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资产工作计划范文

2023-08-29

学院资产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在独立学院中, 固定资产是学校总资产中占比重很大的一个项目。它包括学校各个院系的房屋建筑物、书籍设备等物资, 固定资产管理质量的好坏对学校教学工作重要影响, 所以, 在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的过程中, 要十分重视对于人员责任制的分配, 杜绝监守自盗的行为。只有完善好责任制, 才能保证固定资产账务上不出现问题, 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才能更好地展开。

2 独立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和责任淡薄

在国家逐步提升对于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今天, 学校方面却对这方面的管理工作做得不到位。由于大学院校每年都会采购各项物资, 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也比较复杂。经常就会出现管理人员对于固定资产使用和维护工作不到位的情况。如今“重采购轻管理”的错误观念深入人心, 这种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淡薄的现象给固定资产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要推进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在独立学院更好的展开, 首先就要加强管理意识, 保证固定资产发挥其最大的效用, 更好地服务于学校, 服务于学生。

2.2 缺乏固定资产管理的规范标准

现如今, 虽然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在各个高校都有开展, 但大多都存在缺乏管理规范的问题。在进行固定资产登记、转让、报废、清理等工作时, 没有建立一个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标准, 所以在开展各项工作时可能会出现无规则可依的现象, 对于一些新入职的管理人员对自己岗位的工作流程也可能不能完全理解。这种情况下, 建立一项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标准十分重要。

2.3 固定资产管理模式老旧

现在大部分独立学院依然采取物品和账务分开管理的传统模式, 这种模式下, 各个部门只负责自己的管理工作, 如总务部门分管固定资产, 而财务部门只负责固定资产的账务核算, 各个部门之间缺乏沟通, 一些固定资产损坏不能及时在账务中注销, 这种信息不对接的情况, 在实际盘点时可能会造成账实不符的问题, 为将来登记财务报表造成了一定的麻烦。

2.4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缺失

现如今大学的独立学院中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没有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 对于管理工作多是采用兼职的方式, 很多人员表示, 工作任务重, 对于各项工作并不能面面俱到, 而且由于人员配置、部门之间分工和审计压力小等原因, 不能实现对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难以及时发现, 进而造成处理问题的时间滞后, 对固定资产缺乏定期清查盘点并疏于日常管理。这种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的缺失可能会加速固定资产的报废, 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3 解决独立学院固定资产管理问题的有效措施

3.1 强化固定资产责任意识

要加强固定资产的责任意识, 首先要完善岗位责任制, 保证各个固定资产都有相关的人员去负责, 只有这样, 出现管理问题时才能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其次, 领导要以身作则, 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只有学校领导在管理人员时认真负责, 下面的管理人员才会对自己的工作更加重视。只有构建好一个岗位责任网络, 才能让固定资产管理观念深入人心, 利于工作的开展。

3.2 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的规范

独立学院不仅要建立自己的教学规范, 更要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规范, 贴合自己的实际, 对于一些规则的制定要贴合实际, 更要细化规则。对于固定资产的采购要制定相应的标准, 安排专人负责工作。而对于一些报废的固定资产也要安排相应的人员进行监督, 并完成相应的账面处理, 这些都是细化规则的一部分。此外还有, 在制定好相应的管理规范之后, 要组织学院中管理人员对于规范进行学习, 让相关人员做到有规则可依, 按标准办事。

3.3 创新固定资产管理模式

通过分析我们看到, 传统的账务分管模式已经不再适合独立学院的固定资产管理了。虽说是独立学院, 但学院之间的信息系统不应该是独立的, 在当前的校园中, 要创新固定资产管理模式, 建立固定资产共享机制。对于一些部门中发生的处理问题, 要及时上报处理, 各个部门和各个学院间要相互沟通, 避免出现资源重复购置的问题, 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率, 减少当前资源浪费的问题, 让先进设备可以更多为学生所用。另外, 可以利用互联网思维、进行大数据分析, 加强固定资产的智能化管理。

3.4 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在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岗位时, 要保证各个岗位都配备专职人员, 重视岗位责任制的建立, 有利于将各项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只有真正解决好人员配置的问题, 才能做到对固定资产的有效利用。同时在管理人员岗位上增加监督巡查岗位, 定期督查固定资产管理情况、督查情况上报学院, 这样形成相互制约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管理监督体系。

4 结语

综上所述, 现阶段独立学院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 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浪费。独立学院要采取一定措施, 落实相应的行为规范, 加强智能化管理、创新固定资产管理模式, 积极解决这些问题, 加强学院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以学生为本的管理思维, 让学校资源能更好地为学生所用。

摘要:目前, 我国高等教育办学体制不断改革, 独立学院在这样的改革大潮中应运而生, 近年来也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为了促进独立学院科技项目的开展, 我国对于独立学院中固定资产的投入也在不断增加。然而, 当前我国独立学院固定资产在管理方面仍存在的不少问题, 如何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 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独立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模式,问题与对策

参考文献

[1] 关杨.独立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南昌教育学院学报, 2013 (6) .

[2] 刘国洁.独立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财会研究, 2011 (13) .

[3] 龚福和.我国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西北工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9 (4) .

学院资产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XXX2015年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是我进XXX银行的第五个年头,也是从事资产保全和专职清收工作的第三年,“新常态”形势下,不良清收工作面临巨大挑战。随着国内经济形势持续下行趋势,2015年度不良贷款清收工作较之以往,出现了更大面积的爆发,不良和逾期不断攀升,考核力度加大,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在这半年里,我作为一个清收人员,在这巨大的压力下,刚开始也是包含激情的去面对和积极的清收,但是在面对越来越多的新增不良贷款,常常有今天辛苦收一万,明天又增几十万的感慨中,渐渐的磨去斗志,消极面对,无能为力之感滋生。

直到XXX领导的当头棒喝和恨铁不成钢,让我犹如麻木之人,忽然清醒,自我反思和思考,终于意思到自己的错误所在,在面对困难的情况下,不自我成长和突破,没有规划和目标,不敢迎接新的挑战,畏首畏尾,得过且过,这样的一辈子也是废了。没有准确的自我定位和长远规划,被动消极的工作,无论做什么,无论在哪个岗位,都不会有所成就,工作需要积累,一步一个脚印,正所谓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终是在行领导的关心和敲打下,我重拾信心和斗志,认真总结以前的不足,仔细梳理现有的工作,作出有条理的规划,坚持做到每周计划安排该做的工作,每天细分,每周总结。

截止2015年5月30日,收回不良贷款xx笔,本息金额共计xx万元,另外核销不良贷款xx笔,累计核销金额xx万元,核销后收回的贷款本息合计xx万元。半年累计起诉xx笔,起诉金额xxx万元,现有已申请执行案件xxx笔。

这样的成绩对于现在所面临的逾期、不良压力来说,远远不够,对于我自己的目标来说远远不够,但这是一个良好的开头,这是一个很好的基础,在自我规划和安排下,我有信心在年底,取得该有的成绩。

在这后面的工作中,要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工作思路要明确,工作计划要细分,任务安排要合理。

首先明确自己的工作,理顺工作的思路,做好工作的计划和安排,按照进度和不断变化的新情况,首先要一个全年工作目标的总体框架,然后按月、按周、按天分解和落实。其次,要明白清收组是一个团队,是一个整体,要合理运用团队的力量,做好工作分工,人尽其用,让团队的每一份子,都能在最擅长的领域发挥最大的作用。

二、注重基础工作的积累。

清收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工作,不要期望与马上就能见到成效,要有计划有安排的去做,正所谓自古修行无捷径,欲上终南需苦辛,清收工作也是如此,没有日积月累的沉淀,就不会有不良清收的成效,做好日常基础工作的积累,为后面不良资产的处置打好坚实的基础。

三、做好不良贷款的梳理和分类,同时关注新增逾期的情况

根据不良贷款的实际情况,做好梳理和分类工作,不能一概而就,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做好相应的处置措施,做到有条理,有针对性的清收,才能更好更快的收获成效。清收工作的难点在于源头的控制,源头还是在于现有存量贷款中的未暴露风险,做好扎实的贷后管理和检查工作,及时的发现风险,识别风险,在风险形成以后,能提前入手,做好决策,在不良资产处置中,占住先机。清收与控制并举,要收回,也要遏制不良贷款新增。

四、加强催收力度,该强硬时需强硬

改变以往催收工作的催收不力,明确催收的目的就是为了要收钱,而不仅仅是一个形式上的过程,真正做到要穷尽一切手段,给被催收人以足够的压力,要形成邮政银行的欠款,真不是好拖欠的,真正打击一部分有能力而没有还款意愿的客户。

五、熟练掌握法律知识,灵活运用法律武器

不良贷款清收工作,还需要熟悉相关法律,一是保证在催收的工程中,催收行为的合法性。二是通过保全、诉讼、执行等手段来收回我行的不良贷款。灵活运用法律武器,送传票、开庭、送判决书,到最后的强制申请执行都是对老大难不良贷款清收有很好的效果。在送传票、开庭、送判决书等流程中,我全面参与,并在这些过程中,直接向客户施加影响,一般来说客户在面对吃官司的事情上,若有钱或是能够想到办法筹钱,大多会把钱还上。

六、不断反省,总结不足,加强学习和自我提高

小组内部形成每周一次的总结例会机制,和月度总结机制,总结工作中的不足以改进,提炼工作中好的做法以发扬。在下班时间,还要加强学习相关的业务及制度,和注重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清收工作需要法律知识为支撑,才能更好的做好催收工作,取得最大催收成效。

学院资产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基本情况

本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财务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财政部将成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资产清查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组织机构和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执行确定。

二、审计目的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规定,资产清查的审计目的是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在行政事业单位以20xx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全面清查资产、负债及收支的基础上,对相关会计记录和资料进行审计,并在此基础上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溢、资金挂账的准确性、可靠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

三、审计范围

(一)被审计单位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包括:

1、20xx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本方案规定上报相关数据。

(二)审计资料范围

1、资产清查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2、各单位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等内部控制制度。

3、各单位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及相关文件等。

4、各单位按照资产清查文件规定编制的基础表、报表及申报清查损溢的相关证明材料。

5、资产清查审计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资料。

四、审计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协助、配合资产清查部门做好政策、规定解释;协助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要完成对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并出具各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汇总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出具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单位申报的损溢及经济鉴证意见的准确性、可靠性承担责任,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资产清查工作机制

财政部门与各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固定联系人制度与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1、定期沟通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具体按照本级财政部门有关要求执行)将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进行汇报。内容主要包括各参审所(审计小组)目前的工作进度,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需要资产清查部门协调的事项。 如遇重大问题,财政部门可随时召集会议。

2、建立固定联系人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应明确资产清查审计工作的总负责人和对各单位进行审计的项目负责人。?

3、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各项目小组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紧急的、需及时与有关各方沟通及协调处理的问题,经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清查审计总负责人提出初步意见后,以重大问题报告的形式随时向财政部门提交。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职责

1、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咨询和指导;

2、按照资产清查部门制订的总体审计方案完成专项审计工作;

3、及时向被审计单位提交事务所经济鉴证证明、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有关资料;? ?

4、完成资产清查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审计主要依据

(一)?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1、《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5、《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6、《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资产清查工作审计方案第2页

则》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规范性文件:

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

2、组织资产清查的组织单位制定的相关文件

七、审计方法

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主要采取盘点、函证、检查、计算、询问等审计方法。

1、银行存款、往来款项、投资及借款主要进行函证,对于银行存款及借款要求全部进行函证。

2、实物资产主要进行盘点。

3、资产损溢主要进行检查、复核、鉴证、盘点等,对资产损溢要求一笔一审。

八、重点审计领域

(一)资产类

1、货币资金

主要是确定货币资金是否存在;货币资金的收支记录是否完整;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账户的余额是否正确。

(1)对库存现金的清查,应当查看库存现金是否超过核定的限额,现金收支是否符合现金管理规定;核对库存现金实际金额与现金日记账户余额是否相符,如有差异,应说明原因;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及现金倒轧表;对库存外币依币种清查,并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市场汇价的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金额。

备用金余额加上各项支出凭证的金额应等于当初设置备用金数额,对单项备用金余额较大的,应由持备用金的相关人员予以签字确认。

(2)对银行存款,主要清查各单位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以及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的情况。检查各单位在开户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各种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中该单位的账面余额是否相符;根据银行存款对账单、银行询证函、存款种类及货币种类逐一查对、核实银行存款金额。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项的真实性;检查非记账本位币折合记账本位币所采用的外汇市场汇价是否正确,折算差额是否已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a.?存款明细要依不同银行账户分列明细,应当区分人民币及各种外币; ?b.?定期存款应当索取银行定期存款单予以检查,并取得复印件; ?c.?各项存款应当由银行出具证明文件如询证函回函、对账单等; ?d.?外币存款应当按外币币种及银行分列; e.?银行存款列有利息收入时应当详加注明。

2、应收款项(暂付款)应收款项的清查内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 (1)清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暂付款)时,索取各单位与对方单位金额核对一致的对账确认单或向对方单位发函询证;对有争议的债权要认真清理、查证、核实,重新明确债权关系;对长期拖欠款项,要查明原因,了解催收情况。中介机构要做好有关取证工作;

(2)索取各单位职工个人借款明细表,对借款金额较大的应由该个人签字确认; (3)分析应收及预付款项的账龄、检查回函确认或不确认的情况以及坏账损失的确认情况,索取坏账损失的相关依据。

3、对外投资

(1)对国库券、各种特种债券、股票及基金进行清查,取得股票、债券及基金账户对账单,与明细账余额核对;盘点库存有价证券,与相关账户余额进行核对;

(2)对其他单位投资的清查,索取有关投资的合同、协议、章程,以及有关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确认目前拥有的实际股权、原始投入成本、所占股权比例、历次分红情况等;

(3)对已纳入汇总、合并范围的法人主体,需单独进行资产清查,编制资产清查报表并出具资产清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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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存货(库存材料)

存货的清查范围主要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用备件、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1)要求各单位配合中介机构认真组织清仓查库,原则上要求对所有存货全面清查盘点; (2)对长期外借未收回的存货,可以进行实地盘点或向对方单位实施询证,并查明未收回原因,检查各单位催收情况及是否按规定作价转让;

(3)代保管物资要各单位提供代保管单位确认的清查明细表; (4)重点核实存放时间长、闲置、毁损和待报废的存货。

5、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等,要求各单位配合会计师事务所认真组织清查,原则上对所有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盘点。 (1)对固定资产要检查固定资产原值、待报废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失、待核销数额等;关注固定资产分类是否合理;详细了解固定资产目前的使用状况等;

(2)对出租的固定资产要检查相关租赁合同;检查各单位账面记录情况,检查是否已按合同规定收取租赁费;

(3)对临时借出、调拨转出但未履行调拨手续的和未按规定手续批准转让出去的资产,要求各单位收回或者补办手续;

(4)对清查出的各项账面盘盈(含账外资产)、盘亏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分清工作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5)检查房屋、车辆等产权证明原件并取得复印件,关注产权是否受到限制如抵押、担保等,检查相关取得的相关合同、协议;

(6)对批量购进的单位价值低的图书等,如果被资产清查单位无法列示明细金额的,按加总数量清查核对实物,按总计金额填列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并注明总数量。

(二)负债类

负债的清查包括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流动负债、长期负债,以及账外负债,要求核查负债的性质、种类、金额和合法性。对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作为本次清查资产损溢处理。

1、借入款项

借入款项包括向财政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的借款和向其他单位借入有偿使用的各种款项。借入款项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向银行和其他债权人单位发函询证;索取相关借款协议或财政部门、上级单位的相关文件;核实借款数额、借款条件、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借款利率;测算借款利息计提是否充分,有无欠息与逾期未还情况,如有欠息是否已足额预提。

2、应缴预算款

应缴预算款主要包括应缴财政预算的各种款项,如非营利组织的预算管理基金、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收入和其他按预算规定上缴预算的款项。应缴预算款清查时重点关注是否按照财政规定的缴款方式、缴款期限及其他缴款要求及时办理缴库,有无缓缴、截留、挪用或自行坐支的现象。

3、应缴财政专户款 应缴财政专户款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应上缴财政专户的各种预算外资金,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列示明细。核查重点同“应缴预算款”。

4、应付款项(暂存款) 应付款项(暂存款)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待结算款项,应按暂存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列示明细;与对方单位进行对账,核实金额和性质。重点关注是否将应纳入单位收入管理款项列入暂存款项,是否存在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结算的情况。

5、应交税金

应交税金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应交纳的各种税费,按应交纳的税费种类列示明细;查阅相关纳税认定、纳税通知、纳税优惠等文件;核对有关会计期间完税证明,对期末未交税金余额复核其是否正确,列示是否允当;关注是否存在税收罚款的情况。

(三)收支类

收支类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检查资产清查期间的收支数额是否真实反映会计期间的收支情况,对重大跨期现象予以调整。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资金往来

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项账务进行全面清理,要求各单位做好内部账户结算和资金核对工作。要做到内部各部门之间、上下级单位之间往来关系清楚、资金关系明晰。

单位内部往来款项原则上不能作为资产清查损溢申报。但为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控制单位的“家底”,如实反映单位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资产状况,内部的单方挂账在同时取得下列证据时可以作为资产清查损溢:

(1)单方挂账产生的内部证据,包括:会计核算有关资料和原始凭证;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形成单方挂账的详细原因;

(2)债务方提供的不承认此笔挂账的理由; (3)中介机构对该笔挂账的经济鉴证证明。

2、资产损溢

中介机构在资产清查中发现的资产损溢,应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政策的规定予以确认;

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造成的错账,应当根据会计制度关于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进行账务调整。

3、文物作为一种特殊形态的固定资产,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管理和收藏的单位负责清查登记。对文物原则上只登记实物量。一些有价文物可以按照国家文物局、财政部(89)文物计字第877号文发布的《文物、博物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第28条的规定办理:“对现有文物藏品,凡能够估价的都要估价入账;无法估价的,可登记品种、等级和数量。对于新征集的文物,应按实际收购金额入账;对接收捐献的文物可估价入账”。

4、或有事项

审阅对外借款合同、协议等,以发现对内或者对外的或有负债、担保情况、财产抵押和司法诉讼等线索,根据实际情况分类编制情况说明。

九、审计关注的重点

为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审计质量,确定本次资产清查的审计重点如下:

1、按申报金额排序,重点关注盘盈及报损额较大、证据不全及特殊的拟个案处理的项目 资产清查的重点应放在单笔报损金额较大、证据不全及特殊的拟个案处理的报损项目上。具体操作时可先对各单位通过初步自行清查提出的拟申报盘盈及报损清单中按金额及证据情况分为abc三类,a类是金额较大、影响较大或比较特殊可能需个案沟通处理的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应予以重点关注,督促各单位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取证,收集材料,并积极与资产清查部门沟通;c类是金额不大或性质不重要的项目,对于此类项目,可予以适当关注;b类是界于a类与c类之间的项目,予以一般关注。

2、保证时间进度

会计师事务所按资产清查时间进度和审计内容制定审计计划,保证资产清查工作按期完成。

3、其他关注方面

会计师事务所关注已交付使用但长时间未转固的基建工程、以及已报废、毁损或丢失未销账的固定资产情况,同时应对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等情况进行必要关注。

十、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

1、为了控制审计风险,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的质量,资产清查部门向各会计师事务所就有关事项下发审计工作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应按要求及时提交有关资料。

2、为了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审计工作总体进度,各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就审计工作进度、重大事项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部门沟通。

3、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重大问题的及时反馈、汇报机制,资产清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特别是一些资产损溢,与规定的标准不相符的,要及时将问题反馈、报告给同级财政部门。 重大问题主要包括:

(1)?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和管理人员意见不一致的重大损溢申报; (2)?难以评估确定价值的资产;

(3)?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产权归属不清、有争议的资产等问题; (4)?与资产清查部门要求报告不一致的事项; (5)?任何影响资产清查报告期限的事项; (6)?其他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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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将要求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如未申报任何清查损溢,参审所仍应按要求出具报告)、管理建议书和重要事项报告等上报资料及时报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部门(包括纸版、电子版和报表数据库)。报送的资料要求签章齐全、装订成册,索引号、页码标示规范、清晰。

5、各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必须有相当的审计经验,熟悉行政事业单位业务,熟悉资产清查政策,能充分胜任所从事的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应将负责审计的各行政事业单位名称及其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等资料及时报给同级财政部门。 ?十

一、审计费用

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参与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部统一支付。参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厅统一支付。

二0xx年二月十二日

中介机构审核鉴证

1、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单位清理出来的各项损益及提供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核实确认;

2、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社会中介机构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3、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有资产损益的单位出具《资产清查事项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 中介机构出具经济鉴证证明的内容及要求

(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经济鉴证的情形

1、单位虽然取得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但其损失金额无法根据证据确定的;

2、单位难以取得外部具有法律效力证据的有关不良应收财款和不良投资损失;

3、单位损失金额较大或重要的单位存货、固定资产、在行程(如适用)的报废、损毁;

4、单位各项盘盈和盘亏资产;

5、单位各项资金挂帐损失。

(二)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经济鉴证应实施的必要程序

1、督促和协助单位及时取得相关损失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

2、在单位难以取得相关损失及资金挂帐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时,社会中介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要求单位单位提供相关损失的内部证据;

3、社会中介机构赴二作现场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取得相关调查资料;

4、根据收集的上述材料,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对单位相关损失的发生事实和可能进行鉴证;

5、通过认真核对与分析计算,对单位相关损失的金额进行估算及确认;

6、对收集的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形成经济鉴证材料;

7、出具鉴证意见书。

(三)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应符合的要求

1、对于单位的相关损失应按照类别逐项出具鉴证意见;

2、鉴证意见应当内容真实、表述客观、依据充分、结论明确。

学院资产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X、加大设备检查力度。要求现场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执行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将每台设备承包到岗、责任到人,实行当班岗位查、每周班组查、按季公司查的层层检查制度。

对储油罐、输油泵、输油管线、防雷防静电装置、可燃气体报警仪等关键装置落实专项检查和日常点检制度;对泵房、付油台等要害部位实行封闭管理;对车辆严格执行回场检查,做到使用前检查、运行中监控、使用后保养。

每天交接班时逐台对设备进行交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上报公司安全生产科进行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维修时间,以使设备能长周期平稳运行。

X、做好设备迎检工作。按照【X】X号《关于开展X年设备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检查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和详细布置。对照《中国石化设备检查细则》进行了逐条梳理,针对自查自改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和整改。

X、规范设备维修管理。要求各基层单位按季度上报维修计划,对于日常维护修理,由各基层单位自行组织;对于大修项目,由公司组织专人实地检查现场设备,拿出预算,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修理。

X、做好公务用车移交工作。由于机构改革,按照分公司统一部署安排,将X辆公务用车及其相关资料全部移交给管理局车服中心。

二、不足方面。

个别单位对基础管理工作不够重视,资料整理不完善、规范。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X、完善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管理权限职责,推进设备管理标准体系建设。

X、做好X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学院资产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 委托方基本情况

二、 服务工作目的

本机构遵循独立、公正、公平的原则,为委托方实现经济行为目的所涉及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所提供服务:本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以货币作为计算权益的统一尺度,对在一定时点上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三、 服务依据

(一) 法规类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7月2日发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4.《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1991年);

5.《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号(2005年8月25日);

6.《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3号令,2003年12月31日);

7.《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

8.《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

9.《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产权[2009]941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4日国务院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8月30日);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

14.《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13]64号)

15.《中央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10]71号);

(二) 准则类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3.《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11]230号);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号);

5.《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号);

6.《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07]189号);

7.《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号);

8.《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08]217号)

9.《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08]217号);

10.《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号);

11.《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1]230号);

12.《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2003]18号);

13.《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248号);

14.《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中评协[2012]244号);

15.《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

16.《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

17.《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01);

18.《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

(三) 项目单位及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四) 评估目的涉及的经济行为依据

(五) 其他依据

四、 工作方式方法

整个评估过程中必须履行下列评估程序。

(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与委托方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和记录下列基本事项,形成评估项目基本情况调查表,并按照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逐级汇报。

1.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2.评估目的。

3.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4.价值类型。

5.评估基准日。

6.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7.评估报告提交时间及方式。

8.评估服务费总额、支付时间和方式。

9.委托方与资产评估师工作配合和协助等其他需要明确的重要事项。

(二)业务分析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基本情况,对胜任能力、独立性、业务风险等进行初步判断,按照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逐级汇报,由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具有决定权的人员决定是否承接评估业务。

(三)签订业务约定书(或委托合同)

本单位在决定承接评估业务后,项目负责人应遵守《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等资产评估相关准则、规定,撰写业务约定书,并按照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逐级汇报、审批后签订。

评估项目执行过程中,当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发生变化,或者评估范围发生重大变化时,项目负责人应当与委托方及时协商相关内容,并按照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逐级汇报、审批后,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业务约定书。

(四)项目分析

项目负责人应结合项目基本情况,进行项目分析,主要包括:

1.进一步了解项目涉及企业情况、资产特点及分布情况,对于特殊行业和特殊资产应初步确定评估方法,有针对性的确定资产负债清查评估明细表和资产评估资料清单。

2.进一步了解项目背景和整体时间安排,消除项目整体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的评估工作时间进度、人员安排等的不利影响,与委托方初步协商评估计划。

3.与其他中介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明确分工和信息交换方式。

(五)编制评估计划

1.项目负责人编制评估计划,并按照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逐级汇报、审批。

2.评估计划的内容涵盖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编

制和提交评估报告等评估业务实施全过程。

3.评估计划通常包括:评估的具体步骤、时间进度、人员安排和技术方案等内容,项目负责人可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确定评估计划的繁简程度。

4.重大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相关部门的监管需要,及时将评估计划向其汇报。

5.评估计划制定后,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评估业务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变化进行必要调整。

(六)现场前期准备

1.项目组进驻前,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特点,向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出评估的工作要求和具体计划,通常包括:评估所需第一批资料清单,评估计划的时间进度、现场评估配合工作内容、评估人员工作分工及联系方式,现场评估工作条件。

2.对于被评估资产所处地域分散或类别复杂、被评估单位数量较多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基于项目顺利开展的原则,在必要时,对被评估单位进行统一的评估培训。

(1)评估培训内容通常包括:培训的时间地点及对象,第一批资产评估资料清单及解答人员联系方式,评估计划的时间进度、现场评估配合工作内容、评估人员工作分工及联系方式,现场评估工作条件。

(2)重大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相关部门的监管需要,及时将评估培训内容向其汇报。

3.对于被评估资产所处地域分散或类别复杂、被评估单位数量较多的项目,在项目组进驻前,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特点,派专人指导被评估单位提供资料,落实被评估单位配合人员及联系方式,保证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现场调查

评估人员应当遵守资产评估相关准则、规定,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对评估对象进行适当的现场调查。

1.要求委托方或者被评估单位提供涉及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的详细资料。

2.要求委托方或者被评估单位对其提供的评估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签字、盖章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确认。

3.应当通过询问、函证、核对、监盘、勘查、检查等方式进行调查,获取评估业务需要的基础资料,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并对其资料进行必要的查验。

4.在执行现场调查时无法或者不宜对评估范围内所有资产、负债等有关内容进行逐项调查的,可以根据重要程度采用抽样等方式进行调查。项目负责人应制定相应的调查方案,明确分类原则、调查对象、工作步骤等内容。

5.评估人员应当根据评估业务需要和评估业务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变化及时补充或者调整现场调查工作。

6.当评估人员现场调查遇有障碍无法履行程序时,项目负责人应与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进行协商,提出问题内容和解决意见,保证现场调查程序的适当履行。

7.项目负责人应将现场调查中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方案,按照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逐级汇报、审批。

8.重大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相关部门的监管需要,及时将现场调查的工作内容、完成时间、存在问题(无法履行的评估程序及其原因、解决建议)等情况向其汇报,获得其同意认可。

(八)收集评估资料

1.评估人员应当遵守资产评估相关准则、规定,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收集评估资料,并根据评估业务需要和评估业务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变化及时补充收集评估资料。

2.评估人员应当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

3.收集的评估资料包括直接从市场等渠道独立获取的资料,从委托方、产权持有者等相关当事方获取的资料,以及从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的资料。通常包括:查询记录、询价结果、检查记录、行业资讯、分析资料、鉴定报告、专业报告及政府文件等形式。

4.现场调查工作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统计遗留问题和尚缺资料清单,与委托方、被评估单位进行沟通,提出解决意见,确定问题解决及资料提供的时间安排和联系方式。

(九)评定估算

1.评估人员应当遵守资产评估相关准则、规定,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进行评定估算。

2.评估人员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评估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等资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评估方法,并于评估报告中披露选择的方法及其原因。

3.评估人员应对所搜集的评估资料进行整理,充分分析其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按照工作底稿索引进行归集。

4.评估人员应当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初步评估结论。采用成本法,应当合理确定重置全价和各相关贬值因素(成新率);采用市场法,应当合理确定参照物,根据评估对象与参照物的差异进行必要的价格调整;采用收益法,应当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盈利预测及风险分析资料,合理确定收益期和折现率,合理预测未来收益。

5.评估人员应当对形成的初步评估结论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最终评估结论。

6.评估人员对同一评估对象需要同时采用多种评估方法的,应当对采用各种方法评估形成的初步评估结论进行分析比较,确定最终评估结论,并于评估报告中披露确定评估报告使用结果的评估方法及其原因。

7.对于国有企业的企业价值评估项目,以持续经营为前提进行评估时,原则上应采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评估,并在评估报告中列示,依据实际状况充分、全面分析后,确定其中一个评估结果作为评估报告使用结果。

8.项目负责人应将评定估算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及解决方案,按照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逐级汇报、审批。

9.重大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相关部门的监管需要,及时将选择的评定方法及其原因、评估思路、主要评估技术指标、确定评估报告使用结果的评估方法及其原因等情况向其汇报,获得其同意认可。

(十)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1.项目负责人应当遵守资产评估相关准则、规定,编制评估报告。

2.评估项目按照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对评估报告、评估程序执行情况、工作底稿等进行必要的内部审核,并将审核、修改情况记录于工作底稿中。

3.评估报告在内部审核后,正式提交前,项目负责人可以在不影响本单位对最终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方或者委托方许可的相关当事方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必要沟通。

4.评估报告由本单位出具,并由项目负责人按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向委托方提交。

5.国有资产评估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协助委托方完成相关审核手续。相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的评估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对其修改、补充、说明的内容及时进行书面回复,并与委托方或者委托方许可的相关当事方进行沟通。

(十一)评估总结

评估项目应进行评估总结,评估总结分为项目总结和技术总结。 1.项目负责人对评估项目的计划执行情况、评估过程中重要事项的处理方法、评估工作的建议等内容进行项目总结。

2.成熟行业或特殊评估对象的评估项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项目组中的各专业负责人,对今后评估业务有借鉴作用的评估技术思路、方法、主要技术指标进行技术总结。

(十二)编制和归档工作底稿

评估人员应当遵守《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本单位制定的《资产评估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编制工作底稿,按照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逐级审批后,及时形成评估档案。

(十三)后续追踪

评估报告出具后,项目负责人对评估报告的使用、经济行为的实施等情况进行后续追踪,并可对相关资料补充归档。

五、 评估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一) 项目实施组织体系

为保障评估项目顺利实施,在项目前期现场调查及资料收集、质量控制、时间进度、信息保密及后续跟踪服务等方面配备充足的专业力量和服务保障措施,公司针对具体项目设立项目领导组,更好地服务于委托方。

项目领导组全面负责委托的评估项目,统一管理协调各项工作,项目领导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首席评估师组成。针对委托评估项目设立业务分部和质控分部,负责具体的评估工作。

业务分部主要工作内容:根据委托方要求对具体评估资产进行现场勘察、资料收集及分析整理、评估技术路线制定、评估测算、编写报告;

质控分部主要工作内容:负责对业务组的工作进行复核,及时将评估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向领导组汇报,严格按三级复核制度和准则要求履行复核程序,反馈复核信息及时对发现问题提出处理建议,保障报告质量。

(二) 人员配备及进度安排

我们将选派一名副总经理职级以上人员担任总负责人,全面负责与贵单位的衔接、组织及协调工作,对内负责人员、工作进度、工作质量的安排与检查工作,并选派多名职业操守优良、业务能力强的专业资产评估师担任本次项目的全过程资产评估服务工作。

1、项目组人员配置情况

(1)整体评估(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分组情况:

在被评估单位的积极配合下,我公司整体评估工作时间一般为10-15个工作日。人员配备情况为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对口的专业人员,为资产评估师),项目组其他成员6名(包括3名资产评估师,3名评估助理人员)。根据评估业务的进展情况,随时增派专业人员。

(2)单项资产及资产组合评估分组:在被评估单位的积极配合下,我公司单项评估工作时间一般为3-5个工作日。人员配备情况为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对口的专业人员,为资产评估师),项目组其他成员3名(包括2名资产评估师,1名评估助理人员)。

(3)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分组:在被评估单位的积极配合下,我公司单项评估工作时间一般为15-20个工作日。人员配备情况为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对口的专业人员,为资产评估师),项目组其他成员4名(包括2名资产评估师,2名评估助理人员)。

(三) 项目实施

评估工作分以下四个步骤来进行。

第一步:前期洽谈与准备。进行项目的前期洽谈,在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后,考察自身的业务承接能力,当决定承接后,对评估对象的情况组织内部人员根据初步收集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同时准备对于评估项目涉及到的行业信息等进行网络搜集与整理,考虑本公司内部评估师专业情况进行安排。对于企业价值评估和其他资产组合的评估,还需考虑安排相应的审计机构协作问题。

第二步:现场调查。评估人员应当亲自到现场勘查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搜集相关财务资料、权属证明资料、实物资产的运行资料,并与委托方相关专业人员一起讨论实物资产的清查方案或办法以及其他非实物资产存在性的问题。比如采取询问、函证、核对、监盘、勘查、检查等方式进行调查。所有现场调查的资料都应该及时整理和归纳并编制相应的分析意见以备后期审核和平等估算。在现场调查阶断最为重要的是明确是否存在受到限制的情况。如果存在某种程度的限制,必须及时报告并与委托方沟通,从而明确评估报告的类型。

第三步:市场询价。评估方法的选择及评定估算。现场调查如果属于综合性的项目,现场负责人应该分别不同的分工由项目组负责先整理好各自负责调查的资料后,召开总结分析后,由局部信息上升为全面的整体信息。在上述基础上,首先从方法的适用性方面进行分析和明确;其次是对参数的选择及其适用性进行分析和明确;第三是对两种或两种以上方法适用性进行再次的决策和做出最终的选择;第四是对单项资产或资产组合的资产进行价格查询并在“货比三家”的思路下确定其价值;第五是再上述基础上按照资产价值估算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得出评估价值。

第四步:编制报告初稿。报告初稿由项目负责人统筹编制,初稿完成后与委托方进行沟通,如果沟通中出现重大争议的应及时报公司负责人审核并协调。内部的复核采取三级复核制度。即现场负责人复核,重点是保证资料的完整性、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及不重不漏等;项目负责人复核的重点是方法选择的恰当性、资料来源的合规性、参数确定的合理性等;公司负责人复核的重点是项目限制性及其解决、项目不确定性所可能导致的风险等。

六、 服务标准及要求

1、 严格遵守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要求,勤勉尽责,兢尽职守, 遵章守纪,维护评估业务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本机构声誉;

2、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估业务、保守相关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3、 严格按计划进度完成评估任务,出具评估报告,如果需要调整必须及时履行内部报告程序及时与委托方接洽调整事项;

4、 在进行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中应与委托方充分沟通,充分了解委托方行业类类别、规模、业务流程、经营状况、市场状况和财务状况、对外担保、未决诉讼等或可能影响评估结果的事项;注意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及经济考核指标、合同协议等,充分收集相关资料,包括重要合同、经济责任书、以前审计报告等;

5、 评估中的相关问题应履行报告制度,一般情况下应由各评估项目负责人与委托方(或资产占有方、产权持有者)接洽或交换意见,对不可预见事项或重大事项处理应通过现场负责人向分管层负责人汇报,不得在现场议及相关评估结果或评估意见。

6、 独立完成评估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承接的评估业务再委托给其他机构;

7、 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执业质量保证措施,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评估项目的情况,并对评估结论及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8、 未经委托方批准,不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委托方及承接评估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估业务的有关情况。

七、 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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