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公司工作规则

2023-03-24

第一篇:人力资源公司工作规则

S公司人力资源部面试规则

S公司人力资源部面试章程

公司的招聘工作是人力资源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与应聘者交流的同时,人力资源部代表了公司形象。为此公司招聘工作应务必准备充分。

一、面试准备

1、人力资源部应在面试应聘者之前将所有的表格、试题准备完善。

2、人力资源部应在面试应聘者之前筹组面试遴选小组。

3、面试遴选小组应由用人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独立评选人(对招聘职位的工作有较深刻的了解)组成。人力资源部成立面试遴选小组时,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其工作,不得出现推诿现象。

二、评价标准:

1、仪容。

2、人生观、社会观、职业观。

3、生活设计。

4、人格成熟度(情绪稳定性、心理健康与心理掩饰性)。

5、个人修养。

6、求职动机。

7、工作经验。

8、相关的专业知识。

9、语言表达能力。

10、思维逻辑性。

11、应变能力。

12、社交能力。

13、自我认识能力。

14、支配能力。

15、协调指导能力。

16、责任心、时间观念与纪律观念。

17、分析判断能力。

18、性格特征(好恶以及性格的内外性)。

19、智力与潜能。

三、面试试题

试题得分分为:优秀(10分)、优(8分)、良好(5分)、良(3分)、差(1分)等五个等级。单项得分越高,其总分越高。三位面试官的分数之和除以三得出平均分数即为该应聘人员的口试综合得分。

1、观察其发型、衣着、清洁度来评价。

(了解应聘者的仪容)

2、请用两分钟的时间介绍一下自己的工作简历?

(从应聘者熟悉的地方入手,目的在于使其消除紧张情绪,并考察其语言概括能力)

3、您有没有座右铭或者比较喜欢的格言?您最喜欢那一本书?您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了解应聘者的职业观、人生观、社会观)

4、您为何到本公司应征?

(了解应聘者的求职动机及愿望)

5、您知道本公司有哪些产品吗?谈谈您对本企业的认识。

(了解应聘者对企业内部组织及行业状况的了解程度,侧面反映其对本职缺的重视性)

6、您对本职位是否有持久的兴趣,会把本行业视为终身行业吗?

(了解应聘者的职业观、人格成熟程度)

7、您认为自己所学专业对本企业有何帮助?

(了解应聘者相关专业知识及自信心)

8、您认为自己所应聘的岗位应该有哪些义务?

(了解应聘者责任心、归属感及自我认识能力)

9、除应聘您应聘的职位,您对本企业内何职还感兴趣?

(了解应聘者潜能及工作性向)

10、您有什么爱好?您认为这种爱好对人生会有何种帮助?

(了解应聘者反映机敏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11、您有哪些要好的朋友?

(了解应聘者社交能力、性格特征、人生观)

12、在历史人物中,请您说说您所崇拜的人物?

(了解应聘者其理想、信仰及生活设计)

13、您希望自己的上司是何种工作风格?

(了解应聘者的责任心、纪律性及工作作风)

14、您对琐碎的工作是讨厌还是喜欢?

(了解应聘者其性格特征)

15、您喜欢平静的湖泊还是喜欢奔腾的骏马?

(了解应聘者的时间观念及性格的内、外性)

16、您何时可以到职?

(了解应聘者可到职时间)

17、您觉得在您原工作岗位干得最出色的一件事情是什么?

(了解应聘者的工作能力及推测其人生观)

18、您认为自己应聘此职位有何优势?您认为自己的缺点是什么?

(了解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及自我认识能力)

19、您对您的未来生活有什么样的愿望?

(了解应聘者的生活设计)

20、您对您从前的同事满意吗?

(了解应聘者与同事的相处能力)

21、您从前是否有遭遇过困境?

(了解应聘者的人生经历及适用力)

22、请问您上一就职的工作月薪是多少?

(了解应聘者的薪水状况)

23、

四、笔试试题

1、按照公司招聘岗位的区别,由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独立评选人联合制作笔试试题。

2、各岗位笔试试题的内容另行制作。

3、笔试试题应与本章程内的评价标准相吻合。

五、面试场所的选择及环境控制

1、面试环境应保持安静舒适。

2、面试考官的位置应避免背光。

3、应聘者的座位应放在房间中间。

4、面试过程中人员不能随意走动。

5、面试过程不要被打断。

六、成绩汇总及录用

1、面试过程中,遴选小组的成员应填写面试记录表。

2、以天为单位,面试结束后,遴选小组成员应讨论填写《面试意见表》交公司总经理审核。

3、应聘人员的录用见《S公司精密机械厂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七、其它

1、本章程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本章程由企业管理部负责修正。

第二篇:公司工作规则

人事规章制度

目的

作为公司管理人员,需了解公司管理制度,工作纪律并正确运用在日常工作和管理上; 课程大纲

一、服务守则

作为干部,要以身作则遵守下列服务守则,同时要需要教导员工遵守执行:

1. 爱护本公司荣誉,发挥团队精神,忠勤职守,依规定命令所定执行任务;

2. 对于职务与公事均应循级向上汇报,不得越级上报;紧急或特殊状况不在此限。对公司的任务派遣应予以服从,不得借故推诿,不得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各级主管人员对员工应亲切诱导,谆谆教诲; 3. 不得泄漏自己及探听他人考绩及薪资; 4. 不得在仓库、禁烟厂区内吸烟;在工作场所切忌随地吐痰,乱抛垃圾或大声喧哗,注重环保,垃圾确实分类,并且每日下班时应将环境打扫干净,以保持清洁;

5. 员工离职,试用期内须提前3天,试用期过后,直接人员须提前一周,间接人员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离职及交接手续,逾期未办理离职手续或未结清者,以旷工论;

6. 员工应互相合作,并支持其它单位工作。

二、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1.工作时间

公司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不包括休息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以当地劳动部门之规定为计算标准,每日工作起讫时间得依时令季节或公司运营需要公布之。

2.延长工时

公司因工作需要得延长工作时间,其延长时间之长短依劳动法办理;

员工因任务需要,延长工作时间须先填写加班申请单且经课级(含)以上主管核

准后,予以计加班费,否则不予以采计;

加班费给付标准(加班时间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 1. 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每小时支付工资百分之一百五十之工资报酬; 2. 休息日加班若未安排补休,则每小时支付工资百分之二百之工资报酬; 3. 法定休假日加班,每小时支付工资百分之三百之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

下列政府规定应放假之纪念节日均予休假,工资照给。

一、 元旦,放假一天(1月1日)

二、 春节,放假三天(农历除夕、正月初

一、初二)

三、 清明节,放假一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 劳动节,放假一天(5月1日)

五、 端午节,放假一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 中秋节,放假一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 国庆节,放假三天(10月1日、2日、3日)

以上法令节日具体放假安排以当时公司发布的规定为准。

4. 迟到早退

先请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旷工论,依实际缺勤时数核计旷工。但偶发事件经主管核准当日补假者,视为请假;

二、 迟到自第一次起扣全月奖金的四分之一;直至全月奖

金扣完。

三、 于下班时间前10分钟以内提前离岗者为早退,早退未经事前准假者视为旷工;

四、 早退每次扣全月奖金的四分之一,直至全月奖金扣完。

三、

一、 员工于规定上班开始起10分钟内出勤视为迟到;10分钟后出勤者除事

薪资、奖金

本公司员工之叙薪均依其学历、经验、知识或技能、及所担任岗位核叙,由劳动合同书定之,其后调整变更,悉依规定办理。薪资政策及标准皆属公司保密事项。 1.薪资核叙

2. 薪资计算

员工薪资自进入本公司服务之日起,按当地通用货币及时足额计给。离职、解雇均发至在职的最后一日止。员工薪资于翌月五日核发。 3.薪资保密

员工薪资属公司机密,严禁议论、泄漏、造谣或不循正常程序询问。

4.其他事项

每月薪资由公司委托银行汇入员工银行卡内,员工须依据公司财务制度及要求统一授权公司开工资卡。 如因员工须身份证的原因导致公司无法代办工资卡,员工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并解决办理工资卡问题,若员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应证明导致无法办理工资卡的,公司有理由认为员工提供了虚假身份证明或身份信息,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有权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四、 给 假

1. 旷工处理

本公司员工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出勤者,以旷工论处,幷不予给薪;旷工以小时为最小计算单位。

2. 给假计算标准

员工全年事、病假日数、年假之计算,均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 3. 主管核决权限

员工请假如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公司业务时,主管人员得依本公司之请假核决权限酌情不予准假、缩短假期或延后准假。

4.

请假手续办理原则

一、员工请假,除急病及紧急事故,均应于事前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并须依公司要求提出有关证明文件,如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而未出勤者, 均以旷工论;

二、请普通伤病假,应于当日上班后2小时内以电话向主管请假;遇有重大疾病或紧急事故得委托同事、家属亲友或以电话向单位主管请假,或事件结束后立即补请请假手续,次日补请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 5. 员工之请假分为下列十种,分别规定如下:

一、 于下列规定者凭有效证明(件)给予公假,工资照给,公假期间不计加班,不得调休:

1. 经公司核准给予公假者; 2. 其它依法令应给予公假者;

3. 国家或公司内部召集之正式集会; 4. 适龄青年服役前体检、考核;

5. 公司核准之与本职有关之培训、考核或技能检查者。

二、 工伤假:

员工因执行职务而致残废、伤害或疾病者,需提供医院证明幷办理工伤事故报告,依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员工申请工伤假应有公司认可的市级医院诊断说明书和(或)政府鉴定机构的工伤鉴定报告。工伤假为免扣薪假。

三、 事 假:

员工因个人因素有事无法出勤,得请事假,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经员工事先申请,上级主管同意,可以以未休之年假抵充之,仍逾期者除非公司特别书面允许外,以旷工论处。事假期间均不给薪资。 当月请事假1次且单次不超过8小时者,扣一半全月奖金。

四、 普通伤病假: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医疗时,经医院开具证明,得依下列规定,请普通伤病假:

1. 未住院之普通伤病假一年内不超过30日,员工普通伤病假请满以后,超过部分应先从年休假抵充,仍逾期者以剩余之事假抵充,仍未痊愈者,准予停薪留职,但停薪留职期限以1年为限;

2. 全月病假累计不超过8小时者,不扣减全月奖金。病假期间,薪资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工资的80%,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需要停止工作进行长期治疗的,经医院开具证明,可按国家规定给予3至24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内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 婚假:

1. 员工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初婚者,可申请婚假3天。员工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者为晚婚,可请婚假13天。婚假须检附结婚证书复印件,原件上交人事查核,婚假含休息日及节假日连续申请之; 2. 婚假不得分开使用,员工在受聘之日前办理结婚注册登记手续的,不予申

3 请婚假;

3. 婚假有效期限为结婚登记后6个月之内,逾期作废,因业务需要需调整者,得另外申请;

4. 婚假为免扣薪假。

六、 丧假:

1. 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之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丧亡者,给予丧假3日;

2. 祖父母、外祖父母丧亡者,给予丧假2日;

3. 配偶之养父母或继父母、配偶之祖父母丧亡者,给予丧假1日;

4. 丧假需连续使用,并出具亲属关系证明与死亡证明,否则以事假处理。丧假有效期限为七天之内,逾期作废; 5. 丧假为免扣薪假。

七、 产假:

1. 顺产98天(含产前15天,产后83天); 难产增加15天;凡晚育的初产妇在落实节育措施并领取独生子女证后,另享有晚育假30天;生育多胞胎婴儿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为免扣薪假; 2. 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两次可合并使用。哺乳假期间,为免扣薪假;

3. 女方产假期间,男方可凭出生证明享受护理假5天。晚育者享受护理假10天。护理假期间,为免扣薪假。 4. 女员工流产、引产假: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5. 女性员工接受节育手术,凭医疗单位证明,可按规定享有2天假期; 6. 产假为免扣薪假。

八、 年休假:

1.正式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的,享受年休假;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享受5天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享受10天年休假;已满20年的,每年享受15天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经职工本人同意,可跨1个安排年休假。 3.职工当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当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4.计算工作年限依第三公立单位开据之证明为准,未主动提供该有效证明者则从其进入本公司开始计算其工作年限;

5.职工依法享受的、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6.年休假为免扣薪假。

九、补休:

从业人员因业务需要连续工作15H以上(扣除1小时休息时间)如次日为工作日则给予4小时的假期休息,如需延长假期,则以年假、补休假 、无薪休假抵充之。

4

十、产检假:

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孕12周(含)以上28周以下,每月享受1天产检假;孕28周(含)以上32周以下,每半月享受1天产检假;孕32周(含)以上,每周享受1天产检假。

五、福利事项

本公司得视实际需要发给工作服。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六、考勤与考绩

考绩

本公司定期评核员工之工作成绩、学识品德、团队精神、勤惰情形等,以作为薪资调整、职位迁调及任免之依据。

考绩种类

本公司除总经理级人员,每年由董事会考核其经营绩效外,其它员工每季办理1次平时考核,新进员工需办理试用考核。

试用考核

在试用期间对新进员工的思想品德、劳动态度、知识文化、技术水准、实际工作能力、身体状况等进一步考察是否符合工作岗位之录用条件,不符合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考核

一、考核员工平时工作绩效,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成效、职业操守及其它综合素质及时考核,作为员工在任免、晋升、迁调之依据;

二、考核记录为“丁”,经培训或调岗后1月内考核仍不合格者,则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年资计算

正式工有下列情形停职者,其停职期间年资不予计算: 1. 因案停职获准复职者; 2. 留职停薪者。

七、奖惩

奖励

员工奖励分下列四种:

1. 项目议奖; 2. 职位晋升; 3. 加薪; 4. 书面奖励。

5 项目议奖

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公司可予以项目议奖,以资鼓励:

一、 勤勉工作、克尽职责;对特定业务或计划提前完成,使公司获致重大

利益者;

二、 悉心研究、创造发明、对产品设计、技术改进、工作方法等有突破性

创新,并有优异实绩,且具发展潜力者;

三、 对本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营运方略、生产效率、设备维护运用等,提供

具体改进措施,确具成效者;

四、 其它重大优秀事迹、成果价值重大,堪为楷模者。 职位晋升及加薪

员工担任本职表现殊优,对公司有显着贡献,并有具体事实者,得评核适当之考绩,使优秀员工于职位晋升、加薪及奖金之评核,均获致最佳之奖励。 书面奖励

员工因品德、行为风范可嘉,堪为全体职工效行者,应予公开表扬。 书面奖励区分为下列三种:

一、嘉奖

二、小功

三、大功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嘉奖: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任务者;

二、维护团体荣誉,有具体事迹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者;

四、有其它功迹,足为其它员工楷模者。

有下列事迹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记小功:

一、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行确具成效者;

二、撙节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三、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措置得宜者;

四、举发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件者;

五、具有其它较大功绩,足供表扬者。 有下列事迹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记大功:

一、 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损害者;

二、 维护工厂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者;

三、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 具有其它重大功绩,足为其它员工之表率者。 惩罚区分为下列六种:

一、 口头教育

二、 申诫;

三、 记小过;

四、 记大过;

五、 降级;

6 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实者,公司将依实际情况予以申诫:

一、 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或从事规定以外之工作;

二、 在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三、 因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

四、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情节轻微者;

五、 态度傲慢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六、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七、 检查或督导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

八、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制人员查询 者;

九、 破坏环境卫生情节轻微者;

十、 未依规定穿戴工作服装者(衣服、裤、帽、手套、鞋等); 十

一、 忘记佩带识别证或工作时间不按规定佩挂识别证者; 十

二、 无正当理由,旷工一天者;

十三、 无正当理由当月申请二次(含)刷卡修正单者; 十

四、 其它与前列各款类似之具体事实者。 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公司将依实际情况予以记小过:

一、 对上级指示有期限之命令,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无正当理由者;

二、 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者;

三、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不听制止者;

四、 未经许可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五、 对同仁恶意攻讦制造事端者;

六、 在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致公司蒙受损害者;

七、 上班时间阅读无关业务书报杂志、登录非工作相关网站、玩电子游戏、观看非公务影片内容者;

八、 擅自触动他人所担任之机件而致不良后果者;

九、 隐瞒或虚报事实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十、 未按秩序排队,委托或替他人签到(退)、打卡者; 十

一、 议论、泄漏、造谣或不循正常程序询问个人薪资数据者; 十

二、 轮班者未将交接事宜交待清楚即离厂,影响生产者; 十

三、 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两天者; 十

四、 其它与前列各款类似之具体事实者。 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明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公司将依实际情况予以记大过:

一、 在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致生灾变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二、 因过失致泄漏生产或事务上机密者;

三、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对象或工具者;

四、 故意撕毁重要文件者;

五、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六、 违抗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者;

七、 违犯安全规定、措施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八、 工作时间利用工作场所及材料制造私人物件者;

九、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十、 在工作场所空手互殴情节轻微者; 十

一、 经记过处分后同一再犯同一过失行为者; 十

二、 泄漏公司或个人薪资资料者; 十

三、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十

四、 上下班时段搭乘非法牌照或无牌照之摩托车、小客车、客车等相关机动

车辆;

十五、 不得在厂区周边小摊贩购买食物或乱扔垃圾; 十

六、 私自更改识别证资料者; 十

七、 在非吸烟区吸烟者; 十

八、 滥用职权,恶意辱骂员工、报复员工、包庇员工或取得不当利益,与员工发生冲突管理不周者; 十

九、 提供个人上网账号,供他人使用者; 二

十、 其它与前列各款类似之具体事实者。

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依实际情况不经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一、 于订立劳动合同时为虚伪意思表示,使本公司误信而致有损害之虞者;

二、 对于雇主、雇主家属、雇主代理人或共同工作之员工实施威胁、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为者;

三、 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佣金者;

四、 粗心大意、玩忽职守,致公司遭受损害,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

五、 故意损耗机器、工具、能源、原料、产品或其它公司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术上,营业上之秘密,致公司蒙受损害者;

六、 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者;

七、 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煽动或怠工有具体事证者;

八、 聚众要挟,妨害生产秩序者;

九、 携带枪炮、弹药、刀械等管制品进入厂区或公司宿舍者;

十、 张贴、散发煽动性不实文字、图书、足以破坏劳动关系或损害公司声誉者; 十

一、 在厂内赌博者; 十

二、 有偷窃行为者; 十

三、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声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十

四、 仿效上级主管签字或盗用印信者,撕毁涂改伪造公司文件或资料者; 十

五、 在厂内有妨害风化行为,或性骚扰其它共同工作之从业人员者; 十

六、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者; 十

七、 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 十

八、 内积满3次大过者; 十

九、 依法调整工作无故拒绝接受者; 二

十、 未经公司同意,利用公司技术,擅自前往同业工厂工作或自行开设或为实

际负责人从事与公司营业相关者; 二十

一、 工作时间躲卧睡觉;

二十二、 发现机件设备损坏,不及时处理或报告,致使公司严重损失者; 二十

三、 伪造出勤者;

二十四、 盗用他人上网账号者;

二十五、 利用公司任何网络资源传播或下载违反国家规定之有违善良风俗之文

8 字、图片及讯息者;

二十六、 有蓄意破坏公司或他人电子资源(网站、网络、电信设备...)安全防护措施之黑客行为者;

二十七、 其它违反公司计算机电信资源使用规范,情节重大者; 二十

八、 违反劳动合同及公司规章制度,情节重大者; 二十

九、 未按公司规定流程工作,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三

十、 不遵守第八条服务守则规定,情节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 三十

一、 其它与前列各款类似之具体事实者。

员工违反前条各项规定,经核定不解雇者,可以降级处分。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可以依民法有关规定诉求赔偿:

一、 侵占或亏欠公款(物)者;

二、 不法毁损公物者;

三、 不依本公司规定擅自越权处理业务,致公司发生损害者;

四、 对于雇主、雇主家属、雇主代理人及其它共同工作之从业人员,有不法

行为;

五、 致发生损害者;

六、 未移交清楚即离职而使本公司遭受损失者。

八 离 退

员工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本规则及公司其它制度规定之相应情形);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3天或者当月

累计旷工3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20天的,视为自动离职,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员工离职前,应当按照公司离职程序规定,完成工作交接,办理离职手续。

版本:3.1 9

第三篇:公司监事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运作,确保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发展,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为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对股东负责,并向股东报告工作,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监督权。

第三条

监事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第四条

监事会与董事会、总经理应及时沟通情况,提出书面建议,以充分行使监督职能,降低公司的财务和经营风险。

第五条

监事会的构成及监事的任职资格按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监事会的人员和组成,应保证监事会具有足够的经验、能力和专业背景,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的监督和对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

本规则经全体监事半数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

35 审议通过后实施,即成为规范监事会工作的有约束力文件。

第二章 监事会职权

第七条

公司设立监事会,由3-5名监事组成。股东代表出任的,由股东委派或者更换;职工代表出任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或者罢免。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八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议或决定的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列席董事会会议;

(五)、在必要时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六)、向股东提出议案;

(七)、审查公司重大交易事项、经济合同以及公司购并、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

(八)、有权了解和查询公司的经营情况;

36

(九)、必要时列席总经理会议和总经理办公会议;

(十)、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九条 因审议事项的需要,监事会可要求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

第十条 监事会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记录以及进行财务或专项检查的结果应成为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 监事会行使公司章程、本规则规定的职权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接受监督,并应给予监事会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不得干预和阻挠。监事会在履行监督权时,针对所发现的问题可按如下方式行使职权:

(一) 、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予以纠正;

(二) 、请公司审计、监察部门进行核实;

(三) 、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进行调查、取证、核实;

37

(四) 、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 向国家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或者提出申诉。

第十三条 监事会每应当向股东报告有关公司过去一年的监督事项,内容为:

(一)、对公司财务的检查情况;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的尽职情况及对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监事会认为应当向股东会报告的其他重大事件。 第十四条 监事会认为有必要时,还可以对股东审议的提案出具意见,并提交独立报告。

第十五条 监事会行使监督检查权的方式:

(一)、听取董事长、总经理有关公司财务、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的通报;

(二)、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经营管理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召开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会议,询问有关问题;

(四)、核查公司的财务、资产状况,向员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必要时要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作出书面说明;

(五)、向工商、税务、财政等有关部门和银行调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

38 第十六条 监事会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公司经营行为有可能危及公司资产安全、造成资产流失或侵害公司股东权益时,必须立即向公司股东汇报。

第十七条 监事会每年对公司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检查时间安排在本年第四季度底或次年第一季度进行。根据需要,监事会可以对公司进行临时性检查。

第三章 监事会监事长职权

第十八条 监事会设监事长一名,由股东委派或者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监事长为监事会召集人,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十九条 监事长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主持监事会工作,制定监事会工作计划;

(二)、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三)、检查监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四)、代表监事会向股东作工作报告;

(五)、组织检查、监督公司业务、财务状况;

(六)、组织核查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

(七)、组织检查、监督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决议的行为;

39

(八)、组织对公司内控制度的检查、监督;

(九)、对公司所发生的财务、资产和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方面的问题,向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质询;

(十)、负责签发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监事会决议文件、监事会工作报告;

(十一)、组织完成股东交办的其它重要工作;

(十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 监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四章 监事会会议制度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和主持,监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应委派一名监事代其主持会议。未委派的,由出席监事会会议的监事推选一名监事主持会议。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监事长可根据实际需要、或经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提议时、或董事会提议时,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监事要求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时,应说明召开会议的原因和

40 目的;监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如期召开,应说明原因。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按以下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一)、监事会定期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通知全体监事;

(二)、监事会临时会议召开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通知全体监事;

会议资料须在开会前3天送达。

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事由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二十六条 监事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监事会,对所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见。监事确实无法亲自出席监事会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监事出席,委托人应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被委托人出席会议时,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的权利。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二十七条 监事连续三次不能亲自出席又不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监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应当予以撤换。

41 第二十八条 必要时监事会可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等出席监事会会议,解答所关注的问题。

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议事的主要范围为:

(一)、对董事会的决策、经营目标、方针和重大投资方案提出监督意见;

(二)、对公司中期、财务预算、决算的方案提出意见;

(三)、对公司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的执行提出审查、监督意见;

(四)、对董事会决策投资、抵押、担保等事项提出意见;

(五)、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议,提出意见;

(六)、对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损害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并对其违法行为提出处罚建议;

(七)、其他有关股东利益、公司发展的问题;

(八)、讨论监事会工作报告;

(九)、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监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提议,或应董事会要求,监事会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42

(一)、公司已经或正在发生重大的资产流失,股东权益受到损害,董事会或经理层未及时采取措施;

(二)、董事会成员或经理层有违法违纪行为,严重影响公司利益;

(三)、对公司特定事项进行专题调研论证或请董事会、经理层提供有关咨询意见;

(四)、监事会对某些重大监督事项认为需要委托会计师、审计师、律师事务所提出专业意见;

(五)、监事会认为有必要召开临时会议的其它情况。 第三十一条 监事因出席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所支付的交通费(监事所在地到会议地点)以及会议期间的食宿费,由公司支付。

第五章 监事会议案

第三十二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监事长提议召开的监事会临时会议,议案由监事长或由监事长指定的其他监事提出;由三分之一以上监事联名提议时,议案由监事长指定其中一名监事提出;董事会提议时,议案由董事长或其指定的董事提出。

监事要求提出新议案须经监事长同意并列入会议议程,监事长未将该议案列入会议议程应予以说明,并记入会议记录。

43 第三十三条 提议人的议案未被列入监事会会议议程时,提议人可按本规则的有关规定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

第三十四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议案及附件材料于会议通知发出前3天送交董事会秘书,监事会临时会议议案及附件材料于会议通知发出前2天送交董事会秘书。

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收到议案及附件材料后,即时制作会议文件,并在监事会会议召开前3天送交全体监事审阅。

第六章 监事会决议

第三十六条 监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监事会会议实行一事一表决,一人一票制。

第三十七条 监事会决议须经半数以上的监事通过方为有效。

第三十八条 监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采用通讯方式(包括书面形式或传真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以通讯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时,应将议案送达或传真给全体监事,签字同意的监事达到全体监事的二分之一以上时,相关议案形成监事会决议。

第三十九条 监事应对监事会决议承担责任,监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监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监事可以免除责任。

44 第四十条 监事会以通过监事会会议决议的方式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监事会全部职权。

第四十一条 监事必须执行监事会的的决议,不得泄漏公司的经营秘密。

第七章 会议议事制度

第四十二条 监事长根据会议议程安排会议的发言人,并组织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列入会议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议,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应充分发表意见,尽职尽责行使监事的权利。

第四十三条 监事长应保障出席会议的监事享有平等的议事权利,对每一议案的审议都须征询全体出席会议监事的意见,尽量保证每位监事都能充分发表意见。

第四十四条 监事长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出席会议监事的发言时间。

第四十五条 监事会因审议的事项涉及到专业问题,经监事长同意,可聘请相关专业人士列席会议并向监事会说明情况。

第八章 会议纪录和会议决议

第四十六条 监事会会议应有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

45 第四十七条 监事会会议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出席监事的姓名以及委托出席监事会的监事姓名;会议议程;监事发言要点;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出席会议每一监事的表决意见)。

第四十八条 会议结束时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在会议记录、会议决议上签字。监事不在会议记录、决议上签字,视为不履行职责。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管,监事会决议应及时送达股东,股东根据需要及时、准确和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第五十条

监事会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二十年。

第九章 监事会决议执行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决议一经形成,监事长应立即组织实施。监事长代表监事会就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监事会还可委托其他监事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第五十二条 监事会建立监事会决议执行记录制度。监事会每一项决议均应指定监事执行或监督执行,被指定的监事应将决议的执行情况记录在案,并将最终执行结果报告监事会。

46

第十章 监事会经费

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经费用于下列事项:

(一)、监事会会议费用;

(二)、非在职监事报酬及监事的津贴;

(三)、聘请咨询机构、专家和调研的费用;

(四)、对监事的奖励;

(五)、监事会其它工作费用。

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经费由监事会每年向公司提出预算,在公司管理费用中列支。

第十一章 考核

第五十五条 股东负责对监事会的考核,主要以审议通过监事会工作报告的方式进行。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第五十七条 本规则由公司监事会负责解释。

47

第四篇:XXXXXX发展有限公司工作规则

XXXXXXXX发展有限公司

工 作 规 则

工 作 规 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促进XXXXXXX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按照科学、高效、廉洁、务实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XXXXXXX发展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公司秉持“团结、诚信、奉献、卓越”的管理理念,建立权责分明、相对独立和相互制约的科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其组织机构日常运转均应遵守本规则。

三、公司工作的准则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依规经营,推进公务、财务公开,健全内控监督制度,加强廉洁效能建设。

第二章 组成人员职责

四、公司由下列人员组成: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各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

五、公司组成人员要履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强化加快发展、依法履职、讲求实效、从严治企的责任;忠心企业,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求真务实,勤勉廉洁,全心全意为公司发展壮大出谋献策。

六、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工作。常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处理公司日常工作,在总经理外出期间,受总经理委托,处理公司日常工作。

七、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会议和总经理办公会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公司全体会议或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报董事会。对紧急和突发重大事件,公司分管领导协商处理后,向总经理报告。

八、副总经理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对分管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受总经理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公司进行外事活动。对于重要情况,要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对于政策性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向总经理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涉及其他副总经理分管的工作,要同有关副总经理商量决定。

九、财务总监直接对总经理负责。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在总经理领导下,协助总经理处理有关方面工作。

十、公司组成部门(以下称部门)实行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负责制,由其领导本部门的工作。直接接受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交办的工作,接受、完成其它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总经济师交办的工作。

公司各部门在公司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地方党委政府以及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领导。要着眼公司工作全局,依法行使职权,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精诚团结,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切实贯彻落实本公司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

十一、公司经营监督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的规定独立行使经营监督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第三章 民主决策

十二、公司及各部门要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建立建全重大决策的机制和程序,实施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十三、公司生产经营、改革发展、企业文化建设中的重大决策、重要

3 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须由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需报董事会批准的,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十四、在决策前,可通过召开座谈会形式,听取员工代表和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十五、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公司的重大决策,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公司综合管理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十六、公司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预见性,搞好年度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及时作出合理的调整。

第四章 会议制度

十七、公司各种会议坚持精简原则,提倡少开会,开短会,不搞形式主义。

(一)要控制会议数量和会议规模,与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通知要求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与会,必须向主持人请假;

(二)参会人员在会上发言要主题突出,简明扼要;

(三)对会上讨论事项需保密的,不得随意传达、扩散;

(四)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

(五)会议期间一律将移动电话置于静音状态;不得频繁出入会场。

(六)会议实行签到制。

十八、公司实行以下会议制度:年度工作会议、经理办公会、月度工作会、部门(分公司)工作例会、专题会议、综合管理部经理工作联系会议、其它工作会和管理层集体学习制度。

十九、总经理办公会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及公司综合管理部长组成(必要时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参加)。

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股东会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

(二)讨论决定公司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年度生产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月度生产经营预算目标、考核目标、激励目标及措施,拟提交董事会讨论决策的事项,对外投资、公司内部重大技改项目、公司重大工程对外包,重大(质量、人身、设备)事故的处理,给予员工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等重大事项;

(三)部署行政重要工作,主要包括讨论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重大改革方案的制定及修改,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及修改,重要人事机构设置调整方案等重要工作;

(四)通报形势,讨论其它需要经理办公讨论的事项。

(五)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六)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根据会议内容,由总经理确定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综合管理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并安排专职人员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在会后一周内下发。《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经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核后,呈报总经理签发。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督办落实会议议定事项。

(七)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事项中,要求反馈办理结果的,由综合管理部行政办公室填写“承办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办单位或责任人,于办理终结时填写办理结果,报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认可,存档备查。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务工作,包括会议资料准备、人员通知、会议记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行政办公室负责。

十、公司月度工作会制度:月度工作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各部门经理组成(必要时专业技术人员、全体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参加)。主要任务是:

(一)公司月度工作会旨在总结当月工作、安排下月工作和协调解决各部门提出需公司解决的问题,以利更好地推进公司各项工作。

(二)公司月度工作会在每月28日定期召开,每月一次。

(三)公司月度工作会由综合管理部行政办公室负责通知召集并作好相关后勤准备。

(四)各部门、子分公司必须在每月28日前准备好例会发言提纲,内容包括当月工作总结、下月工作安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需公司解决的问题。

(五)议程:先由各部门、子分公司第一负责人汇报,第二负责人补充,再由公司领导针对部门汇报作总结性发言,并作工作安排部署。

(六)公司月度工作会完毕后,由综合管理部行政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发到各参会人员及责任部门,并实施督查。

二十一、部门工作例会由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各部门中层干部组成(必要时专业技术人员、全体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参加)。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二)通报本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需相关部门协调的重点工作,提出下月主要工作计划;

(三)分管领导安排本周工作重点;

(四)讨论研究各部门认为需要在例会上研究确定的事项。 工作例会每月一号上午9:00召开,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部门经理主持,指定专人作记录,会议记录应在会议开完后的次日下发,会议记录由综合管理部保存。

二十二、综合管理部经理工作联系会议制度:

(一)综合管理部经理工作联系会旨在加强公司同各部门、子分公司的沟通,加强信息交流,了解各部门生产经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以及需公司解决的问题,以利更好地开展工作、推进工作。

(二)工作联系会每季度举行一次,一般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召开。

(三)工作联系会由综合管理部经理主持,参加人员为各部门、子分公司办公室负责人、文秘主办、综合主管。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行政办公室

6 负责通知、召集,并做好工作准备。

(四)会议完毕后,由综合管理部行政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发到各参会人员及责任部门,并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行政办公室进行督查。

二十三、专题会议:主要是研究、协调处理公司工作中的专项问题。会议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处理属于总经理、副总经理分管职责范围、需要统筹协调的业务事项;

(二)研究处理属于公司既定工作安排、需要组织实施的业务事项;

(三)研究处理全局性重要活动的协调实施事项;

(四)研究处理具体问题的协调实施事项;

(五)研究突发性事件的处理意见;

(六)研究处理上级部门或领导对涉及面较广的具体问题所作批示的贯彻落实意见;

(七)研究处理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的其他具体业务事项。

(八)公司专题会议纪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由总经理签发。 二十

四、经济活动分析会:会议由分管副总经理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计划与发展部负责会务组织、会议纪录,并整理会议纪要,编写集团公司经济活动分析综合报告。会议主要内容:

(一)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水陆客运市场和酒店业市场形势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

(二)分析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物流活动、人力资源等的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三)分析公司经济活动中存在的普遍性影响全局或较突出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四)检查上次经济活动分析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

7 经营活动分析成果以会议纪要方式向全公司通报。

二十五、安全生产分析会: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会议成员及公司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安全监督与生产部负责材料准备、会议纪录,并整理会议纪要。会议主要内容:

(一)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生产形势;

(二)总结事故教训及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

(三)研究事故预防措施并做出相应的决定。

(四)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

二十六、党群工作协调会:会议由分管副总经理主持,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支部书记及有关人员参加。综合管理部行政办公室负责材料准备、会议纪录,并整理会议纪要。会议主要内容:

(一)检查、通报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分析职工思想状况,提出改善的措施;

(三)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

二十七、年度工作会议: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召开。总经理会议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公司所属

二、三级单位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主要内容:

(一)传达贯彻上级及行业主管部门的重要文件、指示和决定;

(二)总结、部署公司系统的主要工作;

(三)与所属部门签署责任状。根据上年度考核情况,表彰先进,兑现奖惩。

(四)会议由综合管理部行政办公室组织,主要任务是:

1、起草有关会议文件;

2、协调公司有关部门起草会议的专题性文件;

3、组织大会发言材料;

4、会务的组织和安排。

5、会议一般每年2月或3月召开

二十八、管理层集体学习制度

(一)管理层集体学习制度旨在提高公司管理层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培养学习型组织而定期召开的学习会议制度。

(二)集体学习会议应每月一次。

(三)集体学习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或授权副总经理召集并主持,参加人员为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确定。

(四)学习内容包括: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上级主管部门的决议、指示,法律法规与规章,时事政治与重大新闻事件,标杆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与方法,公司的发展规划与规章制度,廉洁教育等。

(五)各单位接到会议通知后,应按要求派人准时参加。属各部门、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不得安排他人代替。

(六)为保证会议质量,提高会议效率,参会单位提供的汇报材料,必须认真准备,观点表述清楚准确,有关数据客观真实,确保材料的质量。发言要有秩序。

二十九、会议组织制度

一般会议组织工作分为会务组织和后勤服务。

(一)会务组织:

1、领受会议任务后和负责人确认会议性质、会议名称、时间、参会人数及掌握会议召开部门需要场地的意向,制定会议方案。

2、制定会议议程,上报会议组织者审查,批复后执行。

3、确定与会者名单,制作派发会议通知。

4、制定接待计划,包括接待方针、接待规格、接待日程和接待经费,上报会议组织者审查批复后执行。

5、制作各种讲话材料,拟发会议纪要,经上级负责人审查后送发。

(二)后勤服务:

1、确认场地。接到会议通知后,根据会议性质、时间、参会人数及掌

9 握会议召开部门需要场地的意向;从掌握的信息搜取1-3个场地,提取详细信息同会议召开部门进行沟通确定场地。

2、确定会议室。根据参会人数的数量及会议所用设备、价格确定会议室,并按要求布置。

3、确定用餐。根据用餐人数、地理位置、价格、风味来确定用餐地点。

4、确定住宿。根据参会人数、价格、条件来确定住宿地点及房间标准。 通常会议室、用餐、住宿地点选择在同一家宾馆。有利于节省时间、节省费用。

5、做好会议预算,上报到总经理审批。

6、保证用车。会议期间保证车辆的及时使用。

7、准备资料(会议资料、用餐安排、房间安排等)。

8、准备会议期间所用设备、办公用品(笔、本、纸、投影仪、投影布、插线板等)。如需礼品要提前准备。

9、会议期间每天在会议前将会议室安排布置好,会议后负责保管所用设备及用品。

10、安排用餐。每餐根据会议及天气情况通知用餐地点及时间,如有变动提前说明。

11、根据参会人员安排房间。将会议安排、用餐安排、住宿安排张贴在每个房间。

12、订票。询问参会人员是否需要订票,如有需要帮助其订票。

13、负责签到及维持会场秩序。会议期间每天负责签到,登记出勤情况,为与会者准备好茶水,随时维持会场秩序。

14、处理临时事情。临时事件紧急处理,并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情况。

15、结算。会议结束后负责结算各项费用,并开取发票。整理报销单据,按照财务规定的时间进行报销。

16、会议资料整理、存档。及时整理会议资料存档。

10

第五章 公文管理

十、公司公文归口公司综合管理部行政办公室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十

一、公文的处理程序及要求:

(一)凡上级下发的文件,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行政办公室按程序及时送公司领导阅处;其中需承办的文件,由公司领导批办或直接提出贯彻意见;

(二)各部门、分公司主送公司的请示、报告,应先由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再报送公司综合管理部行政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向公司报送公文,一般不得越级报送,多头报送;不得直接送公司领导。公司领导一般不受理未经公司综合管理部行政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处理的公文。

三十

二、行文级别规定:

(一)发布重大决议、决定及出台重大措施,部署安排全局性、综合性以及重大突击性工作,印发规范性文件,以公司行政名义行文;

(二)安排布置局部的、一般事务性的工作,以公司综合管理部名义行文。各部门、分公司要遵守行文规则。

三十

三、公司收文及办理原则:

(一)公司各类文件由综合管理部行政办公室负责登记,填写《XXXXXXX有限公司收文登记薄》,每份文件贴阅批卡后送相关领导阅批。

(二)地方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文件及上级领导批示先报送总经理阅示;

(三)地方职能部门、及公司所属单位的重要文件,按分工送总经理或副总经理阅示;

(四)公司所属单位及其他部门的一般业务文件,按分工送公司有关

11 部门阅办。

三十

四、公司发文及办理原则:

(一)所有发文必须由综合管理部行政办公室负责登记,填写《XXXXXX有限公司发文登记薄》,统一进行编号发文;

(二)向地方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请示报告,先送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签发;

(三)公司群团组织发文、发函、任免文件由公司群团组织书记(主席)签发。

(四)以公司行政名义行文的规章制度、政策性强的规范性文件,全局性、综合性的重大文件,涉及人事任免、机构编制、资金调度、经费收支内容的文件及通报重特大事故、事件、案件情况的文件,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长、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发;

(五)以公司行政名义行文的,涉及某一方面工作的一般文件,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或签发;涉及两位以上副总经理分管工作的文件,经有关副总经理审查后,由董事长、总经理或授权副总经理签发;

(六)公司行政授权以公司综合管理部名义对各部门、子分公司安排布置工作和转发上级公文,由分管副总经理或部门负责人签发;

(七)以公司综合管理部名义行文的,属于公司综合管理部职权范围内的文件,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签发;

(八)公司综合管理部行政办公室要负责把好文件的法律、政策关和文字关,严格控制发文范围、发文对象和数量,禁止重复发文。已经对外公布的上级文件不再转发;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在各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会后一般不再印发;公司行政已行文对某方面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的,年内一般不再分项目、分阶段另行发文。

(九)以下事项授权签发:

1、公司便函及贺电、唁电等授权综合管理部经理签发;

2、公司管理的员工退休、参加工作时间和待遇变更以及人事、

12 劳动统计报表等,授权综合管理部经理签发;

3、财政请款、银行印鉴变更及资产评估确认、土地评估确认等,授权财务与产权管理部经理签发;

4、审计通知书和复议受理通知书,授权财务与产权管理部经理签发;

5、公司级介绍信及其他非常规类用印,应填写用印单,经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综合管理部经理核签。

三十

五、各级领导审批文件时,应明确签署意见,并注明审批时间。审批文件时,对于一般报告性公文,圈阅表示“已阅知”;对于有具体请示事项的公文,圈阅则表示“同意”请示的事项。

第六章 事务性活动制度

三十

六、公司管理层出差、考察等活动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轻车简从。各部门、分公司在接受工作检查时,要简化接待礼仪,减少陪同人员,尽量不陪餐。

三十

七、各级人民政府或上级行政、行业主管部门邀请公司领导参加会议、出席重要活动、会见等,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行政办公室统一协调,请示总经理后予以安排。

三十

八、严格控制各种庆典活动。除公司行政统一组织安排的重大活动外,公司领导一般不出席与自己分管工作无关的会议和活动。

三十

九、各部门、分公司一般不得邀请公司领导出席一般性会议和事务活动。确有必要,应事先报告公司综合管理部行政办公室,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提出意见并报总经理同意后统筹安排。

十、对公司领导事务活动(含各种会议)的新闻报道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归口管理,报道内容须经公司分管领导审定。重大新闻报道内容须报经董事长、总经理审定。

第七章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3 四十

一、各部门发生重大事项必须向公司报告。

四十

二、一般重大事项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分管领导书面报告,并同时报送公司综合管理部行政办公室和主管职能部门。重特大事项必须在1小时内口头向公司总经理或公司分管领导报告,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报告,同时报送公司综合管理部行政办公室和主管职能部门。

四十

三、对重大事项的报告必须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对报告不及时、虚报、谎报并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

第八章 督查督办制度

四十

四、报告制度。各部门、分公司在公司重要文件和重大工作部署下达后,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工作进度和落实情况。凡文件或会议明确规定了报告期限的,要按期作出书面报告;未确定报告日期的,在文件下达或会议结束后一个月内作出报告;在执行中遇到重大的、特殊的问题,应随时报告。

四十

五、检查制度。在抓落实的过程中,公司经营监督部要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运用不同的形式,对各部门、分公司贯彻落实的情况进行检查,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反映,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

四十

六、通报制度。公司经营监督部对各部门、分公司落实公司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以及重要批示的办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落实得好的,注意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对落实过程中不足之处要及时指出,并督促改进;对落实不力、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要予以批评。

四十

七、责任制度。公司的决议、决定以及各项工作部署或领导重要批示下达后,各部门、分公司要严格按照领导负责、分级承办的原则,将任务落实到人头,做到件件有人负责,事事有部门承办。需要由多个部门

14 共同承办的事项,要明确牵头单位和负责人,避免出现工作环节上的“空挡”。

四十

八、保密制度。对督促检查的内容要严格控制传播范围,对于不宜公开的督查事项,要严守秘密,防止因失密给工作带来损失。

第九章 作风纪律

四十

九、公司领导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多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十、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离开公司出差或外出学习,应事先报告总经理、经同意后,将外出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有关事项及时向公司综合管理部反馈,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通报其他领导和相关部门;总经理出差或外出学习,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通报其他领导,外出回公司后,应及时告知公司综合管理部。

五十

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公司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司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公司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

五十

二、公司及各部门要实行企务公开,增强服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树立规范服务、从严治企的新风。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主动地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不得接受基层单位的送礼和宴请;对因推诿、拖延等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五十

三、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严守公司机密,遵守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规定,不得随意发布信息,传播“小道消息”。

第十章 附则

五十

四、本工作规则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

15 五十

五、本工作规则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并对其执行情况负责检查、监督。

二0一二年XX月XX日

第五篇:建筑工程公司信访工作规则

关于印发《建筑

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信访工作规则》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根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访工作规则(试行)》(集团〕 号) 文件精神,公司组织制定了《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信访工作规则》,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年十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信访

规则

通知

抄送:公司领导,办存。

三公司办公室

年10月28日印发

(共印11份)

— 1 —

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信访工作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信访工作,更好地促进公司的稳定与发展,根据《信访条例》和集团公司信访工作规则,特制定本公司信访工作规则。

一、主要职责

公司信访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信访工作,各部门负责职能范围的信访事项。

(一)涉及信访工作的分解落实,协调公司与上级部门、外单位、处室之间、基层分公司之间的信访工作,落实信访部门交办的工作安排,汇总信访工作情况等方面由公司办公室牵头受理承办。

(二)涉及劳资、职级待遇、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工作年限、劳动仲裁、劳保工伤、民工工资、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来信来访由公司人力资源处牵头受理承办。

(三)涉及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工程进度方面的问题分别由公司质量技术处、安全处、生产处牵头受理承办。

(四)涉及债权债务、清理拖欠工程款方面的问题由公司财务处牵头受理承办。

(五)涉及案件诉讼、经济纠纷、仲裁等法律方面的问题由法律事务处牵头受理承办。

(六)涉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问题、治安案件、户籍管理、困难援助、邻里纠纷、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等问题由公司党群工作处牵头受理。

(七)涉及住房、水电环境等物业管理的问题由公司物业公司牵头受理承办。

二、工作原则及受理范围

— 2 —

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和疏导教育相结合原则,接待受理来信来访事项。

(一)上级部门领导批示需办理的信访件。

(二)外单位转来的协办调查函。

(三)反映公司经济管理、生产建设、物业管理、工资待遇、工伤处理、困难援助、治安问题、矛盾纠纷、债权债务问题以及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工作作风等问题的信访件。

三、办理程序

(一)对上级领导批示信访件、各级信访部门交办、转办信访件和直接收到的职工群众来信,公司办公室机要员做好登记,办公室秘书根据受理范围填写拟办意见,送公司领导批示后再送相关主管领导批办,根据批办意见转相关部门办理,并做好跟踪和督办工作,相关部门必须将办理结果反馈公司办公室。

(二)对职工群众的正常来访,相关部门在接待时要认真做好登记和记录。对当事人提出的要求及时汇报主管领导,寻求协调解决的办法,能解决的及时办理,对不能立即回答和解决的,要进行认真的研究,在《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理和答复。同时,做好说服和疏导工作。

(三)对不属受理、不能协商调解处理、不再受理的来信(访)事项,公司信访办公室或相关职能部门要向来访人或来信人说明原因或出具事项答复意见,并对属政府部门、外单位职权管辖范围内的以及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来访事项,告知来信(来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部门提出或申诉。

(四)对有过激行为和超出正常信访要求者,先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和解释,必要时由公司信访办通过有关部门配合采取必要措施,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 3 —

四、办理要求

(一)对集体上访和一些突发事件,坚持“四小时必报”原则,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必要时经公司领导同意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政法部门,请求援助与协办,不瞒报、漏报、迟报、误报。如因人为因素造成失职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在办理信访工作中,除上级部门明确办结时限的信访事件外,其他的信访件要按《信访条例》规定的限期办结,需要相关部门协办的信访件,应函告该单位协助办理,如办理难度大或其它特殊原因,应函请信访职能部门支持办理。

(三)信访件办结后,应形成书面材料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相关部门及函告当事人,并征求当事人对办理事项的意见。上访人对处理结论(果)不服的,通过协调处理3次以上或召开信访听证会后,可出具《信访问题处理意见书》,上访人可持《意见书》向上一级信访部门申请复议。

(四)按《信访条例》规定,对在办理信访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的,视情节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办结办理

(一)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承办部门将办理情况函告来访(信)者,并报告公司信访办公室,办结的材料亦交信访办收集存档。

(二)信访办应做好信访工作目标的分解落实,加强对信访工作情况的通报制度,及时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工作建议意见。

(三)根据《信访条例》规定,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把各类矛盾控制在萌芽状态,防止因接待和处置不当而造成职工群众越级上访、群体上访甚至更严重的后果。

— 4 —

— 5 —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人力资源管理课程考核下一篇:软件开发面试自我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