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证券论文范文

2023-09-16

医疗证券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 本文借助新制度经济学中交易成本的分析范式,从证券监管制度历史演进的角度讨论了其起源、变迁、发展与效率改进的过程,并指出了新制度经济学在这一研究过程中的局限性,进而提出了证券监管制度系统体系的概念,在此基础上,借助经济控制论的原理与方法构建了证券监管制度及其效率研究的新视角,从而为监管制度效率改进的动态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

关键词:证券监管制度; 制度效率; 交易成本; 制度系统体系

一、引言

证券监管制度是一个涉及政治、法律、经济等诸多方面的复杂制度,从存在形式来看,主要有自律与它律两种制度,而在近年来的实践中,各国大多采用的是两者结合的监管制度,即混合监管制度。在证券监管制度的发展史中,学者们提出的监管思想与各国的具体监管实践交叉推进,共同促进了监管制度的完善与演进。

1929年股市大危机之前,各个市场经济国家很少干预证券市场,多数国家的监管制度是纯粹自律的。很多文献论述了这种自律监管制度,研究重点主要放在了自律监管制度的优势与缺陷两个方面,Thomas(1986)、Daniel(1986)、Wallman(1998)等都作了这方面的研究。股市大危机以后,以美国为代表的多数市场经济国家介入了证券市场的监管,从而形成了自律组织与政府共同监管市场的混合监管制度。由于实践领域多采用混合监管的制度,因此,对于这一制度的研究,学者们要么将此作为既定的事实,要么只是简要的指出混合监管制度的优势(Pirrong,1999;Slavov,2001)。而国内的大多数文献(杨志华,1995;顾功耘,1999;屠光绍,2000;尚福林2006,)都侧重于法学和比较经济分析的角度,研究其他国家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的模式与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现有文献对证券监管制度的研究较为分散,而且多偏法学角度,着眼于微观层面研究具体的监管规则。从历史演进与经济学角度在宏观层面系统研究监管制度的起源、演进与效率影响因素的文献并不多见。我们认为,证券监管制度作为一项特殊的制度,兼有法律制度与经济制度的特性,其影响因素非常复杂,因此,对于监管制度的研究,应当从历史演进的动态角度分析其起源、创新、发展、成熟的过程,并将此过程放置在一个开放的系统中剖析决定其效率的因素,才可能探索出监管制度效率改进的一般规律。沿循这一思路,新制度经济学、系统工程及经济控制论就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理论与方法的支持。

二、证券监管制度的历史沿革与交易成本

(一)自律监管制度的起源与交易成本

从各国证券监管制度发展的历史来看,最早出现的是自律监管制度。在欧洲,自律监管制度由中世纪集市贸易活动中的交易程序与交易习惯演化而成。1792年5月17日,在纽约签署的“梧桐树协议”也标志了纽约证券交易所与证券自律监管规则的诞生。因此,自律制度是随着商业习惯的出现而逐步演化的,这些商业习惯导致了有组织证券市场的产生,旨在为商业交易提供便利,为商业活动提供资本支持。①从而可见,证券市场的自律制度与证券市场几乎是同时产生的。依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②,最初随商业习惯与市场同时出现的自律制度更多地是一种非正式制度,随着市场的发展而逐步演化为法规层面上的正式自律制度(如不作说明,本文中的自律制度均指这种制度)。进一步,依据“制度”最一般的定义:社会中个人遵循的一套行为规则(Schultz,1968),这种自律制度可以理解为:由同业从业人员组织起来共同制定的规则,以此约束自身行为,实现行业内部的自我监管,保护自身利益,并维护本行业的发展。③而且,从本质上讲,自律组织的规则(自律监管制度)具有契约属性。④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这种自律监管制度的运行也是有交易成本的,由于证券监管不属于运用公共投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达到监管目标的领域,因此对证券监管制度效率的分析就主要考虑的是制度的交易成本。Arrow(1969)把交易成本定义为“经济制度的运行成本”,Williamson(1985)沿用并扩展了这一定义,并进一步认为,这种由于契约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交易成本,具有三方面的影响因素⑤:有限理性、机会主义及资产专用性,而且这三个因素如果不同时出现的话,交易成本就不会存在。首先,在具有契约性质的自律监管制度中,有限理性与机会主义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一方面,由于证券市场中,较之自律组织中的市场参与者,公众投资者的市场信息与专业知识都比较匮乏,因此受自身理性能力的局限,往往都成为了市场欺诈的牺牲品;另一方面,就自律组织而言,当其违背监管规则的预期收益大于其实施监管的成本时,机会主义就会滋生,他们将违背自己的宗旨和规则,进而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全球证券交易市场的历史与经验都一再证明了这两点。在通过《1934年证券交易法》时,美国国会就已经注意到,不管交易所多么热情地监管其会员的商业行为,与交易所有关的利益经常会与公共利益产生冲突。⑥其次,由于在短期内自律监管规则制定权的归属是明确的,不易更改的,由此决定了监管规则的具体内容通常也是不易改变的,这就产生了Williamson(威廉姆森)所说的资产专用性问题。综上所述,自律交易监管制度的运行效率受到了有限理性、机会主义和资产专用性的共同制约,如以R、O、A分别代表这些因素,U表示其它未考虑到的因素,则自律交易监管制度运行的交易成本函数是:

C=F(R,O,A,U)(1—1)

依据自律制度从非正式到正式的演进历史,将其收益与其交易成本进行比较,如以Rf代表正式自律制度安排下的预期收益,Ri为最初的非正式自律监管制度的收益,显然,正式自律制度得以独立延续的条件是:Rf-C>Ri⑦,也就是,只有把制度变革的成本也考虑进去之后,正式自律监管制度的收益比非正式自律监管制度的收益高,这种监管制度的演进才具有积极的意义。

给定Rf和Ri,交易成本C越小,则正式自律监管制度安排的效率越高,反之,效率越低。因此,自律监管制度能否继续独立地发挥效能取决于交易成本的降低程度。从交易成本的构成看,降低交易成本的关键是提高有限理性、提防机会主义与减少资产专用性,在实践领域,有限理性的提高是通过信息披露的方式以增加公众投资者对信息量的掌握来解决的,而机会主义的提防则是借助自律规则的完善而对市场参与者行为进行制约的,至于资产专用性的减少,往往是通过监管权属的再分配而解决的。但事实上,上述途径对交易成本的降低是有限的。首先,自律组织缺乏权威性,因此,对于信息的披露不具有强制性;其次,无论自律制度多么完善,其固有的缺陷——利益冲突,决定了机会主义的时刻存在,而且它的监管范围也是有限的;最后,由于缺乏政府的权威支持与调和,监管权属在自律组织内部的再分配易于产生冲突与时滞,进而增加而不是降低了交易成本。

由此可见,自律制度压缩其自身交易成本的能力是有限的,随着证券市场电子化、全球化的发展,市场的违法行为日趋增多,愈来愈使得这种单纯的自律制度安排丧失效率,直至为一种新型的监管制度所代替,这种新的监管制度就是各国在股市大危机后所建立的自律监管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混合监管制度。以英美为例,17世纪末,在纯自律监管制度下,英国的证券市场相继出现了多次投机风潮,于是,国会在1679年颁布了有史以来第一个证券交易的管理规则,即《抑制不正当证券买卖防止投机风潮》法案,进而1720年的“南海事件”后,国会又颁布了《伯勃法案》与《白纳特法案》,禁止违法行为与投机买卖。这一系列早期法案的颁布都标志了英国政府对市场监管不同程度的介入。在美国,早期的证券市场放任自由,直至1929年的“黑色星期五”,股市崩盘所引发的30年代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政府才正式介入了证券市场的监管,通过了《1933年证券交易法》等一系列法案,经过七十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以集中立法为背景的混合监管制度。

依据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⑧与需求诱致型的自律制度不同,混合监管制度属于强制性制度变迁的范畴,是由政府所推动的供给主导型制度,因而政府可借助自身的权威强制信息披露,在借鉴国外相关制度的状况下快速有效地进行监管权属的再分配,同时,政府介入监管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对自律组织的机会主义行为予以遏制。因此,混合监管制度的形成起到了压缩自律监管制度交易成本的作用。总之,从最初的非正式自律到正式的自律及至混合的监管制度发展过程中可见,混合监管制度是一项降低交易成本的制度创新。

(二)混合监管制度的创新成本

纵观证券监管制度的起源与发展历史,混合监管制度的出现是监管制度安排的一项创新与演进,能够降低单纯自律制度运行的交易成本,提高监管效率。但伴随着监管制度的创新与发展,新的成本也与之俱生了。

具体地,这种新的成本由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构成。在实践中,混合监管制度的实施会产生两种类型的直接成本,即组织成本和运行成本。组织成本主要表现为政府与自律组织在监管机构设立过程中人力、物力、财力及其他资源的支出,因此组织成本在成本中占有很大的比例,但随着混合监管制度的确立和时间的推移,它会在一定的水平上稳定下来。与此相反,运行成本却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一方面,为了确保和维持监管制度的有效运行,政府与自律组织需要不断地投入资源设立与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从前期的调研到草案的提出、审议、修改至通过,要耗费大量的资源,而且一旦这种成本有可能成为制度规划的“沉没成本”后,还要进一步再投入一定的费用和精力重新拟定这些规则以取代原有的方案;另一方面,监管机构在执行法律、法规过程中也要投入成本,在监管的总成本结构中,监管运行的成本所占的比重最大,而且某项监管法规的有效期越长,其执行成本也越大(王俊豪,2001)。值得重视的是,寻租成本也构成了运行成本的一个重要部分,首先,在法律、法规设立时,利益相关者为了争取有利于自己的法案而进行游说、贿赂都要付出成本;其次,在监管部门执法时,出于自身既得利益的考虑,利益集团也会对监管者进行贿赂,从而产生了寻租成本。显然,运行成本推动了直接成本的不断上升,加之监管制度的运行还受制于其他一些因素的影响,因而运行成本也必定是随时间变化而呈线性增长。

间接成本即摩擦成本,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其一,新监管制度规则的设立、修改与调整涉及到利益的调整,因此既得利益集团出于自身的考虑往往会强烈反对,从而产生了“变革的阻力”;其二,新制度安排必然与其赖以生存的制度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摩擦,显然,为了与制度环境所适应,就势必要产生摩擦成本。同时,摩擦成本会随着制度的逐渐稳定而趋于减少,因此,可以看作是时间的减函数。通过以上分析,混合监管制度的成本构成可由图1简要表示。

基于混合监管制度成本构成的分析,我们知道,在收益既定的状态下,控制和降低直接与间接成本就成为了决定制度效率的关键。但这一目标仍然是抽象且难以把握的,为此,必须寻求一定的方法解决成本降低的问题。

三、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的局限与全新的研究视角

(一)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的局限

从混合监管制度的成本构成来看,直接成本更多地属于制度安排内部的成本,而间接成本却来自于制度安排与其制度环境的关系,两者最终表现在各自特定的界域内,因此,可以分别在混合监管制度内部和外部关系中具体分析其成本降低的途径。

然而,我们正在运用的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却难以对监管制度安排及其与环境的复杂关系作进一步的分析了。原因有二:首先,在制度安排的内部关系里,新制度经济学只分析了“制度装置⑨”的成本,即我们所说的组织成本与前期法律、法规设立的运行成本,而忽略了监管制度后续有效运行的成本,事实上,后续的监管执行成本与寻租成本在制度装置完成后仍然存在,因此,制度装置本身并不能完全解释制度内在的直接成本;其次,在制度安排的外部关系中,新制度经济学中所提出的制度环境是个很广泛的概念,其包含了各种要素与其它制度安排,这些要素和安排可能与我们要研究的监管制度处于相同或不同的层次,显然,不同层次的环境要素与制度安排对研究对象的影响也是不同的,而研究这些状况有助于摩擦成本的分析,但新制度经济学并没有深入分析环境中哪些要素及哪个层次的其它制度安排在影响着特定的制度安排。综上所述,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局限了我们对直接与间接成本的分析。因此,必须从新的视角来考虑降低监管制度创新成本的途径,尤其是摩擦成本的处理。

(二)证券监管制度的系统特性与系统体系

通过对证券监管制度的深入剖析,我们发现其具有系统的基本特性,即集合性、相关性、阶层性、整体性、目的性及环境性⑩:(1)监管制度的集合性表现为它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既有共同属性又可相互区别的要素所组成,如自律规则与他律规则;(2)相关性是由监管制度内各要素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体现的;(3)阶层性。监管制度作为相互作用的诸要素的总体,存在一定的层次结构,这是系统空间结构的特定形式,这一性质也存在于监管制度与其环境的关系中;(4)整体性表现在监管制度内部的各个装置是由各要素组成的有机整体,而非杂乱无序的偶然堆积;(5)目的性。依据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1998年9月公布的《证券监管的目标和原则》,证券监管制度的三大目标确定为:保护投资者;确保市场的公平、高效和透明;降低系统风险,因而,如同系统一样,监管制度也具有鲜明的目的特性;(6)环境性。监管制度的环境是由与其处于相同层次或不同层次的其它制度构成的,监管制度与其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存在着多输入、多输出的关系,同时它在运动中不断变化,可见,监管制度不仅是多因子的综合,也是空间联系和时间联系的综合。

以上分析表明,证券监管制度与其外在环境中的其它制度都可以看作是一个子系统,它们共同构成了证券监管制度的系统体系,从而使得我们原来对监管制度内直接成本的研究与制度外间接成本的研究,就可转换为监管制度子系统内和系统体系里子系统间的机理研究了。如若借助经济控制论的原理与方法,那么摩擦成本的大小就取决于监管制度与其环境中各子系统间的耦合关系了。

(三)证券监管制度系统体系的研究构思

沿循上述思路,我们就可更多地借助经济控制论的方法,把证券监管制度安排放置在一个动态、开放的制度系统体系中进行考察,进一步揭示这一制度运行与演进的效率影响因素(直接和间接成本)及一般规律。

通过对英、美、法等国家证券监管制度历史比较的分析,我们的研究发现,对证券监管制度系统体系的研究思路应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如图2示):一是证券监管制度与其同层次的监管法律制度的关系。二是作为一项特殊的经济制度,证券监管制度与其高层次的宏观经济制度以及低层次的证券微观市场结构(制度)的关系。这几种关系决定了证券监管制度的间接摩擦成本。三是证券监管制度内部的运行机制,对于这一问题的探讨有助于我们分析降低监管制度的直接成本。四是综合考虑到对监管制度上述关系的动态调控,就必须引进时间变量。五是在开放的世界中各国的证券监管制度之间是相互联系、彼此影响的,因而将空间变量纳入到系统体系的分析框架中也是必要的。显然,只有将上述五方面都考虑到了,才可能深入认识证券监管制度的实质,为其高效的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四、结语

综上所述,证券监管制度不仅是经济与法律制度的综合,而且是一个系统体系,因此对这一制度效率与演进规律的研究不能仅停留在微观、静态、封闭的层面,应当在一个开放的时空系统中,从历史演进的动态角度研究决定其效率的影响因素,而且对这一问题的深入分析必须借助多个学科研究理论与方法的交互补充,才可能探索出改进监管制度效率的一般规律。

①FIBV:Self-regulation of the Securities Markets, Jan. 30, 1992.

②诺斯(1994) 认为非正式制度是指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步形成的习俗习惯、意识形态等对人们行为产生非正式约束的规则,是自我实施的行为标准。

③徐雅萍. 野兽之美·世界股市重大事件启示录——证券业自律研究[M]. 学林出版社,1996年12月版,第196页。

④MerrillLynch, Pierce, Fenner &Smith Inc. V. Georgiadis, 903 F.2d 109,113(2d Cir. 1990).

⑤Williamson,O.E.1985,“The Economic Institution of Capitalism”,New York: The Frees Press, P47.

⑥SEC, Statement of the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on the Future Structure of Securities Markets (Feb. 2,1972),37 FR 5286(Feb. 4,1972).

⑦由于最初的非正式自律制度主要靠意识形态来实施自我约束,还没有形成正式的法规与执行机制,因此,可认为其交易成本接近于零。

⑧参见林毅夫(1989),“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 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1,第327—354页。

⑨根据新制度经济学对制度装置的定义,这里指“行动集团所利用的文件和手段”。

⑩参见汪应洛(1998),《系统工程理论、方法与应用》,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二版,第3页。

参考文献:

[1]Daniel R. Fischel ,David J. Ross.Should the Law Prohibit \"Manipulation\" in Financial Markets?[J].Journal of Business,1986,105:85-102.

[2]Pirrong,Craig.The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of Financial Exchanges: Theory and Evidence[J].Journal of Financial Markets,1999, 98:75-87.

[3]Shultz,T.W.Institutions and the Rising Economic Value of Man[J].American Agricultural Economics,1968, 50:1113—1122.

[4]Slavi T.Slavov.Manipulation,Monopoly,and the Chicago Board of Trade’s Transition From Self-regulation to Government Regulation[J].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2001,37: 329-336.

[5]Steven M. H. Wallman.Competition,Innovation,and Regulation in the Securities Markets[J].The Business Lawyer,1998, 53:368-369.

[6]W. A. Thomas.The Big Bang[M].Philip Allan Publishers Limited,1986:144-145.

[7]R.科斯,D. 诺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3:197-221.

[8]尚福林.证券市场监管体制比较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7-15.

[9]王俊豪.政府管制经济学导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19.

[10]杨志华.证券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124.

[11]杨小凯.经济控制理论[M].长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86:2-7.(责任编辑 吴晓妹)

医疗证券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沪港通制度下的跨境证券纠纷解决机制将是沪港通制度正式实施后无法回避的问题之一,而沪港通所代表的跨境证券纠纷,无论是从主体还是纠纷的种类看,都具有其特殊性。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其他国的做法,结合沪港通自身的特点,论证该类跨境证券纠纷是否具有可仲裁性对之后沪港通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沪港通 跨境证券纠纷 可仲裁性 制度安排

为促进内地与香港特区资本市场共同发展,中国证监会、香港特区证监会在2014年4月10日发布联合公告,决定原则批准开展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即沪港通。沪港通是规则制度层面的创新,同时也会引发新的法律问题,特别是资本市场开放带来的跨境证券纠纷。

一、沪港通下主要的民事法律纠纷

沪港通是上交所和联交所建立技术连接,使内地和香港特区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在对沪港通下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进行厘清后,以此对该制度下主要的民事法律纠纷进行类型化分析。

1.沪港通下民事法律纠纷的主体。沪港通包括沪股通和港股通两部分。沪股通,是指香港特区投资者委托香港特区经纪商,经由联交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上交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上交所上市的股票。港股通类似。沪港通的主体主要有:(1)两地证券交易所。它本质上是一个公立机构,行使着行政管理的权力。(2)两地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上交所会在香港特区设立一家全资附属公司参与联交所的交易,使得内地投资者能够买卖联交所上市股票,这是为此制度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3)两地证券中介机构。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参加港股通业务公司名单,共计89家券商。(4)两地投资者。沪港通交易中的投资者将不仅局限于大陆和香港特区的机构投资者和部分个人投资者,也包括在香港特区的海外投资者。

2.沪港通制度下的民事法律纠纷。在沪港通制度下,证券纠纷一般具有跨境的特点,与发生在同一地区的民事纠纷相比具有其特殊性。根据上述主体的划分可以将纠纷简要归于以下几类:(1)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在沪港通机制下,由于投资者和上市公司分处两地,往往难以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重大决策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形成系统而全面的了解。这不仅容易导致投资者在购买股票时盲目判断,也容易引发民事纠纷。如因上市公司的管理人员以及大股东的虚假经营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在主场原则的规制下,上市公司就沪港通机制下发行的股票和其他方式发行的股票在信息披露义务的履行上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单个境外投资者对其通过沪港通与其他方式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票可能做不同处理,从而遭受到损失。(2)投资者与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之间。沪港通机制下,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是保证整个机制运转的重要机构,由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证券中介机构根据投资者委托进行沪港通交易的订单向交易所申报,并承担相应的交易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第六条。]由于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本质上是设立在境外的法人并且遵循境外证券市场法律规定,因此在沪港通制度的实践过程中与投资者产生境外民事纠纷的原因可能体现为:因不可抗力、第三方、技术故障或者人为因素;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提供的有关法律法规、业务流程等资料出现错误或者滞后的问;证券交易服务公司隐瞒或者未能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汇报影响其正常交易的重大事件而导致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其他因违反沪港通相关制度规定引起的跨境民事纠纷。(3)投资者与交易所之间。根据目前已经颁布的有关沪港通的相关规定,证券交易所对于其自身的很多行为是可以免责的。如第111条规定交易所对其制定、修改業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鉴于沪港通制度的特殊性与不确定性,交易所在初期规定了较为广泛免责条款并且通过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来降低自身风险的做法无可厚非。但是,实践中随着新情况的不断出现,交易所依然可能与投资者产生矛盾,引发跨境民事纠纷。(4)中介机构与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之间。证券中介机构是沟通投资者与证券交易服务公司的桥梁,与证券交易服务公司直接进行联系。基于沪港通现有的机制,双方可能在买卖盘传递的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交易制度差异、人为原因等情况而产生侵权或者违约的境外民事纠纷。

二、跨境证券纠纷的可仲裁性分析

对于跨境证券民事纠纷,原则上涉及财产权益的争议都具有可仲裁性,但各国基于国内公共政策的限制,具体哪些财产性质的争议具有可仲裁性要结合各国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我国《仲裁法》第2条[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对于民商事纠纷的可仲裁范围作了总括性的规定,据此民商事纠纷可仲裁性需要包括两个要件:平等主体及争议的性质。

1.平等主体。对于平等主体的关系,从《仲裁法》的规定来看,它主要包括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平等主体的法人之间、平等主体的其他组织之间,以及这些平等主体两两交互之间所发生的关系。沪港通下最具争议的当属机构与投资者之间的纠纷能否仲裁,对此,如当事人在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中包含仲裁条款或事后能够达成仲裁协议的,应当认定具有可仲裁性,只是目前在实践中难以实现,但存在理论上的可能。

2.争议性质。除了上述主体要件,纠纷还必须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显然不只是包括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具有财产利益,以证券为内容的交易纠纷以及建立在交易基础上的纠纷一般符合合同纠纷或财产权益纠纷的范畴。因此,沪港通下的证券纠纷属于财产权益纠纷,符合我国仲裁法规定的可仲裁的范围。

3.不可仲裁事项。我国《仲裁法》第3条对不可仲裁事项进行了规定,分为人身纠纷与行政纠纷。沪港通制度下,有关的证券纠纷一般难以涉及人身纠纷,不属于此处的不可仲裁事项。同样,《仲裁法》第3条第2款排除了行政纠纷的可仲裁性。行政争议无疑是基于行政关系而产生的纠纷,而行政关系首先并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其次也不是财产权益纠纷,这种争议在性质上不属于民商事的范畴,因此这类纠纷不具有可仲裁性。

4.特别仲裁事项的排除。除了上述规定之外,我国《仲裁法》没有对仲裁事项的范围作出进一步的具体限定。但需注意某些特别仲裁机制的规定,在可仲裁事项范围之内将某些争议从中分离出来,纳入特别仲裁机制之特别适用范围之中,这些特别仲裁机制以一种“特别可仲裁性”置换了民商事意义上的“一般可仲裁性”,从而使其在一般可仲裁性意义上丧失了可仲裁的资格。在我国现行立法之中主要有两类——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及劳动争议。很显然,沪港通制度下的证券纠纷是不属于此处的特别仲裁事项的。

综上分析,沪港通制度下的跨境证券纠纷在我国目前法律制度的规定下是具有可仲裁性的,它不属于其规定的不可仲裁事项,同时也不是可仲裁的排除规定,属于我国《仲裁法》的仲裁范围。

三、结语

沪港通制度作为我国证券市场与国际接轨的一次重要尝试,将对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促进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与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为了配合沪港通的贯彻落实,有效解决实践中产生的纠纷,我们必须探索出一种能够适应其特殊性的跨境证券民事纠纷解决机制。证券仲裁作为可以兼顾专业性和灵活性的争端解决机制,无疑是能够适应沪港通机制的土壤的。笔者建议以国内三大仲裁委员会为主的仲裁机构能够针对沪港通制度的特点探讨如何构建相应的跨境证券仲裁制度,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探索规则、完善规则,从而推动该制度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

医疗证券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证券市场;监管体制;完善

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规模发展迅速,上市公司数量急剧增加,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拟在剖析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现状的基础上,通过比较借鉴国外较为成熟的监管模式,提出适合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体制,以期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完善发展有所裨益。

一、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的现状分析

我国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模式系以政府监管(中国证监会)为主。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的自律性监管为辅。这种监管体制强化了证券监管机构的地位,增强了证券监管机构的权威性,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证券市场监管工作的效率。但与此同时也存在着—些不足。

一是现有法律法规过于庞杂。虽然作为证券市场基本法的《证券法》已经修订实施,但其中仍有很多规定缺乏可操作性,与之相配套的法规规章亦处“难产”境况;即便是有与之相配套的法规文件,也在某种程度上与《证券法》相互矛盾或相互重叠。

二是证券监管机构的权力缺乏制约。目前我国证监会的权力边界比较模糊,缺乏相应的制约机制,监管的公平、公开、公正缺乏制度保障。

三是自律性监管组织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根据《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有—定的监督权,而在实践中,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几乎事无巨细,都由中国证监会负责,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监管的积极性。

二、国外证券监管体制的比较借鉴

目前国外证券市场主要存在三种不同的监管体制,分别为集中型、自律型和中间型监管体制。

集中型证券监管体制是指政府制定专门的证券市场管理法规和设立统一管理全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的证券监管体制。这种监管体制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具有一整套互相配合的全国性的证券市场管理法规,二是设有全国性的管理机构负责监督、管理证券市场。该种监管体制由于具有专门的证券市场管理法规,统一了管理口径,使市场行为有法可依,并提高了证券市场监管的权威性;与此同时,证券市场由于具有地位超脱的管理者,能够更好的体现和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更注重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但该种监管体制容易产生对证券市场过多的行政干预,自律性组织与政府主管机构的配合难以衔接。且当市场行为发生变化时,不能迅速作出反应。美国、日本、韩国等采用了该种监管体制。

自律型证券监管体制是指证券市场管理主要由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等自律组织进行管理,国家没有制定单独的证券市场法规,而是由一些相关法规来约束证券市场行为,没有全国性的证券管理机构的证券监管体制。在该种监管体制下,券商参与制定证券市场管理条例,使市场管理更切合实际,并且有利于促进券商自觉遵守和维护这些条例;同时,自律性组织能对市场违规行为迅速作出反应,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市场的有效运行。但该种监管体制过于偏重市场的有效运转和会员利益的保护,对投资者往往不能提供充分的保障。英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采用了上述监管体制。

中间型证券监管体制是指既强调立法管理又强调自律管理的证券监管体制。如德国、意大利、卢森堡、瑞士等。中间型管理体制试图保存集中型和自律型证券监管体制的可取之处,兼具了集中型和自律型监管体制的优点。政府监管部门与包括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等自律性监管组织分工配合,符合证券监管体制的发展趋势。

三、完善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的几点思考

借鉴国外证券监管体制的成熟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完善我国证券监管体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克服指令式监管。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证券市场监管,有别于传统体制下形成的命令与服从式的行政监管。如果我们将以往的指令式监管手段照搬入证券市场,就可能不仅不能实现预期的监管目的,反而可能会造成证券市场的混乱。并且,人们往往会把监管不当所产生的负面影响笼统归结于缺乏监管,并因此在强化行政干预,形成恶性循环。④证券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市场垄断和操纵、过度投机、公共产品、外部性等问题引发的市场失灵是其自身所不能克服的,并且这些失灵现象的后果严重:导致证券市场功能失效,损害证券市场效率。正是由于证券市场运行的基本功能与基本目标是资源配置与使用效率的最大化,因此,要以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实现证券市场上资源优化配置为目的设计监管制度,实施监管政策。

第二,将监管者的自身建设列入议事日程。中国证券市场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不当监管、过度监管的现象,以及利益集团对监管政策的影响,因此加强对中国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非常重要。在《证券法》通过以后,从证券申请、证券从业,股评从业,报刊刊登上市公司资讯披露到券商增资扩股与分类审批甚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挑选都要经过证监会同意。而按照公共选择的“经济人假设”,监管者与监管对象一样,其行为都以自我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为此有必要设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提高监管者的监管与服务质量,从而确保证券监管的公正性和效率性。内部控制上可以加大对失职者的处罚力度,制定并有效实施约束监管人员的内部规章和责任制度,引进和培养证券监管业的高级人才,提高我国证券监管者的水平,提高监管成功率,外部监督的关键在于增强监管透明度,形成社会公众对监管行为的有效监督、评价并及时反馈。如建立对证券监管机构的公开听证制度,立法机关应该在证券法规的制定过程中允许相关利益主体的参与,以增加这一程序的透明度和实现社会监督。又如成立非政府的证券监管机构业绩评价委员会定期对证券监管机构进行评价,将其评价结果作为对监管机构人事任免和惩罚的依据。

第三,强化分业监管体制下的监管协调机制。虽然我国目前对金融业实行的是严格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体制,但是市场竞争压力和金融创新的推动实践中已经出现一些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形式:一是银行业和证券业之间的业务交叉;二是证券业和保险业的业务交叉;三是出现了各种类型的金融控股公司。这些都预示着混业经营将是未来我国金融业不可抗拒的发展趋势。因此在坚持现有的机构监管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的新途径,有利于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保证货币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三者的资金互相融通、互促发展。

第四,充分发挥自律性监管组织的作用。尽管现阶段政府集权监管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和市场条件的要求,但是自律监管往往具有政府监管无法替代的信息成本低、灵活应变和贴近市场等优势,因此增强自律组织的自我监管意识,发挥其自律监管优势,乃是我国证券监管体制改革的当务之急。一方面,强化证券交易所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市场股价异常波动和一般违规行为查处等方面的职能;另一方面,大力推进证券业协会的机构和职能建设,充分发挥其在证券经营机构监管中沟通会员信息、强化行业自律、规划行业发展和加强人才培训等方面的作用,从而促进政府监管与证券市场自律的合理分工、有机配合。

医疗证券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金融证券化:趋势:发展方向

一、金融证券化发展背景和历史

金融证券化是企业想发展为大型企业的趋势,毕竟靠企业自身盈利来为企业拓宽发展实力是非常慢的,而金融证券化走向资本市场将为企业发展所需资金提供募集渠道。而金融证券化后就不会出现原始股了,要知道,股票是原始股权拆分后的产物。所以一旦证券化后,原始股会以股票的方式体现出来,所以资本市场流通的都可以说是原始股。

在20世纪80年代,世界金融市场产生了“金融证券”和“非中介化”的趋势,改变了传统的信用交易基础。资金通融主要是依靠银行贷款发展到发行证券(如股票、债券、商业票据等)进行直接融资。居民储蓄也出现了证券化倾向,储蓄存款开始流向证券投资、而借款人和贷款人日益通过直接融资实现资本的转移,而不是仅通过银行的中介来确立债权和债务关系。

金融证券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融资方式的证券化

在1993年國际银行贷款和国际证券融资的金额均超越2000亿美元。1994年,国际证券融资数额略微上升。1995年,银行贷款有所上升,而国际证券投资数额有所下降。到了1996年与1997年,两者均大幅度上升而国际证券的金额超过了银行贷款。在1998年,国际这圈融资继续上升达到了接近7000亿美元的金额,而与此相对国际银行贷款的金额却大幅度减少,仅仅有1000亿美元的金额。

2.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可以通过上市公司总市值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看出来。我们以中国香港、新加坡、中国与美国就该比例于1990至2003年的变化情况说明资产证券化的重要改变阶段。中国香港从1990年的111.5%上升到2000年的383.4%再下降到2002年的291%。新加坡在该比例上由1990年的93.6%发展到2003年的244.7%。中国由1992年的4.4%发展到2003年37.1%。在美国,由55 .1%发展到244%。

因此金融证券化的趋势为直接金融与间接金融的比例逐渐发展增大。证券市场发展迅速,债券方面改变了定期固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上市公司利用股票将消费资金变为生产资本。

二、我国金融证券化发展的方向分析

尽管我国的经济力量在逐步提升,综合国力也在不断地加强。不过由上述的数据可以看出,与西方成熟的金融证券化表现相比,我国的金融证券化实际的操作还是偏小的。

1.应该加大对金融资产在证券上的投资力度

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在我国国内不得向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从安全性和流动性上来讲,这样的规定是很正确的,但是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商业银行可以投资到各种利率、期限的证券会更加有利于银行对资金的利用率。在美国,证券的买卖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调节工具。它的价格是由市场这一“看不见”的手来决定的。

2.加快金融资产的证券化步伐

国际上,在房屋抵押证券化市场上取得了显著的成功,而在此基础之上,国际证券市场有了三个发展方向,其一,支持证券化资产多样化。其二,同其他金融工具结合的金融创新。其三,使用解决不良的资产。但是我国目前仅仅在第三个方面对国际化发展方向有所利用。国家出资了400亿建立了四家资产管理公司,这四家公司都使用了最为先进的资产管理的办法来对不良资产进行经营,且取得了较高的收益。这也为我国的金融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打入了强心剂。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始终有着许多的问题,比如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资金不够充足,资产管理人的素质有待提高等。金融资产证券化也可以作为一种金融工具,且这种工具还具备了广泛性和一般性的特征。

三、结语

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是很快的,但在金融证券化的发展上仍然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我国应该学习西方的金融证券化相关的理论成果,大力地提高员工的素质。随着社会融资证券化趋势的加强,企业将不再受限于对资金的依赖,银行机构也应当不断地拓展业务向证券市场不断地渗透。

参考文献:

[1]闵亚希.浅析金融证券化趋势及我国金融证券化的发展[J].纳税,2017(25):171.

[2]王艳军,全球经济背景下我国金融证券化的发展趋势[A].今日财富杂志社.2016年第二届今日财富论坛论文集[C].今日财富杂志社.2016:2.

[3]徐亚平,张瑞.证券化、流动性与货币政策——基于美国金融危机的反思[J].财经科学,2009(07):18-25.

[4]陈晔,马晔华.金融证券化趋势及我国金融证券化的发展分析[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2(02):34-36.

医疗证券论文范文第5篇

固定收益类基金重新成为了投资市场上的宠儿。显而易见,在市场形势相对较好的时候,债券类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并不像股票类基金那样又好又快,它们大抵是以低风险和稳定回报见长。殊不知风水轮流转,在中国A股市场持续不振、央行降息预期一再加大的情况下,固定收益类产品的业绩水涨船高。根据好买基金研究中心的统计,近期债券基金涨幅惊人,55只债券基金平均上涨1.83%。10月下旬披露的基金三季度报告也印证了这一点。三季度债券型基金实现当期利润24.94亿元,居所有基金类型之首;同期货币型基金实现利润11.45亿元;保本型基金赚0.87亿元;股票型基金亏损1849亿元,混合型和QDII分别亏损772亿元和164亿元。

而在晨星网11月份评出的开放式基金近三个月回报前十名中,无一例外全部是债券类基金产品。债基俨然成为这场风暴中的“避风良港”。看来,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固定收益类产品,看看它们在市场波动、财富缩水的情况下,是如何做到“很稳很安全”的。

从三张榜单开始

如果将今年以来的收益排排坐,我们能看到有记录的310支基金泾渭分明。如果以盈亏点为分界线,除了货币市场基金,正收益的基金有26支,我们很快就能发现其中规律,都是债券型基金。

在0%的另一面,我们也将对应的26支基金排行罗列了一下。

如果将最惨烈的亏损也横陈于此的话,我们同样能捋出另一张亏损“龙虎榜”。但凡与股票相关的基金都损失惨重,回想去年,我们会发现完全不同的赚钱逻辑。业内人士龚喜说:“去年只要敢做敢大仓位就能赚钱,债券基金也都粘了打新股的光,那时候真是谁打谁发财。”风水轮流转,今年的股票如同瘟疫传染,距离才有美。

固定收益词解

“今年年初跌得多的债券基金往往是股票仓位没降下来的,”龚喜说:“如果安安心心做债,也不会亏。”这边才安全!固定收益,顾名思义,所有收益固定的产品。在我国市场上,固定收益类产品主要有国债、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结构化产品和可转换债券。从存量来看国债和央行票据构成了我国固定收益类证券的主体,可转债、结构化产品以及无担保企业债也正在快速的发展。

至少一半的基金都涉足固定收益领域。82支债券型基金、51支货币市场基金以及5支保本型基金都以固定收益为主战场——它们将市场份额分下去四成。但此前,这个领域更像是个隐秘角落。无论是货币市场基金还是债券基金,我们更愿意把它们当作股票型基金的配角,主角唱戏,自然要配角捧场。但如果探听到配角们的世界里,它们自有另一番行事逻辑。

真假避风港

幸与不幸,基民老邱手里的五支基金分别出现在三张榜单里,尽管老邱并不知道哪些基金是在固定收益里玩儿的、哪些是泡在股票里,但他有个最简单的办法区别二者——管理费。“同样是基金,我投的上投亚太优势就收1.8%的管理费,融通债券只收O.6%,人家三分之一”。老邱掰着指头给记者算账:“那个跌得剩下三毛钱了照收不误。债券基金涨得不错也还是只收0.6%。”一般来说,债券型基金的管理费一般在0.6%-0.75%,比股票型基金的1.5%要少很多,但让老邱弄不明白的是,同样是债券基金,为什么差别那么大。他的南方宝元和融通债券同为债券基金,却拿到了完全不同的收益,前者今年以来亏损了17.57%,后者大赚6.35%,而管理费也相差无几,南方宝元高出0.15个百分点。如果说固定收益是2008年市场避风港,那为什么有的安全稳定有的照旧风雨飘零?

尽管都被冠之以债券型基金,但其中分类却并不以股票型基金少。天相投顾将债券基金分为两类:纯债型基金与偏债基金。国金证券研究所基金分析总监张剑辉按照投资领域将债券基金分为三类。“债券型基金的投资行为主要包括二级市场股票投资、一级市场新股(包括增发等)投资和债券投资三类。一种是纯投资债券品种的基金,比如招商债券、嘉实超短债;其二主要投资于债券和打新股——这应该算是比较主流的债券基金,比如华夏债券、嘉实债券、华宝兴业债券;最后一种既投资于债券、也打新股,同时还参与部分二级市场股票投资,我们更愿意叫它们偏债基金,比如长盛债券、南方宝元等等都属于此类,”张剑辉向记者介绍。

这样就很好地解释老邱的疑问。按照基金招募书所写,老邱投资的融通债券属于纯债型基金,其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并且只能投资于固定收益产品,而南方宝元的投资范围则宽泛得多:债券投资比例最低为45%,最高为95%,其中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可转债。同时,股票投资也并未限制,比例不超过35%。

固定收益风险考

做固定收益投资不像股票投资是“大碗吃肉,大口喝酒”,而是“一点一点啃面包屑,积少成多”,因此,不放松每一分钱和赢利的机会。这是嘉实基金固定收益部总监刘熹的感受。债券市场相对于股市来说波动率要小得多,受关注范围也主要局限于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是不是说固定收益就没什么风险了”。老邱按字面意思如此理解。

事实上,从各类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的收益情况可以看到,债券基金对各类产品的投资比例也从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它的业绩。

2008年第三季末,全部债券型基金券投资占基金资产净比例104.02%,比二度末上升了将近20百分点。债券投资是为目前债券型基金超收益的主要来源。但并不意味着其中所有券种都是一路高涨,从去年的可转债,到前期的信用债,再到目前的央票,不同的券种都有自己的阶段行情,因此,如何根据阶段宏观经济特征、政策预期、资金流向,选择不同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是对各债券型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能力的考验。

打一场固定收益战役

既然投资领域不大相似,把这两支债券基金放在一起比较也有失公平。而在同一个领域共同战斗的债券基金,今年业绩的分化程度也不小,从10%到1%,这个差别虽然比不上2007年股票基金的巨幅差异。但在弱市中也相当醒目。如何辨别一支不错的债券基金也是老邱的疑问之一。“怎么才算好”,老邱问记者:“我拿捏不准。这不比股票,你还能看到它持仓怎么样,看好什么板块。可这债券基金,内部怎么操作的,投资的什么国债多少号、企业债多少号,看得我一头雾水。”

除了业绩说话,我们还应该补上固定收益这一课,至少能懂得个中门道,如果基金经理操作得当,还能由衷的说一句:真有眼光。

债券的利好逻辑

“不同时刻有不同的盈利模式”,建信增利债券基金经理钟敬棣向记者介绍:“打新股、企业债、可转债等等都是收益来源。”东方不亮西方亮,在不同的市场节奏里,投资范围稍广的纯债基金与偏债基金比股票基金拥有更多的选择权。“就是你不看好市场了,股票型基金也没法无限降低仓位,只能等着,”龚喜说:“但是债券却还有得可做,

2007年货币政策偏紧,债券市场不景气,所以大部分债券基金选择了‘打新股’这种接近无风险的投资方式。”

“去年打新股几乎是纯债基金的主流手腕,不过今年上半年就不灵了,我们固定收益部马上掉转思路,集中在新发的企业债上,又赚了一笔。”怎么押对趋势,固定收益战争其实也激烈异常,按照编年体记事,最近两年的故事也让我们目不暇接——绝不逊于股票市场的狂风巨浪。

打新股弄巧成拙

根据平安证券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新股申购资金的年化收益率约为15.15%。为此,去年底、2008年初很多基金公司修改契约,将打新股纳入到债券基金投资范围之中。然而,熊市来临后新股申购风光不再,不仅未能达到“粉饰”业绩的作用,还直接导致一些债券基金出现负收益。二季度,净赎回比例超过20%的6只债券基金均包含打新股或股票投资功能。“这种风险定位的不清晰使得投资者缺乏‘与基金共存亡’的长期投资决心。”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分析师马永谙表示。随着纯债券型基金的投资重点逐渐由“打新”转变为债券投资。三季度末,这类债券型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净值比例由去年末4.24%降到0.58%。

谋“势”者胜

局势逆转之快,甚至让不少债券基金经理瞠目结舌。“今年的市场行情变化很快,在六七月油价飙升150的时候,大宗商品价格很高,输入性通胀压力也无以复加。再加之劳动法的约束,国内原材料价格上调,大家都感到彷徨,债券基金同行们普遍偏谨慎,”钟敬棣回忆数月前的情况:“但三个月过去了,次贷危机让大家转变思维。对经济的负面影响超过了预期。”

至少在两个方面,局势是超乎预期的。其一,次贷引发的金融危机比你想象的严重得多;其二,中国经济下滑的速度比想象得快。政府极有可能降息,按照普遍的规律,债券市场爱降息——降息会促成市场对现有高息债券的抢购。于是,一些先知先觉者开始增加了中长期债券。债券牛市翩然而止。

债券基金收益爆发性增长

在股市罕见快熊的同时,也是债市新一轮牛市进行时。9月后,在愈发明确的降息预期下,债券市场提前启动,并在连续三次降息的刺激下大幅上涨。从08年债市的三个阶段来看,年初至2月初债市经历第一波上涨;第二阶段至9月受加息等压制上涨缓慢。债券基金在前两个阶段平均收益基本为零,主要原因是不少债券基金此时还配置部分股票,导致不少债券基金亏损。在6月以后,债券基金基本减持了股票仓位。净值增长脱离股市影响。

9月初至11月4日,债券型基金平均净值上涨4.35%,基本与国债指数涨幅相当。保本型基金净值平均上涨1.46%,仅次于债券型基金。9月以后债市的加速上涨中,中信双利债券基金净值增长高达9.37%。交银增利债券净值增长接近7%;净值增长超过5%的债券基金多达14只。

但与此同时,在大涨行情中债券基金的收益分化也被凸显出来。有13只债券基金在9月后债市猛涨中净值涨幅不到2%;对债市上涨预估不足,配置结构未能把握主流行情是这些债券基金收益落后的主因;部分债券基金少量的股票仓位也拖累了基金净值表现。

升息降息的辩证关系

要了解债券市场的趋势,必须知道影响债券市场的因素是宏观货币环境——利率、通货膨胀、资金环境(债券供求)。今年八月的熊牛拐点正是这几个要素在起作用,通货膨胀的前提下,央行降息的预期增加,债券肯定是上涨的。简单的道理是:利率下降,债券价格上涨;通货膨胀预期下降利好债市;债券投资需求增加有利于债市稳定。

为什么利率下降反而会利好债券呢?钟敬棣举了一个例子:我们之前买到一个债券,100元面值给出5块钱的利息,现在降息了,以后的债券都是100块三块钱利息,你会卖掉5%的那张债券吗?当然不会,这就是债券基金利好的原理。

“做债券最怕加息”。杜海涛认为应该辩证看待:“其实加息对债券基金并不是坏事,长期来看,债券基金的收益上向上,短期利空长期利好。反过来看看现在,降息周期里,会让你觉得很不赖,只要手头有债券,期限越长越好。但是回过头来冷静看看,你面临着很大的再投资风险,接下去投资在哪里。下一次的收益从哪里来?”

经济状况比1998年还严重

如果对2008年做个回顾,可以看作经济转折点和调整的开始,同时也是债券市场由熊转牛的一个过程。债市发展的最大威胁就是通胀,2008年推动通胀创出新高的因素是货币,更多的发生在流通领域。比如很多大宗商品、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多是资金在流通领域炒作,并非生产企业的真实需求。因此对于货币原因的通胀,加息的方法无法起到根本性的纠正效果。但同时加息会抑制需求,这和中国政府一直以来力求增长的目标是冲突的。因此,前期央行采取的措施是有节奏的提升存款准备金,这也为后期释放流动性提前做了准备。

在市场降息预期的确立之下,债券基金的操作会相对单纯。“在这样债券市场大行情里,人人都知道怎么做,尽可能的买长期债券,因为上涨主要来源于久期的贡献”,杜海涛说:“但久期会出现边际性递减。难点并不在于跟着做,还是判断下—个拐点,提前动作。”

债市6000点能持续多久

不过,我们还应该看到,债市近期的强势地位,已经成为资金逐利的主要战场,前期债市的猛涨已经透支了50~100个基点的降息空间。随着债券市场收益空间的不断压缩,不排除大批逐利资金离场的可能,流动性风险不容忽视。不同期限的券种已经率先有了分歧,5年期以内的品种呈上行态势,但5年期以上的品种则逆市下跌。

如果是现在是债券市场的6000点,那之后会如同股票市场一样猛降到2000吗?

“这波牛市已经走到相当的程度”,杜海涛说:“实在太快了,迅雷不及掩耳,但牛市走得快不一定是好事,可能后继乏力,因为拐点判断非常重要。两个月之内降了三次息,我们现在的经济比1998年严重得多,为了防止经济快速下滑,政府会继续刺激经济,可以肯定的是,至少在现在,牛市还没有走完。”

对此,国泰金龙债券基金经理林勇指出,当前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市场的降息预期已经确立。由于中国的债券市场也是单边市场,尚无避险或对冲机制,也无有效的远期利率锁定工具,因此市场在未来一段时间的走势也会因预期的改变有所反复,但大趋势是好的。

踏歌而行

无论是固定收益还是权益类投资,各自有自身规律,如同基金经理对拐点的判断一样,我们也应该结合局势对自己的投资有所把握——这并不局限在某一类基金中。

在物价与经济增速同时回落的降息周期中,金融市场的主旋律是在低位的整固中等待经济周期进入复苏。显然债券资产表现从总体上看最佳,但是股市最坏阶段已经过去的预期也正悄悄升温。

经济史的数据显示,经济的上行阶段

(包括经济的复苏和扩张)是经济运行的常态,而经济的收缩阶段(包括经济的紧缩和衰退)则相对比较短暂。在美国的经济史上。从1948年到1991年,美国的经济增长率一共经历了9次大的收缩和4次小的衰退,这些经济周期的平均长度为3-4年。其中上行阶段持续大约3年,收缩阶段持续约1年。

1991年美国开始了长达十年的经济上行期,并于2001年3月达到了顶点,但这一轮的经济收缩持续时间较短。在2001年的_11月就达到最低点,开始新的一轮经济扩张,直至2008年的上半年。

我们处于哪个时刻?

下一站,左拐?

上文介绍了一个非常简化的模型介绍,而投资实践是非常复杂和专业化的工作,需要很多的专业技能,因此,需要专业人士进行管理。对于广大中小投资者而言,准确地把握经济周期的各个阶段非常困难,追逐经济周期性波动带来的收益反倒有可能受损,可以采取均衡配置和中长期稳定增长的投资策略,在股票和债券之间进行均衡配置,同时寻找能够保持中长期增长的公司作长期投资,尽量规避经济周期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

从风格资产对比和通胀-增长两变量的演变角度看,资金博弈相比价值发现,更适合形容当前的债券市场。目前债市已经兑现了央行100个基点的降息预期;获利丰厚的机构正在兑现收益。但看好债市的机构现阶段买入欲望不足;央票的稀缺、企业债信用风险的加剧,使得债市高信用等级、高安全性的券种受到越来越多资金的追逐,博弈难度加大;明年中期对于债市来说是个极其微妙的时点,进一步降息难以带来更多惊喜;股票市场可能出现的阶段性反弹,在资金偏好方面会增加债市的不确定性。这一切都说明,债市正变得日益微妙。

降息效应递减

中国进入降息周期,被视为支持债市走牛的最大利好。但是借鉴股市经验看,当利好发生在市场本身酝酿向上拐点时,作用是最大的,之后的利好作用会逐步淡化。也就是说。利好政策的边际效用是递减的。当大家已经习惯降息时。降息也就很难对债市产生一次比一次强的影响。

从债券到期收益率的变化可以得到印证。在交易所债市交易的债券,由于买卖会形成二级市场价格,价格走高则意味着要以更高成本买入,从而导致到期收益率的降低。

最近一次降息后,交易所债市各债券品种大多上涨但涨幅不高,到期收益率下降幅度大多低于基准利率下降幅度。另一方面,在央行降息的情况下,银行间市场回购和同业拆借利率近期并没有明显下降。说明市场对降息的预期已经提前反映。

目前市场的普遍观点是,债券市场已经对央行降息100个基点的预期,进行了充分反应。当前债市收益率水平,已经预示了债市对于未来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降至3%以下的预期,而最新一次降息后的一年期定存利率是3.6%。此前央行两次降息幅度均为27个基点。

由此不难看出,债市前期过高的涨幅实际上已经将近期降息的利好透支了。尽管明年中期还有一次是高概率事件,但是那时已经很难再对债市有更多的正向作用了。

但是,随着降息政策的累加,以及其他振兴经济政策开始发挥效应,股票市场从极度悲观状态中复苏的可能性也在增大。而股债跷跷板效应,也说明一旦股票市场出现比较明显的反弹,资金偏好的转移会加大债市调整压力。

买的不如卖的精

资金相对充裕,又没的可买,是造成过去三个月债市明显走牛的重要原因。尤其是央行近期将央票发行由每周改为隔周发行后,释放流动性的信号更加明显。央票的功能是为了吸收外汇储备增加所引起的过多流动性,以保持货币供应的稳定。如果未来一段时间热钱并没有如央行预期的那样大量流出,而央票又逐渐淡出市场的话,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将会非常泛滥。

按照目前数据推算,未来2年到期央票接近4万亿元,即使考虑到09年国债发行多增加2000亿元,央票停发仍将会导致商业银行的资金过于充足。而过多的资金追逐有限的现券,将引起国债、金融债收益率继续下降。

不过,就如同2007年股市冲击6000点最后那段疯狂日子,主动兑现收益者,要比新进场者更具有主动性。

最为典型的例子,是四季度开始已经有6只债券基金开始兑现浮动收益后进行分红,分红家数已经明显超过前三个季度。随着债券价格不断走高,收益率大幅下降,今年各类提前介入债市的机构获利颇丰,兑现收益要求强烈,加之接近年底为了资金回笼需要,缺乏继续作多的动力。

从等待买入的机构角度看,新增资金显然不希望债券收益率继续大幅下降而压缩明年的投资空间。而本轮债市牛市始终没有经历过像样的调整,这使得机构目前愈发谨慎。

仅从公募基金看,能够继续增持债券的资金已经不多。截至三季度末,股票基金持有的债券占净值比例持续上升到13.2%,较二季度末增加5%,历史最高记录为23%,考虑到股票型基金的性质,持有债券比例再次达到如此高的水平可能性不大;混合基金持有的债券占净值比例持续上升到25.3%,较二季度末增加7.7%,离历史最高比例还有7个百分点;债券基金持有的债券占净值比例上升到107%,较二季度末增加25.7%,显示债券基金进行了放大操作,尽管从理论上看债券基金还可以增加放大比例,但考虑到风险因素,继续放大操作的可能性也不大。

综合各方情况来看,债牛步伐短期很难再现过去一个季度的疯狂上涨。

属于你的固定收益战争

在《钱经》的多方采访查证中,我们整理了如下四个投资锦囊:

《钱经》锦囊一:买债基不宜满仓买

一谈到投资,往往会涉及资产配置的概念。配置的原理就是通过投资不同风格资产、平衡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简单说,就是不同资产的价格,在不同经济周期阶段表现不同,通过分散配置和调节不同资产的投资比重,来抗衡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从这个角度说,目前将所有基金的投资都投向债券型基金,从较长时间段看,也未必是最优的选择。

不妨回头想想,在过去的一轮股票牛市中,债市表现是相当疲软的。这是因为股市牛市周期,对应着低通胀高增长一高通胀高增长的经济演变过程。从投资时钟看,我们依然处于低增长低通胀阶段,但是随着经济的复苏,未来的演变阶段,很可能是又一轮低通胀高增长,在最坏的时刻投资,树立长期投资观念,是被无数实例证明了的。

根据数据实证分析,中国10年期国债收益率和CPl涨幅的波动峰值,是基本同步的。按照目前市场的普遍预期,明年中期CPI涨幅可能见底,这预示着债市收益率见底的时间。

另一方面。明年中期对股票市场来说也是一个敏感时点,诸多分析认为美国、中国经济届时可能出现复苏迹象,而股票市场通常会对宏观经济提前反应。从这个角度看,目前逐步开始考虑买八股票基金,从长期的风险/收益比来看,是值得尝试的。

大部分投资者意识到投资机会时,通常都是已经滞后于市场。风

险承受力比较强的投资者,目前可以考虑逐步分批买入的方式,逐步增大股票型基金的比例,这样做的效果可能需要耐心等待较长时间才能显现出来,但是有较大可能会在下一轮股票牛市周期中占得先机。

《钱经》锦囊二:买新债基不如买老债基

尽管债市已经出现涨不动的势头,但是债券基金的发行仍没有退潮的迹象,不过此时发行的债券型基金,今后的日子很可能不如老债基的心情轻松——债券市场基本面转折引发的最大一波上涨:毕竟已经过去。

目前债市调整压力逐渐增大,但是由于市场资金相对宽松,所以很快出现趋势性下跌的可能性也不大,这种牛皮震荡整理的市场环境,将使得新债基不得不以较高的价格去拿券,相对来说就会降低收益率。而老债基除了阶段性兑现浮动收益外,手中还有成本较低的债券,可以坐等新债基入场推高债券价格。相比之下,老债基面对债市波动比较主动。因此,选择老债基相对新债基更为划算。

《钱经》锦囊三:买混合债基不如买纯债基

债基可以细分为纯债基、可投资股票一级市场的一级债基,以及可投资股票二级市场的二级债基。从风险角度看,纯债券型基金风险最低,二级债基风险最高,尤其是今年以来,很多出现亏损的债券型基金,就是因为打新或主动投资股票被套所致。

另一方面,债券市场上企业债信用风险已经开始释放,考虑到’年报和明年中报期间,会是上市公司业绩地雷多发期,因此选择较少涉及企业债和股票的纯债券基金,安全性更高。

国内著名债券评级机构——中诚信日前下调了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建筑和航空运输五大行业的评级展望为负面。而10月中旬债市出现的一波明显回调,正是公司债的信用危机引发的。

根据上市公司三季报数据,当前交易所公司债资产负债率较高,且都有所上升,其中电力、金属、房地产行业上升更为明显,这些行业中非大型央企发行债券,未来半年出现负面事件的概率较大。

回顾今年三季度末成立的新债基,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基明确规定不参与股票二级市场;东吴优信债基强调对于债券信用等级的严格要求,这些都预示着债券基金日益谨慎。

《钱经》锦囊四:买债基切勿背离初衷

配置债券型基金,目的就是为了提高本金安全性。具有股票和新股申购操作功能的债券型基金,理论上具有提升收益率的能力,但同时也增加了风险,这同申购债券基金的初衷是背离的。而且即使在牛市环境中,这类收益增强型的债券基金,收益率也不可能超过偏股型基金。

鱼与熊掌,不宜兼得。买债基,债性更纯的更值得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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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金融证券化:趋势:发展方向

一、金融证券化发展背景和历史

金融证券化是企业想发展为大型企业的趋势,毕竟靠企业自身盈利来为企业拓宽发展实力是非常慢的,而金融证券化走向资本市场将为企业发展所需资金提供募集渠道。而金融证券化后就不会出现原始股了,要知道,股票是原始股权拆分后的产物。所以一旦证券化后,原始股会以股票的方式体现出来,所以资本市场流通的都可以说是原始股。

在20世纪80年代,世界金融市场产生了“金融证券”和“非中介化”的趋势,改变了传统的信用交易基础。资金通融主要是依靠银行贷款发展到发行证券(如股票、债券、商业票据等)进行直接融资。居民储蓄也出现了证券化倾向,储蓄存款开始流向证券投资、而借款人和贷款人日益通过直接融资实现资本的转移,而不是仅通过银行的中介来确立债权和债务关系。

金融证券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融资方式的证券化

在1993年國际银行贷款和国际证券融资的金额均超越2000亿美元。1994年,国际证券融资数额略微上升。1995年,银行贷款有所上升,而国际证券投资数额有所下降。到了1996年与1997年,两者均大幅度上升而国际证券的金额超过了银行贷款。在1998年,国际这圈融资继续上升达到了接近7000亿美元的金额,而与此相对国际银行贷款的金额却大幅度减少,仅仅有1000亿美元的金额。

2.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可以通过上市公司总市值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看出来。我们以中国香港、新加坡、中国与美国就该比例于1990至2003年的变化情况说明资产证券化的重要改变阶段。中国香港从1990年的111.5%上升到2000年的383.4%再下降到2002年的291%。新加坡在该比例上由1990年的93.6%发展到2003年的244.7%。中国由1992年的4.4%发展到2003年37.1%。在美国,由55 .1%发展到244%。

因此金融证券化的趋势为直接金融与间接金融的比例逐渐发展增大。证券市场发展迅速,债券方面改变了定期固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上市公司利用股票将消费资金变为生产资本。

二、我国金融证券化发展的方向分析

尽管我国的经济力量在逐步提升,综合国力也在不断地加强。不过由上述的数据可以看出,与西方成熟的金融证券化表现相比,我国的金融证券化实际的操作还是偏小的。

1.应该加大对金融资产在证券上的投资力度

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在我国国内不得向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从安全性和流动性上来讲,这样的规定是很正确的,但是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商业银行可以投资到各种利率、期限的证券会更加有利于银行对资金的利用率。在美国,证券的买卖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调节工具。它的价格是由市场这一“看不见”的手来决定的。

2.加快金融资产的证券化步伐

国际上,在房屋抵押证券化市场上取得了显著的成功,而在此基础之上,国际证券市场有了三个发展方向,其一,支持证券化资产多样化。其二,同其他金融工具结合的金融创新。其三,使用解决不良的资产。但是我国目前仅仅在第三个方面对国际化发展方向有所利用。国家出资了400亿建立了四家资产管理公司,这四家公司都使用了最为先进的资产管理的办法来对不良资产进行经营,且取得了较高的收益。这也为我国的金融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打入了强心剂。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始终有着许多的问题,比如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资金不够充足,资产管理人的素质有待提高等。金融资产证券化也可以作为一种金融工具,且这种工具还具备了广泛性和一般性的特征。

三、结语

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是很快的,但在金融证券化的发展上仍然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我国应该学习西方的金融证券化相关的理论成果,大力地提高员工的素质。随着社会融资证券化趋势的加强,企业将不再受限于对资金的依赖,银行机构也应当不断地拓展业务向证券市场不断地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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