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管理论文

2022-05-06

小伙伴们反映都在为论文烦恼,小编为大家精选了《城市社区管理论文(精选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摘要: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空间单元。由于传统体制的惯性,在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发展都不成熟的情况下,在社区这个“微型社会”中,二者经常会发生职能混淆与碰撞。随着城市的发展,民主和法治的进步,现代城市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的关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本文主要探讨现代城市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的关系,在此基础上研究如何改善和协调两者的关系,共同为构建和谐社区努力。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 篇1:

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发展路径

[摘 要] 在我国持续深化改革的新时代,对城市社区管理与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创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已经成为我国深化改革的重要方面,因而有必要对此进行深入研究。本文在分析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动因的基础上,重点就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模式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推动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建议,旨在为促进城市社区科学、健康地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關键词] 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动因;模式;发展路径

从当前我国城市社区的整体发展情况来看,尽管与过去相比有了较大的进步和提高,而且也能够发挥多元化的功能和作用,但仍然存在管理体制不够健全的问题,直接导致城市社区无法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方面取得突破,进而制约了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这就需要从更高的层面深刻认识到推动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运用科学的方法和策略进一步深化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努力为城市社区发挥作用创造有利条件。
一、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动因

社区是城市的细胞,是城市建设与管理的基础,而且也是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从当前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来看,尽管已经步入了新的轨道,而且也为城市社区发展创造了一定的条件,但仍然需要大力深化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只有这样,才能使城市社区的功能和作用得到有效的发挥。

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加速推进,要求城市社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通过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管理体制,使城市社区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取得更大的突破,进而能够使城市社区在强化社会治理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因而推动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十分必要;在我国大力推动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更有效地发挥城市社区的功能和作用,对于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也更具有创新性,因而只有大力推动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才能进一步强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社区的自治能力,进而使“社会治理”理念得到有效落实。总之,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是政府内生性的变革意愿与社会外在性需求意愿合力的结果,在当前我国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新时期,需要更有效地发挥城市社区的综合功能,通过卓有成效的管理体制改革得以实施,否则就会制约城市社区科学、健康的发展[1]。
二、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模式

在当前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加速推进的新时代,对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模式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索,能够使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更具有创新性,进而使城市社区的功能和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从当前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模式来看,应当高度重视发挥城市社区、政府、公众的综合作用,同时也要在集聚社会资源方面狠下功夫,只有这样,才能使城市社区的发展更具有针对性和效能性。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要着眼于推动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更加强调城市社区自身的职能与作用,使城市社区能够在发展的过程中拥有更多的自主权,进而为城市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在推动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城市社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特别是政府应当从“管理”向“服务”转型,着眼于更有效地落实“社会治理”理念,强化城市社区在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加重视对城市社区的指导和服务,而且在投资方面也要进行一定的设计和安排,进而为城市社区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在开展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还要积极探索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城市社区管理职能的科学体制与运行机制,着眼于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城市社区的社会服务功能,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应当将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纳入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当中,特别是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城市社区的服务流程,使提高服务、强化功能、拓展领域成为城市社区未来服务工作的重要方向和目标[2]。
三、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发展路径

(一)创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理念

创新是进步的灵魂,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推动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首先要在创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理念方面狠下功夫,重中之重的就是要将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进行有效融合,并且要将其作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而才能使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更好的成效。

这就需要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切实加大对“社会治理”的研究力度,进一步强化城市社区的“自治”功能,比如街道和社区之间应该是一种“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因而在推动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要改变当中“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尽管街道应当在资金等诸多方面对城市社区给予支持,但一定要认识到自身在城市社区发展中的职能定位,唯有如此,才能使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

(二)加强城市社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

推动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至关重要的就是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城市社区功能,使城市社区在城市建设、管理等诸多方面发挥应有作用。为此,应当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党建、生态等的有机融合,进一步强化社区职能的拓展,使社区管理朝着社区治理的方向发展,最大限度提升社区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为了能使城市社区的服务体系更加完善,除了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城市社区组织机构之外,也要在城市社区人才建设方面狠下功夫,政府应帮助城市社区培养优秀人才,进而为城市社区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3]。

(三)正确处理政府与城市社区的关系

推动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应当将“小政府、大社会”作为重要的改革方向。因而,正确处理政府与城市社区的关系至关重要。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应当发挥主导作用,特别是要从“简政放权”的角度,既要切实履行好政府的职能,同时也要在促进社区发展方面发挥自身的服务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使其更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

政府要积极引导城市社区加强管理与服务工作改革,着眼于构建全程管理、全员管理、全方位管理体系,大力推动“多元协同共治”体系建设,推动治理方式效能化、治理边界清晰化、治理机制联动化、治理主體多元化。城市社区也要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既要积极争取政府在资金等诸多方面的支持,同时也要承担应当承担的社会服务职能,唯有如此,才能使城市社区的发展更具有持续性,得到居民的认可。

(四)大力培养城市社区自主创新能力

创新是社会进步的灵魂,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在推动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除了要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之外,也要求城市社区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强化自身的自主创新能力,特别是在管理、服务等诸多方面进行创新。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城市社区要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更加重视服务模式创新,比如要在强化“精细化”“精准化”服务方面狠下功夫,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标准,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信息公开。

要大力推广“一门式办理”和“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提高服务效率;城市社区也应当大力加强信息技术的投入力度,推动“智慧社区”建设,进而能够使城市社区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更具有效能性,这也应当成为未来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高度重视的重大问题[4]。

综上所述,在我国持续深化改革的新时代,特别是在我国大力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条件下,应该更有效地发挥城市社区的功能与作用,使城市社区在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应当把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上升到战略层面,既要对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动因以及模式有一定的认识,而且在组织实施的过程中要更加重视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系统性、全面性和针对性,努力使城市社区的功能得到最大限度发挥,真正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要重点在创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理念、加强城市社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正确处理政府与城市社区的关系、大力培养城市社区自主创新能力等诸多方面狠下功夫,努力使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参考文献:

[1]贾志科,罗志华.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的现实困境与发展路径[J].晋阳学刊,2020(03):106-112.

[2]张晓雪,海燕,郑杨.城市社区治理的创新研究[J].智库时代,2020(01):28-29+84.

[3]李莹.城市社区治理与服务改革创新研究——基于内蒙古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调查[J].北方经济,2019(11):65-68.

[4]高黎.城市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农家参谋,2019(16):231-232.

[作者单位]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

[作者简介]

李虹,(1985年6月—),女,汉族,云南泸西,讲师,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学。

作者:李虹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 篇2:

论现代城市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

摘要: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空间单元。由于传统体制的惯性,在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发展都不成熟的情况下,在社区这个“微型社会”中,二者经常会发生职能混淆与碰撞。随着城市的发展,民主和法治的进步,现代城市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的关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本文主要探讨现代城市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的关系,在此基础上研究如何改善和协调两者的关系,共同为构建和谐社区努力。

关键词:社区管理;物业管理;物业服务企业;社区物业管理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进,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物业管理(简称物管)作为一种和现代化房地产开发方式相配套的综合管理方式应运而生,与原有的社区管理方式结合起来共同为管理和服务社区居民而努力。但由于传统体制的惯性,在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发展都不成熟的情况下,在社区这个“微型社会”中,二者经常会发生职能混淆与碰撞。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空间单元,社区是否和谐,与每位成员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更关系着整个和谐社会的构建。随着城市的发展,民主和法治的进步,现代城市社管与物管的关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本文主要探讨现代城市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的关系,在此基础上研究如何改善和协调两者的关系,共同为构建和谐社区努力。

一、传统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关系

“社区”是社会学中的基本概念,最早是在德国社会学家斐迪·滕尼斯的《社区与社会》一书中提出。一般认为:社区就是在一定地域内发生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有特定的生活方式并具有成员归属感的人群所组成的相对独立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从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涌现出一批有关探讨社区管理问题的学术著作,对于社区管理的界定也都各有代表性。传统意义的社区管理,主要是指一定的社区内部各种机构、团体或组织,为了维持社区的正常秩序,促进社区的发展和繁荣,满足社区居民物质和文化活动等特定需要而进行的一系列的自我管理或行政管理活动。

“物业”指的是已经建成并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所属配套设施与场地。传统的物业管理是指为使物业发挥最大的使用价值和经济效益,保障舒适安全的小区环境和家居生活,需要建立对物业的系统有序的管理与维修养护,即“物业管理”。

探讨传统社管与物管的关系,首先要看二者之间的异同。首先,从性质上看,社区管理是一个综合性管理,它是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对社区服务、社区卫生、治安管理、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实行组织领导、综合协调、执法检查等活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它的对象主要是人,而物业管理是以各类房屋、建筑物及配套设施设备、小区公共场地的使用、维修、保养为核心的专业管理服务,两者虽有不同,但有所交融;其次,从管理区域来看,社区管理具有区域性,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一般来讲,一个社区往往包含了几个楼盘和小区。而物业管理一般以一个小区为单位,是构成社区的基础;再次,从目标来看,社区管理是在街道的指导下,社区各团体、居民共同参与的管理,主要围绕人的生活来实施。物业管理主要围绕业主的居住环境进行,从外部入手,也就是对物业进行管理,对人进行服务。两者目标不尽相同,但都是以人为本,都是为了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小区、社区的稳定和发展。

从以上的论述中我们不难发现,传统社管与物管的关系是在特定的条件下,在一定的阶段内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承的,但是由于关系尚未理顺,在社区这个“微型社会”中,物管与社管经常会发生职能混淆与碰撞。原有的社区管理模式属于政府导向型的管理模式,它主要是以各街道、社区居委会为主体,其他社区组织共同参与配合下对社区的公共事务、社会事务等进行管理。由于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都是对与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相关的诸多方面的日常管理,两者之间存在着很多相似之处,如地域重合、硬件共享、宗旨和目标相近、管理的人员相近等,而且在相关的规定中,社区管理组织的某些职责与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内容有所交叉,又由于传统体制的惯性和经济利益的驱动,两者经常出现很多磨擦和碰撞。以我市为例,目前实行物业管理的绝大部分社区居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如有的社区居委会想将空置的物业管理用房作为社区活动场所,但物业管理公司不予支持,双方矛盾尖锐,如业主遇到房屋或公共设施毁损求助于物业无法及时得到处理时又会将问题反映到社区居委会,而物业有的时候对于来自居委会的意见不予重视,很多影响居民正常工作和生活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的解决等等。

二、现代城市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的关系

随着现代城市的发展,民主和法治的进步,原有的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代城市社区物业管理与物业管理都被赋予了新的含义,而二者的关系也随之有了新的发展。

现代社区管理是指在社区党组织领导和基层政府组织的领导下,社区居民与居民委员会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社区中介组织等组织的辅助下,为维护社区整体利益、推进社区全方位发展,采取一定的方式,对社区的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的自我管理。

而物业管理随着我国现代城市发展与法治进步也被赋予新的含义。2007年8月31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该决定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决定》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 两个字的变化不仅仅是文字游戏,而是清晰地表明了物业公司的新定位,进而要求物业行业根据新的理念调整管理与服务的模式,能够适应新的时代对物业行业提出的新的要求。新的物业管理的定义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而社区物业管理作为物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是目前物业管理业务覆盖最广泛的业务类型,也是物业管理中艰巨而复杂的任务。社区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及管理手段,依法或依合同对其负责社区内的居民、房屋建筑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绿化、交通、治安、环境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整治及服务的过程。社区物业管理使社区内的居民能有优美、方便、舒适、安全、安静的居住环境和条件。

现代城市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逐渐形成了相融性的关系。这首先体现在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互为作用与影响。社区是一个社会的缩影,社区管理中既有对物业本身的管理,又有对社区服务实施综合利用的管理,同时还涉及社区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其次,物业管理离不开社区,必须服从于社区管理,物业管理是社区管理的子系统。物业管理总是依托于特定的社区来开展。再次,培养良好的社区环境和社区参与意识,也能够为物业管理的正常开展打下基础。

但是,现代城市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的相融性关系并不成熟。主要体现在第一主体角色不明确。街道组织作为行政性管理主体,既要充当政府角色,贯彻政策法规,又要承担社区服务工作,变成了全方位的管理者。物业管理公司是经济性服务主体,主要职能是满足社区中个性化、多样化和非组织化的社会生活需求,依合同对业主委员会负责。《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从法律依据上引导物业管理企业从管理性的主体改变为服务性组织。许多物业服务企业脱胎于原有的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及时转变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具体现象如街道组织经常指责物业管理公司不听招呼,无视政府权威,不积极赞助公共工程和公益事务,配合支持不够;物业管理公司则多抱怨街道居委会样样插手,事事干涉,摊派多多,索求无度等等。第二职能重叠。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来看,在城市管理过程中,由街道组织承担的职能约有十二项,其中不少职能与物业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发生了交叉。第三权力越位。有的街道办事处直接组建各类服务公司,强制高价承接物业公司以外的业务,居委会利用办公用房、违章搭建搞创收,与物业管理规章相抵触,为了追逐利益,造成角色错位、权力越位。造成以上状况的原因是错综复杂的,其中既有传统观念和传统体制的影响和制约,也有现有法律法规的及相关政策的不完善,而居民的生活方式以及民主和法治意识等也是重要的因素。

三、改善和协调社管与物管关系,构建和谐社区

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空间单元。真正的城市和谐社区是一个旨在追求经济消费适度化、基层政治民主化、社会管理多元化、邻里关系和谐化、居住环境生态化,并且具有浓郁人文精神和地方文化特色的特殊地域空间。建设城市和谐社区就要重建多元互动合作的社区综合治理机制。政府、企业、社区组织、居民之间重建平等、交流、协商、互动、合作的新关系,构筑社区治理体系,为社区居民提供多元化、专业化、高效率的社会公共服务,满足居民物质和精神需求。因此,构建和谐社区必须改善和协调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的关系。具体的措施有:

第一,必须正确认识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的关系。正如前文所论述的,二者在城市社区的建设和发展中是不同的主体,社区管理的主体街道组织是行政性管理主体,而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经济性服务主体,他们承担各自的义务,履行其各自职责。在社区管理中互相影响和作用,为社区居民提供多元化、专业化、高效率的社会公共服务,满足居民物质和精神需求。根据《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的要求,提高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就“要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落实重心下移的各项措施,探索建立市、县(市)区、街相互衔接、合理分工和规范高效的城市管理模式。大力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建立健全社区民主管理制度,逐步完善责权明确、运行有序的社区管理体制”。

第二,要规范街道居委会的行为,特别是要约束其经济职能,严格限制搞经营创收,促进社区公共事务协作。街道组织要舍得从市场或企业管理事务中剥离出来,交给物业服务企业和专业化经营单位承接。

第三,要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整体服务水平。物业服务企业的中心是服务,在服务中加强管理,在加强管理中更好地服务。以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服务内容为中心,未来的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是理念,管理是手段,管理与服务要有机结合,通过对物的管理,实现对人的服务,满足居民物质和精神需求。

第四,要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重视发挥其在社区事务中的功能。从制度上体现和维护街道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平等的法律地位关系,树立业委会在社区内的威信,以达到三方主动合作、分工配合、相互监督的平衡,共同努力搞好小区管理服务工作。

第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改善和协调二者关系指明方向。由于物业管理是个新兴的行业,其整体法治建设严重滞后于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致使物业管理市场不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中各方面主体的权利、义务不清,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政府的监督管理缺乏法律依据,大量矛盾纠纷得不到解决。建设和谐社区,必须要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参考文献:

[1]娄成武.社区管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2]娄成武.社区管理学(第二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3]娄成武.社区管理学(第二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4]陶希东.加快城市和谐社区建设机制的重建与再造[J/OL].人民网,2005-06-21.

[5]曲丽秋.论我国物业服务企业的重新定位及发展[J].现代物业,2007(11).

(责任编辑/石银)

作者:曲丽秋 魏红敏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 篇3:

城市社区管理研究综述

摘 要:社区是现代文明发展的必然产物,在全世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趋势中,城市社区管理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对国内外的城市社区管理的基本理论和管理内容以及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思考我国城市社区管理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建议。

关键词:城市;社区管理;社区自治

一、国外关于社区管理研究的重要观点

(一)社区支持系统

社区支持系统在美国的社区医疗保障制度构建方面贡献突出。目前,较为明确的社区支持系统概念是由美国国家心理卫生研究中心提出的:社区支持系统是一个为弱势群体提供必要帮助,满足其生存发展需求的服务网络,它可以使弱势人群免于在社区内遭遇歧视或排挤。美国学者Judith Clark Turner.William J. TenHoor指出了社区支持系统需要包含的几大要素:对目标人群需求状况进行严格评估;协助目标人群获取受助资格;社区支持系统提供服务的能力可以持续满足人们生存、工作的需要,直到他们自己解决问题。

(二)社区能力建设

国外对于社区能力建设的定义较多,角度也各不相同。社区能力建设的代表性观点主要由Labonte R、Laverack G,他们认为社区能力建设是社区领导组织为了向社区成员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而在完善社区议事流程、提升问题分析能力、完善社会保障等方面所做出的努力[1]。

马来西亚科技大学的Noor Azmi Mohamad及Noraini Bt. Abu Talib等学者认为目前社区能力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社区发展框架的构建,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社区成员技能培训及能力评估机制,这样便可以为社区建设提供充足的人才。

(三)社区自治

瑞士圣加仑大学学者Kuno Schedler对瑞士二战结束以来的地方自治制度演变进行了分析,其中阐述了他对社区自治的看法:瑞士社区自治的构成较为复杂,其中包括了对社会保障、教育、基础设施、自来水与电力供给等方面的综合管理。这种自治与联邦的政治制度紧密结合,大部分地方公务员由社区选举产生,而非议会选出。Schedler还指出了20世纪瑞士社区自治的失败之处在于二战后建立的“任务代理处”,这种机构统一对区域内的社区工作进行安排,导致缺乏竞争力的小型社区失去话语权,其发展资源被大型社区侵吞[2]。

二、国内关于社区管理研究的重要观点

(一)城市社区管理的“行政化”倾向问题

20世纪80年代以来,原有的部分政府权力下放至街道,街道办事处成为社区工作的重要依托和落脚点。鲍宗豪、史云贵的观点代表了大多数学者对于“行政化”倾向的意见。他们认为:政府的大量职能被基层的街道单位所行使,这直接导致社区的身份变得不明确:将社区定位于街道的管理形成了习惯性的行政管理手段,无法顾及社区需求,导致街道的工作方向与居民需求错位;社区治理的合法性不足;社会组织发育不足,缺乏独立性,成为街居党政组织的附庸。

(二)城市社区管理的基本理论

从学术渊源来看,“社区”一词最早是由英国的斐迪南?腾尼斯提出来的,它的本来意义是指那些具有相同价值取向和人口同质性比较强的社会共同体。随着社会的发展,社区的含义变得多元化了,社区管理也随之有了不同含义,我国学者对城市社区管理概念的认识和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种代表性观点:

顾建健、刘中起认为城市社区管理就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下,社区基层政权组织与社会居民、社区单位等,为维护社区整体利益、推进社区全方位发展,采取一定的方式,对社区的各项事务进行有效调控的过程[3]。

罗璐瑶认为城市社区的管理不是一般的普通管理,它是一种通过本身进行的自主管理,它是城市管理工作的基础,它不像政府行政部门那样进行管理,它是一种独立的管理模式,我们可以认为它隶属于一种基层自治模式[4]。

陆云飞学者指出城市社区管理是一种过程,这种过程是通过行政部门和社会的各种第三部门甚至个人来根据有关的法规文件来进行的,它的主要内容是对各种涉及到社区居民生活等公共事务和社会福利事业的规划、控制、组织,等等[5]。

城市社区管理的涵义目前还存在不同的理解,但大家目前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城市管理是一种基层的自主管理模式,它的目标是为了推动社区公共事业的进步和发展。

三、当前我国城市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社区管理体制不健全

我国目前的城市社区管理存在的一个很明显的问题就是管理体制不顺,很多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以切合我国城市社区发展的实际需求。学者王青认为我国社区管理普遍存在着社区主体地位不明确、行政干预太多的弊病,社区的自主权不足,导致社区的职能弱化[6]。现阶段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不能有效地促进政府职能部门、 群众自治组织、 驻地单位按照社区服务的要求履行好各自的职能。虽然目前我国政府渐渐意识到这个问题并开始下放权利给社区本身,但行政主导的社区管理模式依旧不变,社区管理缺少社区公民的参与,政府主导的管理体制依旧普遍存在。

(二)城市社区服务机制有待完善

我国城市现阶段社区服务上存在了许多问题,许多学者普遍认为城市社区的服务体制不完善,社区服务管理人员素质有待加强以及服务内容和形式单一化。就如陈晏提出:我国社区服务管理队伍的构成人员较多是低文化程度甚至没文化的妇女和失业或者待业人员。他们没有接受现代社区管理的专业服务理念和知识,对待信息技术也不是很了解,整体而言,服务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偏低[7]。目前,我国的城市社区提供的社区服务较少,一般都是政府委托和安排的简单事务,它较少涉及居民的生活和文化的需要,不能让社区居民感受到高质量的社区服务。

(三)城市社区居民参与意识淡薄

学者们普遍认为,我国社区居民较少参与社区的管理工作,尤其是他们对社区参与意识的淡薄是当前最需要引起注意的问题之一,它将直接影响我国社区管理的建设。正如陈洁在调查中发现:“目前我国大多数社区居民对社区的了解仅仅是办低保、开证明时有个社区居委会[8]。”学者何海兵认为我国社区居民普遍缺少社区意识,缺少公民意识,目前我国的城市社区就是一种“没有公民的社区”,居民缺少参与公共事业的意向,个体更加注重自身的利益[9]。由于社区居民公民意识的缺少,社区居民对待社区也缺少认同感和归属感,这直接给我们的社区管理带来很多困难。

四、针对以上城市社区管理问题提出对策

(一)确立社区在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减少对政府的依赖

在城市社区管理体制问题上,要解决行政化倾向,可借鉴瑞士社区自治的发展经验,适当减少对政府及街道办事处的依赖,确立社区在治理中的主体地位。首先要做到“政社分离”,政府应推进体制改革,发展社区管理的多元主体。我们的政府可以减少对社区管理的干涉,将更多的权利下放给社区,让社区自己去管理,将居委会承担的行政、自治和服务三种功能分化。另外,加强第三部门对社区的支持力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公众对第三部门有了更高的认可度,加强第三部门对社区的支持力度将有力地增强社区居民对社区管理的参与度与认同感。

(二) 提升社区能力,建立健全的人才遴选和培训制度

在对于服务体制的问题上,我们需要提升社区能力,首先我们要注意建设社区的人才制度,我们要对人才的遴选和培训建立健全的规划,要为社区的将来发展建立大量的后备人员。我们可以通过各种福利政策来吸引高素质的青年来到社区工作。其次,政府应该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来对社区的服务业管理进行整体的规划,要通过社区服务业的整体发展来带动社区的发展,要把握好社区发展的方向、规模和速度,等等[10],除此之外,我们也要让社区中的那些高素质居民参与到社区的管理中来。

(三) 培养公民意识,增强公民参与社区管理与建设的自主性

在民众参与社区的意识淡薄问题上,要培育社区居民的公民意识。我们可以通过让居民直接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建设,同时要增强居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要让居民认同社区, 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们直接参与社区管理[11]。为此,我们要让社区居民参与到社区的建设中来,要让每一个社区成员都能平等地享受到他们在社区的权利,并且要建立完善的制度化机制,让社区居民能够多方面多层次地参加社区的管理工作。另外我们也可以提高社区的文化氛围,提高居民的参与性和积极性,使居民能够很好地融入到社区这个大家庭当中,这样社区管理工作就会开展得更加顺利。

五、结语

城市社区管理在当今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上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关于城市社区的管理工作,由于社区管理还处在经济化的转轨阶段,人们的精神文明建设还不能与经济建设并驾齐驱。目前城市社区管理很多相关制度不是很成熟,社区管理较为落后,我们各级政府任重道远,需要不断完善我国城市社区管理制度,从而形成具有长效机制和普遍推广性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城市社区管理所出现的问题也会慢慢得到解决。

参考文献:

[1]孙晓青.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变迁研究综述[J].商业时代,2009,(16):10-11.

[2]康宇.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发展历程及现实困境[J].贵州社会科学,2007,(02):65-67.

[3]顾建健,刘中起.现代社区管理概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4]罗瑶瑶.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变迁研究综述[J].商业时代,2009,(16):10-11.

[5]陆云飞.城市社区管理及其问题与对策[J].社区建设,2006,(08).

[6]王青.城市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管理学刊,2010,(02).

[7]陈晏.我国城市社区服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0,(05).

[8]陈洁.我国现阶段城市社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路径[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1,(14).

[9]何海兵.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主要问题及其改革走向[J].上海行政院学报,2007,(02).

[10]李春玲.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城市探索,2011,(03).

[11]方盛举.对当前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J].楚雄师范学院学报,2005,(02).

作者简介:

董续忠,男,杭州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城市学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城市治理。

作者:董续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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