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执法审议制度范文

2023-09-30

卫生监督执法审议制度范文第1篇

第40号《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已经1999年6月2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公安部部长 贾春旺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一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防止和纠正违法和不当的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是指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上级业务部门对下级业务部门,本级公安机关对所属业务部门、派出机构及其人民警察的各项执法活动实施的监督。

第三条 各级公安机关及其业务部门应当建立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执法制度,制定、完善执法程序,加强对各项公安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

第四条 执法监督工作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有错必纠、监督与指导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公安机关在加强内部执法监督的同时,必须依法接受人民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接受国家权力机关、人民政府的监督,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和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

第二章 执法监督的范围和方式

第六条 执法监督的范围:

(一)有关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及制度、措施是否合法;

(二)刑事立案、销案,实施侦查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和执行刑罚等刑事执法活动是否合法和适当;

(三)有关治安管理、户籍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边防管理、出入境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四)适用和执行行政拘留、罚款、没收非法财物、吊销许可证、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是否合法和适当;

(五)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留置室等限制人身自由场所的执法情况;

(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七)国家赋予公安机关承担的其他执法职责的履行情况。

第七条 执法监督的方式: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执法程序和制度进行的监督;

(二)对起草、制订的有关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及制度、措施进行法律审核;

(三)对疑难、有分歧、易出问题和各级公安机关决定需要专门监督的案件,进行案件审核;

(四)组织执法检查、评议;

(五)组织专项、专案调查;

(六)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听证、复议、复核;

(七)进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八)各级公安机关决定采取的其他方式。

第八条 各级公安机关发现本级或者下级公安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措施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予以纠正或者通知下级公安机关予以纠正。

第九条 对案件的审核可以采取阅卷审查方式进行,就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意见是否适当,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法律文书是否规范、完备等内容进行审核,保障案件质量。

第十条 对公安行政管理执法行为的审核,可以采取查阅台帐、法律文书、档案等方式,就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等内容进行审核,保障公正执法。

第十一条 各级公安机关每年应当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对本级和下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检查或者评议。

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发布实施后,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一年内对该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执法检查,检查结果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并在本级公安机关予以通报。

各级公安机关对本级和下级公安机关每年的执法工作情况应当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并在本级公安机关予以通报。考评结果与奖惩相结合。

第十二条 对国家权力机关、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公安机关交办复查的案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普遍性、倾

向性的公安执法问题,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项调查或者专案调查。在查明情况后,应当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纠正措施,报本级公安机关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将查处结果报告交办机关和上级公安机关。

第十三条 在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本级或者下级公安机关已经办结的案件或者执法活动确有错误、不适当的,主管部门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直接作出纠正的决定,或者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下级公安机关在规定的时限内依法予以纠正。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办理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工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三章 执法监督的实施和处理

第十五条 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办理的案件或者执法行为不合法、不适当的,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予以纠正和处理。

第十六条 各级公安机关的行政首长是执法监督的责任人,负责对本级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组织实施监督。

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是本部门执法监督的责任人,负责对本部门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实施监督。

第十七条 各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是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在本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执法监督工作。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依照《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的规定,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进行现场督察。

第十九条 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不合法、不适当的执法活动,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对错误的处理或者决定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二)对拒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限内履行法定职责;

(三)对拒不执行上级公安机关决定和命令的有关人员,可以停止执行职务;

(四)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已经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损害,需要给予国家赔偿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予以国家赔偿;

(五)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执法活动中因故意或者过失,造成执法过错的,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第二十条 公安机关的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在执法工作中有违法违纪行为需要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对上级公安机关及其主管部门的执法监督决定、命令,有关公安机关及其职能部门必须执行,并报告执行结果。

对执法监督决定有异议的,应当先予执行,然后按照规定提出意见,作出决定的机关应当认真审查,执行后果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负责。

第二十二条 拒绝、阻碍上级机关或本级公安机关及执法监督主管部门的执法监督检查,拒不执行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的有关决定、命令,或者无故拖延执行,对被监督的公安机关或者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十三条 对本级和上级公安机关作出的执法监督决定不服,有关单位和人民警察可以向本级或者上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有关部门应当认真受理,并作出答复。

第二十四条 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监督责任人和执法监督主管部门必须严格依法履行执法监督职责,模范遵守法律,秉公执法,依法办事。对不严格履行执法监督职责或者滥用职权,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给予通报批评;后果严重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公安部法制局负责解释。

卫生监督执法审议制度范文第2篇

发布日期:2010-11-22 14:0

1金水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

(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维护和监督各执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第三条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对象是局委各科室(所)的执法部门。

第四条 局机关纪检部门负责组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在执法监督过程中,有权调阅执法案卷和其他有关资料。被监督部门不得拒绝。

第五条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1.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内容:

(1)行政执法机关是否属于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或者依法接受委托执法的组织;

(2)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有执法资格,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取得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

(3)行政执法机关是否具有实施该执法行为的法定权限,是否存在超越职权的情形;

(4)是否具有违反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规定的其他行为。

2.行政许可程序的内容: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是否依法受理,因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是否当场或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补正告知书;

(2)依法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是否向申请人出具了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凭证;

(3)依法不予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是否说明理由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4)除当场作出许可决定的外,对需要核实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是否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核查收集的证据是否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5)依法应举行听证的许可事项,是否按照法定程序举行了听证;

(6)是否对被许可人依法进行定期检验或者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有无记录以及有关记录是否规范、签字归档;

(7)涉及招标、拍卖、考试、考核、检验、检测、检疫等特定内容的行政许可事项,是否符合行政许可的特别规定;

(8)行政许可是否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并使用合法票据;

(9)许可文书、证件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内送达;

(10)是否有违反行政许可程序的其他行为。

3.行政确认程序的内容:

(1)申请材料的种类、数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2)据以做出确认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和程序且确凿充分;

(3)查验记录、对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的询问笔录等是否完备且符合法定要求;

(4)实地核查收集的证据是否全面、客观、公正;

(5)颁发证书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时限;

(6)收取的费用是否符合法定项目和标准;

(7)是否有其他违法或者不当的情形。

4.行政处罚程序的内容:

(1)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是否经过立案、调查取证、告知陈述申辩权利、领导审批、依法决定、履行等步骤;

(2)拟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是否有物品清单以及物品清单是否规范;

(3)调查取证是否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形式;

(4)依法应当举行听证的是否举行了听证;

(5)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是否经过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

(6)认定案件性质是否准确,适用依据是否正确;

(7)是否违反一事不给予两次以上罚款原则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

(8)卷宗材料中是否体现本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以及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是否适当;

(9)依法应当送达的执法文书是否依法送达当事人;

(10)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步骤,《当场处罚决定书》的形式和载明的事项是否符合《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11)结案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2)是否有违反行政处罚程序的其他情形。

5.行政强制程序的内容:

(1)对逾期未履行义务的行政相对人是否履行告知义务,并以书面形式和法定程序送达行政相对人;

(2)是否依法作出行政强制决定,并按规定送达行政相对人;

(3)行政强制收取的费用、使用的票据是否合法;

(4)实施行政强制是否按照法定期限进行,有无超期强制的情形;

(5)是否有违法实施行政强制的其他行为。

6.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检查程序的内容,针对个案,参照执行有关单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

7.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的内容:

(1)是否一案一卷;

(2)封面是否按规定填写;

(3)目录填写是否规范;

(4)卷内材料排列顺序是否正确;

(5)卷内材料是否编有页码。

8.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9.履行法定职责情况:

(1)执法工作现状;

(2)是否有行政不作为行为;

(3)是否有越权执法行为;

(4)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10.具体行政行为遵守法定程序和适用法律依据情况;

11.罚款、收费的收缴情况;

12、行政执法争议的处理情况;

13、需要监督检查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

1.听取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2.对执法卷宗进行抽查;

3.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现场检查;

4.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法行为的申诉、控告和检举;

5.执法部门做出的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送区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审查;

6.需要采取的其他方式。

第七条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执法主体不合法,应纠正或撤销;

2.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应予以纠正或撤销;对损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应追究直接责任人

的责任。

3.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应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责成有关部门追究部门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 在实施监督中,凡作出行政执法监督处理决定的,必须制作行政执法文书,并及时送达被监督部门。被监督部门在接到执法监督文书后十五日内,应将处理结果报告区政府法制机构。

第九条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应及时向被检查部门通报并向局领导汇报。

第十条 对执法检查中发现执法人员的违法或不当行为,按过错追究其责任。

第十一条 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应遵纪守法,忠于职守。

卫生监督执法审议制度范文第3篇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卫生厅《关于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和生产秩序,依法查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违法行为,更好的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我市认真部署,精心组织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家,市直家,区家, 区家。其中机械制造71家,煤矿14家,非煤矿业24家,家具制造20家,水泥厂9家,发电厂8家,制鞋厂2家,其他企业86家。年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企业164家,年和年未有新申报企业。全市接触职业危害作业职工29800人,2004年应查体13370人,实际查体人数8261人,查体率61.80%。全市对所辖企业每年进行2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二、本次监督检查情况

1、领导重视,措施到位。实施“卫监2号行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劳动者健康相关权益,确保职业卫生安全的重要举措。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为保证这次行动的顺利开展,市 - 1 -

所成立了由所长任组长、副所长任副组长的“卫监2号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个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市实施“山东省卫生监督2号行动”活动方案,为开展好这次专项执法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加强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一是组织开展职业卫生监

督执法专项行动启动仪式。4月25日上午9时整,我市举行了由市卫生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项执法行动启动仪式,市电视台、日报社、市政府网站、市广播电台、华商时报记者站等五家新闻媒体全程进行了跟踪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二是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设立投诉信箱,实行首问负责制,对群众举报案件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一查到底。

3、组织开展全市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评选活动。根据省卫生

厅、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全省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市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相应的评选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积极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申报,全市有4家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交了申报材料,经市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评选领导小组初审,最后确定发电厂为我市上报企业。通过组织开展职业卫生示范企业的评选活动,起到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励更多的企业争先创优,把企业作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的作用,更好地保障了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4、加大执法力度,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市卫生局卫生

监督所成立两个专项行动小组,对市直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并于5月12日对两区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两区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各自实际,分别制定了活动方案,对所辖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本次执法检查活动中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00人次,检查市直企业24家,其中煤矿4家、钢铁冶炼2家、电力3家、水泥厂2家、制鞋厂2家、铁矿2家、其他9家;对20家企业制作了现场笔录,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对违法事实清楚的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对整改措施不到位和事实严重的单位,将在集中处理阶段进行立案查处;区卫生监督所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25人次,检查企业68家,其中三资企业2家、乡镇企业4家、私有企业25家,依法对53家企

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限期整改,对2家企业立案查处;区卫生监督所出动卫生监督人员40人次,检查企业22家,处罚9家,限期整改警告8家,罚款1家。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大了执法力度,做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通过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办法,有效改善了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不足,提高了全市职业卫生防治工作整体水平。

经过近几年的扎实工作,我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在以下几个

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是部分大中型企业,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职业卫生防治工作扎实有效,如电厂、 发电厂、集团等都通过了职业安全卫生

体系认证,职业病防治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二是各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有了比较正确的认识,70%以上的单位都依法履行自己应承担的法定义务,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有专职或兼职的人员来负责本单位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职业卫生档案。三是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职工的健康监护工作得到了普遍重视,在岗职工查体率市直企业达到了85%以上,两区也达到了50%以上,有力的保护了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四是职业卫生防护水平不断提高,各有关单位在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与指导下,淘汰了一批落后的生产工艺,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大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投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有效的控制,职工作业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

三、存在主要问题

1、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新上岗、离岗职工的健康查体一般没有委托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而是委托本单位职工医院进行查体显属违法。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外包工、季节轮换工等非固定工流动性强、工作时间短,职业健康查体率不高,工作难度较大。

2、有关部门之间缺乏协调与配合,致使建设项目的预评价与竣工验收工作开展不力。

3、有些单位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认识不到位,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落实不力职业病危害因素治理速度缓慢。

4、职业卫生执法装备落后,制约了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

5、用人单位对职工的宣传培训工作跟不上,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不强。

四、今后工作措施和重点

1、充分发挥各级卫生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的牵头与协调作用,加快建立和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效监管体制。

2、加强与计委、安监等部门的配合,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的预评价审和竣工验收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

3、加强宣传、强化措施。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加强对企业法人、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广大职工的法律知识培训,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做到人人知法,懂法,守发。

卫生监督执法审议制度范文第4篇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我局依照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权限,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责任,逐级分解到具体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的部门和人员,并进行评议考评和过错追究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

第三条行政执法工作应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坚持依法办事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第四条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行政执法工作应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和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五条局机关负责对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结合实际制定细化的执法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行政执法责任制包括以下内容:

(一)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类别和项目;

(二)划分执法责任,具体内容有:

1.明确法定职责和权限范围;

2.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3.执法的标准、程序、时限和要求;

4.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范围和工作职责建立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分解落实到各执法部门、人员以及岗位责任人、主要责任人和主管责任人。

(四)按照分解的执法职权和岗位责任,制定并建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机制。

第七条 局机关各执法部门在享有法律、法规、规章授予的职权的同时,按照责权统一的原则,承担相应的执法责任。

(一)根据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将执法责任分解到具体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

(二)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岗位业务培训,在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和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执法。

(三)建立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将执法依据、执法机构、职责范围、执法程序、办事期限、执法责任、监督和投诉制度、举报电话等内容在政务公开栏、网站、报刊等媒体进行公布。

涉及行政许可的,应当公布办理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期限。涉及收费的,应当公布收费的项目、标准和依据。

(四)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五)严格执行收缴分离和罚缴分离制度,规范非税收入管理。

(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关行政执法的投诉和申诉。

(七)严格查处各种违法案件,保证各种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正确、有效地追究。

(八)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作、审查和备案。

(九)做好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教育,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第八条执法人员应忠于国家,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政府的形象。

第九条执法人员不得滥用职权,刁难群众,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得对提出申诉、举报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打击报复。

第十条 局机关对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执行执法责任制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对执法人员考核可以与公务员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单位年度考评成绩纳入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第十一条行政执法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领导情况;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建设情况;

(三)行政执法责任分解落实情况;

(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五)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情况;

(六)考核机关确定的其他考核内容。

对执法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律素质、履行法定职责、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第十二条 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采取内部考核与外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评价、公正对待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

第十三条 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进行:

(一)听取被考核部门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的汇报;

(二)查阅被考核部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资料;

(三)抽查行政执法案卷、监督检查记录;

(四)召开行政管理相对人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表,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

(五)对被考核部门负责人和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素质测评。

(六)考核机关确定的其他方式。

第十四条应对在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执法部门和人员予以表彰。

第十五条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执法部门和人员应当针对其不合格内容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的标准、过程和结果应以适当方式公开。第十六条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应责任:

(一)超越法定权限的;

(二)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

(四)违反法定程序的;

(五)处理结果显失公正的;

(六)依法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

(七)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八)行政执法责任制不落实,责任不清造成重大过失的;

(九)其它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执法人员有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根据《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规定,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卫生监督执法审议制度范文第5篇

按照市畜牧兽医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开展执法人员整顿。梳理并制定切实可行的相关规章、制度、标准和规范;做到执法主体明确、职能配置规范,职责任务明确,保障措施到位,工作运转有序。

(二)规范动物产地检疫。完善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制定完善动物产地检疫管理制度,加强规模饲养场(户)的监管,认真查验饲养档案、免疫证明和动物标识,严禁使用违禁药物、添加剂,严格检疫程序,做到有出必报,有报必检,杜绝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进入流通环节。

(三)规范动物屠宰检疫。认真落实同步检疫制度,所有屠宰场同步检疫率达到100%。同时,严格落实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把入厂验证关和合格产品出证关。建立完整的检疫和无害化处理记录。耳标登记、回收、销毁的建档率达到100%,染疫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严厉查处屠宰加工病死动物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进入流通环节。

(四)规范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监管。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分区经营、定期休市、定期消毒等制度。所有的动物及其产品一律凭检疫合格证明或合格标识上市交易,对从省外调入的动物及其产品,要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检,检疫合格后,在指定地点经营或交易。保证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监管率和上市持证率100%。

(五)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规范化管理。对设立依据、主管机构、执法依据、职责、程序、内容、收费标准、处罚依据、上岗人员的身份及监督电话等按照农业部检查站管理办法予以公示。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查证验物,实施规范化管理,切实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监管。

(六)规范动物检疫票证管理。进一步完善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制度,实行专人、专帐、专库、专责管理,严格收、发、领、用各环节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买卖、转让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和畜禽标识的违法行为,维护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秩序。对于在检疫监管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专项检查活动。加强屠宰、市场、冷藏、肉品专卖店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上市畜产品严格实行索证验章监管制度,确保畜产品的可追溯性。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持证率要达到100%。严厉查处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打击经营病死动物产品的地下窝点,发现病死动物,严格监督畜货主按规定处理。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监督执法规范工作。

(二)加强督导检查。一是完善制度。建立检查考核备案制度。提高检查考核的随机性和全面性,健全检查考核综合评价制度。二是改进办法。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实地调查和听取汇报、查看原始凭证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完善方案,细化标准,加强队伍建设、经费保障、依法行政、机制创新和工作成效等方面的检查考核。

(三)严格责任追究。建立监督执法责任制,落实责任追究和稽查制度,与动物及其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和义务;实行技术人员包乡包场的分片包干责任制。通过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有力保障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4月7日至4月8日;

(二)实施推进阶段。4月9日至5月29日;

(三)总结阶段。5月30日至5月31日。

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们,同学们下午好:

我是来自10级经济学(2)班的学习委,我叫张盼盼,很荣幸有这次机会和大家一起交流担任学习委员这一职务的经验。

转眼间大学生活已经过了一年多,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一直担任着学习委员这一职务。回望这一年多,自己走过的路,留下的或深或浅的足迹,不仅充满了欢愉,也充满了淡淡的苦涩。一年多的工作,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下面将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大家一起分享。

学习委员是班上的一个重要职位,在我当初当上它的时候,我就在想一定不要辜负老师及同学们我的信任和支持,一定要把工作做好。要认真负责,态度踏实,要有一定的组织,领导,执行能力,并且做事情要公平,公正,公开,积极落实学校学院的具体工作。作为一名合格的学习委员,要收集学生对老师的意见和老师的教学动态。在很多情况下,老师无法和那么多学生直接打交道,很多老师也无暇顾及那么多的学生,特别是大家刚进入大学,很多人一时还不适应老师的教学模式。学习委员是老师与学生之间沟通的一个桥梁,学习委员要及时地向老师提出同学们的建议和疑问,熟悉老师对学生的基本要求。再次,学习委员在学习上要做好模范带头作用,要有优异的成绩,当同学们向我提出问题时,基本上给同学一个正确的回复。

总之,在一学年的工作之中,我懂得如何落实各项工作,如何和班委有效地分工合作,如何和同学沟通交流并且提高大家的学习积极性。当然,我的工作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比日:有的时候得不到同学们的响应,同学们不积极主动支持我的工作;在收集同学们对自己工作意见方面做得不够,有些事情做错了,没有周围同学的提醒,自己也没有发觉等等。最严重的一次是,我没有把英语四六级报名的时间,地点通知到位,导致我们班有4名同学错过报名的时间。这次事使我懂得了做事要脚踏实地,不能马虎。

卫生监督执法审议制度范文第6篇

去年4月,胡锦涛总书记向全党发出号召:要广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从此,这项活动便在全党全军全国如火如荼地全面展开。创先争优这个词语,包含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内涵,形象生动、准确全面地体现了我们党的先进性。创争活动开展以来,形成了各级领导、各个方面、各条战线都关心基层,重视基层,服务基层的可喜局面;形成了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群众被重视、得实惠的良好风气。

放眼当今世界,世界上的许多政党走马灯似地轮换,一些百年老党、大党先后垮台,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政党不重视基层。要么是压根儿就没有基层党组织,只是“议会党”、“选举党”或者“政权党”;要么是已有的基层党组织已经被削弱得不成样子。说一千,道一万,共同的特点,就是这些政党没有组织根基。如果在广大最基层的地方不能赢得群众,对一个执政党来说,无疑是极其危险的。我们中国共产党始终追求理论的先进,始终追求目标的先进,始终追求行为的先进。一代又一代的中国共产党人,通过创先争优,既为实现当前党的中心任务和目标而奋斗,同时又代表着社会实践和发展未来,构成不断追求先进。正是由于中国共产党发挥社会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才使得社会方方面面的工作能够顺利完成。 结合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卫生监督中心任务完成工作来说,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是社会进步的体现,是保障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的必然。卫生监督适时推进,从公共场所、餐饮食堂、生活用水、食品生产加工卫生到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医疗执业、采供血卫生监督等进行全方位监管,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了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正常秩序,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基层党组织在保障卫生监督体制改革顺利进行和卫生监督中心任务完成过程中应当念好“四字经”。

念好“建”字经——强根基。卫生监督党组织开展“五个基本”、“七大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党建工作,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规范组织设置,理顺组织结构,建立健全“党、团、工、青、妇”组织,并把相关资料整理建档;加强党组织班子建设,按照党章要求,及时换届选举,配齐配强班子成员,并积极培养吸收政治强、素质高、业务精的专业人才到党组织中,2010年纳新16人,转正9人;及时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政治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党组织重大决定和会议精神,开展“向王争艳学习,争当人民卫士”和“移民为国作贡献,党员为民解困难”活动,在抗洪救灾中成立“党员救灾防病先锋队”;完善制度和议事规则,落实“三会一课”,提高组织规范化管理水平;足额划拨组织工作经费,建立党员活动室、图书室、党委中心组学习室,添置图书、电教设备等。通过一系列措施,建立健全了规范完善、配套严密的组织体系,有力地推动了“创先争优”活动有声有色开展。

念好“设”字经——亮标杆。根据岗位实际,分类设置党员示范岗,作为活动的主要形式,在实施过程中,要求党员亮明身份,佩戴党徽,放置示范岗标志牌,明确岗位要求和职责,实行监督测评,树立“领头羊”、“孺子牛”形象,发扬“钉子”、“红烛”精神,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共设置党员示范岗52个,在全县“五大攻坚战”、医疗卫生服务中形成了“比、学、赶、超”的氛围,取得了“树起一面旗,带动一大片”的实效。除此之外,还在全系统内设立“王争艳工作室”26个,其中县人民医院骨Ⅰ科被评为省级“王争艳工作室”,1人被评为市级“王争艳”工作标兵。

念好“实”字经——搭载体。卫生系统单位多,岗位职责差异大,根据这一特点,结合实际,创新载体,把握关键,分类开展,卫生局机关和卫生监督局把创建“六型”机关,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树立良好机关形象等作为活动载体;医疗卫生服务单位把加强和改进服务质量,推动医改进程,健全三级服务网络设,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降低群众看病负担、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作为活动载体;医药卫生学校把加强和改进校风、教风、学风,师德师风建设,学校科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校园和谐平安,推进市县对接、教育资源整合作为活动载体。

念好“行”字经——结硕果。按照“五个好”、“五个领先”的目标要求,始终坚持重在实践,重在工作的一点一滴,扎实开展。移民外迁党员干部全力以赴,不辞辛劳,不计得失,医疗保障任劳任怨,移民包保倾情倾力;洪灾面前哪里群众有危难,哪里有旗帜,哪里就有共产党员冲锋在前,科学防病治病,与受灾群众同甘共苦;身为卫生系统的党员牢记宗旨,争做“王争艳”工作标兵,带头落实医改政策,端正医德医风,改进服务态度,刻苦钻研业务,提高岗位技能,成为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排头兵”。各单位领导班子科学决策和统筹驾驭能力得到提升,党的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组织威信在群众中进一步提高,工作运行更加顺畅有序,一个朝气蓬勃、政通人和、求真务实的卫生事业发展氛围正逐步形成。

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建立“全党抓党建”机制,使更多的明白人、有本事的人、能干事的人,加入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队伍中来。过去一直是组织部门在抓;组织部门任务很重,工作量很大,面对数量如此众多的广大基层和基层党组织,仅仅单靠组织部门一家,确实力量不够。从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始,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一步发展完善和全面推广的一项重要举措,就是把各个部门、各有关方面请过来抓基层党建。统战、工商、工商联、财政、教育、民政、卫生、司法等有关部门,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工作认真,也很得力;我们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力量,一下子增加了几倍、几十倍,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机制和强大声势,收到了明显效果。这些政府部门,熟悉业务,有自身独特的资源和优势,能够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因此他们结合业务抓党建,容易受到基层的欢迎在反动统治十分黑暗、民族受压迫受欺凌、人民苦难深重的旧中国,我们党的中心任务,就是要为夺取政权,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人民当家作主而战。只有这样,才是顺应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所做的事情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那个时期,无数中国共产党人不断进行“创先”:创造、探索出夺取革命胜利的科学理论、路线方针,以及许多正确的策略政策和措施办法;不断进行“争优”:争先恐后地投身革命,投入战斗,冲锋陷阵,英勇杀敌,不怕流血牺牲,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这个过程中,涌现出无数优秀人物和先进事迹,涌现出多少惊天地、泣鬼神的英雄壮举啊!今天回过头来看,如果没有这些“先进”和“优秀”的支撑,我们党要取得中国革命的胜利,那是决不可能的。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广大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他们搞好党建工作和发挥好作用的内在动力。我们加强基层党建的主体在基层,工作对象也在基层,只有基层调动起自身的内在积极性,这才是最主要、最重要的。否则,无论上面怎样使劲,都是没有用的,或者说用处不大。创先争优活动紧紧抓住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最关心的问题,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所提的要求和布置的工作,不是与基层关系不大、硬性强加给基层的,而是基层感兴趣、正在做、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我们应当承认,基层同志想的,与上级机关同志想的,是不一样的,是有差异的,有时甚至话语体系都不一样。如果硬要理想化地用上级机关的想法去套基层,结果非失败不可。但如果我们尊重基层和党员的主体地位,关注、关心和帮助他们,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解决他们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给他们搭建发挥作用的舞台,大力鼓励和表彰、奖励他们,怎么可能不受到基层的欢迎呢?当然,也最能调动和发挥基层的积极性。

创先争优活动确实使广大基层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发自内心地“动”起来了。不仅在上级党政机关之间,实现了党建与业务工作的紧密结合;而且在基层,也实现了党建与经济工作以及其他业务工作更紧密地结合,受到了基层党员的欢迎、群众的拥护、行政负责人的称赞。上级党组织始终重视基层、尊重基层、帮助基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始终围绕本单位的大局和中心开展工作,发挥核心作用,不断去“创先”和“争优”,始终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这是值得总结和记取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建设中的一条极其宝贵而重要的经验!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党的中心任务,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这是为什么?因为我们党已经夺取政权,把人民群众从苦难的深渊中解放出来,紧接着,就要致力于使他们过上富裕幸福的生活。尽管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带领人民取得了不凡的成就,但毕竟我们的新制度是在过去“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再加上在建设中走过一段弯路,因此急需克服经济体制存在的僵化和缺乏活力的弊端,急需改变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社会物资和商品比较匮乏、老百姓生活比较贫穷的状况,这是社会历史发展的要求,是人民的期盼。为此,广大党员勇敢地站在了发展经济和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上,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涌现出一大批改革的“闯将”、发展经济的“能手”。面对这一过去我们并不熟悉的全新事业,全党同志付出了多么巨大的努力啊!在中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所取得的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的背后,到处都是创先争优的身影!试想如果我们不去创先,不去争优,不去创造,不去努力学习借鉴国际国内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而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自我满足,闭关锁国,怎么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如此巨大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成绩呢?我们党又怎么可能形成科学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呢?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国际上反共反社会主义的势力十分猖狂。在风云变幻和严峻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前,我们党能不能顶住巨大的压力,毫不动摇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确实是巨大的、惊心动魄的考验。如果经受不住这种考验,我们的红色江山就会改变颜色,我们党就会垮台,这将是与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潮流完全相违背的大倒退。人们看到,在这种严峻的考验面前,我们的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勇敢地站在了最前列,一方面带头维护稳定、维护大局,坚决捍卫党的利益,聚精会神加强党的建设;另一方面,带领人民群众继续加快经济发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在这个过程中,处处仍然可以见到“先进”和“优秀”的身影。事非经过不知难。如果没有先进和优秀的中流砥柱作用、主心骨作用,要在这样困难的局面下,取得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的巨大成就,坚持和发展党的科学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也是决不可能的。

党的十六大以来特别是近些年来,我们党又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面临许多新的考验和挑战,有些甚至是世界性的、历史性的难题。过去那种靠多投入、外延式的粗放型经济,利用廉价的土地资源和劳动力资源,“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发展方式,已经难以为继。城市和农村之间、地区之间的差距迅速扩大,社会上贫富差距的过分扩大,以及经济建设“一条腿长”,而社会建设和其它方面建设“另一条腿短”的问题,都到了亟待解决的时候。不解决,就会带来尖锐的利益上、经济上、政治上的矛盾。再加上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而这一时期偏偏又频频发生了特大的自然灾害,给我们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和矛盾。再则,党内也暴露出一些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怎么办?要不要解决这些问题?是停滞不前,还是继续前进?要继续前进,就要解决这些难题,以攻坚克难的精神,下决心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要知道,这可是在我们党夺取政权,经历过一个比较长的建设和执政时期以后,开始向更高级的阶段和目标冲刺啊!它不仅完全符合历史的发展规律,而且确实是向着历史的前进方向又迈出了一大步,是难度很大的进步。尽管难度大,我们还是依靠“先进”和“优秀”的品质和行为,闯过来了。这一时期,我们党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党的建设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举世瞩目、影响深远的巨大成就。

更难能可贵的是,我们党找出了一直贯穿于党的90年奋斗历史中最本质的要素,即“先进”和“优秀”;找出了一直贯穿于党的90年奋斗历史中最根本的动力源泉、手段载体和思想行为方式,即“创先争优”。并且,明确提出在全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这无疑就是要继承和发扬90年历史中最本质的东西,使之更好地变成全党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讲到这里,我们也许基本上搞清楚了目前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与过去的关系;那么未来呢?

笔者认为,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作为一个伟大的马克思主义先进政党,我们党在未来的岁月里,一定会让创先争优在党的旗帜上高高飘扬,永远飘扬,激励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继续推进党的伟大事业。一个创先争优的政党,是不可战胜的。通过不断创先争优,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一定能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党的最终奋斗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措施:明确承诺主体和方式。巴彦淖尔市针对农村牧区、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实际,以岗位职责确定承诺内容和目标,促进了中心工作的落实。另一方面,区分领导干部党员、在职党员、无职党员、离退休干部党员等不同党员的特点,分别提出各自的承诺事项。

突泉县为4600多名有活动能力的无职党员“设岗定责”,认领政策宣传、矛盾调解、治安协理等工作岗位,充分发挥无职党员的作用。乌海市海南区建立“由党内向党外”、“由单位向社会”、“由个人向集体”,涵盖党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党员、非党干部、普通群众等在内的承诺主体,增强了各领域公开承诺的参与面和影响力。

科学确定承诺内容。通辽市开展“五比五看争做五先锋”、“党性在岗位上闪光”、“回报社会感恩行动”等活动,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高标准定诺。鄂尔多斯市各级党组织围绕“两大战略”、“三年大建设、三年大变样”的中心工作,按照分解任务要求,作出特定承诺和动态承诺,着力推动发展大局。阿拉善盟开展“千名党员帮千人,百家支部结百对”活动,对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公开办”,提高了承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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