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计算机论文范文

2023-03-22

初级计算机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级维修电工 一般能力倾向 职业能力 选拔模式

[作者简介]赵欣(1964- ),男,陕西富平人,天津工程师范学院职业教育系党总支副书记兼系副主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心理。(天津300222)陈文贵(1978- ),男,天津师范大学教学质量科副科长,主要从事教学质量研究与管理工作。(天津300072)

[基金项目]本文系天津市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技能训练与工科院校大学生全面素质培养的相关性研究》研究成果(项目编号:PV024)。

一、问题的提出

能力,是指人们成功完成某种活动所必需的个性心理特征。它有两种涵义,其一指已表现出来的实际能力,其二指尚未表现出来的潜在能力。客观上,实际能力和心理潜能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能力倾向,也称性向,是指从事某种职务的潜能——现在的或潜在的拥有有效地履行某种职务的能力特性。它包括一般能力倾向和特殊能力倾向两类,前者是指完成多种活动所必需的一般潜力。

目前,人们普遍认为职业常识、空间知觉、逻辑思维、阅读理解、注意的分配与集中、知觉的速度、简单的数据运算等能力在绝大多数职业活动中都是不可缺少的。然而,不同的职业对从业人员的能力在类别、水平上侧重点不同。如果弄清某种职业的能力倾向结构(主要构成要素、水平及其相互关系),就会有助于合理选拔该职业的从业主体,也有助于选拔潜在的从业人员,从而使得在甄别某类人才时能有的放矢,提高效益。本文以高级维修电工为例,通过测试言语能力、数字能力、文书知觉能力、形态知觉能力、空间判断能力、推理能力、手指灵巧性、手腕灵活性及双手协调能力等九项一般能力的基本情况,解决下面几个问题:检验高级维修电工与其他工种(专业)之间、高级维修电工与中级维修电工之间、不同性别之间九项一般能力的差异性;检验高级维修电工九项一般能力与其技能鉴定成绩的相关性;将高级维修电工的九项一般能力化合为三四种职业能力;提出选拔高级维修电工培养对象的参考模式。

二、研究对象与方法

以天津工程师范学院自动化系、机械系四年级和职教系三年级学生共153人为研究对象。其中实验组包括维修电工39人(通过国家高级工考核)。对照组包括中级维修电工70人、机械类工种14人(通过国家高级工考核)和职业教育管理专业学生30人。研究方法是分别对研究组和对照组采用独立样本检验,分别比较九项一般能力的工种(专业)差异、级别差异、性别差异。

三、结果分析

(一)九项一般能力基本分析

1.言语能力。(1)高级维修电工得分(M=16.95)略低于职教专业学生(M=18.50),但差异不显著(P>.05);与机械类高级工比较也没有显著差异(P>.05)。(2)高级维修电工与中级维修电工在言语能力上无显著差异(P>.05)。实验显示言语能力与理论成绩成负相关关系,但不显著;理论成绩低分组的言语能力还略强于高分组。这可能是样本小(N=13)造成的误差,也有可能预示高级维修电工的言语能力要求不高。(3)高级维修电工的言语能力在性别上没有显著差异。

2.文书知觉能力。(1)高级维修电工文书知觉能力只与职教专业学生差异显著(P=0.000),而与其他高级工没有太大差异。维修电工得分(M=47.84)低于职教专业学生(M=53.44)也是在情理之中的,这个结果符合二者的职业指向。一般来说,职教专业的学生将来大多数从事文科教学及管理工作,而维修电工则大多从事工程技术型维修工作。(2)高级维修电工与中级维修电工的文书知觉能力相差不大,表明文书知觉能力与鉴定成绩间几乎没有相关性,这说明对高级维修电工的文书知觉能力上要求并不高。(3)高级维修电工的文书知觉能力在性别上没有差异。

3.形态知觉能力。(1)高级维修电工的水平(M=47.51)弱于机械类高级工(M=55.00),且差异很显著(P=.005)。机械类专业学生经常与图形打交道,因而他们对几何图形的形状、构造、性质、关系等特性较为熟悉。(2)高级维修电工与中级维修电工的形态知觉能力差异不大。(3)形态知觉能力与高级维修电工的鉴定成绩相关性小。(4)高级维修电工的形态知觉能力无性别差异。

4.空间判断能力。(1)维修电工的水平(M=15.72)低于机械类高级工(M=18.25),差异显著(P=.025),但与职教专业没有显著差异。机械类高级工经常进行空间图形设计与制作以及实际操作,因而空间判断能力更强也是可以理解的。(2)高工与非高工的空间判断能力差别不大,说明此项能力与鉴定成绩相关性不大。也表明空间判断能力与成绩的高低没多大关系。(3)男女高级维修电工的空间判断能力差异不显著。

5.推理能力。(1)高级维修电工与其他工种(专业)没有显著差异,即各工种(专业)的推理能力旗鼓相当,水平也都不错(M>51,总分60分)。(2)高级维修电工与中级维修电工的推理能力差异不显著。表明推理能力与鉴定成绩的相关性较低。(3)男性的推理能力(M=52.70)略高于女性(M=50.00),但未达到显著的差异水平。

6.数字能力。(1)高级维修电工的数字能力水平(M=10.70)明显低于职教专业学生(M=15.90),差异很显著(P=.000);而与机械类工种的差异不显著(P>.05)。原因可能有几点:一是职教学生全都是高中生源,而维修电工既有高中生源又有技校生源,因而二者的数学运算训练程度可能差别较大;二是职教学生对能力倾向测试有较多了解,而维修电工平时接触的数字多是专业技术上的东西,因而可能存在一个感知、判断过程,并且做题时力求准确(害怕出事故的心理影响),导致做题速度不高,得分低。(2)高级维修电工与中级维修电工的数字能力差异较大(P=.032),中级工得分偏高。而研究发现数字能力与鉴定成绩的关系不密切,因此,高级维修电工的数字能力要求不是很高。(3)高级维修电工的数字能力在性别上差异不大。

7.手指灵巧性。(1)高级维修电工与机械类高级工的手指灵巧性差异显著(P=.026),而与职教专业学生的差异不显著。机械类高级工水平(M=15.11)高于维修电工(M=12.11),这可能与机械类高级工经常使用钳子、镊子等工具进行操作实践有很大关系。(2)高级维修电工与中级维修电工在此项能力上非常接近(M=12.11和M=11.93)。而高级维修电工操作成绩与手指灵巧能力的关系较大(r=.359),操作成绩高分组得分(M=13.50)明显高于得分组(M=11.07),二者的差异显著(P=.025)。(3)高级维修电工的手指灵巧性在性别上没多大差异。

8.手腕灵活性。(1)高级维修电工与其他工种(专业)在此项能力上相差不大,差异性检验不显著。(2)高级维修电工与中级维修电工的手腕灵活性水平差异也不显著。但研究显示,该项能力与操作成绩的相关性较大(r=-.610,P=.007),操作成绩高分组和低分组的手腕灵活能力差异显著(P=.021),低分组略强于高分组,这与预想的结果不一致,很有可能是样本小(N=18)所导致的误差,也有可能是评分误差。从另一个角度讲,也许高级维修电工对手腕灵活性的要求已随着智能要求的提高而减弱。(3)男女高级维修电工的手腕灵活性差别不大。

9.双手协调性。(1)高级维修电工的成绩(M=207.9)明显优于职教专业学生(M=357.2),差异非常显著(P=.000),而与机械类工种的差异不是太明显。可以肯定,维修电工经常进行一些双手协同性的活动,因而其眼与双手的运动协调性良好,但职教专业的学生则很少甚至根本没有接触过此类训练活动。(2)高级维修电工与中级维修电工的差异不显著。研究发现,高级维修电工的双手协调能力与操作成绩关系较密切(r=.366),操作成绩高分组(M=145.3)明显优于低分组(M=203.8)。这说明高级维修电工对动作的协调性、流畅性更好,更能驾驭复杂且难度高的动作。(3)高级维修电工的双手协调能力在性别上差异比较显著(P=.043),女性的水平(M=284.4)低于男性(M=186.1),这可能是男生比女生好动手好尝试的缘故。当然,也有可能是样本太小(女N=4,男N=14)造成的误差。

(二)九项能力综合分析

通过以上逐项能力分析,综述如下:

第一,高级维修电工与职教专业学生在文书知觉能力、形态知觉能力和数字能力三方面的能力倾向差异显著,维修电工弱于职教专业学生;而在双手协调性上,维修电工明显强于职教专业学生。高级维修电工在形态知觉能力、空间判断能力和手指灵巧性上都稍稍逊色于机械类高级工,差异水平显著,这表明维修电工的机械能力不如车工、钳工等机械专业学生要求那么高。第二,在高级维修电工与中级维修电工的九项能力比较中,仅有数字能力方面有显著差异,中级维修电工的能力偏强些。这表明技能鉴定中对高级维修电工数字能力的要求不是很高。第三,男性高级维修电工与女性高级维修电工在九项能力上差异不大,这与某些研究结果一致。第四,高级维修电工一般能力中,手腕灵活性、手指灵巧性和双手协调性与操作成绩关系比较密切(r>.35),总体上说,能力水平高者的操作成绩也更好。因此,可以得出高级维修电工在这些方面是要作较高要求的结论。

四、能力简化及培养对象选拔模式讨论

1.九项一般能力简化。研究发现,九项能力相互作用,整合后有三个突显因素(综合因素),它们代表九项能力的程度高达64.502%,因此,我们可以将之简化为三项主要职业能力。研究发现形态知觉能力(A3)、推理能力(A5)、文书知觉能力(A2)、双手协调能力(A9)、空间判断能力(A4)可整合形成第一职业能力,即知觉推断能力。手腕灵活能力(A8)、手指灵巧能力(A7)、空间判断能力(A4)、推理能力(A5)、双手协调能力(A9)可整合形成第二职业能力,即心理运动能力。数字能力(A6)、言语能力(A1)可整合形成第三职业能力,即言语数理能力。若简化为三项职业能力,则整合情况为A3,A5,A4,A9,A2;A1,A6;A7,A8。A5与A3,A9相互之间关系非常密切(P<.05),可以归于一类。通过了解,结合维修电工的工作分析,认为知觉推断能力和心理运动能力是其重要的一般能力。但由于抽取样本的限制,前述一般能力的化合聚类准确与否还需进一步研究。

2.高级维修电工培养对象选拔模式。目前培养高级维修电工的任务很艰巨,选拔好后备高级维修电工的培养对象意义重大。依据前述高级维修电工的九种一般能力倾向分析,结合当前挑选高级维修电工培养对象和其他人员选拔的做法,提出如下模式,仅供参考(见184页图)。

模式说明:(1)图中虚线表示不合格。(2)字母N表示培训的次数,亦即检验次数。(3)流程图中第一次一般能力倾向测试起初次甄别的作用,只要其水平达到合格程度即可进入下一环节。第二次一般能力测试起验证作用,并且为进一步发展高级维修电工技能提供潜能参照。(4)短期培训时间在模式中为1~3周,中长期培训时间为1~6月。(5)参选人员在没有被淘汰的可能时即成为合格的高级维修电工培养对象,对于个体的选拔行为结束。

五、访谈情况

由于数据处理的结果与研究人员的预测有一定差距,于是课题组就有关问题对维修电工专业实习基地的教师及该专业的同学进行了访谈,从中了解到一些新情况。

1.电工分安装电工和维修电工两类。安装电工一般是按图施工,对动作技能要求较高。维修电工则侧重于维修、排除故障,即以分析问题为主,要求思维分析逻辑严密,对实际的动作操作技能要求不是太高。高级维修电工则更偏重于智能化,除一般检查、排除一般故障外,还要能够检修国内外先进设备,设法改进机器设备,甚至要求编制和修改计算机控制程序,因而对其空间判断、形态知觉以及推理的能力要求很高。这与数据结果表偏差较大,可能的影响因素有:(1)样本容量过小,机械类高级工的人数远小于30人。(2)一般能力并不能完全在职业技能鉴定中体现出来。(3)技能鉴定成绩的评分有误差。

2.高级维修电工与中级维修电工的九项能力差异不大。原因是二者的起点都是中级水平,然后在一起学习、实验、实习,都参加了高级工的考试训练,只是由于专业理论和技能训练的效果有所不同,导致其鉴定成绩出现合格与不合格两种情况,但并不能说明他们的一般能力就一定有较大差异。

3.男女高级维修电工的九项一般能力差异不太大。有可能是样本小的缘故,但很多实习指导教师和学生都表示能够接受,因为男女学生在平时都进行相差无几的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并且参加高级工考核通过的学生中,男女生占各自参考群体的比例都差不多。

4.言语能力不仅指口头表达能力,还包括书面和符号表达能力。有些学生有很好的设计方案,但无法正确、有条理地表述成文字和图例或者电路,因而其理论成绩可能会受影响。

5.手腕灵活性与操作成绩负相关性较大。原因可能有:样本小或操作成绩评定误差。

6.高级维修电工的技能要向智能化方向发展。这说明,该职业对推理和创新能力要求越来越高,真正称职的高级维修电工,还必须有相当的专业实践经验。

六、主要结论

1.高级维修电工与其他工种间部分能力差异显著。高级维修电工(工业自动化、电气技术专业)的双手协调性高于职业教育管理专业学生的水平,二者差异非常显著(P<.001),而文书知觉能力、形态知觉能力和数字能力方面则是前者弱于后者,差异也很显著(P<.01)。高级维修电工的空间判断能力、形态知觉能力和手指灵巧性与机械类高级工的水平差异显著(P<.05),前者弱于后者。

2.不同性别间能力无明显差异。高级维修电工的九项一般能力在性别上无显著差异。

3.手的运用能力对成绩影响显著。高级维修电工操作成绩高分组与低分组的手指灵巧性及双手协调性差异显著(P<.05),且前者强于后者。

4.九项一般能力可以进行简化。由主成分分析和聚类分析可以初步将高级维修电工九项一般能力简化为心理运动能力、知觉推断能力和言语数理能力三项。但限于现有数据,其准确性还需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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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Linda S,Gottfredson.The general intelligence factor[OL].http://www.harding.edu.

初级计算机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 钢琴教学 教学规则 人格塑造

音乐是人民表达情感的方式之一,也是人民的另一种“语言”。钢琴正是深受世界各国人民爱好的乐器之一。学习钢琴不仅仅可以丰富生活,还可以陶乐性情。通过弹奏的训练,也能锻炼学琴者克服困难的毅力。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一.树立正确的目标意识

在学校钢琴之前,我们应该具备什么样的思想意识呢?第一、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培养学校兴趣,提高综合素质。在教学中发现,学生学习钢琴只是一时的兴趣,不够认真。这种意识很快就会传递给准备学琴和正在学琴的学生。其结果会使学生散漫、懒惰等不良习惯在学生身上滋长。第二、使学生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学琴是非常辛苦的。因为它需要你在固定的时间里联系,并且持之以恒。要全面提高學生的钢琴水平,教师应该按照每个学生在学校过程中的表现。因材施教,是每一个学生循序渐进,掌握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的演奏技能。在教学中,还应该教会学生从复杂的、感性的钢琴弹奏中学会一种科学的、理性的联系方法。

二.教学形态要规范

虽然学琴是由兴趣开始的,但是应该从起步开始就要讲究手型、触键、音阶、识谱习惯等方面的基础训练。

坐姿:

身体要放松的坐在琴凳上,把肩膀放松下来,手臂成圆弧状,微微打开,腿成“T”字形,上身微向前倾。在具体的教学中,老师可以让学生先叹一口气,而后轻轻地拍拍学生的后肩,同时要和学生亲切的交谈,便于学生消除紧张的情绪,身体很自然的达到放松的状态。在以后的教学中要经常轻轻地拍拍学生的后肩,放松的练琴状态会很快养成习惯。

手型:

首先,手的三个关节要立起来(凸出),手里像握着一个鸡蛋,这个步骤的要领是手要放松的打开,其次,手腕与白键相平行,这里要明确的是手指落键的力量来源是手臂的重力,为了保证手臂的力量能够充分的利用,手腕要与白键相平行,过高或过低都人为的为力量的传递制造一个“坎儿”。第三,弧口放松打开,这一点如果学生能够做好,就能够容易掌握手指的触键点,也为今后“转指练习”作好准备。第四,手心向外圆,因为人的五个手指是有长有短的,如果按照手指自然的形状放在琴键上,手面是呈“坡”状,手的重心不会与手心在一条重垂线上,手心向外圆,5指向手心抓一些,那么手的重心在琴键上的状态相对就比较平衡。就像人站在地上要走好,首先要站稳了,手型的整个状态要放松、舒展。

落指练习:

学生在清楚了手型的状态之后,就要开始落指练习。第一步,起手。手由手腕处提起,完全地放松。在教学中可以让学生把手摇一摇,手会很快的达到放松的状态,学生在学习时会出现大臂紧张的情况,可在课后加强手臂放松训练。第二步,直接落指。把整个手臂的力量落在指尖上,这一点是落指练习的难点,老师要特别细心的与学生交流。第三步,检查手形是否规范。在练习一段时间后可将三步改为二步,第一步,起手放松,第二步落指,触键时手即成型,落指练习中比较合理的手指练习顺序为3指、2指、1指、4指、5指。

老师在教乐曲的同时学生就可以自己学会识谱,但是课后的识谱训练对于进度比较慢的学生来说是必要的,这里强调的识谱习惯有三个:一是提前看谱,前一个音落下的时候,眼睛要看着下一个音符,遇到休止符,要在下一个音的位置作休止。二是边弹边唱,这不仅训练了学生的音准,并且可以使他们发现弹琴中的错误。三是慢练,学生在练琴时不能一开始就追求速度,学生要明确的是弹琴的速度是建立在其钢琴基本功上的,认为把曲子弹的得快就是弹得好,是十分错误的。学生在慢练的同时,可以明确的做好“起手”、“落指”等基本要求,也可以使曲子的节奏弹得很稳。以上三点在学生今后的钢琴生涯中会发挥很大作用。

良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以后这些具体的教学细则,老师在教学初期必须规范地对学生进行引导,其中任何一项工作的疏忽都有可能给以后的学习带来不便。学习钢琴的过程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是一个不断纠正错误的过程,老师的引导和帮助会使学生少走很多弯路。

三、贯彻适时的教学规则

具体的教学形态是必然的、相对固定的,广大老师和学生可以普遍采用的。那么针对每个学生的不同特点,老师在教学中又如何去把握这些具体的形态落实到位,这就对老师的教学手段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钢琴的学习是无止境的,但是学习方法是可以比较全面的总结。我们要灵活运用这些方法去指导学生学习,我有以下四点心得:

1.“俯视教学法”。

首先,老师要站在一定的高度对所授的知识进行规整,对整个钢琴教学要有宏观的布局和思维结构。老师教学的每一个步骤和各步骤之间的连接都要站在“高处”进行,这样老师会很清楚知道每一段时期需要落实哪些教学步骤,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要让学生的学习达到一个怎样的高度,而不是根据教材或是遇到难题才想办法解决。

2.“空间教学法”。

学生们的想象力是十分丰富的,而且学生们乐于想象,在课堂中,老师要充分利用学生的这一特性,引导学生展开丰富的想象,在他们想象的空间里布局教学内容。积极与学生互动,这样不但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而且也易于学生理解老师所授的内容。这样的课堂气氛会很活跃,老师轻松讲授,学生快乐学习,学习效率也很高。学习钢琴是一种艺术活动,以自己的感受去弹奏并具有首创性、独立性和新颖性。在技巧、诠释、规范、标准方面要有严格的要求以后,要注意学生的想象性和个性的发挥,尤其是要尽量尊重学生的个性,引导学生发挥其个性。

3.“循环教学法”。

钢琴技艺的提高需要基本功的练习,那么是不是要把老师布置的作业练熟就可以了吗?这样的学习方式就太盲目了。在钢琴的学习中,学会了乐曲中的技巧是首要的,把乐曲练熟是必要的,最重要的是乐曲练习后的总结,这也是提高琴技的关键。在具体的乐曲学习中,老师第一节课指导学生一个乐曲,学生在课后按照老师的要求进行有目标的练习。第二节课老师对学生练习一周的乐曲进行“半成品”的“雕琢”,这个过程占用课堂的时间很短,课后的练习也不用大费周章,细心一些就可以达到教学要求。但这使乐曲产生质的飞跃,在这节课继续学习新的乐曲,课后第三节课学生把经过老师二次指导的乐曲高质量的还一遍,在上节课新学的乐曲继续还课,让老师二次指导,再学习新的乐曲,依次类推,循环学习。

(在这里要特别说明一下,老师在第一周只能指导,不可以范奏,让学生弹奏出自己的风格,乐曲弹熟后,老师示范让学生对比学习。)正确适时的运用循环学习法,教学效率会有明显的提高,还会减轻学生和老师的负担。

4 .“综合教学法”。

在钢琴考级热的大潮中有这样一个现象,有一些八级、十级的学生考级前才突击学习乐理,于是死记硬背对付考试。这些学生学习那么多年的钢琴,钢琴弹得相当不错,为什么连一些简单的乐理知识还未掌握呢?难道钢琴教育就是识谱弹谱?老师必须明确钢琴教育的综合性,在具体的教学中,必须对乐理知识,乐曲作者及相关背景进行讲解,还要进行视唱练耳的训练。当然不是让老师单独抽一节课来讲解,而是需在每一节课的教学中积累,并且老师应要求学生在课后自我学习,多方面的丰富自己的音乐素养。这样学生能够准确地分析乐曲、理解乐曲、演奏乐曲,从而提高学生自我优化作品的能力。

钢琴的学习不仅促进了学生生理上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心理,学习钢琴不仅修养身心,养成良好的心境,遇事能够沉默冷静,而且在多年的学习中也培养我顽强的毅力和坚定的信念,老师自身不仅要具备坚定的信念还要培养学生长期坚持不懈的毅力,有了这些珍贵的精神,在老师、学生的共同努力下,学生一生所需要的勇敢、自信坚持不懈……会伴随着钢琴的征途滋长。

初级计算机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初级钢琴的学习阶段是整个钢琴教学的第一步,其重要性也就尤为突出,它关系到学生学琴的基础是否正确、牢靠,而且对他以后在钢琴方面的发展起着关键性作用。因此,了解初级钢琴的学习特点,实施正确的教学方法,处理好初级钢琴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对学生今后在钢琴艺术方面的发展起着关键性作用。本文将着重从读谱习惯、技巧训练、音乐语言、演奏的完整性四方面作以系统分析。

【关键词】钢琴教学 训练 技巧 演奏

引言:在日新月异发展的今天, 人们的音乐视野不断地扩展, 艺术涵养也日益深厚, 钢琴教学的方式也趋向多元化。钢琴教学,不单单只是把学生自己准备好的乐曲进行修正, 修饰及提高, 更重要的是要教授学生一种学习钢琴的方法。每个学生的个人气质、身体条件, 以及他们学钢琴的目的都各不相同。虽然他们的目标各不相同, 但无论对哪一类学生来讲, 都必须要去思考一个共同的问题, 那就是在学琴过程中避免那种漫不经心、只是手指在琴键上作长时间的、反复的机械练习, 这只是在浪费时间和体力而已。因此设计一套良好的练习方法, 是钢琴教学的一个重要任务。下面,笔者将通过自身对于钢琴教学的几点认识,结合但昭义老师的《少儿钢琴教学与辅导》中的部分讲解,做以概述。

一、必须养成正确的读谱习惯

读谱是钢琴教学的重要环节, 因此读谱的正确与否关系到一首乐曲的弹奏是否成功。作曲家在乐谱中力图表达的音乐形象、所要揭示的思想内涵如果因为演奏者不细心, 不认真的读谱而导致弹奏错误, 那么就不能将乐谱所记载的信息准确地传达给听众, 从而失去其应有的价值。在教学的初始阶段,首先应让学生看清谱号、调号、音符、节奏、指法以及各种表现符号等等。这些看似简单的问题, 却往往是学生常犯的错误。在教学中老师必须费很大的工夫才能把那些错误改正过来。所以事先让学生了解正确的读谱方法并逐步养成良好的读谱习惯, 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弹奏技巧的训练

钢琴的弹奏技巧是表现音乐美感的必要条件,也是表现钢琴音乐的一种手段。想要表现音乐的完美效果, 就必须勤练实用的弹奏技巧。

(一)触键作为钢琴演奏技巧之一, 是钢琴演奏者在学习中要解决的重点。对于初学者, 要以延续不断的传统钢琴触键方式来规范他们。在基本的训练中, 应当给予学生一个可以遵循的基本原则, 大致是: 让学生注意做到高抬指,手臂柔软松弛, 动作要小, 并保持双肩的松弛状态, 双手接近水平状态,前胳膊到琴键部分则略带倾斜, 手指柔和地弯曲并尽量用指尖的中心接触琴键。

(二),音乐性节奏的训练。节奏是音乐的原动力, 这部分的训练是培养学生的乐感及韵律感。正确的节奏训练能够发挥多样的节奏美感, 进而表现生动、活泼、豪放以及轻巧、细致的美妙音乐, 体验音乐本身的鲜活性和时间的艺术性。对大多数学生来说, 由于初学琴时手脑的不协调, 很容易将节奏忽快忽慢, 音符时值弹长弹短。针对这样的问题, 应先从节奏型简单, 易于掌握的乐曲入手, 渗透式地逐渐进入到节奏型复杂的乐曲, 使学生能逐渐掌握一些基本节奏型的弹奏方法, 增强他们的心理节奏和弹奏节奏的统一, 使手脑得到很好的协调。

(三),指法的合理运用。正确的指法可以减少或减低手指运动, 帮助背谱, 提高练琴质量, 克服技术困难; 可以帮助弹好乐句, 表达好语气, 从而更好地掌握好音乐风格。所以练习一首新曲时, 必须考虑依照音符的前后顺序和各个手指的特性来判断乐谱上所注明的指法, 或是用多种指法多次试弹, 最后选择出最好最适合自己的指法,并且要把确定下来的指法注明在谱面上, 以便练习。但对初学者, 要养成严格按照指法标记弹奏的习惯。特殊情况( 如手太小) 需要改动指法的, 一定要在老师的指导下完成; 一旦确定了指法, 就要在练习时严格遵守。特别值得一提的是: 练习曲的指法尽量不要更改。

(四)手腕的柔软运动。演奏时演奏者必须重视手腕的运动。手腕要与手指、手臂相互配合, 共同作业; 即便是在单纯的手指训练时, 也不可忽视手腕的技术动作。无论是进行柔软流畅的演奏, 还是强劲有力的演奏, 手腕的协调都是不可或缺的。手腕的技术动作是十分丰富而多样的, 但是在实际的演奏中, 手腕的运动方式并非是某种单纯的运动, 更多的是手腕动作的综合运用。

三、从乐谱中找出音乐的语言

当学生把练好的作品带来上课时, 老师不能只注重音符、节奏、指法等细节的改正修饰, 而忽略了音乐的整体性。此阶段必须注意到音乐的表现, 培养学生对乐曲的想象力, 以及在音符中准确地捕捉音乐语言的能力。

(一),对乐曲的想象力。首先让学生注意到乐曲的标题, 在讨论中使其对乐曲的标题内容有一种想象力, 如乐曲是轻快的三拍子舞曲或是雄壮有力的二拍子的进行曲。大调的调性使人有明朗、轻松、活泼的感觉, 而相反的小调则使人有柔弱、伤感、典雅的感受。

(二),乐句的表达。要让学生分析乐句。音乐的语言和生活的语言是息息相通的, 像说话一样每个乐句都有它的语气、走向及核心音。乐句之间必须有呼吸, 也就是手指弹到一段乐句最后一个尾音时容易间断, 必须特别注意连音的弹奏方法, 使音与音之间既没有空隙, 又不相重叠, 从而弹奏出优美如歌的旋律。

四、培养演奏的完整性。

(一),培养学生养成认真,准确,科学的读谱习惯。一般学生在弹奏一首乐曲的过程中,仅仅是一遍一遍地重复弹奏直至熟练为止,凭的是感性记忆,这对演奏者来说是十分不利甚至是危险的, 只要在演奏时稍有干扰,就会引发思维空白,弹奏就容易出现错误甚至难于进行下去。笔者认为得背谱应是综合运用各种记忆方 法,在感性记忆的基础上结合理性记忆, 即对乐曲的曲式结构、和声、织体、调性等进行认真分析,使记忆建立在清晰的理性分析基础上,这样当整个乐曲溶化在 理性和感性相结合的思维记忆时,弹奏将取得精确无误的精彩效果。

(二)帮助学生克服技术难关。演奏技术是表现音乐的重要手段,它在演奏中的重要性是不可低估的。有完美的技术,才能使演奏者得心应手,不少人因为技术上的难关没有很好地克服而影响了整个演奏的效果。在教学中我们常发现有些学生无论把一首曲子弹奏多少遍, 而错误总是固定在某个地方,这时,老师应及时指导学生把这些小节、音符单独放慢速度练习或是改变指法来解决技术上的难关, 否则这个错误将永远存在,技术上的问题是不可能凭侥幸心理、靠一时的演奏热情去弥补的。

(三)引导学生身其境,找到应对紧张情况的有效办法。人在紧张时可能会出现记忆上的瞬间空白或是技巧上的失误等情况,这对于钢琴演奏者来说是难以避 免的,出现这种“意外情况”时,关键要镇定自若,把演奏坚持下去, 使失误减少到最低程度。因此,老师应引导学生把平时的弹奏练习都当成考场或舞台上的演奏, 鼓励学生常在其他同学前表演,使自己时常处在高度集中和紧张的状态下处理演奏中可能出现的小漏洞,这对保证钢琴演奏的成功来说是有一定好处的。

初级计算机论文范文第4篇

后来,在学校缺少数学教师的情况下,我“转业”为数学教师。我一边抓教学,一边做教研,建起了教育教學博客,在《中国教师报》《中小学数学》等报刊上发表论文多篇;主持的省级教育科研课题圆满结题,通过鉴定;在教师课堂教学技能大赛中多次荣获县级奖;所指导的学生在化学、数学竞赛中多人多次荣获国家级、省级奖;被《中学生数学》杂志聘为特约作者;曾获市级“优秀教师”“名教师”及省级“农村骨干教师”等称号。

2015年,我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向主管部门递交了破格晋升中学高级职称的材料。当时,我的参评材料在市教育局通过了,但在市人社局评审核查关上被卡住了,因为我提交的论文都与我所学的化学专业不匹配。

其实,一个化学专业出身的老师为什么要代数学课呢?因为学校需要!改当数学老师是急学校所急啊!教师按学校需要调整教学科目,应该给予肯定、鼓励和支持。县教育局的领导就我的情况向市人社局作了详细说明,市人社局终于为我开具了函件,连夜送往省城,恰好赶上第二天省教育厅的评审会。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的评审中,我顺利通过,高评会上也是一路顺风!

我,一个乡村教师成功晋升职称,源于国家对乡村教育的重视,源于职称政策对农村教师的倾斜。我相信,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实施和教师职称改革政策的落实,一定会为我们带来乡村教育发展的春天!

初级计算机论文范文第5篇

(一)命题形式与分值分布在命题形式和各种不同的题型所占比重方面,与去年的有关情况保持了一致,具体情形可参见表1。在命题形式与分值分布方面,需要广大考生注意的有两点,一方面,初次参加这类考试的考生务必要事先弄清楚某些题型的答题要求,这对考场发挥具有重要意义。如多项选择题的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考生只有全部选对才能得分;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判断题中每小题判断正确的得1分,答题错误的扣0.5分,不答题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即答错了只扣本类题的分。另一方面,从表1反映的命题情况可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经济法试题》是以客观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为主的,客观题占总分值的75%。客观题相对来说难度较小,其考核的是考生对基本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一般答题和应试技巧方面的因素对考试结果影响不大。主观题(简答题和综合题)是考核考生对知识的运用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占总分值的25%,要求考生不仅要知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而且能够运用法律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尤其对审题、答题的技巧要求比较高。一些考生对主观题的题意分析可能是正确的,但不讲究答题步骤和技巧,也往往会丢掉一些冤枉分。这启发广大考生在复习过程中,不仅要重视多做练习题,通过练习题掌握有关考点,而且要善于从标准答案中总结答题步骤和方法,要确保在会做的基础上将分得满。

(二)答题应注意的要点解答主观题要注意四点。一是要信心十足。每个综合题都有四、五个小问题,每个简答题一般也要提出两个或三个小问题。这些小问题基本是相互独立的,第一问即使不会答或者答错了,也不至于后面的问题也一定答不对。换句话说,一个简答题和综合题的所有小问题都答错的概率很小。二是要认真审题。审题是答题的一半,题审不对就不可能答对。尤其要注意的是,一个题一般至少要审两遍,第一遍了解题的主旨,要逐字逐句审查,同时不妨将题中的关键信息用笔做上标记。第二遍根据题后问题去题中寻找有关信息,此时第一遍审题过程中关键信息用笔做上了标记的关键信息就会非常有用。三是迅速在脑海中组织答案。构思答案时,脑子中的备选答案要周全,切忌脑海中只有“肯定”和“否定”两个答案,想一想是否有第三种可能。四是答案的设计一定要简洁、准确。结论要准确,理由要简洁,既要准确表述法律依据,又要恰当地阐述事实根据,两者不可或缺。

二、试题涉猎面宽,各章所占比重差别趋小

(一)试题的章节分布从200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经济法》试题情况来看,考点遍及考试大纲的各个部分,充分反映了《经济法》科目点多面广的特点。具体各个章节分值的分布情况可参见表2。从表2反映的命题情况可见,首先,200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试题涵盖了考试大纲以及辅导教材所有章节的内容。《经济法》需要记忆的内容很多,但决非死记硬背,而是需要通过做题、链接、比较等多种方式来实现记忆的目的,这是经济法科目与其他两个科目不同的特点。特别是非法律专业考生,平时对法律的了解和接触不多,基本上属于“空白”考生,对复习应试要注意全面复习,不要轻易放弃。

(二)试题的内容分布2008年中级经济法考试试题中,占10分以上的章节有6章,分别是第一章经济法总论、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六章证券法律制度、第七章票据法律制度和第八章合同法律制度。这六章属于2008年中级经济法考试中的第一层次。需要说明的是,第一章经济法总论和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所占分值比重分别是12分、18分,超过了大部分人考前的预测。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第六章证券法律制度、第七章票据法律制度和第八章合同法律制度所占比重则在绝大部分人的掌握之中。这一特点所给考生的启发就是中级经济法总共九章内容,在考试中的分值分布有进一步均匀的趋势。除了第九章相关财政法律制度在今年的考试中所占比重明显较小以外,其他各章在今年考试中所占比重有一定的趋同势头。从中得到的启发就是在复习应试过程中,不要过分强调重点,每年考试的命题都会与前一年有一定程度的变化。

三、跨章、跨节关联考点综合命题趋势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关联考点的综合跨章、跨节关联考点综合命题趋势在2008年中级经济法考试试题中得到进—步加强,并且可以预见这种特点将会成为将来一段时间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科目命题的方向。例如,2008年中级经济法试题单选题第7题:甲、乙、丙、丁拟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四人签订的合伙协议的下列条款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哪个选项。A选项是,甲、乙、丙、丁的出资比例为4:3:2:1;B选项是,合伙企业事务委托甲、乙两人执行;C选项是,乙、丙只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D选项是,对合伙企业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的表决办法。本题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的相关规定,在命题倾向上,不是简单把合伙企业法中某一个命题拿来考察,而是将该章关联的考点综合到一起,考察考生的综合理解和掌握情况。本题答案为c。根据有关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再如,2008年中级经济法试题综合题:甲公司拟购买一台大型生产设备,于2007年6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价值为80万元的生产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1)设备直接由乙公司的特约生产服务商丙机械厂于9月1日交付给甲公司;(2)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3)甲公司于设备交付之日起10日内付清货款;(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向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合同签订后,丙机械厂同意履行该合同为其约定的交货义务。6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9月1日,丙机械厂未向甲公司交付设备。甲公司催告丙机械厂,限其在9月20日之前交付设备,并将履约情况告知乙公司。至9月20日,丙机械厂仍未能交付设备。因生产任务紧急,甲公司于9月30日另行购买了功能相同的替代设备,并于当天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2万元,同时赔偿其他损失。乙公司以丙机械厂未能按期交付设备,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应由丙机械厂承担违约责任为由,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10月10日,甲公司就此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乙公司提交答辩状并参加了开庭审理。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担保法、仲裁法等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说明理由;(2)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应由丙机械厂承担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3)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解除后,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是否仍然有效,说明理由;(4)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的定金条款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5)法院是否有权审理该合同纠纷,说明理由。本题分析:本题涉及第一章经济法总论中的仲裁与诉讼管辖、仲裁条款的效力等考点,还涉及第八章合同法律制度中的合同解除的原因、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定金等相关知识点,综合性很强,上典型的跨章、跨节关联考点综合命题。本题答案:(1)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解除合同。理由是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另外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甲公司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丙机械厂仍未履行,此时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2)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应由丙机械厂承担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以债权人、债务人为合同双方当事人,第三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第三人只负担向债权人履行,不承担合同责任。本题中,甲公司和乙公司是买卖双方的基本当事人,而丙机械厂为第三人,因此是不承担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的。(3)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解除后,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是否仍然有效?仲裁协议仍然有效。因为根据有关规定,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虽然解除,但不影响其中的仲裁协议的效力。(4)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的定金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本题中,主合同标的额为80万元,其20%为16万元,约定的定金未超过该标准,因此是符合规定的。(5)法院是否有权审理该合同纠纷?法院有权审理该合同纠纷。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起诉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本题中,甲公司提起诉讼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乙公司在首次开庭时也未提出异议,因此视为甲乙双方放弃了仲裁协议,人民法院是有权继续审理该合同纠纷的。

(二)学习过程中知识点的链接通过上述例题的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考生要注意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科目的知识结构和内在联系,学习过程中要善于链接、比较,形成知识体系。惟其如此,才能更加自如地应对考试中跨章、跨节关联考点综合命题的情况。中级《经济法》的内容体系可以归纳为四块内容:一是总论,包括经济法调整对象、经济法律关系、法律行为与代理、经济法的实施;二是市场主体法(企业法),主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破产;三市场行为法主要包括票据、证券、合同;四是财政法,主要包括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表现为,总论是后面经济法知识的基础,是对后面三块内容共性的抽象和概括。比如法律行为、诉讼时效等是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等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都涉及的内容。市场主体法所涉及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等市场主体是合同、票据等市场行为的实施者。财政法主要体现的是经济管理关系。鉴于此,考试中的命题就会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如“公司”签订“合同”,运用“票据”付款,发生争议进行“诉讼”甚至进入“破产”程序。这样一个综合题,可能涉猎教材中四、五章内容。考生必须注意把握不同章节内容的关联性。除了自己要习惯链接、比较教材中不同章节的关联内容外,事实上教材中有许多内容已经明示或暗示给了某些考点之间的联系和可比性,考生应当注意鉴别,多加关注。以破产法与合同法的链接点为例,2008年经济法指导教材中明示出来的链接点包括但不限于:(1)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债务人和债权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有关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包括: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3)债务人的保证人或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4)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破产法的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5)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6)在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7)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时,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8)在融资租赁中,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等。

(编辑 代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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