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控制决策范文

2023-09-13

风险控制决策范文第1篇

一、金融风险管理工作决策风险偏好研究背景

我国虽自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得以蓬勃发展, 为发展金融业提供条件, 使金融管理工作成效得到认可 (见图一) , 但是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金融业发展具有一定特性, 其规避风险的方法无法完全适用于我国, 加之缺乏完善的“中国金融学”体系支持, 使我国金融风险管理工作决策风险偏好研究理论基础极为薄弱, 影响我国金融投资管理体系发展成效。

从金融风险管理工作决策风险偏好整体视角进行研究, 该现象产生原因在于工作人员心理状态, 因人与人的思想及心理状态各不相同, 为此会产生不同的风险偏好。在传统经济学中以风险厌恶为基准对风险偏好进行分析, 这虽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研究步骤, 但却无法兼具工作人员心理动态变化工程, 降低风险偏好研究水准, 为此在今后的研究中需率先对工作人员理性控制能力限性予以肯定, 使风险偏好研究更具客观性、科学性。

从金融风险管理工作决策风险偏好程度测量视角进行研究, 该现象可通过一定操作予以规避, 使工作人员能提高其风险决策能力, 削减主观因素对金融风险管理工作的消极影响, 使金融风险管理工作人员能迅疾探究投资行为中的是、欠妥之处, 以此为由针对金融风险进行控制, 从程度测量方向着手, 将产生风险偏好的因素进行细化, 并以此为由结合金融风险管理工作目标, 制定较为周密的金融风险管理计划, 用以规避风险偏好对金融风险管理工作的不当影响。

二、研究风险偏好对金融投资管理工作的影响

通过对金融风险管理工作决策风险偏好研究背景进行分析可知, 风险偏好由人而生, 虽然存在许多不可抗因素, 但却可以对相关因素进行控制, 为此需研究人员秉持自省精神, 通过研究风险偏好对金融投资管理工作的影响, 找到风险偏好可控因素, 为得出规避风险偏好消极影响的有效方略提供依据。

(1) 风险关注重点。金融投资市场瞬息万变, 投资风险无处不在, 金融风险管理工作者依据个人经验、市场经济发展走向、投资收益最大化等因素, 会得出截然不同的风险管理工作方略, 这主要是源于工作人员风险关注重点存在差异, 并无法通过风险指标、金融风险调查及分析等行为予以统一。通常情况下金融风险投资管理工作人员会将关注重点放在投资行为发生近期, 针对媒体关注事件、同类事件、国家政策变动等风险进行评估, 其中评估对象受工作人员风险偏好左右, 然而有时影响金融投资收益的因素并非在重点关注项目中, 继而发生金融投资风险。

(2) 主观臆测风险。在金融投资管理工作中存在主观臆测风险, 这主要受工作人员工作经验、风险管控能力、直觉及其对产品的理解等因素有关, 这些因素之间没有主次, 共同形成主观臆测结论, 臆测结果存在两种结论, 即高估风险并得出应对措施, 达到规避风险目的;低估风险未能做出合理应对, 未能规避金融风险, 一味夸大风险降低工作灵动性, 使管理工作存在需许多冗余环节, 增加金融风险管控成本, 容易错失投资先机, 反之则会出现削减金融投资收益消极后果。

(3) 表达方式风险。风险报告解读目标受众对相关表达方式的理解存差异性, 会影响金融风险管理工作决策效果, 并存在通过暗示、扭曲等形式缩小金融风险范畴, 降低金融风险管理难度的现象, 旨在完成风险管理工作目标, 却无法有效保障风险管理工作实践成效。

三、规避风险偏好消极影响的有效方略

通过研究风险偏好对金融风险管理工作决策的影响可知, 表达方式、主观臆测、风险关注重点等因素均源于工作人员主体, 并会因主体认知体系产生风险决策差异, 使风险管理成效无法得到有效提升, 基于此为提高金融风险管理工作决策成效, 思考规避风险偏好消极影响之良策显得尤为重要。

(1) 使用金融风险关注度评估机制。当前金融风险管理工作体系较为完善, 许多工作朝着系统化、规模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旨在将金融投资风险降至最低, 优化金融投资收益, 为有效规避风险偏好对金融风险管理工作成果的消极影响, 可以在一些常规工作与非常规工作施行过程中, 使用金融风险关注度评估机制, 如针对金融风险指标展开监管工作, 对某项风险事件突发情况予以关注与应对, 基于常规工作体系化较强, 为此可以缩减人力、物力、财力等相关投入, 并能在金融风险关注度评估机制加持下, 降低风险偏好消极影响发生概率, 使风险管理工作总体成效得以提升。针对非常规工作则需结合金融市场环境、投资产品类型、市场经济发展趋势等多方因素, 对评估机制施行必要性进行权衡, 同时需在施行该机制前, 制定风险关注度参考标准, 确保该机制评估结论具有导向性, 能突出表现金融风险管理工作关注节点, 继而指明相关工作方向, 削减风险偏好对金融投资的不良影响。

(2) 制定公正、客观的研判与分析机制。基于工作人员思想认知水平、风险管控意识及风险管理工作实践能力存在偏差, 无法全面关注风险管理细节, 徒增金融投资风险, 降低金融风险管理工作成效。基于此, 需制定分析、研判机制, 结合金融市场发展实况, 整合相关信息, 使主观判断更具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 降低风险偏好对金融风险管理工作的消极影响, 借助该机制引导风险偏好朝着良性角度发展。为使分析、研判机制更具有效性, 风险管理工作人员需不断累积工作经验, 探究金融投资与风险偏好内在关联, 充实现有机制并为主观判断提供更多参考依据, 使工作决策更加科学高效。

(3) 固定金融风险管理报告形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语言表述习惯, 金融风险管理工作人员亦是如此, 对工作人员表述形式理解偏差产生风险偏好, 影响金融投资成效, 为此需固定金融风险管理报告形式, 在此基础上借助备忘录、附件、表格等形式, 对相关内容予以补充, 使管理工作兼具概况与细节, 金融风险管理工作完备高效, 同时规范金融风险管理话术, 用具有普遍性且易于理解的表述方式传达决策意图, 削减双方理解偏差, 风险管理报告内容需简洁明了, 直接表明该报告传达效果, 关注风险分析、研判, 对风险展开定性定量分析, 金融风险管理工作决策过程需一目了然, 决策结论需科学高效, 继而规避风险偏好对工作决策的消极影响。

四、结语

综上所述, 金融风险管理工作决策容易受风险偏好影响降低决策成效, 为此需工作人员在不断提高自身决策能力基础上, 通过使用金融风险关注度评估机制, 制定公正、客观的研判与分析机制, 固定金融风险管理报告形式等方略, 削减风险偏好对金融投资管理工作的消极影响, 在保障金融投资者利用同时, 达到维护金融市场和谐稳定的目的。

摘要:在金融活动中风险与收益并存, 为提高收益有效规避金融风险, 需施行金融风险管理工作, 将金融风险降至最低, 科学权衡金融投资风险与收益, 金融风险管理工作重要性可见一斑, 然而该项工作却受工作人员金融风险防控意识、工作能力、风险管理决策等因素影响, 使金融风险管理工作极具主观性, 本文通过对金融风险管理工作决策风险偏好进行研究, 以期为提高当前金融风险防控成效, 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为投资者获取更高收益提供依据。

关键词:金融风险管理工作,决策风险,偏好

参考文献

[1] 张智富.稳中求进奋发有为推动江西经济金融迈向高质量发展[J].金融与经济, 2018 (2) .

[2] 葛雪飞.银行会计信息失真造成的金融风险及措施[J].财会学习, 2017 (1) .

[3] 张晓松.构建内部评估体系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积极开展内部评估工作[J].中国资产评估, 2015 (6) .

风险控制决策范文第2篇

[摘 要] 关注中小企业初创期财务管理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探索并提出中小企业科学理财的对策,对于促进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阐明了中小企业初创期财务管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 中小企业 初创期 财务管理 问题与对策

中小企业的发展对社会经济的促进作用、对就业的推动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从经济层面来说,2008年民营经济占我国GDP比重已超过65%,我国经济增量的70%—80%来自民营经济,而中小企业所占比重大约占民营企业总数的99.14%、工业总产值的65.24%、总利润的57.98%。从社会层面来说,民营企业已经成为我国吸纳就业的主渠道,每年80%以上的新增就业岗位是来自以中小企业为主民营企业。从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来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75%的技术创新、65%的国内专利发明和80%的新产品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我们也必须看到,尽管目前中国中小企业十分活跃,但其关闭率也比较高。据2007年中国创业观察报告显示,中国2007年的创业企业关闭率为10.30%,相对于2006年的6.34%有所提高,关闭率呈现总体上升趋势。在这些关闭的创业企业中,一部分就是由于内部财务控制、资金流管理等方面出了问题。因此,关注中小企业初创期财务管理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探索并提出中小企业科学理财的对策,对促进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中小企业初创期财务管理的现状

初创期中小企业的经营条件可谓先天不足,其经营过程也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其现实状况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的首要经营目标是求生存。初创期的中小企业,往往较难对市场做出准确预测,对企业的一切问题更多表现为一种试探,求生存成为企业的首要经营目标。因此,通常以一些短期经营决策来谋求企业发展的突破。

2.资金筹资是企业财务面临的难题。中小企业初创期融资渠道少,原始资本主要来源于个人积累及向亲友的借款,资本额较小。同时,由于处于初创期,企业投入大,收益小。因此,如何依靠企业自身发展积累资金并争取外部资金支持,以实现企业的快速增长,就成为企业财务面临的主要难题。

3.企业投资决策主要是凭经验。初创期的中小企业,由于经营者就是所有者,其投资决策往往由创业者凭经验而定。为获取高额利润,经营者往往采纳高风险决策,进一步加大了企业的投资风险。加上创业期企业可获得的投资机会较少,往往依靠机会获取资源,因而这种投资决策存在较大的盲目性。

4.企业的财务工作仅仅是简单的事后反映。初创期中小企业由于两权合一,一方面,容易导致财务人员任人唯亲;另一方面,为了节约人力成本,往往对不相容职务不加分离,导致内部控制制度失效。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民营企业的老板中懂市场、会营销、善交际的占80%以上,而擅长企业内部管理的只占36%。这必然导致初创期中小企业不注重企业财务预算,财务工作仅仅是简单的事后反映。

二、中小企业初创期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许多初创期中小企业单纯地追求销量的增长和市场份额的扩大,对企业的资金和收益往往缺乏合理的分配。这种情况,一方面导致企业资金缺乏,难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又导致资金投向的盲目性,难以有效利用与整合企业有限的资源。

1.落后的财务管理模式,薄弱的财务控制。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高度统一,使初创企业集权化和家族化现象严重,企业财务管理往往和家庭财务管理混为一谈。有关创业调查显示,处于初创期的中小企业,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总体残缺不全,如财产清查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审批制度等,有的没有设置,有的设置了但从未执行。同时,创业企业一般也没有或无法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即使有,也很难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2.人员素质薄弱,增加企业财务风险。由于专业知识有限,初创期中小企业企业管理者更多的把财务工作看成是一种简单的记帐手段,不会对会计信息进行分析和利用,对于财务管理的理论方法也缺乏应有的认识和研究,企业财务管理缺乏科学性。大多数财务管理人员亦未建立起科学管理理念,并产生了一些不科学的做法,如筹资时不测算资金成本、投资时不权衡风险报酬、赊销商品时不对客户资信程度进行调查等等,导致筹资成本过高、投资风险较大、赊销坏账较多,给企业带来一定损失。

3.融资渠道单一,筹资成本高。中小企业成立初期,需要添置设备、购买原材料,现金不断流出。与此同时,由于产品质量尚未稳定、市场销售渠道不畅等原因,现金流入不足以补偿现金流出,资金短缺问题成为其发展的瓶颈。由于初创企业没有足够的抵押品,规模较小,经营活动的透明度差,财务信息具有非公开性,要取得银行贷款非常困难。而初创期中小企业多以单一方式投资设立,投资主体自身财力有限;再加上缺乏政府支持,因而只能通过间接渠道进行融资,获得资金十分困难。这也成为制约其发展的核心因素。

4.盲目投资决策的高风险、低回报。中小企业在初创期,为了生存,经营管理往往全由创业者一人掌控,财务预测与决策往往成为创业者个人的事。而大部分创业者专业知识有限,投资决策时很少使用科学的决策方法,往往凭借自身的经验来判断形势。有的企业为了提高公司形象,对固定资产投资过多,造成企业用于正常经营的资金流匮乏。有的初创企业为了尽早实现企业的规模效应,增加利润而盲目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企业的快速膨胀,存货、应收帐款等占用了大量的资金。这就容易造成资金管理不善,导致流动资金出现问题。

5.财务计划不周,缺乏流动资金管理。低估所需的资金量往往是创业失败的一个普遍因素。创业者在创办企业时,常常认为他们的资金足以应付企业初创期的花销,但实际上可能还没有拿出样品就已经囊空如洗了。相反,有些企业认为现金越多越好,又出现现金闲置而造成浪费。还有的初创企业为抵御大企业的压力,往往采取更多的商业信用促销,但由于应收账款管理水平不高,常常使得货款无法收回,造成资金链断裂。

三、解决中小企业初创期财务管理问题的对策

如何解决中小企业初创期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是中小企业管理的核心问题。其中,企业资金控制的主要内容是“开源节流”,一方面要依靠业务发展“广开财源”,另一方面要在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的同时“节约支出”。

1.运用先进的管理模式,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初创企业管理模式应该在保留家族制的基础上,淡化和提高家族制,建立现代家族模式。一是引进人才,在企业做大以后,通过引进人才淡化家族管理。二是下放经营权。董事长和总经理由家族成员担任,但下面所有干部可以用引进的人才。这样,既提高经营效率,又降低经营风险。同时,要针对企业财务人员职能不分、内部控制失效的现状,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构建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和授权控制的原则设置企业财务机构,配置财务人员,建章立制,明确职责,做到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到企业经营工作的各个环节,并对企业内部涉及财务工作的任何人均有约束力,从而使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依,杜绝“家族化”管理形成的内部人控制现象。董事会也应建立必要的内部稽核制度,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做到有章必依。

2.拓展融资渠道,降低筹资成本。资金是企业的血脉,是企业经济活动的首要推动力。因此,要从根本上保证创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拓宽融资渠道。除了由企业所有者增加投资、以企业现有资产进行抵押贷款、争取新的股权性投资者、应收账款融资、融资租赁、动产抵押等融通资金等融资方式外,创业期企业应该积极开拓新的融资方式。一是天使投资。天使投资是权益资本投资的一种形式,指具有一定净财富的有钱人,对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初创企业进行早期的直接投资,属于一种自发而又分散的民间投资方式,同时也是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在我国,个人储蓄余额超过8万亿元,有余钱进行投资的富人不少,有很多潜在的天使投资者。只要充分利用这些潜在的天使投资,初创企业发展初期的资金瓶颈问题,就可望得到缓解。二是孵化器融资。孵化器融资就是孵化器公司对新创企业进行资金投入,提供的服务包括从资金的支持,硬件、软件的各项服务,到企业最终成功地从孵化器“毕业”。从20个世纪50年代末开始,就有人借用“孵化器”的概念生动形象地描述这种系统——一个用于扶持小型、初创、具有高科技的高成长性特点企业的综合系统。换句话说,借助这个系统可以使新企业顺利度过创业初期的各种风险与困难,实现与其他对手的有力竞争,使新兴创业企业失败率降到最低程度。当然,正确计算和合理降低资本成本是制定融资决策的基础。创业企业要寻求一个较低的综合资金成本的融资组合。

3.充分运用经营杠杆,减少经营风险。初创企业创始人通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需要多少资金投入,以及形成多大的产量和销量,才可以使企业盈利。解决这个问题的过程,就是企业管理者怎样确定企业杠杆支点的决策过程,支点确定的越好,杠杆效益就越大。而经营杠杆就是指企业对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支点(即固定成本)的利用程度。

(1)在企业的初创时期,企业的经营者应在一定范围内尽量降低对固定成本的投入,把经营的盈亏平衡点降到预期的销售量之下。比如,某企业生产甲产品,有两个决策方案可供选择:采用先进生产线的设备投入为10000元,原材料投入为5元/件;采用一般生产线的设备投入为6000元,原材料投入为6元/件,产品售价为10元。那么我们来计算一下两种方案的盈亏平衡点:采用先进生产线盈亏平衡点:10000/(10-5)=2000(件);采用一般生产线盈亏平衡点:6000/(10-6)=1500(件)。

根据两方案的盈亏平衡点计算结果可见,采用先进生产线方案需要出售2000件产品后开始盈利,而采用一般生产线方案的销售量仅需大于1500件就可获利。

从两者的盈亏图我们也可以看出,采用一般生产线方案的固定成本低,经营杠杆小,盈亏平衡点也低。此时,即使销售量比预期有所下降,企业的息税前利润仍有可能大于零。实际经营中,中小企业在经营的初期销售量不会太大。如果采用高固定成本、低变动成本的模式,初创企业需要利用更多销售量的贡献毛益去弥补已投入的固定成本产生利润,所以很可能由于达不到盈亏平衡点而使经营陷入困境。虽然高固定成本、低变动成本的模式在企业达到平衡点之后,每单位产品带来的边际收益更高,但许多企业往往撑不到这一刻,就因缺乏资金而倒闭。

(2)初创企业通过降低固定资产在总资本中的比重,增加销售规模,可以使经营杠杆系数下降,减少风险。反映经营杠杆大小的指标是经营杠杆系数。仍用上例的资料,我们计算一下采用一般生产线方案销售量分别在4000、5000的经营杠杆系数:

5000×(10-6)/[5000×(10-6)-10000]=2

4000×(10-6)/[4000×(10-6)-10000]=2.67

可见,在固定成本不变条件下,销售额越大,经营杠杆系数越小,经营风险也就越小。

4.实施预算制度,做好营运资金控管。“营运资金”顾名思义,就是公司营运所需的资金。假如一个企业一天的平均营业额是100万元,资金积压期间是60天,那么该企业就该准备6000万元用于营运,即营运资金的占用量是6000万元。营运资金一直处于运转中,所以他会创造利润,而且其运转速度越快,所创造的利润就越大。如果投入后的营运资金不能收回,那么企业资金周转将出现危机。了解营运资金之使用有无浪费或是否高效率的最佳方法就是实施预算制度。预算制度最终的目的是要对我们经过斟酌提出的数字进行管控、反省与调整。亦唯有通过持续不断地管控与修正,追查误差原因并进行调整,才能将真正达到营运资金管控的绩效。○

参考文献:

[1]秦少卿:化解中小企业财务困境的思考[J]会计之友,2007-2(中).

[2]王国恩:创业期企业财务管理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12).

[3]梁毕明、朱文山:创业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对策思考[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12.

[4]张轶美:中小企业创业初期的资金管理浅析[J]经济师,2002-1.

责任编辑 张荣辉

风险控制决策范文第3篇

摘 要:文中使用负二项回归层次模型,以2011—2015年获得风险投资支持的214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实证分析联合风险投资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以及CEO权力对联合风险投资影响企业技术创新的调节作用。研究结果发现:相比于单独风险投资机构,联合风险投资更能够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并且风险投资机构数越多,对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越明显;CEO权力与企业技术创新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CEO权力在联合风险投资和企业技术创新之间起显著的负向调节作用,当CEO权力过大时,联合风险投资的监督作用会受到抑制,不利于企业的技术S创新。因此公司在积极引入联合风险投资的同时,需要合理有效地设计CEO的薪酬体系及股权结构,更大程度地发挥CEO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力求风险投资机构和CEO目标统一,共同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关键词:技术创新;风险投资;联合风险投资;负二项回归;CEO权力

文献标识码:A

0 引 言風险投资能够为初创企业解决早期融资约束问题,但创业企业初期存在很高风险,为了降低投资风险,风险投资机构选择联合风险投资方式。并且随着初创企业数量的增多,风险投资行业的快速发展,联合风险投资逐渐成为主流的投资策略。研究发现,风险投资机构可以选择通过辛迪加方式分担风险和资源互补促进技术创新(Brandeetal[1],2002)。同时企业的创新投资决策不仅会受到外部风险投资机构的影响,也会受到CEO的影响。CEO作为企业的最高决策者,通过制定企业的投资计划和资源分配方案,影响企业创新绩效。乔朋华和鞠晓峰[2](2015)研究发现企业的创新投入和创新强度很大程度上受CEO权力的影响。探讨CEO权力和联合风险投资如何影响企业技术创新对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关于风险投资对企业技术创新影响的研究多从股权性质、持股比例和区域分布等角度,如马嫣然和蔡建峰等[3](2018)将风险投资分为政府风险背景和外资风险背景,分析不同投资背景对企业技术创新影响的差异。许昊和万迪昉[4](2015)等研究发现风险投资的整体持股比例不影响研发投入,但外资背景风险投资的持股比例与企业创业投入正相关。Fang和Jiawen[5](2018)实证研究京津冀城市群风险投资对企业创新能力影响的时空差异。近些年来也有文献探究联合风险投资与企业技术创新的关系。如詹正华、田洋洋[6](2016)从股权结构和董事会结构角度分析联合风险投资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影响。现有研究的不足在于:研究风险投资对企业技术创新影响的文献很多,但较少实证研究风险投资机构联合风险投资行为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  现有从CEO视角出发探究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往往只关注于CEO学历、年轻、任期等单一特征,缺乏从CEO权力的综合视角进行研究。  企业CEO决定企业发展战略和资源利用方式,CEO权力的大小往往会影响联合风险投资对于企业技术创新的作用效果,而现有研究忽视了CEO权力的调节作用。因此,文中试图做出以下改进:文中以2011—2015年获得风险投资支持的214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实证研究联合风险投资对技术创新的影响。  文中通过引入Finkelstein的CEO权力模型,把CEO权力划分为组织权力、专家权力、所有制权力和声誉权力4个维度,综合考察CEO权力对技术创新的影响。  从CEO权力视角实证检验联合风险投资对企业技术创新影响的调节作用,为联合风险投资利用资源和信息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提供借鉴意义。

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1.1 联合风险投资与企业技术创新 现有文献主要从分散风险、项目选择和价值增值等方面分析联合风险投资对于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一方面,联合风险投资能够分散风险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提高因投资高风险项目能够承受的最大损失。Wilson[7](1968)最早提出风险投资机构能够通过辛迪加方式共同承担风险,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另一方面,联合风险投资策略充分利用单个风险投资机构的专业优势和信息网络,选择最具有增长潜力的项目。James和Raphael[8](2000)通过实证研究得出多家风险投资机构的联合更有利于选择最优项目决策,更多的联合风险投资机构拥有更多的信息资源,更大程度上减少信息不对称,提高了项目审查的准确性和速度。最后从价值增值角度来看,Brandeetal(2002)认为联合风险投资机构有利于企业的价值增值,不同投资机构各有所长,将自己处于网络关系中能够获取的信息资源汇总,加快信息共享速度,同时还可以为企业带来补充的管理技能,促进企业成长。曾蔚、游达明[9](2008)从价值增值角度,提出联合风险投资价值溢出模型,认为风险投资双方共同提供增值服务,有助于被投资企业获得正向价值溢出,即通过资源优势互补,共同管理出现价值溢出。据此,文中提出以下假设H1a:联合风险投资对企业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优于单独风险投资。H1b:联合风险投资机构数越多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正向促进作用越强。

1.2 CEO权力与企业技术创新 目前文献多从CEO学历、年龄、持股比例、两职合一和职称等单一视角探究对企业技术创新影响。国外学者(Wally和Baum)[10](1994)研究发现高学历的CEO有着更高的认知水平,继而影响企业创新水平,也就是说,拥有高学历的CEO拥有更多的信息获取渠道和更强的信息处理能力,对创新的认知程度也更高,更愿意进行技术创新;国内学者胡艳华[11](2018)也发现高学历的CEO更有意愿技术创新。Barker和Mueller[12](2002)研究发现,CEO越年轻,对R&D创新投入就越大,企业的创新能力就越强。薛跃、陈巧[13](2014)认为CEO持股比例与研发投入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黄庆华[14](2018)、王玉霞[15](2019)研究表明CEO兩职合一的公司表现为获得更多发明专利。虞义华[16](2018)、张琴[17](2018)等发现拥有高级技术职称的CEO在企业创新活动投入更大,对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更显著。 作为企业运营的核心领导者,CEO所拥有的权力应是不同权力维度的综合,仅从CEO权力某一维度研究对创新绩效的影响具有片面性,并不能真正揭示CEO权力对创新绩效的影响。Finkelstein[7](1992)首次提出CEO权力概念,将CEO权力划分为结构权力、所有者权力 、专家权力和声誉权力4个维度。后来,有些学者借鉴Finkelstein的权力概念,分析CEO权力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但对于CEO权力能否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尚未有统一的结论。陈收[18](2014)、王楠[19](2017)研究表明CEO权力越大,越倾向于投资高风险研发项目,加大研发投入以期获得高回报,如果CEO权力较弱,内部出现分歧,高风险的战略投资则难以通过;徐明霞[20](2018)发现CEO权力越大,企业创新效率越高。周建[21](2015)却认为CEO权力越大,越容易出现个人专制,他们由于自己的不理智选择偏离企业投资战略的可能性就越大,更容易陷入财务困境,加大整个企业的经营风险。文中认为拥有较大权力的CEO通常有较强影响力来推动创新项目的执行,加大项目的执行力度,解决推行过程中的障碍和矛盾。CEO作为上市公司的“管家”,出于对自己职业声誉和自身价值提升的考虑,愿意通过对资源的高效配置方式进行创新。因此,文中提出了以下假设H2:CEO权力越大对企业技术创新正向促进作用越强。

1.3

CEO权力对联合风险投资影响企业技术创新的调节作用

Chen[22](2014)通过研究发现,企业董事会和CEO之间存在资源依赖关系,当CEO掌握权力过大,董事会主动获取更多的资源,这种资源的增多使得企业更有意愿加大研发投入。由于现有文献没有整合联合风险投资、CEO权力与企业技术创新三者关系的分析,文中在Chen(2014)研究基础上做进一步延伸,认为除了董事会这一内部因素外,外部因素风险投资也应该考虑进去,因为从本质上说外部风险投资和CEO也是一种资源依赖关系。CEO寻求外部融资是对企业自身资源的补充,权力较大的CEO能更大程度地利用联合风险投资提供的外部资源,做出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的决策。 CEO能够影响联合风险投资创新性利用资源的原因主要有2方面:一方面,风险投资机构前期进行风险投资时,出于对创业者的激励,往往由创业者掌握最多的股权,风险投资机构持有股权较少成为中小股东,最大股东往往是创业者。当大股东和中小股东出现利益冲突的时候,大股东极有可能利用控制权欺诈、打压持有少量股权的风险投资者,联合风险投资机构的监督职能受到限制,抑制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另一方面看,即使CEO并非股东只是上市公司的“管家”,权力较大的CEO也能掌握公司的主动权,操纵企业决策,与风险投资机构形成对抗,从而抑制联合风险投资风险分担、项目选择和价值增值等功能的发挥。H3:CEO权力在联合风险投资与企业技术创新之间发挥负向调节作用。即CEO权力越大,联合风险投资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抑制作用越强。

2 研究设计

2.1 数据来源  文中以2011—2015年间具有联合风险投资背景的上市公司为初始研究对象。文中数据包括4个方面:联合风险投资数据、CEO权力数据、上市公司专利数据以及相关财务信息。相关财务信息包括:①在CMSAR数据库中查找2011—2015年A股上市的企业,其中2013年由于IPO暂停没有样本;②查阅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筛选出公司上市时前十大股东;对股东机构名称中包含“风险投资”的机构可直接认定为风险投资机构;对于机构名称中包含 “创业投资”“投资”的机构,通过Wind数据库比对确定是否是风险投资机构;十大股东中含有2家以上风险投资机构的上市公司可确定为具有联合风险投资背景,仅含有一家风险投资机构支持的上市公司确定为单独风险投资背景;③上市公司专利数据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文中搜集上市公司IPO时发明专利累积数;④CEO信息和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  文中得到了418家截止到IPO当年年末具有风险投资机构支持的公司,剔除了金融证券行业、数据缺失行业的样本,删除了研究区间内ST公司,最终获得了213家公司研究样本。文中使用的研究统计工具是stata1 2.0.

2.2 变量定义

2.2.1 企业技术创新 现有评价企业技术创新主要从技术创新投入(Sahaym[23],2010、叶红雨和陈恬[24],2016、尹华和赵雯[25],2017)和专利数量(Gompers and lerner[26],2001,贾茹和葛玉辉[27],2018)2个角度进行。文中认为与技术创新投入相比,专利数量更能反映企业技术创新。企业专利可以分为发明专利、外观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而企业发明专利不仅提供了技术创新“量”的信息,更包含了“质”的信息。因此,文中使用截止到IPO当年年末企业获得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数来衡量企业技术创新。

2.2.2 联合风险投资 借鉴陆瑶和张叶青[28](2017)对联合风险投资的衡量方法,文中构建了联合风险投资哑变量(Syn)和联合风险投资机构数(SynNum)2个解释变量。当企业IPO时十大股东中仅含有一家风险投资机构,联合风险投资哑变量(Syn)为0,风险投资机构超过一家,则取1.联合风险投资机构数(SynNum)表示企业截止到IPO时十大股东中含有风险投资机构数量。

2.2.3 CEO权力文中参考Finkelstein(1992)的做法,把 CEO权力划分为组织权力、专家权力、所有制权力和声誉权力4个维度;同时,在这4个维度上选取7个指标测度CEO权力。文中首先对衡量企业CEO权力的7个指标进行相关性分析,发现相关系数较小,表明这7个指标从不同侧面评价CEO权力,再对7个虚拟变量进行平均值处理,获得描述CEO权力强度的综合指标。CEO权力各维度指标的定义和解释见表1.

2.2.4 控制变量 文中借鉴吴世农、权小锋[29]等学者的做法,选择以下变量作为控制变量:上市当年第一大股东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行业、地域、上市时公司董事会人数、固定资产比例、企业规模、财务杠杆、公司年龄和盈利能力。变量的定义与计算方法见表2.

2.3 模型设计 为了检验假设是否成立,文中构建了如下计量模型H1a:联合风险投资的存在能够正向促进企业技术创新

3 实证结果与分析

3.1 描述性统计由于文中解释变量是联合风险投资哑变量和联合风险投资机构数,可选择负二项回归或者泊松回归模型,LM检验结果显示alpha=0,不存在过度分散,因此,在估计方法选择负二项回归模型。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3,发明专利数(Innovation)最小值0.000 0,最大值为

370.000 0,均值38.970 1,标准差38.970 1,各企业发明专利数差别显著,表明不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差异明显。联合风险投资机构数(SynNum)均值1.563 4,表明我国上市公司中,风险投资机构已倾向选择联合风险投资策略。CEO权力(CEOpower)均值为0.429 2,表明我国上市公司CEO权力普遍较弱。

3.2 回归分析结果

表4给出了所有回归结果,模型(1)中联合风险投资哑变量与企业发明专利数的回归系数为0578,且在0.01的水平上顯著相关,回归结果表明联合投资行为对企业创新有显著正向影响,H1a得到验证。模型(2)中联合风险投资机构数与企业发明专利数的回归系数为0.047,且在0.01的水平上显著相关,表明企业发明专利数随着风险投资机构数增多而增加,验证了H1b,联合风险投资机构数越多越有助于对企业技术创新。模型(3)中,回归系数β1为0.401,且在0.01的水平上显著相关,表明CEO权力越大,企业的创新能力越强。CEO作为上市公司的高层管理者,利用职权和自身的影响力来推动创新项目的执行,加大项目的执行力度,解决推行过程中的障碍和矛盾,对资源的高效配置方式进行创新。因此,H2得到验证。

3.3 稳健性检验 为了验证前文所得结论的稳健性,文中进一步采用企业IPO当年及之后2年发明专利数之和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上述负二项检验,最终得到的结论不变。 考虑到截面数据可能存在异方差问题,文中使用广义最小二乘法进行消除异方差的稳健性检验,发现结果和前文基本一致。由于篇幅有限,在这里不加累述。

4 结论与建议

4.1 结论

1)联合风险投资的存在能够正向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且联合风险投资机构数越多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促进作用越强。

2)CEO权力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正相关。权力较大的CEO出于自身职业声誉的考虑,拥有更强的风险倾向,有意愿且有能力推行R&D决策。

3)CEO权力负向调节联合风险投资与企业技术创新的关系。表明企业CEO权力越大,越容易操纵企业决策,与风险投资机构形成了对抗,削弱风险投资机构的监督功能,不利于企业价值提升和技术创新。

4.2 建议

1)企业应当选择适合自己的风险投资机构。联合风险投资机构能够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在于结合不同机构的专业优势去弥补新创企业的劣势。新创企业在引入风险投资机构前,应识别企业内部优势、劣势和外部的机会和威胁,确定企业引入风险投资的时机、类别和渠道。不仅使企业融到“资”,更能获得“智”的帮助,促进企业快速成长。

2)企业引入联合风险投资机构的同时应当对CEO权力配置做出动态考量。需要合理有效地设计CEO的薪酬体系及股权结构,更大效力地发挥CEO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从源头上把CEO的资源、观念、知识和资本等要素有目的地调动起来,力求CEO和投资机构的目标统一,共同促进企业发展。

3)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风险投资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相比于欧美国家完善的风险投资体制度,政府应当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为推动风险投资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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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权小锋,吴世农.CEO权力强度、信息披露质量与公司业绩的波动性——基于深交所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J].南开管理评论,2010,13(04):142-153.(责任编辑:张 江)

风险控制决策范文第4篇

民主决策是保证党和国家各项事业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对于高校而言, 加强民主决策机制建设是保持高校生机和活力的关键所在, 其承载着在国家智库作用、培养人才, 科技成果转化等重大任务。高校加强民主决策机制建设, 也是高校发展的必然选择。作为维持高校高速运转的中层单位如何开展好民主决策, 如何避免“一言堂”情况发生, 降低风险, 也就成了重中之重, 也是新时期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的重点。

2 民主决策机制的定义和在高校中所起的作用

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是实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环节。对高校来说, 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加强高校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从党政领导班子的决策角度来说, 民主决策机制主要是指用于规范党政领导班子决策行为, 通过预定的程序、规则和方式, 确保决策能广泛吸取各方意见、集中各方智慧、符合本单位实际、反映事物发展规律的制度设计和程序安排。

3 吉林大学中层单位民主决策机制中的现状分析

一是民主渠道不畅通。部分事项的决策只是全部班子成员或部分班子成员甚至是少数领导干部参与, 很多师生获取决策信息的途径很少, 很大程度上造成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淡化, 特别是事关人员招聘、职称评聘、评奖评优等重大事项, 在决策前各中层单位也都知道需要找权威的专家评委进行决策, 但都属于临时要求专家参加, 随意性情况非常普遍, 一些专家评委只是装样子、走过场, 对决策没有客观的评价, 缺乏完善的保障体系。同时也涉及“打招呼”“递条子”等相关的诸多利益问题。还有对已确定的决策结果, 目前普遍缺乏责任追究制度。因此, 规范的开放性民主渠道构建仍有欠缺。

二是运行机制不规范。校内的内部单位设置为党政职能部门、群团组织、派出机构、教学科研单位、直属单位等, 很多决策权限的界定上没有清晰边界, 决策中容易出现周期长, 执行推诿等现象。而中层单位的决策机构多为党委会、党政联席会、院长 (主任) 办公会、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等, 特别是党委会、党政联席会、院长 (主任) 办公会在决策中占有重要比例, 但很多单位由于单位性质、工作职能种类等等原因, 有一些有关党政联席会决定的事项, 却在党委会和院长 (主任) 办公会层面进行了决策。这些决策机构的职能行使的规范程度尚存不足。

三是制度建设不及时。由于目前的管理体制, 加之因校区融合、异地办学等各种客观原因, 校内中层单位的决策制度建设存在缺失现象, 大多数以学校为主, 忽视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建设。一些制度滞后于面临的教学、科研、改革、管理等工作任务, 甚至部分单位决策权责不清, 决策过程没有详细记录, 甚至仍存在个别事项“一支笔”现象, 决策失误很难追究责任, 名为集体决策、集体负责, 实为有人决策、无人负责或让集体担责。这种不及时造成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四是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长期以来, 中层单位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和行政的执行落实责任边界模糊, 决策过程不透明, 决策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 责任追究落实往往流于形式, 可操作性不强。有些中层单位是窗口部门, 在教职员工去办事时, 办事人材料递交有误, 却不帮助办事人指出递交材料的全部错误, 使得办事人一次次地来回跑白费功夫, 严重损害了校内办事部门的声誉和形象。当前, 建立健全一整套科学严密规范的责任追究制度和加强责任落实迫在眉睫。

4 吉林大学在民主决策机制建设中开展的工作

以吉林大学为例, 目前的机构构成中仅校部机关机构、学院等中层单位的数量就在100个以上, 外加一些研究机构等, 数量体量较为庞大, 这些机构的一些决策在维持学校的正常运行上发挥着极其重要的日常作用。近年来, 学校陆续对中层单位的各项决策进行了制度层面的规范, 要求建立完善的党委会议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 2017年专门出台了《吉林大学基层党委会议事规则》《吉林大学院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决策规则》等文件, 除规定了讨论事项外, 包括记录、存档等细节问题均做出了相应的要求。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决策规范性, 大大降低了决策的风险。

摘要:加强民主决策机制建设, 是高校降低决策风险的必然要求。高校在民主决策方面仍然存在着民主渠道不畅通、运行机制不规范、制度建设不及时、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本文以吉林大学为例, 探讨在加强民主决策机制建设的前提下降低中层单位决策风险, 为未来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高校,民主决策,中层单位,决策风险

参考文献

[1] 吴萱, 张立学, 孙军昌.完善高校党内民主决策机制的对策研究[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 2011 (8) .

风险控制决策范文第5篇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要指出建立一个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的行政决策新局面。政府作为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的指挥中心和决策中心, 其决策能力的好坏对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决策一旦失败必定会导致经济上的巨大的损失, 也给社会带来了很大的不稳定因素。所以说行政决策能力是政府工作能力的核心体现, 也是保证经济技术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首先要考虑的问题。从社会生活的本质来说, 风险无处不在, 行政主体在日常行政管理中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可以说其影射的范围非常广泛, 政府的决策失误必将会给社会生活带来巨大的影响。因此, 完善相应的政府行政法律法规和监督机制, 实现行政决策沿着法制化、规范化和正规化方向发展是当前政府工作人员首先考虑的问题。

二、行政决策中的风险概念和内容介绍

(一) 行政决策的概念界定

行政决策是指行政主体面对重大政治、经济、文化等重大决策事件时在众多备选方案中选择最优的方案, 实现利益最大化, 从而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促进技术社会的正常发展。行政决策往往会受到社会方方面面因素的影响, 如何平衡社会各方地利益诉求, 并将促进社会发展做为唯一目标是行政决策中的重点难点, 因此行政决策过程也是一个认识、平衡、思考的过程。通常情况下行政决策的过程包含发现决策问题、制定多种决策手段和选择最优的决策方案等三个环节, 这三个过程同等重要, 应该是受到同等程度的重视。

(二) 行政决策中的法律风险探究

对于行政决策中的法律风险研究自20世纪九十年代开始起步, 并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 如应松年、罗华等灯学者从行政程序实施的角度研究了行政决策中的法律风险, 而王锡锌、杨海坤等学者则从行政合法化等方面研究了行政决策。经过我们查阅了大量的资料, 对行政决策中的法律的风险概念进行了总结:行政决策中的法律风险, 就是对决策问题或是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行政决策中的法律风险带来的影响可能是多方面的, 一方面决策失误可能会导致最终地期望不能达到预期效果, 另一方面决策失误可以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给社会带来极大地不稳定因素。

(三) 行政决策中的法律风险类型介绍

1. 中央和地方行政决策法律风险

根据行政决策主体的不同可以将决策中的法律风险分为中央决策法律风险和地方决策法律风险。中央决策法律风险是指党中央国务院在面对事关全国性质的重大决策事件时所做出的决策所应该承担的法律风险;而地方性行政决策法律风险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处理各自辖区内的日常事务中所产生的法律风险。这两种决策法律风险是根据决策主体的不同以及处理事物范围的不同并以行政决策事权为主要参考目标的。

2. 客观和主观行政决策法律风险

根据法律风险产生原因的不同可以将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分为客观法律风险和主观法律风险。主观决策法律风险是指由于决策者的个人素质、专业素养以及行政者的守法意识的不同所引发的法律风险;客观决策法律风险更多的是由于国家重大政策的变更以及重大社会问题等因素造成的决策项目的流产所带来的法律风险。

3. 作为和不作为行政决策法律风险

根据决策者对决策项目的主观态度又可以将决策项目法律风险分为作为决策法律风险和不作为决策法律风险。作为决策法律风险指的是决策者以积极主观的态度去做行政管理中的决策工作, 决策者的身份违法、决策实践的违法以及决策程序的违法都有可能给决策事件带来法律风险;而不作为决策法律风险指决策者用一种消极的态度和不作为的行为方式来决定行政管理中的决策方案所承担的法律奉献。由于我国地方政府中相关监督制度不够完善, 不作为的是决策事件时有发生, 已经成为影响地方行政管理工作效率的重要因素。

三、我国政府行政决策中的法律风险控制策略探究

(一) 确立行政决策的启动方式

从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来看, 行政决策中的启动方式一般由行政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根据自己的职权启动和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申请启动等两种申请方式共同决定的。首先一点, 行政决策行为不能由单方面的政府工作人员根据主观意愿自主决定, 因为目前我国的政体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协商制度, 各级政府中普遍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很容易导致滥用职权的情况发生, 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因此, 行政管理中的决策行为的启动应该由具有决策权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决定, 并充分考虑到社会各方面的利益诉求。这种启动行为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优点:一是由上级领导机关制定决策计划有利于上级机关直接监督行政人员的决策行为, 从根本上降低主观决策带来的法律风险, 避免了滥用职权情况的发生。另一方面, 这种决策方式有利于降低决策的失败率, 因为上级领导更具权威性, 有利于充分的整合社会资源, 提升决策的透明度、合理性、客观性以及公正性, 更有利于行政管理的良性发展。

(二) 明确行政决策事项

我国的现行法律中没有对政府决策事项的决策范围进行明确的规范, 王万华教授认为, 政府部门的决策事件可以包含社会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包括社会基础建设、民生法律法规的制定、交通管制条例的建设等多个方面, 更宜在下位法中规定。但是这种观点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因为上位法没有对下位法的具体实施细节作出规定, 这种模式的界定势必会影响下位法的实施。因此今后行政程序法的构建过程中在划定相应的实施范围时应该注重用概括、抽象式的立法技术, 采用模糊的手法圈定大体的行政决策范围, 如将涉及到本地区经济发展、专业性强, 与人民经济利益息息相关的专业领域都可以划归到行政决策的范畴。但是针对危害社会和谐稳定和损害人民利益的方面要坚决剔除出决策实施范畴。

(三) 鼓励公众参与政府行政决策

为了进一步完善政府行政决策中的监督机制, 有必要引进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力量的建设。目前我国政府中普遍实行的听证会机制, 但是在随着时代的发展, 听证会机制已经与最初的愿望背道而驰, 无法最大程度地为民众提供表达利益诉求的合法化程序。因此, 有必要建立专门的听证决策部门, 指定专门从事法制工作的人员专职民意收集工作, 并及时的将民众意见反馈给上级决策部门。同时, 政府决策机构还应该完善现有的听证会代表机制, 广泛平衡各个利益团体在听证会中的人数占比, 并由民众推举最具有代表性的人来担任听证会的民意代表。最后, 还应该建立完善的意见回馈机制, 对政策执行策略的设定作出详细的说明, 并将听证会讨论结果及时进行总结, 做到行政决策的规范化和合理化。

四、结语

为了应对新形势下社会发展对政府决策机制提出的要求, 有必要加强政府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建设, 完善现有的政府决策机制, 以求各项行政决策的制定充分体现民主精神和法治精神。同时良好的行政决策制度还应该以完善的监督机制作为前提, 广泛听取民众的意见, 加强现有的听证会制度的建设, 通过更加有效的协商-监督机制促进我国政府行政决策的良性化发展。

摘要:行政决策是指行政主体依据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对日常政府事务做出的特定决策行为。在法制化日益发展的今天, 行政决策的合法化问题日益成为民众普遍关注的问题, 也是依法建设社会主义特色政治的需要。因此, 探索新形势下的行政决策法律风险决策管理体系, 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 提升政府机构的行政管理水平, 从根本上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提供理论依据。因此, 本文就根据行政决策中政府风险的概念、类型以及研究提升行政决策中风险法律控制机制进行重点探究, 促进我国政府决策机制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政府,行政决策,风险控制,防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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