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工作总结范文

2023-03-31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一、工作成绩

工作上我加强了业务学习,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交易业务

(一)学习了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到相应招标文件的制作等;

(二)熟悉了如何办理协议供货单,如何开评标等。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办理了345宗协议供货单、20宗定点维修、9宗现场询价、10宗网上询价、4宗竞争性谈判项目等。

二、存在问题

工作中遇到了相应的问题:

一、制作招标文件-需要借鉴别人的招标文件来进行学习,法律法规不熟悉。

二、开评标服务中-一些供应商提出的相应问题不知如何解答。

三、办理协议供货中-因其程序冗杂繁琐,办理数量大,出现经销商冒充协议供货商或者超出协议供货范围经营商品等等。

三、工作态度

工作中力争以最短时间学习相应业务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加强文明服务,使用文明用语,讲究方法,礼貌待人,全优服务。

四、工作打算

通过近三个月的工作,对于2013年的工作打算是:

一、工作中,团结同志,和睦相处,齐心协力,充分发挥团队意识。

二、工作中注重细节,严格实行一次性办结制,确保工作效能,创造最大价值。

三、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及时录入协议供货相关信息,做好相应报表,做好开评标服务工作。

总之,近三个月的工作,我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扬成绩,改进不足,在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树立全局意识,团队意识,多和同事们沟通交流,不断加强学习,努力工作。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国政府贷款项下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合理、有效地使用贷款资金,根据《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38号)和《外国政府贷款管理规定》(财金[2008]17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国政府贷款(以下简称贷款)项下的采购(以下简称贷款采购)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贷款采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贷款法律文件和本办法,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前款所称贷款法律文件包括政府协议和贷款协议。

第四条本办法有关用语的含义与财政部令第38号和财金[2008]176号文件规定一致。

第二章机构职责

第五条财政部负责制定贷款采购的工作原则和相关政策,制定贷款采购管理制度,对贷款采购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省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贷款法律文件和本办法,对本地区贷款采购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监督贷款采购工作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七条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贷款法律文件和本办法,组织实施贷款项目,开展贷款采购和合同执行工作;保证采购内容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批复以及经贷款方确定的采购清单一致;严格执行采购合同,如实验收货物并负责维护、管理与有效使用;保证贷款采购内容的真实性。

第八条采购公司受债务人或项目单位委托并在其协助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贷款法律文件、本办法和委托代理协议等有关规定,开展贷款采购和合同执行工作;保证贷款采购程序和合同执行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九条转贷银行负责审核有关采购单据与合同的一致性,并按照贷款法律文件和本办法办理贷款资金的提取和支付等工作。

日元贷款项目的贷款资金提取和支付工作由贷款协议规定的支付结算银行负责。

第十条有关单位及个人均应就贷款采购工作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及时向省级财政部门和财政部反映。

第三章招标

第十一条

贷款采购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贷款法律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项目单位负责将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采购清单等报省级财政部门、转贷银行和采购公司备案。采购清单如需变更或调整,项目单位应当履行审批手续,并经省级财政部门报财政部备案。

贷款法律文件规定采购清单需经贷款方审批的,需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

项目单位和采购公司依据采购清单并结合项目实施进度共同制定采购计划,并报送省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项目单位和采购公司应当在贷款项目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或在贷款协议生效后开展贷款采购的招标工作。贷款法律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项目单位和采购公司共同编制招标文件。其中,项目单位负责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中英文),采购公司负责商务部分(中英文)并将技术和商务部分汇编成完整的招标文件。

第十六条

招标文件经项目单位确认后,由采购公司报国内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省级财政部门有要求的,应报送其审批或备案)。贷款法律文件另有规定的,招标文件应当报送贷款方审批或备案。

第十七条

项目单位和采购公司应当依据国内有关法规和贷款法律文件规定共同编写招标公告,并由采购公司通过规定媒介发布。贷款法律文件另有规定的,招标公告应当报送贷款方审批或备案。

第十八条

采购公司根据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发售招标文件。

第十九条招标文件需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按照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后,由采购公司负责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第四章评标

第二十条评标由采购公司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采购公司应当对评标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负责。

第二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对评标结果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第二十二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贷款法律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提出书面评标意见,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第二十四条项目单位和采购公司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意见共同编制评标报告,按规定报送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按有关省级财政部门的要求报其备案。贷款法律文件另有规定的,评标报告应当报送贷款方审批或备案。

第二十五条投标人、贷款方或国家有关部门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公司应当负责组织、协调项目单位和评标委员会共同对质疑作出妥善处理和答复。

第二十六条对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招标采购规定的行为,采购公司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暂停评标活动,并向省级财政部门和财政部报告。

第五章合同签订

第二十七条评标结果生效后,项目单位和采购公司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共同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并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应当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相关内容一致,不得有实质性内容变更。

第二十八条采购公司根据贷款法律文件规定将合同报贷款方审批或备案。需经财政部对外提交的,采购公司应通过财政部向贷款方提交。

第二十九条合同签订后,采购公司将合同要点(包括合同号、签署日期、买方、卖方、合同金额和币种。采购内容、支付条款等)报送财政部,并抄送项目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

第三十条

合同变更或调整(如数量、型号、规格、价格等发生变化),采购公司和项目单位应当报财政部或国家有关部门以及贷款方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并抄送项目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和转贷银行。

第六章合同执行与监督

第三十一条合同有关各方共同负责合同执行工作,中标人应当严格履行合同的约定,确保供货内容与合同规定相一致。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和纠纷,有关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予以解决。

第三十二条项目单位应当如实签署货物签收证明和验收证明。工程合同,应当出具监理单位的报告或建设部门或行业主管单位的竣工证明。进口货物提单、发票和装箱单,国内货物签收证明、验收证明,工程合同的监理报告、验工计价证明或竣工证明等应当作为合同的付款凭证。

第三十三条对可直接从贷款方提取贷款资金的项目(如采用特别账户支付方式的项目)、一类贷款项目以及省级财政部门提出审核单据要求的项目,支付单据应当由省级财政部门依据合同进行审核。

信用证方式支付的合同,可采取事后审核支付单据的方法,但采购公司应当事前将开证申请书或信用证修改申请书报省级财政部门审核。 第三十四条负责审核合同支付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采购公司提交的付款单据或付款申请、开证申请书或信用证修改申请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逾期视为审核同意。

第三十五条采购公司、转贷银行和支付银行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本着单单相符、单证相符的原则进行审核,并根据贷款法律文件和本办法办理支付手续。

第三十六条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对贷款项目合同执行进行监督与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对可直接从贷款方提取贷款资金的项目,应当对贷款资金提取到国内后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三十七条财政部或经财政部委托的中介机构可对贷款项目的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采购当事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料。

第三十八条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贷款法律文件要求审计贷款项目采购支付情况的,债务人和项目单位应当接受审计,对审计机构的工作予以配合。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九条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贷款法律文件和本办法进行贷款采购的单位和个人,除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外,财政部可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取消相关资质等措施。

第四十条项目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贷款法律文件和本办法的,财政部可予以通报批评、暂停贷款资金的提取和支付、加速未到期贷款债务的偿还、取消贷款使用资格。

第四十一条采购公司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贷款法律文件和本办法的,财政部可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改正、暂停和取消贷款项目采购代理资格;可建议债务人或项目单位终止委托代理业务,并按规定另行选定其他采购公司。

采购公司一年内两次受到财政部通报批评的,财政部可予以暂停新贷款项目采购代理资格一年或以上。采购公司参与虚假采购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财政部可取消其贷款项目采购代理资格。

第四十二条转贷银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贷款法律文件和本办法的,财政部可予以通报批评、暂停或取消参与贷款转贷业务资格。

第四十三条省级财政部门对采购工作监督管理不力的,财政部可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或在有关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前暂停新项目安排。

第四十四条投标人、中标人、供货商、承包商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贷款法律文件和本办法的,财政部可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暂停或取消参与贷款采购工作资格。财政部可建立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制度,列入名单的机构、单位或个人将不得参与贷款采购工作。

第四十五条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贷款法律文件和本办法的,财政部可予以通报批评、暂停和取消参与贷款采购工作资格。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贷款采购,应当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

第四十七条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中央管理企业贷款的采购工作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八条经贷款方批准,贷款项目的采购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省级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或细则。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1、收集产品信息:我不熟悉这个产品,但是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寻找懂得这个产品信息的人,从别人那去学到自己本来不知道的东西。那怕是一丝丝信息都算是学习和进步。

2、做事有条理。我基本上会每天记录下来,我所做过的工作,处理的事,对没有处理好的事,要求次日,或紧接处理,尽量做到问题不推迟,尽最快解决。

3、工作有计划:在每一天结束前我会在头脑里打旋我什么事没完成,明天的主要事情是什么,做个计划。很重要的,或事情较多,我会记录下来,逐个或交叉处理。

4、学会主动与人沟通,交流:经常与供应商品质方面的相关人员接触,这样便于自己了解产品,跟踪需要,减少工作失误,提高工作效率,并保持与各部门同事之间的友好相处,方便协助工作。

5、难点重点有总结:对工作中的难点,事后尽量做个简短的书面总结便于自己以后总结经验。要求厂家处服务处理的事得交书面说明。

6、尽量做好工作总结:对所做的工作,每个月至少做个简短的总结。

采购个人工作总结

从工作量、工作内容、完成事项,要事处理,问题解决,工作失误,工作计划等方面做个简短的总结。

7、供应商的管理:尽量用条款有效的文件去约束牵制他们,让他们能主动争取配合我们工作,及时解决问题,让其感受有压力又有动力。

8、订单的跟踪:工作要有责任心,要严谨,要主动出击,不要寄希望于供应商肯定没有问题,要及时做好跟催工作,要分析供应商的每一次看似合理的理由,是否隐藏着丝丝供货风险或其它东西。要做好记录,便于查询和统计,及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作。

9、问题处理:反应要快,汇报要及时、处理问题要敏捷果断,要有自己较好的处理建议提供,并能与供应商做个合适的谈判结论。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健全采购机制,强化采购责任

领导重视、各有关科室密切配合是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关键。医院党委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始终把采购执行情况作为我院采购工作的重要考察内容之一。我们深刻领会采购工作的重要性,始终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择优采购、效益明显的采购原则,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分析讨论,广泛征求科室意见,实行“领导负责、科学决策、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内部责任制,成立了由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以及财务、纪检、审计、技术等人员组成的采购领导小组,对大型采购项目必须进行科学论证,经院长书记办公会研究通过,再上报主管部门审批,最后确定采购项目。实行了采购物资质量保证制度,对采购物资的质量严格落实“谁采购、谁负责”的终身负责制,推行“采购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具体化”的工作方针,确保了我院采购工作有章有序的扎实开展。通过建立并完善采购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逐步扩大了政府采购范围,提升了政府采购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二、坚持采购原则,完善采购制度

政府采购被誉为“阳光下的交易”,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全面、广泛地接受监督,减少了采购过程的随意性。在采购活动中,我们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采购管理精细化,采购行为规范化,采购权责明晰化,采购监督透明化,采购渠道多元化,采购人员专业化为着力点,以强化招标采购制度和专业队伍建设为支撑,杜绝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的不良现象的发生。凡列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医学装备、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医学装备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了政府采购手续,自觉执行并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着“欢迎投标,希望中标” 的态度,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供应商,避免了因干预正常采购活动而影响政府采购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政府采购工作中的“暗箱操作”,增强了社会公众对采购工作的信任,体现出政府采购的信誉和优势。将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制度作为采购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先后制定了《经济活动决策机制和程序》、《重大经济活动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医学装备购置论证制度和决策程序》、《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和采购程序》、《采购当事人行为规范》、《供应商评价与选择程序》、《采购过程控制程序》、《采购产品验证程序》、《采购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等十余个配套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初步构建起多层次的、相互衔接的政府采购制度和较为完善的服务体系。

三、加强采购预算,控制采购成本

采购预算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客观要求,是预算执行的基础和前提,是解决预算执行问题的关键。在采购预算和计划的编制过程中,立足于我院实际,科学分析采购项目计划的依据、必要性与可行性,防止出现盲目计划、或虽有计划但却难以按时实施的现象。实际工作中,以编制规范的月份、季度的采购计划为起点,努力实现编制较完整的政府采购预算,以利于集中采购发挥规模效益。通过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加强采购预算,控制采购成本,提高预算执行的质量和效益等一系列有效的措施的运用,直接体现了医疗成本的下降、盈利的增加和医院竞争力的增强。

四、明确采购目标, 制定采购方案

根据医院的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确定了我院采购的总目标是:及时、准确的采购,以满足临床的需要和医院的发展,实现采购成本的降低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采购的具体目标,如订购批量目标、订购时间目标、供应商目标、价格目标、交货期目标等。工作中必须结合采购项目的“预测性、目的性、可行性、评价性”制定最佳的采购方案,以“为单位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为最终采购目标,全力打造“阳光采购、和谐采购”。

五、优化采购流程,规范采购档案

我院是救死扶伤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与一般单位相比具有特殊性。有时采购医学装备非常紧急,尤其遇到公共性突发事件。同时医学装备具有品种繁多、性能复杂、用途专

一、来源有限、价格千差万别的特点,由于市场波动大,招标时的价格与紧急购买情况下的价格会有一定出入,有时还可能较大,所以紧急情况下的采购流程亟待解决和优化。我们在采购业务办理过程中重点突出“方便、快捷”的原则,在不违反规定的前提下,灵活处理业务和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对临床科室开通“绿色通道”,尽量简化办事程序和环节,缩短采购时间。

在采购活动中,建立真实、完整的采购档案,是做好政府采购系统工程中必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对采购项目所有采购资料都及时整理、合理归档、科学分类,妥善保存,严格管理。主要包括:①采购项目类别、名称;②采购项目预算、资金构成和合同价格;③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载明原因;④邀请和选择供应商的条件及原因;⑤评标标准及确定中标人的原因;⑥废标的原因;⑦采用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都做了相应记载。

六、履行采购职责 塑造采购形象

人是采购行为的主体,物资采购过程是否规范,采购物资质量是否优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采购行为主体的管理。在政府采购全过程中,我们始终贯彻严谨的工作程序、严肃的工作作风、严格的工作纪律、严密的保密措施。采购工作中,弘扬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依规办事、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的精神,树立“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的工作信念,牢记“为单位节约每一分钱”的工作理念,逐步培养成“成本概念清,利润思维优,风险意识强、统筹能力高、交流沟通好”的职业习惯。无论是医疗设备采购,还是药品、低值易耗品采购,都坚持“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服务”、“最大限度为单位节约成本”的工作原则,努力塑造良好的职业道德形象和廉洁高效的政府采购形象。

七、深化采购监督 实现廉政采购

廉政采购是政府采购的生命线。没有监督的权力容易产生腐败,没有过程的控制,很难达成理想的目标。采购工作中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管理监督部门为主、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强化“要求要严、工作要实、责任到位、严格问责”的采购监督约束机制,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全过程监督。在采购工作中,通过学习不断强化自律意识、自强意识,法制意识,自觉规范采购行为。积极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恪守道德准则。禁止采购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索取或者接受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通过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了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全面学习。学以致用是直接提升工作效率、工作规范的“高速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这些相关法律法规是每个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的,是对采购工作的初步掌握。这些法律法规是政府采购执行的法律依据,认真研读并严格执行,是保证政府采购“三公”原则的基础。而采购人与供应商也应该对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有全面的掌握,以便于遵守法律以及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业务水平,把为人民服务作为目标,做到吃苦在前,享乐在后,任何时候不谋私利。

二、实践技能从细节入手。从实践角度来看,只有空洞的理论知识是不够的,实践技能的获取不能一蹴而就,要在体验中“酝酿”而成。实践技能是以理论知识作为指导的,反过来,实践技能又能上升

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深刻认识。不断在实践中总结采购工作的经验,以便更好的为政府采购工作服务。

三、经验交流必须且必要。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是固定的,而政府采购面临的环境与具体事务又千差万别。多注意向周围的老同志学习,在工作中处处留意,多看、多思考、多学习,尽快较好的融入采购团队中去。在工作中善于思考,发现存在问题,便首先与进行同事沟通,与同事分享自己的解决思路。在交流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提升应变能力。

四、领会政策意图。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是立法宗旨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采购实践者特别是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要成为维护并实践法律规定的政策功能排头兵。在具体的政府采购工作中,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控制采购人违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做法的任务艰巨。政府采购政策目标还应包括体现节能指标、有助于自主产品开发等政策功能。,但是目前要克服采购人与供应商的某些偏见,集中采购机构要多承担一些重任,保持和谐采购的氛围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五、非被动式接受。政府采购制度推行以来,虽然取得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一些重大的机制和体制上的问题尚没有完全理顺,政府采购的基础尚不牢固,法律规定的一些重要条款被分割肢解,甚至直接导致政府采购规模效益被弱化,规章制度出台被限制。因此,政府采购人员的学习不能被动接受,一定要结合《政府采购法》的框架要求,对某些规章制度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对具体实施条款甚至要敢于批判地接受。

总而言之,作为一个政府采购新人,要努力学习,踏实勤奋,创新务实,不断前进为政府采购工作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2011 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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