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的形式范文

2023-10-07

劳动用工的形式范文第1篇

1.1 劳务派遣概念的界定

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亦称人才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是一种雇用工人但不使用工人,不招聘工人但使用工人的一种招聘和用人相分离的用人模式。

劳务派遣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完全派遣、转移派遣(即有劳务派遣需要的企业自行招募、选拔、培训人员,再由派遣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派遣公司负责员工的报酬、福利、绩效评估、处理劳动纠纷等事务)、减员派遣(即减员派遣指企业对自行招募或者已雇佣的员工,将其雇主身份转移至派遣公司。企业支付派遣公司员工派遣费用,由派遣公司代付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资金、福利、各类社保基金以及承担所有雇主应承担的社会和法律责任。其目的是减少企业固定员工,增强企业面对风险时候的组织应变能力和人力资源的弹性)以及试用派遣、短期派遣、项目派遣、钟点派遣等等。

2 劳务派遣的相关特征及优势

2.1 劳务派遣的相关特征

实际用人单位只负责对派遣员工的使用和使用中的岗位管理,原则上不负责任何人事管理;实际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双方签定派遣协议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约定被派遣员工的权益和保障;用人单位不和派遣员工发生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和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派遣员工的通用培训、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绩效考核等日常的HR管理;被派遣员工是派遣单位聘用的员工,派遣单位必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派遣单位通过向实际用人单位收取包括派遣员工工资、社保、福利、管理费等各项费用,来维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2.2 劳务派遣的优势

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劳务派遣这一用工方式在实践中具有若干优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可以减轻用工企业的工作负担和用工成本,使企业能够集中精力参与市场竞争。劳务派遣在某种程度上是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的分工合作,派遣单位向用工单位派去劳动者,免去了用工单位招聘、入职、离职、签订与解出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等繁琐工作。

(2)可以规避一定的用工风险和责任,由于用工单位与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是“有劳动没关系”的特点,这就大大降低了用工单位与员工直接发生劳动纠纷的可能性,也就降低了用工的风险和责任。

(3)有利于用工单位在市场条件下机动灵活地用工。通过劳务派遣有利于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管理,为用工单位提供一种“即时需要即时租用的用工机制”。

(4)形成一种过渡性的用工方式,有利于降低用工单位用工的机会风险。如用工企业因临时之需,适用了一些被派遣的劳动者,用工单位在使用过程当中,发现被派遣劳动者之中有些比较优秀,那么此时就可以根据被派遣劳动者的意愿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五是对派遣劳动者来说,有利于及时了解就业信息,扩充了就业渠道,也有利于下岗职工再就业。

3 我国劳务派遣的现状及问题

3.1 总体发展速度加快,区域发展不均衡

目前已经开展劳务派遣的地区主要包括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福建、广西、黑龙江、辽宁、吉林、江西、湖南、山东等地,其他地区也陆续开展起来。其中东部地区劳务派遣发展较快、规模较大。

3.2 部门间发展不均衡,企业间发展不均衡

采用劳务派遣的行业主要是服务业、制造业和建筑业,如电信、银行、饭店、医院、邮政、家政、电力、铁路运输、零售业等服务性行业,以及建筑、制造、IT产业的一些部门。与此同时劳务派遣特别受到外资企业、优势企业和国有大企业的欢迎。来自深圳的调查数据表明,主要是外向型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竞争激烈的电信、银行等行业对劳务派遣的需求大。

3.3 劳务派遣人员整体素质偏低,但高素质人员所占比例不断提高

劳务派遣就业的从业人员以城市外来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以及专门人才为主。大中专毕业生由于其素质比较高,比较受用人单位欢迎,成为劳务派遣公司争夺的对象,是技术劳务的主要力量;以农村转移劳动力为主的外来劳动力由于好管理、能吃苦,也比较受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的欢迎,是普通劳务的主要力量;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主要由这些企业自办的劳务派遣企业雇佣,相对来说数量较少;专门人才的租赁业正方兴未艾如深圳的劳务派遣从业人员近20%有大专以上学历,30%为高薪阶层(自由职业群体)。

3.4 劳务派遣制度不完善,缺乏相应的法律保护

劳务派遣在我国尚属于一种比较新的事物。与国外相比,我国关于劳务派遣的管理制度还不成熟。目前尚未建立起有关劳务派遣的专门法规,既没有关于劳务派遣的单独立法,已有的劳动保障总体法规中对劳务派遣行为也无详细的条款规定。法律法规不健全,使劳务派遣行为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影响其规范发展。

4 劳务派遣用工的思考

首先,对于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等费用应设立专门账户,真正做到专款专用,与派遣单位的管理费严格区分开来。

其次,对于被派遣的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劳动,用工单位除了要对被派遣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外,用工单位对员工相应的考核奖惩制度也应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考察范围之内。这一做法表面上看来会扰乱用工单位的管理机制,但从长远看来,这一做法一方面有利于竞争机制的形成;另一方面也能激励被派遣劳动者,使其感受到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充分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

再次,被派遣的劳动者不要迷信用人单位,不要以为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自己的权利就有保障了,不要忘了,劳务派遣公司自身就是以营利为目的,所以在与其签订协议时,一定要明确细化。

最后,被派遣劳动者要充分利用《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参加工会的权利。由于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具有临时性和经常变动性,劳动关系极不稳定,所以被派遣劳动者与其他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相比更具弱势,更需要通过参加工会或组织工会来加强自身的力量,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摘要:劳务派遣最早出现在美国,随后是西欧和日本。我国出现劳务派遣主要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当时,由于一些来华投资的外国企业或者在华常驻代表机构的组织在中国没有取得法人资格,不享有在中国招聘员工的权利,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对外服务公司应运而生。对外服务公司先在中国境内招聘员工并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然后将招聘的员工派往上述企业或者组织。在改革开放后的几十年里,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经济不断发展,劳务派遣企业大量出现,劳务派遣这一用工方式在我国得到了飞速的发展。

劳动用工的形式范文第2篇

非全日制用工, 通俗来讲, 就是人们常说的小时工, 这种用工形式能够充分利用闲置资源, 为劳动者创造剩余价值提供一定的便利, 而且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二、当前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面临的问题

总的来看,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时, 往往很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而且劳动关系比较脆弱。具体表现为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一)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地位低

非全日制用工的要求比较简单, 虽然法律为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提供了理论指导,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 由于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 用人单位处于优势地位, 在招聘方面提出的要求十分苛刻, 甚至擅自降低工资标准, 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为了解决温饱问题, 只好同意用人单位的条件。另外, 劳动合同中没有规定社会保险方面的内容, 这使得用人单位的压力较轻, 负担较低, 但是剥夺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

(二) 劳动合同制定形式不规范

正常情况下, 劳动合同分为口头形式和书面协议两种, 但是法律中没有规定这两种情况的适用范围, 如果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只是订立口头合同, 那么相对的风险就很高, 而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 更倾向于与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订立口头合同, 所以劳动者为了减轻这种合同的影响, 在私底下与其他用人单位也订立了口头合同, 这就导致多种劳动关系并存的局面, 用人单位可以从这上面做文章, 克扣劳动者的工资。需要注意的是, 因为非全日制用工的时间较短, 无法有效实行试用期制度, 在工作效果上双方容易存在分歧和争议[1]。

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涉及的内容

(一) 制定形式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 存在两方面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根据产业雇佣的标准, 根据具体的内容选择适用《劳动合同法》或者是《民事合同法》;另一种观点认为, 劳动者向个人或者是家庭提供劳动的情况, 并没有纳入到《劳动合同法》中, 所以只能通过《民法》进行规范, 同时为了避免出现纠纷, 鼓励非全日制用工代替个人直接用工。通过对上述两种观点进行分析, 不难发现, 非全日制用工满足《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至于劳动合同的制定, 既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也可以订立书面合同, 因为劳动者的地位较低, 流动性较大, 发生纠纷时需要进行举证, 所以书面合同是保护劳动者的有力武器。目前, 《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一般性的合同都需要以书面形式订立, 如果劳动期限较短, 不足一个月, 那么可以订立口头合同, 但是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合同时, 用人单位不应拒绝。显而易见, 《劳动合同法》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 终止补偿

对于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终止、废除以及补偿方面的内容, 学术界一直争论不休:一些专家认为, 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比较灵活, 如果限制过多, 可能适得其反, 遏制就业形式的发展, 也就是说,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可提前终止合同, 并且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另外一些专家的观点针锋相对, 他们从劳动者的角度考虑, 认为解除合同对劳动者的影响大于对用人单位的影响, 所以需要重视解雇问题, 避免用人单位随意解雇劳动者, 防止稳定的劳动关系遭到破坏。总的来说, 为了发挥非全日制用工的优势, 可以适当简化合同终止方面的程序, 但是必须提高对劳动者权利的重视程度, 做好相关的规定, 比如解除合同的通知期、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及解除合同的补偿金等。目前一些省份的劳动合同条例都明确规定,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合同的解除条件, 如果没有约定, 则按照提前一周的标准执行。简而言之,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的终止需要遵循“约定优先”的原则。至于经济补偿方面, 大部分用人单位规模不大、资金有限, 如果进行补偿, 可能增大生产成本, 影响后续发展, 而且目前全日制用工在用人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 对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并不现实, 同时无法得到社会的广泛支持[2]。

四、完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制定的策略

(一) 约束制定标准

首先, 需要提高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地位, 一些企业为了谋求更大的利益, 擅自调整工资标准, 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所以我国立法机关必须要出台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对合同中的内容进行规范, 对相关的标准进行约束。其次, 需要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 严格区分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的不同之处, 并且对工资标准进行细化, 尽量避免两种用工形式发生混淆。至于加班时间的计算,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也可以参照每日加班最长时间不能超过一小时, 如果情况特殊, 可以延长为三小时, 但是每周的加班时间不能超过七小时, 平时加班工资应该达到基本工资的1.5倍, 如果是周末, 那么加班工资应该是基本工资的二倍的标准, 这样能够与全日制用工进行有效的衔接。值得注意的是, 在基本工资标准的制定上, 我国可以吸收和借鉴外国的先进经验, 按照工作时间的比例制定工资标准, 这样可以有效解决不同地区工资标准不一致的问题, 从而拓展法律的适用范围, 这种更加合理的制定标准, 可以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保证各个阶层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让他们享受平等的待遇。

(二) 重视保险缴纳

众所周知, 社会保险能够帮助人们有效转移和应对不可预测的风险, 提高人们的承受能力, 但是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中对于社会保险缺乏规范, 并且没有具体的实施办法, 这使得劳动者无法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了改善这一情况, 需要不断提高劳动者参与社会保险的比例, 立法部门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 弥补法律漏洞, 颁布明文规定, 采用强制参保的策略, 让用人单位承担必要的责任。任何用人单位都应该对劳动者采取一视同仁的态度, 不可以根据用工形式的不同制定不同的劳动合同, 而且必须把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当做神圣的使命和义不容辞的责任。另外, 需要根据劳动者具体的工作内容和强度, 制定参保比例和标准, 做到公平公正。因为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比较复杂, 可以同时与不同的单位签订合同, 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重新制定保险缴纳方式, 根据保险在基本工资中所占的比例以及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 为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缴纳保险, 同时加强社会保障部门之间的联系, 实现信息的有效流通和传递, 简化社会保险办理的流程, 这样可以方便劳动者随时随地办理保险转移业务。

(三) 规范劳动关系

对于多重劳动关系这方面的问题, 需要加以约束, 一些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与多家用人单位签订了口头合同或者是书面合同, 形成了多重劳动关系,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 由于精力有限以及在各个工作地点之间奔波, 很可能导致工作质量下降, 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为了规范非全日制用工市场, 就需要针对这种情况, 对劳动者进行约束和限制, 需要结合工作内容, 合理制定劳动合同, 如果两个工作单位相距甚远, 即使签订了合同也应当视为无效。对于试用期的问题,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应该予以明确规定, 无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 都不可以约定试用期, 这样可以解决约定期划分以及内容方面的问题。在合同终止问题上, 需要规范合同的解除方式, 各个地区应该结合实际情况, 出台相应的规定, 当出现劳动纠纷时, 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举证的责任[3]。

五、结论

综上所述, 虽然非全日制用工特点突出, 优势明显, 但是在具体的发展过程中, 逐渐暴露出不小的问题, 尤其是劳动合同的制定, 存在很大的弊端, 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为此, 需要认真分析合同制定方面的问题, 规范和完善合同制定的方法。

摘要:近年来, 以非全日制用工为代表的用工形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并且很好地满足了用工单位的用人需求, 同时为广大下岗人员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本文首先分析了当前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面临的问题, 并根据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涵盖的内容, 提出了完善合同制定的策略, 希望能够为相关的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权益

参考文献

[1] 李楠.非全日制用工关系认定研究[D].武汉:华中科技大学, 2016.

[2] 张正.非全日制用工法律规制研究[D].沈阳:沈阳师范大学, 2016.

劳动用工的形式范文第3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用工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用工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地址及邮政编码:_________

乙方(职工)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县(区)_________镇(乡)_________村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国家和本市有关招用外地职工的规定,招收乙方。双方根据有关劳动管理规定,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二)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其中头_________天为试用期)

(三)本合同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

二、工作任务和岗位

(一)乙方工作岗位(工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时间与休假

(一)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确需加班加点的必须经乙方和工会同意。

(二)乙方在合同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婚丧、女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但不得无故擅自超假。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执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保证乙方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工资形式、标准:

1.乙方的工资形式:_________;

2.乙方的工资标准:_________元/月(或_________元/时);

3.乙方月工资收入,由甲方按本单位工资管理制度,根据乙方工作成绩、出勤和纪律情况,考核发放。

(三)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如期发放工资。

如超过规定日期的,从第六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1%赔偿乙方。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五)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甲方按国家、省、市规定给予乙方停工待遇。

五、保险待遇

(一)乙方因工死亡,按本市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一次性发给其家属丧葬补助费、抚恤金。

如有供养直系亲属的,一次性计发抚恤金。

(二)乙方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所享受的有关待遇:

1.医疗终结期内,乙方的医疗待遇、工伤生活费等待遇,按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2.合同期满,且已医疗终结后,经指定医院诊断,市、县(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残废的,按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一次性计发相应的残废保险待遇。

(三)发给一次性各项工伤保险费后,甲乙双方工伤保险关系即行终止。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待遇:

1.停工医疗期限,由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制度确定;

2.医疗期内的医疗待遇,与甲方的合同制职工相同;

3.伤病假期间,由企业酌情发给生活费_________元。

(五)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甲方统一标准酌情发给乙方家属丧葬补助费元和一次性优抚金_________元。

(六)企业应为乙方办理缴纳工伤保险基金手续。

六、劳动保护

(一)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及有关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及其他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八、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执行;

在不违反本市有关招用外地工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如双方同意,可以重新签订合同。但各合同期限累计不得超过5年,如乙方属本市区农业户口人员和市属县(市)城乡户口人员,以及其他从事主要通用技术性工种工作的人员除外。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无正当理由屡次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的;

2.乙方非因工伤病医疗期满,且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有违法违纪行为按国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的;

4.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但须征求工会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能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在医疗终结前或合同期内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仍住院治疗的;

3.职工在享受法定假期间的;

4.乙方为女职工,且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经济补偿金按国家和广州市规定执行。

(七)按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2项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甲方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_________.

(八)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甲方交给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等如数交还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低值易耗品除外)

(九)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对方,但在试用期内,以及符合第八条第(三)款3项、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应包括原因、依据及生效时间等内容。

九、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

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

十、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不符,双方按新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

经 办 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用工合同 篇2

xx中心校食堂:(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食堂工作人员,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特立协议如下:

1、乙方在被聘用期间,服从学校和食堂的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做好自我保护。如造成伤害事故,责任自负。

2、乙方在被聘用期间,应加强食品安全防范措施,搞好卫生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如系工作失误或自身责任产生安全问题,影响师生健康,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3、聘用期间,按实际工作天数核算乙方工资和养老保险金,工资每月考核发放,养老保险金每月发放给乙方自行缴纳,聘用期间乙方的伙食费自理,在月工资中扣除。4、如遇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此合同,乙方保证无条件服从。如乙方须提前终止此合同,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停发乙方当月的工资和待遇。

5、本合同到期后,由甲方根据学校情况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商议是否续聘,在信守本合同的基础上,乙方有续聘优先权。

6、聘用期限为 年月至 年 月。

7、年终,学校将视食堂所产生的安全及经济效益,对乙方进行考核,发放考核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食堂):

乙方:用工合同 篇3

编号: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

民办学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民办学校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社会(养老)保险号码:____________

就业登记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以完成___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工作。

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方面协商一致选择确定____________条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1.甲方实行每天____小时工作制。

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____至周____工作,上午________,下午________。

每周周____为休息日。

2.甲方实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实行____班运转工作制。

3.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___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4.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___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在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甲方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学校商店营业等工作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当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相关规定。

五、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____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_____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____条款:

1.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____元。

2.甲方对乙方

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3.甲方的校办企业如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四)甲方根据办学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

乙方的工资增长办法按照(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内部工资正常增长办法)确定。

(五)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以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的工资为基数计算。

(六)乙方事假期间,甲方扣除工资为________。

(七)乙方依法享有带薪假期(婚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按乙方的工资支付。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交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将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公示,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其各项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甲方应当提供帮助。

(三)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四)乙方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甲方应当执行。

七、劳动纪律

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执行。

八、协商条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选择________条约定条款。

(一)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应当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二)由甲方出资招用或培训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三)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住房、汽车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四)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情况,具体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学校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期满的;……

十、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一)本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应当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二)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本合同,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规定或者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十二、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

签章日期:____________ 签名日期:________

用工合同 篇4

甲方(加工厂):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_______xx加工厂(以下简称甲方)工作的需要,聘请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到甲方工厂工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12条协议。

第一条:甲方必须提供场所和合格的xx加工设备及材料给予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设备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时甲方必须及时维修;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要爱惜设备及材料,并维护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节约材料,如果出现设备故障或者材料短缺时必须及时报告给甲方或者甲方的后勤部门,乙方有意毁坏设备或者让废材料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相应的赔偿。

第二条::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乙方在xx加工工序中从事___________工作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面的工作,由于工作的需要,乙方在每周__至周__的__:__至__:__工作。乙方必须按时上班,并按时合格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经过协商,甲方付给乙方工资为____元/月,每月奖金为____元,生活补贴为____元/月,如果遇到加急货,并且不在上班时间加班时,甲方必须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甲方必须按___元/小时支付给乙方的加班费。甲方必须在每月__日将__月的工资"奖金`生活补贴及加班费发给乙方,甲方用_____方式支付。

第四条:甲方不得对乙方进行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甲方不得对乙方进行人生攻击和人格的侮辱,乙方在工作出现的伤病时,甲方必须提供救助和医药费用及工资;乙方在工作期间打架斗殴,甲方有权移交给师法机关,乙方工作态度消极影响其他员工工作时,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_____元并开除出甲方的工作场所。乙方在甲方工作场所以外生事影响甲方工作环境时,甲方予以警告处分。

第五条:甲方因工作需要时,进行人员调整,甲方必须在调整前____天通过口头或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必须在乙方离开工作岗位前的工资,奖金,生活补贴以及加班费并付给乙方;由于乙方需要,不能继续在甲方工作时,乙方必须提前____天通过口头或者书面告知甲方,在甲方必须在____天内同意甲方离开,甲方必须将乙方在离开工作岗位前的工资,奖金,生活补贴以及加班费支付给乙方。乙方在离开工作岗位前必须按照正常上班,乙方在离开岗位后不得在甲方工作场所闹事。

第六条:为了甲方工序的稳定,甲方将在乙方工资内扣取_____元的风险保证金,乙方是按照合同规定离开公司时,甲方将风险保证金还给乙方,但不支付利息,乙方不辞而别,甲方有权没收风险保证金;为了乙方工作的稳定,甲方不按照合同的规定辞退乙方,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经济损失______元。

第七条:由于工作的需要,为了提高xx质量,甲方有义务及时把医生在临床信息反馈给乙方,以及时修正不足之处,甲方有义务在不定期的对甲方进行培训。乙方必须对xx制作过程中不断改进,以满足医生的要求;如果有特被别之处应急时向甲方或者甲方的相关人员反映实际情况。

第八条:乙方在工作中,对工作作出实质性贡献的 甲方必须给于物质奖励(比如奖金),

第九条:由于工作需要甲方必须提供给乙方住宿,水电和设备的使用,和工作餐每日__餐,其他生活开支由乙方支付。甲方不得扣乙方的房租/水电/用餐/器具折旧等费用。乙方不得让废,必须节约开支。

第十条:经过双方协商甲乙双方定于____年__月__日进行工作 并于当日计算工资。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协商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用工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乡镇______村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条

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甲乙双方对乙方岗位(工种)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

第四条

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

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健全内部服务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服务质量事故。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出现服务质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

甲方采用以下____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月工资____,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日工资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___日

甲方由于经营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 ______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甲方因工作需要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应事先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为顾客服务的需要,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八条

甲方应按北京市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大病医疗社会保险。

第九条

乙方违反服务规范,质量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应按甲方相应规定承担责任。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有偷拿财物,,吸毒,打架斗殴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严重违反服务规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六)私自向顾客出售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食品饮料的;

(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处罚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

乙方患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在医疗期满后未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离职,应当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

本合同附件如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用工合同 篇6

用工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聘用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分配乙方从事工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

二、用工约定:

1、乙方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后,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立即解除其劳务用工关系(试用期内按实际日工计酬);

2、劳务用工协议期满,如甲方继续留用乙方,可续签协议。甲方不再留用,劳务用工协议即时终止;

3、劳务协议期内乙方要求辞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三、工作职责:

1、要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服从分配,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量完成工作;

2、要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政府法律、法规规定。做到遵章守纪保证出勤;

3、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火制度》,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出现工伤事故,本人应负一定责任;

4、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甲方的信息、资料等,乙方在聘用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四、工作时间: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执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

2、乙方必须规定的劳动日数出满勤,缺勤者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业务(工作)主管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主管应在请假单上签字,并做好保存,以便月底报考勤计工资时备查。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乙方调出时需

将劳动工具归还甲方。

六、劳动报酬:

1、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2、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的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得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

七、保险福利:

甲方按照国家和劳动部门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和工伤保险。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协议:

1、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2、因乙方失职,给甲方利造成损失的;

3、不服从分配,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4、不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火制度》,造成质量和安全防火责任事故者;

5、隐瞒身体健康情况并影响工作者;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7、甲方宣告解散的。

九、其它: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根据情况给予经济补偿;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修订和补充;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年月日用工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1、自20 年 月 日至20年 月 日止。

2、试用期一个月。

3、工作内容:甲方聘用乙方在单位担任门卫工作,属临时用工性质。在工作期间,乙方按照甲方的门卫职责实施细则进行门卫和院内的管理工作,具体任务为:负责单位财物财产安全保卫工作,门卫室值班,夜间巡检,甲方的报刊邮件收发,院内及大门前的清洁卫生。

二、工资报酬及相关保险

经双方协商,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金额为每月______元,甲方支付的工资报酬中含乙方的社保医保费用及日常必要的超时加班费,由乙方自行上缴社保医保等费用,甲方不再给乙方上缴社保医保等费用。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门卫所需住房一间。

2、甲方向乙方提供生活所需水电。每月用电量___度,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按时(当月最后一天)支付乙方劳动报酬(节假日顺延)。

4、合同期内,乙方在单位外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1)经查明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2)乙方患病或身体不能胜任工作的;(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的;(4)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不遵守劳动纪律,经常发生空岗现象的;

(7)连续5天以上不能值岗的。

6、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辞工:(1)甲方不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报酬的;(2)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规、政策,侵害临时工合法权益的。

7、乙方因故辞职或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乙方需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申请,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当月工资报酬。

8、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无任何关系。

四、附则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均应遵守执行。

甲方

年 月 日乙方用工合同 篇8

根据轮轴公司《劳动用工管理规定》,结合钢轮库房实际,库管人员实行聘用上岗、同岗同酬。上岗人员必须签定用工合同,遵守合同要求。

一.工作内容和程序

1.1 物资入库

1.1.1 入库物资必须符合申请计划和生产计划规定的数量、品种、规格。

1.1.2 要查验入库物资的合格证明,并做适当的外观质量抽验、经技术人员验证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1.1.3 物资入库上架时要做好涂油、防锈保养工作。

1.1.4 物资入库必须由入库人填写入库单,并经保管员核查。

1.1.5 物资入库要及时登记挂上标签(或卡片)并按用途(使用对象)分类存放。

1.2 物资保管

1.2.1 入库物资要由库管员保存好、维护好,做到不丢失、不损坏、不变形、变质、帐目清楚,码放整齐。

1.2.2 定期涂油、保管、抽查。

1.2.3 定期进行盘点,随时向有关人员反映物资动态(即达到最低储备定额和领用情况,物资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并用报表统计,月报表、年报表报到计划员处,以便及时做下一步计划)。

1.3 物资发放

1.3.1 发放物资须凭领料票据,对各种低值易耗品,如:螺栓、螺柱、弹垫、螺母、铆钉、键、销等标准件、O形圈、密封圈、油封、弹性圈、油任、接头、弯头等库管工酌情发放,但领用部门须经工部(科室)领导签字,并注明用途。

1.3.2 对生产、设备管理、维修用各类辅材、劳保用品,须由设备科签字审核,主管经理审批后方可发放。

1.3.3 对于设备配套件、专用物资、油品,须以旧换新,主管经理审批后方可发放。

1.3.4物资发出后要及时登记和上帐、月末进行盘点、上报,以保证帐物相符和备品物资计划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1.3.5 有回收利用价值的物资:轴承、铜瓦、铜套、铜件、电线、电缆、废旧电机线圈、巴氏合金、废旧电瓶、钢丝绳等,要以旧换新,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1.4 物资处理

1.4.1 由于设备外调、改造、报废或其它客观原因所造成的本企业已不需要的物资,要及时按要求加以销售和处理。

1.4.2 物资因图纸、工艺技术错误或保管不善而造成的物资废品,要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报请主管领导审批。

1.4.3 报废或调出物资必须按要求办理手续

a)废旧备品物资处理出售,统一归口由设备科审核,各分管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出门证出厂。

b)废旧物资的修复利用,如各种泵、阀、电机、线圈等,一律归口设备科统一管理,办理有关手续。

二.行为规范

1.严格执行库房管理制度,严禁私自挪用库内物资。

2.严格执行库房四类台帐管理制度。

3.作好交接班记录,履行交接班程序。

4.接受组长的安排。

5.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6.作好库房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三.工资待遇

1.库房实行固定工资,每月工资实得工资=固定工资 - 三金水电工资 -一体化工资。

2.库房组长固定工资:650元/月;库管工固定工资:450/月。

四.责任区域划分

1.组长:标准件、易损件、废旧物资;库房统筹管理;安排库管工工作。

2.库管工1:劳保用品、辅材、化工油品、废旧刀具、钢材、半成品物资。

3.库管工2:液压、气动元件;胶管、皮带、专用密封、弹簧、电机。

4.库管工3:轴承、管道件、加工件。

5.库管工4:电器、仪表配套件;307区、叉车专用备件。

6.库管工5:工具、量具、工装、夹具。

五.违约责任

1.该合同一式三份,一份公司留存,一份科里留存、一份个人留存。签约人必须认真考虑后签约。

2.违反以上规定者,解除劳动合同。

3.本合同期限自20xx年七月一日至20xx年六月三十日。

4.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太原重工轮轴公司钢轮厂 乙方:聘用职工

经办人:(签章) 承约人:(签章)

劳动用工的形式范文第4篇

至:总包单位我司在工程名称 --------------劳动用工中,有下列3名工人年龄不符合要求:泥工—(身份证号xxxxxxxxxx);木工—姓名(身份证号xxxxxxxxxx),普工—姓名(身份证号XXXXX)。我司将对以上三名工人加强安全教育,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出现安全事故。我司承诺这些人在该工地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与总包无关,所有一切事故责任有我司自行承担。

单位名称:(企业公章)

劳动用工的形式范文第5篇

一、专业学历准入

1、“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煤矿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3、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必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4、煤矿特有工种(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除外)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或经过中等职业(含技校)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

二、执业(职业)资格准入

1、“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包括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中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煤矿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包括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

3、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必须取得中级技能(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4、煤矿特有工种(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除外)必

1

须取得初级技能(五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相关文件要求:

1、《山西省现代化矿井标准》58条矿井要建立高素质的干部管理队伍和职工队伍。员工队伍中煤炭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和煤炭主体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数分别达到15%、10%。2015年底煤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煤炭主体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煤炭主体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特种作业人员及班组长必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矿井特有工种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或经过中等职业(含技校)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初级以上职业技能。

2、 《山西省煤矿管理标准》33条煤矿应当具有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各类工程技术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煤炭相关专业学历的管理、技术人员数量不得少于以下最低标准:煤矿规模达到1000万吨/年及以上的,不少于150人,煤矿规模达到300万吨/年及以上的,不少于120人,煤矿规模达到120万吨/年及以上的,不少于100人,煤矿规模120万吨/年以下的,不少于50人。煤矿管理、技术人员中30%应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管理、技术人员数量达不到以上标准要求的限期三年内达标,否则暂扣煤炭生产许可证。12年

2

三、变招工为招生

劳动用工的形式范文第6篇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其中第

(三)项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关于第

(三)项的规定,有两种理解:

理解一:只要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拒绝,简单的说,就是只要满足了“二次”这个条件,且无法定的否定情形,劳动者一提出,用人单位就必须签订,这也是大多数人的理解。

理解二:为了便于直观的理解,我将法条顺序调整一下: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注意到该条规定在“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之前需具备三个条件,即:

1、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续订劳动合同的;

(一)项,第

(二)项均无“续订劳动合同的”这个条件,只要达到十年则可直接签订,第

(三)项中增加了“续订劳动合同的”这个条件,根据法条前后文意思应当是指前面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后,再次决定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要求,则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再次“续订劳动合同的”呢,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因为缺乏“续订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即使劳动者提出要求,也因不符合该条规定的条件而无法达到目的。

上一篇:吉他社活动计划范文下一篇:理实一体化实训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