大内陆市场吸引了大量国际国内产业投资从沿海向内陆迁移或直接布局。再者,沿海地区已进入工业化后期,增长速度必然放慢,而内陆地区总体上处于工业化中期,正进入加速增长过程。在这些国际国内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一国两速”模式发生了扭转,2008—2011年期间内陆地区的年均增长率超过沿海地区1.78个百分点。

(二)区域经济格局日益细化,突出区域化、城市化和网络化

2008年之后,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格局进一步细化,自“四大板块”演变为“六个核心经济圈(带)”。六个核心经济圈(带)包括首都经济圈、环渤海经济圈、东海经济圈、南海经济圈、长江中上游经济带以及黄河中游经济带。这一空间格局以沿海和沿江为依托,覆盖了从东北到西南的全部沿海地区,华北、北中、华南以及中部地区和部分西部、东北地区也被涵盖在内。东部沿海地区的核心又可表述为“三大五小”,“三大”指环渤海地区、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五小”则指辽宁沿海、山东黄河三角洲生态经济区、江苏沿海经济区、海峡西岸经济区和广西北海经济区。内陆地区的核心经济带分别以长江流域和黄河流域为轴线,长江中上游经济带以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成渝地区、昌九地区为重点区域,黄河中游经济带以中原地区、关中地区以及国家能源基地为依托。

这种区域经济格局的细化过程突出了三个基本原则:一是区域化。尊重区域经济空间相互作用和相互联系自发性规律,强调区域内部的密切经济联系。二是城市化。明确城市作为区域经济增长极的地位,强调特大城市、城市圈和城市带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集聚和扩散作用。三是网络化。在这种区域经济空间格局中,存在着明显的“大圈套小圈”的空间交叉现象,形成了“大”中有“小”、“圈”和“带”交错的网络化格局,对于位于边缘的地方提供了多重发展机会。

(三)区域经济增长极的多元化布点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最早使用的经济增长极布点方式是设立经济特区和各种类型的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承担着探索体制创新的使命,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成为市场经济的破冰之举;经济开发区在优惠政策支持下,成为吸引外资和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载体,发挥了产业集聚效应和区域辐射效应,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增长极。二十多年后,随着经济开发区单一经济开发功能无法应对持续增加的社会管理和服务需求的问题的日益显化,2005年国家开始设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目前已经形成深圳特区、浦东新区和滨海新区3个综改区,被赋予了更大的政策支持和“先行先试”权进行系统性、多层面、深度化的综合制度改革,成为第二种经济增长极布点方式。3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都位于东部沿海最发达区域,其基本思路仍是形成区域规模较大的增长极,并遵循梯度规律带动其他地区的渐次发展。自2007年至今,国家为了应对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先后批复了成都、重庆、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沈阳、义乌、海南、舟山等9个专题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采取地方试验方式进行不同问题导向的专题性改革探索,成为第三种经济增长极布点方式。自国家设立专题型试验区以来,地方性的区域发展规划也开始寻求中央政府的认定,以获得更大的政策支持和战略定位,出现了把地方区域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高潮。仅2009—2010年,就有24个区域发展规划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覆盖了中国大部分地区,正在成为一种新的经济增长极布点方式,改变着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格局。

四、内陆地区经济发展的战略思路和战略路径

纵观内陆地区经济发展的演进历程,可以发现内陆地区已经进入高速经济增长阶段,并成为中国区域经济格局最重大新特征。在世界经济增长乏力、中国经济进入中速增长阶段和中国区域经济格局产生重大变化的背景条件下,内陆地区必须对经济发展战略进行重新审视和选择。

(一)加快“双重”开放,逐步形成内外源结合的开放型经济

输出基础理论强调区域外部需求是区域经济增长最为关键的因素,输出型产业部门是区域经济增长的引擎。这说明建立一个开放型经济是促进经济要素流动,形成区域经济增长动力的基础。事实上,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最重要的时代特征,任何国家和地区要想获得快速的经济增长,都必须积极融入到全球经济系统之中。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正是通过全面融入全球经济体系,尤其是沿海开放型经济的强力带动,才获得了长期的高速经济增长。中国经济的对外开放是渐次空间推进的。目前内陆地区对外开放程度远低于沿海地区,成为影响内陆地区经济发展和结构优化的最直接因素。理论、经验和现实都说明,内陆地区要想保持高速经济增长,发展开放型经济是必然选择。

内陆地区发展开放型经济,必须选择适合自身的独特路径。首先,内陆地区要加快推进“双重”开放,即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国际开放,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扩大国际贸易往来,实施“走出去”战略,全面融入全球经济体系;另一方面要加快扩大国内区际开放,加强与沿海地区和沿边地区的经济合作,密切资金、人才、技术和市场的交流与共享,特别要积极吸引沿海的产业向内陆地区转移,间接参与全球经济分工与合作。其次,内陆地区要汲取沿海地区发展开放型经济的经验教训,在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要充分依托国内市场需求,积极建设内源发展动力,形成内外源结合的开放型经济,避免陷入“依附型经济”的陷阱。

(二)投资驱动先行,逐步形成投资与创新双轮驱动型模式

当区域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投资所做贡献时,称之为投资驱动型经济增长模式;当区域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技术进步时,称之为创新驱动型经济增长模式。近年来,内陆地区高速经济增长背后的原因主要是不断加速的投资增长,属于投资驱动型经济增长模式。考虑到发展阶段、经济基础和要素特征,内陆地区在近中期内要保持经济高速增长仍将主要依靠投资驱动。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对交通网络、信息网络、能源网络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尤其要注重建设内外通达的快速通道体系,降低区位劣势导致的过高物流成本;二是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和沿海地区产业西进,努力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和沿海企业投资,特别要吸引世界500强等跨国公司和国内500强企业的高附加值项目,扩大产业投资规模;三是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鼓励创业投资和扩资成长,培育根植性的内生增长力量。

从中长期来看,投资驱动型经济增长是难以持续的,内陆地区需要不断培育创新驱动能力,逐步形成投资与创新双轮驱动型经济增长模式。由于面临科技创新投入水平低、科技成果产业化程度低、创新资源吸附能力低、自主创新环境较差等问题的制约,内陆地区形成创新驱动型经济增长模式是一个长期的艰巨任务。一是国家要在内陆地区现有优势科研技术门类和重点布局区域的基础上,战略性布局高新技术和其他新兴产业等重大项目,加快创造和利用高新科技成果,引导内陆地区构建新的区域创新体系。二是不断增强引进创新,从引进外资、进口贸易、对外投资等途径吸取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尤其要注意制定系统、完整的行业技术引进政策,加大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技术的力度。三是高度重视自主创新,加强创新环境建设,优化创新激励机制,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创新要素汲取能力,注重创新型企业家这一高级创新要素的催化、占有、保留和集聚。四是把自主创新与吸收引进有机结合,如国际技术引进时要加大本地技术创新投入和创建共性技术研发中心,提高本土企业消化、吸收、集成、创新国外先进技术的能力。

(三)政府推动先行,逐步形成政府与市场协调分工型模式

经过三十余年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国经济已走上市场经济轨道,但各地区的市场化进程很不平衡,内陆地区与沿海地区相比存在着很大差距。内陆地区发展开放型经济不能完全寄希望于市场,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一是树立全球化理念,加快服务型和法治型政府建设,形成兼容并包的社会心态、自觉接受国际准则与惯例的社会意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便捷的交通通道和畅通的信息网络,构建开放型经济的硬件框架。三是按国际水准建设区域中心大城市,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升产业配套能力,构建多种类型的开放型经济发展平台。四是政府在招商引资、对外贸易、产业培育和要素保障等方面要做好战略规划、政策引导和实施推进工作。

内陆地区发展开放型经济,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但根本上还是要依赖市场化的深入推进,逐步形成政府与市场协调分工型模式。首先,要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限制地方政府的直接市场性功能,既要深化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尽快实现非特殊国有企业产权向市场微观主体的转移,扭转国有经济比重过大的局面,又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尤其要加强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的融合发展。其次,要约束地方政府的市场保护行为,消除市场壁垒,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的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重点是建立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产权交易市场、金融服务市场和技术市场体系。最后,积极推进战略性国有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的改革,起到合理定价、有偿使用、配置市场、鼓励投资以及资源和环境保护的作用,实现自然资源科学开采、集约使用与可持续经济增长的协同。

(四)特大城市优先,逐步形成特大城市区域主导型网络模式

根据现代城市发展理论,在区域城市化的早期启动和中期快速发展阶段,顶级城市优先发展是一个必然特征。从内陆地区城市化现状来看,正处于中期快速发展阶段,但城市规模结构极不合理:有重庆、成都、西安、武汉等一批特大城市,而大城市则较为缺少;有一定数量的中等城市,而小城市数量相对较少。由于缺乏大城市,大量劳动力和其他经济要素快速流入特大城市,内陆地区城市化的顶级优先发展现象更为突出。同时,从追求城市最大化规模经济效应来讲,这些特大城市拥有更好的基础设施条件、相关产业配套、经济要素供给、综合服务功能和对外通达能力,必然成为内陆地区发展开放型经济的优先选择。因此,与沿海地区城市化过程中以大量中小城市快速成长为主导的模式不同,目前内陆地区必然选择以特大城市优先发展为主导的城市化模式。

在世界范围内,经济竞争和综合竞争的地理层级正在发生从城市向城市区域的明显变化,城市区域正在成为现代全球经济活动的主要空间舞台。城市区域是城市区域化和区域城市化的结果,指相邻城市之间存在密切的生产、市场、交通、信息等经济社会网络化联系,区域范围内存在明显一体化发展趋势的城镇密集分布地区。目前,内陆的四川盆地、郑州—洛阳地区、长沙附近等地区的城市已经呈现出一定的集中化和区域化发展趋势。依托特大城市发展一批特大城市区域,推进城市区域内部空间组织一体化和外部空间联系一体化,逐步形成区域空间网络化发展模式,不断提升整体经济效率和全球竞争能力,将是内陆地区获取持续经济增长的关键。

民营经济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民营经济作为广东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是广东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本文在回顾国家和广东省对民营经济政策后,结合在民营经济政策背景下广东民营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就广东民营企业外向型发展情况、民营经济结构发展情况以及融资情况等几个政策制定比较集中的方面入手从中了解得到民营经济具体发展中的各项政策对民营经济增长的实际的影响以及民营经济政策效力程度。

关键词:民营经济;外向型发展;经济结构;融资

一、 引言

中共十五大以来,国家对民营经济政策的不断宽松和有利,民营经济特别是广东私营经济不断蓬勃发展。在广东地区,上世纪90年代以来,出现了许多具有较大经济规模,产供销流程完整顺畅的经济形态,成为推动广东经济不断前进的新的活力,而这一活力的主要构成则正是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非公有制经济。

当前国内理论界对对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各个要素,例如技术、融资、企业管理等各方面都做出了很多探讨和研究。这些研究都使我们从比较微观具体的角度对民营经济的发展有更深刻的了解和认识。例如, Vamvakidis和thanasios (1996) 侧重研究经济开放与经济增长之间的正相关性, 而陈建新、何晓庚、肖家湖(2006)在分析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对整个社会的重大作用外,也强调指出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是民营企业迎接全球化挑战何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需要”,并对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进行了可行性分析。但是在国内对民营经济所做出的各项研究中,致力于通过民营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来衡量国家在民营经济实施的各项政策所达到效果的研究并不多。本文结合前人对民营经济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就目前民营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尝试性的做出关于民营经济政策对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效力的实证分析。从而使我们更具体更直观的了解民营经济政策的效力。

二、民营经济政策在对广东民营经济发展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经济发展更具有活力,也刺激民营经济不断蓬勃向上。作为走在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省,其迅猛发展的社会经济中,广东民营经济所起的作用是不可磨灭的。经过几十年的积累发展,特别是在民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成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被正式确认之后,广东民营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企业涉及产业范围、自身发展规模以及自身竞争力都不断增强。来自广东省统计局的消息,2008年,广东省民营经济单位数达到383.38万个,广东民营单位从业人员达2015.02万人,占全省总从业人员数的36.9%,可以说民营经济对广东社会经济发展功不可没。

民营企业的迅猛发展离不开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民营经济所做出的一系列决定、方针和政策,已出台的很多政策都是明确针对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而得出的,而具体这些政策在实际生效应用中对民营经济产生了哪些实质性效用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看待。

1.民营经济政策对广东民营经济外贸出口的影响

广东因其自身地理优势,在外贸进出口方面相比较我国其他大多数省份具有明显的优势,因而广东外贸进出口无论是数量还是金额,都是走在全国前列。而民营企业近些年进出口业务也是突飞猛进。

而相对应于这段时间广东民营经济在外贸主营进出口方面所面对的政策环境来看,我们可以看出,1998年国家宣布从1999年开始赋予一部分符合条件的民营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以自营进出口权,而同年广东省也出台了落实出口退税,设立出口贷款贴息资金,鼓励民营企业利用外资和经营进出口业务等八项支持对外贸易出口的措施。结合广东民间进出口的实际情况来看,初步放开自营进出口权虽然只是向少数符合条件的民间民营机构予以开放,但是还是表明自营进出口权对民营经济而言不再是遥不可及的利好信号。而之后于2000和2001年国家对民营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的再次放宽至针对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外贸领域的限制完全取消,在出口额的的变化都有很及时而明显的表现。特别是在2001年完全放开对民营企业的自营进出口权后,私营企业出口额次年便大幅度增长。另外加之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广东作为中国对外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在致力于发展内源型经济的基础上,把鼓励外向型民营企业的发展作为全省经济发展的一个侧重点。广东民营经济进口总额2002年为41.48亿美元,2007年达到1173.4亿美元,突破了1000亿美元大关。在应对近年来国际上越来越多不利于我国外贸出口的反倾销案件以及国际不稳定经济环境下,广东依然能保持出口优势,从侧面上也反映出开放自营进出口权政策以及针对民营经济的外向型鼓励政策对民营经济外贸出口业务的开展产生了实际的促进作用。

2.民营经济政策对广东民营经济结构的影响

近些年来,国家在政策上不断放宽对民营经济在发展领域方面的限制,以鼓励民营经济能够进入更多的领域参与竞争。与此同时,各地政府也积极支持民营科技创新的发展,希望能借此来推动民营经济结构升级乃至广东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广东近些年来民营科技发展迅速,根据广东省科技厅的有关报道,截至2007年年末,经广东省各级科技行政部门认定的民营科技企业数量达到9897家,民营科技企业总收入占全国第一,接近13432亿元。在广东省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民营科技企业数占企业的总数达80%以上,而在新创办的科技工业园区的进园企业几乎100%是民营企业,其中绝大部分属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型民营科技企业己成为推动广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伴随着广东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加剧,越来越多的广东民营企业意识到科技创新对企业生存和发展,建立和保持自身竞争优势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早在1993年民营经济发展的春天到来之时,国家科委就曾对民营科技企业发展问题做出过《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科技型企业若干问题的决定》,将民营科技企业看作是我国高科技产业的一支新生力量。在其后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推动下,例如,1999年,国家先后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以及《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设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政府专项基金作为引导性基金,提高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投资;2002年国家出台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在之前国家对民营科技鼓励的各种政策的基础上,以法律条文的形式鼓励对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广东省对本省民营科技发展也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1994年2月《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条例》;1999年3月的《广东省技术秘密保护条例》,2000年的《广东省技术市场条例》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2003年广东省再次专门发布了《关于加快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较为系统的提出推动广东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一些意见。

虽然受到这些政策的推动,但广东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很多是始于广东实行改革开放后,受到外来资本投资的影响。除了一部分民营企业从事商业,服务业,轻工业以及农产品加工业,另外很大一部分则是使用被国外企业在母国已经淘汰的设备和技术,利用广东省廉价而丰富的劳动力,专门为外资提供贴牌生产服务。这种状况就造成了广东民营经济从整体上数量庞大,但是大多数还是集中在例如纺织,电子产品制造等完全竞争或者接近完全竞争市场。广东省民营经济发展的领域仍然相对集中和稳定。民营经济的主营业务仍然是集中在建筑业、制造业、交通运输及批发零售等服务业。民营科技创新仍未成为广东民营企业发展的主旋律,对于整个广东民营企业的产业领域结构的调整的效果并未凸显出来。

3.民营经济政策对广东民营经济融资状况的影响

广东民营经济从其发展历程来看,从无到有,由小到大,最终要在进一步做大做强,离不开资本的积累。但融资难,融资渠道不畅一直是民营企业发展的难题。

广东作为全国经济发展的标兵之一,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各担保机构之间发展也不太平衡,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担保机构不多。此相对应的却是,一方面广东各商业银行存款急需寻找出路;另一方面有着良好的经营状况和高成长性的广大民营企业,由于不能提供有效的固定资产抵押或担保而得不到贷款。各商业银行和广人民营企业都急需贷款担保配套服务。

从广东民营经济直接融资渠道来看,在2006年新的《公司法》及《证券法》对原有相关条文修订之前,民营企业由于收到严格的限制,上市企业必须是规范的股份公司,而目前的很多民营企业还是公司制,不具备上市条件,且民营科技企业在民营企业整体的比重还很少,故而面对高科技企业服务的二板市场对于绝大部分民营企业而言也都是封闭的,就更不用说发行股票证券等进行融资,因此很多公司采取借壳上市的方式来获得融资的机会,但是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民营企业通过上市等渠道获取融资的空间。

一方面,民营企业融资问题不断得到政府的重视,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问题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从国家的《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保护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到广东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关于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的政策,并且积极为民营企业和金融界建立交流平台,试图改善民营企业的间接融资的渠道。同时对《公司法》、《证券法》等进行不断的修改,加强民营企业与证券届金融界等的联系,以实现消息的畅通和沟通的顺畅,帮助民营企业通过直接融资获得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

三、 结论

作为时刻走在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前列的广东民营经济,其自身的发展一直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如何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政策环境和便利条件,成为政府各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广东这样一个民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占据比例相对更大的省份而言,民营经济发展的状况如何直接对整个广东经济发展形势产生很大的影响。本文从广东民营企业外贸出口发展情况、民营经济结构发展情况以及融资情况等几个政策制定比较集中的方面入手,我们看出在面临全球经济一体化带来的更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变幻莫测的国际经济环境,广东民营经济继续发展,成为广东省经济一大支柱,除了广东民营企业自身实力不断增强,也同近年来国家和广东省对民营经济外贸的大力支持政策不无关系。但是优化民营经济产业结构以及解决民营经济融资难的问题仍然需要得到政府的进一步重视。受到最近金融危机对民营企业带来的严重冲击,广东省需要不断加强各项配套设施建设,创建良好的非政策性软环境,这样才能更有效的保证民营经济各项政策的可实施性,才能保证政策对广东民营经济发展产生更直接有效的影响,以更顺畅的实现相应的政策目标。

参考文献:

[1]Vamvakidis, Athanasios, Trade Openness and Economic Growth Reconsidered, mimeo, Harvard University, August.

[2]陈建新、何晓庚、肖家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科技管理研究》,2006年第8期.

[3]《广东统计年鉴》(1998-2008),中国统计出版社.

[4]邓 楠 徐红新:《影响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法制环境研究》,《河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年第6期.

[5]林洪美:《我国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研究》,《商场现代化》2006年8月(上旬刊).

民营经济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 产业集群对民营企业发展产生着重要的影响,但在我国目前形成的大部分产业集群并不成熟。文章采用SCP分析方法探讨民营企业产业集群的形成机制,结合台州市民营经济与产业集群之间现实情况阐述产业集群对浙江民营经济发展的影响,并针对性地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 产业集群;民营经济;SCP分析法

从企业集群的萌芽时期至今,台州广泛存在的民营中小企业抓住机遇应对变化,利用专业化市场推广产品和品牌,扩展邻近区域参与生产销售,逐渐地,生产企业集聚加强、展销市场集中度提高,形成了阀门泵类、服装机械、眼镜制品、工艺制品等30多家产业集群。目前台州有多达20个的产业集群企业的年产值已超百亿元。本文采用产业经济学理论中常用的SCP范式分析方法来分析产业集群规模优势以及台州民营企业产业集群的形成机制,结合现实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几点建议。

1 基于SCP范式的台州民营企业产业集群的形成机制

台州民营经济发展可谓是在夹缝中求生存,但其发展速度非常迅速,下面基于SCP范式从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三个角度分析产业集群规模优势以及台州民营企业产业集群形成的原因。

1.1 市场结构

(1)产业集群有利于扩大市场集中度。台州的民营企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产业集群使单个孤立的中小民营企业内在的竞争弱势转化成整个集群的竞争优势。此时,集群有效扩大了市场集中化程度,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和优势地位,具备很强的议价定价能力。

(2)产业集群对外来企业形成较高壁垒。产业集群,能够带来较高水平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益,形成强大的行业竞争优势,群内企业还可以以产权交易或并购的形式实现退出产业,退出壁垒较低。对于集群外部的其他企业,则加大了企业进入或退出的壁垒和难度。

1.2 市场行为

对外的价格竞争行为方面,产业集群通过集聚效应降低群内企业的产品价格,获得群外企业没有的价格优势;对外的非价格竞争行为方面,集群的激烈竞争促使企业形成一定质量基础上的产品差异性以满足不同顾客们的需求,集群形成的良好形象也会使内部各企业的品牌更易于被公众和消费者接受。

1.3 市场绩效

首先,产业集群主要是由市场整体体系和各个等级官僚体系的两种内在机制共同发挥作用下的组织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既消除市场机制的失灵,又能够减轻政府失灵作用下产生的混合组织劣势效应。其次,产业集群能够克服单一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刚性,提高了生产的柔性,提高独立企业的生产相对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再者,集群内各个企业通过专业化的社会分工与合作,形成了产业间的优势互补,从而大大增强了创新能力,促进产业技术创新。

除了产业集群的本身优势外,台州民营企业产业集群的形成还受其他一些环境因素的影响。台州人注重建立以亲缘、血缘和地缘为纽带的人文网络,这种人文网络的形成结合了本地的各生产要素禀赋优势最终促使台州产业集群自然地发展壮大。一方面台州有自古以来的民营经济体制优势和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自由充足的空间;另一方面,民营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为民营企业集群供给养料,政府产业政策引导企业集群更好更快发展。

2 台州民营经济与产业集群发展问题分析

(1)职工普遍受教育水平不高。产业集群发展需要熟练劳动力,更需要与现代企业制度相匹配的高素质人才。台州产业集群存在着明显的本土根植性,职工主要来自于当地人员,文化水平不高,缺乏专业知识。以2012年为例,台州的从业人员中拥有大学本科文凭的不足10%,初中及以下却超过了一半,总体受教育水平都不高,高素质人才的匮乏制约着企业的长期发展。

(2)科研投入不足,科研机构少。集群企业要发展必须培养源源不断的创新能力,掌握先进的生产技术。目前,台州市内仅有普通高等学校4所,县级以上政府属研究与开发机构仅4家,科研机构匮乏。由政府拨款构成的经费收入,台州市则只是宁波市的1/9,杭州市的1/50,对产业集群的科研创新较为不利。

(3)融资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台州目前有三家民营金融机构,即台州银行、泰隆银行和民泰银行。这些民营金融机构资金和地域的局限性对企业产业集群的支持能力有限。

3 相关政策建议

(1)重视教育、培训与科学研究。台州市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教育,认真抓好教育、培训与科研工作,充分强调人才和教育的重要性,帮助中小民营企业深化产业集群的发展改革。

(2)大力发展民营中小金融机构。台州政府应注意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方面的需求,在放宽银行门槛的同时,完善对民营金融机构的支持与服务体系,调动更多的社会资金帮助企业完成发展。

(3)促进集群内企业间的合理分工与竞争性协作。政府应从制度和监管下手,完善与企业发展相关的税务、审计和法律制度,强化企业合作意识,引导企业建立更加合理的发展战略。

民营经济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营经济正在迅速发展阶段,但是在中国这个法治国家中,依然存在对于民营经济的立法保护不足现象。在社会中的民营经济主体的知识产权侵权事件频频发生,家族企业管理模式以及民营经济的劳资关系紧张等现象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对于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保障的发展。为了更好解决民营经济出现的问题以及实现民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完善对其的法律保护,文章主要是对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保护机制进行探讨。

关键词: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法律保障机制

在改革开放的时代背景中,民营经济正在蓬勃发展的阶段,对于中国的经济发展来说,民营经济是不可替代的,在中国的经济发展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所以中国也在不断的采取措施和法律来保护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虽然政府在不断地出台政策进行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护,但是在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过程中依然有很多的問题需要解决,并且在法律保护系统方面也没有一个完整的系统性研究,所以在今后的发展中,需要通过进一步的法律建设来实现对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作用。

一、发展民营经济的意义

民营经济是多种所有制经济的总称,除了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港澳台商以及控股企业之外的所有制经济都属于是民营经济,其中包括了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以及混合所有民营经济等。民营经济在以前的中国曾一度萎靡,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又渐渐复兴。

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很多的民营经济都发展成为了上市公司,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民营经济除了纳税方面之外还有效地缓解了中国的就业压力。由于我国人口数量大,就业问题是我国长期发展中都会存在的难题,但是在民营经济中的就业曾计较丰富并且劳动性比较密集,相对于企业单位以及公务员等企业能够为群众提供丰富的就业岗位。伴随着民营企业在社会经济中支撑作用的越来越显著,我国已经出来了很多的政策通过鼓励民间投资、激发企业活力以及减少生产成本等方面对民营企业实施大力的扶持。通过各种政策的作用,民营企业也在不断的往更好的方向发展并且已经表现出了一种新的发展趋势。现在的民营企业发展不仅是关注数量,在质量上也有了一定的要求,这样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要,也非常的符合我国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趋势。积极的进行民营企业的优化和壮大,已经成为了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以及优化社会经济结构的一种重要手段。

二、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法律保护的现状分析

(一)民营经济法律地位已经确定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已经越来越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不断的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扶持力度。这种扶持不仅体现在政府的各种文件中,更主要的是体现在中国的根本大法“宪法”中,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已经从原来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补充地位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组成部分,这就意味着已经将国家的私营经济等非公有经济平等的加入到了民营经济的体系中来,这一举措非常有利的保障了民营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在2004年的第十届人大代表会议中将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等一系列非公有制的权益保护写到了宪法中,这样一来,投资者就可以放心地直接投资或者间接的投资民营企业,有利于实现个体利益的最大化。

(二)法律体系已经逐渐完善

国家和政府为了更好地鼓励和引导民营经济的发展,已经加快了对相关法律保障系统的建立,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和改进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出台了多钟相关法律,其中包括:《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同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这些法律为民营经济的产权进行了明确的确认并构成了严格的法律保障体系,有效地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发展。

(三)各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府政策相继出台

自从改革开放来,我国已经逐渐地形成了一系列的民营经济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体系,在相关政策中已经对指导原则、发展方向以及具体实措施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国务院在1998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这项条例对民营经济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2011年国家计委颁布的《促进民间投资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了要放宽民间投资的范围,改善民营投资的待遇,为民营经济的发展铲除了一些政府方面的障碍。在国家进行相关措施颁布的同时地方也在不断的进行民营经济法律保护的完善,例如在1997年广州市最早颁布了相关的保护政策,紧接着全国各个地区也逐渐地进行地方法规的确立,其中主要是对民营经济发展和生存中的一系列权益保护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促进了民营投资的公平公正发展。

三、民营经济法律保障存在的问题

我国民营经济的主要存在形式包括个体商户、中小企业以及私营企业。民营经济主要是由民间进行投资的,盈利是主要的投资目的,所以应该是属于民间所有。民营经济已经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目前中国的发展中要想实现稳定健康发展,还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法律保护系统。

(一)缺乏针对性的立法保护

我国是法治国家,那么法治国家首先应该做到的就是依法治国,强调用权力赋予的形式来对某种特定的主题进行重点保护。由于我国长期的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经济发展,导致在我国市民的认知方面和立法层面的立法方面,对于私有制和公有制之间都存在明显的差异性。

随着民营经济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逐渐加重,全国上下都在出台政策进行保护,但是从法的层级效率看来,地方进行的政策主要是将民营经济作为一种本地经济发展的措施来进行,并没有将其发展上升到法律的层次上来。并且经过相关的研究发现,政府出台的一些相关政策内容也只是在形式上对民营经济进行了法律层面上的重视,实际的操作性并不是很强,这就难免导致最后的落实工作不到位。

(二)在法律平等视域下对于民营经济的差别对待

由于我国多年来以公有制作为经济主体的影响下,很多的公民对民营经济进行了歧视看待。首先对于民营经济的不平等体现在了市场方面,国家很多相关政策从表面上看是减少进行民营经济发展的条件,降低了民营经济的投资的难度,但是实际上却带来了消极的影响,因为不管是什么行业,一旦出现数量的增加就会带来很大的竞争问题。在我国相关垄断法的规定中,将危机民生以及公共事业的活动都给予了垄断豁免权,但是对于在垄断豁免权上的定义审批机关有着很大的权力,这也为权力寻租创造了条件。

(三)民营经济的权利主体知识产权维权意识不强

现在是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在市场中获得经济利益也要依靠科学的支撑。目前我国已经实施了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战略方针,已经从原有的高消耗,高污染经济发展逐渐转向低消耗、低污染的方式,因此要实现经济方面的发展就必须要重视科技力量的发展。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发现,大多数的民营经济的企业家在知产产权的维权意识方面淡薄。一方面是因为很多的民营企业家在经营的过程中没有诚信经营并不遵守法律规定,其中最常见的行为就是对他人的商标、专利等进行侵犯,这些进行商标假冒的往往都一些劣质的产品,一旦这些产品流入市场,不仅会损害他人的利益,还有可能会危害他人的财产以及生命安全。还有一方面是企业的自身缺乏维权意识,即使再出现了侵权事件之后也选择息事宁人,害怕会危害到自身企业的利益,但是这种做法不仅会损害自身的合法权益,还会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侵权事件的发生,不利于实现民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家族管理模式盛行以及劳资关系的不和谐

在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大家都知道在民营经济中最常见的就是家族企业的经营模式,虽然这种经营模式在最初的阶段有很大的优势,随着企业发展模式的不断扩大,这种经营方式反而会限制企业的正常发展。家族管理模式其实就是家族成员共同出资共同经营,但是这种经营方式有很大的弊端,企业内部很容易造成矛盾的分化,管理层人员出现不和的现象时有发生。还有很多的家族成员为了一己私利,对企业的管理不闻不问,一心寻求利益,这些都十分的不利于民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民营企业的发展,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劳资关系也越来越紧张,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主与民工纠纷事件发生。在企业发展中认识不和谐的关系都会影响到企业的长远发展,在很多的民营企业中企业主对于经济的收益比较关注,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工人基本权益的维护,在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劳资关系的紧张。

四、如何推进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法律保障机制的建立

(一)消除歧視、公平对待

从竞争的角度看来,市场经济下民营经济的发展是离不开公平的竞争机制的,公平的竞争机制不仅能够提升经济体制的核心竞争力,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充分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权利的角度上来看,相关的执政人员在执行权利的时候应该受到明确的法律规定,应该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实行民营经济的放宽政策。从经济角度来看,我国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民营经济进入垄断行业,所以民营经济是可以进入关系国计民生等重要行业领域的。所以相关部门应该放宽国营经济的市场准入。

(二)增强民营经济企业主的维权意识

在依法治国的时代中,除了良好的外部法治环境之外,企业自身也应不断的完善自身的软硬件条件。在一个企业中,专利、商标和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是至关重要的,为了避免侵权事件的发生,相关的企业应该广泛的进行维权意识宣传教育,提升企业的维权意识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进行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只有这样才能够进一步的塑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另一方面,企业应该及时的加强普法知识的宣传力度,警告企业自身应该做到依法治理,诚信经营以及努力实现自身的社会责任。除此之外,企业还可以共同组建一个保护民营企业的法律援助中心,这样在企业运行过程中一旦出现法律问题时,企业主能够找到地方进行咨询,最快速度的得到相关的解答,最大程度地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就业一直以来就是中国重要的民生问题,相关民营企业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努力的构建比较和谐的劳资关系。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政府、社会、企业以及劳动者的共同参与。相关的企业主应该在管理过程中严格的遵守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法律制度,在处理双方关系的过程善于利用合同。

五、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对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法律保障机制存在的不足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希望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保障在今后的发展中更加的完善。

参考文献:

[1]林锦静.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法律保障机制刍析[J].榆林学院学报,2019(01).

[2]孙朝霞.我国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法律环境研究[J].生产力研究,2010(07).

[3]宋翘楚,吴红忠.法治建设对民营企业发展的价值探析[J].长江论坛,2019(04).

(作者单位:武汉文理学院)

民营经济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在我国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的新时代,对于山西省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来说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如何进一步优化扶贫背景下山西乡村旅游产业,应当上升到战略层面,特别是要运用系统思维和创新理念,大力推动山西乡村旅游产业科学和健康发展。文章对扶贫背景下山西乡村旅游产业发展进行了研究和探讨,在简要分析乡村旅游产业扶贫重要性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扶贫背景下山西乡村旅游产业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优化扶贫背景下山西乡村旅游产业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实施策略。

【關键词】精准扶贫;山西省;乡村旅游;产业优化

作为产业扶贫的重要方式,旅游扶贫在带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增收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山西省“精准扶贫”工作的持续推进,如何将“精准扶贫”与乡村旅游产业发展进行有效融合,推动旅游产业扶贫模式改革和创新,是山西省必须高度重视的重大问题。从山西省乡村旅游产业的整体发展情况来看,尽管与过去相比有了较大的进步和提高,而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不到位的地方,特别是一些地方还没有深刻认识到扶贫背景下乡村旅游产业改革、创新、发展的重要价值,直接导致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缺乏综合性、全面性和系统性,需要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这就需要山西省在未来发展乡村旅游产业的过程中,要将“精准扶贫”与之进行有效融合,积极探索更具有创新性的乡村旅游产业扶贫模式,实现“精准扶贫”与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双赢”。

1 乡村旅游产业扶贫的重要性

作为旅游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旅游具有十分广阔的发展前景,特别是在当前“精准扶贫”的大背景下,大力推动乡村旅游产业扶贫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山西省乡村旅游产业的整体发展情况来看,由于旅游产业比较丰富,因此可以将乡村旅游与“精准扶贫”紧密结合,对于促进贫困人口增收及推动产业扶贫至关重要。只有大力推动乡村旅游产业扶贫,才能使产业扶贫更具针对性,比如山西省一些农村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过程中,将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与“精准扶贫”进行了有效的结合,切实加大了乡村旅游产业的开发工作力度,不仅在投资方面给予支持,而且也对农民进行了教育和培训,使很多贫困人口脱贫;只有大力推动乡村旅游产业扶贫,才能使山西省农村经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比如山西省一些农村在发展农村经济的过程中,更加重视产业化发展体系建设,根据自身的产业特色,大力推动生态旅游、特色旅游及“农家乐”等一系列乡村旅游项目,使乡村旅游产业的整体发展体系日益完善,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既有效解决了贫困问题,也实现了农民增收,而且为贫困人口就业和增收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 扶贫背景下山西乡村旅游产业存在的问题

2.1 乡村旅游产业扶贫缺乏科学性

促进扶贫背景下山西乡村旅游产业优化,一定要在促进乡村旅游产业扶贫科学化方面下功夫。从山西省一些地方开展乡村旅游产业扶贫的整体情况来看,缺乏科学性的问题比较突出,导致乡村旅游产业扶贫整体水平不高。比如,有的地方没有将“精准扶贫”与乡村旅游产业发展进行系统整合,特别是没有制定比较完善的乡村旅游产业扶贫政策体系,直接导致乡村旅游产业扶贫缺乏针对性、规范化和特色化,甚至导致一些地方乡村旅游资源遭到破坏,不仅不利于乡村旅游产业发展,而且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需要引起重视,特别是要在促进乡村旅游产业扶贫科学性方面努力,否则就会导致乡村旅游产业扶贫受到制约。

2.2 乡村旅游产业扶贫缺乏系统性

推动扶贫背景下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最重要的就是要大力推动乡村旅游产业扶贫系统性,但目前山西省一些地方在开展乡村旅游产业扶贫的过程中,还存在系统性不强的问题。有的地方不注重对乡村旅游产业扶贫工作的系统性安排和设计,乡村旅游资源开发体系、投资体系、运行体系等不够完善,特别是由于缺乏对贫困人口的有效教育和培训,导致他们的专业素质不高。有的地方则不注重对乡村旅游产业扶贫进行有效的组织和引导,乡村旅游产业“同质化”的问题相对比较突出,直接导致恶性竞争,乡村旅游产业的收益性不高,而且影响力也比较薄弱,无法达到“精准扶贫”的效果,同样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2.3 乡村旅游产业扶贫缺乏融合性

由于产业扶贫涉及方方面面,因此在开展乡村旅游产业扶贫的过程中,一定要具有融合性,但目前山西省一些地方在开展乡村旅游产业扶贫的过程中,还存在融合性不够的问题。有的地方没有将乡村旅游产业扶贫与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诸多方面紧密结合起来,比如一些贫困地区不注重环境建设,导致乡村旅游产业的吸引力不强;又如,一些贫困地区在发展乡村旅游产业的过程中,不注重打造乡村旅游文化和乡村文化旅游,导致乡村旅游产业的发展模式缺乏创新。乡村旅游产业扶贫缺乏融合性,也表现为不注重将乡村旅游产业扶贫与贫困人口就业进行有效结合,贫困人口收入水平始终无法得到有效提升,直接导致乡村旅游产业扶贫工作无法向纵深发展等。

3 扶贫背景下山西乡村旅游产业的优化策略

3.1 强化乡村旅游产业扶贫科学性

推动扶贫背景下山西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一定要在强化乡村旅游产业科学性方面下功夫,进而使乡村旅游产业扶贫取得更大的突破。这就需要山西省在未来开展“精准扶贫”的过程中,将乡村旅游产业扶贫上升到战略层面,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提升乡村旅游产业扶贫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各地应当制定《乡村旅游产业扶贫指导意见》,对乡村旅游产业扶贫的指导思想、目标方向、发展模式、保障措施等做出明确和具体的安排,为山西乡村旅游产业扶贫创造良好条件。强化乡村旅游产业扶贫科学性,也要高度重视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效能性建设,特别是要重视乡村旅游产业扶贫工作的组织和引导,同时要在整体发展规划方面进行系统的设计和安排,努力使乡村旅游产业扶贫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运行,并且在“精准扶贫”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3.2 强化乡村旅游产业扶持系统性

山西在未来发展乡村旅游产业的过程中,要把强化乡村旅游产业扶贫系统性作为重中之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着力提升乡村旅游产业扶贫的整体水平。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乡村旅游产业扶贫组织体系,大力加强对乡村旅游产业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自上而下的组织机构,专门负责乡村旅游产业扶贫工作,使乡村旅游产业扶贫拥有良好的组织保障。要高度重视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工作,建立相應的保障机制,比如可以采取“对口支援”的方式,动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等参与乡村旅游产业扶贫工作,努力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进而能够使乡村旅游产业扶贫工作持续得到加强。强化乡村旅游产业系统性,也要推动乡村旅游产业扶贫改革和创新,特别是要在构建产业链发展体系方面下功夫,使乡村旅游产业更具有系统性、全面性和综合性,进而提升乡村旅游产业的吸引力。

3.3 强化乡村旅游产业扶贫融合性

要想使乡村旅游产业扶贫取得更大的成效,特别是要形成长效机制,一定要在强化乡村旅游产业扶贫融合性方面下功夫,努力使其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要将乡村旅游产业扶贫与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紧密结合起来,更加重视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拓展性,比如可以拓展乡村旅游产业发展领域,除了要大力发展“农家乐”之外,还要在乡村文化旅游等诸多方面进行研究和探索,努力形成健全和完善的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体系。要把发展乡村旅游产业与促进贫困人口就业进行有效结合,可以组建乡村旅游产业集团,同时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乡村旅游,推动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就业,这对于解决贫困人口持续收入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山西各地应当在这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大力提升乡村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综上所述,在我国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的新时代,山西省应当将旅游产业扶贫上升到战略层面,特别是要大力开展乡村旅游产业扶贫工作,最大限度地推动“精准扶贫”向纵深开展。尽管山西省一些地方在乡村旅游产业扶贫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而且也步入了良性轨道,但仍然有一些地方对乡村旅游产业扶贫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导致“精准扶贫”与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结合度不够紧密,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改进。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各地应当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入手,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着眼于破解乡村旅游产业扶贫面临的诸多问题和困境,采取更加多元化、系统化、效能化的措施,重点在强化乡村旅游产业扶贫科学性、强化乡村旅游产业扶持系统性、强化乡村旅游产业扶贫融合性“三个强化”方面努力,推动山西乡村旅游产业扶贫取得更大的突破。

参 考 文 献

[1]曾文悦,冯温喻.富川旅游扶贫攻坚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合作经济与科技,2020(7):160-163.

[2]白海霞.全域旅游与乡村旅游扶贫理论关系分析[J].大理大学学报,2020,5(3):30-35.

[3]嘉丹.以民宿发展促旅游扶贫助乡村振兴思考[J].经济师,2020(3):172-173.

[4]丘小玲.精准扶贫下漾濞彝族自治县产业发展路径研究[J].绥化学院学报,2020,40(3):19-21.

民营经济论文范文第6篇

一、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可以进一步巩固法治建设的经济基础

民营经济作为整个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加快依法治国进程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一是明晰了各个经济主体之间的产权关系。作为一个直接参与市场活动的主体, 各个参与民营经济活动的主体必须要明确其产权关系, 只有这样, 才能使激发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积极性, 使其主动地参与市场经济活动, 从而发展成为主动参与、谋求发展、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二是明晰了各个经济主体参与市场活动的行为准则。作为参与市场活动的主体, 其身份是平等的, 在各种法律法规面前没有例外。各个民营经济主体在参与市场活动当中, 会不断地寻求身份和地位上的平等, 公正地参与各种经济活动。三是明晰了各个经济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是民营经济主体参与市场活动的主要目的, 为了防止自身利益不受到侵犯, 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各个民营经济主体更希望有科学完善的法律体系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二、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可以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的政治基础

民主政治得到巩固和发展基础, 最首要的就是经济的正常发展, 因此必须要重视各类经济实体, 尤其是占很大比例的民营经济的发展。为此目的,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 应当高度支持和培育民营经济的发展。一是要加强顶层设计。要以发展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 以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为抓手, 着力加强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 为营造崇尚法律奠定良好的政治基础。二是要强化立法工作。完善的法律体系是营造法治环境的基础。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情况, 积极稳妥的推进立法工作, 为民营经济经营, 维护自身正当权益提供依据。三是强化执法监督。作为民营经济主体来讲, 要对执法机关的执法过程进行监督, 对执法机关违背法律规定, 私自设立处罚项目, 滥用执法权力等行为要积极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协助监督机关做好监督工作, 确保各项法律得到有效执行。

三、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可以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的文化基础

法治建设需要有一个崇尚法律、敬畏法律的社会环境, 必须要树立和培育以法治思维牵引的社会文化。在商工文明社会中, 在认知理性方面, 强调对真理的追求以及对外在事物的正确认知。在实践理性方面, 最主要的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理性行为的第一要义是追求自我的利益最大化”。为了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行为人的必须要精于算计, 讲求效率, 以最低的成本追求最大化的收益。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 形成了秩序意识与规则意识。“商工文明时代人们对理性思维的运用, 使得他们形成一套用于处理人际关系的行为规则。理性使他们发现, 在各自的逐利活动中, 为了使相互利用、相互协作的关系能够长期持续下去, 必须共同遵守一些行为规则”。“这些理性规则对个人而言, 可能是一种行为限制而似乎不利, 但对整个社会的交往而言, 却是减少了交往的阻碍, 避免了相互损害, 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们相互交往中因发生矛盾而产生的成本, 从而最大限度地使人们获得自由。”这些理性意识, 均充分体现了法治精神。

四、快速发展的民营经济可以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的社会基础

法治建设不仅仅需立法机构、执法机关和监督机关的努力, 也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要促进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 就必须要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一是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普法活动。要持续开展社会普法宣传活动, 把有关法治建设、执法监督、执法检查等各个方面的内容向全社会进行宣传, 让立法、司法、执法、监督每个环节都能使全社会各个阶层理解和接受, 为全面加强法治建设打下良好基础。二是要充分发挥的立法机关法治宣传作用。充分发挥各个渠道、平台的作用, 把立法的依据、过程具体化, 将立法的过程向社会进行公开, 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要充分依靠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民营经济占整个社会经济很大比重, 要充分激发民营经济主体参与立法监督、执法监督的积极性, 畅通反映渠道, 灵活反映方式, 在全社会形成尚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 是加强法治建设的经济基础、政治基础、文化基础、社会基础的重要保障。当前, 要深刻认识民营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在政策支持、环境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加强, 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制约, 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 为法治建设提供良好保障, 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

摘要:随着全面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深入, 法治建设的步伐在不断地加快, 法制的深度也在不断加深。本文认为, 法治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内容, 推进法治进程仍应坚持马克思关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理论, 在大力引导和推行的同时, 仍要夯实依法治国的基础。而大量存在的民营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发挥着尤为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依法治国,法治建设,民营经济

参考文献

[1] 黄孟复.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建言献策水平[N].中华工商时报, 2009-12-21 (002) .

[2] 王云.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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