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制度范文

2023-09-19

奖惩制度范文第1篇

1、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20元,超过1小时的扣30元,超过2小时的扣50元。

2、保安人员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教育后仍不服从,可责令其离岗,离岗期每日扣50元.连续离岗3日以上,一律作辞退处理。

3、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间上岗的,查获一次扣20元,上岗后,不按执勤要求做,查获一次扣30元,上岗后脱逃,脱岗时间超过1小时的扣30元,超过2小时的扣50元。

4、执勤时打瞌睡的扣50元,发现睡觉一次扣10分。

5、严禁在驻勤地块所属区域和值班休息室内饮酒,发现一次扣20分,违反规定酒后上岗的发现一次扣20分,执勤时间内饮酒,发现一次扣30分,责令其离岗,离岗期一日扣30分。

6、擅自把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执勤范围,或执勤时看无关书籍,发现一次扣5分。

二维护保安队伍形象,注重仪表仪容,坚持文明执勤。

1. 上岗后,不按规定着装,发现一次扣10分,上岗间发现一次打人,骂人扣10分,情节严重者按分司其它规定严肃处理。

2. 离岗后或不在执勤时,穿戴保安服发现一次扣10分。

3. 对客户询问不耐烦详尽回答或对客户发生不礼貌事件,发现一次扣10分。

4. 执勤巡检时,晃动走样或其它畸形走样,发现一次扣10分。

5. 站立不按规定立姿,发现一次扣10分。

三 、奖励

在工作中抓获违法犯罪分子一次,一人奖励50元, 抓获重大案犯一次,一人奖100元。

四 、说明

1. 全年扣分累计达100分者,作辞退处理.全年有扣分行为的不参加评选活动,对扣分超过50分小于100分者,下年度不考虑提高工资。

2. 扣分的分值按每分2元计算,从其工资中扣出。

3. 凡因在工作时间内不负责任,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由当班人100%的赔偿。

奖惩制度范文第2篇

2013年8月

教师德育工作奖惩制度

1、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必须切抓落实,定期检查和考核。

2、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检查和考核要与教育教学的检查和考核同步进行,与考核同步进行,应成为对教工检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3、对教工师德考核的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和活动、遵纪守法、以法执教、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廉洁从政,团结协作。

4、每年对教工的师德考核采用自查自评,教师互评,家长测评,学生测评程序进行。

5、工会、政教处负责师德教育平时的检查工作 (1)工会加强组织师德建设的各项活动。

(2)政教处负责对教师工作态度、工作质量、以法执教、爱岗敬业情况的检查,召开学生座谈会,征求意见并整理。

(3)政教处负责召开家长会,征求家长对学校及教工师德建设的意见、建议,并整理。

6、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1)不准有偿给学生补课,有偿家教或巧立名目乱受费; (2)不准乱订乱发教学辅导资料或向学生推销商品; (3)不准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4)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接受学生及学生家长宴请,礼品;

(5)不准上班饮酒或在工作日及工作场所搓麻将,打扑克,玩电脑游戏;

(6)不准在课堂抽烟和使用通讯工具;

(7)不准讽刺,挖苦,体罚,侮辱学生及家长; (8)不准公开排列学生成绩名次及按成绩排座次; (9)不准擅自停课,随意放假或不经允许在校外兼职;

(10)不准无教案上课或无故不完成教学任务。

7、学校建立定期表彰制度,对职业道德高尚的教师和职业道德建设成绩突出的组进行表彰奖励,并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8、对“品行不良,影响恶劣”的教师,加强教育,限期改正,并视其情节轻重扣考核分1—10分,保证教师队伍的基本素质。

9、积极鼓励,并配合家长会、学生座谈会和社会有关方面对学校教工师德进行监督、评议,学校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对教工的意见及时反馈,要求整改

10、教育系统“五条禁令”:

一、严禁任何形式的乱收费。

二、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三、严禁体罚学生。

四、严禁收受索取学生家长钱物。

五、严禁有偿补课、办班。

教师德育工作实施细则

光谷二初

教师德育工作实施细则

一、师德师风专项考核的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教育行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树立教师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纯洁教师队伍,是教育系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举措。为贯彻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自觉地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面向会体学生,尽职尽责,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原则,特制定本考核实施办法。

二、考核对象:全体在职教职员工

三、考核的原则

1、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准确、民主、公开的原则。

2、全面考核、注重良好师风的表现。要求:政治与业绩并重,以考核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业绩为主;定性与定量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标准考核与相对考核结合,以标准考核为主。通过综合考察评定,确定考核等级。

3、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考核;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教职工的考勤、完成任务等方面的平时考核工作;学校领导要用心发现教师师德师风方面的表现。

4、全员考核:凡学校所属各级各类人员均得参加考核。

四、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1、考核内容包括: 依法执教、 政治立场、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廉洁从教、关心学校和《东港市实验小学教师师德十项承诺》为内容。

2、标准:见《考核标准对照表》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得分140分以上)、合格(得分130分以上)、基本合格(得分120分以上)、不合格(得分120分以下)四个等次。

凡在师德师风考核中,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员,要先予以告诫,期限为六个月,告诫期满后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等次;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凡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即确定为不合格。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1)受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者; (2)侵害学校利益、私自转让学校产权者;

(3)截留私分学校或单位的收入和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者; (4)不服从组织分配,无理取闹,干扰正常工作,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者;

(5)严重违反学校规定,私占住房,且坚持错误者。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 (1)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侮辱学生人格和训斥、指责、侮辱学生家长; (3)向学生乱收费、乱订、乱发教辅资料; (4)向学生和家长索要财物和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5)以教牟利,向学生推销商品;

(6)上班时间打麻将、打扑克牌及上课时衣冠不整、接传呼、接打手机、接待来人,多次教育不改者;

(7)宣传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以及参与邪教活动和利用任何形式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行为;

(8)在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未经学校同意在其他教育机构代课; (9)举办以敛钱为目的的补习班或家教活动; (10)经常无教案上课;

(11)随意停课及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批准的集会和其他商业性活动。

五、考核的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有关校领导负责,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领导学校的考核工作。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2、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依据有关文件和学校规定,制定学校考核办法并指导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

(2)组织、指导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

(3)审核学校重点考核人员的考核意见及考核等次结果; (4)负责对考核人员谈话情况,发现问题予以指导和处理; (5)必要时,负责将学校考核工作总结报上一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3、学校考核小组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按照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保证考核原则的实施,对考核过程中循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的人和事,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六、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1、教职工的考核,由考核小组进行,实行平时考核与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

2、学校领导班子的考核,由校长牵头组织教师代表进行。

3、对教职工个人考核,每学期检查一次,每常年考核一次。考核一般安排在每年的7月份进行。

4、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1)按照本规定,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2)教职工进行自我评估,并填写不同系列的考核表; (3)被考核人作端正师风报告;

(4)考核小组,在平时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征求各方面意见,对被考核者经集体讨论,打分并确定考核分类等次;

(5)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者。

5、学校对下列人员进行重点考核:

(1)班主任、教研组组长和各部门兼职人员; (2)新参加工作或从其他学校调入人员;

(3)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4)骨干教师。

6、校级领导的考核,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7、教职工对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会在3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8、考核的材料,存入本人考核档案,考核档案暂定保存两年。

七、考核结果的效力

1、考核结果是教职工聘任、晋职、工资晋升、奖惩、培训以及辞退、除名等的依据。若无特殊情况,凡缺少考核档案记录的人员,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晋职、晋级、培训和各项评奖。

2、凡在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的教职工,可以: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和享受各项津贴、补助;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教职工,具有优先晋升职的资格。

3、凡在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按下列规定处理: (1)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批评教育,按有关规定扣发30%绩效;

奖惩制度范文第3篇

1 目的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提高,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规范化,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制订本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3 职责

安技环保部负责对违反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罚。

4 内容及要求

4.1 安全生产考核

4.1.1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项目违反公司《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规定》的,处罚责任部门500元;

4.1.2 违反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规定,部门未按《安全环保健康管理隐患整改(处罚)通知单》要求按期整改的,

处罚部门500元;

4.1.3 从事危险作业及使用临时电线路不办理审批手续或未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的,处罚部门500元;

4.1.4 拖欠员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护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且造成后果的,处罚责任者500元;

4.1.5 违反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未与承包、租赁方及外来人员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的,处罚部门负责人1000元;

4.1.6 违反公司《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按公司《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有关处罚规定执行。

4.2 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考核

4.2.1 领导违章指挥或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制止,未造成后果的,处罚指挥者500元;造成后果的,处罚指挥者1000元;

4.2.2 在非指定吸烟场所吸烟或随意丢弃烟头的,处罚责任者500元;

4.2.3 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未配用漏电保护器或有关防护用品的,处罚责任者200元;

4.2.4 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处罚责任者200元;

4.2.5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处罚责任者200元;

4.2.6 进入生产作业场所未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的,处罚责任者200元;

4.3 安全教育管理考核

4.3.1 安全教育档案、台帐、试卷等资料不健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处罚责任人500元;

4.3.2 部门员工安全知识抽试合格率未达到80%以上的,处罚部门500元;

4.3.3 员工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的,处罚部门500元,责任者200元;

4.3.4 对公司安排布置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方面的工作,未及时落实完成的,处罚部门500元。

4.4 交通管理考核

4.4.1 部门发生厂内交通事故,但未造成人身伤害,处罚责任部门1000元,责任者500元;

4.4.2 驾驶车辆有安全技术缺陷的(如制动、转向、轮胎等),处罚车辆所属部门500元;

4.4.3 其余按《厂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4.5 消防安全管理考核

4.5.1 各部门防火专干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或未按期做好武保部部门交办的防火工作,处罚责任人100元;

4.5.2 值班、更夫擅离职守,不履行岗位消防职责的,处罚责任者100元;

4.5.3 堵塞、占用、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或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按规定设置疏散标志、指示灯和事故照明的,或指示灯和事故照明失灵的,处罚责任部门500,责任者100元;

4.5.4 易燃易爆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未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的,处罚责任部门500元;

4.5.5 未按规定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或防雷防静电设施未定期进行检测,或防雷、防静电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处罚责任部门500元;

4.5.6 未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消防设备、设施的,或消防器材、设备、设施被损毁、丢失、挪作他用的,或消防器材未按规定进行维修超期使用的,处罚责任部门500元;

4.5.7 在厂区内随意焚烧垃圾、杂草树叶的,处罚责任人200

4.5.8 发生火灾不报告,不保护火灾现场,或者隐瞒事实真相,提供假证和谎报火警的,处罚发生部门1000元,责任者500元;

4.5.9 违章用火、用电做饭或取暖,或违章使用电气焊割作业的,处罚责任人200元;

4.5.10 违章运输、储存、使用易燃和可燃物品,或易燃和可燃物品堆放在电气设备周围、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近旁的,处罚责任部门500元,责任者200元;

4.5.11 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擦洗设备、地面,或将易燃易爆物品倒入地沟、下水管道的,或对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善的,处罚责任人500元;

4.5.12 擅自改动、拆除、挪用、关闭、停用消防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备设施,或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备、设施失灵、损毁,或未定期检测维修的,处罚责任部门500元,处罚责任人200元;

4.5.13 易燃易爆物品库房及使用场所使用铁制工具,穿带铁钉子鞋或能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或电气设备设施不符合防

爆要求的,处罚责任人200元;

4.5.14 发生一般火灾,对责任部门处以3000元罚款,对相关责任者处以200元罚款;

4.5.15 发生重大火灾,对责任部门处以5000元罚款,对相关责任者处以500元罚款;

4.5.16 发生特大火灾,对责任部门处以10000元罚款,对相关责任者处以2000元罚款。

5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6 本规定由安技环保部负责解释。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安技环保部

奖惩制度范文第4篇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化验室的管理。

3 职责

3.1 质量管理部负责本规定的编制、修订,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本文件的发放。

3.2 化验室负责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实施管理。

4 化验室管理制度

4.1 检验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经行政人力资源部资格认可后方可上岗。

4.2 人员分工明确,制度上墙。

4.3 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认真履行检化验职责。

4.4 严格按《化验室作业指导书》操作,化验准确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5 爱护仪器,爱惜试剂;正确使用仪器、试剂;仪器、试剂分类摆放且整齐、合理;对仪器、试剂的贮存和使用进行登记;危险试剂由专人管理,必要时实行双人双锁制;毁坏的仪器及时记录或标识,能维修的及时维修,人为损坏的仪器、器具照价赔偿。

4.6 精密仪器、贵重仪器放在固定的操作台上,不任意挪动、拆卸。

4.7 使用过的仪器、试剂及时清洗或清理干净。

4.8 废液、废物、破损仪器及时、合理处理,严禁乱倒、乱扔、乱放。

4.9 做好化验室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仪器、试剂用完后及时归位,水电开关用完及时关闭。

4.10 保持化验室整洁、卫生、安静,不在化验室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会客、闲聊、打闹等),不摆放无关物品。

4.11 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化验室。

5 微生物检验注意事项

5.1 工作人员进入无菌室后,在检验没有完成前不随便出入无菌室。

5.2 检验人员工作期间应穿戴经消毒的工作服、帽、鞋、口罩等,用后消毒备用。

5.3 微生物室内禁止饮食、吸烟及用嘴湿润铅笔和标签等物或以手指或它物与面部接触。

5.4 操作危险材料,勿谈话或思考其它问题。

5.5 接种环、接种针用前用后置火焰中灼烧。

5.6 含有培养物的试管不得平放桌面。

5.7 吸管插入试管中时,要轻放到底。

5.8 平皿翻放,即皿底在上,皿盖在下。

5.9 金属器皿用毕消毒后擦干。

5.10 使用药品试剂、染色剂、镜油、试镜纸等应节约。

5.11 所用各种试剂、染色剂、培养物等均应标记清晰。

5.12 易燃品远离火源,不可将酒精灯倾斜向另一酒精灯引火。

5.13 沾有微生物的器皿及废弃物置于指定地点,消毒后再洗涤。

5.14 工作完毕后用消毒水洗手,然后用清水洗手。

6 试剂管理规定

6.1 试剂的标识、分类及领用

6.1.1 试剂应标识名称、浓度、配制人、配制日期,有有效期规定的应标识有效期;原包装试剂

应保护好原附标签或商标;分装试剂应贴有标签并注意保护。

6.1.2 试剂应按化学性质分类存放。

6.1.3 试剂的领用应由领用人向试剂保管人填写领用记录,领用记录包括:领用人、领用日期、 领用数量、用途、发放人等内容。

6.2 试剂贮存

6.2.1 易燃试剂的存放:如乙醚、乙醇等,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理想的存放温度应为-4℃~+4℃,最高室温不超过30℃,同其它可燃物和易发生火花的器物隔离放置。

6.2.2 氧化剂的存放:如高锰酸钾、双氧水等,氧化剂本身不能燃烧,受到高温和其它化学药品

作用时, 能促使燃烧剧烈,氧化剂不可与易爆、易燃物等混合贮存。

6.2.3 剧毒物质的存放:如氰化物、三氧化二砷,这类药品由专人保管,最好双人双锁制,存放

在阴凉干燥处,领用后登记。

6.2.4 强腐蚀剂:如浓硫酸、浓硝酸、浓盐酸、冰醋酸、氢氧化钠等,这类药品本身(或挥发出

的气体)对人体的皮肤、粘膜、眼睛、呼吸道以及对一些金属有强烈的腐蚀作用,这些药品选用耐腐蚀性的材料制成料架,存放在阴凉通风处,与其它药品隔离放置。

6.2.5 其它药品的存放:可按酸、碱、盐分类存放于阴凉通风处,化验室合理的排列方法以化验项目所用成套药品为一组排列,共用药品排列在另一个地方,理想的贮存温度在30℃以下。

6.3 试剂的使用安全

6.3.1 防火用电安全:化验室内配有防火器材,检验员应熟悉各种防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及灭火对象,化验室内所有电器设备绝缘良好,一切用电装置使用三相插头、插座,最好安装触电保安器,仪器妥善接地。

6.3.2 实验过程安全:化验所用仪器、试剂放置有序,实验台面及时整理,周围不留破碎或缺口的玻璃仪器,固体废弃物及有毒、有腐蚀性的废液倒在废液缸中并及时处理,盛放试剂的瓶子和仪器用完后存放好。药品洒出时用碳酸氢钠中和洒出的酸,用硼酸中和洒出的碱,操作挥发性的化学药品时使用通风橱,稀释浓硫酸时将浓硫酸沿器壁慢慢地注入水里,并不断搅动,使产生的热量迅速扩散,不可把水倒入浓硫酸里。

6.4 废弃物排放

6.4.1 处理少量的酸或碱可慢慢注入水流,并用大量水冲入下水道。

6.4.2 少量废溶剂放在指定的容器中以待处理,大量废液的处理可以查阅有关手册。

奖惩制度范文第5篇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司全部员工。

第三条:奖惩类别:

1、奖励——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

2、处罚——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

第四条:公司对于表现杰出或在工作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等荣誉,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奖金奖励(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奋,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5、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奖金奖励的。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嘉奖一次(含奖金1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等同一次记功):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4、超额完成产量等指标,并能保证工作质量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7、严格按照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遵守,符合5s标准并为他人楷模者;

8、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书面嘉奖奖励的。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一次(含奖金3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功等同一次记大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对工作流程加以简化,并切实可行者;

3、为公司经营管理、质量提出好的建议和方针,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4、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5、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6、努力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效果明显的;

7、工作认真,表现出色,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8、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功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含奖金5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大功自动晋升一级工资):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

2、年终被评选为公司级以上优秀员工者,为公司树立了良好信誉的;

3、维护公司名誉和利益,为公司减少或避免损失的(5000元以上);

4、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的;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6、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大功奖励的。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晋级奖励(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自第一次记大功之日起计算)但无记过以上(含)违纪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自然年计算)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为保护公共财产,避免了事故发生,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10000元以上);

4、其他情况应该给予晋级奖励的。

第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升职奖励(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的,且具有相当管理能力者;

2、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升职奖励的。

第十一条:公司对于工作表现欠佳或行为不当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等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罚款处罚(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员工休假期满未在第一时间至人事行政部进行销假者;

2、员工因公外出未按规定填写《公出单》者(外勤人员除外);

3、迟到或早退1~5分钟罚5元,迟到或早退6~10分钟罚10元,依此类推,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做旷工处理【备注:罚款将从工资中直接扣除,无需另行填写《奖惩通知单》】;

4、员工工作期间未按标准着装(含帽子、衣、领带、裤、裙子、腰带、袜子、鞋等)及佩戴胸牌(含胸牌照片不符合公司规定等行为)者;

5、员工工作期间不符合公司修饰要求者;

6、用餐期间不按规定排队者;

7、工作期间不按规定进行整理、整顿、清洁、清扫者;

8、不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地点进餐、喝水,或未经公司允许将食物和饮料带入工作场所者;

9、在工作场所内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者;

10、工作期间嚼口香糖者;

11、用厕后不洗手、不冲水者;

12、不遵守随手关灯、随手关水龙头,以致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者或不随手关门者;

13、在工作场所奔跑者(紧急情况除外);

14、工作期间喧哗、打闹、聊天、嬉戏者;

15、员工工作期间带耳塞听音乐者;

16、因工作疏忽,导致批次返工或批次次品者;

17、造成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者;

18、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含罚金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警告等同一次记

过):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未经同意处理私人事务者;

3、妨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例如:因个人过失导致

餐厅、会议室、厕所、走道地面、墙面、桌椅等污浊者);

4、初次不听上司合理指挥者;

5、工作不称职或效率低下者;

6、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一个月内累计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9、在工作时犯有可能危及其他员工或客户的错误行为者;

10、在工作场所妨碍他人工作者;

11、工作期间在办公区域、仓储区域内食用食物者(含零食、饼干等点心);

12、未经仓库人员许可,擅自闯入仓储区域者【主管级以上(含)及执法人员除外】;

13、违反公司设备保养规定者(如空调等);

14、饮酒后来公司工作者;

15、未作好上下班次交接工作者;

16、检查/值班人员(例如:保安、总台等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17、犯有属罚款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再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

18、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一次(含罚金1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过等同一次记大过):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工作期间不按sop操作且情节轻微者;

3、工作期间工作态度不严肃认真,懒散怠工者;

4、未通知主管或未经主管允许,擅自离岗或串岗;

5、未经许可,擅自盗打电话者;

6、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7、三个月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自第一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之日起计算),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工作期间未采取任何防静电措施,直接触摸pcb板者;

9、工作期间观看网络娱乐性动漫、图片、网页、ppt或进行游戏等;

10、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者;

11、旷工一天者;

12、不及时向主管报告个人受伤或意外事件及情况者;

13、在制造区域内食用食物、饮料者(含零食、饼干等点心);

14、人事行政部、财务部或其他相关人员无意泄露公司员工薪资者;

15、发现公司其他同仁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及时制止或有意隐瞒、包庇者;

16、严禁登入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并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各类软件,未造成后果者;

17、因过失导致产线停产2小时以下者;

18、私用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19、叉车驾驶员因操作不当,导致公司财产损失者;

20、犯有属书面警告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再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

21、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过一次(含罚金3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累计三次记大过者予以辞退):

1、在工作时间睡觉者;

2、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4、工作期间,对同事进行性骚扰者(包括言语、肢体语言、行为等);

15、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6、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自第一次旷工之日起计算)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

17、盗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

18、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9、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包含回扣,馈赠等);

20、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判刑处理者;

21、擅自翻阅、抄录或复印公司机密资料及他人文件或信函者;

22、擅自开启他人电脑翻阅、复制资料者;

23、向任何人(包括新闻界、电台、电视台及传播媒介等)发表声明或透露任何“崇正电子”的财务资料或任何保密资料,包括员工手册的详细内容者(经“崇正电子”授权的除外);

24、工作期间,顶撞上司或对上司出以恶言咒骂、威胁者;

25、隐瞒传染病或其他(包含吸毒、服用摇头丸等)以致危害其他员工的健康者;

26、在公司内藏匿、接受、或出售酒类或毒品者(由医院开处方同意使用的药物除外);

27、所管现金及财务严重短缺者;

28、伪造、涂改打卡记录或托人打卡和代人打卡者;

29、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30、虚报生病而请假或缺勤者;

31、虚报加班或出勤记录者;

32、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造成公司形象严重受损者;

33、在任何场所做出对公司的产品、形象、声誉不利的言行;

34、员工藐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宣扬自身不良情绪并造成后果者;

35、非叉车驾驶员未经许可,擅自驾驶叉车并导致公司财产和其他同仁人身伤害的;

36、犯有属记大过性质的行为累计出现三次者;

37、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九条:在处罚员工违纪事件时,应遵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本条例为准绳。

第二十条:员工被惩罚时,根据其上级领导责任大小,必要时将追究上级领导责任,给

予连带责任惩罚。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需对员工进行奖惩时,须先填写《奖惩通知单》,并经相关主管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批准;所有奖惩均需以《奖惩令》公告为准。

1、人事行政部、财务部、品保部(含下属部门)管理人员填写《奖惩通知单》→部门主管签署意见→人事行政部签署意见→总经理签署意见→人事行政部拟文《奖惩令》→总经理签发(正式生效);

2、生管部、技术部、制造部(含下属部门)管理人员填写《奖惩通知单》→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厂长签署意见→人事行政部签署意见→总经理签署意见→人事行政部拟文《奖惩令》→总经理签发(正式生效);

3、非本部门人员奖惩的,可由各管理人员【备注:须主管级以上(含)人员】填写《奖惩通知单》→人事行政部签署意见→被奖惩人员所在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厂长签署意见(人事行政部、财务部、品保部下属人员除外)→总经理签署意见→人事行政部拟文《奖惩令》→总经理签发(正式生效)。

第二十二条:相关表单。

1、人-r[XX]002《奖惩通知单》

第二十三条:附则。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奖惩制度范文第6篇

第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处罚:

1、不按规定参加培训学习,在公司组织的各种考核、考试中不及格的,罚款20。

2、平时等待游客中,离车扎堆聊天、吃零食、干私活、离岗脱岗的,罚款20。

3、与游客发生争执、打架和服务态度差被投诉的,罚款100元。

4、车辆卫生不达标,对安全隐患麻痹大意,不报告,不保养,开病车的,罚款50。

5、清点人数验票不认真,造成漏票错票,无票私自带人的,罚款20。

6、不按规定路线行驶或私自将车开出景区;不按指定线路调头停靠观光车上下游客的,罚款50。

7、行驶中超载、超速(20公里每小时)的罚款50。

8、违反定人定车规定,将观光车交给他人驾驶;下班未将车辆停放到规定地点,钥匙未放到指定位置的,罚款20。

9、安全链未百分之百扣好,发车、停车前未向游客口头安

全提示的,罚款20。

10、《特种车辆驾驶证》考试不合格者,费用自理。在本企业工作不满一年,《特种车辆驾驶证》费用450元从1000元安全服务保证金中扣除;

11、工作时间不满6个月的,意外伤害保险费100元,由员工自理。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奖励:

12、受到顾客口头或书面表扬经查证属实的,奖50元。

13、被集团领导点名表扬的50元。

14、在内部各种考试、考核中成绩优秀表现特别突出的,奖50元。

15、在各级竞赛活动中取得名次、获得表彰的,奖100元。

16、受到上级领导或新闻媒体表扬的,奖100元。

17、提出有价值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奖100元。

18、发现、排除重大安全隐患给企业挽回损失的。奖200元。

19、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未与游客发生争执、零投诉的,向集团申请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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