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范文

2023-09-11

国有企业范文第1篇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财务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通过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完善内控机制,提高管理效率,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营运水平,实现国有资产最大限度地保值和增值。

一、当前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

1、会计基础薄弱,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

在财务管理过程中,资产不实,负债不实,资本金不实,利润不实、收入不实等现象时有发生。比如:有些企业存在着随意选择会计政策、变更坏帐提取比例,折旧年限等等,人为调整效益指标。有些企业存在着会计核算不实,监督不力,财务人员没有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和论证,使得预期的经营成果预测不可靠,致使决策不当,企业的资源得不到合理的配置,资金的使用率低下,从而导致财务管理应有的作用没有发挥。同时,有的企业还存在着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方面的决策很不科学,缺乏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和可行性论证等有效的约束机制,投资、担保存在相当大的盲目性。

2、内部控制缺失,内部审计监督缺乏约束力。

企业内部控制不健全的主要原因:一是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不及时,不完善,使企业财务管理没有很好发挥。二是设计的内部控制不完善,不健全,大部分企业的内部控制的设计的执行主要集中在货币资金、采购与付款、成本费用等方面。面对日益增多的筹资、融资业务,却处于异常薄弱状态,三是已有的内部控制制度无法从一而终,有的企业建立的内部制度则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在业务处理的过程中,遇到具体的问题则以强调灵活性为由,不按规章办事,使得内部控制制度失去了应有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四是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的执行力度不够。部分企业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流于形式,以偏概全,以点代面;内部控制的考核也缺乏一个赏罚有度的奖惩制度各职能部门之间、各岗位之间也缺乏必要的监督和制约。

企业内部审计监督缺乏有效约束力的主要原因:一是审计部门尚处于从属地位,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没有保证,形同虚设;二是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及审计质量没有得到切实提高。

3、管理意识淡薄,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日前,国有企业资金管理严重失控,货款拖欠居高不下,产成品资金有增无减,周转缓慢,企业信用和盈利能力下降,无法有效地解决企业投融资关系,已成为日益突出的问题。

有些企业一些重大事情不按程序办,企业领导对自身的家底及财务状况不了解,且处于从属地位,造成“财务管理跟着会计核算走”,“会计核算跟着领导意志走”,董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运作,难以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加强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全面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1、确立财务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核心地位。

通过加强财务管理,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挖掘企业内部增长潜力,提高整体资产的运营效率,内抓管理,外抓市场,每个企业尤其是企业的主要领导人必须重视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确立财务管理工作的核心地位。

2、保证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工作的高效化。

严格按照《会计法》及相关财务法规,做好会计核算工作,特别是财务管理信息化,是降低成本的重要手段,是解决数据真实可靠的工具,是加强财务管理、堵塞采购销售环节管理漏洞的有效手段,是实现组织扁平化的技术保障。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起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内部信息管理系统,要积极稳妥推进企业财务与业务一体化的工作,应用统一的计算机财务软件、实现财务信息与业务流程一体化,实现生产经营全过程的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集成和数据共享,保障企业预算、结算、监控等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只有这样,得出的财务会计信息才能满足决策者和会计报表使用者的需求。

3、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平和道德水平。

在职财务管理人员应加强继续教育,特别是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企业管理、金融证券、财务审计、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同时,应逐步培养财务人员的良好会计职业道德,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不作假帐。

企业的获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对经营风险的调控能力在很大程度上与财务管理水平紧密相关,特别是企业的高级财务管理人员更应具有广博的知识,高尚的职业道德,掌握沟通与交流的技巧,及获取解释和传递信息的技能中,从教育、实践、学习三个方向不断提高自我。

4、确保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监督的制度化。

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是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为有效防范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要求企业在制定内部控制中,首先是控制程序,围绕控制目标,制定多个备选方案,对方案做出评估并选定方案,第二是执行程序,针对一项完整的经济业务,要分为授权、审批、执行、记录、复核等环节,规定每一环节的职责,分别由不同的部门、不同的人员完成。同时要求企业严格执行设计的内部控制,保证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的从一而终。再者确保内部审计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增强内部审计人员和部门的独立性,逐步加大对内审经费的投入,保证审计人员的岗位培训、后续教育,提高内部审计质量,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使内部审计工作落到实处。

5、加强法制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日益复杂化,股权分散性和流动性的增强,企业财务管理的制度环境建设是促进公司治理结构逐步趋于健全与完善的保证。加强领导,建立制度,落实责任,企业领导层能否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是本企业财务管理规范内部管理机制,提高财务管理务实诚信守法的重要保障。

三、全面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促进国有资产最大限度地保值和增值。

稳步推进,实现企业财务管理高度制度化、信息化及财务管理的务实性,逐步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效率和财务信息可靠程度。

在财务战略指导下,以全面预算为核心加强投资管理、融资管理、股权与收益管理等财务管理工作;同时,以全面预算为工具,建立健全成本管理与控制、财务分析与评价、绩效管理与激励、税务筹划与管理等。

以健全财务管理体系为核心,实现财务管理与战略规划管理相结合,财务管理与信息管理相结合,逐步确立以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为目标的企业战略发展思路,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保持企业主营业务的持续增长,促进国有资产最大限度地保值和增值。(作者单位:南平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国有企业范文第2篇

〔摘要〕 推进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山西省推进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改革实践表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关键要围绕“三个优化”实现整体协调推进,即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形成协同推进效应;优化经营管理体制,激发国有企业活力。

〔关键词〕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经营管理体制;法人治理结构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全面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必须向解决突出问题聚焦发力,要把推进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山西省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国资国企改革的“零碎性、浅表性、短期性”特征明显,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内活力、创新力、竞争力”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一煤独大”结构性矛盾、“一股独大”体制性矛盾、创新不足素质性矛盾远未从根本上解决。推进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关键是要进一步实现“三个优化”,即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形成协同推进效应;优化经营管理体制,激发国有企业活力。

一、坚持分类、分层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大力引进各类资本,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

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是新形势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因企施策推进改革的基本前提。推进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在准确界定企业功能基础上,坚持“一企一策”,因企分层施策,因业分类推进。

第一,依据国有企业功能类别,合理确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点领域和推进方式。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指出,要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并对不同功能类别的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出了针对性要求。山西省《2016年省属国企国资改革工作计划》提出,省属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两大类。在此基础上,推进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根据国有企业的功能类别和业务特点,加强分类指导,推进具备条件的企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具体而言要区分三类情况:一是对于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此类企业要以市场为导向,加大重组整合力度,通过与各类资本混合交叉持股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不应设置股权比例的硬性规定,鼓励发展非国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二是对于主业处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对于此类企业,要在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的基础上,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其中对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要进行科学细分,并作为“负面清单”向社会公布。三是对于公益类国有企业,要规范引导混合所有制改革。此类企业一般要保持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同时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以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品质。

第二,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國有经济布局。在国企国资改革进程中,要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努力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目前北京、江苏、四川、江西等地都提出,要将80%的国有资本集中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与民生保障等关键领域。就山西省情况来看,省属国有资本主要集中于煤炭、化工、电力、钢铁等行业,截至2015年年底,这四大行业资产合计占省属企业总资产近60%,仅煤炭行业占比就超过30%。而其中又有不少企业处于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处于产业链的中低端。一些不必要的控股参股分散了宝贵的资本资源,导致企业优势产业和核心主业不突出。而真正需要发挥作用的潜力行业和战略性新型产业中,国有资本力量反而不足。为此,要抓住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契机,加快促进国有资本结构调整,实现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主要可采取以下三方面措施:一是坚定不移地化解过剩产能,集中清理无前景项目,处置“僵尸企业”。对各类投资项目进行集中清理,对无前景的投资项目坚决止损退出。同时,要对不符合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要求和长期亏损的国有企业,坚决实施关停并转或剥离重组。二是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根据国有资本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投资回报率高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通过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等方式,参与非国有企业发展,形成具备较强竞争力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三是推动国有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为了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的质量效益,要大力推动国有资本向具有竞争优势的行业和未来可能形成主导产业的领域集中,向可以支撑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集中。要努力推动国有资本向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制药、大数据、物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形成比较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结构。

第三,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大力引进各类资本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有效途径。目前青海、广东、福建、重庆等省市都提出,要通过引入、引进各类投资者和资本,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要按照有利于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和资本运营水平提升的目标要求,树立“不论国资民资、外资内资,都是我资”的理念,积极引入中央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和优势民营企业等各类投资者,鼓励非国有资本和集体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方面:一是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参与改革。通过增资扩股、股权转让、交叉持股等多种方式,引进国内外拥有强大产业背景和雄厚产业实力的大公司、大财团,通过实施大项目,给企业注入发展资金、先进技术、管理经验、购销网络等要素,大力提升核心竞争力。二是大力鼓励各类非公有资本参与改革。非公有资本投资主体可以实物资产、货币资金、股权或土地使用权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投资入股,采取受让股权、股权置换、认购可转债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重组。三是依法支持集体资本参与改革。经依法确权的集体所有制投资主体,可以其归属清晰的法定资产、生产要素出资入股国有资本投资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四是多方吸引优势民营企业参与改革。在深入实施“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工程”,鼓励和吸引晋商晋才在山西设立总部企业、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结算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创造各种有利条件,多措并举、多策并用,大力吸引和鼓励优势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我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第四,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推进在集团公司层面进行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入推进公司制、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必须积极探索集团层面股权多元化改革。山西省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也应力求在集团公司层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突破。要加大力度推进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推进市场化选聘总经理。职业经理人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化选聘总经理是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关键一环。推进这方面的改革对于我省国资国企改革非常重要,在今后的国资国企改革实践中,应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切实推进市场化选聘总经理,有效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通过“去行政化”,走“市场化”,打造符合现代企业要求的国企职业经理人队伍。二是促进集团公司股权结构多元化。山西省国有企业国有股权集中、一股独大问题比较突出。省属22家国有企业中,19家是国有独资,个别企业仍未完成公司制改造。在18家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国资持股平均比例达44.18%,相对于其他省市,比例明显偏高。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会对实施现代公司治理、消除国企行政化弊端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我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的子公司、分公司层面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占比已经超过60%,但是集团公司层面的改革尚处于起步阶段。在此基础上,一方面要继续深化子公司、分公司层面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以研发创新、生产服务等实体企业为重点,引入非国有资本,加快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另一方面要加快在集团公司层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资源配置效率为目标,进一步促进股权结构多元化,形成合理的股权结构。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在集团公司层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不能采取简单的行政手段搞“1+1=2”或拉郎配式的合并重组。同时要站在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避免由于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而影响企业长期发展。三是推进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化。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能够保护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同时能够提高企业竞争力,培育市场信心,吸引投资者。推进集团公司层面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化,一方面,要形成相对制衡的多元化格局,使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各方归位尽责;另一方面,在解决一股独大问题的同时,也要保持国有资本占居相对控股地位,使国有股东能够主导上市公司治理架构,避免股权结构过于分散可能带来的治理僵局问题。

二、在企业、资本和投资项目等多层面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

第一,通过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实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推进在企业层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在企业层面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重点要抓好两方面工作:一方面,努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通过改制上市,以上市公司作为载体,是国有企业规范发展混合所有制最便捷有效的途径与方式。目前中央企业中大部分优质资产已经通过改制上市推动了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上海市国资系统近2/3的竞争类企业实现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山西省国有企业也应大力加强产融结合,借力资本运作,展开横向扩张或产业链并购,推动国有资源资产化、资本化、证券化。为此,一要强化利用资本市场、借助上市公司平台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经营理念。要改变一些国有企业上市挂牌意识不强,重生产经营、轻资本运作的状况。支持国有企业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功能,通过“借壳上市”等举措,依法合规开展资本运作。二要推动整体上市,实现省属企业集团资产证券化。加快国有资本证券化水平,积极争取国有企业推动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通过此举可有效解决由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分拆上市而存在的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问题。三要按照市场化原则,分批分类推动。要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和方式不同,采取整体改制、分拆改制、分立改制以及联合改制等不同模式来进行。在未来一个时期内,凡是能够通过股改独立上市的就独立上市,凡是能装进既有上市公司的逐步装进上市公司,凡是二者皆不能的,则考虑逐步退出。另一方面,要大力实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要按照基地化、板块化、专业化的方向,对煤炭、电力、化工、装备制造等省属优势产业实施重组整合,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为此,一是要以产业优势明显的国有企业为龙头,采取股权合作、交叉持股、资产置换、战略联盟等方式,加快培育具有重大影响和竞争力的专业化集团。尤其是作为山西省传统优势产业的煤炭产业,亟需提高产业集中度。2015年山西省七大煤炭集团合计产量达6亿吨,约占全国产量的16%,但是比较优势和规模优势不明显,行业话语权还不够充分。应该在深化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前提下,通过并购重组,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提升我省煤炭产业的市场占有率和话语权。二是要对省属企业的产业板块进行梳理,依托板块优势企业进行重组,解决产业优势不足的问题。比如目前全省煤机制造企业超过100多家,但是产业集聚和品牌效应却严重不足。要通过打造行业龙头企业,推动形成主业突出、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三是对于一般性的国有企业,要主动吸引优质社会资本加入控股。从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角度,可以让渡企业控股权,通过推进股权多元化,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四是对于市场前景好的新产业、新动能要重点培育扶持。在省属企业中重点选择一批管理层级低、规模小,但技术含量高、市场发展前景好的新产业、新动能,重点加以培育,努力促其改制上市,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二,通过设立专项基金、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推进在资本层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在资本层面进行混合,有利于消除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由于所有制不同而造成的对立,在生产经营中消除“所有制鸿沟”,摘掉“所有制标签”,充分发挥不同所有制的优势。推进在资本层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通过增设专项基金、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等举措进行。具体而言,一是增设政府投资基金,以市场化方式撬动社会资本。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可以将分散在各方面投向的财政专项资金集中起来办大事,变无偿投入为滚动使用,变直接投入为间接引导,变行政性分配为市场化运作,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激励引导和杠杆放大效应,如重庆、四川、湖南、江苏、福建等都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效。山西省从2013年起,经省政府批准,先后设立了小微企业扶持基金、中小企业创投基金、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PPP融资支持基金等10多支政府投資基金。为了进一步推进在资本层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应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逐步增设政府投资基金,加强市场化合作,为国有企业资产并购、重组、整合、退出提供资金支持,推动国有资产管理转向资本运营。尤其是要通过设立专项投资基金的方式,探索国有资本与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等机构资本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二是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打造省级产业投融资平台。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出台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通过股权运作等方式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目前国家层面在前期试点基础上,选择诚通集团、中国国新开展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选择神华集团、宝钢等7家公司开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地方层面各省级国资委已经改组组建了140多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山西省目前也已经把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要加快启动太钢、太重、国际能源、能投集团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将国控集团、经贸集团改组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试点,打造完善的省级产业投融资平台。

第三,通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进在投资项目层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强调,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目前一些省市已经把PPP模式作为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实践方式。山西省应大力推广PPP模式,将其作为在投资层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举措。一是把PPP模式作为主业处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商业类企业的核心混改模式。PPP模式涉及多元股权主体在项目合作中资本的分担和利益的共享。推广PPP模式可以打破政府干预、国有企业垄断以及准入限制等制约因素,加快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进度。目前山西省PPP模式发展总体上尚处于起步阶段。2015年10月财政部公布的全国第二批PPP示范项目中,山西省仅有3个项目入选,数量只占全国的1.5%,投资规模只占全国的0.6%。根据山西省2016年5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的总体要求,要加强落实各项具体政策措施,充分发挥PPP模式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积极功效。特别是对于主业处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空间相对有限,可以把PPP模式作为核心混改模式。二是以PPP模式推动项目增量发展和存量改造运营。要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推动增量发展,尤其是要重点选择价格调整机制相对灵活、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投资规模相对较大、需求长期稳定、以“使用者付费”为基础的优质项目进行推广。要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存量项目的改造和运营,通过TOT(转让—运营—移交)等方式,将一部分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资产存量转型为PPP项目,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对于社会效益较好的PPP项目,可以采取货币补贴或资源配置方式,建立动态补贴机制。

三、深化国资监管体制改革,激发企业活力,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体制

推进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完善保障体系,通过深化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加强产权保护,防范国有企业资产流失,进一步优化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激发国有企业活力。

第一,深化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实现国资监管从“管资产”、“管企业”向“管资本”、“管股权”转变。2015年11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提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不行使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将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2016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提出,要依法依规建立和完善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进一步深化国资监管体制改革,一要解决“放”的问题,不该管的坚决不越位。要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的监管边界,彻底改变监管理念滞后、方法陈旧、监管范围过宽、内容过细等问题。二要理顺“管”的方式,应该管的保证不缺位。要改进国有资产监管的方式手段,推动实现法治化监管、市场化监管、清单监管、分类监管和信息化监管,尽量减少日常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三要营造“服”的氛围,需要服的一定要到位。要把监管和服务融为一体,把国资委建成国企之家,为企业健康发展服务,为全省国资国企改革创造积极的氛围。

第二,健全机制、规范流程,防范混改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必须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在明晰产权关系、强化资产评估、规范产权流转和加强资产监管等重要环节加强制度建设。这样也可以打消一些国企和民企的负责人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存在的被指责“贱卖和瓜分国有资产”的顾虑。为此一要建立市场化的国有股权定价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形成由公开竞争决定国企资产价格的机制,完善国企股权资产评估流程,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中立。二要规范国企股权转让程序。强化公开透明和规范运作,完善信息披露机制,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持续性和完整性,实现阳光化、透明化操作。三要加强国有产权交易平台建设。要根据2015年国务院发布的《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努力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国有产权交易平台体系。四要强化国企股权转让监督和惩戒机制。要完善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加强职能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引入终身责任追究机制,对于涉嫌违法行为要加大法律惩戒力度。

第三,完善产权保护,进一步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非公有资本参股国有企业往往顾虑缺乏话语权,其合法权益有时得不到有效保护,因而“如果不控股,将不会进入”成为民营投资者较为普遍的心态。为此,要在国企混改过程中完善产权保护,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一要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了加强对各类产权的制度保障和法律保障,激发民营企业家在充满不确定性的市场中投资创业,防止混合所有制改革变成国有资本的“独角戏”,就必须进一步完善以各种产权受到公平保护为核心的现代产权制度。二要进一步放宽行业和领域准入政策。要放宽市场准入,积极鼓勵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企改革,重点是要切实清除民间资本进入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面临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三要建立公平、开放、统一、有序的市场体系。要完善各类市场规则,消除体制性障碍,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使不同性质的企业能够获得公平的发展机会。同时要打破地方保护,保障跨地区投资形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与当地企业享有一样待遇,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营造便利的政务服务环境。

第四,进一步探索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试点,改善企业激励机制,激发企业活力。员工持股既是实现企业股权多元化的一种方式,又是确保国企员工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的基础,同时也有利于推动形成资本持有者和劳动者的利益共同体,增强员工积极性,激发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活力。2016年8月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就开展员工持股试点企业的条件、持股员工范围、入股方式、入股价格、持股比例等作出了详细规定。上海市于2017年2月召开的国资国企改革大会提出,在本年度将推进5至10户符合条件的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试点员工持股。山西省已在建工集团所属的两个子公司开展了员工持股试点,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在此基础上,要在遵循分布实施、重点领域试点的前提下,扩大省属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试点持股工作。当前要注重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合理确定推行员工持股的企业。要把人才资本、技术要素贡献比较高的国有科技型企业、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国有创新型企业等作为重点,通过发行优先股、实施股票期权等方式,开展股权激励。二是要合理确定持股员工的范围。要支持对企业经营业绩及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业务骨干等持有企业股权。在传统产业中,对拥有科技创新专利人才及优秀管理人员,也可以开展员工持股。三是要合理确定员工持股的方式和比例。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方式,由员工自愿参与,持股总额度原则上不高于改制后企业总股本的30%。员工入股应主要以货币出资为主,由入股员工合法合规自行筹集并承担相应资金成本。持股员工可以自然人身份持股,或通过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等持股载体持有股权。

〔参 考 文 献〕

〔1〕厉以宁.中国道路与混合所有制经济〔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

〔2〕程志强.国有企业改革和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16.

责任编辑 梁华林

国有企业范文第3篇

浦财教〔2011〕9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川沙新镇:

《浦东新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财政补贴操作办(试行)》已经区政府审批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2011年度浦东新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财政补贴申报时间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浦东新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财政补贴操作办法(试行)

为了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对于企业职工职业培训的支持和引导作用,充分体现“企业需求、职工愿望、政府导向”,加快培养一大批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的技能人才,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三部门关于支持和鼓励本市企业组织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1】29号)以及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关于支持和鼓励本市企业组织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的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沪财教【2011】78号)的规定,结合浦东新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实际,制定本操作办法。

一、补贴对象

本区注册、本区纳税的各类内外资企业,符合补贴条件的,给予职工职业培训财政补贴。重点支持“十二五”期间“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点产业领域,包括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其余均为一般支持企业。重点企业认定办法由区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订。

二、补贴条件

1.根据本区产业发展政策导向和企业自身发展需要,组织开展符合实际需求的职工职业培训。 2.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并使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60%以上应用于一线职工的职业培训。 3.职工职业培训计划和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需报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三、补贴标准

1.重点企业。按照其实际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的80%计算,给予职工职业培训财政补贴,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增加对重点企业的财政补贴。

2.一般企业。按照其实际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的75%计算,给予职工职业培训财政补贴。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1.按所属期计算,上半年度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金额高于1000元(含1000元)的企业,于每年的7月1日至9月30日申请预拨上半年度的财政补贴,于次年的2月1日至4月30日申请上一年度下半年的财政补贴,并对全年财政补贴进行清算。

2.按所属期计算,上半年度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金额低于1000元的企业以及当年新办企业,应于次年的2月1日至4月30日一次性提出上一年度全年补贴申请。

(二)申报所需材料

1.《浦东新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财政补贴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可通过“上海浦东”政府门户网站——“”或“浦东会计网”——“kuaiji.pudong.gov.cn”自行下载)。

2.申请补贴所属期各月《税收通用缴款书(地方教育附加)》或相关纳税凭证。

3.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计划和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三)受理窗口

1.财政户管属于“7+1”开发区的企业,由开发区经济发展部门负责受理初审。 2.财政户管属于镇的企业,由镇劳动保障服务(事务)所负责受理初审。

3.财政户管属于浦东新区招商主体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企业,由相应平台负责受理初审。

五、审批程序

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财政补贴实行分散受理、按月集中审批(含初审、审核、复核)方式。

1.初审。开发区、镇以及平台受理窗口在次月10日前完成上月受理申请的初审工作,对初审合格的补贴申请进行整理汇总,编制《浦东新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财政补贴初审汇总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初审汇总表》),将《初审汇总表》(纸质和电子文件)及相应《申请审批表》上报区人保局;对于没有通过初审的企业,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其未通过初审的原因。

2.审核。区人保局在收到《初审汇总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将通过审核的补贴申请信息汇总报送区财政局复核,未通过审核的退回相应初审部门。

3.复核。区财政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复核无误的进入补贴资金拨付程序,复核有误的退回区人保局。

六、资金拨付

补贴资金实行按月分批集中拨付方式。对于复核无误的补贴申请,区财政局在3个工作日内采用国库直拨方式将补贴资金拨付企业。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情况反馈区人保局,对于账号不符等异常情况,由区人保局负责协调相应受理窗口核对企业申报信息,确保补贴资金准确及时拨付。

七、监督管理

1.企业承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财政补贴申报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在申报时承诺填报数据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虚假申报行为,将被取消“十二五”期间享受职工职业培训财政补贴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信息公开。区财政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负责定期向社会公开补贴资金的实施办法、使用情况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监督检查。区财政局、区人保局、区教育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会同开发区、镇以及平台相应部门对企业开展抽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如实申报财政补贴,是否依法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督促企业规范有序地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

4.审计监督。区审计局负责对补贴资金的专项审计,确保规范使用和管理补贴资金。

八、其他

1.区财政局、区人保局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区税务部门办税大厅、浦东新区市民中心等场所张贴政策宣传材料,并通过“上海浦东”门户网站、“浦东会计网”等网站发布告知单。

2.区教育局、区人保局负责指导教育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参与企业职工职业培训。

3.本操作办法由区财政局、区人保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浦东新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财政补贴申请审批表

国有企业范文第4篇

2.围绕高质量发展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坚持中央、省委、市委和市国资委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

3.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所属党组织“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开展情况的严督实导。

4.落实加强党的领导的各项制度安排。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依法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组织开展企业“三会一层次”建设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落实情况专项调研,指导企业进一步厘清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职责。继续大力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30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5.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深入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指导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在劳动用工、滞销农产品采购、产业项目建设等方面加大对口联系贫困村的帮扶力度。

6.完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市国资委党委班子成员联系企业和基层支部党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下属企业党建工作制度。完善党建工作督查机制,切实推动各级党组织把党建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7.夯实企业基层组织建设基础。继续深入推进基层党支部“五化”建设,继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做好党费收缴、党内统计等基础性工作。加强和改进企业统战群团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8.推动党建与改革发展深度融合。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和改革发展目标同向、措施同定、工作同步、协作同心,实现党建工作责任制和生产经营责任制有效联动。

9.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开展《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宣传贯彻专题活动,在系统内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热潮。

10.大力选拔担当作为的优秀干部。坚持国企领导人员“20字”标准,突出讲担当、重实干的选人用人导向。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结合企业实际贯彻落实“林邑聚才”计划,探索推进企业职业经理人改革试点,健全企业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

11.打造专业化党务工作者队伍。组织开展国企党务干部素质提升行动,督导企业健全党务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提升系统内党务人员工作水平。

12.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执行发展党员计划,落实“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总要求,注重发展生产经营一线职工、青年职工、技术能手和青年专家中的优秀分子入党。

13.抓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指导督促国有企业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建立完善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党员成员支持参与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

14.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大对党纪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力度,巩固“大警示、大教育、大反思”活动成果,组织开展系列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用好用活正反两面教材。

15.一体推进国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加大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提升依法治企能力和规范管理水平。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加大惩治力度,坚决查处各类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

16.加强日常管理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加强对企业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支持配合落实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各项工作部署,配合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工作。持之以恒反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17.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落细意识形态各项制度机制。指导所属企业开展好党组织书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述职评议工作。

18.守住管好意识形态阵地。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

国有企业范文第5篇

一、充分认识加强集团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集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已成为国家级大型企业,成员企业遍布

祖国各地,为各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企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各级党组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就民营企业的党建工作作了积极探索,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从总体上看,××集团的党建工作仍然薄弱,有些企业党组织不健全,工作不规范,组织活动不正常,部分党组织并未真正发挥作用,工作指导滞后等问题比较突出,与××集团快速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因此,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集团党建工作,是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非常重视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特别是江泽民总书记“七一”讲话明确提出,要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使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有了更加鲜明的理论基础。因此,加强企业党的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江总书记“七一”讲话、“5.31”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提高作为工人阶级一部分的广大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政权基础的必要措施;是全面推进新时期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集团各级党组织必须从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集团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把这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抓出实效。

二、明确集团党组织的地位、作用和任务

集团各企业的党组织是党在各企业的战斗堡垒,是企业员工的政治核心,对企业发展起帮助、促进和协调作用。

企业党组织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监督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支持经营者依法行使职权,对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围绕生产经营开展活动,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各项任务,促进企业发展;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调各方关系;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职工教育工作,培养“四有”职工队伍,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三、集团党的建设的工作方针和工作目标

加强集团党建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着力点,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不断扩大企业党建工作的覆盖面,积极探索发挥党组织作用的方法和途径。

总的工作要求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凡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要建立党的组织,所有企业都要建立工会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要建立共青团组织,并能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作用。根据集团各企业的实际,要求50名以上职工的企业要有党员,100名以上职工的企业要建立党组织。

加强集团各企业党建工作,要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建立党组织和发展党员都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切忌有名无实。建立党组织做到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真正发挥作用。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四、建立健全企业党的组织,做好企业发展党员工作

凡是具备条件的企业,都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及时建立党组织。一般情况下,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应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可就近与其他组织中的党员建立联合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或接近50名的,可建立党总支。除已设党委的企业外,新设党组织的企业原则上不设党委。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应先把工会、共青团组织建立起来。

建立健全企业党组织,关键是选配好领导班子,特别要选好支部书记。企业党支部书记应由企业中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较强、懂经营管理、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员担任。企业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实行兼职。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应与工会、共青团组织建设通盘考虑,工会主席可由党支部书记兼任,符合条件的团支部书记可进入党支部委员会。

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企业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企业生产经营、科技骨干和一线优秀职工。发展党员要立足于培养教育,把培训入党积极分子与日常的培养考察工作结合起来,把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与加强员工教育结合起来。企业党组织要指导工会、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职工、优秀团

员作发展党员对象的工作,扩大入党积极分子的来源。

进一步理顺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关系。购并控股企业的党组织实行集团党委和地方党委双重管理,原则上以地方党委管理为主,但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必须向集团党委报告,接受集团党委的工作部署,党组织领导班子变动需报集团党委备案。其余所有党组织由集团党委直接管理。

要坚持和完善党员组织关系

转移制度。在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员工,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党组织。不能转移正式关系的,包括在企业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的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参加企业党组织的活动。

五、积极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各企业党组织要关心和了解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要摆正党组织在企业中的位置,正确处理党组织与企业行政的关系,做到正确定位,引导不主导,协调不添乱,参与不越位,监督不监视,自觉服从、服务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要主动地把党组织活动的情况向企业行政领导进行通报,加强沟通。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每一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加强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带头学习政治理论、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组织党员在本职岗位和急难险重的任务中勇挑重担。各级党组织可建立“党员责任区”等制度,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群众,教育职工群众同心同德为企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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