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机 论文题目范文

2023-09-28

公共危机 论文题目范文第1篇

摘   要: 公共危机管理是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责,但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能力不足。以新冠疫情防控为例,地方政府网络舆情引导与现实危机的偏离、地方政府作为单一管理主体对社会力量的割裂、地方政府官员专业能力与现实危机的脱节、地方政府行政权力边界模糊与法治的冲突,使地方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中陷入困境。可通过树立客观的公关危机舆情回应理念、构建危机管理的“合作”治理体系、健全地方政府官员公共危机管理能力培养机制、完善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法律制度突破这一困境。

关键词: 公共危机管理; 地方政府; 疫情防控

The Dilemma and Breakthrough in the Public Crisis Management of Local Governments in China

——Take the Fight Against COVID-19 as an Example

YU Kun , ZHOU Wei

(School of Politics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 ,Nor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s & Law, Xi’an 710122, China)

Key words: public crisis management; local government; fight against the COVID-19

一、引言

公共危機是“对一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构架产生严重威胁,并在时间压力和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必须对其做出关键决策的事件”[1]。公共危机一般具有如下特征,即后果的严重性、时间的紧迫性、状态的复杂性。鉴于公共危机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及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极大的威胁,公共危机管理研究也一直是实务界与理论界重点关注的领域。所谓公共危机管理“是一种有组织、有计划、持续动态的管理过程,政府针对潜在的或者当前的危机,在危机发展的不同阶段采取一系列的控制行动,以期有效地预防、处理和消弭危机”[2]。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本文将其定义为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公共利益的需要,某一国家范围内某一地区政府针对本区域内所暗含或已显形的公共危机,所采取的机制建设、人员配置、资源整合等一系列管理行为,其目的是在最短时间内实现对危机的消除以及对危害性的限制。

此次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波及范围之广、传播速度之快、破坏力度之大无疑远超“非典”,是一次典型的“黑天鹅”事件,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危害程度最严重的一次突发公共卫生危机事件。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地方政府作为疫情防控“战役”的一线阵地,担负着消除公共危机,稳定社会秩序,保护人民利益的重要职责,其公共危机管理能力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笔者试图结合地方政府在此次新冠疫情防控过程中的典型案例,探寻当前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中所面临的困境,分析困境产生的深层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路径,对于提升地方公共危机管理能力,促进地方治理模式转型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理论逻辑

(一)地方政府是公共危机管理中公共权力的行使者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4条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成立地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担任总指挥,负责领导、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條例明确了地方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过程中的法定主体地位。公共危机往往波及范围广、影响程度深,公共危机的应对固然需要地方政府和社会的合力才能实现高效的管理,但是地方政府作为公共危机管理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对于公共危机管理有着独特的作用。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通过自身特有的权威及影响力进行社会动员,迅速整合危机所需社会资源以及凝聚应对危机的社会力量;二是依据宪法法律,可以制定出台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行政法规、制度和政策,有助于公共危机统筹规范管理。三是依靠地方政府权力机关,依法对公共危机管理过程中所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惩处。

(二)地方政府是公共危机管理体制的构建者

在步入“风险社会”的今天,各类风险频发突发交织并存,公共危机已由最初的非常态演变为常态,公共危机对社会造成的巨大破坏力使得公共危机管理能力成为衡量政府公共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地方政府作为国家在特定区域的公共权力机构,为了应对公共危机对社会带来的冲击、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稳定社会秩序,公共危机管理体制的建设也成为一项特殊的公共产品,成为地方政府职能的主要内容。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地形多样,不同地区所发生的危机也具有区域性特征,如南方地区由于气候条件以及饮食习惯的影响,传染病疫情危机暴发的可能性较高,而西北内陆地区由于地理环境的原因,地震沙尘暴等地质灾害危机频发,因此各地方政府根据自己所辖区域的危机特征,来构建符合自己区域特色的危机管理体制。主要包括:危机暴发前的预警机制,通过对潜在危机信息的收集、研判、处理,及时控制,将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危机暴发后的应对机制,针对危机特点,统筹各方力量对危机进行紧急处置减小危机破坏力;危机解决后的恢复机制,启动恢复计划和措施促使社会秩序趋于稳定。

(三)地方政府是公共危机管理中责任的承担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7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虽然公共危机的管理有赖于政府、市场、社会团体等主体各自作用的发挥,但地方政府是我国法定的所在辖区公共危机管理的责任主体,其所承担的责任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政治责任,公共危机的发生是对地方政府公共管理能力的巨大挑战,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成败将直接影响民众对于地方政府公共管理能力的认同,也就是说,会影响地方政府的公信力;二是经济责任,从公共危机暴发前的预警成本到公共危机暴发后的治理成本以及公共危机解决后的恢复成本大部分都是由公共危机所辖区域政府来承担;三是法律责任,依法是地方政府行使公共危机管理公共权力的底线,在公共危机管理过程中如果地方政府未履行其应尽义务,违反法律法规行事,政府要对此负责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三、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中的困境

(一)地方政府网络舆情引导与现实危机的偏离

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消解了传统媒体信息传播的中心地位和弱化了传统媒体掌控社会舆论导向的功能[3],社交媒体的普及使个体也能成为信息传播的源点,而公共危机下的舆情具有频度高强化、内容碎片化、速度瞬时化、形式多样化的特点,一旦政府没有对危机进行及时清晰的回应,没有对舆情进行规范引导,自媒体源点就会根据自己得到的片面信息来对危机进行揣测臆想,从而在网络平台发布后迅速蔓延,酿成不可估量的后果。2020年1月1-11日湖北省已经发现有多个病例,并有7名医务人员感染,12-22日期间又有8名医务人员感染,但有关部门依然在1月10日向公众报告“未发现明确的人传人证据”,14日报告“不排除有限人传人”,直到1月20日钟南山院士才明确新冠肺炎“肯定有人传人的现象”。虽然国家确实规定了只能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地方政府部门)来发布疫情,但是《突发事件应对法》第43条规定,地方政府在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可以发布预警。但显然湖北省地方政府没有行使这项权力,而此时正处于春运返程高峰期,由于政府对于实情的隐瞒回应,与“人传人”的现实危机存在较大偏离,并且对于网络上关于疫情传染的舆情没有进行规范引导,致使公众对疫情的严重程度存在错误认知,导致湖北省当地大量已经被感染的确诊病例流入各个省份,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而且对国家安全产生了严重威胁。此外地方政府舆情引导与现实危机的偏离还体现在对正确反映现实危机舆情的零容忍。在暴发新冠肺炎疫情后,一些地方政府由于应急物资储备不足以及应对措施不到位,疫情防控初期工作出现了一些纰漏,当地民众对此也在网络平台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但是正确反映现实危机的舆情却被政府以“删帖”“删文”的方式抹除,在抹除的同时对事实也不给予正面回应,试图通过信息封锁来消除负面影响,而民众由于缺乏有效信息从而根据网络上的有限信息进行猜测臆断,经过发酵导致谣言四起,使公众对于政府的危机管理能力产生了质疑,从而引发了舆情危机,使政府公信力陷入“塔西佗陷阱”。

(二)地方政府作为单一管理主体对社会力量的割裂

在实际公共危机管理过程中,地方政府作为所辖区域公共危机管理的责任主体和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其管理方式往往是将非危机环境下的“垄断”式管理完全移植到危机环境下的公共危机管理,导致地方政府成为公共危机的单一管理主体,致使其他主体很难参与,即使参与也是完全依附于行政体系,导致其原生活力的丢失,难以发挥原有作用,最终会导致社会力量里有活力的发挥不了,而能发挥的没有活力的割裂现状。“在现代社会,任何一个行动者,不论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都没有解决复杂多样、不断变动的问题的知识和信息;没有一个行动者有足够的能力有效地利用所需要的工具;没有一个行为者有充分的行动潜力去单独地主导(一种特定的管理活动)”[5],此次,武汉红十字会长达半个月都没有调拨完的物资,在广受质疑后,由九州通医药集团管理后,医疗物资到货至分配只花了两个小时,侧面反映了原生社会力量参与的重要性。地方政府作为危机管理的单一主体,也意味着地方政府是危机管理的完全责任主体,“垄断”式的危机管理导致地方政府要承担整个风险,为危机兜底买单,公共危机的应对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支撑,而地方政府并没有掌握整个社会的公共资源,公共资源的有限性已经限制了地方政府危机管理的效能,即使有充足的公共资源,而危机里各种突发性因素的存在,也会导致地方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过程中疲于应付,致使公共资源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出现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低效的问题。

(三)地方政府官员专业能力与现实危机的脱节

当社会出现公共危机时,中央政府负责统筹规划进行顶层设计,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责则在于具体实施与执行,贯彻落实中央政令。地方政府官员的专业能力不仅决定政策的实施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公共危机管理的效能。例如在此次新冠肺炎防控过程中,湖北省地方主要官員中途被问责和调整职位,就是由于其专业能力与现实危机的脱节,造成这种现象其自身主观原因必然存在,但是客观原因我们也不能忽视。首先地方政府官员在常态环境下所形成的管理思维以及管理方式很难应对突发性公共危机,很多党政干部甚至没有危机管理实战的经历,在疫情的高压下和汹涌的舆情下地方政府领导往往疲于应对,此次新冠肺炎危机暴露了地方政府官员危机管理素质的缺失。其次在现有以GDP为中心的政绩考核制度下地方政府官员往往注重“显绩”能力,忽视“潜绩”能力,“官员晋升锦标赛”激励模式下的地方官员日常工作中以促进经济生产为目的,把所在区域的经济增长作为自己晋升的阶梯,而将危机管理意识抛之脑后,与此同时将危机消弭于无形之中的官员在以GDP为中心的政绩考核制度下则难以晋升,导致地方官员缺乏有效激励来注重危机管理能力培养。最后政府管理体系中行政队伍专业构成单一是造成地方政府危机管理能力不足的又一原因,此次新冠肺炎公共卫生危机管理所需专业技术性极强,而负责疫情防控管理部门的官员显然需具备一定的医学专业背景才能进行科学防控,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很难做到勤能补拙,例如此次危机中在有医学背景的官员下所领导的疫情防控效率颇高,而风险是未知的,每一次的危机类别无法预测,行政队伍的建设固然不能吸纳每个危机专业领域的人才,但是危机对应的专业部门领导应当具备一定专业背景,来为公共危机管理提供专业知识的补充。

(四)地方政府行政权力边界模糊与法治的冲突

地方政府行政权力边界的厘定关乎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紧急状态下的公共危机管理,通常会使地方政府拥有更多的自由裁量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公共危机管理的特殊时期法治可以被忽略,可以作出让步。法治,不是什么可以一捅就破的窗户纸,也不是什么“合则用,不合则弃”的工具箱,它绝不可被牺牲、被搁置;法治的底线,是任何时候都不能被打破的,因为它是现代社会的基本框架,是所有社会行为的基础和前提,是所有社会成员的福祉所在[6]。在此次新冠肺炎的防控中,“孝感一家三口打麻将被破门执法”,无论是工作人员的非法侵宅还是暴力执法,地方政府的管理手段显然都已经超越了行政权力的执法范围,与法治出现了严重的冲突,“合理不合法”的防疫措施,无限扩张的权力边界已经衍生出病毒以外的次生危机。公共危机发生后的地方政府作为解决危机的重要主体,上级政府层层发包的管理责任,贯彻执行压力的责任下沉,众多合力下难免会导致地方政府执法力度的层层加码,与此同时危机管理中地方政府权力边界却未作出明确界定,在高压影响下极易导致危机管理主体混乱,危机管理措施越界,造成行政权滥用,将会对社会带来附带性损害,这种损害是长远的,并非一朝一夕就能恢复,公共危机的发生不能成为损坏民众合法利益的正当理由,地方政府的公共危机管理也不能成为法治的例外状态,依法应当成为公共危机管理的底线。

四、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困境的突破

(一)树立客观的公关危机舆情回应理念

新冠肺炎疫情的危机管理,无论是前期隐瞒“人传人”的危机实情还是中后期对于负面舆情“一刀切”的删除,其实都反映出地方政府舆情回应不尊重客观事实隐瞒实情的现象。此外“吉庆文化”一直是中国的传统,我们的行政文化一直是厌恶风险的[6],其在舆情回应的具体表现则是政府在进行危机信息披露时“报喜不报忧”,与现实危机存在较大偏离,一旦实情曝光舆情危机也会随之发生,为政府危机管理带来阻力。因此地方政府在危机管理过程中应当树立正确的舆情回应理念,在舆情回应过程中应当尊重客观事实,坦诚面对风险危机,实事求是公开危机信息,满足民众的知情权,同时舆情回应的时效性对于舆情的引导也至关重要,一旦危机信息没有被主流媒体及时公布,在自媒体时代的今天,信息的空白会被自媒体迅速填满,而由于自媒体掌握信息的不充分,信息的洼地必然会变成谣言的高地,因此地方政府要第一时间发布权威消息,赢得舆情引导的主动权。此外对于负面舆情的回应应当弹性保留,精准研判其主观性质和客观后果,对于促进危机管理工作的应当予以保留,地方政府应当给予网民讨论留出适当空间,对非正式的信息传播渠道应该更加宽容,危机所产生的压力和埋怨需要通过有意识的释放来缓解,而且在网络舆情的回应过程中,持续的互动才有可能消除猜疑、增进认同、达成共识。

(二)构建危机管理的“合作”治理体系

“合作”治理体系的引入意味着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由传统的单一管理主体向多元管理主体、单向管控到双向合作的转变。现代中国社会发展正呈现出传统灾害风险、现代公共安全风险交织的态势,我们正处在一个具有高度复杂性以及不确定性的危机社会,与此同时在公共管理中面临着资源日益短缺和“无法管控”的境地,而社会力量具有多元、灵活、及时、直接、细化的特点[7],社会力量的参与不仅是危机管理的客观需要,也是公共管理的发展趋向,基于常态环境下“垄断”的政府管理模式难以满足危机管理实际需要已经造成了合法性危机,成为改变传统政府危机管理模式的逻辑起点。通过引入“合作”治理体系,建立起社会力量参与危机管理的规章制度及颁布相应政策,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危机管理,打破原生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危机管理的壁垒,通过制度来明确地方政府危机管理的权力边界,避免出现掺杂“权力意志”的公共危机管理导致社会力量失去原有的活力而丧失作用。合作行动的有机性决定了组织成员必然会积极主动地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却不以专业知识和技能在自己与其他组织成员之间划定界限,而是根据承担任务和合作行动的要求随时调整自己的角色[8]。“合作”治理体系的引入实质是善治价值的回归,最终形成以地方政府有限主导,政府与社会合作共治的公共危机管理新模式,为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注入活力。

(三)健全地方政府官员公共危机管理能力培养机制

地方官员公共危机管理能力不仅强调危机来临时解决危机的方法和技术,更注重常态环境下危机意识的塑造。官员只有具备危机意识,才能真正重视危机管理,及时发现现象背后暗含的风险,将危机化解在源头。风险社会的来临,使得公共危机管理成为地方官员的必修课,而公共危机管理素质的形成关键在于形成制度化的能力培养机制。一是建立常态化危机管理培训机制,针对地方官员对公共危机管理认知存在偏差,缺乏危机管理相关专业知识的现状,地方政府应将危机管理培训制度化,定期组织官员学习公共危机管理专业课程,学习先进公共危机管理经验,提高危机意识掌握危机管理技术方法。二是完善现有政绩考核制度,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考核制度导致地方官员只注重经济发展而对“潜绩”的危机管理缺乏热情,今后在官员政绩考核中应适当提高危机管理指标权重,将应急物资储备、危机预警机制建设等一系列细化指标作为考察内容,以此倒逼地方官员注重自身公共危机管理素质提升。三是优化地方官员队伍选拔机制,地方官员队伍在组建过程中应侧重于专业背景的多樣性,注重对地方官员综合素质的考察,尤其是在专业技术性较强的部门,领导人的选拔应强调专业的匹配,使地方官员队伍结构合理化,依托专业背景来提升公共危机管理效能。

(四)完善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法律制度

法律规章制度是确保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通过公共危机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的既定规则来明确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中的权力边界,规范行政主体行为选择,将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确保公共危机管理合法有序地开展。一是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如《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但是其内容多数为概括性条款,对于紧急状态下地方政府行政权力的具体规定措施,以及权力边界没有作出明确划分,因此应针对现有法规漏洞,尽快完善不同类别危机下的法律法规,主动回应危机管理中的法治需求。二是在基本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地方政府应该在系统考虑本区域的实际情况后,针对危机制定配套政策及工作制度,作为法律法规的补充,确保危机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三是完善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行政问责机制,针对地方政府官员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行为、过程、后果进行评价考核,对于违法失职行为进行严格问责,追究行政行为相关主体渎职滥权责任,增强公共危机管理行政主体法治意识,遏制违法行为发生,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总之,完善公共危机管理法规制度,廓清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行政权力边界,确保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律化,是保障公共危机管理向良性发展的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1]Rosenthal Uriel,Charles Michael. Coping with Crises:The Manage-ment of Disas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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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周伟.自媒体时代网络舆情政府回应困境与消解路径[J].情报杂志,20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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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Kooiman J. , Bavinck M. “Governance Perspective”, in Kooiman et al(eds.),Fish for

Life: Interactive Governance for Fisheries[M]. Amsterdam: Amsterdam University Press,2005:18.

[5]王新亚.终结违法乱象、树立法律权威,不能再等了[EB/OL].(2020-02-19)[2020-05-12].http://news.sina.com.cn/c/2020-02-19/doc-iimxxstf2593105.shtml.

[6]薛澜.疫情恰好发生在应急管理体系的转型期[EB/OL].(2020-02-29)[2020-06-11].

http://www.sppm.tsinghua.edu.cn/jsfc/26efe48970712d1d01708f8944cb0026.html.

[7]贾西津.统筹调配慈善物资摧毁了志愿机制[EB/OL].(2020-02-06)[2020-06-11].     https://mp.weixin.qq.com/s/FFUdooMwpPIETOykFvrKYw.

[8]张康之.走向合作制组织:组织模式的重构[J].中国社会科学,2020(1):47-63.

[责任编辑、校对:叶慧娟]

公共危机 论文题目范文第2篇

关键词:企业 公共关系 危机处理 对策分析

0 引言

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全球化的进程中,企业公共关系危机处理对策是举足轻重的。本文对于企业公共关系危机处理对策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为企业公共关系危机处理对策的研究提供一定的帮助。

1 深入现场,了解事实

危机处理中最重要的一步就是深入现场,了解事实。在灾难将要发生的时候,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优秀的公共关系人员及组织领导者必须要具备的。尤其重要的就是必须保持镇静,对于既成的事实坦然的接受而不应该惊慌失措。与此同时,必须将有关事故的基本情况迅速查明。如果在发生了危机事件之后,组织领导人也要根据情况亲自上阵。组织领导人亲自上阵,能够给企业所有员工都留下一种认真负责、能力强、解决危机态度诚恳的良好印象。

详细的说,深入现场,了解事实主要包括下面几个方面:①组织人员,深入现场。在企业得知危机事件的发生之后,必须将有关人员及时组织起来,深入现场,即刻进行工作的展开。②采取措施尽力将现场保护好,并且多方寻求更多的帮助。③细致观察现场进行调查研究,对于情况进行深入的了解。④通过分析和整理之后,形成报告。必须认真记录下来在现场听到的、看到的所有情况。如果条件允许,有必要通过照相机、摄像机等先进的设备来对现场情况进行拍摄,同时,将一些重要内容用录音机录下。

2 分析情况,确立对策

2.1 对组织内部的对策 第一,告知全体员工事件的发生和组织制定的应急方案,号召全体员工齐心合力,共渡难关,并要求全体员工对外统一口径。第二,采取不同的应对策略来应对不同的危机事件。如果恶性事故是由于不合格产品引起的,必须将不合格产品及时收回,或对不合格产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逐个的检验,通知销售部门对这类产品要及时停止出售,同时,调查事件发生的源头,进行完善和弥补。如果恶性事件是由于某个或者某些员工恶劣的服务态度而导致的,就应该组织相关的负责人先将顾客的情绪稳定住,并要求员工向顾客当面诚恳的赔礼道歉,随后,公关部经理或该部门负责人代表组织向顾客道歉,并给予顾客精神和物质上的赔偿,从而得到顾客的谅解。第三,将完善组织形象和避免不良的影响的工作方案与措施制定出来。第四,对于处理危机事件有功人员进行适当的奖励,对于相关的责任人员进行适当的处罚,同时,向各有关方面及事故受害者发出通告。

2.2 对受害公众的对策 通常情况下,面对危机事件,组织先自我表白并给自己作解释工作,是基本的处理方式,但这是进行危机处理时候的一个大忌。面对危机事件,及时要做的一个工作就是要对受害公众进行安抚,诚恳地获得受害公众的谅解,才有可能顺利的将危机化解。

在进行对受害公众的对策的制定时,下面的问题是必须引起重视的:第一,不管受害者是组织内部员工还是组织外部的人员,公共部门必须及时通过其家属或亲属,并提供一切条件,使他们的要求得到满足,对于周到的医疗和安抚工作,也应该做好适当的安排。第二,当责任产生于组织自身的时候,就必须及时进行公开的道歉,对于受害者及其家属的意见进行认真的听取,主动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尽量满足受害者的要求;如果责任者在受害者或第三方,也要给予受害者适当的安慰,需要受害者承担责任的话,不要在现场追究,最好等危机事件平息后再妥善处理;如果双方都有责任,组织要尽力避免为自己辩护,要积极地争取受害者的谅解与合作,主动承担自己应负的责任。第三,要毫不隐瞒地将事实真相告诉受害者及其亲属。隐瞒真相会增加受害者及其亲属的焦虑和不安,甚至认为自己被欺骗而采取行动进行报复,因此,这是非常危险的。第四,要耐心等待受害者及其家属将他们的愤怒、悲伤和不满进行了充分的宣泄之后,再对于相关的赔偿问题与他们进行商谈,而不应该在他们仍然非常愤怒的时候,就着急探讨具体的问题。在探讨的过程中,必须对他们的意见进行耐心的听取,最后,将赔偿损失的办法共同确定出来。第五,在处理危机事件的过程中,如果没有出现特殊情况,那么,负责处理问题的人员就不能够进行更换。

2.3 对新闻媒介的对策 第一,进行临时性记者接待站的设立,将一位高级负责人作为组织的新闻发言人确定出来,实现对新闻媒介的口径统一;由新闻发言人组织对于关系到事件自身的新闻采访进行的集中处理,同时,提供给记者相关的权威性资料。第二,尊重事实,向新闻媒介主动提供真实、准确的消息,对于组织的立场和态度进行公开的表明,从而使得新闻记者的各种猜测得到大幅度的减少,从而进一步方便记者进行正确的报道。第三,做到谨慎传播,在未完全明了事实之前,不应该乱加推测事发的原因、损失以及其他方面的可能性,不应该轻易地表示赞成或反对态度;对于事故的责任问题也不能够进行轻易的推测等等。第四,对新闻媒介表示出合作、主动和自信的态度,隐瞒、搪塞、对抗的态度是不可采取的。亦不要简单以“无可奉告“来应对确实不便发表的消息,而对于理由给出一个合理的说明,从而能够得到记者的同情和理解。第五,应该以公众的立场和角度进行报道,对于公众所关心的补偿方法和善后措施等消息进行及时的和不断的提供。第六,公关人员一方面必须对于新闻媒介对有关事件的报道情况引起充分的重视,一旦发现与事实真相不符合的报道,就必须立即向该媒体提出更正要求,将失实的地方指明,并给出相关的证据,另一方面,也要派遣重要的发言人接受记者的采访,表明立场,在这一过程中,必须防止和媒体出现争执。

3 标本兼治,重塑形象

3.1 确立新的公关目标 从开始发生危机的那一刻开始,公共关系人员就应该对于危机的类型进行正确的识别和判断,对于组织形象受损的程度做到一个明确的掌握,对于重塑形象的目标和内容进行逐步的明确,为新一轮的公共关系活动的开展打好坚实的基础。

3.2 促进信息传播速度的加快 通常情况下,危机事件是他们向公众显示其高超的传播能力和生存能力的好时机。公共关系人员必须将这样一个好时机抓住,采取各种方法,通过各种传播渠道的充分利用,对于组织能够经受挫折、具备坚韧不拔的素质和强大的凝聚力进行充分的展示,使得组织的知名度得到进一步的扩大,同时,使得组织的美誉度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3.3 诚恳答谢社会各界 组织能够渡过难关,得力于社会各界的协助和支持。不管他们处于何种动机,客观上都对组织有好处。因此,必须采取物质上的奖励和精神上的激励来诚恳答谢社会各界。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探讨了企业公共关系危机处理对策。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抛砖引玉,引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对于企业公共关系危机处理对策的进一步重视。

参考文献:

[1]覃志鸿.企业公共关系危机处理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2009,(15).

[2]朱梦云.危机事件中企业与媒体沟通不足及对策探讨[J].决策与信息(财经观察),2008,(11).

[3]焦宪芝,李燕.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如何构建和谐[J].现代商业,2008,(05).

[4]罗焕平.加强无形资产管理的对策研究[J].时代经贸(中旬刊),2008,(S3).

[5]张希平.浅谈企业的绩效管理[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8,(18).

[6]许淑兰,吕春梅,陆晓英.现代企业信用体系与应收账款管理分析[J].商情(财经研究),2008,(02).

公共危机 论文题目范文第3篇

【摘要】目前,应对公共危机,减少公共危机风险俨然成为社会关注的重要话题。企业作为社会主体的重要一元,其参与公共危机治理能力水平,是我国公共危机治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本文认为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中由于观念转变不及时、法律法规不完善、治理机制尚未形成、组织建设尚不规范等原因导致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意愿有待加强、治理协调度需提升、治理反应滞后等问题。通过转变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思想观念、构建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法律保障体系、增强企业公共危机治理中的预警能力、提升企业公共危机治理水平、完善企业公共危机治理反馈制度来提高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能力。

【关键词】企业公共危机治理

我国国土面积辽阔,自然地理环境较为复杂,自然灾害发生的几率更高,同时,随着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但是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社会矛盾日益显露,治理能力跟不上经济发展的步伐,社会群体性事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公共安全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时有发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受到阻碍,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应对公共危机,减少公共危机风险俨然成为社会关注的重要话题。

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共危机发生时,为了最大限度的减少公共危机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企业运用自身的优势与资源,与其它危机治理主体一道,合力对公共危机进行治理。本文通过分析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原因从而提出相应对策,以期待能提高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能力与水平。

一、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存在的问题

1.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意愿有待加强

企业作为非政府组织,在各方面一直都受到政府的权力资源优势的压制。一直以来,都是在政府的领导之下开展各项工作。虽然,企业作为多元主体中的一元,在公共危机的处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是在现实的公共危机治理中,企业参与意愿不强。在公共危机处理中,企业一般只是依照政府的指示,完成一些政府安排的任务,一般很少主动的承担起公共危机中企业的责任,企业的想法做法是被动的,是不积极的,这严重影响了公共危机处理的效果。这也是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意愿不强的主要表现。政府的主导地位习惯与权力资源优势是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意愿不强的一个原因,企业在公共危机处理中一直是受政府的领导和控制,这有可能使企业产生了一定的抵触情绪,企业方面认为只要完成了政府安排的任务,满足了政府的需求就可以了,并没有考虑到公共危机处理的成效。另外,企业的社会责任考量,也是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意愿不强的原因之一。

2.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协调度需提升

一是信息沟通协调不够。在公共危机发生时,有关单位在面对突发公共危机时,不免会产生突发的压迫感,又因处理公共危机需要考量各方面复杂的因素,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时未免会陷入短暂的无序状况。信息沟通协调问题是这种无序状况的一个表现方面。在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企业与其它危机治理主体信息沟通不及时,不准确,或者说对于接收的信息处理反馈不及时。二是实际行动协调不够。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中,实际行动协调不够的主要表现主要有具体工作如何安排的问题,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的调整问题。关于具体工作如何安排的问题,企业较少的考虑实际情况,又或是与其它治理主体没有协商好,哪些工作由哪一方去承担并不明确,其它治理主体承担了企业能做好,该做好的工作,而企业却承担了其它治理主体能做好,该做好的工作。而关于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的调整问题,某一方在承担具体工作时,发现了一些问题,那么这一工作如何调整,如何重新安排,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一些问题的调整上,协调还需增强。三是人员安排协调不够。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人员安排协调度问题,最后也要归根到合适的人是否安排在合适的位置上,合适数量的人是否安排在合适的位置上。公共危机的严重性,决定了在公共危机处理过程中,各个方面都需要综合考量,力求万无一失。企业在公共危机治理中,在人员安排上,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合适的人没有安排到合适的岗位上,岗位上没有安排合适的人员数量。

3.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反应滞后

一些企业在公共危机发生前的反映滞后。在公共危机发生前,或多或少总会有一些预警信息。而这些预警信息的处理上,企业反应不足,从而错失最佳处置公共危机的时机。公共危机刚刚发生时,企业反应滞后,没有首要时间成立处置机构,制订处置方案以及具体处置危机工作安排。二是企业在公共危机治理中的反应滞后。企业在公共危机治理中的反应滞后,较为严重的影响了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实际效果。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企业在参与公共危机治理中,所制定的处置计划细节,跟不上公共危机发展的步伐。另一方面是政府与企业在联动处理公共危机时,企业面对公共危机发生的新情况反应滞后,没有根据公共危机发展的新特点、新情况来及时调整双方联合行动的部署。三是企业在公共危机治理后的反应滞后。主要是指,企业在公共危机治理后,在对待公共危机的后续问题上的反应滞后。关于公共危机后续的恢复,相关问题的追踪处置上,企业还存在一定的瑕疵。

二、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1.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观念尚未转变

从企业角度上看,企业关于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观念,也是指企业在参与公共危机治理中,企业的基本认知、态度、和理念。这种企业的观念,也是决定着企业在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行为选择。因而,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中存在各式各样问题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企业关于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观念尚未转变,或是说,并没有这么一种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观念。而企业方面观念尚未转变的主要表现则是,企业并不认为企业有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义务,这是与企业的目的与性质分不开的。另外,企业的社会责任观念的缺失,也导致了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中存在一定的问题。

2.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

一方面,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立法缺失是政府与企业联动处理公共危机的法律法规不完善的重要表现。从总体上看,在现行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立法中已有许多关于各方面公共危机应急法律法规,比如说2003年SARS发生后,国务院制定颁行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4年国家修订颁行了《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而像企业这类主体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规章制度,主要散见于一些其它的法律法规中,且是一些指导性的原则性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法律法规缺乏具体可操作性,也是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法律法规不完善的重要表现。上文有所提及,企业或者说其它主体参与公共危机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散见于其它的法律法规中,且是一些指导性的、原则性的法律法规。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范围和边界、具体的处理程序及条件都没有详细具体的规定,故而笔者认为现有的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法律法规是缺乏具体可操作性的。最后,在上面两种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法律法规表现中,我们同样推断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法律执行情况同样是不可乐观的,这些散见于其它法律法规中关于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法律法规是否执行,执行的效果如何,无人监督,无人在意。

3.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机制尚未形成

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存在各种问题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尚未形成较为完备的公共危机治理机制。企业参与治理公共危机缺乏预警机制。预警机制的缺失,使得企业无法正确对待公共危机发生前出现的征兆信息。也没有专门的机构,专门的人才来收集、整理和分析这些公共危机发生前出现的征兆信息,无法及时准确的掌握相关情况,从而无法第一时间的作出正确决策,制定准确方案将公共危机灭杀在其萌芽摇篮阶段,将公共危机的危害降至最小,错失了处置公共危机的最佳时机。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缺乏系统详尽的处理机制,是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效率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在公共危机发生时,政府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相关的职责划分,具体工作安排的依据,以及治理公共危机的各个阶段的具体处理程序,都还没有具体公共危机的处理机制来确定。同样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缺乏反馈机制也是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在公共危机治理完后,后续的应对公共危机影响的工作仍需开展,缺乏反馈机制,后续的公共危机影响应对就会受到限制,从而影响了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效率。

4.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组织建设尚不规范

从现实来看,在我国的公共危机治理中,尚未存在专门的处置各领域公共危机的机构,一般主要是在公共危机发生时,成立临时的公共危机治理领导小组,属于临时性组织,公共危机处理完成后该组织即会解散。这对公共危机处理组织的规范性,关于公共危机相关知识经验的梳理,以及应对公共危机后续影响上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故而,企业也没有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专门机构组织,没有合理合法的组织架构,没有相关的组织规章制度的规范,缺乏相应的组织物质保障。这些都对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效果造成了负面、消极的影响。如上所言,企业没有参与公共危机治理专门的组织机构,也就不存在固定的专门从事公共危机治理人才。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人员的知识、理念、技术、手段都有可能不能满足复杂背景下产生的公共危机的处理。故企业缺乏高素质的专门的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人才,是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效果不佳的重要人员因素。

三、提升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能力的对策

1.转变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思想观念

企业应转变传统观念,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到公共危机治理。长久以来,企业把“经济人”作为自己的社会角色定位。这种社会角色定位的存在使得企业很难关注自己真正的社会责任,而是片面的认为根据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一心追求利润从而推动社会繁荣就是自己的责任。企业必须转变先前的思维观念,积极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1984年经济学家弗里曼在他的著作《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方法》中提出了利益相关者理论。他把利益相关者分为六个种类,股东、雇员、消费者、供应者、社会和政府,企业与这些利益相关者在发展中互相影响,而企业要想持续健康的发展,就必须考虑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并与政府加强合作。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多少与企业效益的好坏并不是成反比,恰恰相反,企业完全可以把社会责任融入到自己的竞争力当中,充分利用自己管理、技术、人员方面的优势,将公共危机处理与企业的生存发展结合起来,并由此取得良好的社会形象,从而使企业实现良性发展的目标。当今形势下,企业应该认清目前社会发展趋势,积极转变先前固有观念,承担起社会责任,特别是与政府联动,提高处理公共危机的水平。

2.构建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法律保障体系

一是制定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专项法律法规。法律是所有规章制度中最为严厉也最具保障力的一种制度,为了提高政府与企业联动处理公共危机的水平,避免在联动过程中出现权责不清、互不配合等混乱无序的情况,就必须完善政府与企业联动处理公共危机的相关立法。现有的法律要么针对性过强,要么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够具体,其中关于公共危机处理最为权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的条款主要是针对党政军机关在危机中的主要措施和责任,条款内容部门针对性强、也比较宽泛,缺乏具体的应对保障方案、其条款更是缺乏对与非政府机构联动的相关内容,所以,必须尽快制定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专项法律法规,为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提供法律依据。二是明确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具体内容。该法律法规的制定应至少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企业的权利、责任与机制。在法律上保证企业在公共危机治理中的主体地位,与其它主体一起协商处理危机的权力,并保证不损害企业的正当权益。同时,也要规定企业危机治理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享受政府在政策、税收等方面给予的优惠。而该法规最应该完善的方面,应针对恐怖袭击、自然灾害、群体事件等不同的公共危机类型,制定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预警与处置方案,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从而确保公共危机发生时,企业能够迅速发挥作用,井然有序,迅速有力的开展危机处理工作。值得注意的是,仅仅依靠法律的出台是不够的,还必须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增强企业公共危机治理中的预警能力

一是建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预警信息的无缝对接。增强企业治理公共危机预警能力,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实现企业与其它主体预警信息的共享,实现预警信息的无缝对接。当前的公共危机治理中,工作重心主要放在公共危机的处理而不是预防与预警中,导致了预警信息的延误和掩盖,造成了更大的损失。所以企业在公共危机的预警中,必须摒弃先前观念,各主体将所掌握的预警信息和相关动向在第一时间与相关企业共享,供其在第一时间内展开自己的相关工作。而作为企业,也应该积极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将自己搜集和观察到的异常情况及时的与其它主体分享,并提供技术支持,供其分析和决策。二是充分发挥企业的技术优势,加强危机预警分析能力。企业参与公关危机治理,应充分认识到企业在技术层面的巨大作用,并加以有效利用。危机预警是建立在对大量预警信息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的判断,整个过程需要强大的技术作为支撑,也恰恰可以运用在搜集数据、数据相关性分析方面的巨大优势,从而达到危机预警的目标。三是充分发挥企业的资源优势,完善危机预警资源储备。要充分发挥企业在公共物品生产和提供方面的巨大优势,对公共危机中所用的物品进行中长期规划,做好相关储备,建立物品数据库和储备供应保障机制,建立一个反应灵敏、保障有力的物质调配网络,当公共危机发生时,企业能够配合政府迅速生产、调配、提供相关物资。

4.提升企业公共危机治理水平

一是建立多位一体的统一指挥中枢。在先前的公共危机处理中,缺乏高规格的危机处理常设机构,都是成立“临时应急委员会”“应急办公室”这种临时组织,容易造成各部门之间“山头主义”和互相推诿,反应速度慢,协作实效低。值得高兴的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决定成立高规格的“国家安全委员会”,并由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挂帅。企业在参与公共危机治理时,就必须成立相应的常设机构,形成多位一体的指挥中枢。常设机构应定位为危机领导、协调、控制中心,制定科学严格的规章制度,明确权责,能够在紧急状态下,迅速投入公共危机处理当中。二是制定科学合理的联动处理方案。“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制定科学有效的应急治理方案是企业进行公共危机治理的必要组成部分。充分研究新时代公共危机发生的原因、特点、种类等相关因素,并结合地区特点、企业专长、专家建议等相关因素,在完整性、预见性、主动性、可操作性、时间性等原则的指导下制定科学、实用、操作性强的联动应急处理方案。三是构建迅速高效的应急响应制度。公共危机发生后,一般都能够及时的做出响应,调集有关人员迅速做出处置。但目前我国的这种公共危机响应普遍比较无序,各部门都是在获得危机消息后紧急出动,缺乏统一指挥,而企业在危机响应过程中,总是处在一个滞后的状态,故而必须构建迅速高效的应急响应制度。企业应该通过信息共享平台,按照应急预案并结合危机实际情况在第一时间内做出响应。该响应制度应该保证危机信息在第一时间传达到各个主体手中,企业能够迅速组织相关人员、物资、设备、技术准备到位,并与其它主体形成响应合力,避免出现反应滞后和各自单独响应的问题。

5.完善政府与企业处理公共危机联动反馈制度

一要构建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绩效评估体系。应当建立多元主体的绩效评估体系、科学的绩效评估指标和规范的绩效评估程序,对企业公共危机治理的预警、处理能力以及资源配置和使用方面的效果进行评估。通过绩效评估体系的构建,激发企业公共危机治理的积极性,还可以更好的监督企业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具体情况,提高治理实效。二要推进企业公共危机治理的信息反馈制度建设。在反馈机制理论当中,反馈信息可以反作用于原来的事物,所以政府与企业在联动处理公共危机中应该不断推动反馈制度的建设,在各个环节中及时的进行总结反馈工作。总结反馈工作首先应该分析在各个环节中出现的问题,深入挖掘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企业在公共危机治理中的责任,并在理论联系实际的基础上,制定问题改善的相关对策和对联动应急方案进行相关修改。

参考文献

[1]张佰成,谭伟贤.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建设与应用[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9.

[2]张成福.公共危机管理:全面整合的模式与中国的战略选择[J].中国行政管理,2003,(7):2-7.

[3]王合兴,唐任武.美国应急协调体系特征及社会文化认同状况分析[J].城市与减灾,2002(2):1-314.

[4]王革,闫耀军.公共危机管理研究述评[J].理论与现代化,2011.

[5]金莲,梁艳菊,郭喜.浅析我国政府公信力与公共危机管理的关系[J].前言.2007.

[6]左威.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的构建路径研究[D].成都:西南交通大学,2008.

[7]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N].人民日报,2013-11-13001

作者简介

蒋梅艳,(1978.7-),女湖南东安人本科政工师。

公共危机 论文题目范文第4篇

摘 要:网络作为信息传播的手段,使得各种各样的信息飞速流传。2018年1月,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中,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强调:“要贯彻党建总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在依法治国、决胜小康社会的新时代,在反腐倡廉、扫黑除恶的潮流中,研究警察公共关系危机管理已是必然选择。

关键词:警察公共关系;危机管理;对策

作者简介:魏文兵(1993-),男,汉族,甘肃秦安人,甘肃政法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法学、侦查学;李泽(1992-),男,汉族,河南安阳人,甘肃政法学院,治安学研究生;张鹏,甘肃政法学院,研究方向:监狱学。
一、新时代警察公共关系危机的概念和类型

(一)概念

新时代警察公共关系危机是指警察的形象和威信遭受重大挑战或严重威胁,公共关系恶化,警务活动受到不利影响,需要迅速决策、科学处置、及时化解的事件或状态。[1]它是警察公共关系的一种恶性、极端状况。

(二)类型

第一,根据危机和警察组织的关系不同分为警察组织的内部危机(如警察暴力执法)和警察组织的外部危机(如群体性事件);

第二,根据危机发生的外显程度不同,可以分为显在危机和潜在危机;

第三,根据危机发生的程度不同,可分为一般性危机(如警民纠纷)和重大性危机(如瓮安事件)。[2]

第四,根据危机涉及的内容,可以分为服务危机、管理危机、法律危机等。

第五,根据危机的表现形式不同,可以分为警察执法类危机、公民求助类危机、警察个人行为造成的危机等。
二、新时代警察公共关系危机处置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新闻媒体的处置

第一,接纳媒体,运用媒体。要充分认识到媒体的重要性且接纳媒体、运用媒体,接受媒体和群众的监督,同时要把握信息传播源,主动发布新闻招待会来引导舆论。

第二,开诚布公地面对媒体和公众。警察危机公关中对媒体要以诚相待,不发怒,不怀疑,不否定真实事实,有问题去查,有责任去追究,有纠纷去化解,有过错要道歉。

(二)对流言、舆论的处置

第一,建立流言的监测分析制度。要提高警察的反应度和敏感度,注意细节,关注动态,分析性质,做到“于青萍之末观风起”,既知道风何时何地起,又知道风因何而起,做好应对措施,防患于未然。

第二,尊重舆论,引导舆论。舆论是民心、民意的体现,警察要尊重民意,并以此为镜,以此为眼,观六路,正衣冠;更要善于引导舆论,争取舆论的支持,树立自己的良好形象。
三、新时期完善警察公共关系危机管理的对策

(一)预防

1.完善警察组织自身的修养,提高警察公关忧患意识

预防之法的根本是使自身强大,警察公共关系危机发生存在内因,如个别警察素质低、警察组织整体缺乏危机意识、暴力执法等。因此要加强对公安干警和在校警生的公关危机教育培训工作。

2.建立危机预警系统,加强警察组织网络公关

在网络社会和网络环境下,警察组织要借助于网络社会的优势,预防警察公共危机的发生,树立良好的警察组织形象。全国各公安系统都有自己的公安信息网站,在树立警察形象的同时,要做到与网上调研、网上防范、网上监督相结合。要充分利用网络的信息搜集功能,进行必要的预警评估,关注可能发生危机的信息来源和分布,最大可能地避免危机的发生。[6]

(二)处置

1.成立危机小组

当危机发生后,时间越长局势就越不好控制,影响也就越大。所以当危机发生后应当立即成立危机小组,避免危机的大范围扩散。要根据危机的类型确定小组成员,让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危机小组在危机处理中,搜集信息,了解情形,预测危机的走向,制定危机应对计划,安排人、财、物的调动和分配,尽可能周密地做好各种应对措施。

2.迅速采取决策,果断解决问题

危机发生后,首先对一些紧急情况迅速做出决策,其次对于其他一些暂时不需要解决的问题,要待事实查清之时,掌握了来龙去脉,弄清楚前因后果之后,果断地解决问题,不能犹豫,不能推诿。当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危机的类型及内容不同,分类解决,周密安排,做好善后工作。

(三)善后

1.总结危机公关的经验

危机的预防和处置固然很重要,但是危机发生后,最重要的是留下的经验和反思。如果没有反思和总结,同样的危机发生后仍然很难解决,但是如果进行了充分的总结和反思,就算同样的危机再次发生,也能够很好的解决。

2.重塑警察组织形象

警察公共危机是对警察良好形象的一次颠覆性破坏,所以警察组织要重新建立与社会公众的关系,要重新获得公众的信赖和依赖。可以借助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等,多宣传警察的正面形象。如电影《湄公河行动》就是很好的事例,对于宣传警察的正面形象有很大的帮助作用。

综上所述,危机之因大多在内,危机亦是检验政策和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的试卷。警察危机公关处理中,新闻媒体和流言、舆论发挥着重要作用。认真地做好危机的预防、处置、善后工作,希望在未来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警察公共关系以及警察危机公关的研究会更上一层楼。

[ 参 考 文 献 ]

[1]宋向明.警察公共关系危机管理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08.9.

[2]公安部政治部.警察公共关系[M].北京:群众出版社,2013:542.

[3]凡妈.2017年,六个少年自杀反思录[EB/OLJ]http: // www. sohu. com/ a/ 201282173_329714.

[4]曾文峰.瓮安事件成因分析[N].青年與社会,2015-3-(9).

[5]公安部政治部.警察公共关系[M].北京:群众出版社,2013:148-150.

[6]公安部政治部.警察公共关系[M].北京:群众出版社,2013:529.

公共危机 论文题目范文第5篇

摘要: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模式已具雏形,但仍处于“粗放”状态,传统的以政府为中心的公共危机管理模式弊端日益显现。在此背景下,本文基于混沌理论视角,探讨了混沌理论及其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应用背景,分析了基于混沌理论视角下的公共危机管理模式以及二者的内在契合性,尝试性提出了公共危机模式的创新路径,为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模式的完善和创新提供了全新的前景。

关键词:公共危机管理;危机模式;契合性;混沌理论

一、“混沌理论”与“公共危机”

1.混沌理论的概念提出

“混沌理论”的产生,最早可追溯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左右,提出者是一名著名的气象学家——爱德华·洛伦兹。该理论一问世便得到了可与相对论、量子力学相媲美的待遇,并称“三大科学革命”。现今,随着该理论的发展,其影响力已波及几乎社科的各方各面。

顾名思义,混沌理论中的中心词汇“混沌”,本意是指混乱而没有秩序的状态,在哲学中,混沌指虚空,或者没有结构的均匀状态。而在爱德华·洛伦兹理解中,这个词汇被赋予了另一种全新的意义:即指它们看似是随机发生的而实际上其行为却由精确的法则决定。而当今很多学者们又认为,混沌产生于确定性的非线性系统,貌似随机却又暗含规律,是无序中的有序。

综上所述,该理论也可以成为非平衡理论研究的重点,是事物或系统中有序和无序相互转变的理论,表现为由无序状态转变为有序状态。混沌理论总体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混沌系统的运行并非无迹可寻,重点在于其初始条件的设定,也就是说,其对初始条件有着相当的敏感、依赖性;初始再为简单的系统,经过一系列演变之后也会复杂无比,反之,复杂的背后可能是一个简单无比的系统;混沌状态的系统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渐进的转化。

以上几点,就是混沌理论研究的核心。

2.混沌理论的主要特征

(1)无序性和有序性的辩证统一。混沌理论宏观上具有无序性,这主要体现在混沌现象具有内在随机性和局部不稳定性。混沌现象敏感地依赖其初始状态,这种对初始状态极度的敏感则表现为某种程度的不可预测性和不稳定性。同时,混沌理论还具有微观上的有序性则体现在它的普适性上。

(2)稳定性和不稳定性的辩证统一。混沌,本身就是一个介乎于稳定或不稳定之间。该系统在全局上非常稳定,但在局部却混乱非常,这也是区别于有序系统的最大特征。局部的不稳定,就决定了整个系统对初始条件极为敏感,这也就是在混沌理论中最为有名的一个名词:“蝴蝶效应”。初始条件极其细微的改变就会引起系统运行结果的千差万别。

(3)随机性与确定性的辩证统一。无序中寻找有序,复杂中总结简单,这就是混沌理论的方法论。两者之间是对立而统一的。而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很多现象表明,瞬息万变的环境中的不确定因素、事件本质和发生也存在一些必然的确定性因素。

3.公共危机管理模式中的混沌理论

⑴混沌理论的非线性体现在公共危机管理模式的开放性中。在混沌理论中,无论是什么系统,都会经历一个过程,即:简单——复杂——混沌。而在文章开头所说的公共危机管理系统也一样在这个范畴之内。一个政府,和政府所处的环境,本身就处在一个相互平衡的状态,无论哪一方面发生过大的变动而超过平衡所能承载的极限,就会使得整体产生巨大的波动,从而导致社会秩序的失调、混乱等结果。这就是所谓的公共危机。就像混沌理论中所描述的,公共危机具有突变、多变、失控等特性。

⑵所谓公共危机的突发性,在混沌理论中相对应的就是无序中对初始条件的敏感依赖性。对于政府而言,也存在着作用相同的机制。假设当前满足一定前提下,公共危机在隐蔽的情况下积累,从而扩散性地爆发诸多公共危机事件,对公共危机管理模式造成威胁。

⑶混沌现象内在随机性一定程度上表现为公共危机的不确定性。公共危机不仅是恒定存在的,也是内在不可确定的。它们内生于政府存在不确定性,这主要是因为人的认识能力有限,信息获取不完整,进行决策时,政府管理人员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自行判断作出的是最佳选择而非最优选择。

二、混沌理论在公共危机管理模式中的现实应用

1.混沌理论在公共危机管理模式中的应用背景

(1)理论背景。混沌理论的应用和推广是公共危机管理模式的系统理论演进的必然要求。公共危机管理模式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系统角度对公共危机进行综合的、全面的系统管理,是公共危机管理的内在本质要求。系统管理理论传统模式以一般系统理论为依据,在此思维定势下产生的系统管理理论已不太适用。随着政府管理理念的转变,促使危机管理实践不再将公共危机当做一种混乱无序现象,而是将公共危机视为走向秩序的前奏,更加强调把握危机中的转机,而混沌理论为更好地把握危机以及转换创新公共危机管理模式提供了全新的理论框架。

(2)时代背景。混沌理论的应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我国当前情况。对于处在大力建设、发展特色社会主义的我国,这是一个特殊且重要的阶段,因此,相对的各种公共危机多发也就成了必然。对于整个管理系统来说,也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如此一来,对公共危机管理系统的强化、完善和革新就显得势在必行了。

2.混沌理论在公共危机管理模式中的应用现状

一方面,在公共危机管理实践中,混沌理论在加强对转型期我国公共危机的认识,了解其特点及其诱因,探索公共危机管理规律,探寻公共危机演化的主导因素和创新公共危机管理模式等方面已经具备了相当的研究基础。

另一方面,混沌理论对公共危机应对、危机形成机理与公共危机演化规律还缺乏更高理论层次的深刻认知,也尚未形成系统的知识体系,混沌理论的应用还需不断探索和深入。

三、公共危机管理模式与混沌理论的契合性探析

1.对初始环境和条件的敏感度的契合

混沌理论认为,混沌状态的非系统运动敏感地依赖于初始条件或者初始环境,初始环境经过时间演化很可能造成不同结果,而公共危机管理模式系统也同样具备这种混沌特性,公共危机的爆发都有一个临界点,当临界点的变化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引发灾难性后果。

2008年,我国南方爆发特大雪灾,灾情的严峻形势和突发性,对我们政府的管理能力是一次不小的考验。天气预报的误差导致对未来估计不足,就直接使得了准备严重的不充分,而在恶劣天气的持续肆虐下,更大的灾情发生了。连续的恶劣天气加上初始估计错误,所产生的实际损失已经远远比不上对社会地影响了,于是各种各样的间接负面效应随之而生。因此,对初始条件具有较强的敏感度,也是公共危机管理系统的一个显著特征。

2.随机演进过程中的契合

⑴从演进过程角度看,混沌理论是系统从有序突然变为无序状态的一种演化理论,是对确定性系统中出现的内在随机过程形成的途径、机制的研究。而公共危机的本质也是一种极其复杂的演化过程,由于混沌现象的普适性使得混沌理论的思想和方法迅速向各领域广泛渗透,更为公共危机管理模式提供了新的系统研究视角。

(2)从内在随机性角度看,混沌理论认为,即使没有外部随机作用,混沌系统自身也会产生随机性,这是混沌理论固有的特征。在这种状态下,简单个体遵循简单规律,随机相互作用就能产生难以准确预测的复杂行为。公共危机的演进过程同样也是一个微小差异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但这个过程有其特殊性,表现为其管理模式系统的内在随机性。公共危机管理模式中的很多不确定因素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由于危机管理系统的随机性所诱发,这都是二者内在契合性的具体体现。

四、基于混沌理论的视角创新公共危机管理模式

1.借鉴混沌理论和创新视野改进传统的公共危机管理模式

⑴借鉴混沌理论,以创新开放的视野把握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模式,就是在学习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基于公共危机管理混沌特性,在推进公共危机管理实践中,探索出中国特色的公共危机管理模式,最终真正实现由危机管理模式学习到模式创新的根本性转变。

⑵强化全局性观念,针对传统公共危机管理模式的弊端加以改进,建构全局与局部、中央与地方、整体与部分三位一体的公共危机管理模式。混沌理论强调系统和整体特征不能还原为单个要素,在研究局部时要将其放在整体中。因此,公共危机管理要在全局性的宏观决策观念指导下,从战略高度意识到公共危机事件呈现出跨国性、危机波及范围越来越广、复合型社会危机事件增多等显著特点,充分考虑危机可能的发展方向。

⑶构建灵活的公共危机管理框架,改进完善过分依赖理性思维的传统危机管理模式。对当今存在的持续时间较长和综合因素复杂的公共危机事件,理性决策模式在短时间内可以准确预测危机产生,但长时间则无法准确预测,危机管理模式应该加强理性思维基础上的非理性因素的有效应用,能够从多个层面对预测产生影响,可以跳跃和创造性地瞬间把握危机本质,在最佳时机选择公共危机管理模式中的最佳应对方案。

2.创新构建动态型的公共危机管理模式

公共危机的混沌特性客观上要求政府对公共危机的管理要处于一种动态的变化过程之中,这就需要构建公共危机管理的动态应对模式。首先,应急机制要在常态下用力。在危机未发生之前,应做好公共危机管理的制度建设、机构建设、物资及知识储备等工作,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其次,危机防范意识和能力的培养要经常化、制度化。这种知识和能力需要通过专门的公共危机管理机制来进行培训、教育和演练,也需要部门相互协调,并将更多的人力和财务资源投入到公共危机管理模式的构建中。

3.创新建构知识需求型的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模式

由于政府公共管理系统具有混沌特性,为改进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绩效和质量,这就需要改进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学习机制,并能从不断变化的环境中获取新知识,构建知识需求型的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模式。具体框架如前图所示:

在知识需求型的公共危机管理模式框架下,政府在指定了管理目标之后,就要有相应危机管理系统来支持运作。经过初步筛选后将其中有价值的留下,并入库,在并行的管理系统之间流动共享,从而形成一个由管理的模式、流程、各主体系统之间的多层危机管理系统。

4.创新构建回应型的公共危机管理模式

伴随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脚步,在我国公共危机管理实践过程中,公共危机管理系统和其他系统密切相关,诸如政治、经济、社会系统等,这就客观上要求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过程中,应该将混沌理论引入到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中来,重新审视原有的公共危机管理理论与实践。

总而言之,混沌理论作为一种新的理论视角,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应用具有深厚背景,这将成为今后时期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模式未来研究和改革的新方向。将混沌理论引入到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中来,为推进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模式创新带来诸多启发:首先,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政府的危机管理系统同其他运作的系统一样,都有着混沌理论中的性质;其次是危机管理系统的混沌性是可控可调的,它并非杂乱无章而是遵循一定规律;第三,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危机管理机制也要进步发展,要跟上社会的脚步,结合实际情况,做出完善和创新,为未来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模式创新提供全新视角。

参考文献

[1]傅毓维,刘拓,朱发根.混沌理论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应用背景分析[J].现代管理科学, 2009 (2): 7-9.

[2]王东民,吴积亲.基于混沌理论的公共危机管理研究[J] .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2008 (6).

[3]姜仁良.混沌理论视角下政府危机管理机制和对策研究[J].集团经济研究, 2010 (3).

[4]薛澜,张强.危机管理:转型期中国面临的挑战[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3.

[5]尚士雄,王煊.基于知识管理理论的政府环境危机管理系统研究[J].商业研究, 2011(8): 107-109.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危机 论文题目范文第6篇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企业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中,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无疑是提高企业竞争力、扩大企业优势的有力手段。本文试从公共关系理论角度,对企业形象塑造问题加以探究。首先,对公共关系与企业形象的概念加以界定;其次,明确公共关系对塑造企业形象的作用;再次,讨论企业公关塑造形象的基本原则;然后,分析企业公关塑造形象的常见问题;最后,针对这些问题探究相关策略。

关键词:公共关系;企业;形象

一、概念界定

(一)公共关系。所谓公共关系,是指社会组织为了实现特定目标,通过某种媒体和方式,与公众结成的一种社会关系。 “公共关系”一词的首次出现是在1807年美国总统托马斯·杰斐逊的国会演说。其源自英文的Public Relations。Public意为“公共的”、“公开的”、“公众的”,Relations即“关系”之谓,两词合起来用中文表述便是“公共关系”,有时候又称“公众关系、机构传讯”,简称PR或公关。

(二)企业形象。所谓的企业形象,是指人们通过企业的各种标志(如产品特点、行销策略、人员风格等)而建立起来的对企业的总体印象与评价,是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可以说,它是企业精神文化的一种外在表现形式,是社会公众与企业接触交往过程中所感受到的总体印象。这种印象是通过人体的感官传递获得的。

二、企业公关塑造形象的常见问题

(一)公关理念不完善。公共关系活动是一项长期的管理活动,具有较强的艺术性与实践性。有很多企业往往只主张使用公关的方法与手段,而忽视了公关理念的构建与完善。在公关活动表现出过强的功利性,最终引起了公众对企业公关活动的反感,从而降低了社会各界对企业形象的信任程度。而一旦企业形象在公众的心中受到损害,必将严重影响企业的声誉与利益。

(二)公关意识较淡薄。现在很多企业未能有效地充分利用自身的公关渠道,将全体员工纳入到企业的公关体系中来。可以说,培养全员公关意识,就是使每一位员工都具备强烈的为企业效力的认识,在企业内部形成一种凝聚力,对外则代表企业的形象。那种认为公共关系对企业生存可有可无的领导与员工,势必会对企业形象造成损害。

(三)公关形式较陈旧。在当前国内企业界,一提到“公关”二字,许多人便将其与“物质公关”联系起来,把公关活动等同于陪吃请喝、馈赠礼物等的大有人在。甚至有些企业在公关形式上不思改善,将“物质公关”做到极致,不惜走上违背社会公平竞争秩序和伦理道德、甚至违反国家法制法规的道路。殊不知,除“物质公关”外,“精神公关”、“人性公关”在某些时候更能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应该指出,现实中单一的物质公关不仅让公众产生了审美疲劳,感到厌倦,从长远看,更损害了企业的良好形象。

三、企业公关塑造形象的策略

(一)提升公关理念,塑造符合公众心理的企业形象。企业公关是一种艺术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的社会管理工作。在实际的公关活动中,一些企业意识到了公共关系的重要性,运用了常规的公关方法与手段,但往往忽略了公关理念的提升与完善。可以说,企业的公关的对象是当下的社会公众,因此,企业本身具有与当下时代相符合的先进的价值观念、进步的社会意识与高尚的行为准则十分重要。每一种企业公关活动都必然的处于当下的社会环境与氛围中,因而在考虑公众偏好的同时,还要把握好当下社会的规范与习惯。

(二)加强公关意识,形成企业内部全员公关的氛围。企业应充分利用内部资源,拓展公关渠道,在公关意识的培养上,做到全体员工总动员。这就要求企业的全体成员都要注意树立公共关系观念、关注并参与公共关系工作,最终为公共关系工作做出贡献。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只有全员公关,才能建立和维持企业良好的公关状态。在某种意义上讲,企业形象不是靠什么特殊的手段树立起来的,而是通过企业全体人员的集体行为表现出来的,是企业内个人形象的总和。每一个员工与外界发生联系时,其个人形象直接体现企业的整体形象和风貌。第二,对组织负责和对公众负责这是每个员工的神圣职责。公共关系必须以公众利益为基准点,每个企业的成员在对本企业负责的同时,要对公众和社会负责。这一点对企业的全体成员,上至领导下至员工,概莫能外。决不能认为企业公共关系状态如何只是公关人员的事。没有组织各位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关宣传只是空中楼阁。因此,强烈的公关意识必须渗透到每位员工的思想之中。

(三)创新公关形式,树立新颖独特的企业外部形象。公关形式的陈旧,不但容易给公众带来审美疲劳,在某种程度上讲还有损企业的良好形象。唯有创新公关形式,才能使消费者形成对企业独有的认识,从而促进企业发展。那么,公关形式创新有哪些具体有哪些思路呢?首先,要大胆设计,敢于开创前人没有发现的新形式。例如1993年,香港奥美广告公司为杭州西泠冰箱厂设计的公关广告,买下了上海文汇报第一版的整个版面,创造了新中国报刊史和广告史的第一次,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影响。其次,可以将移植与再造相结合。从事公关工作的人员,在教科书上,报刊杂志上,或道听途说其它公司的先进经验,只要本地区尚无人使用,就可以大胆借鉴,移植使用。再次,可以转换角度,逆向思维,寻求突破。许多常规的公关活动样式立意虽好,但因多次被采用而失去了新意。比如一般的厂庆、店庆活动都是盛大集会,但安徽的合肥百货公司却在40周年庆典之际,开展了百日监督活动,请顾客监督服务质量,多提宝贵意见,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另外,也可以排列组合,以旧翻新。其他企业或企业本身曾经搞过的活动形式,经过转换顺序,变换形式的方法,仍能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如河南的奥克啤酒厂,借鉴外国某公司的经验,在1995年6月的某个星期日。在郑州两条穿越繁华市区的公共汽车线路上搞免费乘车活动,并在沿路车站进行宣传,产生了良好的公关效果。

参考文献:

[1]何玲玲. 企业公共关系危机处理问题分析[J]. 企业科技与发展,2012,23:45-47+50.

[2]胡淑芳,周健. 中小企业公共关系的运用及对策[J]. 山东教育学院学报,2008,02:51-53.

[3]白佳铃. 企业公共关系危机管理研究[J]. 现代经济信息,2014,20:34+44.

[4]李舒曼. 企业公共关系危机管理的探研[J]. 中国外资,2013,1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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