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心理学论文范文

2024-03-14

道德心理学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信息网络在给人类带来进步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消极的影响,特别是对青年学生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带来了一些意料不到的负面影响。作为各级思想政治工作者,必须针对青年学生的道德现状,与时俱进,开展网络道德教育。

关键词:青年学生;网络道德;现状;对策

收稿日期:2010-10-23

作者简介:田鑫(1974-),男,甘肃平凉人,武警指挥学院政治工作教研室讲师,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政治工作学;张晓棠(1974-),女,陕西榆林人,武警指挥学院政治工作教研室讲师,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政治工作学;武燕(1975-),女,陕西西安人,第四军医大学政治部干事,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工作。

当前,网络活动在社会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带来了如计算机犯罪、重要信息失密、个人言行失控、个人形象失真、自我人格扭曲、虚拟与现实判若两人等一系列社会道德问题。某些负面的、消极的道德影响甚至严重的道德失范行为对青年学生的影响不容忽视,必须引起各级对构筑网络道德防范体系的关注,把网络道德教育作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主动有为,积极开辟一条网络道德教育的发展之路。

一、青年学生网络道德现状分析

(一)道德认知缺失

在网上获取信息的过程中,由于一些西方国家和敌对势力趁机对我国青年传输其政治、价值观念和文化道德,对青年学生已经积淀到心理层次的思想、价值和文化造成冲击和破坏。加之目前我国社会呈现“四个深刻变化”的特点,社会建设和管理面临诸多新课题,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青年学生的道德认知也正处于激烈的动荡和交锋之中,易于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而出现道德认知上的混乱和动荡。

(二)道德取向紊乱

因社会道德生活呈现出双重或多元价值标准并存的局面,使社会道德的主要规范的支配性作用可能消失,造成道德评价失范、道德相对主义。互联网信息的产出也无法由法律加以有效的控制,无意自律的消息生产者向社会大众倾泻反伦理的色情、暴力内容层出不穷。若青年学生经常在网络上接触一些混沌不清甚至反动、消极的信息,必然对他们的价值观念造成很大影响,最终导致青年学生道德选择迷惘和价值取向紊乱。

(三)行为选择不定

作为青年学生,如果不具备相应的审视和判断能力,就会被有害身心健康的黄色流毒、制造社会政治经济混乱的黑色信息、导致人格嬗变的网络游戏等不良信息包围。青年学生因道德认知的缺失,道德取向的紊乱,网络匿名造成的责任感、诚信的缺乏,加之判断的紊乱、标准的多重性、选择的匿名性,使得他们的行为选择具有不确定性,造成在网络道德行为选择过程中常出现摇摆变化。

(四)道德行为失范

由于网络行为的“数字化”、“虚拟化”的特点,使图像、文字甚至人以数字的终端和符号显现,因而很难对网络公民的行为加以确认、监管。运用它的一些青年学生还没有从精神境界上与之匹配,易使青年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发生扭曲和错位,出现思想观念的西化、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弱化、语言的异化、社会交往能力退化、法制观念淡化及现实情感冷漠化等倾向,很容易造成道德行为的失范。

二、加强青年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对策

(一)积极研究,构建网络道德观念新体系

要在传统道德的基础上尝试制定比较系统地维护电子空间秩序、对青年人的行为加以约束和要求的新道德规范体系。具体要求:一要反映出网络时代特殊的道德要求;二要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特征;三要从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念体系中吸收营养,继承和发展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四要以开放的心态吸引西方可资借鉴的道德观念;五要在网络道德观念体系中重视网络规范的研究、制订与教育。即加强网络社会公德规范的教育,制定网络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符合青年学生特点的道德教育系统规划,引导学生自觉遵从,增强抵御网络环境负面影响的能力,形成积极健康的网络道德观念。通过加强对网络社会条件下的道德理论、道德原则、道德规范、道德人格建设,深化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防止和克服因道德失范而导致网络世界的行为叛逆,使青年学生的行为端正。

(二)针对特点,确定网络道德教育新内容

网络道德教育的内容必然反映网络社会的特殊要求和青年学生的身心特点。一是引导确立正确的网络道德观念。针对当前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青年学生的思想生活实际,要引导他们学会独立的道德辨识能力,在相互排斥的道德理念中选择正确的道德价值判断,践履科学的道德理念,创建规范而高尚的网络道德生活,使他们认识到在网络社会里也应该遵守法纪,做一名网上道德人。二是积极培养高尚的网络道德情操。要继承中国传统文化中“真善美”三位一体的标准,启发青年学生爱美心理,培养追求真善美的高尚情操,学会在网络社会解剖和分析各类价值观念与道德理念,识别和抵御各种乔装打扮的西方新思潮的侵蚀,巩固已经内化了的科学世界观、价值观和道德观。三是养成讲究文明的网络礼仪。做为青年学生行为文明程度的标志和尺度,要引导青年学生掌握与网络社会的特点相适应的网络礼仪,尤其要学会问候礼仪、语言礼仪、交往方式礼仪等。四是自觉遵守网络道德规范。根据社会道德的基本要求和我国网络发展实际,引导青年学生做到:严格遵守互联网管理的各种法律、法规,不做“黑客”和“黄客”;讲究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做诚实用户;尊重包括版权和专利在内的知识产权;不利用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集体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严守国家的秘密,杜绝与青年学生身份不相符的网络行为。

(三)主动出击,占领网络道德教育新空间

网络给道德教育提供了一个新的阵地。一方面要补好教师信息素质这个短板,使其能善于运用网络新平台。广大教师要努力加强信息知识学习,真正把上网用网作为除读书、看报、听广播、看电视之外的“第五习惯”,使信息网络成为摸清学生思想的好帮手、开展教育的大讲堂、调节身心的娱乐园和交流思想的新平台。另一方面给道德教育镶嵌“信息元素”,不断丰富其内容、形式、方法和手段。要开辟网上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教育站点和网页,通过互联网和局域网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体思想道德信息,建立网站信息引导员制度,奏响网上主旋律;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青年学生释疑解惑,在网络中对“网上论坛”、“电子信箱”、“交友”、“热线服务”等平台中的热点问题进行引导,同网上错误思想做斗争。开设德育讲座,引导阅读中华传统道德经典,对大家最为关心的时事政治、社会问题进行调查,帮助进行心理诊断与治疗,对青年学生的人生选择提供帮助。通过积极参与网上交流,掌握青年学生的关注焦点和心理动态,从而提高网络道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与时俱进,丰富网络道德培育新途径

随着网络社会的日益发展和渐趋成熟,道德教育要通过互联网和局域网,借助于文化、艺术、体育甚至游戏等多种网络载体,宣传我国社会的主体道德观念。一要注重资源开发。开发我国在经济建设、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和国防建设领域的重大成果的信息资源,让社会主义道德价值观、中华民族的优秀道德和网络时代生长出来的先进道德观念能够通过网络影响青年人,扩大中华民族传统优秀文化的影响力。二要开展实践活动。通过开展“网络道德进校园”等活动,大力推行广泛而丰富多彩的社会道德实践活动,使青年学生学会自律,提高认识水平和审美能力,促进其思想的成熟,理性使用网络,从而增强对不良信息的抵抗力和免疫力。三要搞好结合渗透。联系工作实际,平时要通过各种信息传播途径(包括报纸、板报、广播、宣传橱窗等),加大对计算机网络知识与正确的网络道德观的宣传教育,开设有关网络安全法制、网络道德教育的专题讲座,把网络道德教育与政治教育和经常性思想工作结合起来,融入大家的言行之中。

(五)加强管理,积极营造网络道德新环境

加强对互联网和局域网的管理和建设,加大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的力度,努力在网上营造维护公平正义、褒扬真善美、声讨假丑恶的舆论氛围,凝聚网络世界的道德力量,培育道德理性、道德信念和道德良心,大力营造健康向上的道德氛围,使大家的网络行为同样受到道德力量的约束。一是健全法律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运用网络的法律法规,迅速提高计算机网络管理与执法方面的能力,发挥法律和制度的规范约束作用,防止学生网上不良行为问题出现。二是加强技术防范。要积极探索新的网络控制管理方法,把技术本身作为控制技术的手段,防止“危害数据”、不良信息的进入,以技术手段支持法律威慑和道德培育,从源头上净化网络空间。三是培养慎独意识。教育引导学生必须接受社会赋予的责任和义务,自觉从网络安全与文明上为社会尽责,接受网络道德的宣传教育且自觉地宣传这方面的知识。加强网络道德的自律意识培养,强化青年学生的道德责任和“慎独”意识,在点滴行为中提高道德修养和对网络行为、网络文化的是非鉴别力。

参考文献

[1]赵群.浅析互联网对大学生的影响[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3,(8).

[2]宋华淼、张鹏.青年学生心理疏导理论与方法[M].北京:第四军医大学出版社,2003.

[3]卢风.应用伦理学[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

[4]张学波.网络沉迷及其矫治策略[J].教育发展研究,2004,(1).

[5]应悦.网络道德建设刻不容缓[J].中国远程教育,2001,(9).

[6]大学生网络道德培养与网络心理健康教育实务全书[R].北京:中国教育出版社,2010.

[7]李高海.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当代学者人文论丛[M]. 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08.

[责任编辑:周来顺]

道德心理学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道德作为人们相互之间行为规范的总和,是依靠社会舆论和人的内心信念来维持的,是依靠社会公共准则来约束的。 人们在普遍注重物质利益的同时,还必须要有需要人们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和道德理念,来规范和调节公共场合中人们的相互关系,这既反映了人们公共生活的共同需要,也提供了个体发展的基本保证。

【关键词】道德;负道德;大学生负道德

道德作为人们相互之间行为规范的总和,是依靠社会舆论和人的内心信念来维持的,是依靠社会公共准则来约束的。毋庸置疑,在现代社会,道德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更为明显,更为重要。但令人遗憾的是,在我们的周围,包括在文明发祥地的高校,不遵守社会道德的人和事却屡见不鲜。有人对道德视而不见,我行我素;有人对道德嗤之以鼻,弃如敝屣。那么这些不讲道德的人究竟是怎么想的?他们为什么这么做呢?通过对负道德行为者的心理动机的调查,对大学生负道德心理作一分析,并提出调整负道德心理的一些见解。

一、负道德行为的主要心理因素

不道德行为者的心理因素,本文简称之为负道德心理。曾有人在某高校随机抽取了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122名在校大学生做过问卷调查,其中一题涉及负道德心理,即“你认为不讲道德的人之所以不讲道德,是因为他——”,要求答题者下列选择中按你认为的重要程度,依次选择。结果统计如下:

1.无知心理

“不知道什么是道德”。有56人将其列为第一项,占参加调查人数的46%。如果分年级统计,那么大一26人中有16人首选该项,占61.5%;大二28人中有13人首选该项,占46.4%;大三40人中17人首选该项,占42.5%;大四28人中只有10人首选该项,占35.7%。分年级统计结果表明,对道德的无知心理,随着年龄和知识的增长,呈逐步递减趋势。

2.从众心理

“大家都这么做了,所以我也这么做”。有44人首选该项,占参加调查人数的36%。分年级统计中,大一的新生似乎更不愿意在不讲道德的问题上盲从,更愿意在不讲道德的问题上“随大流”,没有自己的主见。

3.反叛心理

“对社会和周围的人有反叛心理”。大学生们不太愿意选择该项,只有6个人首选该项,仅占5%,这说明随着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的增长,学生的心理开始成熟,相对于生理上处于逆反时期的中学生而言较为理智,处事多了几分思考,少了几分冲动。

以上分析仅代表了一个小小的侧面,但这些数据可以高校的素质教育和心理教育提供一些参考。

二、负道德心理分析

一个正常的人,他的一言一行都受心理因素的支配。因此,做非道德的事,我们可以对这些负道德心理作一简要的分析。

(一)无知心理主要是道德教育问题

我国是一个注重道德教育传统的国家,每个小学生都能讲出类似“孔融让梨”的动人故事。但目前道德教育尚存在很多“盲区”,道德知识传授不足是道德滑坡的因素之一。大学生对于道德的无知心理,不仅说明了大学前道德教育的欠缺,也说明了大学期间道德教育的艰巨。道德教育“盲区”的存在,使得学生成长各阶段的道德教育面临着诸多的新课题,值得引起道德教育工作者的重视。

(二)从众心理主要是道德管理问题

制度经济学中有一条重要原理,当个人改变行为不能扭转局势时,人们会选择最终不利于自己的制度。大学生就餐秩序混乱是高校中一个较普遍的现象,下课铃一响,学生们蜂涌而出,直奔饭厅,人人争先恐后寸步不让见缝就钻,结果售饭窗前一片混乱。这时如果某人改变一下自己的行为,礼貌谦让、排队等待,他在仍是一团混乱的食堂里反倒成了傻瓜。最后他只好和其他人一样,冲向那乱成一团的窗口。这就是道德从众心理的典型表现。

(三)侥幸心理主要是道德成本问题

道德成本是对道德行为或非道德行为可能招致的后果的经济学阐述。它有两重含义:一是正层面含义,即遵守道德的人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的代价;二是负层面含义,即违反道德的人可能要为自己的行为受到的惩罚。学生考试作弊现象是大学中又一个较为典型的例子。在大学里及成人教育的考试中作弊现象时有发生。这种现象之所以存在,是因为有些作弊者未被发现,没有受到应得的惩罚,而获得了他不该获得的成绩或利益。

(四)反叛心理主要是道德示范问题

稍微分析一下就可以看到,对道德的羞辱,更多是来自小人物,他们无权无势总是吃亏。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不公正往往是引发不道德甚至故意反道德行为的原因:你不守规则大发不义之财,你利用手中职权获取各种特权,还有什么资格侈谈道德,甚至谴责我们的不道德行为呢?从整个社会层面上看,道德的“从上做起”比“从我做起”更具价值,从世界各国廉政建设的成功经验看,也只有“从上做起”,才能真正触动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的迅速改变和提高。在高校,老师的示范作用更是不可低估,“为人师表”、“身教重于言教”比喋喋不休的说教更有说服力。

总之,在道德教育、道德管理、道德成本和道德示范中,道德教育属于理论教育,道德管理属于强制教育,道德成本属于实践教育,道德示范属于案例教育。四种教育相互关联,贯穿于学生的整个成长过程。来自于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所有正反面教育,以及学生自身的道德修养,将决定学生的道德水平。

三、道德建设要做到自律和他律的统一、个体和社会的统一

从上述对四种负道德心理的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非道德行为的产生是有其很深的社会、环境、心理根源的(按照现代基因学说,道德行为还有相当份量的生理因素,本文不对此进行讨论)。道德的自律,主要通过教育来实现。道德的他律,主要是通过制度、法律和管理来实现的,在高校还要通过校规校纪来实现。一般来说,社会道德所要求的基本准则,很多都可以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或通过社会舆论、社会共识的形式肯定下来。

大学生道德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是素质教育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它牵涉到社会领域的方方面面。一个学生的素质由道德素质、文化素质、身心素质三方面组成,缺一不可,而道德素质是做人的根本。道德的教育问题,应该是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承担的责任。如果在这几个方面没有进展,个人道德修养则难以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也难以提高。

在很多大学校园,都存在这样那样的不道德行为,如上课迟到早退,异性交往不得体、故意拖欠学费等等,都属于不道德的行为,如果学校没有拿出一定的政策,学生工作的素质导师也不参与教育,这些不正之风将继续扩大,所以加强学生道德素质势在必行。

就在我院开展的关于道德教育的一系列活动也正是希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学生们的道德修养、道德素质,以开班会、看道德颁奖晚会、以举行我院的道德模范的形式来在学生中找典型,树榜样,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影响,很多学生也是深有感触,对道德也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

因此,我们在高校道德建设中,必须根据负道德心理的种种表现,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特别是大学辅导员、素质导师等等,要在生活、学习、与学生的交流细节中影响他们,不断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这是非常重要,也是必要的。

参考文献:

[1]李维.认知心理学研究[M].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

[2]冯甦中,赵桂香,温玫.大学生负道德心理分析[J] 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科版),2002,(4):32-34.

道德心理学论文范文第3篇

产生以上诸种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 是厌学这一恶魔占据了这部分学子心灵的神圣殿堂。所谓厌学, 一般是指学生对学习感到厌倦的一种心理想象, 也就是学习缺乏积极性、兴趣低落、求知欲缺乏或学习目标“短视”, 要的就是现在, 学习行为懒散, 不愿刻苦学习, 因之, 分析大学生厌学行为产生的原因进而探讨有效的应对之策, 在当前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1 大学生厌学的道德心理原因分析

(1) 由于传统道德教育目标内容脱离实际, 有些大学生尚未形成明确的人生价值观而不愿学习、甚至厌学。

柯尔伯格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认为, 个体的道德发展遵循着由低级向高级的不变的、普遍的阶段顺序。除了严重的身心缺陷外, 发展总是依序向前移动, 既不能后退, 也不能逾越, 文化和教育可以加快、延缓或阻止个体道德发展, 但决不能改变其顺序。这就要求在道德教育过程中, 道德教育目标的设置必须适应学生的身心、年龄特征。目标过低, 起不到道德教育的效果, 目标过高则超过了学生的身心接受能力, 事倍功半。然而, 在我国传统的学校道德教育过程中, 往往是削足适履, 道德教育的目标过高于学生的实际情况, 结果是欲速则不达。对此, “有人说我们对小孩进行共产主义教育, 对中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教育, 对大学生进行‘五讲四美三热’爱教育, 对留学生则进行‘我是中国人’教育”, 道德教育的目标内容倒挂, 必然影响到关于人生价值等道德教育的实效性问题。

(2) 自我实现的需与爱的需要的失衡而致厌学。

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的著名的“需要层次论”, 把人的需要划归为五个层次: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自我实现是指个体在发展过程中, 各种潜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和释放, 实现自身最大价值。这是人生追求和发展的最高层次。然而, 人们对高级需要的依赖性总是低于对低级需要的依赖性。经过紧张繁忙的中学生阶段学习后, 随着生理心理的发育渐趋成熟, 大学生感情的闸门骤然开启, 渴望异性间爱与被爱需要的情感随之产生, 这也是人性的自然流露。于是, 恋爱被正式提上议事日程, 这也是当今大学校园蔚为壮观的一道风景线。可是, 当有些大学生恋爱受挫时, 顿觉万念俱灰, 对一切也就失去了兴趣。例如, 吴某是某综合大学社会学系三年级的本科生, 他从小学到中学一直是校学生干部、高材生, 高考入学的成绩在全系名列第二。进入大学后, 他中意过几位女同学, 却没一个女同学肯单独赴他之约, 于是, 他觉得读大学“一切都没意思”, 从此, 他喜欢一个人在校园小道上散步, 自己与自己交谈。他说:“我发现, 孤独是一种高层次的享受”。吴某陷入孤独是由于情感受挫而不会调节引起的, 从此认为大学的学习、生活全没了意思。[3]爱情是人类永恒的主题, 大学生谈恋爱无可厚非, 但当感情需要受挫时, 必须理性处理好自我实现的需要与情感需要的关系, 而不能怨乌及屋, 这也就是说, 要正确处理好学习与爱情之间的关系。

(3) 归因失当, 对某些不正常社会现象的怨恨心理而致厌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 为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动力, 同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建立完善过程中存在的一些负面影响也是无可否认的。因此, 市场经济作为一柄双刃剑, 对大学生滋生厌学情绪的消极影响不容忽视。其重要表现之一就是现在就业中存在不正之风使一些同学觉得好成绩不如个好关系, 这种不正常的就业现象的存在又严重打击了那些没有好关系的同学的学习积极性, 结果使他们削减了奋斗的动力。如此, “吃得苦中苦, 方为人上人”的古训再也唤不起这部分学生对美好明天的美好希望, “好专业好系不如好关系”的调侃也就反映了一部分人的无奈心态。既然有了好关系, 又何必读书?既然没有好关系, 即使读好书又有何用?简单的推理粉碎了所有的希冀与渴望, “读书无用”的观点再一次在大学生脑海中扎根并生长, 并由此而滋生出严重的厌学心理。实际上, 有些大学生把考上大学归结为自己的能力和努力, 而把毕业后的出路归结为“关系”, 这种归因显然是毫无逻辑性可言的, 而另一些大学生因就业现象中的某些暂时不公正现象而自暴自弃、不愿学习, 未看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在逐步完善的阳光的一面, 也是不恰当的。

2 大学生厌学行为的对策和建议

(1) 改进学校德育工作, 注重实效性。

柯尔柏格认为, 个体道德发展的动力既不是来自他的先天成熟, 也不是来自他的后天学习, 而是来自个体与社会的交互作用。在这种交互作用过程中, 随着个体承担社会角色机会的增多, 个体的道德经验不断结构化, 不断同化吸收和调整平衡新的道德经验, 从而使个体的道德结构产生新的质变, 飞跃到新的发展水平。个体道德就是在一次又一次从不平衡到平衡的质变过程中得到发展的。这就要求高校的德育工作在培养大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时, 应该使他们认识到人的本质性不只是在于他去适应现实, 更重要的还在于他要超越现实、改造现实, 推动社会不断进步, 即人不应该总是生活于现实之中, 总是用现实为自己的行为作辩护。因此, 高校德育工作应紧扣时代脉搏, 紧密联系实际, 为大学生提供尽可能多的参与社会的机会, 让他们在与社会的互动过程中形成高尚的人生价值观。与此同时, 高校德育工作特别要注意摆脱纯理论的演讲和空洞的说教, 避免视大学生只能处于接受者、被塑造者的客体地位的情况发生, 只有形成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才能给大学生的学习注入无限的动能。

(2) 调整教育目标, 激发大学生的学习兴趣。

道德心理学的研究表明, 兴趣是培养的结果, 间接的兴趣也可以转换成直接的兴趣。而我国目前的高等教育, 在普通教育方面, 对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方面的基础性教育重视不够, 带有极强的专业性和职业性的目标倾斜;在科学教育目标方面, 又偏重于知识层面, 能力培养不够, 表现出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研究。因此, 不少学生的课程学习程式化:上课记笔记—考前背笔记—考后都忘记。僵化的学习模式扼杀了大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动性, 冻结了他们的学习兴趣。因此, 在教育目标方面, 当前必须加强通识教育, 重视知识学习的广博性和综合性, 只有这样, 才能有利于激发、培养大学生的学习兴趣, 充分调动其内在的学习积极性。

(3) 重视环境治理, 营造有利于大学生学习的良好环境氛围。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大学生们生存的社会环境也制约着大学生的道德心理及认识。因此, 改善和改造现有环境, 创造一个有利于大学生学习的良好环境氛围, 也是遏制厌学风必须高度重视的另一方面。对此, 不妨从注重校园文化的影响和建设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等方面努力。学校应注重校园文化对学生们的影响, 并对其进行积极引导, 既要重视宣扬理想主义精神, 又要帮助学生学会客观辩证地面对理想与现实的矛盾, 即帮助他们在理想与现实之间找准位置, 正确地认识社会现实。如果说校园文化对学生产生的是深层次的、潜移默化的精神影响, 而校风、教风和学风则较多地是从行为规范方面影响学生。它可以借助一定的规章制度, 明确行为规范, 调整和约束个体的行为, 并通过相应的情感体验, 促进其提高认识等。充分发挥校园文化和校风、教风、学风两股合力的作用, 有利于大学生坚持理想主义的价值观, 有利于为大学生提供一个良好、健康的环境, 从而有利于抑制不健康的道德心理, 遏制厌学风。

摘要:当前一些高校中学习风气不浓, 大学生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厌学行为倾向。立足于道德心理的角度, 发现引起大学生厌学行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 由于传统道德教育目标内容脱离实际, 有些大学生尚未形成明确的人生价值观而不愿学习、甚至厌学;其次, 自我实现的需要与爱的需要的失衡而致厌学;再次, 归因失当, 对某些不正常社会现象的怨恨心理而致厌学。因之, 遏制高校中的厌学风, 必须采取多种有效措施, 激发大学生的学习兴趣, 营造有利于大学生学习的良好环境氛围。

关键词:大学生,厌学,原因,对策

参考文献

[1] 胡启先.当代大学生社会心理问题极其对策[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 1997:154.

[2] 黄白兰.盲点——中国教育危机报告[R].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 1998:156.

道德心理学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道德权利与道德回报是道德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具有内在一致性,道德回报问题的实质就是道德权利与道德义务的关系问题。在道德生活实践中,道德权利与道德回报被人们长期回避或予以否认,这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进程。维护道德主体的道德权利,建立道德回报机制,营造惩恶扬善的道德环境,是加强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道德回报;道德权利;道德义务

文献标志码:A

道德权利与道德回报是道德主体的道德行为的重要组成成分,任何道德主体都具有道德权利,任何道德行为都具有回报性。但受传统伦理思想的影响,在实际道德实践中,人们普遍认为,只有不求权利的道德义务和不要回报的道德奉献才具有高尚的道德价值,道德权利与道德回报被人们尽量回避或予以否认,这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进程。

一、道德权利与道德回报的含义

1.道德权利。道德权利是最一般最基本的人类权利,它是社会生活中客观存在的权利现象在道德领域的表现。道德权利指作为道德主体的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由道德赋予的不可侵犯、不可剥夺、不可干涉的享有和要求某种利益的资格或名分,是道德主体在道德生活中具有的人格、尊严和应享有的道德自由、权力和利益。他反映的是道德主体在道德关系中所具有的道德行为的自由度、按照道德所享有的利益、道德主体的主体地位,是主体追求和维护合理利益而享有的具有价值合理性和道义支持的权利[1]。

2.道德回报。道德回报是一定道德关系中的人们,把利益作为对个体行为善恶责任或其道德品质高低的一种特殊道德评价和调节方式,即社会中的组织和个人在自觉或自发地评价道德主体的行为动机和效果的善恶的基础上,对行为主体进行的物质、精神的奖励和褒贬[2]。它是道德主体通过一定作用和影响的道德行为而获得相同性质和相同程度的奖惩和褒贬的道德过程。它分为赏善和罚恶两个方面,赏善是给那些实行道德的行为的道德主体以物质上的奖励和精神上褒扬,罚恶是给那些实行不道德的行为的道德主体以物质上的处罚和精神上的贬损。正如亚当·斯密说:“对我们来说,一个行为,如果它是感激的恰当的和被人认可的对象,那么,该行为一定应受奖赏;而另一方面,一个行为,如果它是怨恨的恰当的和被人认可的对象,那么,该行为一定该受惩罚。奖赏是回报、是补偿、是以德报德,惩罚,也是回报、是补偿,只是方式不同,它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3]

二、道德回报:道德权利的应有之义

1.道德权利与道德回报具有内在一致性。道德权利是道德主体的基本权利,它是道德主体在道德活动中的基本要求,它具体包括:(1)道德主体道德行为选择的自由权;(2)道德主体人格平等权;(3)道德行为客观、公正的评价权。自由、平等、利益是它的基本构成要素,这种要求实际上就是一种道德回报。

道德回报,是道德主体履行了一定道德行为后而得到社会和他人的尊重和满足。它包括:(1)道德主体作为道德施予者应当得到道德领受者的道德回报,(2)道德施予者应当得到相当程度的道德回报[4],从根本上看,这是道德主体在道德行为之后应获得的道德权利。

道德权利是道德主体履行道德义务后的基本要求,道德回报是道德主体通过道德活动而获得的尊重和报答,二者是内在一致的。一方面,维护道德权利是获得道德回报的前提条件,道德主体只有能够自由地选择道德行为,在道德关系中得到起码的尊重,作为一个平权主体能够承担道德责任,才能要求被社会和他人公正评价,才能要求获得道德回报,才能享受道德回报。另一方面,倡导道德回报是对道德权利的尊重与维护,道德回报是对主体道德行为价值的评价和报答,在本质上是对“道德人”的尊重,肯定道德回报的积极意义,完善道德回报机制,又是对道德权利的保障和维护。

2.道德回报问题的实质就是道德权利与道德义务的关系问题。长期以来,我们在道德生活中只承认和强调道德义务,忽略道德权利,或者说道德权利没有取得合理的地位。道德只要求人们履行义务,却不强调履行义务后的道德回报,导致义务与权利、奉献与补偿、德行与幸福的二律背反,造成道德评价与道德赏罚不公。

道德权利与道德义务是一对特殊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有不同于其他领域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独特性质。这种独特性质主要表现为道德义务对于道德权利的先在目的性,也就是说,道德义务从它产生之日起,就不以获得某种权利为目的前提[5]。道德义务是道德主体发自内心信念的活动,是自觉自愿的行为,这是道德行为崇高性的具体体现,也是道德义务区别与其他义务的一个重要方面。它表明,道德义务不是作为获得道德权利的手段而存在的,也不是以获得道德权利为目的工具,同时,道德义务的承担,也不能以他人是否对等的承担此种义务为前提条件。但是,道德义务先在目的的特殊性,不能将它理解为道德义务是脱离道德权利而孤立存在的,更不能由此得出道德义务是与道德权利分离的结论。道德权利在道德活动中不应成为道德主体的道德动机,不能成为履行道德义务的前提条件,但道德主体在履行了道德义务后应该得到相应的道德权利,应该要求得到相应的道德回报,这是道德关系维护和发展的必然条件,也是伦理正义的必然要求。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也说:“我们有责任以善来回报一种美好的恩惠,而且在此之后,我们应当率先表现出自己的美惠”[6],履行义务就应当得到公正客观的回报,这应当成为一条客观普遍的道德法则。道德回报体现了道德权利与道德义务的一致性。

三、道德权利与道德回报的现实意义

道德权利与道德回报在道德生活中长期被有意无意的忽视,在社会生活中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状态:德行成了有德之人的重负,缺德倒成了无德之人的通行证;奉献社会的人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报偿,无德者不履行义务反而占有享受他人的奉献;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有德之人,却给了不正当竞争者以投机取巧的机会;善行得不到善报,恶行得不到惩罚,甚至善行恶报,恶行善报的现象屡屡发生。这些现象极大的伤害了道德主体的道德情感,严重影响了道德建设的进程。面对日益严重的道德失范现象,强调维护道德主体的道德权利,倡导建立道德回报机制,营造惩恶扬善的道德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道德权利与道德回报突出了道德主体在道德关系中的主动性和自觉能动性。在传统道德思想的影响下,人们只强调道德义务、道德责任,道德权利缺乏应有的地位,更谈不上要求道德回报。道德主体在道德行为和道德关系中毫无个性、自由和权利,失去行动的主动性,在道德行为中是被动的、消极的,没有权利要求社会和他人对道德行为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更不能要求道德领受者的道德回报,哪怕受到损失和伤害也只能自己承受。这种状况使道德主体在行为之前顾虑重重,空有满腔正义却无法付诸行动,极大的打击了道德主体道德行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道德权利与道德回报肯定了道德客体对道德主体的有用性,道德主体在履行道德义务后有权要求对自己的道德行为作出公正评价并得到相应回报。这一行为突出了道德主体在道德关系中的主动性和自觉能动性,对道德主体的生活和活动有积极意义。

2.道德权利与道德回报体现了对道德主体道德人格的尊重。道德权利与道德回报的道德主体是生活与现实社会关系中的人,利益是人选择行为的出发点,在面临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矛盾选择时,人们出于道德良心和道德原则,舍弃了个人的利益得失做出超功利的选择。这一超功利选择虽不以道德权利与道德回报为动机和前提,但道德行为后果的施受者,也就是他人和社会,应该给行为者高度评价和一定补偿.德行不期望报酬不应该成为不应得到回报的原因,许多的行为事前无法约定报酬也不应该约定报酬,事后的补给报酬是对奉献者的人格尊重。这是道德主体在道德关系中依据道德应该得到的东西,是作为道德主体的人应享有的道德自由、地位和利益。道德权利与道德回报使道德主体因为高尚的行为、公正的评价以及适当的回报而产生生命崇高感,产生被尊重、被重视的愉悦感和道德人格实现的满足感。

3.道德权利与道德回报是道德建设的必要条件。自古以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就是善良人们的美好心愿,但现实往往是不尽人意的,行善的人总是或多或少地牺牲了自己的利益而成全了社会或他人,行恶的人却总是牺牲了社会或他人而成全了自己,行善者经济拮据、生活穷困,行恶者却日益富足、洋洋得意,社会道德生活中的不公正使人们对道德建设失去信心,道德建设在“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口号下流于形式。道德权利能促使人们充分发挥在道德行为选择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自觉自愿地趋善避恶、扬善抑恶,道德回报则能够激励和强化这一行为,在社会上形成示范作用,动员和引导更多的人参与道德建设,提高群众性道德建设实践活动参与的普遍性,在全社会形成惩恶扬善的道德氛围,使“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成为一种自然规律,在道德建设中发挥作用,从而提高整个民族的道德素质。所以,道德回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必要手段。

维护道德主体的道德权利,保障道德行为的道德回报,是当前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但在具体的道德实践中,要防止两种倾向:一种是片面扩大道德权利而不履行道德义务,另一种是将道德回报狭隘地理解为物质回报。只有正确理解道德权利与道德回报的深刻内涵和交互关系,才能在道德生活中充分发挥二者的积极作用,促进中国的道德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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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易钢.道德回报理论初探[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科版,2004,(4).

[3][英]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72.

[4]康化椿.论道德回报[J].社会科学研究,2004,(2).

[5]易钢.道德回报理论初探[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科版,2004,(4).

[6][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克伦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102

[责任编辑 王薇]

道德心理学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道德性;非道德性;道德教育

一、道德教育的非道德性体现

1.道德教育内容:“泛化”为政治教育及伦理道德规范不适宜。首先道德教育内容上泛化为政治教育。一方面受我国传统思想影响,“习惯以‘道德’囊括各种社会意识,加上对政治教育的过分强调,德育一直带有明显的政治烙印。”另一方面受前苏联教育学对我国教育的影响。前苏联教育家伊·安·凯洛夫《教育学》中倡导的包含道德教育在内的爱国主义教育、国际主义教育、科学无神论教育、纪律教育等诸多内容的大德育概念成为我国道德教育的指导思想,我国道德教育首次出现于1912年颁布的教育宗旨:“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主义教育、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其次,非道德性还表现在处理“应该做什么”的道德规范陷入现代道德教育困境,表现在外的不适宜。伦理道德规范最大效用是实现社会秩序维系,调节个人与社会整体利益平衡,于外可授,带有一定约束性的长期形成的伦理观念、行为规范。但是,随着社会变迁,伦理道德规范面临时事变迁的挑战。一方面,规范本身具有普遍适用性,要求个体对其无条件服从,缺乏变通性。其指导规劝的行为最终体现在现实生活中,而在现实境遇中存在诸多情况、变化,使得道德行为具备一定的条件性,而这个条件又无法有效地在普通的道德规范中表现,例如大量存在于生活中的“讲一套做一套”、“知行不一”现象。另一方面,鉴于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旧道德规范尚未更迭,新道德规范应运而生,新旧规范冲突使道德遵守面临巨大压力,同时外来思想、文化、价值观等意识形态对我国传统道德伦理的冲击,更加剧了包含道德规范在内的道德教育窘境。

2.道德教育方法:简单化、非理性的道德知识灌输授受。道德的教学教育内容与手段都应具有道德性。道德性的教学应立足于人,“人是教育的中心,也是教育的目的;人是教育的出发点,也是教育的归宿;人是教育的基础,也是教育的根本。”但在现代科学化导向下,真理被界定为科学化、具体化、知识化,知性德育一度成为主宰。在知性德育主导下,道德教学的理论根基是“转化”理论,即狭义的“灌输”与“内化”。“‘灌输’理论认为德育过程就是教师由外而内向学生灌输价值观念,培养成为社会所需要的品德的过程。”道德教育的实现需要强制使学生听从于教师。内化说认为“德育内容应当通过生动活泼、易于为学生接受的形式让学生理解从而自主地吸收。”在该理论下简单化、非理性地灌输式授受方式,忽视受教育者主体性,科尔伯格谈及灌输曾说“灌输既不是一种教授道德方法,也不是一种道德教学方法。……说它不是一种道德的教学方法,是因为合乎道德的教学意味着尊重儿童正发展着的推理能力和对他们所学内容的评价能力。”

3.道德教育评价:量化的评价体系。由于社会大环境对实用经济性、科学技术性的追求,可量化成为衡量与评价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标准。同理,我国在对课堂道德教育效果的评价上,便掉入了量化的怪圈。突出表现为:对学生道德教育课程的考核,采用的是一贯终结式考试,将试卷得分多少与学生“道德知识”相匹配。如此量化的评价体系片面将道德教育理解为“关于道德的知识”的授受,本应为知、情、意、行统一体的道德教育,被简单量化为数据的表现。

二、道德教育非道德性的社会归因

1.科学理性的僭越。①知识化的道德教育。实证主义认为“任何可设想的科学的陈述,凡是不能由感性的将于证实或否定的,就把它看作是无意义的不予以承认;凡是能够由感性经验证实或否定的,就把它看作有意义的予以承认”。其关注的是客观性、确定性和精确性,反映到道德教育便是将本应代表一种价值范畴的道德局限为对道德知识的授受,即使是具有价值意蕴的道德规范和准则此时也仅为单纯的规范。于是道德教育变成了所谓的道德教学,即教师采用课堂教学的方式,将抽离价值内涵,转变为客观知识的科目强行灌输给学生,教师是主导者宣讲灌输,学生是接收者无条件接受。②心理学化的道德教育。科学理性认为,道德教育应符合科学化标准,道德教育过程应是模式化、规范化的操作过程,能彰显于外,结果便于检查量化。自然科学的心理学开始涉及教育,其中,对道德教育产生巨大影响的心理学理论有:科尔伯格的认知发展道德教育理论、班杜拉的社会学习道德教育理论、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虽然道德教育心理化为道德教育的有效实施给出了重要的方法原则,但也有其负面影响,“道德的发生与形成具有一定的心理机制,但是完全依托心理机制进行道德教育,不但抽离了道德的文化内容,破坏了道德教育的人文性,而且对德育构成了冲击,削弱了德育的信度和效度。”

2.社会功利的染指。教育是社会系统的重要一环,社会的功利化趋势同样染指于教育教学中。鲁洁认为“物质和精神严重失衡的20世纪,教育的基本特征是功利主义,其目的是唯经济功利,其手段是唯工具理性。”道德教育功利化是由于过于追求教育的工具性价值而忘却其最基本的意义性价值——育人价值。其具体表现为:一是道德教育成为社会“急救车”。道德教育直接关系对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形成塑造,在社会功用化观点下,道德教育局限于服务社会发展,处理人与社会的社会职能。被无限夸大的道德教育的社会功能即为外在工具价值对道德教育绑架。二是道德教育成为学校管理的工具以及工作检查“亮点”。功用化强调功效和有用,规范教育被放大为道德教育的全部,学校通过对规范教育的灌输,实现其对学生遵规守纪管理。对成效的追逐,使得学校道德教育处于在开展检查考核等形式的评先工作时,是锦上添花的一笔,由于道德教育在经济效益上的先天不足无法获得被认真对待。

三、道德教育的道德性回归

1.彰显主体,重拾道德真谛。课堂道德性的建构需要始终坚持学生是道德生活教学的主体,凸显其在课堂道德性的主导地位。学生主体地位的确保需要教育工作者在课堂教学中,坚守“德育过程实质上不是由外而内的转化,而是由内而外掌握或生成的过程。”实现从传统“转化”理论向主体性“生成”理论的转变,需要承认学生才是道德生活、学习的主体,且有着对道德的思考、见解。承认道德主体的能动性,进而采取合适的教育教学方式,引导其反思自我、进一步完善自我的德性,才是道德性的教育。道德的生成发展不是强加于人的价值意识,同理道德教育不是被社会、制度绑架的“制器”、“成材”式教育,不是科学主义的量化式教育,更不是唯利化教育,而是为了提升人的德性,使其具备追寻、创造美好生活的能力。总之,道德教育应是源起于人,落实到人,关注人的发展,谋求人的完善。教学的德性体现于“以师生的个体精神自由为前提,以真实而不是虚假的问题情境为背景,以符合人性认知的道德手段为引导,教师与学生一道主动探究知识、丰富情感体验、提升智慧与人格境界的实践活动。”

2.重回生活,建构德性生活。在对知性德育主张的培养“关于道德观念”的“道德知识人”与培养具有“道德观念”的“德性人”的道德教育之间,应追求二者差异的批判性思考,以及在胡塞尔“回归生活世界”的影响下,诸多学者提出了道德教育需要重回生活的教育理念。胡塞尔认为当今社会存在的“科学危机实质上是生活的危机,科学与人的存在和分离,迷信于实证科学的人失去了意义和价值世界,‘只见事实的科学造成了只见事实的人’,科学抹去了那些对人生至关重要的问题——探问整个人生的意义,失去了生活的根基。正是因为德育被知识化,而知识又被科学主义主宰,才使德育远离了生活,抛弃了价值和意义.”道德源起于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并在人们处理与其他对象的各种关系的生活中不断发展,使得道德与生活紧密相连,进而成为生活的维系与发展的关键。因此,关于道德教育的问题就需要重新回到生活中去,即“道德的学习必须始终在生活中‘过’一种有道德的生活。”

在肯定了生活是道德教育的场域的前提下,进而还需要明确道德教育是对德性生活的建构。道德是源起于生活,道德教育面对的是生活中的人,但道德教育更重要的是实现人们对美好生活实现上的一种引导,其直指的不是物化的现实生活,而是意向于意识层面的精神生活,即道德教育对生活的回归应是超脱于物质生活的束缚,直达人的精神生活,德性生活的建构意指对人精神的德性完善。只有实现如此的德性生活的建构,才能使应然的道德教育理念转变为实然的具体道德行为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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