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公司股权范文

2023-11-24

公交公司股权范文第1篇

第一条自觉遵守上班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凡迟到(早退)考核50元/次。

第二条上班时间内不得上网(工作因素除外)或打游戏,公事外出必须填写外出公示栏,说明外出因何事到何单位(部门)办何事,外出办事下班前无特殊情况必须回公司或车队办公室,违者考核50元/次(下午到成都办事经领导批准除外)。

第三条上班时间内不得走串其它办公室(工作因素除外),凡在其它部门办公室闲谈久座影响他人工作者,一次考核50元。

第四条凡病、事、产、婚、丧假,须由本人向公司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事由,写清起止日期,经公司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生效(病假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证明,急诊除外):

1、旷工1天以上取消效益奖,当月年终奖,考核扣款100元/天,连续旷工7天以上(含7天)或累计旷工15天作辞退处理。

2、病假3天以上(含3天),只享受当月效益奖50%,4天以上(含4天)14天以下(含14天〉不享受当月效益奖,15天以上(含15天)取消当月年终奖。

3、病假按病假当月对应天数考核扣款:部门正副科级50元/天,一般管理人员30元/天,15天以上只享受郫县当地月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工资,并取消当月年终奖。

4、事假期间无工资,1—3天只享受效益奖50%,4—7天不享受效益奖,8天以上扣当月年终奖。

5、产假4个月,休假期间无效益奖、无上岗工资,只享受郫县当地月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工资,并按休假月扣除年终奖;

6、婚假一个月,休假期间无效益奖、无上岗工资,只享受郫县当地月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工资;

7、丧假5天,婚丧假超假实际天数按事假规定考核。病事假考核扣款不含轮休日,若年休假充抵可不扣充抵天数考核款。

第五条公司不定期对公司车队行政管理人员的劳动纪律进行抽查,如发现管理人员未请假无故不在岗,一律视作旷工处理,扣款100元/次,连续旷工7天以上(含7天)或累计旷工15天以上(含15天)作除名处理。

第六条凡重大节假日期间未保持通讯畅通,发现一次考核扣款50元,造成后果公司将作进一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第二章生产岗位人员工作标准及劳动纪律考核

第七条凡请假需具备请假审批手续,病假须提供市、县级医院病情证明及药发票(急诊除外)。未具备请假报告审批手续或无病情证明药发票及挂班未到视为旷工,旷工1天取消当月全勤奖,并考核扣款100元,一年内连续旷工7天以上(含7天)或累计旷工15天以上(含15天)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八条凡请假,4天以上(含4天)由车队报公司审批,请假后必须销假,销假应填写销假报告表报公司劳资部备案,如急诊和住院,必须补办手续。其考核扣款如下:

1、病假3天以内(含3天)取消当月全勤奖,计发基本生活费20元/天,取消当月任务奖50%;4—7天(含7天)取消当月全勤奖、服务奖,计发基本生活费20元/天,考核当月任务奖50%;8—15天(含15天)取消当月全勤奖、服务奖、任务奖,计发基本生活费20元/天,考核当月安全奖、年终奖50%;15天以上取消当月全勤奖、服务奖、任务奖、安全奖、年终奖。若考核扣款后工资低于郫县当地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工资,按郫县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工资标准计发。

2、事假期间无工资,事假3天以内(含3天)取消当月全勤奖、服务奖,反扣事假工资30元/天,4—7天取消当月全勤奖、服务奖,扣当月任务奖、安全奖、年终奖50%;8天以上取消当月全勤奖、服务奖、任务奖、安全奖、年终奖;

3、零星病事假塌趟以本线路计划日趟次为准(1天),月累计1天或2次,取消当月全勤奖、服务奖;月累计2天以上(含2天)或3—6次,取消当月全勤奖、服务奖,考核当月安全奖、任务奖、年终奖50%,5天以上取消当月全勤奖、安全奖、服务奖、任务奖、年终奖。一年内零星病事假塌趟累计15天(住院期间除外)作辞退处理。

4、凡经公司批准请病假考核扣款后工资低于郫县当地最低保障生活工资,按郫县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工资计发(社保个人部份由本人承担)。

第九条迟到30分钟内,每分钟考核扣款1元,迟到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塌班不允许冲班,冲班视为塌班,若调度私自同意,考核调度50元,迟到塌班1—3个代号50元起,每分钟考核扣款1元,3个代号后每分钟考核扣款1元。一月内累计迟到3次,取消当月全勤奖。

第十条新上岗员工安全奖、任务奖、服务奖按实际完成相应线路计划趟次比例计发。

第十一条零星病事假塌趟扣除趟次工资,病假踏趟(手续具备)无趟次工资,无手续则反扣趟次工资。病假20元/趟,事假30元/趟。

第十二条凡事故、票务停检取消当月全勤奖、安全奖、服务奖、任务奖、年终奖及年度安全奖。

第十三条婚、丧、产假超假按事假规定考核,婚、产假期间计发郫县当地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工资,婚假当月计发,产假休完正式安排上岗后当月补发产假期间四个月基本生活保障工资。婚假1月,再婚假3天,超假按事假考核,婚丧假不考核节日慰问费,孕休假视为事假,产假、孕休假不享受年终奖。凡辞职或辞退人员当年工作期限未满12个月不计发年终奖。

第十四条凡请产假者,需具备县级以上单位孕情证明,产假为120天,从生小孩之日起算,其余按事假计算,事假期间社保统筹个人部份由本人承担。

第十五条凡最后一趟无故塌趟者,一律考核100元,并取消该趟趟次工资(车辆技术性抛锚由技术材料部出具证明)。

第十六条凡调班者,经批准服务员每次考核30元,调度员调班扣40元/次。未经批准按旷工规定考核100元/天。换班人员必须在调度处换班,并由当班调度做好记录,违反者每次扣款50元。

第十七条凡人员跨车队调整,应经双方车队同意,报劳动工资部经公司领导审批,并由劳动工资部出具调动手续,未按规定考核车队领导200元/次,并退回原单位。

第十八条凡票务长短款(长款上交)按1:10比例规定进行考核,长短款6元(含6元)以上作待岗处理,经查实定性为贪污性质的票务违规者,由公司作辞退处理,并按票务规定罚款。凡贪污性质作辞退处理,车队于3天内报公司,未按规定车队干部考核扣款100元。

第十九条因生产需要加班,驾驶员不计趟次工资,按100元/天标准计发加班工资,服务员不计趟资工资,按50元/天标准计发加班工资,若不满本线路日计划趟次,按本线路实际加班趟次工资计发加班费,行管人员按相应类别标准计发加班工资。

第一节调度员工作标准及考核

第二十条出车前:

1、提前15分钟到岗;

2、换上工作制服,并佩带好工作卡;

3、打扫调度室卫生;

4、与对方调度室校对时间;

5、认真考核车辆到达起点的准、误点情况和当班人员是否到岗;

6、发车前检查驾驶员的驾驶证件、司机卡是否有效齐备;

7、准点发头班车,若遇临时缺勤或迟到要及时抵补,并如实记录。

违反此条

2、

3、

4、5款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经济扣款50元处罚;违反此条

1、7款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经济扣款10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待岗学习、停职检查、改换工种或纪律处分。

第二十一条发车过程:

1、督促司、乘人员作好准备,提前进站上客;

2、无人售票车要填写车辆登记表,并投入投币箱;

违反上条

1、2款的给予教育批评并考核扣款30元。

3、发发车指令,观察车辆出站情况并在行车时刻表上作好记录,调度员应上车刷出车卡:

(1)返回站的车辆要及时填写行车路单和行车时刻表,应及时督促驾驶员刷到站卡;

(2)早上发车1小时后立即向车队汇报当天出车情况,应到车辆,实到车辆,准点发车情况;

(3)线路两端调度室要经常互通情况,对运行中出现的临时问题采取协调一致的调度措施;

(4)对调度室内的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进行保护,对影响司、乘人员安全和健康的因素,及时排除或向车队汇报;

(5)合理安排司、乘人员的吃饭时间。

违反此条(1)、(2)、(5)款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经济扣款50元处罚;违反此条(3)、(4)款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经济扣款10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待岗学习、停职检查、改换工种或行政纪律处分。

第二十二条高峰时段:

1、提前清点高峰车当班人员到岗情况;

2、调整好高峰时段发车频率,缩短车辆调停时间。

违反此条

1、2款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考核扣款50元处罚。

第二十三条特殊情况的处理标准:

1、负责解决在当班时间本线路的突发事件意外情况,服务纠纷及投诉,并在调度日志上作好记录,及时向车队和公司安营部汇报;

2、若遇车辆抛锚,如实填写到行车时刻表、行车路单、故障表和调度日志上。并与修理厂联系进行抢修,督促故障车保修;

3、若车辆不能及时修复,应督促司机对故障车辆进行更换;

4、若遇车辆发生行车安全事故,应如实填写到行车作业时刻表、行车路单和调度工作日志上,并按规定逐级上报。

违反此条4款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经济扣款50元处罚;违反此条

1、

2、

3、5款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经济扣款10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待岗学习、停职检查、改换工种或行政纪律处分。

第二十四条交接班:

1、下班前对行车时刻表、行车路单、故障登记表和调度日志进行检查,保证原始资料的准确性;

2、将本班运行情况、班次完成情况向下班调度作具体交代,做到“下不接、上不交”。

违反此条

1、2款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经济扣款10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待岗学习、停职检查、改换工种或行政纪律处分。

第二十五条收班:

1、提前检查收班车有无问题;

2、检查行车时刻表,行车路单、故障登记表、调度日志有无短缺,汇总全天的班次完成情况;

3、准点发末班车;

4、调度员随末班车回场,将各种原始报表交车队方能下班。

违反此条

1、

2、

3、4款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经济扣款5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待岗学习、停职检查、改换工种或行政纪律处分。

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调度员工作标准,认真履行线路工作职责,维护企业和线路生产的合法利益,加强政治思想和业务技能的学习,不断提高和改进工作效率与质量。

第二十七条按《公交司乘调人员上岗操作规程》认真工作,熟悉线路生产,根据线路客流和生产情况,采取灵活有效的调度措施,以保证线路车辆的均衡运行。

第二十八条团结同志、秉公办事,妥善处理好服务纠纷和职工内部矛盾。不得制造矛盾,若调度员对服务纠纷和职工内部矛盾听之任之或有意制造矛盾,每次扣款200元,若再次发生,降星直至取消调度资质。

第二十九条自觉遵守纪律,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形象,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打麻将、扑克、下棋、干私活以及做其他有损企业声誉和形象的事。也不能允许其他人员在调度室内或线路运营车上从事与线路生产无关的一切活动,如下棋、打牌等。否则,给予当事人扣款200元。

第三十条发车前认真检查驾驶员的驾驶证是否齐全有效,按安全警示要求提示驾驶员注意安全、匀速行驶并请驾驶员签字。对于驾驶员存在开快车等不安全现象,除当面指出外还要及时上报车队。驾驶员的驾驶证若不齐全有效或未签字,一次扣当班调度员50元,如无证驾驶员发生安全事故,当班调度员应承担管理责任,将给予降星或取消调度资质,严重者将给予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保证线路每日第一班车和收班车的准点出发,若出现延误或提前发车引起的投诉,对当班调度员予以100元扣款。

第三十二条调度员每天必须准确填写收款单表格并投入投币箱内,不得有误,若因填写失误或漏填一次对当班调度员予以50元扣款,失误三次以上予以降星或取消调度资质。对回场车和加气车,调度员必须与监换胆人员一起做好清胆和封胆工作,失误一次扣当班调度员100元,失误三次取消调度资质。

第三十三条调度员发车时应上车刷“发车卡”,车辆到站时应及时督促驾驶员刷“到站卡”,若一次不刷,扣当班调度员50元,一月中三次不刷者,予以降星或取消调度资质。

第三十四条如实填写线路行车时刻表,营运状况统计表,做到记载真实、准确、清楚。凡出现记载不清楚、漏记、误记一处扣款20元。严禁弄虚作假、虚填原始资料,一经发现将给予当事人200元罚款、降星或取消调度资质直至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线路如出现严重阻塞或突发事件,30分钟以上未发车时,应向车队和安营部、热线中心汇报,服从车队、公司的统一安排,同时采取灵活机动有效的调度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降低线路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否则将给予当事人200元的扣款、降星或取消调度资质直至处分。

第三十六条调度员不得私自调班和找人临时带班,一经发现,将给予当事人100元扣款处理。

第三十七条清洁和维护好调度室内、外卫生,卫生不合格一次扣款30元。

第三十八条调度员对本线路的客流情况要随时与驾驶员沟通,掌握好早高峰、晚高峰和平峰时段的客流变化。调度员每月要进行一次随车客流调查。不得弄虚作假,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给予扣款100元、降星直至取消调度资质,每月28日前,应将调查资料行车计划交回车队,车队应于次月5日前交回安营部,逾期不交扣款30元,三次不交降星直至取消调度资质。

第三十九条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遇重大事件或紧急情况要服从公司统一调度,违者取消调度资格。否则,考核100元/次。

第二节稽查岗位工作标准及考核

第四十条稽查人员分组上线检查,并在检查中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向组长汇报当天的工作完成情况及次日工作计划。雨后6小时内稽查队必须组织上线检查,未按规定考核管理责任人50元/人,具体责任人20元/人。

第四十一条检查中发现问题和接到投诉后,及时向组长汇报情况及事件原由,由组长上报安营部,未按规定考核扣款30元/次。

第四十二条上线检查票务人员,每天每组检查不得少于18台次,并于当天核对票务单据,未按规定考核扣款30元/次。

第四十三条每周二上午9:00时回公司汇报上周工作,由安营部召开工作总结会,组长汇报稽查队工作计划及情况,汇总上一周原始资料,并认真核实票务稽查表,每月底写出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未按规定考核扣款50元/次。

第四十四条下列情形者,视为工作不作为,一律考核50元:

1、未监督驾驶员正确使用语音报站器,对线路语音报站器完好情况检查制度不落实,发现问题未及时记录并上报相关科室;

2.未监督驾驶员正确使用投币机、刷卡机,未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和执行《票务管理制度》、《司机上岗操作规程》,发现问题未及时纠正并上报相关科室;

3、对公司所属线路安全营运秩序现场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未及时纠正、及时上报;

4、在开展服务、票务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5、未按规定完成当日、当次检查任务;

6、对营运线路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追、抢、跺、截头进站、甩站、超速行驶的问题未加以纠正、告之、记录、教育、反映;

7、对营运线路车辆,开快车、进站和路口车速过快,相互追逐、争抢客源的检查未加以纠正、告之、记录、教育、反映;

8、对营运线路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随意借道、变道、开串车,未按规定限速运行的检查监控工作监督不力,未加以纠正、告之、记录、教育、反映。

第四十五条每日营运服务质量、清洁卫生、车容、车貌、车内设施、营运秩序的检查监控工作不落实,每月公司所属公交线路检查面未达到车辆总数100%,每周检查面未达车辆总数的80%;经公司核查检查不真实,检查资料有误,一律考核100元:

第四十六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事件行为和人员,处理不公、调查不深、不讲原则、不秉公办事,一律考核100元;

第四十七条对不服从管理、多次纠正错误不改的人员以及工作中弄虚作假、循私情,检查时通风报信,一经查实,视情作待岗或除名处理。

第四十八条当月有效投拆超过每10万人次/件次考核组长40元,队员各20元;

第四十九条发生恶性服务事件一次,考核组长100元;

第五十条凡被市级新闻单位批评或表扬一次,考核(奖励)组长100元,省级新闻单位批评或表扬一次,考核(奖励)组长200元。

第五十一条车辆卫生凡被有关部门或单位检查不合格一次扣组长50元。

第五十二条普通话检查合格率未达95%,一次扣组长20元,以此类推。

第三节配票工作标准及考核

第五十三条每天工作结束后,清理在库票据,与二级台帐逐一核对,如发生差错,考核30元/次,考核组长50元。

第五十四条每天配出的票据,必须逐一登记三级台帐,未做到或发生票据差错,考核具体责任人50元/次,考核组长100元/次。

第五十五条每日配票工作结束后,配合收款员点数当天营收款,保证营收款当日送存银行,如不配合清点款者,每发生一次扣款20元。

第五十六条算帐员:

1、认真完成每日的算帐工作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未完成当日工作计划和任务,扣具体责任人50元,考核组长50元;

2、每天算帐工作结束,必须与收款员核实营收款并做到帐款相符,如未核实,扣具体责任人30元,考核组长50元/次;

3、每旬公布驾、服人员营收情况表,如未公布,每次扣具体责任人50元,组长100元;

4、当天收入、配票报表必须当日报送,如未报送,扣具体责任人每次30元,组长50元;

5、每天算帐工作结束后,配合收款员点清当天营收款,保证营收款当日送存银行,不配合清点款者,每发生一次扣款20元。

第五十七条收款员:

1、每天收完营收款后,与算帐员核实营收款并做到帐款相符,若未与算帐员进行核实,扣具体责任人30元,组长50元;

2、当天的营收款如发生短缺,由收款员自行赔付,并扣款20元/次,长款必须当日充公。未充公,按长款加倍金额扣款;当日营收款必须送存银行,如未当日送存银行,扣具体责任人50元/次。

第五十八条配票室人员对未日结日清的乘务员必须告知车队相关负责人,凡违反此项规定者,每人扣款50元。

第五十九条无人售票车司机在领取无人售票车车票时,配票员必须如实进行登记,凡违反此项规定者,扣款50元。

第六十条配票室人员必须认真核对乘务员的客票,违反此项规定者,扣款100元处理。

第六十一条严禁乘务员在配票地点算票结帐,违者扣配票室人员50元。

第四节收银中心岗位工作标准及考核

第六十二条复核员:

1、在工作时间内,严格自觉接受监察系统的监察,着工作服,私人物品按规定位置摆放,私人钱币禁止进入点钞室。工作台面不得堆放杂物,不得个人兑换任何钱币,不得谈论或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任意一项扣款30元;

2、每日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迟到、早退,对点钞员所点小钞认真复查并记录错账,如有擅自不记录或不认真记录者,一次扣款20元;中途离岗视为旷工,考核100元/次。

3、认真填写各点钞员的点钞金额,包括姓名、线路、日期和缴存金额,如有差错,一次扣款5元;

4、当日送存上一天的营收款到银行,未送存一次扣款30元。

第六十三条点钞员:

1、不得早退、迟到,在工作时间内,严格自觉接受监察系统的监察,着工作服,私人物品按规定位置摆放,私人钱币禁止进入点钞室。工作台面不得堆放杂物,不得个人兑换任何钱币,不得谈论或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任意一项扣款30元;中途离岗视为旷工,考核100元/次。

2、每日必须按规定程序操作,认真填写每条线路的单车营收,营收包括姓名、大小写金额,如有错填,一次扣款5元,以此类推;

3、认真清点每日各条线路车辆营收,错账不得超过千分之三,如超过此数的50%,扣点钞员5元,以此类推;

4、复核员和点钞员每日入库有错账,50元以下每次扣5元,50元至100元扣款10元,100元以上扣款20元;

5、如发现点钞员有自己留存钱币的行为,按公司有关票务管理规定处理后,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四条收银车驾驶员:

1、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2、不得早退、迟到,违者考核30元/次;严禁中途离岗或当班时饮酒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一次扣款100元/次;

3、按公司规定线路行驶,不得擅自改动线路(特殊情况除外),违反一次扣款100元;

4、私自动用收银车一次扣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全额赔偿损失外,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5、爱护收银车,定期进行保养,未做到者一次扣款50元,若由此造成严重后果者,全额赔偿损失。

第六十五条收(监)胆员:

1、不得迟到、早退,违者考核30元/次;严禁中途离岗或当班时饮酒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一次扣款100元;

2、严禁私自换班(特殊情况需报主管领导同意),违者一次扣款50元;

3、凡迟到、早退考核30元/次,中途离岗者视为旷工考核100元/次;

4、认真、准确、如实填写收、换胆登记表,若因工作失误造成工作混乱者一次扣款20元;

5、爱护内胆及插板,凡因工作失误导致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另扣款50元。完成当天的收、换胆工作后,仔细检查各点有无遗漏,下班前必须整理好相关物品,严禁乱堆乱放,违者一次扣款50元。

第六十六条公司应依据生产经营实际,按规定选择优秀员工,足额配置监、换胆人员。

第六十七条换胆时必须监胆员、换胆员、司机三人同时在场并各自签字,凡违反此项规定者,每人一次扣款100元,二次扣款200元,以此类推。

第六十八条遇车辆抛锚时,监、换胆人员应及时通知车队值班人员,由车队值班人员安排监、换胆人员立即到抛锚处换胆。凡违反此项规定者,每人一次扣款50元,二次扣款100元,以此类推。

第六十九条换胆时监换胆人员发现投币机有故障,必须立即做好记录并报修,凡违反此项规定者,一次扣款50元。

第七十条监换胆人员必须同时与收银中心监察员完成交接签字手续后才能离开,凡违反此项规定者,调离工作岗位;造成损失者,除赔偿损失外,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节场站办工作岗位标准及考核

第七十一条严格按《车辆清洗合同》规定监督场站清洗公司对车辆车身、地板、玻璃、内壁、座椅进行清洗保洁。

第七十二条组织维护场站内行停秩序,确保场站内乘车安全和车辆清洗点洗车安全。

第七十三条加强场站门卫(含自行车看管员)教育、引导管理,督促门卫(自行车看管员)做好站内卫生及治安、防火、防盗防范管理工作。

第七十四条协助公司抓好场站工程建设,负责协调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十五条违反以上规定,工作失误,考核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调岗或辞退。

第六节材料库管员工作标准及考核

第七十六条材料入库必须验收,如发现材料数量不对、手续不全、无生产厂名厂址、无合格证券的“三无”产品严禁入库,并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进行处理。

第七十七条库存材料必须进行分类存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定位、五摆放”确保帐、物相符。

第七十八条随时检查材料库存量,及时补充,尽量做到不待料。

第七十九条发放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做到“以旧换新”,随领随发,库内材料不得私借出库,应保存所有原始凭证与相关记录,以便查验。

第八十条坚持季度盘点,做到进、消、存的数量、金额相符,保持合理库存,减少积压。

第八十一条严格材料配件质量进库管理,对进入使用后要及时收集使用情况信息反馈工作,对不合格的配件材料要及时退货,严把质量关,未达到的考核责任人50元。

第八十二条车辆修理中发生待料情况时在半小时内及时报供货方进料,材料到达后20分钟内通知修理部领用,未达到要求的考核责任人30元。

第八十三条加强库房管理,做到帐、卡、物相符,配件材料不丢失、不腐烂、不质变。凡是造成帐、卡、物不符和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损坏的考核责任人30元。

第八十四条每月材料消耗、购买以及库存的数据报表必须在次月5号前完成上报。每季度进行一次库房盘存并做好记录,未达标的考核责任人50元。

第八十五条维修、保养车辆需要更换材料配件的,必须由驻厂技术人员鉴定认可,签字同意后,用拆解下来的旧件到库房换领新材料件,未做到考核50元/次。

第八十六条更换废旧材料配件(如各类电机转子、座椅、显示器等)凡是不涉及到安全方面的部件材料,修复后能再次使用的必须进行修旧利废,不得随意报废处理,未按规定考核扣款30元/次。

第八十七条更换材料配件,不能再修或不能再利用的,进行集中并作报废处理。但必须销售给有回收资质的回收企业,以免造成不良后果。报废处理后变卖的现金必须及时上缴公司财务部并作好登记,未按规定考核扣款100元/次,并视情况作辞退处理。

第七节驾驶员营运纪律及考核

第八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款50元,并批评教育或停职检查办学习班处理:

1、未经调度同意私自冲代号,按次扣款;

2、行驶途中任意停车上下乘客或在非本公司站点线路乱停、乱放的;

3、驾驶员操作时吸烟、饮食、闲谈或引擎盖坐人(本单位人员并处);

4、穿高跟鞋、拖鞋上岗;打赤脚、赤膊开车;

5、不关车门,倒车无人配合开门辗车;

6、进站车速快,不靠边(无行道树、固定障碍距街一米)进站,超站停车,不正确使用转弯灯;

7、工作时间带小孩玩耍和上车玩耍;戴耳机、耳套、打手机的。

第八十九条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者,考核扣款100元或停职检查办学习班处理:

1、驾驶员必须服从调度及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不服从者按次扣款;

2、私自甩站、放空;

3、在运行中,车未停稳开门,门未关好发起步信号、开门辗车;

4、车辆抛锚不及时报修,未将车移到路边,影响交通或车组人员擅离职守,导致交警拖车,造成社会影响。

第九十条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者,扣款200元,违章发生事故造成社会影响者,按其责任比例赔偿经济损失外,可报公安机关给予吊扣或注销驾驶证件,停职、检查、学习,直至除名处理解除劳动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强行超车,故意不让道,会车占道行驶,开斗气车冒险行驶;

2、开车时双手脱离方向盘、肘臂靠在驾驶窗外;

3、不遵守交通指挥、信号、闯红灯(另被有关部门处罚自行承担)

4、故意用车逼人和非机动车、造成人员伤害和社会影响;

5、将车交给非本单位驾驶员或本单位非驾驶员驾驶车辆;

6、实习驾驶员无监护司机单独开车,监护司机监护时擅离职守;

7、酒后开车;无证照驾驶或造成事故和社会影响的;

8、发生交通事故,24小时内不报案隐瞒事故造成后果的;

9、违章不服纠正,拒不出示驾驶证或围攻谩骂、殴打安全管理人员、公安交通管理人员,被扣车、扣证者;

10、不主动避让礼宾车队、救火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造成社会影响的;

11、随意改变行车路线(串线)、私自用营运车办私事,肇事的;

12、早、晚、夜间或雾天行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13、在运行过程中私自改变运行线路和未到终点站提前调头;

14、聚众或煽动职工闹事者。

15、行驶中或进站开门运行、揽客、久等候客、营运途中停车办私事;

第九十一条车辆在运行途中前车抛锚,后车必须转载乘客,返回后通知当班调度员做好记录,对拒不转载乘客的司机人员按次扣款100元,情节严重的停职检查、学习,直至除名处理。

第九十二条进站上下客时,司机必须认真督促乘客按规定票价投币,待乘客投完币后,必须将钱币全部清入底层钱箱车辆才能起步运行,凡违反此项规定者,一次扣款100元,停职检查1个月;若到终点站仍未清币者,一经查实,一次扣款300元,并停职检查3个月。

第九十三条严禁无人售票车乘客在车门处收钱找零,凡违反此项规定的司机,一次扣款200元,并停职检查2个月。

第九十四条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一律严禁公司员工在无人售票车上收钱找零,一经发现,视其为严重违反票务管理规定和企业规章制度,按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五条任何情况下,司机不得从乘客手中接钱替乘客投币或找零,凡违反此项规定者,视为严重违反票务管理规定和企业规章制度,按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六条放空车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线路运行,凡违反此项规定者,一次扣款200元,并停职检查1个月。

第九十七条严禁在引擎盖上、档枫玻璃后摆放报纸、书籍、衣物或其它杂物,凡违反此项规定的司机,一次扣款50元,二次扣款100元,以此类推。

第九十八条车辆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司机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监换胆人员换胆,严禁在未换胆情况下擅自离开车辆,凡违反此项规定者,一次扣款50元,二次扣款100元,以此类推。

第九十九条在运行中司机应对投币机的工作情况进行仔细检查,若发现投币机发生故障不能投币、清币或出现钱箱爆满无法继续投币等意外情况,应立即停止营运,在妥善转运乘客后及时按规定路线回场报修,凡违反此项规定者,一次扣款100元。

第一百条对违反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九条,其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凡重犯者,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百零一条凡钱胆内发现金属钩、磁铁等作案工具,将严肃追究当班司机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当月未完成营运生产任务,由当事人向车队做出书面解释,一年内累计三个月未完成营运生产任务又无特殊原因者,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节服务员(售票员)工作标准及考核

第一百零三条: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者,扣款50元:

1、未经调度同意或私自换班按次扣款。

2、乘务员操作时吸烟、饮食、闲谈或驾驶陪坐。

3、穿高跟鞋、拖鞋上岗;打赤脚、赤膊的。

4、工作时间带小孩玩耍和上车玩耍;带耳机、耳套、耳塞售票的。

5、行驶中打手机的。

第一百零四条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者,扣款100元或停职检查学习处理:

1、乘务员必须服从调度及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不服从者按次扣款。

2、下车不关车门,倒车时不主动配合,开门辗车的。

3、工作时间打毛线、看书报、干私活、打瞌睡、未到终点站提前离岗的。

第一百零五条聚众或煽动职工闹事者一次罚款200元,造成影响的可根据情节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百零六条无人售票车:

1、未放置服务证、电子设施、灭火器、投币箱、车内清洁卫生不合格考核30元。

2、驾驶室卫生脏乱差考核30元。

第一百零七条有人售票车:

1、未按规定着装、佩证上岗、未放置服务证考核50元/次;

2、电子设施、灭火器、轮胎、玻璃、地板、坐垫、门盒、扶手、内墙、顶棚、驾驶室清洁卫生不合格考核30元/次;

3、未用文明用语、预报站、到达站、报转乘点、安全用语、五照顾疏导、走动服务、监督刷卡考核20元/次;

4、未报普通话考核50元,并取消当月服务奖(本线路)。

5、有效投诉取消当月服务奖(本线路)。

第一百零八条乘务员必须将路单逐次交调度员填写,发生未填写,未交者不予计算趟数,凡发生私自涂改、增填,按次扣款100元,并视情作待岗处理。

第一百零九条必须努力完成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及考核指标,对无正当理由2个月或累计3个月未完成生产任务,视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百一十条乘务员在工作中应主动售票,认真查验票,严格按规定票价执行,做到一人一票,钱票相符,补发票不超标,严禁多收乱要或无理拒载乘客,对不按规定多收乱要的,除退回多收款项外,另按多收金额的十倍赔付给乘客,按优质服务考核条款处。

第一百一十一条售出客票必须切角,违者按漏票处理;市区线路三站,远郊县区线路五站以上检查发现未购票乘客为漏票,除乘客按章补票外,乘务员按补票金额的二倍予以处理,并纳入生产指标奖惩考核;不得出售抽心票;不准互借客票及票款;严禁挪用票款、严禁以票换物或以物换票及利用其它手段盗窃侵占票款;未经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找人(包括本单位职工)代售各种客票。

第一百一十二条违反上述规定之任意一款,除追回票款外,将视情节给予50-100元扣款或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客票必须按规定装在票盒上,严禁将客票夹在夹子上或拿在手里出售,违者一次扣款50元。

第一百一十四条备用金规定为100元,在工作岗位期间,备用金不得擅自动用,凡发生备用金短款,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客票管理制度和企业管理规定,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百一十五条乘务员不得漏售客票。凡检查中发现一张漏票,则按票面金额以一罚十;两张漏票,则按票面金额以一罚二十,以此类推。

第一百一十六条凡检查中发现有多余票款,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客票管理制度和企业管理规定,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百一十七条一月内累计发生3次(含3次)票务长短款,作待岗处理;

第一百一十八条凡检查中发现票款长短款5元以下(含5元),按1:10元倍考核扣款,5元以上(不含5元)的人员,一律作待岗处理,考核扣款50-300元,待岗学习1-3个月。凡发生侵占票款行为,不论面额大小,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百一十九条乘务员私自借票,除将所借票款予以没收外,对借票人、被借票人均按所借票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

第一百二十条严禁乘务员记录底票的票号私自算帐,凡违反此项规定者,一次扣款50元,二次扣款100元,以此类推。

第一百二十一条对持大钞(五元及五元以上的面额)的乘客,乘务员故意不及时找补,等到乘客下车时才找补的,发现一次扣款100元,二次扣款200元,以此类推。

第一百二十二条凡司机教唆或伙同乘务员侵占票款,视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按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百二十三条侵占票款,无论金额多少,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百二十四条当月未完成营运生产任务,由当事人向车队做出书面解释,一年内累计三个月未完成营运生产任务又无特殊原因者,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百二十五条谎报票款、客票被劫持、遗失等情况,经查实,除追回客票、票款外,并视情节、态度给予50-100元扣款直至处分。

第一百二十六条使用客票或票款赌博,经查实没收客票和票款,并补足用于赌博的客票和票款,同时给予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百二十七条严禁司乘人员及其它人员卖废票、假票、非本公司客票;严禁卖半截票,回笼票,远郊连存根售出的客票;严禁卖非本线路的客票;严禁窃取无人售票车钱箱票款。

第一百二十八条未经车队、公司管理人员同意,司乘人员或其它人员以车谋私,收钱载货或从事其它违纪行为,属盗窃、侵占票款,除追回票款或按台班赔偿营收外,还将根据情节轻重,认识态度给予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行车事故处理及考核

第一百二十九条根据国家1992年12月2日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一、轻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0000元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0000元以上不足60000元的事故。

四、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0000元以上的事故。

我司根据国家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结合公司安全实际情况,以产生事故费用4000元(含4000元)确定为立案事故。对发生一切有责交通事故、技术责任事故的肇事者,应根据事故的性质、情节、责任,分别给予当事人考核,赔偿经济损失,直致追究法律责任。经公安机关认定的一切无责事故,不纳入本文考核范围。

第一百三十条一般行车事故责任人的经济赔偿规定。

1、凡发生行车事故,公安机关的罚款一律由肇事责任人自行承担。

2、凡发生行车事故,由公司对车队、驾驶员进行经济考核。发生一般行车安全事故(包括小擦挂),给公司营运生产造成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扣发驾驶员当月安全奖并考核扣款100元,造成事故情节恶劣的,另行按规定处理。

3、凡发生行车安全事故给公司营运生产造成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扣款200元,取消当月安全奖。

4、凡发生行车安全事故给公司营运生产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考核300元,并取消当月安全奖。

5、凡发生行车安全事故给公司营运生产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事故,除按本条第4项处理外,按经济损失总额的相关责任比例进行考核:全责10%、主责7%、同等责5%、次责3%。客门伤事故按全责定性进行考核,1000元以内自理,超出部份按事故费用50%承担,并取消驾驶员年度安全驾驶员评比资格。

6、凡发生行车安全事故给公司营运生产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至100000元以下的,除按第4项、第5项处理外,并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记过处理。

7、凡发生100000元以上事故的肇事者,除按本条第4项、第5项、第6项处理外,造成严重后果、恶劣影响的,可根据情节报公司给予留用察看或解除劳动合同。

8、凡发生无责重大交通事故,取消驾驶员当月安全奖。

9、凡发生无责特大交通事故,取消驾驶员当月安全奖,并取消年度安全驾驶员评比资格。

10、追尾事故考核

凡发生公交车追尾事故,按全责处理,事故考核金额按高限从重处理,造成3人以下(不含3人)的责任事故,按照第4项考核办法进行处理。

11、门伤事故考核

凡发生门伤事故(机械问题除外,但要有公司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的证明材料〉,产生费用在1000元以内(含1000元〉的费用自行负责,1000元以上,除扣款1000元以外,超出部份按10%承担。

12、客伤事故考核

凡发生车内客伤事故,公安机关没有认定责任的,按全责处理。

第一百三十一条行车事故责任人的处理规定

1、凡发生有责轻微事故(小事故)者,由所在车队批评教育,酌情处理。

2、凡发生一般事故责任者,由所在车队组织停岗学习。

3、凡发生重、特大死人事故的责任者,一律停职检查,待公安司法机关对事故结案后,除公安机关处罚外,按其责任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及给予其他处理。

4、各车队每发生一件重、特大事故,事故相关管理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一百三十二条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处理

(一) 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认定。

(二)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参照行车事故责任人的经济赔偿和行政处罚标准执行。对于故意违章行驶、违章操作而造成的事故,对事故责任人应加重处理。

(三)因机械原因引起的行车、门客伤事故以及其它事故,必须由技术材料部、安全营运部集体认定处理,车队无权私自处理,但必须配合调查,提供原始资料。

(四)凡发生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事故结案处理,必须有公司安营部科长、干事参与现场处理。

(五)发生交通责任事故,被司法机关追究了刑事责任,不再要求进行经济赔偿。

第一百三十三条公司对各车队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均应纳入年终目标进行考核。此办法所涉及各种事故的经济赔偿和扣款一律上缴公司财务,用于冲减安全事故费用,车队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作他用。

第四章表扬、批评及其它奖励考核

第一百三十四条好人好事一次奖励50元,热线表扬一次奖励50元,表扬信一封奖励60元,电视、电台、报刊表扬一次奖励200元。

第一百三十五条公司设立委屈奖一次奖励200元。

第一百三十六条电视、报刊、来访曝光批评的经查情况属实扣款200元/次,情节严重的,公司视情给予停职、待岗处理。

第一百三十七条来访批评信件,经查情况属实,扣款100元/次。

第一百三十八条发生服务事故,除考核扣款200元外,承担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损失,并视情作停职检查或待岗处理。

第一百三十九条无故不参加学习或培训一次考核50元,迟到10分钟扣款20元,早退扣款50元,请假扣款20元。

第一百四十条发生热线投诉考核50元/次,甩站投诉考核扣款100元/次。

第五章科室(部门)工作岗位标准及考核

第一节公司办公室、劳资部

第一百四十一条未完成月工作计划及领导交办的工作l件,扣部门负责人、具体责任人各30元,以此类推。

第一百四十二条未按时完成工资核算,工资审核中发生差错,考核部门责任人30元/次,具体责任人50元/次。

第一百四十三条未按时填报人员动态、职工人数分类台帐,一次考核部门责任人20元,具体责任人50元。

第一百四十四条职工人事、工资、社保档案分类不齐全,存档不规范,扣部门责任人20元,具体责任人50元。

第一百四十五条收集、上报、下发各类文件资料,未按规定执行,扣部门负责人30元、具体责任人50元/件。

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时保障生产生活用具、后勤物资、办公用品,保障不及时影响一线生产,情节严重的予以严肃处理,并扣部门负责人30元/次、具体责任人各50元/次。

第一百四十七条各类资料及档案、印章管理,未按规定执行,扣部门负责人、具体责任人各50元/件。

第一百四十八条未按规定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计划,以及未执行公司规定,导致失误,除扣具体责任人300元,部门负责人200元外,公司将视情节严肃处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车队办公室干事、资料员参照上述考核规定执行。

第二节计划财务部

第一百五十条未完成月工作计划l件,扣部门负责人30元,具体责任人各50元,以此类推。

第一百五十一条营收款,当日未按规定送银行,扣部门负责人30元、具体责任人各50元/次。

第一百五十二条客票及票据管理,日结日清,每月盘存一次,如有差错,扣部门负责人30元,具体责任人50元。

第一百五十三条现金、银行存款、票据,如有差错,扣部门责任人30元、具体责任人50元。

第一百五十四条报表及基础资料管理,未按规定执行,扣部门责任人30元、具体责任人50元。

第一百五十五条定期公布司、乘人员指标完成情况和考核情况,未按规定执行,扣部门负责人30元、具体责任人50元/次。

第一百五十六条年终按规定公布职工工资收入台帐,未按规定考核部门责任人50元,具体责任人100元。

第一百五十七条财务、统计工作出现失误,给公司带来损失,除扣具体责任人300元,部门负责人200元外,公司将视情节严肃处理。

第三节安全营运部

第一百五十八条当月未完成计划任务,扣安全营运部负责人、营运科长目标考核奖各200元,完成当月营收计划奖励安全营运部负责人、营运科长各200元。

第一百五十九条每周到车队或线路安全监督检查不得少于1次,未达标准扣部门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各50元。

第一百六十条发生有责重大事故,扣部门责任人300—500元/次,公司将视情给予严肃处理。

第一百六十一条公司每发生一件主全责(立案)事故费用在4000元以上(含4000元)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或造成重伤一至二人或轻伤3人,扣安全营运部责任人50元;发生两件以上时,每增加一件扣款30元。主全责立案事故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考核安全营运部责任人100元,10万元以上至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考核安全营运部责任人300元,30万元以上考核安全营运部责任人500元。

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每月发生两件主全责门客伤、车内刹车摔伤的立案事故费用在4000元以上(含4000元),扣安全营运部责任人50元;

第一百六十三条凡公司一月中发生8件以内(含8件)小事故(1000元以下事故),考核安全营运部责任人50元,每超一件考核部门责任人50元,以此类推。

第一百六十四条公司一月中未发生一件4000元以下(含4000元)立案事故奖励安全营运部责任人200元;一个季度未发生行车事故,奖励安全营运科负责人500元。

第一百六十五条全年公司无一件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死人事故,奖励安全营运部负责人1000元,科室1000元。

第一百六十六条安全营运资料应按分类及时归档,未按规定考核相关责任人各100元。

第一百六十七条当月有效投拆超过1件/10万人次考核安全营运部负责人、主管服务科长各20元,以此类推。

第一百六十八条发生责任恶性服务事件一次,考核安全营运部负责人、主管服务科长各100元。

第一百六十九条被市级新闻单位批评或表扬一次,考核〈奖励)主管科长50元,省级以上考核(奖励)部门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各100元/次。

第一百七十条车辆卫生凡被上级有关部门或检查通报不合格扣安全营运部负责人、主管服务科长各30元。

第一百七十一条按程序包车,并及时下发包车通知到车队,若出现包车误时的情况,扣主管科长50元。

第一百七十二条全月投拆未超过1件/10万人次,卫生、票务车辆合格率均达标(95%),奖励安全营运部主管负责人、营运科长各200元。凡发现一起票务贪污性质,经查实处理后,奖励直接人员50元/次。

第四节技术材料部

第一百七十三条车辆完好率应达到95%以上,每差1%考核技术材料部负责人各50元。

第一百七十四条合理安排车辆的维护修理保养计划,一般维护漏排1台考核技术材料部负责人、具体责任人各30元,二级以上维护漏排1台考核技术材料部负责人、具体责任人各50元,依此类推。

第一百七十五条按计划安排车辆年审及气瓶审验工作,造成车辆未能及时年检的考核技术材料部负责人各100元。全年车辆年审及钢瓶年审工作顺利完成不影响营运奖励技术材料部1000元。

第一百七十六条全面组织车队作好车辆周检安检工作,及时收集相关汇总资料分类存档,坚持重大节日现场督促车队周检外,每月坚持上线督促车队周检一次,未按规定考核技术材料部负责人各100元。

第一百七十七条合理安排车辆计划大修作业,未按计划安排大修车考核技术材料部负责人各100元。

第一百七十八条加强车辆节能降耗管理,依据生产营运实际合理制定相应车辆类型及线路气耗油耗定额指标,严格落实奖惩考核制度,加强节能降耗数据分析,每季度应有技术分析材料。每月车辆节能面应达到90%,每差10%考核技术材料部责任人各50元。公司车辆节能面达到90%后,每提高1%按公司节能奖奖金总额5‰奖励技术材料部负责人。

第一百七十九条因机械维护质量原因造成行车事故的考核技术材料部负责人各500元,并追究相应责任,公司将视情严肃处理。

第一百八十条因机械事故造成大件总成换件费用千元以上的考核技术材料部责任人各100元,全年无机械事故发生,奖励技术材料部负责人各200元。

第一百八十一条严把车辆维护修理保养技术审核关,不合格车辆严禁出厂,返保率应低于当日保养车的15%,每超1台考核技术材料部责任人各20元,以此类推。

第一百八十二条定期抽查车队“三检”落实工作,每月不低于一次,未达到考核技术材料部责任人各50元。

第一百八十三条对车辆及各种技术资料分类存档、车辆使用、维护状况等相关资料要及时进入计算机管理工作,未按规定或检查不合格的考核技术材料部责任人各50元。

第一百八十四条各类资料报表收集齐全,及时准确,每月对上的报表在下月4号前上报相关部门,未能及时上报的考核技术材料部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各50元。

第一百八十五条技术材料部库存资金占用全年不超过公司规定标准,若超规定考核技术材料部负责人各100元。

第一百八十六条修旧利废工作成效明显,贡献突出奖励驻厂技术人员、库管各100元。

第六章车队干部目标管理综合考核(试行)

第一节安全考核部分

第一百八十七条发生责任大事故,公司将作出严肃处理直至撤职,并追究相应责任,并处罚队长(副队长)1000元罚款;

第一百八十八条发生一件主全责的(立案)事故费用在4000元以上(含4000元)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或造成重伤一至二人或轻伤3人,处罚队长(副队长)100元,发生两件以上,每增加一件扣60元;立案事故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考核队长(副队长)200元,10万元以上至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考核队长(副队长)600元,30万元以上考核队长(副队长)1000元。

第一百八十九条发生一件主全责门客伤立案事故费用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考核队长(副队长)100元;

第一百九十条车内刹车摔伤立案事故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处罚队长(副队长)100元;

第一百九十一条凡车队在一月中发生5件以上小事故(1000元以下),超一件处罚队长(副队长)100元;

第一百九十二条有严重违章被新闻媒体曝光,处罚队长(副队长)各100元;

第一百九十三条全月车队无行车立案事故(主全责4000元以下),奖励车队2000元,当月奖励金40%部份用于奖励车队干部、安全、技安管理人员,剩余部份用于车队班组活动。

第一百九十四条全年车队无行车事故费用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奖励队长(副队长)2000元。

第一百九十五条季度无行车立案事故(主全责4000元以下),奖励车长(副队长)各1000元。

第二节营收考核部分

第一百九十六条当月营收任务超计划1万元(含1万元)以上,可按超产部份2%计提超产奖,超产奖分配按正队长50%,副队长30%,20%奖励其他相关管理人员。

第一百九十七条月营收超计划超产奖计提以20万元作为封顶限额,超限额部份不计提超产奖。

第三节服务质量考核部份

第一百九十八条当月有效投拆超过1件/10万人次考核队长(副队长)40元,质管员各20元;

第一百九十九条发生恶性服务事件一次,考核队长(副队长)200元,考核质管员各100元;

第二百条凡被市级新闻单位批评或表扬一次,考核(奖励)正副队长100元,质管员各50元;省级新闻单位批评或表扬一次,考核(奖励)正副队长200元,考核质管员各100元。

第二百零一条车辆卫生凡被有关部门或单位检查不合格一次扣正副队长各50元,质管员各30元。

第二百零二条普通话检查合格率未达95%,一次扣正副队长各20元,质管员各30元,以此类推。

第二百零三条检查票务经查实处理后一起奖励直接人员50元。

第二百零四条全月无投拆未超1件/10万人次,卫生、车辆合格率均达标(95%),奖励正副队长各200元;

第四节技术考核部份

第二百零五条车辆完好率应达到95%以上,每差1%考核正副队长各50元。

第二百零六条严格按照公司技术材料部车辆维护修理保养计划安排车辆保养,未按规定漏排或错排1台考核正副队长各30元,二级以上维护漏排或错排1台考核正副队长、机务各100元,依此类推。

第二百零七条严格按照公司技术材料部车辆年审及气瓶审验工作计划安排车辆年审及气瓶审验,因车队原因造成车辆未能及时年检或气瓶未及时审验考核正副队长各200元,全年车辆年审及钢瓶年审工作顺利完成不影响营运奖励车队1000元。

第二百零八条按规定组织好车辆周检安检工作,做好检查登记记录并分类存档,坚持现场督促机务员周检,未按规定考核正副队长各100元。

第二百零九条严格按照公司技术材料部大修作业计划安排车辆,未按计划安排大修车考核正副队长各200元。

第二百一十条车辆节能面应达到90%,每差10%考核正副队长各100元。公司车辆节能面超出90%,奖励车队机务150元。

第二百一十一条因机械维护质量原因造成行车事故,对正副队长处以各1000元罚款,并追究相应责任,并视情作严肃处理。

第二百一十二条因机械事故造成大件总成换件费用千元以上的考核正副队长各200元。全年无机械事故发生,奖励正副队长各400元。

第二百一十三条加强“三检”车辆制日常督促管理,每日“三检”车辆应达到90%以上,检查未到达90%以上,考核正副队长各100元。每月抽查驾驶员“三检”不低于一次,未达到考核正副队长各100元。

第二百一十四条检查资料及档案管理完好达到公司要求,检查未合格考核正副队长100元,检查合格奖励正副队长各100元。

第二百一十五条各类检查资料及报表收集齐全,及时准确,每月对上的检查资料及报表在下月3号前上报相关部门,未能及时上报的考核正副队长各100元。

第二百一十六条因车辆缺机油或缺水等司机自身原因而造成发动机损坏,每发生一次扣正副队长各100元;

第二百一十七条因缺电水和不爱护使用电瓶致使电瓶损坏报废,每发生一次扣正副队长各100元;

第二百一十八条事故擦挂、花脸车须及时修复,在日常抽查中发现一台不合格,扣正副队长各20元,以此类推。

第二百一十九条作好车辆周检安排工作,车辆检查率达到100%,检查资料齐全及时报送技术部,未到达上述要求考核正副队长各50元。

第二百二十条车队未按计划安排进行车辆进保,一保每台考核正副队长各30元。二保每台考核正副队长各100元,以此类推。

第四节其它考核

第二百二十一条不服从公司部门的统一管理指挥,扣责任人200元/次;

第二百二十二条车队违反公司用人管理制度,一次扣责任人100元;

第二百二十三条车队违反有关规定发生火灾,公司将根据情节严肃处理责任人,给予正副队长500—2000元的罚款;

第二百二十四条车队职工发生聚众闹事打架造成影响的,视其情节考核正副队长200——300元;

第二百二十五条生产用车(保管人)用油超标一次,按实际超标金额扣款。

第二百二十六条凡涉及司、乘、调职工违章违纪考核扣款,由车队填报违章违纪旬报报安全营运部,每旬填报一次,违章违纪单应注明被考核人姓名、线路、违章违纪条款(依据《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考核扣款金额,每月5号前由安全营运部进行汇总并加盖部门章报公司办公室劳资部,并统一进行考核扣款。凡车队自行考核扣款或不按期填报违章违纪旬报、月报(周

六、周日或节假日顺延)及隐瞒不报擅自处理考核正副队长各200元/次。

第七章驾驶员年度安全奖发放标准及考核办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驾驶员在全年行车中无任何责任事故,于第二年满一年后(以正式上岗之月起算)按每月20元发放年度安全奖。

第二百二十八条连续多年的安全驾驶员按实际安全年数发放年度安全奖,即:20元/月×N年),最高封顶年限为10年。

第二百二十九条发生行车擦挂主、全责事故(未伤人),产生事故费用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下的,取消一年的年度安全奖,按减去一年后的实际年度发放,即(每月20元×(N-1)年)。

第二百三十条一年内发生2起(含2起)2000元以下的主、全责行车擦挂事故,取消所有年度的安全奖金;发生2000元以上的主、全责擦挂事故(含无责大事故),取消所有年度的安全奖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凡发生门、客伤事故、追尾事故、行车伤人的主、全责事故,产生费用的取消所有年度的安全奖金。

第二百三十二条凡病、事假满30天(含30天)取消所有年度的安全奖金。

第二百三十三条凡取消所有年度安全奖的驾驶员,待重新上岗满一年且无任何责任事故,按每月20元发放年度安全奖。

第八章职工年休假休假实施办法(试行)

第二百三十四条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时间满一年,均享受年休假。

第二百三十五条年休假安排本着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安排,司机、服务员、线路调度员按规定休5天;公司(车队)各科室、场站办、稽查队、收银中心、配票室、材料室由所在部门(车队)安排,凡休假人员安排应提前一周报公司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第二百三十六条年休假均为5天(工龄界定按国家年休假相关规定执行),国家法定假日及正常轮休日不计入年休假。

第二百三十七条职工因事故、票务停检、请病、事、产、婚假及大修车、学生放假撤车按实际天数充抵年休假,以年休假充抵的病事假天数不考核扣款。

第二百三十八条因生产需要不能安排或未安排职工休完年休假的,年底作好统计,由车队报公司,按实际天数支付加班费。

第十一章员工岗前培训及辞职(辞退)管理制度

第一节员工招聘(应聘)程序

第二百三十九条凡应聘者须经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办公室)逐一登记,填写应聘登记表,应聘者应具备个人身份证、失业证、户口证、驾驶员证正副证、普通话等级证、务工证、个人简历、体检表、个人照片等手续及资料。

第二百四十条凡应聘者具有3人以上,由劳动人事部门(办公室)牵头,由招聘(辞退)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应聘人员应五官端正,仪态大方,无残疾,驾驶员年龄在22-45周岁以下,持A照,服务员年龄在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第二百四十一条由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办公室〉把关,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视力、肺部透视、肝功能体验、尿检等科目,体检费用自理。

第二百四十二条新招员工上岗前应与公司签订《应聘须知》、《劳动合同补充协议》《驾驶员附加协议》。

第二百四十三条新聘录用员工应建立专项花名册,花名册应注明介绍人单位、联络电话。

第二节培训、考核、实习、上岗管理制度

第二百四十四条培训由公司委托具有国家认可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交性质与职业道德、CNG、上车实际操作考核测试、驾驶员“三检”工作制度、消防安全技能、车辆技术规范与维修、保养、〈〈安全生产法〉〉、驾驶员安全操作技能、司乘调人员上岗操作规程、安全事故防范与处理、门客伤事故与防范、劳动用工制度、营运生产劳动纪律、事故案例等科目。

第二百四十五条面试、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劳资部、安营部依据车队生产实际分配到相应车队实习,由车队指定专人进行监护实习。

第二百四十六条正式上岗前由车队对实习司乘人员作出实习鉴定,其技能达到独立操作要求,填写实习鉴定表,并由监护人及车队安全队长签字后方可上岗(实习鉴定表交安全营运部)。上岗前车队应填写司乘人员上岗申请表,由车队队长、安全(服务)队长签字后交公司安营部及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劳动工资部,待公司领导审批后由劳动工资部向车队出具分配手续,通知上岗人员交其培训实习费及安全(票务)责任金等,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上岗。

第三节驾驶员、服务员培训实习及收费标准

第二百四十七条驾驶员经培训合格后,由车队对其进行监护实习,监护实习时间不低于1—2个月。

第二百四十八条驾驶员实习期间由公司发给基本生活费(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后愿意继续在本公司工作的,与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第二百四十九条凡培训实习司机交安全责任金6000元,工具押金50元。

第二百五十条服务员由公司委托相关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公司安排上车实习,实习期间发放基本生活费。

第二百五十一条凡服务员通过培训、实习的人员,一经本公司录用, 则收取票据责任金3000元,话筒押金50元。

第二百五十二条被录用的服务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后愿意在本公司继续工作的,与本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第四节服装费用管理规定

第二百五十三条工作服服装费用按公司个人7:3比例出资,即公司承担服装总费用的70%,个人承担服装总费用的30%。

第二百五十四条秋季工作服每四年换装,夏季工作服每二年换装,凡四年(秋服)或两年(夏服)满新换装一律仍按30%承担服装费用。

第二百五十五条服装管理按规定着装,未着装考核扣款50元/次,以此类推。

第五节辞职或辞退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百五十六条一年内连续累计3个月未完成营收任务;

第二百五十七条一年内累计旷工7天以上(含7天);

第二百五十八条经常违反劳动纪律影响生产正常营运者;

第二百五十九条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责任一般事故;

第二百六十条一月内连续迟到3次、发生服务有责投诉及纠纷者;造成恶劣影响者,由班子研究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百六十一条聚众或煽动职工闹事或不上报造成影响者;

第二百六十二条发生盗窃、非法侵占票款者;

第二百六十三条凡因票务违规、安全事故等其它因素被辞退,车队应在3天内(含3天)上报辞退审批表,办公室劳资部应于2日内报公司领导审批(遇节假日顺延)后及时办理辞退手续。

第二百六十四条凡辞职或辞退员工,在办理手续时应严格执行服装折旧扣款、安全责任金、票据责任金管理制度,依据实情需给予补偿金时,应经公司经理班子会研究或公司领导审批签署意见后执行。

第二百六十五条凡请病事假未办理审批手续一律视为旷工,并按旷工规定予以辞退。

第二百六十六条凡辞职或辞退员工,未及时到公司办理辞职或辞退手续,劳资部应及时上报、公示,按程序走访或送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10日内未到公司办理辞职或解聘手续,公司于当月停止购置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保险,凡因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本人自己负责。

第二百六十七条未按辞职(辞退)规定程序办理或处理上报不及时,扣具体责任人、部门(车队)负责人各50元。

公交公司股权范文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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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公司股权范文第3篇

巴市公交公司党支部 二0一0年八月六日

规范建设 开拓新路 创新发展 规范建设 开拓新路 创新发展

——巴市公交公司“创先争优”申报材料

一、基本情况:

巴市公交公司始建于1976年,前身是临河市公共汽车公司,2001年由国有企业转制为民营股份制企业。公司现有职工480人,营运车辆111台,营运线路9条,营运线路总长118.2公里,日客运量3.2万人次,日运行里程2.3万公里。公司下设有客运调度室4个,营运站点208个,城市线路网络覆盖率达到90%以上。巴市公交公司党支部,隶属于临河区建设局党委领导,支部组建3人支部委员会,现有在册党员12人,总经理杨书香兼任党支部书记,公司建有党员综合活动室一处,各项阵地、宣传栏、展示板健全。

近年来,巴市公交公司党建工作在区委和区建设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坚持立足公交生产营运实际,按照“建长效机制、拓工作载体、创文化品牌”工作思路,不断规范建设、开拓新路、全新发展,在新时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探索中,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凝聚人心、服务群众、推动发展、促进和谐”职能方面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主要做法

(一)夯实基础,规范党的建设,

1、明确党建工作思路,细化党建目标。作为非公企业新型党组织,企业党建工作开展一直存在较大困难。2009年以来,公司党支部重新对公司党建工作进行了思考定位,确立了“建长效机制、拓工作载体、创文化品牌”的工作思路,并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目标细化为“八个一”,即:建好一套制度: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更新好一个阵地:党建园地;突出一项重点工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公交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搞好一个活动:树形象、创品牌,为“双创”做贡献活动;树好一批典型: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抓好一个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开好一个会:职工代表大会;培养好一个人员: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使得党建工作目标明确,有章可循。

2、健全制度,形成符合实际的党建工作目标体系。公司支部紧紧围绕区委有关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区建设局党委党建工作目标体系,从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入手,重新规范了公交公司党建工作目标框架体系,形成了包括“组织建设、工作运行、党员教育与管理、专项工作”四大版块、“班子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三会一课、计划总结、民主生活、党员管理、学习教育、双链双推、主题教育、宣传报道”等十二大项,共四十条党建目标体系,成为今后公司党建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

3、完善阵地建设,为党建工作开展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两年来,支部争取公司支持,共投入二万余元用于党建阵地建设,重新布臵了党建综合活动室一个,更新党建阵地专栏一个,更新荣誉展示专栏一个,新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栏一个,添臵党员教育多媒体投影设备一套,为开展党建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硬件条件。

(二)立足实际,开拓党建新路

1、围绕“服务”作文章,以党员队伍建设带职工队伍建设。公交是公共服务性行业,服务是企业根本。在工作中,公司支部抓住“发展公交、服务大众”这一企业综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党员队伍建设带动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近年来,支部坚持在抓好党员政治思想教育的同时,强化对职工思想道德教育,定期不定期开展文明服务培训、安全营运教育、社会服务承诺、优质服务评比、岗位能手评选,把加强内部稽查管理与接受社会监督评议结合起来,把教育与实践结合起来,把经营与服务结合起来,把创造经济效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结合起来,使公交公司成为既是践行文明的窗口,又是宣传引领文明的窗口,真正成为巴市的形象窗口。在教育活动中,开展了党员亮明身份活动,为党员制作专门服务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非党员员工的监督,促进党员带头搞好发展,带头优化服务,带头守法经营。从去年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公司把党员学习教育活动,扩展到全体公交员工,通过自办《公交简报》开辟宣传专栏,通过公交网站上传宣传资料,在接受群众监督的同时,扩大了学习活动的影响面,成为全员教育活动。同时,支部十分重视抓住重大节庆等契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取得显著效果。如,在庆祝建国六十周年之际,组织开展了“大干三个月,献礼国庆六十周年”主题教育活动,举办了“移动杯”知识竞赛、“服务在公交,奉献在岗位”职工演讲比赛、“优服务、树形象、立品牌”文明创评竞赛。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极大地提高了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公交文明服务、拾金不昧、助人为乐已蔚然成风,好人好事层出不穷。

2、围绕管理作文章,在企业文化建设上形成突破。一是形成管理文化,公司宗旨目标、企业精神进员工头脑。通过不断总结和实践,明确了公交公司的企业宗旨、奋斗目标和企业精神,确立公司的企业宗旨为:发展公交、服务大众;奋斗目标为: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企业;企业精神为:和谐、奋进、文明、高效。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传和教育,组织员工开展了“企业团队精神打造”专题培训活动,使公司管理和经营理念成为员工的精神指南,成为凝聚人心的核心动力。二是坚持文明创评,彰显企业形象。公司坚持开展每月一次的“四优”评比活动,按照“坚持公交优先、做到公交优秀;坚持理念优先、力创公交优秀;坚持乘客至上、争创公交优秀;坚持诚信为本、打造公交优秀”的总体要求,以优质服务、安全营运为主要内容,对各营运车组进行评比表彰,努力打造和谐、奋进、文明、高效的企业形象。并积极开展岗位能手竞赛、行业标兵创评等活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三是丰富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企业内部活力。支部针对公交员工两不见太阳、两门(家门、车门)一线的工作特点,利用业余时间,努力开展职工文体娱乐活动,先后组织了员工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及职工文体娱乐活动,在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的同时,充实员工的精神生活,增强了企业内部活力。四是开展行业交流,形成大公交观念。坚持围绕大局办公交的理念,紧紧围绕巴市及临河区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大与周边先进地区同行的交流,使公交发展始终站在城市发展的前列,努力做到城市发展公交先行。在开展同行交流的同时,公司还十分注重对先进企业文化建设的学习和借鉴,多次组织党员干部到先进地区进行考察学习,2009年7月份,公司组织党员和中高层管理干部,到蒙牛进行了实地参观和考察,学习了先进企业文化建设的经验,促动了打造公交文化的信念。

3、利用企业媒介,拓宽党建载体。公司支部积极争取公司支持,利用公司现有媒介,不断拓宽党建载体,扩大党建影响面。充分利用公司《公交简报》,开辟了党建专栏,确定第三版为党建园地专版,开设理论宣讲、政策宣传、党建新闻、知识问答、科学发展观论坛等专题栏目,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党建知识、内容,开展对话、交流。今年,又将《简报》改版,创办《公交手递手报》,每周发行1万份,并向乘客免费赠阅,扩大了影响力。利用巴市公交网,开辟党建园地专栏,送学到家,宣传到人。使企业的这些媒介,成为开展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坚实阵地。同时,我们积极利用公司例会、职工大会及各种活动时机,进行党建工作宣传、安排,开展相关活动,使党建与企业日常营运实现有机结合。

4、精心安排,认真实施,科学发展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成效。按照区委和区建设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在建设局党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检查组的指导帮助下我们认真完成了学习实践活动3个阶段6个环节的各项任务。在学习实践活动过程中,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建现代城市公交”为主题,确定了“转观念、抓建设、树形象、强服务、促发展”活动载体,坚决做到“规定动作”不走过场、“自选动作”富有创意。通过开展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以党员干部带动全体员工,转变思想观念,抢抓发展机遇,解决突出问题,有力地提高了公交服务大众、服务大局、服务全市城市建设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能力,促进了巴市公交和谐、奋进、优质、高效地又好又快发展。在整个活动过程中,公司党支部认真落实区建设局党委的部署,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公司支部党员干部全部参加,并带动广大员工积极参与了这次学习实践活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解放思想、正面教育、群众路线、领导带头、实践特色贯穿始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开展活动以来,公司共张贴宣传标语112条,征求群众意见225条,撰写调研报告3篇,形成分析检查报告1篇,查找和梳理出一批影响公交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方案1份,初步建立完善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解决了公交车“小老旧”、公交车向东工业园区延伸、月票乘车受冷待、公交安全设施完善、挂牌上岗、规范司乘服务、站调室为司乘人员提供服务、车厢文化建设及车容车貌治理等多项突出问题,共更新营运车辆37台,使更新率达到90%,城市万人公交车辆拥有量达到4.2标台,并延伸线路3.7公里,更新破损站牌656块。整体活动基本实现了“在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在解决突出问题上有新成果、在创新体制机制上有新突破、在促进科学发展上有新成效”的目标要求,受到上级组织部门和建设局党委的好评,广大职工群众对活动整体满意。

(三)突出特色,谋划创新发展。

1、多措并举,增强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效性。公司支部针对公交营运的工作特点,多措并举解决工学矛盾,在党员学习教育上,形成了“一带头、四结合”的教育原则,即: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坚持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坚持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坚持学习与调研相结合,坚持学习与交流相结合,采取“自学、集中学、互相学、书面学、网上学”五种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学习教育。充分利用《简报》、公交网站,实现送学到车、送学到家、送学到人,并通过这些媒介,设立“学习论坛”、“公交大家谈”等专栏,从领导班子到普通党员、从管理高层到一线员工,都能开展学习心得交流,真正做到学习理论促进观念转变、学习理论指导工作实践、讨论交流提高学习效果、工作实践检验学习质量。

2、把党建与企业日常营运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建的指导、协调、引领和监督作用。一是建立了党组织参与公司行政决策制度:党组织主要成员列席公司重要会议,对公司的决策、计划、规划、管理、评比等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党组织主要成员参与公司重大活动,对公司生产营运及管理进行参与、协调、监督和提供服务;党组织会议邀请公司领导干部出席,征求企业对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争取业主对党建工作的支持;把党建工作列入公司总体工作,在制定计划、安排工作中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这些制度的实施,实现了党建工作日常化,成为公司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二是建立以党建带群团制度:召开了职工大会,听取公司工作报告,增强了员工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积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访贫问苦、困难职工帮扶、老带新等活动,帮助职工解决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问题,积极组织职工群众文化娱乐活动、丰富业余文化生活。去年以来,公司先后患病员工捐款5000多元,为困难职工子女上大学捐款4500元,为职工每人每月补贴养老保险200元,并坚持开展春节、劳动节等重大节日慰问活动,为一线员工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三是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开展党员先锋号、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等的创建活动,三路车队被区总工会评为工人先锋号集体,一路续介刚车组、七路乔宏刚车组分别被评为市区青年文明号车组。积极开展企双拥共建活动,坚持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提供长年免费乘车服务,并与武警边防支队确立了“双拥共建”关系,经常开展军地互访活动。四是引领业主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扩大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的成果。每年为广大市民承担月票补贴款、军警人员免费乘车款56万元,为88名残疾人办理了免费乘车证。先后为残疾人联合会、红十字会、教育基金会捐助助残基金2800元、博爱一日捐2300余元、贫困大学生助学金8000元。在三八妇女节、九月十日教师节、重阳节等重大节日期间,也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3、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增强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坚持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在日常营运、岗位创新、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等各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支部认真抓好新党员培养和发展工作,坚持积极稳妥、保证质量的原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发展一个带动一批,两年来,共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十名,发展新党员三名。

4、培养和发展企业自身党务干部,为企业党建长效发展创设条件。充分发挥党建指导员职能,在指导企业开展党建工作的同时,培养了公司团支部书记成为企业内部专职党务干部,为提高公司党建水平,奠定了良好的干部基础。

三、取得成绩

公交公司党建工作在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建设局党委等上级党组织的指导和关怀下,通过全体党员干部在工作实践中的辛勤努力,取得了良好成效。去年以来,先后代表临河区接受了自治区统战部杨继业副部长一行、自治区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第一巡回检查组韦弦组长一行的专题调研和专项检查;公司支部被临河区委评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先进集体,被临河区建设局党委评为建设系统先进党支部;三路车队被临河区总工会命名为工人先锋号,一路28320车组被团市委命名为市级青年文明号,七路26971车组被团区委命名为临河区青年文明号,共有两名党员被巴市建委评为全市建设系统岗位能手,两名党员被区建设局党委评为优秀党员。

公交公司党建工作只是取得了一些阶段成果,今后,公司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决心在区委、组织和统战部门以及主管局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围绕全市城市建设整体规划的发展要求,围绕创建文明城市和国家级园林城市的总体目标,坚持党的建设不放松,继续巩固和扩大成果,加倍努力,在“ 创先争优”的热潮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巴市公交党支部

公交公司股权范文第4篇

为切实搞好车辆运行以及场站的安全,防事故、防火防盗行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到快速、有序、高效,最大限度的降低因运输质量给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与损失,积极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最大限度的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保护国家、企业及驾驶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国庆68周年及十九大的召开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公司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全面提高公司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确保节假日期间不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应急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部门、各企业、场站要在公司的组织领导下,各有关部门(人员)按照各自职责、权限,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3)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安技员为主,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客运站应当与公司安技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协调和支持作用。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由公司或指派有关部门直接组织指挥。

(4)规范有序,组织落实。各部门、各企业、客运站等有关人员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措施,组织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器材落实到位,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预防与应急工作相结合,做好防范和预警工作。

三、组织体系

1、领导机构

组长:肖永超

副组长:鲁芒、刘坤、曹殿旺、彭自勇、郑凯、张海玲 成员:侯金礼、王洪军、夏丽、李东灿、王红旗、赵宏宇、赵慧霞、张瑞英、门灿、赵爱华

2、组织机构: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专业指挥机构、后勤保障机构、现场指挥、应急救援队伍等组成。

职责:组长、副组长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全面工作,下达指令。各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办事机构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机构,下设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综合办公室(安技部),侯金礼任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安技部履行事故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协调指导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为方便开展工作,下设5个工作组。

(1)现场指挥救援组:侯金礼负责①在重大情况发生后,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实施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组织抢救伤者,抢救抢险并保护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疏导、勘察、调查取证、责任认定,及时上报相关情况。②疫情发生后,负责疫情人员的确定、隔离、消毒、防护等,具体任务见机分配。

(2)应急转运救治组:王洪军、王红旗负责将伤患者及疑似病人转送至指定医院,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防护工作等,具体分工见机分配。

(3)封锁警戒组:李东灿、门灿负责隔离控制区,封锁隔离区内、外秩序的维护等,具体任务见机分配。

(4)后勤保障组:赵爱华、赵宏宇①负责对疫点消毒和隔离区内、外消毒。②对现场进行清理。③负责防暑降温用品,防冻防滑用品的储备工作。车辆:办公用车随时调用,大客每日休班车8台,由场站提供、调度。④保障资金并及时提供。

(5)宣传与思想政治工作组:于本波、张益智负责疫区内外宣传,以及做好伤病员的思想政治安抚工作。 上述人员要各就各位,靠前指挥,科学决策,力争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防止事态蔓延。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客运站要接受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和协调。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抢险、救援、保障工作,指挥现场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人员。及时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事故发展及应急救援情况。

四、运行机制

1、突发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封闭并保护事故现场;在有效防护的前提下,指挥本站专业救护队伍(人员)实施应急救援,及时疏散危险区域内无关人员,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故扩大,同时第一时间报告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救助机构(如

110、1

19、120、122等)。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后,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核实有关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以及现场救援所需的人员和抢险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等。

2、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接到突发事故的信息后,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

3、接到事发地报送的事故信息后,立即核实处理并及时反馈,必要时报告上级应急办。接到发生 特别重大突发事故的信息和报告后,应及时报告上级应急办。

4、发生突发事故的有关车辆、人员要及时、主动向站办公室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

五、保障措施

1、人力资源保障

根据需要,动员、组织力量参与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站办公室报请公司协调调用站以外的有关应急力量参与增援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提供各种必要保障。

2、资金保障

(1)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协调,为事故隐患整改及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站负责列支。

(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费用、善后处理费用和损失赔偿费用,由公司协调解决。

3、物资保障

⑴与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人员,建立应急救援物资、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⑵公司义务消防队、预备役等应急救援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应掌握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

4、医疗卫生保障

发生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公司及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结合现场情况,在积极抢救伤者的同时,要立即向相关医疗救助机构请求支援。由卫生医疗部门提供医疗卫生保障。

5、交通运输保障

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部署下,事故现场的交通运输保障由站负责调配,必要时通过110指挥中心协调,保障运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器材所需的车辆,保障抢险道路的畅通,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6、治安维护

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部署下,现场警戒与保卫,由安全保卫组实施。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区域内人员及财产的安全;

(2)负责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阻止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等;控制旁观者进入事故现场和事故危险区域;

(3)防止和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其他刑事、治安案件。

7、人员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决定应急状态下人员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方法、范围、路线、程序,并报公司。必要时,可边实施、边报告。

(2)指定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群众疏散、转移。

(3)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4)开展医疗救治、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公交公司股权范文第5篇

为了让广大市民有一个更加便捷、舒适的公交乘车环境,解决更多人的出行需求,使“公交优先发展”这个民生工程真正落到实处,市公交公司根据嘉兴市公交线网优化规划,结合平时市民反映的热点以及今年两会期间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制定了公交线路优化方案,计划在现有64条公交线路的基础上再新增8条线路,并对现有8条绕行严重的线路进行调整,同时对部分线路进行适当延伸和站点增设,对部分线路适度加密,以减少乘

客候车时间,并在不降低发班密度的前提下,适当推迟部分线路的末班车发车时间。此次公交线路优化将填补昌盛路、平南路、平一路、中环路、烟雨路、百墅路等路段的公交盲区,为运河新区、南湖新区、城南片、经济开发区东北片等片区之间提供公交互通线路,有针对性地解决部分片区居民就医、上学的出行需求。

为使本次公交线网优化决策更科学,更合理,更贴近民生,取得广大市民理解、接受、支持,公交公司积极配合市运管处借助新闻媒体公布了公交线路优化方案,向市民广泛征求意见。公交公司将对市民反馈的每一条意见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和分析后,本着最大限度吸收、采纳市民合理建议的出发点,力求让修改后的方案更符合市民出行需求的愿望,让群众真正看到学习实践活动公交的发展变化,享受到学习实践活动所取得的成果。

公交公司股权范文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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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候车时间,并在不降低发班密度的前提下,适当推迟部分线路的末班车发车时间。此次公交线路优化将填补昌盛路、平南路、平一路、中环路、烟雨路、百墅路等路段的公交盲区,为运河新区、南湖新区、城南片、经济开发区东北片等片区之间提供公交互通线路,有针对性地解决部分片区居民就医、上学的出行需求。

为使本次公交线网优化决策更科学,更合理,更贴近民生,取得广大市民理解、接受、支持,公交公司积极配合市运管处借助新闻媒体公布了公交线路优化方案,向市民广泛征求意见。公交公司将对市民反馈的每一条意见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和分析后,本着最大限度吸收、采纳市民合理建议的出发点,力求让修改后的方案更符合市民出行需求的愿望,让群众真正看到学习实践活动公交的发展变化,享受到学习实践活动所取得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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