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税收政策分析论文范文

2023-12-16

风险投资税收政策分析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 区域经济一体化效应是参与方最关注的问题,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组建区域经济集团的实践是颇具争议和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运用统计数据对东亚和拉美区域经济一体化经济效应进行实证分析,以期得出一些有意义的结论。

关键词 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 拉美地区共同市场 经济绩效

东亚与拉美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起点不同,拉美是世界上最早探索经济一体化促进工业化和经济发展的地区之一;而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则非常滞后,1967年成立的东盟真正开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时间是1976年。然而,经过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实践,两个地区经济整合的绩效却表现出越来越大的差异。

区域一体化的贸易绩效比较

1、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贸易创造效应

在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最显著和直接的效应是由贸易创造效应带来的区域内贸易量的扩大。20世纪80年代以来,东亚是世界上对外贸易增长最快的地区。1980-2009年的30年间,东亚地区贸易占世界贸易总额的比重由13.7%上升到28.01%;同期,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的这一数值由15.29%上升至2000年的19%,2009年又下降至12.9%,欧盟则从41.4%下降到36.6%。虽然在1980年,东亚在世界贸易中的比重还小于其余两大经济体,远远低于欧盟,可是到2009年,却已经超过了NAFTA,目前东亚在世界出口总额中的比重约为28%。另一方面,东亚地区也是区域内贸易发展最迅猛的地区。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的统计,1980-2009年东亚地区的内部贸易额从773亿美元上升到3,48万亿美元,累计增长约45倍,而东亚与区域外的贸易额仅增长了10多倍,东亚区域内贸易比重从22.4%稳步上升到44.67%,与世界其他地区的贸易额占比则由77.6%降至55.3%。克鲁格曼认为,当地区内部贸易占该地区贸易总量的比重大于或等于50%时,这个贸易区才是有效率的。显然,按照此标准,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有效率的。

贸易结合/密集度指数是衡量区域内各经济体贸易关系的一个综合性指标。根据我们的计算,中日韩及东盟之间的进(出)口贸易结合度指数绝大多数都超过1,一些经济体之间的指标甚至超过3。而且,从总的趋势来看,中日韩及东盟之间的进(出)口贸易结合度在从1995年到2006年的10多年间基本上一直处于上升趋势,这说明东亚地区经济体之间的贸易依存关系变得愈来愈紧密。东盟内部的进(出)口贸易结合度也是显著上升,到2006年两者都超过了4。在东亚,这四个经济体之间的贸易结合度普遍上升,这同地理上相互接近、签署FTA以及跨国公司加强了域内分工网络等有密切关系。

2、拉美一体化组织的贸易创造效应

拉美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对区域贸易发展产生了一定的推动作用,随着一体化组织的建立,各国之间逐步相互降低关税、限制非关税壁垒,以实现区域集团商品的进口自由化,同时成员国还采取提供优惠待遇、将税收列入贸易自由化计划、对区域外商品实施共同对外关税制度等措施鼓励贸易自由化,促进了区域内贸易的发展。以拉美自由贸易同盟(LAFTA)为例,该组织11国在1962-1973年12年内,消除了大部分关税和其他限制,互惠贸易协定使得拉美各国在LAFTA区域内的出口和总出口都有明显的增加。LAFTA总出口由1962-1964年的平均82.5亿美元增加到1979-1981年平均753.2亿美元,在20年的时间里增加9倍多,各国区域内部的出口总量则从1962-1964年的平均6.24亿美元增加到1979-1981年的104.7亿美元,更是增加了15倍多。而LAFTA区域内出口占总出口的比例从1962-1964年的平均7.6%上升到1979-1981年的平均13.9%,提高近2倍。此阶段,区域内的出口和区域外的出口都有大量的增加,说明此阶段的贸易额主要是因为一体化协定的签订而被创造出来的,而不是因为排斥区域外国家的贸易导致区域内的贸易转移。安第斯集团内部关税减免率达75%,相互间的贸易额从1969年的0.78亿美元增加到1980年的14亿美元,约增长17倍多;1960-1980年期间,中美洲共同市场(五国)地区内出口总额从0.30亿美元增至9.94亿,增长31倍,中美洲共同市场地区内部贸易额已占该地区出口总额的20%;加勒比共同体地区内出口总额从2130万美元增至3.5亿美元,增长15倍。整个拉美地区内出口总额从7.49亿美元增至138.82亿美元,增长逾18倍。

20世纪80年代的经济事件和政治动荡导致了拉美经济一体化的停滞和倒退,使得一些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解体或名存实亡。在80年代债务危机期间,拉美区域内贸易下降了36%,恢复到60年代初的水平。1990年以来,拉美区域一体化在开放地区主义指导下得到恢复和强化。从1990年开始到2000年,拉美区域内部大部分团体的内部贸易每年的增长率都接近和超过10%。这期间整个拉美区域内贸易占其对外贸易的比重达到19.5%。进入21世纪以来,整个拉美地区的一体化进入良性快速发展的阶段。拉美区域内出口增长的幅度超过了对外出口的增长速度,比如2004年拉美区域内出口增长达到34.3%,高于同期区外出口增长17.5%的增速;2006年区内出口增长为25%,也超过了21%的区外出口增长幅度。然而,开放的地区主义在弱化拉美经济一体化的“封闭性”的同时,也稀释了区域一体化的贸易创造效应。据联合国拉美经委会统计,1997年南方共同市场的区域内贸易额相当于各国对外贸易总额的25%,而2006年这一比例只有14%。目前整个拉美经济一体化组织成员国间的贸易额大约为其对外贸易总额的15%左右。而东盟2000年区内贸易比重为24.7%,2005年上升为28%,比1990年FFA成立前的18.8%增加近10个百分点。

3、对两地区域内贸易扩大的比较和解释

东亚的区域内贸易比重比拉美的区域内贸易比重高得多,但是在区域一体化组织东盟内部,其区域内贸易的比重却与拉美一体化组织的水平相近,这说明区域贸易协议并非是推动区域内贸易发展的唯一成因,例如跨国公司的分散化生产也是促进东亚区域内贸易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跨国公司将一种产品的整个生产过程分解为若干个部分或环节,并根据各部分或环节的不同特点将其配置到最有优势的区位,其最直接结果是大量中间产品的跨境流动,导致中间产品贸易量迅速增加。因此,衡量一体化过程的贸易创造效应需要用更加精确的模型进行测算,但从逻辑上看,由于相互之间降低关税、减少贸易限制措施,两个地理上相邻且贸易密切的国家达成贸易协议更有可能产生贸易创造效应,而不是贸易转移效应。

在实证研究上,郑昭阳等人(2003)基于引力模型所作的研究表明,截至20世纪末期,东亚区域内贸易水平比普通标准水平高出115%,而与区外国家和地区的进出口则分别比标准水平低约11%和30%。他们认为这种较明显的区域内贸易

倾向对日后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深化具有导向性,区域内贸易和一体化构成了互为因果的联系。对拉美一体化贸易绩效的实证研究则有所差异,Erik Ringborg(2006)采用重力模型测算了南美洲地区贸易协议对贸易的影响,研究发现安第斯共同体和南锥体共同市场等一体化组织对贸易都产生了显著和正向影响,地区集团内的实际贸易结合度比经济规模和地理位置等自然禀赋所能解释的贸易结合度大得多。但也有研究表明拉美地区一体化协议未能增进贸易,区域内贸易的增长主要来源于国家总体贸易的自由化措施。如Stein and Wei(1995),Soloaga and Wingtexrs(2001)的研究认为,南美的区域贸易协议在1980-1996年内,并没有在总体贸易自由化效应之外增加区域内贸易的广度。

拉美地区都是以资源为基础的经济,生产或出口一些或多或少相似的产品,这限制了相互间产品贸易的增长潜力。只有制成品贸易与工业合作才能为拉美地区内部贸易的长期增长提供源泉。从表1可以看出,拉美区域产业关联度比较低,区域内产业分工程度远低于东亚地区,表现在南方共同市场和安第斯集团内部零部件贸易比重不仅远低于东亚地区,而且远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只与南亚国家联盟相当。这是拉美经济一体化的贸易创造效应比东亚地区远为逊色的根本原因。

区域一体化的投资绩效比较

经济一体化理论认为,区域一体化组织成立后,由于投资壁垒的平均保护水平上升,或FDI的数量受到一国国内市场最初规模限制的放松,从区域外流向区域内的FDI会增加,更大的市场使区域成为更有吸引力的投资地。也有学者从成本角度考虑,认为一旦若干个国家结成稳定和繁荣的贸易区或签订其他经济协定,由于边界更加开放、运输和管理成本更低、并且可能有更廉价的劳动力,外国投资者会增加对这些区域的直接投资。在东亚和拉美的一体化过程中,外国直接投资都保持逐渐增长的趋势,可以认为这是经济一体化带来的积极影响。

1、区域一体化导致FDI增加

东亚的投资政策总趋向是逐渐放宽对投资的限制,从限制性向更为自由化和激励措施中性化的方向变化,各国和地区继续向来自外国的直接投资开放自己的经济,因而,东亚的FDI增长迅猛,吸引了全世界FDI总额的10%-20%。

以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为例,对于外国投资者来说,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使区内保护水平降低,促使现有进口企业寻找更有竞争力、更具效率的合作伙伴。同时,随着中国一东盟之间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逐步撤销,各成员间的贸易更加便利,整个地区成为一个更大的大市场。这些都对外国投资者有着很大的吸引力。从中国一东盟吸收FDI的情况来看,2000年以后双方吸收的投资额都有了大幅的增长。从2000-2008年,中国一东盟吸收的FDI从642.56亿美元增加到1529.96亿美元,增长了2.38倍。中国一东盟双向投资效应也逐渐显现。根据统计数据,东盟对中国的投资从1999的32.7亿美元,增长到2008年的51.06亿美元,年增长率达到20%,2008年底,东盟对我国的投资达520亿美元,占我国吸引外资的6.08%。中国对东盟投资从1999年的0.63亿美元,增长到2008年的24.8亿美元,从2006年起年增长率超过100%。从1999年至2008年底,中国对东盟的投资总额为52亿美元。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把东盟国家作为主要投资目的地。

拉美国家吸引FDI的历程则经历了三个阶段。在20世纪70-80年代以前,FDI主要作为规避进口税的途径之一,投资在一个产业较为集中,FDI的目标市场是拉美的国内市场;拉美经济一体化是进口替代政策的产物,所以,在对待外资方面采取了一些限制措施。在1969年安第斯条约组织成立后立即通过被称为“第24号决议”的协议,确立了对待外资的共同规则。决议规定所有外资企业必须在15年过渡到合资企业,即国内企业股本必须占51%以上。这一决议提高了东道国对外国投资者的谈判能力,但遭到所有国外投资者和商会的反感。因此,这一时期拉美利用FDI的比重有所下降,但利用外资间接投资即外债的比重却上升很快。结果导致了20世纪80年代的债务危机以及长达10年的资本外流时期。

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走向市场自由化的进程中,各国都逐渐放松了对外国资本的控制。这一时期的FDI主要投资于拉美的自然资源领域,制造业部门的外资企业进行的生产不再仅瞄准内部市场,而且也以出口为目的。服务业部门和基础设施部门也出现了大量的FDI。另一个特点是南南之间(区域内和超区域)的投资也在增加。总之,90年代以来是跨国公司在拉美急剧扩张的时期。在1990-2000年,世界上500家最大的跨国公司都在拉美国家设立了分公司,在拉美市场占有率空前高涨:它们在拉美地区的销售额从1990年的27%迅速上升至2000年的41%,其中在制造业的分额高达58%,在服务业的份额占38%,在国有企业占主导地位的初级产品部门,跨国公司的份额也达到17%。在拉美地区最大的200家出口商中,跨国公司的份额从1990年的18%猛增到2000年的50%。从2000年到2008年流入拉美的外资从778亿美元增加到1196亿美元,年均增长4.88%。这一时期是拉美经济增长最快的时期,外资的重新进入对拉美经济的恢复增长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2、区域内投资一体化趋势

东亚地区的FDI在逐渐增加的同时,区域内投资一体化,即区内成员的相互直接投资也呈发展态势。20世纪90年代前半期,东亚10个经济体间的相互投资年均为271.37亿美元,占其引进FDI总额的27.0%,而到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相应的数字进一步增加为351.36亿美元和28.6%。其中日本对其他9个经济体的直接投资同期由104.5亿美元增长为135.83亿美元,增长了39.98%,亚洲“四小龙”对其他东亚经济体的直接投资也由142.33亿美元增长为177.12亿美元,增长了24.4%。这里主要以东亚最大的区域经济组织——东盟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为例进行分析。

东盟自由贸易区与大投资区计划出台后,随着区内保护水平的降低和一体化带来的市场规模效应的逐步显现,东盟区域内的资本流动也在加剧。1995-2006年东盟接受区内投资总额达到305.13亿美元。亚洲金融危机以前,区内总的相互投资量有一定的增加,但是各国有增有减,马来西亚、泰国、越南增幅较大;危机之后,投资先减后增,2001年扭转了下滑势头,区内的相互投资流量迅速增加,到2006年达到62.42亿美元,比1997年增长了57.5%。东盟区域内的直接投资的一半以上来自新加坡,其次是马来西亚、印尼和泰国。这是因为在东盟各国中,新、马、泰等国属于经济领先的国家,它们国内面临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所以将一些劳动密集型的产业转移到劳动力资源比较丰富的新成员

国,从而成为新成员国的主要区内投资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为新老成员国增进了解提供了一个平台,东盟投资区将使成员国问的相互投资政策更加开放。

东亚区域内,各国和地区之间的相互投资也呈现上升趋势,从表2和表3中可以发现,东亚区内其他国家和地区对东盟和中国的投资基本呈增加趋势。但是,两者的FDI主要来源又有所区别,日本对东盟的投资大于对中国的投资,中国香港和台湾则是中国大陆的最大外资来源地,其对中国的投资远远大于对东盟的投资。同时,东盟对中国的投资要多于中国对东盟的投资。

拉美的区域内相互投资在经济一体化的推动下也逐渐增多。根据John和Jeffrey等人(2007)的研究,拉美国家的FDI政策是拉美区域化和企业全球化的辅助政策,一方面,一体化的目标之一就是推动区域内的FDI,另一方面,拉美国家采取了增进跨国公司在全球市场上竞争能力的战略。数据显示,1990-1994年间,来自拉美国家的FDI总额在拉美大国中均有明显增加。在FDI的数额中拉美国家所占部分一般增长2-3倍,在秘鲁和委内瑞拉增长5倍,阿根廷则增长10倍。从所占比重来看,拉美国家在阿根廷、巴西、智利、秘鲁和委内瑞拉的直接投资均有所增长,其中,多数国家增长了1倍以上。2003年以后,拉美地区的对外直接投资出现了大幅增长,从2003年的70亿美元增加至2006年的450亿美元,其中很大一部分的投资发生在拉美区域内。目前,拉美国家的区域内FDI投资比重已经从总投资的5%增加至10%,主要归因于巴西、墨西哥和智利等国在拉美地区设立了一大批跨国公司。根据拉美经委会发布的投资报告数据,巴西是拉美对外直接投资的最大投资国,2008年其28%的投资流向美国,25%的投资流向了加勒比金融中心,对拉美地区的投资则占其对外直接投资的12%,主要流向阿根廷、智利和乌拉圭等国;智利对南美洲地区的直接投资占其总投资额的72%,主要投资流向国为巴西和秘鲁;哥伦比亚的对外直接投资也有40%流入拉美地区之内,主要流向国为巴西、巴拿马和墨西哥。

3、两地区域一体化的投资效应比较

在比较东亚与拉美区域一体化投资效应时,需要回忆一下东亚最早的区域合作组织东盟与拉美的安第斯条约组织早期的工业合作计划。1976年3月东盟经济部长制定了第一个工业合作计划(AIP),包括印尼和马来西亚的尿素项目、新加坡的柴油机项目、菲律宾的富磷肥项目和泰国的纯碱项目。每个项目投资2,5亿至3亿美元,由东道国负担60%股本,其余40%由其他成员国分摊。1977年第二批AIP项目被提交给吉隆坡东盟首脑会议进行审议,包括印尼的高强度橡胶轮胎、马来西亚的金属切割工具、菲律宾的新闻纸和电镀锌版、新加坡的彩色显像管,以及泰国的钾碱矿和鱼类养殖。由于这些计划实施困难,1980年10月东盟签署了《东盟工业互补基本协定》(AIC)。1981年6月东盟提出一个简化形式的AIC,即东盟工业合资经营计划(AIJV),它是一种生产一个产品的不同零配件的简单垂直分工计划,但主要通过私人投资活动来实现。由于引入市场机制并放宽了股本限制以及鼓励区域外来投资,这个AIJV计划比AIP计划简便易行,因此,被认为是最有希望的工业合作计划。但其实施进展仍然异常缓慢,效果也不理想。

拉美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也制定了一系列地区投资计划。拉美一开始就试图通过协议性区域分工解决一体化收益分配和规模经济效益问题,因为工业发展部门规划被认为是制订工业计划和实现一体化成员国之间利益公正分配的主要直接手段。拉美工业合作计划以安第斯条约组织最为庞大,它们将可贸易品的1/3纳入地区投资计划。第一个工业发展部门规划于1972年获准通过,它包括了冶金、机械部门的一些重要部分(估计1980年约占总需求的1/3),主要涉及机械工具、采矿设备、电器设备和仪器。争议最多的是石油化工与汽车制造部门的合作计划。经过多年谈判后,在1975年和1977年分别就石油化工与汽车工业发展规划达成协议,并在1978年进行了修改。第二个工业部门发展规划需要巨额资本投入,具有极高的资金产出率,并且只能提供很少的就业机会,主要是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但这个规划因缺乏技术支持和利益协调困难而无法付诸实施。拉美的经验表明:要按照协商一致的专业化计划来进行生产,规定什么国家生产什么产品,形成区域内产业分工是有问题的,东盟的地区性行业方案也遭到了失败。小岛清的协议性国际分工理论的有效性似乎难以在发展中国家区域经济一体化实践中找到佐证。

20世纪90年代东亚和拉美的区域投资计划更多地转向能源和基础设施,为区域内投资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而将工业和服务业部门的投资则留给了市场力量。但两者相比仍然可以发现三点差别。(1)拉美国家主要投资于邻近国家。国际化理论认为,企业进行海外投资将比在国内投资承担更大的风险,为降低风险,企业将投资于地理和文化条件相近的市场。阿根廷、巴西、智利和墨西哥等国家都主要投资于邻近的国家,并且在一体化贸易协议的作用下,这种投资关系得到了加强。(2)从行业投资来看,目前拉美对外直接投资主要分布于自然资源的生产部门,以及石化、肉制品等行业。因此,主要的拉美对外投资在于寻求市场扩大,还有一些拉美地区内投资仍然以保障原材料产品的出口以及保障石油资源的安全等为目的。这一点与东亚区域之间的投资有较大的区别,东亚的区域内投资有很大部分是出于产业转移和寻求更加低廉的劳动力的目的。(3)拉美区域内投资以产业间投资为主,而东亚区域内投资则经历了80年代以前以产业间投资为主向90年代后以产业内投资为主的转变。这反映了两大地区产业分工与资本积累的差异。东亚地区产业分工程度比拉美地区发达和深化,形成了发达的区域生产网络;同时东亚地区的资本形成和积累率也比拉美国家高,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对外扩张能力比拉美企业强。

经济一体化和区域化的深层动力来自资本的扩张性,而经济一体化程度与经济发展水平成正比。当前,生产国际化和资本国际化的重要载体是跨国公司。跨国公司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核心推动力量,其推动力量来自资本扩张的本性。由于发展中国家的资本形成不足,没有形成足以跨国生产和行销为目的的巨额资本,国内生产多以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资源型产业为主,产业、产品和工艺技术同构性强,生产分工水平低,无法形成紧密的垂直分工和水平分工关系。这样,彼此间对对方的产品必然不会产生强大的需求,贸易创造效应很小,难以分享规模经济带来的好处,同时也无法形成旨在提高规模经济效益的协议性分工。同时,发展中国家都是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不足的国家,对外部投资的需求很大,而成员国彼此间的投资效应必然很小,即使有协议性分工,也难以执行。拉美南方共同市场和东盟有关产业分工规划和共同投资的计划最终归于失败也就不难理解。

经济增长与福利增进绩效比较

1、东亚一体化的福利改进效应

自1955年以来,东亚地区作为一个整体的经济增长速度始终高于世界的平

均水平和全球其他地区,保持了长达35年的群体性持续高增长,从而被称为“东亚奇迹”。其产生的关键因素之一是东亚地区持续进行的产业转移,依托投资和贸易的高速循环,在促进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又把东亚各经济体紧紧结合在一起。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末,东亚经济的增长率一直维持在5%-6%的平均水平,远远高于当时世界经济增长2%-3%的平均水平。在这个过程中,日本经济率先起飞,以近20年的高速增长奠定了世界经济大国的基础;从上个世纪60年代开始,亚洲“四小龙”抓住美日产业结构升级的契机,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出口加工业,保持了30多年的高速经济增长;从70年代起,东盟四国——马来西亚、印尼、泰国、菲律宾开始吸纳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的产业转移和投资,发展资源加工型和劳动密集型的出口导向工业,大约用了20多年时间改变了落后状况,成为充满活力的新兴市场经济体;从1978年开始,中国通过改革开放,吸收日本与亚洲“四小龙”以及海外华人的投资和产业转移,也步入了经济高速增长的轨道,在随后的30年时间里保持了平均9.8%的经济增长率,成为东亚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之一。

经济的高速增长带来福利的改善,降低了贫困人口的比重。以泰国、越南和中国为例:泰国的贫困率从1990年的27.2%降低到1996年的11.4%,在亚洲金融危机期间,泰国的贫困率有所回升,但与收入增长一起稳步地趋于下降,目前处于10%左右。如果收入分配趋于改善,泰国贫困率会进一步下降。越南在改革前人均收入只有200美元,贫困率在70%以上。最近10年经济的急速增长不仅使国家收入增加,也降低了贫困率。贫困率从1993年的50%降至2002年的28%。中国在减少贫困方面成效显著,贫困人口从1990年至2002年减少了2亿人,贫困率从31.5%降低至12.5%。但中国与越南的收入差距和不平等状况明显恶化。中国的吉尼系数从1988年的0.38上升至2002年的0.45,越南的吉尼系数则从1993年的0.35扩大至2002年的0.41。日本学者江崎光男根据CGE世界模型对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对经济增长、收入分配和贫困削减影响的分析表明,东亚FTA一般对区域内各国的经济具有正向增长效应,收入分配也得到改善,因此贫困削减效果也是正的。但对中国而言增长效果却不明显,甚至还有负的可能性,远不如APEC水平的FTA增长效果大。

2、拉美一体化的福利改进效应

拉美地区经济一体化也是促进拉美工业化和地区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20世纪50-70年代是拉美一体化蓬勃发展的阶段,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合作,有力地推动了拉美经济的增长。在1950年到1974年期间,拉美主要国家的GDP的平均增长率基本上都是在3%-10%之间,是一个快速增长的过程。特别是在1965-1974年期间整个拉美的经济发展非常迅速,其区域国家的GDP平均增长率达到了6.7%。巴西的发展速度更是达到了10%,哥伦比亚、墨西哥的也达到了6.4%和6.6%的平均增长率,被称为经济奇迹。1974年到1980年期间的债务危机爆发前,拉美的GDP的增长率也处于相对快速的发展过程,比率基本保持在2%-6%之间,这个时期拉美一体化还在继续发展,但是相对前一阶段速度有所减缓。中美洲共同市场在20世纪60-70年代也保持了强劲的经济增长,1960—1969年中美洲6国的实际GNP平均增长率达到5.7%,1970-1979年为5.3%。尼加拉瓜60年代实际GDP增长率高达7.4%,多米尼加共和国70年代也达到了8.2%。

20世纪80年代是拉美经济一体化和增长的停滞阶段。据统计,拉美1981-1990年的平均GDP的增长率仅为1.1%,中美洲约为1.2%。这与拉美一体化的停滞和倒退是密切相关的。90年代以来,拉美区域一体化进入复苏阶段,据统计1991-2000年拉美地区的平均GDP的增长率达到3.3%,与整个的80年代相比,其GDP平均增长率提高了2.3%。

进入21世纪,拉美一体化和拉美经济增长进入一种良性互动的关系。除了2001-2002年受金融危机影响经济增长为-0.5%外,2003年以来整个拉美连续保持经济快速增长,2003年GDP平均增长2.1%,2004-2007年期间,GDP增长率接近或超过5%,其中2004年高达6.2%。有些国家(如委内瑞拉等国因能源价格高涨)有些年份的增长率达到两位数,这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少有的高速增长时期。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2003年以来人均GDP的累计增长幅度已经达到20.6%(平均年增长率达到3%以上,其中2004年高达4.8%)。拉美经济的稳定增长为拉美一体化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条件,而拉美一体化又反过来促进了拉美经济的增长。

与东亚地区相比,拉美经济一体化的福利改进与经济增长效应差距较大。东亚地区经济增长与一体化以一种独特的方式相联系,即东亚地区各成员通过投资和贸易联系,促进东亚区域内产业持续转移和国际生产网络的形成,同时因东亚国家和地区的外向型发展战略始终具有开放性,从而能够利用外部环境提供的机遇寻求发展。拉美区域一体化战略是一种进口替代政策,是一种扩大的内向型发展战略,具有区域保护主义的封闭性。这使它们在实施经济一体化政策时付出了巨大代价,其中包括以区域内贸易扩散来代替外部贸易中的比较利益。如中美洲共同市场为了保护2300万贫穷人口的市场,其有效率的出口工业被进口替代工业所取代。社会的精华部分(制造业和公共服务业中的职工)以牺牲农村地区和城市贫民窟中居民的贫困化为代价大量攫取财富。这是导致区域性战争及共同市场解体的重要原因。

结论

与东亚地区经济一体化成效相比,拉美地区经济一体化无论在贸易效应、投资效应,还是经济福利改进方面都不如东亚。究其原因,一是东亚地区一体化是在市场机制或单边投资和贸易政策改变的驱动下,由区域内私人企业通过贸易和投资来主导的,甚至不需要建立区域性的制度安排。而拉美地区一体化由政府主导,虽然制订了宏伟计划,但由于缺乏市场主体——企业的积极参与,区域一体化成效反而不如东亚成功。二是由政府来制定某些产业的国际分工不可取,虽然政府的协调可以避免区域同类产业的恶性竞争。安第斯条约组织和东盟都制订过一体化工业发展规划,但因为投资来源和利益分配问题而无法付诸实施。而亚洲区域国际分工是在市场机制驱动下,企业按照比较优势进行投资形成的产业转移和区际生产网络,实现了资源的有效配置。

这些发展中国家一体化实践有两个主要经验教训:一是区域一体化可能取得某些成效,但不宜期望过高,也不能急于求成,必须循序渐进,否则欲速不达。这是因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是由成员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分工程度决定的,在工业化程度不高时应避免盲目追求经济关系的高度一体化。二是发展中国家区域一体化不能搞成封闭性集团,必须对世界其他国家保持开放。发展中国家最成功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东盟的合作机制有两个重要特点,即协调一致和开放性。协调一致虽然没有使合作进展变得更加容易,但却保证使它不至于因意见分歧而破裂;而开放性则保证其对地区外经济因素特别是外国投资持开放态度,从而与外部市场联系密切,避免因自我封闭而窒息。东亚国家和地区经济一体化是在各国实行开放政策,特别是对外资和贸易持开放态度,通过市场机制驱动的贸易和投资所带动的产业转移来实现的。

(责任编辑:张晓薇)

风险投资税收政策分析论文范文第2篇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不断发展,特别是2015年以来产量的加速增长,越来越多的资本进入充电桩行业,为了减少充电桩行业投资的风险,提高充电桩行业投资的成功率和投资效率,我们有必要对中国充电桩行业的投资机会和投资风险进行详细分析和阐述。

1、充电桩行业投资机会分析

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的不断发展,充电桩行业孕育着巨大的投资机会,具体如以下几方面: (1)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初具规模,产业环境不断优化,给充电桩产业带来了巨大的机会。2015年,中国政府出台各项鼓励措施,初步形成了发展新能源汽车的良好环境。

(2)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条基本建立。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已涵盖了整车生产、三大电(电池、电机、电控)三小电(电动空调、电动助力转向、电动助力制动)以及电池关键材料等领域,基本形成了完备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关键零部件方面,锂离子电池产业链较为完整,拥有一批在国内有较强竞争力的动力电池和电池正负极、隔膜、电解液等关键材料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电机研发与产业化方面居国内前列。

(3)我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初见成效。在我国各个大中城市,以及珠三角九市以及汕头、湛江、韶关、梅州、潮州、茂名等市先后开展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工作;广州、深圳成为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新能源汽车的规模化应用成为广州亚运会、深圳大运会期间的一大亮点。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领域不断拓展,从公交车延伸到了出租车、公务车。

(4)政策的大力扶持

从2001年的国家“863”计划电动汽车重大专项的启动,到2009年元月国内“十城千辆”试点示范工程实施,再到2012年4月通过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政府正在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

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内容,2020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规模要达到全球第一,新能源汽车以纯电动为主要技术路线。未来10年政府财政将投入1000亿元,打造新能源汽车的产业链。广东省发布《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将在新能源汽车规划确定的66个重大项目中投资573亿元,用于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关键零部件发展、基础设施支撑平台建设、示范应用项目推进等,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提供大力的支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对车企以及消费者都具有强烈的引导和促进作用,扩大新能源汽车的生产、销售,有利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明确提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对既有公车“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对于公务用车的采购,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以及采购使用新能源的环卫车、公交车、出租车等。政府采购对车企转型生产新能源汽车进行扶持,有利于树立车企和消费者的信心,增强车企的生命力,对于市场有一定的导向作用。 (5)市场需求的提高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带动,市场对新能源产品的需求也呈现多元化的趋势,与新能源汽车相关的原材料产品、中间产品、终端产品的需求量均大大增加。消费市场的需求拉动产业的发展,为新能源汽车产业提供了不少的机遇。 (6)租赁模式受热捧 政府通过补贴,促进租车公司购入电动汽车,实行租赁模式,消费者只需要支付小额的租金,即可得到电动汽车一段时间的使用权,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电动汽车,以优越的体验来促进他们购买电动汽车。电动汽车租赁模式推出不久就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得到政府和车企的认可,或许电动汽车租赁模式能凭借其自身的特点和优势,成为电动汽车商业模式推广的突破口。

2、充电桩行业投资风险分析 2.1 政策和体制风险

政策和体制具有双刃剑的作用,它是一个标准,是一条线,政府划了这条线就是为了规范行业,能达到规范线以上的企业自然就具有了避免政策风险的优势,如果达不到政策所要求的那些企业自然对他们来说这样的政策标准线就是一种挑战,是一种风险。

充电桩行业的政策和体制风险根本在于新能源汽车行业本身的政策和体制风险,具体如下几方面:

(1)政府补贴力度不如预期。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推进,政府极有可能逐步降低甚至取消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各种补贴政策。目前看,政府对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占据新能源汽车售价的30%-60%之间,如果政府减少甚至取消补贴政策,那么新能源汽车的售价将大大高于普通汽车的售价,超过普通人的支付能力,从而必将严重影响新能源汽车的销量,进而间接影响充电桩行业的发展。

(2)一线城市汽车上牌政策对新能源汽车销量的影响。大部分一线城市 北上广深,对新能源汽车都采取免费申请牌照或者新能源汽车单独摇号的规定,相比普通汽车的摇号中签率,新能源汽车的吸引力非常大。一旦上述一线城市取消对新能源汽车的牌照申请政策,必将影响上述城市新能源汽车的销量。

(3)国家政策对新能源汽车电池能量密度要求的政策有可能让一部分新能源汽车电池厂商出局。目前,政策对单体电池的能量密度提出了明确要求,比如动力型电池分能量型和功率型,其中能量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3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00Wh/kg ,循环寿命≥1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功率型单体电池功率密度≥3000W/kg,电池组功率密度≥2100W/kg,循环寿命≥2000次(其中电动自行车用电池组≥1000次,电动工具用电池组≥5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如果未来政策对单体电池的密度提出更高的要求,将会减少目前电池供应商的数量,电池供应的减少也会影响新能源汽车的产量,进而间接影响充电桩行业的发展。

2.2 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OFweek新能源汽车行业高级研究员李国清认为:汽车产业与宏观经济的周期波动具有较强相关性,属于周期性行业。新能源汽车属于汽车行业的一个分支,同样与宏观经济的周期波动具有较强相关性,属于周期性行业。同时新能源汽车行业也为资本密集型行业,对宏观经济及货币政策变动较为敏感,盈利能力与经济周期高度相关。一旦未来中国经济出现增速放缓迹象或者经济增长不及预期,甚至出现经济硬着陆风险的话,必将严重影响新能源汽车的销量,进而间接影响我国智能充电桩行业的发展。 2.3 技术风险

充电桩技术目前是比较成熟的技术,几乎不存在技术风险。 2.4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充电桩制造行业的原材料主要取决于电子和电气元器件的价格,供应商较多,供应充足,价格主要取决于供求关系和宏观经济周期状况。 2.5市场竞争风险

充电桩行业巨大的发展潜力,吸引了众多民营和国营资本进入,只是目前充电桩行业盈利模式不清晰,导致大量资本不敢大量进军充电桩行业。一旦充电桩盈利模式清晰,必将导致大量资本和企业涌入,势必加剧充电桩行业的竞争格局。例如目前除了国家电网,中石化以外,包括特锐德、富电科技在内的一批与电力能源和充电技术设备相关的企业开始筹划布局充电桩市场。不过充电桩行业有一定的门槛壁垒减轻了这种风险。 2.6营销风险

充电桩产品的特殊性要求企业要把自己的产品销售给充电桩运营商,面对众多的充电桩生产企业,运营商的产品选择较多,因此运营商面对充电桩制造商的议价能力较高。如果企业生产的充电桩产品质量不过硬,或者产品成本过高,将导致产品滞销的风险。 同样对于自己运营充电桩的制造商来说,这方面的风险较低。 2.7资金不足风险

资金不足风险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由于充电桩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的高科技行业,研发费用投入较大,如果企业资金不足以支撑新产品开发,将导致新产品开发失败,从而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2)充电桩行业属于新兴行业,市场接受度还不高,产品销售存在一定难度,因此存在存货变现风险。如果发生产成品及用以对外销售的半成品积压,占用资金不能及时变现;因原材料采购缺少有序安排、材料库存阶段坏损、生产产品所需零部件之间的数量比率不准确、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缺少管理等原因而造成损失浪费资金沉淀,增加管理成本。这些都将导致资金不足风险。

(3)应收账款风险。大量赊销,为客户垫付相当数量的债权性资金,货款不能及时回收或超过预期还不能确认回收金额,形成坏账风险。同时产生债权资金的机会成本、增加企业应收账款管理费用。这些也是资金风险的一个重要方面。

(4)流动性风险。企业资产分布状况不合理,一方面流动资产内部应收账款与存货所占比率过大,货币资金及短期投资比率过小,企业日常支付能力弱、偿债能力低;另一方面,长期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重过大,企业资金整体周转速度缓慢,营运资金的运转吃紧,将导致企业出现资金风险。

(5)由于充电桩行业属于高速成长行业,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如果资金跟不上,也将导致企业出现资金不足风险。 2.8经营和管理风险

对于企业的经营和管理风险,OFweek行业研究中心认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如果企业对充电桩行业的发展潜力估计不足,将导致企业错过发展良机,从而失去抢占市场份额的机会,必然在行业竞争中丢失市场部分市场份额,从而企业失去竞争优势。另外一方面,如果企业对充电桩行业发展过于乐观,企业扩张速度远远超过行业发展速度的话。那么将导致企业出现产品积压,从而占用企业大量资金,拖累企业发展步伐。

(2)企业进行创新活动,一旦创新失败,也有可能对企业造成不良影响和不利后果。

风险投资税收政策分析论文范文第3篇

1.1 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方面

政府各项政策与法律法规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着房地产企业的发展。随着国家近年来对房地产行业的不断调控, 针对房地产行业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都在完善。房地产企业在税务筹划过程中, 如果在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方面存在违规行为, 就可能导致风险的发生, 会使税务筹划中出现法律法规无法和企业现实情况匹配产生风险。

其表现在税务筹划过程中对法律法规不了解, 采用的是已经废止过时的法规, 在筹划中相关人员和主管税务意见上存在分歧, 这就导致了房地产项目在开发中存在税务筹划失败的风险。

1.2 企业税收风险方面

企业经济的高效益是离不开税务筹划的, 对企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但是在筹划过程中如果出现风险没有达到预先的要求, 就会导致企业面临税务危险, 在现金流出方面造成损失导致大额资金流出。主管税务单位就可能对企业税务展开稽查, 严查税款, 对企业进行补交税款等处罚, 严重的可能就会导致企业资金出现断流, 对企业的发展和整体战略方向产生严重影响。

1.3 筹划角度方面

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 自身的发展不仅依赖于税收筹划工作, 更要全面考虑, 实现财务工作的科学合理化。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一般需要三个阶段, 即前期阶段、建设阶段、租售阶段, 在每一个阶段中都要做好相应的税款缴纳工作。这就要求企业纳税人在税务筹划时要全面考虑, 不能只从个体角度考虑税负水平的降低, 对税收总额也不能只是从整体上注重, 关键把握好税收与消耗成本直接的差额上, 要以宏观角度进行分析全局。房地产企业在开发过程中要全面重视税收筹划过程中产生的成本, 分析筹划的可行性, 这样才能有效避免风险的发生。

2 房地产税收筹划风险控制策略

2.1 准确的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

为了能够准确有效地实现房地产税收筹划风险管控, 以此来提升房地产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并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进程, 相关的房地产税收筹划管理工作人员必须要准确的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 这是实现既定目标的基础工作。现阶段, 我国对于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已经越发的重视, 在这种大环境下, 我国相关的政府部门出台了一些税收筹划政策, 这些政策的出台对于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房地产行业为了能够有效地完成税收筹划风险控制的目标, 必须要及时准确的了解这些政策, 并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及外部发展条件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风险控制措施。

与此同时, 房地产企业必须要在内部完善相关的交流机制, 使企业内部的各个部门之间能够进行及时有效的交流, 保证税收筹划风险控制工作能够顺利地进行下去, 并保证每个部门都能参与到其中, 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损失出现, 这样对于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2.2 提升税收筹划风险控制人员的综合素质

相关的风险管控人员是房地产税收筹划风险控制措施的执行者, 因此, 房地产企业要想准确有效地实现对于税收筹划风险的管控, 保证每一项控制措施都能准确有效的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 并保证这些措施都能够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必须要提升税收筹风险控制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为了能够提升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首先企业必须要成立专门的培训部门, 对于工作人员进行职前培训, 并定期进行在职培训。在职前培训的过程当中, 要综合考量受训人员的金融管理能力, 财务管理能力, 法律法规了解程度以及风险防御知识能力, 尽量选用一些综合能力较强的工作人员来完成税收筹划控制工作。在在职培训的过程当中, 相关的培训人员必须要准确有效的了解房地产税收筹划的最新动态, 并将一些相关的法律文献以及管理理念传授给受训的工作人员, 保证管理理念的先进性。其次, 房地产企业必须要重视税收筹划风险管控人员的道德素养, 工作人员的道德素养对于税收筹划风险控制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只有道德素养较高的人员才能准确的完成税收筹划风险控制目标。进而提升房地产行业的经济收益, 推动整个行业的整体发展进程。

2.3 完善房地产税收筹划风险控制理念

完善的房地产税收筹划风险控制理念, 是保证税收筹划管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下去并发挥出应有作用的基础, 只有在完善的管理理念支持下, 企业才能实现既定目标, 并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进而推动企业的整体发展进程。为了能够准确有效的完善房地产税收筹划风险控制理念, 相关的管理工作人员必须要提升自身的税收筹划风险控制意识, 并将工作重心放到相关理念的研究上, 借鉴一些国外先进的管理理念, 并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以及时代背景的特征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管理理念, 将其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

除此之外, 还要在企业内部做好宣传工作, 将税收筹划风险控制理念的重要性告知在职的每一位工作人员, 使其能够充分的了解税收筹划风险控制的内容以及所带来的好处。只有这样才能完成对房地产税收筹划风险的全面管控, 进而实现既定目标。

3 结语

综上所述, 只有做好税务筹划工作才能避免财务风险的出现, 房地产企业要想健康发展就要严格要求财务人员, 增强财务人员的税收知识, 对财务核心工作进行完善, 为企业树立依法纳税的观念, 协调好和税务管理部门的关系, 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对风险的有效规避, 降低企业遇到风险时的损失。

摘要:我国的房地产企业是纳税大户, 这就意味着它们面临着较为沉重的税收负担, 加之涉及的税种较多, 使得其在房地产调控政策下, 不得不为了降低税收成本而重视纳税筹划工作。因此, 房地产企业必须做好税收筹划方面的风险控制工作, 尽可能的采取合理的措施进行税收规避, 从而取得最大化经济利益的同时, 把风险降到最小化。

关键词:房地产,税收筹划,风险控制

参考文献

[1] 唐琳.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研究[J].纳税, 2018 (10) .

[2] 陈艳.房地产税务筹划风险控制的措施性分析[J].中国集体经济, 2016 (15) .

风险投资税收政策分析论文范文第4篇

债券资金成本率=债券年利息* (1-所得税率) / (债券面值-发行费) *100%

当前, 债券筹资成本比较低。造成该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三个。其一, 免税费用主要是指, 在所得税前利润中, 完成债券利息投资, 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发行债券筹资成本。然后是非免税费用, 由发行股票筹资支付给股东的利息, 作为利润分配的, 从所得税后利润中支出。针对企业法人与股份持有者而言, 存在两者的双重课税问题。所以, 相较于主权筹资成本, 企业债券筹资成本比较低。其二, 通过发行债券筹资还可直接影响股东, 使其获取财务杠杆收益, 在公司有所盈利的时候, 能使每股税后盈利余额有所增多。对于发行优先股筹资以及借款筹资, 这一点与其相符。其三, 与普通股及优先股股东的求偿权相比, 债权人更为优先, 由此作用于债权人, 使其风险小于股东风险, 进一步降低其资金报酬率, 也就是从筹资者角度来讲, 募集资金成本较低。

二、借款筹资资金成本

借款资金成本率=利息* (1-所得税率) / (筹资总额-筹资费) *100%

该资本也相对较低, 主要有四方面的原因。其一, 借款所属类型为直接筹资, 获得比较少的资金费用。其二, 在税前, 完成借款利息的支出, 也就是免税支出。其三, 借款筹资直接作用于股东, 使其获取财务杠杆收益。其四, 债权人具有较小风险, 导致筹资者资本较低。

三、债务资金成本税收抵扣误区改进

债务资金在项目投资中占据至关重要的地位, 是一项必不可少的资金来源, 在税前扣除资金成本, 直接对税收产生抵扣作用, 具有较低资金成本, 并发挥财务杠杆效应, 进而使其成为筹资首选。在项目投资的决策中应用资金成本, 通常应该充分考虑债务资金成本的税收抵扣作用。不过, 当进行实务操作时, 并未全面考虑税收抵扣作用, 极易导致项目投资决策出现偏差。

(一) 抵税有其前提, 即企业盈利充足

要抵扣债务资金成本税收, 必须建立在一定条件上, 即当年该项目的盈利充足可抵扣。如果当年的收入无法将包括财务费用在内的成本费用全部覆盖, 此时便发生亏损, 进一步出现在税前无法全部扣除超额费用的现象, 那么这个时候所得税便是零。通常情况下, 项目投资这一过程具有较强复杂性, 逐渐释放大多数项目投资效应, 在项目投资的初期, 就算并未盈利, 但如果整个企业是盈利状态, 那么仍然抵扣财务费用税收。反之, 若是整个企业是亏损的, 就算项目盈利, 仍旧不能发挥财务费用的税收抵扣作用。除此之外, 还需考虑当年亏损由以后各年弥补的情况, 如果可以完全弥补, 那么仍能考虑财务费用对所得税的抵扣。因此, 在项目投资决策过程中, 当考虑债务资金成本抵税问题时, 实际而言, 应该考虑企业整体盈利的实际情况, 不可仅考虑项目盈利情况。在此条件下比较容易低估债务资金成本, 致使项目投资决策出现偏差。

(二) 在考虑利息费用税收抵扣的同时也需考虑筹资费用及债券溢折价对所得税的影响

为安排借款, 其也所产生的必要费用, 即为筹资费用, 主要由长期借款手续费以及发行债券手续费等组成, 在资金成本中占据比较重要的地位, 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还应考虑它对所得税的抵扣作用。折价与溢价都是发行债券的组成部分, 由其实质而言, 调整债券票面利息。企业今后各期多付利息所事先获得的补偿为溢价, 摊销溢价将直接影响当期财务费用, 使其有所减少, 进一步弱化财务费用税收抵扣作用, 在客观上可以发挥增加所得税的作用。然后是折价, 具体是指企业以后各期少付利息所预先给予投资者的补偿, 摊销折价同样会对当期财务费用产生影响, 使其税收抵扣作用有所提高。若是不考虑, 极易导致企业高估或者低估债务资金成本。

(三) 各期借款会计处理具有一定复杂性

通常而言, 项目投资计算期由两部分组成, 一是建设期, 二是经营期, 而前者的终点便是后者的起点, 可将其称作投产日。在投产日以前, 为达到固定资产预计可使用状态, 所开展的构建活动, 需要将这时的资本费用实现资本化。在固定资产的使用过程中, 这部分价值会随之利用折旧方式计算进费用中, 由此发挥税收抵扣作用。在投产日之后, 对于项目经营期来说, 此时结束其资产费用资本化, 立即将其计算到财务费用中, 产生税收抵扣的作用。

(四) 费用抵扣与利息实际支付的时间差

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上, 企业需要确定财务费用, 也就是包括溢价与折价调整在内的实际负担利息, 在将其计算进财务费用的当时便对所得税产生了影响, 并不考虑实际支付与否。例如到期一次还本利息的长期借款, 将抵税当作现金流出的节约, 可看作现金流入, 在借款期间发生在每一年, 但是实际支付却在债务到期时。在传统计算公式中, 并没有对此时间差进行全面考虑, 尤其是它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而是当进行实际支付时直接将其当作现金流出的节约。

四、债务资本筹集的风险控制

(一) 强化风险意识

企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之下, 对于自主经营、自我承担盈亏以及自我约束和发展的独立商品而言, 企业是其生产者与经营者, 必须依靠自身承担风险。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 当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时, 将直接影响实际结果和预期结果, 导致两者出现一定偏差。当面临风险时, 企业无计可施, 势必大为挫败。所以, 对其而言, 必须强化自身风险意识, 也就是承认风险、有效预估风险、防御风险以及科学处理风险。

(二) 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在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 企业要占据有利位置, 必须建立健全一整套风险防范机制, 在第一时间通过合理筹资结构实现财务风险的分散。比如说, 通过控制经营风险对筹资风险进行有效降低, 科学合理应用财务杠杆原理, 进行风险的有效控制, 督促企业根据市场需求, 进行生产经营, 在第一时间适当调整产品结构, 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 防止因为决策偏差引发财务危机, 在最大程度上降低风险。需要建立健全财务预警机制, 确保随时都可以监管企业筹资风险。

(三) 将企业的实际情况作为重要依据, 完成负债财务计划的合理编制

为此, 必须根据企业一定资产数额, 以其需求为准制定还款计划。若是出现举债不当以及经营不善等现象, 必定会对企业的信誉产生严重影响。所以, 企业通过负债经营加快发展, 有必要加强管理以及加快资金周转, 尽可能减少资金占用额, 在合理范围中尽量缩短生产周期, 强化生产效果, 强化风险防范意识, 使企业谨慎负债。不仅要制定负债计划, 还需合理制定还款计划, 通过该举措为还款提供重要保障, 当企业处于负债状态时, 其速动比率不可小于1:1, 并且将流动比率控制在2:1左右。

五、结语

综上所述, 在目前的项目投资中, 存在债务资金成本税收抵扣的问题, 对此, 必须进行有效改进, 从而对长期借款以及发行债券这两者的资金成本计算产生有利影响, 使其克服传统公式的存在的误区, 并且全面、充分考虑与分析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财务决策的影响, 提高债务资金成本计算的精确度, 在最大程度上防止项目投资决策出现偏差, 尽可能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目的。

摘要:在税前, 确定财务费用, 即债务资金利益, 并将其扣除, 产生抵税作用, 相较于股权资金成本, 债务资金成本较低。对于项目筹资而言, 债务资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是其首要来源。不过, 在现今的相关教材中, 对于筹资费用以及用资费用, 并未全面考虑其税收抵扣, 该问题直接影响债务资金成本计算, 无法确保其正确性, 同时也对项目投资决策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基于此, 本文分析了债券筹资资金成本与借款筹资成本的计算, 并探究了债务资金成本税收抵扣的误区改进。

关键词:项目投资,债务资金成本,税收抵扣,问题

参考文献

[1] 徐毅.水库工程非债务资金结构分析[J].水科学与工程技术, 2018 (5) .

[2] 王彦超, 姜国华, 辛清泉.诉讼风险、法制环境与债务成本[J].会计研究, 2016 (6) .

[3] 郑晶晶.管理层持股、企业避税与债务成本研究[D].福州大学, 2015.

[4] 杜晓梅, 张晓萌, 邹小军.浅析债务资本成本计算方法及对比[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中旬刊) , 2015 (2) .

风险投资税收政策分析论文范文第5篇

随着我国新税制政策改革后的不断实施, 目前社会上各行业都已经能够在新的税制政策指导下进行自身企业的结构调整和改革。但是建筑企业因为建筑施工的关系, 其固定资产较多, 例如建筑设备、建筑施工车辆及各种大型的机械施工设备等, 而对于这些设备的购进和使用过程中, 新的税收政策下都能够将其进行税费抵扣, 使得企业在纳税时获得相应的优惠。此外, 随着实行新的税收政策后, 对于传统的企业纳税思想观念必须要改变, 管理者在财务工作的重视程度上要不断提升, 对企业的内部管理控制也要不断加强。但是, 因为建筑行业自身规模较大, 施工建设等过程非常复杂, 受到整个项目建设工期时间长、人员结构流动性大的影响, 从而使其管理时存在一定的困难, 尤其是在进行人工成本抵扣工作时存在一定问题。基于目前新税收政策的影响下, 如何帮助建筑行业控制税务风险的发生, 并且应对税制改革后出现的各种财务风险非常重要。

2 税务风险管理分析

2.1 风险加大

随着我国实行新的税收政策后, 对于企业缴税的比例不断提升, 从而使企业缴纳的各项税费增加。虽然新的税费政策能够将一些项目进行有效的抵抗, 但是因为抵扣过程中较为烦琐, 相关的各种材料需要准备齐全, 使得建筑企业在进行缴税时发生税务风险的概率也在不断增加, 直接影响企业的自身发展。建筑企业因为自身工程建设的需求, 需要在建筑开始阶段进行各种材料的采购, 但是在新的税收政策的实施下, 要求企业在进行各种材料的购买时必须要第一时间向材料厂家所要增值税发票, 从而才能够保证自己在税款方面的抵扣。但是, 要想做到这一环节非常困难, 因为一些建筑企业为了获得更多利益, 经常会跟一些小型材料厂家合作, 而这些厂家在提供发票时不能够第一时间的进行满足, 很多情况下还需要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进行代开, 导致了索要发票的环节出现一定的拖延, 造成在建筑企业进项税无法正常抵扣, 增加了建筑企业的税务风险发生的概率。

2.2 建筑企业纳税程序复杂, 税务风险增加

建筑企业自身开展的各项业务非常广泛, 很可能在多个城市同时开展施工建设, 这时建筑工程中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及设备也会从不同的地方所采购。而随着新的税制政策的实行, 使得企业在纳税时的各项程序也在发生变化。当建筑企业在进行纳税时, 必须要根据当前的税收政策在六个月内将增值税发票进行认证, 超出规定的期限后其就会使其抵扣进项税的资格。但是, 因为建筑施工工程的工期较长, 很多时候涉及的材料购买等方面的厂家也较多, 受到相关因素的影响经常会超出规定的认证时间, 从而导致建筑企业无法进行税款的抵扣, 无疑给企业的税务风险发生增加了概率。

2.3 建筑行业资金不足, 税务风险较大

建筑企业在进行项目施工过程中, 因为涉及的方面较多, 其所需要的流动资金数量较大, 但是很多企业没有重视资金管理, 导致其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资金不足, 造成对施工项目的搁置问题, 从而对企业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建筑企业遇到的工程款回收较慢, 建筑材料采购不合理等都是造成资金紧张的原因, 这主要是管理者自身管理意识不强, 没有真正认识到资金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并且, 很多建筑企业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项目, 经常讨好甲方, 不会主动地去索要工程款, 因此造成建筑企业没有充足资金进行缴纳税款, 从而加大了税务风险。

3 新税制政策下建筑企业税务风险控制措施

3.1 建立整体化税务控制模式

随着我国对税收政策的不断完善, 新税制政策在落实后, 企业最常见的税务风险就是因为自身管理所造成的。其中, 一些建筑企业由于规模较大, 项目比较分散, 一些财务部门没有及时的改变新的税制政策, 导致了在进行内部的税务核算时出现错误。为了能够有效地避免这些问题的发生, 建筑企业必须要不断完善自身的税务控制管理制度, 采取相应的控制方法进行改善。首先, 通过形成一个以企业法人为核心的税务管理体系, 这样能够帮助企业在管理科过程中, 进行整体化的税务控制管理, 从而提高企业税务管理的权威性。通过这种整体的控制模式, 还能够提高企业在税务方面管理的效果, 真正的规范企业的税务管理体系。其次, 通过建立统一的税务核算中心, 这样能够使用统一的标准与管理方法对建筑企业内部进行税务管理, 从而有利于新税制政策的落实, 并且还能够避免企业在纳税过程中出现重复纳税等问题。

3.2 重视合同管理模式

在建筑企业的税务风险控制过程中, 合同管理模式的应用对整个税务管理来说非常重要。首先, 通过在建筑企业各类合同的签订过程中, 应采用规范化的范本合同。从进行税务管理的角度上来看, 对于一个规范的合同内容, 能够帮助我们对税务核算方法、纳税这、抵扣措施等进行明确。而我们为了能够确保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准确的、规范的完成, 必须要加强对合同内容的监督与管理, 避免受到双方人员违背合同内容而造成的各种税务风险的发生。

3.3 以发票为工作基础减少抵扣风险

对于新税制政策下的企业税务工作来说, 增值税抵扣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 也是税务工作者非常容易犯错误的地方。而建筑企业在进行增值税抵扣时因为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更是容易出现问题。因此, 为了能够降低抵扣风险的发生, 首先必须要重视对于各种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工作, 防止出现发票丢失等影响抵扣工作的因素出现。其次, 企业要落实相应的发票认证与申报的责任, 从而保证抵扣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发票认证责任的追究力度, 能够降低虚开发票、发票滞留、抵扣错误等问题的出现。并且, 对于一些小型的供货企业来说, 因为难以保证发票的正常提供, 很容易带来抵扣风险, 因此必须要科学、合理的选择供货商, 保证能够及时、准确的获得各项发票, 降低企业的抵扣风险。

3.4 做好企业税务核算, 避免税务核算风险

作为企业税务工作管理中的核心内容之一, 企业的税务核算工作是新税制政策实施的重要工作内容, 必须要保证企业税务核算的准确性, 因此我们在进行税务核算工作时, 首先要落实核算质量的责任制, 这样能够使我们在新税制政策落实过程中, 保证核算人员对各项数据的准确性, 不仅能够提高核算人员的自身工作责任感, 还能够提高核算的质量。并且加强第三方税务部门的介入, 这样能够有效避免建筑企业自身在税务核算中发生错误。而第三方税务部门在企业实际的税务核算中, 主要有两种方式, 分别是定期地从税务核算内容进行介入, 与突发问题下紧急介入。此外, 为了保证企业税务核算的准确性, 还要实现统一核算模式。当新的税制政策实施后, 建筑企业通过建立一个统一的税务核算中心, 可以很好地帮助企业解决税务风险管理中的各项问题。

3.5 做好资金管理工作, 最大程度减少税务风险

随着新税制政策的落实与完善,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如何保证不出现税务风险, 从而使企业稳定发展非常重要。一些企业在对市场发展没有充分的了解与研究, 就直接做成相应的决定, 从而造成自身资金周转困难是其中一个致命问题。所以, 我么你必须要对企业资金管理工作进行重视, 减少相关税务风险的发生。首先, 建筑企业要加强对工程款回收的催收力度, 按照相关施工合同签订的各项内容进行工程款回收, 保证建筑企业的自身资金流转顺畅, 从而使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地进行。其次, 建筑企业财务部门要做好相应的资金管理工作, 特别是对于重大工程项目的管理中, 要充分的分析评估各项风险, 减少资金运营风险的发生, 这也是降低税务风险的关键因素。

4 结语

综上所述, 随着新税制政策的推广与实施, 虽然整个纳税程序非常复杂, 并且为建筑企业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但是, 我们从新税制政策长远发展的角度进行研究发现, 这种税费政策非常科学、合理, 对于我国的社会发展有着很大的帮助, 非常利于我国企业的长期发展。所以, 当前税费政策下, 建筑企业必须要根据新税制政策来进行财务管理理念的创新, 做好新政策下的纳税筹划工作, 并加强的企业资金的管理, 从而帮助企业规避存在的税务风险。

摘要:自2012年开始, 我国开始实行新的税制政策, 随着我国税制的改革的进行, 新的税制政策对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冲击与影响, 而如何使企业在这种税制改变下更快地适应, 是目前众多企业所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而建筑企业作为我国近些年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者, 其在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因为新税制政策的出现, 增加了自身的税务风险, 因此管理者必须要改变传统税收政策管理模式, 结合自身企业的特点, 不断地对新税制政策进行了解和完善, 降低新税制对企业所带来的税务风险。本文针对新税制政策下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及风险进行分析, 从而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希望能够帮助建筑企业稳定发展。

关键词:新税制政策,建筑行业,税务风险,管理,分析,措施

参考文献

[1] 曹丹.基于“营改增”背景的建筑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研究[D].安徽财经大学, 2017.

[2] 童国伟.“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研究[D].云南财经大学, 2017.

[3] 谢雨颖.建筑业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研究[D].南京大学, 2017.

风险投资税收政策分析论文范文第6篇

一、税收筹划风险的概述

想要深刻理解何为税收筹划风险, 就必须先解释税收筹划的含义。顾名思义, 税收筹划就是对企业税收工作开展的一系列计划, 它主要是纳税人为了企业利益着想,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投资、理财、经营等方式实现税收减免的一种活动。具体而言包括降低税基、推迟交税、设计筹划、分批缴纳等等。从某种意义上而言, 合理科学的筹划能够帮助企业获得更多的收益, 提高企业效益。但是筹划就存在一定的风险, 因政策的变动、筹划不完善等原因所引发的问题就被称作税收筹划风险。

现代企业参与市场竞争, 在经营过程中会面临更多的挑战, 强化税收筹划风险防范与控制则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 提高决策的正确性, 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

二、现代企业税收筹划风险

其一, 政策变动风险。税收筹划是在税收发生前依据法律规定提前设立的计划, 应随着政策的变动及时调整, 且不能违背法律规定。但是政策变动较为常见, 一旦筹划工作滞后于政策改革或者在实际筹划中忽视了现行税法, 就会影响筹划的效果, 甚至引起副作用。

其二, 违反法律法规的风险。法律是税收筹划工作不能触碰的底线, 也是企业应该坚守的道德红线。一些企业筹划人员法律意识淡薄, 自身能力不强, 在选择优惠政策的时候没有考虑全面, 存在着违反规定的情况。这种风险一经发生, 不仅会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压力, 还会损害企业的信誉和形象。

其三, 筹划方案不健全所引起的风险。企业税收筹划要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市场规律和政策法规三方面内容予以确定。即便是做了较为详细的计划, 也很可能由于实际的复杂性导致筹划方案不够健全和系统, 没有把握好发展的动态特点, 从而影响筹划方案的结构稳定性, 从而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三、现代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一) 正确认识税收筹划的意义

要想从根本上强化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 做好风险的防范, 并解决当前所面临税收筹划问题, 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要树立新的思想, 提高对税收筹划的认识水平。明确了解这是法律允许的一种降低税收的方式, 也是解决企业税收问题的最佳渠道, 对于促进企业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同时, 要清楚的明确它对于企业发展的意义, 即便不起决定作用, 也是帮助企业降低税收压力的有效方法, 并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筹划的巨大意义, 推动税收筹划的科学运用。

(二) 及时掌握政策发展动向以便做出科学的税收筹划工作

税收筹划风险防范与控制最核心的要义就是要以政策为导向, 及时了解国家出台的规章条例, 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做出调整, 以便做出最科学和详尽的筹划。所以, 企业税收工作者必须更新自己的知识库, 掌握最新消息, 把握好税收政策的发展方向。同时, 要与税务部门取得紧密联系, 增进双方的了解, 提高自身信誉和形象, 从而有效规避政策风险。

(三) 坚决遵守法律法规, 合法制定筹划方案

纳税是企业应尽的义务, 有专门法律法规来保证纳税活动的实施, 违反相关税法将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 企业的声誉和未来的经济活动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牵连。因此, 纳税人必须要有法律意识, 坚决遵守国家法律。一方面, 纳税人要提高思想认识, 增强社会责任感, 认识到纳税的必要性;另一方面, 税收筹划方案的制定者必须要努力学习并掌握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税收筹划中首要考虑是否违反了这些法律条款, 及时把最新法律条款更新到数据库中。

(四) 加强筹划人员的专业能力建设

税收筹划人员的专业素质直接影响着税收减负的效果, 他们是筹划方案的制定者和实施者, 如果缺乏专业素养, 很容易造成税收筹划违法或者税收筹划经济价值低的结果。因此, 企业要对筹划人员进行专业培养, 筹划人员也要具备更高的思想认识, 全面提高专业素质, 学习并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 制定筹划方案时要有大局意识和长远眼光, 提高在专业领域的敏感度。

四、结语

不可否认, 现代企业面临着更为巨大的税收压力, 要通过税收筹划工作减少支出, 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 就必须做好风险的及时规避, 通过科学的防范与控制手段落实管控, 以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

摘要:进入21世纪以来, 社会经济迅猛发展, 企业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 正面临严峻的挑战。不可否认, 税收是企业资金消耗的主要形式, 合理的降低税收支出, 对于企业资金链的完善也有积极的作用。由于税收政策不断变动, 税收方案不一定能保证完全正确, 所以建立税收筹划风险防范机制, 落实好管理, 对于企业而言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就对企业税收筹划加以阐述, 并对如何做好风险防范和控制进行深入的思考。

关键词:现代企业,税收筹划,风险,防范与控制

参考文献

[1] 王健.现代企业如何加强税收筹划风险控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上旬刊) , 2017 (10) .

[2] 陈静.铁路企业在公司体制下如何加强税务管理防范税收筹划风险[J].现代经济信息, 2013 (16) .

[3] 万莎.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风险防范与控制[J].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1 (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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