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01-19

一份优质的报告,需要以总结性的语录、合理的格式,进行工作与学习内容的记录。想必你也正在为如何写好报告而发愁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20年以来,我局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规范执法、深化法制宣传。贯彻依法行政理念,现将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我局对法制建设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建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秘股,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严把关,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单位负责人具体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

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局班子召开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讨论依法行政工作。并建立起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的行政执法体系,使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执法制度,确保工作制度化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一是加强事前公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通过服务窗口、信用榆林等渠道,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等信息。二是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首先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同时做好告知说明工作。三是推行事后公开,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布执法决定信息。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一是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并执行执法文书格式文本、执法文书制作指引及执法规范用语,编制或完善本机关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和执法行为用语指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确保执法过程记录全过程留痕。三是规范执法文书和归档标准,依法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明确局主要负责人对本局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明确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本系统内法律顾问机制,外聘单增光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和统筹调用机制。

(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按照要求使用好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通过微信、QQ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

(五)全面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根据市司法局要求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上报清理了***发[2014]**号关于印发《**国有林地保护与使用管理办发(暂行)》的通知(被《**办发[2019]**号》文件取代)。

三、加大培训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我局采用各种宣传方式,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积极参与和开展“宪法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活动,向群众印发宣传资料、宣传品100000余份。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造林绿化等工作为抓手,切实推进“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将普法知识送进千家万户。二是加强执法培训。全年共组织三次执法人员培训,增强执法人员能力,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积极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督促执法人员完成执法培训课程和考试。2020年向市司法局申请换发执法证14人,新申领执法证46人。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治国,以继续提升群众法制满意度为主要任务,以项目化推进为抓手,推动神木法制建设在上新台阶,为建设黄河几字湾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示范市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早谋划,强责任,确定全年工作要点

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统筹作用,计划年后召开小组工作会议,及早谋划全年工作要点并落实到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培训,增能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通过加强培训、补充人员、整合资源等手段,有效充实工作力量,提升法制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

三、健制度,抓执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严格要求根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权,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继续执行重大决策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评估清理制度,注重源头把关、事后评估,全面强化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备案、清理等环节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实现互联网+监管。

四、抓普法,造氛围,扩大惠企政策效应

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渠道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信息,第一时间将政策红包送到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手中,面向企业、群众、乡镇等三个层次进行宣传,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开展上门政策宣讲辅导活动等方式做好政策传达与解读。

第二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关于 2019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9 年柳州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围绕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2019 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如无特别注明,数据统计至 12 月 31 日)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在全区率先推出政务服务“全城通办”,实现“就近能办、异地可办”;二是简化程序,推动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在新区试行,最大限度缩短企业办事时限;三是清理交易限制性行为,消除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1.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 年初下发《柳州市政府 2019 年立法计划》统筹全年立法工作;对进入政府审议程序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除向各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外,还通过座谈会、专家论证会、门户网站等形式征求意见。全年完成了地方性法规《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修正草案)》《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 2 — (草案)》的起草工作,并已以法规案的形式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政府规章《柳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已进入审查修改阶段。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对全市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审查,没有上位法作依据的,一律不得违法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规定,2019 年市政府印发的 67 件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二是加大备案审查监督力度,从文件制定权限、制定程序和文件内容等三个方面进行审查。全年共收到报备文件 179 件,经审查同意备案 173 件;不同意备案 1 件;材料不全退回补正 5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制度 2019 年 1 月 15 日印发了《柳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坚持科学、民主、合法的原则,从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后评估六个环节着手,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2.严把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关 通过书面审查、公开听取意见、组织政府法律顾问进行咨询或者论证等多种方式开展政府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全

年共有 346 件市政府行政决策经过了合法性审查。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市本级 35 个执法单位已全面完成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任务,市县两级 265 个行政执法单位均落实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成公示内容 2650 项,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1460 个。

(五)开展层级监督,推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 市司法局积极发挥行政执法层级监督职能作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政执法监督,对 20 个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执法机关进行现场检查。在专项整治中通过案卷评查、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梳理舆情信息等方式共发现问题 103 个。针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分类处置,制发《行政执法督察通知书》要求整改行政执法问题 87 个、向有管理权部门移交不属于行政执法范畴的问题 16 个。全力推动自治区和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有效落实。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保证行政复议渠道畅通,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重要作用。

2.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 142 件,占全部行政诉讼案件的 14.14%。朱富庭、卢柳屏、王鸿鹄和李辉四位副市长(按出庭时间顺序)分别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为行政机关与社会群众

— 4 — 搭建沟通平台,彰显了善作为、敢担当、负责任的法治政府形象。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中国柳州”及各单位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07700 条,向一中心两馆报送信息 114589 条;二是积极落实政策解读和信息公开,全国首创“政策说明会”,全市组织协调政策说明会 37 场。

(八)大力开展宣传工作 各级行政机关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建设的深厚氛围。

市司法局充分利用柳州山歌普法文化浓厚氛围,举办“山歌唱法治欢唱‘三月三’”等活动,运用山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常识;市城管执法局以案释法,通过选取典型案件,每季至少举办一次讲座、报纸专版专刊等形式,深入浅出地宣讲法律;市统计局制作统计法律法规微视频在电视台黄金时间播放,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九)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柳州市着力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全面提高公务人员法律素养。

市委组织部把法律知识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针对不同层面领导学法用法的需求,在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开设相关法律知识课程教育专题,培训学员 2000 多人次。

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参加全区学法用法考试。全市23066人参加考试,参考率 99.74%,合格率99.63%。

(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1.进一步加强党对依法治市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019 年 7 月 19 日,市委书记郑俊康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专题学习习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市辖的县区 2019 年全部召开了第一次依法治县(区)委员会会议。

2.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2019 年 7 月 3 日,市司法局局长陈家达在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题汇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市长吴炜对前一阶段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研判分析,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要求。

(2)2019 年 2 月 13 日、6 月 10 日以及 9 月 23 日,分别邀请三位市政府法律顾问进行法治专题讲座。市政府领导班子,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市政府所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讲座学习。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依法行政的要求落实不够,少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忽视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的情况偶有发生;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工作以及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县区部门的执法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在县区开展不够扎实。

— 6 — 三、下一主要工作安排 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和“七五”普法的验收工作,保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开启 2020 年新时代平安柳州、法治柳州建设新局面。

第三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以下简称《纲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 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省政府近日印发《XXX 省 2020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对 2020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安排。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压减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继续简化行政审批。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时间压缩至 80 个工作日以内。加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加快项目审批服务“一网通办”。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进一步扩大承诺办理事项范围,对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涉企审批事项,尽可能纳入清单管理。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在全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

2.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推进行业协会商

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下大力气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物流等成本。(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3.加强市场监管。

扎实推进“证照分离”,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进一步拓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压缩公告时间。全面落实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政策措施。加快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大行政垄断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推动监管信息全程可追溯和“一网通享”。建立健全公共信用评价、信用联合惩戒、信用综合监管机制,信息归集的政府部门覆盖率达到 75 以上。依法开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列入、移出工作。(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4.创新社会治理。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出台我省人民调解条例。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配齐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重点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加强网络综合治理,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大力推行网格化管理。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牵头单位:省司法厅、省公安厅)

5.优化公共服务。

加快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完善提升“一云一网一平台”。全面推进“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工作,实现“一网通办”市县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达到 100。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窗”改革,除特别复杂和涉密事项外,“一窗”分类受理在省级实现 100、在市县实现80。推进 30 个高频应用电子证照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共享应用。深化“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健全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平台,完善场内交易规则。(牵头单位: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大数据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五场战役”,深入推进“双十工程”。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和应急保障体系,持续强化生态环保执法,推动跨区域、跨流域环境联合执法、交叉执法。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机制。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司法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审计厅)

7.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推动完善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相关立法,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哄抬

物价等违法行为。加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做好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工作,全面提升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8.完善地方立法体制机制。

完善多方协同的地方立法机制,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行政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完善立法意见收集和处理程序,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健全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建立立法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牵头单位:省司法厅)

9.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聚焦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实现高质量发展、民生、大数据、大生态、社会治理等领域抓好立法。科学制定立法计划,有针对性推进相关急需制定或者修订的法规规章项目。加强立法调研,有效扩大公众参与,提高立法质量。严格落实立法计划,高质量完成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地方金融监管、养老服务、发展中医药、政务服务等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立改废”情况,以及“放管服”改革等要求,做好政府规章清理工作。落实《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规章的备案审查。(牵头

单位:省司法厅)

10.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违法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责任追究。开展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省司法厅)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1.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

制定我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坚持依法决策,落实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牵头单位:省司法厅)

12.完善行政决策论证评估机制。

加强行政决策咨询论证工作,完善部门或者委托第三方评估、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牵头单位:省司法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13.深入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坚持政治标准、专业标准和敏锐性原则,完善法律顾问遴选、使用、管理机制。组织开展优秀政府法律顾问宣传活动,开展优

秀案例推选工作,宣传推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验。

(牵头单位:省司法厅)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4.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整合优化行政执法队伍,完善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农业、交通运输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大扶贫、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牵头单位:省级行政执法部门)

15.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省级行政执法部门组织调整或者制定本系统行政裁量权事项清单并公布。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本系统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进一步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规范行政强制执行程序。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牵头单位:省级行政执法部门)

16.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深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改革工作,实现市县执法单位全覆盖。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总结并推广凯里市“云上执法”新模式。

(牵头单位:省司法厅、省大数据局、省级行政执法部门)

17.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行政

执法责任制及评议考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牵头单位:省司法厅)

18.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牵头单位:省司法厅)

19.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行政执法经费由各级政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足额拨付。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牵头单位: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级行政执法部门)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20.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动态调整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牵头单位:省司法厅)

21.自觉接受监督。

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政府规章制度。完善知情明政机制,政府相关部门按规定定期向政协通报有关情况。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落实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和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反馈制度。(牵头单位:省司法厅)

22.加强内部监督。

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制度,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公共资源交易、公共工程建设等部门和岗位的规范管理。推进审计全覆盖。(牵头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省审计厅)

2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快全省统一的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严格执行省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办法,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新闻办、省应急厅)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4.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

完善行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推行行政裁决事项清单制度,加强案例指导和培训。完善仲裁相关配套制度建设。(牵头单位:省司法厅、省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厅)

25.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认真落实国家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制定我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加强行政复议平台的推广应用。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能力建设,开展行政诉讼败诉典型案例汇编工作。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着力降低行政机关败诉率。加强与法院等部门的衔接,探索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牵头单位:省司法厅)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6.加强法治教育培训。

县级以上政府建立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部门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两期法治专题讲座。各级政府将学法用法纳入行政学院主体班教学计划,列入干部教育必修课。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加大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治培训力度。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省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牵头单位:省司法厅)

27.完善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

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日常工作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考核,开展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述职。完善领导干部宪法、法律学习教育机制,依法组织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宪法宣誓。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宪法和法律知识能力考查,考查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

要参考。优化公务员录用考试测查内容,增加法律知识占比。推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牵头单位:省司法厅)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28.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县级以上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两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每年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制订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察。加强法治工作机构建设,配齐配强法治力量。(牵头单位:省司法厅)

29.严格落实责任。

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工作,并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牵头单位:省司法厅)

30.开展示范创建。

精心组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推广。在全省评选命名一批符合要求的示范创建地区和项目,总结宣传示范创建典型经验。(牵头单位:省司法厅)

31.强化考评督查。

科学设定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创新考核方式方法,严格考核工作,将考核情况作为对各地各部门政绩考核和目标管理的

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以及依法办事、考核落后的,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各地各部门及时组织对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纲要》《实施方案》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核查,形成工作台账和总体推进情况报告,为组织编制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提出对策建议。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对标《纲要》《实施方案》,全面对照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落实成效,形成总体报告。(牵头单位:省司法厅)

第四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1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党的十八大确立了到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建设法治政府做出全面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行政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项工作法制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情况报告整理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

强化学习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升履职能力。一是抓“关键少数”。领导理论学习中心组率先垂范,学习规定篇目,专题学习了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法制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市县各项部署,提高履职能力。二是抓谋划安排,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从学法对象、学法内容、学法方式等方面对学法提出具体要求。三是抓全员覆盖。将宪法法律培训学习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

二、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及时调整充实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强化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出台今年普法责任清单,将责任细化到个人,明确成员职责。保障普法规划任务目标的全面落实,把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把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考核体系,推进普法工作的全面实施,切实把普法工作列入业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部署、同落实。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兼职普法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日常学习和培训,确保各项普法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加强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提升依法行政素质能力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结合工作实际,推进中层干部以上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积极做好普法工作,在全局广泛开展加强依法行政教育,加强对公共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培训学习,特别是对与自身工作业务密切关联的法律法规进行研究学习,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的法律意识,提升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推进我局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四、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工作重要议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总体谋划,对领导班子责任分工亲自把关,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情况亲自调查,重要信件亲自批阅,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二是带头学习,严抓教育。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党委会议、班子会议、理论中心组等专题研究学习法律法规,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普法与围绕全乡中心任务相结合,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强化法治理念、突出法治主题、创新法治形式,注重解决突出矛盾,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信仰。三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始终坚持从高从严要求自己,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具体工作中,自觉增强大局意识。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金钱观,时刻警醒,防微杜渐,坚决抵制腐朽堕落思想,坚决克服正风肃纪,坚决反对不良风气,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以自身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的实际行动,当好班子和干部群众的表率。

五、存在的不足

今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不少提升,但仍有不足之处亟待解决。一是对日常工作中接触的人民群众的普法工作不够及时到位,工作中常常忽略对人民群众的普法宣传。二是党员干部法律素养有待增强。我局法律专业人才较少,党员干部通过学习培训,法律素养有所提升,但无法完全适应工作需求。三是普法宣传手段有待创新。目前我局普法宣传手段主要以分发宣传手册、知识讲座、微信群宣传等形式,内容形式较为单一,群众容易产生疲劳,导致普法效果降低。

四、下年计划

一是进一步深化普法工作。加强法律宣传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法律服务制度,以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为原则,充分发挥普法平台作用。根据我局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抓好普法对象,根据不同人群需求,宣传不同类型的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提高人员的学法懂法用法能力,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更便利更全面的法律服务。二是进一步提升法治素养。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建立健全长效学法机制,利用理论中心组、班子会议等形式,系统学习法治理论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方面的能力。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法治素养,通过在机关干部中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逐渐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加强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切实提高我局人员的法治素养,开展丰富多样的法律主题活动,创新法律宣传手段和方式,加强便民法律咨询服务,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社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和完善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

强化学习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升履职能力。一是抓“关键少数”。市供销联社领导班子率先垂范,结合主题党日和专题学习会等形式先后组织学习了《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等篇目,专题学习了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次、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以、吉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和井冈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二是抓谋划安排。制定印发了法治工作要点、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夯实了工作责任,从学法对象、学法内容、学法方式等方面对学法提出具体要求。三是抓全员覆盖。将宪法法律培训学习列入年度必修课,每月至少安排一次法治专题学习。深化“法律七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法治进机关、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法治广场建设和防疫宣传、扫黑除恶、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活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工作部署

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根据机构改革整体要求,组建了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夯实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二是强化统筹谋划。市供销联社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和法治机关建设,解决存在的问题。印发了《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以此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制定了年度法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等文件,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三是强化责任落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贯彻意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四是强化督察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完善决策机制,健全政府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三重一大”前置审核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涉及本系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必须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拿出解决方案,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征询意见。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广泛运用法律顾问制度,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四、修订和完善各项法治制度

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成立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对2019年法治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回顾和总结,吸取经验和教训,强化了工作不足之处。针对2020年10月“七五”普法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加以整改和完善,修订了多项学法用法守法普法的规章制度、工作要点、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通过长期不间断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得到有效的提升,形成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也是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收官之年,市供销联社要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切实做好查缺补漏。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依法治市建设规划和要求,紧紧围绕供销社综合改革和发展需要,制定本部门2021年的工作要点、计划和实施方案,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实现我市“红色最红、绿色最绿、脱贫最好,在全面小康的征程中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第五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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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五篇

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1 ...............................1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 ..............................11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3 ..............................24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4 ..............................29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5 ..............................36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1

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规定》和《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24字总目标,坚持将法治建设贯穿到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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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高位推进,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市、县两级在机构改革中全部成立了全面依法治市(县、区)委员会及办公室,组建了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出台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小组‚两规则一细则‛等工作制度,形成了强有力的工作推动机制。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 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我市采取政府部门负责人轮流在政府常务会上讲法的方式,既学习法治,也压实责任。春节假后上班第一天,市委中心组学习第一课,就举办了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建设法治专题讲座。今年以来,市政府17次召开党组会议、常务会议, 研究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累计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11次,其中学习党内法规5次12部,行政法律法规7次8部。

(二)强化统筹推进。

制定印发《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分别确定了由书记、市长牵头主抓的8项重点任务,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也分别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清单,确保了任务分解到位、责任共同担当。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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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机构改革,重新制定了市级重点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涵盖了51家政府责任部门,坚持做到‚谁执法、谁普法‛,着力构建齐抓共管、权责分明、协调有序、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强化督查考核。

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政府部门领导班子、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范畴,将法治建设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通过多种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做到了法治建设与经济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和省人民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情况,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坚持制度引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质量 (一)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积极健全立项、起草、协调、专家咨询论证、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等机制,持续提高立法质量。目前,共提交市人大审议出台了《村庄规划建设条例》《城市绿化条例》2部地方性法规。两部《条例》均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二)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坚持严格审查程序,规范审查流程,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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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性和科学性进行严格审查把关。今年以来,共审查规范性文件19件,向省政府及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已发规范性文件7件,无一漏报误报。去年以来,先后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涉及著名商标、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共计清理规范性文件40件,清理证明事项60项。

(三)坚持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结合实际制定了《市政府全体会议工作规则》《市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市政府专题会议工作规则》《市长履行经济责任风险防控办法(实行)》等制度,严格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各项法定程序,最大限度防控决策风险,确保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动市、县两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全部配备了法律顾问,22家市级政府部门设立了公职律师。顾问律师深入参与各级各部门行政决策、风险防控、矛盾化解等工作,把好了法律关口。整合全市法律服务资源,通过‚一项工程、一名律师、一包到底‛的方式,为全市转型项目、重点工程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坚持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效能 (一)扎实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省级试点建设。

深入总结高平试点经验,学习借鉴全国13省38市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市县两级全部成立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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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率先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将50个单位、1231项政务服务类事项全部集中到政务大厅办理,集中度达到98.7%。通过‚减‛‚优‛‚造‛‚破‛,集中审批体制的天然优势显现,行政审批窗口由48个整合为12个;审批人员由500余人精简至110余人。目前,已受理各类审批事项14015件、办结13832件。在推进改革试点的过程中,我们还探索形成了‚1729‛制度体系,‚1‛即梳理确定1个划转事项清单,实现审批事项最小颗粒度;‚7‛就是7项配套制度,即研究制定事中事后监管、行政审批专用章管理、专家评审、专家管理、联合核查勘验、信息联动、联席会议等制度,有力保障集中审批顺利运行;‚29‛即行政审批局与29个部门分别签订审管衔接备忘录,明确审管职责,构建了审管衔接的新机制。‚1729‛制度体系形成了覆盖审批与监管全环节、全过程的有机整体,为集中审批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此项改革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10月29日,全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现场推进会在我市召开。

(二)全力创建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市。

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30条‛的决定、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18条‛等一系列政策,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全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持续实施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互助补偿机制,共帮助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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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企业获得无需抵押担保的纯信用贷款2.73亿元;组建了市级担保集团,率先在全省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降低至1%;率先在全省设立1亿元重点企业纾困资金。组织六县(市、区)、市直30多家政府部门开展了隐性障碍清理专项行动,着力破除不合理的门槛限制,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建成了‚一云‛‚一网‛‚一平台‛,全市75的业务系统已迁移上云,率先打通了省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被确定为省市数据共享平台级联试点市,荣获‚中国政府信息化管理创新奖‛‚中国信息化(数字政府)示范实践奖‛。

‚12345‛市长热线整合全市13条热线,实现了‚一口对外、一号接通、一体服务‛,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评估测试中我市排名第三。

四、坚持全面发力,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一)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市政府成立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积极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结合机构改革,我们积极推动城市管理执法重心下移,出台了《深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因地制宜组建了城市管理局,挂牌成立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5支综合行政执法队,通过统筹配置执法职能,优化整合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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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量,规范精简执法事项,进一步统一了执法主体,减少了执法层级,实现了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制定出台并全面推行了我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清理、审查并最终确认了第一批48个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并进行了公示,目前各行政执法主体‚三项制度‛清单指南流程图正在制定。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及‚零基预算管理‛制度,行政执法机关部门预算按照实际需求编列,禁止与罚没收入预算挂钩。切实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出台了《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行为更加高效透明。配合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试运行工作,市级执法主体全部录入系统,执法人员基本完成。

(三)坚持做到重点领域严格执法。

坚持‚对违法者用重典‛,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先后开展了保健食品非法添加专项整治、违法排污‚百日清零‛、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打击整治跨境网络赌博犯罪‚断链‛行动等专项行动,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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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局、市税务局等部门之间建立了情报信息联席会商、联合执法、公益诉讼协作配合等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了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制度。特别是在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方面,推动各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建立了纵深型、融入型、快速型、借力型‚四型协作机制‛,有效解决了公益诉讼发现线索难、调查取证难、解决问题难的现实问题,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成效。相关工作经验受到了省检察院的高度评价。

五、坚持多措并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坚持法治引领发展。

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和思维,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活动,市政府班子成员、各县(市、区)长、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全部参加,以案释法增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识和能力,受到了司法部主要领导点名表扬。着力构建法治政府建设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支持在法治精神下开展先行先试,明确‚凡法律没有禁止的,一律允许先行先试;凡别的地方用过的政策,拿来就用,无需请示和报告‛,努力营造遵纪守法、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全面启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高平市申报的‚全国法治引领‘六最’营商环境示范市‛作为全省5个示范创建点之一被推荐至中央依法治 国办。整合全市法律服务资源,建成县、乡、村三级2296个公 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市84个乡镇2217个村(社区)在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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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先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今年以来,在全市实施了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为全市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31897件, 群众满意度达到了99.99%,在全省排名第二。

(二)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在全省率先试行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实行‚政府主导、相对集中、专业保障、社会参与‛的运行模式,将市政府各部门、省以下垂直领导部门行政复议权集中起来,提升了行政复议的公正性、权威性、专业性和公信力。认真落实中央、省、市行政应诉相关要求,严格做到行政机关依法答辩,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落实人民法院司法建议。目前,市政府参加行政应诉案件21件,已结案 17件,其中胜诉11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 解衔接联动,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今年以来,全市已调处矛盾纠纷4457件,成功率达97%。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谁执法谁普法‛电视栏目《一起普法》由各普法责任部门‚一把手‛登台宣讲、以案释法,将普法变为全市各部门‚大合唱‛。今年共制作播出节目20期。制作了法治微纪录片《宪法在身边》,在司法部、国家网信办举办的第三届‚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中获得了全国二等奖,推荐的《我与宪法》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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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司法部三等奖,负责起草的《运用新媒体开创法治宣传新模式》入选法治蓝皮书。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全省一流的法治文化公园即将建成,全市村级法治宣传阵地覆盖率达到100%,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80%以上。今年,被评为七五中期普法先进市。

(四)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创新开展‚向人民汇报、请人民阅卷‛工作,各县(市、区)主政领导、市直主要部门负责人登上电视栏目,年初就重点工作作出承诺,年底就完成情况进行汇报,成绩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100位现场观众进行点评和满意度测评投票,并在网络上接受全市人民投票评卷,工作干得怎么样,人民群众说了算。自觉接受人大法治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广纳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推动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今年办理的426件人大代表建议和506件政协提案全部得到了高度重视和认真落实。积极落实司法机关提出的意见建议,市县两级行政机关收到的384件检察建议按期回复率和建议采纳率均达到100%。全面开展信息公开,充分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12345‛市长热线,加强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政府工作透明度、公信力不断提升。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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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认识到,与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相比,与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任务相比,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相比,我们还有很多差距和不足。比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法律顾问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发挥等等。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督察工作力度,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任务要求,抓主抓重,充分发挥督察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督抓改、以督促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新时代美丽高质量转型发展取得新成果,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2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委依法治省办和省司法厅的有力指导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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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政府职能加快转变,行政决策科学高效,执法监管规范有力,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聚力示范创建,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政治定位。

围绕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和任期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衡量工作实绩和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在全国率先将法治纳入市委政治巡察,已分两轮对36家部门单位进行了法治专项巡察,并推动2个县(区)将法治建设纳入政治巡察体系,不断强化法治督察与政治巡察的有机融合。此举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的充分肯定,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专题批示要求推广,省委依法治省办联合省纪委监委专门莅宿调研指导。

(二)科学系统谋划,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自中央、省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听取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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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成立领导小组,要求各地各部门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全力抓好示范创建各项任务落实。出台《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任务分解表》,对八大类、100项指标逐项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紧扣序时进度,强化督促检查,稳步推进示范创建。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能力。

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集体学法制度,先后4次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法律专家辅导学习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内容。将依法行政内容纳入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对255名公务员开展依法行政与政府法律实务主题培训。将法治内容纳入全市科级干部‚836计划‛轮训,对1890名科级干部进行‚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培训。在司法部司法行政学院开展‚加强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国防法治教育‛等专题法治培训。举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专题培训班、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培训班,分别就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与能力提升、依法行政理论与实践问题、法治政府建设等内容进行专题辅导。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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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方案》,推行手机APP旗舰店‚集群式服务‛,实现900多项统建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在移动端办理,‚不见面审批‛标准化改革工作获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樊金龙批示肯定。在全省率先实现四级政务服务网全覆盖,同步启动代办帮办服务机制,出台《乡镇(村居)政务服务网事项指导清单》,试点推动村居(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纳入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出台《关于构建‚联网+联动‛审批服务机制的实施意见》,推行‚线上联网、线下联动‛的‚双联‛审批服务机制,实现200个以上事项市域或县域通办、100个以上事项跨市域通办,让‚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在全国率先完成12个部门信息共享集成,全国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此项工作获自然资源部充分肯定。在政务服务网上建立‚并联+串联‛流转系统,并开展线下先行先试,推进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提质增效,实现了在省内审批服务办理时限最短、申报材料最少、办理流程最简。

(二)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结合机构改革后党政机关设置情况,全面梳理市级党政机关6825项行政权力事项,统一发布公示,主动接受监督。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全力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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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并进行合法性审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出台《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办法》,建成‚两库一单一规范‛,创新推行‚序数工作法‛,破解多部门重复式运动式执法弊端,将政府行政检查权力切实关进了制度笼子并在阳光下运行,省市监局信用与风险监管局对此高度评价,拟在全省推广实施。

(三)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市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试行)》,完善营商环境政策措施,推进制度化创新和立体式服务。围绕行政立法、行政执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监督等五个方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组织五个督察组对各县(区)和功能区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启动‚法治惠企• 百千万‛工程,集中组织专业律师对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体检,出具‚体检报告‛。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取消市级自设证明事项。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全国率先编制公布市级行政许可服务事项收费项目16项清单,每年减轻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约3000万元。连续5年动态调整公布由企业付费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清单,年内清理8项。目前我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保留28项,较省目录少13项,全省最少。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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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出台《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综合运用批评教育、提醒告诫、指导约谈等措施,促进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四)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出台全国首部由设区市制定的综合性社会信用法规《社会信用条例》。印发《国家信用示范城市建设工作要点》,建成以‚一网两库一平台‛为内容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归集70家部门和单位的信用数据,信用信息和产品应用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强政务诚信体系建设,构建政府机构失信防范长效机制,全市失信政府机构100治理完毕。充分运用信用信息,实现市级404项行政许可‚信用承诺+容缺办理‛全覆盖,审批流程大幅简化,审批时限大幅压缩、企业负担大幅降低。在标准化集贸市场试点的基础上,将‚信用承诺+契约管理‛模式拓展到沿街商铺管理、餐饮行业管理、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建筑管理等9个领域,推动各社会主体由被动受管向自我约束转变。在社会组织、文化和旅游市场等领域实施‚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对重点领域失信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开发应用信用联合惩戒系统,创新‚现身说法‛信用修复方式,累计对208名惩戒对象进行自动限制。

三、突出立法制规,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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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坚持党领导立法,市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健全党委领导立法体制机制,落实《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立法项目草案公布前均提请市委审议,向市委报告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编制情况,印发《立法及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制定《XXX市旅游促进条例》《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关于划定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组织推进《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定(草案)》《运河风光带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草案)》制定工作。

(二)行政立法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完善。

建立市政府基层立法与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与企业直接沟通,倾听企业意见,对反映的意见,通过有效渠道及时反馈采纳情况,未采纳的及时说明理由。建立行政立法咨询专家库,聘请高校知名学者、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士、优秀的民营企业家代表、律师行业代表等30人作为专家库成员,与市政府法律顾问共同组成行政立法‚智囊团‛。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等要求,出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的通知》,确定规章制定流程图。

(三)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创新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事前甄别机制,出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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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实施意见》,明确合法性审核范围与主体,规范审核程序与标准,强化审核责任与工作保障。突出合法性审核分级负责制,注重发挥基层司法所审核职能。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制度,公布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68个。完成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重点清理与高质量发展、‚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不一致、不适应、不协调的内容,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决定废止9件、应予修改12件、继续有效22件。

四、提高决策质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 (一)强化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将2020年全市重大项目投资计划、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等4项内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严格执行《向党外人士通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工作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等制度要求,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廉洁性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6个必经程序,形成重大行政决策闭环式运行制度体系。

(二)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外脑作用”。

组织法律顾问参加涉及政府立法、信访等事项座谈、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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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安全生产等重点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全市共获批公职律师证书326人,开展全市公职律师业务培训,组织公职律师参加信访接待、开展公益活动,促进公职律师在防范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将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市县乡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团和村(居)法律顾问配备率100%。

(三)不断扩大公众参与度。

坚持‚开放性决策‛,严格落实重大民生决策民意调查制度和社会各方列席常务会议制度。梳理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事项清单,畅通群众和社会组织参与渠道。不断提升行政立法水平和行政执法监督质效,在民营企业、高等院校、社会组织、村居(社区)、乡镇政府(街道办)、基层行政执法部门等6个领域建立基层立法与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21个,首次集中梳理执法权争议及风险点事项45项。

五、完善体系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专门批示要求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媒体对‚三项制度‛进行深入解读。推动‚三项制度‛落地落实,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重点围绕环境保护、市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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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等领域开展了3次案卷评查、2次实地执法检查、1次年度行政执法全面监督检查并及时通报整改。全市公安机关创新研发应用行政案件快速办理APP,作为执法信息化重要成果在全国公安执法信息化建设成就展中予以展出。

(二)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梳理并分解下发105项市级、91项县(区)考核任务清单和16项健全完善制度清单,市烟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创新制作了统一执法规范的音像示范、案卷标准汇编、执法案例评析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6247人参加了建市以来规模最大、要求最严、程序最规范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扎牢执法人员入口关。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现场观摩庭审,促进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提升,降低执法风险。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100设立法制机构,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人员与 行政执法人数配比均达到5%以上。

(三)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按照全面依法行政、权责一致、统筹协调原则,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与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配套协同推进,着力构建简约高效、权责明晰、运转协调、执法有力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市级先后完成农业、卫生计生、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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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县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全省率先出台《深化县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在全市所有县(区)同步实施改革任务。沭阳县7支执法队伍已整合完成,市本级和宿城区分别组建6支综合执法队伍,其他县区正在稳步推进中。试点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通过省委编办考核验收。

六、形成监督合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不断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对照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标准,按照便民原则设置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和接待场所,设立符合办案工作需要的听证室、调解室、档案室。按照办案人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所有从业人员具备法律职业资格,并有计划地将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创新意识强的人员充实到行政复议应诉人员队伍。全市一审结案500件(含旧存案件),实际败诉38件,败诉率7.6%。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309件,结案269件,综合纠错案件151件,综合纠错率达56%。同时,办理国务院裁决及省政府行政复议案件16件,办结11件。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法定时限内结案率均达100%。市政府办理的复议案件经诉讼后无被法院撤销情况。

(二)加强行政案件过错责任追究。

常态化开展行政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加大对群众反映的损害营商环境等问题的核查处理力度,年内共处理12人,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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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3起,实现行政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全覆盖。市委市政府两次听取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系统分析我市行政诉讼败诉原因,强化行政执法程序意识,有效指导全市行政机关积极应对行政诉讼,切实降低行政败诉案件发生几率。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

作为全国唯一一家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试点地级市,坚持统筹推进、系统集成、标准化引领,切实抓紧抓细抓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全力打造政府信息公开的‚样板‛。以‚优质公开‛为指导,以主责思维、产品思维、平台思维、数据思维、流量思维为引领,做好‚结合‛‚提升‛两篇文章。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公众关注的焦点、经济社会的热点和办事创业的堵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及时解疑释惑。加强政务云建设,成功入选全国‚十佳政务云‛。

七、坚持多元共治,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加快推进矛盾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建设,不断巩固和发展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市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成覆盖率100%,新建由退役军人担任调解员的‚老兵调解工作室‛15个。认真落实《行政调解办法》,公安、卫健、民政、住建等调解任务较重的部门普遍成立行政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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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委员会,县(区)在劳动、物业、医疗、价格、道路交通、消费等领域普遍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成立市非诉讼服务中心和法院分中心,制定《行政诉讼案件诉前调解工作规程》, 规范操作流程,提升化解实效。出台《关于开展律师诉前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律师诉前调解八项制度,畅通律师诉前调解工作绿色通道,推进律师调解工作室建设。创新推行‚实体派驻式‛和‚机制衔接式‛人民调解工作模式,突出抓好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与基层派出所工作对接,深化公调对接机制。

(二)“复调对接”工作机制逐步完善。

在全省率先建立‚复调对接‛机制,充分运用三大调解手段,实现联调联动,形成调解合力。强化行政复议案件分析研判,分类导入处置纠纷,对一般性的行政复议,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对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创新听证调解模式,力求彻底化解矛盾纠纷,以‚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为目标的工作模式初步建立。该项工作得到省司法厅的充分肯定,并被省法学会、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评为‚新时代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实践优秀案例。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弘扬尊法守法。

开展‚信息式‛‚品牌式‛‚分类式‛法治宣传,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和以案释法制度向‚全社会合唱式‛转变,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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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任务清单》并组织督查;开展‚以案释法‛好案例评选。举办法治夜市,广泛开展法律咨询、法治讲堂、法治文艺晚会、法治读书会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促进普法多元化。加强大运河法治文化建设,制定出台《法治文化长廊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并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大运河法治文化作品630余件。

近年来,我市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对照最新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更高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强;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水平参差不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还有待提高。

下步工作中,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以社会治理创新创优年为主线,全面开展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放大亮点,补强弱点,精准发力,重点突破,努力建成‚权责法定、职能科学、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清廉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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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相关要求,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全力推动政府主导的文旅市场综合整治,着力抓好执法队伍规范化和权力运行透明化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文旅领域专项整治活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 一是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政策法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室、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将文旅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三是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科室、每个单位,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制度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 本年度依法行政的具体工作。同时,落实例会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集体审议我局有关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在学法用法上,由局领导带头,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将文化、旅游和体育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成书册,纳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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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学习计划,积极组织局干部学法、用法、守法。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依法行政相关知识培训,为依法行政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从年初开始就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确保决策程序合法的同时也确保决策的正确、民主、客观、高效。所有行政决策都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讨论。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事务方面出具相关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专业人士在处理政府涉法事务中的作用。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力度,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透明度。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做好政府信息的网上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明确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和程序,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做到全部答复。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依法应当保密的,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四、优化法制环境,扎实开展各类普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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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倡导看正版书、阅读健康书籍,拒绝盗版和有害出版物及信息,今年以来不断丰富创新‚绿书签‛活动载体,进行书签赠阅、书签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共计制作发放‚绿书签‛300份、现场发放文化法律法规宣传手册400余本。同时以‚3.15‛、‚3.18‛、‚5.19‛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活动为载体,在现场设点摆放文旅相关宣传展画,宣传文化旅游法规及文明旅游等,现场解答广大市民提出的旅游投诉和咨询,引导游客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理性消费。向各旅游企业发放旅游维权、旅游安全、扫黑除恶和旅游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10000余份。通过‚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的形式,系统性的开展学法活动,组织多次文旅企业约谈警示会和普法教育会,引导企业在可持续发展上,总高质量发展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文旅经营单位法制意识。

五、强化市场监管,严格开展执法专项整治工作 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契机,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为抓手,突出‚两节‛、‚两会‛、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严查娱乐场所、网吧、文物、印刷、旅游景点等重点场所,依法严查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区文化市场安全稳定、繁荣有序发展。

六、存在的不足 我局在行政执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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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主要表现为:一是需要进一步发挥我局下属基层文化场馆资源,加强法治宣传;二是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员的法治思维和理论运用,加强对新形势和新政策的把握,为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提供保障。

七、建议及对策 一是认真履行普法教育主体责任。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建立常态化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面向全社会组织开展与自身职能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履职考评制度。

二是形成“以案释法”长效机制。

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业务管理的全过程,通过案件宣传、典型案例发布、说理性执法、法律文书释法说理等形式促进深度普法。

三是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做实一线普法,选拔普法志愿者,组建普法宣讲团,利用‚法律六进‛‚3.15‛‚12.4‛等集中宣传活动之机,利用基层文化场馆,深入村居、企业、乡镇、校园、社区,宣讲群众最关心的防诈骗、防盗版书、防毒品、旅游安全等知识技能。

四是继续强化普法培训。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文旅工作人员学法机制,采取集中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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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开办讲座、执法资格考试等形式,不断推进领导干部和广大文旅工作者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习惯养成。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4

近年来,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促进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全面优化政务服务。

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建成贯通省、市、县、乡、村五级的政务服务网,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0%以上。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线下‚只进一扇门‛,实现7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分类受理。

二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

42个省直部门保留各类行政职权事项2848项,比机构改革 前减少96项。省本级取消行政许可事项9项、下放2项、承接4项。

三是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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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分别比国家要求少1个工作日和20个工作日。引入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等第三方评价机构在全省开展营商环境评价,通过以评促改倒逼营商环境优化。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159.1万户,同比增长20.6%,位居全国第四、中部六省第一。

四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推动出台《社会信用条例》。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各类信用数据40多亿条、位居全国第三,向国家平台共享数据32.3亿条、位居全国第一。在全国率先建成省级统一的联合奖惩系统,建立覆盖40个重点领域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1000余个,开展信用核查949万余次。

五是加强市场监管。

整合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部门执法职责,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发布省、市、县三级监管事项检查实施信息13万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

严格落实《省委领导地方立法工作规程》,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工作全过程。省政府立法计划和重点立法项目均以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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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党组的名义提请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出台《水污染防治条例》《安全生产条例》《宗教事务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法规,出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办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等规章。

三是稳步推进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及时对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全省共废止规章17部、修改77部,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3142件、修改537件,有力保障了法制统一。

三、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二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不断加大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省政府备案审查规章和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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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531件,备案并公布497件,不予备案34件。

三是推动法律顾问制度落实。

各级、各部门普遍建立和实施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依法、及时、客观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改革。

印发我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和配套办法。积极探索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深化行政指导,以‚执法体检+指导防控‛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二是严格行政执法监督管理。

建成全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实现对全省行政执法监督基础数据的综合管理,并与全国系统完成对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

三是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组织10万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年审考试,培育53个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在全省选拔12名服务型行政执法授课骨干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授课50余场次,提升基层行政执法水平,推动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均衡开展。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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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自觉接受监督。

各级政府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研究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完善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督促办理、调查处理和反馈回应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二是严格审计监督。

加大减税降费、‚放管服‛改革、污染防治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认真做好民生资金项目、重大投资项目及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审计工作。目前共审计5319个项目、1724名领导干部,增收节支财政资金152.52亿元,向被审计单位或有关单位提出审计建议13769条。

三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除涉密部门外,省级部门全部公开预决算信息;建成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实现征地信息及时全面公开;扶贫工作中的扶贫责任、资金、项目、结果等信息公开率达到100%。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 目前,省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39733条、政策解读信息506条、组织召开省政府新闻发布会102场。加强政务公开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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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大力推进全省政务新媒体整合,全省保留各类政务新媒体2639个,减少43%;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抽查合格率超过90%。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772件,办结6204件,直接纠错率达到23.77%。积极配合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省共发生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5552件,行政机关胜诉12788件,胜诉率达到82.22%。

二是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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