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消费管理论文范文

2024-01-02

房地产消费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重品牌而不重品质、无中生有的虚假广告等过度营销现象甚嚣尘上,严重损害了企业和品牌的形象,还会引发恶性竞争、透支消费者潜力。什么是过度营销?过度营销背后的成因是什么?

去年4月起,《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的国家标准正式实施。但今年中秋节前后,月饼、茶叶、酒类和化妆品的过度包装仍然助长了节日的绮靡骄奢之风,引发了全国不少媒体及大众的诟病。据媒体披露:一款“巴拿马金奖五粮液”售价高达29.8万元,包装盒莲花底座和盖头均由24K千足金打造。另有专家指出:“我国年产衬衫约12亿件,其中8亿件是盒装,需用纸24万吨,以直径10厘米的大树为标准,8亿只包装盒需要砍掉168万棵树。”

何为过度营销

包装作为营销中的一个环节,用博弈的观点来看,它是把双刃剑:精美的包装既可能为企业创造高额溢价,又可能成为企业营销的负担,还有可能导致企业声誉受损,甚至危害社会长远利益。

从竞争层面来说,企业千方百计地通过各种方式树立企业知名度和品牌形象,但是营销手段的滥用就可能导致过度营销,过犹不及。在不够规范的市场环境中,在一夜暴富的不良示范下,企业决策者变得浮躁、急功近利、短视,催生了对短期行为的不断向往——试图通过营销的手段来赢得市场,解决企业的所有问题,出现了过度营销的趋势。

那么,什么是过度营销呢?简而言之就是企业将营销活动与整体运营过程割裂开来,只有营销而没有其他,片面依赖、夸大营销的作用,试图以营销为手段解决企业的所有问题。

营销作为企业研发、制造、物流、营销、财务、运营系统中的一环,无法取代其他环节的功能与作用。例如,从三鹿“毒奶粉”、霸王“二恶烷”等事件可以看出,制造环节的弊端完全能抵消企业营销多年积攒的“家底”,甚至可能是挥刀自刭。因此,只有重视企业内部各种职能均衡发展、外部客户利益、社会公德、法律规范的企业才能做大、做强、做久。

过度营销的表现

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和“以人为本”意识形态的深化,安全、健康、环保越来越被人们重视,成为新消费形式的引擎。如食品、日化、药品、家电等行业均与安全、健康、环保关系密切,这些行业都是容易出现过度营销的行业。另外,快消品行业依靠消费者高频次重复购买和规模放大效应所带来的巨额利润和价值,吸引众多企业加入竞争行列,激烈的竞争也使过度营销水涨船高。总体来看,不同行业的过度营销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重视品牌不重视品质。无论品牌多么强大,传播如何出色,最后消费者消费的还是实实在在的产品。品质低劣的产品必将对消费者造成伤害,最终会伤害到企业辛辛苦苦打造起来的品牌,因为品质问题而轰然倒下的“大牌”不计其数。

价格利润最大化。价格是消费者评判产品价值的尺度,过于昂贵的价格会侵吞消费者的利益,过于低廉的价格又无法保证企业的合理利润,从而导致企业不能长期为消费者服务。达芬奇家具通过“炒作”与“包装”,将国内生产加工的低质产品,运用出口转内销手段演变为意大利原装进口奢侈品,利用价格杠杆,制造了业界价格和利润神话。不过,它也终因自己的短视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无中生有的虚假广告。任何广告都是对品牌的长期投资,从长远的角度看,广告必须尽力维护好品牌形象,而不是过分追求短期利益。比如,霸王国际在产品宣传语上违反《化妆品命名规定》,加上“中药”、“纯中药”等字眼,打政策的擦边球,强化了中草药特殊的使用效果。霸王虽获得了一定的短期利益,却在被曝光之后严重损害了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

另外,在渠道建设、促销手段、公共关系等方面也存在很多过度营销的表现,在这里不再一一列举。

过度营销的危害

在各个行业以及营销的各个要素、方法中,都存在大量的过度营销现象,片面强调、夸大营销的功能会对企业和品牌造成哪些伤害呢?

摧毁企业走向强大的“土壤”。营销界流行一句话:“没有业绩一切免谈。”这是过度营销思维,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过度片面追求GDP的增长如出一辙。例如,前几年国美电器强制规划每年业绩增长率达100%以上,在短期内,压力及指标量化管理对业绩的提升有一定促进作用;但从长远看,事实证明后来的国美风波以及被苏宁超越,很大程度上是由国美领导层过度重视短期业绩,不重视平衡发展所致。

业绩从周期上可分为长期业绩、中期业绩和短期业绩,从表现形式上可分为显性定量业绩(如年度销售量、客户开发量、利润达成量等)和隐性定性业绩(如客户满意度、员工满意度、品牌知名度等)。由此可见,业绩是企业的一个综合平衡发展系统,定义为单纯意义上的短期销售业绩,必然以偏赅全、助长过度营销之风。很多企业获利能力超强,但还以追逐短期利益为目标,使竞争环境恶化、消费潜力枯竭、可持续发展的空间收窄,自废武功。

削弱企业发展动力。营销只是企业组织系统中的一项功能,过度依赖这个功能会缩短企业生命周期。根据木桶理论,匹配才是硬道理。如果研发力跟不上营销力,工艺落后导致产品质量不稳,无法满足客户需求,营销力必受制约;如果制造力弱,无法保障准时交货,就会造成客户满意度低,流失客户;如果财务融资统筹力差,现金流断裂,营销方案无法执行,营销力何来?

从人力资源管理角度出发,如果企业所有的资源都向营销倾斜,营销人高高在上,其他人必是跑龙套。这种精英式管理,不利于团队精神的打造与全体人员积极性的提升,最后结局是营销部这匹小马拉着企业这部大车在市场征战,严重削弱了企业整体能力的发挥,发展动力必受拖累。另外,过度营销大量增加企业成本,企业利润空间会收窄,没有源源不断的利润强心针,企业就无法积蓄能够推动整辆战车前行的能量,企业发展难以为继。

引发恶性竞争。由于供需矛盾尖锐,企业更多地聚焦于如何切割市场蛋糕,很少考虑如何将蛋糕做大、如何保证蛋糕不变质。每个企业都企图赢得竞争和更大的市场份额,频繁使用降价促销手段,利润空间收缩使企业运营可操作空间变小,企业市场应变力相应减弱。为摆脱困境,企业很容易患上急功近利与战略经营短视症,导致市场竞争往往是 “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引发整个市场竞争环境的恶化。

透支市场消费潜力。在目前消费者与市场不太成熟的背景下,过度营销的企业可能逞一时之快,销量会有较大提升。但要维持市场占有率,企业需要更多的资源投入,而消费者的消费能力、消费潜力都是有一定限度的,不是企业可以无限度发掘的,当期的过度消费会以后续的市场萧条为代价。2008年,引发美国金融危机的直接原因就是,企业引诱消费者过度消费,透支了未来的消费能力,导致了金融链条的崩溃。

企业对所提供的产品拥有充分的知识,而消费者则缺少这些知识,因而后者依赖前者提供信息。企业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可靠、充分,消费者很难及时作出判断,这会引发信息提供上的道德风险。企业行为靠利益驱动而非道德驱动,因此,透支消费者潜力的过度营销行为屡见不鲜。

助长不良消费风气。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阶段,存在着如送礼消费、攀比消费、腐败消费等不良风气,企业的过度营销无疑会怂恿、加强消费者在这方面的消费意愿,不少企业为了追逐短期经济利益,在营销活动中表现出了种种道德缺失:1.利用消费者的盲目消费,发布虚假信息欺诈消费者;2.纵容炫耀式消费,获取暴利;3.不顾消费者的生命安全,满足消费者的成瘾消费;4.不关心消费者的长远利益,鼓励守旧式消费;5.鼓动消费者负债和超前消费。

种种企业过度营销行为,使消费群体中流行着超前消费、畸形消费等不良消费风气,强化了消费者的不良心理预期。虽然在短期之内引诱不良风气可能使企业收益颇丰,却会给企业的长期发展带来障碍。

过度营销的成因

过度营销会给企业和消费者甚至整个社会带来很大危害,那么,企业的过度营销是由哪些主客观因素造成的呢?

国际化市场拓展受阻

中国加入WTO之后,不少企业惊呼国外市场并不是对我们完全开放的,各发达国家为了自身利益设置了繁多的非关税壁垒,如国际标准认证、进口配额、歧视性采购、检疫标准等。一般企业难以达到如此高的标准,即使某一时期达到严苛的标准,一旦查出不符检验标准或者造成消费者伤害,对企业苛刻的追诉制度往往使企业走上绝境。例如,佛山市利达玩具有限公司陷入“美泰玩具厂召回”事件中,副董事长自杀。

发达国家高不可攀的行业标准及严苛的法律责任,使很多中国企业望而却步。在供大于求的市场环境中,发达国家对中国部分产业的有效“封杀”,将中国“巨无霸”的超级产能限制在狭小市场空间中互相拼杀。企业为争得先机,必然死盯住主要竞争对手,在产品策略、价格策略等方面务求先于对手一步,尝到“头啖汤”。

低端产业链过于集中

早期在“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思想指引下,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方面没有做好充分的产业结构与布局规划,导致门槛低的产业投资过热,产业结构不合理,主要集中于产业金字塔底层。低端产品过多,产能过大,商品流通不畅,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形成过度营销的气候与土壤。

在产品、价格、渠道先天不足的劣势下,要取得一定的市场地位,企业必然 “压宝”在促销环节上。低端产业链的过度集中,竞争程度日渐加剧,具有创新性的产品、服务方式、营销手法必然产生蝴蝶效应。例如,有些食品企业专门模仿可口可乐、百事可乐的包装,让粗心大意的客户上当受骗。有效的策略很快就失去其原本固有的作用与优势,过度营销必呈泛滥之势。

疲于应对多元化消费需求

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互联网的普及、信息的全球化共享,使消费者对世界的认识加深、眼界开阔,加上对时尚的追求,消费者抛弃了原来相对固定的消费习惯,形成多元化的消费观念。多元化的消费观念及不断拓宽的消费渠道,将原来比较集中的消费群体进行了再细分,即同一渠道的消费群体相对减少了。

随着中国消费者购买力的增强,消费观念已从低端向中高端转型,向更高的消费层级发展。社科院近期发布的《商业蓝皮书》显示,截至2009年12月,我国奢侈品消费总额高达94亿元,占全球消费的27.5%,仅次于日本成为第二大奢侈品消费国。而处于产业链低端的中国企业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与消费者升级的需求渐行渐远。面对多元化的消费需求,处于产业链低端的中国企业无法因时而变,发展之路越走越窄,被逼步入过度营销的“死胡同”。

产品生命周期缩短

消费者喜新厌旧的消费观念、全球企业的同台竞争、企业不断推出层出不穷的新产品等因素,在加剧竞争程度的同时,也加速了产品生命的衰老进程。很多产品还来不及进入细分市场,就快速步入了衰退期。例如电子教育产业,国内电子企业蜂拥而至,打着点读机、学习机、学生电脑、平板电脑的幌子,将成本两三百元的MP4加上黄冈、海淀名师视频进行包装,售价高达两三千元。因为产品缺乏持续创新力,这些产品迅速就进入了衰退期。

产品的生命周期被认为是制造业的创新引擎,创新能力越强,产品的生命周期即越短。产品的生命周期在不断缩短,如何在如此之短的时间、空间隧道中将产品的价值最大化,这是每个企业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在企业投入如此之大,产品生命周期如此之短,竞争如此激烈的市场环境中,企业决策层难保不作出短期的决策:与其等产品被动快速变老,不如通过折扣、让利等促销手段来一场轰轰烈烈的过度营销,以求收回成本。

营销观念保守、短视

中国巨大的消费市场与消费潜力,使世界500强企业趋之若鹜,纷纷进驻中国。外企在营销过程中形成的独特市场视角与营销体系,在市场竞争中独领风骚,使国内企业纷纷效仿。大量营销理念的导入和以消费者为导向的外企营销示范,使国内企业迅速“囫囵吞枣”般地学会了很多营销理论与操作手法,还未掌握精髓就急不可耐地一展身手。不少企业一时“定位”,一时“品类”,一时“系统”,一时“跨界”,最后往往分不清东南西北。企业经过三番五次的折腾之后,资源和信心都耗尽了,还是没有找到方向。

几经折腾之后,很多企业开始信奉唯实践论,形成保守、短视观念。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只盯住行业标杆企业,进行模仿与跟随,待时机成熟再向行业标杆企业发起挑战。虽然很多企业宣称“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变”的经营哲学,但真正有资格说这话的只有行业标杆企业。因此,行业标杆企业的营销战略、策略、方法被追随者全面模仿。因此,企业产品、营销、服务同质化天天在上演。久而久之,企业只需要强者思维,不需要个性化与多元化思维,营销岂能不过度?

美国经常攻击中国知识产权管理差,这从侧面反映了国内企业创新能力不强而模仿能力极强。这使得企业在行业中如果无绝对统治力的话,推出新品极易成为先烈,使部分企业放弃创新或者隐藏创新能力。企业保守、短视的营销观念很难形成营销系统力,只能见招拆招,难与外企硬拼。比如,苹果公司推新品、降价促销、淘汰时机的决策均有一套完整的决策系统在支持,并不像部分中国企业均由老板拍脑袋决定。企业境界与思维上的短视,使过度营销在经营决策的过程中无处不在。

决策层的急功近利

企业家作为企业最重要的资源,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可谓成败系于一身。转型期成长起来的中国企业家,既有稳健的一面,也难掩其急功近利的一面。而作为企业家左右手的职业经理人,更多考虑的是自己“当政期”的短期收益。面对企业外部竞争对手的竞争和内部的业绩压力,职业经理人为了避免明天下课,为了完成当期的业绩与利润目标,对于有利于业绩、利润提升的措施,不太在意其合理、合法性,只在意其有效性。

作为企业管理资源的主体,企业老板与职业经理人短视的立场与视角,严重消耗企业管理资源,使短期利益与短期决策流行,助长了行业与企业的过度营销行为。

由于上述种种内外部原因,挤压企业利润、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过度营销充斥市场。企业应从行业和企业的长远利益出发,克服、改变短视的思维方式,苦练内功,均衡发展企业各种职能,避免过度营销的发生。对于过度营销比较严重的行业,企业应该从竞合的角度思考,针对过度营销的具体成因,从企业自身的市场地位等实际情况出发,寻找矫正过度营销的方法和策略,以求更好地生存和发展。

(作者来自博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过度营销是指企业将营销活动与整体运营过程割裂开来,片面依赖、夸大营销的作用,试图以营销为手段解决企业的所有问题。

出口受阻、低端产业链过度集中、多元化和升级的消费者需求、短暂的产品生命周期、轻创新重模仿的营销观念,以及决策层的急功近利等因素造成了企业的过度营销。

房地产消费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在现代包装设计中,色彩设计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表现元素,它能触动消费者的第一印象与感觉,传达出一种和谐而舒适的视觉信息,使消费者产生认同感和购买欲望。以美化人们形象为目的存在的化妆品,其产品的包装也必然要求有足够的美感,才能在琳琅满目的化妆品市场中脱颖而出。本文在化妆品市场的产品范畴内,通过分析主流化妆品品牌产品包装的色彩运用情况,从包装色彩的定位、功能以及重要性出发,探究色彩所传达的信息,这对于化妆品的包装设计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化妆品 包装 色彩设计

色彩是美化和突出产品的重要因素。色彩设计在包装设计中占据重要的位置,它是整个设计的创意和构图的视觉化表现。包装色彩是将颜色平面化的合理搭配,是对色彩过滤和提炼的高度概括,在设计中以人们的联想和色彩的习惯为依据,进行高度夸张和变色的一种艺术处理的手段,包装的色彩同时受到工艺、材料、用途和销售地区等的限制。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包装的色彩与商品已融为一体。包装色彩必须要与它所包容的商品联系,不完全受商品本身色彩的限制,可以在品牌定位下进行色彩的提炼和概括,也可以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市场和顾客的需求,进行艺术性的想象和创造,设计出符合产品定位的色彩符号。

一 化妆品包装色彩的定位

同一种色彩,在不同的人看来会有不同的效果。由于社会角色、文化背景的差异,人们对色彩的认识和喜好也不尽相同。从消费者角度来说,化妆品包装本身就需要适合各个不同层面的消费者的审美要求,当然对产品包装色彩的要求也会有各种各样的差异。

1 色彩与年龄

消费者对色彩的感受因年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随着年龄的增长,对色彩的喜好会有很大的改变。所以,不同年龄的消费者对色彩有着各自的认识和感受。研究表明,儿童长到成人大多数是从暖色变为冷色,儿童护肤品包装(图1-1)色彩偏爱红、橙、黄绿暖色系,年轻人喜欢与众不同,喜欢求异、求奇、求新,以这类消费为目标市场的化妆品包装可以大胆采用禁忌用色,突破传统,以求引导潮流。

2 色彩与性别

消费者对色彩的情感因性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同样品牌的同类护肤品,因消费者性别的差异,在包装上会选用不同的色彩。例如,曼秀雷敦男士护唇膏(图1-2)在包装上使用黑色,而相应的女士系列(图1-2)则用了相对柔和的米白色。一般情况下,男性护肤品包装上色彩大多是冷色,纯度较高的色彩,如黑色、白色和灰色的无彩系且以灰色居多。例如,高夫男士护肤系列(图1-3)主要为白色灰色系。女性护肤品则偏爱暖色、纯度较低的粉性色彩及白色,例如兰蔻女士水分缘保湿系列(图1-4)为浅粉色调。另外,男性喜爱的色彩大致相仿,色彩集中;女性则因人而异,色调分散。心理学的研究表明,男性更多地受理智支配,而女性感情丰富,情感易于激发和产生,女性消费者容易受色彩的影响,她们天生对色彩更为敏感。因此,女性化妆品包装应该更加注重色彩的作用。商品新颖的包装和适宜的色彩,会对女性产生强烈的吸引力,造成一种先入为主的好感,并可能激发她们的购买欲。

3 色彩与地域

在化妆品包装的色彩设计中,除了前面提到的年龄、性别等因素之外,针对不同地区、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文化教育等因素的不同,对色彩的认知是完全不同的。化妆品包装色彩设计中,要掌握民族色彩喜欢与禁忌,进行合理的包装色彩设计,现在的化妆品大多广销国际市场,各个国家对色彩的偏爱也不尽相同,因此,也不能将自己民族的色彩意识强加于别人。例如,美国人偏爱黄色和红色,因此美国产的化妆品也多选用黄色与红色的搭配。而日本人则比较喜爱黑、白、灰及青色等,因此日本产的化妆品包装颜色以白色居多(图1-5)。我国的传统颜色为红色,象征着喜庆、热烈、幸福等,所以国产化妆品包装上往往会有一些大红色的点缀。

二 化妆品包装色彩的功能

独特新颖的包装离不开色彩,色彩是包装设计中重要的视觉传达元素之一,它具有美化功能、品牌塑造功能、产品识别功能、促进消费功能等。这些功能在化妆品包装设计中,使普通化妆品包装优质化,高档化妆品包装个性化,从而化妆品包装变得多姿多彩。

1 美化功能

在商场中,化妆品区域占据了醒目的位置。化妆品作为时尚生活的产物,相当程度上反映了人们对审美的追求,而色彩是化妆品包装设计中的一个“显眼”的表现因素,它吸引人们的注意,使普通的化妆品包装变得绚丽多彩,更赢得人们对化妆品的青睐。色彩传达出和谐而舒适的视觉体验,并搭配其它设计元素体现内装物的品质。因此,它是表明产品品质的第一印象、调动消费者购买的第一动力、树立品牌的第一面旗帜。包装的色彩也是一门“吸引美、享受美”的艺术,能够激发人的情感,促进消费者的购买。

2 品牌塑造功能

包装是品牌理念、产品特性、消费心理的综合表现,它直接引导消费者的购买。消费市场日益成熟,包装设计中的色彩表现逐渐开始成为对品牌进行定义和分类的一种重要手段。从包装袋到包装盒、罐、桶、瓶等,外观的色彩是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区分品牌和企业的重要标志之一,这被外界称为企业形象色彩的传达。商品包装色彩有助于消费者认识和辨别品牌形象及企业定位,更是以一种最简单的设计方式与消费者心灵进行情感的交流。而色彩传达就是外包装对于消费者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感官刺激。高档化妆品的包装色彩不仅仅代表着产品的档次,更加代表着品牌的文化和力量,消费者因包装的色彩而记住产品,更会因产品的色彩而激起审美的情感。

3 产品识别功能

各种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商品,在色彩表现时因其不同属性,会选用不同的色彩来表现其风格和品质,适度的将商品的色彩和包装色彩结合起来,可达到视觉的统一和识别的一致。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消费品牌层出不穷,颜色门类间的界限也已消失。许多品牌以前只包括十几种产品,可如今其门下的产品种类花色品种繁多,要区分同一产品系列下的种类并使该系列产品在同类竞争中独具特色,就更需要色彩设计来帮助设计师实现。此外,消费品市场的营销活动如今已经跨越各个大洲,各种品牌更是急需对其产品的颜色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统一,以便确保在面对不同消费受众时,该品牌的形象能够始终如一地通过特有的颜色设计而被诠释出来。

4 促进消费功能

色彩是引导消费者购买的“风向标”,人们愿意接受和谐优美、新颖独特、魅力无限的色调、色系。在如今以消费为主导的市场经济中,商品世界种类繁多,如果你的商品没有特色,就无法吸引消费者的眼球,从而淹没在同类商品中,所以在包装设计上一定要有创意,要符合品牌的定位。无论包装的整体视觉感还是色彩的搭配上,一定要醒目、和谐,这样的商品当它被放在货架的时候才能第一时刻受到消费者的关注。有创意的设计加上有内涵的色彩,商品才能和其他同类别的有所区分,给消费者强有力的视觉冲击,从而达到促进消费的效果。消费者在初次挑选和接受商品并非是积极主动的,所以具有特色和醒目的色彩设计才能从众多商品中首先吸引消费者的关注,让他们对商品产生好奇和新颖的感觉,刺激他们尝试消费的欲望。英国著名设计师加德先生曾经说过:“成功的包装设计是在7秒钟的时间内把信息传达给消费者,在4米远就能把顾客吸引过来。因此,产品包装所使用的特定色彩,会影响消费者的心理情感、使其产生联想与想象,并最终引导消费者的消费行为。

三 化妆品包装色彩的重要性

现代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中,人们几乎无时无刻不与商品打交道。追求时尚和体验消费已成为当下流行趋势,它体现着人们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当我们走进商场、超市时,各类琳琅满目的商品,以优美的造型、鲜艳的色彩展示在我们面前,在花花绿绿的世界里,仿佛是这些色彩在与我们进行对话。我们仔细享受这美轮美奂的同时,更容易被那些具有强烈色彩的包装所吸引,这就体现了包装色彩的重要性,它能使现代商品体现其自身的价值,将强烈的视觉感和表现力传达给消费者和潜在消费者。

1 包装色彩对于品牌的重要性

化妆品是人类追求美丽的美好产物,无论是护肤还是彩妆,都是从古至今人类爱美的最佳助手,这类商品外包装的色彩往往更能引起消费者的目光。不同国家、不同档次的化妆品包装色彩的设计与制作不尽相同,消费者对于化妆品包装色彩所传递的背后品牌含义也要求不一。特别是高档品牌的化妆品包装,有时候就是身份的象征,而色彩就是开启这份名贵象征的“金钥匙”。

随着包装设计的色彩传达逐渐成为品牌的形象代表,消费者们也渐渐接受,并通过视觉途径认同品牌的价值理念、质量水准及其属性特征。从市场营销的角度看,包装设计的色彩传达与产品的种种联系从有形的实体结构和视觉标识到无形的情感联系,已经深深影响了品牌的合理地位和可靠感。各个公司都极为审慎地管理着其品牌资产,色彩就是其中重要的战略资产之一,由于消费者对品牌的感觉往往与包装紧密联系在一起,因此组成品牌标识的最直接的要素——包装色彩就成为了无价之宝。色彩传达是包装设计中构成品牌资产视觉元素中最直接也是最重要的,其艺术和技术的紧密结合才能形成包装设计色彩要素最完美的呈现。

2 包装色彩对于品牌的重要性

现代商品包装的色彩设计除了要适应人们的审美需求,在提升商品的竞争力和激发消费者的购买力这两方面更是不容忽视。人们对于商品视觉感应的最初几秒停留在商品的包装色彩,之后才逐步转移到商品的形态、品质等部分的观察。

色彩作为影响人们心理的第一视觉语言,具有联想性和象征性,在这个双重作用下,人们对于色彩除了理解本身的涵义以外,更增添了很多感情的因素。对于品牌包装在色彩方面的研究,应该首先确定色彩在包装设计中的重要地位,利用色彩的心理效应以及消费心理学的相关知识,可以深入地了解、掌握和再创造,让色彩带给人美感的同时,突出产品的特性,让该产品在同类产品中脱颖而出,获得自己独立的市场份额以及确定的消费人群,从而促进消费者了解及购买。

四 总结

包装色彩设计是包装设计中最醒目的符号,它综合了品牌的文化和企业的理念,在营销的过程还加入了消费者对于产品以及包装的心理因素,因此,本文从化妆品包装色彩的运用入手,分析了包装色彩的定位、功能以及重要性。从包装色彩自身感受为出发点,着重分析了品牌形象的树立及消费者心理的作用,两者结合可以更好的将包含文化内涵的彩色包装及其产品一起最终推向市场,以达到研究的目的。

房地产消费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社会组织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肩负着相关的社会管理责任,在很多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笔者结合我国社会管理与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阐述了社会组织承担社会管理责任的必要性,并剖析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困境,最后提出社会组织的社会管理责任实现机制,供社会各界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社会组织 社会管理责任 机制

当前,我国经济得到迅速发展,但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与社会建设的基本制度还不完善,难以应对社会出现的诸多问题,如:社会结构变化,阶层利益冲突,群体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开放性、流动性问题增加;社会价值扭曲,社会风险增大等等。在经济与社会转型时期,原有社会问题凸显,新的社会问题不断出现,两者交织在一起,加剧了社会的脆弱性,极易引发社会系统性风险。在新的社会经济发展背景下,为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降低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管理自然而然被提出并成为社会的热点话题。

2011年7月,中共中央与国务院联合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文件,提出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其中,社会协同强调培育与发展社会组织,“把包括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志愿者团体等在内的各类社会组织”纳入到社会管理体系中。作为核心主体,政府主导着社会管理的发展。但社会管理涉及诸多方面,主体多元化是未来社会管理的趋势。在社会管理新格局中,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是其中的关键环节。

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社会组织与社会管理存在着紧密的联系,社会管理为社会组织提供了巨大的成长空间,社会组织的成长又进一步推动社会管理的长足发展。目前,我国社会组织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根据民政部统计数据:“截止到2013年第一季度末,全国共有社会组织50.1万个,其中,社会团体27.2万个,民办非企业22.6万个,基金会3076个。”因此,在认识到社会组织的社会功能基础上,需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活动,实现社会管理有序开展,最终实现我国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社会组织承担社会管理责任的必要性

进行相关社会管理,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社会组织的责任。因为在社会管理过程中,社会组织可以有效连接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实现相互之间关系的平衡,同时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弥补政府失灵的需要。在西方经济学中,“政府失灵”指的是政府在干预经济、社会生活过程中,受自身局限性及其他因素的影响,无法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甚至导致效率降低。由于政府各部门之间缺少竞争、政府干预时间滞后及信息不对称等,常出现政府决策失效、公共物品供给效率低下及政府的寻租活动等政府失灵行为。在社会管理过程中,政府无法承担所有活动,需要将部分社会治理功能赋予社会组织。以公共物品为例,假如政府为社会提供全部公共物品,单一的公共物品无法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而各类社会组织能提供不同的公共物品,满足社会公众各式各样的消费需求。同时,如果政府全权管理社会,一方面是社会成本的急剧增加,另一方面是资源配置效率的低下。有研究指出,社会组织在香港社会管理中占据极其重要的位置,提供了85%~90%的社会事业及社会福利的服务,而政府只提供了10%~15%的相关服务。

社会组织与政府有一致性的利益动机,能做好政府“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克服政府失灵所带来的弊端,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有效供给公共产品。由于公共产品具有利润低、风险大及周期长等特点,一般私人部门不愿生产公共产品。而如果全部由政府生产公共产品,存在效率低下、供需不平衡等问题,而社会组织能克服这些缺陷;二是克服信息不对称问题。社会组织直接参与市场的生产经营活动,了解相关的市场信息,较好沟通和协调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同时,社会组织还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三是分化政府职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社会组织能起到市场监督的作用,减轻政府监督的压力。此外,社会组织的发展有利于加快实现社会自治的步伐。

防范市场失灵的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不能实现资源最优配置或帕累托最优状态,称为“市场失灵”。受垄断、外部性、公共物品及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影响,常出现收入分配不均、外部负效应、公共物品供给不足或过剩、失业及区域不协调发展等市场失灵问题。社会组织在参与市场经济的活动中,可以完善市场机制,有效降低市场失灵的概率,实现市场经济平稳有序地运行。而社会组织的作用主要体现如下:一是打破市场的垄断。一般而言,政府应该退出私人产品市场。但在现实条件下,为了避免市场垄断,政府又必须从事生产部分私人物品,但又存在市场效率低下的问题。如果把该类私人物品的生产交由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具有利益一致性、公正性等特点,能为市场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二是提高经济活动的效率。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以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但市场信息存在不对称问题,加上企业存在决策失误、效率低下等行为,不能实现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而各类社会组织(如证券机构、信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及代理机构等)掌握了大量有效的信息资讯,为企业应对市场变化做出决策提供依据,提高市场效率;三是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现代市场系统由商品市场、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等子系统构成,是一个庞大的体系。社会组织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可以发挥媒介作用,实现商品市场的沟通及要素之间的充分流动,最终形成“社会组织与政府、企业”多元并存的完整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推进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活动,实现社会组织的慈善、帮困、扶贫等理念与诉求,有利于转变社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政府职能、带动就业、增进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等,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而和谐社会就是要协调社会经济发展、实现各方利益平衡、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通过发展与培育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和功能,实现和谐社会所要求的各方利益诉求。

作为市场的重要主体,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为民间资本提供了特定的投资渠道,增加社会就业,提升社会服务的质量,带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同时,社会组织的发展为社会孕育了新的社会部门,有利于化解社会各方矛盾,实现社会结构的转变与优化。此外,社会组织被赋予更多社会治理职能,减轻政府负担,缓解政府的社会管理压力,使政府能投入更多精力到制度建设、法制建设、民生建设等方面,实现政府职能转型,推进服务性政府建设。

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困境

社会管理需要社会组织的协同参与,但受各类主客观因素影响,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面临诸多困境,严重制约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效果。

社会组织自身的问题。一是社会组织自身发展不足。从某种程度上讲,社会组织自身的发展直接决定着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程度。而社会组织自身发展不足,将严重制约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有学者就指出,资金匮乏、人才缺失、社会支持欠缺及公益腐败等因素制约社会组织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首先,社会组织缺乏资金支持。政府财政补贴、民间捐赠及自身的服务性收入是社会组织的主要资金来源。其中,政府财政补贴及自身的服务性收入占社会组织资金的绝大部分。而在现实情况下,政府给予社会组织的财政补贴极为有限。同时,各个社会组织带有较强的公益性,自身的服务性收入也较少;其次,社会组织人才缺失。目前,社会组织还存在诸多问题,如:社会责任理念缺失、管理混乱、薪资低下等,导致社会组织很难招到优秀的人才,即使有优秀人才,也很容易流失;再次,我国社会组织的自身能力不足。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社会组织发展时间较短,社会组织体系还极不完善。虽然社会组织能提供一定的社会公共服务,但在参与制定公共政策、影响政府执行力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还很小。

二是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不完善。目前,管理体制问题是社会组织存在的较普遍问题,如:不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混乱的财务管理制度、不科学的决策程序、必要监管机制的缺失,导致社会组织中以权谋私现象时常发生,严重损坏了社会公众的利益。以社会组织的监管机制为例,众多社会组织缺乏长期、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受行政因素的影响,部分社会组织有一定的监督行为(如企业的“年检”行为),但缺乏常态化的监督机制,更少受到社会公众的监管。

社会组织外部的问题。一是政府对社会管理的认识存在误区。最初,社会组织是为政府提供服务的。很多社会组织依靠政府的力量发展起来,有些社会组织甚至是由政府职能派生出来的,导致诸多社会组织带有严重的行政化倾向,严重影响社会组织职能的发挥。同时,受其他各种主客观因素影响,很多社会组织职能定位不清,不能辨别是为政府服务还是为社会服务。某些政府机构把挂靠的社会组织当成附属机构,利用自身职权,随意插手社会组织的管理事业,紧抓社会组织的职能不放。归纳之,政府对社会管理的认识存在误区,导致社会组织不能发挥好自身的职能,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重主导、轻多方参与。实践中,许多地方政府不认可甚至排斥社会管理主体多元化,政府往往主导社会管理工作,社会组织的参与严重缺失;二是政府重应对、轻规范建设。当出现重大社会事件,政府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修补漏洞,但缺少对社会管理的顶层设计,如:怎样发挥社会组织的职能;三是政府重管控、轻服务。政府比较重视控制社会,以此达到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但部分地方政府把管理与服务对立起来,出现社会管理僵化、社会服务扭曲等问题。

二是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的法律法规是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前提条件。但目前为止,我国还未建立完善的社会组织法律法规。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政部颁布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救灾捐赠管理办法》;其他一些法律法规。目前,我国缺乏一部统一的法律(如《社会组织法》),没有规定社会组织的审核资格、法律地位、行为规范及权利责任等。有些法律法规只是特定的规章制度,缺乏法律的权威性,还有些法律法规缺乏协调性甚至相互冲突。同时,现行的法律法规还停留在行政法规的层面,缺乏实际的可操作性。此外,法律法规的内容上存在较大的欠缺,我国在公益性组织、境外在华社会组织、特定中介机构的立法还处于空白状态。

三是社会管理的体制不健全。传统观念认为,社会管理是政府的责任,政府主导着社会管理的发展。从现实情况看,传统观念制约着社会管理的进一步深化发展,政府仍然是社会管理的主体。在社会组织的管理制度上,我国实行的是“双重管理”制度,即业务主管单位与登记管理机关共同管理与监督社会组织。这种制度适应当时社会经济的环境,保证了社会组织的平稳发展。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一系列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社会组织急剧增加,它们的活动领域、行为方式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而双重管理体制严重制约了社会组织的进一步发展。

社会组织的社会管理责任实现机制

为了破除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困境,推进社会组织积极参加社会管理活动,构建完善的社会管理格局,有必要采取如下措施:

发展相关社会组织。各式各样的社会组织是必不可少的,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首先,发展各类公益性组织。鼓励成立各类公益性组织(如慈善基金会等),扶持基层公益性组织,构建种类丰富、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社会服务体系,积极引导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及社会公众参与各类社会公益事业。同时,重点培育一批典型示范性的公益性组织,给予相关优惠政策,探索公益性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路径及机制;其次,规范各类中介服务组织。采取规范组织章程、健全组织治理结构及完善组织管理体系等手段,培育一些管理规范、体制完善、社会影响力强的中介服务组织。以行业协会为例,在实现行业协会资格认证的基础上,强化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提升行业协会的业务能力;再次,培育基层社会组织。目前,我国社会组织准入门槛高,同时存在复杂的登记程序。为了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需要培育各类基层社会组织(如基层社区服务组织、农村服务组织等)。

推进社会组织的制度建设。社会组织需要完善自身制度建设,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才能更好地发挥社会管理的职能。首先,加强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建设。完善社会组织章程,保证社会组织的活动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有序开展。同时,完善社会组织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理事会、管理层及监事会等的职权,并建立合理的问责机制,避免社会组织活动偏离既定的方向;其次,推进社会组织的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在披露机制上,根据社会组织的社会管理活动,积极探索不同种类的社会组织信息披露机制。在披露方式上,可以有重点、由点向面、分布推进社会组织的信息披露;再次,推进社会组织评估体系的建设。建立政府引导、公众参与的综合评估体系,实现社会组织的市场化运作,强化社会组织的绩效考评,激励社会组织加强自身能力与作风建设。

完善社会组织的外部机制。完善社会组织的外部机制是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活动、为社会优质服务的关键环节。因此,要为社会组织提供特定的平台与机会,拓展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及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作用。同时,改进社会组织原有的双重管理制度,可以适当缩减业务主管单位对社会组织的限制,除特殊社会组织外,允许部分社会组织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此外,完善社会组织的法律法规,制定一批专项法律法规,包括公益性组织、境外在华社会组织、特定中介机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形成覆盖全面、协调统一、结构合理的社会组织法律体系。其他,可以积极推动政府制定利于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规则与程序,完善社会公众参与机制。

(作者分别为川北医学院人文社科学院讲师,川北医学院人文社科学院教授;本文系川北医学院重点培育项目“我国医院管理与发展问题研究”和四川省基础卫生事业发展研究中心“基层医院医患关系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分别为:CBY12-B-ZP06、SJWF1338)

责编/许国荣(实习)

房地产消费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摘 要] 广告是一种有效的促销手段,然而,许多企业利用消费者对明星的崇拜,制作、发布名人虚假广告,给消费者、名人、企业、社会都带来了危害,本文剖析了虚假广告,找到了名人虚假广告的根源和危害,从法律完善、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等方面提出了有效管理虚假广告的措施。

[关键词] 虚假广告 自律 社会道德

广告是一种特殊的经济、文化活动,它在传递市场经济信息,指导生产与经营,促进商业繁荣,培养科学的消费方式,发展商业文化和社会大众文化诸方面具有特殊的作用。但是,名人广告虚假信息扭曲、夸大产品事实,损害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危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也损害了企业和广告部门的信誉。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从根本上杜绝名人虚假广告,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虚假广告的界定

关于虚假广告有许多争议。美国学者巴茨等著的《广告管理》一书中对虚假广告所下的定义是:“如果广告传达给了受众,并且广告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广告影响到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并损害了其利益时,我们就认为这是欺骗行为。”美国联邦委员会也给虚假广告下了定义,即广告中有容易误导的成分,消费者会做出有可能损害其利益的反应。我国只对商业虚假广告进行了规范,而虚假广告不仅出现在商业广告中,还会出现在公益广告等非商业广告中。虚假广告主要有对商品质量、价格的虚假宣传、诱饵广告、荐证广告几种。

二、名人虚假广告产生的原因

1.名人效应是名人虚假广告的心理基础

心理学研究表明,人们对事物的看法并不一定完整、理智。人们经常只看事物的局部,并把局部的看法推及整个事物,它被称为晕轮效应。品牌的形象代言名人是品牌的有机组成部分,消费者很容易将自己对某名人的情感和品牌优势联系起来,名人魅力大,这种力量转化为一种权威,引起消费者模仿和崇拜,凭借名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能对品牌起到带动作用,使广告受众受到感染,从情感上认同名人代言的产品。

2.经济利益是名人虚假广告的诱饵

广告是一种付费的宣传形式,企业把80%的费用支付给广告名人和购买广告媒体,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名人自然与广告连在一起。大多数名人在代言广告时比较注重产品的功效、广告信息的真伪。企业公关人员糖衣炮弹加金钱的诱惑,另外法律责任不要名人承当,名人就默许企业行为。

3.法律体系不够完善使名人虚假广告乘虚而入

随着广告的发展,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广告法律、法规,特别是1995年2月1日《广告法》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的广告法制建设。但现行广告法律法规日益暴露出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名人代言广告就是广告管理的一个盲区,因为广告法约束的责任主体包括广告主、广告媒体,在虚假广告的责任体系中没有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广告监管部门也没有连带责任,这给虚假广告的管理带来了难度。缺乏对全国统一的广告内容审查细则,《广告法》和《广告管理条例》只对广告内容规定了原则和标准,过于笼统抽象,在实践中难得把握,可操作性差。另外某些虚假广告在某地被拒绝发布后,由于审查标准不统一,到异地则可能很容易找到发布单位。

另外,广告法律约束力有限,处罚过低。利润高、违法成本低是虚假广告存在的土壤。根据我国《广告法》第四十条规定,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可以责令在虚假广告案件中负有责任的主体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公开更正广告内容,有权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此看来,若商家花10万元做虚假广告,售出了1000万元名不符实的商品,最多被罚款50万元,不法经营者还是能赚个盆满钵满。

4.信息不对称为名人虚假广告提供契机

在现实生活中,生产者(或销售者)与消费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经营者由于对产品的成本、质量等信息非常清楚,从而在交易中占据明显优势地位;消费者具有非专家购买等特点,不具有详细的产品知识,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状况下,名人广告的诱导效果非常有效,企业甚至把名人广告作为推广产品的杀手锏。

5.消费者投诉维权成本高

随着市场经济在中国的不断发展,商品交换场所也在不断扩大,流通网络越来越复杂化,但由于政府体制改革滞后,导致社会和政府管理低效化,消费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交涉成本大大提高,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后,如果消费者协会投诉,一般都会很难协商成功。如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的赔偿费用也会很低,有时仅仅是退款或换货。因此,消费者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在受到虚假广告的侵害后,权衡得失,特别是在损失较小的情况下,只好放弃投诉。

三、虚假广告的危害

1.对名人的危害

所谓代言就是代替不会说话的产品表达产品信息,聘请名人做广告代言人是利用名人的影响力吸引消费者的关注,并加强他们对产品的信任度。名人的生命在于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广告受众是名人的土壤,没有大众这块土壤,名人就会黯然失色。中消协公布了2006年6月份开展的一次“广告公信度”网上调查结果:近八成网民认为“名人代言虚假违法广告应担责”。在此次调查中,当问及网民“对目前商业广告宣传的总体评价”时,回答“很不信任”和“较不信任”的比例分别为46.4%、21.2%。没有信任就没有价值,当消费者发现自己崇拜的偶像欺骗了自己,消费者会立刻产生对名人的排斥,对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憎恨,近八成网民认为名人代言虚假违法广告应承担连带责任。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知名度提高了,美誉度却降低了,名人失去的不仅是一个人,而是让自己成功的群众基础,这令多少名人后悔不已。

2.对消费者的危害

名人虚假广告严重危害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它损害了消费者的安全权和知情权。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到损害的权利。”虚假广告诱使消费者做出错误的消费决策,而当消费者使用低于预先期望值的商品或服务后,不但财产权利受到侵害,而且生命健康也受到威胁。

3.对社会的影响

(1)对社会道德风尚的危害。广告是一种文化的载体,广告信息会涉及婚姻、家庭、教育、情感等社会的许多方面,直接或间接的宣传一些价值观念,影响社会的道德观和社会伦理。广告不仅在内容上具有社会的、文化的、心理的背景,折射着某一社会潜在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社会生活方式,广告的经营过程同样能够反映一个时期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状况及其潜在的价值体系。广告活动的道德准则是社会公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告市场主体应遵循这一基本的道德,广告活动应遵循公平竞争、诚信等基本道德准则。名人虚假准则违背了广告真实性原则,名人虚假广告使消费者对广告产生怀疑,自己崇拜的偶像也欺骗自己,于是产生对社会失望和不信任。利用虚假广告大造声势,欺骗消费者,昧着良心赚黑钱,有悖社会公德,不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如果任其蔓延,便会败坏社会风气,影响社会和谐。

(2)导致市场竞争不公平。虚假广告作为不正当的竞争方式,夸大产品的优点,骗取消费者的信任,侵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另外,虚假广告与次品相结合,不好好做产品,在广告宣传方面大动歪脑筋,往往会造成“劣胜优汰”的结果,破坏正常的市场经营体制,危害整个社会。

(3)影响媒体的公信力。公信力是广告媒体的生命,没有公信力的媒体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新闻媒体靠什么吸引读者或观众,占据市场,它的法宝就是公信力。一些媒体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忽视社会利益,缺乏道德责任感,没有职业操守,不但没有严格把关广告的审核,履行自身的职责,甚至为虎作怅,为不法广告主大开发布虚假广告的大门,使媒体公信力受到了极大伤害。

四、对名人虚假广告的有效管理

大量存在的虚假广告严重扰乱了我国的广告市场秩序,侵害了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我们必须采取切实措施,从根本上杜绝虚假广告行为。

1.完善广告法律法规,加强对虚假广告的管制

(1)明确名人虚假广告的责任主体。广告作为一种经济行为,必须强调权责对等,在广告活动中,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商品推荐者都是利益相关者,我国的广告法律主要重视对广告主的管理,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监控管理力度较小,而对广告代言人缺少约束,名人获得了可观的经济回报,又不要承当相应的责任,这就成为广告规范管理的一个漏洞,虚假广告盛行就理所当然。

相反,国外法律对名人做广告的限制很严格。在美国,法律规定形象代言人广告必须为“证言广告”和“明示担保”,即名人必须是其所代言的产品的直接收益者和使用者。美国摇滚巨星杰克逊曾为百事可乐做广告,但有人发现他根本不喝汽水后,一时间他被公众列为知名度高却遭到普遍讨厌的人物。名人靠公众形象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所以应对名人广告进行更严格的限制,如提高虚假广告的罚款。

(2)拓展广告法规的管理范围。我国对名人虚假广告的法律约束不再局限对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介的管理,互联网广告飞速发展,我国的网络广告管理处于失控状态,部分不法广告商抓住这个空隙,涌现出大量的名人网络虚假广告。由此看来,广告管理的行政机构应该致力于如何完善现行立法,改进监管手段,规范网络广告,推进网络广告业的健康发展;各级工商管理机构需要协调一致,开展如何对网络广告进行规范管理的系统学习。

2.加强对广告主的管制

对广告主抓好事前审查工作。广告主必须提交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此类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及确定广告真实性的其它证明文件。抓好事后审查工作,落实责任,严厉打击虚假广告行为。名人广告正式发布后,为确保广告发布质量、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广告监督机关必须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进行监测和检查。

3.加强广告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广告协会的作用

由于我国的广告自律机制起步较晚,广告的监管一般以政府监督为主导,所以我国应该加强行业的自我管理,使广告人员减少因违法而受到重罚的风险,为政府减轻负担,减少对消费者的危害。中国应该多借鉴外国广告行业自律的成功经验,加强行业内的管理和激励措施,加强行业互相监督,实施相应的奖惩措施,加强行业内的职业道德建设,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弥补相关法律对虚假广告管理措施的漏洞。提高广告协会和消费者协会的法律地位和社会地位,避免其在打击虚假广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利中所遭受的法律身份尴尬。建立科学的行业自律条例,营造诚信的广告氛围,加快广告行业自律的发展。广告人应该自觉提高自身职业素养,遵循健康的人生观、道德观,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抵制金钱的诱惑,利用良好的业务素养,创造内容真实、观念健康的优秀广告。

4.加强社会对名人虚假广告的监督

对名人虚假广告行为,通过新闻媒体的报道和揭露,使之公布于众,一方面可以为广告管制机关提供线索;另一方面,可以使消费者了解真相,避免上当受骗。社会团体也要积极参与,担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共同监督和打击虚假广告行为。提高消费者对虚假广告的鉴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受到虚假广告侵害时,要及时向工商、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举报,有关机构应该不断完善虚假广告监督与举报体系,及时有效地解决虚假广告问题。

参考文献:

[1]黎燕燕 杨 妮 柴 进:论虚假广告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J]. 法学杂志,2003,(06): 35-36

[2]李雅洁:略论虚假广告之治理[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3,(07):24-26

[3]李亚敏:名人代言虚假广告应担责[N].北京晨报,2006-09-05

[4]夏 文 蓉罗毅:名人代言虚假广告问题的综合治理[J]. 广告大观,2007(09)45-48

房地产消费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随着城市化步伐加快,城中村成为近年的学术热点,既有研究极为丰富。对城中村所做的研究大致可以分成两个类型,其一是直接把城中村作为研究对象,从相对宏观和综合的角度进行探讨;另一种做法从相对微观和具化的视角出发,把城中村当作场域,研究以此为背景,发生在其中的各种议题。

关键词:城市化;城中村;改造;外来人口

一、城中村作为研究对象

一类文献是直接将城中村作为研究的主体对象,关注的问题包括城中村为何产生,什么是城中村,以及城中村未来等。从以上问题可以看出,这其中贯穿了一条时间线索。这类研究多数聚焦于城中村的产生,特点,改造等方面。

(一)城中村的形成。城中村,最早出现于80年代的珠三角地区,是城市不断扩张,蔓延到农村地区的直接结果。中国城中村的概念,区别于西方城市语境下“乡村类型”的城市社区;也与一些发展中国家的“非正式居所”不同,这个概念通常指移民居住的非法占有。而中国这样的情况极少。

中国的城中村是在国家转型中形成的一种特殊现象和社会形式,因而必须要放在中国语境中理解。由于城乡二元的土地和管理制度,城市土地国家所有,而农村土地归属集体,国家保留特殊征用的权力,因而造成了城中村这个模糊不清的过渡形式。在城市扩张的过程中,外围郊区农村的土地不断纳入城市范围。为避免补偿和重新安置村民,通常情况下,农地以一种比较低的价格转为国有,而农民的宅基地却被搁置不管。因此,中国的城中村被城市形态包围,居住区域却呈现典型的农村样态。城中村主要分布在市中心和城乡结合部两块地方。

中国城市化伴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流动的过程,形成庞大的农民工群体。然而,城市并没有为这些人提供足够的住房和基础设施,恰恰是城中村,为农民工提供了基本的落脚点。

(二)城中村的状况。城中村现象自90年代就引起学界关注。早期学术研究把城中村视为一个由移民的地方意识社会网络所形成的社会空间。其中最有名的就是项飙的“浙江村”。他试图在“地方”力量这个理论框架下追溯城市中国移民社区的形成,分析影响这类社区产生的制度、经济、社会和文化力量。研究证明北京移民是被“地方”这个纽带连接起来的,而“地方乡土”是血缘和地缘关系培育和发挥作用的地方。

近来的研究更多放在城中村扮演的角色、功能和特征上。如,吴缚龙将城中村的本质定义为过渡的社区。他的研究认为城中村是城中村本土居民共同利益的社区,是低房租的移民聚集区,以及城市中自我组织的草根单元。

Pu Hao等人,使用弗里德曼五维度,归纳了城中村的特点。管理上,城中村具有城乡二元性;物理特性,由不恰当的土地使用、低质量的房屋、匮乏的基础设施及恶化的环境构成;政治体系包含村委会或居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活动主体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本地村民、外来人口和其它。社会文化方面,城中村依然在传统社会文化规范和网络的延续之下。

(三)城中村的改造。城中村,是不完全城市化的体现与表达,同时也是需要思考城市发展方向和可持续化发展的路径选择。然而,政府部分更多把城中村看作城市问题而非社会经济现象。因此,改造城中村是早晚的任务,这其中主要牵涉的是当地政府、房地产发展商和本地村民三类主体的博弈。

对政府而言,城中村的改造是出于改变城中村容貌、解决城中村滋生的问题,获取经济利益的考虑。对于开发商来说,衡量的只是成本和收益。而本地的居民,则关注补偿金和改造后长期的生活安全保障问题。

广州,最近出台了“三旧改造”的计划,以重新利用空间,将之整合进城市发展系统中。尽管这个政策面临诸多挑战,但值得学习的是“一村一策”的逻辑。事实上,城中村的改造没有固定的模版,更新需要依据每一个村的实际情况进行。

二、城中村作为研究场域

除了直接把城中村作为研究对象,另一类文献是将城中村作为各类事件发生的场域。这类研究涵盖范围更广,也更加具化,如本土村民的市民化,外来农民工的融入等。换句话说,城中村是研究这些问题的背景。

(一)外来流动人口的居住选择。改革开放以来的市场转型、城乡差距的扩大,以及人口控制的松动,使得越来越多的劳动力从农村流向城市。由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使得城市并没有为大量外来流动人口准备足够的住房、公共设施和服务,所以农村移民来到城市时,多数都面临着异乡人或局外人的境地。

当农民工进入城市寻找工作机会时,绝大多数只能选择住在工厂提供的宿舍,或向本地居民租房居住。在有限的几种选择中,低廉的房租和临近工作地点是首要考虑的因素。

城中村,作为城市扩张的延伸,是劳动密集型工作和低廉住房集中的所在,因此是城中村是很多农村移民在城市中首选的落脚点。

(二)城中村外来流动人口的生活。城中村是重要的移民聚集区。广州的情况最为典型,超过一半的农民工都住在城中村。上海虽然城中村的数量相对少一些,但情况却并没有更好。

一个基于上海的个案研究描述了外来流动人口在城中村的生活状况。显然,城中村的主体人群是农民工。一般来说,城中村的居住条件比较糟糕。居住空间小,公共基础设施不足。具体来说,配置独立厨房、独立卫生间、空调和网络的比例比较低,独立浴室的比例就更低。更严重的是,这些房子大多都是在90年代以前建成的,比较老旧,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也有学者的调查表明,与恶劣的居住环境比较,城中村农民工的居住满意度并不一定就会非常低。多数社会经济学的衡量指标并不是决定因素,真正重要的在于对社区的社会性依附和归属。

(三)城中村外来流动人口的融入。

移民融入研究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理论框架和测量方式。但融入的主要关注点是在社会层面,比较少和空间联系起来。在吴缚龙的一项研究中,分析了流动人口在城中村这个空间层面的融入,指出城中村提供了一个描绘外来流动人口和本土居民动态联系的机会,揭示农民工融入的机制。研究结果表明,在融入过程中,制度性因素的影响正在减弱、而收入、财产权和消费等方面的作用加强。换句话说,市场的力量正逐渐取代制度性的力量。

总体来说,城中村不只农民工的居住所在。同时,城中村也是他们互动交往的社会环境。因此,从城中村入手研究融入问题可能是从空间层面出发的可行的方式。融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本土的情况,也就需要更多的田野和个案来补充。

(四)城中村的未来和短暂的城市性。

城中村正在,或将要面临改造的命运。而城中村的租客,没有物业和产权的农民工群体,通常是这个进程中被忽视和遗忘的部分。一方面,农民工被视作需要的劳动力,城中村为他们解决容身问题;另一方面,农民工则被认为是破坏和干扰的因素。

城中村改造进程的加快,最终将会清除掉农民工赖以生存的居所。在拆除重建城中村的项目中,农民工处于边缘的地位。如果不能将它们纳入考虑,那么他们城市生活的体验,他们的城市性,只能是短暂而过渡的。

三、总结与思考

在简要回顾城中村的相关文献后,城中村的图景和脉络变得清晰起来,总结如下:城中村最为显著的是在北广深。上海,由于有其它形式居住选择的存在,对城中村的关注相对要少。这并不意味着城中村问题不再重要。相反,应该有更多对于上海城中村的经验个案研究,以便于开展城市之间的比较研究。城中村与农民工息息相关。尤其是现在进行的改造重建,他们的声音是缺失的。许多学者的研究指出,尽管城中村存在各种问题,但其作用却是关键而正向的。因此,思考经过一些升级之后,城中村成为可持续移民居住区的可能。

参考文献:

[1]Ma L J C, Xiang B. Native place, migration and the emergence of peasant enclaves in Beijing [J]. The China Quarterly, 1998, 155: 546-581.

[2]Hao P, Geertman S, Hooimeijer P, et al. Spatial analyses of the urban village development process in Shenzhen, China[J].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Urban and Regional Research, 2013, 37(6): 2177-2197.

[3]Wu F, Zhang F, Webster C. Rural migrants in urban China: enclaves and transient urbanism [M]. Routledge, 2013.

作者简介:张静(1991-10),女,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学研究生,研究方向:农村社会学。

房地产消费管理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党的十八大系统阐述了五年成绩和十年经验,提出了要“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这是我们党着眼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我们要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这一重要精神。

本文从四个部分展开对于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论述:

第一部分探讨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含义。

第二部分揭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伟大意义:1.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2.体现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3.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4.体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第三部分则分别从教育、就业、居民收入、社保、健康和社会管理六个方面,具体阐述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

第四部分强调的是,在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过程中,需要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的四个重要关系:1.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的关系;2.加大政府投入和推进制度创新的关系;3.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关系;4.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的关系。

关键词:改善民生;十八大;社会建设;和谐;小康社会

党的十八大报告总结了十七大以来的五年社会建设的成就,明确提出要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报告指出:“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必须从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1],“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2]这就阐明了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重要意义、基本任务和基本目标。报告关于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内容和精神十分凸显,所描绘的美好前景和所提出的具体措施温暖人心,鼓舞人心。这是我们党着眼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我们要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这一重要精神。

一、 正确理解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含义:

1.正确理解社会建设的含义:

社会建设:就是要在社会发展领域建立起各种能够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机制,并相应地形成各种能够良性调节社会关系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

社会建设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社会建设的重点就是改善民生。

2. 民生问题的基本含义:

《左传·宣公十二年》:“民生在勤,勤则不匮。”

1924年孙中山在《民生主义》中,说:“民生就是人民的生活——社会的生存、国民的生计、群众的生命便是。”

所谓民生问題,就是一个社会的成员,如何从社会和政府获得自己生存和发展的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来支撑自己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问题。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民生是生产、经济、政治等一切活动的中心”[3],民生问题不容忽视。

3. 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需要我们从个三方面去正确理解:

首先,民生是社会建设的根本。一饭膏粱, 维系万家; 油盐柴米,关乎大局。“国以民为本”,民生问题的实质是人的生存与发展问题,民生问题关乎社会治乱与政权兴亡,与人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自然成了社会建设的首要任务。

其次, 民生是社会建设的核心。孙中山先生曾指出, 民生就是政治的中心, 就是经济的中心和种种历史活动的中心,民生是社会一切活动中的原动力。民生是贯穿社会建设的一根红线, 社会建设反映的是公共诉求,凝聚的是社会民意, 关乎的是大众利益。

最后,民生是社会建设的归宿。人是社会实践的主体,只有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才能真正体现出社会建设的力量与积极意义。

二、 深刻领悟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伟大意义:

古人云:为政之道,以厚民为本;治国之道,必先富民。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今我们把社会主义建设分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这充分显示了我们党对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高度重视。这也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认识和概括的不断丰富、发展,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伟大的意义。

1.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邓小平同志曾经精辟地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两大核心内容: 一为“大力发展”, 因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 二为“共同富裕”, 因为贫富悬殊也不是社会主义。无论怎样发展, 最终都要落脚到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上来。我们党关于现代化建设“三步走”的战略部署,也充分体现了这一点。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各种权益, 努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是我们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 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要求, 也是我们党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的集中体现, 合乎国情, 也顺乎民意。

2.体现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必须更加自觉地把以人为本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在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取得新成效。因此, 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既是科学发展观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根本特征和必然要求, 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和最终归宿。

3.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 又是十分重要而紧迫的工作。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主要任务就是要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扩大公共服务, 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理顺分配关系, 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着力完善社会管理, 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只有切实解决好全体人民的利益问题, 才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努力形成和谐人人有责、和谐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4.体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近十年以来,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虽然取得了一系列新的历史成就,但也面临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例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卫生、居民住房、安全生产、司法和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然较多,人民群众在新的发展阶段, 期待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对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生活环境以及个人全面发展等方面有了更高层次的要求, 全社会的公共需求快速增长,要完成这样的历史任务, 就必须坚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协调发展,缺少其中任何一个环节, 都很难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三、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

十八大报告要求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从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强社会建设。

1.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重申了教育的“立德育人”导向和培育“接班人”使命。教育是中华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教育事业的发展是人得以全面发展的基础性保障,它不仅能挖掘人的内在潜力、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而且教育的公平也能带来整个社会的公平,为社会成员的共同一致性发展提供最有效的途径。因此,要切实解决目前较为突出的“上学贵,上学难”等社会问题。

扩大教育规模,发展多种教育模式,使人们享有更多受教育的机会,高度重视不同层次的教育的发展,积极探索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办好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实现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发展,努力实现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跨越式发展;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积极探索公民接受再教育的新形式,发展多样化的社会教育,建设社会化、开放式的教育网络,努力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彰显人性,支持特殊教育,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包括函授、夜大等各式培训教育在内的完备的社会教育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教师思想道德建设和业务学习培训活动,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2.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形势严峻是我国今后較长时期内所面临的一个重大难题。因此, 必须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

要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

(1).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坚持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互动, 以发展促进就业。扩大就业规模, 改善就业结构。我国市场拥有大量的廉价劳动力,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中小企业,发展有利于扩大就业的新行业、新产业, 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以及乡镇企业的飞速发展, 尽可能地多增加就业岗位。

(2).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这是解决就业问题的一个重大举措。创业不仅是创业者自己实现就业,实现自我价值, 还可以通过发展多元化创业主体和多种创业形式, 带动更多的劳动力就业。

(3).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方面的指导工作。鼓励和引导大学生面向农村、面向基层就业。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 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

(4).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就业稳定性。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扩大就业渠道,大力发展以服务性为主的第三产业,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增强失业保险对促进就业的作用。

(5).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调解仲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依法规范企业行为,切实完善、保障和落实对农民工的政策,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好拖欠民工工资问题。

3.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

(1).十八大报告指出,“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4],这就必然要求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进一步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目的是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以此来造福人民,改善民生。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2).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这是对我国收入分配制度丰富内涵的发展和完善, 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以来,很多分配不公的现象来源于初次分配的领域。“要高度重视我国的分配问题,重点是实现初次分配的公平合理”[5],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这不仅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 不断创造社会财富, 而且更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充分发挥人力物力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而推动经济发展。

(3).深化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民众的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就是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强化支农惠农政策,适当提高扶贫标准、最低生活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节过高收入,通过税收手段,使这部分税收重新用于国家再分配,防止贫富悬殊;取缔非法收入,加大执法力度,对偷税漏税、挪用公款、权钱交易等非法收入坚决取缔和严惩。“扩大消费需求的基础是改善广大人民的收入状况”[6],规范收入制度,合理促进居民消费,使生产与消费相协调。

4.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社会制度, 是维护改革大局的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社会保障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1).改革和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尤其是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多层次的保险体系,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

(2).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社会福利制度,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做好优抚安置工作。继续完善和健全失业社会保障机制,真正落实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大力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助,确保弱势群体的生活底线,使人民群众衣食无忧。

(3).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规范商品房建设,保障人民利益和防止虚拟经济的扩大化;加大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使人们“住有所居”。

(4).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老龄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和完善养老院等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

(5).健全殘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确实保障残疾人权益,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健全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以切实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

5.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因此,改善民生,健康问题不容忽视。而看病难仍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应坚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 并把重点放到农村去。

要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做好日常保健工作,中西医结合,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的迅猛发展;“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重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7],完善城市社区医疗服务体系和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做好疾病预防工作;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降低疑难杂病患者的经济困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做到防患于未然;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切实关注民生;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送医下乡,真正做到惠农;深化公立医院改革,鼓励社会办医,多渠道满足不同层次人们的就医需要;提高医疗卫生队伍服务能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力争让百姓花最少的钱看好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通过舆论宣传,增强人们健康意识,促进人民身心健康;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做好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生优育,减少畸形、先天残疾、智障儿等,不断丰富发展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6.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安定团结的社会大环境,更好地加快民生建设;“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必须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强化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8],引导社会组织机构健康有序良性发展,提高广大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为人们提供更多方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加强城市社区、街道办事处等服务,加强人民内部团结;完善信访制度,解决群众告状难等问题,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的多种渠道,保障人民的切身利益;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真正为人民办实事;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消除潜在隐患,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的先进模范作用,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杜绝贪赃枉法,真正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神圣使命;深化平安建设,不断完善和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健全司法体系,依法防范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惩不贷,维护人民切身生命财产安全;健全国家安全工作机制,提高警惕性,坚决防范和抵制各种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乃至颠覆活动,坚决捍卫国家安全利益。

以上这六方面的内容,都是社会建设的当务之急,反映了民众的心声,也深得人心。

四、全面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大任务,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和长远发展。因此,在思想领域和实际工作中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以下几个重要关系:

1.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的关系。

历史唯物主义和社会主义发展规律告诉我们,经济建设是社会建设的基础与重要保障;社会建设是经济建设的重要目的,也为经济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发展环境和智力人才制度支撑。因此,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推动科学发展作为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切实加强自治区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加社会财富,从而为改善民生、加快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及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总之,要辩证统一地来看待要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坚持合理统筹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使二者相互适应、协调推进,使之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2.正确认识和处理加大政府投入和推进制度创新的关系。

从根本上说,社会经济转型是经济现代化和市场化相互交织的过程,而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保、住房、健康医疗、社会管理等一系列民生问题,是社会经济转型期政府宏观调控所面临和需要解决的一大难题。因此,今后能否有效地缓解和缩小区域、城乡以及阶层差距,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第三步现代化发展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整体思路应把握两条:一条是政府需要“投资”,也就是发挥宏观调控作用,着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政府财力资源要向农业、农村和低收入群体分配方面倾斜;另一条是政府不需要“投资”,即下决心着力推进制度创新,政府从组织制度供给方面加大对农村和弱势群体的扶持,为区域、城乡社会经济一体化发展创造相对公平的制度环境,逐步形成社会各项事业、产业相互协调、相互促进、蓬勃发展的大好局面。

3.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关系。

改善民生,加快社会建设,必须正确发挥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促使社会各阶层人们都参与其中。各级政府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要做到实处,具有明显的公益性质,人人都能享受到政策的优待,推进这些事业,党和政府要从指导思想、制度建设和资金投入等方面,坚持公益性原则,务必强化政府职责,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尤其要不断提高政府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减轻民众在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住房等方面的经济负担。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公益性事业发展形式是多样的,运行机制也是多元的,政府不应当也不可能包办一切。各种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也不可能完全由政府直接提供。要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机构的共同作用,更好完善市场运作的公共服务,更好应该发挥市场机制的潜力。

4.正确认识和处理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的关系。

从目前看,社会各区域、城乡之间的差距的缩小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我国还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水平总体不高而且发展很不平衡,因此,解决民生问题和发展社会事业仍然需要我们作长期不懈的探索与努力。(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注释:

[1]十八大报告

[2]十八大报告

[3]《孙中山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第825页

[4]十八大报告

[5]严海波:《美国金融危机转嫁的政治经济学分析》,《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8年第4期。

[6]易培强:《关于经济发展模式两个问题的反思——国际金融危机的启示》,《湖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

[7]十八大报告

[8]十八大報告

参考文献:

[1]十八大报告

[2]《左传·宣公十二年》

[3]《孙中山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4]孙本文. 《社会学原理:下》[M] .上海: 商务印书馆,1935:634.

[5]郑功成.《民生问题为什么如此重要》[N] .文汇报, 2007- 10- 16

[6]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N] .解放军报, 2007-10- 25

[7]胡鞍钢.《改善民生是政府的最大政绩》[N].文汇报,2007.3.19.

[8]金兴盛.《抓民生促和谐进一步加强社会发展工作》[J]. 浙江经济,2007.5.

[9]洪大用.《中国社会建设三十年:成就与问题》[J]. 学习与实践,2008,(08).

[10]李伟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社科纵横(新理论版)》2008年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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