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理论与哲学变革论文范文

2023-10-12

社会理论与哲学变革论文范文第1篇

学校教育哲学作为学校活动的灵魂,是学校行为的先导,它支配着学校的规章制度、组织结构、战略决策等等,学校运行的每一个环节和层次无不渗透着本校的学校教育哲学。学校教育哲学变革是为了适应学校内外环境的变化和发展,实现学校内部的动态平衡,从而达到学校发展的目的。然而,学校的教育哲学变革往往会受到来自许多方面的阻力和影响,使变革的速度和质量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干扰。美国管理学大师彼得·圣吉(Peter Senge)在其著作《变革之舞》中指出,所谓变革就是促进变革的成长因素和阻碍变革的抑制因素之间的互动关系,不弄清这种变革过程中阻力的来源、性质和力度的变革是一种盲目的变革[1]。因此,要成功地实现学校教育哲学的变革,必须对变革过程中的阻力和形成原因作必要的探讨,进而提出相应的消解策略。

一、 学校教育哲学变革

1.学校教育哲学的内涵

学校教育哲学(school philosophy)是一个舶来品,它不是一种学科意义上的教育哲学,而属于一种观念层次上的教育哲学。我国教育哲学研究者钟祖荣指出,教育哲学有四种存在形态:作为一个学科门类加以研究的学问;作为培养和培训教育工作者加以讲授的学科;存在于各种教育制度、教育运动、教育体制、教育方法和教育内容等背后的教育观念和方法论;存在于教育者、公众头脑中并且支配他们的教育行为的教育观念[2]。在以上四种存在形态中,前两种形态比较系统、规范,是专业的教育哲学,后两种则存在于教育者和公众的头脑之中,它不一定是系统的,也不一定经过逻辑论证,是观念形态的教育哲学。我国学者陈建华认为,学校教育哲学指的是一所学校信奉的教育理念,它是学校共同体成员的教育信奉,主要体现为学校的使命、愿景和育人目标,其中育人目标是核心,即培养什么样的学生是学校教育哲学的核心问题[3]。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校长唐江澎认为,相较于寻求一种概念的科学界定,我们更应该把握学校教育哲学的内涵,所谓学校教育哲学, 其根本的要义是学校有什么样的教育理想,有怎样的人才规格追求,归根结底是学校要把学生培养成什么样的人[4]。学校教育哲学不同于办学理念,它是带有认识论和方法论意义的教育理念,能帮助学校确立正确的办学理念;学校教育哲学又不同于哲学及教育哲学,它直接面对学校问题,具有明确的指导作用,而且针对性强。我们认为,学校教育哲学是指导学校经营管理的最高层次的思考模式,是处理学校矛盾的价值观及方法论,是学校文化最本质的概括,它蕴藏在办学理念、学校制度、管理方式、教育教学方法之中。一般而言,每一所学校都有自己的教育哲学,学校教育哲学也有先进和落后之分,它通常借助简洁而富有哲理的语言形式加以概括,并常常借助校歌、校训、校徽等形式加以形象地表达。西方国家的许多中小学校长认为,学校教育哲学是学校办学的灵魂与核心,这一点已成为教育管理工作者的共识。1991年,英国科学和教育部颁发了《学校发展规划实践指南》,指出学校教育哲学在学校管理中具有渗透性的指导价值,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最重要的是确立一所学校的教育哲学。我国已有一些学校明确提出了自己的教育哲学。始建于1907年的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是江苏省首批四星级学校。1997年锡山中学把自己的教育哲学概括为“培养站直了的现代中国人”。“站直了的现代中国人”可以具体化为下列这些品质:自信心、民族性、创新、现代化、健康、坚毅。

2.学校教育哲学的特点

学校教育哲学的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理想性。也就是说,学校教育哲学要体现“发展”的要求。学校教育哲学总包含着学校发展和学生发展的目标性内容,反映着办学者的理想追求。因此,学校教育哲学的变革应从学校长期发展的需要出发,立足学校原有的基础,面向学校发展的未来,设计明确、可行而有效的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其二,实践性。尽管学校教育哲学具有一定的理想性,但也必须具有一定的现实性。学校教育哲学所确立的发展思路、价值追求应是学校经过一定的努力能够实现的。学校教育哲学要求规划的内容切实可行,并在实施中不断修正和完善,从而有效地提高学校的教育效能。其三,特色性。由于办学环境、办学经验等诸多方面的差异,不同学校的教育哲学往往有所差异。这种具有特色性的学校教育哲学,立足学校实际,继承学校的优良办学传统,体现了时代精神的要求,并反映了校长独特的办学经验与理想追求。其四,系统性。学校教育哲学一般都包括学校目标、学校核心价值观、学校愿景等几个基本要素。“学校核心价值观”是学校教育哲学要素的核心,其他要素都是在这个核心要素之下的“衍生物”。

3.学校教育哲学的作用

学校教育哲学对学校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第一,学校教育哲学具有定向的作用。学校教育哲学是关系到学校长期发展的重大问题,它一经确立就指明了学校的工作方向和奋斗目标。学校教育哲学引导学校从整体上把握办学活动,并引导学校确立起办学理想及办学的基本信念,从而使学校办学活动成为在理想和信念指导下的自觉活动。学校教育哲学对学校政策制定、教育内容的选择、教学手段的应用也具有支配和调控作用。第二,学校教育哲学具有动力作用。学校发展过程是一个不断克服内在矛盾和外在矛盾的长期过程,是学校各方面不断成长的过程。有没有强大的内在动力直接决定了学校的发展水平,学校教育哲学以其强大的理想力量,引导学校在发展道路上不断前行。第三,学校教育哲学具有升华作用。也就是说,学校教育哲学是对学校文化结构的再创造过程,系统回答了“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我为什么要到那里去”、“我如何才可以到那里去”等哲学思考。

二、 学校教育哲学变革的阻力

1.个体障碍

(1)习惯性方面的阻力。学校成员长期处在一个特定的学校环境中从事某种特定的工作,就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形成对这种环境和工作的认同感,形成关于环境和工作的一套较为固定的看法和做法,即习惯性。这种习惯性逐步沉淀在他们的意识深层,就会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影响甚至支配他们的心理活动和行为。除非学校环境发生显著的变化,否则他们总是按照自己的习惯对外部刺激做出反应。当学校教育哲学试图改变学校成员某种习惯性的时候,就会给他们带来强烈的感情震荡,从而招致他们下意识的抵制态度。

(2)对未知的疑虑。学校教育哲学变革意味着改变业已形成的习惯,使学校从现有的稳定状态走向不稳定状态,从确定性走向不确定性。同时,这种变革对于学校成员的生活和工作的影响也是无法确定的。这就意味着学校中的成员对变革的前景难以作出精确的描述和肯定的判断,因此,学校成员很容易对变革产生消极的观望心态,他们不敢去冒险。

(3)心理抵御。有心理抵御的学校成员大多喜欢安定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他们对这种环境已经形成了认同感,并希望这种生活和工作环境不要发生意外。而学校教育哲学变革将可能改变这些因素,这使那些有心理抵御的学校成员在心理上有不适感,从而产生抵制情绪。

2.组织障碍

(1)结构惯性。学校的惯性思维是指在长期的运作中,学校形成的对一定事物的习惯性反应。学校的惯性思维可以帮助学校稳定现状,但对于学校的进一步发展却会产生阻碍。同时,学校结构惯性和固有的机制在学校面临变革时,也会充当起维持现状稳定而成为学校变革的反作用力。

(2)变革资源方面的阻力。学校教育哲学的变革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如果成本投资大于收效时,变革就难以继续进行。成本投资主要是指:所需的变革时间;变革中所造成的各种损失;所需用的财政经费。美国利特尔咨询公司曾提出一个公式:C=(abd)>X。公式中C是指变革,a指对现状的不满程度,b指变革后可能到达情况的概率,d指现实的起步措施,X指变革所花费的成本[5]。这一公式说明,是否进行学校教育哲学变革还取决于需要变革的各种因素的乘积要大于变革所花费的成本,否则进行学校教育哲学变革就得不偿失。

(3)变革的不确定性。心理学研究表明,不确定性因素将会使人产生紧张和忧虑。变革本质上是一种创新,学校教育哲学变革将给学校带来新观念、新环境、新行为。这些方面总会引起学校成员产生程度不同的不安全感,从而对变革持一定的观望和保留态度。当学校成员不清楚为什么要进行变革、如何进行变革,以及变革是否会影响到自己的利益等问题时,必然会引发对变革的忧虑和不确定感,从而对变革产生排斥。

3.文化障碍

(1)文化惰性。与结构上的惰性完全不同,并且比这种惰性意义更为广泛的,是伴随学校成长而来的文化惰性。一个学校的过去越是成功,就越会助长文化的惰性和学校的自满。在相对稳定的环境中,学校的这种文化是它取得成功的主要因素,并提供了一种可以有效控制和协调学校成员的方式。然而面临变革,这种曾经促进学校成功的文化就会迅速成为学校教育哲学变革的主要障碍。

(2)文化维模。文化维模功能是指某种文化对外来文化的选择和自我保护作用。当外来文化有利于原有的学校教育哲学时,便容易被接受,并作为一种新的文化营养为原有学校教育哲学吸收,而如果外来文化对原有学校教育哲学有破坏作用时,维模功能就会起到“守门人”的作用,拒绝外来文化的侵入。学校教育哲学的变革必然要对原有的教育哲学产生一种建设性的破坏作用,而原有学校教育哲学也会通过各种可能的途径进行自我保护,从而抵制学校教育哲学的变革。

学校教育哲学变革的阻力可能是公开和直接的,也可能是潜在和滞后的。学校管理者对于公开和直接的阻力最容易处理,他们能很快地认识到并制定出相应的对策。而潜在和滞后的阻力将给变革者带来很大的挑战,这是因为潜在和滞后的阻力具有隐蔽性、累积性和迟发性的特点,有可能最终成为造成变革失败的因素。所以,学校管理者在分析学校教育哲学变革的阻力时,要善于发觉潜在和滞后的阻力。

三、 学校教育哲学变革阻力的消解策略

1.组建强有力的领导团队

学校教育哲学变革的成功需要建立一个强有力的领导团体,该团体要明确教育哲学变革的意义,辨识变革过程中的难点,并设计具体的解决办法。校长在该团体中往往起着关键作用,他的教育哲学是学校教育哲学的主要成分,这是因为,一所学校的教育哲学往往反映了校长的教育理论水平、教育事业追求、办学思想、教育良知甚至教育信念。学校教育哲学关系到学校的发展,确立科学而合理的教育哲学,需要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科学的分析论证,以及多方面人员的参与。尽管许多学校的教育哲学由校长首先提出,但校长个人的教育理解不应直接确定为学校教育哲学。校长提出的学校教育哲学必须在校内征求广大教师的意见,达成共识,并组织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教育专家、社区代表和学生家长等人员参与的论证会。同时,学校也应该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以保证学校教育哲学变革有多元主体的参与。

2.运用立场分析法,消解变革阻力

学校教育哲学变革是一种复杂的博弈过程,它需要在各种动力和阻力的相互作用过程中渐进实现目标。变革的方案必须充分考虑到内在的阻力和风险,不仅要把阻力的大小作为确定学校教育哲学变革目标的依据之一,而且要把阻力作为评估变革方案现实可行性的一个重要因素。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勒温的“立场分析法”为克服学校教育哲学变革阻力提供了非常有用的思路。其要点是将组织中支持变革与反对变革的所有因素采用图示法进行排队,比较其强弱,然后采取措施。他认为,对于任何一项变革,都存在着动力与阻力两种对抗力量,前者可以发动并维持变革,后者则阻止变革的发生。当两种力量处于均衡状态时,组织保持原状;当动力大于阻力时,变革发生并向前发展;阻力大于动力时,变革受到阻碍,甚至有可能倒退。因此,学校在进行教育哲学变革过程中,可利用立场分析法对那些影响教育哲学变革的各种力量进行分析,比较双方力量的强弱,根据变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克服措施。这就要求学校领导者经常分析环境以及动力、阻力的强弱,分清哪些因素是可以改变的,哪些因素是不能变动的,不要把过多力量耗费于无法控制的那些因素上,而应将精力集中于可以改变的因素。

3.正确运用学校动力,消除对变革的抵制心理

学校教育哲学变革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不能等到外部环境以及各种条件都具备了再进行这种变革。事实上,学校教育哲学变革过程本身就充满了变革所需要的资源和力量。首先,学校领导和其他学校成员要形成对变革的共同认识,认清学校教育哲学变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学校内形成要求变革的强大力量,促使他们自觉去变革。其次,培养对学校教育哲学变革的强烈归属感。学校领导要通过多种形式在学校中形成“变革是我们自己的事,我们每个人都是变革中的一分子”的归属感,使“要我改”变成“我要改”。第三,利用学校中良好的制度对抵制变革的个别成员施加一定的压力,使他们遵从学校的变革方案,但是要避免采取强硬措施,以免引来更强烈的抵制。

4.统筹规划,配套实施

学校教育哲学变革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涉及学校组织的方方面面,它不但使学校文化体系变得规整,而且直接同学校战略目标、学校结构、规章制度、办学思想等方面有机融合,从而使学校文化的实践应用变得更具操作性。因此,学校管理者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应同学校的制度文化建设、物质环境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配套进行,不能单兵突进。在具体的学校教育哲学变革方案设计中,学校管理者要让广大学校成员参与进来以获得他们的理解和认同。在学校教育哲学变革过程中,只有把学校领导和学校成员的聪明才智激发出来,才能朝着预定的目标顺利地实现学校教育哲学变革。

参考文献

[1] 李春玲,肖远军.学习型学校变革中的阻力及其化解. 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6(7).

[2] 钟祖荣.基础教育哲学引论.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6.

[3] 陈建华.学校应该有自己的教育哲学追求.教育科学研究,2007(1).

[4] 杨梅.教育哲学照亮学校课程开发的航程——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校本课程开发侧记.江苏教育,2007(Z1).

[5] 孙彤,李悦.现代学校学.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1989.(责任编辑付一静)

社会理论与哲学变革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行政审批模式变革为研究行政审批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从理论上澄清行政审批模式及相关概念内涵是研究开展的逻辑起点,包括行政审批与行政许可的交替使用、行政审批模式与行政审批制度的概念区分等。本文认为,行政审批模式是行政审批的属性特征、系统结构和过程状态经过概括而抽象出来的标准样式。行政审批模式变革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本质上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从制度变迁的视角看存在强制性实现路径与诱致性实现路径两种方式,行政审批模式变革的最优路径应是二者的互动结合。

关  键  词: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模式变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作为公共管理领域经久不衰的热点问题之一,围绕行政审批开展的多学科、多维度研究硕果累累,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的良性互动极大地激发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活力。在改革进入“深水区”特别是“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的背景下,相关综合配套改革要突破瓶颈,迫切需要新的理论导入与分析范式,由此行政审批模式变革这一命题应运而生。

一、问题的提出

从20世纪中后期至今,公共管理改革推动下的政府治道变革方兴未艾。放松管制、突出服务、引入市场机制和社會力量参与行政审批,以信息技术应用推动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和行政审批方式变革,成为西方国家行政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20多年前发端于美国的‘放松监管’运动,已经滥觞为一场全球化的潮流,而且成为发展市场经济的共识”。[1]西方国家放松管制改革的成功实践给我国以极大的触动。反观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践,就其目的和动机而言,旨在破除全能政府的传统观念与惯性思维,打破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垄断社会资源配置的利益格局,从而为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及整个社会的良性运转创造适宜的外部环境。然而就其实效来看,由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本质上是一种对行政审批权力行使失范和自我约束失效的“事后补救”,改革范围仅囿于制度的层面,且改革内容主要侧重于对行政审批项目的精简,因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被认为“大多是应急型、浅层型和减量型的”,[2]改革往往难以达到预期目标。考虑到中西方在历史条件和现实国情方面的差异,如果说西方国家管制改革的目的是在市场经济发展成熟的前提下弥补“市场失灵”的缺陷,那么我国则应是通过改革建立一种主权在民与依法行政统一、行政效率与公平正义兼顾、政府干预与市场机制平衡的行政审批模式。对此,有限的“减量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显然力所不及,各级地方政府转而向更高层次的“增质型”行政审批模式变革寻求突破,即通过改革将政府组织形式、权力结构关系和审批服务方式由“独立分散式”变为“相对集中式”,实现由分散审批模式到相对集中审批模式进而向集中审批模式过渡的变革。

二、行政审批模式变革相关概念辨析

行政审批和行政审批模式是行政审批模式变革的两个基本子概念,通过对两个概念内涵的规范性界定以及分别对行政审批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模式与行政审批制度之间的概念辨析,可以为研究行政审批模式变革及相关理论问题奠定基础。

(一)行政审批与行政许可

行政审批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其雏形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前。《逸周书·大聚篇》就曾记载“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3]大禹时期颁布的这条禁令被认为是政府干预的最早记录。在国外,从古罗马城邦到中世纪的欧洲,西方各国均出现了类似我国古代的“禁榷”制度,“早在古希腊,柏拉图就曾论述过政府管制的必要性,并对政府管制有过初步的制度设计”。[4]行政审批的思想尽管十分古老,但真正意义上的行政审批直至19世纪才开始形成,并在二战前后盛行一时。作为一种“必要的恶”,行政审批是现代政府干预市场和管理社会的普遍形式,经过自然经济、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等不同时期的演变与发展,行政审批已渗透至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只要存在着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和对社会的管理,就会有行政审批制度。也就是说,政府谋求对经济干预和对社会管理规范化的愿望必然会在程序上固化为行政审批”。[5]

由于研究视野或学科角度的不同,目前国内学界在行政审批内涵的界定上存在着不小的差异。总结比对这些差异后发现,已有的观点大多立足于经济学、法学和行政学三个学科。如部分研究管制经济学的学者认为,“行政审批是政府行政机关依法处理公民和企业的申请,以确定申请者的市场主体资格、限定申请者权利、明确申请者义务的行为”,[6]并将行政审批划分为“生产审批、营业审批、设立审批和行为审批”[7]四种类型。法学学者认为,“行政审批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申请,依法以颁发特定证照等方式,准许相对人行使某种权利,获得从事某种活动资格的具体行政行为”。[8]类似的还有“政府行政系统在特定当事人的请求下对法律禁止的状态或法律不予许可的状态赋予其是否在广延领域内取得权利或利益的行政行为”[9],等等;而公共行政学学者则认为,“行政审批是指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有关文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申请某种权利或资格等,进行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为”。[10]简单地说,行政审批也即“行政机关通过颁发证照的形式,依法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行为的资格,是政策执行行为之一”。[11]通过对行政审批的不同解释可以看出,虽然学者们在表述上各异,但都从不同角度揭示了行政审批的核心特征。归纳来看主要形成了如下几点共识:一是行政审批是行政主体实施的行为,“行政审批权力是国家的一种职能,是以行政权力为基础,具有较强的约束力”,[12]故而行政审批在本质上是行政主体对行政审批权力的确定与行使。二是行政审批的客体(或称“行政审批相对人”)主要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行政审批行为的发生都要以行政审批相对人依法提出行政审批申请为前提。三是行政审批的形式表现为经依法审查,认可资质资格,准予从事特定活动等。

行政许可是与行政审批经常交替使用且容易混淆的一个概念。许可,本意指“准许、容许”,在英文中与之相对应的词为“License”。按照《中国大百科全书》中的定义:“许可是对不特定的人依法负有不作为义务的事项,行政机关对特定的人解除禁令,允许其作为时采取的行政行为”。[13]国内学界对行政许可的探討,多从行政行为的角度去把握行政许可的内涵。根据定性的不同,可以分为“解禁说”和“赋权说”两种观点。“解禁说”认为,“行政许可是建立在普遍禁止基础上的解禁行为”,[14]“行政许可是国家行政机关对一般人的禁止措施和对于特定人和特定事的禁止措施依法予以解除的行政措施,简称解除禁止措施”[15]等;“赋权说”认为,“许可通常是通过授予证书的形式赋予个人、组织某种权利能力,或确认某种资格”,[16]“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应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布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行为”。[17]

行政审批与行政许可在概念上的相似性使得二者经常交替使用,这给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扰。实际上,关于二者概念异同的争论至今仍无定论,学界主流观点非常清晰地分为两种:一种观点认为二者没有区别,属于同一概念。如“行政许可,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行政审批”,[18]“行政审批,又叫行政许可”[19]等等;另一种观点虽都认为二者不能等同,但在彼此关系的认知上存在差异。一是认为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如“狭义的行政审批专指行政许可”,[20]“许可需要相对人的申请,是审批行为内容的一种”。[21]二是认为行政许可包括行政审批,如“广义的行政许可包括行政机关的各项审批、核准等行为”。[22]三是认为行政审批与行政许可相互独立互不交叉,如“凡行政机关对外实施许可的行政行为一律使用许可一词,凡行政机关内部程序的许可行为可称为批准或审批”,[23]“许可是立法上赋予权利的行为,而审批是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由实际执法部门来审核是否符合条件的行为”。[24]笔者认为,以上观点之间的差异既是学理研究深化细化的体现,也是立法用语不规范、研究角度不同等原因导致的结果,因此才会出现“行政法的理论上学者们习惯于使用行政许可,而在立法和行政管理上人们广泛使用行政审批”[25]的分立状态。

(二)行政审批模式与行政审批制度

马克斯·韦伯认为,“模式是一种思维建构的抽象概念,它是由互有联系的要素所组成”。[26]社会科学诸多领域都涉及模式问题的研究,关于模式的认知基本形成了以下三点共识:一是模式是研究者通过对具体问题的经验分析和对逻辑关系的归纳推理而得出的结果,因此模式也被认为是“在特定条件下,对为实现某一特定目标而采取的一系列具有规律性的方式方法的概括和总结”。[27]二是模式旨在描述事物的本质属性和核心特征,模式一词既可简化我们对事物的认识,又说明了此事物与彼事物之间的差异。三是模式是一个整体性概念,可为某一类特定问题提供系统化解决方案,因此“模式具有模范、示范的意义”。[28]按照模式的定义逻辑,可以将行政审批模式界定为,其是行政审批的属性特征、系统结构和过程状态经过简化概括而抽象出来的标准样式。行政审批模式建构在行政审批的事实基础之上,是通过对行政审批的制度机制、行为方式及其相互关系进行价值判断与逻辑归纳得出的结果。行政审批模式能够回答行政审批“做什么”和“怎么做”这两个问题,将这两个问题综合起来看,便是行政审批的内容规定和行动逻辑。

在明晰行政审批模式内涵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对其功能特质进行考察。首先,行政审批模式具有确立共同的集体价值目标的功能。模式的确定标志着基本价值框架的确立,其作用能够有效约束行动者的选择范围并明确行为目标。行政审批模式规定了从事行政审批活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不仅要求决策者在进行决策时要以行政审批模式的价值导向为依据,而且行政审批的过程和行为等也都要在行政审批模式框架内进行。其次,行政审批模式具有对社会价值进行权威分配的功能。行政审批模式是由强制性公共权力来实施和保障的,它的价值分配功能主要体现在对相关利益的分配性规定上,在这种分配性规定支配下形成的利益格局又会对其他利益分配产生影响。再次,行政审批模式具有对社会利益和力量整合的功能。通过制定调节冲突的程序和安排参与的渠道,行政审批模式能够将相互分歧甚至是冲突的利益各方有力地整合在统一的体制与秩序之中,从而将原本孤立、割裂的集团利益或局部利益转化为相互兼容的公共利益;相反,如果行政审批模式的功能缺位,社会就不可能对公共利益达成较高程度的认识,如果利益主体不能在模式矩阵中达成满意的博弈结局,多元社会力量就无法形成统一的合力,社会价值生产因此也会难以为继。

行政审批制度与行政审批模式虽然只有一词之差,但二者在本质上存在显著区别。彼得·豪尔等人将制度看作是“嵌入政体或政治经济组织结构中的正式或非正式的程序、规则、规范和惯例”。[29]国内学者通常将制度解释为行动主体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在多数情况下,制度也是某一领域的制度体系,如我们通常所说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等。基于以上对制度的理解,行政审批制度应当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审批权力时所遵守的规范和制度,更为规范的表述是:“行政审批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方式,是政府对各种资源分配的一种行政行为和手段,并依据一定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共同遵守相应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30]它是包括“行政审批的设定权限、设定范围、实施机关、实施程序、监督和审批责任等内容的一个有机整体”。[31]

行政审批模式在本质上是一种逻辑层面的抽象概括,而行政审批制度则是一套实践层面的规则体系,二者的区别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模式与制度的不同。但同时也应看到,这两个概念不是完全对立的,它们之间也存在着共性特征和紧密联系。一方面,行政审批是行政审批模式和行政审批制度共同的存在基础。由于“模式也要扎根于制度之后才具有决定性的作用”,[32]因此行政审批模式离不开行政审批制度。行政审批模式是由行政审批制度派生出来的并以行政审批制度的存在为前提,按照结构主义的分析逻辑,行政审批模式应属于行政审批制度的内生变量,行政审批模式的内部结构也必然受到行政审批制度中各要素的影响。另一方面,无论是行政审批模式还是行政审批制度都是相对稳定且动态发展的,二者在本质上均存在着所谓的“适应性预期”。模式或制度的形成必然带来不确定性的减少和信任度的增加,而不确定性和信任度的此消彼长既会为旧的模式或制度的稳固创造动力,也会不断地对新的模式或制度的缺陷制造压力,从而促使模式或制度持续完善。

三、行政审批模式变革的分析范式

(一)行政审批模式变革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对立统一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重要途径,“其主要致力于通过简政放权来提升市场和社会活力”。[33]我国现行的行政审批制度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这一制度的強化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34]应该说,它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确实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起过积极的作用。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要实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预期目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势在必行。2001年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全面启动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行政审批模式变革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种对立统一关系。首先,从性质和程度上来看,改革与变革存在着本质差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针对的对象是“制度”而非“模式”,其重心在于“改革”而非“废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本质上是一种“减量型改革”,主要侧重于行政审批项目的精简,并配以相应的制度规则予以跟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要还是放在方法手段目标层次和组织改革目标层次上,只注重在审批方法手段和审批项目上做文章”,[35]改革“见诸于形”的特征更为明显。而行政审批模式变革则属于“增质型改革”,使改革跳出了在“方法手段目标层次”和“组织改革目标层次”这两者之间的循环往复,强调通过改革实现政府的角色定位、行为理念和行为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另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行政审批模式变革的途径有所不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要在地方政府内部进行,从转变政府职能入手,正如有学者所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是同一个问题”,[36]而后再转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审批模式变革则主要以行政服务中心为载体,重点在于审批方式的改进、审批程序的优化以及审批效率的提高,推动行政审批模式持续变革。其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行政审批模式变革并不完全排斥,二者也是一种交叉融合的伴生关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模式变革都带有实验性质,改革或变革的阶段、步骤、内容和方法等事先都要经过反复论证和详细规划后方可实施,以尽量缩小因新旧制度或模式转换而产生的空隙。而改革或变革能否达到预期目标,也必须经过实践的检验,因此它们都是一个层级递进而非一蹴而就的过程。另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模式变革都体现出明显的本土化特色。在改革或变革的过程中,虽然都或多或少借鉴了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做法,但都是立足于中国国情,并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模式”。

(二)行政审批模式变革的实现路径

新制度经济学按照制度变迁路径的不同将其划分为“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制度变迁”两种基本类型。借鉴这一理论,也可以从这两个方面对我国行政审批模式变革的路径加以审视。

强制性制度变迁是一种在上级政府的许可、授权或主导下,自上而下地推动改革目标实现的路径。“行政权力本身就意味着强制,而且行政权力与强制的确常常紧密地勾联在一起”。[37]选择强制性路径的变革,上级政府是“制度创新的发起人和新制度方案的制定者,是制度创新的第一行动集团,地方政府只是新制度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其地位不具有主动性”。[38]也就是说,强制性实现路径不是相关利益集团重复博弈的结果,而是上级政府依靠垄断性强制权威驱动下级政府贯彻其改革理念与方针政策,从而将自己的改革意志转化为具体的改革行动。在强制性实现路径方面,吉林省的做法在国内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自2001年启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吉林省遵循积极稳妥的原则,先试验后推广、先局部突破后整体推进,特别是在改革的关键环节——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方面,走的是一条“省政府政务大厅先行示范——省政府全面推行——市州县自主创新——全省统一规范”的发展路径。这种自上而下发起、由点到面扩散的变革路径体现了较高的改革效率,也为国内部分地区的探索提供了方法遵循。

强制性实现路径最显著的特点在于“强制性”,这在根本上取决于政府的强制力。强制力可以创造“规模经济”,但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在“经济人”预设前提下,政府的改革行为不可能是完全超然的,当改革“触及政府职能部门自身的利益时,作为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第一行动集团的政府部门就有可能成为制度变迁的阻力而不是推动力”。[39]其次,强制性制度变迁虽然可以大大降低上级政府推动改革的组织成本、实施成本和摩擦成本,但其逐级向下推行的改革政策往往是全局性、宏观性和整齐划一的,并没有单独考虑下级的改革意愿或具体实际,从而违背了一致同意的原则,因此改革必然要付出一定的“强制性成本”,这种成本约束往往会使一些潜在的改革构想难以转变为改革实践。再次,对于下级政府来说,受制于上级政府在辖区内的地位与权威,只能被动遵从上级政府的改革意愿并服从接受上级政府为其设计好的改革计划,其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和实践的主动性等都可能受到压抑,改革容易陷入所谓的“天花板困境”。

诱致性制度变迁是指“面对潜在收益的微观主体作为初级行动集团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制度创新,并引发次级行动集团跟随,在两个行动集团的共同推动下最终形成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制度变迁”。[40]相对于由上级政府供给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实现路径而言,诱致性实现路径是一种下级政府自主的、自下而上的改革创新路径。作为在探索中不断前进的新生事物,行政服务中心在很大程度上是地方政府自发性行政改革的产物。1999年初,浙江省金华市为打破政府事权分割的传统行政管理体制,在全国率先设立了市政府集中办事大厅,这一举措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有效提高了行政效率。金华的成功做法很快在浙江全省普及,浙江省上虞市在借鉴金华经验的基础上,建成了首家真正意义上的行政审批办证中心。对于浙江省的改革实践,中央政府给予了其充分自由的发展空间,国内其他地区也纷纷仿效。以2004年《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为标志,我国行政服务中心经历了两次发展高潮,在短时间内由浙江省迅速推广进而普及到全国大部分省、市、县和国务院各个部门及单位,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在全国范围内铺展开来。

诱致性实现路径是在遵循相关利益主体一致同意原则的前提下,由局部到整体缓慢推进的过程。诱致性实现路径增量改革和边际调整的特性能够不断分摊改革成本,降低改革风险,同时充分调动微观主体创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迅速扩散改革创新的成果。然而,诱致性实现路径也不是完美的,它的缺陷在于:首先,存在外部性和“搭便车”的问题。某项制度安排或改革措施的出台需要经过复杂漫长的利益博弈和谈判,以便得到大多数同意的一致性意见,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来高额的交易成本,导致在一段时期或一定范围内出现制度短缺或制度不均衡的情况。其次,改革成效的显现时间较长。改革中涌现的成功做法和积累的典型经验需要跨越很长的传导链条才能被上级领导部门或领导者所掌握、认可、回应直至推广,由此带来的风险是,“改革创新能否立足并开花结果,在相当程度上依赖领导者的体察,取决于官员的个人觉悟和施政理念”。[41]再次,改革过程中如果出现失误或造成损失,下级政府还面临着被上级追究责任的政治风险。

综合以上分析,无论是强制性实现路径还是诱致性实现路径,都是一级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和改革需要而选取的改革路径,并据此采取不同的改革策略。包括行政审批模式变革在内的所有政府改革,一旦选择了某一路径,就会沿着既定方向向前推进并在今后的发展中不断自我强化,即形成所谓的“路径依赖”。因此,为最大程度规避改革中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最为理想的改革路径应是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实现路径与诱致性实现路径的互动结合,只有做到上下联动、步伐统一,才能形成双重拉动的改革局面,由当前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模式向集中审批模式的改革愿景才能有望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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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周志忍.论行政改革动力机制的创新[J].行政论坛,2010,(2).

(责任编辑:刘  丹)

Reform of Administrative Approval Model:

Connotation and Research Logic

Qin Hao

Key words:administrativ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administrative license;reform of administrativ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mode;reform of administrativ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system

社会理论与哲学变革论文范文第3篇

● 主持人话语:关于价值和文化现象的思考,在古希腊和中国先秦的哲学思考中已经有之,但文化哲学作为一种自觉的理论研究领域则是相对晚近的事情。文化哲学的理论自觉主要不是哲学理性自身内在逻辑演变的结果,而首先是人类文化走向自觉的现实历史进程的结果。19世纪下半叶,特别是进入20世纪后,西方社会历史的两个方面的基本事实使文化层面由历史的深层凸现到历史进程的表层:一是理性化进程中文化模式对个体和社会演进的影响;二是西方所经历的传统理性文化模式的危机。在这种背景下,先是19世纪下半叶文化人类学关于文化现象的实证考察和研究,为自觉的文化哲学研究做了理论铺垫;19世纪末新康德主义的弗莱堡学派通过对价值和文化的研究实现了自觉的文化哲学转向;20世纪唯意志论、现象学、哲学人类学、存在主义等哲学流派,普遍关注20世纪西方理性文化的普遍危机,他们的文化批判构成了当代文化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就中国的情形而言,自觉意义上的文化哲学研究是20世纪中国社会转型的文化显现,而到了20世纪末,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深化和全球化时代的到来,中国社会转型的深刻的文化内涵越来越清楚地显现出来。

过去20年中国的文化哲学研究无论在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都做了许多探讨,取得了比较多的成果,例如,在文化现象、文化哲学的对象和体系、中国传统文化模式的特征和命运、社会转型期的文化精神的冲突、全球化信息化时代的新文化精神等很多方面,都开展了积极的探讨。但是,在目前中国的文化哲学研究中,也存在一些制约文化哲学研究走向深化的因素。各种文化哲学研究往往是在不同的层面上,围绕着不同的主题展开的,常常无法开展相对集中的对话和交流。例如,有的学者把文化人类学关于具体文化现象的研究等同于文化哲学;有的学者把文化现象局限于社会意识形态诸形式;有的学者把文化哲学研究等同于对一些思想家关于文化的一些论述的梳理;有的学者的文化哲学研究主要停留于对文学、艺术等具体的文化形式的研究,等等。在这里,文化哲学的理论定位并没有得到自觉的反思和建构。

黑龙江大学文化哲学研究中心近年来一直致力于文化哲学的研究,特别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日常生活批判和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文化批判理论方面作了集中的、具有特色的研究。该中心对于文化哲学形成了自己的比较明确的理论定位,其基本要点在于:文化哲学既不同于文化学、人类学等关于具体文化现象的一般描述和研究,也不同于科技哲学、经济哲学、政治哲学等部门哲学,它是内在于各个哲学研究领域和研究层面的哲学理解范式。我们这里所组织的一组笔谈,比较集中地反映了黑龙江大学文化哲学研究中心对于文化哲学的基本理解。衣俊卿教授强调要通过厘定文化哲学的理论边界而自觉地确定文化哲学的合理的和合法的理论定位,他认为,文化哲学的主要价值体现在独特的哲学范式的意义,其理论定位主要体现在两个基本方面:一是作为一种重要的哲学理解范式;二是作为一种重要的历史解释模式。王国有博士指出,目前文化哲学研究的问题在于,人们无法把文化哲学区别于其他的部门哲学,也无法把文化哲学区别于其他文化研究,无法进行有效的对话。他从两个方面展开自己的理解,首先,文化哲学是关于文化的哲学;其次,文化哲学是对文化作哲学研究,这意味着,当面对文化问题的时候,文化哲学的提问方式必须是哲学的提问方式。陈树林博士认为,马克思虽然没有直接使用文化哲学字眼,但是,从他的实践哲学的基本精神来看,他的哲学立场已经超越了意识哲学和思辨哲学范式,开始转向实践哲学或文化哲学的理解范式。他从哲学对象、哲学主题以及哲学运思理路几个方面揭示马克思实践哲学所蕴含的深刻的文化哲学意蕴。博士研究生刘振怡通过分析德国古典哲学、文化人类学、哲学人类学、文化形态史观、文化批判理论等流派和学说对于文化的研究,特别是新康德主义的文化哲学转向,对西方文化哲学的理论自觉作了初步的梳理,并从中得到重要的启示,这就是,文化哲学是一种全新的哲学理解范式,是一种回归生活世界的哲学理解范式。上述观点,作为文化哲学研究的一家之言,对于我们推动文化哲学的理论自觉可以带来一些启迪。

基金项目: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名称:当代文化哲学理论和中国传统文化转型研究,项目编号:NCET-04-0340

社会理论与哲学变革论文范文第4篇

经济是社会发展的基础世界各国都重视经济发展,经济的快速发展可以促进其它行业发展,经济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现在我国的经济处于高速发展阶段,我国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马克思主要哲学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渗透到各个领域,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对社会实践的理论升华,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进程密切相关,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到重要指导作用,同时我国的经济在发展过程中,促进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理论不断升华,为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起到指导性作用。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生活紧密相连

马克思主义哲学内涵丰富,其应用领域比较广泛,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生活紧密相连,对人们的生活都起到指导性作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有着高度抽象的思维方式,许多哲学理论追根溯源来源于对生活的体验感悟,人们在生活中许多现象都可以利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进行解释,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对提升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际应用起到重要作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探讨的问题正是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如 :量变与质变、否定之否定、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等。任何事物的积累需要一定的过程,必须符合客观规律,这些都可以利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进行讲解。哲学对生活的影响最早可追溯到柏拉图提出的“哲学王”,即哲学家利用辩证法参与国家治理。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治理国家方面有一定的指导性依据,古希腊城邦制就体现出这种哲学影响政治的特征。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高度抽象化的思想意识,哲学并未远离政治经济生活,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经济的发展起到指导性作用,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马克思主义哲学命题和探讨范围都离不开一定的社会环境,与时代联系密切,这就说明哲学处于社会中,根植于时代,对现实社会有指导能力。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人们的生活中起到指导作用,许多生活现象可以利用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点进行解释具有普遍的意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离不开生活,并且存在于社会各个角落,我们生活中的现象可以利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进行解释。有些人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新时代生活进行分割,这是错误的,新时代生活与马克思主义哲学息息相关的,还有人将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工具,认为其只存在于社会主义政治体制中,这些论断都是片面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涉及到各个领域,对我国的经济、政治、社会的发展都起到指导性作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涵盖了人类活动的物质世界,也包括意识世界。人们可以利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去解释世界的现象,科学有效的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发挥人的主体作用,同时也注意到自然力量,有意識地引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人们可以利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理念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让自然与人类形成统一的共同体。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经济生活的指导效果

我国现在经济高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升,但我国的经济生活在提升的过程中,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经济的生活起到重要指导性作用。马克思主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起到了重要引导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需要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进行指导,促进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当前,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动能远没有衰竭,仍然是我们这个时代需要的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我国一直在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理论与实践指导方面都起到重要作用,对我国的经济建设起到指导性作用。从马克思主义诞生到如今,世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已经和马克思主义创立之初的社会环境完全不同,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根据时代的变化,马克思主义哲学也需要进行理论升级,能科学有效的指导经济建设。即便如此,马克思主义依然在世界发挥影响力,其根源在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并非只以夺取政权、获取政治胜利为目的,而是致力于通过努力使人类社会共享发展成果。马克思主义哲学对政治影响只是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经济的作用效果很大,我国的经济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起到重要作用。

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我国各个时期都起到重要作用,从中国革命到国家经济建设取得的成果看,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所以,用马克思主义哲学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最适合我国国情和市场经济发展规律。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也发挥作用,我国经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以市场的需求为杠杆,马克思主义哲学都起到指导性作用。市场经济问题并非只是单纯经济学问题,还包括资源、人力、分配、所有权等一系列问题,兼具科学性和哲学性。市场经济是一个多元化问题,必须掌握市场规律,充分利用市场,发展我国的经济。如果不以科学体系去考量就无法理性把握,我国经济建设发展将开倒车,社会主义制度也将以失败告终。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在发展过程中,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指导性作用。西方主流经济学派经常片面使用经济理论,这种忽视实际、只重理论的方式在社会经济研究中弊端明显,特别是由于研究者知识水平和情感认知差异,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有一定的区别,必须科学有效的利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高速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运用于实际方面也会出现差异。要想真正透彻研究经济,需要理顺逻辑思维,注重哲学与实际结合,用严密的逻辑推理作出论证。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与实践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存在一定差别,但二者互相影响,互相作用,是一个有机整体,共同为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起到重要指导性作用。

三、将经济发展与哲学相结合,准确把握中国经济发展脉搏

我国经济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将经济发展与哲学相结合,准确把握中国经济发展脉搏促进了我国的经济的高速发展。只要经济发展理论没有脱离社会实际,按照科学有效的轨道运行,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就不会违背社会发展规律。马克思主义哲学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到指导性作用,利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能准确掌握市场规律,科学有效的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能正确掌握中国经济发展规律。在现代经济社会中,诸多涉及经济理论的问题纷繁复杂,一些矛盾冲突的解决,都离不开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经济纠纷是一种常见现象,在经济纠纷的过程中可以利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去解决,一些当代哲学发展陷入困境的大多数原因是将哲学概念化了,缺少与现实社会的连接和相互沟通,致使其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社会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世界的事物不是孤立的,都存在一定的联系。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自实践必然会影响实践,我国如果没有马克思哲学的指导,将会造成社会信仰的坍塌、混乱,进而导致社会意识形态的倒退。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起到指导性作用,对社会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总之,马克思主义哲学应有效指导现实社会政治、经济和其它社会生活,这其中经济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经济、社会、政治等各个方面都有一定的影响,在和平时代,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现代经济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对经济生活影响主要是通过哲学理论形成对社会经济发展上的指导。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经济原理可以对现代经济发展起到重要指导性作用,当前科技飞速发展,互联网、大数据应用都在助推社会经济飞速前进,经济繁荣使社会经济对资本的关注已让位于智慧和技术投资。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在经济建设中利用现代科技作为手段,对提高我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从中国社会发展实践来说,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经济学的结合有助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能够解决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通过哲学引领实践,推动社会发展。(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 哲学学院)

社会理论与哲学变革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 释义学音乐哲学是当代西方相当有影响力的一支音乐哲学流派。本文对释义学音乐哲学关注的问题,释义学音乐的哲学意义及存在方式,释义学音乐哲学对音乐的理解与解释进行了探讨,对于我们更好地解读音乐作品将带来许多有益的启示。

关键词:释义学;音乐哲学;解释

在西方现代音乐哲学的发展历程中,有一种颇为普遍的现象存在,那就是充分运用西方现代哲学的研究成果进行探索,并由此产生出了一大批全新的、有深度的理论成果,这些富于创见性的理论成果为现代音乐哲学——美学的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打开了新的研究维度。像现象学音乐哲学理论和释义学音乐哲学理论等就是如此,释义学音乐哲学是以现代释义学哲学理论为依托而发展起来的音乐哲学理论,这种理论以音乐意义的研究作为其核心的课题。

一、释义学音乐哲学关注的问题

释义学音乐哲学主要关注的是音乐意义的存在方式及其理解和解释,关于音乐的意义问题,本文在此提出四个追问:

第一,音乐的意义有没有?即音乐的意义是否存在的问题。

第二,如果音乐的确存在意义的话,那么这意义是什么?即音乐意义本身为何物的问题。

第三,如果音乐的意义是的确存在的话,那么它是怎样存在的?即音乐意义的存在方式问题。

第四,要是音乐中确实存在意义,那么该以怎样合适[1]的方式来理解与解释呢?即对音乐文本的解读问题。

很显然,以上这四个问题的讨论都要以第一个问题的解决作为前提,否则在音乐的意义不存在的情况下,关于其本质和存在方式以及解释方法都将无从谈起。

音乐中有没有意义?这本来并不成为一个问题。按照现在的一般看法,音乐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一种独特的反映形式,是人类在精神生活领域里的一种表现手段和交往手段。既如此,音乐中必定包含着某种意义。但是在音乐哲学的学术发展史上,意义的存在问题曾经受到过形式——自律论音乐哲学的强大冲击,这种形式——内容一元论的音乐哲学极力消解音乐中的意义,在这种情况下,音乐的意义到底存在与否就成为了一个实际存在的、需要认真面对的问题。释义学音乐哲学在这个问题的看法上是很明确的,即肯定在音乐作品中存在着某种意义,理由就在于音乐是人类精神文化的产品。从释义学音乐哲学的发展历程及其理论主张来看,它是主张情感论的一种音乐哲学。情感论音乐哲学又被称作是他律论的音乐哲学,这种音乐哲学都有一个普遍、共同的看法,那就是认为音乐是人类精神文明的产物,它反映人们内心的情感状态,传达人类的内心体验,它具有意义。这种看法目前已被普遍接受和认同。

二、释义学音乐的哲学意义及存在方式

既然音乐中确实存在着意义,那么这意义是什么呢?释义学音乐哲学在对音乐意义的求索过程中对于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很好的启示。

德国音乐家克莱茨施玛尔(A.H.Kretzschmar,1848-1924)是进行释义学音乐哲学研究的第一人。他认为音乐是整个人类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音乐作品的解读能够脱离作品所赖以产生的社会环境、时代状况、相关事件和文化背景,不能够脱离作曲家的思想主张和生活经历,并主张在此基础上对音乐作品进行理解和解释。他在其著作中阐述了音乐解释的目的:“透过形式去探索封闭于其中的意义和观念内容,追寻隐蔽在身体深处的灵魂,通过作品的每个部分去揭示其思想的真正内核,阐明和解释作品的整体。”[2]他还认为,释义学的任务就在于:“将情感从音乐中抽取、推断出来,以文字的方式赋予音乐中的情感发展以结构框架。”[2]从以上所引的两段话来看,音乐中的意义应该是包括表现出来的情感和表达出来的思想两个部分,也就是说音乐中的意义是一个包含思想和情感的复合体。音乐表现作曲家的情感世界这并不难理解,但音乐可以表现思想吗?这是可以的,并且已为音乐实践所证实。比如贝多芬交响乐作品中所表达出的“自由”、“平等”、“博爱”、“努力奋斗”的思想,约翰•凯奇的一些音乐作品中所表达出的“大音希声”的思想等等。但需要指出的是,音乐并不是以表达思想为主的艺术形式,它所表达出来的思想往往都是以浓缩而成的一个思想观念的形式出现的。这是由音乐艺术的独特性质(非自然性、非语义性和非对应性)所造成的。总之,在音乐意义的复合体中因该包含着情感表现和思想表述这两个部分的内容。

三、释义学音乐哲学对音乐的理解与解释

关于音乐意义的存在方式问题,释义学音乐哲学认为:音乐作品的意义存在于接受者对作品的理解活动中,也就是说,音乐的意义存在于主体(音乐接受者)和客体(具体音乐文本)相遇的过程中,存在于主体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对作品进行积极解释的过程中,在这个过程中,音乐作品的意义生成而存在。

前面提到的第四个问题,即以怎样合适的方式来理解和解释音乐作品中所蕴涵的意义,这是释义学音乐哲学所重点关注的问题,对于这一问题的看法是释义学音乐哲学的核心内容,并显示出其深刻之处。

释义学音乐哲学关于理解与解释的认识不仅是方法论层面上的,更将其上升到哲学本体论的高度来看待。这种理论认为,理解与解释音乐作品这一行为本身标志着人的存在,并表现出释义者的存在状态。这样,对音乐作品意义的理解与解释就成为反映释义者在世状态(认识水平、理解能力等)的一种活动。[3]

正是基于以上的认识,德国哲学家伽达默尔(H.G. Gadamer,1900-2002)将理解者与作品的关系看作是融为一体的,在这二者的互动过程中,释义者不仅理解了作品,也理解了自身,也就是说实现了一种自我理解。伽达默尔认为,理解与解释在本质上是历史的,由于人对世界的总体经验在不断丰富,这样一部作品的意义在不同时代就会产生不同的效果,这种效果是在历史中发生变化的。音乐作品的原意后来理解者的理解,使作品的意义处于不断的历史生成的过程中。伽达默尔将这种情况称作是“效果历史”,由于“效果历史”的存在,那么对于作品的唯一正确的解释就不存在了,因为特定历史情境的制约和限定所造成的理解与解释是不完全的,那么音乐作品的意义就处在不断丰富的发展过程中。[4]因此,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和解释就是一个有待不断充实、不断完善的不可穷尽其意义的过程。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对于艺术作品的文本的理解和解释就是一种积极地再创造的过程了。伽达默尔认为,对一部艺术作品的理解应该要求理解者尽量地拓宽自己的视野,使自己现在的视界与艺术作品中所体现的过去的视界相融合,从而使二者都超越了自身,到达一种新的视界,进入一种新的理解,伽达默尔将这种理解方式称作是“视界融合”。他认为要达到对作为特定历史对象的音乐作品的正确理解,音乐接受者自身必须达到将历史视界与现实视界合一的“视界融合”,这种融合反过来也会不断促成新的“效果历史”的形成,从而丰富音乐作品的内涵,使音乐作品的意义不断地焕发新的光彩。[5]

伽达默尔“视界融合”的方法为我们解读音乐作品提供了一种新的视域,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看具有十分积极的价值。[6]具体说来,首先是对审美主体在艺术作品理解的过程中的重要性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审美主体通过理解音乐作品而创造自身的审美体验,因而审美主体的创造性对于作品的解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不容忽视。另外,“视界融合”的方法也强调了历史上对作品的解读所具有的参考意义。这种方法的缺陷在于,由于在释义的过程中“视界融合”所造成的“效果历史”的不断形成,释义的相对准确性也会产生问题,即我们所理解的音乐作品到底是作曲家所表现出来意义还是接受者对于作品意义的不断加工而产生的意义?这是我们在运用伽达默尔“视界融合”的方法时所要加以注意的。按照我们现在的理解,对于意义的把握,具体的需要做到对文本的内部分析与外部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所谓内部分析就是对音乐作品的形成、结构层面的分析,而外部分析就是要对作品的产生背景、作者的创作意图等因素进行分析,这样才可以做到对音乐作品的解释尽可能的充实。

以上围绕着本文所提出的四个问题对解释学音乐哲学的理论作了一番简要的论述,从中可以看出,解释学音乐哲学理论以音乐的意义问题为核心,对音乐的理解与解释作了深入的分析,这些分析拓展了我们对于音乐解释的方法论和认识论,对于深入理解音乐作品的意义提供了许多十分有益的启示,同时我们也要加强对这种音乐哲学的理论反思,以达到批判性继承的目的。在此,本文提出两个值得注意的问题:第一,是解释的目的。对于音乐作品来说,通过“视界融合”而达到的理解是否是作曲家音乐表现的本意?仅就音乐解释而言,我们要解释的应该是作曲家所传达的意义,而不是解释者在加入自身的创造后所探索到的意义。所以,不管主体的能动性如何发挥,必须要始终围绕着作曲家的作品来进行。第二,要注意解释的可能性限度,解释的限度应该以与作品有关的因素为限,解释者也要尊重作品,不应在理解作品的过程中过度向审美主体倾斜,这样反而会歪曲了作品,以至于达不到一种相对正确的理解。

释义学音乐哲学对于音乐意义的解释方法无疑是有着十分巨大的价值。目前,我们应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姿态进行批判的吸收与继承。相信这必将对我国音乐事业的发展起到十分重大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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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理论与哲学变革论文范文第6篇

会计研究方法是进行会计理论研究的前提,是会计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由于我国会计界的主要任务是构建适应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体系,这一任务无论从现代科学发展的趋势上还是从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上,都是极为重要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探索会计理论研究方法,不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

一、会计理论研究方法的意义

科学的研究方法是人类长期科学实践的结晶,是在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实践的不断深化过程中得到充实、丰富和发展的。每当科学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总会伴随着科学方法的重大革新,从而引起科学技术的突破性发展。纵观人类科学发展历史便会发现,在整个科学发展历程中。都贯穿着一条主线,即科学研究方法的演变和发展。那么,会计理论研究作为人类研究客观世界的一个分支,必定也需要一套科学的研究方法。

长期以来,由于对会计研究方法本身的研究是我国会计研究领域的一个薄弱环节。会计理论研究方法是人们在认识会计这个社会现象时所运用的途径、手段、工具和方式的总和,它作为会计理论的组成部分,贯穿于会计理论研究的全过程,是任何一个会计理论研究工作者都不可回避的问题。它不仅直接影响会计理论研究的总体水平,而且对会计理论能否在实践中经受考验,成为实践的指导。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西方会计理论研究方法历史演进的启示

西方以演绎法和归纳法为主的传统的规范会计研究方法曾经在会计理论研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至今仍在继续发扬光大。以佩顿为代表的演绎会计理论学派、以利特尔顿为代表的归纳会计学派和以坎宁为代表的真实收益学派,都是运用规范研究方法的产物。这些理论在世界会计理论的宝库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即使是在西方会计界极力推崇实证会计研究方法的今天,美国会计学会3大会刊中的《会计了望》(Accounting Horizons)和《会计教育问题》(Issues in Accounting E—ducation),仍有许多文章是运用规范研究方法进行会计理论问题的研究,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会计师杂志》(loumal of Accountancy)的绝大多数文章仍然运用规范研究方法。毋庸置疑,这些文章对会计基础理论和会计应用理论建设仍然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西方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发展为实证研究方法的运用提供了外在经济环境。实证研究方法从一开始就运用于资本市场研究,因为资本市场中会计信息与股票价格的关系、会计政策选择等问题的可证伪性为实证研究的可证伪主义提供了市场。现在美国会计理论研究许多方面都在尝试运用实证研究方法,但对资本市场有关问题的研究仍占较大比重。在实证研究方法的档案式研究中,有关资本市场的会计问题研究通常需要运用许多数理统计模型知识,这就要求研究人员具备较好的数理统计知识。许多具有理工科背景的研究人员加入会计研究领域,使会计研究队伍增添了新鲜血液,其良好的数理统计知识使运用数量分析方法研究会计问题特别是资本市场会计问题成为可能。这一尝试性研究给会计理论的研究开辟了新的视角,拓宽了会计研究的范围。与此相关,数据库的建立为实证会计研究提供了资料保证,计算机等现代信息处理技术的运用和普及为实证会计研究提供了技术支持,实证研究运用数学模型在手工计算时费时费力,计算机的运用改变了这种状况。同时,计算机还使数据库的建立更为方便,数据资料的查找更为快捷。

三、我国会计理论研究方法的现实分析

与西方会计界相比,我国在会计理论研究以及会计理论研究方法方面起步较晚。下面简单地回顾我国会计理论研究方法的发展历史。

建国前,我国一部分会计学家率先引进了西方国家的会计理论,同时也引进了西方财务会计理论的思想和方法。这为我国传统会计理论研究奠定了基础。建国后至改革开放前,则是对原苏联的社会主义会计模式和理论的全盘引入,这标志着我国传统理论研究进入实质性阶段。同时也表明我国会计理论的构建受到两个方面规范的影响,即作为会计研究理论基础的政治经济学和作为会计研究目标确立依据的国家经济政策和法规,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就是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和法规对会计理论和方法的限制。这段时间在我国的会计理论研究中,对研究方法问题一直没有给予很好的重视,缺乏突破和创新,研究方法主要运用规范演绎方法。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会计理论研究的气氛开始活跃,突出地表现为对会计基本理论等问题的研究,会计研究方法问题也随之引起会计学界的注意。20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会计界的有关之士就曾一再呼吁,应将实证研究方法引入我国会计研究中。从1991年《会计研究》第6期徐兴恩的“论会计研究的方“一文发表开始,以后又陆续有学者发表关于实证研究方法方面的文章,1996年沈艺峰的《会计信息披露和我国股票市场半强式有效性的实证分析》开始了我国会计界“真正意义上”的实证研究。1997年大量介绍实证研究方法的论文被系列发表。至此关于会计研究方法的研究引起会计学界的普遍关注。但是统计结果表明:1996年《会计研究》共发表实证研究类的论文3篇,占全年论文的2%;1997年共发表实证研究类的论文14篇,占全年论文总数的9%;1998年共发表实证研究类的文章13篇,占全年论文总数的10%;1999年共发表实证研究类的文章8篇,约占全年论文总数的7%。其他会计杂志发表实证研究的文章更为少见,《经济研究》发表的有关会计方面的实证研究类论文的数量也不多。由此可见,规范研究在我国仍占主导地位。

我国会计研究方法与西方会计界存在较大差异,主要有以下方面原因:

哲学基础和思维方式不同。西方会计研究方法较多地受实用主义影响,信仰存在就是合理的,有用的就是真理;而我国会计研究方法的哲学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唯物主义,遵循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西方会计界受实用主义影响,早期更注重应用理论的研究:我国强调理论来源于实践,高于实践,更注重基础理论的研究,习惯从会计本质、会计职能、会计对象、会计目标等基本概念及基本问题开始起步。

会计研究的外在环境与西方会计界存在较大差异。自1990年12月17日飞乐股份等8家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首次上市以来,我国资本市场的建立只有10年的时间,上市交易的公司至今也只有1000多家。特别有关资本市场的法规建设正在逐步完善,许多法规本身还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中。资本市场中包装上

市、会计作假等案件时有发生,相当一部分投资者缺乏理性,市场融资功能不足,缺乏足够的资源配置引导能力等等。这就使以资本市场为内容的会计理论研究缺乏良好的外在经济环境和法律环境。所以,尽管近年来以资本市场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实证研究成果逐年有所增加,但是,关于资本市场的数据库还未形成较为权威的版本,许多研究者在进行研究时只能自行收集。在此情况下开展实证研究,一方面使研究者本身花费大量时间用于资料收集,另一方面由于资本市场中存在着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也难以保证研究资料,特别是数据本身的准确性,进而影响这些研究结论的验证质量。

四、现阶段我国会计研究方法的选择

观点1:从规范方法和实证方法二者的特点及其在会计理论研究方法中的定位来看,这两种方法的结合是恰当的选择。原因有以下方面:规范研究方法与实证研究方法在会计理论研究方法中是并列的两种方法,它们各有侧重,有不同的特点,不存在何者取代何者的关系。规范研究方法与实证研究方法是由一些具体方法以特定方式结合在一起,在运用时遵循一定规则的综合方法。因此,规范和实证方法并非完全独立,互不联系的两种方法,在基本要素上,它们有共同之处。规范研究方法和实证研究方法在发展过程中有各自的特点。但又有相互渗透的可能性。随着人们对会计理论研究方法认识的发展和深入,实证研究方法和规范研究方法会不断吸取别的学科的先进成果,同时相互取长补短,完善自身。

观点2:在强调研究中将实证研究和规范研究结合起来进行。这从某种角度上是很难的。研究方法的选择是一个相机抉择的问题,要么选择严格而精确的实证研究方法。这样做可能主题和现实有差距;要么就选择务实有现实价值的规范研究方法,但我们的研究可能得不到验证而缺乏严谨性。对于每一个会计理论研究者而言,绝大多数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法。理论实证和经验实证是理论研究的两个相辅相成的部分,两者不能截然地割开。当然,由于研究者的学识背景、个人的能力以及研究风格都有所不同,在理论研究过程中可能会有侧重面,但是不能要求人人都采用实证和规范相结合的方法。

会计理论及其研究方法是一个博大精深的课题,通过上述观点的讨论,我们知道如何对会计理论研究方法进行思考,如何深刻地认识会计理论研究方法,既要实事求是、又要与时俱进。实事求是,既立足我国经济转轨现实,解决特有实际问题,不可盲目照搬照套,特别是对会计环境的理解,对假设的慎用;与时俱进,即大胆引入先进的分析方法,唯有此,才可在本质上创新。此外,要有科学的态度做研究,注意选题以及不同学科间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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