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报告范文

2023-05-09

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报告范文第1篇

安全稳定形势研判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安全稳定形势研判工作,及时收集、分析、梳理教职员工反映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重点排查和关注特殊群体,妥善化解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切实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扎实有效地落实安全稳定工作各项措施,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消除隐患、妥善处置、确保平安、共建和谐”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建立安全稳定形势研判制度。

一、组织机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各班班主任

二、主要任务

(一)收集当前我校安全稳定形势各类信息;

(二)分析、梳理当前我校安全稳定形势各类信息,针对教职员工反映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或建议;

(三)明确责任部门(单位),落实整改任务;

(四)通报、反馈整改情况。

三、工作程序

(一)班级层面

班主任负责所在班级的学生安全稳定形势研判工作。要通过走访学生、谈心交流等方式,重点排查和关注特殊群体学生状况,发现异常现象立刻上报学校,并认真填报《班级学生安全稳定情况月报表》

(二)学校层面

学校要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网络舆情监控等方式,建立健全安全稳定信息收集系统。重要研判信息可视紧急程度随时上报。

1.定期研判。学校采取例会方式进行,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一般结合工作例会同步进行,特殊情况可临时安排会议。研判例会由学校党支部领导召集,必要时邀请其他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在集体讨论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统一的研判结论和整改措施或建议。

2.整改反馈。学校研判例会明确的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整改计划,及时组织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反馈给学校和班级。

3.深度研判。对研判中排查出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要做好跟踪分析,掌握教职员思想的深层次趋势和动向,把握安全稳定方面的规律性特征,并建立相应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研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认真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二)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及时填报相关报表,并反馈整改结果。

(三)提出研判意见,并为综合研判及时提供信息、数据等相关资料,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报告范文第2篇

本月排查不稳定因素主要涉及环境污染、脱贫攻坚、拖欠农民工工资和生活保障等。特别是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服务中心、村两级接待群众来访2批次10余人。主要涉及劳动争议和农民工纠纷、邻里纠纷、民间纠纷。

二、矛盾纠纷的类型与特点

一是种类的多样性。在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已由传统的婚姻家庭、继承、赡养、邻里等民间纠纷扩展到征地拆迁、土地承包、劳动争议等以经济利益诉求为主要特征的新型矛盾纠纷。这类矛盾纠纷以利益冲突为特征,涉及政策、法律、经济和社会生活等方方面面,调处难度大,易形成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是主体的群体性。当前很多矛盾纠纷,如由征地拆迁、施工单位欠发农民工工资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这些矛盾由于纠纷主体利益一致,要求相似,往往“一枝动而百枝摇”,易造成群体性事件,有的群众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或者串联上访,或者鼓动、支持、参与集访。

三是调处的复杂性。有些矛盾涉及很多年前的事情,并涉及很多人利益。有些群众一旦发生纠纷就找政府解决,有时将矛头指向政府部门,导致个人与组织、干部与群众之间矛盾不断上升。甚至还有相当一部分矛盾纠纷当事人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误想法,为引起政府关注而采取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形式,以求解决问题,并对某些解决方法因达不到自己的目的而采取不信任态度,情绪容易失控,行为较为激烈,给矛盾的调处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和复杂性。

三、化解矛盾纠纷的对策

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报告范文第3篇

本月排查不稳定因素主要涉及环境污染、脱贫攻坚、拖欠农民工工资和生活保障等。特别是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服务中心、村两级接待群众来访2批次10余人。主要涉及劳动争议和农民工纠纷、邻里纠纷、民间纠纷。

二、矛盾纠纷的类型与特点

一是种类的多样性。在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已由传统的婚姻家庭、继承、赡养、邻里等民间纠纷扩展到征地拆迁、土地承包、劳动争议等以经济利益诉求为主要特征的新型矛盾纠纷。这类矛盾纠纷以利益冲突为特征,涉及政策、法律、经济和社会生活等方方面面,调处难度大,易形成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是主体的群体性。当前很多矛盾纠纷,如由征地拆迁、施工单位欠发农民工工资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这些矛盾由于纠纷主体利益一致,要求相似,往往“一枝动而百枝摇”,易造成群体性事件,有的群众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或者串联上访,或者鼓动、支持、参与集访。

三是调处的复杂性。有些矛盾涉及很多年前的事情,并涉及很多人利益。有些群众一旦发生纠纷就找政府解决,有时将矛头指向政府部门,导致个人与组织、干部与群众之间矛盾不断上升。甚至还有相当一部分矛盾纠纷当事人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误想法,为引起政府关注而采取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形式,以求解决问题,并对某些解决方法因达不到自己的目的而采取不信任态度,情绪容易失控,行为较为激烈,给矛盾的调处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和复杂性。

三、化解矛盾纠纷的对策

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报告范文第4篇

一、矛盾纠纷的特点

今年我区调处的矛盾纠纷中涉及婚姻家庭邻里纠纷1280起,占调处纠纷总数的52%,仍是我区民间纠纷的主要组成部分。土地权属纠纷32起,占调处纠纷总数的1.2%,比去年有所下降。去年是占总数的7%左右的劳动争议矛盾纠纷今年达126起,占调处纠纷总数的4.9%,从结构上呈下降趋势。另外,企业改制纠纷28起,村务管理纠纷326起,医疗纠纷42起,计生纠纷37起。从总量来看,矛盾纠纷较去年同期略有下降。

二、矛盾纠纷减少的原因

1、和谐社会、法治社会建设的必然结果。我区近年来十分重视“平安高坪”、“和谐高坪”建设和依法治区工作,公民的法治意识得以全面提升,公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增强。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矛盾大都能在当事双方理智的处理中平和地化解。

2、狠抓基层调解工作,全力预防纠纷激化的结果。2011年是我区大调解工作稳步深入推进年,借此良机,我区狠抓调委会建设,健全网络,落实任务,加强队伍,建立预防、调处长效机制。全区30个乡镇,2个街道办的调解组织都进一步健全,全区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能落到实处,各基层调解组织能及时有效地发现纠纷苗头,快速果断地处置,使矛盾纠纷数量有所减少。

3、拆迁工作有序推进的结果。今年以来,我区原有的大面积拆迁项目已基本完成,新的、大的拆迁项目刚刚启动,加上新的拆迁政策充分体现民意,因此,今年我区拆迁矛盾纠纷客观上数量没有增加,现有的拆迁纠纷中多是以往遗留的问题。

三、正确认识当前的矛盾纠纷形势,确保排查调处工作长抓不懈

1、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不能麻痹大意。我们在矛盾调处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的客观形势下,矛盾产生的原因更趋复杂,矛盾的形态更趋多样化,矛盾的表现更趋尖锐。从最近我省的一些恶性案件中,我们可以发现:现实中许多琐碎的小纠纷、家庭纠纷、婚恋纠纷因没能及时有效的调解而导致纠纷激化,酿成命案。血的教训警醒我们时时刻刻要以更警觉、更饱满,更负责任的态度去开展工作,不能有一丝的松懈。

2、要进一步增强排查调处工作力度,着力发挥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三调联动”的优势,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机制,积极主动调解因经济形势变化引发的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纠纷,广泛参与医疗、城市建设和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等矛盾纠纷的调解,努力实现把矛盾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内部的工作目标。

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报告范文第5篇

一、矛盾纠纷的类型及特点

本次大排查共调处21件矛盾纠纷,大体分为6大类,其中,征地拆迁纠纷、沟渠排水、灾后重建农户尾款、赔偿纠纷等四类矛盾纠纷比较突出,占总数的90%。具体分类情况是:征地拆迁纠纷6件,占20%;赔偿纠纷2件,占13%;灾后重建农户尾款纠纷2件,占24%;房屋宅基地纠纷3件,占10%;农民工纠纷6件,占3%;其他纠纷2件,占10%。

分析调处的矛盾纠纷,总体来看,当前我镇社会矛盾纠纷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种类的多样性。在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已由传统的婚姻家庭、继承、赡养、邻里等民间纠纷扩展到征地拆迁、土地承包、劳动争议等以经济利益诉求为主要特征的新型矛盾纠纷。这类矛盾纠纷以利益冲突为特征,涉及政策、法律、经济和社会生活等方方面面,调处难度大,易形成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而值得注意的是,传统型矛盾纠纷也出现了利益诉求的新特点,此类纠纷虽然不会引起集访事件,但易引发非正常死亡和“民转刑”事件。

(二)是主体的群体性。当前很多矛盾纠纷,如由征地拆迁、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施工单位欠发农民工工资、运行困难企业主失踪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这些矛盾由于纠纷主体利益一致,要求相似,往往“一枝动而百枝摇”,易造成群体性事件,有的群众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或者串联上访,或者鼓动、支持、参与集访。

(三)是调处的复杂性。过去的纠纷多发生在个人之间,调处时当事人的情绪也较为温和,现在的矛盾纠纷多由利益冲突引发,且大多发生在个人或群体与企业、基层组织、政府部门之间,有些群众一旦发生纠纷就找政府解决,有时将矛头指向政府部门,导致个人与组织、干部与群众之间矛盾不断上升。甚至还有相当一部分矛盾纠纷当事人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误想法,为引起政府关注而采取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形式,以求解决问题,情绪容易失控,行为较为激烈,给矛盾的调处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和复杂性。

二、矛盾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

当前矛盾纠纷多发的主要原因,我们感到有以下几方面因素:

(一)是没有严格按政策规定或市场规律办事。社会个体和组织、有关单位部门或业主不按市场经济和法律政策办事。比如在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民间借贷等经济活动方面程序不合法、手续不完备。在基层政权组织方面,也有个别干部办事粗糙,不依法行政,对群众投诉不及时处理,使群众积怨越来越深,产生将矛盾闹大政府才会解决的错误念头而最终引发纠纷。这些也是引起纠纷的不可忽视的原因。

(二)是群众片面维护自身权益。当自身与他人、集体、或政府发生矛盾时,群众学会了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但是有些群众片面要求维护自己的利益,只认对自己有利的“死理”,爱钻“牛角尖”,从而造成矛盾纠纷事态升级,调解难度增大。

(三)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实不到位。矛盾纠纷的预警机制不够健全,信息不够灵,渠道不够畅,许多矛盾在苗头和萌芽状态没有被排查发现,只有矛盾爆发了才知道,这给处置带来了困难;重处置轻排查,一些单位重处轻排,超前排查意识不强,工作主动性不大,往往造成了工作的被动;职能部门的责任不清,许多矛盾纠纷原本在苗头和萌芽时就能解决的,却由于职能部门的责任不清,相互推诿而错过了调处的最佳时机,使得矛盾进一步加剧。

三、化解矛盾纠纷的对策。

(一)加大调解能力建设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大调解组织网络,健全纠纷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要着力把握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发展、变化规律,抓住要害化解矛盾,不仅形成化解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的方式方法,而且要积极探索成立征地拆迁、医患纠纷等专业调解组织,调处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环境污染、劳动争议、行政争议和医患纠纷等新型矛盾纠纷,形成化解专业化矛盾纠纷的方法体系。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的科学评估体系。要重视加强村(居)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好“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注重和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和矛盾纠纷的联排、联防、联调,形成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积极整合各方面调解资源,搞好“诉调对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和“访调对接”,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三)加大调解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加大对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大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处理矛盾首选调解、调解也是法制建设、调解反映社情民意、调解小成本大效益”等全新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广大老百姓信任调解、选择调解、使用调解,使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大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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