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作业措施范文

2023-09-23

交叉作业措施范文第1篇

1.工程特点

1.1华电长沙电厂一期2×600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的吸收塔基础位于烟囱北边30m以内,直径16.2M,高3700 MM。其中心坐标1#吸收塔基础为A= 2218.4B= 1925.56,2#吸收塔基础为A= 2218.4B=1886.64。

1.2本工程施工时与烟囱施工交叉作业,吸收塔基础施工区域在烟囱施工危险区域内,为确保安全,吸收塔施工时采取作业区内搭设钢管架防护棚措施,同时烟囱施工单位相应采取防止物体下落措施。

2.主要措施

2.1防护棚搭设

吸收塔作业区范围内搭设双层防护棚及防护通道。防护棚搭设于吸收塔基础施工区域上方,并与防护

通道相连通,防护通道延伸至安全区域。防护棚钢管架采用外径48mm壁厚3.5mm焊接钢管,并采用扣件连接。钢管搭设立杆间距1.5~2m,高度为地面以上3.0m。按规范要求搭设剪刀撑。防护棚顶设二道防护架板,第一道为50mm厚松木板,第二道为竹架板,面铺塑料彩条布。

2.2在危险区域周边设置警戒绳及警戒牌。

2.3施工人员与各相关人员要戴安全帽,烟囱施工危险时段施工人员不能在危险区内逗留。正常施工时施工人员不能在防护棚外逗留。

3. 对烟囱施工的安全要求

3.1烟囱施工单位每天应提前告知烟囱施工危险时段(如升模、浇注、冲洗浇注混凝土管道等)

3.2 冲洗浇注混凝土管道时,冲洗的废水排放要远离吸收塔基础施工区域。

3.3 烟囱施工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高空落物。尤其防止从防护网外向下落物。

3.4烟囱施工人员使用小型工具应加安全绳。

3.5 烟囱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就吸收塔与烟囱施工交叉作业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

交叉作业措施范文第2篇

一、交叉作业施工单位

交叉作业施工甲方:

交叉作业施工乙方: 交叉作业施工丙方:

交叉作业施工丙方:

二、作业区域: 三 、协议内容:

为了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始终有良好的安全施工秩序,保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设备的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要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规定。经双方单位协商同意,制定此协议,各方遵照履行。 具体条款如下:

1、协议各方(以下简称各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建设行业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

2、各方都必须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包括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人员。双方施工现场应明确工作现场总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如果同时有几处工作,每处指定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负责现场安全监护工作。

3、各指定专人负责相互联系、协调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施工调度等。

4、各方负责组织各自施工工序时,必须密切配合,场地尽量错开,减少干扰;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必要时必须设专人进行现场监护管理。

5、各方严禁随意拆除对方设置的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拆除时,以书面形式征得原搭设单位的同意,在施工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原搭设单位验收;如不能在一个作业班内施工完毕,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严禁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机具及安全设施。

6、各方必须保持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畅通;有危险的出入口处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必要时派专人进行现场监护。

7、各方施工时,工具、材料、边角料等严禁上下投掷,应用工具袋、或吊箱吊运。并派人现场监护严禁在吊物下方接料及禁止他人逗留。

8、各方对各自的施工区域设置警戒标识。

9、各方对各自的施工区域进行治安保卫工作。不得随意动用对方的待安装设备、施工机具、材料等,双方在施工时要做好双方的成品保护工作。

10、未经对方许可,施工人员不得进入对方施工区域,如进入对方区域施工,必须服从对方负责人的安全管理。否则发生人身事故由自身所在单位承担责任。

11、由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造成对方正常施工人员人身事故及对建设单位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肇事单位承担责任。

12、签约双方按该协议执行,对违反协议或给对方造成损失者按相关规定、纪要等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情况,如有未尽事宜,由监理、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协调解决,并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本协议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13、该协议双方签字后开始执行。

五、协议签订

指定施工现场总负责、协调调度单位:

甲方协议代表签字(加盖章):

乙方协议代表签字(加盖章)

协议签字日期:

丙方协议代表签字(加盖章)

协议签字日期:

交叉作业措施范文第3篇

一、目的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相关条款规定。各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各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交叉作业生产,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二、范围

本协议适用本工程各参建施工分包单位施工、安装交叉作业区域。

三、各参建相关施工单位(简称:各相关方)

四、协调方(总包、监理、业主)

五、协调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2、协调各相关方施工过程中互相影响,交叉的问题。

3、针对各相关方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影响到各相关方安全施工问题,进行处理。

4、督促各相关方严格执行施工区域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

5、对各相关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与协调。

六、相关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落实国家及地方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重大危险源分析和控制,落实施工方案措施。

2、认真执行施工合同HSE管理协议规定要求。

3、服从协调方对于各相关方互相影响的协调决议。

4、施工过程中各相关方的安全生产构成影响时,各相关方应主动采取有利于双方的措施,遇到问题主动协调处理。主动协调无效时,向协调方申诉解决。

5、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整改关闭,以防事故发生。

6、各相关方单位对管辖范围的安全防护设施负责设置、完善、维护。

7、相关方任意一方到其它一方施工区域从事交叉施工作业活动,都应必须提前以书面交叉作业联系单形

式告知该作业区内任一方施工单位和协调方。经批准同意后,在相关各方采取了有效安全预防控制措施后,方可进入该施工区域内从事各项交叉作业活动。

8、各责任相关方到其它区域从事交叉作业活动,必须对每一个进入该区域的施工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和设置专职安全人员监护,及时发现问题整改处理。确保各项施工交叉作业安全。

9、在建单位各相关方任意一方因私自安排进入交叉作业区域进行作业活动人员,(包括:私自穿越、跨越、逗留、流动进入交叉作业区域者)造成一切不良后果,应承担全部责任。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项目部管理规定执行。

交叉作业措施范文第4篇

一、目的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相关条款规定。各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各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交叉作业生产,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二、范围

本协议适用本工程各参建施工分包单位施工、安装交叉作业区域。

三、各参建相关施工单位(简称:各相关方)

四、协调方(总包、监理、业主)

五、协调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2、协调各相关方施工过程中互相影响,交叉的问题。

3、针对各相关方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影响到各相关方安全施工问题,进行处理。

4、督促各相关方严格执行施工区域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

5、对各相关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与协调。

六、相关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落实国家及地方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重大危险源分析和控制,落实施工方案措施。

2、认真执行施工合同HSE管理协议规定要求。

3、服从协调方对于各相关方互相影响的协调决议。

4、施工过程中各相关方的安全生产构成影响时,各相关方应主动采取有利于双方的措施,遇到问题主动协调处理。主动协调无效时,向协调方申诉解决。

5、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整改关闭,以防事故发生。

6、各相关方单位对管辖范围的安全防护设施负责设置、完善、维护。

7、相关方任意一方到其它一方施工区域从事交叉施工作业活动,都应必须提前以书面交叉作业联系单形

式告知该作业区内任一方施工单位和协调方。经批准同意后,在相关各方采取了有效安全预防控制措施后,方可进入该施工区域内从事各项交叉作业活动。

8、各责任相关方到其它区域从事交叉作业活动,必须对每一个进入该区域的施工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和设置专职安全人员监护,及时发现问题整改处理。确保各项施工交叉作业安全。

9、在建单位各相关方任意一方因私自安排进入交叉作业区域进行作业活动人员,(包括:私自穿越、跨越、逗留、流动进入交叉作业区域者)造成一切不良后果,应承担全部责任。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项目部管理规定执行。

交叉作业措施范文第5篇

相关专业关联性交叉作业分析

1. 本工程施工体积大,施工作业面广,涉及的专业分包单位较多、材料垂直运输资源匮乏,不可避免的会出现相关专业关联性交叉作业现象(如消防、暖通、强弱电、安防、给排水等),如何减少相关专业关联性的交叉作业及高效的利用现有资源和开发潜在资源,是我们面临如何按计划时间节点,保质保量高效完成施工任务的重要课题;

2.目的:原则上尽量避免相关专业关联性交叉作业,为加强对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和权力,消除安全隐患。

二、注意事项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施工中应尽量减少相关专业关联性交叉作业。必需交叉时,施工负责人应事先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方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各工序应密切配合,施工场地尽量错开,以减少干扰;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3、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应保持畅通;有危险的出入口处应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

4、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应征得原搭设单位的同意,在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原搭设单位验收;严禁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机具及安全设施。

5、交叉施工时,工具、材料、边角余料等严禁上下投掷,应用工具袋、箩筐或吊笼等吊运。严禁在吊物下方接料或逗留。

三、具体程序:

1、施工单位与相关专业关联性交叉单位作业前组织施工人员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2、施工单位与相关专业关联性交叉单位作业前必须按批准的安全措施进行交底签字,确认施工单位与相关专业关联性交叉单位负责人的安全防护职责。

3、施工单位与相关专业关联性交叉单位作业前必须检查,完善相应的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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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专业关联性交叉作业分析

4、施工中项目部按规定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5、交叉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与相关专业关联性交叉单位联系,把安全责任落实到责任人。

6、交叉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与相关专业关联性交叉单位联系,设计并安装安全设施。

7、施工完毕后,区域责任施工单位负责按规定拆除不用的安全隔离设施。

四、减少相关专业关联性交叉作业拟定措施:

1)实行现场实际测量精装修图纸平立面尺寸深化、精装样板先行措施,通过精装样板区发现潜在问题,并制定措施方案协调解决这些问题; 2)错开天棚施工作业周期,尽早的开展墙地面湿作业施工。

3)为确保工程能够顺利交付,同时给予精装修施工单位足够的施工作业时间,建议个专业安装施工单位先行完成天棚隐蔽工程的消防、暖通管道安装、强弱电、安防等桥架安装工程;一旦精装修深化图纸确定马上进行各分部的支管、桥架、线管等安装工作;精装施工单位同步跟上施工节奏;

2、材料运输

1)各施工单位拟定资金使用计划、材料进场计划、现场施工劳动力安排计划,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牵头协调个专业施工单位材料临时堆放场地及垂直运输时间;具体到货时间各分包单位做好周进度计划报备总包备案,由总包落实各分包单位分时段、分单位进行材料垂直运输工作,在此时间段内其他施工单位不得穿插垂直运输作业;

2)大面积赶工期间垂直运输可适当增加作业时间,确保工程赶工期间的材料垂直运输供应,避免出现有材料上不去,现场施工人员坐等材料,造成人员窝工、工程施工周期滞后等现象的发生;

交叉作业措施范文第6篇

1 排水管道建设中管线交叉存在的原因

排水管道建设中管线交叉主要体现在排水管道与其它管线之间产生交叉冲突通过分析这主要是由于两者建设的不同步, 并且缺乏统一的规划和有力的监督管理所造成的。以2008年开工的焦作市南通路改造建设工程为例, 施工过程中新建的雨、污排水管道与其它先期建设各类管线交叉点共有51处, 其中有高程冲突26处, 占51%。交叉最严重的是在南通路与丰收路的交叉路口, 雨、污排水管道与由上至下分别排列的长线、网通、电信、移动、有线电视、自来水、燃气等7类管线交叉, 而且这几类管线挤占了79%的过水断面, 在对该处的管线迁移、改造处理时, 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 改造的难度相当大。

2 排水管道与其它管线交叉冲突时的处理措施

(1) 在新建排水管道与其它管道 (线) 交叉并有高程冲突时, 应按照规范要求, 在投资、工期、管顶覆土厚度、工作面大小允许的情况下, 尽可能对其它管道 (线) 进行迁移, 在排水管的上 (下) 方经过, 消除高程冲突, 满足排水管道的施工空间。

(2) 对不能迁移的交叉管线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特别是交叉并有高程冲突时不允许管线直接穿排水管道, 否则将破坏排水管道的整体性与密闭性, 影响管道的使用寿命, 造成污水、雨水泄漏, 污染地下水影响路基的稳定性和使排水管道的过水能力大为降低。

1) 在对管道交叉进行必要的处理时, 要尽量保证或改善排水管渠的水力条件, 处理的基本原则是: (1) 应遵循设计, 按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进行施工; (2) 管道交叉处理要尽量满足其最小净距; (3) 有压管道让无压管; (4) 支管避让干线管; (5) 小口径管避让大口径管; (6) 可弯曲管道让不可弯曲管道; (7) 临时管道让永久管道; (8) 尽可能减少开挖工作面和填挖土方量, 降低造价, 保证工期; (9) 应联系有关管道 (线) 主管部门, 取得同意和协助。

2) 新建排水管道与其它管道 (线) 交叉, 高程未发生冲突的处理措施如下。

(1) 新建排水管道在下, 其它管线在上, 通常采用槽底砌砖墩的方法对上面管线进行保护。当上面管线较多, 且管径较大 (如大管径的供水管、排水管) , 采用开槽施工填挖土方过大, 且对已建管道保护有困难时, 宜采用顶管法施工排水管道。

(2) 新建排水管道在上, 其它管线在下时。应先测算上、下管道之间间距和交叉处的槽底地基承载力, 如果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上方排水管道的可直接施工, 否则须进行必要的处理, 通常做法是将两者之间的原状土全部挖除, 填充中砂并振动压实后再施工上面的排水管道, 必要时还可在排水管道的管基下增设保护垫层。

3) 新建排水管道与其它管道 (线) 交叉, 高程发生冲突的处理措施如下。

(1) 双 (多) 孔法。在管底设计标高不变的情况下, 可采用较小管径的双 (多) 孔管道替代原设计排水管道, 达到降低管顶标高要求, 保证其它管线从上面通过。一般情况下, 替代孔数应小于四孔, 管径应>300mm。根据实践经验, 如果替代管材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 (HDPE波纹管) 实际过水效果更好, 这主要因为该管内壁粗糙系数n仅为0.009, 小于粗糙系数n为0.014的水泥管, 在实际运用中, 建议小一个型号即可。

(2) 暗渠法。采用现场浇筑制作矩形钢筋混凝土暗渠的施工方式进行施工。现场可根据交叉管线侵占过水断面的尺寸和排水管道流量、流速来确定暗渠顶板高程和横截面加宽尺寸, 以保证其它管线不直接穿越和排水管道的水力条件。

(3) 倒虹管法。当排水管道与其它管线的高程冲突严重, 不能按原高程径直通过时宜采用此法, 铺设时应尽可能与障碍管线轴线垂直且上行、下行斜管与水平管的交角一般应小于30°。因该法易引起淤塞, 须建造进、出水井。进水井应设置事故排出口, 其前的检查井应设沉泥槽, 另外当管内设计流速不能达到0.9m/s, 则建成使用后应定期对倒虹管冲洗, 冲洗流速不小于1.2m/s。

(4) 检查井法。当排水管道和其他管线直接相交不可避免的情况下, 如果穿越管线管径较小, 可用检查井法解决。排水管道断开后用检查井相连, 其它管线则加套管保护后按原高程从井内穿过。

4) 在实际施工中, 几种处理方法的具体运用见表1所示。

3 结语

这几种处理措施, 可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单独或组合使用。如在焦作市南通路排水管道施工中, 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用了检查井法、暗渠替代法、倒虹管法等对管线交叉进行了处理, 建成2年来该路的雨、污排水管道水力条件良好, 没有发生淤积、排水不畅现象。为今后市政管线建设中尽量避免高程冲突, 根据多年实际工作经验, 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 设计单位应尽量掌握工程施工范围内各种管线的埋设情况, 并据此对排水管道进行合理的设计。

(2) 切实加强城市综合管线的规划工作, 合理规划与分配地下空间, 并严格按规划实施。

(3) 从体制入手, 尽快改变各类管线建设条块分割, 各自为政的现状。

(4) 提前介入, 做好施工前的协调工作。

摘要:对市政排水管道在新建和改建过程中与其它原有管线交叉进行分析, 分析其形成原因, 提出处理原则、措施、具体运用, 并对今后如何减少管线交叉提出建议。

关键词:市政,排水管道,管线交叉,处理措施

参考文献

[1] 北京市市政工程局.市政工程工程施工手册 (第2卷) [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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