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发现问题情况说明

2023-03-31

第一篇:审计发现问题情况说明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9年,三峡集团补提已出售固定资产在以前少计提的折旧4588.86万元,导致多计2009年成本4588.86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已调整相关会计报表。

2. 2009年,三峡集团合并会计报表少抵销内部往来24988.42万元,导致多计资产、负债各24988.42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已调整相关会计报表。

3.2009年,三峡集团购建于20世纪90年代、目前作为周转使用的175套住房,在编制三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时未单独确认固定资产。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对上述职工周转房资产进行了会计处理,单独按净值确认资产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

4.所属长江三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按公允价值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导致2009年少计长期股权投资718.79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该公司已调整相关会计账目。

5.2007年,三峡集团为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垫款22540.33万元,因部分房屋未售出,截至2009年底尚有7001.33万元垫款未收回。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已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清理,尽快收回垫支款项。

6.2007年至2009年,三峡集团为职工支付住宅物业管理费用86.28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已收回为职工支付的住宅物业管理费用。

(二)对外投资、招投标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06年至2009年,三峡集团在可行性研究不充分的情况下,投入10.68亿元建设两座抽水蓄能电站。两项目当前处于停滞状态,面临损失风险。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采取与地方政府加强沟通协调、控制工程造价等措施降低投资风险,并计划对其中一个电站项目以整体移交方式收回前期投入成本。

2.2008年至2009年,三峡集团参股投资建设的陕西蒲城二甲醚项目和云南先锋煤化工项目,均未经发展改革委核准。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正在积极敦促相关项目控股单位补办核准手续。

3.2007年至2009年,三峡集团超出国家规定的标准,多支付招标代理费1670.92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制定了《招标代理取费标准》,要求自2011年起招标代理费用统一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4.2007年至2009年,三峡集团合同金额为3.58亿元的7项机电设备采购招标活动不规范,未进行公开招标;部分项目存在评标过程不够规范、通过内部关联交易直接委托给子公司、部分附属项目被违规转包或分包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进一步加强了招投标管理,制定了《三峡枢纽建设运行管理直接委托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关联交易直接委托项目等实施严格监管。

(三)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9年,三峡集团在整体上市过程中,资金安排不当,导致部分贷款资金投向低收益理财产品,增加了集团整体财务费用1.21亿元,并存在直接指定中介机构、中介费用支付依据不足、重复聘请财务顾问公司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已采取建立“资金日报管理系统”等措施,并修订完善了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

2.2004年至2009年,所属三峡财务公司违规向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累计发放贷款11.17亿元,截至2009年底贷款余额为6.48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财务公司已收回贷款15550万元,并计划严格按期或提前收回其余贷款。

3.三峡集团领导人职务消费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标准不具体。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已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领导人职务消费情况,正在制定集团公司领导人职务消费范围及标准,实行预算管理。

4.至2009年底,三峡集团及其所属24个单位在22家银行的94个分支机构开设银行账户231个,资金存放比较分散。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组织对银行账户进行了清理,已撤销银行账户69个,其余账户正在清理之中。

5.三峡集团管理层次较多,2009年管理层级达到5级。3级以下子公司24家,占33.33%,不利于实施有效控制。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对所属企业进行了清理整顿,已清理3级以下企业12户。

6.三峡集团在对外股权投资方面存在管理体制不够完善、非主业投资扩张较快、部分对外股权投资效益不佳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制定了《投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制度,建立投资项目风险预警机制,加大对投资项目的风险监控力度,进一步完善对外投资管控体系。

此外,审计还发现三峡集团及所属单位以前存在的问题:2007年,所属金沙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筹建处建设的成都三峡大厦项目,在未向国资委报告、未及时办理用地性质变更手续的情况下,增加投资3.58亿元建设了高标准酒店。2008年,三峡集团多支付宜昌青云公司土建项目工程款431.55万元;所属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按成本价向职工出售北京地区的4套商品房;所属长江三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合并重组过程中对资产评估结果审核不严,导致虚增评估净资产425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正在向国资委报告,并补办有关手续;已收回多支付的工程款,履行相应报批手续,并采取措施加强对资产评估结果的审核,严格执行国家规定。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 2007年至2009年,所属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未按规定及时结转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造成多计资产3.62亿元、多计利润1.14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上述企业已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和报表。

2. 2000年至2010年,所属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库区征地及移民补偿费中,列支发展改革委批复项目概算之外的费用2.73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大唐集团已责成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编制调整预算,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经济决策事项管理存在的问题。

2008年至2009年,大唐集团未经发展改革委核准, 开工建设福建大唐宁德发电厂等11个项目,涉及金额304.39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11个项目目前已全部报经发展改革委核准。

(三)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大唐集团同时设有资金结算中心和财务公司,资金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能划分不合理,资金归集率比五大发电集团平均值低13.75个百分点,影响资金使用效率。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大唐集团将资金结算中心并入了财务公司,实行资金的统一结算与调度。

2.2008年至2009年,大唐集团82个重点项目的946份合同中,有345份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涉及合同总金额103.27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大唐集团修订了《工程招标管理办法》,并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

(四)企业经营存在的问题。

2004年至2009年,大唐集团的资产负债率均在70%以上,2009年达到了87.79%,部分火电企业现金支付能力持续减弱,面临经营风险。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大唐集团制定了《债务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积极改善财务状况,对资不抵债企业重点监控,采取了扭亏增盈、债务重组、注入资本金、盘活资产及关停并转等多种措施,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此外,审计还发现大唐集团以前存在的问题:2007年,大唐集团所属企业违反与德国鲁奇公司的合同约定,自行采购设备金额6462.79万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171.55万元;在克旗电厂项目未获得发展改革委核准的情况下,违规向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公司订购设备并支付预付款2.18亿元;2008年,未完成资产评估即收购青海真兴电力有限公司股权,涉及金额6.2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大唐集团已与上述设备生产厂家终止项目合作,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要求今后严格执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资本运营管理办法》。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 2009年,所属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合并报表核算不准确,多计资产1.54亿元、多计负债0.6亿元,以及未将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 2006年至2009年,所属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因收支确认不完整、坏账计提不规范等原因,造成少计利润1.12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两个问题后,中建总公司已组织相关企业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并将有关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 所属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存在违规出借账户、利用个人账户存储单位资金以及拆借资金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建总公司已组织有关企业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账户管理规定的通知》等制度,对不规范账户进行了清理,并制定了收回对外拆借资金计划。

4. 中建总公司少缴企业所得税2.52亿元,所属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建总公司已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将在201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并组织有关单位核查,补缴个人所得税,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标准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5. 2010年,所属唐山市建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累计亏损情况下向股东预分配利润1900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建总公司已督促有关单位召开股东大会,协商退回预分配的利润。

(二)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中建总公司管理层级较多,且设立多家离岸公司,对合资合作企业、部分海外工程项目等管控力度不够,经营过程中存在直接经营房地产的利润占比较大等风险。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建总公司已采取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压缩管理层级,对没有实际业务的16家离岸公司进行了清理和关闭;逐步加强对合资合作企业和海外投资项目的管控力度,并调整公司经营结构、推进资金集中管理等措施,防范经营风险。

2. 所属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擅自对外担保,承担连带责任2308.26万元。对此,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已起诉反担保单位并胜诉。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该公司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 所属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在650个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违规转包、分包、出借资质、垫资施工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建总公司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了认真核查,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强化项目的授权审批程序,杜绝违规转包、分包,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免职处理。

4. 所属2家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未按规定向国资委备案。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建总公司已向国资委汇报有关备案事宜。

5. 所属中建三局东方装饰公司等2家单位在会计资料管理中存在档案保管时间短、部分发票与真实业务不符、部分资料遗失和毁损等不规范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建总公司已组织有关单位清理了现有档案,修订了财会档案管理制度,还对不规范发票进行了清理。

此外,审计还发现中建总公司以前存在的问题: 2008年,中建总公司以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17.07亿元对深圳中海投增资,完成验资后又将资金抽回。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建总公司已筹措资金,拟于2011年上半年补足注册资本金。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5年至2008年,中铝公司本部及所属中铝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因多计投资收益等原因,造成多计利润3853.09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铝公司已修订《中铝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并组织相关企业调整了账目。

2.2006年至2010年,中铝公司本部及所属青海黄河水电再生铝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挪用银行贷款30.40亿元用于工程项目建设,并长期滞留国债专项资金4168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铝公司已制定了还款计划,逐步归还银行贷款,目前归还4.5亿元;已将上述滞留的国债资金下拨到项目执行单位,明确了拨款流程,并及时检查其他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

3. 2006年至2009年,中铝公司工资总额制度执行不到位、职务消费和期货保值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导致未通过工资总额列支职工保健费6232.01万元、少申报职务消费574.27万元和部分所属企业未经审批从事期货交易业务。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铝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将保健费纳入工资总额管理,修改完善了《中铝公司职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期货管理方面的制度,并要求所属单位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监督检查。

(二)中铝公司自建和收购的10个电解铝、氧化铝等项目,未经国家核准或未通过国家环保验收,截至2008年底项目累计投资92.81亿元。

此外,中铝公司并购重组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1个项目,因多种因素影响,截至2009年底尚未实现预期盈利目标。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铝公司已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就项目建设情况作了汇报,目前正在补办项目核准手续;未通过环保验收的项目,已报请国家环保部受理并拟于近期进行验收;制定了进一步规范投资和收购活动的有关制度,加强投资和收购活动的程序管理、尽职调查和风险控制工作。

(三)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所属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等5家企业的240名人员违规持有与本人所在单位有依托、关联业务的企业股权2393.98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截至2010年12月,已清退部分人员的股权1400.20万元,其余股份清退工作将于近期完成。

2.所属云南金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通过无偿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向职工持股企业、合作经营方等关联方让利,涉及金额1.23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铝公司已组织相关企业办理矿权评估、变更和土地转让等相关手续;及时确认了合作经营方的承包利润,并已采取法律手段解决承包经营结果的清算问题。

3.所属贵州铝厂等11家企业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未经招标违规采购、发包和分包以及与无建设工程设计执业资格的自然人签订设计合同等问题,涉及金额27.94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铝公司已制定下发《中国铝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着手建设电子商务采购平台,并抽调专人组成巡视组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物资采购、工程项目建设和设计合同等方面的管理。

4.所属贵州铝厂等2家企业存在违规转让土地和未经批准使用农用土地等问题,涉及金额1403.02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铝公司已责成相关所属企业进行整改。目前,除部分土地需待当地国土部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完成后再报批外,其他用地均已补办相关手续。

此外,审计还发现中铝公司所属单位以前存在的问题: 2005年,所属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应缴未缴契税603.29万元;2005年11月,所属河湾发电有限公司违规出借资金2亿元;2006年8月,所属中铝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借款挂账方式抽走中铝国际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6000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已与当地税务部门沟通,近期补缴税款;河湾发电有限公司已与借款单位沟通协调,逐步收回出借资金;中铝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已全额归还了抽走的资本金,并作了相关账务处理。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9年,中国海油对关联交易事项抵销不充分,造成合并会计报表多计利润5.27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海油已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

2. 2009年,中国海油本部及所属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炼化)等6家企业存在未及时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结转收入、多计提减值准备、在成本费用中直接列支工资性支出等问题,造成少计利润1.91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海油本部及相关所属企业已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

3.2009年,所属中海炼化将用于项目建设的化学三剂等原材料所含增值税作为进项税额予以抵扣,造成少缴增值税1.54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所属企业已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补缴了1.07亿元税款,少缴的增值税款已计提并将在税务部门2010年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

4.至2009年底,所属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气电)将2007年与其他单位合资成立公司的前期投资5800万元挂往来款,未及时结转投资。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所属企业已调整了会计账目。

5.2009年,所属企业在未取得完整结算依据的情况下,支付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油工程)南海FPSO项目费用3.82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所属企业已补充了结算依据。

(二)重大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6年至2009年,所属中海气电等3家企业投资72.24亿元建设的7个项目中,有5个项目未获得发展改革委核准即开工,有2个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未获得国家海洋局核准即开工。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海油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目前,5个项目已获得发展改革委核准,2个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已获得国家海洋局核准。

2.至2009年底,中国海油及所属中海炼化、中海油气开发利用公司、中海福建燃气发电有限公司投资的生物柴油产业化等5个项目未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预期目标。截至2010年6月,项目累计投资9.43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海油通过调整、完善后期计划和加快技术攻关等措施积极推动相关项目实施。目前,有2个项目已达到预期目标,1个项目已按程序清理关闭,2个项目经营情况好转。

(三)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4年至2009年,所属海油工程、中海炼化惠州分公司等存在部分物资采购事项未实行公开招标、通过中间环节采购人为增加采购成本以及承接的部分工程项目在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开工等问题,共涉及金额240.21亿元,且未及时收取赔偿款和违约金0.35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海油组织人员对所属二级单位物资采购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并修订了《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等项目管理制度。目前,已追回0.17亿元赔偿款和违约金,其余款项正在追缴中。

2.2009年,中国海油及所属中海炼化惠州分公司等3家企业有2.19亿元的工程项目未获批准即开工建设,部分工程项目还存在未公开招投标、拆分合同规避审批的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海油对未批复的项目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了批复,同时要求下属企业认真查找制度建设和执行过程的薄弱环节,组织人员对经营管理制度和运作流程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整治。

(四)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4年至2009年,中国海油未将所属12家企业员工工资6.49亿元纳入总公司工资总额管理。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海油已将12家企业员工工资纳入总公司工资总额管理。

2.2008年至2009年,所属企业未严格遵守国家销售政策,向不具备经营资质的企业销售8.86亿元的产品。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海油积极采取措施,相关所属企业自2011年1月起停止向不具备经营资质的企业供应产品,并将严格审查客户资质。

3.至2009年底,中海炼化收购的加油站中有161座的相关经营证照不全。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海油高度重视,对符合消防安全许可和环保验收标准的加油站,正在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消防安全和环保标准的加油站,已进行停业整顿;对土地证或房产证不全的加油站,正在组织人员查明原因,抓紧办理。

4.2009年至2010年6月,中国海油收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拨款3775万元,课题时间为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截至审计时,累计拨出53.03万元,仅占收到资金的1.40%。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海油已于2010年7月按进度已将经费拨付课题承担单位,同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重大专项经费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进行自查,并将针对重大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五)信息系统管理存在的问题。

中国海油本部及部分所属企业信息系统使用中存在用户闲置、核心采购管理流程使用率不高、主数据质量存在缺陷、部分关键应用控制未到位、与其他管理系统集成共享程度低和数据不一致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海油积极采取措施,对用户登录使用情况进行了分析和优化,出台了《SAP系统刚性控制功能操作规范》等制度,要求所有业务必须在线处理,通过完善数据接口方案等方式保障系统数据的同步更新和共享。

此外,审计还发现所属企业以前存在的问题:所属企业2003年以前征用的830.78亩土地长期闲置;2003年至2008年,未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土地547.99亩。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所属企业已对闲置土地进行开发,正在补办土地征用的各项手续。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 2009年,中化集团本部及部分所属企业因合并会计报表范围不完整、抵销不充分,导致少计资产12.33亿元,少计负债14.14亿元,多计净利润1992.04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化集团本部及所属相关企业已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并向国资委申请调整合并报表范围。

2. 2003年至2009年,所属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存在少计资产处置、信托收入,多计补贴收入、管理费用等问题,致使中化集团多计收入1148.43万元,多计成本4396.8万元,其中多计2009年利润2725.12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所属企业已调整了会计账目。

3. 2007年至2009年,所属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国际)下属山西中化寰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寰达公司)以虚列成本费用等方式套取资金147.95万元,用于发放奖金等。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寰达公司已收回141.45万元并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其余6.5万元因相关人员离职无法追回。

4. 2009年,中化集团未按规定将收到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拨款2788万元用于增加国家资本金。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化集团已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增加了国家资本金。

(二)项目投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1. 所属中化国际等3家企业在投资风险论证不充分的情况下,投资了太仓兴国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的5个项目,截至2009年底投资累计亏损美元1700万元、人民币5.59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化国际修订了《投资管理规程》,加强了投资项目前期论证和投资项目管理流程,对与企业发展战略不一致的投资项目进行了清理,其中太仓兴国实业有限公司加强了技术攻关和降本减耗,2010已实现减亏。

2. 所属中化塑料有限公司收购盈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权等3项重大经济决策,存在未按国家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收购金额超概算及未进行资产评估等问题,涉及美元1.41亿元、人民币4450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化集团已向发展改革委补办了审批手续;中化塑料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问责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内部管理。

3. 至2009年底,中化集团投资开发的6个海外油气田项目中,有2个项目虽盈利但未达到可行性研究的预期目标,累计净现金流比预测少1.33亿美元;3个项目累计亏损1526.62万美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化集团加强了对海外油气田的投资管控,修订了《风险勘探程序和工作流程》等内部控制制度,采取了对新项目投资的监督和考评等措施。

(三)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 因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中化集团国内某新型专利产品出口前未进行专利检索,在美国引发诉讼造成损失1.07亿元;所属中化国际在钢材贸易中未能严格审查客户资质并及时控制货权被诈骗,在物资采购时既未认真检验也未对不合格货物及时行使拒付权利,共造成损失2561.06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化集团及所属中化国际制定或修订了《客户、供应商主数据管理规程》、《中化国际贸易项下商品品质风险管理规程》、《中化集团知识产权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避免类似事件再发生;中化国际积极配合司法调查,已从法院收回执行款348.10万元,并将继续努力挽回损失。

2. 所属中化国际信息公司未经评估处置原值26.23亿元的304项不良资产;所属企业8.22亿元的国际客运中心项目未公开招标。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化国际信息公司修订了《资产处置流程》等相关制度,规定资产处置必须经过评估方可进行;相关所属企业委托了有专业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过程实施监督,并将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定期对项目的招投标情况进行复查审核。

3. 所属企业在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资过程中,因配套的煤炭资源无法落实导致募集资金12.1亿元未用于项目建设;因未能认真履行出资人经营管理和监督职责,导致所收购的2.18亿元固定资产闲置。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所属企业正与当地政府和国资委沟通协调,落实解决项目配套所需的煤炭资源,认真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并已于2010年底转让了闲置资产,未造成资产减值。

4. 所属企业2007年开工建设的污水处理项目未达到设计要求,污水排放不达标。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所属企业按照环保要求对设备进行了改造,目前其污水排放已达标。

此外,审计还发现中化集团所属企业以前存在的问题:中化国际未对发票真伪予以核实,致使有1133.86万元的假发票报账;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正公司)在被中化集团收购之前将2661.76万元转至账外用于发放奖金。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化国际采取措施加强了发票审核,天正公司已于2010年6月将账外资金本息结余383.41万元全部入账。

第二篇: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9年,三峡集团补提已出售固定资产在以前少计提的折旧4588.86万元,导致多计2009年成本4588.86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已调整相关会计报表。

2. 2009年,三峡集团合并会计报表少抵销内部往来24988.42万元,导致多计资产、负债各24988.42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已调整相关会计报表。

3.2009年,三峡集团购建于20世纪90年代、目前作为周转使用的175套住房,在编制三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时未单独确认固定资产。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对上述职工周转房资产进行了会计处理,单独按净值确认资产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

4.所属长江三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按公允价值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导致2009年少计长期股权投资718.79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该公司已调整相关会计账目。

5.2007年,三峡集团为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垫款22540.33万元,因部分房屋未售出,截至2009年底尚有7001.33万元垫款未收回。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已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清理,尽快收回垫支款项。

6.2007年至2009年,三峡集团为职工支付住宅物业管理费用86.28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已收回为职工支付的住宅物业管理费用。

(二)对外投资、招投标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06年至2009年,三峡集团在可行性研究不充分的情况下,投入10.68亿元建设两座抽水蓄能电站。两项目当前处于停滞状态,面临损失风险。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采取与地方政府加强沟通协调、控制工程造价等措施降低投资风险,并计划对其中一个电站项目以整体移交方式收回前期投入成本。

2.2008年至2009年,三峡集团参股投资建设的陕西蒲城二甲醚项目和云南先锋煤化工项目,均未经发展改革委核准。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正在积极敦促相关项目控股单位补办核准手续。

3.2007年至2009年,三峡集团超出国家规定的标准,多支付招标代理费1670.92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制定了《招标代理取费标准》,要求自2011年起招标代理费用统一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4.2007年至2009年,三峡集团合同金额为3.58亿元的7项机电设备采购招标活动不规范,未进行公开招标;部分项目存在评标过程不够规范、通过内部关联交易直接委托给子公司、部分附属项目被违规转包或分包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进一步加强了招投标管理,制定了《三峡枢纽建设运行管理直接委托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关联交易直接委托项目等实施严格监管。

(三)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9年,三峡集团在整体上市过程中,资金安排不当,导致部分贷款资金投向低收益理财产品,增加了集团整体财务费用1.21亿元,并存在直接指定中介机构、中介费用支付依据不足、重复聘请财务顾问公司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已采取建立“资金日报管理系统”等措施,并修订完善了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

2.2004年至2009年,所属三峡财务公司违规向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累计发放贷款11.17亿元,截至2009年底贷款余额为6.48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财务公司已收回贷款15550万元,并计划严格按期或提前收回其余贷款。

3.三峡集团领导人职务消费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标准不具体。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已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领导人职务消费情况,正在制定集团公司领导人职务消费范围及标准,实行预算管理。

4.至2009年底,三峡集团及其所属24个单位在22家银行的94个分支机构开设银行账户231个,资金存放比较分散。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组织对银行账户进行了清理,已撤销银行账户69个,其余账户正在清理之中。

5.三峡集团管理层次较多,2009年管理层级达到5级。3级以下子公司24家,占33.33%,不利于实施有效控制。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对所属企业进行了清理整顿,已清理3级以下企业12户。

6.三峡集团在对外股权投资方面存在管理体制不够完善、非主业投资扩张较快、部分对外股权投资效益不佳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制定了《投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制度,建立投资项目风险预警机制,加大对投资项目的风险监控力度,进一步完善对外投资管控体系。

此外,审计还发现三峡集团及所属单位以前存在的问题:2007年,所属金沙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筹建处建设的成都三峡大厦项目,在未向国资委报告、未及时办理用地性质变更手续的情况下,增加投资3.58亿元建设了高标准酒店。2008年,三峡集团多支付宜昌青云公司土建项目工程款431.55万元;所属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按成本价向职工出售北京地区的4套商品房;所属长江三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合并重组过程中对资产评估结果审核不

严,导致虚增评估净资产425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正在向国资委报告,并补办有关手续;已收回多支付的工程款,履行相应报批手续,并采取措施加强对资产评估结果的审核,严格执行国家规定。

第三篇: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为落实XX在XX会上针对审计部在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做的重要讲话及批示,公司财务部积极行动起来,对照此次审计部在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现就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大经济事项决策

经自查,没有发现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集体决策的情况;XX单位存在资金拆借,程序不够完善,下一步将规范资金往来程序。

二、授权审批控制方面

合同会签手续完整;没有发生出纳制证的情况;网银UKEY严格按照制单人与审核人分开保管,但缺少必要的使用审批手续,出现付款操作由出纳经办,会计一级审核后付款的现象。整改措施:建立网银使用审批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多岗位复核的原则,大额资金实行三级复核。

三、基建工程管理方面

按规定签订基建相关合同,不存在与个人签订经济合同现象,大额资金支付按合同条款履行,不存在提前付款现象。

四、资金管理方面

没有发现不合理的提取大额现金现象,但备用金管理较为松散,出现部分备用金未及时归还、前款未清后款又借的现象。整改措施:积极清理沉淀备用金,严格规范备用金流程。

五、资产管理方面

备品备件出入库手续完备,但有部分项目公司出现低耗品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情况,公司已组织人员进行清查,并且完善相关的手续。

六、税务管理方面

严格按税法规定进行申报纳税。

七、会计基础工作方面

存在凭证摘要不清晰、会计凭证审核不及时、账簿打印滞后等薄弱点。整改措施:在日常会计核算中,将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会计基础工作标准的要求,提高原始凭证的审核、监督、控制力度和财务人员基础工作水平,促进会计基础工作的标准化、程序化和规范化。

XX公司

XX年XX月XX日

第四篇:关于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州人大常委会: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19年8月28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2018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进一步做好审计监督和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提出了审议意见,现将该报告中反映的有关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多次召开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听取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研究部署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承担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做到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到位。州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州人民政府有关安排部署,积极跟踪督促整改,对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的问题,要求相关整改责任单位切实对照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并对保障房、扶贫资金审计整改情况进行督促调研,推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相关县市和部门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建立整改台账,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层层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一、州级财政预算管理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政府性基金超范围编制收支预算项目的问题,下一步通过强化预算编制管理进行整改,在2019年的调整预算中对相关基金预算进行了调整。二是对代编预算较大未能完全执行的问题,已将未执行完毕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全部收回总预算,按规定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三是对预算编制不细化的问题,将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和审核,加大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和统筹使用,督导部门做好预算编制的基础工作,促进预算项目的编制细化。四是对社保基金预算编制还不够完整和规范的问题,下一步将完善社保基金预算编制工作机制,2019年已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纳入州级社保基金预算编制,今后杜绝超预算的发生。

(二)预算执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方面,一是要求执收单位核实预算收入来源和性质,按照规定的收入科目入库。二是全面清理州级历年非税账户待查资金,已对待划转的非税收入进行了清理收缴。

2.清理财政存量资金方面,一是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推进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对财政存量资金进行有效盘活。二是对于清理存量资金形成的二次沉淀问题,进一步加大盘活力度进行清理。

(三)州级决算编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部分科目超预算下达的问题,州财政已收回多下达的资金,下一步将加强预算编制,杜绝此类情况发生。二是州对县配套补助资金因列支不规范造成州级支出未执行完毕的问题,在2019年预算调整时已在“补助县级支出”科目中进行单独列示,下一步将严格执行预决算编制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编制的精准性和合理性。

(四)预算绩效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州本级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尚不完善的问题,州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2019州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专项绩效评估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州直单位在填报预算时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并纳入考核,同时探索采取了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对2018年州级招商引资项目和2018年州级极贫乡镇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为下一步全面做好预算绩效工作奠定了基础。

此外,州财政局还采纳了审计建议,拟定了《**州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五个务必”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州级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调剂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全州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做好“三保”工作的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规范了预算管理和预算单位政府收支行为。

二、州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审计整改的州水务局、州民政局、州交通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商务局、州科技局等6个州直单位认真采纳审计意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落实整改。截至2020年7月底,通过上缴国库、收回结余结转资金、调账处理等方式加快资金拨付并警示约谈责任人员1人。

1.关于“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方面存在超预算、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一是6个单位严格预算支出管理,杜绝超预算支出,同时将严格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列支费用。二是将按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支出资金上缴。三是3个单位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管理台账,建立派车制度,并承诺不再借用下属单位车辆。

2.关于3个单位未将全部收支纳入账务核算,在往来款核算收支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规定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1个单位还建立了上级专项资金专账进行核算。

3.关于3个单位报账不规范,缺乏原始支付依据的问题,相关单位进一步严格执行支出审批制度,确保报销凭证真实完整。

4.关于4个单位未按规定核算资产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对资产进行清查,并补记相关账务。

5.关于2个单位未及时清收清缴非税收入的问题,目前已清缴入库14.55万元。

6.关于部门决算收支数据编报还不够准确的问题,相关单位下一步将按照会计准则要求,严格对账,确保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7.关于项目资金结余较大的问题,相关部门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此外1家单位将虚报差旅费套取的资金已全额缴入国库,1家单位对在协会兼职并领取报酬的人员进行了警示约谈,并全额退回违规领取的薪酬。

三、重点民生项目及其他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扶贫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审计整改的10个县(市)通过追回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促进闲置资金拨付等方式进行整改,采取警示约谈、预防提醒谈话、警告等方式处理处分19名责任人,制定和完善制度6项。

一是对将扶贫资金用于非扶贫项目问题,相关县已采取原渠道归还资金、将相关资金上缴财政等方式进行整改,并警示约谈11人,预防提醒谈话4人,警告2人。

二是对未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或未有效执行利益联结机制问题,相关县与贫困户签订补充协议等,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三是对资金闲置问题,相关县采取收回结余结转资金和统筹资金安排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方式进行整改。

四是对抽查发现部分产业项目实施绩效不佳,未发挥应有效益和达到预期效果问题,相关县收回项目结余资金、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等措施进行整改,截至2020年7月底,警示约谈责任人员2人,出台政策措施4项。

五是对项目应开工未开工、应完工未完工、进展缓慢等问题,相关县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确需调整项目的及时进行调整,截至2020年7月底,推进项目建设完工62个,调整实施项目22个,停止实施项目31个。

六是对“特惠贷”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县采取清收超额发放贷款、收回多享受贴息资金等方式进行整改,截至2020年7月底清退财政贴息资金7.99万元,追回贷款3,757.8万元。

七是对产业合作社和基层组织存在账务管理混乱、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的问题,相关县已对合作社的账务和涉及的“小金库”进行清查。

(二)省级极贫乡镇扶贫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贫困补助政策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县退回了易地扶贫搬迁户重复享受的危改补助9.75万元,10户贫困户选择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而放弃享受危改补助,清退1户四有人员保障资格,同时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强化基础信息的共享完善,切实将教育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医疗保障等政策落实到位,此外还兑现危改补助28.36万元,补发生态护林员工资74.36万元。

二是对脱贫攻坚项目进展缓慢以及项目未实施造成脱贫攻坚资金闲置等问题,相关县采取促进闲置资金拨付和调整项目等措施整改。

三是对项目利益联结机制未建立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相关县签订补充协议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四是对未按规定招投标、未进行政府采购等问题,相关县已对3名责任人员进行了约谈,并对违规企业处以罚款18.75万元。

五是对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问题,相关县正在积极办理相关手续。

六是对抽查发现2个项目因后续管护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县已经加强了相关项目的后续管护,出台了相应的扶贫项目后续管理办法。

此外,对基层农村产业合作社在资金管理中仍存在账务处理不规范以及个别公款私存问题,相关县已对合作社的账务进行清理清查。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安居工程资金闲置问题,相关县市采取收回资金等方式进行整改,已归还原渠道资金12,650万元,收回结余结转资金12,373.1万元,加快财政资金下达53,794.49万元。下一步将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对安居工程项目建设未办理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手续问题,相关县已将14.5亩土地进行招拍挂,并对剩余未办理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土地积极向上级申请用地指标,组织编制申报要件,申报土地用地手续。

三是对违规分配公租房问题,相关县市已对违规分配的公租房进行清退,并对责任单位进行了提醒谈话和通报批评。

四是对违规使用公租房问题,相关县市采取收回公租房的方式进行整改,已收回257套违规使用的公租房。

五是对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用于其他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域问题,相关县积极筹措资金将用于其他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域的财政资金归还财政。

六是对违规扩大范围将市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历史文化街区或文物保护修缮项目等造成的拆迁安置纳入棚改范围问题,相关县已将上述项目涉及资金归还原渠道。

(四)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州本级和相关县少报、多报拖欠账款以及新增拖欠和未及时清偿的问题,相关单位和县采取调整台账、制定偿还计划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同时积极筹措资金清偿7,203.57万元。

(五)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镇远县、施秉县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1.关于土地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立案侦查,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并督促18个砂石场和1条通组公路完善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二是对耕地占用情况进行分析,对不需要占补平衡的,督促用地单位办理用地手续并做好土地复垦方案,对需要占补平衡的,积极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方案。

2.关于违规办理采矿许可证的问题,一是为13个砂石场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二是4家矿山已经停产。此外,相关县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对采矿权范围进行调整,禁止在限制开采区进行采矿。

3.关于未按规定使用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187.8万元的问题,已按原渠道归还资金,同时对未完全征收的非税收入84.98万元进行收缴入库。

4.关于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大对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的现场检查力度,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正常运行。二是明确专人专职负责风景名胜区内两违建筑管控工作,拆除违规建筑2处,确保景区两违建筑零增长。三是督促做好1家企业滞留废渣处置工作。

5.关于相关职能部门对有关企业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县域内相关企业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进行摸底统计和监管,将全县二类以上汽修企业13家纳入全县汽修企业日常监管。二是完成5家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剩余1家待专家评审通过后即可备案。三是完成3个企业实施的项目全部批复登记。四是拟定复垦复绿方案,督促矿山企业履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义务,对完成复垦复绿通过验收的矿山企业依法退还保证金。

(六)政府投资项目决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已据实调整工程价款。二是对挤占项目建设资金问题,已原渠道归还项目资金。三是对无依据发放项目管理津补贴问题,责任单位已清退违规发放的项目管理津贴。

四、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从整改情况看,审计指出的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到位,但尚有一些问题需要持续推进整改。一是属于体制机制的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逐步解决,如预算编制不规范,相关部门间信息不共享造成的对象不精准等问题,需要协调各级各部门,统筹推进相关改革。二是有些问题涉及部门较多,外部环境复杂,整改时需要结合实际审慎处理,如因地方财力薄弱,部分专项资金等已统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偿还贷款本息等,短期内无力归还原资金渠道,需分期逐步归还,还有一些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因地质地貌多样,治理方式复杂,加之部分废弃矿山责任主体已消失等,需分期分批逐步完成,对违规发放政策补助资金的问题,由于涉及人员众多,情况也较为复杂,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分类进行清理。三是有些问题涉及难以追溯调整的事项,只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规范并杜绝,如建档立卡贫困户未参加以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部分产业项目实施绩效不佳等问题。

对以上需持续整改的问题,州审计局将继续按照州委州政府要求,认真落实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意见,督促相关单位切实推进整改工作并予以落实到位。一是分类施策。对整改难度不大的问题,缩短相关流程,尽快整改到位;

对受客观或外部条件制约,或涉及部门协调、政策完善的问题,加强沟通协调,做好前期准备,稳步推进整改。二是跟踪督查。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提升问题整改的实效。三是建章立制。对审计反映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在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举一反三,认真分析问题的根源,健全完善相关机制,杜绝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接受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忠诚依法履职尽责,进一步推动和强化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为全州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第五篇: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

2001年.四川省各级审计机关根据审计署的绕~部署. 对中国人民保险登司四1ll省分公司及所属的分支公司

1999-2000茸度的资产 负情、损益进行了审计。本文拟就审 计中发现的闻题相应采取的对策,谈谈笔者自己的⋯些看 法。

、存在的问题

(一】未严格按权责发生制原匿U核算当期保费收八:按现 行保险业财务制度规定,保险公司应按权责发生制核算当期 课费收入,即以签单保费唯为当期的收入=但在实际执行中 有些保险公司是接收忖实现制计算挥费收人,签单保费与实 收保费存在一定的差异,造成收入不能真实反映。其 题主要

有:1,财务会计 度不明确,界定标准不具体;2 部分投保企

业经营状况不佳,影响了保费的收取和实现;3 工级公司对 下级公司采取指标管理控制的“计划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

上导致跨期作收人等人为调节保费收支司题的产生;等

(二)成本费甩不真实,违纪违趣l较为普盅:各级恨睦公 在成本费用核算二的违纪违规情况较为普嫡,反映出的同题 较多,造成出现这娄问题的主要原固有:1.保险公司内部实

行指标管理尚缺乏科学性 合理性 如:招待费的核算,按《保 险公司财务制度》规定,应接 超过营业收^的千分之三掌握 使用.怛实际 _上级公司层层占一点.基层公可能够用到的就

更少,只好在无指标控制的韶分随意花钱;2.政策不一,导致

具体操作难。虹:防预费支出的列支虽不符台财政部《保险公

司财务制度》f旦却符台巳报财政部各寞的《中国人民保险公面

会计制度》;3.有意违规违纪,不按制度办事等等。

(三)未严格执行规定费率,保险市场竞争不规范 f郫量系 统现行的财产险费率是执行的中国^民锃行f 1996]187号规 定的。而我省保险公司,普嫡在规定费车的基础上进行优惠, 有的下浮超过了30% .审计发现有的投保企业的费率由规定

的4‰ :调为1.8‰ ,隆幅达55% .由此就少收但费,造成国家

收入流失。其主要原囡有:1.现行费率政簧没有充分考虑地

区闻经济的差异;2.保硷市场竞争所致;3 地方行政 预所 致。即为扶持地方重氧企业或重点项目.地方政府要求保险公

司给予政簧的倾斜和扶持;4 保险市场监管不力,

(四)超范虽违规使甩手续费。审计发现,保险系统普遍存 在超范围违规使用手续费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保险企业按代

理代办业务计提8%的手续费.此项费用除支付代理单位外. 相当一部分用于支付非代理业务的投保单位,另一部分用于 保险公司自身的福利等开支.违反了手续费开支畦有关规 定。i司时,在支付方式一兰普遍存在用现金支付等问题 产生这

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悍险竞争和市场经济秩序 规范;索要

回扣等问题比较突出,导致高返还,超比例支付手续费;代理

手续费管理政繁不明礁。如《保险公司财务制度》规定,代理手

续费可在不同险砷f 进行调剂使用,但总额不得突破8% 。哪

个保险公司开出的手续费比例高,营销人员则可以把保费让 度培它。

(五}违规实施优待 特别是对新生培予无赔款优待,已出

险车给优待,而且无赔款优待均超比例 从审计情况看.各公

司均不同程鏖存在违规支付无赔款优待 题 日]:出险车辆和__

新车给予优待.优待比例超标准等;有的以“计算失误 为名,

按10%盼比例现金退付保费:有的采取按规定费率承保,接 20% ,80% 、90%不同比例收费,少收保险费。出现此类问题的

囡,~是保险市场的激烈竞争,为了维持和扩大自身市场份 额,采取了违规操作;二是机动车险及第三者险保费收入占保

费息收入的比例大,迫于保费收人指标考核压力。同时在入保

公司、平安保硷公司、太平保险公司等争夺保险业务的情况 下,备公司为展业需要,均极力以较优惠的条件来吸引保户。 f六}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管理不严 从这次审计情况 看,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完善.管理不严.特异 是对保

险机梅、代理人管理不力等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保险

单证疏亍管理,使用自制保险单证、单证领用登记术完整,手

续不完各,责任不明确.束定期进行清理盘点;朱设置代理手

续费支出台账.难以分清保障收入是来源于营销人员还是来 源于本公司自办业务。

二、科策与措施

(一1规范市场秩序,改革运行机制,建立现代保险企业制 度,提高民族保险业的竞争力。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环境是

保险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 国家应下大力气规范现有较 为 昆乱的市场秩序.珍惜和保护有限的保险资原,采取有

施遏制保险市场的不正当竞争,净化保险市场。尤其要改变现

行 “计划管理”模式相经营机制,建立和完善国有保险企业

权责分 分级授权统一的法人制度 在经营策略、资原配置、 管理制度等方面要保持全公司的高度统一.轻纯规模和数量 考棱指标,重债务清偿、赔付能力和盈利能力,强化承保质量

控制和风险意识 积极培育和发展保险代理等中介市场,促进

保险业的经营机制转变和保险业的发展。由于我国保险业起 步鞍晚,保险代理等中介业尚处于起步阶段,代理机掏较少与

保【壁市场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已不能适应保险业的发展。特

别是拽吾加^m 后,外资保险机构进入我国.竞争将更加 融烈。句[ 发展保险代理这一行之有效的展业方式.已刻不容

f二1健全和完善保险法律法规体系,适应市场经济对保 验业发展的要求。《保险法》虽已颁布实施几年.但实施细则及

有关f可题的法律解释迟迟未出台;财务会计制度虽经过修改,

但在 具多方面仍存在着规定不完善、条款不明确、可操作性不

强等司题。保险法未对一些保障社会稳定的一些险种作出法 律白乞规定。如机动车辆的三者伤害险、公共场所的安全责任险

等.r丽这些险种均具有稳定社会的重要作用。为此,应在保险

法f当订中予以明确;保险法规定保险责任的确立,以收到

为准.而现行财会制度觏定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保费 收人。在具体规定上对确认收人的时点、分期付款方式、投保

期内以及长期不能收到的保费.均无明确的条款。因此应在制

蛮中连一步细化确定。总的原则是既要坚持权责发生制原则,

叉要有利于保险业的发展 在核算方式上,可比照银行业自勺核

算方式,对不能收到的保费及利息,应原路冲账,不再按坷账

核销.以利保险公司核算有章可循.监督检查有法可依,从根

率上解决保险业业务收人的真实性问题。

(三J积极开发适销对路的保险品种,调整现行的费率政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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