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参股企业股权管理难点和对策

2022-09-13

现阶段,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形成, 我国国有企业对股权管理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国有参股企业, 是指占据国有企业总股权49%及以下的公司, 49%股份占比确保了国有资产不是企业第一股东。当这些参股企业的参股项目投资正确、运营得当, 且控制到位, 国有企业才能够获得相应的资本回报, 但是一旦参股企业的投资项目出现选择纰漏或控制不到位, 国有资本就会出现亏本情况, 从而对国家的利益造成损害。为了有效避免上述情况的出现, 我国经济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管理条例明确要求参股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股权管理制度, 解决现阶段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缺陷, 推动我国国有股权管理水平, 确保股权业务的平稳、持续发展, 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现阶段国有参股企业股权管理显现的缺点

当前, 我国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个典型现象便是“重视投资, 轻视管理”, 这个问题的存在导致国有企业对合作控股以及国有参股企业的股权管理不到位, 国有参股企业的股权管理职能极度不规范。具体来说, 现阶段我国国有参股企业股权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参股公司中法人治理结构构建不完善

对国有参股企业来说, 股权的分配较为分散, 但股权的控制权则由极少一部分股东掌握, 这就使得没有实质股份控制权的股东难以发挥自身的创造力和想法去进行公司的管理。理论上说, 这些没有股份实质控制权的股东也具有公司的经营权以及决策权, 这些权利的行使需要得到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股东会的支持和协助。然而, 在我国部分参股公司中, “三会”并没有按照企业流程和规章制度进行工作, 从而使得小股东的权益没有得到良好的保障。例如, 部分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往往没有按照规范化的流程以及议事规则进行召开。因此, 如何对国有参股企业小股东的权利进行维护和保障, 是国有参股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因此需要加速构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 国有参股企业中“三会”制度构建不到位

上文提到, 国有参股企业主要有两种类型, 这两类参股公司派出的董事具有代表国有资本行使股东权利的资格。这里的股东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 这些董事具有公司进行重大项目决策时的参与权和表决权;其次, 这些董事有权了解并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第三, 董事可以对公司的发展和战略目标提出建议和意见。在这三种权利中, 最重要的权利就是对公司项目的表决权。外派董事在对公司项目形式表决权时, 需要切实考虑国有资本的基本效益, 不能将个人意见掺杂其中, 从而由于私人原因导致国家效益受到损失。现阶段, 我国绝大部分国有企业基本还没有建立针对合资公司“三会”的管理部门, 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国有参股企业派遣董事无法在国企项目会议形式表决权时维护国有资本权益, 从而导致国有资本利益受到侵害。因此可以说, 国有资本对参股公司“三会”管理体系构建是当前国有参股企业股权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现阶段我国国有资本对参股公司“三会”管理体制构建不充分, 从而影响了我国国企的发展和基本权益。

(三) 国有资本对委派至国有参股公司董事的管理体制建立

上文提到, 国有参股企业股权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便是对国有资本外派董事的管理。董事会是当前国有企业资本及子公司的重要连接枢纽, 因此, 国有资本可以通过对外派董事的管理来实现对子公司的控制。当前, 国有资本的外派董事通常是国有企业的正职干部, 而这些董事的日常工作量较大, 无法花费大量的时间来对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管理和决策, 另外, 我国国有企业还存在一个董事担任多个子公司任职董事的现象, 这就进一步导致董事无法完成对子公司的监管职责。

(四) 国有资本对参股公司管理监控机制的建立

国有资本在对参股公司的股权进行管理时, 仅通过董事会、股东会以及监事会“三会”是远远不够的, 同时, 我国国有企业的三会召开频率以及召开力度也远远达不到预期。因此, 国有参股企业的股权管理制度中有必要添加参股公司管理监控机制, 实现对参股公司日常运营以及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同时, 通过建立监控机制也能够确保股东对投资公司运营情况的掌握。现阶段, 我国的诸多国有企业没有建立对参股公司的监控管理机制, 导致国有企业对参股公司的运营信息没有实现一手掌握, 一旦参股公司出现运营失误造成自身经济损失, 严重情况下可能造成国有企业运营受到影响。

二、国有参股企业股权管理问题的解决办法

在国有企业经营的过程中, 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其管理主要内容, 因此, 有必要对国有企业的现存资产进行管理, 建立相应的参股股权管理机制以及监督制度。

(一) 对低效、无效参股投资需要进行处理

国有企业在对其股权进行管理时, 有必要对所有参股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进行观察和法分析, 如果参股公司的项目决策以及实际运营状况不太良好, 国有企业有必要对其进行指导和改善, 必要情况下可以选择退出保全, 确保国有企业的发展不受到影响。具体来说, 可以选择股权转让、股权置换等手段来收回自身股权, 实现国有企业从低效、无效、竞争力差、资金负债结构不合理的被投资公司中退出, 从而保障国有资本。

(二) 制定对外派董事的管理制度

上文提到, 由于我国部分国有企业对外派董事的管理不到位, 导致国有资本受到维修。因此, 国有企业有必要建立对外派董事的管理制度, 从而实现对外派董事任职和考核。同时, 国有企业有必要改善当前只有领导才能担任子公司董事的制度, 通过放宽外派董事的任职要求, 选择企业中层领导来担任子公司董事, 确保其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来对子公司的运营发展情况进行监管, 确保国有资本的利益。

(三) 依法对参股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

在对参股公司进行运营监督时, 需要按照法律建立参股企业运营的管理流程, 并完善相应的监管部门配置。通过对参股企业的运营情况以及项目决策进行监督, 对可能存在的运营风险进行及时的纠正, 同时对参股公司的盈利以及抗金融风险能力进行评价。

(四) 借助外部力量加强对参股股权的管理

通过对国有企业股权管理的难点进行分析, 我们可以发现参股公司股权管理难点之一便是企业法人没有发挥自身权利, 执法力度不够, 对发现了错误的公司法人只能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进行意见交换, 但是参股公司对法人的意见往往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为了有效改善这种情况, 国有企业有必要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 借助管理部门的权利来对参股公司进行管理, 对其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通过这种外部力量的介入, 能够实现参股公司的正常运营, 避免其错误决策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国有资本的侵害。

结语

综合全文,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 我国国有企业开始越来越重视其参股企业的股权管理。现阶段, 在对参股企业进行股权管理时, 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参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国有资本对参股公司“三会”管理体制构建不完善、国有资本外派董事管理体制不到位等, 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 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对以上问题进行解决, 切实加强参股企业股权管理力度, 从而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摘要:国有参股企业, 主要包括国有企业以及出资者拥有国有股权占企业总股权百分之五十以下的企业两种类型。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与以及社会经济的进步, 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为了适应全球经济变化而进行了相应的改革, 这就导致国有参股企业在股权管理方面出现了一些难点和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我国国有企业的发展以及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同时也可能导致投资风险不能及时解决等隐患。本文针对以上问题, 对现阶段我国国有参股企业的股权管理难点做了介绍, 深入探讨了这些问题的解决办法, 以期为相关工作者提供指导和帮助。

关键词:国有参股企业,股权管理,问题,对策,股权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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