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安全手册免费范文

2023-10-09

员工安全手册免费范文第1篇

说明

本手册旨在杜绝产生不安全的隐患和行为

人是社会的财富,人身及财产安全对于每个公司、个人和

家庭都举足轻重,影响极其深远,因此每个人都应关注培养良

好的工作习惯和态度。

本手册通俗易懂,规定了基本的安全条例,提醒所有员工

防范可能的风险,以免对自已或他人造成伤害。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认真阅读本安全手册,并在实际

工作、生活中遵守安全规则。

如果您对本手册有好的建议,请与公司安全部门联系,我们将不定期对此手册给予增补修订。注意保存此手册,离职时请交回。

附:紧急电话火警119

急救120

匪警110

公司联系人

********公司年月

安全守则

以下是有关的员工行为的注意事项,更多细节性的工作安全指引和管理规定将由您的主管与您共同学习掌握,这是您做好本职工作的内容之一。

工作前

·思考和确认本班次中的操作注意事项,回顾类似操作过程中曾经发生过的错误和事故,并避免再次发生; ·按生产区域要求穿着工作服、工作帽和工作鞋; ·如有疑问,请向主管咨询;

·严禁携带手机、火种进入消防控制线以内生产区域;

·了解将要进行的工作中所接触的危险化学品的情况和设备状况。·在进入特定操作岗位或进行特定操作前准备好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工作中

·遵守有关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

·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装备(如防毒口罩、防护眼罩、耐酸手套、等);

·专心工作,严禁睡岗和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等; ·严禁野蛮操作; ·按工艺要求逐步操作;

·检查和确认曾经出现过错误操作步骤和发生过事故的同类设备;·向主管汇报不安全状况和行为; ·应注意生产区域中的各类警示标牌;

·在使用设备前,最好对所使用的设备进行一次试运行,以确认其性能良好。

结束工作

·确认关闭不使用的设备不会对其他岗位或部门产生影响后,关

闭不使用的设备,并切断电源;

·将使用过的工具放回指定的位置;

·清洁工作区域,将生产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存放到指定位置; ·封闭各类容器,关闭暂停使用的物料管道; ·将用剩的原料退回或存放在指定位置;

·做好交接班工作,使接班人员明了生产进程和设备状态等。

设备操作

·除非受过培训并由主管授权进行操作,否则不得单独操作任何设备,包括阀门在内;

·未经主管许可,非维修人员不得进入设备内部;

·如无法确认设备是否可以开启,在启动任何设备前,启动者应询问设备周边的同事是否可以启 动,在无任何人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方可启动;

·所有设备(包括管道、容器等)不得超负荷运行;

·如果没有关闸和释放残余,决不能开启各类观察孔、物料孔、人孔;

·设备孔螺栓应全部拧紧;

·严禁在设备运行的情况下拆除或堵塞保护装置;

·严禁在带有搅拌、旋转、摇摆的设备未停稳的情况下进行理料或做清洁;

·开启和关闭任何阀门前,应确定是否对其他岗位或部门会产生影响;

·开启或关闭任何阀门时,禁止野蛮操作,特别是长期没使用的和固定不牢管道上的阀门;

·操作设备时不得打闹嬉戏或心不在焉;

·不得穿带铁钉的鞋子进入防爆区,在防爆生产区域内不得使用硬质金属工具(如钢管、扳手等)敲打设备和地面,不得随意掷物;

·不得敲击压力容器和乱动压力容器上的安全保护装置; ·配戴劳动保护用品(如防毒口罩、防护眼罩、耐酸手套); ·在旋转的设备旁,应注意工衣的下摆要扎紧或扎入工裤内; ·不得超负荷吊装,吊装前应检查吊钩、钢丝绳等是否完好有效,吊装中切莫将肢体伸入井道内;

·危险化学品泄漏,应及时报告情况,并采取正确的措施清理; ·及时报告需要维修的项目; ·所有事故必须报告;

·遇见任何不安全或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如果无效,应立即向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进行维修

·除非受过培训并获得主管授权,否则不能进行机电设备维修; ·替换保护设施或安全装置时,应注意型号须相同; ·维修操作须遵守有关的检修管理规定; ·配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进入设备下方或容器内,以及在操作不可见的情形下进行维修时,必须关闭设备电源、水源及其它能源供应,释放残余能量,并醒目地悬挂各种警示标识;

·进入容器、下水道、狭窄夹层和通风不良的场所进行维修工作时,应办理相关手续,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工作;

·使用刀具时,注意刀锋远离自己的身体; ·禁止抛掷工具。

动火作业

·在工厂规定的区域内使用非防爆电器和进行明火作业前,应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并按办理动火许可证的要求做好清场工作,取得动火许可证才能作业;

·始终在工作地点旁放置一个完好有效的灭火器、消防水带; ·应及时清除和冷却动火产生的高温残渣; ·在封闭空间进行动火作业时,应注意通风;

·当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出现在动火现场时,应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应采取措施以减轻动火作业对周边的影响; ·严禁无证动火。

危险化学品安全

·所有进入消防控制线内的机动车必须安装防火罩,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装卸危险化学品时应采取较妥当的方法,防止装卸过程中发生意外;

·开桶取料后应立即恢复密封,开桶操作应缓慢轻柔,禁止敲击;·搬运危险化学品应使用专用工具,禁止在地上滚动搬运; ·在进行任何接触危险化学品的操作时,应佩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危险化学品不慎溅到身上时,应立即到应急淋浴或其他水源处

冲洗;

·不得私自携带危险化学品出厂,不得随意将危险化学品存放在指定区域以外;

·所有具有易燃、毒害、腐蚀性的危险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

防止火灾

·严禁乱动和破坏消防设施; ·严禁在应急疏散通道中堆放物品; ·严禁将安全出口锁住; ·严禁吸烟。

事故应急处理

·工作中发生的所有事故必须即时向直接主管报告;

·有效控制危险化学品泄漏,并采取措施驱散、稀释可燃、有毒气体;

·就近使用身边的灭火器扑灭初起火灭,及时启动手动报警装置和向上级报告;

·采取各种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从最近的安全出口撤离危险区;

·撤离时遇浓烟或异味气体,应用湿布掩住口、鼻迅速离开现场;·事故发生后,首先应救助伤者,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防止二次灾害,并保护事故现场;

·发生工伤不能上班时,应立即向主管汇报。

电气安全

·严禁湿手接触开关、电器设备; ·严禁无证维修电气;

·严禁操作挂有警示牌的电气开关; ·发现电线电缆发热,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未经授权,不得操作配电开关; ·工作场所内不得私自接拉电源;

·在切断电源进行维修时,应在开关处悬挂警示牌,必要时须挂保险锁;

·电气维修完毕后,只能拆除自己设置的警示牌和保险锁。

搬运物品安全

·从地板或低处提取物件时,应弯屈膝关节,使用腿部力量而不是背部力量提取物体;

·尽量使用专用搬运工具,搬运重物时,应寻求他人协助,并注意协调配合;

员工安全手册免费范文第2篇

1、安全文化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要紧紧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以人为本”这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安全理念渗透和安全行为养成),内化思想,外化行为,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把安全第一变为每个员工的自觉行为。由于安全理念决定安全意识,安全意识决定安全行为。因此必须在抓好员工安全理念渗透和安全行为养成上下功夫。要使广大员工不仅对安全理念熟读、熟记,入脑入心,全员认知,而且要内化到心灵深处,转化为安全行为,升华为员工的自觉行动。企业可以通过搞好站场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来实施,如根据各时期安全工作特点,悬挂安全横幅、张贴标语、宣传画、制作宣传墙报、出版通讯、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广播安全知识,在班组园地和各科室张贴安全职责、操作规程,还可在班组安全学习会上,不断向员工灌输安全知识,将安全文化变成员工的自觉行动。

2、安全法制

要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必须坚持“以法治安”,用法律法规来规范企业领导和员工的安全行为,使安全生产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坚持“以法治安”,必须“立法”、“懂法”、“守法”、“执法”。“立法”,一方面要组织员工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另一方面,要建立、修订、完善企业安全管理相关的规定、办法、细则等,为强化安全管理提供法律依据。“懂法”,要实现安全生产法制化,“立法”是前提,“懂法”是基础。只有使全体干部、员工学法、懂法、知法,才能为“以法治安”打好基础。“守法”,要把以法治安落实到安全管理全过程,必须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到生产管理全过程。全体干部、员工都必须自觉守法,以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为目标,才能避免和减少事故发生。“执法”,要坚持“以法治安”,离不开监督检查和严格执法。为此,要依法进行安全检查、安全监督,维护安全法规的权威性。

3、安全责任

必须层级落实安全责任。企业应逐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书要有具体的责任、措施、奖罚办法。对完成责任书各项考核指标、考核内容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对没有完成考核指标或考核内容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对于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应对该单位领导和安全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4、安全投入

安全投入是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才投入,二是资金投入。对于安全生产所需的设备、设施、宣传等资金投入必须充足。同时,企业应创造机会让安全工作人员参加专业培训,组织安全工作人员到安全工作搞得好的单位参观、学习、取经;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招聘安全管理专业人才,提高公司安全管理队伍的素质,为实现公司安全和谐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5、安全科技

员工安全手册免费范文第3篇

致新员工:

员工朋友,当你坐在这参加入职培训的时候您已经是一名公司名人了,公司名人应时刻铭记自已的形象就是公司的形象,并以此守则作为自己的行为指南,严格要求自己、审视自己;永远带着身为公司名人的荣誉感和主人翁意识开展工作、乐观生活;永远带着身为公司名人的自豪感和紧迫感,不断充实自己,为人处事对公司负责;永远带着服从大局的忘我精神,端正态度、注意细节,将公司的利益最大化;

员工朋友们公司名的今天是你们的,未来同样是你们的,公司名因为有你们而更精彩,携起手来,让我们的青春在岗位上闪光,让企业在我们共同的努力下成长!

---------- 郝董事长

企业文化: 文化核心:

干正事,走正道,传递正能量; 讲诚信,树威信,宏扬真品格!

企业愿景:打造京津冀一体化标杆环保企业,竖立固废综合利用行业典范! 经营理念:以新产品为导向,以新技术为依托,创新服务、合作共好! 品质理念:品质立命!

管理理念:实事求是地为企业发展服务!

共好理念:愿为自己的成功呐喊,更愿为客户的成功欢呼!

发展理念:客户的需求是我们永恒的方向;变废为宝是我们永恒的责任。 公司名人核心价值观:让青春在岗位上闪光,共同铸就环保事业的辉煌。 企业精神:忠诚、敬业、勤奋、进取 。 企业宗旨:专注环境服务,创新价值分享。

企业愿景:打造行业领先 国际一流的循环经济产业集团。

员工风貌:“当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对待工作,要有严格的要求,严密的组织,严肃的态度,严明的纪律;黑天和白天一个样;坏天气和好天气一个样;领导不在场和领导在场一个样;没有人检查和有人检查一个样。”我们要将这传颂于大庆的格言----三老、四严、四个一样牢记心中,用其约束我们的行为,并使之成为每个员工的精神风貌。

公司名人格言: 把自身工作当作事业去做,埋头苦干,莫问前程。

员工守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员工权利义务,规范员工工作行为,促进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实现公司与员工队伍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手册,此手册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

本手册专有名称注释如下:

一、公司:公司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经营管理者: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

三、员工:由公司雇用,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并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领有工资者;

四、工作:员工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而应履行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五、职务行为:以公司员工身份所为的经营管理行为;

六、工资:依据薪酬管理办法,员工履行工作职责应当得到的酬金;

七、惩罚:因违反本手册或公司其它管理制度依据相关标准应当受到的经济或行政处理。

八、奖励:针对员工特殊贡献,由公司高层管理者决定对相关人员进行的精神或物质奖;

九、申戒、警告:公司员工因过错而受到的各种戒免或警告;

十、小过、大过:公司员工因过错而受到的记过处分; 第三条 管理原则

一、 经营管理者依现行管理规定,以安全、高效、实是求是为原则,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员工工作;

二、 员工对于相应条线各级管理者安排的有利于公司且不违反安全管理原则的各种工作、任务均有义务按要求完成;

三、 员工违反公司各管理制度或本手册,其主管领导应严肃地根据情节对其违规行为给出第一处理意见;

四、 经营管理者为公司管理代表人,有义务模范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有义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恪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五、员工对公司作出的各类涉及自身利益的决定或处罚有向公司相关部门申诉的权利,相关部门应当受理并给出意见。 第二章 员工聘用 第四条

严格地执行公司按编制、按业务需要聘用员工,按员工招聘管理流程进行员工招聘。 第五条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予以解聘:

一、 未达到法定年龄者(未满18岁的男女青年);

二、 经体检检查不合格;

三、 曾在本公司任职但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

四、 经查真实学历或工作履历与所填报的资料不符;

五、 聘用后被认定不适合担任其所应聘的职务又不能转岗的;

六、 其他应当不予录用的情形由用人单位在面试阶段提出。 第六条

员工入职流程:

一、 应聘人员面试时由人事行政部指导填写《应聘人员资料表》;

二、 向人事行政部提交有效身份、学历、体检、技能、上岗证等证件;

三、 参加岗位设定笔试、测验或操作考核;

四、 经人事部门初试合格后通知用人部门主管复试;

五、 管理层人员应当通过公司设定的测评且成绩合格;

六、 按入职管理流程逐级签批后录用;

七、 资料以一人一档原则在人事行政部建档备案。 第七条

应聘人员经签批录用,应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时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根据个人情况向人事行政部提供下列证明资料:

一、 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二、 有效的学历证明正本;

三、 有效的职称等级证(有职称者);

四、 原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五、 入职体检证明(校园招聘或在校实习不必提交);

六、 最近三个月内免冠1寸照片四张;

七、 其他根据岗位性质不同由公司决定应当提交的资料。 第八条

公司雇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在试用期间应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九十天至一百八十天,含受训期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请假天数自动扣除。

员工入职时由人事行政部填写《报到通知单》,入职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部门报到。

员工试用期间,由所在部门指定传帮带人员安排新员工接受培训或在职培训。传帮带人员有义务将新员工所在岗位需首要注意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告知;并将其涉及的任何相关工作的内容及操作规程进行详细讲解:如确定工作岗位、机器(设备)使用、劳动纪律等;新员工必须认真配合相关培训。 第九条

试用期间,新员工可根据《员工入离职管理办法》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同样,试用期内公司认为员工不能达到岗位要求时将终止试用。

试用期内,新员工表现突出,转正理由充分且得到部门负责人认可,试用部门可申请其提前转正。

试用期满,试用部门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并填写《转正晋级申请表》,一并送交人事行政部,经考核合格者,且逐级签批后转正,未能通过考核或其他原因转正未被批准的,人事行政部应当安排延长试用期或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条

特种岗位、中高层管理岗位或其他公司认为应当提供担保人的岗位员工入职时,应向公司提供担保人信息,其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

一、 有固定处所和正式职业,20岁以上的中国公民;

二、 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可担任担保人。

第十一条

被担保人任职本公司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连带担保人应负连带责任:

一、 侵占或亏空公款(物)者;

二、 恶意毁损公物者;

三、 恶意毁损、拷贝、转移电脑软件或数据资料者;

四、 不依公司规定擅自越权处理业务并造成损失的;

五、 离职时工作交接不清者,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 其他为公司造成损失,应当由担保人负连带责任的情形。 第十二条

人事行政部接到担保证明书应立即予以对保,如有不合格者,应立即应聘人员更换担保人。 第十三条

被保证人正常离职交接完毕三个月后,公司发还原担保证明书,解除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 人事管理

公司有权依业务工作需要安排员工的工作部门、委任、调迁、奖励、惩罚、解雇及考核等事项。 第十五条 工作调动

一、员工有义务服从公司因工作需要所做的调动安排;

二、员工若借故拒绝派遣服务地点时,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关系。 第三章 考勤 第十六条 出勤时间

一、每日正常工作时间8小时;

二、各系统出勤及作息时间依实际需要由公司制定; 第十七条 签到管理

一、员工每日上下班时,应按公司《考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签到;

二、所有违反考勤管理制度的均按相关管理办法处理,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勤纪律的从严从重处理。

第十八条 忘记签到

一、除按相关管理办法处理外,必须于次日下班前补全证明手续。

二、经查管理人员对员工考勤做假的,记大过一次,并根据情节轻重决定部门负责人连带责任。

三、造成其他后果的按相关管理制度另行处理。 第十九条 迟到、早退、旷工

一、迟到:员工无请假、出差等记录,在规定上班时间后10分钟内(含10分钟)到岗者视为迟到,每次罚款10元;迟到10分钟以上1小时(含)之内罚款20元,超过1小时按缺勤半天处理。

二、早退:员工无请假、出差等记录,在规定下班时间前10分钟内(含10分钟)离岗者视为早退,每次罚款10元;早退10分钟以上1小时(含)之内罚款20元,超过1小时按缺勤半天处理。所有违反考勤的规定的均扣除出勤奖。

三、旷工:在正常工作日内无故未出勤者为旷工,旷工1天按日岗位工资的3倍进行处罚,一个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半年累计旷工5天但事后正常出勤的,公司视其悔过表现作罚款或降薪处理。

四、各部门经理要对所辖的员工进行严格管理,部门自检时,对签到后有脱岗、串岗、睡岗等给公司运行造成隐患的,其直接上级负连带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以上检查及夜间值班检查中发现上述情况的除对相关人员处罚外,对其所在部门经理进行连带处罚;公司总经理以上领导在检查中发现上述情况的,除对相关人员处罚外对该部门主管副总进行连带处罚。

五、特殊的不可抗力情况由公司领导给出处理意见酌情处理;所有违反考勤的规定的均扣除出勤奖;

出勤奖于2015年8月份变更为满勤奖,员工出勤天数不满应出勤天数的不造发满勤奖。 第二十条 出差

员工出差的由人事行政部按其经理签批的出差条进行出差登记,月终汇总考勤时按出勤处理。 第二十一条 公出

员工因公外出需由部门负责人或人事行政部告知当班保安,进行出厂时间详细登记后保安放行;相关因公外出按出勤记,相关记录由保安员交人事行政部留存。

第二十二条 假日与公休

一、法定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以及法律法规临时规定的其他节假日。

二、按《考勤管理办法》规定,因工作需要,员工在法定假日不能正常休息的由部门安排调休或支付法定薪资。

三、本公司员工请假及给假规定说明如下:

1、年休假:

A、执行标准:员工司龄累计工作满18个月不满三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三年不满五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五年的,年休假15天。法定假日、法定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但不能与年休假连休;

B、年休假以每年12月31日为止休节点,不得越时休假,与次年年休假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

C、年休假申请手续:

1) 年休假须提前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将休假申请交人事行政部呈总经理签批后有效。

2) 部门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年休假除总经理签批外呈总裁签批后有效;

3) 年体假享有人必须于休假前妥善安排所辖工作;

D、员工年休假期间按出勤计发薪资但不享有其他在岗津贴;

E、年休假期间,遇公司紧急情况需要上班时,休假员工不得推诿,未完假期需在年度内调休完毕;

F、为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结合休假人本人意愿,公司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G、在未得到有效签批的情况下, 任何人不得以年休假为理由离开工作岗位。 H、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h.1 除正常公休外,请事假累计30天以上的; h.2 凭地区三甲医院证明,请病假累计60天以上的; h.3 其他人事行政部认为不应当再享有年休假的情形。

2、工伤治疗与休养:

A、员工工伤治疗期间按法律规定造发其本工资,不享有其他各种津贴。因公伤休养的,按《考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B、 员工工伤伤愈复发,经指定医院、劳动局等相关部门鉴定,确认为旧伤复发的,可按工伤对待。

3、事假:

A、因个人私事需请假的视为事假(未满公休天数按公休计算),薪资结算视为缺勤,每月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

B、一般员工请假一天内,由主管核准。3天(含3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超过3天需由总经理或其指定的副总经理审批,主管以上干部请假均需由总经理审批;

C、 事假不满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D、 事假工资按薪酬管理办法计发。

4、病假:

员工因疾病、非因工负伤需要休假或疗养、非因工致残需要停止工作的视为病假;由当事人按事假审批权限设置请假。病假时限不得超过30天,超过30天的按待岗处理,办理相关待岗手续。

试用期员工的病假按事假处理,超过30天的终止试用,办理离职手续。

5、婚假:

符合国家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假为3天(超过法定年龄属晚婚的婚假15天),婚假若与法定节假日重叠不予累加,可以和单月公休天数累加,试用期员工婚假视为事假,转正员工婚假视为出勤。婚假需出具结婚证书,自结婚登记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6、丧假:

因本人或配偶方直系亲属去世(父母、祖父母、岳父母、岳祖父母、子女、亲兄弟姐妹、孙子女、外孙子女),员工可请假3天,试用期员工视为事假,转正员工视同出勤。三代内旁系亲属去世(叔舅姑姨及配偶、侄甥男女、表堂兄弟姐妹等),员工可请假2天。

7、产假、计划生育假:

女员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女24周岁)另加10天。

8、考试假:

员工参加自学考试、职称考试等可持准考证到人事行政部备案后在考试期间享受带薪假。

9、异地员工休假:

员工经常居住地距公司300公里以上,需要定期探亲的,公司安排休假;除享受法定假日、周单休外,每两个月(隔月)享有带薪假7天(含在途两天),未享有路途补贴的,由公司按相关岗位出差标准报销往返车票,食宿费用由休假人自理;因工作需要需延迟休假的按每延迟一个月累加3天计算,上限不超过15天;需要取消休假的由公司按加班计发工资;遇法定假日与探亲假重叠的情形可根据公司休息安排累休,但最长不超过15天。 第四章 工资与给付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本手册所称工资系指员工因工作所获得之报酬,包括基本薪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等,并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给付。 第二十四条 工资结构

一、 基本薪资:根据不能职系确定的各职系基本薪资;

二、 岗位津贴:根据不同岗位性制确定的各岗位津贴;

三、 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制度及办法核定的工资;

四、 其他津贴:因特殊状况临时造发的各种津贴。 第二十五条

公司每月的26日,支付上一月度的员工工资,节假日顺延。

在如下情况下发生调整:

一、工资常规调整:每年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物价水平变动、国家政策性调整,而相应调整员工工资。

二、定期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进行正激励为主,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进行个人薪资调整。

三、员工在绩效考核期间,被所在部门认为工作绩效连续三个月低于平均水平,将降低工资标准至岗位最低职级。

四、员工岗位异动,定岗后执行新岗位薪资标准。 第二十六条 试用期内员工离职情况的工资给付规定:

1、试用期内离职的生产系以外的员工,实际工作不满7天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支付。

2、试用期内离职的生产系员工,实际工作不满3天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第五章 员工权利

第二十七条 全体员工有对公司运营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全体员工依法享有劳动安全与保护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有按本手册及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休息与休假的权利。 第三十条

依法享有民主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有对公司管理层选拔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三十二条 有获得操作技能、管理知识等培训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危险作业等不规范指令。

第三十四条 有权对公司行为向国家机关或管理单位提出诉讼或申诉。 第三十五条 有权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法定权利。 第六章 员工职责

第三十六条 员工行为规范

1、遵纪守法,恪守社会公德,努力将自己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合格员工。

2、倡导守法、廉洁、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全体员工应领会礼仪内涵,随时随地审视自己,举止得体、大方。

3、不做有损公司利益的事,不说有损公司信誉的话,不发生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4、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打扑克、下棋、打架斗殴、非业务上网、睡岗、酒后上岗等严重违纪行为发生。

5、 专心工作、团结同事,发扬团队精神,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6、不留怪异发型,不留长指甲,不化浓妆,不穿过于暴露的服装和拖鞋上班;严格按要求着装上岗。

7、 共同维护厂区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废物。

8、 不造谣生事,不传小道消息,不诋毁诽谤别人,讲诚信,守良知。

9、 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语言得体,行为大方。

10进入公司时主动出示上工作证,认真做好相关登记,不在大门口滞留,不影响他人通行,相互礼让不抢行。

11、进入公司不骑行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等交通公具,汽车在厂区内行使不超过10迈。

12、员工车辆应上好锁,在指定区域停放, 摆放整齐,距离适中,做到既方便通行又不浪费空间。

13、不在禁烟区吸烟,不乱扔烟头、火种。

14、工作时间内离开公司时主动提交相关证明,配合做好登记工作。

15、养成恢复原状、未及勿动的好习惯。

16、不浪费公司资源,养成随手关灯、关水的好习惯,爱护公物及公共设施,对所辖劳动工具认真维护、定期保养,损坏的照价赔偿。

17、注意安全,做到危险的地方不去,危险的行为不做,两人以上配合工作时要沟通后再执行,不违章操作,不危险作业,严格执行公司工作流程。

18、不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班,严格遵守危险品管理规定。

19、服从公司领导批挥,认真完成临时任务,对工作成果负责。

20、认真负责地履行传帮带义务,按传帮带要求,毫不保留地传授劳动技术、技能。

21、打饭时应按先后顺序排队等候,不敲打餐具,提前准备好饭卡,选择座位时尽量不背对其面向自己正在用餐的同事,用餐后将剩菜等固体倒入垃圾桶,洗净餐具后按公司要求整齐摆放在批定位置。

22、文明入住公司分配的宿舍,严格遵守宿舍管理相关规定,保持室内及公共区域整洁,不故意破坏宿舍设施;宿舍禁止留宿非公司人员,对发现的不合理现象及时向公司人事行政部反映情况,减少安全隐患。

23、积极检举违规违法行为,保证自己和同事安全;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坚决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返劳动纪律)行为。

24、员工除本职工作外,未经公司授权批准,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第三十七条

员工离职必须将工作交接清楚,耐用办公用品悉数交回,丢失或损坏、不能正常交回的需照价赔偿。 第三十八条

未经公司许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得从事可能影响本职工作或侵害公司利益的其他工作。 第三十九条

从事各种作业,必须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十条

员工务必妥善地维护及保养其工作器具与设备。 第七章 礼仪与仪表 第四十一条 电话礼仪:

(1) 接打电话时无特殊原因不使用免提。

(2) 电话铃声响起两声后再接起,尽量避免过早或长时间不接听。

(3) 拨打电话前应对所沟通的复杂工作进行整理,制作询问与注意点,以节省时间而不至于将重点遗漏。

(4) 接打电话语调温和,不以问代答,对难以说明的事项应举例说明。 (5) 接电话时应先问好,然后告知所在部门,接长途电话还应告知公司简称,对熟知的业务往来电话同样问好。

(6) 接领导、外部行政管理部门、公司客户电话应多用“您”称呼对方,在对方未挂断电话前不可先行挂断。

(7) 接公司内线电话应先问好再告知部门名称,打公司内线电话应先问好再沟通工作。 第四十二条 接待礼仪:

(1) 接待重要来宾应由接待人到办公楼下迎接,主动握手,热情打招呼,让客人先走前面,主动为客人开门,请座并安排工作人员倒水,夏季应倒冰水,冬季应放少许茶叶。客人离开时应送至楼下,临别时应主动握手,欢迎下次再来,待客人离开厂区后再返回办公区。

(2) 接待第一次来公司应聘的人员或其他非业务往来人员应先请座再沟通,切不可让来客长时间站立,客人离开时应起立道别。

(3) 保安应在提前知晓的、公司领导送至楼下的重要来宾车辆进出厂区时敬礼。

(4) 会务接待与其他重要接待应由公司召开专门会规划接待细节,并明确分工,由各部门按会务安排进行。

(5) 发扬首问负责精神,对接待的来客有耐心,不借口推诿。

第四十三条 商务礼仪:

(1) 与上级、职能部门领导、往来客户握手应主动大方,双手轻握,面带微笑。 (2) 乘车时应请最重要的客人坐在副驾驶后面的座位,并主动为其打开车门,作为陪同人员应在副驾驶位侧向左前方,在行车中与客人交谈,长途乘车时应争求客人意见播放音乐,客人在接打电话时应将音量调低,到达目的地时应尽量为客人开车门,雨天主动为客人撑伞。

(3) 用餐时应先请客人先入主座,为客人倒水至水杯8分满,请客人先点菜,主动询问客人口味,上菜时先请客人动筷,切不可为客人夹菜;酒倒9分满,敬酒先起杯,不要求客人用酒量;不可当客人面埋单,不要让客人等待埋单;用餐中客人接打电话时不应大声说话;离开用餐场时应让客人走在前面。

(4) 上楼(乘梯)、上山等登高时应让客人走在前面,陪同同级客人时应以女士优先为原则,下楼(乘梯)或下山时相反。

(5) 工作与生活中打招呼应称呼姓氏与职位,不可直呼姓名,对下属可不加职位称呼但尽量不直呼全名。 第九章 培训与发展

培训是企业提供给员工最好的福利,全体员工必须按照公司《培训管理办法》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并按要求达到培训目标,完成培训任务。 第十章 绩效考核

一、公司根据企业运营情况,提取和确定各阶段绩效考核指标,以KPI形式对各个岗位进行考核。

二、考核工作由人事行政部主导,人事行政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对考核结果负责。

三、全体员工必须接受并认真配合《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考核制度的落实工作。

第十一章 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

公司以劳动合同确定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十五条 合同签定、续订、变更和解除:

一、签订:新入职的员工,公司将在员工入职后与其签定劳动合同。

二、续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三、经协商同意,公司与员工均可以提出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发生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经人事行政部了解影响极坏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其他岗位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4、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六、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应当提前30天,管理岗位外的其他正式工应当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隶属部门及人事行政部。如未能提前通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人员离职应提前7天提出申请,根据实际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可以提前离职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六条 离职管理

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前均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者,公司将按旷工处理或扣发全部未发工资。离职手续包括:

1、 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2、 按《离职申请表》及《调离职人员交接清单》设置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 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员工手册》及其它公物;

4、 在公司住宿的员工应按原样退还公司宿舍公物,并办理退宿手续。

5、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

离职人员在公司有借款未清,将自其未发工资中扣款,不足部门由离职员工补交。

6、 员工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7、 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合同,按其它合同的约定办理。

8、 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第四十七条 离职面谈

人事行政部负责与离职员工进行面谈,听取员工意见并在离职表格中记录,需要向上汇报的情况由人事行政部以书面形式上报。 第十四章 劳动保险与劳动保护 第四十八条 劳动保险:

一、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二、公司根据需要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 第四十九条 劳动保护

一、特殊岗位工有权按时取得劳动保护器具且必须遵守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二、特殊岗位工在工作期间应按要求配戴安全保护、及防护装备;

三、不得在禁烟区吸烟或引火;

、公司每年为特殊岗位员工办理职业病健康检查; 第十五章 终止劳资雇用关系 第五十条 终止劳资聘用关系区分

一、员工自请辞职;

二、公司终止聘用关系(解聘);

三、因法律关系而停职;

四、因法律裁决而解聘;

五、因年迈而终止劳资聘用关系。 第五十一条 自请辞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自请辞职应按离职规定正式提出申请,公司不发补偿金;

二、员工无正当理由旷工,或经常性迟到经劝导仍不能改正的予以除名。 第五十二条 公司方面决定终止聘用关系(解聘)

一、 本公司将依劳动仲裁委员会核准或经劳资双方之同意而终止聘用关系;

二、 员工在试用期内出现违反公司规定的情形将终止任用;

三、 员工生病逾医疗期未痊愈或患恶性传染病者,公司有权终止聘用;

四、 公司为裁减冗员而解聘;

五、 员工解犯法法律经的公司即予解聘;

六、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 员工在录用时蒙弊公司,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或证件的;

2、 犯有偷窃、舞弊或其他行为,而使公司无法对其信任的;

3、 对上级主管及其家属或同事进行威胁、虐待、殴打或同事互殴的;

4、 诱惑、怂恿主管及其家属或同事进行违规、违法行为的;

5、 员工在公司或工作场所进行赌博的;

6、 在厂区内发生行为不检严重影响公司风气的;

7、 携带枪弹利器或其他违禁品、毒品、危险品进入工作场所的;

8、 故意公告、泄露或散播公司秘密者或盗用印信,伪造不实工作记录、文件、单据、意图侵占公司财务的;

9、 在工作场所内策划、支持、参与或企图偷窃、侵吞、破坏等类似行为经查属实的;

10、 具有严重不良习惯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

11、 收受贿赂、欺诈、或其他不法行为,致使公司无法对之信任的;

12、 故意造成危险,导致危害公司利益的;

13、 泄露业务机密的;

14、 以任何形式使公司秩序混乱的;

15、 在禁烟区域随处吸烟或动火的;

16、 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工作指令的;

17、 品行不端影响公司或职工利益的;

18、 煽动或组织员工罢工、休工的;

19、 在外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工作的;

20、 年度内被记两次大过的;

21、 违反安全管理规则导致重大意外事件发生的;

22、 提供虚假发票凭证企图报销骗取公司费用的; 第五十三条 因法律关系而停职

一、 本条规定是按劳资双方不须任何步骤或有关方面的核准而自行终止聘用;

二、 因法律规定而终止聘用关系,是基于下列情形:

1、 试用期满经转正考核不合格的;

2、 合同期满没有再续签合同的;

3、 员工本人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基于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关系;

第五十四条 晋升制度

公司人力行政部门应当注重员工职业生涯规划,按相关制度发现和培养人才,对符合标准和条件的员工晋升、晋级等工作应当主动进行。优先考虑在岗员工对新职位、或空缺岗位的选择权。晋升或晋级员工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2)工作绩效显著;

(3)个人工作能力优秀;

(4)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上等水平;

(5)对所晋升的职务有兴趣、有资格、有思路;

(6)具备其它与职务要求相关的综合能力和培养潜能;

(7)已参加过晋职、晋级须接受的系列培训,成绩合格; 第十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员工手册》经集团人事行政部批准后修正、实施。 第五十六条

全体员工务必了解本手册一切内容,并不得以未悉为由而免除责任。 第五十七条

对员工在公司发生的各类情况的针对性不到位,或表达未及的情况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注:

1、《员工手册》解释权归公司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所有;

2、《员工手册》属内部资料,请注意妥善保存;

3、《员工手册》如若不慎遗失,请及时向人事行政部申报、补领并补交相应的工本费;

4、员工在离职时,请将本《员工手册》交还人事行政部;

5、《员工手册》根据劳动法及公司规定作正确理解,本手册条款亦构成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对本手册内容,如有不甚详尽或有使员工感到疑惑之处,请随时向行政部咨询,以确保理解无误;

6、《员工手册》如需修正,公司将向员工提供最新修正本,并回收旧手册以防混淆。 第五十八条

敬请认真阅读此《员工手册》全部内容。

公司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安全手册免费范文第4篇

沟通流畅 煤 业 化 工 永 不 止 步

学习创新 自我超越

目录

前 言 企业文化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原 则

第三章 员工义务和权利 第四章 录 用 第五章 保 证

第六章 任用及调配、晋升 第七章 员工基本守则 第八章 办公行为规范 第九章 工作时间 第十章 待 遇 第十一章 福 利 第十二章 休 假 第十三章 请 假 第十四章 奖 惩 第十五章 建议制度 第十六章 加 班 第十七章 出 差 第十八章 培 训 第十九章 保 险 第二十章 抚 恤 第二十一章 辞 退 第二十三章 附 则 第二十二章 离 职

企业文化 企业理念:用户是我们的衣食父母,质量是我们的立业之本,服务是我们的永恒主题。 企业精神:

沟通流畅 学习创新 自我超越 企业宗旨:

对用户:真诚相待,高度负责; 对伙伴:控制风险,创造价值; 对员工:学习培训,成就自我; 对社会:注重环保,承担责任。

煤业化工集团人的价值观(员工行为规范):

工作主动,勇于担责;忠于公司,遵章守纪;准确细致,精于业务;勤俭办事,讲求自律;勤于沟通,创造和谐;实现价值,超越自我。

煤业化工集团人的工作观:

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 煤业化工集团人的生活观:

以创造和谐社会的态度和行动,去理解、去珍惜、去感恩身边的每一个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公司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手册。依据本手册制定、细化、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与本手册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原 则

第二条 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特点,建立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 以员工岗位责任、工作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条 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 员工义务和权利

第六条 人力资源管理不只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而且是全体管理者的职责,各部门负责人有责任记录、指导、支持、激励与合理评价下属人员的工作,负有帮助下属成长的责任,下属人员才干的发挥与对优秀人才的举荐,是对管理者实施考核的重要方面。

第七条 我们鼓励员工发挥主人翁责任感,争当公司的主人。每个员工都应当通过干好本职工作,为公司作贡献,都应当努力扩大职务视野,深入领会公司目标对自己的要求,都应当养成为他人作贡献的思维,提高协作的水平。员工间应遵守岗位之间的制约关系,避免越俎代庖,按照程序解决因职责不清掩盖的管理漏洞。同时,鼓励员工在紧急突发事件发生时主动应变,并及时向有关上级汇报。

第八条 每个员工都拥有以下权利,即咨询权、建议权、申诉权与保留意见权。员工在确保工作或业务顺利开展的前提下,有权利向上司提出咨询,上司有责任作出合理的解释与说明。员工在拥有知情权的同时,必须保守公司的秘密。

第四章 录 用

第九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先行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方得正式雇用。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

试用人员因品行不良、工作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试用未满十日被辞退者,不给工资。对待转正人员的考核参照《 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员工转正考核办法》,一旦考核通过转为正式员工,如该员工在日常工作当中出现违纪或造成公司损失的,由部门经理和主管该部门的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承担连带责任,具体事宜参照《 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干部问责制度》。

第十条

试用人员于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门缴验下列文件:

1、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2、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3、保证书。

4、人事资料表。

5、相片三张。

6、体检证明。

第十一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被剥夺政治权利尚未复权者。

2、受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毒者。

4、亏欠公款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品性恶劣,经公、私机关开除者。

第五章 保 证

第十二条 本公司重要岗位员工应一律办理保证手续,其保证手续及保证责任均以保证书及保证规约定立,用人部门半年对保一次,如发现有另觅保人的必要,即令被保人另办保证手续。(由各部门经理主持对保)

第十三条 保证人的资格必须是具有独立经济能力的成年公民。 第十四条 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不能担任保人。

第十五条 被保证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保证人应负赔偿及追缴的责任:

1、营私舞弊或其他一切不法行为,致使本公司蒙受损失者。

2、亏欠公款者。

3、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务者。

第十六条 保证人如欲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等被保证人员找到保证人,办妥新保证手续后,才能解除保证责任。

第十七条 保证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被保证人应立刻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

1、保证人死亡或犯罪者。

2、保证人宣告破产者。

3、财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法保证者。

第十八条 被保人离职三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亏欠公款等情况,即向保人发还保证书。

第六章 任用及调配、晋升

第十九条 组织与人员编制的核定:本公司组织与人员编制由人力资源部门拟订,经组织讨论后通过。

第二十条 新进人员的增补: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必须增补人员时,用人部门需提出人力资源需

求报告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批,通过审批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配备。

第二十一条 调配与升迁:因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职务或至关联部门或其他公司工作,其工龄合并计算。除有正当理由可申请复议外,均不得借故推诿。员工升职、降职参照《 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干部管理条例》、《 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绩效考核管理方案》。

第二十二条 移交: 员工接到离职书或调任的通知后,应于规定的时间内办妥移交手续。 第二十三条 移交手续:

1、公司员工凡负责下述各项业务者,于调职或离职时应就职务范围内的业务及所负责财务详列清册一式三分,办理移交手续:

一、现金、有价证券、帐表凭证等。

二、资金财产、成品、设备、工具。

三、印信戳记。

四、图书、规章、文字、图表、技术档案。

五、档案。

六、重要经营资料。

2、本公司员工因伤,病故或有失踪、潜逃等行为、事项时,其直接领导应于五日内指定该人员办理移交手续,但所有责任仍由原经办人负责。

3、接任人员对于移交事项及款项、财务等检查凡有遗漏或手续欠妥者,立即与前任人员、监交人(该职务直接领导或指定人)及会计人员共同核对。与核对后三日内补办清楚。前任人员如有应该补交事项,应在限期内补交,不得拖延。移交清册经核对无误后,由交接人、接交人及监交人签章;一份存人力资源部,一份交移交人,一份交接交人。

第二十四条 对未办理移交人员的惩处:

逾期不办移交者,监交人员应依本规定报请惩处,案情重大者必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离职人员逾期不移交或未办理离职手续者停发未领工资及其他可领款项。如有舞弊事件,由保证人负责赔偿,监交人知情不报或失察同受处分。

第七章 员工基本守则

第二十五条 员工基本守则:

1、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2、不得经营、从事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商业活动。

3、不得兼任其他厂商的职务。

4、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

5、不得利用职权贪污舞弊或以本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6、不得私自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业务无关的物品进入公司。

7、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包括业务资料及复印本)出公司。

8、接洽业务,态度谦和,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之行为。

9、相互团结,不得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或扰乱秩序。

10、上班时间不得接见亲友,如经特准,应在指定地点会客。

11、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带领亲友进入样品室、办公室。

12、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13、公司所有员工移动电话必须保证二十四小时开机。(基层员工23点至早6点不做要求),上班时,中层及其以上人员手机关机或联系不上而影响工作时,罚款100元,基层员工手机关机或联系不上影响工作时罚款50元;下班时,中层及其以上人员手机关机或联系不上而影响工作时,罚款50元,基层员工手机关机或联系不上影响工作时罚款30元。未影响工作的,第一次给予警告,达三次者给予记过处分。

14、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场合内必须讲普通话。

第八章 办公行为规范

第二十六条 仪表与举止

1、着装。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应按公司规定正确着工装,佩戴领带,做到整洁、大方、得体。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穿拖鞋(监控室人员工作时需穿拖鞋)。

2、上岗标识。员工工作期间,正确佩戴胸牌、胸章。工程部安装工程师出差安装设备时,左前胸佩戴胸章,在公司办公人员正前胸佩戴胸牌。

3、修饰。男士应修面,女士应化淡妆,做到优雅、靓丽。工作期间佩戴首饰不得超过一条项链、一只戒指和一副耳环。不得留怪异发型。

4、语言。员工应做到谈吐文明,用语正确、规范,严谨,充满智慧,语气温和,音量、节奏适中,禁止低级、粗俗语言,不许大声喧哗。

5、举止。员工应精神饱满,举止端正,正确使用肢体语言,站姿、行姿、坐姿等文明、规范。禁止勾肩搭背,交臂搂腰,拉拉扯扯,翘腿抖脚。

6.接待。遇有客人进入公司应礼貌接待,服务热情、周到,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

7、微笑服务。在待客、或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发生争执或冒犯对方。

8、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应做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过长。

第二十七条 办公行为

1、遵守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打闹、干私活、争论,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员工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走廊、会议室、接待室、总经理室等)或通过公司内线电话、网络联系,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不应过长,办完事应尽快离开。

3、员工应在工作开始前和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文件资料整理、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4、部、室专用的设备由部、室指定专人定期清洁,公司公共设施则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定期的清洁保养工作。电梯门口对面公司牌匾、设施的保洁工作由各部门轮流负责。

5、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员工应向有关部门报修,以便及时解决。

6、员工应按公司要求和行政人事部值班安排做好卫生值日工作。

7、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不准外出吃饭(特殊情况例外)。

8、员工应在指定吸烟位置吸烟。

9、员工携带公用物资出公司,必须持有相关手续、证明。

10、处理部门间关系行为(横向沟通)

11、部门之间应团结协作,友爱相处,互相尊重,以礼相待,不讽刺、不歧视、不挖苦。

12、遇到未划清职责的工作时,各部门应主动向前一步,不推诿,先完成工作再理清职责。

13、部门间应虚心学习,取人之长,不论他人长短,不搬弄是非。

14、对本部门工作负全责,不揽功诿过,不怨天尤人,不推卸责任。

15、处理上下级、部门内部关系行为(纵向沟通)

16、对于上级布置的工作必须坚决执行,按时复命。如认为上级布置的工作有不妥时,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但当领导未改变决定或调整决策时,仍要坚决执行。

17、下级应工作主动、细致,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禁止背后议论或当面顶撞上级。

18、上级应以身作则。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要首先做到。

19、上级要做到秉公办事,对待下属要平等、公平、公正。

20、上级要勇于担责,属于自己工作或管理的问题,不要推给下属。

21、各级干部、员工都要各负其责,各尽其能,做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严格按管理职

责和工作流程办事,既不能代替下级、也不能代替同级的工作。自己的工作,该管的,一定要管好;发现其他人的问题,要通过正式渠道反映。

第二十八条 常用礼节和文明行为

1、“请”的运用

(1)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或协助本部门的工作时。

(2)检查、抽查有关员工的证件、工作日志、表格等文本资料时。 (3)寻求别人提供帮助或服务时。

2、“对不起”的运用 (1)拨错电话时。 (2)做错事情时。

(3)伤害或可能伤害到别人时。

3、“不客气”的运用。当你为别人提供帮助和服务别人致谢时。

4、“再见”的运用。当送别客户或客人时。

5、递名片或接名片。恭敬站立,双手递上,小心接过,仔细看好,记住姓名。

6、握手。需要握手时,上级先对下级伸手,年长者先对年轻者伸手,女士先对男士伸手。男士与女士握手时,不要完全握住,不要时间过长。握手要用右手。目视对方致以问候。用力要适度。

7、问候。见面问候时,下级先问候上级,男士先问候女士,主人先问候客人。问候语为“你好”、“早上好”、“中午好”、“晚上好”等。

8、致谢。别人为你提供帮助或服务时要致谢。致谢语为“谢谢”。

9、乘车、乘坐电梯、打卡等要礼让三先,为人服务,不插队,尽量少说话。 第二十九条 会议行为

1、做好会议准备。

2、按时参加会议。

3、发言言简意赅,条理清晰。

4、做好会议记录。

5、不随意打断别人发言,不随意辩解、不发牢骚。

6、会议期间,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 第三十条 守法与安全行为

1、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和员工集体利益。

2、不搞封建迷信。

3、不滋生是非,不诬陷他人,不造谣惑众,不聚众闹事。

4、增强安全意识,时刻注意做好防盗、防火、交通安全等安全工作。

第九章 工作时间

第三十一条 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8小时为原则。但因特殊情形或基于生产业务需要可延长工作时间。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第三十二条 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签到),不得托人或受托签到,否则双方均以旷工1日论处。

第三十三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行为,依下列规定处分:

1、员工均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到职者为迟到;市场等特殊部门视情况另行规定。

2.工作时间结束前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者以旷工论。

4、上班超过15分钟时,除因公外出经部门经理批准者外,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至少以半天计)。

5、迟到15分钟以内的,按每人次5元处罚;迟到15分钟以上不足1小时或早退30分钟以内累计次数在3次以内的,每次按20元处罚;超过3次的每次按旷工半日处罚。

6、员工旷工时,按日基本工资的双倍处罚。

第十章 待 遇

第三十四条 本公司遵循公平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 第三十五条 薪金构成:

1、员工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各项津贴。

2、基本工资:

(1)最低工资:1200元/人月。

(2) 岗位工资视工作人员的学历、经验、能力、体格及其工作性质、责任大小、职务繁简而定。 (3) 员工的工资调整方案由各部门经理拟定,呈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核定后调整。

(4)员工职务工资的变更:根据变岗变薪的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职务在上半月变更的,职务工资从当月起调整,下半月变更的,职务工资从岗位变动的次月起调整。

3、工龄工资:

(1)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的为企业工作。 (2)工龄是指本公司工龄。

(3)员工一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4)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

4、绩效工资:按公司《 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绩效考核管理方案》执行。

5、津贴:

(1)包括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值班津贴、通讯津贴、有害补助。

第三十六条 全勤奖。公司根据员工出勤情况必要时发放全勤奖,标准为:

1、全月未请假且无迟到、早退者,发给全勤奖金。 第三十七条 年终奖金:

1、 视员工本整体表现和公司效益情况而定。

2、奖金的核定程序参照《 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绩效考核管理方案》绩效奖金发放办法进行。 第三十八条 员工待遇,采用月工资制,每月发放一次,于次月15号发给(如遇假日提前发给),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次月发给;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三十九条 临时性、特定性等工作人员之待遇:

1、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3、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4、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5、被公司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1—2级。

6、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未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7、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一章 福 利

第四十条 公司为安定员工生活,增进员工福利,设立员工福利委员会办理有关福利事宜。

第四十一条 员工婚丧、住院慰问均视情况给予一定的慰问金。 第四十二条 员工因病医疗,视病情发给医疗补助费。 第四十三条 各种节日公司视经济效益发放过节福利。

第四十四条 凡在职正式员工在职其间,通过学习深造,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公司将报销其学费。

第四十五条 员工工装,参照《 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工装管理办法》

第十二章 休 假

第四十六条 国家法定节假日员工依法休假(法定假日如逢星期日,其补假应依政府之规定办理):

1、元旦(1月1日)1天。

2、春节(农历除夕、初

一、初二)3天

3、妇女节(3月8日)女性半天。

4、清明节(农历清明节气)1天

5、劳动节(5月1日)1天。

6、青年节(5月4日)28周岁以下青年半天。

7、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1天。

8、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1天。

9、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3天。

第四十七条 本公司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第四十八条 带薪年假

1、员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者可享有5个工作日的有薪年假,以后每满一年增加两天,最高可享有15天有薪年假。

2、一年内病,事假,流产假累计20天及以上或休过产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当年的年假。

3、年假休假期如包含在例假日内,其年假休假日数应合并计算,而不另给假期。

4、员工休带薪年假应在不妨碍生产或业务的原则下按请假程序办理。至少公休半天。

5、员工如合乎带薪年假休假规定而不愿意休假者,增发该假期内的基本工资。 第四十九条 调休假

1、员工在节假日(妇女节、青年节等)上班或休息日因工作急需加班的,原则上安排调休。

2、员工调休时,应按请假程序办理。

第十三章 请 假

第五十条 员工请假分为事、病、婚、丧、工伤、公等假。 第五十一条 员工请假,应先填写《请假单》,照下列规定办妥后方得离开,否则以旷工论。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邮件或其他方法迅速报告。

1、请假一天(含)以内时,报请部门经理核准。

2、请假二天(含)以上,报请主管转呈副总经理核准。

3、请假批准后,应将担任之工作交给代理人。按公司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4、未事先请假者,需于上班时补办证明等手续。

5、员工请假时未按照请假流程、审批仅限办理的,视情况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

6、请假审批人越权审批或审批错误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7、中层人员休假时不再履行其职责,其下属的请销假等事宜由分管该部门的副总经理负责。 第五十二条 请假未满一日者,以小时计算,累计满8小时为一日。不够一小时的按半天计算,依次类推。

第五十三条 病假:

1、因病需治疗或修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每月不得超过3天,如因确实需要较长时间修养治疗者,可请较长时间病假。但不能超过年病假的总天数。

2、病假逾期者,可以事假抵充(抵充期为7天),再逾期者应办理离职手续。如果事假已超过20天,则无法以事假抵充,应当即办理离职手续。病假应当出具医院出具的证明,由部门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方可。

第五十四条 事假: 因私事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每月不得超过3天。 第五十五条 婚假:

1、经试用合格为正式员工结婚者,可请下列婚假的一种,工资照付(基本工资)。

2、一般婚假五天(女未满二十五周岁,男未满二十六周岁)。

3、晚婚假十天(女满二十六周岁,男满二十七周岁)。

4、请婚假需附结婚证明或结婚证。

第五十六条 分娩假:

1、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分娩假三个月。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者,给假10天,四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20天,工资照付(基本工资)。

2、 分娩假包含:人工流产假、引产假、结扎假。

3、哺乳期的女性员工享有喂奶权,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性员工,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内享有两次喂乳时间(相当于“喂奶假”),每次四十分钟,且哺乳时间也算工作时间。

第五十七条 公假:

因参加公司指定的资格考试(不以另就业为前提)集会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以实际情况而定。

第五十八条 工伤假: 因公受伤可请工伤假,假期及待遇以实际情况而定。

第五十九条 丧假:员工父母、子女、配偶丧亡者,给假六天,工资照付(基本工资)。

第六十条 公司员工请公假其全勤奖不受影响,请公假、婚假、丧假、分娩假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

第十四章 奖 惩

第六十一条 员工之奖励分下列4类:

1、嘉奖:每次当月加发相当于一日基本工资的奖金。

2、记功:每次当月加发相当于三日基本工资的奖金。

3、大功:每次当月加发相当于十日基本工资的奖金。

4、奖金:一次给予若干元奖金。

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

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任务者。

2、热心服务于同事之间,有具体事实者。

3、月度考绩特优者。

4、有其他功绩者。

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功:

1、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富有成效者。

2、节约物资,经利用有成效者。

3、遇到灾难勇于负责,处置适当者。

4、检举违规者或检举损害公司利益者。

5、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减少损害者。

2、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3、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奖金:

1、开发新客户、对公司确有贡献、使公司利润增加者。

2、服务满五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有记过以上处分者。

3、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公司同仁表率者。

4、曾记大功三次者。

5、有其他特殊功绩者。

第六十六条 员工的惩罚分为五种:

1、申诫:每次减发当月一日的基本工资

2、记过:每次减发三日基本工资。

3、大过:每次减发十日基本工资。

4、罚款。

5、开除。

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予以警戒并处罚金:

1、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内推销物品者。

2、委托他人考勤的或代替他人考勤的。

3、因个人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工作秩序,情节轻微者。

5、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6、擅离职守或相互串岗聊闲天者

7、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儿者。

8、浪费公司财物者,情节较轻微。

9、未经批准上班接打私人电话者。(3分钟)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窗、锁门、并清理个人责任区卫生的。 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并处罚金: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工作任务无故未能如期完成以致影响公司工作者。

2、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3、在公司内酗酒滋事影响公司秩序者。

4、携带危险品进入公司者。

5、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造成不良影响或较大损失的。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擅离职守致公司业务遭受重大损失者。

2、损毁、涂改公共文件或公物者。

3、玩忽职守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业务遭重大损失者。

4、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5、私自带出本公司样品。

6、造谣生事使公司劳动利益遭受较大损失者。

7、再次工作时间内制造私人物件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主管连带处分)。

8、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使部署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损失。 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开除:

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2、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3、在公司内赌博者。

4、偷窃同事或公司财物者。

5、无故损坏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涂改公共文件、损坏公物者。

6、未经许可兼任其他公司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7、在公司工作期期间搬弄是非受处分者。

8、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机密者。

9、未经公司领导书面同意,私自把公司的内部文件及帐册帐本借给他人的。

10、对待客户态度不端正,无论有无客户投诉,查证属实者,当月工资及所有收入一律扣除,出现同类问题第二次者,即刻开除。

11、记大过满三次者。

12、无故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者。

13、利用公司财物办理私事者。

14、同事之间遇婚、丧、病、伤等特殊情况,送收现金超过50元者,礼品价值超过100元者。即刻辞退(双方)。

15、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16、部门或员工之间不通力合作,互相拆台或搬弄是非者,查证属实,当月工资、奖金一律按100%扣除,出现同等问题第二次者,即刻辞退。

第十五章 建议制度

第七十一条 本公司为协助同仁解决困难,定期沟通上下意见起见,特设立“建议制度”。 第七十二条 意见和建议的主要范围和内容:

本公司总经理室门口设有意见箱。员工对于工作上的困难,无法由直属主管或同一部门同仁协助解决,必须由上级主管或其他部门人员协助者;或对公司某项措施未能满意提出申诉者;或发现有营私舞弊等不便口述且有证据拟于检举者;或根据平时服务经验、学识及研究心得,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提供建设性建议者,均可以以书面列举理由、事实、内容等投入意见箱;亦可以公开呈报上级主管转呈高级主管核阅。如因文字表达困难或其他原因不便以书面说明,而必须口头报告者,可先以简略报告陈述理由,投入意见箱内,待高级主管人员拆阅后再定期约见。

第七十三条 提供意见人必须签署真实姓名,填明服务部门,否则不予受理。如属检举性质事件,检举人应负法律责任,如查明系私怨捏造事实,恶意中伤诬告者,除被害人可申诉外,公司将依据本制度第五十八条第十六款对诬告者进行严厉的惩处。

第七十四条 公司对提供意见经采纳实施后,可视其对公司贡献价值分别嘉奖。如属检举事件,经查明属实者,除对检举人酌情给予奖励外,并为其永远保守秘密。

第十六章 加 班

第七十五条 本公司如因业务需要可在办公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除因特殊事故经主管核准外不得拒绝,违者以不服从主管人员领导论处。

第七十六条 员工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依工作中擅离职守论处。

第七十七条 公司员工在节假日上班而未享受补休的,公司按当日基本工资的3倍发给。 第七十八条 公司女职员有五个月以上妊娠者不得值班,有未满一周岁的婴儿者,不得值班。

第十七章 出 差

第七十九条 员工出差分“长途出差”与“短途出差”二种。凡当天能往返者,称为“短程出差;一天以上者,称为“长途出差”。

第八十条 长途出差

1、出差人员在奉准出差时可以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向财务部预借差旅费,费用额度由部门主管与主管副总经理共同核定。

2、出差人员公务完毕返回公司三天内,应填写《出差差旅费报销单》连同单据送单位主管签证后呈主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核定,再交会计核销。

第八十一条 短程出差:

1、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应向部门经理报告。

2、出差人员公务完毕返回公司,应按实际支出费用由部门经理签字并经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凭票报销。

注:凡出差人员必先提出《出差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及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方可出差。 第八十二条 出差人员按出差计划表到达每一预定出差地点时,应与公司联络,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第十八章 培 训

第八十三条 本公司为陶冶员工品德、提高其素质及工作效率,举办各种教育培训。被指定参加的员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第八十四条 员工培训按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执行,主要方式为:

1、职前培训:新进人员应实施职前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统筹安排,培训内容为: (1) 公司简介及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2) 公司业务特点的介绍。

(3)作业规定及工作要求的说明及有经验的专业人员的技术辅导(包括实做)。

2、在职培训:员工应充分利用各类培训机会,不断研究学习,提高思想素质和专业技能。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应当随机施教,以求精进。

3、外培:视业务需要,挑选优秀员工到各职业培训机构接受专业训练,回公司后将学习内容如何应用到工作上提出书面报告并开课讲授,使本公司同事共享其利。

4、内训:邀请专家、学者或培训师来公司做系列专题演讲,以增进其素质、技能,促进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十九章 保 险

第八十五条 员工应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员工入职后由行政部办理。

第八十六条 员工参加保险后,除依法享受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的赔偿或补助。

第二十章 抚 恤

第八十七条 员工因公而致残或死亡时,依保险条例向保险机构申请给付。

第二十一章 辞 退

第八十八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予辞退:

1、本公司及所属部门因业务紧缩,全部或局部歇业者。

2、因不可抗力停业在一个月以上者。 第八十九条 辞退员工先后顺序:

1、连续三个月平均考绩为差者。

2、曾受惩诫者较未受惩诫者为先。

3、工作效率低者为先。

第九十条 辞退员工,须于十五日前通知。

第九十一条 员工接到前条通知后,为另谋工作可在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一日的工作时间,请假期间工资按半日发放。如未能依照前条规定通知而即时终止雇用者,发给预告期间工资。

第九十二条 员工因受惩罚而开除或自行辞职者以解雇论,不发经济补偿金。 第九十三条 辞退员工,依下列规定发放经济补偿金:

1、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一年者,发放在职最后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基本工资)。

2、依前款计算的剩余月数或工作未满一年者按比例计给,未满一个月者以一个月计。

第二十二章 离 职

第九十四条 员工不能继续工作时,须填具“离职申请书”,呈由单位主管核转总经理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手续清楚始得离职,并视员工需要开具“离职证明书”。

第九十五条 员工辞职,应于十五日前提出申请。未依上述规定日期提出申请手续者,扣除其一个月工资作为对公司的补偿。

第二十三章 附 则

第九十六条 本手册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正公布。 第九十七条 本手册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九十八条 本手册为员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十九条 本手册由公司企业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一百条 根据国家法规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对本手册适时进行修定、补充、完善。

员工安全手册免费范文第5篇

二〇一六年九月

为实现公司的科学发展和安全生产,不断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安全生产业务素质和安全技能,特编制《员工安全知识应知应会手册》。

《员工安全知识应知应会手册》的编制是遵照“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理念,以提升安全文化软实力管人为宗旨,体现了公司对广大员工安全的关心。它是管理人员的必备手册,是生产一线员工增长安全生产知识的得力助手。相信各级管理人员和生产岗位员工都能从中有所裨益。

《员工安全知识应知应会手册》内容尽管分了四个部分,但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除对本身应掌握部分的知识要掌握之外,还应对其余部分知识有所掌握,不应绝对将其区分开来。

《员工安全知识应知应会手册》适用于公司系统员工安全学习使用。

2 / 49

第一章 通用部分

第一节 法律、法规、条例 第二节 标准规范 第三节 办法、规定及其他 第四节 祁连山十大安全管理理念 第五节 祁连山员工十大安全行为规范 第六节 祁连山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应知应会 第一节 法律法规

第二节 公司对各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节 其他要求

第三章 中层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应知应会 第一节 法律法规 第二节 标准规范

第三节 公司对各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章 员工安全知识应知应会 第一节 法律法规 第二节 标准规范

3 / 49

5 5 14 21 34 34 35 37 37 39 39 39 40 41 42 43 43 44

第三节 公司对子公司员工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节 其他要求

45 46

4 / 49

安全知识手册

第一章 通用部分

第一节 法律、法规、条例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5.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6.工会的安全生产职责是:

1)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2)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

3)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由全体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 4)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5)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

5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动合同。

8.企业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有: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修改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10.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1.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1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1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14.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6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15.《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16.《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7.《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18.《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9.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0.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7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2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22.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23.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24.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 经考核合格的;

3)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 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4)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5)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6)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7)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

8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资格,上岗作业的。

25.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

2)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3)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 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4)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

26.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7.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28.《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有: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 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9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29.《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0.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 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31.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32.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33.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34.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35.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6.《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

10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教育。

37.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 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8.用人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接纳的实习学生应当纳入本单位人员统一管理,并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对处于作业地点的其他外来人员,必须按照与进行作业的劳动者相同的标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9.《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40.《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41.《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未制定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42.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

4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 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4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

11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 45.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6.《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矿山企业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矿山安全法》及本条例赋予矿山职工的权利与义务;

2)矿山安全规程及矿山企业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3)与职工本职工作有关的安全知识;

4)各种事故征兆的识别、发生紧急危险情况时的应急措施和撤退路线;

5)自救装备的使用和有关急救方面的知识;

6)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47.《消防法》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48.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

12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9.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50.按照事故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事故预警共分为四级,预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分别代表为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

51.《两高发布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明知存在事故隐患、继续作业存在危险,仍然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1)利用组织、指挥、管理职权,强制他人违章作业的;

2)采取威逼、胁迫、恐吓等手段,强制他人违章作业的;

3)故意掩盖事故隐患,组织他人违章作业的;

4)其他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行为。

52.《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危险作业时,应当执行国家及行业关于危险作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本单位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并采取下列安全管理措施:

1)设置作业现场安全区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2)确认现场作业条件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3)确认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身体状况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4)向作业人员说明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 5)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采取应急措施,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作业人员。

13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第二节 标准规范

1.《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规定“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评定,并形成正式的评定报告。发生死亡事故后,应重新进行评定”。

2.《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要求,创建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标准化评定得分必须≧90分,考核年度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含相关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3.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4.直爬梯的护笼底部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应低于2100—3000mm,水平笼箍垂直间距为1000mm。

5.危险场所和其他特定场所,照明器材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按其危险等级选用相应的照明器材;

2)有酸碱腐蚀的场所,应选用耐酸碱的照明器材; 3)潮湿地区,应采用防水性照明器材;

4)含有大量烟尘但不属于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选用防尘型照明器材。

6.《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7231-2003) 规定:管道内介质是水的管道应该用艳绿色标识 ,是压缩空气的应该用浅灰色标识,消防水应该用大红色标识。

7.水泥企业需要设防火灭火装置或自动报警装置的重点部位有:煤堆场、煤粉制备系统、油库、仓库、稀油站、脱硝站房和配电室等。 8.检维修作业使用氧气乙炔时应注意: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气瓶与明火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气瓶应有防倾倒装置和防震圈,乙炔瓶应装有回火控制器。

14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9.吊车应设有下列安全装置:

1)吊车之间防碰撞装置;

2)大、小行车端头缓冲和防冲撞装置; 3)过载保护装置;

4)主、副卷扬限位、报警装置; 5)登吊车信号装置及门联锁装置; 6)露天作业的防风装置;

7)电动警报器或大型电铃以及警报指示灯。

10.主要通道、主要出入口、通道楼梯、总降、电力室、中控室等工作场所应设置应急照明。

11.在破碎机、提升机、球磨机、空压机、通风机和电动机等高噪声的设备附近作业的人员应佩戴护耳器。

12.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13.运载给料设备(板链提升机、板链斗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空 气输送斜槽、斗式提升机等)的急停装置按钮或拉扯拉绳开关,应满足保证运输线紧急停机的要求,不得自动恢复,必须采取手动恢复。 14.上锁挂牌作业中的上锁、解锁原则是:

1)上锁时,原则上应按照“先电气 后工艺”和“先高压 后低压”的顺序进行

2)解锁时,原则上应按照“先工艺 后电气”和“先低压 后高 压”的顺序进行

3)操作人员在上锁程序中最先上锁,最后解锁。 4)作业人员在上锁程序中最后上锁,最先解锁。

15.进入水泥窑、篦冷机开展检查作业前应做到: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办理设备停电和危险作业申请,与中控保持联系,确认预热器各级旋风筒内无堵料,锁紧预热器翻板阀,禁止转窑,挂好

15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禁止合闸”警示牌;必须使用安全照明,同时现场设专人监护。 16.在有限空间作业时,氧含量浓度应在19.5-23.5%之间,一氧化碳浓度不得大于0.0024%,硫化氢气体浓度不得大于0.00066%。 17.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做到:

1)手持电动工具根据使用的环境不同选择相应的绝缘等级; 2)手持电动工具至少每3个月进行一次绝缘电阻检测,且记录完整有效;

3)手持电动工具的防护罩、盖板及手柄应完好,无破损,无变形,不松动;

4)电源线中间不允许有接头和破损; 5)不得跨越通道使用。

18.固定式低压电气线路穿墙、楼板或地埋敷设时,都应穿管或采取其他保护;穿金属管时管口应装绝缘护套;室外埋设,上面应有保护层;电缆沟应有防火、排水设施。

19.触电危险性大或作业环境差的生产车间、锅炉房等场所,应采用密闭式动力照明箱、柜。

20.煤粉制备系统或危险品储库,必须采用密闭式防爆型电气设施。 21.清理原煤、煤粉储存库时每次入库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22.皮带传动机构离地面2m以下,应设防护罩,但在下列3种情况下,即使在2m以上也应加防护罩:皮带轮中心距之间距离在3m以上;皮带宽度在15cm以上;皮带回转速度在9m/min以上。

23.脱硝系统发生氨水火灾事故时应采用雾状水、二氧化碳和砂土进行灭火。

24.水泥窑头临时点火柴油罐区应该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有:

1)储量 5m3 以下的窑头临时点火柴油罐, 非点火期间严禁存油;

16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2)罐区上方严禁架设电气线路;

3)罐区附近应设置“严禁烟火”警示标志; 4)罐体应有效接地;

5)装卸油过程中应采取静电消散措施; 6)柴油罐应设置灭火器及消防应急沙池。

25.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底座、传动装置、金属电线管、配电盘以及配电装置的金属构件、遮栏和电缆线的金属外包皮等,均应采用保护接地或接零。

26.隐患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

27.安全检查的方式有: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和日常检查等。

28.我国规定了红、蓝、黄、绿四种颜色为安全色,其含义和用途为:

1)红色的含义为禁止、停止,主要用于禁止标志、停止信号,如机器、车辆上的紧急停止手柄或按钮以及禁止人们触动的部位。红色也表示防火。

2)蓝色的含义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主要用于指令标志,如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具、道路指引车辆和行人行走方向的指令。

3)黄色的含义为警告注意,主要用于警告标志、警戒标志,如厂内危险机器和坑池周围的警戒线、行车道中线、机械齿轮箱的部位等。

4)绿色的含义为提示安全状态通行,主要用于提示标志,车间内的安全通道、行人和车辆通行标志、消防设备和其他安全防护装置的位置。

29.《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中将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共分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大类。 30.《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安全规程》规定,水泥库清库前,

17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水泥工厂应成立清库工作小组,制定清库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批准方可作业。

31.《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规定:职业危害公告栏、告知卡和警示标识不应设在门窗或可移动的物体上,其前 面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32.常见安全标志可分为禁止、警告、指令和提示四类。

33.GB/T3608-2008将高处作业分为2m-5m,5m-15m,15m-30m和30m 以上四个级别。

34.《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安全规程》规定:在原煤、煤粉储存库清库前和清库中,应测量库内一氧化碳和硫化氢气体浓度。当库内空气中一氧化碳气体浓度高于0.0024%或硫化氢气体浓度高于0.00066%时,禁止清库作业。清库人员每次入库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30min。

35.煤磨作业现场必须设置禁止烟火警示标志,安装防静电装置;动火作业前必须申请同意,动火现场必须备好灭火器。

36.入窑检查必须做到: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办理设备停电和危险作业申请,与中控保持联系,确认预热器各级旋风筒内无堵料,锁紧翻板阀,并禁止转窑,挂好“禁止合闸”警示牌;进入窑筒体内必须使用安全照明,检查窑内温度及耐火砖、窑皮有无松垮、窑砖有无突出现象,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同时现场设专人监护。

37.运行中的锅炉必须产品合格证、使用登记证、年度检验证三证齐全。

38.手持电动工具电源线长度限制在6m以内,中间不许有接头和破 损。工具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绝缘电阻检测。 39.需要进行许可审批的危险作业包括:

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18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3)高处作业; 4)大型吊装作业; 5)预热器清堵作业; 6)篦冷机清大块作业: 7)水泥生产筒型库清库作业; 8)交叉作业; 9)高温作业; 10)其他危险作业。

40.水泥清库作业入库前基本要求是:清库作业必须成立清库工作小 组,制定清库方案和应急预案;必须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批准;清库作业应在白天进行,禁止在夜间和大风、雨、雪天等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应在清库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必须关闭库顶所有进料设备及闸板,将库内料位放至最低限度;必须关闭库底卸料口及充气设备,禁止进料和放料;清库前必须切断空气炮气源、关闭所有气阀,并将空气炮供气罐内压缩空气排空;清库人员每次入库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41.电焊机一次电源线长度不超过5m,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42.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表现在:

1)在没有排除故障的情况下操作,没有做好防护或警告; 2)在不安全的速度下操作;

3)使用不安全的设备或不安全地使用设备; 4)处于不安全的位置或不安全地操作姿势; 5)工作在运行中或又危险的设备上。

43.《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备应急劳动防护用品,放置于现场邻近位置并有醒目标识。

44.动火作业一般分为特殊动火、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3类。

19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45.在设备内进行作业时,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或狭小容 器内作业,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12V,所用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 防潮、防爆安全要求。

46.《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预警系统技术标准》企业安全生产预警状态应划分为安全、注意、警告、危险等4个等级,分别用绿色、橙色、黄色和红色表示。

47.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预警系统技术标准》中规定:企业选取的安全生产预警指标应至少包含:事故隐患、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及生产安全事故等4项预警指标。

48.道的基本识别色标识,应从以下五种方法中选择: 1)管道全长上标识;

2)管道上以宽为150mm的色环标识; 3)管道上以长方形的识别色标牌标识;

4)管道上以带箭头的长方形识别色标牌标识;

5)管道上以系挂的识别色标牌标识。

49.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 50.设备裸露的转动或快速移动部分,应设有结构可靠的安全防护罩、 防护栏杆或防护挡板。

51.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必须进行有毒有害气体和氧含量检测,其中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不得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18%-22%。

52.动力照明箱(柜、板)的各类电气元件、仪表、开关和线路排列应整齐,安装牢固,操作方便,内外无积尘、积水和杂物,无裸露线头。

53.对电焊机的存放及使用环境要求是:电焊机应安放在通风、干燥、无碰撞、无剧烈震动、无高温、无易燃品存在的地方;在室外或特殊环境下使用,应采取防护措施保证其正常使用;使用场所应清洁,无

20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严重粉尘。

54.不能用水扑灭的火灾主要包括:

1)密度小于水和不溶于水的易燃液体的火灾,如汽油、柴油等; 2)遇水产生燃烧物的火灾,如:金属钾、钠等火灾,必须用砂 土火。

3)硫酸、盐酸和硝酸引发的火灾;

4)电气火灾未切断电源前不能用水扑救,因为水是良导体,容易造成触电。

55.干粉灭火器主要用于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和带电设备的火灾扑救工作。

56.灭火器上的压力表用红、黄、绿三色表示灭火器的压力情况。当指针指在黄色区域,表示压力偏高,超压。绿色为正常。红色为压力过低,需要重新灌装。

57.企业应禁止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操作现场。应划出非岗位操作人员行走的安全路线,其宽度一般不小于1.5m。

58.矿山需要进行安全确认的作业工序有:爆破作业、穿孔作业、挖装作业、运输作业、破碎系统运行、检维修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井巷及硐室开挖作业等。

59.矿山道路的急湾、陡坡、危险地段应设置安全警示标。 60.矿山山坡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堤路基路段外侧应设置挡车墙等。

第三节 办法、规定及其他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规定:加工、制造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21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中规定:车间(工段、区)级岗前 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5.《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 49号)规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满足以下条件,期满后可直接换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牌匾:

1)按照规定每年提交自评报告并在企业内部公示;

2)建立并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一级企业应达到一 类水平,二级企业应达到二类及以上水平,三级企业应达到三类及以 上水平,实施自查自改自报;

3)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含相关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4)安全监管部门在周期性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工作中,未发现

22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突出问题或者重大隐患;

5)未改建、扩建或者迁移生产经营、储存场所,未扩大生产经营许可范围。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种类型。其中综合应急预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 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 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 工作方案。

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2)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9.《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安委会主任应当由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安委会应当建立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

10.《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

23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2)未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 擅自作业的;

3)有限空间作业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检测或者监测,并实行专人监护作业的。

11.《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中规定工贸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

2)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的;

3)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的;

4)有限空间作业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检测或者监测,并实行专人监护作业的;

5)未教育和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本规定正确佩戴与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

6)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演练的。

12.《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规定:工贸企业应当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13.《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内容是:

(一)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 不合格作业。

(三)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

24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四)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 岗作业。

(五)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1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要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管理制度,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要进行安全交底,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对作业安全负主体责任。

16.《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包单位除审查 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资质外,还应当审查承包单位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工程技术人员、主要设备设施、安全教育培训和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17.《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中规定: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二)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三)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允许从业人员上岗,致使违章作业的;

(四)制造、销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或者产品的;

(五)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经营,拒不执行有关部门整改指令的;

(六)拒绝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隐瞒事故隐

25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患,不如实反映情况的;

(七)有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18.《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总局第74号令)的主要内容是:

一、必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二、必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三、必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危险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四、必须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相衔接的应急预案,重点岗位制定应急处置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五、必须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

六、必须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岗位、场所危险因素和险情处置要点,高风险区域和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立明显标识,并确保逃生通道畅通。

七、必须落实从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的权利。

八、必须在险情或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做好先期处置,及时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并按规定立即如实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九、必须每年对应急投入、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19.《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中明确规定:必须按规范使用防 爆电气设备,落实防雷、防静电等措施,保证设备设施接地,严禁作 业场所存在各类明火和违规使用作业工具。

26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20.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1)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 3)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1.2010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要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22.《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规定企业安全承诺应包括安全价值观、安全愿景、安全使命和安全目标等几项内容。

23.《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中将生产过程中防护缺陷分为:无防护、防护装置设施缺陷、防护不当、支撑不当、防护距离不够和其他防护缺陷几个方面。

24.在上锁挂牌解锁操作中会出现非正常拆锁现象,即上锁者本人不在场或没有解锁钥匙时,且其警示标牌或安全锁需要移去时的解锁。拆锁程序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 与锁的所有人联系并取得其允许;

2) 经操作单位和作业单位双方主管确认下述内容后方可拆锁: a)确知上锁的理由; b)确知目前工作状况; c)检查过相关设备;

d)确知解除该锁及标牌是安全的; e)在该员工回到岗位,告知其本人。

25.高危作业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受工作性质、工艺流程、地理环境、工作环境等客观因素的限制,所从事的作业比较复杂,易发生触电或中毒,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安全监护的特殊作业。 26.“四不伤害”的主要内容是: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

27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27.工作服着装必须做到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三紧”。 28.安全带使用原则是“高挂低用”。 29.电动葫芦在使用中必须严守以下操作规定:

1)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2)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3)起吊物件时,必须遵守挂钩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捆扎时应牢固,在物体的尖角缺口处应设衬垫保护。

4)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起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操作时注意站立的位置。

5)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6)作业结束后,应将操作手柄放进锁控箱。

30.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最基本的制度,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31.安全生产工作的“五同时”是指:企业领导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2.造成安全事故人的原因主要有:违章操作;休息不好,精力不集中;经验不足,侥幸心理;生理缺陷;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等。 33.发生火灾时,通常采用的灭火方法有冷却法,隔离法,窒息法,抑制法四种。

34.常用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方法有直观经验分析法和系统安全分析法两种。直观经验分析法又分为对照经验法和类比法,其中对照经验法是对照有关标准、法规、检查表或依靠分析人员的观察分析能力,借助于经验和判断能力对评价对象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的方

28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法。

35.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 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两类。

36.处理事故时应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四不放过”是指1)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 3)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37.砂轮机操作时应戴好护目镜,站在砂轮机侧面,不准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禁止侧面磨削。

38.常见锅炉缺水的主要原因有:操作人员疏忽大意,对水位监视不严未及时调整水位;水位计故障,造成假水位;给水自动装置失灵或调整阀故障或给水管路故障,无法给水;排污阀、水冷壁管等损坏、漏水;操作人员忘关排污阀。

39.我国根据环境条件不同,将安全电压规定为五个等级:6V、12V、24V、36V、42V。

40.具有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的电气设备属于Ⅱ类设备,Ⅱ类设备最明显的标志是“回”

41.安全工作中经常说的“三宝”是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42.粉尘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就会发生爆炸:粉尘本身具有可燃性;粉尘悬浮在空气中并达到一定的浓度;有足以引起粉尘爆炸的起始能量。

43.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是危害人体的决定因素,含量越高危害越大。游离二氧化硅是引起矽肺病的主要因素。

44.燃烧和火灾发生必须同时具备氧化剂、可燃物和点火源三要素,在火灾防治中,阻断三要素的任何一个要素就可以扑灭火灾

29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45.灭火器使用方法:操作者站在火源上风口,离火源3-5m迅速拉下安全环,手握喷嘴对准火点,压下手柄,侧身对准火源根部由近及远扫射灭活,在干粉喷完前迅速撤离火场,火未熄灭应继续更换操作。 46.引起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有:

1)使用有缺陷的电气设备,触及带电的破旧电线,触及未接地的电 气设备及裸露线,开关、保险丝等;

2)无保护性的地线或地线质量不良; 3)非电气工作人员进行电器维修; 4)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的便携式灯具; 5)缺少电气危险警告警示标志。 47.识别危险源时要考虑以下内容:

1)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状态; 2)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 3)七个方面内容:人、机、物、料、环、建筑、管理。 48.不能用水扑灭的火灾主要包括:

1)密度小于水和不溶于水的易燃液体的火灾,如汽油、柴油等; 2)遇水产生燃烧物的火灾,如:金属钾、钠等火灾,必须用砂土灭火;

3)硫酸、盐酸和硝酸引发的火灾;

4)电气火灾未切断电源前不能用水扑救,因为水是良导体,容易造成触电;

49.变配电站的重要部位应设有“止步,高压危险”等安全警示标识。 50.安全防护设施要做到有洞必有盖、有台必有栏、有轮必有罩、有轴必有套 “四有四必有”。

51.反“三违”是为了防范事故的发生而采取的重要措施。“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52.安全阀、压力表和水位表是锅炉安全运行的三大部件。

30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53.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承包商等相关方进行统一管理,与承包商依法签订工程合同、签订安全协议,并收取安全风险保证金,保证金一般为工程总造价的5%。

54.安全生产原则是指在生产管理的基础上,指导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用规则,它包含系统原理、人本原理、预防原理、强制原理几个方面的内容。

55.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疾病、 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它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56.《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安全投入保障;

(二)安全设施和施工条件;

(三)隐患排查与治理;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

(五)事故应急救援;

(六)安全检查与考评;

(七)违约责任。

57.工作平台临空部分应设置安全护栏,护栏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台高度为15m及以上时,护栏高度不应低于1.2m。 2)平台高度低于15m时,护栏高度不应低于1.05m。 3)预热器塔架的护栏高度不应低于1.2m。

58.进行危险源识别要求考虑:企业常规的和非常规活动;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作业场所内的一切设施。

59.按照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的有关管理制度,企业应对变更过程及变更后所产生的风险和隐患进行重新辨识、评估和控制。

60.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采用技术手段、

31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仪器仪表及管理方法等,建立安全预警指数系统,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61.总降配电间应做好防潮、防尘、防小动物、通风“三防”一通工作。

62.为生产而设置的深﹥0.2m、宽﹥0.1m的坑、壕、池应有可靠的防 护栏或盖板。

63.锅炉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有6各方面的原因:超压运行;超温运行;缺水、满水事故;水质管理不善;水循环被破坏;违章操作。 64.造成起重机械起升绳断裂的主要原因是:超载起吊拉断钢丝绳;起升限位开关失灵造成过卷拉断钢丝绳;斜吊、斜拉造成乱绳挤伤切断钢丝绳;钢丝绳缺乏维护保养疲劳变形、磨损损伤;钢丝绳达到或超过报废标准仍在使用。

65.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的内容是:

1)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到位。

2)必须确保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3)必须确保相邻的采石场采矿许可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大于300 米。

4)必须按设计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

5)必须落实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未经批准的必须采用中深孔爆破。

6)必须实行湿式凿岩作业。

7)必须使用机械二次破碎和铲装作业。 8)必须落实边坡安全措施。

9)必须按设计排土,加强排土场管理。

10)必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应急装备和物资配备及应急演练到位。

32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66.爆破器材储存管理应做到:

1)爆破器材要储存在专用爆破器材库,其他临时库房及场所不得储存;

2)爆破器材应码放整齐、稳固,不得倾斜; 3)进入库区不得带烟火及其他引火物;

4)进入库区不应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衣服,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炸药、雷管箱;

5)库区的消防、通信设备、警报和防雷装置应定期检查。 67.《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六条规定》的内容是:

1)必须在企业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在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分别标明本企业、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

2)必须在重大危险源、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设置明显标志,标明风险内容、危险程度、安全距离、防控办法、应急措施等内容。

3)必须在有重大事故隐患和较大危险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标志,标明治理责任、期限及应急措施。

4)必须在工作岗位标明安全操作要点。

5)必须及时向员工公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和整改结果。

6)必须及时更新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内容,建立档案。 68.对卷扬机安全使用的要求是:安装位置要符合有关要求;卷扬机司机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留在卷筒上的钢丝绳最少要保留3-5圈;钢丝绳要定期涂油并要放在专用的槽道里以防碾压倾扎,破坏钢丝绳的强度。

69.起重作业“十不吊”的内容是: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33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2)超负荷不吊; 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站人不吊; 5)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6)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7)歪拉斜拽不吊;

8)吊物边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或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10)六级以上强风无防护措施不吊。

第四节 祁连山十大安全管理理念

《祁连山十大安全管理理念》的主要内容是:

(一)生命高于一切,安全是最大效益。

(二)一切事故皆可预防,一切事故皆可避免。

(三)有了安全不等于有了一切,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

(四)安全是领导者的责任与承诺,是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五)人身不受伤害就是对家庭最好的承诺。

(六)各级主管必须亲自进行安全检查,各类隐患必须得到及时整改。

(七)没有安全技能和意识的员工,是不合格的员工。

(八)安全只相信逐级确认,不相信口头承诺。

(九)员工的直接参与是安全的关键。

(十)管理风险,控制危险,消除隐患,预防事故。

第五节 祁连山员工十大安全行为规范

《祁连山员工十大安全行为规范》主要内容是:

(一)必须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34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二)设备检修必须办理停电作业票。

(三)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四)设备开机前,中控必须与现场巡检人员进行确认。

(五)高危作业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六)设备检修和开机前必须办理签字确认审批手续。

(七)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八)无证照严禁操作特种设备和机动车辆。

(九)严禁直接或间接接触任何转动/移动的设备或物件。

(十)任何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第六节 祁连山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相关方现场负责人必须参加所在单位组织召开的安委会、安全例

会和有关安全事项的专题会议,落实会议要求。”

2.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业务主管部门对相关方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对相关方的安全资质、安全资格进行审查并备案。 2)负责与合格的相关方签订业务合同或协议,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告知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相应的控制措施,通知相关方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并保存告知记录。

3)负责审核相关方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交底情况。

4)负责对相关方作业进行协调管理。 5)负责对相关方进行安全绩效评价。

3.《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规定:检修作业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大修作业由总经理带班,中修作业由副总经理带班,日常检修作业由部门领导带班。

35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4.《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检修主管部门要制订停机、检修、开机方案,对具体检修活动进行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并制定相应 的风险控制措施。重大高危项目的检修方案、安全措施,要召开专题 会议讨论,总经理批准后严格执行。

5.《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检修前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控制措施。 3)个体劳动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4)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6.《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进入水泥窑、预热器、篦冷机、管磨机、破碎机、选粉机、增湿塔、收尘器、锅炉、储气罐、各类储库、料仓、熟料输送地坑、炉膛、烟道、水井、循环水池、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和商砼搅拌机等各类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有限空间高危作业审批。

7.《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电气设备检修,要严格执行《电业安全作业规程》,办理停电工作票,一个工作点办理一张工作票,禁止一张工作票停多条线路。

8.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发生重伤事故、死亡事故,事故发生车间(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及主管领导报告,子公司应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在接到报告后根据中材集团的有关规定,应在1小时内上报中材集团安全环保部,该事故信息在逐级上报过程中每一层级之间的传递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9.公司《2013年第二次安委会会议纪要》规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宁可牺牲运转指标也要按程序、按制度办事,真正将“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到具体行动中,切实从重运行指标转到重安全上来。

36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应知应会

第一节 法律法规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3.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矿山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5.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采取停止供电执法行动时(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除外),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

6.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7.《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7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8.《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 的罚款:

1)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

2)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

3)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4)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5)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

6)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9.《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的规定》的主要内容是:

(一)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二)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三)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四)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五)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六)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 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38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第二节 公司对各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1.《2013年第二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规定:子公司总经理直接分管安全工作、分管安全管理部门,副总经理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对总经理负责。

2.《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大中型检修项目,必须成立检修指挥部,大修指挥部的负责人由总经理担任,中修指挥部的负责人由分管副总经理担任。” 3.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发生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责任事故,对子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给予降职处理。

第三节 其他要求

1.习近平2013年11月在青岛黄岛经济开发区考察输油管线泄漏引发爆燃事故抢险工作中讲到:所有企业都必须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

2.安全生产的“三必须”是指: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3.《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指出企业安全承诺应具有以下特点:

1)切合企业特点和实际,反映共同安全志向;

2)明确安全问题在组织内部具有最高优先权:

3)声明所有与企业安全有关的重要活动都追求卓越;

4)含义清晰明了,并被全体员工和相关方所知晓和理解。

第三章 中层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应知应会

39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第一节 法律法规

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规 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 员。

3.《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5.《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用人单位,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6.《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未按照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用人单位,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7.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

40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8.《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二节 标准规范

1.安全生产投入费用包括: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评价和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安全标志及标识;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活动。

2.水泥生产企业应建立回转窑专项检查制度,要规定回转窑检查内容、检查频次,并定期检查、做好相关运行记录。

3.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库存放。空瓶、实瓶也应分开放置,应保持1.5m以上距离,且有明显标记。

4.压力表每半年检测一次,安全阀和起重机械每年检测一次。 5.生产现场使用表压超过0.1MPa的液体和气体的设备和管路,应 安装压力表,必要时还应安装安全阀和逆止阀等安全装置。 6.变配电系统门、窗、自然通风的孔洞都应该采用金属网和建筑材料封闭,金属网孔应小于10毫米×10毫米。

7.钢丝绳编接长度应大于15倍绳径,且不小于300mm,卡接绳卡间距应不小于6倍绳径,压板在主绳一侧。

8.汽轮机油站应有事故放油池,油箱事故放油阀门,并距离油箱有 一定的安全距离。

41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9.有导电粉尘及产生易燃易爆气体的危险作业环境,必须采用密闭式或防爆式配电箱的电气设施。

10.含有大量烟尘但不属于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选用防尘型照 明器材。

11.运载给料设备(板链提升机、板链斗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空 气输送斜槽、斗式提升机等)的每个操作工位、升降段、转弯处必须 设置急停装置,同时保证每30米范围内应不少于1个急停装置。 12.破碎、配料、粉磨、物料输送、煅烧、选粉、装运等主要产尘点应设置有效收尘设施。

13.安全帽、绝缘手套、呼吸器等安全性能要求高,易损耗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照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和有效使用,到期强制报废。 14.《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规定:产生职 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场所入口处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或设备附近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其中,产生粉尘的场所应设置“注意粉尘”、“戴防尘口罩”、“注意通风”等警示标识;密闭空间作业场所出入口设置“密闭空间作业危险”、“进入需许可”等警示标识。

15.防治矿山边坡滑坡的措施有:合理确定台阶高度和平台宽度,正确选择台阶坡面角和最终边坡角参数;选择合理的开采顺序、推进方向,合理进行爆破作业;制定严格的边坡管理制度。

第三节 公司对各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1.《2013年第二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规定:检修前安全员和检修负责人要共同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逐项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实施检修作业;检修结束开机前由安全员、设备技术人员、检修负责人要对人员与工具、现场清理情况、安

42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全设施恢复情况、检修质量等工作进行逐项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后,主管领导方能批准实施试车与开机工作。

2.在检修维作业前,检修指挥部要召开检修前的协调会议,对参加检修的所有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技术交底与安全教育,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第四章 员工安全知识应知应会

第一节 法律法规

1.《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的义务有: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 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 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 以处理。

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 素,应当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特种 设备运行不正常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

4.《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有:

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43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节 标准规范

1.给料或转运料斗及料槽开口位置应设防护装置,在无安全措施的条件下严禁人工疏通,严禁输送设施设备运行时进行维护调整、人体接近或触摸运转的部位。

2.人工进入篦冷机内清理作业前必须停下窑、冷却机、破碎机、空气炮等与篦冷机有关的所有设备,并将预热器翻板阀锁死,对相应的开关、阀门上锁并挂警示牌。

3.电焊机使用时严禁用厂房金属结构、管道、轨道等作为焊接二次回路。

4.起重机械设备吊运物行走的安全路线,不应跨越有人操作的固定岗位或经常有人停留的场所,且不应随意越过主体设备。

5.预热器清堵作业必须遵循由下而上的原则,严禁多孔上下同时清料;用高压气体清料时,必须保证清料管穿透料层,防止喷料,专人控制高压气体阀门;清堵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口,应侧身对着清料孔,防止垮料、喷料造成人员烫伤。

6.高压气体(压缩空气、空气炮)使用应遵守相应的安全作业规程,非现场指定操作人员禁止使用空气炮,施放空气炮前必须确认现场安全,禁止用压缩空气清洁设备,禁止对人体部分进行吹气。 7.检修完工后,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

44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8.起重机具至电压线路导线间距的最小距离,线路电压在1kv及1kv以下不应小于1.5m,10kv者不应小于2m。

9.叉车作业时,严禁货叉上站人,驾驶室除规定的操作人员外,严禁其他任何人进入或在室外搭乘。

10.闸阀和截止阀之类的阀门,关闭或开启到头,要回转1/4-1/2圈,以利于检查阀门开关状态,避免开、关过紧,损坏阀件。

11.清理皮带机底部及滚筒积料,必须办理皮带机停电工作票并挂牌上锁。

12.爆破装药作业过程中,应用木、竹质炮棍捣装炸药。

13. 60、推土机作业最大允许坡度,上坡25°,下坡30°,横坡6°。 14.挖掘机装载时,铲斗不应从车辆驾驶室上方通过,汽车司机不应停留在司机室踏板上或有落石危险的地方。

15.《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要求,企业的员工应充分理解和接受企业的安全承诺,并结合岗位工作任务实践这种安全承诺。每个员工应:

1)在本职工作上始终采取安全的方法; 2)对任何与安全相关的工作保持质疑的态度; 3)对任何安全异常和事件保持警觉并主动报告; 4)接受培训,在岗位工作中具有改进安全绩效的能力; 5)与管理者和其他员工进行必要的沟通。

16.《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规定: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三节 公司对子公司员工安全管理规定

1.《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

45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四不施工”:即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2.《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检修工作中,现场作业人员要认真做到“七想七不干”,即:想安全禁令,不遵守不干;想安全风险,不清楚不干;想安全措施,不完善不干;想安全环境,不合格不干;想安全技能,不具备不干;想安全用品,不配齐不干;想安全确认,不落实不干。

3.《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管理制度,严禁同一开 关控制2台及以上用电设备。

4.在水泥磨机内检维修作业未执行停电、挂牌、上锁制度,容易发生机械伤害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防止事故发生,应采取的防范措施有: 1)进入磨机时,应停机停电、挂牌、上锁;

2)应设有专人监护; 3)应采用安全照明; 4)应保持通风良好。

第四节 其他要求

1.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是: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 作业,并劝阻他人的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 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 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 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6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护作业现场清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 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2.上班工作前要做好以下“五查”工作:

1)查工作现场是否整齐,清洁; 2)查生产环境有无造成事故的隐患; 3)查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4)查工、器具有无缺陷和损坏现象; 5)查个人防护用品是否佩带齐全。

3.作业人员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方面应该做到“三会”即:会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会正确维护保养劳动防护用品。

4.电弧焊的主要危险因素有:触电;金属烟尘;有毒气体;弧光辐射;火灾、爆炸。

5.对电收尘系统进行检查维修时要做到:必须确认接地装置完好; 放电、验电合格后方可进行;现场必须要有监护人员。

6.汽轮机故障停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处理:在最短时间内对事故性质、范围作出判断;迅速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险;在保证设备不受损失的前提下,尽快恢复供电;严格执行运行操作规程,严禁误操作。 7.脱硝系统氨水储罐无专人管理,未设置氨气浓度报警系统、防泄漏装置和防静电系统,容易发生中毒和窒息、灼烫、爆炸等事故,需 要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1)应对脱硫脱硝的原料严格管理,采取专人看护,单独储存。

2)应设置氨气浓度报警系统、 防泄漏装置和防静电系统。

47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3)应配置紧急喷淋装置和应急药品等应急物品。

4)采用封闭厂房储存还原剂时,电气设备应采用防腐、防爆型。 8.搅拌机清罐作业时应做到:

1)切断搅拌机主电机电源,并通知控制室,同时将控制柜的钥匙交由进入罐体内的作业人员保管;

2)将搅拌机自带安全按钮开关断开,并取下钥匙由进入罐体内的作业人员保管;

3)打开检修门,保证上盖安全开关处于断开状态; 4)确认搅拌机无法启动,方可进入搅拌机工作;

5)作业完毕后,确认搅拌机罐内无人或其他异物(如工具、零配件等)后,方可接通主机电源。

9.物料控制分析作业过程中,在电热干燥箱里烘干水分时要使用绝缘的长柄钳取放样品,防止烫伤、触电,严禁直接用手直接取放样品。 10.化验人员进行强酸强碱操作时,应穿好防酸碱工作服,戴好防毒面具和防酸碱手套;配制强酸强碱或其它溶液时(如浓硫酸、固体碱、氨水、阻垢剂),应将酸碱溶液或固体碱少量多次的融入水中并不断搅拌,防止溅出伤人。

11.眼睛或皮肤被酸灼伤时,应立即用水和2%的碳酸氢钠冲洗,被碱灼伤时,应立即用水和2%的醋酸冲洗。

12.配制硝酸、盐酸、硫酸、氢氟酸等强酸、强碱溶液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必须戴橡胶手套,以免灼伤和腐蚀;开启易挥发的试剂,必须盖上湿布再打开;稀释浓硫酸溶液时应在搅拌下将硫酸倒入水中。

13.药品配置过程中,产生有毒气体的操作必须在通风厨内进行。 14.化验药品管理过程中应该遵守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五双管理”制度。

48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15.露天边坡滑坡事故形成的原因主要有:露天边坡角度设计偏大,或台阶没按设计施工;边坡有大的结构弱面;自然灾害,如地震、山体滑移等;滥采乱挖等。

员工安全手册免费范文第6篇

二〇一六年九月

为实现公司的科学发展和安全生产,不断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安全生产业务素质和安全技能,特编制《员工安全知识应知应会手册》。

《员工安全知识应知应会手册》的编制是遵照“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理念,以提升安全文化软实力管人为宗旨,体现了公司对广大员工安全的关心。它是管理人员的必备手册,是生产一线员工增长安全生产知识的得力助手。相信各级管理人员和生产岗位员工都能从中有所裨益。

《员工安全知识应知应会手册》内容尽管分了四个部分,但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除对本身应掌握部分的知识要掌握之外,还应对其余部分知识有所掌握,不应绝对将其区分开来。

《员工安全知识应知应会手册》适用于公司系统员工安全学习使用。

2 / 49

第一章 通用部分

第一节 法律、法规、条例 第二节 标准规范 第三节 办法、规定及其他 第四节 祁连山十大安全管理理念 第五节 祁连山员工十大安全行为规范 第六节 祁连山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应知应会 第一节 法律法规

第二节 公司对各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节 其他要求

第三章 中层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应知应会 第一节 法律法规 第二节 标准规范

第三节 公司对各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章 员工安全知识应知应会 第一节 法律法规 第二节 标准规范

3 / 49

5 5 14 21 34 34 35 37 37 39 39 39 40 41 42 43 43 44

第三节 公司对子公司员工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节 其他要求

45 46

4 / 49

安全知识手册

第一章 通用部分

第一节 法律、法规、条例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5.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6.工会的安全生产职责是:

1)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2)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

3)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由全体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 4)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5)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

5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动合同。

8.企业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有: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修改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10.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1.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1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1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14.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6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15.《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16.《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7.《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18.《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9.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0.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7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2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22.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23.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24.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 经考核合格的;

3)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 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4)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5)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6)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7)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

8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资格,上岗作业的。

25.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

2)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3)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 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4)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

26.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7.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28.《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有: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 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9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29.《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0.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 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31.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32.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33.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34.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35.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6.《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

10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教育。

37.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 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8.用人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接纳的实习学生应当纳入本单位人员统一管理,并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对处于作业地点的其他外来人员,必须按照与进行作业的劳动者相同的标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9.《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40.《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41.《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未制定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42.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

4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 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4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

11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 45.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6.《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矿山企业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矿山安全法》及本条例赋予矿山职工的权利与义务;

2)矿山安全规程及矿山企业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3)与职工本职工作有关的安全知识;

4)各种事故征兆的识别、发生紧急危险情况时的应急措施和撤退路线;

5)自救装备的使用和有关急救方面的知识;

6)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47.《消防法》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48.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

12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9.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50.按照事故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事故预警共分为四级,预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分别代表为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

51.《两高发布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明知存在事故隐患、继续作业存在危险,仍然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1)利用组织、指挥、管理职权,强制他人违章作业的;

2)采取威逼、胁迫、恐吓等手段,强制他人违章作业的;

3)故意掩盖事故隐患,组织他人违章作业的;

4)其他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行为。

52.《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危险作业时,应当执行国家及行业关于危险作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本单位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并采取下列安全管理措施:

1)设置作业现场安全区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2)确认现场作业条件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3)确认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身体状况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4)向作业人员说明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 5)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采取应急措施,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作业人员。

13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第二节 标准规范

1.《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规定“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评定,并形成正式的评定报告。发生死亡事故后,应重新进行评定”。

2.《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要求,创建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标准化评定得分必须≧90分,考核年度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含相关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3.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4.直爬梯的护笼底部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应低于2100—3000mm,水平笼箍垂直间距为1000mm。

5.危险场所和其他特定场所,照明器材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按其危险等级选用相应的照明器材;

2)有酸碱腐蚀的场所,应选用耐酸碱的照明器材; 3)潮湿地区,应采用防水性照明器材;

4)含有大量烟尘但不属于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选用防尘型照明器材。

6.《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7231-2003) 规定:管道内介质是水的管道应该用艳绿色标识 ,是压缩空气的应该用浅灰色标识,消防水应该用大红色标识。

7.水泥企业需要设防火灭火装置或自动报警装置的重点部位有:煤堆场、煤粉制备系统、油库、仓库、稀油站、脱硝站房和配电室等。 8.检维修作业使用氧气乙炔时应注意: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气瓶与明火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气瓶应有防倾倒装置和防震圈,乙炔瓶应装有回火控制器。

14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9.吊车应设有下列安全装置:

1)吊车之间防碰撞装置;

2)大、小行车端头缓冲和防冲撞装置; 3)过载保护装置;

4)主、副卷扬限位、报警装置; 5)登吊车信号装置及门联锁装置; 6)露天作业的防风装置;

7)电动警报器或大型电铃以及警报指示灯。

10.主要通道、主要出入口、通道楼梯、总降、电力室、中控室等工作场所应设置应急照明。

11.在破碎机、提升机、球磨机、空压机、通风机和电动机等高噪声的设备附近作业的人员应佩戴护耳器。

12.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13.运载给料设备(板链提升机、板链斗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空 气输送斜槽、斗式提升机等)的急停装置按钮或拉扯拉绳开关,应满足保证运输线紧急停机的要求,不得自动恢复,必须采取手动恢复。 14.上锁挂牌作业中的上锁、解锁原则是:

1)上锁时,原则上应按照“先电气 后工艺”和“先高压 后低压”的顺序进行

2)解锁时,原则上应按照“先工艺 后电气”和“先低压 后高 压”的顺序进行

3)操作人员在上锁程序中最先上锁,最后解锁。 4)作业人员在上锁程序中最后上锁,最先解锁。

15.进入水泥窑、篦冷机开展检查作业前应做到: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办理设备停电和危险作业申请,与中控保持联系,确认预热器各级旋风筒内无堵料,锁紧预热器翻板阀,禁止转窑,挂好

15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禁止合闸”警示牌;必须使用安全照明,同时现场设专人监护。 16.在有限空间作业时,氧含量浓度应在19.5-23.5%之间,一氧化碳浓度不得大于0.0024%,硫化氢气体浓度不得大于0.00066%。 17.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做到:

1)手持电动工具根据使用的环境不同选择相应的绝缘等级; 2)手持电动工具至少每3个月进行一次绝缘电阻检测,且记录完整有效;

3)手持电动工具的防护罩、盖板及手柄应完好,无破损,无变形,不松动;

4)电源线中间不允许有接头和破损; 5)不得跨越通道使用。

18.固定式低压电气线路穿墙、楼板或地埋敷设时,都应穿管或采取其他保护;穿金属管时管口应装绝缘护套;室外埋设,上面应有保护层;电缆沟应有防火、排水设施。

19.触电危险性大或作业环境差的生产车间、锅炉房等场所,应采用密闭式动力照明箱、柜。

20.煤粉制备系统或危险品储库,必须采用密闭式防爆型电气设施。 21.清理原煤、煤粉储存库时每次入库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22.皮带传动机构离地面2m以下,应设防护罩,但在下列3种情况下,即使在2m以上也应加防护罩:皮带轮中心距之间距离在3m以上;皮带宽度在15cm以上;皮带回转速度在9m/min以上。

23.脱硝系统发生氨水火灾事故时应采用雾状水、二氧化碳和砂土进行灭火。

24.水泥窑头临时点火柴油罐区应该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有:

1)储量 5m3 以下的窑头临时点火柴油罐, 非点火期间严禁存油;

16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2)罐区上方严禁架设电气线路;

3)罐区附近应设置“严禁烟火”警示标志; 4)罐体应有效接地;

5)装卸油过程中应采取静电消散措施; 6)柴油罐应设置灭火器及消防应急沙池。

25.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底座、传动装置、金属电线管、配电盘以及配电装置的金属构件、遮栏和电缆线的金属外包皮等,均应采用保护接地或接零。

26.隐患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

27.安全检查的方式有: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和日常检查等。

28.我国规定了红、蓝、黄、绿四种颜色为安全色,其含义和用途为:

1)红色的含义为禁止、停止,主要用于禁止标志、停止信号,如机器、车辆上的紧急停止手柄或按钮以及禁止人们触动的部位。红色也表示防火。

2)蓝色的含义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主要用于指令标志,如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具、道路指引车辆和行人行走方向的指令。

3)黄色的含义为警告注意,主要用于警告标志、警戒标志,如厂内危险机器和坑池周围的警戒线、行车道中线、机械齿轮箱的部位等。

4)绿色的含义为提示安全状态通行,主要用于提示标志,车间内的安全通道、行人和车辆通行标志、消防设备和其他安全防护装置的位置。

29.《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中将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共分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大类。 30.《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安全规程》规定,水泥库清库前,

17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水泥工厂应成立清库工作小组,制定清库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批准方可作业。

31.《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规定:职业危害公告栏、告知卡和警示标识不应设在门窗或可移动的物体上,其前 面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32.常见安全标志可分为禁止、警告、指令和提示四类。

33.GB/T3608-2008将高处作业分为2m-5m,5m-15m,15m-30m和30m 以上四个级别。

34.《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安全规程》规定:在原煤、煤粉储存库清库前和清库中,应测量库内一氧化碳和硫化氢气体浓度。当库内空气中一氧化碳气体浓度高于0.0024%或硫化氢气体浓度高于0.00066%时,禁止清库作业。清库人员每次入库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30min。

35.煤磨作业现场必须设置禁止烟火警示标志,安装防静电装置;动火作业前必须申请同意,动火现场必须备好灭火器。

36.入窑检查必须做到: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办理设备停电和危险作业申请,与中控保持联系,确认预热器各级旋风筒内无堵料,锁紧翻板阀,并禁止转窑,挂好“禁止合闸”警示牌;进入窑筒体内必须使用安全照明,检查窑内温度及耐火砖、窑皮有无松垮、窑砖有无突出现象,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同时现场设专人监护。

37.运行中的锅炉必须产品合格证、使用登记证、年度检验证三证齐全。

38.手持电动工具电源线长度限制在6m以内,中间不许有接头和破 损。工具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绝缘电阻检测。 39.需要进行许可审批的危险作业包括:

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18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3)高处作业; 4)大型吊装作业; 5)预热器清堵作业; 6)篦冷机清大块作业: 7)水泥生产筒型库清库作业; 8)交叉作业; 9)高温作业; 10)其他危险作业。

40.水泥清库作业入库前基本要求是:清库作业必须成立清库工作小 组,制定清库方案和应急预案;必须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批准;清库作业应在白天进行,禁止在夜间和大风、雨、雪天等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应在清库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必须关闭库顶所有进料设备及闸板,将库内料位放至最低限度;必须关闭库底卸料口及充气设备,禁止进料和放料;清库前必须切断空气炮气源、关闭所有气阀,并将空气炮供气罐内压缩空气排空;清库人员每次入库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41.电焊机一次电源线长度不超过5m,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42.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表现在:

1)在没有排除故障的情况下操作,没有做好防护或警告; 2)在不安全的速度下操作;

3)使用不安全的设备或不安全地使用设备; 4)处于不安全的位置或不安全地操作姿势; 5)工作在运行中或又危险的设备上。

43.《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备应急劳动防护用品,放置于现场邻近位置并有醒目标识。

44.动火作业一般分为特殊动火、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3类。

19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45.在设备内进行作业时,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或狭小容 器内作业,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12V,所用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 防潮、防爆安全要求。

46.《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预警系统技术标准》企业安全生产预警状态应划分为安全、注意、警告、危险等4个等级,分别用绿色、橙色、黄色和红色表示。

47.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预警系统技术标准》中规定:企业选取的安全生产预警指标应至少包含:事故隐患、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及生产安全事故等4项预警指标。

48.道的基本识别色标识,应从以下五种方法中选择: 1)管道全长上标识;

2)管道上以宽为150mm的色环标识; 3)管道上以长方形的识别色标牌标识;

4)管道上以带箭头的长方形识别色标牌标识;

5)管道上以系挂的识别色标牌标识。

49.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 50.设备裸露的转动或快速移动部分,应设有结构可靠的安全防护罩、 防护栏杆或防护挡板。

51.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必须进行有毒有害气体和氧含量检测,其中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不得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18%-22%。

52.动力照明箱(柜、板)的各类电气元件、仪表、开关和线路排列应整齐,安装牢固,操作方便,内外无积尘、积水和杂物,无裸露线头。

53.对电焊机的存放及使用环境要求是:电焊机应安放在通风、干燥、无碰撞、无剧烈震动、无高温、无易燃品存在的地方;在室外或特殊环境下使用,应采取防护措施保证其正常使用;使用场所应清洁,无

20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严重粉尘。

54.不能用水扑灭的火灾主要包括:

1)密度小于水和不溶于水的易燃液体的火灾,如汽油、柴油等; 2)遇水产生燃烧物的火灾,如:金属钾、钠等火灾,必须用砂 土火。

3)硫酸、盐酸和硝酸引发的火灾;

4)电气火灾未切断电源前不能用水扑救,因为水是良导体,容易造成触电。

55.干粉灭火器主要用于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和带电设备的火灾扑救工作。

56.灭火器上的压力表用红、黄、绿三色表示灭火器的压力情况。当指针指在黄色区域,表示压力偏高,超压。绿色为正常。红色为压力过低,需要重新灌装。

57.企业应禁止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操作现场。应划出非岗位操作人员行走的安全路线,其宽度一般不小于1.5m。

58.矿山需要进行安全确认的作业工序有:爆破作业、穿孔作业、挖装作业、运输作业、破碎系统运行、检维修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井巷及硐室开挖作业等。

59.矿山道路的急湾、陡坡、危险地段应设置安全警示标。 60.矿山山坡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堤路基路段外侧应设置挡车墙等。

第三节 办法、规定及其他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规定:加工、制造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21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中规定:车间(工段、区)级岗前 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5.《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 49号)规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满足以下条件,期满后可直接换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牌匾:

1)按照规定每年提交自评报告并在企业内部公示;

2)建立并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一级企业应达到一 类水平,二级企业应达到二类及以上水平,三级企业应达到三类及以 上水平,实施自查自改自报;

3)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含相关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4)安全监管部门在周期性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工作中,未发现

22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突出问题或者重大隐患;

5)未改建、扩建或者迁移生产经营、储存场所,未扩大生产经营许可范围。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种类型。其中综合应急预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 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 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 工作方案。

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2)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9.《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安委会主任应当由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安委会应当建立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

10.《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

23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2)未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 擅自作业的;

3)有限空间作业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检测或者监测,并实行专人监护作业的。

11.《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中规定工贸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

2)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的;

3)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的;

4)有限空间作业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检测或者监测,并实行专人监护作业的;

5)未教育和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本规定正确佩戴与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

6)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演练的。

12.《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规定:工贸企业应当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13.《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内容是:

(一)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 不合格作业。

(三)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

24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四)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 岗作业。

(五)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1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要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管理制度,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要进行安全交底,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对作业安全负主体责任。

16.《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包单位除审查 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资质外,还应当审查承包单位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工程技术人员、主要设备设施、安全教育培训和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17.《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中规定: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二)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三)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允许从业人员上岗,致使违章作业的;

(四)制造、销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或者产品的;

(五)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经营,拒不执行有关部门整改指令的;

(六)拒绝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隐瞒事故隐

25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患,不如实反映情况的;

(七)有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18.《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总局第74号令)的主要内容是:

一、必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二、必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三、必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危险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四、必须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相衔接的应急预案,重点岗位制定应急处置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五、必须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

六、必须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岗位、场所危险因素和险情处置要点,高风险区域和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立明显标识,并确保逃生通道畅通。

七、必须落实从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的权利。

八、必须在险情或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做好先期处置,及时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并按规定立即如实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九、必须每年对应急投入、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19.《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中明确规定:必须按规范使用防 爆电气设备,落实防雷、防静电等措施,保证设备设施接地,严禁作 业场所存在各类明火和违规使用作业工具。

26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20.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1)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 3)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1.2010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要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22.《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规定企业安全承诺应包括安全价值观、安全愿景、安全使命和安全目标等几项内容。

23.《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中将生产过程中防护缺陷分为:无防护、防护装置设施缺陷、防护不当、支撑不当、防护距离不够和其他防护缺陷几个方面。

24.在上锁挂牌解锁操作中会出现非正常拆锁现象,即上锁者本人不在场或没有解锁钥匙时,且其警示标牌或安全锁需要移去时的解锁。拆锁程序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 与锁的所有人联系并取得其允许;

2) 经操作单位和作业单位双方主管确认下述内容后方可拆锁: a)确知上锁的理由; b)确知目前工作状况; c)检查过相关设备;

d)确知解除该锁及标牌是安全的; e)在该员工回到岗位,告知其本人。

25.高危作业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受工作性质、工艺流程、地理环境、工作环境等客观因素的限制,所从事的作业比较复杂,易发生触电或中毒,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安全监护的特殊作业。 26.“四不伤害”的主要内容是: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

27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27.工作服着装必须做到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三紧”。 28.安全带使用原则是“高挂低用”。 29.电动葫芦在使用中必须严守以下操作规定:

1)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2)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3)起吊物件时,必须遵守挂钩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捆扎时应牢固,在物体的尖角缺口处应设衬垫保护。

4)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起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操作时注意站立的位置。

5)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6)作业结束后,应将操作手柄放进锁控箱。

30.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最基本的制度,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31.安全生产工作的“五同时”是指:企业领导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2.造成安全事故人的原因主要有:违章操作;休息不好,精力不集中;经验不足,侥幸心理;生理缺陷;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等。 33.发生火灾时,通常采用的灭火方法有冷却法,隔离法,窒息法,抑制法四种。

34.常用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方法有直观经验分析法和系统安全分析法两种。直观经验分析法又分为对照经验法和类比法,其中对照经验法是对照有关标准、法规、检查表或依靠分析人员的观察分析能力,借助于经验和判断能力对评价对象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的方

28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法。

35.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 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两类。

36.处理事故时应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四不放过”是指1)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 3)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37.砂轮机操作时应戴好护目镜,站在砂轮机侧面,不准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禁止侧面磨削。

38.常见锅炉缺水的主要原因有:操作人员疏忽大意,对水位监视不严未及时调整水位;水位计故障,造成假水位;给水自动装置失灵或调整阀故障或给水管路故障,无法给水;排污阀、水冷壁管等损坏、漏水;操作人员忘关排污阀。

39.我国根据环境条件不同,将安全电压规定为五个等级:6V、12V、24V、36V、42V。

40.具有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的电气设备属于Ⅱ类设备,Ⅱ类设备最明显的标志是“回”

41.安全工作中经常说的“三宝”是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42.粉尘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就会发生爆炸:粉尘本身具有可燃性;粉尘悬浮在空气中并达到一定的浓度;有足以引起粉尘爆炸的起始能量。

43.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是危害人体的决定因素,含量越高危害越大。游离二氧化硅是引起矽肺病的主要因素。

44.燃烧和火灾发生必须同时具备氧化剂、可燃物和点火源三要素,在火灾防治中,阻断三要素的任何一个要素就可以扑灭火灾

29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45.灭火器使用方法:操作者站在火源上风口,离火源3-5m迅速拉下安全环,手握喷嘴对准火点,压下手柄,侧身对准火源根部由近及远扫射灭活,在干粉喷完前迅速撤离火场,火未熄灭应继续更换操作。 46.引起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有:

1)使用有缺陷的电气设备,触及带电的破旧电线,触及未接地的电 气设备及裸露线,开关、保险丝等;

2)无保护性的地线或地线质量不良; 3)非电气工作人员进行电器维修; 4)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的便携式灯具; 5)缺少电气危险警告警示标志。 47.识别危险源时要考虑以下内容:

1)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状态; 2)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 3)七个方面内容:人、机、物、料、环、建筑、管理。 48.不能用水扑灭的火灾主要包括:

1)密度小于水和不溶于水的易燃液体的火灾,如汽油、柴油等; 2)遇水产生燃烧物的火灾,如:金属钾、钠等火灾,必须用砂土灭火;

3)硫酸、盐酸和硝酸引发的火灾;

4)电气火灾未切断电源前不能用水扑救,因为水是良导体,容易造成触电;

49.变配电站的重要部位应设有“止步,高压危险”等安全警示标识。 50.安全防护设施要做到有洞必有盖、有台必有栏、有轮必有罩、有轴必有套 “四有四必有”。

51.反“三违”是为了防范事故的发生而采取的重要措施。“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52.安全阀、压力表和水位表是锅炉安全运行的三大部件。

30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53.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承包商等相关方进行统一管理,与承包商依法签订工程合同、签订安全协议,并收取安全风险保证金,保证金一般为工程总造价的5%。

54.安全生产原则是指在生产管理的基础上,指导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用规则,它包含系统原理、人本原理、预防原理、强制原理几个方面的内容。

55.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疾病、 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它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56.《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安全投入保障;

(二)安全设施和施工条件;

(三)隐患排查与治理;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

(五)事故应急救援;

(六)安全检查与考评;

(七)违约责任。

57.工作平台临空部分应设置安全护栏,护栏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台高度为15m及以上时,护栏高度不应低于1.2m。 2)平台高度低于15m时,护栏高度不应低于1.05m。 3)预热器塔架的护栏高度不应低于1.2m。

58.进行危险源识别要求考虑:企业常规的和非常规活动;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作业场所内的一切设施。

59.按照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的有关管理制度,企业应对变更过程及变更后所产生的风险和隐患进行重新辨识、评估和控制。

60.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采用技术手段、

31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仪器仪表及管理方法等,建立安全预警指数系统,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61.总降配电间应做好防潮、防尘、防小动物、通风“三防”一通工作。

62.为生产而设置的深﹥0.2m、宽﹥0.1m的坑、壕、池应有可靠的防 护栏或盖板。

63.锅炉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有6各方面的原因:超压运行;超温运行;缺水、满水事故;水质管理不善;水循环被破坏;违章操作。 64.造成起重机械起升绳断裂的主要原因是:超载起吊拉断钢丝绳;起升限位开关失灵造成过卷拉断钢丝绳;斜吊、斜拉造成乱绳挤伤切断钢丝绳;钢丝绳缺乏维护保养疲劳变形、磨损损伤;钢丝绳达到或超过报废标准仍在使用。

65.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的内容是:

1)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到位。

2)必须确保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3)必须确保相邻的采石场采矿许可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大于300 米。

4)必须按设计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

5)必须落实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未经批准的必须采用中深孔爆破。

6)必须实行湿式凿岩作业。

7)必须使用机械二次破碎和铲装作业。 8)必须落实边坡安全措施。

9)必须按设计排土,加强排土场管理。

10)必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应急装备和物资配备及应急演练到位。

32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66.爆破器材储存管理应做到:

1)爆破器材要储存在专用爆破器材库,其他临时库房及场所不得储存;

2)爆破器材应码放整齐、稳固,不得倾斜; 3)进入库区不得带烟火及其他引火物;

4)进入库区不应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衣服,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炸药、雷管箱;

5)库区的消防、通信设备、警报和防雷装置应定期检查。 67.《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六条规定》的内容是:

1)必须在企业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在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分别标明本企业、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

2)必须在重大危险源、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设置明显标志,标明风险内容、危险程度、安全距离、防控办法、应急措施等内容。

3)必须在有重大事故隐患和较大危险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标志,标明治理责任、期限及应急措施。

4)必须在工作岗位标明安全操作要点。

5)必须及时向员工公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和整改结果。

6)必须及时更新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内容,建立档案。 68.对卷扬机安全使用的要求是:安装位置要符合有关要求;卷扬机司机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留在卷筒上的钢丝绳最少要保留3-5圈;钢丝绳要定期涂油并要放在专用的槽道里以防碾压倾扎,破坏钢丝绳的强度。

69.起重作业“十不吊”的内容是: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33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2)超负荷不吊; 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站人不吊; 5)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6)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7)歪拉斜拽不吊;

8)吊物边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或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10)六级以上强风无防护措施不吊。

第四节 祁连山十大安全管理理念

《祁连山十大安全管理理念》的主要内容是:

(一)生命高于一切,安全是最大效益。

(二)一切事故皆可预防,一切事故皆可避免。

(三)有了安全不等于有了一切,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

(四)安全是领导者的责任与承诺,是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五)人身不受伤害就是对家庭最好的承诺。

(六)各级主管必须亲自进行安全检查,各类隐患必须得到及时整改。

(七)没有安全技能和意识的员工,是不合格的员工。

(八)安全只相信逐级确认,不相信口头承诺。

(九)员工的直接参与是安全的关键。

(十)管理风险,控制危险,消除隐患,预防事故。

第五节 祁连山员工十大安全行为规范

《祁连山员工十大安全行为规范》主要内容是:

(一)必须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34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二)设备检修必须办理停电作业票。

(三)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四)设备开机前,中控必须与现场巡检人员进行确认。

(五)高危作业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六)设备检修和开机前必须办理签字确认审批手续。

(七)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八)无证照严禁操作特种设备和机动车辆。

(九)严禁直接或间接接触任何转动/移动的设备或物件。

(十)任何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第六节 祁连山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相关方现场负责人必须参加所在单位组织召开的安委会、安全例

会和有关安全事项的专题会议,落实会议要求。”

2.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业务主管部门对相关方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对相关方的安全资质、安全资格进行审查并备案。 2)负责与合格的相关方签订业务合同或协议,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告知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相应的控制措施,通知相关方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并保存告知记录。

3)负责审核相关方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交底情况。

4)负责对相关方作业进行协调管理。 5)负责对相关方进行安全绩效评价。

3.《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规定:检修作业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大修作业由总经理带班,中修作业由副总经理带班,日常检修作业由部门领导带班。

35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4.《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检修主管部门要制订停机、检修、开机方案,对具体检修活动进行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并制定相应 的风险控制措施。重大高危项目的检修方案、安全措施,要召开专题 会议讨论,总经理批准后严格执行。

5.《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检修前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控制措施。 3)个体劳动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4)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6.《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进入水泥窑、预热器、篦冷机、管磨机、破碎机、选粉机、增湿塔、收尘器、锅炉、储气罐、各类储库、料仓、熟料输送地坑、炉膛、烟道、水井、循环水池、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和商砼搅拌机等各类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有限空间高危作业审批。

7.《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电气设备检修,要严格执行《电业安全作业规程》,办理停电工作票,一个工作点办理一张工作票,禁止一张工作票停多条线路。

8.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发生重伤事故、死亡事故,事故发生车间(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及主管领导报告,子公司应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在接到报告后根据中材集团的有关规定,应在1小时内上报中材集团安全环保部,该事故信息在逐级上报过程中每一层级之间的传递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9.公司《2013年第二次安委会会议纪要》规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宁可牺牲运转指标也要按程序、按制度办事,真正将“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到具体行动中,切实从重运行指标转到重安全上来。

36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应知应会

第一节 法律法规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3.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矿山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5.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采取停止供电执法行动时(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除外),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

6.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7.《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7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8.《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 的罚款:

1)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

2)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

3)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4)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5)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

6)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9.《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的规定》的主要内容是:

(一)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二)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三)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四)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五)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六)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 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38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第二节 公司对各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1.《2013年第二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规定:子公司总经理直接分管安全工作、分管安全管理部门,副总经理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对总经理负责。

2.《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大中型检修项目,必须成立检修指挥部,大修指挥部的负责人由总经理担任,中修指挥部的负责人由分管副总经理担任。” 3.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发生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责任事故,对子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给予降职处理。

第三节 其他要求

1.习近平2013年11月在青岛黄岛经济开发区考察输油管线泄漏引发爆燃事故抢险工作中讲到:所有企业都必须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

2.安全生产的“三必须”是指: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3.《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指出企业安全承诺应具有以下特点:

1)切合企业特点和实际,反映共同安全志向;

2)明确安全问题在组织内部具有最高优先权:

3)声明所有与企业安全有关的重要活动都追求卓越;

4)含义清晰明了,并被全体员工和相关方所知晓和理解。

第三章 中层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应知应会

39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第一节 法律法规

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规 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 员。

3.《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5.《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用人单位,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6.《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未按照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用人单位,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7.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

40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8.《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二节 标准规范

1.安全生产投入费用包括: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评价和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安全标志及标识;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活动。

2.水泥生产企业应建立回转窑专项检查制度,要规定回转窑检查内容、检查频次,并定期检查、做好相关运行记录。

3.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库存放。空瓶、实瓶也应分开放置,应保持1.5m以上距离,且有明显标记。

4.压力表每半年检测一次,安全阀和起重机械每年检测一次。 5.生产现场使用表压超过0.1MPa的液体和气体的设备和管路,应 安装压力表,必要时还应安装安全阀和逆止阀等安全装置。 6.变配电系统门、窗、自然通风的孔洞都应该采用金属网和建筑材料封闭,金属网孔应小于10毫米×10毫米。

7.钢丝绳编接长度应大于15倍绳径,且不小于300mm,卡接绳卡间距应不小于6倍绳径,压板在主绳一侧。

8.汽轮机油站应有事故放油池,油箱事故放油阀门,并距离油箱有 一定的安全距离。

41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9.有导电粉尘及产生易燃易爆气体的危险作业环境,必须采用密闭式或防爆式配电箱的电气设施。

10.含有大量烟尘但不属于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选用防尘型照 明器材。

11.运载给料设备(板链提升机、板链斗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空 气输送斜槽、斗式提升机等)的每个操作工位、升降段、转弯处必须 设置急停装置,同时保证每30米范围内应不少于1个急停装置。 12.破碎、配料、粉磨、物料输送、煅烧、选粉、装运等主要产尘点应设置有效收尘设施。

13.安全帽、绝缘手套、呼吸器等安全性能要求高,易损耗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照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和有效使用,到期强制报废。 14.《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规定:产生职 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场所入口处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或设备附近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其中,产生粉尘的场所应设置“注意粉尘”、“戴防尘口罩”、“注意通风”等警示标识;密闭空间作业场所出入口设置“密闭空间作业危险”、“进入需许可”等警示标识。

15.防治矿山边坡滑坡的措施有:合理确定台阶高度和平台宽度,正确选择台阶坡面角和最终边坡角参数;选择合理的开采顺序、推进方向,合理进行爆破作业;制定严格的边坡管理制度。

第三节 公司对各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1.《2013年第二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规定:检修前安全员和检修负责人要共同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逐项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实施检修作业;检修结束开机前由安全员、设备技术人员、检修负责人要对人员与工具、现场清理情况、安

42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全设施恢复情况、检修质量等工作进行逐项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后,主管领导方能批准实施试车与开机工作。

2.在检修维作业前,检修指挥部要召开检修前的协调会议,对参加检修的所有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技术交底与安全教育,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第四章 员工安全知识应知应会

第一节 法律法规

1.《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的义务有: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 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 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 以处理。

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 素,应当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特种 设备运行不正常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

4.《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有:

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43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节 标准规范

1.给料或转运料斗及料槽开口位置应设防护装置,在无安全措施的条件下严禁人工疏通,严禁输送设施设备运行时进行维护调整、人体接近或触摸运转的部位。

2.人工进入篦冷机内清理作业前必须停下窑、冷却机、破碎机、空气炮等与篦冷机有关的所有设备,并将预热器翻板阀锁死,对相应的开关、阀门上锁并挂警示牌。

3.电焊机使用时严禁用厂房金属结构、管道、轨道等作为焊接二次回路。

4.起重机械设备吊运物行走的安全路线,不应跨越有人操作的固定岗位或经常有人停留的场所,且不应随意越过主体设备。

5.预热器清堵作业必须遵循由下而上的原则,严禁多孔上下同时清料;用高压气体清料时,必须保证清料管穿透料层,防止喷料,专人控制高压气体阀门;清堵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口,应侧身对着清料孔,防止垮料、喷料造成人员烫伤。

6.高压气体(压缩空气、空气炮)使用应遵守相应的安全作业规程,非现场指定操作人员禁止使用空气炮,施放空气炮前必须确认现场安全,禁止用压缩空气清洁设备,禁止对人体部分进行吹气。 7.检修完工后,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

44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8.起重机具至电压线路导线间距的最小距离,线路电压在1kv及1kv以下不应小于1.5m,10kv者不应小于2m。

9.叉车作业时,严禁货叉上站人,驾驶室除规定的操作人员外,严禁其他任何人进入或在室外搭乘。

10.闸阀和截止阀之类的阀门,关闭或开启到头,要回转1/4-1/2圈,以利于检查阀门开关状态,避免开、关过紧,损坏阀件。

11.清理皮带机底部及滚筒积料,必须办理皮带机停电工作票并挂牌上锁。

12.爆破装药作业过程中,应用木、竹质炮棍捣装炸药。

13. 60、推土机作业最大允许坡度,上坡25°,下坡30°,横坡6°。 14.挖掘机装载时,铲斗不应从车辆驾驶室上方通过,汽车司机不应停留在司机室踏板上或有落石危险的地方。

15.《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要求,企业的员工应充分理解和接受企业的安全承诺,并结合岗位工作任务实践这种安全承诺。每个员工应:

1)在本职工作上始终采取安全的方法; 2)对任何与安全相关的工作保持质疑的态度; 3)对任何安全异常和事件保持警觉并主动报告; 4)接受培训,在岗位工作中具有改进安全绩效的能力; 5)与管理者和其他员工进行必要的沟通。

16.《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规定: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三节 公司对子公司员工安全管理规定

1.《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

45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四不施工”:即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2.《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检修工作中,现场作业人员要认真做到“七想七不干”,即:想安全禁令,不遵守不干;想安全风险,不清楚不干;想安全措施,不完善不干;想安全环境,不合格不干;想安全技能,不具备不干;想安全用品,不配齐不干;想安全确认,不落实不干。

3.《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管理制度,严禁同一开 关控制2台及以上用电设备。

4.在水泥磨机内检维修作业未执行停电、挂牌、上锁制度,容易发生机械伤害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防止事故发生,应采取的防范措施有: 1)进入磨机时,应停机停电、挂牌、上锁;

2)应设有专人监护; 3)应采用安全照明; 4)应保持通风良好。

第四节 其他要求

1.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是: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 作业,并劝阻他人的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 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 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 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6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护作业现场清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 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2.上班工作前要做好以下“五查”工作:

1)查工作现场是否整齐,清洁; 2)查生产环境有无造成事故的隐患; 3)查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4)查工、器具有无缺陷和损坏现象; 5)查个人防护用品是否佩带齐全。

3.作业人员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方面应该做到“三会”即:会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会正确维护保养劳动防护用品。

4.电弧焊的主要危险因素有:触电;金属烟尘;有毒气体;弧光辐射;火灾、爆炸。

5.对电收尘系统进行检查维修时要做到:必须确认接地装置完好; 放电、验电合格后方可进行;现场必须要有监护人员。

6.汽轮机故障停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处理:在最短时间内对事故性质、范围作出判断;迅速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险;在保证设备不受损失的前提下,尽快恢复供电;严格执行运行操作规程,严禁误操作。 7.脱硝系统氨水储罐无专人管理,未设置氨气浓度报警系统、防泄漏装置和防静电系统,容易发生中毒和窒息、灼烫、爆炸等事故,需 要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1)应对脱硫脱硝的原料严格管理,采取专人看护,单独储存。

2)应设置氨气浓度报警系统、 防泄漏装置和防静电系统。

47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3)应配置紧急喷淋装置和应急药品等应急物品。

4)采用封闭厂房储存还原剂时,电气设备应采用防腐、防爆型。 8.搅拌机清罐作业时应做到:

1)切断搅拌机主电机电源,并通知控制室,同时将控制柜的钥匙交由进入罐体内的作业人员保管;

2)将搅拌机自带安全按钮开关断开,并取下钥匙由进入罐体内的作业人员保管;

3)打开检修门,保证上盖安全开关处于断开状态; 4)确认搅拌机无法启动,方可进入搅拌机工作;

5)作业完毕后,确认搅拌机罐内无人或其他异物(如工具、零配件等)后,方可接通主机电源。

9.物料控制分析作业过程中,在电热干燥箱里烘干水分时要使用绝缘的长柄钳取放样品,防止烫伤、触电,严禁直接用手直接取放样品。 10.化验人员进行强酸强碱操作时,应穿好防酸碱工作服,戴好防毒面具和防酸碱手套;配制强酸强碱或其它溶液时(如浓硫酸、固体碱、氨水、阻垢剂),应将酸碱溶液或固体碱少量多次的融入水中并不断搅拌,防止溅出伤人。

11.眼睛或皮肤被酸灼伤时,应立即用水和2%的碳酸氢钠冲洗,被碱灼伤时,应立即用水和2%的醋酸冲洗。

12.配制硝酸、盐酸、硫酸、氢氟酸等强酸、强碱溶液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必须戴橡胶手套,以免灼伤和腐蚀;开启易挥发的试剂,必须盖上湿布再打开;稀释浓硫酸溶液时应在搅拌下将硫酸倒入水中。

13.药品配置过程中,产生有毒气体的操作必须在通风厨内进行。 14.化验药品管理过程中应该遵守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五双管理”制度。

48 / 49

安全知识后手册

15.露天边坡滑坡事故形成的原因主要有:露天边坡角度设计偏大,或台阶没按设计施工;边坡有大的结构弱面;自然灾害,如地震、山体滑移等;滥采乱挖等。

上一篇:预防诈骗温馨提示范文下一篇:英国留学申请文书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